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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牛羊病死(害)产品无害化处理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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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牛羊病死(害)产品无害化处理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docx

苏州市牛羊病死(害)产品无害化处理 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为切实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生态环境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 在病死猪及病害猪产品无害化处理财政补贴基础上,积极拓展牛 羊病死(害)产品无害化处理财政补贴范畴,建立牲畜养殖和屠 宰环节病死(害)产品无害化处理全覆盖,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2021 修订版)增加无害 化处理内容,明确要求做好牲畜养殖环节病死动物、屠宰环节病 害产品无害化处理工作。同时 2020 年省农业农村厅和财政厅联 合发文《关于进一步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的通知》(苏 农牧〔2020〕27 号)文件,明确有条件的地方可统筹省级以上 及本级相关资金,将牛羊家禽等其他畜种纳入无害化处理补助覆 盖范围。 二、处理范围 一是养殖环节。主要指本地牛羊规模养殖场中病死肉牛、奶 牛和肉羊、种羊。 二是屠宰环节。参照《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病害猪无害化 处理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对屠宰前确认为国家规定的病害、病 死或死因不明的动物,屠宰过程中经检疫或肉品品质检验确认为 不可食用的动物产品,应当进行无害化处理。其中不可食用的动 物产品包括屠宰过程中被割除的“三腺”、病变组织器官等,不 包括屠宰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可食用碎肉、膘、脂及健康器官等。 三、处理方式 牛羊规模养殖场和集中屠宰企业可利用配套无害化处理设 施设备进行无害化处理,也可委托具有资质的无害化处理厂(中 心)处理。处理方式按照《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执行, 原则上处理周期不得超过 3 个月。 四、处理程序 一是养殖环节。参照《江苏省病死猪及病害猪产品无害化处 理管理办法》规定的操作程序,做好病死牛羊无害化处理的申报、 勘验、收集、暂存、转运、处理及其监督管理等相关工作。 二是屠宰环节。牛羊集中屠宰企业要按照苏州市农业农村局 《关于印发<苏州市生猪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操作指引> 的通知》(苏市农牧〔2020〕54 号)规定的工作程序,做好现 场确认、信息录入、监督处理、信息报送和档案留存等工作。 五、补贴对象和标准 我市对屠宰环节病害牛羊及其产品损失和养殖、屠宰环节病 死(害)牛羊无害化处理实行财政补贴制度。 (一)补贴对象。养殖环节补贴对象是牛羊规模养殖场,对 体长小于 50cm 的病死和胎死牛羊,不纳入补贴范围。屠宰环节 补贴对象是牛羊集中屠宰企业。因违法违规调运入场或“瘦肉精” 检测不合格而被无害化处理的动物及其产品不列入补贴范围,同 时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二)补贴标准。养殖环节病死牛无害化处理补助 200 元/ 头,病死羊无害化处理补助 50 元/头。屠宰环节病害牛损失补贴 标准为 3000 元/头,屠宰过程中经检疫或肉品品质检验确认为不 可食用的病害牛产品每 300 公斤折合 1 头牛,无害化处理费用补 贴标准为 200 元/头;屠宰环节病害羊损失补贴标准为 300 元/头, 屠宰过程中经检疫或肉品品质检验确认为不可食用的病害羊产 品每 30 公斤折合 1 头羊,无害化处理费用补贴标准为 50 元/头。 进场接收前已死亡的动物仅享受无害化处理补贴。 (三)资金安排。市级财政对各县级区承担补贴标准不超过 40%,各县级区财政进行足额补齐。各县级市按照本方案承担足 额补贴。 六、资金审核与发放 各县级市(区)要将牛羊病死(害)产品无害化处理补贴资 金列入本级财政年度预算。市级财政根据上一年度无害化处理实 际情况,测算后通过大专项资金切块下达。 (一)资金审核。每年 1 月 15 日前,牛羊规模养殖场和集 中屠宰企业填写《牛羊病死(害)产品无害化处理补贴申领 表》,报所在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审核。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审核完 成后报同级财政部门和上级农业农村部门。 (二)资金发放。县级财政部门应在每年 3 月底前完成补贴 资金公示和资金拨付等工作,无害化处理相关补贴资金均直接拨 付到牛羊规模养殖和集中屠宰企业。 七、监督管理 各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切实加强牛羊养殖和屠宰环节无害 化处理监管,认真做好无害化处理过程监督、数据核实和统计上 报的工作。各县级财政部门要加强无害化处理财政补贴资金管理, 确保资金按时发放、专款专用、补贴到位。对在监督管理过程中 发现违反无害化处理监管有关规定、弄虚作假骗取财政资金的, 要依法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联系人:市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处顾津僮,68567691;市财 政局农业农村处季中远,68617639。 本实施方案自文件发布后次月始正式执行。 附表:牛羊病死(害)产品无害化处理补贴申领表 附表 牛羊病死(害)产品无害化处理补贴申领表 姓 名 联系电话 申领人 手 机 资料 户 名 开户行 账 号 补贴时间 年 月 日 —— 补贴项目 病害牛羊补贴 年 月 日 无害化处理费用 补贴头数 补贴标准 牛 3000 元/头 羊 300 元/头 牛 200 元/头 羊 50 元/头 申请补贴金额(元) 合计(元) 牛羊养殖(屠宰)企业 负责人签名: (公章) 农业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负责人: (公章) 财政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年 负责人: (公章) 备注:申领表一式三份,牛羊养殖(屠宰)企业、农业主管部门、财政主管部门各留存一份 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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