轮台县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申报表.docx
附件 1-1 轮台县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申报表 单位 名称 单位 性质 单位 地址 邮政 编码 消防安全 责任人 电 话 消防安全 管理人 电 话 消防安全归口 管理职能部门 电 话 □专职 □兼职 消防管理人员 电 话 我单位符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条 申 报 件。根据《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现申 报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火灾高危单位界定标准》,经我单位自 单 位 我评估,我单位为火灾高危单位。 单位(章): 意 见 消防安全责任人(签字): 年 月 日 经核实,该单位符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 消防部门 经办人 意 见 标准》 ,拟确定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列入监管范围。且该单位符合《新 疆维吾尔自治区火灾高危单位界定标准》第 条,界定为火灾高危单 位。 经办人(签字): 消防部门 审核 意 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同意列管。 审核人(签字): 填表说明: 1.消防安全责任人一栏,法人单位填写法定代表人,非法人单位填写主要负责人; 2.消防安全管理人可以由单位副职担任,也可单独设置或者聘任,直接对单位的消防安 全责任人负责; 3.归口管理部门,是指单位消防安全管理的组织机构。如保卫处(科)、安全处(科) 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