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延安市委关于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的补充说明.doc
共青团延安市委 关于 2017 年部门预算情况的补充说明 一、关于部门预算安排变动情况的说明 2017 年我委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预计收入 778.27 万元, 较上年较少 7.78 万元,主要变动情况为单位人员经费减少。 2017 年我委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支出安排 778.27 万元, 较上年较少 7.78 万元,主要变动情况为单位人员经费减少。 二、关于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的说明 2017 年共安排机关及事业单位行政运行经费 54.21 万 元,较上年增长 1.39 万元,主要包括机关公务员车补增加。 三、关于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的说明 2017 年共安排政府采购资金 96.65 万元,主要是共青团 延安市委机关货物类采购 12.35 万元,服务类采购 41.80 万 元;延安市青少年宫货物类采购 9.96 万元,服务类采购 6.6 万元,工程类采购 24.10 万元;延安市青少年权益维护中心 货物类采购 1.84 万元。 四、关于“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的说明 2017 年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 2.7 万元,主要包括公务接 待费 0 万元,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和运 行费 2.7 万元(其中:车辆购置费 0 万元,运行费 2.7 万 元),较上年基本保持不变。 截止 2016 年底,我委部门实有车辆 1 辆。 五、相关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由中央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 现行管理制度,中央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 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 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三公”经费: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项 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产生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