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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水利委员会关于103省道(汉南大道)改扩建工程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的行政许可决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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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水利委员会关于103省道(汉南大道)改扩建工程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的行政许可决定.doc

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行政许可决定 长许可决〔2021〕69 号 长江水利委员会关于 103 省道(汉南大道)改扩建 工程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的行政许可决定 武汉车都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 103 省道(汉南大道)改扩建工程洪水影响评价 审批申请及相关材料收悉。我委委托扬子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湖 北)召开了该工程洪水影响评价报告专家评审会,专家组对修改后 的《103 省道(汉南大道)改扩建工程洪水影响评价报告》(报批 稿)》(以下简称《报告》)提出了评审意见(详见附件)。根据 《报告》的结论及专家评审意见,在采取减轻或消除洪水影响防治 补救措施的前提下,拟建项目的建设对防洪的影响较小。经研究, 我委基本同意该《报告》。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有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拟改扩建项目涉及洪水影响评价的有关事宜 行政许可决定如下: 一、同意武汉车都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 103 省道(汉南大道) —1— 改扩建工程。 拟改扩建工程位于杜家台蓄滞洪区下东城垸内,主要建设内容 为改扩建 103 省道现状道路和新建雨水箱涵。改扩建道路南起兴七 路 ( 线 路 里 程 桩 号 K0+000 ) , 北 接 长 山 路 ( 线 路 里 程 桩 号 K1+174.706),全长 1174.71m,采用低路基方案,路基红线宽度 40.0m,路面设计高程 23.12m~24.22m(1985 国家高程,下同), 道路下方铺设燃气、电信、给水、雨水、污水、电力等管道。新建 雨水箱涵起于改扩建道路设计红线东侧,依次下穿改扩建道路、现 状长山路,止于马影河南岸排口,全长 339.15m,箱涵净宽 4.20m~ 4.80m,净高 1.50m~2.25m,箱涵底标高 19.67m~19.02m。 二、现状条件下,杜家台蓄滞洪区运用机率约为 10 年一遇。 蓄滞洪区分洪运用时,拟建工程将被淹没,且将长时间受到洪水浸 泡和冲刷,你公司应充分重视其风险,加强工程防护,落实相关的 防洪保安措施,并承担因蓄滞洪区运用可能造成的一切损失。 三、下阶段工程设计单位应进一步优化工程设计,协调处理好 拟建工程与蓄滞洪区内转移道路、灌排渠道及水系的交叉衔接,尽 可能减少对蓄滞洪区运用、水利规划和其他水利工程的不利影响。 四、你公司应充分重视河道保护工作,严禁向河道内弃土弃渣, 并及时清除河道管理范围内施工临时设施,保障河道行洪通畅。 五、你公司须落实《报告》中提出的雨水箱涵入马影河排口上 下游铺砌防护、线路工程防冲刷等减轻或消除洪水影响的各项防治 补救措施,按相关要求编制建设期和运行期防汛应急预案并报当地 防汛指挥机构和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六、建设项目开工前,你公司应按规定到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 办理有关手续。工程建设中应妥善维护好安全建设、灌排渠道等水 —2— 利设施,如有损毁,你公司应及时按原标准予以恢复;施工时应按 有关管理要求处理好弃渣、弃土的堆放;工程建设和运行期间,须 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服从防汛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 七、该建设项目在其施工设计文件报湖北省水利厅备案后方可 开工建设。开工时,由我委会同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督工程施工 放样,并对该工程建设进行监督管理。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时,应有 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参加,工程竣工鉴定书应报我委备案。 八、本文件的有效期为三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期满后,若 拟建工程未开工建设,本文件及其《报告》自行失效。需延续有效 期的,你公司应当在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提出延续申请。工程建设 过程中,若项目的性质、地点、规模、设计方案、防治补救措施等 有较大变更的,应重新编制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并按规定重新办理 行政许可手续。 九、你公司如对本许可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 60 日内,依法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 6 个月 内向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103 省道(汉南大道)改扩建工程洪水影响评价报告》 评审意见 长江水利委员会 2021 年 4 月 14 日 —3— 附件 《103 省道(汉南大道)改扩建工程洪水影响 评价报告》评审意见 受长江水利委员会(以下简称长江委)委托,扬子江工程咨询 有限公司(湖北)于 2018 年 12 月 13 日在武汉市组织召开了《103 省道(汉南大道)改扩建工程洪水影响评价报告》(以下简称《报 告》)专家评审会。参加会议的有:长江委防办、水政与安监局, 湖北省水利厅及防办,湖北省汉江河道管理局(杜家台分蓄洪区管 理局),武汉市水务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环境保护 局,武汉车都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中国公路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及长江中游水文水资源勘测局等单位的专家和代表以及特邀专家, 会议成立了专家组。与会专家和代表听取了设计单位中国公路工程 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设计方案的介绍和报告编制单位长江中游 水文水资源勘测局关于《报告》主要内容的汇报。经过认真讨论, 形成了专家组评审意见(初稿)。会后,报告编制单位长江中游水 文水资源勘测局根据专家组评审意见(初稿)对该《报告》进行了 修改和完善,于 2021 年 2 月提出了修改后的《报告》 。主要评审意 见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拟改扩建工程位于武汉市汉南区杜家台蓄滞洪区下东城垸内, 主要建设内容为改造 103 省道现状道路并新建雨水箱涵,其中拟改 扩建道路南起兴七路, 北接长山路,全长 1174.706m(桩号 K0+000~ K1+174.706),路基红线宽度 40.0m,路面设计高程 23.120m~ —4— 24.222m,与现状地面线高差 0.000m~0.662m,西侧道路红线距马 影河南岸直线距离约 114.0m~630.0m;新建雨水箱涵起于拟改扩 建道路设计红线东侧,依次下穿拟改扩建道路(垂直道路中心线穿 越,穿越处道路桩号 K0+812.67)、现状长山路后于马影河南岸岸 坡设置排口,全长 339.151m(桩号 K0+000~K0+339.151),箱涵 净宽 4.20m~4.80m,净高 1.50m~2.25m,箱涵底标高 19.673m~ 19.016m,排口顶部与现状马影河河床平齐, 净宽 4.80m,净高 0.30m。 道路下方铺设燃气、电信、给水、雨水、污水、电力管道,管顶埋 深 0.50m~4.66m。 拟建工程主要控制点坐标(1954 年北京坐标系)为: 拟 改 扩 建 道 路 起 点 ( K0+000 ) : X=358727.778 , Y=508542.349; 拟 改 扩 建 道 路 终 点 ( K1+174.706 ) : X=359733.643 , Y=509144.639; 雨水箱涵起点(K0+000):X=359404.268,Y=508995.263; 雨水箱涵下穿拟改扩建道路设计红线西侧处(K0+039.533): X=359421.133,Y=508958.944; 雨 水 箱 涵 终 点 ( K0+339.151 ) : X=359696.684 , Y=508839.997。 二、总体评价 《报告》采用的技术路线可行,内容较全面,结论基本合理, 基本符合《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导则》(SL520-2014)和《长江 水利委员会行政审批项目水影响论证报告编制大纲(试行)》的要 求。 —5— 三、建设项目对防洪的影响评价 基本同意《报告》关于建设项目对防洪影响的结论意见。拟建 工程对杜家台蓄滞洪区有效蓄洪容积、分洪运用、安全建设设施、 附近堤防无明显影响。 四、洪水对建设项目的影响评价 基本同意《报告》关于洪水对建设项目影响评价的结论意见。 现状情况下,下东城垸分蓄洪运用时,拟建工程路段将被淹没,建 设单位应注意工程运行风险。 五、工程建设影响防治补救措施 同意《报告》提出的防洪影响补救措施设计方案。对雨水箱涵 入马影河门式排口上下游各 8m 范围内铺砌 C20 混凝土预制六角块, 下设 10cm 砂砾垫层,端部设置 100×40cm 浆砌块石隔水墙。 —6— 抄送:水利部,湖北省水利厅,湖北省汉江河道管理局,武汉市 —7— 水务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水务和湖泊局。 长江水利委员会办公室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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