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天津市滨海新区“4.18”一般高处坠落事故结案评估报告.docx
附件 天津市滨海新区“4•18”一般 高处坠落事故结案评估报告 2021 年 4 月 18 日 11 时 40 分左右,河南省矿山起重机 安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矿山”)员工程超强,在为 坐落于滨海新区中塘镇薛卫台村的广和基业(天津)有限公司 安装起重机械过程中,从高处坠落受伤送医,4 月 18 日 23 时许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直接经济损失 155 万元人民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种设备事 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导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报请滨 海新区人民政府批准,成立了由区市场监管局、区应急管理 局、区公安局、区总工会等部门组成的天津市滨海新区“4• 18”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组,组织开展事故调查工作,并 向区政府提交了《天津市滨海新区“4•18”一般高处坠落事 故调查报告》(以下简称“《事故调查报告》”)。2021 年 8 月 21 日,区政府批复同意了《事故调查报告》。 依据《国务院办公室关于印发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 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的通知》(安委办〔2021〕4 号)及《天 津市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情况评估办法》(津安办 [2022]20 号)等关于事故结案评估的有关规定,区市场监管 局牵头成立了天津市滨海新区“4•18”一般高处坠落事故结 案评估组,对事故责任单位、责任人责任追究落实情况、整 改措施落实等情况进行了评估。 一、事故责任单位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一)《事故调查报告》建议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 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九条第 (二)项、第九十条第(一)项之规定,对河南矿山进行行 政处罚。 评估情况:区市场监管局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 设备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对河南矿山处以四十万元人民币 的罚款,上述处罚已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款全部执行完 毕。 (二)《事故调查报告》建议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 理局对广和基业(天津)有限公司进行约谈。 评估情况:区市场监管局已按要求对广和基业(天津)有 限公司进行了约谈,要求其加强对承包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 统一协调、管理,及时排查治理生产安全隐患。 二、事故责任人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一)胡胜超 《事故调查报告》建议由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 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九条第 (二)项、第九十一条第(一)项之规定,对河南矿山主要 负责人胡胜超进行行政处罚。 评估情况: 区市场监管局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 设备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对胡胜超处以五万元人民币的罚 款,上述处罚已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款全部执行完毕。 (二)林笑非 《事故调查报告》建议由河南矿山依照公司的相关规定 对林笑非进行处理。 评估情况:河南矿山按厂规厂纪扣发林笑非职务津贴三 个月,并由对外安全生产负责人降为安全员。 (三)牛乃彪 《事故调查报告》建议由河南矿山依照公司的相关规定 对牛乃彪进行处理。 评估情况:河南矿山按厂规厂纪扣发牛乃彪职务津贴三 个月,并留职察看。 三、事故防范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河南矿山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按照《事故调查报告》的 建议进行了整改。一、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加强对《安 全生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等法律法 规的学习,更好的敬畏法律、遵守法律,完善安全生产管理 制度,强化安全生产现场管理,对重点工艺、重点设备的安 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进行全面梳理,健全相关操作规程; 二、强化监督检查和规章制度的落实,对风险点进行全面梳 理,科学辨识、评估风险等级,对生产作业工作进行全面、 有效地监督、检查,开展多个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持续不断 加强隐患排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并重点整治“三违”现 象;三、强化安全教育培训,以案为鉴,提高安全风险防范 意识,对现场作业人员逐一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定期进行 教育培训,形成常态化的教育培训机制,让作业人员熟练掌 握操作规范,建立相应的安全技术档案,杜绝未受教育即上 岗作业的现象;四、进一步加强应急处置,完善应急救援预 案,强化人员应急培训、演练,加强模拟特种设备事故发生 后的报告程序,确保不再发生事故迟报、瞒报、谎报、漏报 等违法行为。 事故结案评估组 2023 年 3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