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稿-磋商文件-辉县市农村 社区基层信用平台项目.pdf
辉县市农村+社区基层信用平台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辉交采2022DCS178号 采 购 人:辉县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采购代理机构:海南喜龙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二〇二二年十二月 目 录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第二章 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合同条款 第四章 招标项目采购需求 第五章 评审程序、方法及标准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重要提示: 1、请各磋商供应商务必详细阅读本磋商文件的全部条款,以减少不必要的投标失误。 2、磋商供应商如认为本磋商文件含有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含有倾向性或排斥潜在供应商的条款而 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请以书面形式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个工作日前通知代理机构,否则, 将视为对本磋商文件要求无任何异议,并不得因此在磋商后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任何异议。 13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辉县市农村+社区基层信用平台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辉县市农村+社区基层信用平台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获取采购文件, 并于 2023 年 1 月 13 日 08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辉交采 2022DCS178 号 2、项目名称:辉县市农村+社区基层信用平台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最高限价):120 万元 5、采购需求: 5.1、项目内容及要求:辉县市农村+社区基层信用平台项目,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5.2、项目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3、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5.4、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规范标准要求) 6、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2 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 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监狱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 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有效登记证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需提供近三年(2019/2020/2021)任意一年 度的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合格的财务报告扫描件或近六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新成立企 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 (3)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 (4)开标时间前最近六个月(其中任意一个月)纳税期限内的完税或缴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 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5)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前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 13 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提供网页查询截图;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2 年 12 月 29 日 8:30 至 2023 年 1 月 5 日 18:00(北京时间) 2、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站 3、方式:供应商须注册成为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站会员并取得 CA 密钥,凭 CA 密钥登陆会 员专区并按网上提示自行下载磋商文件(.xxzf 格式)及资料。潜在供应商在网上填写信息后方可下载磋商文 件。 4、售价:0 元 5、获取磋商文件后,供应商请到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站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查看磋商文件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时间:2023 年 1 月 13 日 08 时 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辉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3、加密电子响应文件须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中加密上传;上传时必须得到电 脑“上传成功”的确认回复后方为上传成功;请各供应商在上传时认真检查上传响应文件是否完整、正 确,加密电子响应文件逾期上传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3 年 1 月 13 日 08 时 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辉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 政府采购网》、《新乡市政府采购网》、《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上发布,公告期限为五个工 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无需到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 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 动,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各潜在供应商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未能成功上传, 其投标将被拒绝。供应商需在开标截止时间后 30 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 责。不见面开标服务的具体事宜请查阅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站“网上办事大厅”的《不见面开 13 标手册》;招标文件相关内容做相应变更,其他内容不变。 2、各供应商在磋商会议结束前务必要在远程开标大厅保持在线的状态,本项目采用不少于三轮磋商方 式,要求在每次开始报价的 30 分钟内完成报价,未在规定的时间进行报价的视为放弃,造成的后果由供应 商自行负责。 3、监督部门: 辉县市财政局:0373-6256274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辉县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 址:河南省辉县市家天下行政办公楼 联系人:陈健 联系电话:0373-62337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海南喜龙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乡市向阳路 21 号 联系人:王础 联系电话:133437370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础 联系电话:13343737003 海南喜龙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 年 12 月 28 日 13 第二章 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项目 1 项目名称及编号 2 采购方式 具体内容 项目名称:辉县市农村+社区基层信用平台项目 项目编号:辉交采2022DCS178号 竞争性磋商 名 称:辉县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3 采购人 地 址:河南省辉县市家天下行政办公楼 联系人:陈健 联系电话:0373-6233769 名 称:海南喜龙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4 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新乡市向阳路21号 联系人:王础 联系电话:13343737003 5 6 7 资金来源、落实情 况 项目采购预算金额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 期限) 财政资金、已落实 120万元。 注: 磋商报价超过项目采购预算的作无效响应处理。 2年 8 服务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9 质量标准 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规范标准要求) 10 11 磋商供应商资格条 件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 标 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若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疑点或异议,可用书面形式在响应文件提交截 止时间2个工作日前通知采购人,采购人将予以答复。 2.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人可以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12 磋商文件的更正或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 补充 之日5日前,以公告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 将顺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更正或补充文件将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 部分,对所有供应商有约束力。 当磋商文件与更正或补充文件相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或补充文件 13 为准。 1.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13 磋商文件获取 2.获取磋商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由磋商 小组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文件将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同竞争性磋商公告 14 电子响应文件递 交的截止时间和 地点 递交地点:加密电子相应文件须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电子交 易平台中加密上传,上传时必须得到电脑“上传成功”的确认回复后方 为上传成功。 磋商时间及地点: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备注: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无需到新乡市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供 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 动,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各潜在供应商因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未能成功上传,其投标将被拒绝。供应商需在开标截 15 磋商时间及地点 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不见面开标服务的具体事宜请查阅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站“ 网上办事大厅”的《不见面开标手册》;招标文件相关内容做相应变更 ,其他内容不变。 2、各供应商在磋商会议结束前务必要在远程开标大厅保持在线的状态 ,本项目采用不少于三轮磋商方式,要求在每次开始报价的30分钟内完 成报价,未在规定的时间进行报价的视为放弃,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 行负责。 (1)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xxtf 格式)1份,应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前通过“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电子交易平台”内上传,上传时 16 响应文件数量及要 求 必须得到电脑“上传成功”的确认回复后方为上传成功; (2)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为“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站提 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制作生成的加密版投标文件; (3)供应商必须使用企业CA密钥制作电子响应文件。 1、所有要求投标供应商电子签章处都须加盖投标供应商的 CA 印章。 17 签字或盖章要求 2、所有要求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处都须加盖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 CA 印章。 18 项目现场勘察 不组织 19 响应文件有效期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起90日历天 20 结果公示期 1个工作日 13 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 21 成交结果公告 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乡市政府采购网》、《新乡 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网上发布 22 履约保证金 23 代理服务费 无 代理服务费17200元,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代理机 构支付。 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前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 24 有关信用记录查询 问题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拒绝参 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提供网页查询截图; 验收合格并办理完毕相关资金支付手续后 7 日(日历日》内,向供方支 25 付款方式 付全部货款的 90 %,其余 10 %的货款作为质保金在设备正常运行 365 日(日历日)并办理完毕相关资金支付手续后 7 日内(日历日)支付。 磋商小组成员构成:采购人代表1人,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2人 26 磋商小组的组建 ;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评标专家确定方式:由采购人在监督单位监 督下从相关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1、本项目涉及节能、环保产品的按照“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 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 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执行。 2、除磋商文件中特别约定可以投报进口产品外,其他货物均不得投报 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收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 境外的产品,包括已进入中国境内的进口产品),报价供应商提供的产 品(设备)必须是在中国境内生产的产品。 3、根据国家有关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规定,本项目如涉及以 下13类信息安全产品的,报价供应商均应投报经国家认证的信息安全 27 特别要求 产品,13类信息安全产品包括:防火墙、网络安全隔离卡与线路选择 器、安全隔离与信息交换、安全路由器、智能卡 COS、数据备份与恢 复、安全操作系统、安全数据库系统、反垃圾邮件、入侵检测系统、网 络脆弱性扫描、安全审计、网站恢复等。 4、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次采购服务对应的中小企业划 分标准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为了促进中小企业、扶持 不发达贫困地区企业发展,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对小微型企业报价给予20%的扣除 ,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小微企业磋商报价=小微企业报价×( 120%)。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见《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 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规划标准规定的通知》(工 13 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5、为了发挥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的作用,进一步保障残疾人权益 ,根据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给予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人为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提供的所有投标产品均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 价格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报 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报价×(1-20%)。 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仅给 予一次价格20%的扣除。 7、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 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本项目支持监狱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 动。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时,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 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视同 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20%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 8、本项目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 根据新乡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的 28 有关政府采购合同 通知》(新财购【2020】10号)要求,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可以持政 融资政策告知内容 府采购合同向融资机构申请贷款。融资渠道和方式可以通过河南省政府 采购网或新乡市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 29 监督部门 辉县市财政局:0373-6256274 1、未响应磋商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均为无效投标。 2、磋商文件、中标(成交)通知书、供应商的响应性文件均是本项目 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3、无论磋商结果如何,响应性文件将不予退回。 30 注意事项 4、本项目采购文件及招标公告中的项目编号和交易中心电子系统产生 的项目编号(分包编号)均为有效编号,在评审时应均予认可。 5、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未尽事宜,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 6、多家响应人电子响应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的,机器码一致的所 有响应文件均做无效文件处理,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有权报送相关管理部 门。 13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1.l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仅适用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述项目的采购。 2. 定义 2.1 “采购人”系指本次磋商活动的采购单位,即 “辉县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采购代理机构” 系指组织本次磋商活动的机构,即 “海南喜龙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统称“磋商采 购单位”。 2.2 “磋商供应商”系指向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提交响应性文件的供应商。 2.3 “竞争性磋商文件”系指采购人向磋商供应商发出的磋商文件。 2.4 “响应文件”系指磋商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交的响应文件。 2.5 “成交人”是指经磋商小组评审,授予合同的磋商供应商。 2.6 “服务”系指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承担的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 维修以及其它类似的义务。 3.合格的磋商供应商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及其他 有关法律、法规关于磋商供应商的有关规定,有能力提供磋商采购项目的磋商供应商。 3.2 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一章申请人资格要求中应具备的条件。 3.3 磋商供应商应遵守《政府采购法》 、《合同法》 和《反不正当竞争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如有 违反,将视为不合格磋商供应商,其响应文件无效。 4.竞争性磋商费用: 无论竞争性磋商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磋商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竞争性磋商有关的全部费 用。 5.法律适用: 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及由本次竞争性磋商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制约和保护。 6.磋商文件的约束力 6.1 磋商供应商一旦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了其响应文件,即被认为接受了本磋商文件中的所有条款和 规定,且对本磋商文件内容无异议。 6.2 本次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为磋商采购单位,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磋商采购单 位解释为准。 6.3 本文件未作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采购单位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对此解释。 二、磋商文件 7.竞争性磋商文件用以阐明所需工程、货物及服务、竞争性磋商程序和合同条款等。 7.l 磋商文件组成包括: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13 第二章 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合同条款 第四章 招标项目采购需求 第五章 评审程序、方法及标准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请仔细检查磋商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重复现象、排版错误等问题的,请立即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 解决,否则视同对磋商文件的完整、齐全无异议。(本项目磋商公告也是磋商文件组成部分) 7.2 磋商供应商被视为(或有义务)充分熟悉本竞争性磋商项目所在地的与履行合同有关的各种情况, 包括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劳动力及公用设施等,本磋商文件不再对上述情况进行描述。 7.3 磋商供应商必须详阅磋商文件的所有条款、规定及表格格式。磋商供应商若未按磋商文件的要求和 规范编制、提交响应文件,将有可能导致响应文件被拒绝接受。 8. 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8.1 若磋商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疑点或异议,可用书面形式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个工作日前 通知采购人,采购人将视情况确定采用适当方式予以澄清或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 8.2 在首次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人可以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 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至少5日前,以公告的形式发布更正或补充文件,磋商供应商应及时查看,不足5日的,将顺延提交首次响应 文件截止时间。 8.3 更正或补充文件将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磋商供应商有约束力。当磋商文件与更正或 补充文件相矛盾时,以采购人最后发出的更正或补充文件为准。 三、响应文件的编写 9.磋商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 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响应文件可能被拒绝。 10.响应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 10.1 响应文件以及磋商供应商与采购人之间的所有书面往来都应用简体中文书写。 10.2 磋商供应商已印刷好的资料如产品样本、说明书等可以用其他语言,但应附有中文译文。在解释 响应文件时,以中文译文为准。外文资料必须提供中文译文,并保证与原文内容一致,否则磋商供应商将 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未按上述规定提供中文文本的,磋商小组有权拒绝其响应文件。 10.3 除在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度量衡单位应使用国际单位制。 10.4 本磋商文件所表达的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11.响应文件的组成 11.1 响应文件应包括资格部分、商务部分、技术部分、报价部分等内容(凡有具体格式要求详见磋商 文件“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 11.2 若磋商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资料,或未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将作为无效响应 文件。 13 12.磋商报价 12.1 磋商供应商报价的包括采购项目未考虑的但项目实施过程中必要的费用,及采购项目履行过程中所 需的而磋商文件中未列出的相关辅助材料和费用。一旦成交,合同签定后价格将不得变动。 12.2磋商供应商响应文件中为第一次报价,在磋商过程中,磋商供应商每轮报价不得高于上轮报价,磋 商供应商的最终报价即为签订合同价。 12.3 除特殊要求外,磋商供应商只允许有一个报价,采购人不接受任何有选择的报价,最终报价不得 超过项目采购预算。 13.磋商的货币:本次磋商采购的均须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磋商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4. 履约保证金(如有) 14.1 成交供应商在签订采购合同前,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14.2 若本项目规定不允许转包或分包的,但成交供应商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以后,将中标项目转包或 分包给第三方的,将终止合同并扣除其履约保证金。 15.竞争性磋商有效期 15.1 竞争性磋商有效期以第二章中规定的具体时间为准,有效期短于此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文件。 15.2 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于竞争性磋商有效期满之前,征得磋商供应商同意延长竞争性磋商有效 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进行。磋商供应商可以拒绝接受这一要求而放弃竞争性磋商,同意这一要 求的磋商供应商,无需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受竞争性磋商有效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 新的有效期。 16.响应文件的签署及形式 16.1 响应文件应按本磋商文件第六章有关要求编制。 16.2 响应文件中应按磋商文件规定进行签字盖章。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7.响应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17.网上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应使用数字证书认证并加密。 18.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18.l 网上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应使用CA数字证书认证并加密,上传时必须得到电脑“上传成功”的确 认,未按要求加密和CA数字证书认证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响应文件,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采购人 不予受理。 18.2 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8.3 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18.4 供应商因交易中心投标系统问题无法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时,请在工作时间与系统客服联系,联系 电话:400-998-0000。 19.迟交的响应文件 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受。 13 20.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0.l 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响应文件,最终响 应文件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至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电子交易系统最后一份响应文件为准。 21.响应文件的解密 21.1 采购代理机构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开标会议,采购人代表、监督人代表、有 关工作人员参加。 21.2 各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使用 CA 数字证书对本单位的电子磋商响应文件远程解密,项目负责人 进行二次解密,解密所有电子磋商响应文件。 21.3 因加密电子磋商响应文件未能成功上传或误传或因电子响应文件制作错误而导致的解密失败,投标 将被拒绝。 五、竞争性磋商及报价 22.竞争性磋商及报价 22.1 采购代理机构按磋商文件第一章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竞争性磋商及报价。监督部门将视情况决 定是否派代表到现场进行监督。 22.2 供应商应使用CA密钥,登陆交易系统远程开标,远程解密、远程答疑。各潜在供应商因加密电子 响应文件未能成功上传,其投标将被拒绝。供应商需在开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造成的一 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供应商对开标过程有疑义,应当通过交易中心系统远程开标大厅提出询问。采购人、代理机构对供应 商提出的询问应当及时处理。 22.3因加密电子响应文件未能成功上传或误传或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错误而导致的解密失败,投标将被 拒绝。 22.4参加开标会议的供应商在磋商结束前一直保持在线。并按照要求在规定的时间(规定时间指通知 后30分钟)内进行磋商及二次或最终报价。如未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磋商或最终报价的,视为放弃 磋商或报价资格。 22.5供应商应及时关注系统信息变化,因未及时关注系统信息变化造成的无法进行磋商或二次、三次 报价等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23.磋商小组 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技术性评审专家 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该磋商小组独立工作,负责评审所有响应文件并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 。 磋商小组成员要依法独立评审,并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磋商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 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 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 磋商小组成员和评审工作有关人员不得干预或者影响正常评审工作,不得明示或者暗示其倾向性、引导 性意见,不得修改磋商文件确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不得征询采购人代表的倾向性意见,不得记录、 13 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成交候选人确定后,磋商小组不得修改评审结果或者要求重新评审,但因资格 性审查认定错误或价格计算错误需依法重新评审的除外。应在评审报告中明确记载。 24. 响应文件的澄清 24.1 在磋商期间,磋商小组有权要求磋商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 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进行澄清。磋商供应商应派授权委托人和技术人员按磋商小组通知的时间和 地点接受质询。并非每个磋商供应商都将被质询。 24.2 磋商小组认为有必要,以网上形式要求磋商供应商对某些问题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和纠正。磋 商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网上形式,由其单位加盖电子签章;以书面形式要求磋商供应商对 某些问题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和纠正。磋商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 代表签字。磋商供应商的网上形式或书面形式的澄清材料均作为响应文件的补充。 24.3 磋商供应商不按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作出澄清,将视为放弃该权利。 24.4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 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 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 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委托人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 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25.特别注意事项: 25.1 磋商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可取消其磋商资格 (1) 未按磋商文件或磋商小组规定时间派授权委托人参加磋商的; (2) 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和规定提交有关材料的; (3) 相互串通投标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磋商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 ; A、不同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B、不同磋商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C、不同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D、不同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磋商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E、不同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4) 有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行为的。 25.2 磋商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1) 服务期限或交货期不确切或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 (2) 最后报价有选择性的; (3) 磋商供应商最后报价表中提供的货物或服务中存在缺(漏) 项的; (4) 最后报价超过采购预算金额的; (5) 被磋商小组认定存在重大负偏离的; (6) 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13 所谓重大负偏离是指磋商供应商对磋商文件的响应在范围、质量、数量和服务期限或交货期、技术规 格要求等方面明显不能满足采购需求的。重大负偏离的认定须经磋商小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26. 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 26.1 坚持公平、公正地对待所有的磋商供应商。 26.2 按照同一评审程序及方法、标准评审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评审办法见本磋商文件第五章 。 26.3 磋商小组按磋商文件第五章中公布的评审程序、方法及标准进行评审,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 27.磋商过程保密 27.1 磋商是竞争性磋商的重要环节,磋商工作在磋商小组内独立进行。磋商小组将遵照评标原则,公 正、平等地对待所有供应商。 在宣布成交结果之前,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比较响应文件等有关信息,相关当事人均不得泄露 给任何磋商供应商或与磋商工作无关的人员。 27.2 磋商供应商不得向磋商小组成员询问磋商情况,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磋商过程,否则其响应文件 将被作为无效响应文件。 27.3 采购代理机构和磋商小组不向未成交的磋商供应商解释未成交原因,也不对磋商过程中的细节问 题进行公布。 六、确定成交供应商及签约 28.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原则 28.1 磋商小组将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比较,根据磋商文件中公布的评定成交标准推荐 出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 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 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磋商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采购代理机 构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将在发布磋商公告的同一媒体进行公告。 29.成交通知 29.1 确定成交供应商后,由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签发《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应于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之日起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 29.2 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 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合同,放弃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30.签订合同 30.1 成交供应商应按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30.2 成交通知书、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磋商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均应是合同的组成部 分。 30.3 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不得将货物、工程及其他相关服务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 应商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成交供应 商还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13 30.4 采购合同适用合同法。采购人和磋商供应商之间的在合同中约定的权利和义务,双方均应诚实守 信全面履行,否则违约方将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损失。 31.询问 供应商对采购事项有疑问,可以按照《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向采购人或采购机构提出询问。提出质 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32.质疑程序及处理 32.1 若磋商供应商认为其未获公平评审或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 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质疑书原件送达采购人或采购机构。 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 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 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过程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 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32.2 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否则,采购人不予受理: (一) 质疑供应商全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邮政编码等; (二) 被质疑采购项目的名称、编号; (三) 质疑的具体事项、明确的请求和主张; (四) 质疑所依据的法律依据(具体条款) 、具体事实和具体理由。质疑书依据、理由部分只有主观 陈述、推理、猜测等,而没有提供客观事实依据、法律依据的; (五) 质疑事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及磋商文件要求属于保密或者处于保密阶段的事项, 供应商必须提供正常的信息来源或有效证据,供应商不能提供或者拒绝提供合法的信息来源或有效证据的 ; (六) 充足有效的相关证明材料; 如果涉及到产品功能或技术指标的,应出具相关制造商的证明文件 ; (七) 质疑材料中有外文资料的,应一并附上中文译本,并以中文译本为准。 (八) 提起质疑的日期。 32.3 供应商质疑实行实名制并须在质疑书上署名。供应商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质疑,不得以质疑为手 段获取不当得利、实现非法目的。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 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应当由主要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供应商其他工 作人员或代理人员在质疑书上的署名不具有法律效力。 32.4 供应商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并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授 权委托书应当由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32.5 提交质疑书时,供应商应同时提交本人身份证,委托他人代理质疑事宜的,还应提交被委托人的 身份证。 供应商是法人的,应一并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供应商是其他组织的,应一并提交其 他组织营业执照和主要负责人身份证。 16 供应商应当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经采购人核对无误后返还。 32.6 质疑书提交方式。 供应商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应当当面提交质疑书及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以电子邮件、传真等其他方式 提交质疑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的,或者不是供应商或者其委托代理人提交质疑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的,采购人 或采购机构可以拒收。 32.7 供应商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 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异议或投诉,阻碍招投标活动正常进行的,属于严重不良行为, 采购人将提请相关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 32.8 采购人将在收到符合上述条件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审查质疑事项,作出答复或相关处理决 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若质疑涉及招标制 度或程序,将被转交政府采购的管理部门审查。采购人遵循“谁过错谁负担”的原则,有过错的一方承担 调查论证费用。 32.9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以及采购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有关部门投诉。 33.由于网络和电子化系统原因对招标(采购)活动造成的影响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附件: 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告知函 各供应商: 欢迎贵公司参与河南省政府采购活动! 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河南省财政厅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 针 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 购项目 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融资机构将根 据《河南省 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豫财购〔2017〕10 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 服务。贷款渠道和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可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合 同融资平台”查询联 系。 16 第三章 合同条款 (具体以采购人提供的为准) 19 第四章 招标项目采购需求 一、项目背景 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依据《河 南省社会信用条例》加快推进“信易+”守信激励,深入开展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更好的满足农村农民多 层次服务场景和多元化民生服务需求,为进一步发挥信用在创新社会监管机制、提高社会监管能力的基础 性作用。 深化信用惠民工程,落地一批符合我市农村社会经济发展需要、有实际激励效能的“信易+”场景应 用,将信用分和农村社区服务、疫情防控服务、志愿者服务等基层服务工作紧密结合,使信用记录优秀的 守信公民,优先享受政府各类惠农补贴、各种优享民生服务,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向农村社区基层纵深 突破、向全领域推进、向高水平发展,实现“信易+”场景应用开花结果,让更多信用主体享受到“守信 带来的红利”、诚信成为每个信用主体的“可变现资产”。通过深化信用分在农村基层社区的应用,真正 体现出信用的价值,让守信模范公民在生活中处处受益,激励引领带动更多公民诚实守信,在全市构建营 造好诚实守信的良好社会信用氛围。 本次项目建设贯彻国家和河南省、新乡市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工作部署,紧扣国家和省、市 关于信用体系建设的政策标准以及创建国家社会信用体系示范城市具体要求,依托国家电子政务外网和互 联网构建全方位、多层次、条块结合的我县农村社区基层信用平台,实现与国家、河南省、新乡市、我县 信用平台、我县直各部门(单位)的互联互通以及全县农村社区基层各类信用信息的归集、共享、公示和 应用,强化全社会诚信意识,优化我县营商环境,改善经济社会发展信用环境,形成“讲信用、守信用” 的社会氛围,树立“信用左云”良好形象。覆盖全县所有农村社区、对接县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征集全县 各县直行政机关、司法机关、金融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等部门履职过程中产生的农村社区信用信息 ,形成各类信息项的优良和不良信用记录资源库,实现全县范围内农村社区公共信用信息资源的统筹管理 。为全县农村社区所有信用主体建立信用档案,为基层管理和社会治理提供信用信息查询服务、信用档案 查询和获取服务、“信易+”信用惠民便企服务。 二、采购内容 (一)农村社区信用信息数据库 农村社区信用信息数据库的建设涵盖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库、农村社区基础库、自然人库三大基础库 和相关应用专题数据库,完全可以将我县相关各部门、各单位履行公共管理职能过程中产生的农村社区信 用数据、省市端信用数据、外部第三方数据和互联网公开数据进行归集、整合,为信用信息应用与分析提 供数据支撑。信用信息数据库可以适应未来信用应用的发展,具有良好的可扩展性。通过设置具有可扩展 性的指标体系。通过指标目录定义完成信用信息的指标体系的数据结构化定义,记录技术元数据与业务元 数据的对应关系,建立信用信息类别,进一步定义信息数据库结构,动态生成信用数据库,并满足未来业 务需求变化引起的数据库结构动态调整要求。 (二)农村社区基层信用平台 农村社区基层信用平台建设内容包括平台支撑管理、融合目录管理、信用数据征集管理、信用信息数 据交换、信用信息公示、信用信息应用、信易+应用共计七大部分: 25 平台支撑管理:支撑管理是整个农村社区信用平台的基础支撑,是大数据处理、指标定义与管理、平 台参数配置与管理以及各项基础管理功能的具体实现。包括组织机构管理、角色权限管理、系统用户管理 、字典参数管理、系统日志管理等模块。 信用信息融合目录:信用信息目录管理提供了对农村社区信用信息目录标准规范的管理,包括信用目 录类别管理、共建单位权责清单管理、信用目录标准规范、共建单位目录分配等功能模块。 信用数据征集管理:信用信息数据征集提供了各个共建单位的征集数据上报模块,系统支持Excel、 FTP、手动录入三种模式,包括Excel数据上传、FTP数据上传、手动录入等功能模块。 信用信息数据交换:利用现有网络环境,采用常用的数据库、适配器、数据集成转换技术,提供信用 信息数据库与各信源单位、第三方征信系统、行业信用信息系统交换,通过严格的用户认证机制和权限验 证机制,保证信息传输、交换的安全性和完整性。数据交换用于接收和处理各信源单位报送的信用信息, 实现数据传输、转换、分类、转发及安全管理等功能,其主要功能是:按照统一的数据接口标准和规范, 归集整合各行政机关、司法机关、金融机构、公共事业单位及相关组织掌握的各类法人信用信息和自然人 信用信息,实现跨部门信用信息的归集、交换、处理和共享,建成法人信用数据库和自然人信用数据库, 并提供交换过程的监控、配置、统计和管理。系统包括数据源节点管理、数据交换方案、数据交换任务、 数据交换统计等功能模块。 农村社区信用公示:紧扣《城市信用状况监测预警指标(2022年版)》和政府门户网站考核要求,包 括行政权责清单公示、行政执法信息公示、信用信息目录公示、红黑名单公示、信用承诺公示、严重失信 信用主体公示、便民惠企政策公示等功能模块。 信易+应用场景管理:探索创新社会治理,探索实施“信易+”守信激励系列措施,积极营造诚实守信 的社会氛围,推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工作格局。推动“信易+”守信激励应用场景落地作为深化“放管 服”改革、打造最优营商环境和创新社会治理的有效手段,以信用惠民为抓手,以企业自愿为基础,以增 加民众的获得感、幸福感为工作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鼓励推广“信易+”场景应用。推广信易贷、信易 批、信易游、信易租、信易租、信易行、信易阅、信易融、信易医等一系列以信用为基础的便民惠企创新 应用,逐步渗透到企业经营管理和居民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努力营造“守信受益、信用有价”的浓厚氛 围。 信易+应用信息公示:信用门户网站与移动客户端(公众号)会定期更新并推送相关信易+应用动态内 容,让社会公众能够及时了解信用应用建设情况,使得信用信息应用能够更好的融入百姓生活,让百姓切 身体会到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成果。以信用典型引领社会诚信氛围,积极倡导诚实守信的价值准则, 营造守信践诺的良好氛围。 信易+应用成效考核:信易+应用绩效考核针对共建单位信用应用场景、类型、成效、适应度进行全方 面的考核。管理人员可以随时查看信易+应用工作有效开展与落地成效相关数据情况,研究信易+应用工作 进展问题与提升方案,优化人员配置。包括考核指标管理、考核监督、考核设置、考核核算、考核结果、 申诉复议、考核统计等功能模块。 大数据可视化分析:利用“信用+大数据”和信用大数据的分析应用,展示可视化的“信用+应用场景 ”数据信息,发挥大数据分析的决策支持作用,监测分析信易+应用场景炉落实过程情况与成效。 25 (三)信息发布及显示设备 设备要求: 1、整机边框采用高强度铝合金边框,坚固可靠。角部采用圆角设计。(提供国家级广播电视产品质 量监督检验中心的检测报告) 2、外边框采用喷涂环保木纹工艺。 3.整机采用高雾度蛾眼液晶屏体,表面偏光纳米涂层增益屏体漫反射形成真实视感。屏体雾度≥25% ,无需防眩光钢化玻璃或磨砂防眩光贴膜,全方位可视角度≥178°。 4.液晶屏显示尺寸≥32寸,分辨率≥1920*1080,显示比例16:9,支持横、竖安装方式。 5.整机最大显示亮度≥350cd/m2。整机具备光线感应功能,根据环境光强度自动调整显示亮度。(提 供国家级广播电视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检测报告) 6.整机安装到墙面后无任何外置、外露、外挂的线材、天线及元器件模块。(提供国家级广播电视产 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检测报告) 7.内置2.0声道环绕功放,支持音视频声音外放。 8.整机采用壁挂安装,整机与壁挂连接采用教育定制安全设计,须用专用工具锁定、解锁。(提供国 家级广播电视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检测报告) 9.整机采用超薄设计。整机厚度≤46mm。(提供国家级广播电视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检测报告) 10.整机背部与墙面微距全贴合,背部与平整墙面间隙最大处≤2mm,边框边缘与平整墙面间隙最大处 ≤7mm。 11.整机接口:USB 2.0*2,HDMI-IN*1,RJ45*1,内置Wi-Fi模块(10M/100M/1000M),内置蓝牙模块 (支持蓝牙4.0、BLE)。全部端口采用隐藏设计,无可见外露端口。 12.采用4核CPU,工作频率≥1.9GHz。运行内存2G,存储空间8G。支持最大64G的TF卡扩展存储。 13.兼容主流多媒体格式。视频格式:MPEG1、MPEG2、MPEG4、 H.263、H.264等;音频格式:MP3等; 图片格式:JPG、JPEG、BMP、PNG、GIF 等。 14.信息发布系统与设备一体化集成,无需外接任何信息发布设备即可完成信息发布。(提供国家级 广播电视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检测报告) 15.整机带有三个实体按键,可以对播放的节目进行前后翻页和暂停/播放控制。(提供国家级广播电 视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检测报告) 支持手机通过蓝牙连接整机,对整机进行遥控控制。(提供国家级广播电视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 检测报告) (四)平台运维及数据归集治理服务 目前,我国信用体系建设正在日新月异发展,为从根本上保障农村社区基层信用平台建设满足不同时 期的国家要求,需要及时跟进国家政策,为平台后续应用、升级进行规划,支持后续软件升级迭代、平台 技术维护及内容建设、应用开发落地、全域全量全时数据归集和治理、信用服务大厅一体化查询服务设施 开发配置,配合信用办开展日常推广应用、数据归集治理等工作。 25 第五章 评审程序、方法及标准 一、本项目将采用电子评标,磋商小组将严格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和条件,按照竞争性磋商 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进行比较评审。 二、评标程序: 1、有效性(资格性)审查: 序号 评审内容 评审标准 1 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 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六章”内容要求 书或其他有效登记证书 2 授权委托书 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六章”内容要求 3 新乡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六章”内容要求 4 财务报告扫描件或银行资信证明 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六章”内容要求 5 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 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六章”内容要求 6 开标时间前最近六个月(其中任意一个月) 纳税期限内的完税或缴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出 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六章”内容要求 具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7 信用记录查询 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六章”内容要求 特别提示: 以上资格性审查资料,在响应文件中附扫描件,资格性审查未通过的响应文件将不再进行后 续评审。 2、完整性(符合性)审查。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规定,对响应文件的内容是否完整、文件签署是 否正确、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的要求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序号 评审内容 评审标准 1 磋商响应函 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六章”内容要求 2 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六章”内容要求 3 第一次报价表 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六章”内容要求 4 服务承诺 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六章”内容要求 5 磋商有效期 符合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章“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6 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如 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六章”内容要求 果有) 7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 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六章”内容要求 果有) 25 8 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果有) 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六章”内容要求 9 响应文件格式 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六章”内容要求 3、响应程度审查。 序号 评审内容 评审标准 1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 符合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章“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 质量标准 符合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章“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只有通过有效性、完整性、响应程度审查才能进入下一步评标程序。 4、初步审查标准: 4.1 初步审查分为有效性(资格性)审查、完整性(符合性)审查和响应程度审查,只有初步审查 合格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方可进入磋商阶段。 4.2 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不再进行磋商,磋商小组当场告知供 应商: (1)响应文件中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 (2)响应文件有效期短于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 (3)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的; (4)不满足磋商文件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5)响应文件存在重大偏差的。 下列情况属于重大偏差: A、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签字或盖章的; B、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内容字迹模糊,难以辨认或未按规定填写的。 5、详细评审标准 5.1 竞争性磋商步骤 磋商小组按与各竞争性供应商分别单独就磋商范围、质量和服务等进行磋商,并将磋商内容记录在 案,磋商双方在记录上签字确认。磋商小组全体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逐家磋商一次为 一个轮次磋商轮次为三次。 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在规定时 间内没有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视同退出磋商。未通过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将不再进行最后报价。经 磋商确定最终磋商范围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 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三、评审方法及标准: 评审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100分。 25 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 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和条件,根据各供应商的商务、技 术、价格、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等进行综合评价、评分,将评审总得分按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列, 并依此顺序推荐 1-3 名磋商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 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若以上都相同,采购人自行决定。 详细评审( 100 分) 条款内容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序号 评审 项目 评分标准 1、商务部分34分 2、技术部分56分 3、报价部分10分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价格分应当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 且最终磋商价格最低的磋商报价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 分10分。 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磋商报价)×10 注:(1)价格分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 (2)为了促进中小企业、扶持不发达贫困地区企业发展,根据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的规定,对小微型企业报价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 格参与评审,小微企业磋商报价=小微企业报价×( 1-20%)。 报价 1 部分 磋商最终报价得 (10 分(10分) 分)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见《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 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规划标准规定的通 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3)为了发挥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的作用,进一步保障残 疾人权益,根据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给予残疾人福利性 单位(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提供的所有投标产品均为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价格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 与评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报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报价× (1-20%)。 (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 策。仅给予一次价格20%的扣除。 (5)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 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本项目支持监狱企业 25 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时,须提供由 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 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 审中价格20%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供应商具有2019年以来政府采购合同案例的,每提供一个得2 企业业绩 分,最高得10分,不提供不得分。(响应文件中附完整版合同 (10分) 扫描件,扫描件须清晰可见,并加盖电子签章,否则不得 分。) 1.供应商具有高新技术企业资质得3分,不提供不得分。 2.供应商具有AAA级(含)以上企业信用等级证书3分,不提供 不得分。 服务资质(12分 ) 3.供应商具有AAA级(含)以上质量服务诚信单位证书得3分, 不提供不得分。 4.供应商具有AAA级(含)重服务守信用企业证书得3分,不提 供不得分。 2 商务 (响应文件中附证书原件扫描件,扫描件须清晰可见,并加盖 部分 电子签章,否则不得分。) (34 1.所投信息发布显示设备制造商,符合DCMM数据管理能力成 分) 熟度三级认证,得2分。 2.所投信息发布显示设备制造商,符合CCRC信息系统安全运维 服务资质三级认证,得2分。 3.所投信息发布显示设备制造商,通过CCRC信息安全服务资质 安全应急处理三级认证,得2分。 产品和制造商 实力(12分) 4.所投信息发布显示设备制造商,通过CCRC信息系统安全集成 服务认证,得2分。 5.所投信息发布显示设备制造商,通过工信部工业设计中心认 证,得2分。 6.所投信息发布显示设备制造商,通过SPCA软件能力成熟度评 估等级5级认证,得2分。 (响应文件中附证明文件扫描件,扫描件须清晰可见,并加盖 电子签章,否则不得分。) 技术 3 供应商提供的项目需求及现状分析对本项目实际需求情况 部分 项目需求及现状 以及现状分析准确、合理、全面。(评审专家根据要求内容响 (56 分析(10分) 应完善、合理程度予以打分,优秀得10分,良好得5分,一般得 分) 2分) 25 供应商平台设计部分需完全依据磋商文件的采购内容制 定,平台总体设计思路清晰合理,整体构架设计完整、包含逻 平台设计(15分 辑清晰合理,详细介绍平台各项功能及操作。要求功能操作简 ) 便、清晰,各项功能介绍全面、完整。(评审专家根据内容响 应完善、合理程度予以打分,优秀得15分,良好得8分,一般得 3分) 供应商的服务方案需完全依据磋商文件的采购内容制定, 服务方案(15分 内容需包含所有采购要求,且完整、可行,同时需提出对本项 ) 目的合理化建议进行评审。(评审专家根据服务方案可行程度 进行打分,优秀得15分,良好得8分,一般得3分) 供应商提供完善的平台运维及数据归集治理服务方案,内 容需包含平台的运维、数据的归集、数据治理、数据服务,且 运维及数据治理 方案(6分) 完整、可行,同时需提出对本项目的合理化建议进行评审。 (评审专家根据服务方案可行程度进行打分,优秀得6分,良好 得3分,一般得1分) 服务承诺 (10分) 供应商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需具有完善的保证措施及应急 处理方案。(评审专家根据售后服务方案的措施完善、可行的 程度进行打分,优秀得10分,良好得5分,一般得3分) 特别说明: 1.1 以上涉及到的证书、证件等,响应文件中附原件的扫描件。各供应商对其填报资料信息的 真实有效性负责,否则,责任自负。 1.2 如磋商小组在某一项认定上出现意见分歧,由磋商小组进行表决,以少数服从多数决定原 则确定,并作记录。 1.3 如磋商小组一致认为供应商最低报价或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有降低质量、不能诚信 履约的可能时,磋商小组有权通知磋商供应商进行解释。如供应商未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解释,或 所作解释不合理,经磋商小组取得一致意见后,对该供应商将不予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25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 响 应 性 文 件 项目编号: 磋商供应商: 法定代表人: 日 期: (电子签章) (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26 目 录 第一部分 资格标文件 一、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有效登记证书 二、授权委托书 三、新乡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四、财务报告扫描件或银行资信证明 五、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 六、开标时间前最近六个月(其中任意一个月)纳税期限内的完税或缴税凭证或 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七、信用记录查询 第二部分 商务标文件 一、磋商响应函 二、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三、第一次报价表 四、服务承诺 五、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如果有) 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果有) 七、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果有) 八、服务方案 第三部分 其他部分(响应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27 第一部分 资格标文件 一、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或其他有效登记证书 附: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或其他有效登记证书扫描件 36 二、授权委托书 致: (采购人) 委托单位: 法定代表人: 地 邮政编码: 址: 授权委托人联系方式(手机): 兹委托授权委托人 代表我/我单位参加海南喜龙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组织的 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授权委托人有权在该活动中,以我单位名义签署响应文件、递交响 应文件,与评审小组进行澄清、解释,签订合同书并执行一切与此有关的事项。 授权委托人在办理上述事宜过程中以其自己的名义所签署的所有文件我均予以承认。 授权委托人无转委托权。 委托期限:至上述事宜处理完毕止。 附: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正、反两面) 2、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扫描件(正、反两面) 磋商供应商: (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 (电子签章) 日 期: 年 月 日 特别提示: 1、如供应商本单位法定代表人参加本次活动的,也须按上述要求提供法人授权委托 书,否则将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36 三、新乡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单位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地址和电话: 为维护公平、公正、公开的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树立诚实守信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形象, 我单位(本人)自愿作出以下承诺: 一、我单位(本人)自愿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 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诚信经营。 我单位(本人)郑重承诺,我单位(本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 二条规定和采购文件、本承诺书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 违法记录; (六)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 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七)未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八)未曾作出虚假采购承诺; (九)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我单位(本人)保证上述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如有弄虚 作假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自愿按照规定将违背承诺行为作为失信行为记录到社会信用 信息平台,并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标、成交。按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 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 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供应商名称: 36 (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电 话: 日 期: (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注: 1.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按此模板提供承诺函,未提供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按 无效投标处理。 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的签字或盖章应真实、有效,如由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6 四、财务报告扫描件或银行资信证明 要求:供应商需提供近三年(2019/2020/2021)任意一年度的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合格的财务 报告扫描件或近六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 附:财务报告扫描件或银行资信证明扫描件 36 五、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 要求:供应商应提供开标前最近六个月(其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凭 证(扫描件);无缴费记录的,应提供由供应商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依法缴纳或依法 免缴社保费证明》(格式自拟,扫描件),《依法缴纳或依法免缴社保费证明》原件一年 内均保持有效。 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扫描件 36 六、开标时间前最近六个月(其中任意一个月)纳税期限内的完税或缴税凭证 或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要求: 1.如提供完税或缴税凭证的,应至少提供其中一个月的完税或缴税凭证扫描件; 2.无完税凭证的,须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由税务机关出具的针对本年度依法缴纳税 收的证明材料扫描件。 附:开标时间前最近六个月(其中任意一个月)纳税期限内的完税或缴税凭证或税务机 关出具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扫描件 36 七、信用记录查询 要求: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前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 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提供网页查询截图; 附:信用记录查询截图 36 第二部分 商务标文件 一、磋商响应函(格式) 致: (采购人) 我方愿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磋商活动 ,并对此项目进行投标。我方就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 1.我方同意在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开标日起 90日历天遵守本响应文件中 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对我方具有约束力。 2.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 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没有发生重大经济纠纷、经济犯罪和走私犯罪记录; 3.我方是在法律、财务和运作上独立的供应商,我方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在获 知本项目采购信息后,与采购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其附属机构没有任 何联系。 4.我方承诺提供的全部响应文件,内容一致,均为我方真实意思表达。 5.我方承诺完全满足和响应磋商文件中的各项商务和技术要求,若有偏差,已在响 应文件中予以明确特别说明。 7.如果我们的响应文件被接受,我们将严格履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 期、按质、按量履行合同的义务。 8.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 9.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磋商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 ,我方愿意提供我方做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10.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磋商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考资料 和有关附件,已经了解我方对于磋商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有依法进行询问、质疑、 投诉的权利及相关渠道和要求。 36 11.我方在磋商之前已经与贵方或采购人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完全理解并接受磋商文 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对磋商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 12.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响应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以上事项如有虚假 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 与本磋商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 邮编: 供应商代表联系电话: 供应商: (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 (电子签章) 日 期: 年 月 日 36 二、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我公司承诺: 在 项目(项目编号为: )采购活动中,我方保证做到: 一、公平竞争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二、杜绝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行为。不向国家工作人员、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 、评审专家及其亲属提供礼品礼金、有价证券、购物券、回扣、佣金、咨询费、劳务费、 赞助费、宣传费、宴请;不为其报销各种消费凭证,不支付其旅游、娱乐等费用。 三、若出现上述行为,我方及参与磋商的工作人员愿意接受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等有关 规定给予的处罚。 磋商供应商: (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 (电子签章) 日 期: 年 月 日 36 三、第一次报价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服务期限 磋商总报价(元) 磋商供应商: (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 (电子签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四、服务承诺 内容自拟 磋商供应商: (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 (电子签章) 日 期: 年 月 日 36 五、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如果有)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 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 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 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 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 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 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 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 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 应 商: (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 (电子签章) 日 期: 年 月 日 说明: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 不填报。 36 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果有)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 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 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 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 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 (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 (电子签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备注: 1、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提供的所有投报产品均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还 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合法有效的证明材料,如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 ,磋商小组会将不予认定其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2、若供应商为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用填写(附原稿)。 36 七、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果有) 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的规定: 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 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属市监狱管理局、戒毒 管理局,各地(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 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本单位郑重声明,我单位(单位名称) 为监 狱企业。 我单位在本声明函后附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 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扫描件,否则本声明函无效。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供 应 商: (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 (电子签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备注: 若供应商为监狱企业,请如实填写监狱企业声明函。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若供应商为非 监狱企业,可不用填写(附原稿)。 36 八、服务方案 格式自拟 第三部分 其他部分(响应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 资料) 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