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州生态环境局砚山分局关于砚山县第五中学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后公开信息_行政许可及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_法定主动公开内容_政府信息公开_砚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pdf
砚环审〔2019〕42 号 文山州生态环境局砚山分局 关于对《砚山县第五中学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 告表》的批复 砚山县教育体育局: 你公司委托云南长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砚山县第五 中学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 经我局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位于云南省文山州砚山县江那镇子马村。项目经县 人民政府无偿划拨,建设性质为新建。主要建设教学综合楼、实 验楼、宿舍、食堂、报告厅等主要建筑物,及运动场等附属工程, - 1 - 总投资为 15497.21 万元,项目总用地面积 100000.5 m2(约合 150 亩),总建筑面积 37900.99 m2 等。 本项目环保投资包括绿化、排污管网、垃圾收集设施、隔声 降噪设施、化粪池等设施。 项目总投资 15497.21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166.5 万元,占总 投资比重的 1.07%。 经我局研究,同意《报告表》通过审批,请严格按《报告表》 所述内容、规模、地点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项目管理。 二、项目在建设与运行管理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施工期应严格按照《报告表》所提的污染防治措施做 好环境保护工作,尤其是对施工粉尘及噪声的控制和治理,减小 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二)严格落实污水处理设施的设置及采用的措施。(1) 若项目建成后,项目所在地市政污水管网已接通,食堂含油废水 经隔油池预处理后和生活污水一起进入化粪池处理、实验室废水 经中和沉淀池中和、絮凝预处理达标后排入规划市政污水管网, 最终进入砚山县污水处理厂;(2)若项目建成后,项目所在地 市政污水管网尚未接通,建设单位必须自行设置污水处理站,项 目食堂含油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和生活污水一起进入化粪池 处理、实验室废水经中和沉淀池中和、絮凝预处理后进入自建的 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外排。 - 2 - (三)严格落实大气处理设施及措施,食堂油烟安装油烟净 化装置处理后通过油烟管道达标排放。 (四)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位置,噪声防控处理好施工单位 和周围居民的关系,合理布局、合理安排工期、墙体阻隔、距离 衰减等措施。 (五)加强固体废弃物收集处置。对产生的生活垃圾、废弃 包装袋等固体废弃物,专门设置生活垃圾收集点收集后,统一交 由环卫部门集中处置; (六)强化环境风险防范意识,落实环评中各项风险防范措 施,设专人负责组织各种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理和善后事宜。 (七)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设置专兼职环保管理人员, 保证各项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行,落实各项环保设施建设,做好文 件存档管理。 三、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 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 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四、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即防治污染设施与主体 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项目竣工后应严格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配 套管理办法及时办理环保设施竣工验收手续,配套建设的环境保 护设施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 - 3 - 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请砚山县环境监察大队加强对项目的监督和管理,督促建设 单位落实各项环保措施。 文山州生态环境局砚山分局 2019 年 12 月 12 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文山州生态环境局砚山分局办公室 - 4 - 2019 年 12 月 12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