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申报指南.pdf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陕西省财政厅 关于做好 2023 年陕西省产业结构调整(服务业)专项 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韩城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 杨凌示范区发展改革局、财政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 社会发展的各项决策部署,推动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现就做 好 2023 年陕西省产业结构调整(服务业)专项资金项目申 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支持方向 (一)现代服务业发展类 1.省内重点服务业集聚区的公共服务平台项目。 2.平台经济、共享经济、创意经济等模式创新、业态创 新、管理创新、产品创新和利用新技术推进服务业转型升级 的项目。 3.工业设计集成创新、检验检测等服务载体建设,定制 化生产、柔性制造、共享制造、供应链优化创新等产业链服 务项目建设,废旧家电回收处理体系建设,服务业标准化项 目。 (二)物流基础设施类 1.与国家物流枢纽和国家级示范物流园建设有效衔接的 -1- 物流集聚区项目。 2.衔接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处于冷链流通节点上的 重要冷链设施,重点支持应用新型制冷源和制冷设备的绿色 化、智能化改造项目。 3.应急仓储、中转、配送设施建设,提升应急物流设施设 备的现代化水平的项目。与制造业及农资紧密配套、有效衔接 的仓储配送等产业融合类物流基础设施项目。 二、申报条件 (一)符合陕西省“十四五”服务业、物流业发展规划, 公共服务特征明显,对物流等服务业带动作用强。 (二)已履行必要的审批手续,包括项目立项文件,规 划、土地(土地权属证明文件)、施工等建设手续。购买房 屋的,应提供房屋产权证;租赁房屋的,应提供 5 年以上房 屋租赁合同等相关证明文件。项目符合环保要求,项目银行 贷款、自有资金已基本落实。 (三)应为在建项目或具备开工条件的项目。 (四)项目投资主体(即申报企业)须建立现代企业制 度,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 (五)项目投资主体资信条件较好,在陕西省公共信用 信息服务平台中无不良信用记录。 (六)现代服务业发展类项目原则上投资总额在 3000 万元以上;物流基础设施类项目原则上投资总额在 5000 万 元以上。其中固定资产投资占比不低于 50%,研发人员开支 -2- 不超过 30%(验收时,需提供可验证票据)。其中服务业转 型项目和物流产业融合信息化类项目总投资原则上在 1000 万元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占比不低于 50%。 (七)已获得中央、省级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重 复申报。 三、支持方式 采用直接补助形式,对通过审核、评估符合支持条件的 项目,通过直接补助形式予以支持,支持额度不超过项目总 投资额的 10%。 四、申报材料 (一)项目单位应按照“专项资金申请报告编制范本”(附 件 1)编制资金申请报告,按照项目建设内容分为服务平台 类或物流基础设施类,并附相关附件。 (二)资金申请报告附件,主要包括 1.项目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2.项目备案、审批或核准批复文件。 3.用地预审、土地权属证明文件。 4.建设规划许可证。 5.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 6.企业 2021 年度会计报表、审计报告及 2022 年上半年 会计报表。 7.项目投资额完成情况证明材料(项目建设、设备采购 合同及发票等)。 -3- 8.项目单位对资金申请报告内容和附属文件真实性负责 的声明。 9. 其他相关材料。 五、申报要求 (一)申报数量 现代服务业发展类和物流基础设施类两个方向不分别 设数量限制,西安市两个方向总共报送不超过 10 个项目, 其他市(区)不超过 5 个项目。 (二)申报程序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项目单位(含中央企业、省属企业) 逐级向项目所在地县级发展改革部门、财政部门申报,项目 申报单位对项目真实性负责。各市级发展改革部门、财政部 门初审、汇总后,联合向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申报,并 附各项目单位申报材料。市(区)、县级发展改革主管部门会 同财政部门按照权限分工,自行在财政云系统做好本级项目 常态化储备、申报等工作。 (三)时间要求 请各单位于 2022 年 10 月 25 日前将申报文件、项目单 位申报材料报送至省发展改革委 2 份、省财政厅 1 份(包括 电子版)。 联系方式: 省发展改革委 029-63913336 -4- fgwmfc@shaanxi.cn 省 财 政 厅 029-68936340 1380772@qq.com 附件:1.2023 年陕西省产业结构调整(服务业)专项资金申 请报告(服务平台类) 2.2023 年陕西省产业结构调整(服务业)专项资金申 请报告(物流基础设施类) 3.各市(区)申报项目汇总表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陕西省财政厅 2022 年 9 月 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