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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环境卫生专项规划(2021-2035)》(公示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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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环境卫生专项规划(2021-2035) (公示稿) 苏州市城市管理局 2022 年 11 月 环境卫生设施是建设“强富美高”新图景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 市的重要基础,也是城市运行安全的重要保障。为适应苏州市建设 长三角世界级城市群重要中心城市要求,需遵循可持续发展理念, 加快构建与之相适应的环境卫生设施体系。为此,苏州市城市管理 局组织编制《苏州市环境卫生专项规划(2021-2035)》。 一、 现状及存在问题 目前本市环卫设施基本满足城市运营需求。至 2020 年年底,生 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 100%,焚烧处理率达 90.0%。垃圾分类设施 基本实现全覆盖,其他垃圾开始呈负增长,生活垃圾清运从小型转 运站转运趋向大中型转运站转运。随着粪便纳管率提高,粪便清运 处理量逐步减少,现有设施满足粪便清运处理需求。本市已初步形 成工程渣土、工程泥浆、工程垃圾、拆房垃圾、装修垃圾分类利用 和处理体系,拆除垃圾和工程垃圾基本可得到有效利用,装修垃圾 资源化利用规模尚存在一定缺口。餐厨垃圾基本纳入专项处理体系, 分出的家庭厨余垃圾和农贸市场厨余垃圾通过集中和分散处理设施 进行资源利用。公共厕所设置密度和等级水平不断提高。通过独立 设置、结合其他设施设置、利用高架桥下空间、租用等多种方式基 1 本解决环卫车辆停放问题。本市道路和水域保洁系统较为完善,道 路机械化清扫率达 85%以上。 对标国际国内最高标准、最好水平和城市精细化管理要求,本 市环卫设施尚存以下问题:一是市区焚烧处理设施过度集中,存在 停用或处理量饱和风险;二是厨余(餐厨)、建筑、大件、园林绿 化垃圾分类运输及分类处置系统不够完善,分类终端处置设施不足, 低附加值可回收物的再利用渠道不畅通;三是生活垃圾转运站正在 由小型向大中型转变中,但大中型转运站用地选址困难;四是公共 厕所、环卫停车场等环卫设施总量不足,存在盲区。 二、 规划总则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 二十大精神,践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发展理念, 以全面提升苏州市环境卫生面貌为目标,按照区域统筹、城乡统筹 和环境卫生设施建设高标准的要求,以可持续发展战略思想、碳达 峰、碳中和重大战略部署和循环经济理论为指导,以建设资源节约 型、和谐社会为契机,在分析和整合现有环境卫生资源的基础上, 明确环境卫生工作发展目标,发挥环境卫生管理机制在环境卫生资 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坚持以人为本,以系统思维为指导,强化 综合管理、技术创新、设施统筹、资源利用,着力探索大城市环境 2 卫生设施发展路径,提升苏州生态环境治理总体水平,助力高水平 建设充分展现“强富美高”新图景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 (二)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2021-2035 年,近期为:2021-2025 年。 (三)规划范围 苏州市所辖全部行政范围,包括姑苏区、工业园区、高新区、 吴中区、相城区和吴江区 6 个区,及常熟市、张家港市、昆山市、 太仓市 4 个县级市,总面积约 8657.32 平方公里。 三、 规划目标和指标 (一)规划目标 全面建成全生命周期的垃圾管理体系,实现垃圾源头减量、资 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生活垃圾收集从混合向全面分类发展,运 输从小型分散转运向集装化发展,处理向焚烧、生化利用及原生垃 圾零填埋发展,全面开展建筑垃圾、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完善道 路清扫保洁系统,提高机械化保洁水平,提高城市清洁度;科学合 理配置环卫设施,提高环卫服务运营能力和服务水平。建立制度完 善、运作有效、社会参与、市级统筹、属地负责的废弃物管理和环 卫作业系统,形成依法行政、调控有方、监管有力、运行有序的政 府监管与服务体系。至 2035 年,全面提升苏州市环卫行业精细化管 理水平,实现环卫高质量发展,达到国内一流、国际先进,引领长 三角世界级城市群重要中心城市发展的总体目标。 3 (二)规划指标 规划目标指标(单位:%) 市区 辖市 近期 远期 近期 远期 指标 性质 生活垃圾分类 收运系统覆盖 率 100 100 100 100 约束性 垃圾分类达标 小区覆盖率 100 100 100 100 约束性 3 城市生活垃圾 回收利用率 45 50 45 50 约束性 4 城乡生活垃圾 密闭运输率 100 100 100 100 约束性 城乡生活垃圾 无害化处理率 100 100 100 100 约束性 城市生活垃圾 资源化利用率 85 85 85 85 约束性 其他垃圾焚烧 处理量占比 100 100 100 100 约束性 8 原生生活垃圾 零填埋 基本实 现 全面实 现 基本实 现 全面实 现 约束性 9 城市餐厨垃圾 处理率 100 100 100 100 预期性 城市建筑垃圾 资源化利用率 85 90 85 90 预期性 粪便无害化处 理率 100 100 100 100 约束性 园林绿化垃圾 综合利用率 95 98 95 98 预期性 机械化清扫率 93 98 93 95 约束性 机械化冲洗率 80 90 80 90 预期性 机械化清洗率 80 90 80 90 预期性 环卫保洁作业 市场化率 100 100 100 100 预期性 新增或更新车 辆中新能源车 15 80 15 80 预期性 序 号 指标内容 1 2 5 6 7 10 11 垃 圾 分 类 生 活 垃 圾 收 运 处 理 其 他 固 废 处 理 12 13 14 15 16 17 道 路 清 扫 保 洁 4 序 号 市区 辖市 近期 远期 近期 远期 指标 性质 城区二类及 以上公厕占比 85 90 70 85 预期性 环卫公厕 优良率 70 80 70 80 预期性 指标内容 辆比例 18 19 公 厕 建 设 四、 规划方案 (一)生活垃圾收运处理 1、生活垃圾预测量 按市域环卫服务人口约 2000 万,预测全市生活垃圾量 26896 吨 /日,其中市区 14160 吨/日,辖市 12736 吨/日;分类出的厨余垃圾 5241 吨/日,其中市区 2760 吨/日,辖市 2481 吨/日;餐厨垃圾 2319 吨/日,其中市区 1235 吨/日,辖市 1084 吨/日。 2、生活垃圾分类 生活垃圾实施“四分类”,按照分类要求,构建其他垃圾、厨 余(餐厨)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分类收运处理利用体系。其 中其他垃圾全量焚烧、厨余(餐厨)垃圾按照集中为主、分散为辅 的原则处理利用,可回收物按回收点、分拣中心、集散市场三级网 络体系进行回收利用,有害垃圾单独安全处置。 3、生活垃圾处理设施 其他垃圾按照市辖区统筹处理、辖市自行处理以及市域统筹焚 5 烧应急的原则布局焚烧和填埋处理设施。市区以苏州市光大生活垃 圾焚烧发电厂统筹处理为主,其他焚烧厂属地处理为辅,规划布局 3 座焚烧厂,新增处理规模 3000 吨/日,总规模达 14050 吨/日;近期 完成苏州市光大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一、二期提标改造,总规模保 持 8050 吨/日(含轻物质等残渣及一般工业固废焚烧);远期新建 市区生活垃圾焚烧厂,规模 2250 吨/日,扩建吴江区生活垃圾焚烧 发电厂,新增规模 750 吨/日,总规模 3750 吨/日。市区近期新建 1 座应急填埋场,总库容 340 万方;远期改扩建吴江区生活垃圾卫生 填埋场,扩建库容 70 万方。辖市属地各自集中焚烧处理,全市统筹 应急,规划布局 5 座焚烧厂,新增处理规模 6000 吨/日,总规模达 到 13030 吨/日;其中,常熟南湖垃圾焚烧厂近期关停,保留常熟第 二垃圾焚烧发电厂;张家港近期关闭现状北控环境再生能源(张家 港)有限公司,新建 2250 吨/日焚烧设施,远期扩建 750 吨/日;昆 山近期新建 2250 吨/日焚烧设施,远期提标改造昆山鹿城垃圾发电 厂,改造后总规模 2800 吨/日;太仓近期关闭现状太仓协鑫垃圾焚 烧发电厂,新建 1500 吨/日焚烧设施,远期扩建 750 吨/日。辖市共 新建 4 座填埋场,其中张家港新建张家港市垃圾处理场应急飞灰库 (北);昆山近期新建 1 座飞灰填埋场,远期在鹿城焚烧厂新建飞 灰填埋场;太仓近期新建 1 座飞灰填埋场。 厨余(餐厨)垃圾按照集中为主、分散为辅的原则,各辖区、 辖市自行处理辖区内的厨余(餐厨)垃圾。市区规划布局 7 座厨余 6 (餐厨)垃圾集中处理设施,新增处理规模 1900 吨/日,总规模达 到 3770 吨/日;近期七子山、高新区分别扩建 300 吨/日、400 吨/日, 相城区新建 450 吨/日 1 座;远期相城区新建 250 吨/日 1 座,吴江 区扩建 500 吨/日。辖市规划布局 10 座厨余(餐厨)垃圾集中处理 设施,新增处理规模 3750 吨/日,总规模达到 4090 吨/日;近期, 常熟、张家港、太仓分别新建 400 吨/日、200 吨/日、250 吨/日各 1 座,昆山新建 3 座共 2100 吨/日;远期张家港、太仓分别扩建 200 吨/日(并预留 400 吨/日)、200 吨/日各 1 座。 4、生活垃圾转运设施 市区厨余垃圾以直运为主转运为辅,其他垃圾采用一次转运方 式;辖市厨余垃圾根据当地需求确定收运模式,其他垃圾主要采用 一次转运方式;市区及辖市餐厨垃圾直运至各厨余(餐厨)垃圾处 理厂。市区保留现有大中型转运站,小型转运站全部整合为大中型 转运站,每区布局 3-6 座大中型转运站,共设置大中型转运站 26 座, 总规模 11250-11450 吨/日,其中现状及在建 15 座,新建 11 座。辖 市城区共设置大中型转运站 15 座,总规模 5750 吨/日,其中常熟市 新建 2 座,张家港市新建 1 座,昆山市新建 5 座,太仓市新建 7 座。 大中型转运站服务范围内的小型转运站保留用地并进行功能转型, 主要包括公厕、分类收集、临时存储、小型车辆充电及停放、环卫 物资仓储、环卫工人休息和举办活动场所、环卫教育基地等功能。 5、可回收物回收体系 7 以社区为单位规划设立回收点,中心城区每 1000-1500 户、乡 镇每 1500—2000 户居民设置一个固定社区回收点;市区规划布局分 拣中心 5 座,其中保留现状 2 座,新增 3 座;保留再生资源甪直产 业园作为全市可回收物集散市场。 (二)其他固废收运处理 1、粪便收运处理 各辖区、辖市城镇地区新建区域粪便污水直接纳入市政污水管 网进入城镇污水厂处理,存量化粪池逐步清退。已建区域已设置化 粪池的,应定期采用吸粪车对化粪池粪渣进行清掏并清运至处理设 施。保留现有粪便处理设施。 农村地区现状污水管网已覆盖区域,直接纳入城镇污水收集系 统;新规划建设的农村居民点粪便直接纳入污水处理设施;农村生 活污水独立治理设施服务区域应逐步取消化粪池设置,并将生活污 水统一接入农村生活污水独立治理设施。 2、建筑垃圾收运处理 工程渣土以回填调节为主要出路,达到资源的有效整合;工程 垃圾和拆除垃圾以资源化利用为主,提高规模化效应和再利用水平; 装修垃圾在无害化处理基础上,逐步提高资源化利用水平;工程泥 浆由施工单位在产生源头晾晒和脱水后,纳入工程渣土处理体系。 市区规划布局 5 座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其中保留 2 座、 8 扩建 1 座、新建 2 座,总规模 372 万吨/年;新建 2 座建筑垃圾填埋 场。各辖市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设置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规 划布局 6 座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厂,其中保留 2 座、新建 4 座,总 规模 575 万吨/年。 3、大件垃圾收运处理 不能直接回收利用的大件垃圾收集后纳入大件垃圾处理设施拆 解利用,其中可利用的物质集中后进入市场化的回收利用企业进行 资源化利用,剩余少量无法利用的残渣进入焚烧厂或填埋场进行处 置。 街镇可配套建设垃圾分类收集分拣站,对可回收物、有害垃圾、 大件垃圾等进一步分拣、拆解、分类和暂存,每处不小于 500 平方 米,可结合垃圾转运站进行设置。偏远的镇宜单独设置分类收集分 拣站,其他街镇可直运或几个街镇合并设置 1 处。 各辖区、辖市统筹设置大件垃圾拆解中心,作为大件垃圾、装 修垃圾、低价值可回收物等回收、分拣、转运场所,可结合可回收 物分拣中心或转运站等设施建设。单独设置的大件垃圾拆解中心, 用地面积不低于 2000 平方米。 4、园林绿化垃圾收运处理 园林绿化垃圾采用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处理方式,市区新建 4 处园林绿化垃圾集中处理设施,昆山市和太仓市各新建 1 处园林绿 9 化垃圾集中处理设施。 5、固废产业园建设 市域规划形成 1+2 固废产业园布局,即 1 座市区光大固废产业 园(位于七子山),以及吴江和张家港各 1 座。构建以固废末端处 置(生活垃圾应急填埋、飞灰填埋、建筑垃圾填埋)、生活垃圾焚 烧处理、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园林绿化垃圾综合利用、餐厨垃圾处 理等设施为主体,并考虑协同处理部分一般工业固废,以环卫管理、 培训及宣传教育为辅的固废综合产业园,并预留一定发展用地。 (三)其他设施 优化完善公共厕所、环卫停车场和环卫作息场所等设施规划布 局,提升设施建设水平。按照完善配套公共厕所、大力推广社会公 共厕所对外开放、规范环卫公共厕所建设的原则,优化完善公共厕 所布局,使城区公共厕所平均设置密度达 4-5 座/万人。按垃圾分类 要求,全面配套建设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并对现有的生活垃圾 收集点进行优化改造。按不同区域性质及功能需求,以 4-6 辆/万人 配置环卫车辆、100 平方米/车配置环卫停车场地。按 1 个/万人配置 环卫工人作息场所。 (四)近期重点项目 近期新建生活垃圾焚烧设施 2 座,提标改造 1 座;新建应急填 埋设施 3 座;新建厨余(餐厨)垃圾处理设施 8 座、扩建 2 座;新 10 建生活垃圾大中型转运站 16 座;新建可回收物分拣中心 3 座;新建 建筑垃圾资源利用厂 6 座、扩建 1 座,新建建筑垃圾填埋场 1 座; 新建园林绿化垃圾处理设施 6 座;新建环卫停车场 12 座。 11 五、 附图 附图一 苏州市市区固废处理设施规划布局图 附图二 苏州市市区大中型转运设施规划布局图 附图三 常熟市生活垃圾转运设施、固废处理设施规划布局 图 附图四 张家港市生活垃圾转运设施、固废处理设施规划布 局图 附图五 昆山市生活垃圾转运设施、固废处理设施规划布局 图 附图六 太仓市生活垃圾转运设施、固废处理设施规划布局 图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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