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民政局 珠海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印发珠海市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实施方案的通知.pdf
珠 海 市 民 政 局 珠 海 市 发 展 和 改 革 局 文件 珠民〔2023〕5 号 珠海市民政局 珠海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 印发珠海市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 “十四五”规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珠海市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实施方 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珠海市民政局 珠海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3 年 1 月 10 日 / 1 / 珠海市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十四五” 规划实施方案 根据省工作要求,依据国务院办公厅《 “十四五”城乡社区 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 规划和 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广东省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 规划(2021-2025 年) 》 《广东省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十四五” 规划》,结合珠海实际,现制定珠海市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十 四五”规划实施方案。具体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 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 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以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不断满足人民高品质生活 需求为目标,大力推进全市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强化社区为 民、便民、安民功能,推动党的执政基础和基层政权更加稳固, 居民生活更加美好。到 2025 年末,基本建成与全市经济社会发 展水平相适应,广覆盖、高水平、高质量的城乡社区服务体系, 满足居民“家门口的服务”需求,居民的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 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将党的领导贯穿于城乡社区 / 2 / 服务体系建设的全过程各方面,有效统筹整合服务各要素,促进 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发挥党员服务群众带头示范作用,厚植 党的执政基础。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人民主体地位,聚焦社区居 民所需,丰富社区服务供给,优化服务体验,增进民生福祉,切 实解决群众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不断改善人民生活品质, 努力做到群众有需求,社区有服务。 (三)坚持新发展理念。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 享发展理念,加强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战略性布局,实行 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城乡统筹,依靠机制创新、技术迭代和动 能转换,推动社区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加快成长。 (四)坚持共建共治共享。发挥政府在规划引导、政策支持、 资金投入、设施建设、监督管理等方面的主导作用,拓宽居民、 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等参与渠道,构建多方参与格局,促进共 享发展成果。 三、主要任务 (一)增强城乡社区公共服务供给能力 1.构建可及便捷的公共服务平台。科学合理布局城乡社区各 类公共服务平台(站、网、点)。建立以城乡社区党群服务中心 为主体、其他专项服务设施为补充、服务网点为配套、信息化平 台为支撑的城乡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网络。依托“数字政府”构建 联通市、区、镇(街道)的社区政务服务网络,推进政务服务一 / 3 / 体化平台建设。科学合理设置综合服务窗口,统一管理规范、统 一服务标准,实现“一窗受理、综合服务”。依法推动政务服务 向城乡社区延伸,完善村(居)委会协助代办公共服务事项目录, 优化办理程序,推行“一站式”办理、上门办理等公共服务模式。 加快部署“粤智助”政府服务自助机,完善城乡社区政务自助便 民服务网络布局。推广“粤省事”移动政务服务平台应用广度和 深度,深化电子证照共享应用,为居民提供各类高频证照应用和 便民政务服务。到 2025 年,城市社区政务通用自助服务覆盖率 达到 100%。 【责任部门: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民政局、各 区(功能区)】 2.强化底线民生保障服务。推进重点人群社会服务常态化, 在城乡社区提供救助帮扶、安全防范、康复护理、心理疏导等服 务。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落实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提 标工作。加强城乡社区社会救助工作,依托广东省底线民生信息 化核对管理系统,提高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的准确率和社会救助的 精准率,规范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性动态管理工作。实施“珠海市 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健全困难群体和特殊人群发 现、报告、服务和转介机制,统筹实施覆盖低保对象、特困人员、 残疾人、困境和留守儿童、流浪乞讨人员、困难退役军人和其他 优抚对象等重点群体的兜底性社会服务,2022 年底前实现全市 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点)100%覆盖、困难群众和特殊群 体社会工作服务 100%覆盖。完善农村“三留守”人员关爱服务 / 4 / 机制。落实监护缺失儿童的监护责任,协助失学辍学儿童返校复 学。不断提高困境儿童保障水平,落实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基本生活保障政策,建立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自然增长机 制。加强困难家庭及孤残和困境儿童精准保障,完善残疾儿童康 复服务制度,实施孤儿医疗康复项目。【责任部门:市民政局、 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残联、各区(功 能区)】 3.发展城乡社区就业服务。依托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加强基 层公共就业服务,提供就业信息和政策咨询。重点围绕“互联网 +”、健康、养老、托幼、家政等领域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在有条 件的城乡社区设立就业创业空间,重点为辖区失业人员、就业困 难人员、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村转移劳动力、残疾人等群 体提供就业创业服务。推动康园中心建设,争取实现各镇(街道) 至少建有一所康园中心(本市海岛地区,可根据实际情况建设康 园中心),将“康园网络建设”模式向城乡社区延伸,创新性打 造辅助就业平台,探索“职业康复+辅助就业”服务模式。 【责任 部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残联、各 区(功能区)】 4.发展城乡社区健康服务。实施基层卫生医疗机构标准化达 标建设和提质增效工程,提升基层卫生、医疗保障服务能力,做 实做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做好传染病、慢 性病防控和儿童保健等工作。健全村(居)民委员会下属公共卫 / 5 / 生委员会,推进健康社区建设,大力开展城乡社区爱国卫生运动。 开展精神卫生和心理健康服务,在镇(街道)普遍建立社区心理 服务阵地,健全困难和特殊群体心理干预机制,大幅提升普通群 众心理健康知识知晓率。【责任部门:市卫生健康局、市委政法 委、市民政局、各区(功能区) 】 5.发展城乡社区养老托育服务。在镇(街道)综合养老服务 中心全覆盖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服务功能,健全居家社区养老 服务网络,提供失能护理、日间照料以及助餐助浴助洁助行等服 务,构建城市社区 15 分钟居家养老服务圈。到 2025 年新建城区、 新建住宅(小)区按每百户不低于 20 平方米的标准配套建设养 老服务设施,旧城区和已建住宅(小)区按每百户不低于 15 平 方米的标准配置补齐。建设一批示范性城乡老年友好型社区,特 殊困难老年人月探访率达到 100%。推进镇(街道)未成年人保 护工作站、儿童友好社区建设,以家庭为本、社区为依托,发展 普惠性社区照护服务体系,规范家庭托育点管理,鼓励开展互助 式服务。推动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专业化规范化发展,打造一批 示范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新建、改扩建一批嵌入式、分布式、 连锁化、专业化的社区托育服务设施,提供全日托、半日托、计 时托、临时托等多样化普惠性托育服务。完善托育服务相关标准。 到 2025 年,推动每千人口拥有 3 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不少于 5.5 个。推动在社区普遍建立儿童之家和校外实践教育场所。【责任 部门: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妇联、各区(功能区) 】 / 6 / 6.发展城乡社区教育、老年教育。建立健全城乡社区教育办 学网络体系与老年教育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社区教育机构、老 年教育机构设置。实施继续教育质量提升工程,建设社区教育示 范基地、老年大学示范校、社区教育创新区。支持和鼓励各级各 类社区教育机构利用信息技术提升社区教育、老年教育辐射范 围。进一步丰富社区教育、老年教育资源供给,鼓励各类院校和 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教育、老年教育服务。支持有条件的社区探索 “学养结合”老年教育模式。推动开展学习型社区、学习型家庭 等各类学习型组织创建活动。开展社区科普活动,加大流动科技 馆、科普大篷车进城乡社区服务力度。【责任部门:市教育局、 市卫生健康局、市科协、各区(功能区)】 7.发展城乡社区文化体育服务。按照建设标准,推动各区建 立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各镇(街道)建立综合文化站,城乡社 区建立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推动城乡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 提质增效,2025 年底,提质增效达标比例不少于城乡社区数量 的 90%。配齐各级公共文化机构工作人员,镇(街道)综合文化 站配备专职工作人员 1-2 名,城乡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至少 配备 1 名专(兼)职工作人员。有序推动公共体育场地设施为学 校开展体育活动提供免费或低收费服务,符合对外开放条件的公 办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构建和完善覆盖全市功能齐 全、均衡发展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到 2025 年,人均体育 场地面积不低于 3.0 平方米,实现社区“10 分钟健身圈”全覆 / 7 / 盖。全面推进科学健身指导服务进社区,推进科学健身讲座、健 身技能培训、体育设施规范使用、小型赛事活动组织等全民健身 公共服务进机关、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提高市民 健身意识和热情。【责任部门: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教育 局、各区(功能区)】 (二)提升城乡社区公共安全水平 8.推进城乡社区综合网格建设。构建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 务、信息化支撑、开放共享的社区管理服务平台。加强城乡社区 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生产以及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处置应对和应急 避险安全防护工作。改造完善城乡社区应急避难场所,强化应急 物资储备保障,拓展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渠道,指导基层开展 应急避险知识宣传和应急避难演练活动。深入推进城乡社区综合 网格建设,加强网格化管理服务,推广使用“粤平安”社会治理 云平台;加快推动智感安防小区建设,力争实现全覆盖。推动社 区警务室与村(居)委会、党群服务中心同址办公,专职社区民 警 80%以上的工作时间沉在社区,健全落实社区民警带队巡逻、 就地接处纠纷求助警情等制度。在推进镇(街道)综治中心标准 化、规范化建设的基础上,推进“雪亮工程”建设、深化矛盾纠 纷多元化解、壮大群防群治队伍等,加强社区禁毒禁赌、反邪教 宣传教育,强化社区矫正、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刑满释放人员 帮扶和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建立健全发现报告和家庭监护监 督制度,加强村(社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责任部门:市委 / 8 / 政法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应急管理局、各区(功能区)】 9.加强城乡社区基层法律服务队伍建设。完善矛盾纠纷多元 化解机制,推动普法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公证等法律服 务全覆盖。按照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应配备不少于 3 名专 职人民调解员,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应配备 1 名以上专职 人民调解员的要求,逐步配齐配强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深入开 展基层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专项行动,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 机制,健全矛盾纠纷化解评估机制,推动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实 质化解。逐步实现每个行政村拥有 3 名以上骨干“法律明白人”、 每个行政村都有学法用法示范户。【责任部门:市司法局、市农 业农村局、各区(功能区)】 (三)深化城乡社区互助服务和志愿公益服务 10.拓宽居民参与社区服务渠道。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下的 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大力推进城乡社区组织动员体系建设,广泛 发动居民群众参与城乡社区服务。健全村(居)民委员会下属的 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社会福利、教科文体、环境物 业等专业委员会,组织居民开展自我管理和服务。规范村(居) 民代表履职尽责,完善村(居)民议事厅建设,探索村(居)务 监督新形式,组织居民参与城乡社区服务项目的协商、决策、实 施和监督,推动解决村容村貌提升、社区环境改造、停车出行、 电梯加装等群众关切的问题。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并发挥 其作用。鼓励以村(居)民小组、小区、网格、楼院等为单位, / 9 / 开展公共区域维护管理和邻里互助活动。 【责任部门:市民政局、 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区(功能 区) 】 11.培育和发展城乡社区社会组织。贯彻落实广东省社区社 会组织分类管理办法,探索以镇(街道)为责任主体的管理体制, 大力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依托城乡社区服务设施,建立社区 社会组织综合服务平台或培育基地,在办公场所、设施设备、组 织运作、活动经费、人才培养等方面对社区社会组织给予支持。 支持镇(街道)设立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或社区社会组织服务中 心等枢纽型社会组织,为辖区社区社会组织发展提供资源支持、 项目对接、人员培训等服务。积极开展社区社会组织公益创投、 品牌创建等活动,引导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社区社会组织, 广泛参与社区养老、托幼、助残、教育、文体、矛盾调处、治安 防范等服务。【责任部门:市民政局、各区(功能区)】 12.发展城乡社区志愿服务和公益事业。依托镇(街道)社 会工作服务站、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等, 广泛设立志愿服务站点,搭建志愿服务组织(者)、服务对象和 服务项目对接平台。到 2025 年,志愿服务站点在社区综合服务 设施中的覆盖率达到 80%。依托中国志愿、广东 i 志愿服务信息 系统,为有意愿、能胜任志愿服务的社区居民进行登记注册,鼓 励区级职能部门、镇(街道)、城乡社区建立志愿服务队伍,积 极推动机关企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职和离退休职工、青少年学 / 10 / 生等参与社区帮扶互济等志愿服务活动。广泛设立慈善捐赠站点 和平台,推动镇(街道)联合慈善组织设立社区基金,拓宽镇(街 道)慈善资金资助社区服务发展项目领域,支持开展“微公益” “微改造”“微心愿”等社区公益慈善活动。建立健全市、区、 镇(街道)三级青年志愿服务体系,形成区以上团委有青年志愿 服务组织、各直属团(工)委有青年志愿服务队、镇街“青年之 家”有青年志愿服务站的工作格局。【责任部门:市民政局、市 文明办、团市委、各区(功能区)】 (四)打造城乡社区便利生活圈 13.鼓励发展城乡社区便民商业。将社区便民商业服务场所 布局统筹纳入城乡社区规划、城市更新改造等工作中,支持有条 件的地方租赁住宅楼底层商业用房等符合条件的房屋开展社区 服务,确保社区商业服务设施面积达标。鼓励兴办居民服务业, 支持开设社区超市(便利店)、肉菜市场、家政服务、快递、洗 涤、缝补、维修等生活保障性商业网点,多方式多渠道提供护理、 托管、餐饮、美容美发、资源回收等生活服务。鼓励邮政、金融、 电信、供销、燃气、自来水、电力、公交、客运、产品质量监督 等公用事业服务进入城乡社区,合理布局线下网点,推行线上服 务。依托供销合作社为城乡社区提供日用消费品以及农产品购销 售服务。推动“互联网+”与社区服务相融合,培育新型服务业 态和服务品牌,建成规划合理、结构均衡、竞争有序的社区商业 服务体系。到 2025 年,社区商业和综合服务设施面积占社区总 / 11 / 建筑面积达到 10%。【责任部门: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 设局、市商务局、市供销社、各区(功能区)】 14.大力发展家政服务业。全面推进“南粤家政”服务项目, 开展全市家政服务培训,建设各具特色的家政培训示范基地,落 实税收优惠和社保补贴政策,规范行业管理,提升服务水平。家 政企业在社区设置服务网点,其租赁场地不受用房性质限制,水 电等费用实行居民价格;支持依托政府投资建设的城乡社区综合 服务设施(场地)设立家政服务网点,有条件的地区可减免租赁 费用。大力发展养老托育服务、社区照料、病患陪护等主要功能 的家庭服务业,将服务延伸到家庭。推行家庭人员照料服务规范、 家政服务质量规范、职业规范、投诉处理规范等标准,建立健全 “南粤家政”标准体系。加快建设“南粤家政”信用体系,推行 家政服务人员“放心码”,推进诚信企业建设。重点打造母婴、 居家、养老、医护等家政项目。【责任部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 障局、市税务局、市发展改革局、市民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 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区(功能区)】 15.全面提升社区物业服务质量。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引入专 业化物业服务,建立健全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双向选择机制。建 立“红色物业”议事协调机制,搭建社区、物业、居民三方共建 平台,完善党建引领下的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 务企业协调运行机制。发挥物业管理行业协会作用,建立行业监 管机制、属地协调机制和居民评价机制,切实提升物业服务企业 / 12 / 诚信和服务质量。暂不具备条件聘用物业服务企业的老旧小区和 城中村,通过聘请保安员、保洁员等,实行菜单式、挂靠式或守 护岗式等专项管理服务模式,维护社区环境卫生与居家安全。 【责 任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各区(功 能区)】 (五)优化城乡社区人居环境 16.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落实《珠海市“美丽家园 共同 缔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珠海市老旧小区更新专项 规划(2021-2025 年)》《珠海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市级奖补资 金管理办法》等制度文件,推进老旧小区建筑公共部位、市政配 套基础设施、环境及配套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改造和建设。根 据实际需要区分改造类型,对市政配套基础设施改造和小区公共 部位维修等做到应改尽改;尊重居民意愿开展环境美化绿化、无 障碍环境建设、设施适老化改造、节能改造,因地制宜建设社区 小公园、 “小盆景”;倡导市场化运作模式,推进公共服务设施配 套建设及智慧化改造,丰富社区服务供给,提升居民生活品质。 到 2025 年,力争全市城镇老旧小区开工改造 229 个。 【责任部门: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 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各区(功能区)】 17.改善农村社区人居环境。全域推进农村改厕、生活垃圾 处理和污水治理,加强城乡生活垃圾终端处理设施建设,推进基 础环境整治、绿化美化和农房立面改造等,建设美丽驿站和风景 / 13 / 长廊,沿线连片推进人居环境整治。编制新建农房风貌塑造指引, 分类有序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做好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工作, 健全村庄保洁美化长效机制。重点抓好农村厕所革命、生活垃圾 和生活污水治理,按照干净整洁村、美丽宜居村、特色精品村分 类指导村庄建设,到 2025 年,标准化公厕按需建设,农村生活 垃圾收运处置体系稳定运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 80%以上, 100%行政村达到美丽宜居村标准。【责任部门:市农业农村局、 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水务局、 市城管管理综合执法局、各区(功能区)】 (六)完善城乡社区服务设施 18.加强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将城乡社区综合服务 设施纳入国土空间规划。新建城乡社区综合服务用房配建与建设 项目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投入使用,鼓励有条 件的地方建设一体供给公共服务、便民服务、休闲娱乐等服务的 社区综合服务体。加快补齐老旧小区、边远农村地区社区综合服 务设施建设短板,盘活改造现有场所设施,带动群众共同打造公 共活动空间,合理规划建设农村群众举办议事协商、红白喜事等 活动的公共场所。精简整合办公空间,推行开放式办公,增加居 民活动区域面积。推进社区设施适老化、适儿化改造和无障碍建 设。健全以社区党群服务中心为主阵地的服务设施功能,实现布 局科学化、功能综合化、信息集成化,把党群服务中心打造成为 民、便民、安民的温馨家园。完善城乡社区服务综合评价机制, / 14 / 推动星级社区示范创建工程。到 2025 年,居民活动区域面积占 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总建筑面积达到 60%以上。【责任部门:市委 组织部、市民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区(功 能区)】 19.推进社区服务数字化建设。发挥“粤省事” “粤商通”等 “粤系列”平台作用,积极推进高频政务服务事项进驻“粤系列” 平台,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推进“粤智助” 政府服务自助机在全市镇(街道)和城乡社区全覆盖。依托省数 据资源“一网共享”平台,推动镇(街道)、城乡社区、家庭等 数据资源共享开放。推行政务服务线上线下适老化、无障碍改造, 为老年人、残障人士等特殊群体办理政务服务事项提供便利。完 善城乡社区自助服务设施布局,加快社区物业设备设施、安防、 家居设备等智能化改造升级。充分考虑老年人使用习惯,推行适 老化和无障碍信息服务,保留必要的线下办事服务渠道。立足群 众迫切需求,梳理高频村级证明事项,推进证明事项清单式、动 态化管理。以区为单位,支持利用互联网、物联网、区块链等现 代信息技术,深入组织开展智慧社区、现代社区服务体系试点建 设,拓展居民各类常用服务应用场景,提升政策宣传、民情沟通、 便民服务效能。【责任部门: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委政法 委、市民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区(功能区) 】 (七)加强城乡社区服务人才队伍建设 20.选优配强城乡社区工作者队伍。加强城市社区工作者职 / 15 / 业体系建设,打造一支规范化、专业化、职业化的社区工作者队 伍,引导高校毕业生等青年人才向社区治理和服务领域流动。科 学合理设置社区工作者岗位薪酬制度并完善动态调整机制,按规 定参加社会保险并享受相应待遇。规范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 举,全面落实村(社区)“两委”人选条件资格联审机制。建立 健全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后备人才库。合理确定社区工作者配 备标准,选拔优秀人才充实社区工作者队伍,建立社区工作者职 业成长机制。到 2025 年,每万城镇常住人口拥有社区工作者不 少于 18 人。加大从优秀社区工作者中招录公务员力度,选拔优 秀社区党组织书记到街道任职。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按规定条件和 程序将表现优秀的社区党组织书记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 施城乡社区工作者能力培训提升计划,完善分级培训制度,培育 一批优秀社区治理骨干。鼓励城乡社区工作者学习掌握社会工作 专业技能,参加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评价。依托全国基层政 权建设和社区治理信息系统建立健全社区工作者培训监测机制。 【责任部门: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各区(功能区)】 21.发展壮大社区服务专业人才队伍。加强驻村(社区)法 律顾问、心理咨询师、社会工作者、人民调解员、社区教育人员、 家政服务人员等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专职调解员培训工作, 鼓励人民调解员考取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进行人民调解员 等级评定,提升调解员队伍专业化水平。落实“广东兜底民生服 / 16 / 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开发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岗位。加大 对社会工作者职业化管理与激励、保障工作力度,加强粤港澳大 湾区社会工作行业互动。大力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人才队伍建设, 支持普通高校、职业院校开设与社区服务相关专业,研制相关职 业培训标准,加大社区服务人才培养力度。【责任部门:市民政 局、市教育局、市司法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 局、各区(功能区)】 (八)创新城乡社区服务机制 22.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社区服务机制。全面健全村(社区) 党组织引领,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主导,村(社区)居民为主体, 群团组织、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和驻区单位共同参与、协 同开展社区服务的体制机制。发挥基层党组织对各类服务组织、 机构、人才的引领作用,加强对社区服务各类资金资源的统筹, 实现服务人才由基层党组织领导,惠民政策由基层党组织落实, 惠民服务由基层党组织统筹。在基层党组织的牵头下,开展社区 服务项目设计、协商决策、实施和评价问效等工作。完善党代表、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党员干部联系服务群众制度。积极发挥群 团组织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优势,探索建立基层党组织领导下的 群团组织参与城乡社区公共服务机制。全面落实在职党员到社区 报到为群众服务制度机制,推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到村(社 区)开展服务。【责任部门: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各区(功 能区)】 / 17 / 23.完善城乡社区融合发展机制。缩小城乡社区服务差距, 优化城乡社区服务均衡布局,推动城乡社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 化,构建社区服务城乡发展新格局。大力推动区域之间互帮互动, 促进社区服务人才融合发展,鼓励社区服务专业人才到农村就业 创业,提升农村社区服务质量。【责任部门:市发展改革局、市 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区(功能区)】 24.创新社区服务多方参与机制。健全“五社联动”机制, 发挥社区居委会的基础作用、社区社会组织的服务载体作用、社 会工作者的专业支撑作用、社区公益慈善资源和社会服务机构的 支援作用,探索社区服务可持续发展模式。支持群团组织承接公 共服务职能。培育扶持一批具有较强专业性和信誉度的社区服务 机构,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公益创投等形式,积极引导社区社会 组织和社会力量承接社区服务。聚焦城市社区建设发展规律和青 年聚集发展需求,在全市范围内遴选 3 个社区作为社区青春行动 试点社区,推动各级团的工作资源下沉到社区,构建人员、项目、 阵地、资源“四位一体”社区治理工作模式,引领广大青年积极 参与社区治理。广泛吸引社会资本,壮大社区服务力量,不断提 高城乡社区服务质量。 【责任部门:市民政局、团市委、各区(功 能区)】 25.建立健全社区应急响应机制。加强联防联控、群防群治 机制建设,健全城乡社区常态化服务与应急服务动态衔接的机 制。指导城乡社区制定完善应急预案,在应急状态下由村(社区) - 18 - “两委”统筹调配辖区各类资源和力量,有序组织开展应急服务。 加强对社区工作者、网格员和群防群治队伍、志愿服务应急队伍 的管理和培训,指导城乡社区对重大事件、自然灾害、事故灾难、 公共安全等突发事件进行制度化演练。 【责任部门:市委政法委、 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应急管理局、各区(功 能区)】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健全城乡社区服务统筹协调机制,坚 持在各级党委和政府领导下,民政、发展改革部门牵头,相关部 门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压实区(功能区)主体责任,镇(街道) 直接责任,共同推进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形成上下贯通、以 块为主、条块结合的组织领导机制。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逐级分解 落实目标任务,加强研究协调、督促指导。 (二)保障经费投入。各级政府切实做好兜底保障,坚持保 障标准合理适度,不断强化政府在城乡社区公共服务方面的保障 能力。鼓励适宜的基本公共服务项目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提 供,形成基本公共服务多元化供给机制。发挥社会组织、慈善组 织、专业社会工作机构、志愿者等作用,引导社会力量进入社区 服务领域,参与城乡社区服务设施建设、社区服务人才培训、社 区服务供给等。 (三)完善配套政策。将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地方经 济和社会发展相关规划。完善落实社区服务设施建设在用地、用 / 19 / 房等方面的政策,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闲置物业,优先 用于发展社区养老、托幼、助残等服务。推行社区公益用房零租 金制,落实社会组织税费减免政策。完善城乡社区服务标准化建 设。 (四)健全监督机制。建立本实施方案和指标达标年度报告 制度,强化部门指导和监管责任、区级主体责任、镇(街道)直 接责任,加强对方案组织实施和实施成效的监督评估。建立居民 民主评议城乡社区公共服务制度,将居民满意度纳入绩效评价体 系,切实保障居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 20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珠海市民政局办公室 2023 年 1 月 10 日印发 / 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