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用房整改工作用表.xls
各级工作人员办公室整改面积对照表 单位:平方米 类别 省级机关 市级机关 县级机关 乡级机关 适用对象 办公室使用面 办公室使用面 积2014年新标 积1999年原标 准 准 新标准比原标 准提高幅度 整改标准(含 超标准但允许 可暂缓整改的 面积上限) 省级正职 54 54 0% 70.2 省级副职 42 42 0% 54.6 正厅(局)级 30 24 25% 31.2 副厅(局)级 24 18 33.33% 24 正处级 18 12 50% 18 副处级 12 12 0% 15.6 处级以下 9 6 50% 9 市级正职 42 32 31.25% 42 市级副职 30 18 66.67% 30 正局(处)级 24 12 100% 24 副局(处)级 18 12 50% 18 局(处)级以下 9 6 50% 9 县级正职 30 20 50% 30 县级副职 24 12 100% 24 正科级 18 9 100% 18 副科级 12 9 33.33% 12 科级以下 9 6 50% 9 详见《办公用房清理整改情况表(乡级单位用表)》备注 说明: 1.工作人员办公室使用面积2014年新标准较1999年原标准上调幅度小于30%的,“整改标准(含超标 准但允许可暂缓整改的面积上限)”栏数值按照1999年原标准的130%确定,已按原标准的130%进行整 改但仍超过新标准的办公室可暂不进行二次整改,待下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或领导干部职务变动调换 办公用房时一并整改; 2.工作人员办公室使用面积2014年新标准较1999年原标准上调幅度高于30%的,“整改标准(含超标 准但允许可暂缓整改的面积上限)”数值为2014年新标准确定的办公室使用面积,各单位按照该数值 整改符合标准; 3.副省级城市副职办公室面积指标按不超过省(部)级副职标准执行,其组成部门的正、副局级人员 办公室面积指标按不超过省级机关相应的正、副厅(局)级标准执行,其余以此类推。部分级别人员 “整改标准(含超标准但允许可暂缓整改的面积上限)”值按照上述原则确定。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清理整改情况表(市级单位用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单位:平方米 基本办公用房 办公室 a1 类 别 适用对象 a2 a3 a4 a5 服务用房 a6 a7 a8 42 0 0 0 市级副职 30 0 0 0 局(处) 级以下 基本办公用房小计 附属用房 是否为高 离退休领导干 层建筑 部清理情况 办公用房合计 b1 b2 b3 b4 b5 c1 c2 c3 c4 d1 d2 d3 e1 e2 f1 f2 f3 f4 g h1 h2 整改前 服务用 房使用 面积实 际数 整改后 服务用 房使用 面积实 际数 服务用 房人均 使用面 积标准 单位服 务用房 使用面 积标准 合计 整改后 服务用 房使用 面积超 过标准 数 整改前 设备用 房使用 面积实 际数 整改后 设备用 房使用 面积实 际数 设备用 房使用 面积标 准数 整改后 设备用 房使用 面积超 过标准 数 基本办 公用房 建筑面 积实际 数 基本办 公用房 建筑面 积标准 数 基本办 公用房 建筑面 积超过 标准数 附属用 房建筑 面积实 际数 附属用 房建筑 面积超 过标准 数 办公用 房建筑 面积实 际数 其中: 在外租 (借) 用办公 用房建 筑面积 数 办公用 房建筑 面积超 过标准 数 基本办 公用房 建筑总 使用面 积系数 否 整改 前占 用办 公室 使用 面积 整改 后占 用办 公室 使用 面积 8 0 0 0 0 0 0 0 #DIV/0! 65% 个人办 整改前办 整改后办 整改前办 整改后办 办公室使 公室使 实有编 公室使用 公室使用 公室使用 公室使用 用面积标 用面积 制人数 面积实际 面积实际 面积超过 面积超过 准 标准 数 数 标准数 标准数 市级正职 正局(处 )级 市 级 机 副局(处 关 )级 设备用房 24 0 0 0 18 0 0 0 9 0 0 0 整改前办 整改后办 整改前办 整改后办 办公室使 公室使用 公室使用 人数小 公室使用 公室使用 用面积标 面积超过 面积超过 计 面积实际 面积实际 准小计 标准数小 标准数小 数小计 数小计 计 计 0 填表人: 0 联系电话: 0 0 0 0 审核人: 联系电话: 0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清理整改情况表(县级单位用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单位:平方米 基本办公用房 办公室 a1 类 别 适用对象 a2 a3 a4 a5 服务用房 a6 a7 a8 30 0 0 0 县级副职 24 0 0 0 科级以下 基本办公用房小计 附属用房 是否为高 离退休领导干 层建筑 部清理情况 办公用房合计 b1 b2 b3 b4 b5 c1 c2 c3 c4 d1 d2 d3 e1 e2 f1 f2 f3 f4 g 整改前 服务用 房使用 面积实 际数 整改后 服务用 房使用 面积实 际数 服务用 房人均 使用面 积标准 单位服 务用房 使用面 积标准 合计 整改后 服务用 房使用 面积超 过标准 数 整改前 设备用 房使用 面积实 际数 整改后 设备用 房使用 面积实 际数 设备用 房使用 面积标 准数 整改后 设备用 房使用 面积超 过标准 数 基本办 公用房 建筑面 积实际 数 基本办 公用房 建筑面 积标准 数 基本办 公用房 建筑面 积超过 标准数 附属用 房建筑 面积实 际数 附属用 房建筑 面积超 过标准 数 办公用 房建筑 面积实 际数 其中: 在外租 (借) 用办公 用房建 筑面积 数 办公用 房建筑 面积超 过标准 数 基本办 公用房 建筑总 使用面 积系数 否 8 0 0 0 0 0 0 0 #DIV/0! 65% 18 0 0 0 12 0 0 0 9 0 0 0 整改前办 整改后办 整改前办 整改后办 办公室使 公室使用 公室使用 人数小 公室使用 公室使用 用面积标 面积超过 面积超过 计 面积实际 面积实际 准小计 标准数小 标准数小 数小计 数小计 计 计 0 填表人: h1 h2 个人办 整改前办 整改后办 整改前办 整改后办 办公室使 公室使 实有编 公室使用 公室使用 公室使用 公室使用 用面积标 用面积 制人数 面积实际 面积实际 面积超过 面积超过 准 标准 数 数 标准数 标准数 县级正职 正科级 县 级 机 副科级 关 设备用房 0 联系电话: 0 0 0 0 审核人: 联系电话: 0 整改 后占 整改前占 用办 用办公室 公室 使用面积 使用 面积 办公用房清理整改情况表(镇级单位用表) 填报单位(公章): 填报时间: 单位:平方米 服务用房 a3 类 别 a4 a5 a6 a7 a8 整改前办 整改后办 整改前办 整改后办 办公室使 公室使用 公室使用 实有编 公室使用 公室使用 用面积标 面积超过 面积超过 制人数 面积实际 面积实际 准小计 标准数小 标准数小 数小计 数小计 计 计 b1 整改前 服务用 房使用 面积实 际数 b2 整改后 服务用 房使用 面积实 际数 b3 服务用 房人均 使用面 积标准 设备用房 b4 b5 单位服 务用房 使用面 积标准 合计 整改后 服务用 房使用 面积超 过标准 数 c1 整改前 设备用 房使用 面积实 际数 c2 整改后 设备用 房使用 面积实 际数 基本办公用房小计 c3 c4 设备用 房使用 面积标 准数 整改后 设备用 房使用 面积超 过标准 数 d1 基本办 公用房 建筑面 积实际 数 d2 基本办 公用房 建筑面 积标准 数 d3 基本办 公用房 建筑面 积超过 标准数 附属用房 e1 附属用 房建筑 面积实 际数 e2 附属用 房建筑 面积超 过标准 数 是否为高 离退休领导干部清 层建筑 理情况 办公用房合计 f1 办公用 房建筑 面积实 际数 f2 其中: 在外租 (借) 用办公 用房建 筑面积 数 f3 f4 办公用 房建筑 面积超 过标准 数 基本办 公用房 建筑总 使用面 积系数 g h1 h2 整改后 整改前占 占用办 用办公室 公室使 使用面积 用面积 镇 级 机 关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审核人: 联系电话: 备注:按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发改投资〔2014〕2674号)文件规定,镇级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由省级人民政府按照中央规定和精 神自行做出规定,我省的标准正在呈批中,镇级机关按照我省即将印发的相关标准进行整改和填报。其中,镇级机关工作人员办公室使用面积:镇 级正职:24平方米/人、镇级副职18平方米/人、镇级以下9平方米/人;镇级机关服务用房编制定员人均使用面积:镇级机关6-8平方米。100人及以 下取上限,200人及以上取下限,中间值用公式(500-X)/50计算确定。 超标未改办公室情况统计表 单位:间或平方米 超标未改原因 单位(地区)名称 因建筑结 构布局限 制未改 因线路和 消防限制 未改 因空调等 设施设备 限制未改 合计 超标未改办 公室间数 0 超标未改办 公室使用面 积 0 超标未改 办公室超 标面积合 计 注: 1.超标办公室的整改,一般采用调换或合用的方式解决,本表统计范围为:必须采用工程改造方式 进行整改的办公室中,因受客观条件限制,按照文件要求进行整改确有困难的个别办公室情况; 2.必须采用工程改造方式进行整改的办公室,受客观条件限制整改确有困难的,所指“受客观条件 限制”仅限于表中所列三种情况,即受现有建筑结构布局、线路和消防、空调等设施设备客观条件 限制。 3.“超标未改办公室间数”是指超标办公室因上述原因未整改或未符合标准的办公室间数; 4.“超标未改办公室使用面积”是指超标办公室因上述原因未整改或未符合标准的办公室目前实际 使用面积; 5.“超标未改办公室超标面积合计”是指“超标未改办公室使用面积”超过标准部分面积的合计数。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清理整改情况汇总表(各地级以上市汇总)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单位:平方米 基本办公用房 办公室 a1 类 别 适用对象 a2 a3 a4 服务用房 a5 a6 a7 a8 b1 b2 b4 设备用房 b5 c1 c2 c3 附属用房 基本办公用房小计 c4 d1 d2 d3 e1 42 市级副职 30 正局(处)级 24 市 副局(处)级 级 机 局(处)级以下 关 汇 总 h1 h2 整改后 占用办 公室使 用面积 整改前办 整改后办 整改前办 整改后办 办公室使 公室使用 公室使用 人数小 公室使用 公室使用 用面积标 面积超过 面积超过 计 面积实际 面积实际 准小计 标准数小 标准数小 数小计 数小计 计 计 0 0 0 0 0 0 基本办公用房 a1 a2 a3 a4 服务用房 a5 a6 a7 a8 b1 b2 b4 设备用房 b5 c1 c2 c3 附属用房 基本办公用房小计 c4 d1 d2 d3 e1 e2 离退休领导干部清 理情况 办公用房合计 f1 f2 f3 h1 h2 个人办 整改前办 整改后办 整改前办 整改后办 办公室使 公室使 实有编 公室使用 公室使用 公室使用 公室使用 用面积标 用面积 制人数 面积实际 面积实际 面积超过 面积超过 准 标准 数 数 标准数 标准数 县级正职 30 县级副职 24 所 正科级 辖 副科级 区 级 科级以下 机 关 汇 总 18 区级机关小计 镇级机关小计 全市合计 f3 9 办公室 镇 级 机 关 汇 总 f2 其中:在 整改前服 整改后服 单位服务 整改后服 整改前设 整改后设 整改后设 基本办公 基本办公 基本办公 附属用房 办公用房 整改前 设备用房 附属用房 办公用房 外租(借 务用房使 务用房使 用房使用 务用房使 备用房使 备用房使 备用房使 用房建筑 用房建筑 用房建筑 建筑面积 建筑面积 占用办 使用面积 建筑面积 建筑面积 )用办公 用面积实 用面积实 面积标准 用面积超 用面积实 用面积实 用面积超 面积实际 面积标准 面积超过 超过标准 超过标准 公室使 标准数 实际数 实际数 用房建筑 际数 际数 合计 过标准数 际数 际数 过标准数 数 数 标准数 数 数 用面积 面积数 18 市级机关小计 适用对象 f1 个人办 整改前办 整改后办 整改前办 整改后办 办公室使 公室使 实有编 公室使用 公室使用 公室使用 公室使用 用面积标 用面积 制人数 面积实际 面积实际 面积超过 面积超过 准 标准 数 数 标准数 标准数 市级正职 类 别 e2 离退休领导干部清 理情况 办公用房合计 其中:在 整改前服 整改后服 单位服务 整改后服 整改前设 整改后设 整改后设 基本办公 基本办公 基本办公 附属用房 办公用房 整改前 设备用房 附属用房 办公用房 外租(借 务用房使 务用房使 用房使用 务用房使 备用房使 备用房使 备用房使 用房建筑 用房建筑 用房建筑 建筑面积 建筑面积 占用办 使用面积 建筑面积 建筑面积 )用办公 用面积实 用面积实 面积标准 用面积超 用面积实 用面积实 用面积超 面积实际 面积标准 面积超过 超过标准 超过标准 公室使 标准数 实际数 实际数 用房建筑 际数 际数 合计 过标准数 际数 际数 过标准数 数 数 标准数 数 数 用面积 面积数 整改后 占用办 公室使 用面积 其中:在 整改前办 整改后办 整改前办 整改后办 整改前服 整改后服 单位服务 整改后服 整改前设 整改后设 整改后设 基本办公 基本办公 基本办公 附属用房 办公用房 整改前 办公室使 设备用房 附属用房 办公用房 外租(借 公室使用 公室使用 务用房使 务用房使 用房使用 务用房使 备用房使 备用房使 备用房使 用房建筑 用房建筑 用房建筑 建筑面积 建筑面积 占用办 实有编 公室使用 公室使用 用面积标 使用面积 建筑面积 建筑面积 )用办公 制人数 面积实际 面积实际 面积超过 面积超过 用面积实 用面积实 面积标准 用面积超 用面积实 用面积实 用面积超 面积实际 面积标准 面积超过 超过标准 超过标准 公室使 准 标准数 实际数 实际数 用房建筑 数 数 标准数 标准数 际数 际数 合计 过标准数 际数 际数 过标准数 数 数 标准数 数 数 用面积 面积数 整改后 占用办 公室使 用面积 12 9 整改前办 整改后办 整改前办 整改后办 办公室使 公室使用 公室使用 人数小 公室使用 公室使用 用面积标 面积超过 面积超过 面积实际 面积实际 计 准小计 标准数小 标准数小 数小计 数小计 计 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