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番)环管影〔2019〕599号】广州诚威纸箱有限公司.pdf
穗(番)环管影〔2019〕599 号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广州诚威纸箱 有限公司年产纸箱 12 万个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广州诚威纸箱有限公司(91440101MA5CKNTX3G): 你单位报送的《广州诚威纸箱有限公司年产纸箱 12 万个建 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以下简称“《报告表》”)及附送资料收 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广州诚威纸箱有限公司年产纸箱 12 万个建设项目(以 下简称“该项目”)位于广州市番禺区沙湾镇接源路 63 号之 22 101,申报内容为从事纸箱生产,年产纸箱 12 万个。该项目占地 面积 800 平方米,建筑面积 800 平方米,主要建筑物为单层厂房 1 栋,主要设备有印刷机 1 台、切角机 1 台、分纸机 2 台、打钉 机 2 台、打包机 1 台、粘箱机 1 台等,员工 6 名,内部不安排食 宿。 按照《报告表》的评价结论,在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 该项目产生的污染物及不良环境影响能够得到有效控制,从环境 保护角度,项目在拟选址处建设可行。经审查,我局原则同意《报 告表》评价结论,该项目应当按照《报告表》所述性质、规模、 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二、该项目各类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如下: (一)污水排放未能纳入前锋净水厂处理时,水污染物排放 执行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 级标准;纳入前锋净水厂处理时执行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生活污水排放量不超过 65 吨/年。 (二)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广东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 合物排放标准》 (DB44/815-2010) “表 2 排气筒 VOCs 排放限值” 平版印刷(不含以金属、陶瓷、玻璃为承印物)第Ⅱ时段排放限 值、“表 3 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 。 (三)边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2 类区限值,即:昼间≤60 分贝,夜间≤50 分贝。 三、该项目应当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 施,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排水系统实行雨污分流。市政污水管网完善前,生活 污水配套生化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排放。市政污水管网完善后, 生活污水排入市政污水管送前锋净水厂集中处理。项目设置生活 污水排放口 1 个。 (二)印刷工序使用水性油墨,设置相对密闭生产车间,配 套废气收集及二级活性炭吸附设施,废气处理后经专用管道高空 排放(排放高度不低于 15 米)。项目设置废气排放口 1 个。加强 — 2 — 厂区外围无组织排放监测,如发现边界外大气污染物超标时,应 对废气作进一步收集、净化处理。 (三)选用低噪声设备,生产车间合理布局,对高噪声设备 做好减振、消声、隔音处理。 (四)废化学品原料桶、印刷清洗废水、废饱和活性炭等危 险废物须设置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01)要求的专用贮存场所存放并委托具备危险废物 处理资质的机构处理。 四、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 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你单位应当重新报 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五、自《报告表》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 建设的,《报告表》应当在开工建设前报我局重新审核。未经我 局重新审核同意的,不得擅自开工建设。 六、该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 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 制度,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生态环境行政 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 收,编制验收报告,依法向社会公开。 (二)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 入生产或者使用。 七、该项目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如涉及规划、土地利用、建设、 — 3 — 水务、消防、安全等问题,应遵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到相应的行 政主管部门办理有关手续。 八、如不服本行政许可决定,你单位可以在接到本行政许可 决定之日起 60 日内向广州市人民政府(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小 北路 183 号金和大厦 2 楼,电话:020-83555988)或广东省生态 环境厅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口西路 213 号,电话:020-87533928) 申请复议;或在六个月内直接向广州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诉讼。行 政复议、行政诉讼期间内,不得停止本决定的履行。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 2019 年 11 月 19 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广州市生态环境局番禺区分局执法监察大队、第五环境保护所, 重庆大润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 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