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三:指标解释.docx
指标解释 1.新引进项目注册数 当年 1 月 1 日之后注册在高新区辖区范围内,符合高新 区主导产业,从事研发、设计、生产、销售、财务结算、股 权投资等企业(包括分公司和分支机构)。以双方签字盖章 的协议复印件和注册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为准。 2.实缴注册资本 当年 1 月 1 日之后企业出资人实际缴纳的金额。以工商 部门认定为准。 3.项目协议投资额 当年与管委会签订正式协议的项目在协议中约定的投 资额,以双方签字盖章的协议文本进行认定。同一项目签订 的框架协议和正式协议只能算一次,跨年度的也只计算一次。 从考核系统运行第二年起,将考核已签约项目当年到位的实 际固定资产投资额,以统计部门认定为准。 4.实际利用内外资额 在招商引资活动中实际到达利用的内外资款项。以投促 部门负责人认定为准。 5.入库企业(投资项目)数 当年入库纳统的企业和投资项目个数。其中,企业入库 的基本条件为:工业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需达到 2000 万元 以上;服务业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需达到 1000 万元以上; 批发业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需达到 2000 万元以上;零售业 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需达到 500 万元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企 业年主营业务收入需达到 200 万元以上;具有建筑业资质的 企业;具有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的企业。 投资项目入库的基本条件为:总投资 500 万元及以上项 目,内容涵盖建造和购置房产、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 工具、以及企业用于基本建设、更新改造、大修理和其他固 定资产投资等。 具体入库标准和数据以统计部门认定为准。 6.引进企业纳税额 引进企业当年纳税额。以财政局认定为准。 7. 世界 500 强、中国 500 强及上市公司数 当年新注册的世界 500 强、中国 500 强及上市公司数, 以权威机构排名和投促部门负责人认定为准。 8. 主导产业排名前十企业数 当年新注册的主导产业排名前十企业数,以高新区产业 发展规划和投促部门负责人认定为准。 9. 完成委领导交办招商项目数 两委领导交办的 1 亿元以上重大招商项目个数,以委领 导和部门负责人认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