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城区非涉农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13项).xls.xls
武定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2022年版权责清单) 序 职权 号 类 型 职权名称 职权依据 实施主 体 街道 1 对单位和个人损坏或 【行政法规】《血吸虫病防治条例》(2006年国务院令第463号,2019年修订) 行政 者擅自移动有钉螺地 第五十一条 单位和个人损坏或者擅自移动有钉螺地带警示标志的,由乡(镇 处罚 带警示标志的行政处 )人民政府责令修复或者赔偿损失,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处1000元以上 罚 3000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 √ 2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2018年修正) 第五十三条 电力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国务院有关电力设施保护的规定,对电力设 对在依法划定的电力 施保护区设立标志。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依法划定的电力设施保护区内修建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 设施保护区内修建的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 的建筑物、构筑物,不得种植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植物,不得堆放可能危及电力 行政 种植的植物、堆放物 设施安全的物品。 强制 在依法划定电力设施保护区前已经种植的植物妨碍电力设施安全的,应当修剪或 品危及电力设施安全 的强制拆除、砍伐或 者砍伐。 第六十九条 违反本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在依法划定的电力设施保护区内修建建 者清除 筑物、构筑物或者种植植物、堆放物品,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由当地人民政府责令 强制拆除、砍伐或者清除。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2008年6月施行) 第十九条第二款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发现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应当立即采取 措施予以制止、铲除。 3 4 行政 对非法种植毒品原植 【地方性法规】《山西省禁毒条例》(2020年修订) 强制 物的制止、铲除 第十七条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以及村(居)民委员会应当配合有 关部门落实毒品和制毒物品管制措施;发现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应当及时予以制 止、铲除,并向所在地公安机关报告;发现其他毒品违法犯罪线索的,应当及时报告 所在地公安机关。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2011年修订) 第三十三条第二款 在非常情况下,为保护国家确定的重点地区和大局安全,必 行政 对防汛遇到阻拦和拖 须作出局部牺牲时,在报经有管辖权的上级人民政府防汛指挥部批准后,当地人民政 强制 延时的强制实施 府防汛指挥部可以采取非常紧急措施。 第三十三条第三款 实施上述措施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拦,如遇到阻拦和 拖延时,有管辖权的人民政府有权组织强制实施。 第 1 页,共 4 页 √ √ 备注 武定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2022年版权责清单) 序 职权 号 类 型 职权名称 职权依据 5 【行政法规】《地质灾害防治条例》(2003年国务院令第394号) 对受到地质灾害威胁 行政 第二十九条 接到地质灾害险情报告的当地人民政府、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应当根 情况紧急时的强行避 强制 据实际情况,及时动员受到地质灾害威胁的居民以及其他人员转移到安全地带;情况 灾疏散 紧急时,可以强行组织避灾疏散。 6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2021年修订) 第八条第二款 乡级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群众做好本辖区的动物疫病预防 行政 组织饲养动物的单位 与控制工作,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予以协助。 强制 和个人做好强制免疫 第十八条第二款 乡级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本辖区饲养动物的单位和个人 做好强制免疫,协助做好监督检查;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协助做好相关工作。 7 8 行政 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 检查 生产状况的监督检查 实施主 体 街道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1年修正) 第九条第二款 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以及开发区、工业园区、港区、风 景区等应当明确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有关工作机构及其职责,加强安全生产监管 力量建设,按照职责对本行政区域或者管理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监 督检查,协助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或者按照授权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 【政府规章】《山西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2021年省政 府令第293号) 第四条第二款 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以及开发区、港区、保税区、风景 区等应当按照职责,或者受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委托,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或者管 理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地方性法规】《山西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小摊点管理条例》(2021年修正) 第三十六条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食品安全工作人员和村(居)民 对食品小作坊、小经 委员会的食品安全监督员,应当依法对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的生产经营活 行政 营店和小摊点的生产 检查 动开展现场巡查:(一)督促和帮助无证生产经营者及时办理有关手续;(二)督促 经营活动的现场巡查 和引导食品小摊点在划定区域和时段经营;(三)督促其规范生产经营活动,排查食 品安全隐患;(四)制止和纠正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及时报告涉及食品安全的行为。 第 2 页,共 4 页 √ 备注 武定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2022年版权责清单) 序 职权 号 类 型 职权名称 职权依据 实施主 体 街道 【政府规章】《山西省道路货物运输源头治理超限超载暂行办法》(2008年省政府令 对本辖区内煤、铁、 行政 第223号) 焦炭等重点货运源头 第五条第二款 乡(镇)人民政府对本辖区内煤、铁、焦炭等重点货运源头单位 检查 单位的监督管理 可以派驻人员进行监督管理。 √ 【地方性法规】《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禁止野外用火的决定》(2020 年5月施行) 六、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加强本辖区禁止野外用火的监督管理, 行政 对本辖区禁止野外用 10 组织开展森林草原防火知识培训和火灾扑救演练,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开展群众性 检查 火的监督管理 防火工作。 七、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在重要路口设立防火检查站,在 重点地段、重点区域设置巡山、护林专业队,做好巡查巡护。 √ 【行政法规】《地质灾害防治条例》(2003年国务院令第394号) 行政 对地质灾害险情的检 第十五条第一款 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县、乡、村应当加强地质灾害的群测群防工 11 作。在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内,乡镇人民政府、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应当加强地质灾害 检查 查 险情的巡回检查,发现险情及时处理和报告。 √ 9 12 行政 对消防安全的检查 检查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21年修正) 第三十一条 在农业收获季节、森林和草原防火期间、重大节假日期间以及火灾 多发季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宣传教育,采取防火措施 ,进行消防安全检查。 第三十二条 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应当指导、支持和帮助村民委员会 、居民委员会开展群众性的消防工作。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确定消防安全管 理人,组织制定防火安全公约,进行防火安全检查。 【政府规章】《山西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2020年省政府令第267号) 第八条 乡(镇)人民政府履行下列消防安全工作职责: (三)根据当地经济发展和消防工作的需要,建立承担火灾扑救、应急救援等职 能的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开展消防宣传、防火巡查、隐患查改; 街道办事处应当履行除前款第(一)项规定以外的职责。 第 3 页,共 4 页 √ 备注 武定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2022年版权责清单) 序 职权 号 类 型 职权名称 职权依据 【行政法规】《宗教事务条例》(2004年国务院令第426号,2017年修订) 第二十六条 宗教活动场所应当加强内部管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 行政 指导、监督、检查宗 13 定,建立健全人员、财务、资产、会计、治安、消防、文物保护、卫生防疫等管理制 检查 教活动场所 度,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监督、检查。 第 4 页,共 4 页 实施主 体 街道 √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