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正文.pdf
揭阳市卫生健康局 揭市卫函〔2022〕565 号 关于做好 2023 年度卫生专业技术 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做好 2023 年度卫生专 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粤卫办人函〔2022〕14 号)的精 神,2023 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于 4 月 15、16、22、23 日举行。为确保我市 2023 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 的顺利进行,现将本考点报名工作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业类别、各科目考试时间及考试方式 (一)专业类别 每门专业的中、初级考试科目均为 4 科:基础知识、相关专 业知识、专业知识、专业实践能力。 (二)考试方式及时间 1.护理学初级(师)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考试,时间安排 如下: 日 期 考 试 科 目 考 试 时 间 基础知识 上午 9:00—11:00 相关专业知识 下午 14:00—16:00 专业知识 上午 9:00—11:00 专业实践能力 下午 14:00—16:00 4 月 15 日 4 月 16 日 2.其他 118 个专业采用人机对话方式进行考试,时间安排如 下: 日 期 考 试 科 目 考 试 时 间 基础知识 上午 8:30—10:00 4 月 15、16、 相关专业知识 上午 10:45—12:15 22、23 日 专业知识 下午 14:00—15:30 专业实践能力 下午 16:15—17:45 (三)成绩管理 考试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两个 考试年度内通过同一专业 4 个科目的考试,可取得该专业资格证 书。对不同专业(含主亚专业)之间各科目的考试合格成绩,不 得作为同一专业合并计算。已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部分专业考 试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报名参加剩余科目考试时须确保证件 号码一致。 2023 年报考中医护理学(初级师、中级,专业代码分别为 204、374) 、结核病学、职业病学、计划生育、职业卫生(中级, - 2 - 专业代码分别为 311、314、360、363)专业类别的人员通过部 分科目的,在 2024 年报考其执业范围内的相关专业时,保留 2023 年通过科目成绩进行滚动管理,两年内通过四个科目的为考试合 格,予以发放 2024 年报考专业的资格证书。 考试成绩由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于考试结束 后两个月在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上公布,考生 可自行在网上查询并下载打印成绩单。 二、报名条件 凡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中医药 局关于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 部发〔2021〕51 号)和《广东省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 价改革实施方案》(粤人社规发〔2022〕6 号),均可报名参加 相应级别和专业类别的考试。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贯彻新时代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 自觉践行“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职业精 神和“珍爱生命、崇尚科学、乐于奉献、团结进取”的广东医生精 神,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协作精神、敬业精神和医德医风; 2.身心健康,心理素质良好,能全面履行岗位职责。 (二)报考药学、护理、卫生技术等专业初级职称者,除具 备(一)所规定的条件外,还必须具备相应专业的学历或学位 - 3 - 报考药(技)士者,具备中专、大专学历。 报考药(技)师者,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中专学历,取得药(技)士职称后,从事本专业工作 满 5 年; 2.具备大专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 3 年; 3.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本专业工作满 1 年; 4.具备硕士学位。 报考护师者,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中专学历,从事护士执业活动工作满 5 年; 2.具备大专学历,从事护士执业活动工作满 3 年; 3.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从事护士执业活 动满 1 年,可直接聘任护师职称,也可以参加护师考试。 (三)报考药(技)卫生专业中级职称的人员,除具备(一) 所规定的条件外,还必须具备相应专业的学历或学位和下列条件 之一 1.具备中专学历,取得药(技)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工作 满 7 年; 2.具备大专学历,取得药(技)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工作 满 6 年; 3.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药(技)师职称后, 从事本专业工作满 4 年; 4.具备硕士学位,取得药(技)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工作 - 4 - 满 2 年; 5.具备博士学位。 (四)报考护理卫生专业中级职称的人员,除具备(一)所 规定的条件外,还必须具备相应专业的学历或学位和下列条件之 一 1.具备中专学历,经注册并取得护师职称后,从事护理执业 活动满 7 年; 2.具备大专学历,经注册并取得护师职称后,从事护理执业 活动满 6 年; 3.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经注册并取得护师职称 后,从事护理执业活动满 4 年; 4.具备硕士学位经注册后从事护理执业活动满 2 年; 5.具备博士学位并注册从事护理执业活动。 (五)报考临床、口腔、中医类别卫生专业中级职称的人员, 除具备(一)所规定的条件外,还必须具备相应专业的学历或学 位和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中专学历,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经执 业医师注册后从事医疗执业活动满 7 年; 2.具备大专学历,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经执 业医师注册后从事医疗执业活动满 6 年; 3.具备硕士学位、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住院医师 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后从事医疗执业活动满 2 年; - 5 - 4.具备博士学位,并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六)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报考临床、 口腔、中医类别卫生专业中级职称的人员,除具备(一)所规定 的条件外,还必须具备相应专业的学历或学位和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中专学历,经执业医师注册后从事医疗执业活动满 7 年; 2.具备大专学历,经执业医师注册后从事医疗执业活动满 6 年; 3.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 格证书。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指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 心(站) 、村卫生室、医务室、门诊部、诊所。 (七)报考公共卫生类别卫生专业中级资格的人员,除具备 (一)所规定的条件外,还必须具备相应专业的学历或学位和下 列条件之一 1.具备中专学历,经执业医师注册后从事公共卫生执业活动 满 7 年; 2.具备大专学历,经执业医师注册后从事公共卫生执业活动 满 6 年; 3.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经执业医师注册后从事公 共卫生执业活动满 4 年; 4.具备硕士学位,经执业医师注册后从事公共卫生执业活动 - 6 - 满 2 年; 5.具备博士学位,经执业医师注册后从事公共卫生执业活动。 (八)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报名有关问题 符合报名条件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晋升高一 级职称可以提前一年申报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对做出突 出贡献、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的,晋升高一级职称可以直接 申报参加考试。由报名人员所在单位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 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聚焦一线贯彻落实保护关 心爱护医务人员措施的通知》(国发明电〔2020〕10 号)规定 的人员范围,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考点考试管理机构审核确认。 考点考试管理机构对上述人员登记造册,存档备查。上述提前申 报的人员,原则上只享受一次政策优惠。 (九)其他相关规定 1.报名人员可根据本人学历或学位证书所学专业和所从事 的专业工作,在《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选择报考 相应专业类别。 2.报名参加 2023 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各级别考试的人 员,其学历或学位取得时间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报名条件中有关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规定,是指国 家教育、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的学历或学位, 并且要符合《关于举办高等医学教育的若干意见》(教高〔2002〕 10 号)、《关于规范医学类专业办学的通知》(教高〔2014〕7 - 7 - 号))和《广东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学历教 育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卫函〔2016〕1379 号)等文件规定。 在计算任职年限时,从事医疗或护理等执业活动的,从执业 注册时间算起;取得护师、药师或技师等职称,从取得相应资格 时间算起。 3.在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工作的 医师、护师可提前一年参加卫生专业中级技术资格全科医学、全 科医学(中医类)和社区护理专业类别的考试。 4.按照《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 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 号)、 《关于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 通知》(国人部发〔2007〕78 号)、《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 源社会保障部 公安部等 25 部门关于印发<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 留享有相关待遇的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53 号)和 《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国办发〔2018〕81 号) 规定,符合报考条件的香港、澳门、台湾居民以及持有中国《外 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籍人员,可在内地考区报名参加卫生专业 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时应向当地考试报名机构提交本人身份证 明,教育部(国家教委)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 在医疗卫生机构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 5.因工作岗位变动,需报考现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其从事 现岗位专业工作时间须满 2 年。 - 8 - 三、报名方法 考试报名包括网上预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预报名。 2022 年 12 月 30 日-2023 年 1 月 12 日, 报考人员可登录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官网 (www.21wecan.com),按要求完成网上预报名,并打印《2023 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申报表》(以下简称《报名申报 表》)。已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部分专业考试的人员,在规定 的时间内报名参加剩余科目考试时须确保证件号码一致。报考人 员须对网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二)现场确认 (1)各报名点可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自行确定现场确认的 时间和地点,于 2022 年 12 月 31-2023 年 1 月 15 日期间完成现 场确认工作,并做好对考生的通知和宣传,提前告知考生现场确 认的具体时间、地点等重要信息。考生须在所在地报名点规定的 时间内到现场确认。请考生留意所在地报名点的公告,根据报考 要求携带《报名申报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指 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自觉服从报名点根据疫情防控要求作出相 关安排,逾期未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的考生,其网上的预报名无效。 (2)市卫生健康局受理报名材料时间 市直医疗卫生单位为 2023 年 1 月 12 日前;市人民医院、市 中医院设报名点,独立受理考生报名、确认。 各报名点为 2023 年 1 月 15 日前。 - 9 - 请各地各单位务必在规定时间内上报,逾期不予受理。 (3)各报名点咨询电话 市考点:8256354; 榕城:8662609; 揭东:3263655; 揭 西:5593602; 普宁:2242562; 市人民医院:8660306; 惠来:6615201; 市中医院:8624103 四、其他有关问题 (一)各报名点要按照属地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的工作 要求,始终把考生生命安全及身体健康放在首位,结合本地实际, 进一步完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确保我市卫 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安全平稳实施。 (二)自 2024 年起,将职业病学并入内科学专业、结核病 学并入传染病学专业、职业卫生并入公共卫生专业、计划生育按 专业内容分别并入妇产科和泌尿外科专业;将中医护理并入护理 学专业,同时所有护理学专业考试中,相应增加中医内容。目录 中将取消中医护理学(初级师、中级,专业代码分别为 204、374)、 结核病学、职业病学、计划生育、职业卫生(中级,专业代码分 别为 311、314、360、363)专业类别,相应专业报名人员请提 前做好报考计划安排。 五、提交材料的要求 (一)申报者提交的证件及材料,均为原件或有效证件(原 件审验后退回),报名表各栏目内容须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 案存放单位核实并加盖印章。 - 10 - (二)各报名点应认真审查报考人员提供的证件及材料,谁 审核谁负责,谁签名谁负责。凡符合报名条件的,经办人员要在 报名表签署同意报名意见,并办理报名手续;对不符合报名条件 的,不予办理报名手续。复印件由各报名点验证签名,并加盖人 事股(科)室公章(市直报名点由申报者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签章)。 (三)已参加过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报名时须提 交在中国卫生人才网打印的上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成 绩单原件。不管成绩是否及格,报名时都必须使用原档案号。如 果没有按规定提交成绩单或档案号,造成无法考试或合并成绩 的,由考生自行负责。 (四)报考人员须根据报考专业要求提交下列证件及材料, 报名材料按如下顺序装订 1.《2023 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二份(一 份与其它报名材料一并装订,一份单独按顺序整理); 《申报表》 各栏目内容须与提交的证件及材料信息一致。 2.有效身份证件。有效身份证件须与报考人员在报名系统中 所填写的证件类型、证件号码一致。 3.毕业证或学位证书。对学历或学位有疑义的,可要求提供 学历或学位鉴定证明。 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报考上一级别工作岗位专业类别的人 员,应具有下一级别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5.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护士执业证书。 - 11 - 6.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报考医学类相应专业(临 床、口腔、中医类别)的人员,须按相关文件要求提交《住院医 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 7.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通知书)、 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通知书)。尚未取得卫生专业技术 资格的报考人员(2022 年参加本专业考试部分科目已合格人员 除外),须提交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通 知书)、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通知书)。 8.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诊疗科目核定表; 9.成绩单(历史考生提供) 。 10.报考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 (五)报考名册表按中级、初级师、初级士顺序进行排列分 成三叠,各叠须按照相应级别花名册的顺序从小到大排列、编号, 并将序号用铅笔填写在报名表的右上角;对于有疑问的材料应在 花名册表备注栏上做好明确标记。 附件:1.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 2.2023 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名册表 揭阳市卫生健康局 2023 年 1 月 3 日 - 12 - 附件 1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 一、初级(士)考试专业 专业代码 专 业 名 称 101 药学 102 中药学 103 口腔医学技术 104 放射医学技术 105 临床医学检验技术 106 病理学技术 107 康复医学治疗技术 108 营养 109 卫生检验技术 110 病案信息技术 二、初级(师)考试专业 专业代码 专 业 名 称 201 药学 202 中药学 203 护理学 - 13 - 204 中医护理学 205 口腔医学技术 206 放射医学技术 207 临床医学检验技术 208 病理学技术 209 康复医学治疗技术 210 营养 211 卫生检验技术 212 心理治疗 213 病案信息技术 214 输血技术 215 神经电生理(脑电图)技术 216 眼视光技术 三、中级考试专业 专业代码 - 14 - 专 业 名 称 301 全科医学 302 全科医学(中医类) 303 内科学 304 心血管内科学 305 呼吸内科学 306 消化内科学 307 肾内科学 308 神经内科学 309 内分泌学 310 血液病学 311 结核病学 312 传染病学 313 风湿与临床免疫学 314 职业病学 315 中医内科学 316 中西医结合内科学 317 普通外科学 318 骨外科学 319 胸心外科学 320 神经外科学 321 泌尿外科学 322 小儿外科学 323 烧伤外科学 324 整形外科学 325 中医外科学 - 15 - - 16 - 326 中西医结合外科学 327 中医肛肠科学 328 中医骨伤学 329 中西医结合骨伤科学 330 妇产科学 331 中医妇科学 332 儿科学 333 中医儿科学 334 眼科学 335 中医眼科学 336 耳鼻咽喉科学 337 中医耳鼻喉科学 338 皮肤与性病学 339 中医皮肤与性病学 340 精神病学 341 肿瘤内科学 342 肿瘤外科学 343 肿瘤放射治疗学 344 放射医学 345 核医学 346 超声波医学 347 麻醉学 348 康复医学 349 推拿(按摩)学 350 中医针灸学 351 病理学 352 临床医学检验学 353 口腔医学 354 口腔内科学 355 口腔颌面外科学 356 口腔修复学 357 口腔正畸学 358 疼痛学 359 重症医学 360 计划生育 361 疾病控制 362 公共卫生 363 职业卫生 364 妇幼保健 365 健康教育 366 药学 367 中药学 - 17 - - 18 - 368 护理学 369 内科护理 370 外科护理 371 妇产科护理 372 儿科护理 373 社区护理 374 中医护理 375 口腔医学技术 376 放射医学技术 377 核医学技术 378 超声波医学技术 379 临床医学检验技术 380 病理学技术 381 康复医学治疗技术 382 营养 383 理化检验技术 384 微生物检验技术 385 消毒技术 386 心理治疗 387 心电学技术 388 肿瘤放射治疗技术 389 病案信息技术 390 输血技术 391 神经电生理(脑电图)技术 392 急诊医学 393 眼视光技术 - 19 - 附件 2 2023 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名册表 填报单位: 序 号 姓名 性 学 别 历 工作单位 毕业院校及时间 取得资格 聘任 报考 报考 及时间 时间 级别 专业 报考科目 备注 基础知识□ 相关专业知识□ 专业知识 □ 专业实践能力□ 基础知识□ 相关专业知识□ 专业知识 □ 专业实践能力□ 基础知识□ 相关专业知识□ 专业知识 □ 专业实践能力□ 基础知识□ 相关专业知识□ 专业知识 □ 专业实践能力□ 基础知识□ 相关专业知识□ 专业知识 □ 专业实践能力□ 基础知识□ 相关专业知识□ 专业知识 □ 专业实践能力□ 基础知识□ 相关专业知识□ 专业知识 □ 专业实践能力□ 说明:请按中级、初级师、初级士顺序进行排列,同一单位的列在一起;并将序号相应用铅笔填写在报名表 的右上角。 - 20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校对:人事科 陈裕忠 (共印 15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