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苏州市科学技术局2015年部门预算收支编制说明及情况(修订).doc
关于苏州市科学技术局 2015 年部门预算收 支编制说明及情况(修订) 一、2015 年预算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牵头拟订我市科技发展的政策和措施,落实国家、省 科技创新政策,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 和监督检查。 2.组织编制科技发展中长期规划,编制和组织实施年度 科技计划;组织申报和实施国家、省各类科技计划;负责科 技统计与监测工作。 3.提出科技体制改革的政策和措施建议;会同有关部门 参与科技体制改革工作。 4.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本级科技部门经费预算,负责科技 研发经费、自主创新专项资金的安排使用和评估。 5.指导和协调重大研发机构、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 究中心、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企业院士工作站等科技基础设 施建设。 6.拟订促进农业科技进步政策措施;组织实施现代农业 科技创新工作,指导农业科技示范推广基地的建设。 7.拟订促进社会事业科技进步的政策措施,促进以可持 续发展和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发展。 1 8.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新技术发展及其产业化的政策 措施;指导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园区、火炬计划特色产业基地 等各类科技创新创业载体建设;负责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 进型服务企业、高新技术产品、自主创新产品的组织申报、 初审推荐和管理等相关工作。 9.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工作的政策措施,参与全 市科技人才队伍的建设和管理,负责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 进与培育工作。 10.负责科技成果、科技奖励、科技保密、技术市场等 工作;指导科技服务体系建设,推动科技服务业发展。 11.拟订促进科技金融结合的有关政策措施,组织实施 科技金融计划。 12.拟订促进国际科技合作、产学研合作的政策措施; 负责推进我市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的产学研合作;负责国 际科技合作交流工作。 13.组织协调科学技术普及工作;负责科技行政许可工 作,负责非学术性科技社团、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审查 与管理。 14.指导所辖市、区科技部门的有关工作。 15.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5 年度主要工作目标及任务 2015 年全市科技工作的主要目标是:全社会 R&D 经费占 2 GDP 的比重达到 2.8%;高新技术产业产值超 1.4 万亿元;引 进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和团队 500 个,其中国家千人计划、省 双创人才及团队继续保持全国、全省前列;新增国家高新技 术企业 500 家,省民营科技企业 800 家;落实加计抵扣政策 企业 2000 家以上,加计扣除额达到 50 亿元;新增国家、省 级研发机构 50 家;组织实施重大民生科技示范项目 20 个、 重大农业科技示范项目 20 个;实施省级以上科技项目 1000 项,争取上级科技经费达到 12 亿元以上。 2015 年全市科技工作的主要任务是: 1.深化科技投入改革。进一步完善技术创新市场导向机 制,调整和优化财政科技投入的结构。一是改革完善科技计 划体系。市级科技计划体系设立企业技术创新、产业技术创 新、服务体系建设、科技人才、科技金融五个专项,注重重 点突出、界面清晰、资源集成,整合各类资源扶持企业创新。 二是改革完善科技经费使用方式。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 决定性作用,加快科技经费“拨加投、拨加贷、拨加保”等 改革步伐,不断提高后补助、间接支持经费的比例,提升科 技经费使用效益。三是改革完善科技管理机制。建立覆盖项 目申请、立项、执行、评估全过程的信用管理制度,加强科 技计划绩效评价,对科技计划实行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积 极推动科技计划、科技经费、计划立项、技术研发报告等信 息的全方位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建立市重大科技计划项目 3 专项审计制度。四是改革完善创新驱动发展的考核机制。制 定出台苏州市创新驱动发展的指标体系和考核办法,引导各 地转变发展理念,走创新驱动、内生增长、可持续发展的道 路,加快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 2.全力推进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抢抓苏南国 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机遇,加快构筑科技创新一体化发展 格局。一是优化空间布局。加快完善《苏州市推进苏南国家 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工作方案》,打造“三核、多区、两中 心”空间布局,着力推进苏州工业园区争创世界一流高新区, 苏州高新区成为国家创新型园区,跻身全国高新区第一方阵, 昆山高新区建设创新型特色园区,实现争先进位,把国家高 新区打造成为苏州创新驱动发展的核心区。二是充分发挥示 范引领辐射带动作用。参照中关村“一区多园”的发展模式, 支持全市各板块、省级高新区大胆创新、承接辐射,努力创 造条件,扩大中关村科技园区的各项政策及其配套措施的共 享范围,着力提高政策溢出效应。三是提升全市整体创新能 力。以点带面、统筹推进,大力推动科技与经济的深度融合, 大幅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到 2020 年全面建成国家 创新型城市,并使苏州成为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产业技术区域 创新中心。 3.着力打造企业创新主体地位。聚焦企业创新能力提升, 推动各类创新资源向企业集聚。一是实施科技企业技术创新 4 计划。根据企业不同发展阶段,采取差别化的扶持政策,重 点推进“雏鹰”、“瞪羚”、高新技术企业以及创新先锋企业 的发展,着力打造以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为核心竞争力 的创新型企业集群。二是加快企业重点研发机构建设。每年 滚动支持 10 家左右企业建设高水平研发机构,重点支持国 家、省级工程中心、重点实验室等建设,增强企业技术创新 能力和发展后劲。三是强化创新政策落实。围绕高新技术企 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研发经费加计扣除等重点政策, 切实加大宣传、培训和落实力度,引导企业不断加大科技创 新投入。四是支持传统企业提档升级。支持传统企业运用数 字化设计、绿色制造、节能减排等新技术,提高工艺技术和 装备水平,减少资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增强新产品开发和 品牌创建能力。 4.推动产学研协同创新。充分发挥苏州开放优势,集聚 优质创新资源,提升开放创新能力。一是深化与中科院的战 略合作,加快纳米真空互联实验站、中科院苏州创新服务中 心(STS 服务中心)等重点载体建设步伐,打造技术转移、 成果转化、协同攻关、系统集成的科技服务网络,推动一批 重大科技成果、产学研项目和创新研究机构落户苏州。二是 提升产学研合作水平。继续对重大产学研创新载体开展绩效 评估,推动清华大学、浙江大学、南京大学等一批在苏高校 研究院增强内涵建设,提高服务水平,更好发挥创新支撑作 5 用。三是加快创新国际化步伐。依托中国新加坡、中国芬兰、 中国荷兰、中国捷克苏州创新中心等载体功能,强化与新加 坡国立大学、麻省理工学院、剑桥大学等重点院校的合作交 流,更大力度支持国内外知名高校在苏设立研究院,推动本 土企业参与全球研发分工。 5.促进科技金融深度融合。加快推进全省科技金融结合 试点城市建设,切实发挥金融资本的保障和推动作用。一是 聚焦信贷、创投、保险、担保四个重点方向,在与所有县 (市)签订联动协议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科技金融省、市、 县三级联动的运行机制,拓展合作领域,扩大覆盖范围。二 是打造创投风投的集聚地。通过设立的天使投资引导资金, 一方面引进培育大量风投创投机构来苏落户,形成金融资本 的集聚区,另一方面,引导创投机构投资中小科技企业,促 进科技型企业产生裂变、超常规发展。三是鼓励金融机构根 据小企业融资需求特点,加强对新型融资模式、服务手段、 信贷产品及抵(质)押方式的研发和推广,通过服务产品和 模式的创新,不断完善“首投”、“首贷”、“首保”机制,切 实缓解企业融资难题。 6.加快建设苏州自主创新广场。以国家技术转移苏南中 心获批为契机,进一步强化功能,完善机制,理顺体制,扩 大影响。一是强化广场功能。政府服务以公益性为导向,通 过互联网手段的运用,加大现有功能平台的服务能力建设, 6 并依托现有科技工作网络及行业协会力量,推动功能平台横 向拓展、向下延伸,扩大苏南中心的辐射面。二是继续吸引 高端资源。围绕国际技术引进工作,支持 APEC 技术转移中 心加快发展,推进中欧技术转移中心、德国史太白、以色列 生恩公司等重点项目落地;围绕国内重大科技成果转化,抢 抓中科院改革机遇,争取以院地合作的方式引进建设重大技 术创新(技术转移)机构。三是启动二期规划建设。按照市 政府专题会议精神,进一步完善科技服务业态布局,抓紧明 确运营主体和建设主体,及早启动建设。 7.发展壮大科技服务业。围绕加速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着力打造专业化、社会化、网络化科技服务体系。一是培育 科技服务市场主体。加快出台《关于加快科技服务业发展的 实施意见》,以自主创新广场为龙头,切实加快科技服务业 集聚区、公共服务平台和专业服务队伍的建设,在技术咨询、 科技评估、技术交易、资源共享等领域培育和壮大科技服务 的市场主体。二是提升科技孵化器服务能力。建立健全“创 业资金+创业导师+专业服务”孵化模式,为在孵企业提供政 策咨询、融资担保等系列增值服务,促进中小科技企业的发 展。三是进一步推动科技服务模式和业态创新。学习借鉴德 国、日本、香港等国家和地区科技服务先进理念,引进成熟 的科技服务产品与服务模式,促进科技服务业专业化、网络 化、规模化、国际化发展,以此带动我市科技服务机构提升 7 能力,增强实力。 8.强化科技人才引进培育。坚持把人才工作放在科技工 作的突出位置,更好发挥人才引领作用。一是完善科技人才 政策体系。进一步优化完善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强 化集成支持、滚动扶持,引导更多创新要素向人才企业集聚; 加大创新人才引进力度,鼓励规上企业、传统企业通过团队 引进、项目嫁接、产业链协作等各种方式引进创新人才(团 队),力争 3 年引进扶持 100 个创新人才(团队),不断提高 人才对产业的支撑作用。二是搭建科技创业天使平台。实施 科技创业扶持计划,给创业团队、项目、资本之间提供有效 的对接机会,激发各类科技创业团队的创业热情,力争用 5 年左右时间,吸引、扶持 2000 个有技术含量和发展前景的 创业项目落户发展。三是提升综合服务能力。依托自主创新 广场的核心服务功能和手段,搭建专业化功能化的服务平台, 开展个性化特色化的创业训练,开设苏州科技领军人才企业 招聘频道,为高层次人才提供项目落户对接、前沿技术查询、 研发诊断、科技金融服务、生活待遇落实等方面的快速响应 服务。 (三)内设机构及所属单位情况 内设机构: 1.办公室(市国防动员委员会科技动员办公室、信息处) 负责机关文稿起草、文电处理、科技宣传、档案管理、 8 电子政务、督查督办、后勤接待、安全保卫、信访、保密机 要等工作;负责机关的财务、资产管理和直属单位财务的监 督管理;承担市国防动员委员会科技动员办公室工作。 2.组织人事处(科技人才处、离退休干部处)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干部教育、 劳动工资、出国(境)人员政审工作;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 设的政策措施,组织申报和实施国家“千人计划”、省高层 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计划项目,组织编制和实施姑苏创新创 业领军人才计划;参与县级市、区党政领导干部科技人才工 作目标责任制考核;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 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3.发展计划处 组织编制科技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科技计划;拟订科 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负责计划项目的监督检查;负责科技 经费配置、使用管理和绩效评价;组织申报和实施国家、省 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计划项目;组织编制和实施市级科技基础 设施建设计划;指导和协调重大研发机构、重点实验室、工 程技术研究中心、公共技术服务平台、院士工作站等建设; 负责上级科技项目经费配套及自主创新政策经费资助工作; 负责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工作考核、科技统计、科技进步统 计监测和分析工作;负责实验动物生产、使用许可证的审核 工作。 9 4.科技成果与技术市场处 拟订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技术市场发展、科技服务业发 展和科技金融结合的政策措施;负责科技成果管理和科技奖 励工作;组织申报和实施省重大科技成果转化计划;负责科 技金融工作,负责组织申报和实施省风险补偿专项资金项目, 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科技型中小企业信贷风险补偿、科技 保险费补贴资金、科技贷款贴息等计划;负责技术贸易机构 的审核,指导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负责科技服务业工作, 指导科技创业服务中心、大学科技园和科技中介机构建设; 参与科技保密管理、技术出口审查工作。 5.科技合作与交流处 拟订促进国际科技合作、产学研合作的政策措施;组织 申报和实施国家、省国际科技合作计划项目、省产学研联合 创新资金项目组织编制和实施市级国际科技合作计划;负责 国(境)内外科技合作与交流工作;负责国(境)内外研发 机构的认定工作;负责对外科技交流团组、国际科技会议的 组织、报批等工作;归口负责科技兴贸工作;负责对外科技 宣传工作;承担市院市合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6.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处(工业科技处) 拟订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组织申报和实 施国家、省火炬计划、科技支撑计划(工业)、中小企业技 术创新基金等项目;组织编制和实施市级科技支撑计划(工 10 业)、应用基础研究计划(工业)和工业专项计划;组织国 家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和国家、省自主创新 产品、高新技术产品的申报、初审推荐和管理等相关工作; 负责市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新技术产品认定的相关工作;协调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园区、省级高新产业园区和火炬计划特色 产业基地建设;指导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工业)和民营科技 企业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落实科技创新政策;开展火炬 计划统计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统计分析工作。 7.农村科技与社会发展处 拟订促进农业和社会事业科技进步的政策措施;组织申 报和实施国家、省科技支撑计划(农业、社会发展)、自然 科学基金、星火计划等项目;组织编制和实施市级科技支撑 计划(农业、社会发展)和应用基础研究计划(农业、医疗 卫生);指导农业科技综合试验示范基地、农业科技示范园 区、星火技术密集区、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农业)建设;组 织开展农业科技企业的认定、农村(农业)科技培训、星火 技术密集区的统计等工作。 8.政策法规处(行政许可服务处) 牵头拟订科技发展政策;负责科技政策的宣传工作;负 责地方性科技法规、规章的起草工作;负责科技体制改革工 作;组织申报和实施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组织编制和实 施市级软科学研究计划;组织协调科普工作,开展科技拥军 11 工作;负责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市、县(区)科技进步考核工 作;负责科技行政许可工作,负责非学术性科技社团、科技 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审查与管理;负责局行政许可服务事项; 承担市科技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市自主创新领导小组办公 室、市科普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另按有关规定设置派驻纪检组、监察室(合署办公)和 机关党委。 所属单位: 苏州市科学技术局所属基层单位有两家,其中苏州市科 技服务中心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苏州市生产力促进中心为 自收自支事业单位。 (四)部门预算收支编制的相关依据 以《苏州市市级部门预算编制管理办法》、《苏州市市级 部门基本支出预算管理办法》、《苏州市市级部门经常性项 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苏州市市立项目预算管理办法》、 《苏州市市级财政支出预算管理办法》、《苏州市市级财政 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为依据,结合本部门 2015 年度工作 重点,从严从紧编制 2015 年度部门预算。 本部门严格执行完整编制收入预算,进一步控制和压缩 “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部门的一切收支全部纳入预算。 本部门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人员、工资等政策规 定和在职在编、离退休人员的实际情况核定人员支出预算, 12 按照综合定额标准核定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 本部门严格按照经常性项目预算名称库规定的项目以 及专项资金项目编制项目支出预算。 二、2015 年度部门预算表 2015 年度苏州市科学技术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公开表一 单位:万元 收入预算 支出预算 功能分类 支出用途 项目名称 金额 一、一般公共预算 49,310.10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一、基本支出 (一) 一般公共预 算 49,011.98 二、外交支出 二、部门经常性项目 支出 486.00 三、国防支出 三、市立项目支出 46,600.00 (二) 纳入财政专 户管理资金 (三) 其他资金 298.12 功能科目名称 金额 项目名称 金额 2,224.10 四、公共安全支出 (四) 债务资金 五、教育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六、科学技术支出 48,631.77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460.88 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十、节能环保支出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十二、农林水支出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十四、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十六、金融支出 十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十八、住房保障支出 217.45 十九、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二十、其他支出 当年收入小计 49,310.10 当年支出小计 上年结转资金 收入合计 49,310.10 结转下年资金 49,310.10 支出合计 13 49,310.10 2015 年度苏州市科学技术局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公开表二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金额 收入总计 49,310.10 小计 49,011.98 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 49,011.98 一、一般公共预算 纳入预算管理非税资金 专项收入 二、政府性基金 小计 三、纳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专户管理教育收费 其他非税收入 小计 298.12 经营收入 四、其他资金 其他收入 298.12 五、债务资金(银行贷款) 小计 六、上年结转和结余资金 其中:动用上年结转和结余资金 2015 年度苏州市科学技术局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公开表三 单位:万元 合计 基本支出 49,310.10 部门经常性项目 市立项目支出 486.00 46,600.00 2,224.10 结转下年资金 2015 年度苏州市科学技术局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单位:万元 公开表四 收入预算 项目名称 一、一般公共预算 支出预算 49,011.98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收入合计 支出用途 金额 项目名称 一、基本支出 二、部门经常性项目支出 金额 1,979.98 432.00 三、市立项目支出 46,600.00 支出合计 49,011.98 49,011.98 14 2015 年度苏州市科学技术局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公开表五 单位:万元 功能科目代码 功能科目名称 合 206 计 金 额 49,011.98 科学技术 48,362.99 20601 科学技术管理事务 1,057.11 2060101 行政运行 692.11 20601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365.00 20603 2060302 20604 2060402 208 20805 2080504 221 应用研究 705.88 社会公益研究 705.88 技术研究与开发 46,600.00 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 社会保障和就业 46,600.00 460.88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住房保障支出 460.88 460.88 188.11 住房改革支出 188.11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89.93 2210202 提租补贴 60.74 2210203 购房补贴 37.44 22102 15 2015 年度苏州市科学技术局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公开表六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基本支出预算安排数 合计 1,979.98 工资福利支出 965.00 30101 基本工资 122.70 30102 津贴补贴 348.97 30103 奖金 21.04 30104 社会保障缴费 167.19 30107 绩效工资 257.30 30199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47.80 301 302 商品和服务支出 194.30 30201 办公费 23.10 30202 印刷费 6.00 30204 手续费 0.05 30205 水费 4.50 30206 电费 17.00 30207 邮电费 11.00 30211 差旅费 14.00 30213 维修(护)费 11.50 30215 会议费 12.00 30216 培训费 10.00 30217 公务招待费 8.00 30226 劳务费 8.00 30228 工会经费 19.00 30229 福利费 3.58 30231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40.20 302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6.37 30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820.68 30301 离休费 95.58 30302 退休费 501.17 30305 生活补助 11.00 30307 医疗费 15.00 30309 奖励金 0.22 30311 住房公积金 89.93 30312 提租补贴 60.74 30313 购房补贴 37.44 30399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9.60 16 2015 年度苏州市科学技术局部门一般公共预算 “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公开表七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因公出国 (境)费 合计 104.80 10.00 小计 公务用车 购置费 42.40 公务用 车运行 维护费 42.40 公务招 待费 会议费 11.70 30.00 培训费 10.70 (一)2015 年度苏州市科学技术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说 明 2015 年度苏州市科学技术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中包含 了苏州市科学技术局机关、苏州市科技服务中心、苏州市生 产力促进中心三家部门预算单位的收入和支出。 苏 州 市 科 学 技 术 局 部 门 2015 年 度 收 支 总 预 算 为 49310.10 万元,其中: 1.收入预算 (1)一般公共预算 49011.98 万元,包括公共财政拨款 (补助)资金、专项收入、纳入财政管理非税资金。 (2)其他资金 298.12 万元,主要包括事业单位开展专 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2.支出预算 17 (1)按功能科目分类,包括科学技术支出 48631.77 万 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460.88 万元、住房保障支出 217.45 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基本支出 2224.10 万元、 部门经常性项目支出 486 万元、市立项目支出 46600 万元。 (二)2015 年度苏州市科学技术局部门收入预算总表说 明 2015 年 度 苏 州 市 科 学 技 术 局 部 门 收 入 总 预 算 为 49310.10 万元,其中: 1.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 49011.98 万元,为市财 政当年拨付的补助资金。 2.其他收入 298.12 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 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2015 年度苏州市科学技术局部门支出预算总表说 明 2015 年 度 苏 州 市 科 学 技 术 局 部 门 支 出 总 预 算 为 49310.10 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 2224.10 万元,包括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 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 2.部门经常性项目支出 486 万元,为市级预算单位为履 行职能而增加的工作性、发展性和资本性项目支出。 3.市立项目支出 46600 万元,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 18 (四)2015 年度苏州市科学技术局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 算总表说明 2015 年度苏州市科学技术局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数 为 49011.98 万元,其中: 1.收入预算 (1)一般公共预算 49011.98 万元,为市财政当年拨付 的补助资金。 2.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 1979.98 万元,包括人员经费(工资福 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定 额)。 (2)部门经常性项目支出 432 万元,为市级预算单位 为履行职能而增加的工作性、发展性和资本性项目支出。 (3)市立项目支出 46600 万元,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 (五)2015 年度苏州市科学技术局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 出预算表说明 2015 年度苏州市科学技术局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 算数为 49011.98 万元,其中:科学技术支出 48362.99 万元, 占 98.6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460.88 万元,占 0.94%; 住房保障支出 188.11 万元,占 0.38%。 1.科学技术支出 48362.99 万元,主要用于科学技术管 理事务、应用研究、技术研究与开发、科技奖励等支出。 19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460.88 万元,主要用于行政机 关离退休人员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 188.11 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 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支出。 (六)2015 年度苏州市科学技术局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 本支出预算表说明 2015 年度苏州市科学技术局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 出预算数为 1979.98 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965 万元, 占 48.74%;商品和服务支出 194.30 万元,占 9.81%;对个 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820.68 万元,占 41.45%。 (七)2015 年度苏州市科学技术局部门一般公共预算 “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说明 2015 年度苏州市科学技术局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 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数为 104.80 万元,其中“三 公”经费支出预算数为 64.10 万元,是指苏州市科学技术局 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 运行维护费、公务招待费支出。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10 万元,占“三公”经费支 出的 15.60%,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 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42.40 万元,占“三 公”经费支出的 66.15%,主要用于单位公务用车购置、租用 20 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 等支出。 3. 公务招待费支出 11.70 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 的 18.25%,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 宾接待)支出。 4.会议费支出 30 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召开会议 直接发生的住宿费、伙食费、会场费用、交通费、办公用品 费、材料印刷费、医药费等支出。 5.培训费支出 10.70 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开展培 训直接发生的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讲课费、培训 资料费、交通费、其他费用等支出。 三、重要指标上、下年度对比分析 2015 年度,苏州市科学技术局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 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比 2014 年度减少 30.50 万元, 下降 22.54%,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减少 10.20 万 元 , 下 降 19.39% ; 公 务 招 待 费 减 少 0.80 万 元 , 下 降 6.4%;会议费减少 20.70 万元,下降 40.83%。 以上各项费用减少的主要原因是: 1.加强车辆管理,严格控制公务用车更新,减少了公务 用车购置费用。 2.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以及市委 十二项规定,厉行节约,严控公务招待费、会议费及培训费 支出。 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