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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滨审批二室准〔2022〕141号.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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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滨审批二室准〔2022〕141 号 关于天津汇洋石油物流有限公司油品增项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天津汇洋石油物流有限公司: 你公司呈报的《天津汇洋石油物流有限公司油品增项项目环 境影响报告表的请示》、天津环科环境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天津 汇洋石油物流有限公司油品增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技术评 估报告》(新区评估表〔2021〕006 号)和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 社天津再生资源研究所编制的《天津汇洋石油物流有限公司油品 增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等文件收悉。经我局研究,批复如下: 一、你公司位于滨海新区天津港南疆港区南二路 176 号 296 号,拟利用现有储罐扩建新增油品项目。主要内容包括:削减现 有原油的年周转量,利用现有储罐(T1~T5)进行新增的稀释沥 青、蜡油、油浆和轻质循环油四种货种储存及收发。项目建成后, 设计稀释沥青年周转量 52.5 万吨、蜡油年周转量 2.5 万吨、油浆 -1- 年周转量 2.5 万吨、轻质循环油年周转量 2.5 万吨,原油的年周 转量由 160 万吨降至 100 万吨,燃料油、汽油、柴油、煤油、石 脑油年周转量不变,库区总库容及总周转量均不发生变化;同时 拟对现有危废间进行改造。项目总投资为 5 万元,全部为环保投 资。 2022 年 7 月 16 日至 7 月 12 日,我局将该项目环评报告的 受理情况进行了公示;7 月 15 日至 7 月 21 日,将该项目环评拟 批复情况进行了公示;根据公众反馈意见情况及环评报告结论, 在严格落实环评报告所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各类污染 物稳定达标的前提下,项目具备环境可行性。 二、你公司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施工期间应严格执行国家相关环保法律法规和落实环评 报告中提出的污染防范措施:施工场地固体垃圾应及时清运;妥 善处理施工产生的施工废水;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施工区域,加 强对高噪声机械的管理。 2.油品装车采用鹤管浸没式底部装车,废气经收集进入现有 的一套“双冷凝+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现有一根 15 米高 排气筒达标排放。 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废气的无组织排放,确保非甲烷总烃无 组织排放满足厂界限值要求。 3.该项目无新增废水产生。 -2- 4.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降噪措施,保证 厂界噪声达标。 5. 危 废 暂 存 间 应 按 《 危 险 废 物 贮 存 污 染 控 制 标 准 》 (GB18597-2001)进行改造和管理;并做好各类固体废物的收 集、贮存、运输和处置,做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 清罐产生的含油废水、沾染废物(含油棉纱、抹布)、油泥、 废吸附材料(吸油毡)等危险废物须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 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进行收集、贮存及运输,并交由 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处置;严格按照《工业危险废物产 生单位规范化管理指标及抽查表》做好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 6.完善地下水污染和土壤污染的防控措施,严格落实地下水 监测计划,按照相关规定定期监测地下水的水质。 7.进一步强化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完善突发环境风险应 急预案,预案要与天津港区域的事故应急预案相衔接、联动;定 期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环境风险事故的处 理能力,有效防范环境风险。 三、你公司对无组织排放的废气进行收集治理后,VOCs 排放量为 0.0696 吨/年;其他污染物排放总量不新增。 四、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 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管理制度,竣工后按规定 的标准和程序开展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 -3- 用;在该项目发生实际排污之前,你公司应按照法律法规要求, 做好排污许可管理相关工作;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 工艺或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须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 文件。 五、项目应执行以下标准: 1.《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地表水环境 质量标准》(GB3838-2002); 2.《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 行)》(GB36600-2018); 3.挥发性有机液体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 (GB37822-2019)和《 储 油 库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20950-2020)的相关要求;此外,现有储存货种中的 原油、汽油、石脑油装车有组织排放的废气满足《 储 油 库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GB20950-2020)中相应要求, 其他油品装车有组织排放的废气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 准》(GB16297-1996);厂界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执行 《 储 油 库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 (GB20950-2020); 4.《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 类; 5.《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危 -4- 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 6.《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此复。 2022 年 7 月 22 日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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