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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延安市工信委关于进一步深化市属国有企业改革的实施意见的征求意见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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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工信委关于进一步深化市属国有企业 改革的实施意见的征求意见稿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 革的指导意见》(中发〔2015〕22 号)和省委、省政府《关 于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实施意见》(陕办发〔2016〕4 号)文件精神,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市 场导向,深化我市国有企业改革,切实破除体制机制障碍, 积极推动我市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更好地发挥市属国有 企业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引领、带动和支撑作用,现就 进一步深化市属国有企业改革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 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 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 度,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适应市场化、现代化、 国际化新形势,以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为标准,以提高国 有资本效率、增强国有企业活力为中心,完善产权清晰、权 责明晰、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以集中统一 监管、分类管理为抓手,以重组整合、有序进退为途径,完 善我市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机制,推动市属国有企业公司制股 份制改革,优化国有资本配置,全面推进依法治企,加强和 改进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做强做大做优国有企业,不断增 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和抗风险能力,主动适应 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不断提升市属国有企业发展质量和 效益,为延安经济实现转型发展和追赶超越作出积极贡献。 (二)基本原则 ——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这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必 须把握的根本要求。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 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坚持公有制主体 地位,发挥国有经济主导作用,积极促进国有资本、集体资 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推动各种所有制资 本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这是深化国有企业 改革必须遵循的基本规律。要遵循市场规律和企业发展规律, 坚持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坚持权 利、义务、责任相统一,坚持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相结合, 促使市属国有企业真正成为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 风险、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独立市场主体,成为自觉履行 社会责任的表率。 ——坚持增强企业活力与强化监管相结合。这是深化国有 企业改革必须把握的重要关系。增强活力是搞好国有企业的 本职要求,加强监督是搞好国有企业的重要保障,要切实做 到两者的有机统一。继续推进简政放权,依法落实企业法人 财产权和经营自主权,转换经营机制,促进国有资本、集体 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共同发展,持续 激发企业活力、创造力和市场竞争力。进一步完善落实市属 国有企业监管制度,理顺监管体制机制,切实防止国有资产 流失,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这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必 须坚守的政治方向、政治原则。要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从严治 党方针,充分发挥市属国有企业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加强 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创新基层党建工作,深入开展党风廉政 建设,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为市属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提供坚 强有力的政治保证、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撑。 ——坚持积极稳妥统筹推进。这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必须 采取的科学方法。注重顶层设计与试点先行相结合、整体推 进与重点突破相促进,推动市属国有企业改革有序实施。统 筹兼顾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与社会可承受程度,正确处 理推进改革和坚持法治的关系,把握好改革的次序、节奏及 力度,确保改革扎实推进,务求实效。 (三)主要目标 到 2020 年,市属国有企业改革在七个重要领域和关键环 节取得突破性进展:一是在国有资产监管上,构建以过去管 资产转变为管资本的集中统一监管体系,分领域分行业组建 投资运营公司,力争年底前组建 3 至 5 家;二是在产权管理 制度上,尽快完善权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 畅的现代产权制度,形成统一制度规范的全市国有产权管理 体系;三是在优化国有经济布局上,着力提高企业核心竞争 力,优化市场和资源配置效率,形成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 理结构、灵活高效的市场化经营机制,持续推进国有企业剥 离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到 2020 年实现市属国 有企业全面盈利、活力增强;四是在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上, 推进市属国有企业股权多元化改革,实现交叉持股、相互融 合、共同发展,培育 1 至 3 户上市公司,市属国有企业国有 资产资本化、国有资本证券化迈出重要步伐;五是在完善现 代企业制度上,法人治理结构、市场化机制更加健全和完善, 基本形成与市属国有企业功能定位相适应的现代企业制度, 到 2018 年市属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革基本完成;六是在做优 做强做大市属国有企业上,各领域各行业培育 1 户技术先进、 品牌知名、竞争力强、市场占有率高、带动能力强的市属国 有企业,形成强大的区域竞争力;培养造就一批德才兼备、 善于经营、充满活力的优秀企业家;七是在市属国有企业党 建上,市属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全面加强,反腐倡廉制度体系 和工作体系更加完善,市属国有企业党组织在公司治理中法 定地位更加明确,政治核心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二、有序推进市属国有企业分类改革 (四)划分国有企业不同类别。立足国有资本的战略定位和 发展目标,结合不同国有企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现 状和发展需要,将我市国有企业分为商业类和公益类。通过 界定功能、划分类别,实行分类改革、分类发展、分类监管、 分类定责、分类考核,提高改革的针对性、监管的有效性和 考核评价的科学性,推动国有企业同市场经济深度融合,促 进国有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有机统一(详见《市属经营 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实施方案》)。 (五)推进商业类国有企业改革。商业类国有企业按照市场 化要求运作,以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放大国有资本功能、实 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为主要目标,依法独立自主开展生产经 营活动,实现优胜劣汰、有序进退。 主业处于充分竞争行业和领域的商业类国有企业,均要实 行公司制股份制改革,积极引入其他国有资本或各类非国有 资本实现股权多元化,国有资本可以绝对控股、相对控股, 也可以参股,并着力推进整体上市。对这些国有企业,重点 考核经营业绩指标、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和市场竞争能力。 主业处于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 领域、主要承担重大专项任务的商业类国有企业,要保持国 有资本控股地位,支持非国有资本参股。对自然垄断行业, 实行以政企分开、政资分开、特许经营、政府监管为主要内 容的改革,根据不同行业特点实行网运分开、放开竞争性业 务,促进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对需要实行国有独资的企业, 也要积极引入其他国有资本实行股权多元化;对特殊业务和 竞争性业务实行业务板块有效分离,独立运作、独立核算。 对这些国有企业,除考核经营业绩指标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情况的同时,还要对服务国家战略、保障国家安全和国民经 济运行、发展前瞻性战略性产业以及完成特殊任务的考核。 (六)推进公益类国有企业改革。公益类国有企业以保障民 生、服务社会、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为主要目标,引入市场 机制,提高公共服务效率和能力。这类企业可以采取国有独 资形式,具备条件的也可以推行投资主体多元化,还可以通 过购买服务、特许经营、委托代理等方式,鼓励非国有企业 参与经营。对公益类国有企业,重点考核成本控制、产品服 务质量、营运效率和保障能力,根据企业不同特点有区别的 考核经营业绩指标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考核中要引入 社会评价机制。 三、完善现代企业制度 (七)推动市属国有企业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加大集团 (总公司)层面公司制改革力度,积极引入各类投资者实现 股权多元化,大力推动市属国有企业改制上市,创造条件实 现集团公司整体上市。根据不同企业的功能定位,逐步调整 国有股权比例,形成股权结构多元、股东行为规范、内部约 束有效、运行高效灵活的经营机制。 (八)完善市属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重点推进市属国 有企业董事会建设,建立健全权责对等、运转协调、有效制 衡的决策执行监督机制,规范董事长、总经理行权行为,充 分发挥董事会的决策作用、监事会的监督作用、经理层的经 营管理作用、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切实解决一些企业董 事会形同虚设、“一把手”说了算的问题,实现公司治理规 范化。切实落实和维护董事会依法行使重大决策、选人用人、 薪酬分配等权利,保障经理层经营自主权,法无授权任何政 府部门和机构不得干预。加强董事会内部的制衡约束,国有 独资、全资公司的董事会和监事会均应有职工代表,逐步实 现董事会外部董事占多数格局,落实一人一票表决制度,董 事对董事会决议承担责任。进一步加强外部董事队伍建设, 改进董事会和董事评价办法,加强对董事的考核评价和管理, 对重大决策失误负有直接责任的要及时调整或解聘,并依法 追究责任。 (九)完善党对国有企业领导的体制机制。充分发挥市属 国有企业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 治理统一起来,明确市属国有企业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 构中的法定地位,坚持和完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领导体 制,建立和健全市属国有企业党组织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 的机制。市属国有企业党组织要承担好、落实好从严管党治 党责任,将党建工作总体要求纳入市属国有企业章程中。党 组织书记要切实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党组织班子 其他成员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结合业务分工抓好党建 工作。市属国有企业改革要与党的建设同步谋划、党的组织 及工作机构同步设置、党组织负责人及党务工作人员同步配 备、党的工作同步开展,保证党组织工作机构健全、党务工 作者队伍稳定、党组织和党员作用得到有效发挥。把建立党 的组织、开展党的工作,作为市属国有企业推进混合所有制 改革的必要前提,根据不同类型混合所有制企业特点,科学 确定党组织的设置方式、职责定位、管理模式。 (十)完善市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分类分层管理制度。坚 持党管干部原则与董事会依法产生、董事会依法选择经营管 理者、经营管理者依法行使用人权相结合,推动上级党组织 和市国资委按照管理权限加强对企业领导人员的日常监督 管理和综合考核评价,及时调整不胜任、不称职的领导人员, 切实解决企业领导人员能上不能下的问题。以提高战略思维、 增强创新精神、锻造优秀品行为重点,加强企业家队伍建设, 充分发挥企业家作用,建立市属国有企业人才库。同时,广 开推荐渠道,依规考察提名,严格履行选用程序,根据不同 企业类别和层级,实行选任制、委任制、聘任制等不同选人 用人方式。强化党组织在企业领导人员选拔任用、培养教育、 管理监督中的责任,坚决防止和整治选人用人中的不正之风。 推行企业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明确责任、权利、 义务,严格任期管理和目标考核。 (十一)完善市属国有企业内部用人制度改革。实施人才 强企战略,建立健全企业各类管理人员公开招聘、竞争上岗 等制度,对特殊管理人员可以通过委托人才中介机构推荐等 方式,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和渠道。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实 行内部培养和外部引进相结合,畅通现有经营管理者与职业 经理人身份转换通道,董事会按市场化方式选聘和管理职业 经理人,合理增加市场化选聘比例,加快建立退出机制。建 立分级分类的企业员工市场化公开招聘制度,切实做到信息 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依法规范企业各类用工管理, 建立健全以劳动合同管理为核心、以岗位管理为基础的市场 化用工制度,真正形成企业各类管理人员能上能下、员工能 进能出的合理流动机制。 (十二)完善市属国有企业激励约束机制。合理确定并严 格规范企业管理人员薪酬水平,建立与企业领导人员分层分 类管理相适应、与选任方式相匹配、与经营业绩相挂钩的差 异化薪酬分配办法,进一步完善既有激励又有约束、即讲效 率又讲公平、即符合企业一般规律又体现国有企业特点的分 配机制。建立健全与劳动者市场基本适应、与企业经济效益 和劳动生产率挂钩的工资决定和正常增长机制。推进全员绩 效考核,以业绩为导向,科学评价不同岗位员工的贡献,合 理拉开收入分配差距,切实做到收入能增能减和奖惩分明, 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积极性。对市委、市政府及其部门任命的 市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合理确定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和任 期激励收入,并定期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市属国有企业领导 人员考核及薪酬等情况。对市场化选聘的职业经理人实行市 场化薪酬分配机制,探索完善中长期激励机制。在市属国有 企业中选取两至三户作为薪酬制度改革试点,条件成熟全面 推行。健全与激励机制相配套的经济责任审计、信息披露、 延期支付、追索扣回等约束机制。严格规范企业管理人员履 职待遇、业务支出,严禁将公款用于个人支出。 (十三)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条件下的职工民主参与制度。 加强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建设,完善职代会发挥作用的体 制机制。建立和完善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国有独资、 全资公司应设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充分发挥工会组织作用, 强化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机制建设。畅通职工直接参与企业决 策的途径,拓宽职工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渠道,确保职工 民主参与的长效机制。 四、健全国有资产管理机制 (十四)以管资本为主推进国资监管机构职能转变。逐步 实现市工信委与市国资产委分开设置,完善延安市资委机构 建设,落实监管责任。市国资委要准确把握依法履行出资人 职责的定位,科学界定国有资产出资人监管边界,建立监管 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着力以管人、管事、管资产为基础, 实现以管企业为主向以管资本为主的转变,加强国有资产监 管。坚持依法监管,该管的要科学管理、决不缺位,重点管 好国有资本布局、规范资本运作、提高资本回报、维护资本 安全;不该管的要依法放权、决不越位,将依法应由企业自 主经营决策的事项归位于企业,将延伸到子企业的管理事项 原则上归位于一级企业,将配合承担的公共管理职能归位于 相关政府部门和单位。不断改进国资监管方式和手段,规范 董事会运作、严格选派和管理股东代表和董事监事,将国有 出资人意志有效体现在公司治理结构中。 (十五)以管资本为主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加快 改组或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探索引进社会资本建 立股权基金,打造各具特色的投融资平台及国有资本调整的 运作平台。科学界定国有资本所有权和经营权的边界,市国 资委依法对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和其他直接监管的企业 履行出资人职责,并授权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对授权范 围内的国有资本履行出资人职责。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 作为国有资本市场化运作的专业平台,按照全市战略布局, 依法自主开展国有资本运作,对所出资企业行使股东职责, 按照责权对应原则承担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 (十六)以管资本为主推动市属国有企业资源合理配置。 按照资本增值要求,加大“僵尸”企业、空壳企业和长期亏 损企业的改制处置力度,到 2017 年底完成 46 户市属国有企 业的改制任务,同时启动其他长期亏损、资不抵债的市属国 有企业的改制工作(初步统计有 10 户左右);鼓励市属国 有企业加快企业内部专业化整合,促进资金、人才、技术等 要素向主业集中,推行扁平化管理,压缩管理层级,企业集 团法人管理层级原则上控制在三级以内;鼓励产业相近、行 业相关、主业相同的市属国有企业通过合并、划转、并购等 多种方式进行兼并重组。支持市属国有企业通过证券交易、 产权交易等资本市场,以市场公允价格处置企业资产,实现 国有资本形态转换。鼓励企业进行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商 业模式创新。鼓励市属国有企业以资本为纽带,与各种所有 制企业实施强强联合、强优联合,实现优势互补,加快培育 一批资本聚集、产业聚集、优势聚集的大企业大集团。 (十七)以管资本为主优化国有资本布局。坚持以市场为 导向、以企业为主体,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优化国 有资本布局结构,增强国有经济整体功能和效率。做好增量、 盘活存量、主动减量,实现我市国有资本的布局优化。通过 开展投资融资、产业培育、资本整合,清理退出一批、重组 整合一批、创新发展一批市属国有企业,加快国有资本从无 竞争优势、不具规模产业内退出,推动国有资本向符合延安 发展的高端能化产业、装备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旅游业文 化产业、创新性产业以及城市公共服务等重要行业和关键领 域集中,向前瞻性战略性产业集中,向产业链关键环节和价 值链中高端领域集中,向成长性好的“瞪羚企业”集聚,发 挥国有资本在我市经济建设中的引领和支撑作用,增强国有 经济整体功能,提高国有资本运营效率。 (十八)以管资本为主完善国有资本收益管理制度。市国 资委会同市财政等部门,建立覆盖全部市属国有企业、分级 分类管理的国有资本收益管理制度。切实加强国有资本收益 收缴,有差别、分步骤地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缴财政的比例, 合理安排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资本收益主要投向市属国 有企业改革重组、产业转型升级、国有经济布局优化等方面。 五、实现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 (十九)建立经营性国有资产监管全覆盖体系。市级国资 监管机构依据市政府授权,对尚未履行出资人监管职责的市 属经营性国有资产,包括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所属企业的经 营性国有资产、企业非经营性转经营性的国有资产和事业单 位转制为企业经营性国有资产等,分期分层纳入市国资委监 管范围。发挥市国资委专业化监管优势,统一制度规范、统 一工作体系、统一资产统计、统一考核评价,实现市属经营 性国有资产基础管理工作规范化,建立授权明确、分类管理、 权责一致的市属经营性国有资产监管全覆盖体系。 (二十)加快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与所属企业的脱钩改革。 坚持依法依规、分类推进、规范程序、市场运作的原则,稳 步将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所属企业的经营性国有资产纳入 市国资委集中统一监管体系,具备条件的进入国有资本投资、 运营公司,到 2018 年底基本完成脱钩改革工作。对党政机 关及事业单位所属企业使用的原主办单位的土地及房产,经 市政府批准,可分割后无偿划拨给企业,相关土地所有权不 符合划拨用地目录条件的,应依法办理土地有偿使用手续。 土地及房产无法分割的,由企业按原使用方式及条件继续使 用。市国资委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和企业做好国有产权划转、 工商登记变更、管理关系移交等工作,财政部门负责办理行 政事业经营性国有资产核销手续。产权划转的企业,职工劳 动合同关系保持不变。对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所属企业拖欠 的工资、社会保险等职工债务,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依法 予以合理认定,在划转前由原管理部门负责清理;对拖欠金 融机构的债务等,要制订债务清偿计划,落实清偿责任。 (企业名称注明) (二十一)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实现途径。市国 资委对脱钩移交的企业直接履行出资人职责,也可以按照产 业相近、业务相关、优势互补原则将脱钩移交的企业划入市 属企业集团,由市属企业集团进行重组整合或按市场化原则 进行资本运营。对暂不具备移交条件的市属经营性国有资产, 经市政府批准,由原管理部门履行出资人职责,设定不超过 3 年的委托监管期限。委托监管期限届满时,由市国资委报 请市政府确定相关企业经营性国有资产的监管方式。党政机 关及事业单位所属企业完成脱钩改革移交市国资委之前,仍 由原管理部门履行企业的改革改制及其他监督管理职责。 (二十二)加强企业脱钩改革的组织领导。市国资委根据 本实施意见提出落实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的具体 工作方案,报市政府同意后执行。市属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 组负责统筹协调、研究解决脱钩改革涉及的重要事项及问题。 市国资委结合企业的尽职调查报告逐户提出改革意见,分类 推进改革重组。所有市属国有企业的改革重组方案,报市属 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研究批准后实施。对严重资不抵债、 停业停产、不具备正常经营条件的企业,国有产权暂不划转, 由其原主管部门直接实施关闭破产、清理退出。 六、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 (二十三)推进市属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以促进市 属国有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放大国有资本功能,提高国有资 本配置和运行效率,实现各种所有制资本取长补短、相互促 进、共同发展为目标,稳妥推动市属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 制经济。对通过实行股份制、上市等途径已经实行混合所有 制的市属国有企业,着力在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提高资本运 行效率上下功夫;对于适宜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市属国有 企业,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坚持因业施策、因企施策, 宜独则独、宜控则控、宜参则参,不搞拉郎配、不搞全覆盖, 不设时间表,确保改革依法合规、有序进行,防止国有资产 流失。 (二十四)鼓励国有资本和非国有资本双向融合发展。充 分发挥市级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的资本运作平台作用,通 过市场化方式,以公共服务、高新技术、生态环保、战略性 产业为重点领域,对发展潜力大、成长性强的非市属国有企 业进行股权投资。鼓励市属国有企业通过投资入股、联合投 资、重组等多种方式,与非市属国有企业进行股权融合、战 略合作、资源整合。鼓励非国有资本投资主体通过出资入股、 收购股权、认购可转债、股权置换等多种方式,参与市属国 有企业改制重组或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增资扩股以及企业经 营管理。开展多类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试点。同等保护混 合所有制企业各类出资人的产权权益。市属国有企业新上项 目,除国家和省市规定必须保留国有独资外,原则上鼓励采 取市场化方式,引进非国有资本参与投资,实行新项目、新 体制、新机制。 (二十五)探索实行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坚持试点 先行,在取得经验基础上稳妥有序推进,通过员工持股建立 健全企业内部激励约束机制。优先支持人才资本和技术要素 贡献占比较高的转制科研院所、高新技术企业、先进装备制 造企业、文化企业和科技服务型企业开展试点,支持对企业 经营业绩和持续发展有直接或较大影响的经营管理人员、科 研人员和业务骨干等持股,员工持股主要采取增资扩股、出 资新设等方式。市国资委要完善相关细则,健全审核程序, 规范操作流程,严格资产评估,建立股权流转和退出机制, 确保员工持股公开透明,严禁暗箱操作,防止利益输送。混 合所有制企业实行员工持股,并按照混合所有制企业实行员 工持股试点的有关工作要求组织实施,原则上试点企业员工 总体持股比例不得超过 30%,员工个人持股比例不得超过 3%, 率先在旅游行业选取 1 家企业进行试点,然后逐步推开。具 体比例由市国资委根据试点企业类别及改革发展实际予以 确认。 七、加强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二十六)强化市属国有企业内部监督。健全市属国有企 业内部监督体系,明确监事会、审计、纪检监察以及法律、 财务等部门的监督职责,完善监督制度,增强制度执行力。 加强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资产聚集的部门和 岗位的监督,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 岗,加强内部流程控制,防止权力滥用。建立审计部门向董 事会负责的工作机制。落实监事会对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 管理人员的监督。进一步发挥企业总法律顾问在经营管理中 的法律审核把关作用,推进企业守法经营、合规管理。集团 公司要依法尽责加强对子企业的监管。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 为基本形式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加强企业职工民主监督。 (二十七)强化出资人监督。强化市国资委对企业关键业 务、改革重点领域、国有资本运营重要环节以及境外国有资 产的监督,规范操作流程,强化专业检查,在国有独资和国 有控股企业中,开展总会计师由履行出资人职责机构委派的 试点。加强和改进外派监事会制度,以财务监督为核心,明 确职责定位,保障监事会监督的合法性和独立性,加强当期 和事中监督,强化与有关专业监督机构的协作,强化监督成 果运用,建立健全核查、移交和整改机制。 (二十八)强化专项监督。健全我市国有资本审计监督体 系和制度,实行企业国有资产审计监督全覆盖,建立对企业 国有资本的经常性审计制度。加强纪检监察监督和巡视工作, 强化对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行使权力等的监督,加大违 法违纪案件查处力度,狠抓对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整合出 资人监管、外派监事会监督和审计、纪检监察等监督力量, 建立监督工作会商机制,加强统筹,创新方式,共享资源, 减少重复检查,提高监督效能。建立健全监督意见反馈整改 机制,形成监督工作的闭环。 (二十九)强化社会监督。完善国有资产和市属国有企业 信息公开制度,设立统一的信息公开网络平台,依法依规、 及时准确披露国有资本整体运营和监管、市属国有企业公司 治理以及管理架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关联交易、企业 负责人薪酬等信息,建设阳光国企。认真处理人民群众关于 国有资产流失等问题的来信、来访和检举,及时回应社会关 切。充分发挥媒体舆论监督作用,有效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 权和监督权。 (三十)严格责任追究。根据中省有关制度建立和完善重 大决策评估、决策事项履职记录、决策过错认定标准等配套 措施,建立健全市属国有企业重大决策失误和失职、渎职责 任追究倒查机制,严厉查处侵吞、贪污、输送、挥霍国有资 产和逃废金融债务的行为。建立健全企业国有资产的监督问 责机制,对企业重大违法违纪问题敷衍不追、隐匿不报、查 处不力的,严格追究有关人员失职渎职责任,视不同情形给 予纪律处分或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 刑事责任。 (三十一)落实反腐倡廉“两个责任”。市属国有企业党 组织要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纪检机构要履行好监督责任。 加强党性教育、法治教育、警示教育,引导市属国有企业领 导人员坚定理想信念,自觉践行党风廉政建设要求,正确履 职行权,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 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自觉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把 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推动市属国有企业纪律检查工作双重 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 委的领导。加强和改进市属国有企业巡视工作,强化对权力 运行的监督和制约。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腐败, 完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严格落实反“四风”规定,努力构 筑企业领导人员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 八、保障措施 (三十二)形成鼓励改革创新的氛围。坚持解放思想、实 事求是,发扬企业家精神、发扬基层和群众首创精神,鼓励 探索、实践、创新意识,建立容错机制,对法律法规和政策 未规定事项,改革创新工作未能实现预期目标,建立容错纠 错机制。客观准确评价市属国有企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 位,大力宣传中央、省、市关于全面深化市属国有企业改革 的方针政策,宣传改革的典型案例和经验,注重舆论引导, 凝聚改革共识,营造拥护改革、支持改革、参与改革、推动 改革的良好氛围。 (三十三)完善市属国有企业改革支持政策。切实转变政 府职能,优化体制制度,减少审批环节,提高办事效率。落 实国家对国有企业改制重组整合涉及的各项税费优惠政策 和其他相关政策。修订和完善国企改革涉及的规范性文件, 规范市属国有企业改制重组审批手续,优化清产核资、财务 审计、资产评估、底价确定、交易管理等程序。严格执行产 权管理规定,公开、公平、公正转让企业国有产权。有关部 门要加强对企业国有产权交易全过程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 违法违纪违规行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三十四)解决市属国有企业历史遗留问题。根据中省政 策和我市市属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实际,完善相关政策措施, 建立政府和市属国有企业合理分担成本的机制,(加文号), 市属国有企业的剥离办社会相关费用由市财政筹措解决,采 取分离移交、重组改制、关闭撤销等方式,剥离市属国有企 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供水、供电、供热和物业管理) 和所办医院、社区等公共服务机构,继续推进厂办大集体改 革,对市属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实施社会化管理,为市属国有 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创造条件。妥善解决市属国有企业历 史遗留问题,市属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优先用于解决市属 国有企业历史遗留问题,集中部分股权转让收益和国有资本 经营收益进一步充实市属国有企业改革专项资金,优先用于 支付必需的改革成本。 (三十五)制定市属国有企业改革具体方案。市国资委和有 关部门要按照本意见精神,结合工作职责分工及监管需要, 抓紧研究制定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企业国有资产监督、规范 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等方面 的配套改革方案。各市属国有企业要从实际出发,积极探索, 大胆实践,制定适合企业发展的具体方案。改革方案和工作 方案要成熟一个,出台一个,抓紧实施一个。各县区、国资 国企改革参照本意见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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