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本-天津中鼎新建橡胶气床垫生产线项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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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工业集聚区水污染治理监 经厂内独立的污水总排 管,确保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达标 口排放,通过园区污水 符合 排放。 管网,最终进入中塘工 业园污水处理厂集中处 理。 本项目不新增废水排 污染物 放,现有工程生活污水 排放管 加快园区污水管网建设,排查改 经厂内独立的污水总排 控 造管网错接混接点,实现污水应 口排放,通过园区污水 符合 收尽收。 管网,最终进入中塘工 业园污水处理厂集中处 理。 本项目 P1 排气筒配套 的废气治理设施为“布 袋除尘器+UV 光催化氧 化+活性炭吸附装置”; P5 排 气 筒 配 套 的 废 气 重点加强化工橡塑制品和橡塑金 治理设施为“UV 光催 属复合制品相关企业的 VOCs 排 符合 化氧化+活性炭吸附装 放管控。 置”,P3 排气筒配套废 气治理设施为“臭氧氧 化+碱水喷淋+除湿器 +UV 光催化氧化+活性 炭吸附”,均能较好的 5 加强园区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 及危险废物处理处置管理。 执行总体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环境 风险防控准入要求。 完善园区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和应 急预案,加强滨海新区、园区以 及企业环境风险防控联动;完善 企业风险预案,强化区内环境风 险企业的风险防控应急管理水 平。 3 环境风 险防控 加强区域事故污水应急防控体系 建设,严防污染雨水、事故污水 环境风险。 建立并完善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 所污染防控方案,完善防扬撒、 防流失、防渗漏等设施。 4 资源利 用效率 执行总体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资源 利用效率准入要求。 6 处理产生的有机废气, 并达标排放。 本项目及现有工程产生 的危险废物为废机油、 废 UV 灯管、废活性炭、 喷淋塔废吸收液,暂存 于危废间内,定期交由 天津滨海合合佳威立雅 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处 理。 本项目废气、噪声均能 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均 得到合理化处置,且不 涉及危险化学品。 现有工程已完成应急预 案的编制和备案,备案 编 号 为 120116-2018-068-L,应 当在本项目启动生产设 施或者发生实际排污之 前进行应急预案的修 订。 厂区内为雨污分流,已 设置截流阀,防止污染 雨水,防止事故污水污 染下游地表水环境。 厂区内危险废物暂存间 已做好相应的防扬撒、 防渗、防流失措施,废 机油、废 UV 灯管、废 活性炭、喷淋塔废吸收 液暂存于危废间内,定 期交由天津滨海合佳威 立雅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处理。 本项目不属于高耗能、 高排放行业。 符合 符合 符合 符合 符合 符合 图 1-2 本项目在滨海新区环境管控单元图中的位置 综上,本项目符合滨海新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相关要求。 4、生态保护红线、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符合性分析 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天津市生态保护红线的通知》(津政发 [2018]21 号),天津市划定陆域生态保护红线面积 1195km2;海洋生态红线 区面积 219.79km2;自然岸线合计 18.63km。 根据《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划定永久性保护生态区 7 域的决定》(津人发[2014]2 号)、《天津市生态用地保护红线划定方案》及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管理规定的通知》 (津 政发[2019]23 号),天津市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生态用地保护分类包括山、 河、湖、海、湿地、公园、林带。 本项目位于天津市滨海新区中塘镇中塘路 64 号。根据现场调查结果显 示,本项目不涉及占用天津市生态保护红线和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本项目 涉及周边重要的生态保护区详见下表。 表 1-2 本项目与周边生态保护区位置关系一览表 序号 对象 距离 1 独流减河 2590m 2 独流减河郊野公园 2590m 3 北大港水库 1300m 4 天嘉湖水库 1400m 5 古海岸与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97m 6 长深高速防护林带 2730m 本项目与周边重要的生态保护区相对位置关系详见下图。 图 1-3 本项目与长深高速和天嘉湖水库位置关系图 8 图 1-4 本项目与独流减河、独流减河郊野公园、北大港水库位置关系图 9 图 1-5 本项目与古海岸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位置关系图 10 图 1-6 本项目与中心城市绿廊位置关系图 11 图 1-7 本项目在天津市生态保护红线分布图中的位置关系 5、与现行大气污染防治政策的符合性分析 根据关于印发《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环大气 [2019]53 号)、《关于贯彻落实<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工作 的通知》(津污防气函[2019]7 号)、关于印发《2021-2022 年秋冬季大气污 染综合治理攻坚方案》的通知、《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生 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的通知》(津政办发〔2022〕2 号)等文件要求, 本次评价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相关政策符合性分析,具体内容见下表。 表 1-3 与环境保护管理相关政策符合性分析对照表 12 符 合 性 关于印发《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19]53 号)、 《关于贯彻落实<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工作的通知》(津污防气 函[2019]7 号) 规范要求 本项目情况 全面加大石油炼制及有机化学品、 石化行 业 VOCs 综合治 理 合成树脂、合成纤维、合成橡胶等 本项目有机废气均采用集气 行业 VOCs 治理力度。重点加强密 罩+软帘收集,主要经 UV 光 封点泄漏、废水和循环水系统、储 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 罐、有机液体装卸、工艺废气等源 理,现有工程排放经检测,能 项 VOCs 治理工作,确定稳定达标 够达标排放。 排放。 加强设备与场所密闭管理。含 VOCs 物料应储存于密闭容器、包 装袋,高效密封储罐,封闭式储库、 料仓等。含 VOCs 物料转移和输送, 应采用密闭管道或密闭容器、罐车 1 等。含 VOCs 物料生产和使用过程, 全面加 强无组 织排放 控制 装。在存储和转移过程中不打 开封口均不会有废气产生。 符 合 应采取有效收集措施或在密闭空 间中操作。 采用一次性活性炭吸附技术的,应 定期更换活性炭,废旧活性炭应再 生或处理处置。 本项目废气处理设施活性炭 定期更换,更换后的废活性炭 委托天津滨海合佳威立雅环 符 合 境服务有限公司处置。 加强企业运行管理。企业应系统梳 深入实 施精细 化管控 本项目所用原料均为密闭包 理 VOCs 排放主要环节和工序,包 括启停机、检维修作业等,制定具 体操作规程,落实到具体责任人。 13 本项目建成后应加强运行管 理,记录企业生产和治污设施 运行的关键参数,建立台账。 符 合 健全内部考核制度。加强人员能力 培训和技术交流。建立管理台账, 记录企业生产和治污设施运行的 关键参数,在线监控参数要确保能 够实时调取,相关台账记录至少保 存三年。 关于印发《2021-2022 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方案》的通知 2 3 基本思 路 深入开展钢铁行业、柴油货车、锅 炉炉窑、挥发性有机物(VOCs)、 秸秆禁烧和扬尘专项治理。深化企 现有工程锅炉使用低氮燃烧 业绩效分级分类管控,强化区域联 器,经处理后由 1 根 15m 高排 防联控,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坚 气筒 P4 排放。 持问题导向,加大监督和帮扶力 度,强化考核问责,切实压实工作 责任。 符 合 坚决遏 制“两 高”项 目盲目 发展 全面梳理排查拟建、在建和存量 “两高”项目,对“两高”项目实 行清单管理,进行分类处置、动态 本项目不属于高耗能、高排放 监控。严格落实能耗双控、产能置 行业,资源消耗量较少。 换、污染物区域削减、煤炭减量替 代等要求,不符合要求的“两高” 项目要坚决整改。 符 合 落实钢 铁行业 产量压 减相关 要求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钢铁 行业化解过剩产能以及粗钢产量 压减决策部署,做好钢铁去产能 “回头看”工作,严防“地条钢” 本项目为橡胶制品制造,不属 死灰复燃。严禁新增钢铁冶炼产 于钢铁行业。 能,严格环境准入,除搬迁、产能 置换外,不得审批新增产能项目。 新建钢铁项目投运前,用于置换的 产能需同步退出。 符 合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津政办发〔2022〕2 号) 推进 VOCs 全过程综合整治。实施 VOCs 排 放总量控制,严格新改扩建项目 VOCs 新增 排放量倍量替代,严格控制生产和使用 VOCs 含量高的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建 设项目,建立排放源清单,石化、化工、工 业涂装、包装印刷等重点行业,建立完善源 头替代、过程减排、末端治理全过程全环节 VOCs 控制体系。推进源头替代,引导工业 14 本次环评要求 VOCs 新增排放 量倍量替代。本项目使用清洗 剂对橡胶进行溶解以增加橡 胶粘性,不使用涂料、油墨、 符 胶粘剂等。本项目废气均采用 合 集气罩+软帘的收集方式,本 项目配料废气经布袋除尘器 处理后由排气筒 P1 排放;二 涂装、包装印刷行业低(无)VOCs 原辅材 车间密炼、开炼、滤胶工序产 料替代。强化过程管控,涉 VOCs 的物料储 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 存、转移输送、生产工艺过程等排放源,采 过现有的“布袋除尘器+UV 光 取设备与场所密闭、工艺改进、废气有效收 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装置” 集等措施,减少无组织排放。推进末端治理, 处理由 1 根 15m 高排气筒 P1 开展 VOCs 有组织排放源排查,对采用低效 排放;一车间开炼、压延、刷 治理设施的企业,全面实施升级改造。 件废气经收集后通过 1 套新增 的“UV 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 附装置”处理由 1 根 15m 高排 气筒 P5 排放;二车间硫化工 序废气经收集后通过现有的 “臭氧氧化+碱水喷淋+除湿 器+UV 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 附”处理,由 1 根 15m 高排气 筒 P3 排放。 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关于印发《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 的通知(环大气[2019]53 号)、《关于贯彻落实<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 治理方案>工作的通知》(津污防气函[2019]7 号)、关于印发《2021-2022 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方案》的通知、《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 于印发天津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的通知》(津政办发〔2022〕2 号)等现行大气污染防治政策相关要求。 15 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天津中鼎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4 年,厂址位于天津市滨海新区中 塘镇中塘路 64 号,主要从事橡胶制品(密封件、特种橡胶制品、棉布充气床垫) 的制造及销售等。为了扩大市场,该公司计划投资 800 万元在现有厂房车间内建 设“天津中鼎新建橡胶气床垫生产线项目”。 本项目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东经 38 度 51 分 7.613 秒,北纬 117 度 21 分 9.243 秒。项目厂区四至情况为:厂区北侧为葛万路,西侧为中源路,东侧为中塘路, 南侧为空地。项目周边关系示意图详见附图。 1、项目工程组成及内容 本项目工程组成及内容见下表。 表 2-1 类 别 建 设 内 容 名称 项目工程组成及内容一览表 主要内容 与现有工程关 系 办公区 利用现有厂房(8000m2)进行工程建设,一车间主要新增 设备为 3 台开炼机、1 条压延生产线;二车间主要新增设 备为 1 台密炼机、4 台开炼机、1 台滤胶机、1 条配料线、 依托现有厂房 1 台硫化罐,同时二车间依托现有的部分设备进行生产, 包括 1 台密炼机、5 台开炼机、1 台挤出机、1 台压延机。 设计产能为年产充气床垫 350000 件。 建筑面积 1000m2,位于车间东南侧,用于员工办公。 依托现有 库房 建筑面积 492m2,位于车间西南侧,用于原料存放。 公 用 工 程 采 暖、 制冷 供水 生产用 热 供电 排水 环 保 工 程 废气 生产车间不设置采暖制冷设备,办公区域采暖使用空调和 依托现有 锅炉采暖,制冷使用空调。 市政供水管网 依托现有 本项目部分设备需要生产前预热,热源由2台蒸汽热源机 / 提供。 市政电网 依托现有 本项目不新增排水 / 本项目配料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排 气筒P1排放;二车间的密炼、开炼、滤胶、压延工序产生 的废气经集气罩+软帘收集,通过现有的布袋除尘器+UV P1、P3排气筒 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一根15m高排气 及环保设备均 筒P1排放,硫化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现有 依托现有;P5 的“臭氧氧化+碱水喷淋+除湿器+UV光催化氧化+活性炭 排气筒及环保 吸附”处理,由1根15m高排气筒P3排放;一车间的开炼、 设备为新增。 压延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1套新增的UV 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 P5排放。 主 体 工 程 辅 助 工 程 生产区 16 依托现有 废水 噪声 固体废 物 本项目无新增排水。 建设单位在设备选型时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噪声经 减振、厂房隔声、隔声罩等措施治理后达标排放。 在厂区西北位置设置危险废物暂存区,面积为8m2,危险 废物存放于危废间,定期交由天津滨海合佳威立雅环境服 务有限公司处理;生活垃圾由城管委清运;废包装材料、 废橡胶、布袋除尘器收集尘由物资部门回收,废RO反渗 透膜由厂家定期更换并回收。 / / 依托现有 2、产品方案 本项目为充气床垫的生产制作,预计年生产充气床垫 350000 件。 表 2-2 序号 产品 主要产品方案一览表 产量 规格(mm) 主要用途 1835*620*20 1 350000 件/a 充气床垫 1835*715*120 用于家居生活 1835*820*120 3、主要生产设备及环保设备 本项目新增设备见下表。 表 2-3 序 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设备名称 开炼机 开炼机 智能化自动化压延生产线 密炼机 开炼机 配料生产线 高精度自动控温硫化罐 滤胶机 密炼机 开炼机 挤出机 压延机 UV 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 附装置 布袋除尘器+UV 光催化氧 化+活性炭吸附装置 臭氧氧化+碱水喷淋+除湿 器+UV 光催化氧化+活性 炭吸附装置 本项目主要生产设备一览表 台 型号 位置 数 2台 18 寸 1台 16 寸 一车间 1台 24 寸 1台 75L 4台 18 寸 1台 12 工位 1 台 2600*6000mm 1台 250mm 二车间 1台 35L 5台 KL-22 1台 KL-18 1台 / 一车间 1套 / 东侧 二车间 1套 / 西侧 1套 / 二车间 北侧 4、主要原辅材料 表 2-4 主要原辅料一览表 17 现有 数量 0 0 1 0 0 0 1 0 1 5 1 1 扩建后 数量 2 1 2 1 4 1 2 2 1 5 1 1 变化 情况 新增 新增 新增 新增 新增 新增 新增 新增 / / 新增 / / 依托 现有 / / 依托 现有 依托 现有 序 原材料名 号 称 1 天然橡胶 500t/a 2 丁苯橡胶 100t/a 3 4 5 碳酸钙(填 充剂) 白炭黑(填 充剂) 硫化剂 氧化 锌 硬脂 酸 6 辅 钛白 料 粉 促进 剂 萜稀 树脂 年用量 500t/a 260t/a 20t/a 5t/a 7t/a 10t/a 50t/a 15t/a 400 万 包装方式 形态 编织袋 1m×0.5m 橡胶 33kg 片固态 编织袋 1m×0.5m 橡胶 35kg 片固态 储存 现有工 场所 程 全厂 变化 情况 400t/a 900t/a 新增 800t/a 900t/a 新增 粉末状 / 500t/a 新增 粉末状 400t/a 660t/a 新增 固态 12t/a 32t/a 新增 粉末状 / 5t/a 新增 / 7t/a 新增 粉末状 / 10t/a 新增 粉末状 / 50t/a 新增 固态 / 15t/a 新增 / 固态 / 吨袋 1000kg 尼龙袋 20kg 纸箱 20kg 编织袋 20kg 编织袋 粉末状 20kg 原料 库房 编织袋 25kg 编织袋 25kg 编织袋 20kg 400 万 7 棉布 8 橡胶气嘴 48 万个 / 固态 / 48 万个 新增 9 塑料气嘴 48 万个 / 固态 / 48 万个 新增 10 机油 2t/a 桶装 20kg 液态 1.5t/a 3.5t/a 新增 11 清洗剂 620L/a 桶装 200L 液态 / 620L/a 新增 米/a 米/a 新增 表 2-5 主要原辅材料理化性质表 原料名称 天然橡胶 丁苯橡胶 主要成分 聚异戊二烯 丁二烯和苯乙烯的共聚物 外观性状 固体 白色固体 气味 微弱气味 微弱苯乙烯气味 0.94 / 相对密度 80~140 软化温度℃ 类似天然橡胶 理化性质 120~160 粘软温度℃ 类似天然橡胶 >200 降解温度℃ 类似天然橡胶 2~4 弹性膜量 MPa 类似天然橡胶 有较好的耐碱性,但不耐强 耐介质性 类似天然橡胶 酸。不溶于水、低级酮和醇 18 可燃性 爆炸性% 燃爆特性 类,在非极性溶剂如三氯甲 烷、四氯化碳等中能溶胀。 可燃 / 表 2-6 序号 其他辅料理化性质表 名称 1 白炭黑 2 氧化锌 3 硬脂酸 4 钛白粉 5 萜稀树脂 6 硫化剂 7 促进剂 8 清洗剂 19 可燃 / 理化性质 白色粉末状 X-射线无定形 硅酸和硅酸盐产品的总称。 主要是指沉淀二氧化硅、气 相二氧化硅和超细二氧化硅 凝胶。耐高温、不燃烧、电 绝缘性好。 白色六角形晶体或粉末。难 溶于水,可溶于酸和强碱。 闪点 1436℃,熔点 1975℃, 沸点 2360℃。 白色蜡状透明固体或微黄色 蜡状固体。能分散成粉末, 微带牛油气味。 主要成分为二氧化钛,空气 中的熔点为(1830±15)℃、 富氧中的熔点为 1879℃。 天然松节油加工而成。具有 透明、无毒、中性、电绝缘 性、疏水、不结晶、耐稀酸 稀碱、耐热、耐光、抗老化 和粘接力强等良好性能。并 对各种合成物质有良好的相 溶性。易溶于芳香烃及植物 油。 又称硫磺预分散母胶粒,黄 色颗粒,有轻微气味,比重 为 1.52g/cm3,部分溶于二硫 化碳,自燃温度为 232℃。 化学名称为二硫化二苯并噻 唑,分子式:C14H8N2S4,外 观为淡黄色或白色粉末,味 苦无毒,不溶于水,溶于酒 精、乙醚等。是一种天然胶、 合成胶、再生胶通用型促进 剂。 无色透明液体,闪点≥60℃, 避免与明火接触,避免高热 (>40℃),主要成分为石 油精制脱芳烃溶剂,根据建 设单位需求配制而成,用于 本产品中的原材料和比例属 于商业秘密。 5、公用工程 (1)供水工程 本项目用水依托原有供水系统,由天津滨海新区中塘工业区市政供水管网供 给,不新增劳动人员,无生活用水新增。冷却用水为循环用水,由地下 600m3 循环水池提供,产生消耗时立刻补充,故本项目仅增加部分冷却用水,冷却用水 循环使用,不外排。 图 2-1 水平衡图 (2)排水工程 本项目不新增劳动人员,故没有新增生活污水、生产废水排放。 (3)供电 本项目用电依托原有供电系统,滨海新区中塘工业区市政电网提供,可满足 用电要求。 (4)生产供热 本项目生产工序无需热源机供热,锅炉房内热源机仅对现有部分老化设备进 行生产前预热,故天然气无新增。 6、人员及工作制度 本项目需员工 80 人,员工从企业内部调配,不新增劳动人员。工作制度为 日班工作制,工作时长 12h,年工作天数计划为 310 天。 表 2-7 序 号 生产工序 各生产工序年时基数表 每天工作时间 每天废气排放 年工作天数 年工作时间 (h) 时间(h) (d) (h) 1 配料工序 5 5 310 1550 2 密炼工序 6 6 310 1860 3 开炼工序 6 6 310 1860 4 滤胶工序 10 10 310 3100 5 压延工序 10 10 310 3100 6 刷件工序 4 4 310 1240 7 硫化工序 10 10 310 3100 20 施工期工程 本项目利用厂房原有车间进行生产,依托原有公辅设施,不新增建筑面积, 主要建设内容为购置、安装相关生产设备,因此,施工期主要是设备安装噪声, 对声环境影响轻微,施工期对环境影响较小。 营运期工艺流程简述 图 2-2 工 艺 流 程 和 产 排 污 环 节 工艺流程图 注:G1(颗粒物)、G2(TRVOC、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颗粒物)、G3(TRVOC、非 甲烷总烃、臭气浓度)、G4(TRVOC、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G5(TRVOC、非甲烷 总烃、臭气浓度)、G6(TRVOC、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H2S、CS2)、G7(TRVOC、 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G8(TRVOC、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G9(TRVOC、非甲 烷总烃、臭气浓度) 主要工序介绍如下: (1)配料 橡胶、碳酸钙和白炭黑等是炼胶过程中的主要原料。辅料配料过程在全自动 配料设备内进行,由微机控制,按工艺配方自动配料,并用秤称量,称量完成装 入热熔袋内,然后由人工运送至密炼机处,并直接投入密炼机中,本项目粉状原 辅料为氧化锌、硬脂酸、钛白粉、促进剂、萜烯树脂、白炭黑等,为了控制粉尘 污染,配料过程产生的颗粒物经上方的集气罩收集后,通过配料工位的布袋除尘 器处理,再通过管道连接至排气筒 P1 排放。 (2)密炼 密炼由密闭式炼胶机完成,密炼机主要由密炼室、转子、转子密封装置、加 料压料装置、卸料装置、传动装置及基座等部分组成,密炼机自带电加热系统。 本项目采用两段混炼法。密炼后胶料存放 8 小时以上,使胶料恢复疲劳,松 弛混炼时所受的机械应力,减少胶料收缩,并使配合剂在停放过程中继续扩散, 促进均匀分散,提高补强效果。 密炼温度约 130℃,单批次时长约 8min,辅料称量及投料时长约 3min/批, 21 出料时间约 2min/批,每批物料只密炼 1 次,每天密炼橡胶 45 批次。 丁苯橡胶和天然橡胶为密封的编织袋装,投料时由人工运至密炼机处,仅在 投料时拆开,投入密炼机中,同时人工将装有辅料的热熔袋投入密炼机中;密炼 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UV 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装置 处理,由 1 根 15m 高排气筒 P1 排放。冷却方式为循环水冷却,管道连接设备与 循环水池,不与产品进行直接接触。 (3)开炼 开炼由开放式炼胶机完成。经过密炼的胶料在开炼机中继续混炼,混炼温度 约 80℃,每批次胶料开炼时长约 8min,分 45 批次进行开炼,开炼 8 次,开炼机 无电加热系统,依靠开炼过程自身产生热量完成。由于厂地限制,本项目部分开 炼机设置于一车间,在二车间内的密炼工序完成后,由人工将半成品用推车运至 一车间,运送距离约为 30m,运送过程中使用塑料布将胶料遮盖,避免异味在运 输过程中发生扩散。 其中位于一车间的开炼机上方设有集气罩和软帘,将废气引入 1 套新增的 “UV 光催化氧化装置+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 P5 排气筒排放,位于二车 间的开炼机通过集气罩+软帘,将废气引入现有的“UV 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 装置”处理后经 1 根 15m 高排气筒 P1 排放。二车间内开炼机冷却方式为循环水 冷却,管道连接设备与循环水池,不与产品进行直接接触。一车间内开炼机通过 设备自身冷水机进行冷却。 (4)滤胶 滤胶工序由新增的滤胶机以及现有设备压延机完成,采用物理挤压的方式, 将片状的半成品挤压成条状,过滤去除其中的杂质部分(杂质为废橡胶,属于一 般固体废物)。滤胶位于开炼工序后,滤胶工序处的半成品是带有温度的,同样 会产生 TRVOC、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软帘收集后, 引入现有的“UV 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 1 根 15m 高排气筒 P1 排放。冷却方式为循环水冷却,管道连接设备与循环水池,不与产品进行直接接 触。 (5)压延成型 22 使用压延设备,根据需要对将橡胶加工成相应的胶片或者其他性状的过程, 此工序有加热(加热方式为电加热),产生的 TRVOC、非甲烷总烃以及少量异 味经集气罩+软帘收集后,通过 1 套新增的“UV 光催化氧化装置+活性炭吸附装 置”处理后,由 1 根 15m 高排气筒 P5 排放,少部分有机废气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有组织收集效率高,软帘均使用钢丝加固以提高废气收集效率,保证极少量的废 气以无组织形式排放。通过设备自身冷水机进行冷却。 (6)刷件 橡胶压延之后出胶片,胶片根据订单要求裁剪成相应大小。在边条和橡胶气 嘴上人工涂抹清洗剂,使橡胶软化溶解有一定粘性,将涂抹清洗剂后的气嘴和边 条分发至裁剪成型工位,人工将胶片、边条、气嘴进行拼接,推进硫化罐进行硫 化成型。此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经工位上方集气罩收集后,通过 1 套新增的“UV 光催化氧化装置+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 1 根 15m 高排气筒 P5 排放,少 部分有机废气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7)硫化 成型胶料进入硫化设备进行硫化成型,加热方式为电加热,成型胶料在一定 压力和温度下保持一段时间,通过硫分子连接,使橡胶由线性结构变成网状结构, 提高橡胶强度。硫化时间 50min,升压时间 2-3 分钟,降压时间 2-3 分钟,降压 后取出产品。硫化罐罐门上方设有集气罩+软帘,硫化罐开门时溢出的废气经集 气罩收集后,进入废气管道。 此工序产生噪声和硫化废气。硫化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经硫化罐集气罩+软 帘收集,进入现有的“臭氧氧化+碱水喷淋+除湿器+UV 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 处理后,由 1 根 15m 高排气筒 P3 排放。 (8)检验、充气包装、入库 成型硫化后的产品经检验合格后,进行充气包装,将塑料气嘴放入橡胶气嘴 处,最后打包入库待售,不合格产品回收二次混炼,并计入批次。 23 1、厂区现有基本情况 1.1 现有环保手续情况 1.1.1 环评、验收情况 天津中鼎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自成立以来,其环评、验收手续履行情况详见 下表。 序 号 与 项 目 有 关 的 原 有 环 境 污 染 问 题 1 2 3 项目名称 天津中鼎汽 车零部件生 产线建设项 目环境影响 报告书 天津中鼎汽 车零部件生 产线建设项 目环境影响 补充分析报 告 天津中鼎汽 车零部件有 限公司燃气 锅炉更换蒸 汽热源机项 目 新建挥发性 有机物处理 设施项目 表 2-8 现有工程环评、验收一览表 环评及补充 环评批复时间及批复文件 环评时间 编号 验收时间 2018 年 2 月完成自主验 2014 年 6 月 津滨审批投[2014]615 号 2014 年 8 月 28 日 收 ( 报 告 编 号 TJ20180123YS01 ) ; 2018 年 11 月 26 日完成 津滨审批环准 [2017]221 号 2017 年 6 月 19 日 噪声及固体废物验收 2019 年 10 月 津滨中塘环准[2019]5 号 2019 年 12 月 6 日 2020 年 8 月 17 日完成 自主验收 2022 年 1 月 备案号: 202212011600000004 / 2017 年 5 月 ( 津 滨 审 批 环 准 [2018]418 号) 1.1.2 排污登记许可履行情况 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 年版)》(生态环境部令 第 11 号),现有工程属于橡胶制品业 291—其他,应实施登记管理。目前公司 现有工程已取得排污许可登记回执(登记编号:91120116300377301L001Z)。 在本项目建设完成并发生实际排污之前,建设单位需进行排污许可登记管理 的变更。 1.1.3 应急预案备案情况 建设单位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评审工作指南(试行)》 (环办应急[2018]8 号)、《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 24 (试行)》(环发[2015]4 号)、《市环保局关于做好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 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津环保应[2015]40 号)等的规定和要求已经 于 2018 年 8 月 1 日在天津市滨海新区生态环境局进行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的备案,备案编号为 120116-2018-068-L,并于 2021 年月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 预案的修编,备案编号为 120116-2021-076-L。 企业应当在本项目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发生实际排污之前进行应急预案的修 订。 1.2 厂区现有建构筑物情况 现有工程建构筑物情况见下表。 表 2-9 厂区现有主要建筑一览表 名称 单位 1#厂房 m2 m2 2#厂房 m2 锅炉房 m2 循环水站 m2 电房 m2 倒班楼 m2 总计 序号 1 2 3 4 5 6 面积 10989 16746 356 132 264 3544 32031 1.3 现有工程组成及内容 现有工程组成及内容详见下表。 表 2-10 现有工程组成及内容一览表 现有工程内容 主体工程 辅助工程 规模 生产车间 现有厂房内设置 2 个生产车间,进行汽车、铁路等领域密封、 减振用橡塑制品的生产制造。 仓储区 用于原辅材料及成品的暂存。 办公区 用于日常办公、接待等。 倒班楼 用于员工休息。 锅炉房 设置 2 台 1t 热源机为部分设备预热提供热源,3 台 1t 热源机 为生活供暖。 循环水站 用于生产冷却。 电力 由中塘工业区供电管网供给。 给水 由天津滨海新区中塘工业区供水管网供给。 排水 现有工程排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 由园区污水管网进入中塘工业区污水处理厂处理。纯水制备 系统排浓水、热源机内部排污水全年用于厂区绿化。 公用工程 25 储运工程 采暖与制 冷 冬季采暖由厂内锅炉房提供,夏季制冷采用电制冷空调系统。 储运 现有工程原辅材料及产品等储存在厂房内仓储区,运输方式 为人工运输。 废气 环保工程 废水 现有工程配料、密炼、开炼工序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后引入 1 套“布袋除尘器+UV 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废气治理设施 处理后由 1 根 15m 高的排气筒 P1 排放;平板硫化工序(平板 硫化机、真空平板硫化机)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后进入 1 套“臭 氧氧化+碱水喷淋+除湿器+UV 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设 备进行处理,处理后废气由 1 根 15m 高排气筒 P2 排放;硫化 工序(硫化罐、平板硫化机)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后进入 1 套 “臭氧氧化+碱水喷淋+除湿器+UV 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 设备进行处理,处理后废气由 1 根 15m 高排气筒 P3 排放;锅 炉房采用先进的低氮燃烧技术,燃气废气由 1 根 15m 高排气 筒 P4 排放。 现有工程生产废水为冷却循环水,定期补充不外排;生活污 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由园区污水管网进入中塘工业区污 水处理厂处理;纯水制备系统排浓水、热源机内部排污水用 于厂区绿化。 噪声 选用低噪声设备,产噪设备集中置于厂房内,并采取有效隔 声、减振等降措施。 固体废物 一般固废暂存一般固废间,定期出售于物资回收部门。危险 废物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由天津滨海合佳威立雅环境服务 有限公司处理。 1.4 现有生产内容与生产工艺 现有工程因部分生产设备用于新产品充气床垫,且市场订单减少,故现有主 要生产能力为密封、减振用橡塑制品约 9000 万件/年,其中汽车减振件、密封件 等为 6500 万件/年,铁路轨下绝缘减振件等 2500 万件/年。主要生产设备详见下 表。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设备名称 称量系统 密闭式炼胶机 开放式炼胶机 滤胶机 精密预成型机 硫化罐 平板硫化机 真空平板硫化 机 切胶机 胶片冷却机 中频感应加热 表 2-11 现有工程主要生产设备 设备型号 XLBC-X(18 工位) 35L KL-22 250mm JY250 /(导热油加热) P-500-PCD 台/套数 1 1 5 1 1 1 47 P-V-250-3RT-2-PCD 6 / 34m kgps200/1-2.5 2 1 2 26 位置 二车间 装置 液体喷砂机 蒸汽热源机 纯水机 板式换热器 燃气调压柜 12 13 14 15 16 / TEC-1.0T TECW-RSJ-1.0T / / 2 5 1 3 1 序号 1 2 3 4 5 6 7 表 2-12 现有工程全厂原辅料及能源消耗情况 名称 单位 天然橡胶 t/a 丁苯橡胶 t/a 炭黑(补强剂) t/a 碳酸钙(填充剂) t/a 硫化剂 t/a 其他助剂 t/a 金属件 万件/a 锅炉房 锅炉房 锅炉房 锅炉房 消耗量 400 800 400 200 12 2 3038 厂区现有产品生产工艺流程如下: 图 2-3 厂区现有产品生产工艺流程 1.5 现有工作制度 现有工程实行日一班工作制,每班工作时长 6h,年工作天数 310 天。累计 年开工 1860 小时。 2、现有工程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2.1 废气 现有工程配料、密炼、开炼工序产生的废气(颗粒物、TRVOC、非甲烷总 烃、臭气浓度)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 1 套“布袋除尘器+UV 光催化氧化+活性 炭吸附”废气治理设施处理后由 1 根 15m 高的排气筒 P1 排放;硫化工序产生的 废气(TRVOC、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H2S)经集气罩收集后,分别通过 2 套 “臭氧氧化+碱水喷淋+除湿器+UV 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设备进行处理,处 理后废气分别由 2 根 15m 高排气筒 P2、P3 排放;锅炉房采用先进的低氮燃烧技 术,燃气废气(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烟气黑度)由 1 根 15m 高排气 27 筒 P4 排放。 配料、密炼工序产生 的颗粒物执行《橡胶制品工业污染 物排放标准》 (GB27632-2011)中的标准限值要求;密炼、开炼、硫化工序产生的 TRVOC、 非甲烷总烃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中 标准限值要求,臭气浓度、H2S 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 中标准限值要求;锅炉燃烧废气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151-2020 中的标准限值要求。 根据天津中鼎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06 月进行的例行监测数据可知 (报告编号为 JBHK-20220601-04-Q),现有工程大气污染物均达标排放,监测 数据见下表: 序 号 污染物 颗粒物 P1 2.1 9.1 4.87×10-2 12 / 非甲烷总 烃 1.08 2.51×10-2 10 1.0 TRVOC 1.98 4.59×10-2 10 1.0 臭气浓度 309(无量纲) / 1000 (无量 纲) / 非甲烷总 烃 2.28 5.25×10-2 10 1.0 TRVOC 3.71 8.54×10-2 10 1.0 臭气浓度 229(无量纲) / 1000 (无量 纲) / H2 S 0.02 4.61×10-4 / 0.06 非甲烷总 烃 1.21 2.78×10-2 10 1.0 TRVOC 1.39 3.19×10-2 10 1.0 / 1000 (无量 纲) / P2 P3 表 2-13 现有工程有组织排放检测结果 基准 排放 排放浓 排放浓 排放 排放速率 速率 度 度限值 kg/h 浓度 限值 mg/m3 mg/m3 mg/m3 kg/h 臭气浓度 309(无量纲) 28 标准 达 标 情 况 《橡胶制品工业污 染物排放标准》 GB27632-2011 达 标 《工业企业挥发性 有机物排放控制标 准》DB12/524-2020 达 标 达 标 《恶臭污染物排放 标准》 DB12/059-2018 达 标 《工业企业挥发性 有机物排放控制标 准》DB12/524-2020 达 标 达 标 《恶臭污染物排放 标准》 DB12/059-2018 《工业企业挥发性 有机物排放控制标 准》DB12/524-2020 《恶臭污染物排放 标准》 DB12/059-2018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P4 H2 S 0.03 6.89×10-4 / 0.06 二氧化硫 ND 1.89×10-3 20 / 氮氧化物 22 1.76×10-2 80* / 颗粒物 5.4 4.28×10-3 10 / 《锅炉大气污染物 排放标准》 DB12/151-2020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烟气黑度 达 (林格曼 <1 / ≦1 / 标 级) *注:2022 年 10 月 31 日前执行 80 mg/m3 排放限值,2022 年 11 月 1 日起执行 50mg/m3 排放限值。 表 2-14 现有工程无组织排放检测结果 项 达标 污染物 监测点位 检测结果 排放浓度限值 标准 目 情况 上风向 1# 0.643mg/m3 《橡胶制品工 下风向 2# 0.692mg/m3 业污染物排放 颗粒物 1.0mg/m3 达标 下风向 3# 0.717mg/m3 标准》 GB27632-2011 下风向 4# 0.667mg/m3 下风向 1# 13(无量纲) 厂 界 臭气浓度 达标 下风向 2# 16(无量纲) 20(无量纲) 《恶臭污染物 下风向 3# 14(无量纲) 排放标准》 下风向 1# ND DB12/059-2018 H2S 0.02mg/m3 达标 下风向 2# ND 下风向 3# ND 车间外 1 《工业企业挥 0.97 厂 点 发性有机物排 房 非甲烷总烃 2.0mg/m3 达标 门窗外 1 放控制标准》 外 0.93 DB12/524-2020 点 颗粒物基准排放浓度计算: 根据《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轮胎企业及其他制品企业 炼胶装置的颗粒物基准排气量为 2000m3/t 胶。现有工程炼胶年用量 1200t,年工作 310 天, 折合日用胶量为 4t/d,颗粒物实测排放浓度为 2.1mg/m3。 P1 基准排气量=4t/d×2000m3/t=8000m3/d, 炼胶次数为 4 次, 故基准排气量为 32000m3/d; P1 实际排气总量=23195m3/h×6h/d=139170m3/d; P1 实际排气量高于基准排气量,应根据 GB27632-2011 要求进行大气污染物基准排气量 排放浓度换算,公式如下: 式中:ρ基—大气污染物基准排气量浓度,mg/m3; Q 总—实际排气总量,m3; 29 Yi—第 i 种胶料消耗量,t/d; Qi 基—第 i 种产品的胶料基准排气量; ρ实—实际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 根据上述换算公式,本项目 P1 颗粒物实际基准排放浓度为 9.1mg/m3,满足《橡胶制品 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 5 中的标准限值要求。 2.2 废水 现有工程中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后,通过厂区内独立的污水总排口排放至园区污水管 网,最终排入中塘工业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冷却循环用水定期补充不外排。纯水 制备系统排浓水、热源机内部排污水用于厂区绿化。 根据天津中鼎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06 月进行的例行监测数据可知 (报告编号为 JBHK-20220601-04-S),现有工程废水污染物均满足《橡胶制品 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 2 间接排放限值要求,监测数据见 下表: 表 2-15 现有工程废水检测结果 达 采样点 检测结 排放浓 标 样品编号 检测项目 标准 名称 果 度限值 情 况 7.2(无量 6-9(无量 达 pH 值 纲) 纲) 标 达 悬浮物 84mg/L 150mg/L 标 达 总氮 18.4mg/L 40mg/L 标 达 氨氮 6.01mg/L 30mg/L 橡胶制品工业污染 标 污水总 20220601-04-S001 物排放标准》 排口 达 (GB27632-2011) 总磷 0.75mg/L 1mg/L 标 生化需氧 达 61.8mg/L 80mg/L 量 标 化学需氧 达 134mg/L 300mg/L 量 标 达 石油类 2.35mg/L 10mg/L 标 注:现有工程实际基准排水量计算:20t/d÷(3.9t 胶/d×7m3/t 胶)=0.73<1,则以水污 染物实测浓度作为判定排放是否达标的依据。 2.3 噪声 30 现有工程主要噪声源为生产车间内各设备运行噪声、风机噪声等。根据天津 中鼎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06 月进行的例行监测数据可知(报告编号为 JBHK-20220601-04-V),现有工程厂界噪声达标排放,监测数据见下表: 采样日期 2022.06.01 表 2-16 现有工程噪声检测结果 监测点位 检测时间 检测结果 dB(A) 1#东厂界 11:07 57 2#南厂界 11:11 56 3#西厂界 11:15 56 4#北厂界 11:20 57 执行标准 dB(A) 达标情况 达标 昼间:65 达标 达标 达标 根据上表分析,现有工程厂界昼间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 标准》(GB12348-2008)3 类标准限值要求。 2.4 固体废物 现有工程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 (1)一般固体废物出售于物资回收部门,主要包括废包装材料 4t/a、废橡 胶 30t/a、布袋除尘器收集尘 0.1t/a;其中废 RO 反渗透膜由厂家定期更换并回收, 年产生量为 1t。 (2)生活垃圾由城管委定期清运,年产生量为 20t。 (3)危险废物定期交由天津滨海合佳威立雅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处理,包括 废机油 1t/a。 3、现有工程总量控制情况 根据天津市滨海新区行政审批局分别于 2014 年 8 月 28 日出具的“关于《天 津中鼎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汽车零部件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 复”(津滨审批投准[2014]615 号)、2017 年 6 月 19 日出具的“关于《天津中 鼎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汽车零部件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补充分析报告的批 复”(津滨审批环准[2017]221 号)以及天津市滨海新区中塘镇综合便民服务中 心于 2019 年 12 月 6 日出具的“关于天津中鼎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燃气锅炉更换 蒸汽热源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津滨中塘环准[2019]5 号),并结合 津滨环科(天津)检测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现有工程例行监测数据。现 有工程总量核算过程如下: 31 1.现有工程废气实际排放量核算 根据津滨环科(天津)检测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的例行监测报告(报 告编号:JBHK-20220601-04-Q)。 二氧化硫有组织实际排放量为:1.89×10-3kg/h×2880h×10-3=0.0054t/a。 氮氧化物有组织实际排放量为:1.76×10-2kg/h×2880h×10-3=0.05t/a。 2.现有工程废水实际排放量核算 根据津滨环科(天津)检测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的例行监测报告(报 告编号:JBHK-20220601-04-S),现有工程废水总排口 COD、氨氮的监测结果 为 152mg/L、10.4mg/L。现有工程废水产生量为 6200m3。故: COD 实际排放量为:134mg/L×6200m3×10-6=0.83t/a。 氨氮实际排放量为:6.01mg/L×6200m3×10-6=0.04t/a。 总磷实际排放量为: 现有工程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情况见下表。 表 2-16 污染物名称 废气 废水 现有工程污染物排放总量情况 污染因子 环评批复总量 实际排放量 二氧化硫 0.34t/a 0.0054t/a 氮氧化物 1.361t/a 0.05t/a CODCr 3.2t/a 0.83t/a 氨氮 0.28t/a 0.04t/a 企业现有环评批复中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为 CODCr 3.2t/a,氨氮 0.28t/a, 现有工程 CODCr 和氨氮实际排放量能够满足环评批复中排放总量控制要求。 现有工程环评批复在符合原有环保政策的要求下,没有对 VOCs、总磷、总 氮进行总量申请,对此本报告将现有工程中未申报总量的指标重新核算后,与本 项目总量排放控制指标一并申报。 4、排污口规范化 企业现有工程已按照原天津市环保局《关于加强我市排放口规范化整治工作 的通知》(环保监理[2002]71 号)及原天津市环保局“关于发布《天津市污染源 排放口规范化技术要求》的通知(津环保监测[2007]57 号)”要求对废气排放口、 废水排放口及固体废物暂存处进行了规范化建设。企业目前废气排放口、废水排 32 放口设置了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进行了规范建设,设置了 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故现有工程排污口规范化建设符合要求。排污口规范化设 置情况见下图。 P1 排气筒 P2 排气筒 P3 排气筒 P4 排气筒 33 污水总排口 5、现有项目环境问题 危废间外部照片 危废间内部照片 图 2-4 排污口规范化照片 企业现有工程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为 VOCs、总磷、总氮未申请总量。针对 以上问题,企业应采取相应措施进行解决,详见下表。 表 2-17 现有工程主要环境问题及改进措施 34 序 号 主要环境问题 改进措施 整改时限 1 VOCs、总磷、总氮未申请 总量 本次环评对现有工程 VOCs、总磷、总氮 的总量进行重新核定后计入全厂总量一 并申报 本次项目 总量申请 时完成。 35 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 1、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 (1)区域达标判断 本项目所在区域基本污染物环境质量现状评价引用 2021 年天津市生态环境 监测中心发布的天津市滨海新区环境空气质量月报统计数据,对项目选址区域内 环境空气基本污染物 PM2.5、PM10、SO2、NO2、CO 和 O3 质量现状进行分析,统 计结果见下表。 表 3-1 2021 年天津滨海新区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评价表 污染物 年评价指标 现状浓度 标准值 占标率/% 达标情况 PM2.5 年平均质量浓度 38 35 140 不达标 PM10 年平均质量浓度 67 70 94 达标 SO2 年平均质量浓度 8 60 15 达标 NO2 年平均质量浓度 39 40 103 达标 区 CO 24h 平均浓度第 95 百分位数 1400 4000 43 达标 域 O3 8h 平均浓度第 90 百分位数 156 160 114 达标 环 由上表可知,该地区环境空气基本污染物中 PM10、SO2 年均浓度、CO24h 平 境 质 均浓度第 95 百分位数、NO2 年均浓度、O38h 平均浓度第 90 百分位数均达到《环 量 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修改单中二级浓度限值,PM2.5 年均浓度 现 状 存在超标现象。六项污染物没有全部达标,故本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空气质量不 达标。天津市工业的快速发展,排放的氮氧化物与挥发性有机物导致细颗粒物等 二次污染呈加剧态势。 随着《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 的通知》(津政办发〔2022〕2 号)的实施,持续开展秋冬季大气污染联合治理 攻坚行动。进一步完善区域重污染天气联合预警预报机制和应急联动长效机制。 探索开展臭氧及前体物联合监测。坚持源头防控,综合施策,强化 PM2.5 和 O3 协 同治理、多污染物协同治理、区域协同治理,深化燃煤源、工业源、移动源、面 源污染治理,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 (2)其他污染物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要 36 求:排放国家、地方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有标准限值要求的特征污染物时,引用 建设项目周边 5km 范围内近 3 年的现有监测数据,无相关数据的选择当季主导风 向下风向 1 个点位补充不少于 3 天的监测数据。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可知,本 项目涉及的其他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 本项目为了进一步了解项目所在地的环境空气中其他污染物现状,本次评价 引用《天津恒昌隆纸塑制品有限公司年产洗衣袋 500 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 的现状监测报告(监测报告编号:HJ2020061702-2)。监测时间为 2020 年 6 月 17 日~2020 年 6 月 23 日。监测点位见下图,检测报告见附件。 监测点位:天津恒昌隆纸塑制品有限公司厂址处 G1(位于本项目厂址东 1746m)及吉安里小区北区处 G2(位于本项目厂址东 2295m)。引用的监测点位 满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的要求。 具体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监测点及监测因子见下表。 表 3-2 编号 G1 G2 监测点名称 天津恒昌隆 纸塑制品有 限公司厂址 处 吉安里小区 北区处 图 3-1 监测点位及监测因子概况一览表 监测点坐标 监测点与厂 址相对方位 经度 纬度 117.371607° 38.860422° 监测因子 E/1746m 非甲烷总烃 117.374716° 38.865227° E/2265m 环境空气现状质量引用监测点位图 37 环境空气监测结果见下表。 表 3-3 污染物名称 监测点名称 非甲烷总烃 G1 G2 单位:mg/m3 1 小时浓度 浓度范围 最大占标百 (mg/m3) 分比(%) 0.54-1.10 55.0 0.34-0.81 40.5 环境空气监测结果 样品数(个) 28 28 超标率(%) 0 0 由上表监测数据可知,本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非甲烷总烃监测浓度 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中相关限值要求(2.0mg/m3)。 (1)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大气 环境影响评价需划定本项目厂界外 500 米范围内作为评价范围。根据调查,本项 目厂界外 500 米范围内无风景名胜区、文化区等大气环境保护目标,距离本项目 155 米处为北中塘村,97 米处为古海岸与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本项目所涉及 环 的生产车间,不占压古海岸与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境 表 3-8 大气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 保 相对厂址位 环境要素 保护对象 保护内容 环境功能区 护 置 环境空气 北中塘村 西北 目 不改变区域 GB3095-2012 古海岸与湿 标 环境空气质 环境空气 地国家级自 然保护区 二类区 量功能 西北 相对本项目 距离/米 155 97 (2)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声环 境影响评价需划定本项目厂界 50 米范围作为评价范围。根据调查,本项目厂界外 50 米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 1、废气排放标准 污 染 物 排 放 控 制 标 准 营运期本项目大气污染排放因子包括:TRVOC、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 H2S 和颗粒物。本项目产生的 TRVOC、非甲烷总烃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 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表 1 中的排放标准要求;颗粒物排放执行《橡 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中的标准限值;臭气浓度、H2S 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中相关标准限值。 排放源 污染物名称 表 3-9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污染物名称最 最高允许排放 高允许排放浓 速率 kg/h 度 mg/m3 38 执行标准 12 颗粒物 2000m3/t 胶 基准排气量 有组织 TRVOC 10 1.0 非甲烷总烃 10 1.0 臭气浓度 H2S CS2 无组织 / / / 1000 无量纲 颗粒物 1.0 非甲烷总烃 2.0(监控点处 1h 平均浓度值) 4.0(监控点处任 意一次浓度值) 0.06 1.5 / / / 4.0(厂界) / 臭气浓度 20 无量纲 H2S 0.02 CS2 0.5 注:仅颗粒物执行该标准基准排气量标准。 / / 《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 排放标准》 (GB27632-2011) 《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 物排放控制标准》 (DB12/524-2020)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 准》(DB12/059-2018) 《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 排放标准》 (GB27632-2011) 《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 物排放控制标准》 (DB12/524-2020) 《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 排放标准》 (GB27632-2011)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 准》(DB12/059-2018) 2、噪声排放标准 运营期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3 类标准限值,具体标准值见下表。 表 3-10 噪声排放标准 时段 声环境功能区类别 3类 昼间 dB(A) 夜间 dB(A) 65 55 3、固体废物排放标准 (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9-2020)中有关规定。 (2)危险废物移送给有资质处理单位前,在厂内暂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 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清单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 术规范》(HJ2025-2012)等相关规定。 (3)生活垃圾处置执行《天津市生活垃圾管理规定》(2020 年 12 月 01 日 39 实施)中的相关要求。 总量控制是一项控制区域污染,保护环境质量的重要举措,也是实现区域经 济可持续发展的主要措施。根据《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 暂行办法》(环发[2014]197 号)及国家相关规定并结合本项目实际污染物排放情 况,确定总量控制因子为: (1)现有工程:废气中的 VOCs(该因子总量以 TRVOC 实际排放量作为核 算依据),废水中的总氮、总磷。 (2)本项目:废气中的 VOCs。 1、现有工程总量分析 现有工程环评批复在符合原有环保政策的要求下,没有对 VOCs、总磷、总 氮进行总量申请,对此本报告对现有工程中未申请总量的指标重新核算。 (1)废气 现有工程 VOCs(以 TRVOC 计)实际排放量: 总 量 0.0459kg/h×1860h/a×10-3+0.0854kg/h×1860h/a×10-3+0.0319kg/h×1860h/a×10-3=0.3t/ 控 制 a 表 3-11 现有工程废气排放总量汇总 指 标 污染物名称 污染因子 环评批复量 实际排放量 废气 VOCs / 0.3t/a (2)废水 ①现有工程实际排放量: 总氮实际排放量为:18.4mg/L×6200m3×10-6=0.11t/a 总磷实际排放量为:0.75mg/L×6200m3×10-6=0.005t/a ②废水排放执行《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 2 间 接排放限值要求,总氮 40mg/L、总磷 1mg/L。水污染物依据标准核算总量为: 总氮=6200m3/a×40mg/L×10-6=0.25t/a 总磷=6200m3/a×1mg/L×10-6=0.006t/a ③排入外环境的量: 现有工程排放的污水经中塘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天津市《城镇污水处理厂污 40 染物排放标准》(DB12/599-2015)B 标准(总磷 0.4mg/L,总氮 15mg/L)后排放, 则现有工程污水排至外环境的总磷、总氮排放量核算如下: 总磷:6200m3/a×0.4mg/L×10-6=0.0025t/a 总氮:6200m3/a×15mg/L×10-6=0.093t/a 表 3-12 污染物名称 现有工程污水排放总量汇总 《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环评批复量 实际排放量 (GB27632-2011)标准核定量 污染因子 总氮 / 0.11t/a 0.25t/a 总磷 / 0.005t/a 0.006t/a 废水 2、本项目总量控制分析 (1)废气 本项目新增 VOCs 总量计算如下: VOCs 预 测 排 放 量 : 0.004kg/h × 3100h/a × 10-3+0.0044kg/h × 3100h/a × 10-3+0.06kg/h×3100h/a×10-3=0.21t/a VOCs 核定排放量:1.0kg/h×3100h/a×10-3=3.1t/a 表 3-13 本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汇总 污染物名称 污染因子 预测排放量 核定排放量 废气 VOCs 0.21t/a 3.1t/a 3、全厂总量控制分析 本项目建成后,全厂污染物总量汇总情况详见下表。 表 3-14 本项目建成后全厂废气排放总量表 现有工程 污染物名称 污染因子 环评批复 总量 VOCs 废气 / 表 3-15 污染物 污染 名称 因子 废水 现有工程实 本项目预 本项目 全厂排放 总量申请 际排放量 测排放量 核定量 增减量 指标指标 0.3t/a 0.21t/a 3.1t/a +0.21t/a 0.51t/a 全厂排放 增减量 总量申请 指标指标 本项目建成后全厂废水排放总量表 现有工程环 现有工程实 现有工程核 本项目预 评批复总量 际排放量 定排放量 测排放量 总磷 / 0.005t/a 0.006t/a 0 0 0.006t/a 总氮 / 0.11t/a 0.25t/a 0 0 0.25t/a 综上,本项目 VOCs、总磷、总氮的控制总量申请指标为 0.51t/a、0.006t/a、 41 0.25t/a。 上述建议值可作为环保管理部门制定企业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参考, 实行倍量削减替代。 42 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施 工 期 施工期仅进行设备安装、调试,无土建工程,施工期主要污染物为设备摆放过 环 境 程产生的噪声,通过轻装、轻卸,规范操作等,施工噪声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 保 影响。 护 措 施 1、 废气 1.1 废气收集、处理、排放方式 (1)废气处置措施 本项目配料工序颗粒物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再通过管道连接至 P1 排气筒配 套的环保治理设施(布袋除尘器+UV 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再由 P1 排 气筒排放;二车间密炼、开炼、滤胶、压延工序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后通过现有的“布 运 袋除尘器+UV 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 1 根 15m 高排气筒 P1 排 营 期 放;硫化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软帘收集,进入 1 套现有的“臭氧氧化+碱水喷 环 淋+除湿器+UV 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 1 根 15m 高排气筒 P3 排放; 境 影 一车间开炼、压延成型工序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后,通过“UV 光催化氧化装置+活 响 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 1 根 15m 高排气筒 P5 排放。 和 (2)排气筒高度符合性分析 保 护 根据《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规定:排气 措 施 筒高度不低于 15m。本项目排气筒高度均为 15m,符合要求;根据《橡胶制品工业 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规定:所有排气筒高度应不低于 15m,排气 筒周围半径 200m 范围内有建筑物时,排气筒高度还应高出最高建筑物 3m 以上, 本项目 200m 范围内最高建筑物为本项目倒班楼,高度为 11m,本项目排气筒高度 均为 15m,符合要求。 本项目排气筒高度均为 15m,排气筒 P1 与 P2、P3、P5 的距离分别为 134m、 120m、202m,P2 与 P3、P5 的距离分别为 85m、208m,P3 与 P5 的距离为 121m, 43 根据《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恶臭污染物 排放标准》(DB12/059-2018)要求,“两个排放相同污染物(不论其是否由同一 生产工艺过程产生)的排气筒,若其距离小于其几何高度之和,应合并视为一根等 效排气筒。若有三根以上的近距离排气筒,且排放同一种污染物时,应以前两根的 等效排气筒,依次与第三、四根排气筒取等效值”,故本项目排气筒与现有排气筒 无需进行等效。 (3)风机风量合理性分析 本项目配料产生的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现有的环保治理设施(串 联),最后通过 P1 排气筒排放;二车间密炼、开炼、滤胶、压延工序产生的废气, 依托现有的 1 套“布袋除尘器+UV 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经 1 根 15m 高排气筒 P1 排放;硫化工序产生的废气,依托现有的 1 套“臭氧氧化+碱水喷淋+ 除湿器+UV 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经 1 根 15m 高排气筒 P3 排放。 本项目建成后,拟采取的收集措施为在新增的密炼机、开炼机、滤胶机、硫化 机、压延机上方分别设置 1 个集气罩,集气罩大小分别为 1500mm×1300mm、 1500mm×1300mm、1800mm×400mm、3000mm×3000mm、1500×1300mm。均距离 产污处 10cm,投影面积大于产污部位。根据《排风罩的分类和技术条件》) (GB/T16758),排风罩的排风量按下式计算: Q=F×V 式中:Q——排风罩的排风量,单位为立方米每秒(m3/s); F——排风罩罩口面积,单位为平方米(m2); V——排风罩罩口平均风速,单位为米每秒(m/s)。 由上述公式计算可得,本项目依托 P1 排气筒排放及配套治理设施的生产设备, 其 Q1=(1.5×1.3×2+1.5×1.3×8+1.8×0.4+1.5×1.3×2)×0.3m/s×3600s=26050m3/h;根 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现有生产设备均使用集气罩+软帘收集废气,主要设备为 1 台密炼机、3 台开炼机、1 台滤胶机、1 台压延机,排风量为 =1.5×1.3+2.4×1.9×3+2.2×2+2.4×0.4=22669m3/h,合计为 48719m3/h,低于现有工程 风机总风量 58000m3/h。 44 本 项 目 依 托 P3 排 气 筒 排 放 及 配 套 治 理 设 施 的 生 产 设 备 , 其 Q2=3.0m×3.0m×0.3m/s×3600s=9720m3/h;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可知,现有生产设 备使用集气罩+软帘收集废气,主要设备为 2 台开炼机、1 台硫化罐、15 台平板硫 化机,其排风量=(1.4×1.2×2+3×3+0.8×0.6×18)×0.3m/s×3600s=22680m3/h, 合计为 32400m3/h,低于现有工程风机总风量 38000m3/h。 本 项 目 新 增 P5 排 气 筒 及 配 套 治 理 设 施 , Q3== (2.4m×1.9m×3+2.2m×2m+3m×1.8m)×0.3m/s×3600s=25358m3/h。若要满足控制风 速应不低于 0.3m/s 的要求,总排风量不应低于 25358m3/h,本项目 UV 光催化氧化 +活性炭吸附装置配套风机风量 30000m3/h,高于风量要求。 综上所述,本项目建成后现有工程风机风量可以满足生产需求,且收集措施可 行。 本项目废气排放情况及排气筒污染源参数分别见下表。 表 4-1 产生情况 年工 编 号 污 作时 染 长 源 (h/a 本项目有组织排气筒废气产生及排放情况一览表 污染 产生 因子 速率 kg/h ) 产生 量 t/a 收 去 集 除 效 效 率 率 85 99 % % 85 95 % % 85 80 % % 85 80 % % 85 80 % % 85 80 有组织排放情况 排风量 排放 (m3/h 排放速 浓度 排放 ) 率 kg/h mg/m 量 t/a 3 配 G 料 1 工 1550 颗粒 物 0.27 0.42 0.3 0.56 0.038 0.07 0.038 0.07 8000 0.002 0.25 0.0036 26050 0.013 0.5 0.024 26050 0.006 0.23 0.012 26050 0.006 0.23 0.012 26050 0.00009 0.003 0.0001 5 7 26050 0.00009 0.003 0.0001 序 颗粒 物 密 G 炼 2 工 TRV 1860 OC 非甲 序 烷总 烃 G 3 开 炼 工 1860 TRV 0.0005 OC 4 非甲 0.0005 0.001 0.001 45 序 烷总 ( 烃 4 % % 5 7 二 车 间) 滤 G 胶 4 工 3100 5 工 0.001 85 80 OC 5 4 % % 0.0004 0.001 85 80 5 4 % % 0.001 85 80 8 % % 0.001 85 80 8 % % 85 80 % % 非甲 烃 TRV 压 延 0.0004 烷总 序 G TRV OC 3100 非甲 烷总 序 OC 6 工 0.026 0.08 非甲 硫 化 0.0006 烃 TRV G 0.0006 烷总 3100 0.08 0.0000 0.000 85 80 26 08 % % 0.0003 0.001 85 80 5 1 % % 0.000 85 80 35 % % 0.000 85 80 35 % % 0.001 85 80 8 % % 0.001 85 80 % CS2 开 TRV 炼 OC 0.0002 0.00008 0.003 26050 0.00008 0.003 26050 0.0001 26050 0.0001 9720 0.0044 0.45 0.014 9720 0.0044 0.45 0.014 0.00000 0.000 0.0000 44 45 14 0.00006 0.006 0.0002 0.00003 0.001 0.0000 4 3 6 0.00003 0.001 0.0000 4 3 6 25358 0.0001 0.004 0.0003 25358 0.0001 0.004 0.0003 0.003 5 0.003 5 4 0.0002 4 0.0003 0.0003 80 0.026 烃 H2S 序 85 0.0002 26050 % 9720 9720 25358 工 G 序 7 ( 1860 非甲 烷总 一 0.0002 烃 车 25358 间) G 8 TRV 压 延 工 3100 OC 非甲 0.0006 0.0006 46 序 8 烷总 % % 85 80 % % 85 80 % % 烃 TRV 刷 G 件 9 工 序 OC 1240 0.36 0.45 0.36 0.45 非甲 烷总 烃 25358 0.06 2.4 0.08 25358 0.06 2.4 0.08 1.2 污染源强核算过程及达标分析 1.2.1 污染源强核算过程 (1)排气筒 P1 ①配料废气 G1 本项目粉状原辅料为氧化锌、硬脂酸、钛白粉、促进剂、碳酸钙、白炭黑等, 配料物质年用量为 832t/a,配料工序产生废气 G1,污染因子为颗粒物,产生量根 据中国橡胶工业协会《橡胶制品业产排污系数核算》中的产排污系数取,按粉料用 量的 0.05%计,则配料工序颗粒物产生量为 0.42t/a。配料工序废气经工位上方全覆 盖式集气罩处理,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除尘效率大于 99%,收集效率按 85%计, 配料工序年工作时间为 1550h,颗粒物产生速率为 0.27kg/h。 ②密炼废气 G2 密炼废气主要污染因子为 TRVOC、非甲烷总烃、颗粒物。参照施晓亮《橡胶 制品生产过程中废气污染物的排放系数》中美国橡胶制造者协会(RMA)给出的 橡胶制品密炼加工过程中污染物最大产生系数,确定非甲烷总烃、TRVOC(以非 甲烷总烃计)、颗粒物产生系数,密炼废气中各污染物产生情况见下表。 表 4-2 密炼废气污染物产生情况 序号 项目 非甲烷总烃* TRVOC 颗粒物 1 产生系数(t/t 混炼胶) 1.15×10-4 1.15×10-4 9.25×10-4 2 炼胶量 600t/a 3 产生量(t/a) 0.07 0.07 0.56 4 年工作时长(h/a) 1860 5 产生速率(kg/h) 0.038 0.038 0.3 注:*非甲烷总烃在美国环境保署原文中未做介绍,笔者根据非甲烷总烃释义对所测数 10 类 污染物中的烃类(主要是 C2~C8)进行汇总统计而得出了具体数据。 本项目密炼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软帘全收集后,通过一套现有的“布袋 47 除尘器+UV 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 1 根 15m 高排气筒 P1 排放, 集气罩收集效率为 85%,废气处理装置处理效率为 80%,则处理后 TRVOC 有组织 排放量为 0.012t/a,排放速率为 0.006kg/h,排放浓度为 0.23mg/m3;非甲烷总烃有 组织排放量为 0.012t/a,排放速率为 0.006kg/h。 密炼机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软帘收集后,通过一套现有的“布袋除尘器+UV 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 1 根 15m 高排气筒 P1 排放,收集效率 按 85%计,除尘效率为 95%,颗粒物产生量为 0.56t/a,颗粒物产生速率为 0.3kg/h, 有组织排放量为 0.024t/a,有组织排放速率为 0.013kg/h。 ③开炼废气 G3 本项目开炼废气主要污染因子为 TRVOC(以非甲烷总烃计)、非甲烷总烃、 臭气浓度。参照施晓亮《橡胶制品生产过程中废气污染物的排放系数》中美国橡胶 制造者协会(RMA)给出的橡胶制品开炼加工过程中污染物最大产生系数,开炼 废气中各污染物的产生情况见下表。 表 4-3 开炼废气污染物产生情况 TRVOC 序号 项目 非甲烷总烃 1 2.3×10-6 2.3×10-6 产生系数(t/t 混炼胶) 2 450t/a 炼胶量 3 0.001 0.001 产生量(t/a) 4 1860 年工作时长(h/a) 5 0.00054 0.00054 产生速率(kg/h) 注:*非甲烷总烃在美国环境保署原文中未做介绍,笔者根据非甲烷总烃释义对所测数 10 类 污染物中的烃类(主要是 C2~C8)进行汇总统计而得出了具体数据。 此部分开炼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软帘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UV 光 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 1 根 15m 高排气筒 P1 排放,集气罩收集 效率以 85%计,废气处理装置处理效率为 80%,开炼工序年工作时长为 1860h, TRVOC 有 组 织 排 放 量 为 0.00017t/a , 排 放 速 率 为 0.00009kg/h , 排 放 浓 度 为 0.0035mg/m3;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量为 0.00017t/a,排放速率为 0.00009kg/h。 ④滤胶废气 G4 本项目滤胶废气主要污染因子为 TRVOC(以非甲烷总烃计)、非甲烷总烃、 臭气浓度。运行温度基本与开炼一致,参照开炼工序确定 TRVOC、非甲烷总烃产 生系数,滤胶废气中各污染物的产生情况见下表。 48 表 4-4 滤胶废气污染物产生情况 TRVOC 序号 项目 非甲烷总烃 -6 -6 1 2.3×10 2.3×10 产生系数(t/t 混炼胶) 2 600t/a 炼胶量 3 0.0014 0.0014 产生量(t/a) 4 3100 年工作时长(h/a) 5 0.00045 0.00045 产生速率(kg/h) 注:*非甲烷总烃在美国环境保署原文中未做介绍,笔者根据非甲烷总烃释义对所测数 10 类 污染物中的烃类(主要是 C2~C8)进行汇总统计而得出了具体数据。 滤胶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软帘全收集后,通过一套“布袋除尘器+UV 光 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 1 根 15m 高排气筒 P1 排放,集气罩收集 效率以 85%计,废气处理装置处理效率为 80%,滤胶工序年工作时长为 3100h, TRVOC 有 组 织 排 放 量 为 0.00024/a , 排 放 速 率 为 0.00008kg/h , 排 放 浓 度 为 0.0014mg/m3;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量为 0.00024/a,排放速率为 0.00008kg/h。 ⑤压延废气 G5 本项目压延废气主要污染因子为 TRVOC(以非甲烷总烃计)、非甲烷总烃、 臭气浓度。参照施晓亮《橡胶制品生产过程中废气污染物的排放系数》中美国橡胶 制造者协会(RMA)给出的橡胶制品压延加工过程中污染物最大产生系数,压延 废气中各污染物的产生情况见下表。 表 4-5 压延废气污染物产生情况 序号 项目 非甲烷总烃 TRVOC -6 1 产生系数(t/t 混炼胶) 6.0×10 6.0×10-6 2 炼胶量 300t/a 3 产生量(t/a) 0.0018 0.0018 4 年工作时长(h/a) 3100 5 产生速率(kg/h) 0.0006 0.0006 注:*非甲烷总烃在美国环境保署原文中未做介绍,笔者根据非甲烷总烃释义对所测数 10 类 污染物中的烃类(主要是 C2~C8)进行汇总统计而得出了具体数据。 本项目压延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软帘收集后,通过一套现有的“布袋除 尘器+UV 光催化氧化装置+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 1 根 15m 高排气筒 P1 排 放,集气罩收集效率为 85%,废气处理装置处理效率为 80%,压延工序年工作时长 为 3100h,TRVOC 有组织排放量为 0.0003t/a,排放速率为 0.0001kg/h,排放浓度为 0.002mg/m3;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量为 0.0003t/a,排放速率为 0.0001kg/h。 (2)排气筒 P3 49 ①硫化废气 G6 本项目在硫化过程中产生硫化废气 G6,废气的主要污染因子为 TRVOC(以非 甲烷总烃计)、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H2S 和 CS2。本项目拟在硫化机上方设置 集气罩+软帘对废气进行收集,将硫化废气引至一套现有的“臭氧氧化+碱水喷淋+ 除湿器+UV 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经一根 15m 高 排气筒 P3 排放。 参照施晓亮《橡胶制品生产过程中废气污染物的排放系数》中美国橡胶制造者 协会(RMA)给出的橡胶制品硫化加工过程中污染物最大产生系数,硫化工序各 污染物产生情况见表 4-6。 表 4-6 硫化工序污染物排放系数表 序号 污染因子 TRVOC 非甲烷总烃 H2S CS2 1 产生系数(t/t 胶料) 1.34×10-4 1.34×10-4 1.36×10-7 1.86×10-6 2 炼胶量(t/a) 600t/a 3 产生量(t/a) 0.08 0.08 0.00008 0.0011 4 年工作时长(h/a) 3100 5 产生速率(kg/h) 0.026 0.026 0.000026 0.00035 注:*非甲烷总烃在美国环境保署原文中未做介绍,笔者根据非甲烷总烃释义对所测数 10 类污染物中的烃类(主要是 C2~C8)进行汇总统计而得出了具体数据。 硫化工序集气罩收集效率为 85%,废气处理装置处理效率为 80%,硫化工序年 工作时长为 3100h,TRVOC 有组织排放量为 0.014t/a,排放速率为 0.0044kg/h,排 放浓度为 0.12mg/m3;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量为 0.014t/a,排放速率为 0.0044kg/h。 硫化氢排放系数参照《橡胶制品工业含硫恶臭气体分析与评价》产污系数:1.36 ×10-7t/t 胶,用胶量为 600t/a,硫化氢产生量为 0.00008t/a,产生速率为 0.000026kg/h, 则处理后 H2S 有组织排放量为 0.000014t/a,排放速率为 0.0000044kg/h,有组织排 放浓度为 0.00012mg/m3。CS2 产生量为 0.0011t/a,产生速率为 0.00035kg/h,处理后 CS2 有组织排放量为 0.0002t/a,排放速率为 0.00006kg/h, (3)排气筒 P5 ①开炼废气 G7 本项目开炼废气主要污染因子为 TRVOC(以非甲烷总烃计)、非甲烷总烃、 臭气浓度。参照施晓亮《橡胶制品生产过程中废气污染物的排放系数》中美国橡胶 制造者协会(RMA)给出的橡胶制品开炼加工过程中污染物最大产生系数,开炼 50 废气中各污染物的产生情况见下表。 表 4-7 开炼废气污染物产生情况 序号 项目 非甲烷总烃 TRVOC 1 产生系数(t/t 混炼胶) 2.3×10-6 2.3×10-6 2 炼胶量 150t/a 3 产生量(t/a) 0.00035 0.00035 4 年工作时长(h/a) 1860h 5 产生速率(kg/h) 0.0002 0.0002 注:*非甲烷总烃在美国环境保署原文中未做介绍,笔者根据非甲烷总烃释义对所测数 10 类 污染物中的烃类(主要是 C2~C8)进行汇总统计而得出了具体数据。 此部分开炼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软帘收集后,通过一套新增的“UV 光 催化氧化装置+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 1 根 15m 高排气筒 P5 排放,集气罩 收集效率以 85%计,废气处理装置处理效率为 80%,开炼工序年工作时长为 1860h, TRVOC 有 组 织 排 放 量 为 0.00006t/a , 排 放 速 率 为 0.000034kg/h , 排 放 浓 度 为 0.0013mg/m3;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量为 0.00006t/a,排放速率为 0.000034kg/h。 ②压延废气 G8 本项目压延废气主要污染因子为 TRVOC(以非甲烷总烃计)、非甲烷总烃、 臭气浓度。参照施晓亮《橡胶制品生产过程中废气污染物的排放系数》中美国橡胶 制造者协会(RMA)给出的橡胶制品压延加工过程中污染物最大产生系数,压延 废气中各污染物的产生情况见下表。 表 4-8 压延废气污染物产生情况 序号 项目 非甲烷总烃 TRVOC -6 1 产生系数(t/t 混炼胶) 6.0×10 6.0×10-6 2 炼胶量 300t/a 3 产生量(t/a) 0.0018 0.0018 4 年工作时长(h/a) 3100 5 产生速率(kg/h) 0.0006 0.0006 注:*非甲烷总烃在美国环境保署原文中未做介绍,笔者根据非甲烷总烃释义对所测数 10 类 污染物中的烃类(主要是 C2~C8)进行汇总统计而得出了具体数据。 本项目压延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软帘收集后,通过一套新增的“UV 光 催化氧化装置+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 1 根 15m 高排气筒 P5 排放,集气罩 收集效率为 85%,废气处理装置处理效率为 80%,压延工序年工作时长为 3100h, TRVOC 有组织排放量为 0.0003t/a,排放速率为 0.0001kg/h,排放浓度为 0.002mg/m3; 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量为 0.0003t/a,排放速率为 0.0001kg/h。 51 ③刷件废气 G9 本项目刷件废气主要污染因子为 TRVOC、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根据建设 单位提供资料,清洗剂中挥发性有机物含量为 733g/L,产生的废气经工位上方集气 罩收集后,通过一套新增的“UV 光催化氧化装置+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 1 根 15m 高排气筒 P5 排放。集气罩收集效率为 85%,废气处理装置处理效率为 80%, 刷件工序年工作时长为 1240h,TRVOC 有组织排放量为 0.08t/a,排放速率为 0.06kg/h,排放浓度为 2.4mg/m3;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量为 0.08t/a,排放速率为 0.06kg/h。 (4)异味 本项目生产时产生异味,以臭气浓度、H2S 计,现有工程原料使用天然橡胶和 丁苯橡胶,且生产工艺基本一致,故引用例行监测数据进行异味分析(以排放浓度 最大的一组数据计),类比情况及数据分别见下表 4-9、4-10。 类比项目 用胶量 生产工艺 废气收集方式 废气治理设施 表 4-9 类比情况一览表 类比对象 本项目 天然橡胶 400t/a,丁 天然橡胶 500t/a,丁 苯橡胶 800t/a 苯橡胶 100t/a 配料、密炼、开炼、 配料、密炼、开炼、 压延、硫化 滤胶、压延、硫化 集气罩+软帘 集气罩+软帘 P1:布袋除尘器+光 催化氧化+活性炭吸 附装置; P2:臭氧氧化+碱水 喷淋+除湿器+UV 光 催化氧化+活性炭吸 P5:UV 光催化氧化+ 活性炭吸附装置 附装置; 可类比性 用胶种类一致,且数 量少于类比对象 工艺基本一致 集气方式一致 废气治理设施基本一 致 P3:臭氧氧化+碱水 喷淋+除湿器+UV 光 催化氧化+活性炭吸 附装置。 由上表可知,本项目与类比对象原料一致,且用量较少,工艺基本一致,集气 方式一致,废气治理设施基本一致,具有可类比性。 表 4-10 污染因子 P1 排气筒 有组织排 有组织排 放浓度(无 放速率 例行监测数据一览表 P2 排气筒 有组织排 有组织排 放浓度(无 放速率 52 P3 排气筒 有组织排 有组织排 放浓度(无 放速率 量纲) 309 / 臭气浓度 H2 S / / 量纲) 229 0.02 量纲) 309 0.03 / 4.61×10-4 / 6.89×10-4 结合本项目情况,预计本项目排气筒 P1、P3、P5 的臭气浓度小于 1000(无量 纲),P3 排气筒 H2S 排放速率小于 0.06kg/h。 本项目为橡胶零件制造行业,在运行过程中,仓储区、生产车间、危废间等可 能产生少量异味。仓储区无打开包装环节,仅在使用时将原辅料转移至生产车间; 危废间设在厂房内,废机油、废活性炭、废 UV 灯管、喷淋塔废吸收液等危险废物 在存储过程中使用专用密闭的危废收集桶进行暂存,收集桶采用加盖全密闭,整个 暂存、转运过程均保持密闭。 混炼、硫化工序挥发出有机废气,其中包括臭气浓度、H2S、CS2 异味物质。 本项目采取“集气罩+软帘”的方式收集废气,在产污设备及工序上方均设置集气 罩加软帘,保证废气尽可能全部收集。废气经收集后分别引入“布袋除尘器+UV 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装置”、“臭氧氧化+碱水喷淋+除湿器+UV 光催化氧化+ 活性炭吸附装置”、“UV 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净化,其中 UV 光 催化氧化设备是运用高能 UV 紫外线光束、臭氧及催化剂对恶臭气体进行协同分解 氧化反应,使恶臭气体物质其降解转化成低分子化合物、水和二氧化碳等,具有高 效除恶臭能力。根据现有工程的运行经验,以及监测数据可知,采取了上述异味控 制措施后,预测厂界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排放要求, 因此,预计全厂产生的异味对周边环境以及居民生活影响的变化不大。 1.2.2 废气排放达标分析 根据工程分析,本项目完成后废气排放达标情况汇总见下表。 表 4-11 各污染源废气有组织排放情况汇总 处理后排放情况 污 排 染 放 物 源 名 称 排放 速率 (kg /h) 排放 浓度 (mg /m3) 排 放 量 (t/ a) 现有工程排 放情况 全厂排放情 况 排 排 放 排放 放 排放 速 浓度 速 浓度 率 (mg 率 (mg (k /m3) (k /m3) g/h) g/h) 53 排放限值 最 高 允 许 排 放 浓 最 高 允 许 排 放 速 排 气 筒 高 执行标准 度 ( m) 是 否 达 标 排 放 度 (mg /m3 ) 颗 粒 物 P 1 P 5 P 3 非 甲 烷 总 烃 TR VO C TR VO C 非 甲 烷 总 烃 TR VO C 非 甲 烷 总 烃 0.01 5 0.75 0.03 0.04 87 0.00 6 0.24 0.01 3 0.02 51 1.08 0.03 1.32 10 1.0 0.00 6 0.24 0.01 3 0.04 59 1.98 0.05 2.22 10 1.0 0.06 2.4 0.08 / / 0.06 2.4 10 1.0 0.06 0.00 44 0.00 44 0.00 H2 S 0004 4 CS2 率 (k g/h) 0.00 006 2.4 0.45 0.45 0.000 45 0.006 2.1 0.06 2.85 12 / 0.08 / / 0.06 2.4 10 1.0 0.01 0.03 19 1.39 0.03 6 1.84 10 1.0 0.02 78 1.21 1.66 10 1.0 0.00 068 9 0.03 0.03 / 0.06 / / 0.006 / 1.5 4 0.01 4 0.00 001 4 0.00 02 0.03 22 0.00 07 0.00 006 《橡胶制 品工业污 染物排放 标准》 (GB276 32-2011) 《工业企 业挥发性 有机物排 放控制标 准》 DB12/524 -2020 《工业企 业挥发性 有机物排 放控制标 准》 DB12/524 -2020 《工业企 业挥发性 有机物排 放控制标 准》 DB12/524 -2020 《恶臭污 染物排放 标准》 (DB12/0 59-2018) 达 标 15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15 达 标 达 标 达 15 标 达 标 达 标 基准排放浓度计算: (1)本项目 P1 排气筒污染物基准排放浓度计算 根据《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轮胎企业及其他制品企业 炼胶装置的颗粒物基准排气量为 2000m3/t 胶。本项目炼胶年用量 600t,年工作 310 天,折 合日用胶量为 1.94t/d,P1 排气筒颗粒物排放浓度为 2.85mg/m3(现有工程实测值与本项目预 54 测值叠加)。 排气筒 P1 基准排气量=1.94t/d×2000m3/t=3880m3/d,炼胶次数为 10 次,故基准排气量为 38800m3/d; 排气筒 P1 实际排气总量=26050m3/h×6h/d=156300m3/d; 排气筒 P1 实际排气量高于基准排气量,应根据 GB27632-2011 要求进行大气污染物基准排 气量排放浓度换算,公式如下: 式中:ρ基—大气污染物基准排气量浓度,mg/m3; Q 总—实际排气总量,m3; Yi—第 i 种胶料消耗量,t/d; Qi 基—第 i 种产品的胶料基准排气量; ρ实—实际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 根据上述换算公式,本项目排气筒 P1 污染物颗粒物预测基准排放浓度为 11.5mg/m3,满足 《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 5 中的标准限值要求。 由上表可以看出,本项目排气筒 P1 有组织排放的颗粒物基准排气量排放浓度 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 5 限值要求,非甲烷总 烃排放浓度及速率、TRVOC 排放浓度及速率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 制标准》(DB12/524-2020)表 1 限值要求。 排气筒 P3 有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及速率、TRVOC 排放浓度及速率 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表 1 限值要求, H2S、CS2 排放速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表 1 限值要求。 排气筒 P5 有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及速率、TRVOC 排放浓度及速率 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表 1 限值要求。 1.3 废气无组织排放及达标分析 (1)颗粒物 根 据 源 强 分 析 , 本 项 目 配 料 无 组 织 排 放 速 率 为 0.18kg/h×15%+0.27kg/h×15%=0.067kg/h,采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 (HJ/2.2-2018)中推荐的估算模型 AERSREEN 对厂界浓度进行预测,本项目二车 间距离东侧、西侧、南侧、北侧厂界的距离分别是 130m、20m、16m、14m。颗粒 55 物无组织排放厂界浓度为 0.014mg/m3、0.013mg/m3、0.013mg/m3、0.012mg/m3。 (2)非甲烷总烃 参考《室内空气污染与自然通风条件下换气次数估算方法》(洪燕峰、窦燕生、 沈少林,第十届全国大气环境学术会议论文集,2004.9:437-443)中“图 1 窗关闭 时室外主风评价风速与换气次数关系”,本项目生产车间通风换气次数约为 1 次/h, 一车间体积约为 109890m3,根据按换气次数计算通风量公式 L=nV(n 为换气次数, V 为 车 间 体 积 ) 得 出 通 风 量 为 109890m3/h , 非 甲 烷 总 烃 无 组 织 排 放 速 率 为 0.00021kg/h , 则 厂 房 外 无 组 织 排 放 浓 度 为 0.00021kg/h ÷ 109890m3/h × 106=0.002mg/m3。同理,二车间体积约为 167460m3,通风量为 167460m3,非甲烷 总烃无组织排放速率为 0.0036kg/h,则厂房外无组织排放浓度为 0.021mg/m3,故一 车间、二车间厂房外排放浓度均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 (DB12/524-2020)相关限值要求。 同时,采用 AERSCREEN 估算模型对无组织面源的厂界落地浓度进行估算, 估算结果见下表。 表 4-12 一车间 与厂界距离/m 东厂界 西厂界 南厂界 北厂界 标准值 (mg/m3) 序 号 1 2 4 5 污染物 颗粒物 非甲烷总烃 (厂界) 非甲烷总烃 (一车间厂房 外) 非甲烷总烃 (二车间厂房 16 120 12 80 非甲烷总烃面源估算模型计算结果 二车间 预测浓度 与厂界距离/m (mg/m3) 0.00002 东厂界 118 0.00005 西厂界 20 0.00001 南厂界 12 0.00004 北厂界 20 预测浓度 (mg/m3) 0.0009 0.0006 0.0004 0.0006 4.0 表 4-13 全厂污染物无组织排放达标分析 无组织最大 浓度限值 标准 排放浓度 mg/m3 3 mg/m 0.7 1.0 《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27632-2011) 0.5 4.0 是否 达标 达标 达标 0.002 2.0 《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 标准》(DB12/524-2020) 达标 1.0 2.0 《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 标准》(DB12/524-2020) 达标 56 外) 综上所述,本项目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非甲烷总烃厂界无组织排放浓度满 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相关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 厂房外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 (DB12/524-2020)相关限值要求。 1.4 废气治理措施可行性分析 1.4.1 废气治理设施 本项目排气筒 P1 废气治理设施为现有的“布袋除尘器+UV 光催化氧化+活性 炭吸附”装置,排气筒 P3 治理设施为现有的“臭氧氧化+碱水喷淋+除湿器+UV 光 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装置,排气筒 P5 废气治理设施为新增的“UV 光催化氧化 +活性炭吸附”装置,其中治理设施主要为“碱水喷淋”、“UV 光催化氧化+活性 炭吸附”,其净化原理如下: (1)碱水喷淋 采用碱水喷淋预处理可有效降低硫化工序废气中的 H2S 含量,同时会促进活性 炭对 H2S 的吸附,喷淋过程本身对废气中的 TRVOC 有一定的去除能力,实验条件 下,喷淋液 pH 最佳控制点在 9.5~10 之间,可有效控制污染物排放。 (2)UV 光催化氧化 UV 光催化氧化处理装置已在塑料制品、喷漆领域、有机化工领域等相关企业 产生的有机废气治理过程普遍采取,并取得良好的效果,属于成熟产品,而且净化 彻底,它直接将空气中的有机污染物,完全氧化成无毒无害的物质,不留任何二次 污染。 由于本项目生产过程中挥发的有机气体浓度较低,使用光催化氧化方式比较经 济,后期维护也比较容易。 ①光氧催化装置的处理原理及工艺 57 图 4-1 图 4-2 光氧催化原理图 光氧催化装置处理工艺流程图 光催化氧化利用人工紫外线灯管产生的真空波紫外光作为能源来活化光催化 剂,驱动氧化—还原反应,而且光催化剂在反应过程中并不消耗,利用空气中的氧 作为氧化剂,有效地降解有毒有害废臭气体成为光催化节约能源的最大特点。净化 设备运用高能 UV 紫外线光束及臭氧对工业废气进行协同分解氧化,UV 光催化氧 化的 C 波段紫外线和臭氧发结合电晕电流较高化装置采用脉冲电晕放吸附技术相 结合的原理破坏有害气体的分子链结构,使有机或无机高分子化合物分子链在高能 紫外线光束照射下,降解转变成低分子化合物,如 CO2、H2O 等。 光催化氧化对从烃到羧酸的种类众多有机物都有效,即使对原子有机物如卤代 烃、染料、含氮有机物、有机磷杀虫剂也有很好的去除效果,只要经过一定时间的 58 反应可达到完全净化。 挥发性有机废气经收集进入光催化装置,在高能紫外光(254nm)和二氧化钛 催化剂的联合作用下产生 O3 等强氧化性物质,使大部分有机废气被完全氧化为 CO2 和 H2O。光氧催化装置内,高能紫外线光束与空气、TiO2 反应产生的臭氧、-OH(羟 基自由基)对非甲烷总烃进行协同分解氧化反应,同时在紫外线作用下使其链结构 断裂,使非甲烷总烃转化为无臭味的小分子化合物或者完全矿化,生成水和 CO2, 达标后经排风管排入大气,整个分解氧气过程在 1 秒内完成。 本项目新增 1 套 UV 设备箱体尺寸为 2m×2m×4.2m(长×宽×高),有机废气停 留时间为 3s,风机风量为 30000m3/h。使用灯管功率 150W,波长 254nm 的 U 型紫 外线,灯管数量在 100 支,使用二氧化钛作为催化剂。 (3)活性炭吸附装置 活性炭吸附废气中的有机废气是非常适合的。这是因为其他吸附剂具有亲水 性,能吸附气体中的水分子,而对无极性或弱极性的有机溶剂,吸附率低,而活性 炭则相反,它具有疏水性,对有机溶剂有较高的吸附效率,常被用来作为吸附烷烃、 烯烃、芳香烃、酮、醛、氯代烃、酯以及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吸附剂,因此选择活 性炭吸附装置。 活性炭吸附装置的组成主要由箱体、滤料层,进出口管、风机组成。废气由底 部进风口进入塔内,穿过滤层,废气中有害成分被滤层吸附后,净化后的气体由上 部排气口排出。 利用活性炭多微孔的吸附特性吸附有机废气是一种最有效的工业处理手段。活 性炭吸附采用新型活性炭,该活性炭比表面积和孔隙率大,吸附能力强,具有较好 的机械强度、化学稳定性和热稳定性,净化效率可到 80%以上。有机废气通过吸 附装置,与活性炭接触,废气中的有机污染物被吸附在活性炭表面,从而从气流中 脱离出来,达到净化效果。从活性炭排出的气流已达排放标准,可直接排放。 为确保装置处理效率,当活性炭饱和度达到 80%时净化效率基本失去,需对活 性炭进行更替。在装置设计及安装中保证活性炭过滤面积及填充高度,在运行中严 格落实活性炭定期更换,可确保净化效率达到 80%以上。 59 1.4.2 依托现有工程废气治理措施可行性分析 本项目排气筒 P1 废气治理设施依托现有的“布袋除尘器+UV 光催化氧化+活 性炭吸附”装置,排气筒 P3 治理设施依托现有的“臭氧氧化+碱水喷淋+除湿器+UV 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装置,排气筒 P5 废气治理设施为新增的“UV 光催化氧 化+活性炭吸附”装置。 (1)P1 排气筒 现有工程活性炭装填量约为 0.4t,更换周期约 1 年,根据《简明通风设计手册》 及建设单位提供资料,活性炭有效吸附量约为 qe=0.24kg/kg 活性炭,现有工程挥发 性有机物总量约为 0.09t/a,活性炭理论使用量为 0.375t。本项目建成后,挥发性有 机物增加了 0.013t/a,共计 0.1t/a,活性炭理论使用量为 0.42t/a,故本项目建成后, 现有工程活性炭更换频次能够满足废气处理需求,活性炭更换频次可保持 1 年。 (2)P3 排气筒 现有工程活性炭装填量约为 0.44t,更换周期约 1 年,根据《简明通风设计手 册》及建设单位提供资料,活性炭有效吸附量约为 qe=0.24kg/kg 活性炭,现有工程 挥发性有机物总量约为 0.06t/a,活性炭理论使用量为 0.25t。本项目建成后,挥发 性有机物增加了 0.014t/a,共计 0.074t/a,活性炭理论使用量为 0.31t/a,故本项目建 成后,现有工程活性炭更换频次能够满足废气处理需求,活性炭更换频次可保持 1 年。 (3)P5 排气筒 本项目 P5 排气筒及配套环保治理设施为新增,不依托现有。本项目建成后挥 发性有机物为 0.08t/a,活性炭理论使用量为 0.33t,更换周期可保持 1 年。 本项目 P1、P3 排气筒使用活性炭箱尺寸为 2600×2000×2400mm(长×宽×高), 蜂窝活性炭,物理参数:孔壁厚 0.5±0.1mm,体密度 0.38~0.42g/ml,孔距 2.5mm (100mm×100mm×100mm),面均布 1600 孔),使用温度<40 摄氏度,比表面积: 800-1000m2/g,活性炭设计每年更换一次。 本项目 P5 排气筒使用活性炭箱尺寸为 2700×1850×2000mm(长×宽×高);蜂 窝活性炭,物理参数:孔壁厚 0.5±0.1mm,体密度 0.38~0.42g/ml,孔距 2.5mm 60 (100mm×100mm×100mm),面均布 1600 孔),使用温度<40 摄氏度,比表面积: 800-1000m2/g,活性炭设计每年更换一次。 本项目采取的废气处理工艺(UV 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均属于目前较成 熟、应用较广的有机废气处理方法。通过类比调查 UV 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复 合净化效率可达 80%以上,本项目净化效率取 80%。 本项目排气筒 P1 有组织排放的颗粒物基准排气量排放浓度满足《橡胶制品工 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 5 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及速率、 TRVOC 排 放 浓度 及 排 放 速率 满 足 《工 业 企 业 挥发 性 有 机 物排 放 控 制 标 准 》 (DB12/524-2020)表 1 限值要求。 排气筒 P3 有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及速率、TRVOC 排放浓度及排放 速率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表 1 限值要 求,H2S 排放速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表 1 限值要求。 排气筒 P5 有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及速率、TRVOC 排放浓度及排放 速率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表 1 限值要 求。 并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橡胶和塑料制品工业》污染防治设施 要求,本项目所用环保治理设施为可行技术。 1.5 废气监测方案 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橡胶和塑料制品工业》 (HJ1122-2020) , 本项目建成后,排污单位应按照最新的监测方案开展监测活动,可根据自身条件和 能力,利用自有人员、场所和设备自行监测;也可委托其它有资质的检(监)测机 构代其开展自行监测。本项目建成后全厂运营期日常监测计划如下表所示。 类 别 监测 点位 监测因子 颗粒物 废 气 排气 筒 P1 TRVOC 非甲烷总 烃 表 4-14 全厂废气日常监测计划 监测 执行标准 频次 1 次/ 《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 年 1 次/ 年 《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 (DB12/524-2020)表 1 中橡胶制品制造 1 次/ 年 61 臭气浓度 TRVOC 非甲烷总 烃 排气 筒 P2 臭气浓度 H2 S CS2 TRVOC 非甲烷总 烃 排气 筒 P3 臭气浓度 H2 S CS2 颗粒物 排气 筒 P4 SO2 烟气黑度 NOX TRVOC 排气 筒 P5 非甲烷总 烃 臭气浓度 厂房 外 非甲烷总 烃 颗粒物 厂界 非甲烷总 烃 臭气浓度 H2 S 1 次/ 年 1 次/ 年 1 次/ 年 1 次/ 年 1 次/ 年 1 次/ 年 1 次/ 年 1 次/ 年 1 次/ 年 1 次/ 年 1 次/ 年 1 次/ 半年 1 次/ 半年 1 次/ 半年 1 次/ 月 1 次/ 年 1 次/ 年 1 次/ 年 1 次/ 年 1 次/ 年 1 次/ 年 1 次/ 年 1 次/ 年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 《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 (DB12/524-2020)表 1 中橡胶制品制造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 《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 (DB12/524-2020)表 1 中橡胶制品制造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151—2020 《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 (DB12/524-2020)表 1 中橡胶制品制造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 《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 (DB12/524-2020)表 2 《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 62 CS2 1 次/ 年 1.6 大气环境影响结论 本项目位于天津市滨海新区中塘镇中塘路 64 号,项目所在地为环境空气质量 不达标区。 本项目配料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排气筒 P1 排放;二车 间密炼、开炼、滤胶、压延工序产生的废气(TRVOC、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 颗粒物)经集气罩+软帘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UV 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装置 处理,由一根 15m 高排气筒 P1 排放; 硫化工序产生废气(TRVOC、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H2S、CS2)经集气罩 收集后通过臭氧氧化+碱水喷淋+除湿器+UV 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由 1 根 15m 高排气筒 P3 排放。 一车间开炼、压延、刷件工序产生的废气(TRVOC、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 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 UV 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由 1 根 15m 高排气筒 P5 排放。经工程分析及源强核算可知各污染物经相应治理措施治理后均能做到达 标排放。项目营运期间,建设单位在加强各废气处理装置运营维护、定期按要求进 行日常监测,确保各装置正常使用的情况下,本项目排放的废气不会对周边空气质 量产生明显不利影响。 2、 废水 本项目无新增员工,项目所需人员从企业内部调配,故本项目无新增废水。现 有的纯水制备系统排浓水和锅炉排污水全年用于厂区绿化,冷却水为循环水,不外 排,外排废水仅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后,通过厂区内独立的污水总 排口排放至园区污水管网,最终排入中塘工业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3、 噪声 3.1 噪声源强分析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选用低噪声设备,主要噪声源为密炼机、开炼机、压延生产 线、硫化罐、滤胶机以及环保设备风机等设备机械噪声,单机噪声级在 70~85dB(A) 之间。建设单位拟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措施,并尽量远 63 离厂界布置。生产车间的墙体为钢混结构,可最大限度提高降噪效果,拟降噪效果 为 15dB(A)。项目的环保设备风机设在室外,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进行基础减 振、采用隔声罩进行隔声处理等措施,拟降噪效果为 20dB(A)。本项目噪声源情 况见下表。 序号 1 2 3 4 5 6 7 8 声源设备 密炼机 开炼机 滤胶机 压延机 硫化罐 开炼机 压延机 环保设备 风机 表 4-15 位置 二车间 一车间 本项目噪声源强一览表 数量 声级 2 75 9 75 2 70 1 70 1 75 3 75 1 70 环保设备运行 3 85 控制措施 所有设备 均在厂房 内布置,选 用低噪声 设备,采取 距离衰减、 墙体隔绝、 基础减振 降噪效果 15 15 15 15 15 15 15 20 3.2 噪声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拟采取以下主要防治措施对噪声源进行治理: (1)建设单位在设备选型时应选用优质低噪声低能耗的设备,各设备安装时 应在基座下安装减振垫,从源头上降低设备的固有噪声强度; (2)生产中主要噪声设备集中布置在隔声效果好的厂房内,对噪声较大的风 机和空压机等加装消声器或隔音箱,充分起到降噪效果; (3)通风管道设计时,合理布置,流道顺畅,以减少空气动力性噪声;连接 项目净化设施风机进、出口处使用软连接,起到减振降噪作用。根据建设项目声源 的噪声排放特点,并结合《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的要求,选择点声源预 测模式,来预测这些声源排放噪声随距离的衰减变化规律。 根据噪声距离衰减公式: L=L0-20lg(r/r0)-R r—噪声源至受声点的距离,m; r0—参考位置的距离,r0 取 1m; L0—参考位置源强 dB(A); R—噪声源防护结构及房屋的隔声量; 噪声叠加模式: 64 L-叠加后的声压级,dB(A); M-Pi-i 个噪声源声压级,dB(A); n-噪声源总数。 根据《工业企业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 3.4 对厂界的规 定:“由法律文书(如土地使用证、房产证、租赁合同等)中确定的业主所拥有使 用权(或所有权)的场所或建筑物边界。各种产生噪声的固定设备的厂界为其实际 的占地的边界”,本项目的厂界为项目房地证中确定的公司所拥有使用权的场所边 界,南侧与其他企业共用厂界,故本评价对项目厂界的东、西、北厂界的噪声进行 了预测,噪声预测汇总见下表。 表 4-16 噪声源 密炼机 开炼机 开炼机 开炼机 开炼机 开炼机 开炼机 开炼机 滤胶机 硫化罐 压延线 P5 设备风 机 叠加值 现状监测 值 贡献值 噪声标准 达标情况 源 强 隔声 量 75 75 75 75 75 75 75 75 70 75 70 15 15 15 15 15 15 15 15 15 15 15 噪声预测值汇总 dB(A) 预测结果 东厂界 西长界 北厂界 贡献 贡献 贡献 距离 距离 距离 m 值 m 值 m 值 210 14 47 27 122 18 189 14 68 23 92 21 188 14 69 23 94 21 189 14 68 23 95 20 190 14 67 23 96 20 198 14 59 25 80 22 200 14 57 25 74 23 205 14 52 26 76 22 185 10 72 18 94 16 158 16 99 20 88 21 96 15 161 11 90 16 80 20 130 南厂界 贡献 距离 m 值 80 22 110 19 108 19 107 19 106 19 122 18 128 18 126 18 108 14 114 19 112 14 18 127 18 95 20 107 19 / 26 / 31 / 29 / 29 / 57 / 56 / 57 / 56 57 / 56 / 57 GB12348—2008(3 类)昼间 65dB(A) 达标 / 达标 / 达标 / 56 / 达标 / / 从上表可知,本项目噪声源对东、西、南、北厂界的噪声影响值满足《工业企 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 类昼间 65dB(A)的要求。本项目 65 周围 50m 范围内均为园区企业,无声环境保护目标。综上所述,项目噪声不会对 周围声环境质量造成不利影响。 3.3 噪声监测计划 表 4-17 污染源类别 噪声 4、 固体废物 监测点位 噪声监测方案 监测因子 监测频次 执行标准 东、西、南、 连续等效 A 北厂界外 声级 1m 1 次/季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 准》(GB12348-2008)3 类标准 4.1 一般固体废物 本项目一般固体废物为废包装材料 1t/a、废橡胶 15t/a、布袋除尘器收集尘 0.4t/a, 暂存于一般固体废物间,定期由物资回收部门回收利用。 根据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 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 年 9 月 1 日起施行)要求: ①固废污染防治设施的环保竣工验收由环保部门负责验收改为企业自主验收; ②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 输、利用、处置全过程的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建立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如 实记录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实现工 业固体废物可追溯、可查询,并采取防治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措施。 ③禁止向生活垃圾收集设施中投放工业固体废物。 ④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应当向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提供工业固体废 物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有关资料,以及减少工业固体废物产 生、促进综合利用的具体措施,并执行排污许可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4.1 危险废物 本项目新增危险废物为废活性炭、废 UV 灯管、废机油、喷淋塔废吸收液,收 集后暂存于厂区内现有的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天津滨海合佳威立雅环境服务 有限公司处理。 (1)废活性炭:年产生量为 1t,对照最新的《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 年 版),其废物类别 HW49,废物代码为 900-039-49,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间后,交 66 由天津滨海合佳威立雅环境服务有限公司进行处理。 (2)废 UV 灯管:年产生量为 1t。对照最新的《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 年版),其危险废物类别为 HW29,危废代码为 900-023-29。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 间后,交由天津滨海合佳威立雅环境服务有限公司进行处理。 (3)废机油:年产量约为 1t。对照最新的《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 年版), 其危险废物类别为 HW08,危废代码为 900-249-08。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间后,交 由天津滨海合佳威立雅环境服务有限公司进行处理。 (4)喷淋塔废吸收液:年产生量为 1t,每年更换一次喷淋塔吸收液,对照最 新的《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 年版),其危险废物类别为 HW49,危废代码为 900-047-49。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间后,交由天津滨海合佳威立雅环境服务有限公 司进行处理。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危险废物统计资料,按照环境保护部公告 2017 年第 43 号 《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中要求进行分析,拟建项目产生的危险废 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及各环节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具体见下表: 表 4-18 序 号 名称 1 废活性炭 2 废 UV 灯管 3 废机油 4 喷淋塔废吸 收液 类别及代码 HW49 900-039-49 HW29 900-023-29 HW08 900-249-08 HW49 900-047-49 本项目危险废物分类汇总表 形 产废周 危险 产生量 t/a 态 期 特性 1 固 每年 T 1 固 每年 T 1 液 每季 T 1 液 每年 T 污染防治措施 暂存于危险废物 贮存间后,交由天 津滨海合佳威立 雅环境服务有限 公司进行处理。 4.2 危险废物的贮存 本项目危险废物暂存于厂区西北侧现有危废间内,危废间面积约 8m2,可容纳 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营运期,建设单位应加强对危废间的管理,加强对各类危 险废物暂存、周转周期进行管理,确保危废间的正常使用,项目完成后危险废物贮 存场所(设施)基本情况见下表。 表 4-19 贮存所 序号 名称 1 危险 名称 废活性炭 全厂危废暂存间基本情况表 现有 全厂 类别及代码 产生量 产生量 HW49 1 1t/a 67 变化情况 +2t/a 贮存 贮存 方式 周期 100L 年 废物 暂存间 2 废 UV 灯管 3 废机油 4 喷淋塔废吸收 液 900-039-49 HW29 900-023-29 HW08 900-249-08 HW49 900-047-49 0 1t/a +1t/a 1t/a 2t/a +1t/a 0 1t/a +1t/a 铁桶 100L 半年 铁桶 100L 半年 铁桶 100L 半年 铁桶 4.3 危险废物的暂存管理要求 (1)本项目要求建设单位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01) 及 2013 年修改清单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相 关规定进行暂存管理,具体如下: ①根据存放废物类别在危废间内对废物进行分开存放;一旦出现危废暂存间盛 装液态固体废物的容器发生破裂或渗漏情况,马上修复或更换破损容器,地面残留 液体用布擦拭干净。出现泄漏事故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 ②危险废物转移过程应按《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执行; ③针对危险废物手机、贮存过程中的事故易发环节应定期组织应急演练。一旦 发生意外事故,应启动应急预案,并按《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突发环境事件信息 报告办法(试行)》要求进行报告,并采取对受到污染的土壤和水体等进行清理和 恢复等措施; ④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单位应按照废物的危险特性对危险废物进行分类、 包装并设置相应的标志和标签。危险废物应选择防腐、防漏、防磕碰、密封严密的 容器进行贮存和运输,远离火种、热源,与酸类化学品分开存放; ⑤危险废物的收集应根据工艺特征、排放周期等制定收集计划,并制定操作规 程,收集转运人员需配备必要的防护设备,操作过程中应采取安全防护和污染防治 措施; ⑥危险废物收集时应根据废物的种类、数量和危险特性等确定包装形式;包装 材料要与危废相容、性质不相容的危险废物不能混合包装、包装应具备防渗和防漏 的要求、包装好的危废应设置相应的标签等; ⑦危废厂内转运应综合考虑厂区的实际情况确定转运路线,尽量避开办公区和 生活区,转运过程应采用专用的工具,转运结束后应对路线进行检查,确保无危废 68 遗失; ⑧建立档案制度,对暂存的废物种类、数量、特性、包装容器类别、存放库位、 存入日期、运出日期等详细记录在案并长期保存。建立定期巡查、维护制度; ⑨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单位应建立规范的管理和技术人员培训制度,定 期针对管理和技术人员进行培训。 (2)危险废物间的依托可行性分析: 本项目厂区内西北侧已设有单独的危险废物暂存间,面积约 8m2,已用面积 3m2,剩余面积可容纳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在按上述要求建设管理的前提下, 预计不会对周边环境空气、地下水、土壤造成不利影响。故现有工程危险废物间具 有可依托性。 4.4 危险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1)贮存场所环境影响分析 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危废间)满足“四防”(防风、防雨、防晒、防渗漏)要 求,采取防渗措施和渗漏收集措施,并设置警示标示。在采取严格防治措施的前提 下,危险废物贮存场所不会造成不利环境影响。 (2)运输过程的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危废暂存间地面及车间地面需采取硬化和防腐防渗措施,因此危险废物 从产生工艺环节运输到暂存场所的过程中产生散落和泄漏均会将影响控制在车间 内,不会对周边环境敏感点及地下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3)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交由天津滨海合佳威立雅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处理, 且危险废物产生量较小,不会对其处理负荷产生冲击,不会产生显著的环境影响。 综上,本项目固体废物通过采取有效治理措施后,可实现达标排放,不会对周 边环境产生明显的不利影响。 5、 环境风险分析 5.1 风险源分布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涉及的风险物质为机油、废机油、硫化剂、喷淋塔废吸收液, 主要分布在仓储区和危废暂存间。本项目涉及的风险物质相关生产及原料储存、运 69 输过程风险情况见下表。 表 4-20 本项目生产及储存运输过程风险识别一览表 风险物质 储存位置 危险因素 序号 1 机油 仓储区 泄漏、火灾 2 废机油 危废间 泄漏、火灾 3 硫化剂 仓储区 泄漏、火灾 4 喷淋塔废吸收液 危废间 泄漏 可能发生的事故 泄漏、燃烧及其 次生污染 泄漏、燃烧及其 次生污染 泄漏、燃烧及其 次生污染 泄漏 风险物质最大暂存量及临界量情况见下表。 表 4-21 风险物质数量与临界量比值 风险物质 最大储存量(t) 临界量(t) 机油 2 2500 废机油 1 2500 硫化剂 8 10 喷淋塔废吸收液 1 10 合计 序号 1 2 3 4 风险物质 Q 值 0.0008 0.0004 0.8 0.1 0.9012 综上,本项目环境风险 Q 值小于 1。 5.2 影响途径分析 本项目涉及的风险物质可能向环境转移的途径、可能影响的环境敏感目标情况 见下表。 序 号 1 2 危险 单元 仓储 区 3 4 危废 间 表 4-22 本项目风险物质向环境转移的途径识别一览表 环境风 风险源 主要风险物质 环境影响途径 险类型 泄漏、火 由于风险物质暂存量较小,火灾 机油 油类物质 灾 事故不会对周边人群造成明显的 泄漏、火 吸入危害。室内具有可靠的防渗 硫化剂 硫磺 和防流散措施,室内泄漏没有污 灾 泄漏、火 染土壤、地下水及地表水的途径。 废机油 油类物质 厂院露天搬运、装卸时发生泄漏, 灾 若处置不及时可能进入雨水收集 井,经雨水管网外排至地表。由 于危险物质最大一次泄漏量较 小,即使最不利情景进入地表水, 喷淋塔 CODcr 浓度≥ 也仅会引起局部的轻微有机污 废吸收 10000mg/L 的有机废 泄漏 染,短时间即可恢复,不会危害 液 液 水生生态环境。火灾事故时若携 带危险物质的消防废水进入雨水 管网,可能对雨水受纳水体八米 河造成轻微的有机污染,但短时 70 间即可恢复,不会危害水生生态 环境。 5.3 环境风险影响分析 (1)泄漏环境风险分析 本项目液态危险物质常温下基本无挥发性,若包装容器破裂发生物料泄漏,不 会对周边环境空气产生较大影响,不会对周边操作人员造成明显伤害;若硫化剂不 慎发生洒落,由于其具有特殊臭味,可能会影响局部环境空气,及时收集后加盖密 闭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较大影响。 本项目仓储区、危险废物暂存间均位于室内,室内具有可靠的防渗和防流散措 施,室内泄漏没有污染土壤、地下水及地表水的途径。但机油、废机油、喷淋塔废 吸收液等危险物质露天装卸、搬运时发生泄漏,若处置不及时可能进入雨水收集井, 经雨水管网外排至地表水。由于最大一次泄漏量较小,即使最不利情景进入地表水, 也仅会引起局部的轻微有机污染,不会危害水生生态环境。 (2)火灾事故环境风险分析 ①大气环境 本项目危险物质物料泄漏后遇明火发生火灾,火灾事故引发的次生及伴生影响 主要体现在火灾过程产生的燃烧产物和灭火过程产生的消防废水。发生火灾事故及 伴生次生灾害时,有机成分燃烧会产生 SO2、CO、NOx、H2S 等物质,并伴有烟雾 产生,烟雾及燃烧产生的污染物会对大气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由于危险物质暂存 量较小,火灾事故不会对周边人群造成明显的吸入危害。 一旦发生事故,建设单位应及时采用正确方法处理所发生事故,应急处理人员 穿戴全身专用防护服,佩戴氧气呼吸器对事故进行应急处理,尽量减轻对人员的影 响。 ②地表水环境 发生小面积火灾情况,可采用干粉灭灭火器、消防沙灭火,不会产生消防废水; 大面积火灾需使用消防水灭火时,产生大量消防废水,若收集不当将会对地表水产 生不利影响。 本项目危险物质分区存放,且存储量较小,存放场地设有多处灭火器,仓储区 71 及危废暂存间附近禁止放置可燃物,基本不会发生大范围火灾事故。发生小范围火 灾事故时,使用干粉灭火器及时灭火;发生大范围火灾事故时,使用消防栓及时灭 火。若发生大范围火灾事故时,上报上级部门,并使用消防栓进行灭火,会产生消 防废水,本项目厂区内雨污水分流排放,正常情况,雨水阀门保持开启状态,事故 状态下及时关闭雨水排口阀门,截留有限的消防废水。 待事故结束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对截留的消防废水水质进行检测,若水质满足 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若水质不能满足污 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将消防废水外运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③地下水和土壤 全厂均已采取硬化措施,重点区域如危废暂存间、仓储区设有防渗、截留措施, 不会出现污染土壤、进而影响地下水环境的情况。 5.4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①加强日常管理和巡视,确保盛装液态物质的包装不破损,如破损能及时更换。 ②定期检查危险废物的包装桶,发现破损及时处理;存放上述包装桶的区域设 置围堰或在出口处放置吸油毡等,防止油料遗撒后流淌到外界对地下水及土壤造成 影响,避免流入厂外雨水管道造成水体污染。 ③危险废物应专门收集,采用专桶储存;在危废间应设立警示标牌,收集桶按 照相关规范要求采用规定颜色、规格的容器;及时、妥善清运危废,尽量减少危险 废物临时贮存量。 ④危险废物均贮存于铁桶内进行转运,以保证危险废物从产生工艺环节运输到 暂存场所的过程中不会散落和泄漏。一旦泄漏,迅速将其转移至其他桶内,泄漏的 环境风险物质及污染的土壤作为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⑤根据厂区工程变化情况和有关要求进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修编,并按 照有关要求定期进行应急演练。 5.5 环境风险应急处置措施 (1)火灾事故应急处置措施 ①使用干粉灭火,无事故水产生,及时对附近人员进行疏散,应急处理人员穿 72 防火服,佩戴正压式呼吸器对事故进行应急处理,减轻对人员的影响。 ②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工具。 ③必要时进行人群疏散。 ④对消防废水进行收集处理。 (2)泄漏事故应急处置措施 ①采用沙袋、抹布等对泄漏物进行围堵防止流散,针对泄漏包装桶及时更换, 并存于危废暂存间。将泄漏物收集至危废桶内暂存于危废暂存间。 ②如存在流入雨水管网途径,首先进行围堵,避免进入雨水口;如确实无法避 免,启动应急预案,请求园区帮助。 5.6 应急要求 建设单位应制定事故状况下的应急预案和应急措施,一旦发生火灾爆炸事故应 及对周围人员进行疏散,同时利用室内消防设施进行扑救,并应及时与消防、环保 等部门取得联系,多方配合尽量将事故损失降到最低。 根据环发[2015]4 号文《企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 行)》,建设单位应成立环境应急预案编制组,明确编制组组长和成员组成、工作 任务、编制计划和经费预算;开展环境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风险评估应包括 分析各类事故衍化规律、自然灾害影响程度,识别环境危害因素,分析与周边可能 受影响的居民、单位、区域环境的关系,构建突发环境事件及其后果情景,确定环 境风险等级。应急资源调查包括企业第一时间可调用的环境应急队伍、装备、物资、 场所等应急资源状况和可请求援助或协议援助的应急资源状况;编制环境应急预 案,预案应体现自救互救、信息报告和先期处置特点,侧重明确现场组织指挥机制、 应急队伍分工、信息报告、监测预警、不同情景下的应对流程和措施、应急资源保 障等内容,重点说明可能的突发环境事件情景下需要采取的处置措施、向可能受影 响的居民和单位通报的内容与方式、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的内容与 方式,以及与政府预案的衔接方式;评审和演练环境应急预案;签署并发布环境应 急预案。针对预案实施情况,至少每 3 年对预案进行一次回顾性评估,及时进行修 订,于预案签署发布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本 73 单位已完成应急预案的修编工作,并向所在地环境保主管部门备案,备案编号为 120116-2021-076-L。 74 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 内容 要素 排放口(编 号、名称)/ 污染源 污染物项目 环境保护措施 TRVOC 配料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 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 P1 排放;二车间密炼、开 炼、滤胶、压延工序产生 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 通过“布袋除尘器+UV 光 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装 置”处理,由 15m 高排气 筒 P1 排放 非甲烷总烃 P1 颗粒物 臭气浓度 TRVOC 非甲烷总烃 P3 臭气浓度 H2S CS2 大气环境 TRVOC P5 非甲烷总烃 臭气浓度 无组织 地表水环境 执行标准 《工业企业挥发性有 机物排放控制标准》 (DB12/524-2020) 《橡胶制品工业污染 物排放标准》 (GB27632-2011)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 准》 (DB12/059-2018) 《工业企业挥发性有 二车间硫化工序产生的废 机物排放控制标准》 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 (DB12/524-2020) 臭氧氧化+碱水喷淋+除 湿器+UV 光催化氧化+活 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由 1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 (DB12/059-2018) 根 15m 高排气筒 P3 排放。 准》 一车间开炼、压延、刷件 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 收集后,通过“UV 光催 化氧化装置+活性炭吸附 装置”处理后经 1 根 15m 高排气筒 P5 排放。 非甲烷总烃 (厂房外) / 臭气浓度 / H2S / CS2 / 《工业企业挥发性有 机物排放控制标准》 (DB12/524-2020)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 准》 (DB12/059-2018) 《工业企业挥发性有 机物排放控制标准》 (DB12/524-2020)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 准》 (DB12/059-2018) 颗粒物、非 甲烷总烃 (厂界) / 《橡胶制品工业污染 物排放标准》 (GB27632-2011) / / / / / / / / / / / / 75 声环境 电磁辐射 噪声 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 局、消声减振,环保设备 风机加装隔声罩。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 噪声排放标准》3 类 (GB12348-2008) / / / / / / / / / / / / 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由 天津滨海合佳威立雅环境 服务有限公司处理。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 控制标准》 (GB18597-2001)及 2013 修改清单、《危 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 技术规范》 (HJ2025-2012) 暂存于厂区一般固废间, 由物资部门回收处理。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 标准》(GBl8599-2020) 生产设备及 环保设备 废活性炭 废 UV 灯管 危险废物 废机油 喷淋塔废吸 收液 固体废物 废包装材料 一般固废 废橡胶 布袋除尘器 收集尘 土壤及地下水 污染防治措施 / 生态保护措施 / 76 (1)危险物质贮存过程中应加强管理工作 ①采用优质包装材料; ②加强危险物质的管理,建立出入库台账; ③管理人员了解贮存物质性质,将可能发生反应物料分区分类存放; ④加强定期巡查监管力度,定期检查贮存物质包装是否泄露; ⑤加强运输过程中的规范化设置,防治运输过程中发生磕碰导致泄露。 (2)危险化学品库房地面及裙角应做耐腐蚀硬化、防渗漏处理,且表面无裂 隙;贮存物质在容器外表设置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和警示标志。 (3)若现场发生泄漏,应及时进行覆盖、吸收,使泄漏物得到安全可靠的处 环境风险 防范措施 置,防止二次事故的发生,按环保的要求处理泄漏的风险物质。 (4)应急资源要重点做好堵漏工具和泄漏物料处理工具的配备及维修保护, 个人应急防护及应急通信设备的维护,堵漏工具应包括粘贴式堵漏工具、阀 门堵漏套具等。泄漏物料处理工具应包括溢流围堰、铁锹、消防应急砂/棉等。 (5)建设单位应设置应急救援队伍,应急救援队伍各人员要定岗定位,各岗 位人员还必须有备份,出现事故时依次序上岗,保证事故发生后,能有人及 时启动应急救援,防止恶性事故发生后无人操作。 (6)存放场所全面通风,远离火种、热源,工作场所严禁吸烟。设置安全警 示标志。在传送过程中,容器必须接地和跨接,防止产生静电。搬运时轻装 轻卸,防止附件破损。禁止使用电磁起重机和用链绳捆扎、或将瓶阀作为吊 运着力点。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 (1)环境管理制度 环境管理应根据建设单位的特点与主要环境因素,依据相关法律法规, 执行具体的方针、目标和实现方案;结合建设单位组织结构的特点,由主要 领导负责,规定环保部门和其他部门以及员工承担相应的管理职责、权限和 相互关系,并予以制度化,使之纳入建设单位的日常管理中。 其他环境 管理要求 为保证环境保护设施的正常运行,企业应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管理规章制 度,完善各项操作规程,其中主要应建立以下制度: 岗位责任制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各项岗位责任制 度,明确管理内容和目标,落实管理责任并签订环保管理责任书。 检查制度:按照日查、周查、月查、季度性检查等建立完善的环境保护 设施定期 检查制度,保证环境保护设施的正常运行。 培训教育制度:对环境保护重点岗位的操作人员,实行岗前、岗中等培 77 训制度,使操作人员熟悉岗位操作规程及环境保护设施的基本工作原理,了 解本岗位的环境重要性,掌握事故预防和处理措施。 (2)排污许可管理制度 根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736 号)、《排 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部令第 48 号)、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做好 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与排污许可制衔接相关工作的通知》(环办环评[2017]84 号)和天津市环保局《关于环评文件落实与排污许可制衔接具体要求的通知》 (津环保便函[2018]22 号),建设项目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排污单位应当 按照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要求申 请排污许可证,不得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环境保护部门通过对企事业单 位发放排污许可证并依证监管实施排污许可制。 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 年版)》(生态环境部 令第 11 号),现有工程属于橡胶制品业 291—其他,应实施登记管理。目前 公 司 现 有 工 程 已 取 得 排 污 许 可 登 记 回 执 ( 登 记 编 号 : 91120116300377301L001Z)。 在本项目建设完成并发生实际排污之前,建设单位需进行排污许可登记 管理的变更。 (3)排污口规范化要求 根据天津市环境保护局文件津环保监理[2002]71 号“关于加强我市排放口 规范化整治工作的通知”和津环保监测[2007]57 号“关于发布《天津市污染源排 放口规范化技术要求》的通知”要求:排污单位必须在建设污染治理设施的同 时建设规范化排放口,并作为落实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的必要组成部分和项 目验收内容之一。 (4)环保验收要求 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 令第 682 号)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 号)的要求,组织成立验收工作组,采取现场检查、资料查阅、召开验收会 议 等方式开展验收工作,自行或委托有能力的技术机构编制验收报告,验收 报告编制完成后 5 个工作日内,公开验收报告,公示的期限不得少于 20 个工 作日,验收报告公示期满后 5 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应当登陆全国建设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平台,填报建设项目基本信息、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情 况等相关信息。本次环评要求建设单位严格按照上述环境管理中各项法律法 78 规的规定认真履行法律义务,把环保验收工作真正落到实处,杜绝违规行为 的发生。 79 六、结论 综上所述,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和天津市产业政策要求,选址用地性质为工业 用地,符合园区规划。本项目在落实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 的情况下,实施后产生的废气、废水污染物经相应的环保措施治理后均可实现达标 排放,厂界噪声可实现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处置去向合理,针对可能的环境风险采 取必要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措施,预计不会对环境产生明显不利影响。在落 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的情况下,本项目的建设具备环境可行性。 80 附表 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 项目 分类 废气 废水 一般工业 固体废物 污染物名称 现有工程 现有工程 在建工程 本项目 以新带老削减量 本项目建成后 排放量(固体废物 许可排放量 排放量(固体废物 排放量(固体废 (新建项目不填) 全厂排放量(固体废 产生量)① ② 产生量)③ 物产生量)④ ⑤ 物产生量)⑥ 变化量 ⑦ VOCs 0.3t/a 0 0 0.21t/a 0 0.51t/a +0.21t/a 非甲烷总烃 0.2t/a 0 0 0.1t/a 0 0.3t/a +0.1t/a 颗粒物 0.1t/a 0 0 0.03t/a 0 0.13t/a +0.03t/a COD 0.83t/a 3.2t/a 0 0 0 0.83t/a 0 氨氮 0.04t/a 0.28t/a 0 0 0 0.04t/a 0 总磷 0.005t/a 0 0 0 0 0.005t/a 0 总氮 0.11t/a 0 0 0 0 0.11t/a 0 废包装材料 4t/a 0 0 1t/a 0 5t/a +1t/a 废橡胶 30t/a 0 0 15t/a 0 45t/a +15t/a 布袋除尘器 收集尘 0.1t/a 0 0 0.4t/a 0 0.5t/a +0.4t/a 废活性炭 1t/a 0 0 1t/a 0 2t/a +1t/a 废 UV 灯管 0 0 0 1t/a 0 1t/a +1t/a 危险废物 81 废机油 1t/a 0 0 1t/a 0 2t/a +1t/a 喷淋塔废吸 收液 0 0 0 1t/a 0 1t/a +1t/a 注:⑥=①+③+④-⑤;⑦=⑥-① 82 ‰˚ — £ ˙ ´ł— —¯ œ ˛ ˜… – ”ı — ‰– ı „ ¯ œ» • … ˛ ¢ ˜17¡‡ 221”¯ ‰ —¶ ƒ̆ ߇ ` ª† ¿… —ˇ „ «¸ ˘ ߇ ` ª† ¿… œ† œ̌ ‰ َ ¤ ˜¿ » • ‡ ˇ † „‡ • ˛ – ¤‚ ˜ ¯ œ‚ · ‰ — ¶ ˘ƒ ߇ ` 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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