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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枣庄市执收的行政事业收费目录清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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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枣庄市执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中央立项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序号 一 收费项目 资金管理方 式 收费依据 标准 (1)代办外国签证(含加 急,限于国家机关) 缴入中央和 地方国库 财综〔2003〕45号,计价格〔1999〕466号,价费字〔1992 〕198号,发改价格〔2014〕2732号,鲁价费函〔2016〕96 号 240元/证(加急20元/证) (2)代填外国签证申请表 缴入中央和 (限于国家机关) 地方国库 财综[2003]45号,计价格[1999]466号,[1992]价费字198号 10元/份 部门 外交 1 签证费 二 教育 2 公办幼儿园保教费、住宿费 缴入中央和 地方财政专 户 3 普通高中学费、住宿费 缴入中央和 地方财政专 户 (1)普通高中学费 ①省级重点高中 ②城市高中 ③农村高中 (2)普通高中住宿费 ①城市高中 ②农村高中 4 中等职业学校住宿费 《幼儿园管理条例》、发改价格〔2011〕3207号,鲁价费 市直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按枣价费发 发〔2015〕81号,鲁价综发〔2018〕54号 《山东省教育厅 [2018]109号执行,各区(市)公办幼儿园 等5部门贯彻落实教育部5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 收费标准由当地物价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收费管理的意见的通知》(鲁教财字〔2020〕12号) 教财〔2003〕4号,教财〔1996〕101号,鲁财教〔2016〕53 号,鲁价综发〔2018〕54号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 省财政厅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 中小学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0〕648号 ) 800元.生/学期 500元.生/学期 300元.生/学期 70元.生/学期 50元.生/学期 缴入中央和 地方财政专 户 教财〔2003〕4号,教财〔1996〕101号,鲁财教〔2013〕 50号,鲁价综发〔2018〕54号 第 1 页,共 12 页 500元.生/学年 备注 枣庄市执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中央立项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序号 部门 收费项目 资金管理方 式 高等学校(含科研院所、各级 缴入中央和 党校等)学费、住宿费、委托 5 地方财政专 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 户 期培训费 三 公安 ■ 6 证照费 ②永久居留申请 ③出入境证 ④旅行证 (2)公民出入境证件费 标准 财教〔2013〕19号,发改价格〔2013〕887号,教财〔2006 〕2号,发改价格〔2005〕2528号,发改价格〔2003〕1011 号,教财〔2003〕4号,计价格〔2002〕838号,计价格〔 2002〕665号,计办价格〔2000〕906,教财〔1996〕101号 ,价费字〔1992〕367号,教财〔1992〕42号,发改价格〔 2006〕702号,教电〔2005〕333号,教财〔2005〕22号, 鲁价费发〔2011〕64号,鲁价费发〔2013〕93号,鲁价费 高职:4800-7000元/生.学年 发〔2013〕136号,鲁价费发〔2014〕6号,鲁价费函〔 本专科:4500-8800元/生.学年,详见文件 2014〕53号,鲁价费函〔2014〕51号,鲁价费函〔2014〕 。 58号,鲁价费发〔2015〕93号,鲁价费发〔2015〕46号,鲁 实行学分制的本专科(高职)在同层次同专 价费函〔2016〕47号、鲁价费函〔2016〕60号、鲁价费函 业标准基础上上浮10%,详见文件。 〔2016〕59号、鲁价费函〔2016〕62号、鲁价费发〔2016 校企合作办学:8000-12000元/生.学年 〕86号、鲁价费发〔2016〕89号、鲁价费函〔2016〕87号 研究生学费详见文件。 ,鲁价费函〔2018〕72号,鲁价费函〔2018〕74号,鲁政 办字〔2018〕98号,鲁发改成本〔2019〕933号、鲁发改成 本〔2019〕799号、鲁发改成本〔2019〕806号、鲁发改成 本〔2019〕804号 省发展改革委 省财政厅 省教育厅《 关于重新明确高等学校学费收费标准的通知》(鲁发改成 本〔2020〕1085号),省发展改革委 省财政厅《关于重新 明确中国海洋大学等15所高校学分制收费标准的通知》( 鲁发改成本〔2020〕1086号) 价费字〔1992〕240号,公通字〔2000〕99号,鲁财行〔 2013〕54号 (1)外国人证件费 ①居留许可 收费依据 缴入中央和 地方国库 缴入中央和 地方国库 缴入地方国 库 缴入地方国 库 有效期不满1年的居留许可,每人400元;有 效期1年(含1年)至3年以内的居留许可,每 人800元;有效期3年(含3年)至5年(含5年)的 财综〔2004〕60号,发改价格〔2004〕2230号,鲁财综〔 居留许可,每人1000元。增加偕行人,每增 2004〕108号 加1人按上述相应标准收费;减少偕行人,收 费标准为每人次200元;居留许可变更的,收 费标准为每次200元 财综[2004]32号,发改价格[2004]1267号 1500元/人 公通字[1996]89号 公通字[1996]89号 100元/证 50元/证 价费字[1993]164号,[1992]价费字240号,公通字[2000]99 号,发改价格[2017]1186号,发改价格〔2019〕914号 第 2 页,共 12 页 备注 枣庄市执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中央立项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序号 部门 收费项目 资金管理方 式 ①因私护照 缴入中央和 地方国库 发改价格〔2013〕1494号,计价格〔2000〕293号,价费字 每本120元;加页、合订、加注、延期每项 〔1993〕164号,发改价格〔2017〕1186号,发改价格〔 次20元 2019〕914号 ②出入境通行证 缴入中央和 地方国库 价费字〔1993〕164号,公通字〔2000〕99号,财综〔2008 每证15元(一次有效)、50元(二次有效) 〕9号,发改价格〔2017〕1186号 、80元(多次有效)。 ③往来(含前往)港澳 缴入中央和 通行证(含签注) 地方国库 往来港澳通行证每本60元,延期、加注每项 次20元;前往港澳通行证每本40元。一次有 效签注每件15元,二次有效签注每件30元, 发改价格〔2005〕77号,计价格〔2002〕1097号,发改价 短期(不超过一年)多次有效签注每件80元 格〔2017〕1186号,发改价格〔2019〕914号 ,长期(三年)多次有效签注每件240元。 一年以上(不含)两年以下(含)120元/件 ,两年以上三年以下(不含)160元/件。 ④台湾居民来往大陆 缴入中央和 通行证(含签注) 地方国库 一次有效往来签注15元,口岸一次有效往来 签注50元,一年(含)以内多次有效往来签 注每件80元,一年(含)以上、五年(含) 发改价格〔2004〕334号,价费字〔1993〕164号,发改价 以下居留签注每件100元;5年有效期台湾居 格〔2011〕1389号,发改价格〔2005〕1460号,财综〔2005 民往来大陆通行证每证200元,补办每证500 元;证件加注每项次20元,一次入出境签注 〕58号,发改价格〔2017〕1186号 、延期停留、暂住加注每项次20元,一次入 出境签注、延期停留、暂住加注每项次20元 。一次有效通行证40元/每件,电子通行证 每证200元。 ⑤台湾同胞定居证 缴入地方国 库 收费依据 发改价格〔2004〕2839号,价费字〔1993〕164号,发改价 格〔2017〕1186号 标准 8元/证 ⑥大陆居民往来台湾 缴入中央和 通行证(含签注) 地方国库 电子往来台湾通行证(卡式)每证80元,一 发改价格〔2016〕352号,计价格〔2001〕1835号,价费字 次有效往来通行证每证15元,一次有效签注 〔1993〕164号,发改价格〔2017〕1186号 每件15元,多次有效签注每件80元。 (3)户籍管理证件工本费 (限于丢失、补办) 财综〔2012〕97号,价费字〔1992〕240号,鲁价费发〔 2006〕231号 缴入地方国 库 仅限于丢失、损坏补办:居民户口簿每本10 元;集体户口簿,城镇每本40元,农村每本 30元。 仅限于丢失、损坏补办和过期失效重办:每 张5元 ①户口簿 ②户口迁移证件 第 3 页,共 12 页 备注 枣庄市执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中央立项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序号 收费项目 资金管理方 式 收费依据 (4)居民身份证工本费 缴入地方国 库 《居民身份证法》,财综〔2007〕34号,发改价格〔2005 〕436号,财综〔2004〕8号,发改价格〔2003〕2322号, 鲁财行〔2013〕58号,财税〔2018〕37号,鲁财综〔2018〕 20号、鲁财综〔2018〕61号 部门 ①申领,换领第二代身份 证(停征首次申领身份证工本 费) ②丢失补领或者损坏换 20元/证 40元/证 领第二代身份证 ③临时第二代身份证费 (5)机动车号牌工本费 10元/证 缴入地方国 库 《道路交通安全法》,发改价格〔2004〕2831号,计价格 〔1994〕783号,价费字〔1992〕240号,行业标准GA362014,鲁财行〔2013〕52号 ①汽车反光号牌 ②挂车反光号牌 ③三轮汽车拖拉机反 每副100元不反光80元 每副50元不反光30元 ④ 摩托车反光号牌 ⑤ 机动车临时号牌 每副70元不反光50元 每张5元 每副40元不反光25元 光号牌 (6)机动车行驶证、登记 证、驾驶证工本费 缴入地方国 库 《道路交通安全法》,发改价格〔2004〕2831号,财综〔 2001〕67号,计价格〔2001〕1979号,计价格〔1994〕783 号,价费字〔1992〕240号,鲁财行〔2013〕52号,发改价 格〔2017〕1186号 ①机动车行驶证(含 临时)工本费 ②机动车登记证工本 费 ③机动车驾驶证工本 费 四 标准 10元/本 10元/证 10元/证 7 外国人签证费 缴入中央和 地方国库 计价格〔2003〕392号,价费字〔1992〕240号,公通字〔 2000〕99号,鲁财行〔2013〕54号 一次签证160元、二次签证235元、签证延期 160元、半年多次(含半年)425元、一年(含 一年)至五年(含五年)635元 8 殡葬收费 缴入地方国 库 价费字〔1992〕249号,发改价格〔2012〕673号,鲁价费 发〔2012〕149号,鲁价综发〔2015〕123号、鲁价综发〔 2016〕58号 详见鲁价费发〔2012〕149号 民政 第 4 页,共 12 页 备注 枣庄市执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中央立项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序号 五 部门 资金管理方 式 收费依据 标准 备注 自然资 源 ■ ■ ■ ▲■ 六 收费项目 缴入地方国 库 《土地管理法》《土地复垦条例》《山东省实施<土地管理 土地复垦义务人按照土地复垦方案确定的资 法>办法》《山东省土地复垦管理办法》,鲁财综〔2014〕 金数额,在土地复垦费用专门账户中足额预 75号 存土地复垦费用。 10 土地闲置费 缴入地方国 库 按照土地出让或者划拨价款的百分之二十征 缴土地闲置费,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 《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发〔2008〕3号 ,以取得土地发生的成本(扣除税收)为划 ,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中华 拨土地价款;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 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鲁财综〔2014〕75号 以土地出让金总额为土地出让价款。满两年 的无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11 耕地开垦费 缴入地方国 库 (一)经批准占用基本农田的,按被占用耕地 《土地管理法》,中发〔2017〕4号,《土地管理法实施条 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至十二倍缴纳;(二) 例》《山东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山东省土地整治 经批准占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的,按被占 条例》,鲁财综〔2014〕75号 用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八至十倍缴纳 缴入中央和 地方国库 住宅类80元/件,非住宅类550元/件,对于申 《物权法》,财税〔2016〕79号,发改价格规〔2016〕 请办理车库、车位、储藏室不动产登记单独 小微企业免 2559号,鲁国土资字〔2017〕1号,财税〔2019〕45号,财 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登记证明的,不动产 征 税〔2019〕53号 登记费减按住宅类不动产登记每件80元收取 。对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免征不动产登记费。 缴入地方国 库 《城市排水和污水处理条例》,财税〔2014〕151号,发改 价格〔2015〕119号,鲁价费发〔2000〕211号,鲁政办发 〔2006〕7号,国发〔2000〕36号,计价格〔2002〕515号, 计价格〔1999〕1192号,财综字〔1997〕111号,鲁价格一 发〔2015〕30号 9 土地复垦费 12 不动产登记费 住房城 乡建设 ■ 13 污水处理费 第 5 页,共 12 页 具体标准见发改价格〔2015〕119号 枣庄市执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中央立项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序号 部门 ■ 七 14 城市道路占用、挖掘修复费 资金管理方 式 收费依据 标准 缴入地方国 库 1.城市道路占用费收费标准为0.5元/平方米 ·天。 2.挖掘修复费收费标准:主次干路、沥青路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建城〔1993〕410号,财税〔2015 面:560元/平方米;支路与非机动车道沥青 〕68号,鲁价涉发〔1994〕185号,鲁建城字〔2015〕32号 路面:450元/平方米;条(料)石路面: 500元/平方米;彩色沥青路面:580元/平方 、鲁发改成本〔2019〕121号 米;水泥混凝土路面:500元/平方米;彩色 方砖:240 元/平方米;人行步道方砖:220 元/平方米;砂石路面:100元/平方米。 缴入中央和 地方国库 1、集群无线调度系统:(全省范围内使用 )5万/频点(市范围内使用)2000/频点 2、无线寻呼系统:(全省范围内)20万/频 点(市范围)4万/频点 3、无绳电话系统:150/基站 4、广播、电视:(省及省以下台)100—10 万/套节目 《无线电管理条例》,发改价格〔2013〕2396号,发改价 5、船舶电台(制式电台):100—2000/艘 格〔2011〕749号,发改价格〔2005〕2812号,发改价格〔 6、微波站:20—600/每站每兆赫(发射) 2003〕2300号,计价费〔1998〕218号,鲁价费发〔2003〕 7、地球站:250/站每兆赫(发射) 23号,国家计委、财政部、信息产业部(计价格〔2002〕 8、其他:固定电台:1000/频点移动电台: 605号),信息产业部(信部无函〔2004〕27号),信息产 100元/台 业部办公厅(信办无〔2004〕15号),发改价格〔2018〕 9、蜂窝移动通信:国家级无线电管理机构 601号,发改价格〔2019〕914号 收取 10、村通工程、村村通工程按发改价格 自2018年4月1日起,降低部分无线电频率占 用费收费标准,详见发改价格〔2018〕601 号;自2019年7月1日起,降低部分无线电频 率占用费收费标准,详见发改价格〔2019〕 914号。 工业和 信息化 ■ 八 收费项目 15 无线电频率占用费 水利 第 6 页,共 12 页 备注 枣庄市执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中央立项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序号 部门 ■ 九 收费项目 资金管理方 式 16 水土保持补偿费 缴入中央和 地方国库 17 预防接种服务费 缴入地方国 库 18 医疗事故鉴定费 缴入中央和 地方国库 卫生健 康 收费依据 标准 (一)对一般性生产建设项目,按照征占用 土地面积开工前一次性计征,每平方米1.2 元(不足1平方米的按1平方米计,下同)。 对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水库淹没区不在 水土保持补偿费计征范围之内。(二)开采 矿产资源的,建设期间按照征占用土地面积 计征,每平方米1.2元。在开采期间,对石 油、天然气以外的矿产资源,按照矿石开采 量(采掘、采剥总量)计征,其中露天开采 《水土保持法》,财综〔2014〕8号,发改价格〔2014〕 的每吨1元,非露天开采的每吨0.5元。石油 886号,鲁财综〔2014〕74号,《山东省水土保持条例》, 、天然气根据油、气生产井(不包括水井、 鲁价费发〔2017〕58号,发改价格〔2017〕1186号 山东省 勘探井)占地面积按年征收,每平方米每年 财政厅、山东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山东省水利厅、中国 1.2元。每口油、气生产井占地面积按照不 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关于印发山东省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 超过2000平方米计算;对丛式井每增加一口 井,增加计征面积按不超过400平方米计算 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鲁财税〔2020〕17号) 。(三)取土、挖沙(河道采砂除外)、采 石以及烧制砖、瓦、瓷、石灰的,根据取土 、挖沙、采石量,按照每立方米1.2元计征 (不足1立方米的按1立方米计,下同)。对 缴纳义务人已按前两种方式计征的,不再重 复计征。(四)排放废弃土、石、渣的,根 据排放土、石、渣量,按照每立方米1.2元 计征。对缴纳义务人已按前三种方式计征的 ,不再重复计征。 国务院令第668号,财税〔2016〕14号,发改价格〔2016〕 二类疫苗22元/剂次 488号,鲁价格二发〔2017〕11号、鲁发改成本〔2019〕 预防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苗上市后,我省居 200号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税务局 山东省发改委 山东省 民接种时免收预防接种服务费。 民政厅《关于认真落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 费政策的通知》(鲁财税〔2020〕3号) 国务院令第351号,财税〔2016〕14号,财综〔2003〕27号 ,发改价格〔2016〕488号,鲁价费函〔2016〕93号 第 7 页,共 12 页 备注 枣庄市执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中央立项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序号 部门 收费项目 资金管理方 式 收费依据 ①中华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 技术鉴定 ②省级技术鉴定委员会鉴定 ③市级技术鉴定委员会鉴定 19 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费 标准 每例8500元 每例3500元 每例2500元 缴入地方国 库 国务院令第668号,国务院令第351号,财税〔2016〕14号 ,财综〔2008〕70号,发改价格〔2016〕488号,鲁财综〔 2008〕75号,鲁价费函〔2016〕42号,鲁发改成本〔2019 〕283号 第 8 页,共 12 页 3500元/例 备注 枣庄市执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中央立项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序号 部门 收费项目 20 社会抚养费 资金管理方 式 缴入地方国 库 收费依据 标准 (一)城镇居民超生一个子女的,对夫妻双 方分别按当地县(市、区)上年城镇居民人 均可支配收入额为基数,一次性征收三倍以 上六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本人上年实际收 入高于当地县(市、区)上年城镇居民人均 可支配收入的,对其超过部分还应当按照一 倍以上二倍以下加收社会抚养费;超生二个 以上子女的,以超生一个子女应征收的社会 抚养费为基数,按超生子女数为倍数征收社 会抚养费;(二)农村居民超生一个子女的 ,对夫妻双方分别按当地乡镇农民上年人均 纯收入额为基数,一次性征收三倍以上六倍 以下的社会抚养费,本人实际上年纯收入高 于当地乡镇农民上年人均纯收入的,对其超 过部分还应当按照一倍以上二倍以下加收社 会抚养费;超生二个以上子女的,以超生一 个子女应征收的社会抚养费为基数,按超生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国务院令第357号,财税〔2016〕 子女数为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 14号,〔2000〕29号,《2016年山东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 (三)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一个子女,六 办法及征收标准》《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十日内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本条第(一) 项或者第(二)项规定的计算基数征收二倍 的社会抚养费;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二胎 以上子女的,按本条第(一)项或者第(二 )项规定的计算基数征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 的社会抚养费;有配偶又与他人生育的,按 本条第(一)项或者第(二)项规定的计算 基数征收六倍以上九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 未依法办理收养登记收养子女的,按前款规 定处理。第六十三条 生育第一胎子女未按 规定办理生育登记手续生育的,由乡镇、街 道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责令限期补办。 符合本条例规定再生育一胎子女的条件,但 未经审批而怀孕的,应当补办审批手续;生育 时仍未补办审批手续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 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本条例第五 十三条规定的计算基数征收百分之二社会抚 养费。 第 9 页,共 12 页 备注 枣庄市执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中央立项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序号 部门 收费项目 21 非免疫规划疫苗储存运输费 十 缴入地方国 库 《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 委《关于非免疫规划疫苗储存运输费有关事项的通知》( 财税〔2020〕17号),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发展和改革 委员会《关于收取非免疫规划疫苗储存运输费的通知》( 鲁财税〔2020〕22号),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 省财政厅《关于非免疫规划疫苗储存运输费收费标准的通 知》(鲁发改成本〔2020〕909号) 10元/剂次 备注 22 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缴入中央和 地方国库 23 诉讼费 缴入中央和 地方国库 24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费 缴入地方国 库 25 仲裁收费 缴入地方国 库 中发〔2001〕9号,计价格〔2000〕474号,鲁价费发〔 每平方米6级(含)以上2000元,6B级600元, 减免相关规 2006〕220号,鲁价费发〔2009〕14号,鲁财综〔2012〕8 对确因地质条件等原因无法修建防空地下室 定见鲁财综 号,鲁财综〔2014〕75号,国发〔2007〕24号,财综〔 的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免征防空地下室易地建 [2016]73号 2007〕53号,国办发〔2011〕45号,鲁财综〔2015〕63号 设费。 ,鲁价费发〔2016〕125号,鲁财综〔2016〕73号,财税〔 2019〕53号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国务院令481号),财行〔2003〕 275号,鲁财行〔2013〕62号,《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 按照《诉讼费用交纳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法》、财行〔2019〕283号 市场监 管 ■ 十 三 标准 法院 ■ 十 二 收费依据 人防办 ■ 十 一 资金管理方 式 仲裁委 ■ 《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发改价 详见《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财 格〔2015〕1299号,财综〔2011〕16号,财综〔2001〕10 政厅关于重新明确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标 号,价费字〔1992〕268号,鲁政办字〔2016〕109号,鲁 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0 〕816号) 价费函〔2017〕43号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 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标准等有关问 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0〕816号) 《仲裁法》,财综〔2010〕19号,国办发〔1995〕44号, 鲁价费发〔2016〕120号,鲁发改成本〔2020〕1452号 按争议金额:5000元及以下:100元,5000 元-50000元(含):按4%,50000-100000元 从2021年1月 (含):按3%,1000001日起执行, 200000元:按2%,200000-500000元(含) 有效期至 :按1.5%,5000002023年12月 1000000元(含):按0.8%,1000000以上部 31日。 分按0.4% 互联网仲裁、交通事故赔偿仲裁费等新型仲 裁案件的受理费标准,由仲裁机构在以上收 费标准幅度内自行确定。 案件受理 第 10 页,共 12 页 枣庄市执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中央立项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序号 部门 收费项目 ■ 十 四 序号 部门 一 教 育 1 缴入中央和 地方国库或 财政专户 缴入同级国 库 收费项目 管理方式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报名考试 费 缴入财政专 户 2 中小学住宿费 缴入财政专 户 人力资 源和社 会保障 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 报名考务费 4 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费 ①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 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 ③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 缴入地方国 库 缴入地方国 库 5 公路设施损坏赔偿费 缴入地方国 库 3 四 标准 备注 各有关 部门 27 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三 收费依据 按照《仲裁委员会仲裁收费办法》(国办发 〔1995〕44号)有关规定执行。 案件处理 26 考试考务费 二 资金管理方 式 交通运 输 老年大 学 考试考务费的明细项目详见《山东省考试考 务费目录清单》 信息处理费可以按件计收,也可以按量计收 ,均按照超额累进方式计算收费金额。行政 国办函〔2020〕109号,鲁政办字〔2020〕179号 机关对每件申请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用 其中一种标准,但不得同时按照两种标准重 复计算。按件计收适用于所有政府信息公开 省级立项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清单 申请处理决定类型。申请人的一份政府信息 公开申请包含多项内容的,行政机关可以按 收费及资金管理文件依据 标准 照“一事一申请”原则,以合理的最小单位 拆分计算件数。按件计收执行下列收费标准 :(一)同一申请人一个自然月内累计申请 鲁财综〔2012〕140号、鲁价费函〔2012〕108号,鲁财综 10件以下(含10件)的,不收费。(二)同 16元/生.科 〔2014〕18号,鲁发改成本〔2018〕1430号 一申请人一个自然月内累计申请11—30件( 含30件)的部分:100元/件。(三)同一申 鲁教监字〔2008〕5号,鲁价综发〔2018〕54号 《关于印 请人一个自然月内累计申请31件以上的部分 每生每学期70元 发山东省中小学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鲁发改成本 :以10件为一档,每增加一档,收费标准提 [2020]648号) 高100元/件。按量计收适用于申请人要求以 提供纸质件、发送电子邮件、复制电子数据 等方式获取政府信息的情形。相关政府信息 已经主动对外公开,行政机关依据《中华人 鲁财综〔2007〕111号, 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 笔试40元/人.科,面试70元/人.场 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六条第 鲁价费发〔2016〕4号 (一)项、第(二)项的规定告知申请人获 360元/人 取方式、途径等的,不适用按量计收。按量 160元/人 计收以单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为单位分别计 100元/人 算页数(A4及以下幅面纸张的单面为1页) ,对同一申请人提交的多件政府信息公开申 请不累加计算页数。按量计收执行下列收费 鲁政办字〔2015〕224号 根据实际维修成本收取 标准:(一)30页以下(含30页)的,不收 费。(二)31—100页(含100页)的部分: 10元/页。(三)101—200页(含200页)的 第 11 页,共 12 页 部分:20元/页。(四)201页以上的部分: 40元/页。 备注 枣庄市执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中央立项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序号 部门 收费项目 6 老年大学学费 五 资金管理方 式 缴入财政专 户 收费依据 标准 保健、国画、书法、文学、声乐、外语、摄 影、戏曲、舞蹈以及生活类专业每生每学期 不超过150元;表演专业每生每学期不超过 鲁政办字〔2013〕110号,鲁价费发〔2014〕50号,鲁政办 200元;计算机专业每生每学期不超过240元 字〔2015〕224号,鲁价费函〔2017〕35号 《山东省发展 ;器乐专业(电子琴、古琴、手风琴)每生 按不同专业 个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老年大学学费问题的通知 每学期不超过260元;钢琴等特殊专业每生 类别收取 》(鲁发改成本{2020}627号) 每学期不超过500元。学校可根据不同专业 类别及培养层次,在上述标准范围内确定具 体收费标准。 卫生健 康 7 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费 缴入地方国 库 备注 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收取新冠病毒核 酸检测费的通知》(鲁财税〔2020〕45号),山东省发展 改革委、山东省财政厅《关于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新冠病毒 核酸检测收费标准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0〕1310号 ) 注 1、标注“▲”号的收费项目,对小型微型企业免予征收,标注“■”号的收费项目为涉企收费。 第 12 页,共 12 页 县级以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可以向自愿进 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的单位和个人(仅限于 疫情期间)收取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费。新冠 病毒核酸检测费包括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与严 重急性呼吸综合征冠状病毒抗体检测两项收 费。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收 费标准为60元/人次,严重急性呼吸综合征 冠状病毒抗体检测收费标准为25元/人次, 检测试剂费用按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实际采 购成本(政府采购价格零差率加价)另行计 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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