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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乐家乐厨具有限公司年产200万件家居产品配件技改项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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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污染影响类) 项目名称: 年产 200 万件家居产品配件技改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 : 嘉兴市乐家乐厨具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 二○二三年五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污染影响类) 项目名称: 年产 200 万件家居产品配件技改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 嘉兴市乐家乐厨具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 二○二三年五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 目 录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 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11 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 35 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41 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 60 六、结论……………………………………………………………………………………- 62 附表 ………………………………………………………………………………………- 63 - 附图 1 项目地理位置图………………………….……………………………………- 89 附图 2 环境保护目标分布图….………………………………………………………- 90 附图 3 厂区总平面布置示意图……………………………………………………….- 91 附图 4 海盐县沈荡镇环境管控单元分类图………………………………………….- 92 附图 5 现场踏勘照片………………………………………………………………….- 93 - 附件 1 浙江省工业企业“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备案通知书…………………….- 75 附件 2 营业执照……………………………………………………………………….- 77 附件 3 不动产权证…………………………………………………………………….- 78 附件 4 租赁协议……………………………………………………………………….- 78 附件 5 现有项目环评批复及验收意见……………………………….………………- 84 附件 6 污水入网权证………………………………………………….………………- 84 附件 7 总量平衡方案……………………………………………………….…………- 85 附件 8 危险废物处置承诺………………………………………………….…………- 88 附件 9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承诺书…………………..………….…………….……….- 89 -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 嘉兴市乐家乐厨具有限公司 年产 200 万件家居产品配件技改项目 项目代码 2109-330424-07-02-411573 建设单位联系人 联系方式 *** **** 建设地点 浙江 省 嘉兴 市 海盐 县 沈荡 镇 南王公路沈荡段 777 号 地理坐标 ( 120 度 49 分 31.440 秒, 30 度 34 分 54.990 秒) 国民经济 行业类别 3389 其他金属制日用品制造 建设性质 □新建(迁建) □改建 √扩建 □技术改造 建设项目 行业类别 66 金属制日用品制造 338 建设项目 申报情形 √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 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部门(选填) 海盐经济和信息化局 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文号(选填) -- 总投资(万元) 2000 环保投资(万元) 60 环保投资占比 (%) 3.00 施工工期 无 用地(用海) 面积(m2) 2000 是否开工建设 √否 是: 专项评价设置 情况 无 规划情况 规划名称:海盐县沈荡镇总体规划(2016-2035) 规划环境影响 评价情况 无 规划 及规 划环 境影 响评 价符 合性 分析 1、规划主要内容 (1)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分为二个层次: 第一层次为镇域,即规划区范围,总面积为 66.04 平方千米,重点统筹协调好 各类城乡要素的空间配置与布局。在规划区范围内一切规划建设及土地利用,均应 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执行本规划。 -1- 第二层次为镇区规划范围,主要涉及永庆村、横泾村、董司村、中钱村、白漾 村等,规划面积约9.21平方千米。重点优化各类城镇建设用地空间布局,完善公共 服务配套,完善市政、交通等基础设施配套,并与周边区域功能相协调。 (2)规划期限 规划基准年为2015年,近期为2016-2020年,远期为2021-2035年。 (3)发展目标 在规划期内,以新型城镇化为指导,坚持创新发展、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开 放发展、共享发展,积极接轨嘉兴高铁南站,加快对现有低效、高耗、高污染产业 的转型升级,加强千亩荡湿地的保护和低影响开发,积极推进贲湖老街改造提升和 齐家特色功能区发展,延续小镇浓郁的地方特色与宜人的尺度,提供完善的生活配 套、生态开敞的绿化空间,保护历史传承,再现水乡风貌,建设承载田园梦想的美 丽乡村,把沈荡镇建设成“老镇、水乡、田园、新城”交相辉映的魅力小镇、美丽 家园。 (4)镇域总体空间结构 规划沈荡镇域空间形成“一核两片、一轴一带”的结构。其中: ①“一核”:即沈荡镇区,以彭城港、海盐塘、南北湖大道为界,分为四个版 块; ②“两片”:包括镇区东北现代农业产业片和镇区西南生态湿地保育片; ③“一轴”:指南北湖大道交通发展轴; ④“一带”:指海盐塘生态滨水景观带。 (5)城镇建设用地规模与构成 至2035年,沈荡镇城镇建设用地总量为523.0公顷,人均城镇建设用地113.7平 方米。 其中,居住用地 174.0 公顷,占城镇建设用地比例 33.3%;公共管理与公共服 务设施用地 26.1 公顷,占城镇建设用地比例 5.0%;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20.2 公顷, 占城镇建设用地比例 3.9%;工业用地 198.3 公顷,占城镇建设用地比例 37.9%;物 流仓储用地 2.4 公顷,占城镇建设用地比例 0.5%;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 53.5 公顷, 占城镇建设用地比例 10.2%;公用设施用地 2.5 公顷,占城镇建设用地比例 0.5%; 绿地与广场用地 46.0 公顷,占城镇建设用地比例 8.8%。 -2- 2、规划符合性 本项目选址于海盐县沈荡镇南王公路沈荡段 777 号,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主 要从事家居产品配件的生产,符合《海盐县沈荡镇总体规划(2016-2035)》中的 土地利用与产业发展规划。 1、海盐县“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符合性分析 (1)“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概况 本项目位于海盐县沈荡镇南王公路沈荡段 777 号。根据《海盐县人民政府办公 室关于印发海盐县“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 (盐政办发〔2020〕 73 号),本项目位于海盐县沈荡镇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元(环境管控单元编码: ZH33042420007),属于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元。本环境管控单元空间布局约束、 污染物排放管控、环境风险防控及资源开发效率要求等详见表 1-1。 表 1-1 海盐县沈荡镇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元 名 称 及 编 号 其他 符合 性分 析 单元 面积 管控 单元 分类 空间布局约束 1.根据产业集聚区块的功能定位,实 海 盐 县 沈 荡 镇 产 业 集 聚 重 点 管 控 单 元 6.7k m2 产业 集聚 重点 管控 单元 施分区差别化的产业准入条件。 2.优化产业布局和结构,合理规划布 局三类工业项目,控制三类工业项目 布局范围和总体规模,鼓励对现有三 类工业项目进行淘汰和提升改造。 3.提高电力、化工、印染、造纸、化 纤等重点行业环保准入门槛,控制新 增污染物排放量。 4.新建涉 VOCs 排放的工业企业全部 进入工业功能区,严格执行相关污染 物排放量削减替代管理要求。 5.所有改、扩建耗煤项目,严格执行 相关新增燃煤和污染物排放减量替 代管理要求,且排污强度、能效和碳 排放水平必须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6.合理规划居住区与工业功能区,在 居住区和工业区、工业企业之间设置 防护绿地、生态绿地等隔离带。 污染物排放管控 环境风险防 控 资源开 发效率 要求 1. 严 格 实 施 污 染 物总量控制制 度,根据区域环 境质量改善目 标,削减污染物 排放总量。 2.新建二类、三类 工业项目污染物 排放水平要达到 同行业国内先进 水平。 3. 推 进 工 业 园 区 (工业企业) “污水零直排 区”建设,所有 企业实现雨污分 流。 4. 加 强 土 壤 和 地 下水污染防治与 修复。 1.定期评估沿 江河湖库工 业企业、工业 集聚区环境 和健康风险。 2.强化工业集 聚区企业环 境风险防范 设施设备建 设和正常运 行监管,加强 重点环境风 险管控企业 应急预案制 定,建立常态 化的企业隐 患排查整治 监管机制;加 强风险防控 体系建设。 推进工 业集聚 区生态 化改造, 强化企 业清洁 生产改 造,推进 节水型 企业、节 水型工 业园区 建设,落 实煤炭 消费减 量替代 要求,提 高资源 能源利 用效率。 (2)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符合性分析见表 1-2。由表 1-2 可 知,本项目符合《海盐县“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中的相关要求。 -3- 表 1-2 序 号 环境管控单元要求 2 4 空 间 布 局 约 束 5 6 7 8 9 污 染 物 排 放 管 控 12 13 优化产业布局和结构,合理规划布局三 类工业项目,控制三类工业项目布局范 围和总体规模,鼓励对现有三类工业项 目进行淘汰和提升改造 提高电力、化工、印染、造纸、化纤等 重点行业环保准入门槛,控制新增污染 物排放量 新建涉 VOCs 排放的工业企业全部进入 工业功能区,严格执行相关污染物排放 量削减替代管理要求 所有改、扩建耗煤项目,严格执行相关 新增燃煤和污染物排放减量替代管理 要求,且排污强度、能效和碳排放水平 必须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合理规划居住区与工业功能区,在居住 区和工业区、工业企业之间设置防护绿 地、生态绿地等隔离带 严格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根据区 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削减污染物排放 总量 新建二类、三类工业项目污染物排放水 平要达到同行业国内先进水平 推进工业园区(工业企业)“污水零直 排区”建设,所有企业实现雨污分流 加强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与修复 10 11 本项目实际情况 根据产业集聚区块的功能定位,实施分 区差别化的产业准入条件 1 3 本项目与所在环境管控单元要求的符合性分析 环 境 风 险 防 控 定期评估沿江河湖库工业企业、工业集 聚区环境和健康风险 强化工业集聚区企业环境风险防范设 施设备建设和正常运行监管,加强重点 环境风险管控企业应急预案制定,建立 常态化的企业隐患排查整治监管机制; 加强风险防控体系建设。 资 源 开 发 效 率 要 求 推进工业集聚区生态化改造,强化企业 清洁生产改造,推进节水型企业、节水 型工业园区建设,落实煤炭消费减量替 代要求,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 -4- 根据海盐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出具的《浙江省 工业企业“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备案通知 书》可知,本项目的建设符合产业准入要求 本项目从事家居产品配件的生产,属于“工 业项目分类表”中的“90.金属制品加工制造 (除属于一类、三类工业项目外的) ”类项, 为二类工业项目 是否 符合 符合 符合 本项目不属于电力、化工、印染、造纸、化 纤等重点行业 符合 本项目位于海盐县沈荡镇南王公路沈荡段 777 号,VOCs 新增排放量可以在海盐县区域 内调剂平衡 符合 本项目不属于耗煤的项目 符合 本项目位于工业园区,与居住区之间设置了 隔离带 符合 本项目涉及总量控制污染物主要为 CODCr、 氨氮、烟粉尘、挥发性有机物、二氧化硫、 氮氧化物,均可以在海盐县区域内调剂平衡 符合 本项目属于二类项目,经落实本环评提出的 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污染物排放可达到同 行业国内先进水平 排水实行雨污分流,废水经处理达标后全部 排入市政污水管网,不向周围水体排放,符 合“污水零直排区”建设要求 本项目地面均硬化处理,危废暂存场所做好防 渗处理,并加强日常管理 建设单位应配合相关部门定期评估环境和健 康风险 符合 符合 符合 符合 要求企业加强设备运行监管和风险防控体系 建设 符合 本项目用水量较少,所用设备用电驱动,符 合清洁生产要求 符合 2、“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三线一单”符合性见表 1-3。由表 1-3 可知,本项目符合“三线一单” 要求。 表 1-3 “三线一单”符合性表 类别 内容 项目情况 是否 符合 生态保护 红线 海盐县千亩荡水源涵 养生态保护红线、海 盐县南北湖风景名胜 资源保护生态保护红 线、海盐县澉浦西南 部河岸生物多样性维 护生态保护红线 本项目位于海盐县沈荡镇南王公路沈荡段 777 号,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 符合 资源利用 上线 高能耗生产设备及工 艺 区域环境空气属于达标区,本项目废气经治理后 可达标排放,且排放量较小,对周边大气环境影 响较小 区域地表水体水质可以达到 III 类水体要求。本 项目废水可达标纳入市政污水管网,不向周围 水体排放,对周围水体基本无影响。 设备噪声值较低,营运期噪声对周围声环境影 响较小 给水、供电、供气、供热均由当地相关单位供 应,不使用高能耗生产设备及工艺 生态环境 准入清单 “三线一单”生态环 境分区管控要求 本项目为二类工业项目,符合产业准入要求,营运期污 染物排放水平可以达到同行业国内先进水平,符合“海 盐县沈荡镇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元”中的相关要求 环境空气 环境质量 底线 水环境 声环境 符合 符合 符合 3、与行业整治规范符合性 (1)与《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 、 《浙江省“十四五”挥发性有机 物综合治理方案》整治规范符合性 本项目位于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沈荡镇南王公路沈荡段 777 号,主要从事家居 产品配件的生产,已取得了海盐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出具的《浙江省工业企业“零土 地”技术改造项目备案通知书》,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根据表 1-3 分析结果可 知,本项目符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管控的要求。 自动喷淋喷塑流水线烘道进口、出口上方及两侧设置半包围式集气罩,废气经 风机引入 1 套水喷淋+除水雾+活性炭吸附装置, 经治理后通过 15m 排气筒(DA010) 高空排放;烘房(大件)出口、浸塑槽进出口及烘道进出口上方及两侧设置半包围 -5- 式集气罩,废气经风机引入 1 套水喷淋+除水雾+活性炭吸附装置,经治理后通过 15m 排气筒(DA012)高空排放;非甲烷总烃能够达到《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 排放标准》 (DB 33/2146-2018)表 2 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DOP 排放速率可以 达到《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 (GB/T 13201-91)中的相关方法 以及其在居住区一次浓度限值计算得到的限值要求,排放浓度可以达到参照美国环 保局提出的多介质环境目标值中的排放环境目标值(DMEG)公式计算得到的限值 要求。水喷淋+除水雾+活性炭吸附装置对挥发性有机物的治理效率不低于 80%,综 合去除效率不低于 72%,可以满足《浙江省“十四五”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 (浙环发[2021]10 号)中的“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合成革等行业的 VOCs 综合去除效率达到 60%以上”的要求。 因此,本项目符合《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 (环大气[2019]53 号) 、 《浙江省“十四五”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浙环发[2021]10 号)中的 相关要求。 (2)嘉兴市臭氧污染防治三年攻坚行动方案(2021-2023 年) 本项目与《嘉兴市臭氧污染防治三年攻坚行动方案(2021-2023 年) 》符合性见 表 1-4。 表 1-4 序号 1 2 3 4 嘉兴市臭氧污染防治三年攻坚行动方案对照表 判断依据 项目情况 严格涉 VOCs 排放项目的环境准入,新建、改建、扩建的 家具制造(木质基材、金属基材等) 、印刷(吸收性承印材 使用浸塑液、粉末涂料,属于低 料) 、木业项目应全面使用低(无)VOCs 含量原辅料,其 VOCs 含量涂料 他工业涂装类项目如未使用燃烧处理技术,则使用低(无) VOCs 含量原辅料比例需不小于 60% 根据“能粉不水、能水不油、油必高效”的源头治理管控 原则,推广使用高固体分、粉末涂料和低(无)VOCs 含量 使用浸塑液、粉末涂料,属于低 的涂料、油墨、胶粘剂等原辅材料,替代溶剂型涂料、油 VOCs 含量涂料 墨、胶粘剂、清洗剂,从源头减少 VOCs 产生 烘房(大件)出口、浸塑槽及烘 大力推广使用先进高效的生产工艺,通过采用全密闭、连 道进出口上方及两侧设置半包 续化、自动化等生产技术减少工艺过程中无组织排放,做 围式集气罩;VOCs 收集效率较 到“全密闭”、“全加盖”、“全收集”、“全处理”和“全监 高;VOCs 收集效率较高,无组 管” ,削减 VOCs 无组织排放 织排放较少 对浓度和形状差异较大的废气进行分类收集,结合实际选 使用浸塑液、粉末涂料,VOCs 择合理高效的末端治理设施,低浓度、大风量废气,宜采 产生量较小,喷塑后固化、浸塑 用沸石转轮吸附、活性炭吸附、减风增浓等浓缩技术,提 及浸塑后固化废气采用水喷淋+ 高 VOCs 浓度后净化处理;高浓度废气,优先进行溶剂回 除水雾+活性炭吸附工艺治理, 收,难以回收的,宜采用高温焚烧、催化燃烧等技术 可以做到达标排放 是否 符合 符合 符合 符合 符合 由表 1-4 可知,本项目符合《嘉兴市臭氧污染防治三年攻坚行动方案(2021-2023 -6- 年) 》中的相关要求。 (3)与《浙江省金属表面处理(电镀除外)行业污染整治提升技术规范》对照分 析 浙江省环境保护厅于 2018 年 4 月 4 日以“浙环发(2018)19 号”文发布了《浙 江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金属表面处理(电镀除外)、有色金属、农副产品 加工、砂洗、氮肥、废塑料行业污染整治提升技术规范的通知》。本环评对照“通 知”中的《浙江省金属表面处理(电镀除外)行业污染整治提升技术规范》,对本 项目执行情况进行分析。分析结果见表 1-5。 表 1-5 类别 内容 序号 生产 政策 合法 法规 性 工艺 装备 水平 清洁 生产 1 2 3 4 金属表面处理行业污染整治对照表 判断依据 项目情况 是否 符合 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验收 按照要求执行 符合 制度 依法申领排污许可证,严格落实企业排污主体 按照要求执行 符合 责任 淘汰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明确的落后工艺 本项目不使用落后工艺与设备 符合 与设备 鼓励使用先进的或环保的表面处理工艺技术和 本项目使用循环喷淋脱脂、硅烷化工艺 符合 新设备,减少酸、碱等原料用量 5 鼓励酸洗设备采用自动化、封闭性较强的设计 本项目不涉及酸洗工艺 符合 6 酸洗磷化鼓励采取多级回收、逆流漂洗等节水 型清洗工艺 本项目无酸洗、磷化工艺 符合 7 禁止采用单级漂洗或直接冲洗等落后工艺 本项目使用循环喷淋清洗工艺 符合 8 鼓励采取工业污水回用、多级回收、逆流漂洗 等节水型清洁生产工艺 本项目使用循环喷淋清洗工艺 符合 9 完成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 按照相关部门要求执行 符合 按照要求执行 符合 按照要求执行 符合 按照要求执行 符合 生产现场环境清洁、整洁、管理有序;危险品 10 工艺 有明显标识 装备 生产 11 生产过程中无泡沫冒滴现象 /生 现场 车间应优化布局,严格落实防腐、防渗、防混 产现 12 措施 场 本项目生产车间脱脂、清洗、硅烷、烘 车间实施干湿区分离,湿区地面应敷设网格板, 干区实施干湿区分离,湿区地面敷设网 符合 湿件加工作业必须在湿区进行 格板与承接盘 建筑物和构筑物进出水管应由防腐蚀、防沉降、 按照要求执行 符合 14 防折断措施 酸洗槽必须设置在地面上,新建、搬迁、整体 本项目无酸洗工艺 符合 生产 15 改造企业须执行酸洗槽架空改造 现场 本项目无酸洗工艺 符合 16 酸洗等处理槽须采取有效的防腐防渗措施 13 废水管线采取明管套明沟(渠)或架空敷设, 本项目生产废水管线采取明渠明管或 符合 17 废水管道(沟、渠)应满足防腐、防渗漏要求; 架空敷设,其他按照要求执行 废水收集池附近设立观测井 废水收集和排放系统等各类废水管网设置清 18 按照要求执行 符合 晰,有流向、污染物种类等标示 -7- 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污水分质分流,建有与 本项目排水实行雨污分流,并设置与生 符合 生产能力配套的废水处理设施 产能力配套的废水处理设施 含第一类污染物的废水须单独处理达标后方可 本项目废水不含第一类污染物 符合 20 并入其他废水处理 废水 污水处理设施排放口及污水回用管道需安装流 按照相关部门要求执行 符合 处理 21 量计 19 22 设置标准化、规范化排污口 23 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正常,实现稳定达标排放 24 废气 处理 25 26 污染 治理 27 固废 处理 28 29 30 本项目要求排污口设置标准化、规范化 符合 本项目生产废水经废水处理设施处理 符合 后可以实现稳定达标纳管 酸雾工段有专门的收集系统和处理设施,设施 本项目无酸洗工艺 符合 运行正常,实现稳定达标排放 废气处理设施安装独立电表,定期维护,正常 按照要求执行 符合 稳定运行 锅炉按照要求进行清洁化改造,污染物排放达 到 《 锅 炉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 GB 本项目不设锅炉 符合 13271-2014)中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 限值要求 危险废物贮存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 建设单位已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 标准》(GB 18597-2001)要求,一般工业固废 制标准》(GB 18597-2001)(2013 年 暂存处置分别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 修改)中的规定建设了 1 个危险废物暂 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 (GB 18599-2001)要求。存场所,并按照要求设置了危险废物警 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必须按照《环境保护图形标 示标志;危险废物运输委托专业单位按 符合 志 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 (GB 15562.2-1995)照相关要求进行;同时,按照《一般工 中的规定设置警示标志,危险废物运输应符合 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 《 危 险 废 物 收 集 贮 存 运 输 技 术 规 范 》( HJ 准》(GB 18599-2001)中的规定建设 2025-2012)技术要求 了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场所 本项目建立危险废物贮存、转移台账, 建立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 并如实记录危险废物贮存、转移情况; 符合 如实记录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相关情况 同时建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 进行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如实申报危险废物种 本项目按照要求进行危险废物申报登 符合 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资料 记 危险废物应当委托具有相应危险废物经营资质 本项目委托有资质单位对危险废物进 的单位利用处置,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符合 行处置,转移过程中执行转移联单制度 制度 31 切实落实雨、污排放口设置应急阀门 按照要求执行 符合 建有规模合适的事故应急池,应急事故水池的 本项目建设一座有效容积不小于 32 容积应符合相关要求且能确保事故废水能自流 的事故应急池,并确保事故废水自流导 符合 环境 导入 入 应急 制定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具备可操作性并 按照要求执行 符合 管理 33 及时更新完善 20m3 34 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资与设备 35 定期进行环境事故应急演练 环境 监管 环境 制定监测计划并开展排污口、雨水排放口及周 水平 监测 36 边环境的自行监测 配备专职、专业人员负责日常环境管理和“三 37 废”处理 建立完善的环保组织体系、健全的环保规章制 内部 38 度 管理 完善相关台账制度,记录每天的废水、废气处 档案 理设施运行、加药、电耗、维修情况;污染物 39 监测台账规范完备;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 如实记录危险废物的产生、贮存及处置情况 按照要求执行 符合 按照要求执行 符合 按照要求执行 符合 按照要求执行 符合 按照要求执行 符合 按照要求执行 符合 由表 1-5 可知,本项目无酸洗、磷化工艺,使用先进的循环喷淋节水工艺,配 -8- 套建设了废水处理设施,生产废水做到稳定达标排放,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妥 善处置,建有符合要求的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厂房内按照要求建设事故应急池等应 急设施,可以达到《浙江省金属表面处理(电镀除外)行业污染整治提升技术规范》 中的要求。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浙江省金属表面处理(电镀除外)行业污染整治 提升技术规范》 ,在政策法规、工艺装备/生产现场、污染治理、环境监管水平等方 面落实相关要求。 4、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符合性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2017 年修订)中第九条要求“环境保护行政 主管部门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应当重点审查建设项目的环境可 行性、环境影响分析预测评估的可靠性、环境保护措施的有效性、环境影响评价结 论的科学性等” ;第十一条规定了“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环境影响报告书、 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不予批准的决定”的五种情形;本环评对照以上要求进行分析, 具体见表 1-6。 表 1-6 序号 1 2 3 4 5 6 不予审批情形对照分析表 不予审批情形 项目情况 结论 建设项目的环境可行性、环境影响分析 环评对照国家、地方相关文件要求进行了符合性 符合 预测评估的可靠性、环境保护措施的有 分析。本项目污染物可以做到达标排放,对周围 要求 效性、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科学性 环境影响较小,符合相关要求 建设项目类型及其选址、布局、规模等 不属于不 本项目类型、选址、布局、规模符合国家及地方 不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 予审批情 法律法规与产业政策,符合相关规划 规划 形 区域内环境空气、地表水质量较好。 本项目建成后,全厂营运期生产废水经废水处理 所在区域环境质量未达到国家或者地 设施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并达到《污水综合排放 不属于不 方环境质量标准,且建设项目拟采取的 标准》 (GB 8978-1996)表 4 三级标准后纳入市 予审批情 措施不能满足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 政污水管网,不向周围水体排放;废气经收集治 形 管理要求 理后达标排放;设备噪声值较低。 因此,本项目营运期不会改变区域环境空气、地 表水环境、声环境功能区类别 建设项目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无法确 经采取环评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后,本项目营运 不属于不 保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和地方排放标 期项目废水、废气可以达标排放,厂界噪声可以 予审批情 准,或者未采取必要措施预防和控制生 达标,固体废物可以得到妥善处置 形 态破坏 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未针对项 不属于不 目原有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提出有效 本项目无原有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情况 予审批情 防治措施 形 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 不属于不 报告表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 本报告不存在此类问题 予审批情 存在重大缺陷、遗漏,或者环境影响评 形 价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由表 1-6 可知,本项目不属于不予审批情形,符合《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 例》 (2017 年修订)中的相关要求。 5、与《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2021 年修正)》符合性 根据《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2021 年修正) 》第三条:建设项目 应当符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管控的 要求;排放污染物应当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 控制要求。建设项目还应当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等要求。 根据上述分析,本项目符合“三线一单”相关要求,“三废”可以做到达标排 放,符合总量控制要求;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符合国土空间规划;海盐县经济和 信息化局以“项目代码 2109-330424-07-02-411573”出具了项目备案通知书,同意 本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等要求。 综上,本项目符合《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2021 年修正)》中的 相关要求。 - 10 - 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1、项目由来 根据《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 (2205-330424-04-01-765441) , 本项目属于“3389 其他金属制日用品制造”业。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 管理名录(2021 年版) 》 (生态环境部令第 16 号),本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具体见表 2-1。 表 2-1 环评类别 项目类别 环境影响评价分类表 报告书 报告表 登记表 本项目 / 含有抛丸、脱脂、清 洗、硅烷化、喷塑、 浸塑等工艺,年用非 溶剂型低 VOCs 含量 涂料 10 吨以上,属于 报告表中的内容 三十、金属制品业 33 66 结构性金属制品制造 331; 有 电 镀 工 金属工具制造 332;集装箱 艺 的 ; 年 及金属包装容器制造 333; 用 溶 剂 型 金属丝绳及其制品制造 334; 涂 料 ( 含 建筑、安全用金属制品制造 稀 释 剂 ) 335;搪瓷制品制造 337;金 10 吨及以 属制日用品制造 338 上的 其他(仅分 割、焊接、组 装的除外;年 用非溶剂型 低 VOCs 含量 涂料 10 吨以 下的除外) 受嘉兴市乐家乐厨具有限公司委托,杭州环科环保咨询有限公司担了本项目的 建设 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我公司在组织了有关技术人员对现场进行踏勘、调查和收集相 关资料的基础上,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 (试 行)》及其它有关文件,编制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2、工程内容 嘉兴市乐家乐厨具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4 年 10 月 23 日,厂址位于浙江省嘉兴市 海盐县沈荡镇南王公路沈荡段 777 号,租赁嘉兴市百优特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厂房约 1792.07 平方米,是一家主要从事铁箱生产的企业。 企业于 2014 年 11 月委托编制了《嘉兴市乐家乐厨具有限公司年产 100 万个铁 箱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并于 2014 年 12 月 17 日通过了原海盐县环境保护局 审批,审批文号为“盐环建[2014]146 号” ,批复产能为年产 100 万个铁箱,后于 2016 年 3 月 25 日通过了原海盐县环境保护局的“三同时”验收,验收文号为“盐环验 [2016]32 号”。企业于 2017 年 4 月委托编制了《嘉兴市乐家乐厨具有限公司年产 110 万个铁箱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 2017 年 4 月 20 日通过了原海盐县环境保 - 11 - 护局审批,审批文号为“盐环建[2017]52 号”,批复产能为年产 110 万个铁箱(全厂) , 后于 2018 年 6 月 8 日完成了“三同时”自主环保验收。目前,企业实际产能为年产 110 万个铁箱。 为了扩大经营范围,进一步提高企业自身效益,嘉兴市乐家乐厨具有限公司决 定投资 2000 万元,新增租赁嘉兴市百优特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厂房约 2000 平方米(位 于现有项目厂房西侧,与现有项目同在一个厂区内),以铁板、铝板、塑粉、浸塑液 等为原材料,经剪裁、冲压、焊接、抛丸、脱脂(碱性) 、清洗、硅烷、烘干、喷塑 (配套)、浸塑(配套)、固化等技术或工艺,购置自动喷淋喷塑流水线、自动喷淋 浸塑流水线、抛丸机、冲压机、剪板机等国产设备,新增年产 200 万件家居产品配 件的生产能力。本项目建成后,全厂形成年产 200 万件家居产品配件、110 万个铁箱 的生产规模。 项目组成见表 2-2。 表 2-2 工程 序号 名称 1 主体 工程 单元 名称 产品 规模 2 用地与 建筑 1 给水 本项目规模 年产 110 万个铁箱 新增年产 200 万件家居产品配件 选址于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沈荡镇南王公路 新增租赁嘉兴市百优特五金制品有限公 沈荡段 777 号,租赁嘉兴市百优特五金制品 司厂房约 2000 平方米 有限公司厂房约 1792.07 平方米 由海盐县沈荡镇供水系统提供 由海盐县沈荡镇供水系统提供 厂区排水实行雨污分流;雨水经收集后排入 厂区排水实行雨污分流;雨水经收集后排 雨水管网;生产废水经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 入雨水管网;生产废水经废水处理设施 与职工生活污水一并达标纳入市政污水管 处理后与职工生活污水一并达标纳入市 网,再由海盐县城乡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后 政污水管网,再由海盐县城乡污水处理 排入杭州湾 厂集中处理后排入杭州湾 排水 3 供热 由浙江恒洋热电有限公司供应 由浙江恒洋热电有限公司供应 4 供气 / 由海盐县沈荡镇天然气管网提供 5 供电 由海盐县沈荡镇供电系统供应 由海盐县沈荡镇供电系统供应 1 2 3 4 依托 工程 现有项目规模 2 公用 工程 环保 工程 项目组成一览表 1 新增 2 套布袋除尘装置、4 套两级滤筒除 废气治理 设有 2 套布袋除尘装置、3 套两级滤筒除尘装 尘装置、1 套两级水喷淋装置、2 套水喷 设施 置、2 套水喷淋+活性炭吸附装置 淋+除水雾+活性炭吸附装置 废水处理 设有 1 套生产废水处理设施 依托现有工程 设施 一般固废 设有 1 个一般固废暂存场所 依托现有工程 暂存设施 危废暂存 设有 1 个危废暂存场所 依托现有工程 设施 工程设计处理规模为 10 万 m3/d;设计进水水质为《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 8978-1996) 海盐县城 表 4 三级标准,采用预处理、A2O、MBR 等工艺,设计出水水质为《城镇污水处理厂 乡污水处 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8918-2002)一级 A 标准。本项目废水经处理后达标纳入市政 理厂 污水管网,再由海盐县城乡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后排放杭州湾 - 12 - 3、产品及产能 本项目建成后,全厂产品及产能见表 2-3。 表 2-3 产品及产能表 序号 产品名称 单位 现有项目 审批规模 现有项目 实际规模 本项目 规模 本项目建 成后全厂 规模 变化情况 1 铁箱 万个/年 110 110 0 110 0 2 家居产品配件 万件/年 0 0 200 200 +200 注: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本项目不同型号的家居产品配件尺寸大小有所差异,大体可分为小件、大件。 其中,约 60%的家居产品配件(小件)利用自动喷淋喷塑流水线进行喷塑加工;约 10%的家居产品配件 (小件)利用自动喷淋浸塑流水线进行浸塑加工;约 10%的家居产品配件(大件)利用喷塑房进行喷塑 加工;约 20%的家居产品配件(小件)无需进行表面涂装;每个小件家居产品配件平均喷塑面积约为 0.88m2,大件家居产品配件平均喷塑面积约为 2.5m2,则小件家居产品配件喷塑面积合计约为 1056000m2, 浸塑面积合计约为 176000m2,大件喷塑面积合计约为 500000m2。 4、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 本项目建成后,全厂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见表 2-4。 主要原辅材料涉及商业机密。 5、主要生产设备 本项目建成后,全厂主要生产设备及数量见表 2-6。 全厂主要生产设备及数量涉及商业机密。 6、设备产能匹配性 (1)喷塑(小件) 本项目设置 2 条自动喷淋喷塑流水线,每条自动喷淋喷塑流水线配备 4 个自动 喷房(分别用于喷涂不同颜色的塑粉,每个自动喷房各配备 1 套喷枪组合,每条线 每次喷涂仅使用 1 套喷枪组合)以及 2 个人工喷台(各配备 1 把人工喷枪) 。根据建 设单位提供资料,本项目家居产品配件(小件)喷塑面积合计约为 1056000m2;其 中,自动喷房主要喷涂产品主体,约占喷塑面积的 95%,则自动喷房喷塑面积约为 1003200m2;人工喷台仅对产品进行少量修补,约占喷塑面积的 5%,则人工喷台喷 塑面积约为 52800m2。 本项目设备产能匹配性见表 2-7、表 2-8。 - 13 - 表 2-7 喷涂 类型 设备名称 自动喷 淋喷塑 流水线 自动喷房 人工喷台 设备产能匹配性表(喷涂面积核算) 涂装面积 膜厚 (m2) (μm) 喷塑 自动喷 淋喷塑 流水线 自动 喷房 人工 喷台 即用状态 设计 固分密度 涂料理论 固含量 涂料用量 (g/cm3) 用量(t/a) (%)* (t/a) 1003200 80 98 100 1.5 122.84 52800 80 98 100 1.5 6.47 136 表 2-8 设备 名称 利用率 (%) 设备产能匹配性表(喷涂能力) 涂装 类型 单个喷台 喷枪数量 喷塑 配备 1 组 喷枪 配备 1 把 喷枪 单组(把) 同时运行 喷枪流量 喷台数量 320cc/min 2 20cc/min 4 涂装速率 * 57.6kg/h (最大) 7.2kg/h (最大) 涂装 时间 涂装 能力 (t/a) 2400h 138.24 1200h 8.64 设计 涂料用 量(t/a) 136 注:塑粉密度以 1.5g/cm3 计。 * 本项目喷塑(小件)为配套工序,不对外加工;由表 2-7、2-8 可知,本项目小 件产品的塑粉设计用量、设备的涂装能力与设计涂装量是相匹配的。 (2)喷塑(大件) 本项目设置 2 个喷塑房(大件) ,每个喷塑房各配备 2 个喷台(每个喷台各配备 2 把人工喷枪)。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本项目家居产品配件(大件)喷塑面积合 计约为 500000m2。 本项目喷塑房(大件)产能匹配性见表 2-9、表 2-10。 表 2-9 设备名称 喷塑房 人工 喷台 喷塑房(大件)产能匹配性表(喷涂面积核算) 喷涂 类型 涂装面积 膜厚 (m2) (μm) 喷塑 500000 表 2-10 设备 名称 喷塑房 人工 喷台 80 利用率 (%) 即用状态 设计 固分密度 涂料理论 固含量 涂料用量 (g/cm3) 用量(t/a) (%)* (t/a) 98 100 1.5 61.2 64 涂装 时间 涂装 能力 (t/a) 设计 涂装量 (t/a) 2400h 69.1 64 喷塑房(大件)产能匹配性表(喷涂能力) 涂装 类型 单个喷台 喷枪数量 单把喷枪 流量 同时运行 喷台数量 喷塑 配备 2 把 喷枪 40cc/min 4 涂装速率 * 28.8kg/h (最大) *注:塑粉密度以 1.5g/cm3 计。 本项目喷塑(大件)为配套工序,不对外加工;由表 2-9、2-10 可知,本项目大 件产品的塑粉设计用量、设备的涂装能力与设计涂装量是相匹配的。 - 14 - (3)浸塑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家居产品配件(小件)浸塑面积平均以 0.88m2/个计, 年浸塑数量为 20 万件,则年浸塑面积约为 176000m2。 本项目浸塑线产能匹配性见表 2-11。浸塑线浸塑能力匹配性见表 2-12。 表 2-11 涂料类型 浸塑液 浸塑液用量匹配性表 成膜物质含 平均漆膜厚 浸塑液密度 浸塑液利 年理论使用 量*(%) 度(mm) (g/cm3) 用率(%) 量(t/a) 97.75% 0.2 1.0 100 36 设计用量 (t/a) 36 *注:浸塑液中的 DOP 受热过程中有部分挥发成为废气,其余均进入成膜物质,挥发量约为 DOP 含量的 5%; DOP 在浸塑液中占比约为 45%,故浸塑液成膜物质含量约为 97.75%。 表 2-12 浸塑线浸塑能力匹配性表 生产线 平均单次浸塑量 (件/条浸塑线) 单次浸塑时 间(min) 年工作时间 (h) 浸塑能力 (件/a) 设计处理量 (件/a) 1 条自动喷淋 浸塑流水线 2 1.4 2400 205714 200000 本项目浸塑为配套工序,不对外加工;由表 2-11~表 2-12 可知,本项目浸塑液 设计用量能够满足生产工艺要求,浸塑能力可以满足设计产量要求。因此,本项目 浸塑液设计用量、设备浸塑能力与设计处理量是匹配的。 6、工作制度和劳动定员 (1)工作制度 本项目工作制度与现有项目一致,实行一班制生产,单班工作时间 8h,夜间(22∶ 00~次日 06∶00)不工作,全年工作日 300 天。 (2)劳动定员 现有项目劳动定员 30 人,本项目新增劳动定员 30 人,全厂劳动定员共计 60 人。 厂房内不设食堂、宿舍。 7、厂房总平面布置 嘉兴市乐家乐厨具有限公司位于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沈荡镇南王公路沈荡段 777 号,租赁嘉兴市百优特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厂房总计约 3792.07 平方米。厂区出入 口位于厂区北侧;厂区内共租赁 2 幢厂房,由西向东依次为本项目租赁生产车间 - 15 - (4F)、现有项目生产车间(1F) ;其中,西侧生产车间 1 层主要用于机加工、抛丸、 喷塑、固化以及仓储等,2 层主要用于仓储,3 层主要用于自动喷淋喷塑流水线的生 产,4 层主要用于自动喷淋浸塑流水线的生产;东侧生产车间主要用于抛丸、剪切、 压型、清洗、喷塑、仓储等;一般固废暂存场所、危废暂存场所、化学品仓库均位 于东侧生产车间西北角;废水处理设置位于东侧生产车间东北角;本项目废气治理 设施均位于西侧生产车间楼顶;废水排放口位于东侧生产车间外东北侧。 厂区总平面布置详见附图 3。 9、物料平衡 本环评主要对浸塑液及废气特征因子进行物料衡算。 本项目浸塑、固化过程中,有机溶剂以挥发性有机物(VOCs)形式排放到空气 中,经废气治理设施治理后排放;成膜物质均附着于工件表面。 浸塑液物料平衡详见表 2-13 与图 2-1。 表 2-13 浸塑液物料平衡表 投入量 产出量 来源 数量(t/a) 去向 数量(t/a) 浸塑液 36 进入产品 35.19 DOP 挥发(0.81t/a) 合计 36 0.227 废气治理 0.583 合计 36 35.19 浸塑液36 进入废气 0.146 进入产品 0.729 浸塑、固化 0.81 0.583 废气治理设 施去除 浸塑液物料平衡图(单位:t/a) 10、水平衡 本项目水平衡见图 2-2。 - 16 - 有组织排 放废气 废气治理设施 挥发性有机 物挥发 0.081 无组织排 放废气 图 2-1 36 单位:吨/年 蒸汽冷凝水 损耗343 113 2298 废水3084 清洗 脱脂剂 8 纯水1008 1710 损耗3 纯水制备 浓水672 反冲洗水27 损耗44 444 废水400 废气治理 4345 废水处理设施 4345 自来水 5222 损耗18 180 废水162 地面冲洗 4750 损耗140 140 硅烷化处理液 配制用水 损耗45 450 职工生活 405 图 2-2 化粪池 本项目水平衡图 - 17 - 405 纳入市政 污水管网 本项目建成后,全厂水平衡见图 2-3。 单位:吨/年 蒸汽冷凝水90 损耗200 废水1800 现有项目 生产废水 1910 损耗330 配制现有项目 脱脂液、上膜液、磷化槽液 330 蒸汽冷凝水 损耗343 113 2298 废水3084 清洗 脱脂剂 8 纯水1008 自来水 7912 1710 纯水制备 损耗3 浓水672 反冲洗水27 4345 损耗44 444 废气治理 废水处理设施 6145 废水400 损耗18 180 地面冲洗 废水162 6955 损耗140 140 硅烷化处理液 配制用水 损耗90 900 职工生活 810 化粪池 图 2-3 全厂水平衡图 - 18 - 810 纳入市政 污水管网 1、工艺流程和产排污环节 本项目主要从事家居产品配件生产,生产工艺流程和产污环节见图 2-4。其中, 脱脂、硅烷化生产工艺流程和产污环节见图 2-5,纯水制备工艺流程和产污环节见图 2-6。 生产工艺涉及商业机密。 2、产排污环节说明: 本项目主要产污工序及污染物见表 2-14。 表 2-14 主要产污工序和污染物汇总表 类别 废气 工艺 流程 和产 排污 环节 废水 噪声 污染工序 主要污染因子 焊接 烟尘 抛丸 粉尘 浸塑 DOP、非甲烷总烃、氯化氢 浸塑后固化 DOP、非甲烷总烃、氯化氢、燃料废气 喷塑 粉尘 喷塑后固化 非甲烷总烃、燃料废气 预脱脂、主脱脂、水洗 清洗废水 废气治理 水喷淋废水 地面冲洗 地面冲洗废水 纯水制备 浓水 职工生活 生活污水 各类设备 Leq(A) 剪裁、冲压 铁边角料、铝边角料 焊接 废焊丝 主脱脂 含水废油 喷塑 挂钩脱塑 废塑粉 废砂、废活性炭(纯水制备)、废滤芯、废 RO 膜 废润滑油、废液压油 矿物油废包装桶、其他废包装桶、废气体瓶、 其他废包装袋(箱) 、废抹布(手套) 灰渣 废气治理 废活性炭、废过滤棉、收集的粉尘、废布袋 废水处理 污泥、废滤布 职工生活 生活垃圾 纯水制备 固体副产物 设备保养检修 生产过程 - 19 - 1、历来环保审批、验收情况 企业历来环保审批情况见表 2-15。 表 2-15 企业历来环保审批情况表 项目名称 审批规模 审批单位 嘉兴市乐家乐厨具有 限公司年产 100 万个 铁箱技改项目 年产 100 万个铁箱 原海盐县 环境保护 局 嘉兴市乐家乐厨具有 限公司年产 110 万个 铁箱技改项目 年产 110 万个铁箱 原海盐县 环境保护 局 批复文号 验收文号 盐环建 盐环验 [2014]146 [2016]32 号,2014 年 号,2016 年 12 月 17 日 3 月 25 日 盐环建 自主环保验 [2017]52 收,2018 年 号,2017 年 6月8日 4 月 20 日 备注 实际生产规模 为年产 110 万 个铁箱 2、现有工程排污许可情况 排污单位属于《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 年版)》中的“二十八、 金属制品业 33-80 金属制日用品制造 338-其他”类别,实行登记管理。排污单位于 与项 目有 2020 年 5 月 27 日填报了排污登记表,登记编号为 91330424671620200L001Z。 关的 原有 3、现有项目生产工艺及产排污环节 环境 根据相关资料收集与调查,现有项目铁箱生产工艺和产污环节见图 2-7。 污染 问题 4、现有项目污染源强调查 (1)废水 根据相关资料收集与调查,现有项目废水主要为清洗废水、废气治理废水、冲 洗地面废水、蒸汽冷凝水以及职工生活污水。 现有项目生产废水包括清洗废水、废气治理废水、地面冲洗废水和蒸汽冷凝水。 根据企业用水量统计,生产用水量合计约为 2000t/a(其中,蒸汽中约 10%损耗,约 90%成为冷凝水,冷凝水量约为 90t) ;排放系数以 90%计,则生产废水产生量合计 约为 1800t/a。根据嘉兴中一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出具的常规监测数据(监测报告编 号为“HJ221863”),生产废水中主要污染物产生浓度平均为 CODCr568mg/L、氨氮 9.57mg/L、总氮 12.1mg/L、SS113mg/L、LAS0.28mg/L、石油类 34mg/L、总磷 7.99mg/L、 总锌<0.009mg/L、总镍<0.007mg/L,则产生量约为 CODCr1.022t/a、氨氮 0.017t/a、总 氮 0.022t/a、SS0.203t/a、LAS0.005t/a、石油类 0.061t/a、总磷 0.014t/a,总锌、总镍 - 20 - 未检出。 现有项目劳动定员 30 人,根据企业用水量统计,生活用水量约为 450t/a;排放 系数以 90%计,则生活污水产生量约为 405t/a。生活污水中主要污染物产生浓度平 均为 CODCr300mg/L、氨氮 35mg/L、总氮 40mg/L,则产生量约为 CODCr0.122t/a、 氨氮 0.014t/a、总氮 0.016t/a。 综上,现有项目生产废水产生量约为 1800t/a,生活污水产生量约为 405t/a,合 计约为 2205t/a。生产废水经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与职工生活污水一并达到《污水综 合排放标准》 (GB 8978-1996)表 4 中的三级标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再由海盐县 城乡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8918-2002) 一级 A 标准后排入杭州湾。现有项目废水污染源强汇总见表 2-16,水平衡见图 2-8。 表 2-16 现有项目废水污染源强汇总表 单位:t/a 污染物名称 产生量 削减量 排放量 废水量 1800 0 1800 CODCr 1.022 -- -- 氨氮 0.017 -- -- 总氮 0.022 -- -- SS 0.203 -- -- LAS 0.005 石油类 0.061 -- -- 总磷 0.014 -- -- 废水量 405 0 405 CODCr 0.122 -- -- 氨氮 0.014 -- -- 总氮 0.016 -- -- 废水量 2205 0 2205 CODCr 1.144 1.034 0.110 氨氮 0.031 0.020 0.011 总氮 0.038 0.005 0.033 SS 0.203 0.181 0.022 LAS 0.005 0.004 0.001 石油类 0.061 0.059 0.002 总磷 0.014 0.013 0.001 生产 废水 生活 污水 合计 - 21 - 排放去向 经废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 8978-1996)表 4 中的三级标 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 经化粪池收集处理达到《污 水综合排放标准》 (GB 8978-1996)表 4 中的三级标 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 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 8978-1996)表 4 中的 三级标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 网,再由海盐县城乡污水处 理厂集中处理达到《城镇污 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8918-2002)一级 A 标 准后排入杭州湾 蒸汽冷凝水90 1910 损耗200 废水1800 生产废水 1800 废水处理设施 损耗330 自来水 2690 330 2205 配置脱脂液、上膜液、磷化槽液 纳入市政 污水管网 损耗45 450 职工生活 废水405 化粪池 405 图 2-8 现有项目水平衡图(t/a) (2)废气 根据相关资料收集与调查,现有项目废气主要为抛丸过程产生的粉尘、喷塑过 程产生的粉尘、固化过程产生的非甲烷总烃以及天然气燃烧过程产生的燃料废气。 ①粉尘 A、抛丸粉尘 现有项目抛丸过程中会产生粉尘(共 2 台抛丸机),经风机引入布袋除尘装置治 理后通过 15m 排气筒高空排放(每台抛丸机配 1 套布袋除尘装置,粉尘经治理后分 别通过 15m 排气筒高空排放) ;本环评引用嘉兴中一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出具的常规 监测数据(监测报告编号为“HJ221863”)来了解现有项目抛丸粉尘产排情况;监测 时已达产,监测时间为 2022 年 11 月 24 日。 根据监测结果,抛丸过程废气污染源强见表 2-17。 表 2-17 抛丸过程废气污染源强汇总表 单位:t/a 污染物名称 粉尘 粉尘 污染源 抛丸机一号废气排气 筒(DA001) 抛丸机二号废气排气 筒(DA002) 出口速率(kg/h) 年工作时间(h) 排放量(t/a) 0.0040 2400 0.010 0.0041 2400 0.010 注:表中出口速率均为监测最大值。 现有项目抛丸机全密闭运行,内部设置吸尘装置,抛丸粉尘经吸尘装置分别引 入布袋除尘装置治理后通过 15m 排气筒(DA001、DA002)高空排放,废气收集效 - 22 - 率可达 100%;则抛丸粉尘排放量合计约为 0.020t/a。 B、喷塑粉尘 现有项目喷塑过程中会产生粉尘(共 2 条喷塑生产线) ,喷塑生产线自带塑粉回 收系统,为圆筒形的玻璃纤维过滤装置,喷塑过程中处于负压状态,未附着到工件 表面的绝大部分塑粉由塑粉回收系统回收重复利用,剩余少量塑粉通过顶部风机引 入两级滤筒除尘装置,其中,喷塑流水线一号配备 2 套两级滤筒除尘装置(每个喷 台配备 1 套),喷塑流水线二号配备 1 套两级滤筒除尘装置(两个喷台共用 1 套) , 粉尘经治理后分别通过 15m 排气筒(DA003、DA004、DA005)高空排放;本环评 引用嘉兴中一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出具的常规监测数据(监测报告编号为 “HJ221863” )来了解现有项目喷塑粉尘产排情况;监测时已达产,监测时间为 2022 年 11 月 24 日。 根据监测结果,喷塑过程废气污染源强见表 2-18。 表 2-18 喷塑过程废气污染源强汇总表 单位:t/a 污染物 名称 粉尘 粉尘 粉尘 污染源 喷塑生产线一号喷台 1 废气排气筒 (DA003) 喷塑生产线一号喷台 2 废气排气筒 (DA004) 喷塑生产线二号废气排气筒(DA005) 出口速率 (kg/h) 年工作时 间(h) 有组织排 放量(t/a) 0.0063 2400 0.015 0.0065 2400 0.016 0.0137 2400 0.033 注:由于三个排气筒的喷塑粉尘排放浓度均未检出,表中出口速率按检出限计算所得。 现有项目喷塑台整体密闭,自带塑粉回收系统,喷塑过程中处于负压状态,未 附着到工件表面的绝大部分塑粉由塑粉回收系统回收重复利用,剩余少量塑粉通过 顶部风机引入两级滤筒除尘装置,根据同类喷塑企业类比,废气收集效率约为 95%, 治理效率约为 95%;则粉尘产生量约为 1.347t/a,无组织排放量约为 0.067t/a。 ②固化废气 根据相关资料收集与调查,现有项目环评未对固化过程中产生的非甲烷总烃进 行定量分析,也未提出收集、治理要求。目前,企业实际设置了 2 套水喷淋+活性炭 吸附装置对固化废气进行治理,非甲烷总烃经治理后分别通过 15m 排气筒(DA006、 DA007)高空排放;本环评引用嘉兴中一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出具的常规监测数据 - 23 - (监测报告编号为“HJ221863”)来了解现有项目固化过程非甲烷总烃产排情况;监 测时已达产,监测时间为 2022 年 11 月 24 日。 根据监测结果,固化过程废气污染源强见表 2-19。 表 2-19 固化过程废气污染源强汇总表 单位:t/a 污染物名称 非甲烷总烃 非甲烷总烃 污染源 喷塑生产线一号固化烘道 废气排气筒(DA006) 喷塑生产线二号固化烘道 废气排气筒(DA007) 出口速率 (kg/h) 年工作时间 (h) 有组织排放量 (t/a) 0.0184 2400 0.044 0.0128 2400 0.031 注:表中出口速率均为监测最大值。 现有项目烘道整体密闭,只留进口、出口,内部配套热风循环系统。企业在烘 道进口、出口上方及两侧设置半包围式集气罩收集废气,废气经风机引入水喷淋+活 性炭吸附装置(每个烘道配备 1 套废气治理装置),经治理后分别通过 15m 排气筒 (DA006、DA007)高空排放,根据同类喷塑企业类比,废气收集效率约为 90%, 治理效率约为 80%;则非甲烷总烃产生量约为 0.417t/a,无组织排放量约为 0.042t/a。 ③燃料废气 现有项目喷塑生产线实际配套天然气燃烧装置,天然气燃烧废气主要污染物为 烟尘(颗粒物) 、SO2、NOx,其产生量参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锅炉》 中表 F.3 燃气工业锅炉的天然气废气产排污系数进行核算。 天然气燃烧产排污系数见表 2-20,计算结果见表 2-21。 表 2-20 天然气燃烧产排污系数表 污染物指标 单位 排污系数 烟尘 kg/万 m3-燃料 2.86 SO2 kg/万 m3-燃料 0.02S NOx kg/万 m3-燃料 18.71 天然气年用量 21 万 m3/a (用于固化) 注:S 取值参照《天然气》 (GB 17820-2018)中的总含硫量,取 100mg/m3。 表 2-21 产生工序 固化 污染物名称 烟尘 天然气燃烧废气产生及排放情况表 产生量(t/a) 削减量(t/a) 排放量(t/a) 有组织 0.054 0.049 0.005 无组织 0.006 0 0.006 - 24 - 排放去向 在烘道进口、出口 上方及两侧设置半 SO2 NOx 有组织 0.038 0 0.038 无组织 0.004 0 0.004 有组织 0.354 0 0.354 无组织 0.039 0 0.039 包围式集气罩收集 废气,废气经收集 后引入 1 套水喷淋 +活性炭吸附装置, 最终通过 15m 排气 筒高空排放,废气 收 集 效 率 以 90% 计,烟尘治理效率 以 90%计 由表 2-21 可知,现有项目天然气燃烧过程中,烟尘有组织排放量约为 0.005t/a, 无组织排放量约为 0.006t/a;SO2 有组织排放量约为 0.038t/a,无组织排放量约为 0.004t/a;NOx 有组织排放量约为 0.354t/a,无组织排放量约为 0.039t/a。 现有项目废气治理工艺见图 2-9。 抛丸机一号 粉尘 1套布袋除尘装置 15m排气筒 DA001高空排放 抛丸机二号 粉尘 1套布袋除尘装置 15m排气筒 DA002高空排放 喷塑生产线一 号喷台1粉尘 1套两级滤筒除尘 装置 15m排气筒 DA003高空排放 喷塑生产线一 号喷台2粉尘 1套两级滤筒除尘 装置 15m排气筒 DA004高空排放 喷塑生产线二 号粉尘 1套两级滤筒除尘 装置 15m排气筒 DA005高空排放 喷塑生产线一号固 化烘道非甲烷总烃 1套水喷淋+活性炭 吸附装置 15m排气筒 DA006高空排放 喷塑生产线二号固 化烘道非甲烷总烃 1套水喷淋+活性炭 吸附装置 15m排气筒 DA007高空排放 图 2-9 现有项目废气治理工艺图 (3)噪声 根据相关资料收集与调查,现有项目噪声源主要为抛丸机、油压机、冲床、喷 塑生产线、空气压缩机等设备,噪声值在 70~85dB(A)之间。 - 25 - (4)固废 根据相关资料收集与调查,现有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铁边角料、废塑粉、收集 的粉尘、废布袋、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含水废油、废润滑油、废液压油、污泥、 废滤布、矿物油废包装桶、其他废包装桶、废抹布(手套)、其他废包装袋(箱)以 及职工生活垃圾。 现有项目固废产生及处置情况见表 2-22。 表 2-22 现有项目固废产生及处置情况表 序号 固废名称 产生工序 形态 1 铁边角料 剪切、压型 固态 2 废塑粉 喷塑 固态 3 收集的粉尘 废气治理 固态 4 废布袋 废气治理 固态 5 废活性炭 废气治理 固态 6 废过滤棉 废气治理 固态 7 含水废油 脱脂 液态 8 废润滑油 设备保养检修 液态 9 废液压油 设备保养检修 液态 10 污泥 废水处理 固态 11 废滤布 废水处理 固态 生产过程 固态 生产过程 固态 生产过程 固态 生产过程 固态 职工生活 固态 12 13 14 15 16 矿物油废包 装桶 其他废包装 桶 废抹布(手 套) 其他废包装 袋(箱) 生活垃圾 属性 一般固废 338-001-09 一般固废 338-001-66 一般固废 338-001-66 一般固废 338-001-06 危险废物 900-039-49 危险废物 900-041-49 危险废物 900-210-08 危险废物 900-217-08 危险废物 900-218-08 危险废物 336-064-17 危险废物 900-041-49 -危险废物 900-041-49 危险废物 900-041-49 一般固废 338-001-07 一般固废 (5)汇总 综上,现有项目污染源强汇总见表 2-23。 - 26 - 实际产生量(t/a) 利用处置方式 80 外卖综合利用 1 外卖综合利用 4 外卖综合利用 0.02 外卖综合利用 2.5 0.06 0.15 0.02 0.05 25 0.01 0.005 0.2 0.1 委托有资质单位 处置 委托有资质单位 处置 委托有资质单位 处置 委托有资质单位 处置 委托有资质单位 处置 委托有资质单位 处置 委托有资质单位 处置 由原厂家回收 用于原始用途 委托有资质单位 处置 委托有资质单位 处置 3 外卖综合利用 9 由环卫部门统一 清运 表 2-23 现有项目污染源强汇总表 单位:t/a 污染源类别 废水 废气 固体废物* 污染物名称 实际排放量 审批量 备注 废水量 2205 3387 符合 CODCr 0.110 0.169 符合 氨氮 0.011 0.017 符合 总氮 0.033 0.051 符合 SS 0.022 0.034 符合 LAS 0.001 0.002 符合 石油类 0.002 0.003 符合 总磷 0.001 0.002 符合 总锌 0.002 0.003 符合 工业烟粉尘 0.151 1.2 符合 非甲烷总烃 0.117 / 不符合 二氧化硫 0.042 0.043 符合 氮氧化物 0.393 0.255 不符合 铁边角料 0(80) 0(100) 符合 废塑粉 0(1) / 符合 收集的粉尘 4 / 符合 废布袋 0(0.02) / 符合 废活性炭 2.5 / 符合 废过滤棉 0(0.06) / 符合 含水废油 0(0.15) 0(0.17) 符合 废润滑油 0(0.02) / 符合 废液压油 0(0.05) / 符合 污泥 0(25) 0(27) 符合 废滤布 0(0.01) / 符合 矿物油废包装桶 0(0.005) / 符合 其他废包装桶 0(0.2) / 符合 废抹布(手套) 0(0.1) / 符合 其他废包装袋(箱) 0(3) / 符合 生活垃圾 0(9) 0(9) 符合 *注:固体废物()内为产生量。现有项目环评未对固化过程中产生的非甲烷总烃进行定量分析,也未进行挥 发性有机物区域削减替代。现有项目原使用生物质燃料,目前实际使用天然气作为燃料,天然气实际用量较大, 燃烧过程产生的氮氧化物排放量超过了原环评审批量。现有项目所需总量与本项目所需总量一起由建设单位向 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海盐分局提出申请,通过浙江省排污权交易平台获得有偿使用权,在海盐县区域内调剂平衡。 5、现有项目污染防治措施及达标性 (1)废水 根据相关资料的收集与调查,现有项目排水实行雨污分流;雨水经收集后排入 - 27 - 雨水管网;收集的蒸汽冷凝水全部回用于生产;生产废水经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与 生活污水一并达标纳入市政污水管网,再由海盐县城乡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到《城 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一级 A 标准后排入杭州湾。 现有废水处理设施的废水处理工艺见图 2-10。 PAC PAM 生产废水 细格栅 调节池 压滤废水 污泥外运 压滤机 生活污水 化粪池 气浮池 砂滤器 清水池 上清液 污泥池 图 2-10 达标纳管 生产废水处理工艺图 工艺说明:生产废水经过细格栅去除较大的杂质,废水进入调节池,在调节池 内均质均量;废水由提升泵提升至气浮池,通过管道混凝器投加混凝剂 PAC、助凝 剂 PAM,废水中的石油类经乳化反应后,生成大量的悬浮颗粒,悬浮颗粒具有很强 的吸附能力,能够吸附废水中的有机物细小颗粒,悬浮颗粒在加压溶气水的微小气 泡(气泡直径为 20-100μm)作用下浮于水面,从水中分离出去,气浮池中浮渣,定 时刮除;气浮池出水进入砂滤器,砂滤器内装有大量石英砂(直径 1-2mm) ,通过石 英砂去除废水中的细微的悬浮颗粒;气浮池、砂滤器污泥进入污泥池,经压滤机脱 水后,干污泥外运填埋。 为了了解现有项目废水排放达标情况,本环评引用嘉兴中一检测研究院有限公 司出具的常规监测数据(监测报告编号为“HJ221863”);监测时已达产,监测时间 为 2022 年 11 月 24 日。 监测结果见表 2-24。 表 2-24 现有项目废水监测结果表 采样点 生产废水入网口 监测项目 监测结果(2022-11-24) 标准 限值 达标 情况 CODCr 298 293 288 500 达标 氨氮 2.09 2.12 2.05 35 达标 总氮 5.43 5.41 5.34 70 达标 SS 12 16 10 400 达标 - 28 - LAS 0.13 0.15 0.14 20 达标 石油类 9.04 8.75 10.3 20 达标 总磷 5.62 5.90 5.32 8 达标 总镍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1.0 达标 总锌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5 达标 注:废水浓度单位为 mg/L。 由表 2-24 监测结果可知,现有项目生产废水入网口的化学需氧量、SS、LAS、 石油类、总锌监测值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 8978-1996)表 4 三级标准,总 镍监测值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 8978-1996)表 1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氨氮、 总磷监测值符合《工业企业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 33/887-2013)表 1 中 的其它企业间接排放限值要求,总氮监测值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 (GB/T 31962-2015)表 1 中的 B 级限值要求。 因此,现有项目废水可以达标纳入市政污水管网,不向周围水体排放,对周边 水环境基本无影响。 (2)废气 根据相关资料收集与调查,现有项目每台抛丸机各配套 1 套布袋除尘装置,抛 丸机全密闭运行,内部设置吸尘装置,粉尘经吸尘装置引入自带的布袋除尘装置治 理后通过 15m 排气筒(DA001、DA002)高空排放;喷塑生产线自带塑粉回收系统, 为圆筒形的玻璃纤维过滤装置,喷塑过程中处于负压状态,未附着到工件表面的绝 大部分塑粉由塑粉回收系统回收重复利用,剩余少量塑粉通过顶部风机引入两级滤 筒除尘装置,其中,喷塑流水线一号配备 2 套两级滤筒除尘装置(每个喷台配备 1 套),喷塑流水线二号配备 1 套两级滤筒除尘装置(两个喷台共用 1 套) ,粉尘经治 理后分别通过 15m 排气筒(DA003、DA004、DA005)高空排放;烘道进口、出口 上方及两侧设置半包围式集气罩收集废气,废气经风机引入水喷淋+活性炭吸附装置 (每个烘道配备 1 套废气治理装置) ,经治理后分别通过 15m 排气筒(DA006、 DA007) 高空排放。 为了了解现有项目废气排放达标情况,本环评引用嘉兴中一检测研究院有限公 司出具的常规监测数据(监测报告编号为“HJ221863”);监测时已达产,监测时间 为 2022 年 11 月 24 日。 - 29 - ①有组织废气 现有项目有组织废气监测结果见表 2-25。 表 2-25 现有项目有组织废气监测结果 监测 点位 监测项目 监测结果(2022-11-24) ) 标准 限值 达标 情况 抛丸机一号废气排气 筒(DA001) 颗粒物排放浓度 2.7 3.3 2.4 20 达标 颗粒物排放速率 0.0033 0.0040 0.0029 / / 抛丸机二号废气排气 筒(DA002) 颗粒物排放浓度 2.1 1.4 1.7 20 达标 颗粒物排放速率 0.0041 0.0029 0.0033 / / 喷塑生产线一号喷台 1 废气排气筒 (DA003) 喷塑生产线一号喷台 2 废气排气筒 (DA004) 颗粒物排放浓度 <1.0 <1.0 <1.0 20 达标 颗粒物排放速率 <0.0063 <0.0062 <0.0062 / / 颗粒物排放浓度 <1.0 <1.0 <1.0 20 达标 颗粒物排放速率 0.0065 0.0064 0.0065 / / 喷塑生产线二号废气 排气筒(DA005) 颗粒物排放浓度 <1.0 <1.0 <1.0 20 达标 颗粒物排放速率 0.0136 0.0137 0.0137 / / 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 3.52 4.37 3.19 60 达标 非甲烷总烃排放速率 0.0146 0.0184 0.0140 / / 颗粒物(烟尘)排放浓度 <1.0 <1.0 <1.0 30 达标 颗粒物(烟尘)排放速率 <0.0042 <0.0042 <0.0044 / / 二氧化硫排放浓度 <3 <3 <3 200 达标 二氧化硫排放速率 <0.0125 <0.0126 <0.0132 / / 氮氧化物排放浓度 <3 <3 <3 300 达标 氮氧化物排放速率 <0.0125 <0.0126 <0.0132 / / 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 2.76 2.83 2.61 60 达标 非甲烷总烃排放速率 0.0124 0.0128 0.0117 / / 颗粒物(烟尘)排放浓度 <1.0 <1.0 <1.0 30 达标 颗粒物(烟尘)排放速率 <0.0045 <0.0045 <0.0045 / / 二氧化硫排放浓度 <3 <3 <3 200 达标 二氧化硫排放速率 <0.0135 <0.0136 <0.0134 / / 氮氧化物排放浓度 <3 <3 <3 300 达标 氮氧化物排放速率 <0.0135 <0.0136 <0.0134 / / 喷塑生产线一号固化 烘道废气排气筒 (DA006) 喷塑生产线二号固化 烘道废气排气筒 (DA007) 注:排放浓度单位为 mg/m3;排放速率单位为 kg/h。 ②无组织废气 现有项目无组织废气监测结果见表 2-26。 - 30 - 表 2-26 现有项目无组织废气监测结果 标准 限值 达标 情况 0.84 4.0 达标 0.115 0.117 1.0 达标 0.73 0.83 0.91 4.0 达标 总悬浮颗粒物 0.102 0.106 0.110 1.0 达标 非甲烷总烃 0.71 0.81 0.85 4.0 达标 总悬浮颗粒物 0.102 0.104 0.106 1.0 达标 非甲烷总烃 0.74 0.78 0.84 4.0 达标 总悬浮颗粒物 0.117 0.115 0.113 1.0 达标 采样点 监测项目 现有项目厂界 东侧 非甲烷总烃 0.76 0.81 总悬浮颗粒物 0.121 非甲烷总烃 现有项目厂界 南侧 现有项目厂界 西侧 现有项目厂界 北侧 监测结果(2022-11-24) ) 注:单位为 mg/m3。 由表 2-26 监测结果可知,现有项目 2 套布袋除尘装置、3 套两级滤筒除尘装置 排放口处颗粒物的有组织排放浓度、2 套水喷淋+活性炭吸附装置排放口处非甲烷总 烃的有组织排放浓度均符合《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DB 33/2146-2018) 表 2 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2 套水喷淋+活性炭吸附装置排放口处颗粒物(烟尘) 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有组织排放浓度均符合《浙江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 实施方案》 (浙环函[2019]315 号)中的排放限值;由表 2-23 监测结果可知,现有项 目厂界四周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符合《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DB 33/2146-2018)表 6 中的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总悬浮颗粒物无组织 浓度监测值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 16297-1996)表 2 中的无组织排 放监控浓度限值。 因此,现有项目废气可以达标排放,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 根据相关资料收集与调查,现有项目生产设备均布置于车间内,对高噪声设备 采取了减振措施;平时生产中加强了对各类设备的维修保养,杜绝了因设备不正常 运转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为了了解现有项目厂界噪声达标情况,本环评引用嘉兴中一检测研究院有限公 司出具的常规监测数据(监测报告编号为“HJ221863”);监测时已达产,监测时间 为 2022 年 11 月 24 日。 监测结果见表 2-27。 - 31 - 表 2-27 现有项目厂界噪声监测结果表 监测点位 监测值(单位:dB (A) ) (2022-11-24) 标准限值 达标情况 现有项目厂界东侧 55 65 达标 现有项目厂界南侧 57 65 达标 现有项目厂界西侧 54 65 达标 现有项目厂界北侧 54 65 达标 由表 2-27 监测结果可知,现有项目厂界四周昼间噪声监测值可以达到《工业企 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 12348-2008)中的 3 类标准。 因此,现有项目厂界噪声可以达标,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 根据相关资料收集与调查,现有项目铁边角料、废塑粉、收集的粉尘、废布袋、 其他废包装袋(箱)收集后外卖综合利用;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含水废油、废润 滑油、废液压油、污泥、废滤布、矿物油废包装桶、其他废包装桶、废抹布(手套) 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现有项目厂房内设有 1 间一般固废暂存场所,并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 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中的规定采取了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 等措施;同时按照《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规范管理和 依法处置的意见》 (嘉政办发[2021]8 号)中的规定建立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台账。 同时,现有项目厂房内设有 1 间约 100m2 的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并按照《危险 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01) (2013 年修改)中的规定采取了防风、防 雨、防晒、防渗漏措施。现有项目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含水废油、废润滑油、废 液压油、污泥、废滤布、矿物油废包装桶、其他废包装桶、废抹布(手套)暂存于 危废暂存场所中,定期委托处置;危险废物转移过程中执行了转移联单制度,并建 立了台账。 因此,现有项目各类固体废物均已得到妥善处置,做到了资源化、无害化,对 周围环境基本无影响。 6、现有项目环保要求执行情况 现有项目环保要求执行情况见表 2-28。 - 32 - 表 2-28 现有项目环保要求执行情况表 序号 环保要求 1 厂区内实行雨污分 流、清污分流;生产 废水和生活污水经预 处理达到《污水综合 排 放 标 准 》 (GB8978-1996)表 4 三级标准后纳入管 网。 2 3 5 执行情况 已落实。 厂区排水实行雨污分流;生产废水经废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纳 入市政污水管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 在监测日工况条件下,现有项目生产废水入网口的化学需氧量、 SS、LAS、石油类、总锌监测值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 4 三级标准,氨氮、总磷监测值符合《工业企业氮、 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 (DB 33/887-2013)表 1 中的其它企业间 接排放限值要求,总氮监测值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 准》 (GB/T 31962-2015)表 1 中的 B 级限值要求,总镍未检出。 已落实。 现有项目每台抛丸机各配套 1 套布袋除尘装置,抛丸机全密闭运 行,内部设置吸尘装置,粉尘经吸尘装置引入自带的布袋除尘装 置治理后通过 15m 排气筒(DA001、DA002)高空排放;喷塑生 产线自带塑粉回收系统,为圆筒形的玻璃纤维过滤装置,喷塑过 程中处于负压状态,未附着到工件表面的绝大部分塑粉由塑粉回 收系统回收重复利用,剩余少量塑粉通过顶部风机引入两级滤筒 除尘装置,其中,喷塑流水线一号配备 2 套两级滤筒除尘装置(每 个喷台配备 1 套) ,喷塑流水线二号配备 1 套两级滤筒除尘装置 (两个喷台共用 1 套),粉尘经治理后分别通过 15m 排气筒 按《报告表》要求落 (DA003、DA004、DA005)高空排放;烘道进口、出口上方及 实废气治理措施。抛 两侧设置半包围式集气罩收集废气,废气经风机引入水喷淋+活 丸、喷塑、固化过程 性炭吸附装置(每个烘道配备 1 套废气治理装置) ,经治理后分 产生的生产废气排放 别通过 15m 排气筒(DA006、DA007)高空排放。生物质加热器 达到《大气污染物综 已淘汰,天然气燃烧装置产生的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一并 合 排 放 标 准 》 经风机引入水喷淋+活性炭吸附装置后分别通过 15m 排气筒 (GB16297-1996) (DA006、DA007)高空排放。 表 2 二级标准高空排 在监测日工况条件下,现有项目 2 套布袋除尘装置、3 套两级滤 放;生物质加热器排 筒除尘装置排放口处颗粒物的有组织排放浓度、2 套水喷淋+活性 放标准参照《锅炉大 炭吸附装置排放口处非甲烷总烃的有组织排放浓度均符合《工业 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3/2146-2018)表 2 大气污 (GB13271-2014)中 染物特别排放限值;2 套水喷淋+活性炭吸附装置排放口处颗粒物 表 3 燃煤锅炉标准; (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有组织排放浓度均符合《浙江省 排气筒高度不低于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 (浙环函[2019]315 号)中 15 米。 的排放限值;由表 2-23 监测结果可知,现有项目厂界四周非甲烷 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符合《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DB 33/2146-2018)表 6 中的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总 悬浮颗粒物无组织浓度监测值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 16297-1996)表 2 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现有项 目厂界四周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符合《工业涂装工序大气 污染物排放标准》 (DB 33/2146-2018)表 6 中的企业边界大气污 染物浓度限值,总悬浮颗粒物无组织浓度监测值符合《大气污染 物综合排放标准》 (GB 16297-1996)表 2 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 度限值。 加强噪声控制,通过 选用低噪音设备,对 已落实。 主 要 噪 声 源 采 用 消 现有项目生产设备均布置于车间内,对高噪声设备采取了减振措 声、减振、隔声等措 施;平时生产中加强了对各类设备的维修保养,杜绝了因设备不 施处理,确保厂界噪 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声达到《工业企业厂 在监测日工况条件下,现有项目厂界四周昼间噪声监测值可以达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 12348-2008)中的 3 准》 (GB12348-2008) 类标准。 3 类标准限值。 固体废物应按照“资 已落实。 源化、减量化、无害 符合“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 化”处置原则,危险 现有项目铁边角料、废塑粉、收集的粉尘、废布袋、其他废包装 - 33 - 符合性 符合 符合 符合 符合 废物和一般废物分类 袋(箱)收集后外卖综合利用;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含水废油、 收集、堆放、分质处 废润滑油、废液压油、污泥、废滤布、矿物油废包装桶、其他废 置,尽可能实现资源 包装桶、废抹布(手套)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 综合利用。一般固废 部门统一清运。 收集综合利用;危险 现有项目厂房内设有 1 间一般固废暂存场所,并按照《一般工业 固废委托有资质单位 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GB 18599-2020)中的规定 处置。危险废物厂内 采取了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措施。 暂存严格按《危险废 同时,现有项目厂房内设有 1 间 100m2 的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并 物 贮 存 污 染 控 制 标 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2013 年 准》 (GB18597-2001) 修改)中的规定采取了防风、防雨、防晒、防渗漏措施。 做好防雨、防渗、防 漏等措施,建设规范 化危废暂存场所,禁 止排放。 由表 2-28 可知,现有项目已落实各项环保要求,完成了“三同时”自主环保验 收。 7、现有项目存在的环保问题及“以新带老”整改措施 现有项目已通过环评审批与“三同时”环保验收,并填报了排污登记表,登记 编号为 91330424671620200L001Z;各类污染物做到达标排放,无环保问题。根据《关 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 (环办环评函[2020]688 号),现有项目不构成重大变动。 - 34 - 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 1、环境空气 (1)空气质量达标区判定 根据海盐县环保主管部门发布的《2021 年海盐县环境状况白皮书》中的相关说 明,2021 年,海盐县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 3.36,连续六年保持全市前列。 参与评价的六项指标全部符合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 3095-2012)二级浓度 限值。因此,海盐县 2021 年环境空气质量属于达标区。 监测数据涉及商业机密。 由表 3-3 监测结果可知,本项目所在区域非甲烷总烃可以达到《大气污染物综 合排放标准详解》中的有关说明要求;TSP 日平均浓度能够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表 2 中的二级标准限值。 综上,本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良好。 区域 环境 2、地表水环境 质量 现状 本项目附近地表水体为海盐塘及其支流。根据《浙江省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 划分方案(2015)》,海盐塘(起始断面黄泥浦村,终止断面于城镇)水环境质量执 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 3838-2002)III 类标准。为了了解本项目所在地附近 水体的水质现状,本环评引用海盐县环境监测站 2021 年对海盐塘沈荡大桥监测断面 的监测数据。监测时间为 2021 年 1 月~12 月。监测结果见表 3-4。 由表 3-4 监测结果可知,海盐塘沈荡大桥断面各监测因子平均值均能够达到《地 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中的 III 类标准。 因此,本项目附近地表水环境质量良好。 3、声环境 本项目厂界外周边 50 米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无需进行声环境现状监测。 - 35 - 4、生态环境 本项目位于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沈荡镇南王公路沈荡段 777 号,属于产业园区, 且不新增用地,无需进行生态环境现状调查。 5、电磁辐射 本项目不属于“新建或改建、扩建广播电台、差转台、电视塔台、卫星地球上 行站、雷达等电磁辐射类项目”,无需开展电磁辐射现状监测与评价。 6、地下水、土壤环境 无。 1、大气环境 本项目位于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沈荡镇南王公路沈荡段 777 号,厂界外 500 米 范围内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主要环境保护目标见表 3-5。 表 3-5 坐标/m 名称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保护对象 X Y 291306.10 3385240.72 村民 291628.76 3384992.88 村民 永庆村 环境 保护 目标 2、声环境 保护内容 环境功能区 约 350 户,约 1220 人 约 206 户,约 720 人 环境空气二 类功能区 相对厂 址方位 相对厂界 距离/m W 约 170 S 约 270 本项目厂界外 50 米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 3、地下水环境 本项目厂界外 500 米范围内无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 等特殊地下水资源。 4、生态环境 本项目位于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沈荡镇南王公路沈荡段 777 号,属于产业园区, 且不新增用地,无生态环境保护目标。 - 36 - 1、废气排放标准 抛丸、喷塑、固化过程中产生的粉尘、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浙江省地方标准《工 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DB 33/2146-2018)表 2 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表 6 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浓度执行《挥发性 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附录 A 表 A.1 中的特别排放限值。 具体标准值见表 3-6、表 3-7、表 3-8。 表3-6 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污染物项目 排放限值(mg/m3) 颗粒物 20 总挥发性有机物(TVOC) 其他 120 非甲烷总烃(NMHC) 其他 60 污染物排放监控位置 车间或生产设施排气筒 表3-7 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 污染 物排 放控 制标 准 污染物项目 浓度限值 非甲烷总烃 4.0mg/m3 表3-8 污染物项目 非甲烷总烃 (NMHC) 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特别排放限值 (mg/m3) 6 监控点处 1h 平均浓度值 20 监控点处任意一次浓度值 限值含义 无组织排放监控位置 在厂房外设置监控点 本项目生产场地租赁闲置工业厂房,厂房外即为厂界;因此,厂房外 1h 平均浓 度值与厂区边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重叠,从严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 物排放标准》(DB 33/2146-2018)表 6 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本项目营运期焊接过程中产生的烟尘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 16297-1996)表 2 中的相关标准。浸塑、固化产生的氯化氢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 综合排放标准》 (GB 16297-1996)表 2 中的二级标准,DOP 废气有组织排放速率标 准根据《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GB/T 13201-91)中的相关方 法以及其在居住区一次浓度限值计算得到,排放浓度标准参照美国环保局提出的多 介质环境目标值中的排放环境目标值(DMEG)公式计算得到,无组织监控浓度取 其居住区一次浓度限值的 4 倍;其中,DOP 居住区一次浓度限值参照美国环保局提 出的多介质环境目标值中的周围环境目标值(AMEG)公式计算得到。具体标准值 - 37 - 见表 3-9。 表3-9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污染物 最高允许排放速率 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最高允许排放 3 浓度(mg/m ) 排气筒高度(m) 二级(kg/h) 监控点 浓度(mg/m3) 颗粒物 120 15 3.5 DOP 585 15 8.3 氯化氢 100 15 0.26 1.0 周界外浓 度最高点 5.56 0.2 本项目烘道均配套天然气燃烧装置,产生的燃料废气排放执行《浙江省工业炉 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浙环函[2019]315 号)中的限值要求,排气筒高度 不低于 15m。具体标准值见表 3-10。 表 3-10 浙江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中的排放限值 污染物项目 排放限值(mg/m3) 颗粒物 30 二氧化硫 200 氮氧化物 300 2、废水排放标准 本项目建成后,全厂营运期生产废水经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与职工生活污水一 并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 4 三级标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 再由海盐县城乡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一级 A 标准后排入杭州湾。具体标准值见表 3-11。 表 3-11 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单位:除 pH 外,mg/L 污染物名称 GB 18918-2002 一级 A 标准 GB 8978-1996 三级标准 pH 6~9 6~9 化学需氧量(COD) 50 500 氨氮(以 N 计) 5 35* 总氮(以 N 计) 15 70** SS 10 400 LAS 0.5 20 石油类 1 20 总磷 0.5 8* 总锌 1.0 5 *注:氨氮、总磷三级标准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 (DB 33/887-2013) - 38 - 中其他企业间接排放限值要求。 **注:总氮三级标准参照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中的 B 级标准。 3、噪声排放标准 根据《海盐县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本项目所在区域为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 沈荡镇南王公路沈荡段 777 号,属于 3 类声环境功能区。因此,本项目营运期厂界 四周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 12348-2008)中的 3 类标准。 具体标准值见表 3-12。 表 3-12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 单位:dB(A) 时段 厂界外声环境功能区类别 3 昼间 夜间 65 55 4、固体废物贮存、处置标准 本项目营运期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 (2013 年修改)中的相关规定,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 控制标准》 (GB 18599-2020)及其他有关文件中的相关规定。 1、总量控制原则 根据《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暂行办法》 (环发[2014]197 号),国家实施排放总量控制的污染物有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 挥发性有机物、烟粉尘、重点重金属污染物;用于建设项目的“可替代总量指标”不 得低于建设项目所需替代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上一年度环境空气质量年平 总量 均浓度不达标的城市、水环境质量未达到要求的市县,相关污染物应按照建设项目 控制 指标 所需替代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的 2 倍进行削减替代;细颗粒物(PM2.5)年平 均浓度不达标的城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挥发性有机物四项污染物均 需进行 2 倍削减替代。 同时,根据《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修订护航经济稳进提质助力企业纾困解难 若干措施的通知》(嘉环发[2023]7 号)文件,“对上一年度环境空气质量年平均浓 度达标、水环境质量达到要求的区域,挥发性有机物、化学需氧量和氨氮等三项污 - 39 - 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按所需替代总量指标的 1∶1 进行削减替代”。 2、总量控制指标 根据“环发[2014]197 号”、 “嘉环发[2023]7 号”文相关意见,确定本项目建成 后,全厂总量控制因子为 CODCr、氨氮、挥发性有机物、烟粉尘、二氧化硫、氮氧 化物。 总量控制建议值见表 3-13。 表 3-13 总量控制建议值表 总量控制 因子 现有项 目排放 量① 现有项目 许可排放 量② 本项目 排放量 ③ “以新带 老”削减 量④ 本项目建 成后全厂 排放量⑤ 排放增 减量⑥ 区域平衡 替代削减 量⑦ 全厂总量 建议值⑧ 废水量 2205 3387 4750 0 6955 3568 -- 6955 CODCr 0.110 0.169 0.238 0 0.348 0.179 0.179 0.348 氨氮 0.011 0.017 0.024 0 0.035 0.018 0.018 0.035 挥发性有 机物 0.117 / 0.56 0 0.677 0.677 1.354 0.677 烟粉尘 0.151 1.2 1.098 0 1.249 0.049 0.098 1.249 二氧化硫 0.042 0.043 0.052 0 0.094 0.051 0.102 0.094 氮氧化物 0.393 0.255 0.466 0 0.859 0.604 1.208 0.859 注:⑤=①+③-④;⑥=⑤-②; CODCr、氨氮:⑦=⑥×1; 挥发性有机物、烟粉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⑦=⑥×2。 由表 3-13 可知,本项目建成后,全厂总量控制建议值分别为 CODCr0.348t/a、氨 氮 0.035t/a、挥发性有机物 0.677t/a、烟粉尘 1.249t/a、二氧化硫 0.094t/a、氮氧化物 0.859t/a。根据“环发[2014]197 号”、 “嘉环发[2023]7 号”文相关意见,全厂 CODCr、 氨氮排放量新增排放量按照 1∶1 进行削减替代,工业烟粉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 以及挥发性有机物新增排放量按照 1∶2 进行削减替代,则削减替代量分别为 CODCr0.179t/a、氨氮 0.018t/a、烟粉尘 0.098t/a、二氧化硫 0.102t/a、氮氧化物 1.208t/a、 挥发性有机物 1.354t/a。本项目所需总量由建设单位向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海盐分局提 出申请,通过浙江省排污权交易平台获得有偿使用权,在海盐县区域内调剂平衡。 - 40 - 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施工 期环 本项目新租赁嘉兴市百优特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厂房,厂房已建成,施工期已结 境保 护措 束,不涉及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施 1、废气 (1)源强核算 本项目营运期工艺废气主要为焊接过程中产生的烟尘,抛丸、喷塑过程中产生 的粉尘,喷塑后固化过程中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浸塑及固化过程中产生的 DOP、氯 化氢以及固化过程中产生的燃料废气。 废气分析涉及商业机密。 (2)治理技术可行性及达标分析 ①治理技术可行性 运营 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 期环 (HJ 1124-2020)表 A.6,本项目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技术判定见表 4-5。 境影 制造业》 响和 由表 4-6 可知,本项目排气筒 DA008、DA009、DA010、DA011、DA012 排放 保护 措施 的粉尘、非甲烷总烃的排放浓度均可以达到《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DB 33/2146-2018)表 2 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排气筒 DA010、DA012 排放的 烟尘、SO2、NOx 的排放浓度可以达到《浙江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 (浙环函[2019]315 号)中的限值要求;排气筒 DA012 排放的 DOP 的排放速率可以 达到《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GB/T 13201-91)中相关方法以 及其在居住区一次浓度限值计算得到的限值要求,排放浓度可以达到美国环保局提 出的多介质环境目标值中的排放环境目标值(DMEG)公式计算得到的限值要求。 因此,本项目有组织废气可以做到达标排放。 (3)防护距离 本环评参照《大气有害物质无组织排放卫生防护距离推导技术导则》(GB/T - 41 - 39499-2020)中的“卫生防护距离初值计算公式”来计算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 工业企业卫生防护距离可由下式计算: Qc 1 c 2 0.50 D = (BL + 0.25 r ) L cm A 式中:Qc——大气有害物质的无组织排放量,单位为千克每小时(kg/h); cm ——大气有害物质环境空气质量的标准限值,单位为毫克每立方米 (mg/m3) ; L——大气有害物质卫生防护距离初值,单位为米(m); r——大气有害物质无组织排放源所在生产单元的等效半径,单位为米 (m); A、B、C、D——卫生防护距离初值计算系数,根据工业企业所在地区 近 5 年 平均 风速 及大 气污染 源构 成类 别 从 GB/T 39499-2020 表 1 中查取。 有关参数选用及计算结果见表 4-7。 表 4-7 排放源 大气有害物 质名称 卫生防护距离参数选择及计算结果表 0.094 无组织排放 源等效半径 近五年平均 风速 颗粒物 生产车 间 非甲烷总烃 20.73m 2.64m/s DOP 环境空气质 量标准限值 无组织 排放量 卫生防护 距离初值 0.9mg/m3 0.26kg/h 20.8m 2.0mg/m3 0.094kg/h 2.3m 1.391mg/m3 0.034kg/h 1.1m 卫生防 护距离 终值 100m 根据表 4-7 计算结果,结合《大气有害物质无组织排放卫生防护距离推导技术 导则》 (GB/T 39499-2020)中的提级规定,本项目生产车间建议设置 100m 卫生防护 距离。根据现场踏勘,生产车间 100m 范围内无居民等环境敏感点。 (4)监测要求 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 (HJ 819-2017)、《排污单位自行监测 技术指南 涂装》(HJ 1086-2020)中的相关规定,本项目营运期废气监测计划见表 4-8、表 4-9。 - 42 - 表 4-8 有组织废气监测计划表 监测点位 监测指标 监测频次 DA008 颗粒物 1 次/年 DA009 颗粒物 1 次/年 非甲烷总烃 1 次/年 烟尘、SO2、NOx 1 次/年 颗粒物 1 次/年 非甲烷总烃 1 次/年 DOP 1 次/年 烟尘、SO2、NOx 1 次/年 DA010 DA011 DA012 表 4-9 监测点位 厂界 厂区内 执行排放标准 《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DB 33/2146-2018)表 2 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DB 33/2146-2018)表 2 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DB 33/2146-2018)表 2 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关于印发浙江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 通知》(浙环函〔2019〕315 号)中的相关限值要求 《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DB 33/2146-2018)表 2 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DB 33/2146-2018)表 2 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参照美国环保局提出的多介质环境目标值中的排放环境目 标值(DMEG)公式计算得到限值要求(585mg/m3) 《关于印发浙江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 通知》(浙环函〔2019〕315 号)中的相关限值要求 无组织废气监测计划表 监测指标 监测频次 执行排放标准 非甲烷总烃 1 次/半年 颗粒物 1 次/半年 DOP 1 次/年 取其居住区一次浓度限值的 4 倍(5.56mg/m3) 非甲烷总烃 1 次/年 《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 (GB37822-2019)附录 A 《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DB 33/2146-2018)表 6(1 小时平均浓度)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 16297-1996)表 2 中的相关标准 (5)影响分析 综上所述,本项目废气经分别收集治理后,各废气污染物有组织、无组织排放 可以达到相应标准限值要求。 因此,本项目营运期废气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 (1)源强核算 本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为蒸汽冷凝水、清洗废水、废气治理废水、地面冲洗废 水、浓水、反冲水以及职工生活污水。 废水分析涉及商业机密。 - 43 - 根据对海盐县区域内同类家居产品配件厂家类比调查,本项目生产废水中的各 污染物产生情况及处理方式见表 4-10。 表 4-10 生产废水水质及处理方式表 单位:t/a 废水种类 废水量(t/a) 生产废水 主要污染物 产生浓度(mg/L) 产生量(t/a) CODCr 1000 4.345 SS 200 0.869 LAS 20 0.087 石油类 50 0.217 4345 处理方式 细格栅→调节池→ 气浮池→砂滤器→ 清水池→达标纳管 ②职工生活污水 本项目新增劳动定员 30 人,厂房内不设职工食堂、宿舍;生活用水量以 50L/ 人·d 计,年工作日 300 天,则生活用水量约为 450t/a。产污系数以 90%计,则职工 生活污水产生量约为 405t/a。生活污水中主要污染物产生浓度平均为 CODCr300mg/L、 氨氮 35mg/L、总氮 40mg/L,则各污染物产生量分别为 CODCr0.122t/a、氨氮 0.014t/a、 总氮 0.016t/a。 ③废水污染源强汇总 综上,本项目生产废水产生量约为 4345t/a,生活污水产生量约为 405t/a,合计 约为 4750t/a;本项目周边污水管网已经接通,生产废水经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与职 工生活污水一并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 8978-1996)表 4 三级标准后纳入市 政污水管网,再由海盐县城乡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 放标准》 (GB 18918-2002)一级 A 标准后排放杭州湾。各污染物排放量(排放浓度) 为 CODCr0.238t/a(50mg/L)、SS0.048t/a(10mg/L) 、LAS 0.002t/a(0.5mg/L)、氨氮 0.024t/a(5mg/L)、总氮 0.071t/a(15mg/L)、石油类 0.005t/a(1mg/L) 。 本项目废水排放口参数见表 4-11,工序/生产线产生废水污染源源强核算结果及 相关参数见表 4-12,综合污水处理厂废水污染源源强核算结果及相关参数见表 4-13。 表 4-11 废水排放口参数一览表 治理设施 废 水 来 源 废 水 类 别 污染物 处理 能力 (t/h) 工艺 效率 /% 生 生 CODCr 5 调节、 -- - 44 - 排放口基本情况 是否为 可行技 术 排放 去向 排 放 方 式 排 放 规 律 编号 及名 称 坐标 类 型 是 城市 间 间 废水 120 度 一 产 过 程 产 废 水 气浮 (絮 凝) 、 过滤 SS LAS 石油类 职 工 生 活 生 活 污 水 化粪 池 -- -- 断 排 放 城市 污水 处理 厂 间 接 排 放 间 断 排 放 污染物 SS 核算 方法 4.345 200 0.869 4345 类比 法 氨氮 产生量 /(t/a) 1000 CODCr 405 总氮 表 4-13 49 分 31.10 0 秒, 30 度 34 分 56.18 0秒 污染物纳管 产生废水 产生浓度 量/(m3/a) /(mg/L) 类比 法 LAS 职工 生活 总排 口 (DW 001) 般 排 放 口 工序/生产线产生废水污染源源强核算结果及相关参数一览表 石油类 海盐 县城 乡污 水处 理厂 接 排 放 污染物产生 生产 过程 工序 是 -- 总氮 CODCr 生 活 污 水 污水 处理 厂 --- 氨氮 工序/ 生产 线 生 产 废 水 -- CODCr 表 4-12 废 水 类 别 -- 20 0.087 50 0.217 300 0.122 35 0.014 40 0.016 核算 方法 类比 法 类比 法 排放废 水量/ (m3/a) 排放浓度/ (mg/L) 排放量/ (t/a) <500 2.173 <200 0.869 <20 0.087 <20 0.087 300 0.122 35 0.014 40 0.016 4345 排放 时间/ (h) 2400 405 2400 综合污水处理厂废水污染源源强核算结果及相关参数一览表 污染物 进入海盐县城乡污水处理厂污 染物情况 产生废 产生浓度 产生量 水量/ /(mg/L) /(t/a) 3 (m /a) CODCr / 2.295 50 0.238 SS / 0.869 10 0.048 / 0.087 0.5 0.002 5 0.024 LAS 4750 治理措施 工 艺 / 综合处 理效率 /% / 污染物排放 核算 方法 排污 系数 法 排放废水 排放浓度 量/(m3/a) /(mg/L) 排放量/ (t/a) 4750 排放 时间/ (h) 2400 氨氮 / 0.014 总氮 / 0.016 15 0.071 石油类 / 0.087 1 0.005 (2)处理技术可行性及达标分析 ①处理技术可行性 本项目生产废水接入厂区现有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废水处理设施设计处理能力 为 5t/h(现有项目废水产生量约为 1t/h,本项目废水产生量约为 2t/h)。本项目建成 后,全厂废水中主要污染物为 COD、SS、LAS、石油类、磷酸盐,较现有项目未增 加污染物,各污染物浓度均较低。本项目废水排放口 COD、SS、LAS、石油类浓度 均可以达到相关标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不会对现有项目废水处理设施造成冲击。 - 45 - 本项目设计进水水质为 CODCr≤1200mg/L、SS≤400mg/L、石油类≤80mg/L、 LAS≤40mg/L,废水处理效率一览见表 4-14。 表 4-14 废水处理效率一览表 污染物名称 序 号 处理工艺 1 CODCr 石油类 SS LAS 浓度 (mg/L) 去除 效率 (%) 浓度 (mg/L) 去除 效率 (%) 浓度 (mg/L) 去除 效率 (%) 浓度 (mg/L) 去除 效率 (%) 气浮池 1200 约 70 400 约 40 80 约 60 40 约 50 2 砂滤池 360 0 240 约 40 32 约 50 20 约 40 3 出水水质 360 144 16 12 4 标准值 500 400 20 20 由表 4-14 可知,本项目生产废水经处理后,各污染物纳管浓度可以达到相应标 准限值。 同时,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 输设备制造业》 (HJ 1124-2020)附录 A(资料性附录)表面处理(涂装)排污单位 表 A.5,本项目废水污染防治设施可行技术判定见表 4-15。 表 4-15 废水来源 其他排入 综合废水 处理设施 废水 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技术判定一览表 推荐的污染防治设 本项目采取的污染防 施名称及工艺 治设施名称及工艺 综合废水处理设施; 隔油、调节、混凝、 沉淀/气浮、砂滤、 清洗废水、水喷 CODCr 、 活性炭吸附、水解酸 淋废水、地面冲 调节→气浮(絮凝) SS、LAS、 化、生化(活性污泥、 洗废水、浓水、 →过滤→达标纳管 石油类 生物膜等) 、二级 生 反冲洗废水 化 、 砂 滤 、 膜 处 理 、 消毒、碱 性氯化法等 废水类别 污染物项 目 是否为可 行技术 是 由表 4-15 可知,本项目采取的废水污染防治设施属于《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 技术规范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HJ 1124-2020)中的推荐 可行技术。 (3)监测要求 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涂装》 (HJ 1086-2020)中的相关规定,营运 期废水环境监测计划及记录信息见表 4-16。 - 46 - 表 4-16 环境监测计划及记录信息表 自动监 自动监测设 排放口 污染物名 监测设 测设施 施的安装、运 序号 编号 称 施 安装位 行、维护等相 置 关管理要求 1 DW 001 自动 监测 是否 联网 自动 监测 仪器 名称 手工监 手工 测采样 监测 方法及 频次 个数 手工测定方法 pH 值 便携式 pH 计法 CODCr 重铬酸盐法 SS 重量法 LAS 氨氮 □自动  手动 -- -- -- -- 瞬时采 1 次/ 样 (4 个)半年 亚甲蓝分光光度法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 总氮 碱性过硫酸钾消解紫 外分光光度法 石油类 红外分光光度法 (4)影响分析 综上所述,本项目生产废水经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并达到《污水 综合排放标准》 (GB 8978-1996)表 4 三级标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再由海盐县城 乡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后排放杭州湾,不向周围水体排放,因此对周围地表水环境 基本无影响。 海盐县城乡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工程设计处理规模为 60 万 m3/d,目前余量可以 接纳本项目废水;设计进水水质为《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 8978-1996)表 4 三级 标准,采用 MBR、AAO、氧化沟等工艺,设计出水水质为《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 排放标准》 (GB 18918-2002)一级 A 标准。根据浙江省重点排污单位监测信息公开 平台发布的监督性监测数据,海盐县城乡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能力正常,出水水质 可以达到 GB 18918-2002 一级 A 标准。本项目废水排放量较小,占污水处理厂设计 处理规模的比例较小;同时,废水经处理后各污染物纳管浓度较低,可以达到设计 进水水质要求;因此依托集中污水处理厂是可行的。 3、噪声 (1)噪声源强 本项目营运期新增噪声源主要为抛丸机、冲压机、剪板机、电焊机、空气压缩 机、风机等设备,噪声值在 70~83dB(A)之间。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 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同时参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 (HJ2.4-2021) 附录 D 表 D.2,本项目噪声污染源源强核算结果见表 4-17。 - 47 - 表 4-17 序 号 建 筑 物 名 称 声源 源强 声源名 称 1 抛丸机 2 冲压机 3 剪板机 4 电焊机 5 生 产 车 间 6 7 8 自动喷 淋喷塑 流水线 自动喷 淋浸塑 流水线 喷塑房 (大件) 烘房(大 件) 9 炭化炉 1 0 空气压 缩机 1 1 风机 噪声污染源源强核算结果表 空间相对位 置/m* 距 室 内 边 界 距 离 /m 室内 边界 声级 /dB(A ) 建筑物外噪声 建筑 物插 入损 失 /dB( A) 声压 级 /dB( A) 建筑物 外距离 16 49.3 1m 16 51.5 1m 16 49.3 1m 16 44.9 1m 声功 率 级/ (dB (A) ) 声源 控制 措施 X Y Z 80~ 83 80~ 83 80~ 83 75~ 80 减振 5 45 1 5 65.3 减振 10 3 1 3 67.5 减振 8 5 1 5 65.3 减振 10 10 1 10 60.9 70~ 75 减振 25 15 14 5 57.7 8:0017:00 16 41.7 1m 70~ 75 减振 25 15 19 5 57.7 8:0017:00 16 41.7 1m 70~ 75 70~ 75 70~ 75 80~ 83 减振 25 45 1 5 57.3 16 41.3 1m 减振 25 35 1 5 57.3 16 41.3 1m 减振 28 25 1 2 62.0 16 46.0 1m 25 2 1 2 70.0 16 54.0 1m 15 25 1 15 57.6 16 41.6 1m 75~ 77 隔声、 减振 隔声、 减振、 消声 运行 时段 8:0017:00 8:0017:00 8:0017:00 8:0017:00 8:0017:00 8:0017:00 8:0017:00 8:0017:00 8:0017:00 *注:本环评以生产车间西南角作为 X,Y,Z(0,0,0),同类声源选取中心位置。 (2)达标分析 本项目工作制度与现有项目一致,实行一班制生产,单班工作时间 8h,夜间(22∶ 00~次日 06∶00)不工作,全年工作日 300 天。同时,本项目厂界外周边 50m 范围 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本环评参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 2.4-2021) 附录 B 中的工业噪声预测计算模型来分析厂界昼间噪声达标情况。 厂界噪声预测结果见表 4-18。 表 4-18 序 号 1 预测点 东厂界 厂界噪声预测结果表 噪声背景 噪声现状 噪声标 值/dB(A) 值/dB(A) 准/dB (A) * * 昼间 昼间 昼间 55 55 65 - 48 - 昼间 昼间 昼间 超标和 达标情 况 昼间 38.8 55.1 0.1 达标 噪声贡 噪声预 献值 测值/dB /dB(A) (A) 较现状 增量/dB (A) 2 南厂界 57 57 65 52.6 58.3 1.3 达标 3 西厂界 54 54 65 53.1 56.6 2.6 达标 4 北厂界 54 54 65 49.5 55.3 1.3 达标 *注:表中噪声背景值、现状值引用嘉兴中一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出具的常规监测数据(监测 报告编号为“HJ221863”)。 结合表 4-18 预测结果可知,本项目营运期噪声源均布置于车间内,经采取车间 隔声、设备减振等降噪措施,叠加背景值后,厂界四周昼间噪声预测值可以达到《工 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 12348-2008)中的 3 类标准(昼间 65dB(A) ) 。 因此,本项目营运期噪声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不会产生噪声扰民现象。 (3)监测要求 本项目营运期厂界噪声监测计划见表 4-19。 表 4-19 厂界噪声监测计划表 监测点位 监测时间 监测频次 厂界 昼间 1 次/季度 执行排放标准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 12348-2008)中的 3 类标准 4、固体废物 (1)源强核算 本项目营运期固体废物主要为铁边角料、铝边角料、废焊丝、废塑粉、废砂、 废活性炭(纯水制备) 、废滤芯、废 RO 膜、灰渣、废气体瓶、其他废包装袋(箱) 、 收集的粉尘、废布袋、含水废油、废润滑油、废液压油、矿物油废包装桶、其他废 包装桶、废活性炭、废过滤棉、污泥、废滤布、废抹布(手套)以及职工生活垃圾。 本项目固体废物产生情况汇总见表 4-20。 表 4-20 固废产生情况汇总表 序号 固废名称 产生工序 形态 主要成分 预测产生量(t/a) 1 铁边角料 剪裁、冲压 固态 铁 40 2 铝边角料 剪裁、冲压 固态 铝 23 3 废焊丝 焊接 固态 金属 0.2 4 废塑粉 喷塑 固态 树脂 4 5 废砂 废活性炭 (纯水制备) 废滤芯 纯水制备 固态 石英砂、悬浮物 0.2 纯水制备 固态 活性炭、悬浮物 0.5 纯水制备 固态 滤芯、悬浮物 0.4 6 7 - 49 - 8 废 RO 膜 纯水制备 固态 RO 膜、金属离子 0.2t/2a 9 灰渣 脱塑 固态 颗粒物 0.2 10 生产过程 固态 钢瓶 5 生产过程 固态 编织袋、纸箱等 200 12 废气体瓶 其他废包装袋 (箱) 收集的粉尘 废气治理 固态 铁 18.626 13 废布袋 废气治理 固态 纤维布、粉尘 0.02 14 含水废油 清洗 液态 水、矿物油、杂质 4 15 废润滑油 设备检修 液态 矿物油、杂质 0.32 16 废液压油 设备检修 液态 矿物油、杂质 0.3 17 矿物油废包装桶 生产过程 固态 0.04 18 其他废包装桶 生产过程 固态 19 废活性炭 废气治理 固态 铁、矿物油 铁、脱脂剂、硅烷 化处理剂、浸塑液 活性炭、VOCs 20 废过滤棉 废气治理 固态 过滤棉、杂质 0.12 21 污泥 废水处理 固态 颗粒物、水 16 22 废滤布 废水处理 固态 0.015 23 废抹布(手套) 生产过程 固态 24 生活垃圾 职工生活 固态 纤维布、污泥、水 抹布、手套、浸塑 液、液压油以及润 滑油等 日常生活丢弃物 11 2.5 15.5 0.3 9 根据《固体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 (GB 34300-2017) 、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 年版)》以及《一般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GB/T 39198-2020),本项目固体废物属 性判定见表 4-21,危险废物汇总见表 4-22。 表 4-21 序 号 1 固体废物属性判定表 铁边角料 是否属于 固体废物 是 2 铝边角料 是 4.2-a 一般固废 338-001-10 -- 3 废焊丝 是 4.2-a 一般固废 338-001-09 -- 4 废塑粉 是 4.3-a 一般固废 338-001-66 -- 5 是 4.3-a 一般固废 338-001-99 -- 是 4.3-e 一般固废 338-001-99 -- 7 废砂 废活性炭 (纯水制备) 废滤芯 是 4.3-e 一般固废 338-001-99 - 8 废 RO 膜 是 4.3-e 一般固废 338-001-99 --- 9 灰渣 是 4.2-m 一般固废 338-001-99 -- 10 废气体瓶* 否 6.1-a -- -- -- 11 其他废包装袋(箱) 是 4.1-h 一般固废 338-001-07 -- 6 固废名称 一般固废 一般固废 代码 338-001-09 危险废物 代码 -- 判定依据 固废属性 4.2-a - 50 - 12 收集的粉尘 是 4.3-a 一般固废 338-001-66 -- 13 废布袋 是 4.3-n 一般固废 367-001-06 -- 14 含水废油 是 4.3-e 危险废物 -- 900-210-08 15 废润滑油 是 4.1-c 危险废物 -- 900-217-08 16 废液压油 是 4.1-c 危险废物 -- 900-218-08 17 矿物油废包装桶 是 4.1-c 危险废物 -- 900-249-08 18 其他废包装桶 是 4.1-c 危险废物 -- 900-041-49 19 废活性炭 是 4.3-l 危险废物 -- 900-039-49 20 废过滤棉 是 4.3-l 危险废物 -- 900-041-49 21 污泥 是 4.3-e 危险废物 -- 336-064-17 22 废滤布 是 4.3-l 危险废物 -- 900-041-49 23 废抹布(手套) 是 4.1-c 危险废物 -- 900-041-49 24 生活垃圾 是 4.1-h 一般固废 -- -- *注:本项目废气体瓶为周转瓶,由原厂家回收用于原始用途;根据《固体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 (GB 34330-2017) 中 6.1-a,废气体瓶不属于固废。 表 4-22 序 号 危险废物 名称 危险 废物 类别 1 含水废油 HW08 2 废润滑油 HW08 3 废液压油 HW08 4 矿物油 废包装桶 HW08 危险废 物代码 产生 量 产生工 序及装 置 900-210 -08 900-217 -08 900-218 -08 4t/a 清洗 0.32t/ a 900-249 -08 0.04t/ a 设备检 修 设备检 修 生产过 程 0.3t/a 5 其他废包 装桶 HW49 900-041 -49 2.5t/a 6 废活性炭 HW49 900-039 -49 15.5t/ a 7 废过滤棉 HW49 0.12t/ a 8 污泥 HW17 9 废滤布 HW49 900-041 -49 336-064 -17 900-041 -49 10 废抹布 (手套) HW49 危险废物汇总表 900-041 -49 16t/a 0.015t /a 0.3t/a 形 态 主要 成分 有害 成分 产 废 周 期 危 险 特 性 液 态 液 态 液 态 固 态 水、矿物 油 矿物油 3天 T,I 矿物油 矿物油 1年 T,I 矿物油 矿物油 1年 T,I 矿物油 1年 T,I 生产过 程 固 态 废气治 理 废气治 理 废水处 理 废水处 理 固 态 固 态 固 态 固 态 生产过 程 固 态 铁、矿物 油 铁、脱脂 剂、硅烷 化处理 剂、浸塑 液等 活性炭、 VOCs 过滤棉、 杂质等 污泥、水 纤维布、 污泥、水 抹布、浸 塑液、液 压油以 及润滑 油等 脱脂剂、 硅烷化 处理剂、 1 天 浸塑液 等 半 VOCs 年 T 杂质等 1月 T/In 污泥 1天 T/C 污泥 1年 T/In 浸塑液、 液压油 1天 以及润 滑油等 T/In 本项目固体废物污染源源强核算结果及相关参数见表 4-23。 - 51 - T/In 污染 防治 措施 暂存 于危 废暂 存场 所, 定期 委托 有资 质单 位处 置 表 4-23 固体废物污染源源强核算结果及相关参数一览表 固废名称 产生工序 铁边角料 剪裁、冲压 铝边角料 剪裁、冲压 废焊丝 焊接 废塑粉 喷塑 废砂 纯水制备 废活性炭 (纯水制备) 纯水制备 废滤芯 纯水制备 废 RO 膜 纯水制备 灰渣 脱塑 其他废包装袋 (箱) 生产过程 收集的粉尘 废气治理 废布袋 废气治理 含水废油 清洗 废润滑油 设备检修 废液压油 设备检修 矿物油废包装桶 生产过程 其他废包装桶 生产过程 废活性炭 废气治理 废过滤棉 废气治理 污泥 废水处理 废滤布 废水处理 废抹布(手套) 生产过程 生活垃圾 职工生活 固废属性 (代码) 一般固废 (338-001-09) 一般固废 (338-001-10) 一般固废 (338-001-09) 一般固废 (338-001-66) 一般固废 (338-001-99) 一般固废 (338-001-99) 一般固废 (338-001-99) 一般固废 (338-001-99) 一般固废 (338-001-99) 一般固废 (338-001-07) 一般固废 (338-001-66) 一般固废 (338-001-06) 危险废物 (900-210-08) 危险废物 (900-217-08) 危险废物 (900-218-08) 危险废物 (900-249-08) 危险废物 (900-041-49) 危险废物 (900-039-49) 危险废物 (900-041-49) 危险废物 (336-064-17) 危险废物 (900-041-49) 危险废物 (900-041-49) 一般固废 - 52 - 产生情况 处置措施 核算 方法 产生量/ (t/a) 处置量/ (t/a) 最终去向 类比法 40 40 外卖综合利用 类比法 23 23 外卖综合利用 类比法 0.2 0.2 外卖综合利用 类比法 4 4 外卖综合利用 类比法 0.2 0.2 外卖综合利用 类比法 0.5 0.5 外卖综合利用 类比法 0.4 0.4 外卖综合利用 类比法 0.2t/2a 0.2t/2a 外卖综合利用 类比法 0.2 0.2 委托外运处置 类比法 200 200 外卖综合利用 类比法 18.626 18.626 外卖综合利用 类比法 0.02 0.02 外卖综合利用 类比法 4 4 类比法 0.32 0.32 类比法 0.3 0.3 类比法 0.04 0.04 类比法 2.5 2.5 类比法 15.5 15.5 类比法 0.12 0.12 类比法 16 16 类比法 0.015 0.015 类比法 0.3 0.3 类比法 9 9 委托有资质单 位处置 委托有资质单 位处置 委托有资质单 位处置 委托有资质单 位处置 委托有资质单 位处置 委托有资质单 位处置 委托有资质单 位处置 委托有资质单 位处置 委托有资质单 位处置 委托有资质单 位处置 由环卫部门统 一清运 (2)一般固废环境管理 ①一般固废暂存 东侧生产车间西北角设有 1 间一般固废暂存场所,并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GB 18599-2020)中的规定采取了防渗漏、防雨淋、防 扬尘等措施。 ②一般固废管理 根据《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规范管理和依法处置 的意见》 (嘉政办发[2021]8 号)中的相关规定,建设单位应在嘉兴市一般工业固废 信息化监控系统中填报固废电子管理台账,依法如实记录固废种类、产生量、流向、 贮存、利用、处置等有关信息,对运输、贮存、利用、处置企业的主体资格和技术 能力进行核实,依法签订书面合同,在信息化系统中上传备案。同时,本项目一般 固废台账中应注明综合利用去向,包括利用企业、利用方式等信息,并经经信、生 态环境、市场监管等部门确认,相关凭证应当上传备案。 (3)危险废物环境管理 ①危废暂存 东侧生产车间西北角设有 1 间危废暂存场所,面积约 100m2,并已按照《危险 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 18597-2001) (2013 年修改)中的规定采取了防风、防 雨、防晒、防渗漏措施。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外设有危险废物警示标志,场所内地面 设有废液(水)导排渠道以及接收池。危险废物在暂存场所内分类存放,中间设有 明显的间隔过道。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应保持完好,并设置危险废物标签。危 险废物贮存期最长不超过一年。 本项目建成后,全厂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基本情况见表 4-24。 表 4-24 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基本情况表 序号 贮存场所(设 施)名称 1 2 3 4 危险废物 暂存场所 危险废物 名称 危险废 物类别 危险废物 代码 含水废油 HW08 900-210-08 废润滑油 HW08 900-217-08 废液压油 HW08 900-218-08 矿物油 废包装桶 HW08 900-249-08 - 53 - 位置 东侧 生产 车间 西北 角 占地 面积 100m2 贮存 方式 贮存 能力 贮存 周期 桶装 4.15T 一年 桶装 0.34T 一年 桶装 0.35T 一年 / 0.045T 一年 5 其他废包 装桶 HW49 900-041-49 / 1.35T 半年 6 废活性炭 HW49 900-039-49 袋装 9T 半年 7 废过滤棉 HW49 900-041-49 袋装 0.18T 一年 8 污泥 HW17 336-064-17 袋装 20.5T 半年 9 废滤布 HW49 900-041-49 袋装 0.025T 一年 10 废抹布 (手套) HW49 900-041-49 袋装 0.4T 一年 ②危废管理 本项目建成后,全厂危险废物在转移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 法》中的有关规定填写转移联单,并加盖公章。建设单位在转移危险废物前,应向 环保部门报批危险废物转移计划,并得到批准。日常营运过程中,建设单位应按照 《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HJ 1259-2022)中的相关规定,建 立危险废物贮存转移台账与记录,记录上须注明危险废物的名称、来源、数量、特 性和包装容器的类别、入库日期、存放库位、废物出库日期及接收单位名称;危险 废物的记录和货单在危险废物回取后应继续保留五年。同时,建设单位应对相关工 作人员进行培训,熟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范性文件,以及本项目危 险废物管理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和应急处置等各项要求;掌握危险废物收集、运送、 暂存的正确方法和操作程序。危险废物暂存期间,工作人员必须定期对所贮存的危 险废物包装容器及贮存设施进行检查,发现破损应及时采取措施清理更换。 5、地下水、土壤 本项目用水由海盐沈荡镇供水系统提供,不开采、利用地下水。营运期生产废 水经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并达标纳入市政污水管网,不向周围水体排 放,也不回灌地下水;生产废水管线采用明渠明管或架空敷设,并采用防腐管材。 同时,本项目营运期各类废气经收集治理后排放量较小。另外,各生产车间地面采 用水泥硬化;脱脂、清洗、硅烷化区域采用环氧地坪漆进行防渗处理;危废暂存场 所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 18597-2001) (2013 年修改)中的规定采 取防风、防雨、防晒、防渗漏措施,地面采用环氧树脂防渗材料铺设,渗透系数 ≤10-10cm/s。因此,本项目不会对周围地下水、土壤产生不利影响。 - 54 - 6、生态 本项目位于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沈荡镇南王公路沈荡段 777 号,属于产业园区, 且不新增用地,不涉及生态保护措施。 7、环境风险 (1)危险物质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 (HJ 169-2018)附录 B“表 B.1、表 B.2” 、 《浙江省企业环境风险评估技术指南(修订版)》,本环评将脱脂剂、硅烷化处理剂、 浸塑液、液压油、润滑油、天然气以及危险废物列为危险物质。 本项目危险物质使用及储存情况见表 4-25,其理化性质见表 4-26。 表 4-25 危险物质使用及储存情况表 序号 名称 CAS 号 包装 年使用量 最大贮存量 1 脱脂剂 -- 25kg/桶 3t 1t 2 硅烷化处理剂 -- 50kg/桶 7t 1t 3 浸塑液 -- 20kg/桶 36t 1t 4 液压油 -- 170kg/桶 0.3t 0.17t 5 润滑油 -- 170kg/桶 0.32t 0.17t 6 天然气 74-82-8 管道输送 25 万 m3 0.01t 7 危险废物 -- -- -- 36.34t 贮存 位置 化学品 仓库 化学品 仓库 化学品 仓库 矿物油 暂存区 矿物油 暂存区 输送管 道内 危废暂 存场所 是否属于 危险化学品 否 否 否 否 否 是 否 表 4-26 危险物质理化性质一览表 名称 脱脂剂 硅烷化处理剂 理化特性 无色透明液体,主要成分为氢氧化 钠 35%、葡萄糖酸钠、硅酸钠等 无机盐 30%、乳化剂、渗透剂、 分散剂等助剂 5%、水 30%;pH: 13-14;相对密度(水=1) :1.24; 饱和蒸气压(kPa) :0.13(100℃) ; 易溶于水,较稳定 无色透明液体,主要成分为硅烷偶 联剂 20%、 植酸 15%、 碳酸锆 20%、 其他助剂 5%、水 40%;pH 值: 0.7-1.6;熔点:190℃;相对密度 (水=1) :1.05;饱和蒸气压(kPa) : 0.18(100℃) ;易溶于水,较稳定 - 55 - 危险特性 健康危害 -- -- -- -- 浸塑液 液压油、废液 压油 润滑油、废润 滑油 天然气 有色粘稠液体,主要成分为 DOP45%、PVC50%、碳酸钙 2%、 钛白粉 1%、钙锌稳定剂 2%,密 度约为 1.0g/cm3,自燃点约为 500 ℃,最低固化温度约为 120℃ 琥珀色液体,具有特有的气味,沸 点>316℃(600F) ,闪点>204℃ (399F)[ASTM D-92],相对密度 0.881(15.6℃) ,蒸气密度(空气 =1)>2,蒸气压力<0.013kPa,在 水中的溶解度可忽略,粘度 68℃ St 主要由基础油、抗磨剂、极压抗磨 剂、油性剂、防锈剂、抗氧剂等组 成,深棕色液体,沸点>316℃ (600F) ,闪点>170℃,相对密度 0.8(水=1) ,蒸气密度(空气=1) >2,蒸气压力<0.013kPa,不溶于 水,可溶于多种有机溶剂 -- -- -- 毒性低,过度接触会造成眼 部、皮肤或呼吸刺激 遇明火、高热可燃 急性吸入,可出现乏力、头晕、 头痛、恶心,严重者可引起油 脂性肺炎;慢接触者,暴露部 位可发生油性痤疮和接触性 皮炎;可引起神经衰弱综合 征,呼吸道和眼刺激症状及慢 性油脂性肺炎 与空气混合能形成爆 炸性混合物,遇明火、 高热极易燃烧爆炸。 无色、无味气体,主要成分为烷烃; 与氟、氯等能发生剧 密度:0.7174kg/Nm3;比重:0.65 烈的化学反应。其蒸 (空气=1) ;燃点:650℃;不溶 气遇明火会引着回 于水 燃。若遇高热,容器 内压增大,有开裂和 爆炸的危险 急性中毒时,可有头昏、头痛、 呕吐、乏力甚至昏迷。病程中 尚可出现精神症状,步态不 稳,昏迷过程久者,醒后可有 运动性失语及偏瘫。长期接触 天然气者,可出现神经衰弱综 合症。 (2)危险物质数量与临界量比值 根据《浙江省企业环境风险评估技术指南(修订版)》以及《建设项目环境风险 评价技术导则》 (HJ 169-2018)附录 C 计算公式 C.1,对照附录 B 风险物质临界量, 本项目 Q 值计算结果见表 4-27。 表 4-27 危险物质数量与临界量比值(Q) 序号 危险物质名称 CAS 号 类别 最大存在总 量 qn/t 临界量 Qn/t Q 1 脱脂剂 -- 未规定 1 -- -- 2 硅烷化处理剂 -- 未规定 1 -- -- 3 浸塑液 -- 未规定 1 -- -- 4 液压油 -- 表 B.1 油类物质 0.17 2500 0.000068 5 润滑油 -- 表 B.1 油类物质 0.17 2500 0.000068 6 天然气 74-82-8 表 B.1 甲烷 0.01 10 0.001 -- 《浙江省企业环境风险 评估技术指南(修订版) 》 表 1“储存的危险废物” 的临界量 36.34 50 0.7268 7 危险废物 项目 Q 值∑ - 56 - 0.727936 由表 4-27 计算结果可知,本项目危险物质数量与临界量比值 Q<1,即危险物质 存储量未超过临界量。 (3)风险源及影响途径 本项目风险源分布情况及可能影响途径见表 4-28。 表 4-28 风险源分布情况及可能影响途径一览表 环境风险源 主要环境风险物质 环境风险 1#——化学品仓库 脱脂剂、硅烷化处理 剂、浸塑液等 泄漏、火灾 2#——矿物油暂存区 液压油、润滑油 泄漏、火灾 3#——危废暂存场所 危险废物 泄漏、火灾 4#——废气治理设施 非甲烷总烃、烟粉尘 事故性排放 5#——废水处理设施 生产废水 泄漏 可能影响途径 火灾烟气污染大气环境;泄漏液、消防 水进入雨水管,进而污染地表水环境; 泄漏液、消防水渗入周边厂区绿化带, 进而污染地下水、土壤环境 火灾烟气污染大气环境;泄漏液、消防 水进入雨水管,进而污染地表水环境; 泄漏液、消防水渗入周边厂区绿化带, 进而污染地下水、土壤环境 火灾烟气污染大气环境;泄漏液、消防 水进入雨水管,进而污染地表水环境; 泄漏液、消防水渗入周边厂区绿化带, 进而污染地下水、土壤环境 废气治理设施故障,废气事故性排放污 染大气环境 泄漏废水进入雨水管,进而污染地表水 环境;泄漏废水渗入周边厂区绿化带, 进而污染地下水、土壤环境 (4)风险防范措施 ①定期对废气收集、治理设施进行维护、修理,使其处于正常运转状态,杜绝 事故性排放;一旦发现废气收集、治理设施出现故障,须立即停止生产,待故障排 除完毕、设施正常运行后方可恢复生产。 ②加强对化学品仓库、矿物油暂存区、废水处理设施、危废暂存场所的管理, 防止发生泄漏事故。 ③配备消防栓、灭火器等消防器材,防护口罩、防护面具、防护手套等个人防 护用具,黄沙、活性炭、空桶等泄漏控制材料。 ④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成立厂内应急救援队伍,落实救援责任。 8、电磁辐射 本项目不属于“新建或改建、扩建广播电台、差转台、电视塔台、卫星地球上 行站、雷达等电磁辐射类项目”,不涉及电磁辐射环境保护措施。 - 57 - 9、污染源强汇总 本项目污染源强汇总见表 4-29。 表 4-29 污染源强汇总表 单位:t/a 污染源类别 排放工序 污染物名称 产生量 削减量 排放量 焊接 烟尘 0.015 0 0.015 抛丸 粉尘 18.72 18.626 0.094 有组织 6.46 6.137 0.323 无组织 0.34 0 0.34 合计 6.8 6.137 0.663 有组织 3.04 2.888 0.152 无组织 0.160 0 0.160 合计 3.2 2.888 0.312 有组织 1.224 0.979 0.245 无组织 0.136 0 0.136 合计 1.36 0.979 0.381 有组织 0.576 0.461 0.115 无组织 0.064 0 0.064 合计 0.64 0.461 0.179 有组织 0.729 0.583 0.146 无组织 0.081 0 0.081 合计 0.81 0.583 0.227 有组织 0.064 0.058 0.006 无组织 0.008 0 0.008 合计 0.072 0.058 0.014 有组织 0.046 0 0.046 无组织 0.006 0 0.006 合计 0.052 0 0.052 有组织 0.42 0 0.42 无组织 0.046 0 0.046 合计 0.466 0 0.466 挥发性有机物 2 1.44 0.56 DOP 0.81 0.583 0.227 烟(粉)尘 28.807 27.709 1.098 SO2 0.052 0 0.052 NOx 0.466 0 0.466 废水量 4750 0 4750 CODCr 2.295 2.057 0.238 喷塑(自动喷淋 喷塑流水线) 喷塑(大件) 喷塑后固化(小 件) 喷塑后固化(大 件) 废气 浸塑固化 粉尘 粉尘 非甲烷总烃 非甲烷总烃 DOP 烟尘 天然气燃烧 SO2 NOx 合计 废水 生产废水、 生活污水 - 58 - 固废 生产过程 办公场所 SS 0.869 0.821 0.048 LAS 0.087 0.085 0.002 氨氮 0.014 -- 0.024 总氮 0.016 -- 0.071 石油类 0.087 0.082 0.005 铁边角料 40 40 0 铝边角料 23 23 0 废焊丝 0.2 0.2 0 废塑粉 4 4 0 废砂 0.2 0.2 0 废活性炭 (纯水制备) 0.5 0.5 0 废滤芯 0.4 0.4 0 废 RO 膜 0.2t/2a 0.2t/2a 0 灰渣 0.2 0.2 0 其他废包装袋(箱) 200 200 0 收集的粉尘 18.626 18.626 0 废布袋 0.02 0.02 0 含水废油 4 4 0 废润滑油 0.32 0.32 0 废液压油 0.3 0.3 0 矿物油废包装桶 0.04 0.04 0 其他废包装桶 2.5 2.5 0 废活性炭 15.5 15.5 0 废过滤棉 0.12 0.12 0 污泥 16 16 0 废滤布 0.015 0.015 0 废抹布(手套) 0.3 0.3 0 生活垃圾 9 9 0 - 59 - 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 内容 要素 排放口(编号、名 称)/污染源 排气筒(DA008) 排气筒(DA009) /3F 生产车间 污染物项目 粉尘 粉尘 排气筒(DA010) /3F 生产车间 非甲烷总烃、 烟尘、SO2、 NOx 排气筒(DA011)/1F 生产车间 粉尘 排气筒(DA012) /1F、4F 生产车间 非甲烷总烃、 DOP、烟尘、 SO2、NOx 大气环境 环境保护措施 抛丸机全密闭运行,内部设置吸尘 装置,抛丸粉尘经吸尘装置引入布 袋除尘装置治理后通过 1 根 15m 排气筒(DA008)高空排放;风机 风量不低于 6000m3/h,废气治理 效率不低于 99.5% 自动喷淋喷塑流水线的喷塑房为 密闭设备,自带塑粉回收系统,未 附着到工件表面的绝大部分塑粉 由塑粉回收系统回收重复利用,剩 余少量塑粉通过顶部风机引入两 级滤筒除尘装置,经治理后通过 15m 排气筒(DA009)高空排放; 风机风量不低于 10000m3/h,废气 收集效率不低于 95%,治理效率 不低于 95% 执行标准 《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 物排放标准》 (DB 33/2146-2018)表 2 大气污 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 物排放标准》 (DB 33/2146-2018)表 2 大气污 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挥发性有机物: 有组织: 《工业涂装工序大 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DB 本环评要求在烘道进口、出口上方 33/2146-2018)表 2 大气污 及两侧设置半包围式集气罩,废气 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经风机引入 1 套水喷淋+除水雾+ 无组织: 《挥发性有机物无 活性炭吸附装置,经治理后通过 组织排放控制标准》 (GB 15m 排气筒(DA010)高空排放; 37822-2019) 附录 A 表 A.1 风机总风量不低于 10000m3/h,废 中的特别排放限值; 气收集效率不低于 90%,废气治 烟尘、SO2、NOx: 理效率不低于 80% 执行《浙江省工业炉窑大 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 案》 (浙环函[2019]315 号) 喷塑房(大件)为密闭设备,自带 塑粉回收系统,未附着到工件表面 的绝大部分塑粉由塑粉回收系统 回收重复利用,剩余少量塑粉通过 《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 物排放标准》 (DB 顶部风机引入 1 套布袋除尘装置, 经 治 理 后 通 过 15m 排 气 筒 33/2146-2018)表 2 大气污 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DA011)高空排放;风机风量不 低于 16000m3/h,废气收集效率不 低于 95%,废气治理效率不低于 95% 挥发性有机物: 有组织: 《工业涂装工序大 本环评要求在烘房出口、浸塑槽及 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DB 烘道进出口上方及两侧设置半包 33/2146-2018)表 2 大气污 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围式集气罩,废气经风机引入 1 《挥发性有机物无 套水喷淋+除水雾+活性炭吸附装 无组织: (GB 置,经治理后通过 15m 排气筒 组织排放控制标准》 (DA012)高空排放;风机风量不 37822-2019)附录 A 表 A.1 中的特别排放限值; 低于 9000m3/h,废气收集效率不 DOP: 低于 90%,废气治理效率不低于 排放速率可以达到《制定 80% 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的技术方法》 (GB/T - 60 - 13201-91)中的相关方法以 及其在居住区一次浓度限 值计算得到的限值要求, 排放浓度可以达到参照美 国环保局提出的多介质环 境目标值中的排放环境目 标值(DMEG)公式计算 得到的限值要求; 烟尘、SO2、NOx: 执行《浙江省工业炉窑大 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 案》 (浙环函[2019]315 号) 地表水环境 废水总排口 (DW001) CODCr、SS、 LAS、氨氮、 总氮、石油类 声环境 生产车间 连续等效 A 声级 排水实行雨污分流; 生产废水经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 与生活污水一并达标纳入市政污 水管网,再由海盐县城乡污水处理 厂集中处理后排入杭州湾;生产废 水管线采取明渠明管或架空敷设; 纳管达到《污水综合排放 废水处理设施按照《关于开展排放 标准》 (GB 8978-1996)表 口规范化整治工作的通知》(环发 4 三级标准 [1999]24 号)中的要求设置排放 口,并按照《环境保护图形标志— — 排 污 口 ( 源 )》( GB 15562.1-1995)中的要求设置检查 井及标识牌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 车间隔声、设备减振 排 放 标 准 》 ( GB 12348-2008)中的 3 类标准 电磁辐射 无 固体废物 废气体瓶由原厂家回收用于原始用途;铁边角料、铝边角料、废焊丝、废塑粉、废砂、废活性炭(纯 水制备) 、废滤芯、废 RO 膜、其他废包装袋(箱) 、收集的粉尘、废布袋外卖综合利用;灰渣委托外 运处置;含水废油、废润滑油、废液压油、矿物油废包装桶、其他废包装桶、废活性炭、废过滤棉、 污泥、废滤布、废抹布(手套)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厂房内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GB 18599-2020)要求建设一般固废暂存 场所,并根据《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规范管理和依法处置的意见》(嘉 政办发[2021]8 号)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 》中的相关要求进行贮存、转移管 理;同时,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 18597-2001) (2013 年修改)要求建设危险废物 暂存场所,并建立危险废物贮存转移台账与记录,危险废物在转移过程中执行转移联单制度。 土壤及地下水 污染防治措施 各生产车间地面采用水泥硬化;脱脂、清洗、硅烷化区域采用环氧地坪漆进行防渗处理;危废暂存场 所地面采用环氧树脂防渗材料铺设,渗透系数≤10-10cm/s。 生态保护措施 无 环境风险 防范措施 定期对废气收集、治理设施进行维护、修理,使其处于正常运转状态,杜绝事故性排放;一旦发现废 气收集、治理设施出现故障,须立即停止生产,待故障排除完毕、设施正常运行后方可恢复生产。 加强对化学品仓库、废水处理设施、危废暂存场所的管理,防止发生泄漏事故。 配备消防栓、灭火器等消防器材,防护口罩、防护面具、防护手套等个人防护用具,黄沙、活性炭、 空桶等泄漏控制材料。 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成立厂内应急救援队伍,落实救援责任。 其他环境 管理要求 对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 年版)》,排污单位主要从事家居产品配件的生产, 属于“二十八、金属制品业 33-80、金属制日用品制造 338”,未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且不属于 “涉及通用工序重点管理的”以及“涉及通用工序简化管理的” ,属于“其他”类项,实行登记管理。 排污单位应当按照相关规范重新填报排污登记表。 - 61 - 六、结论 本项目的建设符合《海盐县“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中的相关要求;营 运期配备了完善的污染防治措施, “三废”可以做到达标排放,对当地环境影响较小。建设 单位应严格落实环评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对策,落实环保“三同时”。 通过本环评的分析认为,从环境保护角度,本项目的环境影响可行。 - 62 - 附表 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 项目 分类 废气 废水 一般工业 固体废物 污染物名称 现有工程 现有工程排放 在建工程排放 本项目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 本项目建成后 量(固体废物产 许可排放量 量(固体废物产 (固体废物产生 量(新建项目不 全厂排放量(固体 ② 生量)① 生量)③ 量)④ 填)⑤ 废物产生量)⑥ 变化量 ⑦ 挥发性有机物 0.117 -- 0 0.56 0 0.677 +0.56 DOP 0 0 0 0.227 0 0.227 +0.227 烟(粉)尘 0.151 1.2 0 1.098 0 1.249 +1.098 SO2 0.042 0.043 0 0.052 0 0.094 +0.052 NOx 0.393 0.255 0 0.466 0 0.859 +0.466 废水量 2205 3387 0 4750 0 6955 +4750 CODCr 0.110 0.169 0 0.238 0 0.348 +0.238 SS 0.022 0.034 0 0.048 0 0.070 +0.048 LAS 0.001 0.002 0 0.002 0 0.003 +0.002 氨氮 0.011 0.017 0 0.024 0 0.035 +0.024 总氮 0.033 0.051 0 0.071 0 0.104 +0.071 石油类 0.002 0.003 0 0.005 0 0.007 +0.005 总磷 0.001 0.002 0 -- 0 0.001 -- 总锌 0.002 0.003 0 -- 0 0.002 -- 铁边角料 0(80) 0(100) 0(0) 0(40) 0(0) 0(120) 0 铝边角料 0(0) 0(0) 0(0) 0(23) 0(0) 0(23) 0 废焊丝 0(0) 0(0) 0(0) 0(0.2) 0(0) 0(0.2) 0 - 63 - 危险废物 废塑粉 0(1) 0(/) 0(0) 0(4) 0(0) 0(5) 0 废砂 0(0) 0(0) 0(0) 0(0.2) 0(0) 0(0.2) 0 废活性炭 (纯水制备) 0(0) 0(0) 0(0) 0(0.5) 0(0) 0(0.5) 0 废滤芯 0(0) 0(0) 0(0) 0(0.4) 0(0) 0(0.4) 0 废 RO 膜 0(0) 0(0) 0(0) 0(0.2 t/2a) 0(0) 0(0.2 t/2a) 0 灰渣 0(0) 0(0) 0(0) 0(0.2) 0(0) 0(0.2) 0 其他废包装袋(箱) 0(3) 0(/) 0(0) 0(200) 0(0) 0(203) 0 收集的粉尘 0(4) 0(/) 0(0) 0(18.626) 0(0) 0(22.626) 0 废布袋 0(0.02) 0(/) 0(0) 0(0.02) 0(0) 0(0.04) 0 生活垃圾 0(9) 0(9) 0(0) 0(9) 0(0) 0(18) 0 含水废油 0(0.15) 0(0.17) 0(0) 0(4) 0(0) 0(4.15) 0 废润滑油 0(0.02) 0(/) 0(0) 0(0.32) 0(0) 0(0.34) 0 废液压油 0(0.05) 0(/) 0(0) 0(0.3) 0(0) 0(0.35) 0 矿物油废包装桶 0(0.005) 0(/) 0(0) 0(0.04) 0(0) 0(0.045) 0 其他废包装桶 0(0.2) 0(/) 0(0) 0(2.5) 0(0) 0(2.7) 0 废活性炭 0(2.5) 0(/) 0(0) 0(15.5) 0(0) 0(18) 0 废过滤棉 0(0.06) 0(/) 0(0) 0(0.12) 0(0) 0(0.18) 0 污泥 0(25) 0(27) 0(0) 0(16) 0(0) 0(41) 0 废滤布 0(0.01) 0(/) 0(0) 0(0.015) 0(0) 0(0.025) 0 废抹布(手套) 0(0.1) 0(/) 0(0) 0(0.3) 0(0) 0(0.4) 0 注:⑥=①+③+④-⑤;⑦=⑥-①。 - 64 - 预审意见: 经办人: 公 章 年 月 公 章 日 下一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意见: 经办人: 年 月 日 审批意见: 公 经办人: 年 章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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