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海晏县民族宗教事务局责任清单流程图.doc
海晏县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责任清单 一、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 (一)行政许可流程图 1.宗教活动场所登记 项目类型:行政许可 办理地点:海晏海晏县民宗局(海晏县西海大街海晏县政府综合办公大楼一楼) 法定时限:30 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28 个工作日 承办部门:海晏县民宗局 服务电话:0970-8630763 监督投诉电话:0970-8630778 申 请 宗教团体或寺观教堂于活动 30 日前提 1、申请书;2、安全工作方 案;3、宗教仪轨说明;4、 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承诺 书。5、有关部门对建筑设 施安全的鉴定文件;6、按 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事先经 有关部门批准的批准文件; 7、其他材料(使用宗教活 动场所以外场所的同意使 用证明)。 出申请。 不属于许可范畴 或不属于本机关 受 职权的不予受理, 理(1 日-3 日) 收到申请人资料当场或者在规定时间 告知申请人向有 内完成资料受理工作。 关部门申请。 申请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 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 的,进行受理。 决 定(10) 宗教业务科室征求活动举办地宗教事务部门意见, 提出初步意见,经委领导研究后,作出是否许可决 定。 作出许可决定,发给相应文件, 作出不予许可的决定并说明理由。 批复县宗教部门。(2 日) (2 日) 办 法定时限:30 个工作日 结 承诺时限:28 个工作日 - 11 - 优化时限:2 个工作日 2. 清真食品清真标志的确认及办理 项目类型:行政许可 办理地点:海晏海晏县民宗局(海晏县西海大街海晏县政府综合办公大楼一楼) 承办部门:海晏海晏县民宗局 服务电话:0970-8630763 监督投诉电话:0970-8630778 工商户上报相关申请材料 1、宗教团体申请和筹备组 建方案;2、设立申请表, 并提供信教公民情况、拟 主持的教职人员及其他人 员情况、筹备组成员情况; 3、资份证复印件 4 相关货 源 清 真 证 明 材 料 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 合法定形式的,当场 或在法定受理时间内 退回材料,请发起人 补正。 不属于许可范畴 或不属于本机关 职权的不予受理, 告知申请人向有 关部门申请。人 向有关部门申请。 受 理 县民宗局相关领导审核资料,并受理 时间内完成资料受理工作。 (6)聘任清真 总监相关材料 申请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 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 料的,进行受理。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 请材料的,进行受理。 决 定 主管宗教业务工作秘书征求有关领导意见, 提出初步意见,经领导办公会议研究同意后,作 出是否准予许可的决定。 作出许可决定,批复乡 镇党委、区相关民宗单位。 办 法定时限:30 个工作日 金证明;4、拟设立地 和设立场所可行性说明;5、 其他有关材料;6、乡镇党 委、区宗教部门审核意见。 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 合法定形式的,当场 或在法定受理时间内 退回材料,请发起人 补正。 作出不予许可决定,并说明理由。 结 承诺时限:15 个工作日 - 12 - 优化时限:15 个工作日 (二)行政处罚流程图 项目类型:行政处罚 办理地点:海晏县民宗局(海晏县西海大街海晏县政府综合办公大楼一楼) 承办部门:海晏县民宗局 服务电话:0970-8630763 监督投诉电话:0970-8630778 1.行政处罚通用流程图 发现违法情形 进行调查 收集、保护证据 宗教事务管理行政部门 作出处罚决定 处罚 罚款 没收非 法所得 - 13 - 责令改正、 责令停止活 动、责令停 止违法行为 (三)其他行政权力流程图 1.宗教团体负责人审批流程图 项目类型:其他行政权力 办理地点:海晏县民宗局(海晏县西海大街海晏县 政府综合办公大楼一楼) 法定时限:20 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19 个工作日 承办部门:海晏县民宗局 服务电话:0970-8630763 监督投诉电话:0970-8630778 申 请 宗教团体提出申请。 不属于许可 范畴或不属 于本机关职 权的不予受 理,告知申请 人向有关部 门申请。 受 1、申请报告;2、人 员简历;3、组织人 事部门意见;4、相 关部门意见。 理(5 日) 收到申请人资料当场或者在规 定时间内完成资料受理工作。 申请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 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 补正申请材料的,进行受理。 决 定 宗教业务科室征求下级有关部门 意见,会同组织、人事部门提出意见,经 委党组会议研究,并请示上级部门同意后, 作出是否准予许可的决定。(12 日) 作出许可决定,批复宗教 团体,并按程序任职。 (2 日) 办 法定时限:20 个工作日 作出不予许可的决定并说 明理由。(2 日) 结 承诺时限:19 个工作日 - 14 - 优化时限:1 个工作日 2.宗教教职人员任、离职备案 项目类型:其他行政权力 办理地点:海晏县民宗局(海晏县西海大街海晏县政府综合办公大楼一楼) 法定时限:20 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19 个工作日 承办部门:海晏县民宗局 服务电话:0970-8630763 监督投诉电话:0970-8630778 提出审核意见,并上报申请备案 材料 不属于许可 范畴或不属 于本机关职 权的不予受 理,告知申请 人向有关部 门申请。 1、民管会协商情况 说明;2、户籍、居 民身份、教职身份证 明材料;3、其他宗 教场所离职注销手 续; 受 理(5 日) 收到申请人资料当场或者在规 定时间内完成资料受理工作。 备案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 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 补正申请材料的,进行受理。 决 定 宗教部门征求有关地区意见,提出初步 意见建议,经局领导研究后,作出是否准 予许可的决定。(20 日) 作出许可决定后,报送州 宗教事务部门备案。 (3 日) 办 法定时限:20 个工作日 提说明理由。(3 日) 结 承诺时限:19 个工作日 - 15 - 优化时限:1 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