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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公布《雄安新区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清单》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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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 关于公布《雄安新区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清单》的 通 知 雄安政字〔2020〕4 号 雄县、容城、安新县人民政府,新区各部门: 现将《雄安新区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清单》予以公布,并就有 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责任意识,认真履职尽责。各地各部门要牢固树立 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按照“党政同 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 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不折不扣落 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要认真对照责任清单,及时修订本部门本 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完善目标责任制,健全监管机构, 加强工作衔接,切实把责任压实压死。 二、细化分解责任,实施清单管理。新区有关部门要按照责 任清单,结合工作实际,将各项安全生产工作责任逐条逐项落实 到具体岗位、具体人员,明确履职标准和具体要求。三县要按照 —1— “三个必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抓紧编制、修订本 县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清单,明晰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责任。 三、加强督导考核,狠抓责任落实。新区安委办要将各地各 部门照单履职情况纳入督导检查、巡查考核内容,对安全生产监 督管理履职不到位、问题突出、生产安全事故多发的地方和部门, 以约谈、通报或下发督办函等形式,及时督促落实。要严格安全 生产工作责任追究,按照“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原则, 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和重大事故隐患逾期未完成整改的,在依法 追究企业主体责任的同时,按照责任清单倒查相关部门的监管责 任。 法律、法规对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进行调整变更的,有关 部门要及时将相关情况报新区安委办,新区安委办汇总并报经新 区管委会同意后,对《雄安新区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清单》进行动 态调整,原则上每年调整一次。 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 2020 年 2 月 14 日 (此件公开发布) —2— 雄安新区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清单 部 监管事项 门 监管依据 1.负责做好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防灾减灾救灾等相关工作,配合安委会办公室将安全生产 党 纳入党工委议事日程;配合安委会办公室做好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督查督办;配合建立领导包联责任制 政 度,统筹安排领导包联责任落实;协助党工委、管委会主要负责人把安全生产纳入党工委、管委会重点工 办 作;配合安委会办公室提醒党工委管委会主要负责人定期研究、检查安全生产工作。 2.负责重大灾害发生时国际救援和海外捐赠接收的协调工作,外国、港澳机构和人员救助的协调工作, 公 室 协助做好外国媒体采访报道的管理与服务工作。 3.完成安委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中共河北雄安新区 工作委员会河北雄安新区 管理委员会关于成立河北 雄安新区安全管理委员会 的通知》(雄安字〔2019〕47 号) 1.将安全生产工作履职情况作为约束性指标进行考核,并作为评价和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建立安全 生产绩效与业绩评定、职务晋升、失职责任追究、奖励惩处挂钩制度。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领导班子和领 导干部年度述职内容,进行考核评议。 党 群 工 作 部 2.加强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干部队伍建设,不断优化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结构,在编制和职数范围内, 选优配强新区安全监管局及其他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工作人员。 3.把安全生产纳入党员领导干部、公务员教育培训的总体规划和年度培训计划,把后备干部、新任职 党员领导干部、晋升领导职务公务员作为培训重点,使广大党员干部和公务员接受系统的安全生产教育培 训。 4.配合制定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的安全生产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按照各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责任 清单,配合省级有关部门将安全生产职责落实到新区党工委管委会“三定”规定。配合建立完善安全生产 —3— 巡查工作制度,将安全生产巡查考核结果作为被巡查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及有关部门领导干部考核、奖惩、 使用的重要参考。 《河北省安全生产工 作职责分工规定》(冀安委 〔2016〕3 号) —4— 部 监管事项 门 1.机构编制部门依照有关规定履行相关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支持和保障。 2.加强对青少年进行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并做好所属青少年活动场所的安全保障工作。 1.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和实施安全生产领域各类专业技术人才、技能人才的规划、培养、继续教育、考 核、奖惩等相关政策。 2.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安全生产知识纳入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业教育、继续教育和培 训学习计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安全生产领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以及在事故 党 群 工 作 部 救援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评比表彰。 监管依据 《河北省安全生产工 作职责分工规定》(冀安委 〔2016〕3 号) 《中共河北雄安新区 工作委员会河北雄安新区 管理委员会关于成立河北 雄安新区安全管理委员会 的通知》(雄安字〔2019〕47 号) 1.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对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工作进行监督,反映劳动者的诉求,提出意见和建议, 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遵守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负责参与有关 劳动安全生产地方性法规、政策的研究和制定;调查研究安全生产工作中涉及职工合法权益的重大问题。 2.对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三同时”工作进行监督,提出意见。 3.参加职工生产安全事故和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调查处理;参加、组织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工作,督促企 业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4.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职工劳动安全卫生知识的培训和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工会参与职工劳动安全卫生 的培训和教育工作;指导基层工会开展群众性劳动安全卫生监督检查活动,组织开展群众性安全生产竞赛 活动。 5.参加较大、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和严重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调查处理,代表职工监督整改措施的落实。 《河北省安全生产工 作职责分工规定》(冀安委 〔2016〕3 号) 部 监管 门 职责 党 群 工 作 监管事项 监管依据 不履行监管 职责的情形 旅游 景点 内宗 教活 动场 所监 督管 理 1.《宗教事务条例》(国务 院令第 426 号) 工作中滥用职权、玩 2.《宗教活动场所登记办法》 忽职守、弄虚作假,导致 对旅游景点内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依法 查处非法违法行为,及时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移交执法部门处理。 (国宗发〔1994〕060 号) 发生较大安全风险或生产 3.《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 安全事故的。 产法》 公民 安全 生产 普法 教育 工作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 产法》 2.《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 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纳入全民普法教育内容,督导各负有安全 责任不落实,普法任 监管职责部门宣传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服务。 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 务未完成的。 (2016 年 12 月 9 日) 3.《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 司法 领域 安全 管理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 1.负责牵头制订、审查、修改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地方性法规 产法》 草案、政府规章草案以及政府有关安全生产方面规章的立法和解释; 2.《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 负责发放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证、行政执法监督证;负责有关安全生 3.《河北省安全生产工作职 产方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 责分工规定》(冀安委〔2016〕3 2.负责司法行政系统安全生产统计分析。 号) 部 未按规定履行安全生 产监督管理责任,导致发 生较大安全风险或生产安 全事故的。 —5— —6— 部 监管 门 职责 监管事项 不履行监管 监管依据 职责的情形 1.《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 1.负责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安排安 全生产基础设施、信息化、技术支撑体系、应急救援体系项目计划。 2.《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 1. 对符合条件的安全 2.按规定权限核准、备案相关投资项目,依法查处未按规定核 3.《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 生产基础设施、信息化、 准、备案的非法违法建设项目,及时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移交执法 发展 改 革 3.严格执行非煤矿山以及危险化学品等领域产业政策,调整优 及建 化产业结构,配合有关部门推进相关企业兼并重组工作;负责对不 设项 符合有关矿山工业发展规划和总体规划、不符合产业政策、布局不 目管 合理等矿井关闭及关闭是否到位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 发 4.按规定权限核准、审核相关投资项目,将安全设施投资纳入 5.督促指导农业、农房等保险业务的承保机构依法合规做好查 局 4.《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 勘理赔等工作。 技术支撑体系、应急救援 体系项目未按有关规定安 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 排的。 (2016 年 12 月 9 日) 2.对未经核准、备案的 5.《河北省安全生产工作职 非法违法建设项目未及时 责分工规定》(冀安委〔2016〕3 查处,导致发生较大安全 号) 风险或生产安全事故的。 6.《中共河北雄安新区工作 3.在核准、备案相关项 委员会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 目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 关于成立河北雄安新区安全管理 职守、徇私舞弊的。 相关建设项目总投资中,将安全设施“三同时”纳入相关建设项目 管理程序。 展 产法》 部门处理。 规划 理 案管理办法》 委员会的通知》(雄安字〔2019〕 47 号) 1.《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 1.负责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行 能源 行业 安全 管理 源法》 2.《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 业管理,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能源行业相关安全技术法规和标准, 监测能源安全发展情况,衔接能源生产建设和发展平衡。 2.指导相关能源行业实施有利于安全生产的政策措施,督促能 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 (2016 年 12 月 9 日) 3.《河北省安全生产工作职 源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严格行业准入条件。 3.指导协调农村能源发展、 “电代煤”及“气代煤”工作。 责分工规定》(冀安委〔2016〕3 号) 未按规定配合有关部 门组织实施能源行业相关 安全技术法规和标准的。 部 监管 门 职责 煤炭 经营 监督 管理 监管事项 不履行监管 监管依据 职责的情形 1.《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 负责煤炭经营监督管理,依法查处煤炭经营企业违法、违规行 为,及时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移交执法部门处理,指导、监督煤炭 产法》 3. 《煤炭经营监管办法》 (国 经营企业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规标准。 工作中滥用职权、玩 忽职守、徇私舞弊的。 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 13 号) 油气 改 革 发 展 局 输送 1.依法主管新区管道保护工作,协调新区管道保护的较大问题, 管道 指导、监督有关单位履行管道保护义务,依法查处危害管道安全的 保护 违法行为,及时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移交执法部门处理。 和安 2.组织核准新区范围内油气输送管道建设项目。 全监 3.组织编制并实施新区管道发展相关规划,统筹协调新区范围 督管 内管道规划与其他专项规划的衔接。 1.《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 然气管道保护法》 2.《河北省油气输送管道保 护和安全监管职责分工》(冀安 在管道保护工作中滥 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 舞弊的。 委〔2015〕12 号) 理 1.负责拟定电力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配合省能源 电力 局对电力行业安全生产,对电力企业(包括电网经营、供电企业、 安全 发电企业)及电力建设项目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 生产 2.负责电力应急、电力设施保护工作。 监督 3.负责电力行业安全生产统计分析,依法组织或参加有关事故 管理 的调查处理,按照职责分工对事故发生单位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的 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办法》(发改委令第 21 号) 1.未按规定配合相关 部门开展电力设施保护及 2.《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电力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工 3.《河北省安全生产工作职 责分工规定》(冀安委〔2016〕3 号) 作的。 2.工作中滥用职权、玩 忽职守、徇私舞弊的。 —7— —8— 部 监管 门 职责 监管事项 多部门间 监管依据 职责边界 不履行监管 职责的情形 1.将安全生产科技进步纳入同级科技发展规划和科技计 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安全生产重大技术攻关;鼓励支持科研 院所和企事业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技术研究;推动安全生产科 安全生 产科技 经费制 度建设 《河北省安全生 未将安全生产科 产工作职责分工规定》 技进步纳入同级科技 (冀安委〔2016〕3 发展规划和科技计划 并组织实施的。 号) 研成果的转化应用。 2.加大对安全生产重大科研项目的投入,引导企业增加安 全生产研发资金投入,促使企业逐步成为安全生产科技投入 和技术保障的主体。 3.在科学技术奖励工作中,加大对安全生产领域重大研究 改 成果的支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安全生产科技工作。 革 发 展 局 1.完善有利于安全生产的财政政策,健全安全生产投入保 安全生 产经济 保障制 度建设 《河北省安全生 障机制,加强对安全生产预防、重大安全隐患治理和监管监 产工作职责分工规定》 察能力建设的支持。 (冀安委〔2016〕3 2.指导健全三县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经费保障机制,将安全 号) 生产监管执法经费纳入同级财政保障范围。 改革发展局 危险化 学品生 产、储 存安全 管理 未将安全生产监 管执法经费纳入同级 财政保障范围的。 以及其他有关部 将安全生产纳入行业规划和产业政策。指导督促企业执 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门依据各自职责, 负责危险化学品 储存的行业规划 和布局。 《危险化学品安 全管理条例》(国务 院令第 591 号) 未严格落实行业 规划和产业政策要求, 导致发生较大安全风 险或事故的。 部 监管 门 职责 监管事项 多部门间 职责边界 不履行监管 职责的情形 1.《民用爆炸物 1.公安局、综合执 品安全管理条例》 法局按照职责分工, 1.对已经依法取 (国务院令第 653 号) 负责组织查处非法购 得批准许可的单位, 2. 《河北省人民 买、运输、邮寄、使 企业不落实主体责任, 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 用(含储存)民用爆 发现其不再具备安全 安全生产打非治违长 炸物品的行为。 生产条件或者发现存 效工作机制的意见》 2.安全监管、铁路、 在严重安全生产违法 (冀政办字〔2016〕 规划建设、民用航空 行为不予查处的。 52) 2.在监督检查中 主管部门依照相关规 3.《河北省安全 定,做好民用爆炸物 发现较大事故隐患, 生产工作职责分工规 品的有关安全监督管 不依法及时处理的。 定》 (冀安委〔2016〕 理工作。 3 号) 民用爆 炸物品 安全生 产监督 管理 1.按照《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依法查处非法 违法生产、销售(含储存)民用爆炸物品行为,及时将有 关违法违规行为移交执法部门处理。 2.负责民用爆炸物品行业安全生产统计分析,依法参 加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按照职责分工对事故发生单位落 实防范和整改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工业行 业安全 生产管 理 1.负责石化(不含炼油) 、化工(不含煤制燃料和燃料 乙醇)、有色、建材、通用机械、汽车、轻工、纺织、家 电、电子信息产品制造等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将安全生产 工作同步纳入行业规划和产业政策。 2.指导督促相关行业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标准规范。 3.指导工业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参与相关行 新区安全监管局 业较大、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负责危险化学品、建 4.会同有关部门支持工业安全技术改造项目、安全领 材、有色、机械、轻 域信息化项目,促进先进、成熟的工艺技术和设备推广应 工、纺织行业安全生 用。 产监督管理。 5.制定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规划,在行业发展规划、政 策法规、标准规范等方面统筹考虑安全生产;加强产业结 构升级和布局调整,严格行业规范和准入管理;会同有关 部门推动安全产业、应急产业发展。 6.负责民用飞机、民用船舶的行业管理、道路机动车 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前的程序审查,指导督促企业加强 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改 革 发 展 局 监管依据 1.《中共中央国 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 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 见》 (2016 年 12 月 9 日) 2.《河北省安全 生产工作职责分工规 定》 (冀安委〔2016〕 3 号) 1.未组织开展相 关行业安全管理工作, 将安全生产纳入行业 规划和产业政策,并 指导督促相关企业严 格执行安全生产规定 的。 2.工作中滥用职 权、玩忽职守、徇私 舞弊的。 —9— — 10 — 部 监管 门 职责 军工系 统安全 生产监 督管理 电信行 业安全 监督管 理 改 革 发 粮食系 统安全 生产管 理 展 局 国有企 业安全 生产管 理 监管事项 监管依据 不履行监管 职责的情形 1.《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管理条例》 因 监 管 1.负责新区军工系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国 2.《国防科研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 不 力 导 致 发 防科研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 生较大安全 (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 18 号) 2.监督指导涉及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的安全生产工 风险或生产 3.《河北省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分工规定》(冀安 作。 安全事故的。 委〔2016〕3 号) 1.《电信建设管理办法》(信息产业部令第 20 号) 1.负责对电信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组织电信企 玩 忽 职 2.《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 业为生产安全事故救援提供应急通信保障。 守、 滥用职权、 3.《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通信建设工程安 徇私舞弊,构 2.监督、指导新区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依法 全生产管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通信〔2015〕406 成犯罪的。 对责任主体生产安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号) 滥用职权、 1.负责粮食收购、储存、运输、加工、经营活动的监 玩忽职守、弄 督检查,指导粮食经营企业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规标准, 1.《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407 号) 虚作假、非法 审查粮食储存安全条件。 2.《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388 号) 违法生产经营 2.对中央、河北省事权及其他职能部门管理以外的本 3.《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造成安全生产 系统地方储备粮库和粮食经营企业的安全生产实施指导 责任事故等行 和监督检查。 为。 1.未将安 全生产列入 1.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企业负 企业经营业 责人业绩考核,落实安全隐患治理及事故责任追究意见。 绩考核内容 引导、督促、检查企业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规、标准,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的。 范安全生产监管,落实主体责任,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 2.未督促 2.依照有关规定,督促企业落实各项安全防范和隐患 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 企 业 落 实 企 治理措施。 发展的意见》(2016 年 12 月 9 日) 业安全生产 3.参与有关企业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落实 4.《河北省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分工规定》(冀安 主体责任的。 相关事故责任追究的有关规定。 委〔2016〕3 号) 3.与当地 4.督促企业搞好统筹规划,把安全生产纳入中长期发 政府、安监部 展规划,保障职工安全。 门和行业主 管单位工作 配合不力的。 部 监管 门 职责 商贸 流通 行业 安全 生产 管理 改 商贸 革 服务 发 业安 展 全生 局 产管 监管事项 多部门间 职责边界 油安 全监 督管 — 11 — 理 不履行监管 职责的情形 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 公安、安 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 全监管、综合 1.负责商贸流通行业(商品批发、零售、仓储、 意见》(2016 年 12 月 9 日) 执法、公共服 再生资源回收、汽车销售)安全管理,督促商贸流 2.《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 务、规划建设、 通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指导相关企业 未指导督促相关企业执 办法》(2006 年 7 月 13 日) 生态环境等有 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 3.《汽车销售管理办法》 行安全生产规定的。 关行政部门在 2.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商品交易市场的安全检 (商务部令 2017 年第 1 号) 职责范围内对 4.《河北省安全生产工作 查,促进市场主办单位依法加强安全管理。 商贸流通企业 职责分工规定》(冀安委〔2016〕 实施监督管理。 3 号) 负责商贸服务业安全管理,督促商贸服务企业 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指导相关企业开展安 全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对于擅自从事相 关经营活动情节严重的,及时移送有关部门依法吊 销营业执照。 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 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 意见》(2016 年 12 月 9 日) 未指导督促相关企业执 2.《河北省安全生产工作 行安全生产规定的。 职责分工规定》(冀安委〔2016〕 3 号) 安 全 监 管、公安、综 合执法、公共 1.实施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 服务、生态环 2.组织制定加油站和成品油仓储行业发展规划。 境等有关部 3.依法对成品油经营活动实施监管。 门在职责范 4.在成品油经营企业年度检查中组织开展安全 围内对成品 检查。 油经营单位 实施监督管 理。 1.未严格履行经营许可 职责,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 1.《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 者予以许可或者超越法定职 (商务部令 2006 年第 23 号) 权作出许可的。 2.《河北省成品油零售市 2.在成品油经营年度检 场管理实施细则》(冀商运行 查中未组织开展安全检查的。 〔2012〕4 号) 3.不依法履行监督职责 或监督不力,造成严重后果 的。 理 成品 监管依据 — 12 — 部 监管 门 职责 消防 安全 监督 管理 规 划 建 设 林业 安全 监督 管理 监管事项 依法对建设工程项目实施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和抽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查。 1.负责林业安全监督管理,研究制定相关地方政策法规。 2.负责森林防火。 3.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林区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企业实施监督 管理,查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及时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移交 执法部门处理。 局 林业 旅游 安全 监督 管理 监管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 法》 2.《森林防火条例》(国 务院令第 541 号) 3.《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 生产法》 不履行监管 职责的情形 未按相关规定履行安全 生产监督管理责任的。 1.未按规定做好灾前防 范、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管 控野外火源,导致发生险情 或事故的。 2.未按规定开展森林防 火督导检查,实施考核奖惩 的。 3.对林区内企业监管不 力,导致发生较大安全风险 或生产安全事故的。 4.其他玩忽职守、滥用职 权、徇私舞弊的行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 负责林业旅游管理,实施森林公园、湿地等旅游景点的审批和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依法查处非法违法行为,及时将有关违法违规 行为移交执法部门处理。 法》 未按规定实施安全生产 2.《国家级森林公园管理 监督管理,导致发生较大隐患 办法》(林业局令第 27 号) 或生产安全事故的。 3.《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 生产法》 部 监管 门 职责 规 划 建 设 局 监管事项 监管依据 不履行监管 职责的情形 — 13 — 燃气 安全 监督 管理 1.负责城镇燃气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对燃气经营者的经营活动、 服务情况、设备设施安全状况等进行监督检查(含农村“气代煤” 1.《河北省燃气管理条例》 安全监管) 。 2.《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2.负责对燃气工程建设、经营、使用设施保护、燃气燃烧器具 583 号) 安装、维修等活动的监督检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3.《河北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规定》(河 等法律法规查处非法违法行为,及时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移交执法 北省人民政府令〔2012〕第 18 号) 部门处理。 4.《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5.《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安 3.依法查处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燃气加气站和销售充装单位 擅自为非自有气瓶充装燃气的行为,及时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移交 全生产打非治违长效工作机制的意见》(冀政 执法部门处理。 办字〔2016〕52 号) 4.负责公用压力管道的城市燃气管道安装、使用的监督管理。 城市 市政 公用 设施 安全 生产 监督 管理 1.《城市供水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158 号) 2.《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国务院 令第 641 号) 3.《河北省供热用热办法》(河北省人民 政府令〔2013〕第 7 号) 对 城 市 市政公用设 施安全管理 监督指导不 力,导致发生 较大安全风 险或事故的。 《物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504 号) 未 开 展 对物业企业 的监督检查, 或监督检查 不力,导致存 在较大安全 风险或发生 安全事故的。 物业 行业 安全 监督 管理 负责城市道路、桥梁、供水、供热、燃气、污水处理、垃圾处 理、渣土堆场等市政公用设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监督指导市政公 用设施企事业单位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规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查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及时将 有关违法违规行为移交执法部门处理。 负责物业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对物业管理企业实施监督管 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相关行业法律法规实施 安全生产监管,查处非法违法行为,及时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移交 执法部门处理。 1.发现违 法行为或接 到举报不予 查处的。 2.其他不 履行监督管 理职责的情 形。 — 14 — 部 监管 门 职责 城乡 规划 设计 安全 管理 规 划 建 设 建筑 施工 安全 生产 监督 管理 局 城市 旅游 景点 安全 监督 管理 监管事项 多部门间 职责边界 负责依法组织编制和审查城乡规划,并与安全生产规划、管道 发展规划相衔接,加强有关建设项目规划环节的安全把关。负责依 法将管道建设选线方案纳入当地城乡规划管理,根据城乡规划为管 道建设项目核发规划许可。指导镇、乡、村庄规划的编制和实施。 不履行监管 职责的情形 《河北省安全生产 未按相关 工 作 职 责 分 工 规 定 》 规定履行监管 (冀安委〔2016〕3 号) 责任的。 1.负责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准入,发放工程施工许可证;负责工 程建筑材料、房屋建筑、市政工程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监督房屋 建筑和市政工程的竣工验收。 2.负责建筑施工企业管理、监理单位技术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 3.负责建筑业和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统计分析,依法组 织或参加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按照职责分工对事故发生单位落实 防范和整改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对建设单位、勘察和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工程监 测和质量检测单位安全质量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强制性标准情况实 施监督检查。 5.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实施监督管 理,查处建筑行业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及时将有关违法违规行 为移交执法部门处理。 6.负责住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农村住房建 设、农村住房安全和危房改造;负责房屋建筑拆除过程中的安全管 理。 负责城市相关游览场所(风景名胜区、动物园、公园)的审批 和安全监督管理,依法查处非法违法行为,及时将有关违法违规行 为移交执法部门处理。 监管依据 城市游览场 所涉及公共服务 局、综合执法局等 部门的,按照各自 职责负责相应安 全管理工作。 1.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建筑法》 1. 对 不 具 2. 《 建 设 工 程 安 全 备安全生产条 管 理 条 例 》( 国 务 院 令 件的施工单位 第 393 号) 颁发资质证书 3. 《 关 于 加 强 村 镇 的。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 2. 对 没 有 的 若 干 意 见 》( 建 质 安全施工措施 〔2004〕216 号) 的建设工程颁 4. 《 城 市 轨 道 交 通 发施工许可证 工程安全质量管理暂行 的。 3. 发 现 非 办法》(建质〔2010〕5 号) 法违法行为不 5.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予及时查处的。 国消防法》 4. 其 他 不 6. 《 河 北 省 安 全 生 履行监督管理 产 工 作 职 责 分 工 规 定 》 职责的情形。 (冀安委〔2016〕3 号) 1. 《 城 市 动 物 园 管 安全监督 理规定》(建设部令第 管理不力,导 133 号) 致风景名胜区、 2. 《 风 景 名 胜 区 条 动物园、公园 例》 (国务院令第 474 号) 发生较大安全 3.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风险或事故的。 国安全生产法》 部 监管 门 职责 规 划 建 设 局 交通 运输 安全 生产 监督 管理 监管事项 多部门间 职责边界 监管依据 不履行监管 职责的情形 — 15 — 1.负责职责范围内的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实施有关道 路运输市场准入。 1.对不符 2.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存在较大运输安全隐患的运输生产 合安全条件 经营单位责令停产停业、停止使用、限期改正等,在规定时间内不 道路运输企 能按要求改正且情节严重的,吊销相关经营许可或相应的经营范围。 1.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业或人员予 3.负责职责范围内道路安全防护设施的设置与维护,及时检查 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以准入许可 并整改路面安全隐患。 2.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的。 4.职责范围内,负责公路、内河水路、港口和地方铁路工程建 国安全生产法》 2.对发现 设的行业管理,对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实施监督管理;监督实施公 3. 《 河 北 省 道 路 运 的非法违法 路、水路和地方铁路行业安全生产政策、规划和应急预案,指导有 输管理条例》 行为未依法 关安全生产和应急处置体系建设,承担公路、水路重大突发事件处 按《道路运输 4. 《 道 路 货 物 运 输 及时查处,导 置的组织协调工作。 车辆动态监督管理 及站场管理规定》(交通 5.职责范围内,负责组织公路、内河水路和地方铁路及其附属 办法》,规划建设局 运输部令 2009 年第 3 号) 致 较 大 安 全 风险或事故 设施的维修养护,包括桥梁、路标、内河航标、内河航灯、交通安 与公安局、安全监 5. 《 道 路 旅 客 运 输 全标志、标线(城市道路交通安全标志、标线除外)等相关安全设 管局依据法定职责, 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交 的。 3.未按职 施的建设、维护与管理。 对道路运输车辆动 通运输部令 2016 年第 82 责对道路安 6.负责道路客、货运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运输线路、 态监控工作实施联 号) 全设施和路 营运车辆、枢纽、运输场站等管理工作;依法严格对道路运输经营 合监督管理。 6. 《 河 北 省 治 理 货 面安全隐患 市场准入、运营车辆技术状况、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进行审查;监 运车辆超限超载规定》 及时维护整 督道路客运、道路危险品运输车辆按照规定安装、使用 GPS 定位系 (河北省政府令〔2010〕 改,导致发生 统;负责汽车客运站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机动车驾驶员 第 4 号) 生产安全事 培训机构和驾驶员培训管理工作;指导公共汽车、城市地铁和轨道 7. 《 河 北 省 安 全 生 故的。 交通运营、出租汽车、汽车租赁等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产工作职责分工规定》 4.其他滥 7.指导有关交通运输企业安全评估、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从 (冀安委〔2016〕3 号) 用职权、玩忽 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 职守、徇私舞 8.负责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统计分析,依法组织或参加有关 弊行为。 事故的调查处理,按照职责分工对事故发生单位落实防范和整改措 施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 16 — 部 监管 门 职责 渔业 船舶 法定 检验 规 设 局 负责渔业船舶和船用产品的法定检验。 监管依据 不履行监管 职责的情形 《中共河北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 未按规定实施检验的, 办公室关于调整河北省农业农村厅机 或者检验记录、检验报告与 构编制事宜的通知》(冀机编办〔2018〕 渔业船舶实际情况不相符的。 157 号) 交通 建设 项目 安全 生产 监督 管理 1.负责职责范围内道路、地方铁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 监督管理,督促有关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 1.《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国 2.依法开展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 务院令第 393 号) 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实施监管,查处交通建设工程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3.《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 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及时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移交执 法部门处理。 道路 交通 信息 管理 及共 享 1.督促高速公路管理机构和经营管理单位及时收集、 汇总、发布与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有关的数据和信息,并提 供给新区公安局使用。 2.按目前实际管理现状推进高速公路、国省新区道路 视频监控、交通诱导等管理系统建设,向公安、安全监管 等部门开放道路及重点车辆监控等资源。完善公安、规划 建设、安全监管等部门联动联勤机制,实现监控信息等资 源共享。 1.未督促有关单位及时 1.《河北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规定》 利用信息板、提示牌发布路 (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11〕第 10 号) 况信息,导致发生较大安全 2.《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 风险或事故的。 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10 号) 2.未实施与高速公路交 3.《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 通管理部门资源共享,影响 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冀 警情搜集、处置应对等交通 政〔2013〕4 号) 安全工作的。 危险 化学 品运 输安 全监 督管 理 1.负责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许可及运输工具的安全监 督管理,负责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的资格认定。 2.依法核发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危险化 学品相关道路运输证、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 资格证。 3.依法查处相关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及时将有关 违法违规行为移交执法部门处理。 1.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 有关单位、运输工具或人员 予以资格认定或许可的。 1. 《 危 险 化 学 品 安 全 管 理 条 例 》 2.对发现的非法违法行 (国务院令第 591 号) 为未依法及时查处,导致较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大安全风险或事故的。 3.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 守、徇私舞弊行为。 划 建 监管事项 1.未依法开展相关监管, 导致发生较大安全风险或生 产事故的。 2.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 守、徇私舞弊行为。 部 监管 门 职责 内河 水路 安全 生产 监督 管理 规 划 建 设 局 监管事项 监管依据 不履行监管 职责的情形 1.负责内河通航水域实施水上交通、辖区内游艇水上 1.《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 1.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 交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责船舶、游艇船员证书(证件) 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 355 号) 有关船舶、船员发放证书的。 发放,监督有关单位和个人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 2.《河北省内河交通安全管理规定》 2.对发现的非法违法行 规。 (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11〕第 12 号) 为未依法及时查处,导致较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实 3.《游艇安全管理规定》(交通运 大安全风险或事故的。 施监管,查处水上交通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及时将有 输部令 2008 年第 7 号) 3.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 关违法违规行为移交执法部门处理。 4.《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守、徇私舞弊行为。 1.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 从业人员予以资格认定的。 2.对相关非法违法行为 未依法及时查处,导致较大 安全风险或事故的。 3.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 守、徇私舞弊行为。 — 17 — 烟花 爆竹 运输 安全 监督 管理 1.负责烟花爆竹地方铁路、内河水路运输及运输工具 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责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的资格认定。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 2.依法查处相关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及时将有关 院令第 455 号) 违法违规行为移交执法部门处理。 放射 性物 品运 输安 全监 督管 理 在职责范围内,负责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监督管理工 作,依法查处相关非法违法行为,及时将有关违法违规行 为移交执法部门处理。 对放射性物品运输监管 《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 不力,对违法行为未依法及 (国务院令第 562 号) 时查处,导致较大安全风险 或事故的。 城镇 燃气 运输 安全 监督 管理 1.在职责范围内,负责城镇燃气的道路、内河水路、 地方铁路运输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核发危险货物道路运 输许可。 2.依法查处相关非法违法行为,及时将有关违法违规 行为移交执法部门处理。 1.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 单位予以许可的。 2.对相关非法违法行为 未依法及时查处,导致较大 安全风险或事故的。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国务院令 第 583 号) — 18 — 部 监管 门 职责 规 划 建 设 局 监管事项 监管依据 不履行监管 职责的情形 油气 输送 管道 安全 监督 管理 1.负责管道建设项目规划许可,将油气输送管道专项规 划纳入城乡规划。 2.负责油气输送管道周边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项 目审批及施工过程的日常监督管理,配合管道保护部门严 查管道周边违法施工行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 3.负责协调油气输送管道发展规划与公路、地方铁路、 保护法》 内河水路等行业规划的衔接。 2.《河北省油气输送管道保护和安全 4.组织协调解决公路、地方铁路内河水路建设项目与油 监管职责分工》(冀安委〔2015〕12 号) 气输送管道建设和安全运行相关的较大问题。 5.负责跨越、穿越航道的油气输送管道项目航道通航条 件影响评价审核工作,并监督检查建设单位对跨越、穿越 新区内通航水域的油气输送管道专用警示标志的设置维护 工作。 校车 安全 监督 管理 负责对依法取得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并取得校车使 用许可的道路客运企业参与学生接送车辆的监督管理。 1.《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 第 617 号) 2.《河北省,<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实 施办法》 (冀政办发〔2015〕20 号) 机动 车维 修安 全生 产监 督管 理 1.负责机动车维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实施机动车维修 经营许可。 2.负责汽车维修企业的监督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安全生产法》和相关行业法律法规实施安全生产监督管 理,查处非法违法行为,及时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移交执 法部门处理。 1.《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交通运 输部令 2015 年第 17 号) 对相关非法违法行为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未依法及时查处,导致较 大安全风险或事故的。 (国务院令第 628 号) 3.《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1.未按监管事项组织 开展相关工作,导致油气 输送管理发生较大风险或 事故的。 2.因规划原因导致油 气输送管道发生较大安全 风险或生产事故的。 3.其他滥用职权、玩忽 职守、徇私舞弊行为。 因监督管理不力,导 致发生较大安全风险和事 故的。 部 监管 门 职责 监管事项 监管依据 不履行监管 职责的情形 1.负责地方铁路安全监督管理,加强对从事地方铁路运 地方 输营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加强监督检查,及时查处 铁路 地方铁路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及时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移 及城 市轨 道交 通安 交执法部门处理。 2.负责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 责城市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内作业的有关行政许可手续。 全监 督促指导轨道交通运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 督管 规,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 理 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实施监督管理,查处非法违法行为, 规 1.《河北省地方铁路条例》(2007 年 因监督管理不力或对 5 月 24 日) 相关非法违法行为未依法 2.《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办法》(建 及时查处,导致较大安全 设部令第 140 号) 风险或事故的。 3.《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及时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移交执法部门处理。 划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建 1.按规定制定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有关政策、制度、技术 设 标准和事故应急预案并监督实施。 局 水利 2.负责水利工程(含新建、改建、扩建和除险加固)设 工程 计、监理和施工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水利工 建设 3.《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办法》 4.《河北省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分工规 — 19 — 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实施 定》(冀安委〔2016〕3 号) 5.《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国务 院令第 393 号) 6.《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7.《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 8.《中共河北雄安新区工作委员会河 监管,查处水利建设工程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及时将 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成立河北雄 有关违法违规行为移交执法部门处理。 安新区安全管理委员会的通知》(雄安字 程建设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工作。 安全 3.依法组织或参与水利建设工程事故的调查处理,按照 生产 职责分工对事故发生单位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的情况进行 监督 监督检查。 管理 2.《河北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 〔2019〕47 号) 1.不履行水利工程建 设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督职 责,造成工程建设发生安 全责任事故的。 2.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徇私舞弊的。 — 20 — 部 监管 门 职责 公 共 服 务 局 教育 系统 安全 监督 管理 校车 安全 监督 管理 监管事项 多部门间 职责边界 监管依据 1.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教育法》 2.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安全生产法》 3. 《 河 北 省 学 校 安 全 管理规定》(河北省人民政 府令〔2010〕第 8 号) 4. 《 关 于 加 强 中 小 学 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 建 设 的 意 见 》( 国 办 发 〔2017〕35 号) 5.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民办教育促进法》 6. 《 关 于 进 一 步 加 强 学校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 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的 意见》(公通字〔2010〕38 号) 7.《河北省安全生产工 作职责分工规定》(冀安委 〔2016〕3 号) 1.负责自有校车安全管理,审查学校或者校车服务提 1. 《 校 车 安 全 管 理 条 供者申请取得校车使用许可意见。 公安机关在 例》 (国务院令第 617 号) 2.督促有关学校建立、 健全和落实校车安全管理制度, 职责范围内,加强 2.《河北省<校车安全 将校车安全工作落实情况纳入使用校车的学校安全管理 对校车的监管,严 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冀 年度考核,协助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校车运行情况的 查校车超员、超载、 政办发〔2015〕20 号) 超速及其他交通 监督检查。 3. 《 河 北 省 安 全 生 产 3.指导、监督配备校车的学校、校车服务提供者落实 违法违规行为。 工作职责分工规定》(冀安 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查处校车安全生产非法违法 委〔2016〕3 号) 1.负责教育系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定教育安全地 方政策法规;实施职责范围内各级各类学校(含批准的幼 儿园)的办学许可和安全监督管理;负责教学设施、场所 1.对于社会办 及学校车辆的安全管理。 学机构,按照“谁 2.对学校组织的学生参加的大型校外活动及社会实 审批、谁负责”原 践活动实施监督管理;负责将安全教育纳入教育教学内容; 则,由审批部门负 指导学校开展安全教育。 责安全监管。 3.负责制定教育工作安全规划和学校安全事故应急 2.对未批准登 预案,指导、监督学校依法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 记 注 册 的 民 办 中 应急机制;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区域性学校安全风险清单; 小学、幼儿园、托 建立动态监测和数据搜集、分析机制;及时为学校提供安 儿 所 以 及 各 类 课 全风险提示;指导学校健全风险评估和预防制度。 外班,由教育、综 4.加强学校危房改造工作;组织或配合消防等部门对 治 部 门 协 调 当 地 学校进行安全检查。 乡镇、街道和有关 5.负责教育系统安全管理统计分析,依法组织或参与 部 门 担 负 起 安 全 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按照职责分工对事故发生单位落实 管理责任。 防范和整改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不履行监管 职责的情形 1.存在玩忽职守、 指导监督不力等不履 行职责或不正确履行 职责,导致发生校园 生产安全事故或较大 风险的。 2.在审 批各 类办 学机构过程中,对不 符合安全条件的予以 审批的。 1.对不 符合 条件 的校车服务提供者出 具许可意见的。 2.其他玩忽职守、 失职渎职行为,导致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 较大风险的。 行为,及时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移交执法部门处理。 部 监管 门 职责 监管事项 1.严格依法办理涉及安全生产前置审批事项的工商 商贸 服务 业安 公 全生 共 产管 服 理 务 登记。 2.依法吊销政府决定关闭的生产经营单位的营业执 照。 3.依据有关部门的移送,依法吊销、撤销许可证或者 其他批准文件,对于许可证、其他批准文件有效期届满的 生产经营单位,根据有关部门的通知,依法责令其办理变 更登记或注销登记,对于擅自从事相关经营活动情节严重 的,依据有关部门的移送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局 危险 化学 品许 可审 批 负责发放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的生产许可证。 多部门间 职责边界 公安、安全监 管、综合执法、规 划建设、生态环境 等有关行政部门 在职责范围内对 商贸服务企业实 施监督管理,公共 服务局配合。 监管依据 不履行监管 职责的情形 1. 《 中 共 中 央 国 务 院 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 革发展的意见》(2016 年 12 月 9 日) 1.未依 法办 理涉 2.《洗染业管理办法》 (2006 年 12 月 30 日) 及安全生产前置审批 3. 《 美 容 美 发 业 管 理 事项的工商登记的。 暂 行 办 法 》( 商 务 部 令 2.未依 法吊 销政 2004 年第 19 号) 府决定关闭的生产经 4. 《 餐 饮 业 经 营 管 理 营单位的营业执照的。 办法》(商务部、国家发展 改革委令 2014 年第 4 号) 5. 《 河 北 省 安 全 生 产 工作职责分工规定》(冀安 委〔2016〕3 号) 1. 《 危 险 化 学 品 安 全 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违反相关规定核 591 号) 发工业产品生产许可 2.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证的。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 条例》(国务院令第 440 号) — 21 — 易制 毒化 学品 许可 审批 — 22 — 部 监管 门 职责 矿产 资源 勘查 开采 审批 及注 销 公 共 服 务 局 不按规定程序或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 者不履行法定职责, 条例》(国务院令第 445 号) 对不符合规定企业实 施许可的。 负责生产、经营、购买第一类中的药品类易制毒化学 品的许可审批。 监管事项 多部门间 职责边界 监管依据 不履行监管 职责的情形 1.徇私舞弊、滥用 职权、玩忽职守的。 2.违反规定颁发 勘查许可证、采矿许 可证的。 3.未按法律、法规 规定注销关闭矿山采 矿许可证的。 1.实施矿产资源探矿权设立登记许可,实施采矿事项 的许可、审批。 2.对政府或相关部门决定关闭的矿山企业依法注销 采矿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 产资源法》 食品、 药品、 医疗 器械、 化妆 负责食品、药品、化妆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管理, 品、 依法实施生产经营许可。 保健 食品 经营 许可 1. 《 食 品 生 产 许 可 管 理办法》(食品药品监管总 局令第 16 号) 2.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安全生产法》 3.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药品管理法》 不按规定程序或 者不履行法定职责, 对不符合规定企业实 施许可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 种设备安全法》 1.未依照法律、行 政法规规定的条件、 程序实施许可的。 2.未根据有关部 门移送或申请吊销有 关单位许可证的。 特种 设备 经营 许可 负责气瓶、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 河道 采砂 安全 监督 管理 部 监管 门 职责 公 共 服 务 局 1.负责和指导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开展河道采砂许 可工作。 2.对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的开展 进行监督检查。 3.开展打击河道非法采砂的专项检查,及时将有关违 法违规行为移交执法部门处理。 公安、规划建 设、公共服务、综 合执法、安全监管 部门按照各自的 职责,协助做好河 道采砂监督管理 的有关工作。 监管事项 1.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水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 河道管理条例》 3. 《河北省河道采砂 管理规定》(河北省人民政 府令 2008 年第 3 号) 对因玩忽职守、 滥用职权、徇私舞弊 导致对河道采砂管理 工作指导不力、监督 不到位的。 不履行监管 职责的情形 1.审查河道管理范围内油 气输送管道建设方案过程中,滥 《河北省油气输送管道保护和 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 安全监管职责分工》(冀安委 〔2015〕 影响油气输送管道安全的。 2.审查过程中未能提出 《设计 12 号) 报告》中涉及油气输送管道安全 存在的设计缺陷、错误等问题的。 监管依据 油气输 送管道 安全监 督管理 在职责范围内,负责审查河道管理范围内油气输送 管道建设方案,组织协调解决水利工程建设与油气输送 管道建设和安全运行相关的较大问题。 水利工 程安全 生产监 督管理 1.负责水利系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指导、监督水利系统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考核工作。 3.负责水利系统安全生产统计分析。 4.在职责范围内,负责水利系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工作。负责水利系统管理的江河(湖泊)堤防、闸涵、 灌排泵站等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的安全监管,依法查处 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及时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移交 执法部门处理。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2.《河北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 3.《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 国水法办法》 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 4.《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 (国 舞弊的。 务院令第 77 号) 5.《河北省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分工规定》 (冀安委〔2016〕3 号) 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指挥新区防汛抗旱工作。 1.《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 (国务院令第 441 号) 指挥工作中存在玩忽职守、 3.《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 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行为的。 和国防洪法>办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 指挥新 区防汛 抗旱工 作 养老机 构安全 监督管 理 负责养老机构安全管理,实施养老机构设立审批和 安全监督管理,依法查处非法违法行为,及时将有关违 法违规行为移交执法部门处理。 — 23 — 1. 《养老机构管理办法》(民 1.不按规定程序或者不履 政部令第 49 号) 行法定职责,对不符合规定企业 2. 《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 实施审批的。 (民政部令第 48 号) 2.未按规定履行日常监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 组织开展隐患排查职责,导致发 法》 生生产安全事故的。 — 24 — 部 监管 门 职责 社会 福利 和社 会事 务安 全监 督管 理 公 共 服 务 局 企业 用工 和工 伤保 险监 督管 理 开展 职业 病防 治宣 传教 育 监管事项 监管依据 不履行监管 职责的情形 1.负责各类社会福利机构、收养、救助服务机构、福利彩票销 售点的安全管理。 2.负责殡葬行业安全管理,实施殡仪馆设立审查,负责殡葬经 营活动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非法违法行为,及时将有关违法违规 行为移交执法部门处理。 1.《社会福利机构管理暂 未按规定履行日常监管、 行办法》(民政部令第 55 号) 组织开展隐患排查职责,导致 2.《殡葬管理条例》(国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 务院令第 225 号) 1.负责工伤保险工作,依法做好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做 好已确诊患职业病职工的工伤保险工作。 2.负责女工和未成年工保护管理,实施监督检查,规范用工行 为,依法查处损害女工、未成年工劳动保护和使用童工的非法、违 法行为,及时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移交执法部门处理。 1.不按规定核定工伤保险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 待遇的。 法》 2.未依法组织劳动能力鉴 2.《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 定的。 病防治法》 3.不按规定对工伤保险违 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 法行为举报及时调查的。 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 4.对违反女工未成年工特 的意见》(2016 年 12 月 9 日) 殊劳动保护和违反工伤保险 4.《工伤保险条例》(国 有关规定的申诉、检举、投诉 务院令第 586 号) 持推诿、拖延、压制不予查处, 或对相对人进行打击报复的。 负责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防 治知识的宣传教育。 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 病防治法》 2.《河北省机构编制委员 会办公室关于职业卫生监管 部门职责分工的通知》(冀机 编办〔2011〕25 号) 不按规定开展职业病防 治法律法规和防治知识的宣 传教育的。 部 监管 门 职责 人力 资源 监督 管理 公 共 服 务 局 职业 健康 安全 监督 管理 监管事项 1.负责相关人才、就业招聘会场所的安全监管工作。协调有关 部门对技工学校、职业培训机构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落实防范 安全事故的措施。 2.监督检查企事业单位执行工伤保险法规的情况,督促用人单 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和参加工伤保险,规范企业劳动用工行为,指 导农民工培训教育工作;组织对工伤或患职业病的从业人员进行劳 动能力鉴定,保证已参加工伤保险的受工伤从业人员依法及时享受 工伤保险待遇,组织开展工伤预防和工伤康复工作。 监管依据 不履行监管 职责的情形 1.《河北省安全生产工作 职 责 分 工 规 定 》( 冀 安 委 1.落实人才、就业招聘会 〔2016〕3 号) 场所安全监管职责不到位的。 2.未协调有关部门对技工 2.《中共河北雄安新区工 作委员会河北雄安新区管理 学校、职业培训机构制定突发 委员会关于成立河北雄安新 事件应急预案和落实防范安 区 安 全 管 理 委 员 会 的 通 知 》 全事故措施的。 (雄安字〔2019〕47 号) 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 病防治法》 1.负责监督管理职业病诊断与鉴定。负责职业病统计报告的管 2.《河北省职业卫生监督 理,负责职业病报告的管理和发布,组织开展职业病防治科学研究。 管理工作分工方案》(冀政办 1.不按规定报告职业病和 职业病危害事故的。 2.负责化学品毒性鉴定、个人剂量监测、放射防护器材和含放 字〔2016〕143 号) 射性产品检测等技术服务机构的资质认定和监督管理,审批承担职 2.超越职权或者不履行法 3.《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 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并进行监督管理。 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 定职责,对不符合规定企业实 3.参与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应急救援、医疗救治和调查处理工作。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 施许可的。 3.在监督管理活动中玩忽 4.负责组织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 局令第 90 号) 职守、 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 5.负责制定职业卫生标准,加强职业病防治。负责职业卫生技 4.《河北省安全生产工作 术服务机构资质审核及化学品毒性鉴定工作。 职 责 分 工 规 定 》( 冀 安 委 〔2016〕3 号) — 25 — 危险 化学 品安 全管 理 负责危险化学品毒性鉴定的管理,负责组织、协调危险化学品 事故受伤人员的医疗卫生救援工作。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 条例》(国务院令第 591 号) 1.对鉴定机构不履行管理 职责的。 2.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 不立即组织实施救援,或者不 采取必要的应急处置措施减 少事故损失,导致事故蔓延、 扩大的。 — 26 — 部 监管 门 职责 医疗 卫生 机构 安全 监督 管理 公 共 服 监管事项 监管依据 不履行监管 职责的情形 1.负责生产安全职业卫生、医疗卫生机构(其他系统所属医疗 卫生机构除外)安全管理,制定医疗安全地方规定,实施对各类医 疗、卫生、防疫、检疫、医疗美容机构的设立审批和安全监督管理, 1.《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 依法查处非法、违法行为,及时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移交执法部门 施细则》 (国家卫生计生委令 处理。 2.负责医疗机构放射性危害控制的监督管理。负责医疗机构可 第 12 号) 1.违反规定程序及条件进 2.《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能产生放射性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的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核、审 行相关审批的。 (国务院令第 149 号) 查和竣工验收。组织查处医疗机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事故。 2.监督管理活动中玩忽职 3.《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 3.负责监督卫生医疗机构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事故应急预 守、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 案,开展职工安全教育培训,落实安全责任和安全措施,消除安全 生产法》 4.《河北省安全生产工作 隐患;指导卫生医疗机构做好医疗废弃物和放射物品安全处置工作。 4.建立本级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系统,制订本级公 职 责 分 工 规 定 》( 冀 安 委 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总体预案,建立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防范 〔2016〕3 号) 措施,组织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调查、控制和医疗救治工作。 务 局 农牧 业安 全生 产监 督管 理 1.负责农业系统、直属或直接监管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 理,制定农业安全生产政策法规、规划、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 2.负责农作物农药使用和服务,指导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 生产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3.指导农产品产地初加工龙头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依法对 畜禽屠宰业实施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农村沼气安全生产工作。 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行业法律法规实 施监督管理,并及时将非法违法行为移交执法部门进行执法处理。 5.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指导畜禽屠宰行业安全 生产工作;负责农药使用及监管指导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 的安全监管工作。负责农业行业安全生产统计分析工作,依法组织 或参加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按照职责分工对事故发生单位落实防 范和整改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 生产法》 1.履行监管职责不到位, 2.《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 导致相关行业生产、经营活动 法》 造成较大损失或恶劣社会影 3.《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 响的。 法》 2.对相关非法违法行为未 4.《生猪屠宰管理条例》 依法及时查处,导致较大安全 (国务院令第 525 号) 风险或事故的。 5.《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 3.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 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609 号) 守、徇私舞弊的。 6.《兽药管理条例》(国 务院令第 404 号) 部 监管 门 职责 渔业 安全 监督 管理 公 共 服 监管事项 多部门间 职责边界 不履行监管 职责的情形 1.负责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2.负责渔业船舶登记和渔业船员考试发证。负责 制造、更新改造和购置的渔业船舶审批手续。 3.监督有关单位和个人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相关 法律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 法律法规实施监管,查处渔业船舶安全生产非法违 法行为,及时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移交执法部门处 理。 4.对渔业生产、渔业船舶进行安全监督、管理。 负责组织渔民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指导渔业船舶开 展水上自救互救,配合做好水上搜救工作。负责渔 港的安全监督管理和港内以及渔船的安全检查。参 与和渔业生产有关的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 理工作。 1.《中华人民共和国渔 业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 全生产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渔 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4.《河北省渔业船舶管 理条例》 5.《中华人民共和国渔 业船舶检验条例》 6.《中华人民共和国渔 业船员管理办法》(农业部 令 2014 年第 4 号) 农机主管部 1.负责农业机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门负责拖拉机、 2.指导监督农机使用者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 联合收割机注册 法规标准,依法查处违反农机安全生产的非法违法 登记和道路外安 行为,及时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移交执法部门处理。 全生产检查;公 3.组织实施安全宣传教育,负责农业机械事故责 安部门负责拖拉 任的认定和调节处理;指导农机安全作业和维修管 机、联合收割机 理,维护农业机械作业秩序。 上道路行驶的安 全检查。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 路交通安全法》 2.《农业机械安全监督 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 563 1.不依法对拖拉机联 号) 合收割机实施安全检验、登 3.《河北省农业机械管 记和核发证书牌照的。 理条例》 2.不依法处理农机事 4.《河北省农业机械安 故的或不出具农机事故认 全监督管理办法》(河北省 定书和其他证明材料的。 人民政府令〔2013〕第 9 号) 5.《河北省安全生产工 作职责分工规定》(冀安委 〔2016〕3 号) 务 局 农业 机械 安全 监督 管理 监管依据 1.违反规定办理制造、 更新改造和购置渔业船舶 的控制指标手续的。 2.违反规定办理渔业 船舶和船员证书、证件的。 3.对渔港设施疏于管 理维护,造成渔船航行事故 的。 4.其他玩忽职守、滥用 职权、徇私舞弊的。 — 27 — — 28 — 部 监管 门 职责 旅游 行业 安全 监督 管理 公 共 服 务 局 文化 行业 安全 监督 管理 监管事项 1.负责旅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研究制定相关地方政策法规。 2.负责旅行社的经营许可,指导景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对职责范围 内的旅行社等生产经营单位实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依法查处安全生产非 法违法行为,及时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移交执法部门处理。会同相关部门 依据法律职责对旅游安全实施监督管理。加强旅游安全预警提示,推动建 立健全旅游目的地安全风险提示制度,及时发布和撤销面向旅游者的安全 提示,给予游客更为及时的引导。 3.组织开展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组织开展旅游安全检查,督促责任 单位及时整改各类安全隐患。 4.加强旅游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及时修订完善旅游应急预案,督促相 关企业制定和完善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 5.配合有关部门加强旅游客运安全管理,督促旅游单位做好游客聚集 场所的安全管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游乐设施设备的安全检验检测工作。 6.参与旅游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 7.负责旅游行业安全生产统计分析工作,按照职责分工对事故发生单 位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配合公安、消防等单位做好文化市场、文化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 服务经营场所、文物保护单位等公众聚集场所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2.负责对从事演艺活动的民办机构的监管,负责营业性演出的监督管 理。对文化艺术、演出等经营活动进行行业监管。 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查处不具备安 全生产条件从事文化娱乐经营活动的行为,及时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移交 执法部门处理。 4.负责组织开展文化系统内相关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指导督促 相关单位建立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管理制度,开展隐患排查,消除事故隐 患,组织制定文化市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加强应急管理,做好安全管理 工作。 5.加强对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配合有关部 门共同开展安全生产重大宣传活动。 6.负责文化市场和文化系统安全生产统计分析,依法参加有关事故的 调查处理,按照职责分工对事故发生单位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的情况进行 监督检查。 多部门间 职责边界 景区安全监 管:有明确管理 机构的景区,由 景区管理机构负 责安全监管。未 明确管理机构的 景区,由景区主 管部门负责安全 监管。 监管依据 不履行监管 职责的情形 1.《中华人民 共和国旅游法》 2.《旅行社条 违反相关 例》(国务院令第 法律、法规, 玩忽职守,未 550 号) 3.《中华人民 履行安全管理 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职责或不按规 4.《河北省安 定程序及要求 全生产工作职责分 实施许可的。 工规定》(冀安委 〔2016〕3 号) 1.《公共文化 体育设施条例》 (国务院令第 382 1. 不 按 规 号) 定程序或者不 2.《互联网上 履行法定职责, 网服务营业场所管 对不符合规定 理条例》(国务院 经营活动实施 令第 363 号) 许可的。 3.《营业性演 2.未按规 出管理条例》(国 定履行日常监 务院令第 528 号) 管、组织开展 4.《娱乐场所 隐患排查职责, 管理条例》(国务 导致发生生产 院令第 458 号) 安全事故的。 5.《河北省安 全生产工作职责分 工规定》(冀安委 〔2016〕3 号) 部 监管 门 职责 公 共 服 务 局 监管事项 多部门间 职责边界 文物保护 工程和考 古发掘工 程安全监 督管理 负责文物保护工程和考古发掘工程安全生 产监督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等法律法规实施监管,查处文物保护工程和考古 发掘工程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及时将有关 违法违规行为移交执法部门处理。 文物保护 单位及博 物馆、纪念 馆安全监 督管理 负责开放的文物保护单位及博物馆、纪念馆 属于民族宗教部门审 安全管理,审查文物旅游景点安全条件,实施安 批的宗教活动场所的,由 全监督管理,依法查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 民族宗教部门负责安全监 及时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移交执法部门处理。 管。 体育行业 安全监督 管理 1.负责体育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定体 育活动的地方政策标准,实施高危险体育项目经 营活动的市场准入。 1.按照“谁主办、谁负 责”的原则,由其他部门 主办或审批的重要体育赛 监管依据 不履行监管 职责的情形 未按规定 1.《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 履行日常监管、 例》 (国务院令第 393 号) 组织开展隐患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 排查职责,导致 生产法》 3.《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 发生生产安全 事故的。 未按规定 履行日常监管、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 组织开展隐患 护法》 排查职责,导 致发生生产安 全事故的。 1.《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 监管过程 法》 中存在玩忽职 2.《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 守、滥用职权、 — 30 — 2.负责本系统公共体育设施、本系统体育运 事,由主办或审批部门负 目许可管理办法》(体育总局 动(健身)场所、航空体育活动、高危险体育运 责安全监管。 令第 17 号) 2. 群众性健身器材安 3.《室外健身器材配建管 动项目、体育彩票发行、重大体育活动的安全监 督管理。 全监管,由建设管理方承 理办法》(体群字〔2017〕61 3.负责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单位(场所) 担。 号) 3.健身房、射击俱乐部、 4.《河北省大型群众性活 的安全监督管理。 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 射箭馆等民营体育场馆, 动安全管理办法》(河北省人 律法规查处非法违法行为,及时将有关违法违规 由审批单位负责安全监管; 民政府令〔2015〕第 2 号) 5.《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 行为移交执法部门处理。 无需审批的,由所在地乡 5.负责体育系统及直属单位的安全监管工作, 镇、街道负责安全监管。 生产法》 6.《河北省安全生产工作职 监督检查系统内单位贯彻有关安全法律法规的 情况,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责分工规定》 (冀安委〔2016〕3 号) — 29 — 部 监管 门 职责 公 共 服 务 局 供销系统 安全管理 综 合 执 法 局 村庄征迁 和土地征 收安全管 理 监管事项 监管依据 1.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指导本系统直属或直接监管企业事业单位安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 全生产管理工作。 2.配合公安、安全监管、综合执法等部门 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 (2016 年 12 月 9 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和销售烟花爆竹等行为。 日) 3.指导本系统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 3.《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 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和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工作。 1.《中共河北雄安新区工作委员会河 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成立河北雄 安新区安全管理委员会的通知》(雄安字 负责新区层面组织的村庄征迁和土地征 〔2019〕47 号) 收安全管理工作。 2.《关于进一步加强村庄征迁和土地 征收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冀雄安委办 〔2019〕5 号) 徇私舞弊行为, 导致发生较大 安全风险或安 全事故的。 不履行监管 职责的情形 未按规定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的。 未按有关规定履行村庄征迁、 土地征收安全管理职责的。 部 监管 门 职责 不履行监管 监管事项 监管依据 统一负责 新区执法 工作 负责除公安、应急、生态环境部门以外的 所有执法工作,并依法依规及时处理其他部门 移交违法违规行为。 《新区各部门联系省直部门表》(雄 安机编〔2019〕17 号) 职责的情形 1.在行政执法监督活动中玩忽 职守、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 2.未及时依法依规对其他部门 移送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理的。 商品交易 市场安全 检查 负责规范市场秩序,对职责范围内商品市 场实施监督管理;配合有关部门对商品交易市 场进行安全检查,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查处非法 违法行为,促进市场主办单位依法加强安全管 理。 1.《河北省商品市场监督管理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3.《河北省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分工规 定》(冀安委〔2016〕3 号) 在实施监督管理活动中玩忽职 守、徇私舞弊、滥用职权,导致发 生较大安全风险或生产安全事故 的。 食品、药 品医疗器 械化妆品、 依据法律法规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实施 保健食品 监管执法,查处违法生产经营行为。 安全监督 管理 1.《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食品 药品监管总局令第 16 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在行政执法监督活动中玩忽职 守、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 部 监管 门 职责 执 法 局 多部门间 职责边界 公民、法 人或者其他 组织未经行 政许可,擅自 从事燃气经 营活动的,公 安机关应当 责令停止违 法行为,依法 予以取缔。 监管依据 不履行监管 职责的情形 未 对 相 1.《城镇燃气管理条例》 应 非 法 违 法 (国务院令第 583 号) 行为及时查 2.《河北省燃气管理办法》 处,导致发生 (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16〕 较 大 安 全 风 险或发生事 第 6 号) 故的。 燃气 充装 安全 监督 管理 依法查处擅自为非自有气瓶充装燃气以及销售未经许可的充 装单位充装的瓶装燃气的行为。 危险 化学 品安 全监 督管 理 1.按照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目录及实施细则,依法对其产品质量 实施监督。 2.依照有关规定,依法对生产列入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目录产品 的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并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 可证管理条例》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3.依法负责保障劳动安全的产品、影响生产安全的产品质量安 全监督管理。负责对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的产品质量实施监督 管理。 对 相 应 1.《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 非法、违法行 条例》(国务院令第 591 号) 为 未 及 时 查 2.《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 处,导致发生 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 较 大 安 全 风 (国务院令第 440 号) 险或发生事 故的。 负责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生产、 经营、购买第一类中的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 相关违法行为。 在 行 政 执法监督活 动中玩忽职 守、 徇私舞弊、 滥用职权的。 综 合 监管事项 — 31 — 易制 毒化 学品 安全 监督 管理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 例》 (国务院令第 445 号) — 32 — 部 监管 门 职责 监管事项 监管依据 不履行监管 职责的情形 特种 设备 安全 监督 管理 1.对特种设备的生产、经营、使用,实施分类的、全过程的安全监督管理。依 据相关法律法规查处特种设备安全非法违法行为。 2.对气瓶、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3.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监察人员的培训工作。负责特种设备安全 管理人员、安全监察人员的考核和发证工作。 4.监督管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作业人员的资质资格。 5.依法监督检查使用单位做好特种设备重大危险源监控,督促生产和使用单位 对事故隐患进行整改,编制和落实应急预案。 6.负责编制和落实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指导、参与特种设备事 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7.按规定权限组织或参与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事故并进行统计分析。负责特种设 备安全状况分析。 1.《中华 人民共和国 特种设备安 全法》 2.《中共 河北雄安新 区工作委员 会河北雄安 新区管理委 员会关于成 立河北雄安 新区安全管 理委员会的 通知》(雄安 字〔2019〕47 号) 1.发现未经许可擅自从事 特种设备的生产、使用或者检 验、检测活动不予取缔或者不 依法予以处理的。 2.发现特种设备生产单位 不再具备法律规定的条件而 不移送有关部门吊销其许可 证,或者发现特种设备生产、 经营、使用违法行为不予查处 的。 3.发现违反规定和安全技 术规范要求的行为或者特种 设备存在事故隐患,不立即处 理的。 矿产 资源 勘查 开采 安全 监督 管理 1.对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活动依法实施监督管理。 2.依法查处无证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超越批准的矿区范围采矿,采取破坏性 方法开采矿产资源等违法行为。 3.政府或相关部门决定关闭的矿山企业,负责对其地质环境保护和治理恢复落 1.《中华 人民共和国 实情况进行监督。 4.负责依法查处非法转让探矿权、采矿权等行为,维护良好的矿产资源开发秩 矿产资源法》 2.《中华 序。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提请政府关闭对无采矿许可证和超层越界开采、资源枯竭、 不符合矿产资源规划等矿井工作,对关闭是否到位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会同相关 人 民 共 和 国 安全生产法》 部门组织指导并监督检查废弃矿井的治理工作。 5.负责矿山企业闭坑地质报告的评审备案,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矿山安全专 项整治,负责矿产资源开发的管理,组织编制实施矿产资源规划,合理布局探矿权 和采矿权。 1.徇私舞弊、滥用职权、 玩忽职守的。 2.对违法采矿行为不依法 予以制止、处罚的。 3.未按法律、法规规定提 请公共服务局注销关闭矿山 采矿许可证的。 综 合 执 法 局 部 监管 门 职责 监管事项 不履行监管 职责的情形 监管依据 1.未按法律、法规规定履 行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 协调、 指导和监督工作的。 地质灾害 防治监督 管理 2.给不符合条件的单位颁 负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制定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 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建立地质灾害监测网络和预警信息 系统,落实地质灾害预报制度,实施地质灾害预防监督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 令第 394 号) 发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资质 证书或者地质灾害治理工程 勘查、设计、施工、监理资质 检查。 证书的。 3.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 有其他渎职行为的。 综 1.不按规定执行国家油气 合 执 油气输送 法 管道安全 局 管理 1.严格执行国家油气输送管道项目土地利用政策、 措施及用地标准、用地补偿机制。 2.严格油气输送管道周边的土地使用管理,已批准 的油气管网建设用地,不得擅自改变用途。 《河北省油气输送管道保护和安 全监管职责分工》 (冀安委〔2015〕12 号) 输送管道项目土地利用政策、 措施及用地标准、用地补偿机 制的。 2.擅自改变已批准的油气 管网建设用地用途的。 自然保护 1. 《 地 质 遗 迹 保 护 管 理 规 定 》 区(地质 遗迹保护 对地质遗迹保护区职责范围内事项实施安全管理。 区) — 33 — 成品油安 理 2.《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 条例》(国务院令第 167 号) 安全管理 全监督管 (地质矿产部第 21 号令) 对成品油经营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河北省成品油零售市场管理实 施细则》(冀商运行〔2012〕4 号) 违反地质遗迹保护管理 有关法律法规,对地质遗迹保 护造成破坏、不良影响的。 不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或 监督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 — 34 — 部 监管 门 职责 自然灾 害应急 救援 安 全 监 管 安全生 产综合 监督管 理 局 生产安 全事故 调查 监管事项 监管依据 负责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指导各级消防 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等防治工作。 《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河北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 北省应急管理厅职能配置内设机 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冀 政字〔2018〕81 号) 不履行监管 职责的情形 不履行 规定的职责, 滥用职权、 玩 忽职守、徇私 舞弊的。 1.承担新区安全管理委员会日常工作,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巡查考核新区有 关部门和三县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监督考核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执行情况。 2.履行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责,依法对发展改革、教育、科技、公安、自 然资源、住建、交通运输、工业和信息化、水利、农业农村、林业、商务、文旅、 未按规 卫生健康、国有资产监管、体育、新闻出版广电(宣传) 、质监、粮食、供销社、 气象、通信管理、民航、铁路、电力等行业(领域)实施安全生产综合监管,督促 定履行综合 有关部门和下级政府依法履行行业(领域)监管职责和属地管理责任。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 安 全 监 管 职 3.建立实行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对跨地区、跨部门、 产法》 责, 相关工作 跨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和突出问题,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协商,研究解决 部署缺位, 指 2.《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 方案并督促落实。 3.《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 导协调不力, 4.实行综合监管督查和联合执法检查制度,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强化本行业(领 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 导 致 发 生 行 域)安全监管,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对安全生产重大、难点和突出问题,会同有关 的通知》(冀政字〔2015〕51 号) 业 性 或 区 域 性较大安全 部门成立联合执法检查组,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联合执法检查。 风险的。 5.综合管理生产安全事故统计分析、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6.按职责分工综合协调相关行业和领域驻新区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7.负责安全生产巡查工作,组织协调新区安全生产检查以及专项督查、专项整 治等工作。 8.承担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的组织实施具体工作。 1.负责组织、指导、监督新区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 不履行 2.依法组织较大和事故提级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 产法》 规定的职责, 究落实情况。 2.《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 滥用职权、 玩 3.负责较大事故及迟报、漏报、谎报、瞒报的一般事故指导、协调和审核备案工作。 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493 号) 忽职守、徇私 4.参与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 3.《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 舞弊的。 5.负责事故调查处理的信息管理,事故资料的档案管理工作。 部 监管 门 职责 局 不履行监管 职责的情形 1.接到较大以上事故应急救援信息,未及时上 报值班领导,导致应急救援工作处置不及时、事 故扩大,造成更大的经济损失、人员伤亡的。 2.应急救援组织不力、指挥不当,影响救援进 展或造成次生灾害的。 3.在组织的大型应急演练中,因组织不到位, 造成弄假成真,造成重大经济损失、人员伤亡的。 4.对各地应急预案、重大危险源备案监管不力, 而引发较大事故的。 安全 生产 应急 救援 安全 生产 培训 考核 监督 管理 1.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巡查考核新区有 关部门和三县政府安全培训工作。 2.负责工矿商贸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 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工作, 组织实施安全培训综合督查和专项检查。 3.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培训工作 实施监督管理,依法查处安全培训违法违规 行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 产法》 在安全培训监督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 2.《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职守、徇私舞弊的。 令第 44 号) 3.《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 负责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安全评价 机构资质认可,监督检查技术服务工作开展 情况,依法查处相关非法违法行为。 1.《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 2.《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 管理办法》(应急管理部令第 1 号) 3.《河北省安全评价检测检 验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冀应急 〔2019〕20 号) 全 管 监管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 1.指导协调新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 产法》 统一指挥、协调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 2.《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 2.组织指导新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 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493 建设;负责规划指导新区专业安全生产应急 号) 救援队伍建设工作;组织指导新区安全生产 3.《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和备案管理及应急演练工 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 作;指导较大危险源管理工作。 管理总局令第 88 号) 安 监 监管事项 安全 生产 技术 服务 机构 监督 管理 在对安全评价机构实施行政许可和监督检查 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 — 35 — — 36 — 部 监管 门 职责 监管事项 监管依据 非煤 矿山 安全 生产 监督 管理 1.负责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2.负责对已办理核准(备案)手续非煤矿 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核发非煤矿 山安全生产许可证,监督检查非煤矿山企业 安全生产情况。 3.负责提请政府依法关闭不具备安全生 产条件的非煤矿山企业。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 产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 全法》 3.《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 危险 化学 品安 全生 产监 督管 理 1.负责职责范围内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 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对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 进行安全审查,核发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 可证、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和危险化 学品经营许可证,监督检查化工(含石油化 工) 、医药、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 产情况。 2.依据法律法规实施监管执法,查处非法 违法行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 产法》 2.《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 3.《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 例》(国务院令第 591 号) 油气 输送 管道 安全 生产 监督 管理 负责油气输送管道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 计审查工作,依法查处相关非法违法行为。 《河北省油气输送管道保 护和安全监管职责分工》(冀安 委〔2015〕12 号) 安 全 监 管 局 不履行监管 职责的情形 1.对不符合法定安全生产条件的涉及安全生 产的事项予以批准或者验收通过的。 2.发现未依法取得批准、验收的单位擅自从事 有关活动或者接到举报后不予取缔或者不依法予 以处理的。 3.对已经依法取得批准的单位不履行监督管 理职责,发现其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而不撤销 原批准或者发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不予查处的。 4.在监督检查中发现较大事故隐患,不依法及 时处理的。 1.向不符合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颁发 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2.发现企业未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 从事生产活动,不依法处理的。 3.发现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不再具备 安全生产条件不依法处理的。 4.接到对违反《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规定行 为的举报后,不及时处理的。 5.在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和监督检查工 作中,索取或者接受企业的财物,或者谋取其他 利益的。 6.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 1.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 2.对发现的非法违法行为不依法制止查处的。 部 监管 门 职责 易制 毒化 学品 安全 生产 监督 管理 冶金 机械 等行 业企 业安 全生 产监 督管 理 消防 安全 监督 管理 安 全 监 管 局 — 37 — 地震 安全 监督 管理 监管事项 负责职责范围内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 生产经营活动的许可和监督管理工作,依法 查处相关非法违法行为。 1.负责职责范围内冶金、机械等行业安全 生产监督管理,研究制定行业安全生产地方 政策法规,监督检查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 法律法规情况,依法实施建设项目安全设施 “三同时”管理。 2.负责组织事故应急救援和事故调查处 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 法律法规查处相关行业非法违法行为。 负责对新区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1.负责监督、管理重大建设工程和可能发 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的地震安全性评 价工作。 2.指导、监督重大建设工程和可能发生次 生灾害的建设工程的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 3.负责管理防震减灾知识的宣传教育工 作。 监管依据 不履行监管 职责的情形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445 号) 1.工作中有应当许可而不许可、 不应当许可而滥许可,不依法受理 备案的。 2.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 徇私舞弊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 1.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未及 时处理,导致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 故的。 2.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 徇私舞弊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 徇私舞弊,导致消防安全监管不到 位的。 1.《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 2.《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 法>办法》 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 3.《河北省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分工规定》 徇私舞弊,导致地震安全监管不到 位的。 (冀安委〔2016〕3 号) 4.《河北省防震减灾条例》 5.《河北雄安新区地震安全专项规划》 — 38 — 部 监管 门 职责 宣 传 中 心 监管事项 监管依据 不履行监管 职责的情形 安全 生产 宣传 管理 1.组织落实将安全生产宣传纳入社会公益性宣传范畴,协调新闻媒体开展相关宣传教育,督促 指导新闻媒体做好宣传报道工作,协助安全监管局开展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质量安全、防灾减灾 宣传教育。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2.参与防灾减灾救灾方针、政策和规划的制定,将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等宣传纳入社会公益性 宣传范畴;将相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纳入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指导三县及相关部门 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3.根据授权及时发布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及灾害防治的重大政策和生产安全事故信息;突发性 灾害发生时,及时播报防灾紧急公告,及时向社会通报防灾减灾工作情况;加强对非官方信息的传 播管控,依法严厉打击造谣传谣行为,及时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和网络舆情,避免引发社会恐慌。 广播 电影 电视 行业 安全 生产 监督 管理 《中共河北雄 工作中滥 安新区工作委员会 用职权、玩忽 河北雄安新区管理 职守、徇私舞 负责广播电影电视重点基础设施建设的安全监管。督促公共放映场所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并进 委员会关于成立河 弊,导致广播 行检查。监督检查和考核直属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北雄安新区安全管 电影电视重点 理委员会的通知》 基础设施建设 (雄安字〔2019〕47 安全监管不到 号) 位的。 出版 印刷 行业 安全 生产 监督 管理 1.《出版管理 条例》(国务院令 第 594 号) 2.《印刷业管 1.负责出版印刷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实施出版单位、印刷企业经营许可的行业准入和监督 理条例》(国务院 管理。 2.负责出版活动的监督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相关行业法律法规实施安 令第 315 号) 3.《河北省安 全生产监管,查处非法违法行为,及时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移交执法部门处理。 全生产工作职责分 工规定》(冀安委 〔2016〕3 号) 《中共河北雄 安新区工作委员会 河北雄安新区管理 未按有关 委员会关于成立河 规定履行宣传 北雄安新区安全管 管理职责的。 理委员会的通知》 (雄安字〔2019〕47 号) 1. 对 发 现 的违法违规行 为未及时处理, 导致发生生产 安全事故的。 2. 工 作 中 滥用职权、玩 忽职守、徇私 舞弊的。 部 监管 门 职责 新 不履行监管 职责的情形 道路 交通 安全 监督 管理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 1.违反规定为不符合法定条件 安全法》 的机动车、驾驶人办理相关登记或发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 放相关证件、标志的。 2.对发现的严重违法行为未依法 安全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 405 号) 指导基层公安交管部门及时查处, 导致 3.《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 较大安全风险或事故的。 3.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 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 私舞弊行为。 (2006 年 11 月 25 日) 校园 安全 管理 1.负责加强学校周边“护学岗”建设,完善高峰勤 务机制,优先布设视频监控系统,加强交通秩序管理, 配合规划建设等部门完善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设施。 2.配合教育部门指导、监督学校依法健全各项安全 管理制度和安全应急机制。 《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 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国 办发〔2017〕35 号) 未按照监管事项开展各项工作, 导致发生较大涉校案(事)件的。 校车 运行 安全 监督 管理 1.加强校园周边道路及校车行驶线路交通秩序维护, 1.《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国 配合交通运输、建设等部门完善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 务院令第 617 号) 设施。 2.《河北省<校车安全管理条 2.负责发放校车标牌,审批校车驾驶资格申请。 例>实施办法》 (冀政办发〔2015〕 3.监督检查校车道路运行情况,依法查处校车道路 20 号) 交通违法行为,对发现的非法运营校车进行查处。 1.违反规定为不符合法定条件 的机动车、驾驶人办理相关登记或发 放相关证件、标志的。 2.对发现的严重违法行为未依法 指导基层公安交管部门及时查处, 导致 较大安全风险或事故的。 3.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 私舞弊行为。 危险 化学 品安 全监 督管 理 1.负责危险化学品的公共安全管理,核发剧毒化学 品、易制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和道路运输通行证,并负 责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会同道路 运输管理机构、安全监管部门对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 工作实施联合监督管理,查处非法违法行为。 2.组织开展对非法生产、经营、购买、运输、走私 易制毒化学品犯罪案件的查处。 公 局 监管依据 1.负责新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2.指导县公安交管部门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依法处 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公正规范调查处理道路交通 事故,设置和维护城市道路的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标 线和管理护栏等交通安全设施。 3.负责、检查和监督新区机动车登记工作和机动车 驾驶证业务工作。 4.组织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日活动,推进实施文明交 通行动计划。 区 安 监管事项 — 39 — 1.《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1.违反规定为不符合条件单位 (国务院令第 591 号) 办理许可的。 2.《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 2.对发现的严重违法行为未依法 (国务院令第 445 号) 指导基层公安交管部门及时查处, 导致 3.《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 较大安全风险或事故的。 3.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 理办法》 (交通运输部令 2016 年第 55 号) 私舞弊行为。 — 40 — 部 监管 门 职责 民用 爆炸 物品 安全 监督 管理 新 区 公 监管事项 1.负责民用爆炸物品的公共安全管理和使用、运输 环节的安全监督管理,负责从事爆破作业企业和爆破作 1.《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 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工作。 例》(国务院令第 466 号) 2.负责民用爆破物品运输许可,监控民用爆炸物品 2.《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 流向。 于建立安全生产打非治违长效工 3.组织销毁处置使用、运输环节废旧和罚没的非法 作机制的意见》(冀政办字 〔2016〕 52 民用爆破物品,按照职责分工组织查处非法购买、运输、 号) 使用(含储存)民用爆炸物品行为。 不履行监管 职责的情形 1.违反规定,为不符合条件的爆 破作业企业和人员办理许可证件的。 2.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他人财物 或谋取其他利益的。 3.对违反规定的行为,不依法追 究责任的。 4.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 私舞弊行为。 1.负责烟花爆竹公共安全管理,负责烟花爆竹道路 运输安全、燃放安全管理,没收非法携带、邮寄、夹带 的烟花爆竹,组织销毁、处置没收的非法烟花爆竹。 2.侦查非法生产、买卖、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 竹的刑事案件。 1.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他人财物 1.《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或谋取其他利益的。 (国务院令第 455 号) 2.对发现的严重违法行为未依 2.《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 法指导基层公安交管部门及时查处, 于建立安全生产打非治违长效工 作机制的意见》(冀政办字〔2016〕 导致较大安全风险或事故的。 3.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 52 号) 私舞弊行为。 油气 输送 管道 安全 监督 管理 组织、指导、监督各级公安机关依法查处打孔盗油 盗气等破坏油气输送管道的违法犯罪行为,维护良好的 管道保护治安秩序。 1.《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 气管道保护法》 2.《河北省油气输送管道保护 和安全监管职责分工》(冀安委 〔2015〕12 号) 矿山 开采 安全 监督 管理 1.负责对工作中发现或相关部门移交的非法采矿、 破坏性采矿等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2.对矿山违法违规生产、作业导致发生较大伤亡事 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烟花 爆竹 安全 监督 管理 安 局 监管依据 未对涉油案件依法进行严厉打 击,导致发生较大案(事)件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 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 法》 3.《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 例》(国务院令第 466 号) 1.对相关违法行为,不依法追究 责任的。 2.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 私舞弊行为。 部 监管 门 职责 大型 群众 性活 动安 全监 督管 理 监管事项 多部门间 职责边界 1.负责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对大型群 众性活动实施安全许可,制定相应安全监管方案 其他有关部门按照 和突发事件处置预案,监督检查安全监管措施落 规定职责负责大型群众 实情况,对活动现场的安全状况进行实地检查。 性活动的有关安全管理 2.依法查处非法违法行为,处置危害公共安 工作。 全的突发事件。 监管依据 不履行监管 职责的情形 1.《大型群众性活 动安全管理条例》(国 务院令第505号) 2.《河北省大型群 众性活动安全管理办 法》(河北省人民政府 令〔2015〕第2号) 1.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大 型群众性活动予以许可的。 2.因监管不力导致发生较 大安全风险或案(事)件的。 3.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 守、徇私舞弊行为。 1.《中华人民共和 国安全生产法》 2.《河北省安全生 产条例》 1.对妨碍公务的严重违法 行为不及时予以依法查处的。 2.对发现及相关部门移交 的构成犯罪的生产经营行为 不及时予以依法查处的。 3.未按要求及时对生产安 全事故现场予以保护,导致证 据灭失等严重后果的。 新 区 公 配合 安 开展 局 安全 生产 执法 检查 和事 故现 场保 护 1.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对 当事人以暴力、威胁方法拒绝检查、拒不执行执 法检查指令、拒不提供相关技术资料等妨碍公务 的严重违法行为予以查处,对发现及相关部门移 交的构成犯罪的生产经营行为予以查处。 2.依法对有关生产安全事故现场予以保护。 — 41 — — 42 — 部 监管事项 门 监管依据 1.《河北省安全生产工作 纪 工 委 监 察 组 职责分工规定》(冀安委〔2016〕 1.依规依纪依法对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履职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对安全生产工作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依规依纪依法进行问责。 3.对安全生产工作过程中及生产安全事故中存在的失职渎职、以权谋私等行为,依规依纪依法进行 调查处理。 3 号) 2.《中共河北雄安新区工 作委员会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 员会关于成立河北雄安新区安 全管理委员会的通知》 (雄安字 〔2019〕47 号) 雄 安 中 级 法 院 1.坚决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紧密结合审判实际,适时出台相关意见,指导新区法院系统依法服务 1.《中共河北雄安新区工 和保障新区安全生产。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准确把握打击重点,依法惩治危害生产安全犯罪,推 作委员会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 动安全生产责任制有效落实;依法妥善审理涉重大责任事故赔偿案件,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加大 员会关于成立河北雄安新区安 司法宣传力度,对涉及安全生产的典型案件积极采取公开审判、以案说法的形式震慑犯罪、教育群众, 全管理委员会的通知》 (雄安字 不断优化安全生产形势。 〔2019〕47 号) 2.依法审理有关人员违反相关安全生产法律的刑事案件;对有关部门提起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 2.《河北省安全生产工作 织在法定期限内不提起诉讼又不履行的行政处罚强制执行申请,依法受理、及时审查,并裁定是否予 职责分工规定》(冀安委〔2016〕 以强制执行。 3 号) 1.《中共河北雄安新区工 省 检 察 院 新 区 分 院 1.依法参加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开展法律监督,对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等刑事案件的,适 作委员会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 时介入侦查,引导取证,依法履行刑事立案监督、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和提起公诉职能。结合司法办 员会关于成立河北雄安新区安 案,针对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管漏洞,提出检察建议,开展法律服务,充分履行检察公益诉讼职能,着 全管理委员会的通知》 (雄安字 力提升新区安全生产水平。 〔2019〕47 号) 2.对构成犯罪,依法应追究刑事责任而没有追究的,进行立案监督,依法介入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 理工作,对生产安全事故涉嫌犯罪的责任人依法批捕、起诉。 2.《河北省安全生产工作 职责分工规定》(冀安委〔2016〕 3 号) 部 监管 门 职责 危险 化学 品环 境保 护监 督管 理 生 态 环 境 局 雄 安 海 — 43 — 关 放射 性物 品及 其他 危废 安全 监督 管理 危险 化学 品进 出口 监督 管理 烟花 爆竹 进出 口监 督管 监管事项 监管依据 不履行监管 职责的情形 1.负责组织危险化学品的环境危害性鉴定和环境风险程度评估,核查危险化学 1.《危险化学品 品企业卫生防护距离的执行情况,依法查处相关非法违法行为。 安全管理条例》(国 1. 因 监 督 管 理 不 2.负责危险化学品事故现场的应急环境监测,负责废弃危险化学品收集、贮存、 务院令第 591 号) 到位,导致发生较大安 处置等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非法违法处置危险化学品的行为。 2.《中华人民共 全风险或发生生产安 3.负责与环境保护有关的安全生产工作。确定实施重点环境管理的危险化学品, 和国环境保护法》 全事故的。 负责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登记和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 3.《河北省安全 2.其他滥用职权、 4.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对破坏生态环境、污染严重、未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矿 生产工作职责分工规 玩忽职守、弄虚作假等 井关闭及关闭是否到位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 定》 (冀安委〔2016〕 行为。 5.按照职责分工,牵头协调相关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 3 号) 导协调三县开展相关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 1.《放射性同位 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 1.向不符合规定条 1.负责放射性同位素的生产、销售、使用、贮存和废弃处置安全的统一监管。 防护条例》 依法监督检查生产、销售、使用、储存放射源单位落实辐射安全责任制和有关安 2. 《河北省安全 件的单位颁发许可证或 生产工作职责分工规 者相关许可的。 全措施,依法查处放射性物品的生产、销售、使用、储存过程中的违法行为。 (冀安委〔2016〕3 2.对依法取得许可 2.负责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拟订有关政策、规划、标准,参与核事故应急处 定》 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监督管理核设施安全、放射源安全,监督 号) 的单位不履行监督管理 管理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对放射性物品运输的核与辐 3.《中共河北雄 职责或者发现违反规定 射安全实施监督管理。负责放射性废弃物安全监管。 安新区工作委员会河 的行为不予查处的。 3.其他徇私舞弊、 3.依法对从事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利用和处置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 会关于成立河北雄安 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行 4.负责组织对灾区的环境污染情况进行监测、分析,提出处置方案并组织实施。 新区安全管理委员会 为。 的 通 知 》( 雄 安 字 〔2019〕47 号) 负责对进出口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实施检验;依法查处相关非法违法行为。 《危险化学品安 全管理条例》(国务 院令第 591 号) 1.违反法定程序实 施检验监管的。 2.未按规定对不合 格商品进行后续处理的。 3.发现较大不合格 事项未及时上报的。 负责进出口烟花爆竹的检验,依法查处相关非法违法行为。 《烟花爆竹安全 管理条例》(国务院 令第 455 号) 1. 违 反 法 定 程 序 实施检验监管的。 2. 未 按 规 定 对 不 合格商品进行后续处 理的。 理 — 44 — 部 监管 门 职责 监管事项 多部门间 职责边界 监管依据 不履行监管 职责的情形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 1.对非法发 2.《气象灾害防御条例》 (国务院令第570号) 布、违法传播灾 害性天气预警信 3.《河北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 4.《河北省暴雨灾害防御办法》(河北省 息等违法行为查 处不力,造成较 人民政府令〔2012〕第 3 号) 5.《河北省暴雪大风寒潮大雾高温灾害防 大影响的。 2. 对 较 大 御办法》(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12〕第 11 号) 6.《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 规划、重点项目 省较大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冀政办字 拒 不 组 织 开 展 〔2016〕180 号) 气候可行性论 7.《国务院关于印发清理规范投资项目报建 证,导致严重后 审批事项实施方案的通知》 (国发〔2016〕29 号) 果的。 气象 灾害 防御 1.其他有关单位按 1.负责组织开展灾害性天气的监 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应急 测、预报、预警及信息统一发布工作。 预案的要求做好气象灾 2.按照法律法规和应急预案的要 害防御相关工作。 求做好气象灾害防御其他相关工作。 2.发展改革、规划建 3.负责组织对较大规划、重点项目 设等部门负责将涉及安 在投资项目报建审批过程中开展气候 全 的 强 制 性 评 估 事 项 可行性论证(涉及安全的强制性评估 “气候可行性论证”纳 事项)。 入投资项目报建审批程 序。 防雷 安全 监督 管理 负责雷电灾害安全防御管理工作, 负责油库、气库、弹药库、化学品库、 住建部门负责房屋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 烟花爆竹、石化等易燃易爆建设工程 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 2.《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 未依法依 和场所,雷电易发区内的矿区、旅游 施工程防雷装置设计审 (中国气象局令第 21 号) 规履行防雷装 景点或者投入使用的建(构)筑物、 核、竣工验收许可。公 3.《防雷减灾管理办法(修订)》(中国气 置设计审核、竣 设施等需要单独安装雷电防护装置的 路、水路、铁路、民航、 象局第 24 号令) 工验收许可,导 场所,以及雷电风险高且没有防雷标 水利、电力、核电、通 4.《河北省防雷减灾管理办法》(河北省 致责任性事故 准规范、需要进行特殊论证的大型项 信等专业建设工程防雷 人民政府令〔2007〕第 11 号) 发生的。 目的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许 管理,相应地由各专业 5.《国务院关于优化建设工程防雷许可的 可,组织对雷电防护装置实施安全监 部门负责。 决定》(国发〔2016〕39 号) 督管理。 雄 安 新 区 气 象 局 施放 气球 安全 监督 管理 1.《施放气球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令 第 9 号) 2. 《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国务院中 央军委令第 371 号) 对新区施放气球资质许可和审批 活动实施监督管理,组织查处非法违 法行为。 部 监管 门 雄 职责 人工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 安 影响 2.《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国务院令 新 天气 负责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安全管理,依据 区 作业 相关行业法律法规实施安全监管执法,查处 气 安全 非法违法行为。 象 监督 局 管理 监管事项 监管依据 第 348 号) 3.《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 >办法》 履行施放 气球许可职能 不到位,导致生 产安全事故的。 不履行监管 职责的情形 对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设备及人 工影响天气作业活动疏于监管,导致 较大人影安全事故的。 4.《河北省人工影响天气管理规定》(河 北省人民政府令〔2010〕第 15 号)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新 区 消 防 筹 备 组 消防 安全 监督 管理 1.负责具体实施新区消防工作。 2.《河北省消防条例》 2.对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遵 3.《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 (公安 守消防法律、法规的情况依法进行监督检查, 部令第 119 号) 对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前进行消防安全 检查,对使用领域的消防产品质量实施监督 检查,扑救火灾并负责调查火灾事故。 3.依法查处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 加强消防法律法规的宣传,督促、指导有关 单位开展消防宣传工作。 4.《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令第 120 号) 5.《火灾事故调查规定》(公安部令第 121 号) 6.《消防产品监督管理规定》(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 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 122 号) 1.对不符合消防要求的公众聚集 场所准予投入使用或准予开业的。 2.发现火灾隐患不及时通知有关 单位或者个人整改的。 3.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 私舞弊的行为。 — 45 — — 46 — 校园 消防 安全 加强学校消防安全检查,指导落实消防 安全责任,消除火灾隐患。 《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 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7〕35 号) 发现学校消防安全隐患未督促 进行整改的。 管理 部 监管 门 职责 监管事项 监管依据 不履行监管 职责的情形 大型 商业 规划建设局、公共服务局、综合执法局、 综合 消防筹备组等部门,在其职责范围内对大型 体安 城市综合体中的公用设施设备和各类生产经 全生 营单位实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划建设局 产监 对大型城市综合体物业管理企业进行监督管 督管 理,督促其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河北省安全 生产监管责任清单的通知》(冀政字〔2017〕 57 号) 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 私舞弊,导致安全监管不到位的。 理 玻璃 栈道 安全 生产 监督 管理 新区规建局会同综合执法局、公共服务 局制定玻璃栈道建设、竣工验收、检测检验、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河北省安全 安全检查、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标 生产监管责任清单的通知》(冀政字〔2017〕 准;各旅游景区的主管部门负责日常安全监 57 号) 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 私舞弊,导致安全监管不到位的。 管,承担对相应经营者的安全监督检查职责。 备注:责任清单中监管事项、职责、依据及不履行监管职责的情形包含但不限于以上内容,法律、法规及各类规范性文件对各部门安全生 产监管职责进行调整变更的,以调整后内容为准,有关部门要及时将相关情况报新区安委办,新区安委办汇总并报请管委会同意后,对《雄安 新区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原则上每年调整一次。 河北雄安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党政办公室 2020 年 2 月 14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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