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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越包装环评报告表(公示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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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污染影响类) 项目名称:苏州市卓越包装印刷有限公司纸制品生产新 建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 苏州市卓越包装印刷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 2023 年 2 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 目 录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 1 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 20 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 .......................................................... 27 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 33 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 .......................................................................................... 51 六、结论 .................................................................................................................................. 53 附表 .......................................................................................................................................... 54 附图 附图 1 项目地理位置图 ————————————————————————55 附图 2 项目周围 500m 环境状况图————————————————————56 附图 3.1 项目厂区平面布置图——————————————————————57 附图 3-2 车间平面布局图————————————————————————58 附图 4 苏州工业园区总体规划图 ————————————————————59 附图 5 项目所在地生态红线图 —————————————————————60 附图 6 苏州市阳澄湖水源水质保护区划示意图 ——————————————61 附图 7 苏州工业园区生态空间管控区域(2022 年度调整方案) ———————62 附件 附件 1 附件 2 附件 3 附件 4 附件 5 附件 6 附件 7 附件 8 附件 9 营业执照———————————————————————————63 租赁合同———————————————————————————64 房产证————————————————————————————67 水性油墨成份表及 VOC 检测报告—————————————————72 水性胶成份表及 VOC 检测报告——————————————————82 环评协议 ———————————————————————————89 建设项目确认书 项目公示截图 工程师现场踏勘图 一、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 名称 建设单位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建设单位 联系人 苏州市卓越包装印刷有限公司纸制品生产新建项目 苏州市卓越包装印刷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91320594793340362P 建设项目代码 / 联系方式 建设地点 苏州工业园区唯亭镇千人街 188 号 地理坐标 国民经济 行业类别 所在区域 经度:120.806471 高贸区 纬度:31.356185 C2231 纸和纸板容器制造 环评类别 38-223*纸制品制造-报告表 排污许可管理类别 38-223 纸制品制造 -简化管 理 建设性质 新建 建设项目 申报情形 首次申报项目 / 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文号 / 150 环保投资(万元) 30 20 施工工期(月) 3 2023-4-1 预计投产时间 2023-5-1 否 用地面积(m2) 4016.25 (租赁面积) 项目审批 (核准/备 案)部门 总投资 (万元) 环保投资 占比 (%) 计划开工 时间 是否开工 建设 专项评价 设置情况 无 规划名称:《苏州工业园区总体规划(2012-2030)》 审批机关:江苏省人民政府 规划情况 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省政府关于苏州工业园区总体规划(2012-2030)的批复》(苏 政复〔2014〕86号) 1 文件名称:《苏州工业园区总体规划(2012-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 规划环境 召集审查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影响评价 审核文件名称及文号:关于《苏州工业园区总体规划(2012-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 情况 的审查意见(环审[2015]197号) (1)与《苏州工业园区总体规划》(2012-2030)相符性分析 ①苏州工业园区总体规划 规划期限与范围:本规划范围为苏州工业园区行政辖区,土地面积 278 平方公里。 本规划期限为 2012-2030 年,其中近期:2012-2020 年,远期:2021-2030 年。 功能定位:国际领先的高科技园区、国家开放创新试验区、江苏东部国际商务中 心、苏州现代化生态宜居城市。 人口规模:到 2020 年,常住人口为 115 万人;到 2030 年,常住人口为 135 万人。 用地规模:到 2020 年,城市建设用地规模为 171.4 平方公里,人均城市建设用地 约 149 平方米;到 2030 年城市建设用地规模为 177.2 平方公里,人均城市建设用地约 131.3 平方米。 空间布局结构:规划形成“双核多心十字型、四篇多区异彩呈”的空间结构。 双核:湖西 CBD、湖东 CWD 围绕金鸡湖合理发展,形成园区城市核心区。 多心:结合城际轨道站点、城市轨道站点、功能区中心形成三副多点的中心空间。 规划及规 划环境影 十字型:结合各功能片区中心分布,沿东西向城市轨道线和南北向城市公交走廊, 响评价符 合性分析 形成十字型发展轴,加强周边地区与中心区的联系。 四片多区:包括娄葑、斜塘、胜浦和唯亭街道四片,每片结合功能区又划分为若干 片区。 中心体系:规划“二主、三副、八心、多点”的中心体系结构。“二主”,即两个城市 级中心,包括苏州市中央商务区(CBD)、苏州东部新城中央商务文化区(CWD)和 白塘生态综合功能区(BGD)。“三副”,即三个城市级副中心,即城铁综合商务区,月 亮湾商务区和国际商务区。“八心”,即八个片区中心。包括唯亭街道片区中心(三个)、 娄葑街道片区中心(一个)、斜塘生活区中心、车坊生活区中心、科教创新区片区和胜 浦生活区中心。“多点”,即邻里中心。 发展战略:以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综合竞争力为核心,围绕建设以高新技术为先 导、现代工业为主体、第三产业和社会公益事业相配套的现代化工业园区的总目标, 坚持中新合作,努力把园区建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开发区。 产业发展方向: 2 ●主导产业:(电子信息制造、机械制造)将积极向高端化、规模化发展。 ●现代服务业:以金融产业为突破口,发挥服务贸易创新示范基地优势,重点培育 金融、总部、外包、文创、商贸物流、旅游会展等产业。 ●新兴产业:以纳米技术为引领,重点发展光电新能源、生物医药、融合通信、软 件动漫游戏、生态环保五大新兴产业。 本项目属于纸制品制造行业,不属于本轮规划中的“逐步淘汰现状污染重、能耗高 的造纸、化工等行业;限制发展劳动密集型、发展空间不大的纺织等行业……”,因此 不违背《苏州工业园区总体规划(2012-2030)》相关规定。本项目于苏州工业园区唯 亭镇千人街 188 号,根据《苏州工业园区总体规划(2012-2030)》,本项目所在地规 划为工业用地,项目实施后不改变土地性质,因此与苏州工业园区总体规划是相符的。 ②交通运输 园区地处长江三角洲中心腹地,位于中国沿海经济开放区与长江经济发展带的交 汇处,位于苏州古城以东,东临上海,西靠太湖,南接浙江,北枕长江,距上海虹桥机 场约 80km。 ③公用工程 (1)供水: 1998 年 1 月,按照国际先进水平建设的净水厂一期工程建成并开始向园区正式供 水。水厂的水源取自太湖,出厂水的水质标准超过中国国家标准以及 WHO1993 年饮 用水的标准。 苏州工业园区自来水厂位于星港街和金鸡湖大道交叉口,于 1998 年投入运行,总 占地面积 25 公顷,规划规模 60 万立方米/日,现供水能力 45 万立方米/日,取水口位 于太湖浦庄。原水水质符合国家Ⅱ类水质标准,出厂水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 准》(GB5749-2006)。太湖原水通过两根输水管线(DN1400 浑水管,长 28km,20 万 m3/日,97 年投入运行;DN2200 浑水管,长 32km,50 万 m3/日,05 年投入运行), 经取水泵站加压输送至净水厂,在净水厂内混凝、沉淀、过滤、消毒后,由配水泵房加 压至园区管网。 苏州工业园区第二水源工程-阳澄湖水厂为园区第二水源工程,位于听波路,紧邻 阳澄湖。设计总规模 50 万 m3/d,近期工程设计规模 20 万 m3/d,中期 2020 年规模为 35 万 m3/d。水厂采用“常规处理+深度处理”工艺,达到国标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 (2)排水: 园区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由雨水管汇集后就近排入河道。区内所有用户的生活 污水需排入污水管网,工业污水在达到排放标准后排入污水管网,之后由泵站送入园 3 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尾水排入吴淞江。 (3)水处理: 园区范围规划污水处理总规模 90 万吨/日。目前苏州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能力为 35 万吨/日。其中第一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能力 20 万吨/日,第二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处 理能力 15 万吨/日。园区乡镇区域供水和污水收集处理已实现 100%覆盖,污水管网 683km,污水泵站 43 座。 目前,园区第一污水厂与第二污水厂已实现管网联通,并行运营。其中,第一污水 处理厂服务范围为中新合作区、娄葑、唯亭、跨塘、胜浦、新发展东片及南片区等七个 片区,总面积为 260km2。二期工程收集范围为中新合作区的各分区的镇区和开发区约 120km2。第二污水处理厂服务范围为西至独墅湖、东至吴淞江西岸、南临吴淞江北、 北至斜塘河以南区域内的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 (4)供电: 园区的电力供应有多个来源,通过华东电网和一些专线向园区供电。高压电经由 园区内的数座变电站降压后供用户使用。目前的供电容量为 486MW。多个变电站保证 了设备故障情况下的系统可靠性,从而降低了突发停电的风险。 (5)供热: 目前园区集中供热主要由苏州工业园区蓝天燃气热电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北 部燃机热电有限公司、东吴热电有限公司提供。 蓝天燃气热电有限公司作为园区的主要集中供热企业之一,有燃机分厂、第一热 源厂、跨塘分厂 3 个热源点,其中跨塘分厂于 2015 年 8 月正式停产并拆除。 蓝天燃机分厂坐落于苏州工业园区三区东南部,建有 2×180MW 级燃气—蒸汽联 合循环热电联产机组,最大对外供热能力可达 250t/h,发电能力为 360MW,第一热源 厂建有一台德国进口的 20t/hLOOS 燃油锅炉,供热能力为 40t/h。 北部燃机热电有限公司位于苏州工业园区 312 国道以北,占地面积 7.73 公顷,于 2013 年 5 月投入运行,建设规模为 2×180MW 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联产机组, 年发电能力 20 亿 KWh,最大供热能力 240t/h,年供热能力 100 万吨。 苏州东吴热电有限公司位于苏州工业园区的东南部,建有三台 130 吨/小时循环流 化床锅炉,配二台 24MW 抽凝式汽轮发电机组,总投资达 5 亿多元,已于 2005 年 5 月 建成,供汽发电。采用电除尘的电站锅炉,除尘效率高达 99%以上;采用高温高压参 数和抽汽供热机组性能可靠、压力变动率小的自动调压系统,可以在任何时段保障热 用户的用汽品质,满足热用户用汽特性的需要。投产以来,机组抽汽的供汽能力可达 160-180 吨/小时以上。公司目前拥有蒸汽用户 30 多家,年销售蒸汽 43 万吨,主要为 4 苏州工业园区独墅湖科教创新区和吴中区河东工业园的外资企业、民营私营企业服务。 综上,本项目所需的供水、供电、排水及供热可依托苏州工业园区提供的公用工 程进行生产,满足项目建成后运营需求。 (2)规划环评结论相符性 经综合论证,《苏州工业园区总体规划(2012-2030)》基本符合国家、江苏省、 苏州市等相关上层位规划和政策的相关内容,与同层位发展规划相协调,符合国家全 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战略。 园区本轮总体规划立足园区经济社会发展阶段和资源环境特点,以新型工业化、 经济国际化和城市化为抓手,以现代化发展为引领,以发展方式转型为途径,通过调 高、调轻、调优产业结构,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传统主导产业有机结 合,有利于构建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现代产业体系,这对提升园区发展能 级,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具有重大意义,其经济效益、社会效 益、环境效益明显。规划方案实施后,不会降低区域环境功能,规划的各项环保措施 可行,规划的实施具有环境合理性和可行性。在采取进一步的规划优化调整措施,控 制开发规模和进度,优化产业布局及类型,全面落实本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影响减 缓对策和措施的基础上,规划方案的实施可进一步降低其所产生的不良环境影响,促 进生态环境的良性循环。规划环评结论未针对具体建设项目,提出指导约束和建议, 本项目属于新建项目,项目实施后,废气、噪声、固废经处理后可满足达标排放,不 会改变区域环境功能,各项环保措施可行,符合规划环评审查意见要求。 (3)与区域规划环评及其审查意见相符性分析 2015 年 7 月 24 日,环保部在江苏省南京市主持召开了《苏州工业园区总体规划 (2012-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会,提出了审查意见,其相符性如下表。 表1-1 项目与规划环评审查意见相符性分析 序 号 1 2 审查意见 相符性 根据国家、区域发展战略,结合苏州城市 发展规划,从改善提升园区环境质量和生 态功能的角度,树立错位发展、集约发 展、绿色发展以及城市与产业协调发展的 理念,合理确定《规划》的发展定位、规 模、功能布局等,促进园区转型升级,保 障区域人居环境安全。 优化区内空间布局。严守生态红线,加强 阳澄湖、金鸡、独墅湖重要生态湿地等生 态环境敏感区的环境管控,确保区域生态 安全和生态系统稳定。通过采取“退二进 三”、“退二优二”、“留二优二”的用地调整 5 根据《苏州工业园区总体规划 (2012-2030)》,本项目所在 地为规划的工业用地,且项目 实施前后不改变土地性质,因 此与苏州工业园区总体规划是 相符的。 本项目距离最近的保护区阳澄 湖(工业园区)重要湿地约 1km;距离苏州工业园区阳澄 湖饮用水水源保护区3.1km, 不在其保护区范围内,符合江 策略,优化园区布局,解决好塘老镇区、 科教创新区及车坊区部分地块居住与工业 布局混杂的问题。 加快推进区内产业优化和转型升级。制定 实施方案,逐步淘汰现有化工、造纸等不 3 符合区域发展定位和环境保护要求的产 业,严格限制纺织业等产业规模。 严格入区产业和项目的环境准入。制定严 格的产业准入负面清单,禁止高污染、高 耗能、高风险产业准入,禁止新建、改 建、扩建化工、印染、造纸、电镀、危险 4 化学品储存等项目。引进项目的生产工 艺、设备、污染治理技术,以及单位产品 能、物耗、污染物排放资源利用率均达到 同行业国际先进水平。 加强阳澄湖水环境保护。落实《江苏省生 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江苏省太湖水 污染防治条例》和《苏州市阳澄湖水源水 质保护条例》要求,清理整顿澄湖饮用水 5 水源保护区水产养殖项目和不符合保护要 求的企业,推动阳澄湖水环境质量持续改 善。 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制要求,采取有效措 施减少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 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重金属等 6 污染物的排放量,切实维护和改善区域环 质量。 (1)与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 苏省国家级生态红线保护规划 要求。 本项目为纸箱制造项目。不属 于园区产业规划淘汰和严格限 制的产业,符合园区产业结 构。 本项目属于纸箱制造项目,不 违背园区产业和项目的环境准 入。 本项目位于苏州市阳澄湖水源 水质三级保护区范围内。 本项目在技术和经济可行的条 件下,拟采取污染治理设施减 少污染物排放量,维护区域环 境。 表 1-2 本项目与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 其他符合 性分析 序号 内容 相符性分析 1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21 年修订本)》 经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1 年修订 本)》,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禁止及淘汰类,为 允许类,符合该文件要求。 《江苏省限制用地项目目录 本项目不在《江苏省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3 年 (2013 年本)》、《江苏省 2 本)》、《江苏省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3 年 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3 年 本)》中; 本)》 《江苏省产业结构调整限 经查《江苏省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和禁止目 3 制、淘汰和禁止目录》 录》,本项目不属于限制、淘汰和禁止类,为允 (2018 年) 许类,符合该文件要求。 经查《苏州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2007 年 《苏州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 4 本)》,本项目不属于鼓励、限制、禁止及淘汰 (2007 年本)》 类,为允许类,符合该文件要求。 经查《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 年版),本项 《市场准入负面清单》 5 目不属于禁止准入类,及禁止性规定中所列内 (2022 年版) 容。 综上,本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要求。 6 (2)“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 ①生态保护红线 经查《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苏政发[2018]74 号)、《江苏省生态空 间管控区域规划》(苏政发[2020]1 号)及《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苏州工业园区 2022 年度生态空间管控区域优化调整方案的复函》(苏自然资函[2022]1614 号),本项目距 离较近的生态红线分别为阳澄湖(工业园区)重要湿地、阳澄湖苏州工业园区饮用水 水源保护区、金鸡湖重要湿地、独墅湖重要湿地,其主导生态功能和保护范围分别见 表 1-3。 表 1-3 生态红线管控区域对照表 面积(km2) 范围 生态 空间 主导 保护 生态 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 区域 功能 范围 生态空间 管控区域 范围 名称 国家 生态 级生 空间 态保 管控 护红 区域 线面 范围 积 面积 / 65.8 65.8 / 6.82 6.82 / 9.21 9.21 28.31 / 总 面 积 与本项 目距离 方位 阳澄 湖 (工 业园 区) 重要 阳澄湖水 湿地 生态 系统 域及沿岸 / 纵深 1000 米 保护 项目北 1.5km 范围 湿地 金鸡 湿地 湖重 生态 要湿 系统 地 保护 独墅 湿地 湖重 生态 要湿 系统 地 保护 金鸡湖湖 / 体范围 独墅湖湖 / 体范围 阳澄 一级保护区:以园区 湖苏 阳澄湖水厂取水口 州工 饮用 (120°47′49″E, 业园 水水 31°23′19″N)为中 区饮 源保 心,半径 500 米范围 用水 护区 内的区域。 水源 二级保护区:一级保 保护 护区外,外延 2000 7 / 项目西 南 10km 项目西 南 12km 28.3 项目西 1 北 3.1km 区 米的水域及相对应的 本岸背水坡堤脚外 100 米之间的陆域。 准保护区:二级保护 区外外延 1000 米的 陆域 本项目位于苏州工业园区唯亭镇千人街 188 号,距阳澄湖(工业园区)重要湿地 1.5km,距离金鸡湖重要湿地 10km,距离独墅湖重要湿地 12km,距离阳澄湖苏州工业 园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3.1km,均不在生态管控区域范围内。 ②环境质量底线 2021 年苏州工业园区环境空气质量基本污染物中 O3 超标,PM2.5、NO2、PM10、 CO、SO2 全年达标,所在区域空气质量为不达标区。 建设项目纳污水体(吴淞江)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Ⅳ类标准;项目厂界声环境可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 类标准。 本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接管至市政污水管网,经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尾水 排至吴淞江,印刷废气产生量较小,无组织排放于生产车间,固废得到妥善处置零排 放,噪声对周边影响不会降低项目所在地的环境功能质量。因此,在采取相应的污染 防治措施后,各类污染物的排放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即不会改变区域环境 功能区质量要求,能维持环境功能区质量现状。本项目建设不会突破环境质量底线。 ③资源利用上线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所用的资源主要为电、水;苏州工业园区建立有完善的基础设 施,可满足本项目运行的要求。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资源利用上线标准。 ④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根据苏州工业园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于 2021 年 11 月 09 日发布的 《关于印发<苏州工业园区建设项目环境准入负面清单(2021 版)>的通知》(苏园污 防攻坚办〔2021〕20 号),本项目不在《苏州工业园区环境准入负面清单(2021 版)》 内,因此本项目的建设不在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内。 表 1-4 与《关于印发<苏州工业园区建设项目环境准入负面清单(2021 版)>》 (苏园污防攻坚办〔2021〕20 号)相符性 序号 负面清单 1 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禁止建设不符合《省政府 关于印发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的通知》 (苏政发[2018]74 号)文件要求的建设项目。 2 在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范围内,严格执行《省政府关 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的通知》(苏 政发[2020]1 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 8 相符性 本项目位于苏州工业 园区唯亭镇千人街 188 号,不在生态保 护红线范围内。相 符。 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调整管理办法的通知》(苏政 办发[2021]3 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 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苏政 办发[2021]20 号)等文件要求,项目环评审批前, 需通过项目属地功能区合规性论证。 3 严格执行《关于加强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生态 环境源头防控的指导意见》(环环评[2021]45 号) 等文件要求,项目环评审批前,需通过节能审查, 并取得行业主管部门同意。 本项目不属于高耗 能、高排放建设项 目,相符。 4 严格执行《江苏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清洁原料 替代工作方案》(苏大气办[2021]2 号)等文件要 求,严格控制生产和使用高 VOCs 含量的涂料、油 墨、胶黏剂等项目建设。 本项目使用油墨及胶 黏剂均为低 VOC 型,符合文件要求。 5 禁止新建、扩建化工项目,对现有项目进行技术改 的,需严格执行《省政府关于加强全省化工园区化 工集中区规范化管理的通知》(苏政发[2020]94 号)、《关于加强全省化工园区化工集中区外化工 生产企业规范化管理的通知》(苏化治[2021]4 号)等文件要求。 本项目不涉及,相 符。 6 禁止新建含电镀(包括镀前处理、镀上金属层、镀 后处理)、化学镀、化学转化膜、阳极氧化、蚀 刻、钝化、化成等工艺的建设项目(列入太湖流域 战略性新兴产业目录的项目除外),确需扩建的, 企业需列入《苏州工业园区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利用 综合评价》A、B 类企业。 本项目不涉及,相 符。 7 禁止新建、扩建钢铁、水泥、造纸、制革、平板玻 璃、染料项目,以及含铸造、酿造、印染、水洗等 工艺的建设项目。 本项目不涉及,相 符。 8 禁止新建含炼胶、混炼、塑炼、硫化等工艺的建设 项目,确需扩建的,企业需列入《苏州工业园区工 业企业资源集约利用综合评价》A、B 类企业。 本项目不涉及,相 符。 9 禁止新建、扩建单纯采用以电泳、喷漆、喷粉等为 主要工艺的表面处理加工项目(区域配套的“绿岛” 项目除外)。 本项目不涉及,相 符。 禁止建设以再生塑料为原料的生产性项目;禁止新 建投资额 2000 万元以下的单纯采用以印刷为主要 工艺的建设项目,以及单纯采用混合、共混、改 性、聚合为主要工艺,通过挤出、注射、压制、压 延、发泡等方法生产合成树脂或合成树脂制品的建 设项目(包括采用上述工艺生产中间产品后进行喷 涂、喷码、印刷或组装的项目);对现有项目进行 扩建和改建的,企业需列入《苏州工业园区工业企 业资源集约利用综合评价》A、B 类企业。 本项目主要工艺为纸 板分切/模切后打钉成 型,仅使用水性油墨 在纸板分切成型后印 刷标签,部分产品按 照客户指定要求涉及 人工糊胶,水性油墨 及水性胶年使用量较 小,印刷及人工糊胶 属于辅助工艺。本项 目不属于禁止建设项 10 9 目内容,相符。 11 禁止采取填埋方式处置生活垃圾;严格控制危险废 物利用及处置项目,以及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建筑 施工废弃物等废弃资源综合利用及处置项目建设。 本项目不涉及,相 符。 12 禁止建设其他不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行业准 入条件、相关规划要求的建设项目。 本项目不涉及,相 符。 对照《〈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 年版)〉江苏省实施细则》, 具体管控要求对照详见下表。 表 1-5 与《〈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 年版)〉江苏省实施 细则》相符性分析 序号 条款 相符性 一、 河段 利用 与岸 线开 发 1.禁止建设不符合国家港口布局规划和《江苏省沿 江沿海港口布局规划(2015-2030年)》《江苏省 内河港口布局规划(2017-2035年)》以及我省有关 港口总体规划的码头项目,禁止建设未纳入《长江 干线过江通道布局规划》的过长江通道项目。 2.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 禁止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岸线和河段范 围内投资建设旅游和生产经营项目。严格执行《风 景名胜区条例》《江苏省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 禁止在国家级和省级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的岸线和 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与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无关的项 目。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由省林业局会同有关 方面界定并落实管控责任。 3.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江 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饮用水源地 保护的决定》《江苏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禁止在 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 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项目,以 及网箱养殖、畜禽养殖、旅游等可能污染饮用水水 体的投资建设项目;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 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 的投资建设项目;禁止在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的岸 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扩建对水体污染严重的投资 建设项目,改建项目应当消减排污量。饮用水水源 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准保护区由省生态环境 厅会同水利等有关方面界定并落实管控责任。 4.严格执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暂行办 法》,禁止在国家级和省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 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围湖造田、围海造地或围填 海等投资建设项目。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湿 地保护法》《江苏省湿地保护条例》,禁止在国家 湿地公园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挖沙、采矿,以及任 何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投资建设项目。水产种质 资源保护区、国家湿地公园分别由省农业农村厅、 省林业局会同有关方面界定并落实管控责任。 10 1、本项目不属于码头 及过长江干线通道项 目; 2、本项目不在国家级 和省级风景名胜区核 心景区的岸线和河段 范围内; 3、本项目不在饮用水 水源一级保护区的岸 线和河段范围内,不 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 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 围内; 4、本项目不在国家级 和省级水产种质资源 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 范围内,不在国家湿 地公园的岸线和河段 范围内; 5、本项目不在《长江 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 总体规划》划定的岸 线保护区和岸线保留 区内,不在《全国重 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 划》划定的河段保护 区、保留区内; 6、本项目未在长江 干支流及湖泊新设、 改设或扩大排污口。 5.禁止违法利用、占用长江流域河湖岸线。禁止在 《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岸线 保护区和保留区内投资建设除事关公共安全及公众 利益的防洪护岸、河道治理、供水、生态环境保 护、航道整治、国家重要基础设施以外的项目。长 江干支流基础设施项目应按照《长江岸线保护和开 发利用总体规划》和生态环境保护、岸线保护等要 求,按规定开展项目前期论证并办理相关手续。禁 止在《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划定的河段 及湖泊保护区、保留区内投资建设不利于水资源及 自然生态保护的项目。 6.禁止未经许可在长江干支流及湖泊新设、改设或 扩大排污口。 二、 区域 活动 7.禁止长江干流、长江口、34个列入《率先全面禁 捕的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区名录》的水生生物保 护区以及省规定的其它禁渔水域开展生产性捕捞。 8.禁止在距离长江干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 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长江干支流一公里按照 长江干支流岸线边界(即水利部门河道管理范围边 界)向陆域纵深一公里执行。 9.禁止在长江干流岸线三公里范围内新建、改建、 扩建尾矿库、冶炼渣库和磷石膏库,以提升安全、 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为目的的改建除外。 10.禁止在太湖流域一、二、三级保护区内开展 《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禁止的投资建设活 动。 11.禁止在沿江地区新建、扩建未纳入国家和省布 局规划的燃煤发电项目。 12.禁止在合规园区外新建、扩建钢铁、石化、化 工、焦化、建材、有色、制浆造纸等高污染项目。 合规园区名录按照《〈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 南(试行,2022年版)〉江苏省实施细则合规园区 名录》执行。 13.禁止在取消化工定位的园区(集中区)内新建 化工项目。 7、本项目无捕捞行 为; 8、本项目不属于化工 项目; 9、本项目不属于尾矿 库、冶炼渣库和磷石 膏库项目; 10、本项目不属于 《江苏省太湖水污染 防治条例》禁止的投 资建设项目 11、本项目不属于燃 煤发电项目; 12、本项目不属于高 污染项目; 13、本项目不属于化 工项目; 14、本项目未在化工 企业周边建设。 14.禁止在化工企业周边建设不符合安全距离规定的劳 动密集型的非化工项目和其他人员密集的公共设施项 目。 三、 产业 发展 15.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的尿 素、磷铵、电石、烧碱、聚氯乙烯、纯碱等行业新 增产能项目。 16.禁止新建、改建、扩建高毒、高残留以及对环 境影响大的农药原药(化学合成类)项目,禁止新 建、扩建不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的农药、医药和 染料中间体化工项目。 17.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石化、现代煤化工 等产业布局规划的项目,禁止新建独立焦化项目。 18.禁止新建、扩建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 11 15、本项目不属于尿 素、磷铵、电石、烧 碱、聚氯乙烯、纯碱 等行业; 16、本项目不属于农 药、医药和染料中间 体化工项目; 17、本项目不属于石 化、煤化、焦化项 目; 录》《江苏省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和禁止目 录》明确的限制类、淘汰类、禁止类项目,法律法 规和相关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以及明令 淘汰的安全生产落后工艺及装备项目。 19.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产能置换要求的严 重过剩产能行业的项目。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要 求的高耗能高排放项目。 20.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文件有更加严格规定的从 其规定。 18、本项目不属于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 目录》、《江苏省产 业结构调整限制、淘 汰和禁止目录》及其 他相关法律法规中的 限制类、淘汰类、禁 止类项目; 19、本项目不属于高 耗能高排放项目; 20、本项目符合法律 法规及相关政策文件 要求。 综上,本项目符合“三线一单”要求。 (3)与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苏政发 〔2020〕49 号)相符性分析 对照《江苏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苏政发〔2020〕49 号)文件, 本项目属于太湖流域和长江流域,为重点管控区域,对照江苏省重点区域(流域)生 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具体分析如下表。 表1-6 与江苏省重点区域(流域)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相符性 管控类别 重点管控要求 相符性分析 太湖流域 1.在太湖流域一、二、三级保护区,禁止新建、 改建、扩建化学制浆造纸、制革、酿造、染料、印 染、电镀以及其他排放含磷、氮等污染物的企业和 本项目位于太湖重要 项目,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等环境基础设施项目和 保护区三级保护区范 《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的 围内,不属于化学制 浆造纸、制革、酿 空间布局 情形除外。2.在太湖流域一级保护区,禁止新 建、扩建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禁止新 造、染料、印染、电 约束 建、扩建畜禽养殖场,禁止新建、扩建高尔夫球 镀以及其他排放含 场、水上游乐等开发项目以及设置水上餐饮经营设 磷、氮等污染物的企 施。3.在太湖流域二级保护区,禁止新建、扩建 业和项目。相符。 化工、医药生产项目,禁止新建、扩建污水集中处 理设施排污口以外的排污口。 本项目属于纸箱制造 项目,不属于列表行 业,仅生活污水接管 至苏州工业园区污水 城镇污水处理厂、纺织工业、化学工业、造纸工 处理厂集中处理,园 污染物排 业、钢铁工业、电镀工业和食品工业的污水处理设 区污水处理厂尾水排 放管控 施执行《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重点工业行业 放执行苏州特别排放 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限值标准,严于《太 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 厂及重点工业行业主 要水污染物排放限 12 值》,相符。 1、运输剧毒物质、危险化学品的船舶不得进入太 湖。 2、禁止向太湖流域水体排放或者倾倒油类、酸 环境风险 本项目不涉及上述违 液、碱液、剧毒废渣废液、含放射性废渣废液、含 防控 法行为。相符。 病原体污水、工业废渣以及其他废弃物。 3.加强太湖流域生态环境风险应急管控,着力提 高防控太湖蓝藻水华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 长江流域 1.始终把长江生态修复放在首位,坚持共抓大保 护、不搞大开发,引导长江流域产业转型升级和布 局优化调整,实现科学发展、有序发展、高质量发 展。2.加强生态空间保护,禁止在国家确定的生 态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投资建设除国 家重大战略资源勘查项目、生态保护修复和地质灾 害治理项目、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军事国防项目以 及农民基本生产生活等必要的民生项目以外的项 本项目属于纸箱制造 空间布局 目。3,禁止在沿江地区新建或扩建化学工业园 项目,不属于禁止建 区,禁止新建或扩建以大宗进口油气资源为原料的 约束 设项目,相符。 石油加工、石油化工、基础有机无机化工、煤化工 项目:禁止在长江干流和主要支流岸线1公里范围 内新建危化品码头。4.强化港口布局优化,禁止 建设不符合国家港口布局规划和《江苏省沿江沿海 港口布局规划〈2015-2030年)》《江苏省内河港口 布局规划(2017-2035年)》的码头项目,禁止建设 未纳入《长江干线过江通道布局规划》的过江干线 通道项目。5.禁止新建独立焦化项目。 1.根据《江苏省长江水污染防治条例》实施污染 本项目废水经市政污 物总量控制制度。2.全面加强和规范长江入河排 水管网排入污水处理 污染物排 污口管理,有效管控入河污染物排放,形成权责清 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放管控 晰、监控到位、管理规范的长江入河排污口监管体 水污染物总量纳入园 系,加快改善长江水环境质量。 区污水厂,相符。 1、防范沿江环境风险。深化沿江石化、化工、医 药、纺织、印染、化纤、危化品和石油类仓储、涉 环境风险 本项目不涉及,相 重金属和危险废物处置等重点企业环境风险防控。 防控 符。 2.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优化水源保护区划定, 推动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 资源利用 到2020年长江干支流自然岸线保有率达到国家要 本项目不涉及,相 效率要求 求。 符。 综上所述,本项目的建设符合《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 管控方案的通知》(苏政发[2020]49 号)的相关要求。 (4)与关于印发《苏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苏环办字 [2020]313 号的通知相符性分析 对照《苏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苏环办字[2020]313 号文件, 本项目地分属管控单元见下表。 13 表1-7 苏州工业园区环境管控单元名录 区域 单元 总数 优先保护单元 重点管控单元 一般管 控单元 共计 4 个 苏州工业园区 工业 阳澄湖(工业园区)重要湿地、阳澄湖苏州工业园 (含苏州工业 5个 / 园区 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金鸡湖重要湿地、独墅湖重 园区综合保税 区) 要湿地 根据文件,本项目位于苏州工业园区唯亭镇千人街 188 号,属于苏州市重点管控 单元。对照苏州市重点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具体分析如下表。 管控类别 表1-8 与苏州市重点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相符性分析 重点管控要求 相符性分析 (1)禁止引进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 录》《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 限制、淘汰目录及能耗限额》淘汰类的产 业;禁止引进列入《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 录》禁止类的产业。 (2)禁止引进不符合园区产业定位的项 本项目属于允许类项目,符合 目。 《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 空间布局 (3)严格执行《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 例》、《阳澄湖水源水质保护 例》的分级保护要求,禁止引进不符合 约束 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长 《条例》要求的项目。 江保护法》规定,相符。 (4)严格执行《阳澄湖水源水质保护条 例》相关管控要求。 (5)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 法》。 (6)禁止引进列入上级生态环境负面清单 的项目。 (1)园区内企业污染物排放应满足相关国 家排放、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 (2)园区污染物排放总量按照园区总体规 划、规划环评及审查意见的要求进行管 污染物排 本项目符合污染物排放管控要 控。 放管控 求。 (3)严格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根据 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采取有效措施减 少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确保区域环境质 量持续改善。 14 (1)建立以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机 构为核心,与地方政府和企事业单位应急 处置机构联动的应急响应体系,加强应急 物资装备储备,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 本项目建成后拟按照要求编制 案,定期开展演练。 事故应急预案,按照预案要求 环境风险 (2)生产、使用、储存危险化学品或其他 配备应急物资,并组织应急演 存在环境风险的企事业单位,应当制定风 防控 练。按照要求制定日常环境监 险防范措施,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 测计划,并按计划进行监测。 案,防止发生环境事故。 (3)加强环境影响跟踪监测,建立健全各 环境要素监控体系,完善并落实园区日常 环境监测与污染源监控计划。 禁止销售使用燃料为“Ⅲ类”(严格),具 体包括: 1、煤炭及其制品(包括原煤、散煤、煤矸 石、煤泥、煤粉、水煤浆、型煤、焦炭、 资源开发 兰炭等); 本项目使用清洁能源,不使用 效率要求 2、石油焦、油页岩、原油、重油、渣油、 以上燃料,相符。 煤焦油; 3、非专用锅炉或未配置高效除尘设施的专 用锅炉燃用的生物质成型燃料; 4、国家规定的其他高污染燃料。 综上所述,本项目的建设符合《苏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 (苏环办字[2020]313 号)的相关要求。 (5)与太湖、阳澄湖相关条例相符性分析 表1-9 与相关条例(太湖、阳澄湖)相符性分析 条例名 称 条例内容 相符性分析 本项目不属于造 第二十八条,排污单位排放水污染物,不得超过经核定的 纸、制革、酒 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并应当按照规定设置便于检查、采样 精、淀粉、冶 《太湖 的规范化排污口,悬挂标志牌;不得私设暗管或者采取其 金、酿造、印 染、电镀等行 流域管 他规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 理条 禁止在太湖流域设置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水环境综合治 业,且项目按照 例》 理要求的造纸、制革、酒精、淀粉、冶金、酿造、印染、 要求设立排污 电镀等排放水污染物的生产项目,现有的生产项目不能实 口,与《太湖流 域管理条例》相 现达标排放的,应当依法关闭。 符 根据《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2021 年 9 月修订) 本项目属于太湖 《江苏 第四十三条规定,太湖流域一、二、三级保护区禁止下列 三级保护区,本 省太湖 项目不涉及电 行为: 水污染 (一)新建、改建、扩建化学制浆造纸、制革、酿造、染 镀、印染、冶炼 防治条 料、印染、电镀以及其他排放含磷、氮等污染物的企业和 (含焦化)等项 例》 项目,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等环境基础设施项目和第四十六 目,本项目无含 (2021 氮磷生产废水排 条规定的情形除外; 年9月 放,符合《江苏 (二)销售、使用含磷洗涤用品; 修 (三)向水体排放或者倾倒油类、酸液、碱液、剧毒废渣 省太湖水污染防 15 订)) 废液、含放射性废渣废液、含病原体污水、工业废渣以及 治条例》(2021 年 9 月修订)相 其他废弃物; 关要求。 (四)在水体清洗装贮过油类或者有毒有害污染物的车 辆、船舶和容器等; (五)使用农药等有毒物毒杀水生生物; (六)向水体直接排放人畜粪便、倾倒垃圾; (七)围湖造地; (八)违法开山采石,或者进行破坏林木、植被、水生生 物的活动; (九)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十一条 三级保护区:西至元和塘,东至张家港河(自张 家港河与元和塘交接处往张家港河至昆山西仓基河与娄江 本项目位于娄江 《苏州 交接处止),南到娄江(自市区外城河齐门始,经娄门沿 南侧,距离娄江 市阳澄 娄江至昆山西仓基河与娄江交接处止),上述水域及其所 南侧 300m,属 湖水源 围绕的三角地区已划为一、二级保护区的除外;市区外城 于阳澄湖水源水 水质保 河齐门至糖坊湾桥向南纵深二千米以及自娄门沿娄江至昆 质三级保护区, 护条 山西仓基河止向南纵深五百米范围内的水域和陆域;张家 纸箱制造不属于 例》 港河(下浜至西湖泾桥段)、张家港河下浜处折向厍浜至 三级保护区内禁 止建设项目,符 (2018 沙家浜镇小河与尤泾塘所包围的水域和陆域。 年修 第二十四条 三级保护区内禁止建设化工、制革、制药、造 合《苏州市阳澄 湖水源水质保护 订) 纸、电镀(含线路板蚀刻)、印染、洗毛、酿造、冶炼 (含焦化)、炼油、化学品贮存和危险废物贮存、处置、 条例》的要求。 利用项目;禁止在距二级保护区一千米内增设排污口。 (6)与《苏州工业园区租赁厂房环境管理工作指南》相符性分析 表 1-10 与《苏州工业园区租赁厂房环境管理工作指南》相符性分析 序号 标准要求 项目情况 相符性 租赁厂房在正式招租前,出租人 应确认已按要求取得规划、施 工、消防、排水等必要许可,具 备相应出租条件,如建有完善的 雨污分流系统、必要的集中排气 本项目租赁厂房地点不在 通道、危险废物暂存仓库和雨水 生态红线区域内,已建有 相符 1 切断阀门等。位于生态红线等禁 完善的雨污分流系统。 止建设区域内的租赁厂房,出租 人应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原则上 不得进行改扩建,不得对外招租 生产类建设项目。 出租人在招租时应确认承租人的 生产经营内容,不得出租给属于 淘汰落后产能、化工等禁止类项 本项目为纸箱制造项目, 目,以及不符合规划定位的建设 不属于淘汰落后产能、化 项目。出租人和承租人在签订租 工等禁止类项目,以及不 相符 符合规划定位的建设项 赁协议时,应充分考虑入驻项目 2 是否能够取得环评审批许可等准 目。符合规划定位。在租 入证明,对于无法通过环评审批 赁协议中,双方已明确各 等手续的,应停止出租并分别承 自的环境保护责任义务。 担相应责任。在租赁协议中,双 方应明确各自的环境保护责任义 16 务。 (7)与《油墨中可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含量的限值》(GB 38507-2020)相 符性分析 表 1-11 与《油墨中可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含量的限值》(GB 38507-2020)相 符性分析 GB 33372-2020 VOC 含 原辅料 本项目 VOC 油墨 限值 符合性 年用量 名称 含量(%) 量/t 种类 (%L) 水性 水性油墨5 1.27 相符 0.95 0.012 墨水* 柔印油墨 *企业使用红、黑两种颜色水性墨水,除颜色外,成分及含量均保持一致。 根据企业提供水性油墨的 MSDS 及检测报告(详见附件 4(P71-80)),本项目使 用油墨属于水性油墨,属于低 VOCs 型油墨,对照《油墨中可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 含量的限值》(GB38507-2020),本项目使用油墨满足表 1 油墨中可挥发性有机化合 物含量的限值中相关限量值。 (8)与《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限量》(GB 33372-2020)相符性分析 表 1-12 与《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限量》(GB 33372-2020)相符性分析 GB 33372-2020 本项目 符 年 VOC 原辅料 应用 限值 VOC 含量 合 用 含量 胶粘剂种类 名称 领域 /t (g/kg) (g/kg) 性 量 相 0.003 糊盒胶 包装 水基型50 19.1 0.2 82 符 根据企业提供的胶粘剂的 MSDS,(详见附件 5(P82-88)),本项目使用胶粘剂 属于水基型胶粘剂,属于低 VOCs 型胶粘剂,对照《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限量》 (GB33372-2020),本项目使用胶水满足表 2 水基型胶粘剂 VOC 含量限量中相关限 量值。 (9)与《江苏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清洁原料替代工作方案》 (苏大气办[2021]2 号)相符性分析 为落实“源头治理、减污降碳、PM2.5 和臭氧协同控制”工作要求,加快推进全省重 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以下简称 VOCs)清洁原料推广替代工作,从源头上减少 VOCs 排放,支持产业优化升级,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体系,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 展,制定本工作方案。 表1-13 本项目与《江苏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清洁原料替代工作方案》(苏大气 办[2021]2号)相符性分析 相符性 相关要求 项目情况 分析 (一)明确替代要求。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木材 本项目属于新建 项目,行业为纸 相符 加工、纺织等行业为重点,分阶段推进 3130 家企业 和纸板容器制 清洁原料替代工作。实施替代的企业要使用符合《低 17 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涂料产品技术要求》 (GB/T38597-2020)规定的粉末、水性、无溶剂、辐 射固化涂料产品;符合《油墨中可挥发性有机化合物 (VOCs)含量的限值》(GB38507-2020)规定的水 性油墨和能量固化油墨产品;符合《清洗剂挥发性有 机化合物含量限值》(GB38508-2020)规定的水基、 半水基清洗剂产品;符合《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 限量》(GB33372-2020)规定的水基型、本体型胶粘 剂产品。若确实无法达到上述要求,应提供相应的论 证说明,相关涂料、油墨、清洗剂、胶粘剂等产品应 符合相关标准中 VOCs 含量的限值要求。 造,不属于重点 行业,不在替代 清单内,根据表 1-10 及表 1-11 相符性可知,本 项目使用的水性 油墨及胶粘剂符 合国家标准要 求,属于低 VOC 型。 本项目属于新建 项目,行业为纸 和纸板容器制 (二)严格准入条件。禁止建设生产和使用高 VOCs 造,不属于重点 含量的涂料、油墨、胶黏剂等项目。2021 年起,全省 行业,且使用的 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纺织、木材加工等行业以及涂 水性油墨及胶粘 料、油墨等生产企业的新(改、扩)建项目需满足低 剂符合《江苏省 相符 (无)VOCs 含量限值要求。省内市场上流通的水性 重点行业挥发性 涂料等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涂料产品,执行国家《低 有机物清洁原料 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涂料产品技术要求》 替代工作方案》 (GB/T38597-2020)。 (苏大气办 [2021]2 号)等 文件要求。 (三)强化排查整治。各地在推动 3130 家企业实施 本项目不在源头 源头替代的基础上,举一反三,对工业涂装、包装印 替代企业清单 刷、木材加工、纺织等涉 VOCs 重点行业进行再排 内;建成后企业 相符 查、再梳理,督促企业建立涂料等原辅材料购销台 将设立主要原料 账,如实记录使用情况。 台账。 (10)与《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相符性分析 表1-14 本项目与《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的相符性 内容 序号 (一) VOCs物 料储存 无组织 排放控 制要求 VOCs物 料转移 和输送 无组织 排放控 制要求 (二) (一) (二) 标准要求 项目情况 相符 性 VOCs物料应储存于密闭的容 器、包装袋、储罐、储库、料 仓中。 盛装VOCs物料的容器或包装 袋应存放于室内,或存放于设 置有雨棚、遮阳和防渗设施的 专用场地。盛装VOCs物料的 容器或包装袋在非取用状态时 应加盖、封口,保持密闭。 液态VOCs物料应采用密闭管 道输送。采用非管道输送方式 转移液态VOCs物料时,应采 用密闭容器、罐车。 粉状、粒状VOCs物料应采用 气力输送设备、管状带式输送 本项目VOCs物料 均存放在相应容 器中 相符 本项目VOCs物料 均存放于室内, 非取用状态下均 加盖、封口,保 持密闭状态。 相符 本项目VOCs物料 均通过密闭容器 进行转移 相符 本项目不使用粉 状、粒状VOCs物 相符 18 工艺过 程VOCs 无组织 排放控 制要求 料。 本项目使用物料 VOCs含量占比较 小,产生的少量有机 废气通过加强车间通 风无组织排放。 相符 本项目废气产生量较 小,无组织排放于生 产车间。 相符 不涉及 相符 不涉及 相符 (四) 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污染 物排放应符合GB16297或相关 行业排放标准的规定。 本项目无组织排放的 非甲烷总烃污染物排 放符合《江苏省大气 污染物综合排放标 准》(DB32/4041— 2021)及江苏省地方 标准《印刷工业大气 污染物排放标准》 (DB32/44382022),标准限值与 GB16297相同。 相符 (五) 收集的废气中NMHC初始排放 速率≥3kg/h时,应配置VOCs 处理设施,处理效率不应低于 80%;对于重点地区,收集的 废气中NMHC初始排放速 ≥2kg/h时,应配置VOCs处理 设施,处理效率不应低于 80%;采用的原辅材料符合国 家有关低VOCs含量产品规定 的除外。 本项目采用的原辅材 料符合国家有关低 VOCs含量产品规 定。 相符 (一) (一) (二) (三) VOCs无 组织排 放废气 收集处 理系统 要求 机、螺旋输送机等密闭输送方 式,或者采用密闭的包装袋、 容器或罐车进行物料转移。 VOCs质量占比大于等于10% 的含VOCs产品,其使用过程 应采用密闭设备或在密闭空间 内操作,废气应排至VOCs废 气收集处理系统;无法密闭 的,应采取局部气体收集措 施,废气应排至VOCs废气收 集系统。 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应与 生产工艺设备同步运行。 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发生 故障或检修时,对应的生产工 艺设备应停止运行,待检修完 毕后同步投入使用;生产工艺 设备不能停止运行或不能及时 停止运行的,应设置废气应急 处理设施或采取其他替代措 施。 废气收集系统排风罩(集气 罩)的设置应符合GB/T 16758 的规定。 废气收集系统的输送管道应密 闭。 19 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1、项目由来 苏州市卓越包装印刷有限公司拟投资150万元,在苏州工业园区唯亭镇千人街188号 3#厂房内开展纸制品建设项目。企业租赁厂房建筑面积为4016.25m2,建设苏州市卓越包 装印刷有限公司纸制品生产新建项目。企业主要从事纸箱制造及纸箱标志印刷、纸箱包 装材料的加工、销售等。 2、工程概况 ①项目名称:苏州市卓越包装印刷有限公司纸制品生产新建项目 ②建设单位:苏州市卓越包装印刷有限公司 ③建设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唯亭镇千人街188号 ④总投资:150万元 ⑤建设性质:新建 ⑥建筑面积:总建筑面积4016.25m2。 ⑦项目周边环境概况:本项目位于苏州工业园区唯亭镇千人街188号,项目500m范围 建 设 内 容 内主要为工业企业及物流园,最近的环境敏感目标为项目西南侧590m的亭南新村北区。 项目所在厂区东侧为小河(娄江支流),北侧为苏州工业园区托普来表面技术有限公司, 西侧为道路千人街,南侧为博斯格钢铁专用仓库及苏州德丽雅塑胶科技有限公司。本项 目地理位置图见附图1,周边环境500m范围内概况图见附图2。 3、产品方案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主要工艺见表 2-1。 *企业接受订单后根据要求制定纸箱规格 4、生产设备 表 2-3 项目主要设备一览表 产品名称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20 备注 5、原辅材料用量及种类 本项目主要原辅料如下表所示。 表 2-4 主要原辅材料 年用量 产 品 名 称 原 辅 料 名 称 组分或 规格 形 态 现 有 全厂 21 变化 单 位 包装 方式 储 存 地 点 最大储 存量 (t/a) 是 否 为 风 险 物 质 备 注 <0.5 本项目原辅材料理化毒理性质详见下表; 表 2-5 项目原辅材料理化毒理性质表 名称 理化特性 危险特性 毒理毒性 ; 6、公用及辅助工程 建设名称 现有 表 2-6 公用及辅助工程 设计能力(或建设内容) 全厂 变化 22 备 注 7、水平衡 179.4 897 新鲜水 909.5 717.6 生活用水 市政污水管网 2.5 12.5 10 清洗用水 污水处理站 污泥委外 处置 废水循环使用10 8、职工人数及工作制度 图 2-1 项目水平衡图(t/a) 本项目职工定员 23 人,年工作 312 天,1 班制生产,一班 8h,年运行 2496h。厂区 不提供食堂就餐,不安排烹饪及住宿。 9、平面布置 23 本项目位于苏州工业园区唯亭镇千人街 188 号,项目租赁厂房一层主要为生产车间, 车间西部为办公区域,办公区域东部主要分布上货工作区、胶印区域、水印区域以及纸 箱后道区域,车间东北角为原材仓库及危废暂存区。车间二层为成品仓库。具体平面布 置见附图 3-1 及 3-2 车间平面布局图。 建筑名称 主厂房 耐火等级 二级 表 2-7 项目主要构筑物一览表 火灾危险等级 主要功能 丙类 1F 生产、2F 存储 工 艺 流 程 和 产 排 污 环 节 24 高度 m 10 建筑面积 m2 4016.25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项目租赁苏州市娄葑电器安装工程队位于苏州工业园区唯亭镇 千人街 188 号厂区 3#独立厂房进行生产,从事纸箱制造,总租赁建筑面积为 4016.25m2。 厂区根据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及租赁方提供房产证,用地为规划工业用地,用地性质为工 业用地,因此与土地性质相符。 本项目租赁 3#厂房共两层,楼高 10 米,建筑面积为 4016.25m2。租赁 3#厂房二层车 与项 目有 关的 原有 环境 污染 问题 间全部作为成品仓库使用,一层车间建筑面积为 2008.125m2,分为两部分。本项目一层 车间使用面积约 1500 平米,作为主要生产区域;苏州工业园区博易达贸易有限公司租赁 剩余空置面积约 500m2,仅作办公及贸易产品仓储使用,贸易产品主要为机械设备、五 金产品及电子产品批发等,不涉及生产;镇江恒华彩印包装有限责任公司仅在此厂房入 口处悬挂公司铭牌,无生产行为。厂区 2#厂房由苏州工业园区托普来表面技术有限公司 租赁使用,涉及金属表面处理工艺,已单独设置废水排口,不与本项目共用污水管网。 本项目与博易达贸易有限公司共用配套供电、给水及排水管网,托普来表面技术有限公 司与本项目仅共用配套供电、给水管网及其他厂区设施,环保法律责任秉着“谁污染谁治 理”的原则。目前,厂房内部未设置事故应急池,应急事故池容积将参照应急预案具体要 求,依托出租方,沟通设置应急事故池,其余配套设施完好,公用及辅助工程已建设完 25 毕,雨污水排放管均已接通市政管网。因此,不存在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及环境问 题。 26 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 1、大气环境质量 本项目位于苏州工业园区唯亭镇千人街 188 号,所在区域大气环境划为二类功能 区,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 基本污染物数据来源于《2021 年苏州工业园区生态环境状况公报》,2021 年苏州 工业园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 84.7%,优于考核要求 0.2 个百分点,达标情况见下 表。 PM2.5 表 3-1 大气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 现状浓度 标准值 年评价指标 3 (μg/m ) (μg/m3) 年平均质量浓度 26 35 PM10 年平均质量浓度 45 70 64.29 达标 NO2 年平均质量浓度 34 40 85.00 达标 SO2 年平均质量浓度 日最大8小时滑动平均值的 第90百分位数 24小时平均第95百分位数 7 60 11.67 达标 164 160 102.50 超标 1300 4000 32.50 达标 污染物 区 域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O3 CO 占标率 (%) 74.29 达标情 况 达标 根据表 3-1,2021 年苏州工业园区环境空气质量基本污染物中 O3 超标,PM2.5、NO2、 PM10、CO、SO2 全年达标,所在区域空气质量为不达标区。 《苏州市空气质量改善达标规划(2019~2024)》做出如下规定: 达标期限:苏州市环境空气质量在 2024 年实现全面达标。 远期目标:力争到 2024 年,苏州市 PM2.5 浓度达到 35μg/m3 左右,臭氧浓度达到拐 点,除臭氧以外的主要大气污染物浓度达到国家二级标准要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 达到 80%。 本项目排放的特征污染物有非甲烷总烃,VOCs 数据引用《2020 年苏州工业园区区 域环境质量状况(特征因子)》出口加工区 4 期中心(保税区关外南侧空地)的监测数 据,出口加工区 4 期中心(保税区关外南侧空地)位于本项目东南侧 3.3km 处,监测时 间为 2020 年 5 月 12 日~5 月 14 日和 5 月 16 日~5 月 19 日,满足建设项目周边 5km 范围 内近 3 年的要求,引用可行。 表 3-2 VOCs 现状监测结果表 检测点位 监测浓 平均时 污染物名称 度范围 间 ug/m3 27 占标率 范围% 超标 评价标准 达标 监测时间 率% ug/m3 情况 出口加工区 4 期中心(保税 区关外南侧空 地) VOCs 1h 4~166 0.67~27.7 0 600 2020.5.12、 2020.5.13、 2020.5.14、 达标 2020.5.16、 2020.5.17、 2020.5.18、 2020.5.19 由上表可知,项目所在地 VOCs 环境质量达标。 2、水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 本次评价地表水环境现状资料引用《2021 年苏州工业园区生态环境状况公报》: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太湖寺前、阳澄湖东湖南,饮用水水源地每月水质均达到或者 优于Ⅲ类标准限值,属安全饮用水;省、市考核断面:娄江朱家村、阳澄湖东湖南、吴淞 江江里庄省考断面年均水质均符合Ⅲ类,青秋浦市考断面年均水质均符合Ⅲ类,连续多 年保持考核达标率 100%;重点河流:娄江、吴淞江年均水质均符合Ⅲ类,优于水质功能 目标(Ⅳ类),同比水质持平,青秋浦、界浦年均水质均符合Ⅲ类,达到考核目标,同比 水质持平;重点湖泊:金鸡湖年均水质符合Ⅳ类,同比持平,符合水质目标要求,夏季藻 密度平均浓度 1902 万个/升,同比下降 43.0%,独墅湖年均水质符合Ⅳ类,同比持平,符 合水质目标要求,夏季藻密度平均浓度 2297 万个/升,同比下降 16.6%,阳澄湖(园区湖 面)年均水质符合Ⅲ类,同比水质类别提升一个等级。 本项目废水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苏州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纳污河流为吴淞 江。根据《江苏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2021-2030 年),吴淞江水质功能要求为 Ⅳ类水标准。 地表水环境补充监测数据引用《2020年苏州工业园区区域环境质量状况(特征因 子)》,监测断面为吴淞江(一污厂、二污厂排污口)上游500米、排污口和下游1000米, 监测时间为2020年5月16日~5月18日,监测频次连续采样三天。监测结果如下。 表 3-3 吴淞江水环境质量监测结果表 高锰酸盐指 调研断面 项目 pH(无量纲) 氨氮 数 浓度 7.64~7.87 3.0~3.2 0.358~0.430 范围 一污厂上游500米 浓度 (E120°48′44″、 3.1 0.387 均值 N31°16′8″) 超标 0 0 0 率% 浓度 7.69~7.97 2.2~3.3 0.278~0.409 一污厂排污口 范围 (E120°49′18″、 浓度 N31°18′3″) 2.9 0.351 均值 28 总磷 SS 0.12~0.14 5~8 0.13 6 0 0 0.12~0.14 5~6 0.13 5 超标 0 0 0 0 0 率% 浓度 7.75~7.86 1.8~3.2 0.414~0.436 0.12~0.15 6~7 范围 一污厂下游1000 米 浓度 2.7 0.426 0.14 6 (E120°49′41″、 均值 N31°17′44″) 超标 0 0 0 0 0 率% 浓度 7.17~7.88 2.4~3.2 0.327~0.523 0.11~0.14 7~8 范围 二污厂上游500米 浓度 (E120°48′44″、 2.9 0.440 0.13 8 均值 N31°16′8″) 超标 0 0 0 0 0 率% 浓度 7.32~7.72 2.2~4.8 0.329~1.030 0.15~0.24 5~7 范围 二污厂排污口 浓度 (E120°49′18″、 3.5 0.781 0.21 6 均值 N31°18′3″) 超标 0 0 0 0 0 率% 浓度 7.42~7.81 1.0~3.5 0.398~0.656 0.11~0.20 5~8 二污厂下游1000 范围 米 浓度 2.6 0.540 0.14 7 (E120°49′41″、 均值 N31°17′44″) 超标 0 0 0 0 0 率% 标准(Ⅳ类) 6~9 10 1.5 0.3 60 根据表3-3可知,吴淞江六个断面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 标准,达到《江苏省地面水(环境)功能区划》(2021-2030年)和“河长制”考核要求。 3、声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 本项目厂界周边50米范围内无居民区等声环境保护目标。因此本项目无需对现状声 环境进行监测。 根据《2021年苏州工业园区生态环境状况公报》,2021年,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62.4 分贝,同比下降1.0分贝,达到昼间四级水平,夜间平均等效声级为54.4分贝,同比升高0.5 分贝,达到夜间四级水平,其中昼间、夜间区域噪声评价为优于三级的占比分别为26.7%、 20.6%。 4、生态环境 根据现场踏勘,本项目位于苏州工业园区唯亭镇千人街188号,无产业园区外新增用 地,无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故本项目不再进行生态环境现状调查。 5、电磁辐射 29 本项目不属于电磁辐射类项目,故本项目不再进行电磁辐射现状监测与评价。 6、地下水、土壤环境 本项目在租赁厂房进行装修,设计中无露天设备、产线及储罐,厂房内地面设计全 部硬化,不存在地下水、土壤污染途径,无需开展地下水、土壤环境质量现状调查。 1、大气环境 项目边界外 500 米范围内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居住区、文化区和农村地区 中人群较集中的区域等保护目标。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2、声环境 项目边界外 50 米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 3、地下水环境 项目边界外 500 米范围内无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 地下水资源。 4、生态环境 根据现场踏勘,本项目位于苏州工业园区唯亭镇千人街 188 号,无产业园区外新增 用地,无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故本项目不再进行生态环境现状调查。 1、废水排放标准 本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接管至市政污水管网后经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尾水排至 吴淞江。废水接管标准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及《污 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污水厂尾水排放执行 排放执行《关于高质量推进城乡生活污水治理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苏委办发 [2018]77号)中的“苏州特别排放限值”,“苏州特别排放限值”未作规定的项目执行《城镇 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表1一级A标准。具体限值如下表所示。 污染 物排 放控 制标 准 排放口 位置 企业废水 总排放口 污水厂 排口 表 3-4 污水排放标准限值表 取值表号 执行标准 污染物 及级别 pH COD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表4 SS (GB8978-1996) 三级标准 动植物 油 氨氮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 表1 B等 总磷 水质标准》 级 (GB/T31962-2015) 总氮 COD 《关于高质量推进城乡 氨氮 / 生活污水治理三年行动 总氮 30 / mg/L mg/L 标准 限值 6~9 500 400 mg/L 20 mg/L mg/L mg/L mg/L mg/L mg/L 45 8 70 30 1.5(3.0)* 10* 单位 计划的实施意见》(苏 委办发[2018]77号)中 总磷 mg/L 0.3 的“苏州特别排放限值” SS mg/L 10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 表1 一级 动植物 物排放限值》 mg/L 1 A标准 油 (GB18918-2002) 注:括号外数值为水温>12℃时的控制指标,括号内数值为水温≤12℃时的控制指标。 本项目清洗废水经污水回用系统处理后回用,回用水标准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表 1 中标准,具体见下表。 表 3-5 再生水用作工业用水水源的水质标准 序号 控制项目 1 pH 值 2 COD 3 SS 2、废气排放标准 单位 洗涤用水 无量纲 mg/L mg/L 6.5-9.0 —— 30 本项目印刷工序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DB32/4041—2021),非甲烷总烃厂房外监控点无组织排放执行江苏省地方标准《印刷 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8-2022)。具体标准见下表。 污染因子 非甲烷总烃 非甲烷总烃 表 3-6 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无组织排放 最高允许排 最高允许排放速 监控浓度限 放浓度 率(kg/h) 值 (mg/m3) (mg/m3) 60 在厂房外设 置监控点 3 4 监控点处 1h 平均 浓度 6 监控点处任意一 次浓度值 20 标准来源 《江苏省大气污染物 综合排放标准》 (DB32/4041—2021) 江苏省地方标准《印 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 放标准》 (DB32/4438-2022) 3、噪声排放标准 项目地噪声功能区划为 3 类区,项目营运期厂界环境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 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标准限值见下表。 表 3-7 噪声排放标准限值 厂界名 执行标准 级别 单位 标准限值 昼 夜 厂界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 标准》(GB12348-2008) 3类 dB(A) 65 4、固废 31 55 固体废物应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江苏省固体废物污 染环境防治条例》、《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34330—2017),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贮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 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公告2013 年第36号)。 1、总量控制指标 本项目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见下表。 表 3-8 建设完成后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 种类 总 量 控 制 指 标 废水 生活污水 废气 无组织废气 固废 单位:t/a 污染物名称 产生量 削减 量 排放量 预测排放 量 水量 COD SS 氨氮 TP 非甲烷总烃 一般固废 危险废物 生活垃圾 717.6 0.287 0.215 0.025 0.0036 0.012 20 0.51 7.176 0 0 0 0 0 0 20 0.51 7.176 717.6 0.287 0.215 0.025 0.0036 0.012 0 0 0 717.6 0.287 0.215 0.025 0.0036 0.012 0 0 0 3、总量平衡方案 本项目废水排放总量在苏州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内平衡,废气在苏州工业园区范围 内平衡,生活垃圾交由环卫清运,危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固体废物均可得到妥善处 置,固废实现“零”排放。 32 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施 工 本项目租赁位于苏州工业园区唯亭镇千人街188号厂房进行生产,无土建施工,工期对 期 环 环境的影响主要是设备的安装及调试过程产生噪声。施工期环境影响为短暂性影响,随着 境 安装结束,以上环境影响随之结束。由于施工过程比较简单,对当地环境空气、水环境、 保 护 声环境影响较小,不会降低当地环境质量现状。 措 施 1、废气 (1)废气产排情况 项目废气主要为印刷工序产生的印刷废气(G1),印刷废气污染因子以非甲烷总烃 计。 1)印刷废气(G1) 在印刷工序中,印刷过程在常温下进行,且项目采用水性油墨,污染因子以非甲烷总 运 烃统计。根据水性油墨的MSDS及企业提供的检测报告,VOCs成分占比为1.27%,水性油 营 墨的用量为0.95t/a,则非甲烷总烃的产生量约为0.012t/a,产生时间以2496h/a计。印刷废气 期 产生量较少,通过加强车间通风后,对环境影响较小,无组织排放于车间。 环 境 影 响 和 生产线 纸箱制 造生产 线 保 护 措 编 号 名称 1 生产 车间 施 产污 环节 污染 物 印刷 非甲 烷总 烃 表 4-1 废气产生情况 污染物 核算方 收集 收集 产生量 法 方式 率% t/a 产污系 数法 0.012 / 有组织 收集量 t/a 排放 去向 无组织 排放量 t/a / 无组 织排 放 0.012 / 表 4-2 无组织废气排放情况 面源中心地理坐标 面 面源 年排 (°) 面源 源 有效 放小 长度 宽 排放 时数 /m X Y 度 高度 /h /m /m 120.482 31.212 80 25 10 2496 排放 工况 正常 表 4-3 自行监测情况 无组织排放 监测点位 监测指标 厂界 非甲烷总烃 厂区内 非甲烷总烃 2)卫生防护距离设置 监测频次 1 次/年 1 次/年 33 备 注 污染物排放速 率/(kg/h) 非甲烷总烃 0.0048 根据《大气有害物质无组织排放卫生防护距离推导技术导则》(GB/T 39499-2020)对本 项目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卫生防护距离进行了计算。各类工业企业卫生防护距离公式计 算: Qc 1 = ( B ⋅ Lc + 0.25r 2 ) 0.50 ⋅ LD Cm A 式中:Cm—标准浓度限值;L—工业企业所需卫生防护距离,m; R—有害气体无组织排放源所在生产单元的等效半径,m, A、B、C、D—卫生防护距离计算系数; Qc—工业企业有害气体无组织排放量可达到的控制水平,kg/h。 计算结果见表 4-4。 表 4-4 卫生防护距离计算结果 卫生防护距 排放量 参数 A 参数 B 参数 C 参数 D t/a 离计算值(m) 生产车间 非甲烷总烃 0.012 470 0.021 1.85 0.084 0.025 根据《大气有害物质无组织排放卫生防护距离推导技术导则》,无组织排放多种有害气 污染源 污染物 体的工业企业,按 Qc/Cm 的最大值计算其所需卫生防护距离;但当按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有 害气体的 Qc/Cm 值计算的卫生防护距离在同一级别时,该类工业企业的卫生防护距离级别 应该高一级。本项目非甲烷总烃为复合型污染物,因此卫生防护距离级别应该高一级。因此, 项目需设置 100m 的卫生防护距离。因此,本次项目投产后以实验车间边界为起点设置 100 米的卫生防护距离。其内无居民、医院等环境敏感保护目标,将来也不能建设居民区、医院 等环境敏感目标。 建议:建设单位需加强对废气防治系统的维护与管理,定期对系统进行检查,以保证 废气处理装置的正常运行,从而确保生产废气稳定达标排放,并加强通风系统的运行管理 工作,确保生产车间有良好的通风效果。 3)废气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为不达标区;本项目印刷废气产生量较小,无组织排放于车间, 通过加强车间通风,废气可达标排放。 综上,本项目在制定完善的环境管理制度并有效执行的前提下,本项目废气排放对周围 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 (1)废水产排情况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及清洗废水。 34 1)生活污水 本项目劳动人员23人,生活用水以125L/人·天计,年工作312天,则年生活用水量约 897t/a,项目生活用水经使用消耗,排污系数以0.8计,生活污水排放量717.6t/a,主要污染 物为 COD、SS、氨氮、总磷。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达标后的尾 水排入吴淞江。 2)清洗废水 建设项目每天需对水印机的网版等进行清洗,该部分清洗用水量约为12.5t/a,经使用消 耗,排污系数以0.8计,清洗废水产生量为10t/a,主要污染物为 pH、COD、SS。清洗废水 收集后经污水回用系统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废水产排情况如下表。 废水 来源 生活 污水 清洗 废水 废水产 生量 m3/a 717.6 10 污染物 名称 表 4-5 项目废水产排情况 污染物产生状况 治 污染物排放量 理 浓度 产生量 浓度 排放量 措 mg/L t/a mg/L t/a 施 COD 400 0.287 SS 300 0.215 NH3-N 35 TP pH COD SS 400 0.287 400 300 0.215 300 0.025 35 0.025 35 5 0.0036 5 0.0036 5 6-9 —— —— —— 0.0006 —— 0.0003 —— / 6-9 污 水 800 0.008 60 回 用 系 200 0.002 30 统 表 4-6 废水污染治理设施情况 排 放 口 污染治理设施 序 号 废 水 类 别 a 污染物 种类 b 排 放 方 式 排 放 去 向 接管浓 度限值 mg/L 排放 规律 污 染 治 理 设 施 编 号 污 染 治 理 设 施 名 称 35 污 染 治 理 设 施 能 力 污 染 治 理 设 施 工 艺 是 否 为 可 行 性 技 术 编 号 排 放 口 设 置 是 否 符 合 要 求 排放 方式 及去 向 接管 园区 污水 处理 厂集 中处 理 网版 清洗 回用 排放口类型 1 2 生 活 污 水 清 洗 废 水 COD、 SS、 NH3N、 TP pH、 COD、 SS、 间 接 排 放 不 外 排 园 区 污 水 处 理 厂 / 间断排 放,流 量不稳 定且无 规律, 但不属 于冲击 型排放 / / / / 污 水 化 回 TW 0.5t 学 / 001 用 /d 沉 系 淀 统 表 4-7 项目废水排放口情况 / D W0 01 ☑企业总 排 □雨水排放 ☑ □清净下水 排放 是 □ □温排水排 否 放 □车间或车 间处理设施 排放 是 / / / 排放口地理坐 废水排 受纳污水处理厂信息 间歇 标 排放口 放量 排放 排放规律 排放 标准浓 编号 (万 去向 国家或地方污染 污染物 时段 经度 纬度 度限值 t/a) 物排放标准名称 种类 (mg/L) 苏州特别排放限 pH(无 间断排放, 6-9 值、《城镇污水 量纲) 园区 排放期间流 SS 10 处理厂污染物排 污水 量不稳定且 COD 30* 放标准》 / DW001 120.806 31.356 0.07176 处理 无规律,但 1.5(3) (GB18918NH3-N 厂 不属于冲击 * 2002)中表 1 一 型排放 TP 0.3 级 A 标准 注:括号外数值为水温>12℃时的控制指标,括号内数值为水温≤12℃时的控制指标。 表4-8 废水环境监测计划表 监测点位 监测因子 监测频率 废水总排口(DW001) COD、SS、氨氮、TP 1次/年 (2)污水回用系统装置可行性分析 建设项目定期对印刷网版用自来水进行清洗,每年产生清洗废水约 12.5 吨,经污水回用 系统处理后回用于网版清洗,不外排。废水水质见下表。 表 4-9 污水回用系统进出水水质 mg/L 名称 pH COD SS 进水 9(无量纲) 800 200 出水 8(无量纲) 60 30 去除效率 / 92.5% 85% 回用标准 6.5-9.0 —— 30 网版清洗对水质要求不高,因此,建设项目拟将清洗废水处理后再全部回用于网版清洗。 清洗废水处理工艺流程见下图。 36 废水抽取 污水处理池 硫酸铜、 石灰粉 加药沉淀 固液分离 污泥压铸 干燥外运 滤液收集 清洗回用 图 4-1 清洗废水处理流程 工艺简介: (1)网版清洗废水集中收集,滤出较大的悬浮物和漂浮物,进入污水回用系统集中处 理; (2)污水回用系统每月进行污水处理,处理时在污水回用系统中依次加入硫酸铜、石 灰粉药剂,同时搅拌进行充分混合、反应; (3)使用水泵将絮凝体和污水送至压滤机中进行固液分离,污泥压铸干燥成型后作为 危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4)过滤后的污水,厂内直接回用至网版清洗,不排放。 网版清洗废水经处理后的水质可以满足清洗回用要求,不外排。对环境影响较小。 (3)依托园区污水处理厂可行性分析 一是时间上:园区污水处理厂已建成使用,从时间上是可行的。 二是空间上(污水管网):本项目所在地位于园区污水处理厂污水管网收水范围之内。 项目区污水管网已铺设完成,废水可由此汇入市政污水管网。本项目产生的废水经地块内建 设的污水管网汇总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为此,从污水管网上 分析,能保证项目投入运营后,污水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是水量上:园区污水处理厂一期设计污水处理污水能力为 10 万 t/d,目前一期已经基 本达到满负荷运行,二期 10 万 t/d 已于 2006 年初投入运营,目前污水处理厂的总处理规模 为 20 万 t/d。园区污水处理厂主要处理苏州工业园区内的生活污水及预处理后的生产废水。 污水处理采用 A/A/O 除磷脱氮处理工艺,污泥处理工艺采用重力浓缩、机械脱水工艺。污水 37 处理达《关于高质量推进城乡生活污水治理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苏委办发[2018]77 号)中的“苏州特别排放限值”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表 1 一级 A 标准后排入吴淞江。园区污水处理厂现有接管 17 万吨/d,本项目建成后,废水排放 量为 2.3t/d,远小于园区污水处理厂现状污水处理能力,不会对园区污水处理厂产生冲击负 荷,污水处理厂尾水可以达标排放,对纳污河道影响很小。因此从水量上看,园区污水处理 厂完全有能力接纳本项目产生的污水。 四是水质上:本次项目生活污水主要污染因子为 COD、SS、氨氮、总磷,水质简单、可 生化性强,预计不会对污水厂处理工艺造成冲击负荷,不会影响污水厂出水水质的达标。 (4)废水排放对环境的影响 综上所述,本项目废水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是可行的,废水经污水厂处理达《关 于高质量推进城乡生活污水治理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苏委办发[2018]77 号)中的“苏 州特别排放限值”及《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 1 一级 A 标准后排放,预计对 纳污水体吴淞江水质影响较小。 3、噪声 (1)噪声产排情况 本项目产生的噪声主要来源于水印机、模切机、打钉机等设备,噪声源强范围在 7585dB(A)之间。设备噪声经采用车间隔声减振、距离衰减措施后,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 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 类标准,达标排放。其声源强度见下表。 表 4-10 营运期项目噪声污染源强分析 降噪措施 噪声排 数量 噪声 声源 放值 噪声源 (台/ 源强 降噪效果 类型 dB 工艺 条) dB(A) dB(A) (A) 隔声、距 水印机 间断 1台 80 25 55 离衰减 隔声、距 分纸机 间断 1台 75 25 50 离衰减 隔声、距 模切机 间断 2台 85 25 60 离衰减 隔声、距 打钉机 间断 2台 85 25 60 离衰减 隔声、距 空压机 间断 1台 85 25 60 离衰减 (2)噪声治理措施以及可行性分析 年排 放时 间h 距厂界 位置m 2496 12m(N) 2496 15m(N) 2496 15m(N) 2496 15m(N) 2496 12m(N) 本项目所在地为声环境功能 3 类区,项目实施前后噪声值增高量在 3dB(A)以下(不 含 3dB(A)),项目周围无声环境敏感目标。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各类生产设备、辅助设 38 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根据声源的特征和所在位置,应用相应的计算模式计算各声源对各预 测点产生的影响值,作为本项目建成后的声环境影响预测结果。 (1)室外声源 计算某个声源在预测点的倍频带声压级: L= Loct (r0 ) − 20 lg(r / r0 ) − ∆Loct oct ( r ) 式中:Loct(r) ——点声源在预测点产生的倍频带声压级; Loct(r0) ——参考位置 r0 处的倍频带声压级; r——预测点距声源的距离,m; r0——参考位置距声源距离,m; ΔLoct——各种因素引起的衰减量(包括声屏障、遮挡物、空气吸收、地面效应引起 的衰减量。 由各倍频带声压级合成计算出该声源产生的 A 声级 LA:  n 0.1( Lpi −∆Li )  LA = 10 lg  ∑10   i =1  (2)室内声源 计算出某个室内靠近围护结构处的倍频带声压级:  Q 4 +  Loct ,1 =+ Lw,oct 10 lg  2  4π r1 R  式中: Loct,1——某个室内声源在靠近围护结构处产生的倍频带声压级; Lw,oct——某个声源的倍频带声功率级; r1——室内某个声源与靠近围护处的距离; R——房间常数; Q——方向性因子。 计算出所有 N 个室内声源在靠近围护结构处产生的总倍频带声压级:  N 0.1L  Loct ,1 (T ) = 10 lg  ∑10 oct ,1( i )   i =1  计算出室外靠近围护结构处的声压级: Loct ,2 (T )= Loct ,1 (T ) − (TLoct + 6) 式中:TLoct——围护结构的传输损失。 将室外声级 Loct,2(T)和透声面积换算成等效的室外声源,计算出等效声源第 i 个倍频带 的声功率级 Lw,oct: 39 Lw,oct Loct ,2 (T ) + 10 lg S = 式中:S——围护结构的传输损失,m2。 等效室外声源的位置为围护结构的位置,其倍频带声功率级为 Lw,oct,由此按室外声源 方法计算等效室外声源在预测点产生的声级。 (3)计算总声压级 设第 i 个室外声源在预测点产生的 A 声级为 LAin,i,在 T 时间内该声源工作时间为 tin,i; 第 j 个等效室外声源在预测点产生的 A 声级为 LAout,i,在 T 时间内该声源工作时间为 tout,j, 则预测点的总等效声级为: M   1  N 0.1L 0.1L Leq (T ) 10 lg    ∑ tin ,i 10 Ain ,i + ∑ tout , j 10 Aout , j  =  T   i 1 =j 1 =  式中:T——计算等效声级的时间, N——室外声源个数, M——等效室外声源个数。 (4)噪声预测结果对各工序的机械满负荷噪声进行叠加,计算出噪声传播至厂界外 1m 处预测点的噪声级,并叠加监测的本底噪声值,计算结果详见下表。 表 4-11 噪声预测结果单位:dB(A) 标准 贡献值 昼 32.36 65 65 40.07 预测点 东厂界 南厂界 达标情况 昼 达标 达标 西厂界 37.19 65 达标 北厂界 43.55 65 达标 *企业年工作 312 天,1 班制生产,一班 8h,夜间不进行生产。 从预测结果可知项目通过选用低噪声的设备,并采取隔声、距离衰减、加装隔音垫等措 施,降低噪声对厂界外环境的影响。在严格落实各项噪声防治措施的条件下,厂界噪声值可 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 类的标准(即昼间≤65dB(A), 夜间≤55dB(A))。 在此基础上,项目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不会改变现有的声环境功能区。 (3)噪声监测要求 表 4-12 噪声监测要求 监测频次 1 次/季度 监测点位 厂界 4、固体废物 (1)副产物产生情况 40 本项目营运期固废主要为废包装桶、污泥、废抹布、废边角料以及生活垃圾。 废包装桶:油墨包装桶及胶水桶,根据企业提供资料,产生量为 55 个/年,合计约 0.11t/a, 收集后委托资质单位处置; 污泥:废水处理装置污泥,根据企业提供资料,产生量约 0.2t/a,收集后委托资质单位处 置; 废抹布:本项目印刷后擦拭清理设备时会产生少量废抹布,根据企业提供资料,废抹布 产生量为 0.2t/a,收集后委托危废资质单位处理; 废边角料:本项目分切/模切成型过程中产生的废边角料,根据企业提供资料,废边角料 产生量为 20t/a。收集后委托资源回收单位回收。 生活垃圾:本项目职工定员 23 人,生活垃圾产生系数取 1kg/人·d,年工作 312 天,则生 活垃圾产生量约 7.176t/a,委托环卫部门处置。 表 4-13 固体废物排放汇总 产生情况 危险 产生 贮存 贮存 核算 特性 方式 位置 量 方法 t/a 物料 危废 T/In 衡算 0.11 袋装 仓库 法 物料 危废 T/In 衡算 0.2 袋装 仓库 法 物料 危废 T/In 衡算 0.2 袋装 仓库 法 固废 名称 固废 代码 形 态 主要 成分 废包 装桶 90004149 固 态 废包 装桶 污泥 77200649 固 态 废水 处理 污泥 废抹 布 90004149 固 态 废抹 布 废边 角料 22300999 固 态 纸板 边角 料 一般 固废 物料 衡算 法 20 生活 垃圾 22300999 固 态 生活 垃圾 一般 固废 物料 衡算 法 7.17 6 袋装 袋装 贮存 周期 d 180 180 180 一般 固废 仓库 180 / 每日 清运 最终 去向 有资 质的 单位 有资 质的 单位 有资 质的 单位 物资 回收 单位 回收 环卫 清运 最大 贮存 量t 备 注 0.1 0.2 0.1 10 / 不 贮 存 (2)副产物属性判定 根据《固体废物鉴别导则》的规定,判断其是否属于固体废物,具体判定依据及结果见 下表。 表 4-14 项目副产物产生情况汇总表 序 号 固废名 称 产生工序 形态 主要成分 41 预测 产生 量/t 固 废 种类判断 副 判定依据 产 1 2 3 4 5 废包装桶 印刷 污泥 废水处理 废抹布 印刷 废边角料 分切/模切成型 生活垃圾 职工生活 (3)固体废物产生情况汇总 固态 固态 固态 固态 固态 0.11 0.2 0.2 20 7.176 废包装桶 污泥 废抹布 纸板边角料 生活垃圾 √ √ √ √ √ 品 / / / / / 《固体废物 鉴别标准通 则》 (GB343302017) 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 版)以及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判定本项目产生的固废 是否属于危险废物。具体判定结果见下表。 表 4-15 项目营运期固体废物分析结果汇总表 固废 名称 废包 装桶 属性 产生工 序 形 态 主要 成分 固 态 固 态 固 态 废包 装桶 废水处 理 废抹 布 危险 废物 危险 废物 危险 废物 废边 角料 一般 固废 分切/ 模切成 型 固 态 生活 垃圾 一般 固废 职工生 活 固 态 污泥 印刷 印刷 污泥 废抹 布 纸板 边角 料 生活 垃圾 鉴别方法 危险 特性 废物 类别 废物代 码 预测产 生量 (t/a) T/In HW4 9 900-04149 0.11 HW 49 HW 49 772-00649 900-04149 / 99 223-00999 20 / 99 223-00999 7.176 《国家危 险废物名 录》 (2021 版)、 《一般固 体废物分 类与代 码》 (GB/T 391982020) T/In T/In 0.2 0.2 *注:可回收固废代码依据《一般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GB/T39198-2020)。 本项目危险废物采用防腐材质的包装容器分类包装,避开办公区运转至危废暂存区,与 危废仓库内不同种类的危险废物分区贮存,定期由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转移处置。本项目 产生的危险废物分析结果汇总见下表。 名称 废包 装桶 污泥 废抹 布 危险类别及 代码 HW 49 900-041-49 HW 49 772-006-49 HW 49 900-041-49 表 4-16 本项目危险废物分析结果汇总表 主要 产废 危险 产生量 生产工 形态 序 成分 周期 特性 t/a 废包 0.11 印刷 固态 每月 T/In 装桶 废水处 0.2 固态 污泥 每月 T/In 理 0.2 印刷 固态 废抹 布 每天 T/In 污染防治措施 液态固废存放在 密封容器中,固 态危废存放在密 封袋中,分区存 储至危废暂存 区,委托危废资 质单位处置 (1)一般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一般固废暂存场需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9-2020) 42 要求设置,具体如下:(1)贮存、处置场的建设类型应与将要堆放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类 别相一致。(2)为防止雨水径流进入贮存、处置场内,避免渗滤液量增加和滑坡,贮存、处 置场周边应设置导流渠。(3)应设计渗滤液集排水设施。(4)为防止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 渗滤液的流失,应构筑防渗墙等设施。经上述处理过程,本项目一般固废不会对周围环境产 生影响 (2)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时,按危险特性进行分类、包装并设置相应的标志及标签。 收集根据危废产生的工艺特征、排放周期、危险特性等因素制定收集计划及详细的操作规程, 危废收集和转运中作业人员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及相应的安全防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危 废贮存场所选址、设计、建设、运行均满足 GB18597、GBZ1 和 GBZ2 的相关要求。贮存危 险废物时,根据危废种类进行分区贮存,每个贮存区域之间设有挡墙间隔,设有防雨、防火、 防泄漏装置,并设有明显标志,企业建立有危险废物贮存台账制度。危险废物的运输由处置 单位安排,由取得危险货物运输资质的单位承担运输,运输过程严格执行《道路危险货物运 输管理规定》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危险废物暂存在危废暂存间内,其基本情况见下表。 表 4-17 危废贮存场所(设施)基本情况表 贮存 贮存 贮存 占地面积 贮存能力 名称 废物类别 场所 m2 方式 /t 周期 废包装桶 袋装 半年 HW49 危废暂 污泥 12 袋装 10 半年 HW49 存区 废抹布 袋装 半年 HW49 2 综上分析,本项目危险废物最大贮存量为 0.4t,企业设置 12m 危废仓库,贮存能力为 10t,能满足贮存周期内危废最大暂存量,因此,危废仓库设置规模可行。 (3)危废储存场所的环境影响分析 危废暂存间面积约 12m2,设计存储量约为 10t,用于存放危险废物,危废仓库容量能满 足得到危废分区堆放的要求。危险废物进行科学的分类收集,规范的贮存和运送;在转移及 运送过程中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中相关条款,且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相 应处置,不对外排放,不会对环境产生二次污染。 危废仓库建设情况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要求: ①地面与裙脚要用坚固、防渗的材料建造,建筑材料必须与危险废物相容。基础防渗层 为 1m 厚粘土层(渗透系数≤10-7cm/s),并进行 0.4m 厚的混凝土浇筑,最上层 2.5mm 的环 氧树脂防腐防渗涂层,渗透系数≤10-10cm/s。 ②必须有泄漏液体收集装置、气体导出口及气体净化装置。 43 ③设施内要有安全照明设施和观察窗口。 ④用以存放装载液体、半固体危险废物容器的地方,必须有耐腐蚀的硬化地面,且表面 无裂隙。 ⑤应设计堵截泄漏的裙脚,地面与裙脚所围建的容积不低于堵截最大容器的最大储量或 总储量的 1/5。 ⑥不相容的危险废物必须分开存放,并设有隔断。 ⑦在常温常压下易爆、易燃及排出有毒气体的危险废物必须进行预处理,使之稳定后贮 存,否则按易爆、易燃危险品贮存。 ⑧对大气、水、土壤和环境敏感保护目标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 a、危废易燃易爆分析:本项目会产生废包装桶、污泥、废抹布等危废,企业在贮存过程 中需合理管理好危废,在危废仓暂存时,分类分区存放,避免混合存放从而导致事故的发生; b、对大气、水、土壤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公司危废暂存区采取防风、防雨、防晒、防 腐、防渗措施,仓库内设置导流沟,并且公司禁止员工在堆场周边吸烟等有产生明火的行为, 采取上述措施后,企业可有效的预防对周围环境空气、水、土壤造成影响。 c、对环境敏感保护目标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距离公司最近的敏感目标为东北面 1100m 处的昆山市玉山镇马庄村,企业与敏感目标距离较远,不会对敏感目标产生影响。 由以上分析,严格采取以上危险废物处理处置措施后,危险废物得到有效的处置,对环 境影响较小,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4)厂内转运过程 项目危废主要产生于生产过程,危险废物产生后放入专门盛装危险废物的容器中,由带 有防泄漏托盘的拖车转运至危废暂存间内,转运过程中由于人为操作失误造成的容器倒翻、 胶袋破损等情况时,泄漏的危废大部分会进入托盘中,极少情况下会出现托盘满溢泄漏情况, 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因此企业应加强培训和管理。此外,项目危险废物产生地点 距离危废暂存间距离较近,因此企业在加强管理的情况下,转运过程中出现散落、泄漏概率 较小,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5)危废运输环境影响分析 ①运输单位资质要求。本项目危险废物运输由持有危险废物运输许可证的单位按照许可 范围组织实施,承担危险废物运输的单位获得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危险货物运输资质,采用 公路运输方式。 ②危险废物包装要求。运输车辆有明显标识专车专用,禁止混装其他物品,单独收集, 密闭运输,自动装卸,驾驶人员需进行专业培训;随车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和应急用具,悬 44 挂危险品运输标志;确保废弃物包装完好,若有破损或密封不严,及时更换,更换包装作危 废处置;禁止混合运输性质不相容或未经安全性处置的危废,运输车辆禁止人货混载。 ③电子化手段实现全程监控。危险废物运输车辆均安装 GPS,运输路径全程记录,危险 废物出厂前开具电子联单,运输至处置单位后,经处置单位确认接收,全程可查,避免中途 出现抛洒及非法处置的可能。 综上,运输过程中意外事故风险很低,且危废均包装在密闭袋及包装桶中,对周围环境 影响较小。 (6)委托利用或处置的可行性分析 目前,苏州共计 72 家危废处理企业,拥有先进的处理设备和能力,目前危废处置量达 100%。企业危废的种类和数量均在苏州市危废处置单位的能力范围内。 (7)《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办 [2019]327 号) 此外,根据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2019 年 9 月 24 日发布的苏环办[2019]327 号,企业关于 危险固废的管理和防治还需做好以下: ①建立固废防治责任制度:企业按要求建立、健全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明确责任人。 负责人熟悉危险废物管理相关法规、制度、标准、规范。 ②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按要求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计划涵盖危险废物的产生环 节、种类、危害特性、产生量、利用处置方式并报环保部门备案,如发生重大改变及时申报。 ③建立申报登记制度:如实地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 报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资料。 ④落实信息公开制度:加大企业危险废物信息公开力度,主动公开危废废物产生、利用 处置等情况; 综上所述,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通过以上方法处置后,将不会对周围的环境产生影响, 但必须指出的是,固体废物处置前在厂内的贮存场所应按照国家固体废物贮存有关要求设 置,避免其对周围环境产生二次污染。通过以上措施,建设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了妥 善处置和利用,对外环境的影响可减至最小程度。 5、地下水、土壤 项目土壤、地下水主要污染源有以下方面: (1)化学品等原辅料储存:化学品等泄漏可能通过垂直入渗、地面漫流对土壤及地下 水产生影响; (2)废气排放:可能通过大气沉降对土壤及地下水环境产生影响; 45 (3)废水排放:生活污水水质简单,经市政管网排入木渎新城污水处理厂,对土壤及地 下水的影响概率较小; (4)固废暂存:危废及生活垃圾泄漏可能通过垂直入渗、地面漫流对土壤及地下水产 生影响。 本项目租赁现有厂房进行生产,厂房已做好防腐防渗措施,对土壤及地下水环境产生影 响较小;危废仓库位于厂房东北角,对土壤及地下水环境产生影响较小。 防渗分 区 重点防 渗区 一般防 渗区 天然包气带 防污性能 弱 中-强 弱 弱 中-强 中 强 简单防 渗区 中-强 表 4-18 地下水污染防渗分区参照表 污染控制难 污染物类型 防渗技术要求 易程度 难 等效黏土防渗层 Mb≥6.0m, 重金属、持久性 K≤11×10-7cm/s,或参 难 有机物污染物 GB18598 执行 易 易-难 其他类型 等效粘土防渗层 Mb≥1.5m, 难 K≤1×10-7cm/s,或参考 易 重金属、持久性 GB16889 执行 有机物污染物 易 易 其他类型 地面硬化 表 4-19 地下水防治分区 编 号 单元名称 污染 源 污染物名称 污染物 类型 污染防治 分区类别 污染防治区 域及部位 1 危废仓库 危废 废物 废包装桶、污泥、废 抹布 其他类型 一般防渗 区 地面、裙角 2 污水回用 系统 废水 网版清洗废水 其他类型 一般防渗 区 地面、裙角 为了最大限度降低生产过程中有毒有害物料的跑冒滴漏,防止地下水污染,项目将按简 单防渗区、一般防渗区、重点防渗区设计考虑了相应的控制措施,采取不同等级的防渗措施, 同时企业采取以下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管理措施: 危险废物贮存于危废暂存场所,地面铺设环氧地坪等,做好防渗、防漏、防腐蚀、防晒、 防淋等措施。 综上,本项目采取的事故防范措施在正确贯彻执行的情况下,对所在区域地下水、土壤 环境质量影响较小,不会改变区域地下水水质功能现状。 6、生态 本项目为工业类建设项目,租用位于苏州工业园区唯亭镇千人街 188 号厂区内的 3#厂 房进行生产,不新增用地,因此本项目仅进行生态影响分析。 项目为依托已有厂房,不会对项目周边生态环境产生影响;建设单位应强化管理,采取 46 有效措施保护生态环境,减少项目营运过程中对项目周边生态环境影响。 7、环境风险 7.1 风险物质 (1)风险等级判定 本环评依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 169-2018)要求,计算所涉及的每 种危险物质在厂界内的最大存在总量与其在附录 B 中对应临界量的比值 Q。在不同厂区的同 一种物质,按其在厂界内的最大存在总量计算。对于长输管线项目,按照两个截断阀室之间 管段危险物质最大存在总计算。 当只涉及一种危险物质时,计算该物质的总量与其临界量比值,即为Q; 当存在多种危险物质时,则按式(C.1)计算物质总量与其临界量比值(Q): 式中,q1,q2…,qn——每种危险物质的最大存在总量,t。 Q1,Q2…Qn—每种危险物质的临界量,t。 当Q<1时,该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Ⅰ。 当Q≥1时,将Q值划分为:(1)1≤Q<10;(2)10≤Q<100;(3)Q≥100。 本项目涉及危险物质q/Q值计算见下表。 表 4-20 本项目涉及危险物质 q/Q 值计算结果表(单位:t) 序号 物质名称 临界量 最大储存量 q/Q 合计(Σq/Q) 所在区域 1 水性墨水 50 0.2 0.004 仓库 0.005 2 胶水 50 0.05 0.001 由上表计算可知,项目Q值属于Q<1范围,该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Ⅰ。本项目对其环境 风险进行简单分析。 (2)环境风险识别 序 危险单 风险源 号 元 仓库、 物料包装 1 车间 桶 (3)环境风险分析 表 4-21 本项目环境风险识别结果 环境风险 可能受影响的环 主要危险物质 环境影响途径 类型 境敏感目标 扩散、漫流、 周边居民、地表 墨水、胶水 泄漏 渗透、吸收 水、地下水等 备 注 / 化学品物质发生泄漏事故:本项目使用化学品(墨水、胶水)为桶装。在储存、搬运、 生产使用过程中,包装桶发生破裂、破损时,会造成化学品泄漏,但由于储存/搬运量较少, 可及时收集全部泄漏物,并转移到空置的容器内。微量易挥发性有机物通过表面挥发扩散到 47 大气环境,但泄漏事故处理的时间很短,产生较严重环境污染事故的可能性很小,只是对储 存桶周围近距离范围内环境空气有一定影响。 火灾、爆炸次生风险:发生火灾事故时,有可能引燃周围易燃物质,产生的伴生事故为 其它易燃物质的火灾爆炸,产生的伴生污染为燃烧产物,参考物质化学组分,燃烧产物主要 为一氧化碳、二氧化碳和水蒸汽。一旦发生火灾、爆炸事故,事故废水中含有泄漏化学品物 质,发生事故时,立即关闭雨水总排口阀门,防止事故废水进入周边地表水。 (4)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本项目主要存在的环境风险为生产工艺中原辅料泄漏。 针对原辅料泄漏风险,应采取以下防范措施:在生产过程制定严格的生产操作规程,加 强作业工人的安全教育,杜绝工作失误造成的事故,培训其事故应急处理能力。同时配备相 应的应急物资,如吸附棉等,在事故发生时,可以确保事故的影响范围在可控区域内。 (5)环境应急管理 ①本项目实施后,应按照《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突发 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环发[2010]113 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 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77 号)、《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 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 号)《江苏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苏 政办发 [2012]153 号)、《企事业单位和工业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 (DB32/T3795-2020)等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包括环境应急综合预案、专项 预案、现场处置预案)。制定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应向苏州工业园区生态环境局备案, 至少每三年对环境应急预案进行一次回顾性评估,发生重大变化的,需及时修订应急预案。 ②企业自身无监测能力,需委托有检测资质的单位进行检测,查明污染物的浓度和扩散 情况,根据当时风向、风速,判断扩散的方向和速度,并对泄漏下风向扩散区域进行监测, 确定结果,监测情况及时向应急指挥部报告。特征污染物因子为使用的各类化学品、生产得 到的产品以及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现场处置人员应根据不同类型环境事件的特 点,配备相应的专业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方可进入事件现场监测。 ③参考危险化学品单位应急救援物资配备要求(GB30077-2013),并从环境应急角度出 发,项目建设的同时,购置一定数量的事故应急救援装备,需满足应急救援需求。关键岗位 设置标识标牌及应急处置卡,事发现场人员可第一时间进行迅速处置,以尽可能减少污染物 泄漏、控制污染范围。 ④建立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管理制度,一个季度排查一次,设立台账,发现隐患后及 时整改,避免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 48 ⑤项目建成后,定期进行应急培训与演练,每年至少一次应急培训,每年至少组织一次 公司级模拟演习。把指挥机构和救援队伍训练成一支思想好、技术精、作风硬的指挥班子和 抢救队伍。一旦发生事故,指挥机构能正确指挥,各救援队伍能根据各自任务及时有效地排 除险情、控制并消灭事故、抢救伤员,做好应急救援工作。每年年底根据实际情况编制下年 的演练计划。 ⑥需在每年的年度预算中给予充分合理的经费用于公司环境保护和环境安全,不断完善 环境应急设施,提升公司的环境风险防范能力。 (6)应急设施联动机制 企业位于租用厂房进行生产,企业与出租方在环境风险防范方面应建立联防联动机制: A、与出租方联动,开展风险隐患的排查,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B、与出租方统筹管理各类应急资源,建立应急资源储备制度,在对现有各类应急资源 普查和有效整合的基础上,统筹规划应急处置所需物料、装备、通信器材、生活用品等物资 保障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应急事故池容积应参照应急预案具体要求,依托出租方,沟通设 置应急事故池。 (7)分析结论 本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Ⅰ,评价工作等级为简单分析,最大可信事故是泄漏引起的伴生 /次生污染。因此,当发生事故时,会对周边环境产生大气、地表水、地下水影响。本项目一 旦出现危险物质泄漏或火灾事故,泄漏的物料及消防水应保证消防尾水不会进入周围水体。 本项目需建立完善的风险防范措施,危化品入库前要进行严格检查,入库后要进行定期 检查,保证其安全和质量,并有相应的标识。严禁火种带入原料仓库,禁止在仓库储存区域 内堆积可燃性废弃物;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必须制订岗位责任制,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以及 国家、地方关于易燃、有害物料的储运安全规定;厂区需设置独立的危废暂存场所,地面涂 刷防腐、防渗涂料,防止废液泄漏污染土壤及地下水;建立完善的消防设施,设置高压水消 防系统、火灾报警系统、监控系统等。 本次项目建成后,企业须按照《关于做好生态环境和应急管理部门联动工作的意 见》苏环办[2020]101 号文要求,切实履行好从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 用、处置等环节各项环保和安全职责,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报属地生态环境部门备 案,生态环境部门应将危险废物管理计划是否同意备案的情况按月通报同级应急管理部 门;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治理 设施,确保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生态环境部门在日常环境监管过程中,将 发现的安全隐患线索及时移送属地应急管理部门;切实建立危险废物及环境治理设施监 49 管联动机制。 因此,落实报告中提出的建立危化品使用和储存防范制度,设备工艺等严格按安全规定 要求进行,安装火灾报警及消防联动系统,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设置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 后,能降低事故发生概率和控制影响程度,项目风险水平可以接受。 表 4-22 建设项目环境风险简单分析 建设项目名称 苏州市卓越包装印刷有限公司纸制品生产新建项目 建设地点 苏州工业园区唯亭镇千人街 188 号 地理坐标 经度:120.806471 主要危险物质及分布 环境影响途径及危害 后果 风险防范措施要求 纬度:31.356185 墨水、胶水位于仓库内,危废暂存于危废仓库 危险物质在储存、使用与转运过程中,如果发生泄漏,有污染地 下水和土壤的环境风险;泄漏后的物料不及时收集,挥发有污染 周边大气的环境风险;遇明火发生火灾,可能引发次生环境事 故,消防尾水进入雨水管网有污染周边水体的环境风险。 ①企业总平面布置严格遵守国家颁布的有关防火和安全等方面规 范和规定,采取原料仓库与集中办公区分离,设置明显的标志; ②企业危废暂存区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01)(2013 年修订)建设管理,设置防风、防雨、防晒、防渗 等措施; ③原料仓库做到干燥、阴凉、通风,地面防潮、防渗,配备充足 的消防器材,在明显位置张贴“严禁烟火”等警示牌; ④危化品储存设专人管理和定期检查,装卸和搬运时,轻装轻卸; ⑤加强对危化品储存及使用的管理,管理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教育, 经考试合格和实习合格后由公司主管部门发给安全作业证才能上 岗操作;严格执行危化品暂存室的操作规程,危化品入库前必须 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格执行危险品入库前记帐、登 记制度,入库后应当定期检查并作详细的文字记录; ⑥项目建成后,根据实际生产和运营情况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 并备案,根据预案要求进行演练。 50 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 内 容 要素 大气环境 排放口(编号、 名称)/污染源 厂界 污染物项目 环境保护措施 非甲烷总烃 通过加强车间通风于 车间无组织排放 地表水环 境 厂区总排口 COD、SS、 NH3-N、TP 生活污水经市政污水 管网收集后排入园区 污水处理厂集中处 理,尾水排入吴淞 江。 声环境 厂界 等效 A 声级 隔声、距离衰减 电磁辐射 / / / 执行标准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 标准》(DB32/4041— 2021)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 水质标准》 (GB/T31962-2015)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 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 / 固体废物 项目营运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废包装桶、污泥、废抹布交由有资质单位处 理;产生的一般固废:废边角料交由物资回收单位回收;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 统一清运 土壤及地 下水污染 防治措施 固废分类收集、存放,一般固废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场所,防风、防雨,地面进 行硬化;危险废物贮存于危废暂存间,并采用防泄漏托盘放置危废,地面铺设环 氧地坪等,做好防渗、防漏、防腐蚀、防晒、防淋等措施。 生态保护 措施 / 环境风险 防范措施 其他环境 管理要求 针对液态物料泄漏事故,应制定严格的生产操作规程,加强作业工人的安全教 育,杜绝工作失误造成的事故,培训其事故应急处理能力。同时配备相应的应急 物资,如吸附棉等,在事故发生时,可以确保事故的影响范围在可控区域内。 针对固废储存场所,应采取以下风险防范措施: a.根据《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15562.2-1995)、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等规定要求,合理规划设置固 废临时专用堆放贮存场地,并设置醒目的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 b.危险固废临时贮存场所均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2013 年修正)进行建设管理,并送至有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禁止混入 非危险废物中贮存; c.加强废物运输过程中的事故风险防范,危险废物运输过程中注意要单独运输, 包装容器要注意密闭,以免在运输途中发生危险废物的泄漏,从而产生二次污 染; d.加强对固体废物实行从产生、收集、运输到处理的全过程控制及管理; a.本项目应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 年版)在项目建成后排 污前完成排污许可管理。 b.项目建成后,环保设施调试前,建设单位应向社会公开并向环保部门报送竣工、 环保设施调试日期,并在投入调试前取得相关许可证。 c.调试期 3 个月内建设单位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自行组织 验收,建设单位应当在出具验收合格的意见后 5 个工作日内,通过网站或者其他便 51 于公众知悉的方式,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和验收意见,公开的期限不得少于 20 个工作日。公开结束后 5 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应当登陆全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 护验收信息平台,填报相关信息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d.若企业被纳入《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的企业名单,则应根据要求 进行企业年度信息披露及临时信息披露。 52 六、结论 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符合当地总体规划和环境保护规划的要求;在 认真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污染物可以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可控制在允许范围内, 不会改变项目周围地区的大气、水和声环境质量的现有功能要求;项目大气污染物在园区内平 衡。因此,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来看,本项目的建设具有环境可行性。 53 附表 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 项目 分类 废气无组织 (t/a) 污染物名称 现有工程排放量(固 现有工程许 体废物产生量)① 可排放量② 非甲烷总烃 废水量 COD 废水(t/a) SS 氨氮 TP 废边角料 一般工业固体 废物(t/a) 生活垃圾 废包装桶 危险废物 污泥 (t/a) 废抹布 注:⑥=①+③+④-⑤;⑦=⑥-① 在建工程排放量 (固体废物产生 量)③ 本项目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本项目建成后全厂排放 (固体废物产生 (新建项目不填) 量(固体废物产生量) 变化量⑦ 量)④ ⑤ ⑥ / / / 0.012 0 0.012 +0.012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717.6 0.287 0.215 0.025 0.0036 20 7.176 0.11 0.2 0.2 0 0 0 0 0 0 0 0 0 0 717.6 0.287 0.215 0.025 0.0036 20 7.176 0.11 0.2 0.2 +717.6 +0.287 +0.215 +0.025 +0.0036 +20 +7.176 +0.11 +0.2 +0.2 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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