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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民政局关于在社会救助领域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创新实践活动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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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民政局关于在社会救助领域开展 “我为群众办实事”创新实践活动的通知 各街镇: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史学习教育部署要求,深化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 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 想,巩固拓展民政领域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经研究决定在全 区社会救助领域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创新实践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 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 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 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强困难群众兜底保障的工作安排,以“办实事、解难题、 送温暖、传党恩”为主题,以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为要求,以强化党建 引领、统筹救助资源、增强兜底保障功能、提升服务能力为重点,坚持问题 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推动全区街镇开展社会救助创新实践活动,全面提 升我区社会救助服务保障工作能力和为民服务水平。 二、活动主题 围绕解决当前社会救助领域存在的主要矛盾和突出问题,探索寻求解决 问题和矛盾的办法,提出创新发展的思路举措,确定创新实践主题。通过创 新实践活动,制定完善一批社会救助政策,建立完善多项困难群众发现和保 障机制,总结归纳一系列社会救助典型做法和经验,推出和展示一批基层社 会救助亮点单位和部门。 (一)党建+社会救助创新实践领域。聚焦特殊群体,深入开展困难群众 走访慰问,通过广泛动员民政系统党员、干部对辖区内所有在保城乡低保、 低收入家庭、特困供养和已认定的边缘户家庭等社会救助对象走访慰问,核 准政策落实情况,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让困难群众感受党和政府的关怀 温暖,推动困难群众生活从有保障向有品质提升。 (二)服务类社会救助机制创新实践领域。积极探索利用困难群众救助 资金或其他社会爱心资源,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慈善组织捐赠等多种方式, 为辖区内社会救助家庭中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残疾人或重病人员,提供 必要的访视、日常照料、清洁卫生、送医陪护、精神抚慰的服务类救助,探 索建立政府引导、社会参与、科技支撑、保障到位的新型“物质+服务”救助 方式。 (三)推进多层次救助体系创新实践领域。立足社会救助制度基础性、 兜底性功能定位,打造以基本生活救助、专项社会救助、急难救助为主题, 社会力量共同参与为补充,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制度体系,对不同类型的困 难群众分类给与救助帮扶。如首次就业扣减就业成本、务工返工扣减务工成 本、透析治疗救助、爱心助学等,鼓励满足困难群众多元化社会救助需求, 提高困难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四)推动社会救助主动发现领域创新实践。完善困难群众监测预警机 制,加强对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收入家庭的动态监测,运用关注急 难救助对象、定期比对死亡名单和毕业生名单等手段,做到常态监测、快速 预警、精准救助。建立社会救助“主动发现+”跟踪模式,完善比对核实机制, 主动查找、智慧发现群众致贫风险,重点关注低保边缘户、刚性支出较大和 收入锐减群体,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及时纳入救助范围,推动救助工作理 念从“被动申请”向“主动救助”转变。 (五)强化低收入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救助创新实践领域。运用多维 困难认定方法,统筹考虑家庭人口结构、刚性支出和收入情况,建立综合性 救助方案,综合实施基本生活救助、专项救助和各类帮扶措施,不断提高困 难家庭生活保障能力。 (六)推进特困人员生活保障创新实践领域。建立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 料服务人评估机制,定期对照料服务人履行协议情况进行评估,对发现履行 照料服务义务不力的及时予以调整。以街镇为单位,统筹使用特困人员照料 护理补贴,引入养老服务机构、社会组织、有资质的服务企业等社会力量, 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提供照料服务,确保其生活环境、 生活质量得到基本保障。 (七)广泛动员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救助创新实践领域。通过公益创投和 政府购买服务,引入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对象发现排查等业务开展,支持 社会资源、社会力量向困难群众汇聚。 三、步骤安排 (一)组织实施(2021 年 3 月至 8 月)。区民政局组织指导街道(乡 镇)、居(村)委会按照确定的主题,认真组织开展创新实践活动,紧密结 合本地区工作实际,开拓探索,力争在政策创新、机制创新、服务创新、保 障创新等方面有所突破、取得实效。 (二)总结上报(2021 年 9 月)。区民政局组织参与单位对创新实践活 动进行总结,形成创新实践成果,指导参与单位填写《2021 年社会救助领域 创新实践成果申报表》(见附件),并于 9 月 20 日前将纸质版(一式三份) 和电子版材料报送区民政局社会救助室。创新实践成果要遵循实事求是、客 观准确、材料详实原则,不得弄虚作假。 (三)成果评估(2021 年 10 月至 11 月)。市民政局将对报送的创新实 践活动成果进行评估,推广优秀创新实践成果和经验做法。 四、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开展创新实践活动对于加强新时期社会救助体系建设 具有重要推动作用。各街镇要充分认识活动对于增强社会救助发展动力、提 升兜底保障能力的重要意义,积极动员,踊跃参与,营造良好的创新实践氛 围,确保活动扎实、深入开展。 (二)积极参与。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创新实践活动是贯彻落实党 史学习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各街镇要指导所辖村(社区)居委会积极开展 社会救助创新实践活动,区民政局将把创新实践活动开展情况纳入 2021 年度 社会救助工作三考合一指标,无正当理由拒不参与活动的,将对相关街镇进 行扣分;活动成果优秀的,将加大增分幅度。通过“一加一减”,拉大各街 镇考核成绩差距,推动创新实践活动成果持续显现。 (三)精心组织。各街镇要认真做好本行政区的活动组织筹划工作,精 心筛选确定主题,认真做好创新实践活动的成果报送和培育指导工作。 (四)认真总结。各街镇要及时总结社会救助领域创新实践活动中涌现 的好经验、好做法,挖掘典型案例,总结典型经验,确保通过活动的开展提 升社会救助工作水平。 附件:2021 年社会救助领域创新实践成果申报表 2021 年 4 月 30 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2021 年社会救助领域创新实践成果申报表 申报单位(盖章): 期:2021 年 月 日 日 主题名称 单位名称 参与单位 联系人 职务 信息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成果说明主要包括成果主题、创新之处、具体做法、取得 成效等(2000 字以内,可另附页)。 成果简介 街道(乡 镇)、区民政 局审核意见 年 年 月 月 日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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