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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3736___河北省民政厅等12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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蛯 省 疱 羹 磨 ]ヽ ぬ 奮 癸 鐘 Å 笏 波 冬 河 北 省 九 羹 桂 察 鏡 河 北 省 教 育 ´ 北 公 河 安 省 ,可 北 省 醍 注 魃輯 河 北 省 財 政 河 北 省 医 療 保 障 河北省 政努轟発管 理 姦 公 共 青 甕 河 北 省 河 北 雀 無 女 瑾 合 奨 北 雀 残 疾 Å 救 合 河 げ庁ぜ慧麗室委会会 2019〕 4号 翼 民規 〔 河北省民政庁等十 二部 r弓 L和 事実元入批券り L童 美子遊一 歩加彊孤り 保障工作的実施意見 各 市 (合 定 州 、 キ 集 市 )民 攻 局 、人 民法 院、人 民栓 察 院 、 教 育 局 、公 安局 、司法局 、財 政局 、 医症保 障局 、行政 常批局 、 困 ‑1‑ 00f88 ョ畷 、残朕 ,雄 安新 区公 共服 委 、タ 券局 、党群 工 作 部 力深入 学 マ貫物 マ近 平新 叶代 中国特色社 落実 刀近 平 ′ 意事 氾美千 民jTh工 作 的重 要 : 会 主 文 思 想 ,汰 真 指 示精神 ,堅 持 以人 民カ 中心 的 友 展 思 想 ,衆 焦 脱 分 攻 堡 、衆 焦 特 殊群 体 、 衆 焦群 ∧ 夫 切 ,推 劫 民政 部 等 十 二 部 委 《美 子 逃 一 歩 ヵ口張 事 実 元 人 批 赤 ノ L 童保 障 工 作 的 意見 》 (民 友 〔2019〕 62号 )的 貫 御 落 実 ,第 合 我省 実 昧 ,提 出政 口下 実施 意見 : 一 、明 碗保 障対 象 保 障対 象泣 具 有本 省声籍 ,年 蛉未 満 18周 し。 失去 父母 、査 伐不 到 生父母 (一 )択 ノ (二 )事 実元 人 抗 界 り し壼 。父 母双 方 刑在 押 、張 +1隔 高戒毒 、被 執行 其化 限 形之 一 的ノ L童 ;或 者父 母 一 方死亡 或 病 、服 升1在 押 、張 +1隔 高戒 毒 、被 失朕 情形 ぇ ̲的 ノ L tt。 夕 ,包 括 : L童 。 的ノ 均符合 重 残 、重 病 、服 +1人 身 自由措 施 、失琺 情 失踪 ,男 一方 符 合 重残 、重 執 行 其 化 限制人 身 自由措 施 、 以上 重 戎是 指 ̲象 、 二 坂 残疾 矛口三 四 象 級精 神 、 智 ヵ残 疾 重 病 ,病 紳 参 照 《河 北 省人 民政 府 亦 公 斤 印友 (美 子捉 高人 ロ 医庁保 障 救助水 平 解決 因病致 貪近 介 同趣 実施 方 案 (拭 行 )〉 的 通失口 》 (真 政 赤 字 〔2016〕 131号 ),各 地 根 据 実 称 情況碗 失畷 ,指 失去朕 系且 未履 行監 伊机 赤 責任 6今 月 以上 ;服 刑在 押 、張+1隔 撃i 定 ; 井在公 安机 美登泥扱案 高戒毒 或被 執 行其 化 限tll人 身 自 由的措施 是指 期 lFK 6今 月 以上 ;死 亡 是指 ‑2‑ ; 自然死亡或人 民法 院宣 告 死 亡 ;失 踪是 指 人 民法 院 宣 告 失 踪 。 二 、規苑 決 定 程序 し決 定程 序 (一 )孤 ノ 1.ノ ヒ童福 利 机 柏 集 中赤 育 孤 ノ L決 定 程 序 。接 照接 牧 奔 嬰 、 孤ノ し入 住 ノ L童 福 不1机 胸 程 序 逃 行 決 定 ,井 由ノ L童 福 不1机 杓 填 写 L童 福オ1机 杓集 中赤 育孤 ノ 《ノ L基 本 生 活 ネト貼 申清 ,こ ′ ヒ表》 (附 件 1),報 所属 民攻 部 11碗 汰。 2.散 居孤 ノL汰 定程 序 。 申着。有 申着 意思 的孤ノ L監 伊人 或 受上 ク人 委托 向村 (居 )民 委 員会提 出 申清 。 右 申埼 困准 的 任 代 力 申清。提 供材 料包 括 (1)填 写 的近 来属 可 ,・T委 托 ノ L童 主 : 《散居孤 ノ ヒ基本 生活ネト貼 申清 表 》 (附 件 2) (2)孤 ノ L及 其監 ナ人 身分 通 、声 口 簿原 件及 隻 F「 件 。 侶)孤 ノ L父 母 有美 情況 始妥逓 明材 料原 件及 隻 件。 ̀「 (4)孤 ノ L監 伊人 ぶ 字的仮 行敗 声隻 印 件。 申清人 泣対 以上提 供 資料承 労真 共有 敷。 査聡 。村 (居 )民 委 員会 対 申着 材 料逃 行 初 申清 后 5今 ェ 作 日内提 出初 常意 兄井提 交 多慎人 歩 常核 ,井 在 民政府 (街 道 亦 事炎 )。 多鎮人 民政府 (街 道 亦事 炎 )受 理 申着后 ,可 通辻 X■ 調 査 、OF里 済 同、信 函 索江 、信 息核査 等方 式 対其提 供材料 真 実 性逃 行査近 ,井 在 受理 申清之 曰起 15今 工作 目 内倣 出査 絵 箸 沿 。 対 千符合条 件 的 ,上 扱具 象 民攻 部 │¬ ,対 不 符合 条件 的 ,原 渠 道 ‑3‑ 00「 89 退 回 其 申靖材料 ,井 ギ面告 タ ロ其理 由。力保 サ孤ノ L聰 承 ,不 宜 没 畳公 示不 市。 有条 件 的 多慎 人 民政 府 (街 道 亦事炎 )可 通 辻 信 息 ♭ ヒ対 方 式査 唸 ,井 取 消所 需江 明材 料 。 碗汰 。姜級 民lTx部 日在 受理 申扱材 料 え 日起 15今 ェ 作 曰内 , 通辻 部 日信 息 ♭ ヒ対方 式対 申清 人信 息逃行 隻核 。条 件 不 具各 的地 区 ,可 根据 情況通辻 抽聡或集 中核聡 的方式対 申靖人 信 息逃行 隻 核 。 符合 条件 的 ,水 碗汰 的次月 起 納入 保 障疱 曰 ,同 時杵有美信 息柔 入 全 国ノ L童 福不1信 息管理 系坑 ",不 符合条 件 的 ,原 渠 道 退 回 其 申清 /14料 ,井 ギ面告知 其理 由。 し壼決 定程 序 (二 )事 実元人 枕 界 り 参 照 散居 孤 ノ ヒ決 定 程 序 執 行 ,填 写 《事 実 元 人 机 芥 ノ ヒ童基 本 生 活 ネト貼 申清表 》 (附 件 3)。 (二 )決 江及 冬 止 程 序 1・ 汰 i■ 。対千 ノ L童 福不1机 杓集 中恭育孤 几情況 友 生 交化 的 , し童 福オ1机 柏 要及 叶上 扱所属 民政 部 日。 ノ 対 千散居孤 ノ L和 事 実 元 人 机 赤 ノ し童規 定 保 障 情 形 友 生 交化 的 ,共 監 伊人 座 第 一 叶 同報 告村 (居 )民 委 員会 ,村 (居 )民 委 員会 泣及 吋上 扱 多鎮 人 民政 府 (街 道 亦事 炎 )。 毎 年 1月 和 7 月 ,多 鎮 人 民政 府 (街 道 亦 事 交 )対 轄 区 内孤 ノ L和 事 実 元人 抗 L童 升 展 汰 逓 ェ 作 ,有 条 件 的地 区 可毎 季 度 升 展 一 次 汰 近 エ 券ノ 作 。 井者 汰 近 情況 出具 汰 江 錆発 (附 件 4)扱 具 致 民政 部 日 ,民 ‑4‑ ´■ . L童 福 ォ1信 息 管 理 系 坑 "選 行 信 息 丈 理 ノ /.k国 政 部「1及 吋在 , 井 倣好 相 美保 障政 策 的調 整 。 2.条 上。 多慎 人 民 政 府 (街 道 亦 事 炎 )、 具 奴 民 攻 部 11要 カロ張劫恣 管理 ,対 有 以下 情形 え 一 情九 的 ,水 情形 友 生 的次 月 爬 終 止 /11障 姿格 。 (1)死 亡 的 ; (2)年 満 18周 夢 的 (3)被 依 法 1文 本 的 ; ; (4)声 籍近 出本 省 的 ; (5)父 母 或 父母 一 方 能 杉履 行 監 伊 取 責 的 ; (6)変 姜坂 民政 部 1司 調 査 核 実 ,決 定 不再 符合保 障姿格 的其 化 情形。 三 、突 出保 障重 点 (一 )落 実上 ケ 責 任 。 民政 部 日要 微 好狐 ノ Lわ 事 実 元人 机 ネ ノL童 監 伊 責 任 人登 t已 碗汰 工 作 ,井 指 早監 伊人依 法 履行 監 伊机 木 又 券 。符合孤 り L決 定 条 件 的ノヒ童 ,按 照孤 ノ L安 畳 渠 道 妥 善 安 畳 。 対 父母 没右 監 伊 能 力 的事 実 元 人 机 木 几 童依 照 《中準 人 民 共 和 国 民法恙ス 1》 等 法律 法 規 規定 ,由 村 (居 )委 員会 、 民攻 部 日 或人 民法院碗定監 学人 ,井 明碗監 伊責任 。人 民法院、人 民栓 察 院和公 安机美等部 │¬ 泣 当依 法打 書 故意或 者 恙意不履行監 伊取 責 等各 美侵字几童収 益 的迪法行 力 ,対 有能力履行机 券文券ノ L童 面 拒不況 本 的監伊人 ,実 施失信 的駄合冬 戒。 ‑5‑一 rcr9o 「 L基 本 生 活 ト貼林 准 落 実孤 ノ (二 )落 実基本 生活保 障。接 照 ネ L基 本 生活ネ 占的友放 。各地格符合 決定条件 的事 トЛ ネト貼 ,倣 好孤ノ L童 幼 入基本 生活保 障疱 曰 ,合 理碗定事 実 元人机 木 実 元人机 赤ノ L童 基本 生活ネ ト貼林 准 ,釆 取社 会 化 友 放 形 式友 放 ネト貼。 中央 、 ノ L童 基 本 生 活ネ L和 事 実 元人机 赤 ノ ト貼 予 以通 当ネト 省財 政将薄 孤 ノ 口省坂ネト助 資 金 的基砧 上 ,接 照 当地符合 助 ,市 、具在 坑等 中央矛 口保 障林准 ,及 吋足 額安 ヒ童数量禾 し和 事 実 元人机恭ノ 保 障条件 孤 ノ 羽卜 本 鉄財 lLA預 算 資 金 。 已荻得最低 生活保 障金 、特 困人 員救助供 L童 基本 生 赤 金 或者 困/1i残 疾人 生活ネト貼 且 未迷 至1事 実 元人机赤り L童 接 照ネ ト 活保 障ネト貼林准 的逃行ネト差 友放 ,其 化事実元人机恭 ノ L童 ネ ヒ和 事 実 元人机赤ブ ト貼 的残 貼林 准 仝 額友放 。 こ1仝 額頷取孤ノ L矛 口 事実 元人 し童不 享受 困准 戎疾人 生活ネト貼 。 已仝 額頷 取孤ノ 疾ノ L童 家庭 申清 最低 生活保 障或特 困救 助供 赤 的 机赤 几 童ネト貼 的ノ , L和 事 実 元人机 赤 ノ L童 基本 生活ネト貼 不 汁 入 家庭 牧入 。 孤ノ L和 事 実 元人 机 (二 )落 実 医 方 晨 夏保 障。対 符 合 条 件 的孤 ノ L童 接 規定 実施 医庁救助 。対属 千建楷 立 十分 困声 、 特 困人 員、 赤ノ ヒ童 ,按 規 L和 事 実 元人抗 木 ノ 最低 生活 保 障対 象 等 困堆群体 的孤 ノ 定幼入 参 加城 多居 民基本 医庁保 隆今 人 数 費 姿助 疱 曰 ,分 炎 落美 卜貪 困声、 参保 教費姿助政 策 和 医症 救助 政策 。重 点カロ大定 楷 立 ― L童 救 」 /t力 度 。か 張城 多居 民 最憔 生活 保 障家庭 中的 重病 、重戎り 口医庁 救助 右 数街 接 ,実 施 鰊合保 障 ,梯 基本 医症保 隆 、 大 病保 隆矛 L童 可 同時享 L和 事 実 元人抗赤ノ 次戒 経 費用 負担 。符合条 件 的孤 り ‑6‑ ・ ︺ ・・ ・ ■/ ″ L二 受重度戎疾 人伊理ネト貼及康 夏救助 等相 夫政策 。 L童 仇 先 L和 事 実 元人机 木 ノ (西 )落 実教 育介 助救 助 c格 孤 ノ 幼 入 国家 姿 助 体 系 和 教 育 希 扶 体 系。 按 照 省 教 育 斤 等 六 部 日 《河北省 家庭 笙 済 困准 学 生決 定 亦 法 》 (真 教 財 〔2019〕 9号→ 口事 実 元人抗 木 り L童 仇先納 入 教 育 姿 助 ヒ禾 要 求 ,杵 符合条件 的孤ノ 苑 曰 ,全 面 落共助 学金 、戒 免 学費等教 育姿助政策 。対子戎疾 事 ヒ童 ,通 辻特 殊教 育 学校 就政 、普通 学校就政 、プL童 実 元人枕 ネノ 福 オ1机 杓特教 班就政 、送教 上 日等 多紳 方 式 ,倣 好教 育安畳 。 完 口事 実 ヒ禾 善 又芥教 育控級保 学 工 作机 411,依 法 完成又券教 育 。孤ノ L童 咸年后併在校 就政 的 ,按 国家有夫規定 享受 4El反 政 元人机恭 ノ 策。 (五 )提 升 美麦服 芥 水 千 。完善 法 律 援助机 +1,カ ロ張対 収 益 ヒ童 的 法 律援助 工作 。準伊残 疾 L矛 口 1侵 害 的孤り 事 実 元人机 赤ノ 受至 t,童 康 隻 、教 育服券 ,提 L童 収 益 ,大 力推 逃 戎疾事 実 元人机恭ノ ノ L童 福不1机 杓 、未咸年 人教 助 高保 障水平和服券 能力 。充分友拝ノ 保 伊机杓 、康 隻和 特 教 服 券 机 胸 等 服 券 平 合作 用 ,提 供 政 策 盗 口怖 吋照料 等夫愛服券支持 。カロ張家庭 探 洵 、康 隻 、特教 、恭 サ矛 坊 、協 助 提 供 皓 叶指 早 、返校 隻学 、落実声籍 等夫麦服券 。友 拝 Lオ ロ 事 実 ヨ咲 等群 困姐 鉄的社会 劫 員仇勢 ,私 板参 寺孤ノ 共 青 困、す 元人抗 赤几 童美愛保 伊。通辻 政府 賄 要服券等方 式 ,か 快寺 立 社 会 姐鉄、青少 年事券社 工 和 恙應者服 芥 弓1入 ,提 供 Jむ 理 盗洵 、 │む 理 疏早 、情感机 慰等寺 立服芥 。 ‑7‑一 oo「 81 四、張化保 障措施 (一 )か 張姐 象額 子 。各 地 要充分汰 沢 推逃孤 ブ Lオ ロ事実元人 L童 保 障工作 的重大 意又 ,者 其作力保 障和 改善 民生的重要 机赤 ノ 任 券 ,及 叶研 究解決孤ノ L和 事実元人机 赤ノ L童 保 障 工 作 中存在 的 実 昧 困/1i和 同題 。 坑等倣好 4項 社会救 」 社会福不1、 教 育 、 医 /JJ、 庁保 障政策有数衡 接 ,漁 歩提 高 孤ノ ヒ和事 実 元人机 恭 ノ :童 的保 障 ヒ 水平 。各地要 結合本地 実 昧 ,逃 一 歩 タ ロ化措施 力ヽ 法 ,明 碗取責分 工 ,落 実 工作 責任 ,碗 保政策尽 快落地 生 数 。 (二 )か 張部 日協 作 。 R政 部 日泣 当履 行 主 管部 日取 責 ,倣 好 姿格碗汰 、監伊 責任 落実 、生活ネト貼友放 、宗合 協 凋和監督管 理 等 工 作 。対以定 辻程 中央境危 急的ノ L童 ,鹿 当実施 怖 吋救助和 監 伊 照料 。人 民法 院泣 当対 申情 宣 告ノ L童 父母 失踪 、死 亡 及撤硝 父母 監 伊叔 等末件没 立 録色通道 ,及 叶杵 法律 文ギ抄送り L童 声籍 地 姜 象 民政部 日、 多鎮人 民政府 (街 道 亦事炎 ),実 現信 息 共 叶 共 享 。人 民栓 察 院泣 当対 渉及 ノ L童 枚 益 的 民事訴 松 活 劫避 行 監 督 ,始 要 叶可 以支 持起訴 堆伊合 法収 益 ,対 有 美部「1不 履行相美 取 責 的泣 当提 出依 法履 取 的栓察 建洪 。 公 安部 日泣 当カロ人対 失咲 父母 的査 尋力度 ,対 登泥 受理超辻 6今 月併 下 落不 明的 ,通 逍信 息共 享、事面 函隻等途径 ,向 民政部 1可 或相 夫 当事人提供信 息査 詢服 券 。財 政部 日泣 当カロ張 資 金保 障 ,支 持微 好孤 り L和 事 実 元人 L童 保 障等相 美 工 作 。共青 困泣 当充分 功 員青年 社会 姐 鉄和 机恭 ノ 青少 年 事券社 工 ,指 早少 先 吹 姐 鉄 ,依 托 基 晨 青少 年 服 券 降地 ‑8‑ , ル︵ │ 口恙尽 服 券 。 女 ヨ咲 幻 鉄泣 当友 拝 村 (居 )タ ヨ 配合提 供 各 美美 愛 矛 ヨ琺執 委作用 ,提 供 家庭教 育指 早、美愛希扶及 収 益 笙 琺 主 席和タ 案 中友現 渉栄 人 員 子 サ 等服券。公 安 、司法 、升1男 執行机 美在 力ヽ L童 的 ,泣 当 及 L童 属 千或者可 能属 千事 実 元人机 恭ノ 女或者 渉案ノ 吋通 報其 所 在 地 民政 部 日或 多慎 人 民政 府 (街 道 亦 事 丈 )。 民 ヤ保 障、戎咲 等部 日和姐鉄泣 当カロ張 工 作 衡 政 、公 安 、司法 、医ソ 口信 息共享 ,力 升展査聡 工 作提供 支持 。 接禾 口失信 行 力駄 合 懲 戒 机 (二 )カ ロ薇監 督 管理 c健 仝 信 用坪 倫 矛 制 ,有 夫部「 1持 存在 悪 意弁恭情形 或者 釆取虚扱 、隠晴 、佛 造 等 手 段瑞取保 障姿金 、物 姿 式服 券 的父母及 其化 監十人 失信行 力 t已 入信用 t己 J乗 ,幼 入全 国信用信 息共 享平 台 (河 北 ),実 施 失 信 琺 L矛 口 ヒ童木 育状 況 指 事 実 元人机 恭 ノ 合 懲戒。 民攻部「1要 か 張対孤ノ 早 ,井 定 期巡 労 矛口監 督 坪 借 ,特 男1カ ロ張対 寄赤 家庭 《家庭 寄 赤 協洪》 履 行 情 況 的 監 管 c対 千 監 十 人 不 汰 真 履 行 監 伊 責 任 的 , 接 相美規 定 男行 後 定 監 伊 人 ,同 国 ,民 政 部 日可依 法 追 索机 恭 費。財政 、 民政部 │¬ 要カロ張 資 金 使 用 管 理 ,提 高財 政 資 金 象 数 , 防止 友 生排 占、榔用 、 冒頷 、套取 等逹 法迪規現象 ,対 存在 辻 法 辻 規行 力 的 ,要 按 照相美規定逃 行炎理 。 (四 )か 張政 策 宣猪 。充分 不1用 扱 妖 、屯合、 屯祝 、 回路 等 L童 保 障政 策 宣借 フ使 し和事 実 元人机 木ノ 新 日媒体 ,大 力升 展孤ノ 口政府 的愛 民え ′ せ、 恵 民え挙 ,脊 助 狐 ノL和 社会各界片た 了解 党禾 口晩保 障対象 苑 日、ネト助 林 准 ヒ 〕 童及 其監十人准碗 矢 事 実 元人机 券ブ ‑9‑ ̀ 00092 む、支持孤ノ ヒ和事実元人机木 和 申靖程序。功長引早社会力量美 り し童及其家庭提 供 多祥 化 、今 性化服券 ヒ童神扶救助 工作 ,カ リ ノ , 菅造 良好気 曰。本 《実施 意見》 自2020年 1月 1日 起執行 ,有 美規定有本 《実施意几》 相抵触 的 ,以 此 《実施意兄》 力准。 附 件 :1. L童 福不1〃 L杓 集 中恭育弧ノ 基本 生活ネ ノ ト貼 申清 涯 t」 ′ ヒ表 2 L基 本生活ネ 散居孤ノ ト貼 申情表 3 L童 基本生活ネ 事実元人仇恭ノ ト貼 申清表 4 L和 事実元人批券ノ L童 汰 江 錯発 ギ (祥 本 ) 孤ノ 5 基本 生活ネ 1監 伊祢袂 ギ ト貼使り 撃 蒙 ‑10‑ │ 穆 4t s聾 藝′ … 穆不 ざ i蜻 贔 嚢 二ゞ 公室 豪 ぉも饉 磋 製騨撃鶉 111:。 は 一 H― 00193 附件 1 L童 福利 机梅 集 中券 育孤ブ ブ し基 本生活 ネト甦 ̲申 清 江 患表 L童 福不1机 杓銘称 ノ 咲 系 屯活 : 銀行敗 声 : 填表人 序号 ―‑ 12 ‑― 升 声行 :隆 男J 出生年月 : : 填 表 日期 : 姓名 負責人 : : 入 院 日期 残疾美型及 等象 ⁚″ 二 ′ 附件 2 ト 貼申清表 L基 本生活ネ 散居孤り 編号 : 民族 姓名 性男1 出生 日期 申岩 日期 近期 免冠 照片 身倫 江 号 L現 孤り 居住地 址 声籍 所在地 ヒ父母 孤ノ 身分 I号 獨 姓名 美系 現状況 父未 情九 母未 L身 体 孤ノ 健康 ()残 状冴 □死七 □失踪 □ 死亡 □ 失踪 戎疾美男1及 等級 )恙 病 () , 恙病美 型 L童 工 学 ノ 情況 □学蛉前 由小学 □初 中 □大寺 E]失 学 □特教 □ 就 立 □ 其 化 ̲̲̲十 一 姓名 性男1 □ 高中或撃立高 中 国技校 □ 甲煮 □待 立 □元就 学能力 美系 =̲一 ― 一 ― 一 力分 通 号獨 一 ― ― ― 工作単位 或 ― ― 「 =― ・ 琺 系屯活 家庭住址 監伊人 情光 升 声像 行 升 声人 子ス に号 報イ 咲 系 屯活 L童 夫 系 銀行十 (存 折 )持 有人寺ノ 我保 近 以上所有信鳥具 減信承諾 井 承担失信后果 。 情兄 、准 碗 T百 薦画面 撃的所有 生活安 答 名 : ‑13‑ 00「 94 埜初 核 ,所 捉交 材料寺本人家庭 情光相 符 。 村 (居 )委 員会 初 核 意几 村 (居 )委 員会 蓋 章 初核 日鶏 : 径査 詮 年 (不 )符 合散居孤 ノ L保 障条件 , , 碗汰 。 建 袂 (不 )予 以 多鎮 人民政府 (街 道 力事炎 ) 査 詮 恙兄 査 姿人 : 久責人 : 査治 曰期 : (単 位 差 章 ) 年 月 姿 隻核 ,̲̲̲̲(不 )符 合散居孤 ノ L保 障条 件 以 ̲̲̲年 ̲̲̲月 起友放基 本 生活 費ネト貼。 ,(不 )予 以魂 ス 晏 坂 民政部 11 碗扶 意見 隻核 人 : 碗汰人 (単 位 蓋 章 ) : 碗汰 日期 : 年 月 各注 :此 表 一式 三分 ,分 別 由ノ し童監ケ人、多彼人民政府、姜象民政部日各存一分 凋 (居 )委 員会ノ L童 主任信′ き各案。 ―‑ 14‑ : , Flil件 3 ト貼 申清表 L童 基本 生活ネ 事実元入批養 り 端号 民族 性男1 姓名 出生 口期 : 近期 申情 口期 免冠 │ 照片 身分 i■ 号 ¬ ― ― ― 一 ― 一 ― 一 T― 一 一 一 一 し童現 り 居住 住 Fトー 址 声籍 所在 地 美系 □死七 日失踪 □重病 □重戎 l失 駄 □服升│ 「 在 押 □ 張 制隔 高戒 毒 制人 ヒ童父 〔 リ 1睛 駄 系 屯透 現 状況 身含 il■ 号 ■ 姓名 1贄 11:il限 兄 □ 死亡 □失踪 □菫病 □菫戎 □失取 □服 升1 在 押 □ 強制 隔高戒 毒 □ /it執 行 其 化 限制 人 母未 身 自由的措施 □其他 几 童身 体 健康 ()残 疾 ()恙 病 () ̲ 戎疾 美男1及 等級 状況 恙病美 型 L童 工 学 日学螢 前 ブ □大を 情兆 姓名 □枝枝 □ 中を □ 卜学 □初中 □高中或取立高ヤ □待 立 □就 立 □ た学 □特教 □元就 学能カ 性 男1 ¬ 身扮 I号 褐 工作単位或 □其他 ̲̲̲ 敢 系屯活 家庭仁 llL 履行 止炒 責任人 ス 情兆 ‑15‑ oO「 35 銀行 十 (存 折 ) □建稽 立 十貪 困声 □気 保家庭 持有 人寺几 童 □特 困供本人 員 美系 其化 救助 情死 □ 特 困供恭 救助供 募金 □最代 生活 保 障金 □ 重度 残 疾 伊理 ネト貼 我保江 以上所有 信息 真共 、准魂 、有 生活 奏井承 担失 信后呆 。 数 ,女 口右不 実 ,自 應 i星 込 已飯取 的所 右 減信 承瑳 情苑 イ初 核 ,所 長 交 1/m料 寺本 人 家庭 情死な 符 . (居 )委 員会 初 核 意兄 村 (居 )委 員会 主 章 初核 日期 : 変査 聡 ,̲̲ 多鎮 人 民政府 (街 道 力ヽ 事炎 ) 査 輪意見 筑c 査験人 : 年 月 (不 )符 合事 実元人 抗赤ブし童保 障条 件 ,建 哄 (不 負責人 )予 以碗 (単 位蓋 章 ) : 査詮 曰期 : 年 月 日 姪 隻核 ,̲̲̲̲(不 )符 合事 姜 致 民攻 部 11 碗 大 意見 実元人 抗木 ノ し童保 障条 件 ,(不 )予 以魂 汰 双̲̲̲年 ̲̲̲月 赳友放 基本 生活 費ネト貼。 査詮人 : 碗汰人 , (単 位蓋 章 ) : 碗汰 日期 : 年 月 日 ■I 此表 ―式 三分 ,分 男↓由ノL童 監 伊人 、多 鎮人 民政 府 、芸級 民政 部 11各 存 一分 ,:村 (居 ) 委員会ブ L童 福ォ1主 任信 息各 案。 ‑16‑ 11= 附件 4 L童 汰江雛唸祟 孤 JL和 事実 元 入批券 り (祥 本 ) xXX具 (市 、 区)民 攻 局 : L和 Ж 口升展 了孤 ノ 我 多鎮 (街 道 )千 xX tt Ж 曰一一 XX月 L童 汰 江 工 作 ,裁 至 Xl年 1月 事実元人 机 木 り (7月 ),我 多 慎 L共 有 xX人 ,事 実 元人机 恭 几 童 共 有 xx (街 道 )登 泥 在 般 的弧 ノ L童 符合 決 し,XX名 事 実 元人 抗 恭ノ 人。径汰 逓 ,▼ 名 孤 ノ 定条 件 墾須享 受相泣保 障待 過 。 再符 xx名 孤ノ L矛 口xx名 事 実 元人抗 赤 几 童情況友 生交化 ,不 合決定 条件 ,選 出保 障。 (具 体 人 員信 息附后 ) 汰通人 : xx多 慎 人 民政 府 (街 道 亦事炎 ) nxx tt XX月 双 日 ‑17‑ 00「 86 基本生 活ネト賭使用監 抄称波祟 甲 方 民政局 : 法 定 代 表 人 (授 叔 代 理 人 ): 咲 系 屯活 乙 : 方 (監 伊人 ): 身 分 江 号 4: 咲 系 屯活 : 力貫物落実 《美千逃 一歩カロ張孤 ´オ ロ事実元人机ネノ 童保 1」 t」 障工作 的実施意Л」 》 精神 ,保 障几童合法収益,晩 保ノ L童 健康 成 長 ,姿 協 商 , 民政 局 (甲 力 )寺 (乙 方 )就 ノ L 童 券 育 不口基 本 生活 ネト貼 使 用 監 伊 事 宜 迷 咸 政口下 協洪 : 姪 ̲̲̲̲̲̲年 ̲̲̲月 ̲̲日 ,属 子 千 ,性 男1̲̲̲̲,現 年 ̲̲̲̲夢 ,出 生 ノL童 (ノ L童 美 型 )。 核 実 ,ノ L童 父母 (ノ L童 父母 情況 ),ノ L童 由 乙方机 赤 井対 其 享 有監 伊枚 至 月 夢 力 止 。 甲方 按 月 向乙方 友 放 基本 生活 ネト貼 金 由 乙 方 代 力 管 理 (生 活 ネト貼 升 声 彼 行 銀行 敗 号 ‑18‑ : )。 年 満 18 ̲̲̲̲̲ 元 , ″≒ ヾず ・ 一 、甲方枚 利埼文各 ト貼 。 1.甲 方久責協調 落実各項保 障政 策 ,接 吋友放基本 生活ネ 2̲甲 方定期巡労 監 督 ,対 ノL童 券 育 情 況和 基 本 生活ネト貼 的 使 用情況 実施監督 ,第 伊九 童的合 法収 益。 二 、 乙方板 利与文勢 1.乙 方泣履行 我 国 法律 所規定 的監 伊人 所 泣履 行 的監 伊 和 L童 的人身 、財声 以及其他 一切合 法収 益依 法逃 行 机木責 任 ,対 ノ 口保 や。 監督矛 ト貼 ,井 2.乙 方在 地 方 民攻部 日規定 的叶 同 内頷 取基 本 生活ネ 康 隻等 笙 費在 内 教 育 、医庁 、 用千九 童包括侠食 、衣 物 、日常 用 品、 的升支 ,不 包合几 童大病 医庁救助 費和寄赤 家庭 芳券費等 。 三 、達釣責 任 甲方有杖対 乙方履行 監や責任利基本 生活ネト貼使 用情九逃 行 監督指 早 ,女 口乙方未 能切 美履 行監伊和机恭 文券 ,甲 方有叔 追 ロ 乙方頷 取 的基本 生活ネト貼 或掟清 当地人 民法院依 法張+1追 回 ;乙 方拒 不履行監ク 取責 的 ,甲 方有叔解 除此 17/1洪 井 与新 的監十人 重 新 春河監伊 lrttt。 四、附興1 本 格洪 一 式西倫 ,由 双 方答 字后 生数 ,甲 、 乙双 方各 一倫 。 甲方 答 字 (蓋 章 ): 年 月 日 乙方答 字 年 月 : 日 一‑ 19 ‑― 00〔 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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