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沈阳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第1项整改任务的验收销号意见0329.docx
沈阳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整改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沈阳市中央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第 1 项 整改任务的验收销号意见 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依据《沈阳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沈阳市中 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整改任务验收参考标准》和《沈阳 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我 办组建了验收组,于 2023 年 2 月 28 日对《沈阳市中央生态环境 保护督察整改方案》中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所承担的第 1 项整改任务进行了验收,提出如下意见: 一、督察指出的问题 辽宁省一些地方领导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还 不够深入,对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性、紧迫性认识还不够到位,工 作主动性、自觉性不强;有的地方对绿色低碳发展理解不够深刻, 还存在传统路径依赖,对“两高”项目管控不力;有的地方还没 有处理好发展与保护的关系,重经济发展、轻生态环境保护问题 依然存在。 二、责任单位采取的工作举措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 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 纳入学习计划,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整改工作领导 小组成员单位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半年至少组织 1 次学习。 2.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配合做好省级能耗在线监测 平台建设,开展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 3.严格执行《沈阳市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市 (中)直有关单位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清单》,严格落实“党 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管三必须”,市直有关部门要制定本 单位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年度工作计划和措施清单,并向社 会公开;每年向市委、市政府报告 1 次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履行 情况;每年与市政府签订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状。 三、整改任务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 1.2021 年以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 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纳 -2- 入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安排意见,每年组织 2 次理论中心组学习, 切实增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自觉、思想自 觉和行动自觉。 2.2021 年以来,对水泥、陶瓷、啤酒、玻璃制品等行业开 展了 39 次重点用能企业节能监察工作,对企业有关数据、设备、 能耗等情况进行核对,对企业提供的财务票据、设备台账、能源 使用台账等材料数据,进行现场技术分析,均达到国家相关标准。 3.按照《沈阳市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市(中) 直有关单位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清单》中规定的生态环境保护 工作职责和市委市政府要求,分年度制定了《沈阳市工业和信息 化局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安排意见》, 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年度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情况,与市政 府签订了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状。 四、整改任务整改目标完成情况 整改目标: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完整、准确、 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增强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低碳高质 量发展道路的自觉性、紧迫性和责任感。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已按照《沈阳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 改方案》第 1 项整改任务要求,完成了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 境保护相关学习任务,定期研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把生态环境 -3- 保护工作摆在更突出位置,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 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得到强化,走生态优先、绿色低 碳高质量发展道路的决心更加坚定。 五、佐证材料与整改措施对应情况 1.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基本完成了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 年度学习任务,佐证材料与整改措施 1 相对应。 2.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完成了 2021 年重点用能企业节能监察 工作,形成了 2021 年国家工业专项节能监察工作情况报告。佐 证材料与整改措施 2 相对应。 3.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分年度制定了《沈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安排意见》,向 市委、市政府报告了年度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情况,与市政府 签订了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状,佐证材料与整改措施 4 相对应。 六、下步工作要求 继续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 新发展理念,增强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道 路的自觉性、紧迫性和责任感,并且按《整改方案》要求长期坚 持。 七、验收结论 -4-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完成了《沈阳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 改方案》第 1 项中所承担的整改任务,通过验收。 附件:验收组成员签字表 沈阳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 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 年 3 月 1 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