厦府办规〔2021〕3号.pdf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 厦府办规 〔 2021〕 3号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印发有效促进生产消费外贸旅游 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 ,市直各委 、办 、局 ,各开发区管委会 ,各有关单位 :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 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按照省委关于开展 “再学习 、再调研 、再落实 ”活动总体部署和 “五促一保一防一控 ”要 求 ,扎实做好 “六稳 ”工作 、全面落实 “六保 ”任务 ,经市政府研究同 意 ,现将 «厦门市促生产稳增长若干措施 »«厦门市促进消费增长若 干措施 »«厦门市促进外贸发展若干措施 »«厦门市促进旅游发展若 — 1 — 干措施 »印发给你们 ,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此件主动公开 ) — 2 — 2021 年 3 月 15 日 厦门市促生产稳增长若干措施 一 、鼓励工业企业增产增效 本市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 2021 年单个季度工业产值达 5000 万元 (含 )以上 ,且较 2019 年同季度产值增长 10% (含 )以上的 ,对 当季度用电较 2019 年同季度增量部分按 0. 05 元/千瓦时给予补 助 ,符合上述 条 件 的 “三 高 ”制 造 业 企 业 按 0. 1 元/千 瓦 时 给 予 补 助. 2019 年以来新建项目投产并纳入统计的制造业企业 , 2021 年 季度工业产值达 5000 万元 (含 )以上 , 2019 年同季度产值为 0 的 , 对其 2021 年当季度用电按 0. 02 元/千瓦时给予补助 . 单家 企 业 每 季 度 最 高 补 助 100 万 元 ,全 年 累 计 补 助 不 超 过 200 万元 ,补助额度低于 1 万元的不予补助 . 二 、支持企业开拓国内市场 参加市工信局年度展会计划的本市企业 ,按展位费 80% 予以 补助 ,单个企业单一展会最高补助 20 万元 ,单一展会展位费最高 补助 100 万元 . 具体补助金额根据年度预算规模进行相应调整 . 支持企业在 本 市 政 府 机 关 、学 校 、景 区 、车 站 、码 头 、机 场 、地 铁 、公交 、医疗机构等公共场所开展地产工业品实体应用 、展示 、体 验 ,扩大地产工业品影响 . 三 、支持工业企业改造升级 — 3 — 对本 市 上 年 度 设 备 投 入 500 万 元 及 以 上 的 企 业 技 术 改 造 项 目 ,按年度给予不超过设备投入 (含软件 、检测 、研发 、智能化控制 系统等 ) 10% ,累计最高 1000 万元补助 . 四 、降低技改项目融资成本 今年 4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期间 ,将本市技改服务基金企业 融资利息费用从 3%/年调整为 2%/年 . 五 、支持重大技术装备研制推广 对属于工信部首台 (套 )重大技术装备的按不超过市场销售单 价 60% ,给予最高 500 万元补助 ; 对属于福建省国内首台 (套 )重大技术装备的按不超过市场销 售单价 60% ,给予最高 200 万元补助 ; 对属于福建省省内首台 (套 )重大技术装备的按不超过市场销 售单价 30% ,给予最高 100 万元补助 . 六 、鼓励规下企业升规纳统 对首次纳入统计的 “小升规 ”制造业和软件业企业 ,给予 10 万 元奖励 ;对纳入统计满 3 年的再给予 10 万元奖励 . 所需资金由各 区 、自贸委 、火炬管委会财政承担 ,具体实施细则由各区 、自贸委 、 火炬管委会自行制定 . 建立小升规企业培育机制 ,对上年销售收入达到 1500 万元以 上的企业 ,列入小升规企业培育库加强跟踪服务 . 七 、鼓励龙头企业上台阶 对年度营 收 首 次 超 过 500 亿 元 、 200 亿 元 、 100 亿 元 、 50 亿 元 — 4 — 的本市制造 业 企 业 ,分 别 给 予 800 万 元 、 500 万 元 、 300 万 元 、 100 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 对年度营收首 次 超 过 50 亿 元 、 20 亿 元 、 10 亿 元 、 5亿元的本 市规模以上软件业企业 ,分别给予 200 万元 、 100 万元 、 50 万元 、 30 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 对于前两款规定的奖励措施 ,已经享受本市相关扶持措施的 企业不再享受 ,尚未享受的按就高不重复原则享受 . 八 、鼓励高成长企业加快发展 对制造业企业年度营收达 5 亿元以上 ,且年度营收增长速度 排名居全市前 30 位的 ,按排名前 10 位 、 11-20 位 、 21-30 位 ,分 别给予 50 万元 、 30 万元 、 10 万元奖励 . 对规模以上软件业企业年度营收达 1 亿元以上 ,且年度营收 增长速度排名居全市前 10 位的 ,给予 20 万元奖励 . 本措施由市工信局另行制定实施细则并负责解释 . 本措施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 ,有效期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 — 5 — 厦门市促进消费增长若干措施 一 、鼓励做大消费规模 对大型商贸企 业 做 大 消 费 规 模 予 以 增 量 奖 励 ,单 家 封 顶 500 万元 . 二 、鼓励特定节庆消费 在 “五一 ”、国庆假期期间 ,鼓励全市大型商超 、品牌连锁便利 店 、餐饮企业通过支付宝 、微信 、银联 、自营等线上平台向市民 、游 客发放消费券 ,对消费券商家优惠让利部分给予 50% 补助 . 三 、支持线上消费 支持本市工业企业开展线上拓展 . 鼓励产销分离 ,加大电子 商务应用 ,对在第三方电商平台开设网店的工业企业的注册费用 和服务年费给予不超过 50 万元支持 . 四 、支持促销活动 支持本市行业协会或主流媒体组织举办符合主题的各类消费 促进活动 ,单个活动奖励金额不超过 30 万元 . 五 、组织优质产品展销 对本市参展企业开拓国内市场展位费给予 80% 补助 . 其中 , 对参加列入市政府重点推动参展的展会 ,除给予展位费 100% 补 助外 ,还给予展品运输费定额补助和公共布展费补助 ,展品运输费 和公共布展费补助金额不超过 50 万元 . — 6 — 六 、促进绿色消费 对本市获评 “绿色商场 ”称号的商场 ,按照建筑面积分档给予 奖励 . 七 、促进传统消费 鼓励老字号企业拓展市场 ,对获得 “福建老字号 ”称号及 “中华 老字号 ”称号的本市企业给予奖励 . 八 、扩大会展消费 对符 合 奖 补 条 件 的 会 展 项 目 ,奖 补 资 金 标 准 上 浮 10% - 20% ,单个项目奖补资金上浮金额不超过 30 万元 . 九 、拓展家政服务消费 支持本市家政服务企业参保雇主责任保险 ,为家政从业人员 投保意外伤害保险和职业责任保险等家政服务保险产品 . 对单家 家政服务企业支出上述保险费合计不低于 2 万元的 ,按企业支出 保费的 50% 予以补助 ,单家企业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 30 万元 . 十 、促进消费便利化 对本市大型 连 锁 便 利 店 (生 鲜 便 利 店 )企 业 新 开 门 店 予 以 奖 励 . 单家企业合计最高奖励金额 200 万元 . 十一 、加快供应链创新应用 对入选供应链创新与应用国家级试点 、示范的企业予以奖励 . 十二 、营造消费环境 利用融媒体广泛宣传 ,营造良好消费环境 . 支持相关行业协 会开展垃圾分类 、安全生产 、居家上门服务证等公益性培训 . — 7 — 十三 、支持直播电商 利用直播电商新业态新模式 ,促进传统产业提质增效 . 举办 厦门直播电商节等活动 ,促进本市直播经济加快发展 . 十四 、降低检测收费标准 相关单位所属的计量检定机构 、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机构 、特种 设备检验检测机构 ,对本市企业计量器具的检定校准 、产品质量委 托检验检测项目 、特种设备检验项目按收费标准的 60% 收取 . 十五 、实行柔性执法 在行政执法过程中 ,经依法调查取证 ,根据违法事实 、性质 、情 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 ,对于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 ,没有造成危 害后果的当事人 ,依法不予行政处罚 . 本措施由市商务局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另行制定实施细则并 负责解释 . 本措施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 ,有效期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 — 8 — 厦门市促进外贸发展若干措施 一 、强化稳外贸工作机制 发挥全市外贸外资工作专班作用 ,各成员单位加强协作联动 , 通过专班问题办理机制及时解决外贸发展和企业经营面临的困难 问题和难点堵点 . 二 、加大外贸融资支持 协调国家开发银行厦门分行 、进出口银行厦门分行安排 10 亿 元小微企业专项信贷额度 ,通过商业银行转贷方式加大对小微企 业优惠贷款投放力度 . 争取进出口银行厦门分行加大对外贸企业 的政策性信贷投放 ,全年外贸产业贷款发放金额不低于 150 亿元 . 三 、实行小微企业出口基本风险统保 对年出口 300 万美元以下小微企业实行基本风险统保 ,保单 费率下调不低于 10% ,保费由市财政全额扶持 . 四 、推进进口示范区建设 推进湖里进口示范区建设 ,打造重点进口平台做大做优进口 . 鼓励企业参加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 ,对以厦门交易团名义组织的 展会配套活动及宣传 、推介等费用由市财政全额承担 . 五 、实施外贸品牌专项行动计划 引导我市企业加快培育自主品牌 ,认定一批重点培育和发展 的品牌扶持企业 ,支持上线厦门品牌 ( AMOY BRAND)出海门户 — 9 — 网站 ,其中对符合条件的优质企业优先列入网站重点品牌专栏展 示. 六 、扩大医疗物资企业出口 加强对企业申报医疗物资出口白名单的辅导培训 ,进一步缩 短市级审核时限 ,并及时协调解决出口中的困难问题 . 七 、优化跨境电商物流环境 支持开展包机业务 ,吸引跨境电商货物在厦集聚 ,降低物流成 本 ,打造跨境电商物流枢纽 . 推进机场跨境电商监管中心建设 ,支 持应用高雄 、金门海外仓 ,加强两岸海运邮快件通道对接 . 八 、支持跨境电商海外仓建设及运用 对本市企业建设运营海外仓最高给予 200 万元补助 ,对运用 海外仓出口最高给予 30 万元补助 . 九 、提升外贸转型升级基地 加快现有国家级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建设 ,支持基地管理机构 开展行业调研 、宣传 、数据统计 、信息报送等工作 ,并给予一定工作 经费 . 十 、支持企业参加国际展会 对本市外贸企业参加境外展会的展位费和人员费用给予分类 补助 . 对原线下境外展会改为线上举办的项目予以 1 万元扶持 . 十一 、支持企业数字化营销 支持本市外贸企业运用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开拓国际市场 ,单 个平台定额补助 1. 2 万元 . — 10 — 十二 、支持企业拓展内销市场 对本市企业参加经认定的大型外贸转内销展会 ,比照境外品 牌展会补助标准给予展位费用补助 . 十三 、降低集装箱查验费用 对海关查验没有问题的进出口海运集装箱货物 ,按规定免除 外贸企业在查验环节发生的吊装 、移位 、仓储费用 . 十四 、继续全额补贴海沧口岸查验运输费用 延续海沧东 、西集中查验区运输补贴政策至 2021 年底 ,补贴 资金按市 、区财政体制予以分担 . 十五 、提升贸易救济水平 支持本市涉外商会 、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设立公平贸易工作 点 ,开展监测 预 警 和 法 律 服 务 ,支 持 企 业 应 对 贸 易 摩 擦 和 贸 易 壁 垒. 本措施由市商务局 、口岸办 、国家开发银行厦门分行 、进出口 银行厦门分行 、出口信保厦门分公司另行制定实施细则并负责解 释 . 本措施自2021 年1 月1 日起实施 ,有效期至2021 年12 月31 日. — 11 — 厦门市促进旅游发展若干措施 一 、鼓励旅行社吸引游客 对本市旅行社 2021 年度接待境外过夜游客每人每晚奖励 10 元 ;接待国内游客累计接待过夜游客超过 12000 人次的 ,给予等额 奖励 . 以上每团每人次奖励金额最高 50 元 ,单个旅行社奖励不超 过 100 万元 . 二 、加大外语导游稳岗扶持 对雇佣外语导游的本市旅行社 ,在 2021 年 6 月 30 日后 ,外语 导游人员继续在岗工作的 ,按本市月最低工资标准的 50% 给旅行 社发放用工奖补 ,最长不超过 6 个月 . 三 、鼓励酒店做大增量 对本市限额 以 上 住 宿 业 企 业 2021 年 度 营 收 超 过 5000 万 元 的 ,按照当年度不同营收规模对营收增量部分分别给予不超过 30 万、 60 万 、 100 万元的奖励 . 四 、支持酒店举办会议等活动 在做 好 疫 情 防 控 前 提 下 ,对 于 酒 店 举 办 50 人 以 上 规 模 的 活 动 ,由各区疫情防控指挥部自行做好审核服务工作 . 五 、开启 “厦门四季生活之旅 ”主题活动 包装扮亮旅游产品 ,创新宣传推广方式 ,拓宽宣传渠道 ,吸引 游客在厦开展生活体验游 ,促进消费潜力释放 . — 12 — 六 、强化旅游人才队伍建设 进一步加强从业人员专业技能培训和继续教育 ,组织举办旅 行社 、酒店和景区开展专题线上线下培训 . 七 、助力民宿业复苏发展 积极引导民宿规范发展 ,大力推动岛内民宿提质增效 ,支持各 区加快出台促进民宿发展的扶持办法 . 八 、鼓励各区出台其他补助政策 鼓励各区结合实际出台更多涉旅企业扶持政策 ,市区协同共 促企业发展 . 本措施由市文旅局另行制定实施细则并负责解释 . 本措施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 ,有效期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 — 13 — 有关单位 :厦门海关 、国家开发银行厦门分行 、进出口银行厦门分行 、出 口信保厦门分公司 .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 年 3 月 16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