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区道路停车泊位和机动车停车场收费区域类别的意见.pdf 各有关单位: 根据《天津市机动车停车管理办法》市政府第 16 号令和 《天津市机动车收费改革方案》津政办发﹝2015﹞32 号的规 定。经研究,将我区的道路停车泊位和机动车停车场的收费区 域类别确定为三类收费区域,其他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西青区发展改革委 2015 年 8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