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佛山市顺德区科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政策解读.docx
《佛山市顺德区科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政策解读 一、政策背景及目的 科普,为科学技术普及简称,是指采取公众易于理解、 接受和参与的方式,普及科学技术知识、倡导科学方法、传 播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的活动。科普是公益事业,应当 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全民参与、普惠共享的原则。 科普工作是提高公众科学文化素养的重要途径,对增强 公民获取和运用科技知识的能力、改善生活质量、实现全面 发展,对提高国家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实现经 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都具 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 《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06-2010-2020)》,《广东 省科学技术普及条例》,普及科学知识,传播科学思想,弘 扬科学精神,倡导科学方法,进一步提升我区公民科学素质 整体水平,结合顺德区的实际,我局起草了《佛山市顺德区 科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管理办 法》)。 二、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共有六大内容,包括总则、使用方式、资 助对象及标准、申报及审批、监督管理及绩效评价、附则等。 三、资金用途 科普专项资金主要用科普宣传、科普活动、青少年科技 创新教育、示范创建、科技创新学术交流、科技人才等六大 方面。 四、资助对象 科普专项资金申请对象为注册地址在顺德区内的社区、 学校、学会(协会)、科普教育基地,以及其它符合科普经 费使用范围并承担社会公益性科普活动的组织和机构,具有 独立法人资格,不接受非法人单位和个人申报。 五、申报流程 (一)发布。区科协组织科普经费申报,通过区科学技 术局官网发布申报通知。 (二)申报。申报单位根据本办法、申报通知的要求, 真实、合规、完整地编报申报材料,进行申报,具体申报材 料及要求以发布的申报通知为准。 (三)审批。1.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获奖资助、示范创 建资助、科技人才资助由区科协审核申报材料后按照财政资 金拨付流程发放。2.其他项目资助由区科协根据项目申报情 况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根据考察或专家评审意见,拟定立项 项目并予以公示。确定立项的项目需签订项目合同书。 (四)资金发放。 六、监督管理及绩效评价 建立绩效考评机制,实施专项资金支持项目的绩效考核, 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加强对资金流向、项目实施的监督 和管理。 佛山市顺德区科学技术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