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沽街部门预决算公开工作操作规程.doc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汉沽街道办事处 部门预决算公开工作操作规程 为进一步规范部门预决算公开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预算法》和财政部、市政府对预决算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制定 本规程。 一、公开职责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汉沽街道办事处是部门预决算公 开的主体,负责本单位预决算公开工作,应当树立依法公开观念, 增强主动公开意识,切实履行主动公开责任,做好预决算公开后 的说明解释工作。 二、公开时间 按照《预算法》、《天津市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相关规定,经 财政部门批复的部门预算、决算及报表,应当在批复后二十日内 向社会公开;经预算主管部门批复的单位预算、决算及报表,应 当在批复之日起二十日内由各单位向社会公开。 各单位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时限内公开,原则上在同一天集中 公开。 三、公开内容 部门预决算公开的内容为财政部门批复的部门预决算及报 表,包括收支总体情况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涉及国家秘密的除 外。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 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开到经济性质分类款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 1 “三公”经费支出表按“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 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公开,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应细化到“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费”两个项目。 公开部门预决算时,应当一并公开本部门职责、机构设置情 况、预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绩效以及国有资产占用等情况的说明,并对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 行解释。 四、公开形式 各单位应当通过本单位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部门预决算及 “三公”经费预决算,并永久保留;各部门设立本部门预决算公 开专栏,汇总集中公开所属单位预决算信息。 五、涉密事项管理 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预决算公开保密审查机制,严格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 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审查。 各单位在依法公开部门预决算时,对涉及国家秘密的内容不 予公开。部分内容涉及国家秘密的,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按照 下列原则处理: (一)同一功能分类款级科目下,大部分项级科目涉密的, 仅公开到该款级科目; (二)同一功能分类类级科目下,大部分款级科目涉密的, 仅公开到该类级科目; (三)个别功能分类款级科目或项级科目涉密的,除不公开 该涉密科目外,同一级次的“其他支出”科目也不公开。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