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鄠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预算公开.pdf
西安市鄠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 年部门综合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第二部分 收支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二、2023 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五、2023 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说明情况 六、部门预算“三公”经费等情况说明 七、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八、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九、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安排说明 十一、专业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具体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公开报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管理。制定有关政策、标准,组织实施质量强区战略、 食品安全战略、标准化战略、知识产权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 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组织指导全区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 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负责食品、药品、保健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等相关 行政审批工作。制定支持服务新经济、新领域、新业态行业主体的发展措施并组织实施。研究分析并 依法发布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基础信息、新兴产业相关信息,依法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 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三)负责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管(知识产权)综合执法工作。指导全区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建 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组织查处和督办重大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 (四)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 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 行为。监督管理直销企业、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指导查处虚 假违法广告、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承担指导消费者权益保护及 12315 消费者申诉 举报中心网络体系建设工作,指导区消费者保护组织开展消费维权工作。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 组织指导查处合同违法行为。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监督管理拍卖行为。承担区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 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五)负责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组织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依委托开 展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执法调查工作。承担区公平 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 (六)负责促进知识产权运用。拟订知识产权运用和规范交易的政策措施,开展知识产权工作的 国际合作与交流活动,负责统筹协调涉外知识产权事宜,促进知识产权转移转化。指导落实商标、专 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申请的审查、确权相关前置服务工作。指导知识产权无形资产评估、审查评议工 作。指导和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负责行业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承担区国家知识产权强 县工程试点县(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七)负责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拟订并实施严格保护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制 度措施。推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指导知识产权争议处理、维权援助和纠纷调处。组织指导知识 产权预警和涉外保护工作。拟订并实施鼓励新领域、新业态、新模式创新的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和服 务政策。 (八)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实施推进质量发展的措施办法。承担统筹质量基础设施协同服 务及应用工作。按规定权限组织重大质量事故调查。贯彻落实缺陷产品召回制度。承担产品防伪的相 关工作。承担区质量强区工作推进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九)负责产商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管理产商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和监督抽查工作。组织实施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指导产商品质量分类监管。 (十)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全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 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十一)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组织制定有关食品安全的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 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 况。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推动健全食品安全跨区域跨部门协 调联动机制。承担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二)负责食品、保健品安全监督管理。推动落实镇街、景区管理局负总责和食品生产经营者 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 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 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依法组织实施保健品、特殊食品安全管理。负责组织、 监督、指导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负责食盐市场安全监督管理,指导、监督、协调食盐行政执 法工作。 (十三)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经营和使用环节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监督实施药品、医疗 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和使用质量管理办法。负责建立药品、化妆品不良反应及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 测体系,并开展监测和处置工作。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贯彻执行国家执业药师相关制 度。 (十四)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统筹规划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建设。落 实国家及地方计量法律法规,依法监管商品量、市场计量行为、计量仲裁检定、计量器具和计量技术 机构。 (十五)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贯彻国家标准,负责地方标准相关工作。依法指导和监督团 体标准、企业标准相关工作。组织制定并实施标准化激励政策,规范标准化活动。协调参与制定国际 标准、采用国际标准工作。归口管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商品条码和标识工作。承担区标准化工作领 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六)负责统一管理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工作。依法监督管理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工作。贯彻 执行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制度。促进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行业发展。配合推进检验检测机构 改革。 (十七)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应急管理和新闻宣传工作。按规定承担技术性贸 易措施有关工作。 (十八)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九)职能转变。 1.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改革企业名称核准、市场主体退出等制度,深化“证 照分离”改革,推动“照后减证”,加快推进“一网通办”“一窗受理”改革,推行商事登记全程电 子化,压缩企业开办、注销的程序和时间。加快检验检测机构市场化社会化改革。进一步减少评比达 标、认定奖励、示范创建等活动,减少行政审批事项,大幅压减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促进优化营商 环境。 2.大力推进质量提升。促进全面质量管理和质量基础设施体系建设,完善质量激励制度,贯彻落 实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及缺陷产品召回制度,创新第三方质量评价,强化生产经营者主体 责任,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全面实施企业产品与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培育发展 技术先进的团体标准,对标国际标准和国内先进标准,提高我区标准制定的整体水平,加快“标准立 区”战略实施,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3.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加快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加强反不正当 竞争统一执法。强化依据标准监管和风险管理,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监管”, 加快推进监管信息共享和失信联合惩戒,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 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 4.完善市场监管和执法机制。改革和理顺市场监管体制,整合监管职能,加强监管协同,形成市 场监管合力。深化市场监管执法体制改革,统筹配置执法职能和资源,相对集中行使处罚权,整合精 简执法队伍,解决多头多层重复执法问题。加快推进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机制建设。 5.完善公共服务管理体制。加快整合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政务服务窗口,大力推行一个窗口对 外服务,提升对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服务水平。加快整合消费投诉、质量监督投诉、食品药品投诉、 知识产权投诉、价格举报专线等投诉举报平台,优化发挥平台功能作用。推进市场主体准入到退出全 过程便利化,主动服务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的服务,促进大 众创业、万众创新。 6.严守安全底线。遵循“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要求, 依法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和工业产品质量安全,强化现场检查,严惩违法违规行为, 有效防范系统性风险,让人民群众买得放心、用得放心、吃得放心。 (二十)有关职责分工。 1.与区投资合作和工业信息化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食盐市场安全监督管 理。区投资合作和工业信息化局负责食盐生产加工行业管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商品交易市场(批 发市场)、农贸市场等流通市场经营主体和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与行政执法工作,承担依法规范和维 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职责;负责餐饮服务和药品、酒类、食盐市场的安全监督管理。区投资合作和工 业信息化局负责制定商贸流通市场体系建设规划,负责商品交易市场(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的行业 发展,对全区农贸市场网点建设、提升改造及工程安全进行监管;负责拟订餐饮服务和药品、酒类、 食盐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承担食盐市场供应管理职责。 2.与市公安局鄠邑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与市公安局鄠邑分局建立行政执法和 刑事司法工作衔接机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发现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移送公 安机关,公安机关应当迅速进行审查,并依法作出立案或者不予立案的决定。公安机关依法提请市场 监督管理部门作出检验、鉴定、认定等协助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予以协助。 3.与区农业农村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食用农产品(含畜禽产品、水产品) 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的质量安全监管。区农业农村局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 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和职 责范围内的农药、肥料等其他农业投入品质量及使用的监督管理,负责畜禽屠宰环节和生鲜乳收购环 节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水产品从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 督管理,负责水产养殖业投入品质量及使用的监管。区农业农村局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建立食品安全 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 4.与区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卫生健康局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和食品安全标准等相关 工作。区卫生健康局会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 监督管理中发现需要进行食品安全评估的,应当及时向区卫生健康局提出建议。区卫生健康局对通过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组织进行检验和食品安全风 险评估,并及时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对于得出不安全结论的食品,区市场 监督管理局应当立即采取处置措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区卫生健康局建立重大药品不良反应和医 疗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协调。负责办公自动化、公文管理、政 务公开、政务信息、机要、保密、档案、信访、安全、值班、维稳、接待、机关固定资产管理和机关 后勤服务等工作。负责人大建议议案和政协提案的办理。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派出机构、 直属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教育培训、工资档案、干部管理等工作。负责组织 实施目标责任综合考核和奖惩工作。负责因私出国(境)人员审批管理工作。指导相关人才队伍建设 工作。建立健全相关领域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体系,组织、指导开展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 研究制定机关和直属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编制汇总机关和直属单位部门预决算, 并统筹安排预算经费使用。负责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等财务信息公开工作。负责组织开展财政 资金绩效评价工作。负责财务票据管理、非税收入管理、机关财务核算管理和机关干部医疗保险、住 房公积金的办理工作。指导监督机关和直属单位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执法装备配备管理等工作。 负责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拟订基本建设规划并监督实施。 组织实施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发展规划。负责组织实施科技项目申报、引进、交流合作和成果推广、 科技普及等工作。指导系统内技术机构能力建设。负责机关信息化建设工作。 (二)法制科。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备案和清理工作。负责行政处罚案件的审核和听 证工作。负责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依法规范自由裁量权和综合执法监督工作,依法依规制 定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承担或参与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组织开展有关法治宣 传教育工作。 拟订市场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管理信息公布制度。承担新闻宣传、新闻发布管理工作。协调组织 重大宣传活动。负责统一收集、监测、分析相关舆情信息并提出应对处置建议。 (三)市场秩序监督管理科。研究建立规范市场秩序的体系、制度和机制,并组织实施。指导查 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依法组织实施合同、拍卖行为的监督管理。负责指导管理 动产抵押物登记。协助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协助相关主管部门对市场主体安全生产的监督管 理工作。 (四)行政审批科。拟订全区市场主体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制定并落实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 和营业执照核发的制度措施。承担全区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信息的研究、统计分析及发布工作。扶持个 体私营经济发展,承担建立完善小微企业名录工作。在区委组织部指导下,组织指导基层市场监管部 门配合地方党委组织部门开展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领域的党建工作。 拟订市场监管部门支持服务新经济、新领域、新业态行业主体的发展措施并组织实施。研究制定 有关新兴产业降低市场准入门槛、优化市场监管方式、完善市场退出机制、强化行政指导服务举措并 组织实施。建立与有关部门定期协调对接和信息共享机制。负责新经济产业市场主体信息的研究、分 析及发布,为实施科学监管、支持创业创新和服务培育新业态发展提供依据,为促进新经济发展提供 决策参考。 负责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负责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研究制定工作流程和操作规范;负责权 限内行政许可的审批工作;负责相关许可证照管理及政务服务事项的办理工作;依授权开展外商投资 企业的登记管理,负责股权出质登记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区市场监管机关的行政审批和政 务服务事项、公共服务事项等工作。负责广告发布登记工作。 (五)信用监督管理科。拟订市场监管和知识产权信用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负责国家企业信用 信息公示系统(陕西)信用监管模块的应用指导工作。负责市场主体信用分类管理和信息公示指导协 调工作。负责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指导协调工作。负责违法失信市场主体联合惩戒协调工作。牵头 负责“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协调工作。负责市场主体监督管理信息和公示信息归集共享协调工作。 (六)知识产权广告监督管理科。拟订实施广告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指导广告发布登记,组织 开展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特殊用途配方食品广告的监管工作。组织指导监测各类媒介广告发 布、违法广告行为的查处,组织指导广告整治。指导促进广告业和公益广告发展。指导广告审查机构 和广告行业组织的工作。 组织推进知识产权、商标品牌战略规划实施和知识产权强区建设。拟订促进知识产权创造、转化 实施和交易运营的激励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协调指导产业、园区和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工作。指导 知识产权无形资产评估、审查评议工作。指导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指导行业协会知识产权工作。 统筹指导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动知识产权信息传播利用,加强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指 导落实商标注册、专利申请和原产地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的审查、确权相关前置服务工作。开展知 识产权工作的国际合作与交流活动。承担区国家知识产权强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拟订严格保护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推动全区知识 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工作。牵头建立知识产权保护协调和执法协作机制。指导知识产权争议处理、维权 援助和纠纷调处工作。牵头组织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承担原产地地理标志、特殊标志和奥林匹克 标志、世界博览会标志等官方标志保护工作。监督管理商标、专利印制企业及行为。组织指导知识产 权预警和涉外保护工作。拟订鼓励新领域、新业态、新模式创新的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和服务政策并 组织实施。负责商标抢注、非正常专利申请等行为的信用监管。指导侵犯知识产权违法行为查处工作。 负责知识产权法律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 (七)公平交易科。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价格收费监督检查、反不正当竞争、反垄断、直 销监管及禁止传销的法律法规和制度措施,协调指导相关大案要案的办理工作。组织实施商品价格、 服务价格以及国家机关、事业性收费的监督检查工作。开展明码标价和价格收费公示工作。监督管理 直销企业、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指导打击传销工作。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组 织指导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承担区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 室日常工作。 拟订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具体措施、办法。指导 12315 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消费者咨询、投诉、举 报的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工作。指导投诉平台信息化建设及数据的汇总分析、管理使用工作。 组织指导消费投诉信息及违规记录公示工作。组织指导查处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案件。指导消费环 境建设工作,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指导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八)质量计量标准化管理科。拟订推进质量强区战略的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承担统筹质量基 础设施协同服务及应用工作。推行质量奖励制度,实施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的措施办法。贯彻落实产 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缺陷产品召回制度。按规定权限组织开展重大质量事故调查工作。承 担产品防伪相关工作。承担区质量强区工作推进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拟订生产和流通领域产商品质量监督管理制度和重点监督的产商品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产商品 质量区级监督抽查、风险监控和分类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指导和协调产商品 质量的行业、地方和专业性监督。开展棉花等纤维质量监督工作。 组织实施国家计量法律、法规,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制度。统筹规划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建设, 组织量值传递和计量比对工作。指导所属质量计量检测机构对开展贸易结算、医疗卫生、安全防护、 环境监测等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实施强制检定。对计量标准、计量授权实施监督管理。依法监督管理商 品量、市场计量行为、计量仲裁检定和计量技术机构。 组织宣传贯彻国家标准化工作的法律、法规,拟订并实施标准化战略、规划、政策和管理制度。 依法对团体标准、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及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对标准的实施情况开展评估 和信息反馈。组织开展标准化示范试点工作。协助查处违反强制性国家标准等重大违法行为。组织制 定并实施标准化激励政策。协调、指导单位和个人参与国内外标准化活动。归口管理统一社会信用代 码、商品条码和标识工作。承担区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贯彻执行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制度。依法监督管理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工作。依法监督 规范相关认证活动与检验检测机构,促进认证与检验检测行业发展。配合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 (九)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贯彻落实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大型游乐设施及客运索道等承压类、机电类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的法律、法 规、规章和技术规范。组织承压类、机电类特种设备生产、使用、检验检测环节的监督检查和风险管 理工作。制订区级承压类、机电类特种设备应急救援专项预案,依照专项预案组织承压类、机电类特 种设备应急事件处置。依法组织调查处理承压类、机电类特种设备事故并进行统计分析。组织实施高 耗能承压类、机电类特种设备节能监管工作。推动特种设备安全科技研究并推广应用。 (十)综合协调应急科。组织协调市场监督管理方面重大事故的应急处置、调查处理,及相关舆 情信息的收集、监测、分析、上报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研究制定食品、药品、保健品、医 疗器械、化妆品、工业产品、特种设备等安全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应急演练和培训。起草 相关应急管理制度和具体工作方案草案。负责落实有关重大信息直报制度。 拟定全区食品药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并组织实施,按规定公布抽检结果及相关信息。督促落实抽 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药品核查处置工作。组织开展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和风险交流,组织排查食品 药品安全风险隐患。参与制定食品安全标准和风险监测计划相关工作。 制定有关食品安全的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统筹安排全区食品安全重点工作,依法组织实施对区 级有关部门和镇街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进行考核评议。负责拟订食品安全重大治理整顿和检查 行动方案并协调、指导、监督实施。组织开展年度食品安全总体状况评价。组织开展国家食品安全示 范城市巩固提升及复核复审工作,组织推动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承担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 室日常工作。 (十一)食品生产监管科。负责分析掌握生产领域食品安全形势,拟订食品生产监督管理和食品 生产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组织实施食品安全风 险分级管理制度。负责指导镇街、景区管理局食品小作坊监督管理工作。指导食品生产企业建立健全 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指导查处食品相关违法行为。 (十二)食品流通监管科。负责分析掌握流通领域食品安全形势,拟订食品流通监督管理和食品 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办法,组织实施并指导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指导食品连锁经营企 业市场准入工作。组织指导查处相关违法行为。 负责分析掌握食用农产品(含畜禽产品、水产品)、食品添加剂、调味品、食盐安全形势、存在问 题并提出完善制度机制和改进工作的建议。承担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职责。负责制 定和实施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管规范。开展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督抽检。负责食用农产 品初级加工(豆芽生产、净菜加工、干菜及藻类初加工、水果初加工)企业的监管。负责食品添加剂、 调味品、食盐的质量安全监管、市场准入工作。组织指导查处相关违法行为。 组织实施负责分析掌握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等特殊食品和保健用 品领域安全形势。组织实施保健食品、特殊食品及保健用品安全监管。组织指导查处相关违法行为。 (十三)餐饮服务监管科。负责分析掌握餐饮服务领域食品安全形势,拟订餐饮服务经营者落实 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办法,组织实施并指导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实施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组 织指导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组织指导查处相关违法行为。 (十四)药品及医疗器械监管科。组织实施全区药品零售企业(药品零售连锁总部除外)和医疗 机构在药品经营、使用环节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制度机制建设。负责全区药品零售企业、药品使用单 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医疗机构药剂管理规定的监督实施,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指导查 处相关违法行为。负责中药材专业市场监管。负责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及精神药品、药 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在医疗机构使用和第二类精神药品零售监督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执业药师相关 制度。 负责分析掌握医疗器械经营、化妆品流通、使用安全形势、存在问题并提出完善制度机制和改进 工作的建议。负责全区医疗器械经营、使用环节、化妆品流通、使用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并指导 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指导查处相关违法行为。 组织实施药品、化妆品不良反应及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负责药品、化妆 品、医疗器械及特殊食品上市后再评价相关工作。组织收集药品、化妆品不良反应及医疗器械不良事 件信息,并定期发布安全警示信息。督促指导镇街开展药品、化妆品不良反应及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 测工作。参与严重及群体性不良反应的调查和处置工作。开展对药物滥用的督导检查和相关违规行为 的处置。 (十五)网络交易监督管理科。拟订并组织实施网络商品(食品、药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监 督管理的办法和措施。组织指导协调网络交易监督管理。组织指导网络市场执法工作。组织指导网络 交易平台和网络经营主体规范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实施网络交易行为监测工作。组织协调跨区域跨部 门网络交易监管协作。组织指导网络交易监管平台建设应用工作。 (十六)综合执法督查科。承担协调推进市场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管理方面深化改革工作。拟订 市场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管理发展规划并统筹实施和组织评估。组织开展调查研究、相关政策研究和 综合分析。承担重要综合性文件、文稿的起草工作。承担并指导市场监督管理统计工作。负责建立市 场监管协调机制。 拟订督查督办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有较大社会影响或跨区域等大案要案的督查督办工作。 指导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和综合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工作。负责重要会议决定事项和有关工作任务的督 办落实工作。 二、2023 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一)着力优化营商环境,当好“放管服”改革的先行者。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积极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努力营造宽松发展环境。抓实企业年报公示后处置工作,持续抓好涉企信用 信息归集与公示、失信企业管理等事中事后监管,推动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强化知识产权保护运用。 加大专利和商标申请注册力度,实施专利转移专项计划,引导专利技术向中小企业转移转化。持续开 展知识产权公益服务,促进企业创新发展。狠抓地理标志运用,提升品牌价值。 (二)着力防范安全风险,当好安全底线的守护者。一是切实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推深做实 食品安全“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防范重大食品安全事件。深化“药品安全放心工程”, 持续做好重点区域食品药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等违法违规行为,筑 牢食品药品安全底线。二是保障特种设备安全运行。持续推进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 防机制”建设,督促企业落实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深化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加强电 梯、压力容器等重点领域隐患治理,守住特种设备安全底线。三是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持 续抓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事中事后和认证监管。进一步加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力度和抽查覆盖面, 规范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后处理工作。着力用好风险监测、监督抽查、专项整治、事中事后监管等 手段,保持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高压态势。 (三)着力营造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当好市场秩序的维护者。围绕食品安全、农贸市场、校园 周边等市场监管重点领域,建立长效监管机制,重拳整治乱点乱象,保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秩序,优化 市场环境。持续做好民生领域价格监管,严厉打击不明码标价、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强化广告监管, 持续整治清理虚假违法广告。充分履行监管职能,深入推进农村假冒伪劣食品、粮食安全、养老诈骗、 涉水领域等专项整治,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行为,努力构建竞争有序、公平公正、诚信守法、放心消费 的市场环境。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推动建立消费纠纷多元化化解机制,深入推进放心消费创建。慎 终如始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 (四)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环境,当好从严治党的践行者。持续加强政治机关建设。树立政 治机关意识,旗帜鲜明讲政治。持续深化理论武装,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 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抓好党的二十大报告精神宣贯,推动党的创新理论入脑入心、 见行见效。持续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扎实做好精神文明工作。扎实 做好“小个专”党建工作。持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执行党风 廉政各项规定,常态化开会开展廉洁文化教育和作风建设,巩固良好的政治生态。 三、部门预算单位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预算包括部门本级(机关)预算 无纳入本部门 2023 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 序号 单位名称 1 西安市鄠邑区市场 无 监督管理局 拟变动情况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 2022 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 233 人,其中行政编制 120 人、事业编制 113 人;实有人员 211 人,其中行政 95 人、事业 116 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 139 人。 第二部分 收支情况 五、2023 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3 年本部门预算收入 3689.7902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3683.7902 万元,2023 年本部门预算收入较上年增加 593.46 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统计口径不同且人员工资增加;2023 年本部门预算支出 3689.7902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3689.7902 万元,2023 年本部门预算支出较上年增加 593.46 万元, 主要原因是与上年统计口径不同且人员工资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23 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3683.7902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3683.7902 万元、政 府性基金拨款收入 0.0000 万元、上年结转 0.0000 万元,2023 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增加 593.46 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统计口径不同且人员工资增加;2023 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 3683.7902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3683.7902 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 0.0000 万元、 上年结转 0.0000 万元,2023 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较上年增加 593.46 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统 计口径不同且人员工资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2 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3683.7902 万元,较上年增加 593.46 万元,主要原因是 与上年预算统计口径不同且人员工资增加。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23 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3683.7902 万元,其中: (1) 行政运行(2013801)2266.6444 万元,较上年增加 2088.71 万元,原因是与上年预算口径不 同。 (2)质量安全监管(2013815)18 万,较上年增加 0 万元。 (3) 食品安全监管(2013816)396 万,较上年增加 276 万元,原因是与上年预算口径不同。 (4) 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2013899)144.5 万元,较上年减少 181.5 万元,原因是与上年预算口 径不同。 (5)行政单位离退休(2080501)36.4181 万元,较上年增加 36.4181 万元,原因是与上年预算口 径不同。 (6)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326.6730 万元,较上年增加 83.29 万元,原 因是核算基数调整及与上年预算口径不同。 (7)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9999)3.0786 万元,较上年增加 0.11 万元,原因是人数变化 变化。 (8)行政单位医疗(2101101)118.2937 万元,较上年增加 3.72 万元,原因是核算基数变化。 (9)公务员医疗补助(2101103)134.0612 万元,较上年增加 12.52 万元,原因是人数增加及核算 基数变化。 (10)住房公积金(2210201)240.0612 万元,较上年减少 87.08 万元,原因是核算基数变化。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1)按照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的类级科目说明。 2021 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3096.3271 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01)2363.2473 万 元,较上年增加 500.9468 万元,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增加,与上年统计口径不同。商品和服务支出 (302)687.7786 万元,较上年增加 44.0846 万元,原因是新增项目资金及统计口径不同。对个人和 家庭的补助(303)45.3012 万元,较上年减少 4.3656 万元,原因是人员减少。 (2)按照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的类级科目说明。 2023 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3125.2902 万元,其中:机关工资福利支出(501)2891.0699 万元,较上年增加 527.82 万元,原因是工资结构调整且与上年统计口径不同。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 (502)182.9222 万元,较上年减少 504.86 万元,原因是统计口径不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09) 51.2981 万元,较上年增加 6 万元,原因是统计口径不同。 4、上年结转财政资金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1)按功能支出分类。 本部门无 2022 年结转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资金支出 (2)按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 本部门无 2022 年结转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资金支出 (3)按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 本部门无 2022 年结转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资金支出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本部门无 2022 年结转的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并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中列示 本部门无 2022 年结转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资金支出 第三部分 其他说明情况 六、部门预算“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说明 2023 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支出 49.8 万元,较减少 6.38 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经费 0.0000 万元;公务接待费费 1.8 万元,较上年减少 2 万元,减少不必要开支, 压缩开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48 万元,较上年减少 4.38,建设节能机关,压缩开支;公务用车购 置费 0.0000 万元。 本部门无 2022 年结转的‘三公’经费支出 七、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止 2023 年底,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 12 辆,2023 年当年部门预算无安排购置车辆。 本部门无 2022 年结转的财政拨款支出资产购置 八、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 2022 年结转的政府采购资金支出。 九、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23 年本部门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3683.79 万元,当年政府性基金 预算拨款 0 万元,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0 万元(详见公开报表中的绩效目标表)。 本部门无 2022 年结转的财政拨款支出继续实施原有绩效目标管理。 十、机关运行经费安排说明 本部门当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 80.46 万元,较上年减少 18.85 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预算 统计口径不同。 本部门无 2022 年结转的财政拨款机关运行费支出 十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 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 公务用车运行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上年结余和结转: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第四部分 公开报表 (具体部门预算公开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