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湿地中心职责清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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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目录 天津市北大港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职责目录 序 号 主要 职责 职责事项 序号 贯彻执行国家有 关自然保护的法 1 1.1 律、法规和方针、 政策 名称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 方针、政策 页码 1 2.1 制定保护区管理制度 2 2.2 开展保护区巡护管护,统一管 理保护区工作 3 3.1 自然资源调查建档 4 3.2 监测保护自然保护区内环境 5 3.3 开展保护区生态保护恢复 6 3.4 治理保护区内外来生物 7 3.5 保护保护区内野生动植物 8 3.6 保护保护区内水生动植物 9 进行自然保护的 宣传教育 4.1 开展保护区宣传教育 10 组织或协助有关 部门开展自然保 5 护区的科学研究 工作 5.1 开展科技合作和科学研究 11 制定自然保护区 2 管理制度,统一 管理自然保护区 调查自然资源并 建立档案,组织 环境监测,保护 3 自然保护区内的 自然环境和自然 资源 4 职责事项信息表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自然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信息表 序 号 名 称 1.1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1994 年 10 月 9 法定依据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 167 号发布)、《天津市 湿地保护条例》(2016 年 7 月 29 日天津市第十六届人民 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实施机构 天津市北大港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 职责边界 天津市北大港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 运行流程 学习---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 运行要件 责任事项 《天津市湿地保护条例》 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保护区的法律、法规和方针、 政策。 监督电话:63296860 监督方式 电子邮箱:bdgsdglzx@163.com 来信来访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世纪大道 62-2 号 1 职责事项信息表 制定自然保护区管理制度,统一管理自然保护区信息表 序 号 名 称 2.1 制定保护区保护管理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1994 年 10 月 9 日 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 167 号发布)、《天津市湿 地保护条例》(2016 年 7 月 29 日天津市第十六届人民代 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实施机构 天津市北大港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 职责边界 湿地管理科牵头,中心其他科室配合 运行流程 调研---编写---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 运行要件 《天津市湿地保护条例》 1、在制定保护管理制度前应充分进行调研,掌握详实资 料; 责任事项 2、依据国家和天津市相关法律法规,结合保护区实际情 况,编写保护区保护管理制度; 3、认真实施保护区管理制度。 监督电话:63296860 监督方式 电子邮箱:bdgsdglzx@163.com 来信来访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世纪大道 62-2 号 2 职责事项信息表 制定自然保护区管理制度,统一管理自然保护区信息表 序 号 名 称 法定依据 2.2 开展保护区巡护管护,统一管理保护区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 《天津市湿地保护条例》 实施机构 生态监察科 职责边界 生态监察科牵头;中心其他科室配合 运行流程 计划-组织-实施 运行要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 《天津市湿地保护条例》 开展保护区日常巡护,配备专职人员,巡护范围保护 责任事项 区核心区、缓冲区、实验区,主要巡查湿地资源、巡 护处置应急事件及日常管理。 监督电话:63296899 监督方式 来信来访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世纪大道 62-2 号 3 职责事项信息表 调查自然资源并建立档案,组织环境监测,保护自然保护区内的自 然环境和自然资源信息表 序 号 3.1 名 称 自然资源调查建档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1994 年 10 月 9 日 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 167 号发布)、《天津市湿 地保护条例》(2016 年 7 月 29 日天津市第十六届人民代 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实施机构 湿地管理科 职责边界 湿地管理科牵头,中心其他科室配合 运行流程 调查---建档---监测---保护 运行要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 《天津市湿地保护条例》 1、组织相关部门对保护区内的自然资源进行摸底调查; 责任事项 2、做好保护区内自然资源的建档工作; 3、对保护区内的自然资源进行定期监测; 4、保护自然保护区内自然资源不受破坏。 监督电话:63296860 监督方式 电子邮箱:bdgsdglzx@163.com 来信来访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世纪大道 62-2 号 4 职责事项信息表 调查自然资源并建立档案,组织环境监测,保护自然保护区内的自 然环境和自然资源信息表 序 号 名 称 3.2 监测保护自然保护区内环境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1994 年 10 月 9 日 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 167 号发布)、《天津市湿 地保护条例》(2016 年 7 月 29 日天津市第十六届人民代 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实施机构 湿地管理科 职责边界 湿地管理科牵头,中心其他科室配合 运行流程 监测---建档---保护 运行要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 《天津市湿地保护条例》 1、对保护区内的自然环境进行监测; 责任事项 2、对监测数据资料进行建档管理; 3、保护自然保护区内自然资源不受破坏。 监督电话:63296860 监督方式 电子邮箱:bdgsdglzx@163.com 来信来访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世纪大道 62-2 号 5 职责事项信息表 调查自然资源并建立档案,组织环境监测,保护自然保护区内的自然环 境和自然资源信息表 序 号 3.3 名 称 开展保护区生态保护恢复 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 《天津市湿地保护条例》 实施机构 湿地管理科 职责边界 湿地管理科 运行流程 调研-制定-申请-批复-实施 运行要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 《天津市湿地保护条例》 责任事项 湿地水资源保护、开展生态补水;湿地保护恢复和植 物恢复;水生植物保护和人工增殖放流。 监督方式 监督电话:63296899 来信来访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世纪大道 62-2 号 6 职责事项信息表 调查自然资源并建立档案,组织环境监测,保护自然保护区内的自然环 境和自然资源信息表 序 号 名 称 3.4 治理保护区内外来生物 《天津市湿地保护条例》、《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 法定依据 第 14 条明确提出:“对引进外来物种必须进行风险评 估,加强进口检疫工作,防止国外有害物种进入国 内”。 实施机构 生态监察科 职责边界 生态监察科 运行流程 调查-制定方案-申请-批复-实施 运行要件 《天津市湿地保护条例》 责任事项 监督方式 定期开展外来物种调查,制定处置方案。 监督电话:63296899 来信来访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世纪大道 62-2 号 职责事项信息表 7 调查自然资源并建立档案,组织环境监测,保护自然保护区内的自然环境 和自然资源信息表 序 号 3.5 名 称 保护保护区内野生动植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 法定依据 《天津市野生动物保护条例》 《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 《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 实施机构 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管科 职责边界 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管科 运行流程 调查-监测-评估-记录-救助-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天津市野生动物保 运行要件 护条例》、《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重大动 物疫情应急条例》 对保护区内野生动植物进行调查、监测、评估、保 责任事项 护和救助工作。 野生动物举报与救助电话:63296862;25991532 监督方式 来信来访地址:滨海新区大港世纪大道 62-2 号 8 职责事项信息表 调查自然资源并建立档案,组织环境监测,保护自然保护区内的自然环境 和自然资源信息表 序 号 3.6 名 称 保护保护区内水生动植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 法定依据 《天津市野生动物保护条例》 《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 《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 实施机构 大港渔苇管理所 职责边界 大港渔苇管理所 运行流程 调查-监测-评估-记录-救助-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天津市野生动物保 运行要件 护条例》、《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重大动 物疫情应急条例》 对保护区内水生动植物进行调查、监测、评估、保 责任事项 护和救助工作。 野生动物举报与救助电话:63296862;25991532 监督方式 来信来访地址:滨海新区大港世纪大道 62-2 号 9 职责事项信息表 进行自然保护的宣传教育信息表 序 号 4.1 名 称 开展保护区宣传教育 法定依据 《天津市湿地保护条例》及各项关于保护区的有 关法律法规 实施机构 科教信息科 职责边界 科教信息科牵头,中心其他科室配合 运行流程 制定方案-申请-批复-组织实施 运行要件 责任事项 各项关于保护区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文件精神 定期开展对湿地自然保护区的保护宣传教育及普法 宣传活动,让群众深切感受到保护湿地的重要性。 监督方式 监督电话:63296898 来信来访地址:滨海新区大港世纪大道 62-2 号 职责事项信息表 10 组织或协助有关部门开展自然保护区的科学研究工作信息表 序 号 名 称 法定依据 5.1 开展科技合作和科学研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1994 年 10 月 9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 167 号发布) 实施机构 科教信息科 职责边界 科教信息科牵头,中心其他科室配合 运行流程 组织---监督---指导---管理 运行要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 1、组织或者协助有关部门开展自然保护区的科学研究 责任事项 工作; 2、对科学研究工作做好监督指导工作; 3、加强对科研成果的管理。 监督电话:63296860 监督方式 电子邮箱:bdgsdglzx@163.com 来信来访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世纪大道 62-2 号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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