攸县兴隆矿业.pdf
目 录 1 概 述........................................................................................................................... 1 1.1 项目由来........................................................................................................... 1 1.2 项目特点........................................................................................................... 2 1.3 工程建设必要性分析....................................................................................... 2 1.4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过程............................................................................... 3 1.5 评价工作程序................................................................................................... 4 1.6 分析判定相关环保政策................................................................................... 5 2 总 则........................................................................................................................ 21 2.1 编制依据......................................................................................................... 21 2.2 评价思路和原则............................................................................................ 26 2.3 环境影响因素识别及评价因子.................................................................... 27 2.4 评价内容、评价重点及评价时段................................................................. 31 2.5 评价等级和评价范围..................................................................................... 31 2.6 环境功能区划................................................................................................. 39 2.7 评价标准......................................................................................................... 40 2.8 污染控制及环境保护目标............................................................................. 46 3 工程概况与现状分析............................................................................................... 49 3.1 工程概况......................................................................................................... 49 3.2 工程组成......................................................................................................... 57 4 矿区历史和现有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措施.............................................................. 69 4.1 项目周边煤矿资源开发情况......................................................................... 69 4.2 矿区历史开采产生的环境问题和已采取的措施......................................... 69 4.3 矿部现状存在的环境问题和需采取的措施................................................. 70 5 工程分析及工程污染源分析.................................................................................. 74 5.1 施工期污染源分析......................................................................................... 74 5.2 运营期污染源分析......................................................................................... 75 6 区域环境概况........................................................................................................... 96 6.1 地理位置与交通............................................................................................. 96 1 6.2 地形、地貌、地质......................................................................................... 96 6.3 气象气候......................................................................................................... 97 6.4 水文................................................................................................................. 97 6.5 土壤................................................................................................................. 98 6.6 生态环境......................................................................................................... 99 6.7 酒埠江风景名胜区....................................................................................... 100 6.8 项目周边煤矿资源开发情况....................................................................... 100 7 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 102 7.1 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 102 7.2 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 104 7.3 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 106 7.4 声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 109 7.5 土壤环境质量现状....................................................................................... 110 7.6 底泥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 114 7.7 生态环境现状调查....................................................................................... 115 8 环境影响分析......................................................................................................... 118 8.1 施工期期环境影响分析............................................................................... 118 8.2 运营期环境影响分析................................................................................... 119 8.3 服务期满环境影响分析............................................................................... 159 9 环保措施及可行性论证........................................................................................ 160 9.1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60 9.2 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 161 9.3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163 9.4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163 9.5 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168 9.6 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169 9.7 生态恢复措施与要求................................................................................... 170 10 环境风险评价....................................................................................................... 172 10.1 风险源识别及源项分析............................................................................. 172 2 10.2 环境风险影响分析..................................................................................... 172 10.3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173 10.4 风险应急预案............................................................................................. 174 10.5 分析结论..................................................................................................... 175 11 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 177 11.1 社会效益简要分析..................................................................................... 177 11.2 环保工程效益简要分析............................................................................. 177 11.3 环境经济损益分析结论............................................................................. 179 12 环境管理及环境监测........................................................................................... 180 12.1 环境管理..................................................................................................... 180 12.2 环境监测..................................................................................................... 181 12.3 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管理......................................................................... 182 12.4 自主验收内容............................................................................................. 183 12.5 总量控制..................................................................................................... 185 13 结论和建议........................................................................................................... 187 13.1 项目概况..................................................................................................... 187 13.2 项目与有关政策、规划符合性................................................................. 187 13.3 项目所处环境功能区、环境质量现状及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 188 13.4 环境影响..................................................................................................... 188 13.5 环境风险分析............................................................................................. 191 13.6 选址合理性................................................................................................. 191 13.7 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 191 13.8 总量控制..................................................................................................... 191 13.9 公众参与..................................................................................................... 192 13.10 综合评价结论........................................................................................... 192 13.11 建议........................................................................................................... 192 3 附表: 附表1 建设项目基础信息表 附表2 建设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自查表 附表3 建设项目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自查表 附表4 建设项目土壤环境影响评价自查表 附表5 环境风险评价自查表 附件: 附件1 环评委托书 附件2 标准函 附件3 采矿许可证 附件4 安全生产许可证 附件5 营业执照 附件6 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报告 附件7 湖南省落后小煤矿关闭退出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对株洲市关闭和 保留煤矿规划方案的复函》(湘煤关退〔2018〕6号文) 附件8 项目采矿范围不在攸县生态保护红线范围的证明文件 附件9 关于攸县兴隆煤矿生产能力核定结果的批复 附件10 兴隆煤矿资源开发利用方案评审意见书 附件11 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证明 附件12 采矿权设置范围相关信息分析结果简报 附件13 关于对株洲市关闭和保留煤矿规划方案的复函 附件14 瓦斯等级鉴定结果批复 附件15 兴隆煤矿矿山地质环境综合防治方案评审意见 附件16 报告书评审会专家签到表 附件17 报告书评审会技术审查意见 附件18 报告书预审意见 4 附图: 附图1 项目地理位置图 附图2 工业广场环保目标图 附图3 地下水环保目标图 附图4 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点位图 附图5 项目现场照片 附图6 项目采矿区范围图 附图7 项目及周边采矿企业分布图 附图8 兴隆煤矿工业广场平面图 附图9 井下涌水处理站废水接入管线走向 附图10 区域水系图 附图11 分区防渗图 附图12 评价范围图 附图13 湖南省攸县兴隆煤矿地形地质及井上、下工程对照图 附图14 湖南省攸县兴隆煤矿开拓方式及采区巷道布置平面图 附图15 湖南省攸县兴隆煤矿开拓方式及采区巷道布置剖面图 附图16 项目所在区域土壤类型图 附图17 项目与酒埠江风景名胜区的位置关系图 附图18 项目与酒埠江国家地质公园的位置关系图 附图19 项目与酒埠江省级森林公园的位置关系图 5 1概 述 1.1 项目由来 原兴隆煤矿属私营有限责任公司,建于 1991 年,2010 年 12 月 28 日,湖南 省国土资源厅颁发的兴隆煤矿采矿许可证,证号为 C4300002010011120061340, 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到期。按照《湖南省落后小煤矿关闭退出工作总体方案》的 要求,攸县人民政府依据《湖南省攸县煤矿矿业权规划》和《湖南省落后小煤矿 关闭退出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株洲市落后小煤矿关闭退出保留煤矿规划的批复》 (湘煤关退办〔2016〕3 号),将兴隆煤矿列为株洲市攸县保留矿井。 根据《湖南省煤炭管理局关于攸县兴隆煤矿生产能力核定结果的批复》(湘 煤行管函[2014]85 号),兴隆煤矿通过实施机械化采煤和对地面、井下生产系统 的全面升级改造,矿井生产能力核定为 15 万吨/年。 因变更生产规模,矿山平面范围和开采深度均进行了调整,湖南省国土资源 厅于 2016 年 8 月 24 日换发了采矿许可证,有效期至 2018 年 8 月 24 日,证号为 C4300002010011120061340,开采规模为 15 万吨/年,矿区范围由 9 个拐点圈定 变更为由 11 个拐点圈定,由原来的+350~±0mm 变更为+350m 至-800m,矿区面 积由原来 1.7880Km2 变更为 2.0271Km2。 2018 年 9 月矿山申请采矿许可证短期延续登记,经湖南省国土资源厅批准, 于 2018 年 9 月 21 日换发了新的采矿证,有效期为 2018 年 9 月 21 日至 2019 年 9 月 21 日。矿区范围和开采高程与 2016 年颁发的采矿许可证一致。 调整后本矿区范围与相邻(煤炭冲煤矿、高塘煤矿、柳树冲煤矿)矿区范围 在空间上无重叠,与周边矿业权无矿权及资源纠纷。采煤工艺为炮采,煤矿在开 采过程中,未发生过瓦斯、煤尘爆炸及突水事故,也未发生过大的冒顶、片帮等 事故。自开采以来未发生过周边投诉、环境纠纷事件。 现阶段,兴隆煤矿已完成《湖南省攸县兴隆煤矿资源开发利用方案》(2019 年 5 月)、《关于<湖南省攸县兰村矿区洋滨—咸弦区段兴隆煤矿资源储量核实 报告>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证明》(湘国土资储备字[2019]13 号)等文件报告。 攸县兴隆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为历史老煤矿,未办理环评手续。为评估兴隆矿 业开采活动对环境的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1 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生态环境部令 第 1 号)的有关规定,本项目属于《建设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生态环境部令 第 1 号)中“四十一、煤炭开 采和洗选业”类别中的 “128 煤炭开采”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为此,攸县兴隆 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湖南绿鸿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承担本项目的环境影响 评价工作。 1.2 项目特点 根据《湖南省煤炭管理局关于攸县兴隆煤矿生产能力核定结果的批复》(湘 煤行管函[2014]85 号),兴隆煤矿矿井生产能力核定为 15 万吨/年。因此本项目 属于历史煤矿补办环评项目。 本项目开采规模为 15 万吨/年,本项目只涉及煤矿开采,矿井属低瓦斯矿井, 煤层自燃倾向为不自然,煤尘有爆炸危险性,采用斜井联合开拓方式采煤,中央 分列式通风方式,机械抽出式通风方法。主体工程包括主井 1 个,风井 1 个(副 斜井已废弃),配套工程包括供热设施、风机房、配电间等。 根据现场调查,项目所在地不在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不涉及风景名 胜区、自然保护区;不属于城市和城镇居民区等人口集中地区;矿区范围内无基 本农田;不属于国家或地方法律、法规规定需特殊保护的其它区域。 本项目为历史煤矿,不涉及改造升级及施工,环评介入时,矿山开采正常运 营,本次评价工作主要针对现状工程进行评价,找出存在的环境问题,并针对问 题提出整改措施。 1.3 工程建设必要性分析 ①规范开采的需要 矿区开发没有一个统一的合理的开发方案,村民盗采的现象时有发生,不仅 不能很好地节约利用资源,而且矿山生产安全也难以得到有效保障。矿区适合于 以主矿体为主、兼顾次要矿体的统一开发方式。按照《湖南省落后小煤矿关闭退 出工作总体方案》的要求,攸县人民政府依据《湖南省攸县煤矿矿业权规划》, 将兴隆煤矿列为株洲市攸县保留矿井。对攸县兴隆矿区进行资源的整顿兼并开 发,是较好实现规范开采的手段之一。 ②市场需求的需要 煤炭被人们誉为黑色的金子,工业的食粮,它是十八世纪以来人类世界使用 2 的主要能源之一,进入二十一世纪以来,虽然煤炭的价值大不如从前,但毕竟目 前和未来很长的一段时间之内煤炭还是我们人类的生产生活必不可缺的能量来 源之一,煤炭的供应也关系到我国的工业乃至整个社会方方面面的发展的稳定, 煤炭的供应安全问题也是我国能源安全中最重要的一环。 煤炭主要应用于电力、钢铁、水泥、化工四大行业。2015 年 10 月 13 日, 海关总署发布的最新数据显示,2015 年 1-9 月份,全国累计进口煤炭 15636 万 吨,同比减少 6647 万吨,下降 29.83%。此外,2015 年 9 月份中国出口煤及 褐煤 73 万吨,同比增加 29 万吨,单月出口量创 2013 年 7 月以来最高。尽 管进口量不断下降,出口量不断增加,但国内煤炭市场供过于求的矛盾仍旧突出。 ③发展地方经济,增加就业机会的需要。 本项目的建设使地方的资源优势转变为经济优势成为可能,因而促进了地方 经济的发展。目前,我国政府面临巨大就业压力,下岗失业人数居高不下,矿山 开采可带动区域多产业的发展,例如服务业、运输业,可为下岗工人、当地居民 增加就业机会。对当地社会环境的稳定、促进当地经济的发展等起到一定的作用, 也为政府减轻了就业压力和经济负担。因此,工程建设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 以上几点说明工程的建设是必要的。 1.4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过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及地方环保部门的要求,该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报 株洲市环境保护局审批。2019 年 1 月,攸县兴隆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湖南绿 鸿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承担《攸县兴隆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年产 15 万吨无烟煤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评价工作。 接受委托后,环评单位组织评价人员进行了实地踏勘及调查,收集并研究了 国家及湖南省对煤炭产业的有关政策要求及相关法律法规文件,初步确定项目建 设符合相关产业政策及要求。在收集并研读了相关基础资料后,通过对项目区及 周边环境现状的调查和资料收集,结合设计资料,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环境影响 评价技术导则的相关要求,编制完成了《攸县兴隆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年产 15 万 吨无烟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3 本次评价的工作过程如下: 2019 年 01 月——建设单位委托湖南绿鸿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开展环境评 价工作,接受委托后,我司认真分析了工程技术资料,制定了工作方案; 2019 年 02 月——我司技术人员对项目所在地进行了初步踏勘,对项目所在 区域的环境现状和环境保护目标进行了初步调查,初步识别了项目周边环境敏感 点分布情况,收集了有关环境敏感区的资料; 2019 年 8 月——我司委托湖南中润恒信检测有限公司对项目所在区域的环 境质量现状进行调查工作,现状调查采样时间为 2019 年 8 月 5 日~2019 年 8 月 13 日; 2019 年 9 月——湖南绿鸿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环评编制小组完成了项目 环评初稿的编制,并进入了内审程序,完成了《攸县兴隆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年产 15 万吨无烟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供建设单位上报审查。 1.5 评价工作程序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的主要工作为前期准备、调研。具体工作内容是研究国家和地方有 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及相关规划,并在此基础上进行环境影响因 素的识别与评价因子筛选,明确评价工作的重点和环境保护目标,确定大气、水、 噪声等专项评价的工作等级、评价范围和评价基础,制定本次评价的工作方案。 第二阶段的工作是根据评价工作方案完成评价范围内的环境状况的调查、监 测和建设项目的工程分析,在此基础上对各环境要素进行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第三阶段的工作是提出环境保护措施,进行技术经济论证,给出建设项目环 境可行性的评价结论,最终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 评价过程见评价工作程序图。 4 图 1.5-1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 1.6 分析判定相关环保政策 1.6.1 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1)与产业政策符合性判定 本项目属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2019 年修订)分类中 的“B06 煤炭开采和洗选业”,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2013 年修正),煤矿建设限制类为“单井井型低于以下规模的煤矿项目:福建、江西、 湖北、湖南、广西 9 万 t/a;采用非机械化开采工艺的煤矿项目”;淘汰类为“单 井井型低于 3 万 t/a 规模的矿井;既无降硫措施,又无达标排放用户的高硫煤炭 (含硫高于 3%)生产矿井;不能就地使用的高灰煤炭(灰分高于 40%)生产矿 井”。本项目开采规模为 15 万吨,不属于限制类和淘汰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 求。符合《煤炭产业政策》(国家发改委公告 2007 年第 80 号)、《国务院关 于促进煤炭工业健康发整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18 号)的相关要求。 (2)与《国务院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符合性 分析 5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结构性改革、抓好去产能任务的决策部 署,进一步化解煤炭行业过剩产能、推动煤炭企业实现脱困发展,国务院于 2016 年 2 月 1 日发布了《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 〔2016〕7 号)。 文件第五条指出:“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和其他不符合产业政策的产能。安全 监管总局等部门确定的 13 类落后小煤矿,以及开采范围与自然保护区、风景名 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区域重叠的煤矿,要尽快依法关闭退出。产能小于 30 万吨/年且发生重大及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煤矿,产能 15 万吨/年及以下 且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煤矿,以及采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采煤 方法、工艺且无法实施技术改造的煤矿,要在 1 至 3 年内淘汰。” 文件第六条指出:“有序退出过剩产能。1. 属于以下情况的,通过给予政策 支持等综合措施,引导相关煤矿有序退出。非机械化开采的煤矿;晋、蒙、陕、 宁等 4 个地区产能小于 60 万吨/年,冀、辽、吉、黑、苏、皖、鲁、豫、甘、青、 新等 11 个地区产能小于 30 万吨/年,其他地区产能小于 9 万吨/年的煤矿;开采 技术和装备列入《煤炭生产技术与装备政策导向(2014 年版)》限制目录且无 法实施技术改造的煤矿;与大型煤矿井田平面投影重叠的煤矿。” 本项目不属于 13 类落后小煤矿;本项目位于攸县兰村矿区洋滨—咸弦区段, 开采范围与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区域不存在重叠;项 目核定生产能力为 15 万吨/年;项目采用斜井开拓方式,不属于国家明令禁止的 采煤方法和工艺。因此,本项目符合《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 的意见》要求,不属于淘汰和要求退出的煤矿。 (3)与《关于加快落后小煤矿关闭退出工作的通知》符合性分析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 (国办发〔2013〕99 号,以下简称《意见》)精神,深入开展煤炭行业淘汰落 后产能工作,促进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国家安监总局于 2014 年 5 月 12 日发布了《关于加快落后小煤矿关闭退出工作的通知》 (安监总煤监〔2014〕 44 号)。 文件指出,以辽宁、黑龙江、江西、湖北、湖南、重庆、四川、云南、贵州 等省(市)为重点地区,逐步淘汰 9 万吨/年及以下煤矿,重点关闭不具备安全 6 生产条件的煤矿,加快关闭 9 万吨/年及以下煤与瓦斯突出等灾害严重的煤矿, 坚决关闭发生较大及以上责任事故的 9 万吨/年及以下的煤矿。同时,该文件列 举了 13 类应依法实施关闭或淘汰退出的小煤矿。 本项目核定生产能力为 15 万吨/年,属于低瓦斯矿井,不属于关闭或淘汰退 出的小煤矿,符合文件要求。 (4)与《湖南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实施方案》符合性 分析 文件指出: 1、重点关闭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等部门确定的 13 类落后小煤矿,对产能小于 30 万吨/年且发生重大及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煤矿,产能 15 万吨/年及以下 且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煤矿,根据国家相关规定依法予以淘汰。 2、属于以下情况的,通过给予政策支持等综合措施,引导相关煤矿有序退 出: 煤与瓦斯突出、水文地质条件复杂、具有强冲击地压等严重灾害隐患,难以 有效防治的煤矿;达不到安全质量标准化三级的煤矿。 产品质量达不到《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要求的煤矿;核定生产能力小 于 9 万吨/年的煤矿;开采技术和装备列入《煤炭生产技术与装备政策导向》限 制目录且无法实施技术改造的煤矿;与大型煤矿井田平面投影重叠的煤矿。 长期亏损、资不抵债的煤矿;长期停产、停建的煤矿;资源枯竭、资源赋存 条件差的煤矿;不承担社会责任,长期欠缴税款、两权价款和使用费、矿山环境 治理备用金和社会保障费用的煤矿;其他自愿退出的煤矿。 本项目核定生产能力为 15 万吨/年,属于低瓦斯矿井,水文地质条件中等, 符合文件要求。 (5)与《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符合性分析 根据《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发[2005]109 号)文件 中有关设计、环保要求,本项目建设与《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环发[2005]109 号)的符合性如下。 表 1.6-1 本项目与《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符合性分析 序号 《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7 本项目情况 符合性 1 2015年应达到的阶段性目标 1.1 尾矿的利用率在2010年基础上分别提高5% 项目尾矿利用率达到100% 符合 1.2 历史遗留矿山开采破坏土地复垦率达到45% 以上,新建矿山应做到边开采、边复垦, 破坏土地复垦率达到85%以上 项目开采完毕后进行闭矿 并对矿区场地进行复垦,土 地复垦率为100% 符合 2 2.1 3 3.1 4 清洁生产 鼓励矿山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优先选用 采、选矿清洁生产工艺,杜绝落后工艺与设 备向新开发矿区和落后地区转移。 项目采用的工艺和设备均 不属于淘汰落后的 符合 禁止的矿产资源开发活动 1.禁止在依法划定的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 冲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饮用水水 源保护区、重要湖泊周边、文物古迹所在地、 地质遗迹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等区域内 采矿。 2.禁止在铁路、国道、省道两侧的直观可视范 本项目矿区范围不涉及上 围内进行露天开采。 述环境敏感区域和禁止开 3.禁止在地质灾害危险区开采矿产资源。 采地带 4.禁止土法采、选冶金矿和土法冶炼汞、砷、 铅、锌、焦、硫、钒等矿产资源开发活动。 5.禁止新建对生态环境产生不可恢复利用的、 产生破坏性影响的矿产资源开发项目。 6.禁止新建煤层含硫量大于3%的煤矿。 符合 限制的矿产资源开发活动 4.1 限制在生态功能保护区和自然保护区 (过渡区)内开采矿产资源。 本项目矿区范围不涉及 上述环境敏感区域 符合 4.2 限制在地质灾害易发区、水土流失严重区域 等生态脆弱区内开采矿产资源 项目不属于生态脆弱区 符合 5 矿产资源开发设计 5.1 应优先选择废物产生量少、水重复利用率高, 项目采用斜井开拓方式,废 对矿区生态环境影响小的采、选矿生产工艺 物产生量少、水重复利用率 与技术。 高 符合 5.2 井下运输大巷采用蓄电池 机车牵引矿车运输,各联络 巷内采用搪瓷溜槽自溜运 输,回采工作面、工作面运 输巷采用刮板运输机,矿区 道路状况良好,运距较短, 环境影响不大 符合 6 6.1 地面运输系统设计时,宜考虑采用封闭运输 通道运输矿物和固体废物。 鼓励采用的采矿技术 推广应用充填采矿工艺技术,提倡废石不出 井,利用尾砂、废石充填采空区。 8 废石全部用于填平主井工 业广场,部分用于铺路;煤 矸石全部运往附近砖厂制 符合 砖 推广减轻地表沉陷的开采技术,如条带开采、 项目采用条带开采,为鼓励 分层间隙开采等技术。 采用的采矿技术 6.2 7 符合 矿坑水的综合利用和废水、废气的处理 7.1 鼓励将矿坑水优先利用为生产用水,作为辅 助水源加以利用。 项目井下涌水排至地面污 水处理站处理后部分用于 井下生产用水和洒水降尘, 部分清泉水用于井下职工 洗浴用水,部分用于地面洒 水降尘和绿化,剩余达标外 排 7.2 宜采用安装除尘装置,湿式作业,个体防护 等措施,防治凿岩、铲装、运输等采矿作业 中的粉尘污染。 项目采取湿式作业,井内及 地面运输采取洒水降尘,达 到降低粉尘的目的 8 符合 符合 固体废物贮存和综合利用 8.1 对采矿活动所产生的固体废物,应使用专用 场所堆放,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二次环境污 染及诱发次生地质灾害。 项目尾矿堆场设置挡土墙、 淋滤水收集沉淀池,堆场产 生的淋溶水收集处理后达 标排放 符合 8.2 大力推广采矿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技术,推 广利用采矿固体废物加工生产建筑材料及制 品技术,如生产铺路材料、制砖等; 项目采矿产生的煤矸石全 部运往附近砖厂制砖 符合 (6)与《煤炭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三率”指标要求(试行)的公告》符合性 分析 国土资源部于 2013 年 12 月 30 日发布了《关国土资源部发布了关于煤炭资 源合理开发利用“三率”指标要求(试行)的公告》(国土资源部公告 2013 年第 23 号),井工煤矿回采率薄煤层不得低于 85%、中厚煤层不得低于 80%、厚煤 层不得低于 75%、原煤入选率不得低于 75%、煤矸石和矿井水综合利用率不低 于 75%。 根据《湖南省攸县兰村兴隆煤矿资源开发利用方案》,本项目采区回采率为 87.9%、回采工作面回采率为 97%,原煤入选率为 93.5%,煤矸石综合利用率为 100%,符合国土资源部关于煤炭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三率”最低指标要求 (7)《湖南省落后小煤矿关闭退出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株洲市落后小煤矿 关闭退出保留煤矿规划的批复》符合性分析 湖南省落后小煤矿关闭退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 2016 年出具《湖南省落 后小煤矿关闭退出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株洲市落后小煤矿关闭退出保留煤矿规 9 划的批复》(湘煤关退办〔2016〕3 号),文件明确指出将兴隆煤矿列为株洲市 攸县保留矿井。 (8)《关于对株洲市关闭和保留煤矿规划方案的复函》符合性分析 湖南省落后小煤矿关闭退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 2018 年出具《关于对株 洲市关闭和保留煤矿规划方案的复函》(湘煤关退〔2018〕6 号)文,文件明确 指出将兴隆煤矿列为株洲市攸县保留矿井。 (9)与《国家安全监禁止使用和淘汰的煤矿设备及工艺目录(一、二、三 批)》符合性分析 项目采用斜井开拓方式采煤,项目采用的工艺和设备均不属于《国家安全监 禁止使用和淘汰的煤矿设备及工艺目录(一、二、三批)》内禁止和淘汰的类型, 因此,符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要求。 (10)《煤炭行业绿色矿山规范》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与《煤炭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的符合性情况见表 1.6-2。 表 1.6-2 序号 1 项目与《煤炭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符合性分析 文件要求 本项目情况 符合性 矿容矿貌:(1)矿区按生产区、管理区、 生活区和生态保护区等功能分区,各功 能区应符合 GB50187 的规定。生产、生 活、管理等功能区应有相应的管理机构 和管理制度,运行有序、管理规范。 (1)项目按生产区、生活区、 (2)矿区地面运输、供水、供电、卫生、 管理区分区,各区有相应管理 环保等配套设施应齐全;生产区应设置 机构及制度 操作提示牌、说明牌、线路示意图牌等 (2)项目地面运输、供水、供 标牌,标牌应符合 GB/T13306 的规定; 电、卫生、环保等配套设施应 井工煤矿道路交叉口、地面变电站、井 齐全;生产区设有标牌; 口、配电室、提升机房、主通风机房、 (3)项目储煤区经本项目提出 基 本 符 矸石山、排洪沟附近,露天煤矿矿坑集 的整改要求整改后为全封闭, 合 中排水仓、配电室、边坡弯道、坑外变 运输、运煤采取了洒水喷淋和 电站、道路交叉口、加油站或油库等需 挡风等防尘措施 要警示安全的区域应设置安全标志,安 (4)项目设有垃圾箱、矸石堆 全标志应符合 GB 14161 的规定。 场等专业固废堆积场所 (3)大中型煤矿地面运煤系统、运输设 (5)项目矿容矿貌与周边地 备、煤炭贮存场所应全封闭;煤炭运输、 表、植被等自然环境相融 贮存未达到全封闭管理的小型煤矿应设 置挡风抑尘和洒水喷淋装置进行防尘。 (4)矿区生产生活形成的固体废弃物应 设置专用堆积场所,并符合《中华人民 10 共和国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等安全、环保和 监测的规定。 (5)矿容矿貌应与周边地表、植被等自 然环境相协调。 2 矿区绿化应与周边自然景观相协调,绿 化植物搭配合理、长势良好,矿区绿化 覆盖率应达到 100%。 项目把能够绿化的地方都进行 了绿化 基本符 合 3 下列情况宜采用充填开采技术: a)东部地区、环境敏感地区和“三下一 上”(建筑物下、铁路下、水体下、承压 含水层上等,下同)压煤区域应采用充 填开采技术,确保地面无矸石山堆存; b)其他地区优先采用充填开采。充填区 域的选择及充填开采方案应与矿山地质 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有机结合; c)在不产生二次污染的前提下,应优先 利用煤矸石等固体废弃物充填采空区。 项目采用煤矸石充填采空区 符合 4 开采方法与工艺:(1)应选择国家鼓励、 支持和推广的机械化、自动化、信息化 和智能化开采技术和工艺。 (2)井工煤矿开采方法与工艺按 GB (1)项目采用机械化开采 50215-2015 的规定执行。 (2)项目煤矿开采方法为斜井 (3)大中型煤矿综掘机械化程度应不低 开拓方式符合要求 于 65%,综采机械化程度应不低于 85%, (3)项目综采机械化程度不低 宜推广“有人巡视,无人值守”的智能化 于 85%。 采煤工作面。 (4)采用充填开采 (4)减排保护性开采技术一般包括充填 开采、保水开采、共伴生资源共采(煤 与瓦斯共采)等开采技术。 符合 5 回采率:井工煤矿采区回采率、工作面 项目回采率约为 87.9%,工作 回采率应符合 GB/T 31089-2014 的规定, 面回采率约为 97% 分别见附录 A 中表 A.1、表 A.2。 符合 6 生态环境保护: (1)应按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 (1)正在按照矿山地质环境保 垦方案进行环境治理和土地复垦。具体 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进行环境治 要求如下:a)排土场、露天采场、矿区 理和土地复垦 专用道路、矿山工业场地、沉陷区、矸 (2)项目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 石场和矿山受污染场地的生态环境保护 监测 与恢复治理,应符合 HJ 651 的规定;b) (3)项目开采的煤炭不属于高 土地复垦质量应符合 TD/T 1036 的规定; 硫、高砷、高灰、高氟煤炭 c)地表仍在下沉、暂时难以治理的土地, 应进行动态监测,适时治理;d)恢复治 符合 11 理后的各 类场地应对动 植物不造成威 胁、与周边自然景观相协调;e)地下水 系统进行分层隔离,并有效防治采空区 水对资源性含水层的污染。 (2)应建立环境监测机制,设置专门机 构,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和监测人员。具 体要求如下:a)应对瓦斯、矿井水、噪 音等污染源和污染物进行动态监测,监 测数据由专人管理,并向社会公开;b) 应对开采中和开采后的土地复垦区域稳 定性进行动态监测,由专职人员对土地 复垦质量进行检验。 (3)应限制开发高硫、高砷、高灰、高 氟等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大的煤炭资源。 7 固体废弃物处理与利用: (1)对煤矸石等固体废弃物应通过资源 化利用的方式进行处理利用,具体要求 如下:a)应按照煤矸石种类对其进行资 源化利用,主要用于循环流化床燃料, 烧结砖、水泥、轻集料等建筑材料,铁 (1)项目煤矸石直接外运至周 路路基、公路路基等填料,硫精矿、高 边企业制砖用 岭土、含铝化工产品等回收有益矿产及 (2)项目分类处理各类固体废 生产化工产品,微生物肥料、有机复合 物 肥等农业生产;b)煤矸石分类应符合 (3)项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 GB/T 29162-2012 的规定;c)煤矸石利 处置 用技术要求应符合 GB/T 29163-2012 的 规定。 (2)煤矿堆存煤矸石等固体废弃物应分 类处理,持续利用,处置率达到 100%。 (3)矿井生活垃圾应集中、无害化处置。 8 矿井水疏干水利用: (1)矿井水、疏干水应采用洁净化、资 源化技术和工艺进行合理处置,处置率 达到 100%。 (2)矿井水利用率应符合 HJ 446-2008 的规定。矿井水利用率指标取值见附录 C 的表 C.1。 (1)项目矿井水经生产废水处 理站处理,处理工艺为絮凝沉 淀 (2)矿井水综合利用率为 66.1%,由于项目矿井涌水量 大,远超生产所需。满足生产 用水外,还有很大一部分矿井 水达标外排。从综合利用层次 上分析,矿井水得到了充分利 用, 9 节能降耗: (1)项目矿井单位产品能耗准 (1)现有井工矿井单位产品能耗限额、 入值为 3.4kgce/t 新 建 矿 井 单 位 产 品 能 耗 准 入 值 应 按 (2)项目采用的工艺及设备不 GB/T 29444-2012 中 4.1、4.2 的规定执行; 属于高能耗、高污染、低效率 12 符合 基本符 合 符合 露天煤矿单位产品能耗限额应按 GB/T 29445-2012 中 4.1、4.2 的规定执行。 (2)应开发利用高效节能的新技术、新 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淘汰高能耗、 高污染、低效率的工艺和设备。 (3)应改进井下支护工艺,在保证安全 的前提下,大幅减少钢棚梁使用数量, 推广锚网支护技术,节约钢材使用量。 的工艺及设备 (3)矿山井口和重要硐室、岩 石破碎的地段用红砖砌拱支护 外,其余岩石巷道采用水泥喷 浆支护 10 废气、粉尘、噪声排放: (1)煤层气(煤矿瓦斯)排放应符合 GB 21522-2008 的规定。煤层气(煤矿瓦 斯)排放限值指标取值见附录 B 的表 B.2。 (2)井工煤矿应建立防尘洒水系统并正 常运行。其中,永久性防尘水池容量不 ( 1 ) 瓦 斯 排 放 符 合 小于 200m3,贮水量不小于井下连续 2h GB21522-2008 的规定 用水量,备用水池贮水量不小于永久性 (2)项目设置有有防尘洒水系 防尘水池的 50%,敷设防尘管路到所有 统,喷雾洒水除尘。 能产生粉尘和沉积粉尘的作业场所,除 (3)煤矿作业场所粉尘浓度符 尘 器 的 呼 吸 性 粉 尘 除 尘 效 率 不 低 于 合要求 90%。 (4)项目储煤区经本项目提出 (3)煤矿作业场所粉尘浓度应符合附录 的整改要求整改后为全封闭, D 的表 D.1 要求。 定期喷雾洒水降尘、煤炭装卸 (4)储煤场厂区应定期洒水抑尘,储煤 时采取喷雾洒水降尘,外运煤 场四周应设抑尘网,装卸煤炭应喷雾降 炭车辆采取密闭措施 尘或洒水降尘,煤炭外运应采取密闭措 (5)项目委托有资质单位对噪 施。 声进行监测 (5)煤矿应配备噪声测定仪器,定期对 井工煤矿的通风机、提升机、采煤机、 掘进机等,露天煤矿的挖掘机、穿孔机、 矿用汽车等,选煤厂的破碎机、筛分机、 空压机等进行噪声监测,噪声排放限值 应符合附录 D 的表 D.5。 符合 11 污水排放(1)应建立污水处理站,合理 处置矿井水。矿区实现雨污分流、清污 分流。 (2)矿区及贮煤场应建有雨水截(排) 水沟,地表径流水经沉淀处理后达标排 放。 (3)煤炭工业废水有毒污染物排放、采 煤废水污染物排放、选煤废水污染物排 放应符合 GB 20426-2006 规定。煤炭工 业废水有毒污染物排放限值指标取值见 附录 D 的表 D.2,采煤废水污染物排放 符合 13 (1)项目设置生产废水处理站 对矿井水进行处理,项目排水 采用雨污分流 (2)项目矿区及储煤场经整改 后设有雨水排水沟,地表径流 水经沉淀处理后达标排放。 (3)项目生产废水污染物外排 符合 GB 20426-2006 规定 限值指标取值见附录 D 的表 D.3,选煤 废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的指标取值见附录 D 的表 D.4。 固体废弃物排放:应优化采煤、洗选技 项目煤矸石直接外运至周边企 术和工艺,加强综合利用,减少煤矸石、 业制砖用,煤泥干化后掺入原 煤泥等固体废弃物的排放 煤外售 12 符合 由表 1.6-2 的分析可知,项目建设与《煤炭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是相符 的。 (12)《关于进一步淘汰不安全落后小煤矿的意见》(湘应急联[2019]7 号) 符合性分析 《关于进一步淘汰不安全落后小煤矿的意见》(湘应急联〔2019〕7 号)中 提出的目标任务如下: 坚决关闭 9 万吨/年及以下煤矿;坚决关闭或者出清长期停产停建的 30 万吨 /年以下“僵尸企业”煤矿;坚决关闭 30 万吨/年以下煤与瓦斯突出安全不达标的煤 矿;坚决关闭开采范围与国家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资源保护区重叠 且矿业权设置在前的 30 万吨/年以下煤矿;凡安全、环保不达标的煤矿一律不允 许保留。 属于林区、边远山区居民生活用煤需要或承担特殊供应任务且符合资源、环 保、安全、技术、能耗等标准的煤矿,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暂时保留或推迟 退出。 项目生产规模 15 万吨/年,处于正常运行生产状态,不属于“僵尸企业”煤矿, 项目为低瓦斯矿井,不属于煤与瓦斯突出安全不达标的煤矿,项目开采范围与国 家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资源保护区不重叠,项目安全、环保达标。 因此,项目与《关于进一步淘汰不安全落后小煤矿的意见》(湘应急联〔2019〕 7 号)不冲突。 1.6.2 相关规划的符合性分析 (1)与《煤炭工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相符性 为加快推进煤炭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煤炭工业转型发展,建设集约、 安全、高效、绿色的现代煤炭工业体系,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 年规划纲要》和《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2016 年 12 月 22 日,国家发改委 和国家能源局制订了《煤炭工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14 《煤炭工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中提出:从 2016 年起,3 年内原则上停止 审批新建煤矿项目、新增产能的技术改造项目和产能核增项目。未经核准擅自开 工的违规建设煤矿一律停建停产,承担资源枯竭矿区生产接续、人员转移安置等 任务确需继续建设的,须关闭退出相应规模的煤矿进行减量置换。鼓励在建煤矿 停建缓建,暂不释放产能,对不能停建缓建的,按一定比例关闭退出相应规模煤 矿或核减生产能力进行产能置换。因结构调整、转型升级等原因确需在规划布局 内新建煤矿的,应关闭退出相应规模的煤矿进行减量置换。 根据规划,要求“中部和东北地区采取煤矸石发电、井下充填、地表土地复 垦和立体开发、植被绿化等措施,煤矸石利用率 76%,矿井水利用率 77%,沉 陷土地复垦率 63%,煤矿瓦斯利用率 64%”。 根据《湖南省落后小煤矿关闭退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株洲市落后小煤 矿关闭退出保留煤矿规划的批复》(湘煤关退办 [2016]13 号) 攸县兴隆矿业有限 责任公司兴隆煤矿未在关闭退出煤矿名单之列,为株洲市攸县保留扩界调深煤 矿。本项目煤矸石约全部运往附近砖厂制砖;矿井水经沉淀处理后部分回用于井 下生产、除尘用水,部分抽至地面用于地面煤仓洒水降尘、厂区地面降尘、厂区 绿化用水,矿井水已达到最大利用率,回用率为 66.1%;本项目属于低瓦斯矿井, 不具备可利用性。综上所述,本项目基本符合《煤炭工业发展“十三五”规划》要 求。 (2)与《湖南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的符合性分析 根据《湖南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规定:矿产资源开发利用 规划分三个区,即重点矿区(规划 55 个)、禁止开采区(规划 226 个)、限制 开采区(规划 26 个)。由规划可知,项目不在重点矿区,亦不属于禁止开采区 和限制开采区,符合《湖南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的要求。 (3)与《湖南省主体功能区规划》协调性分析 根据《湖南省主体功能区规划》,攸县属于国家级重点开发区域。因此攸县 兴隆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年产 15 万吨无烟煤建设项目符合《湖南省主体功能区规 划》的相关要求。 (4)与《株洲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的相符性 根据《郴州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 年)》,郴州矿区可以分为重 15 点矿区、限制开采区和禁止开采区。根据具体分区,项目位于攸县黄丰桥-兰村 煤炭限制开采区,其对应管理措施为“限制煤炭,加强采矿权整合,原则上不新 设煤炭采矿权,加强落后小煤矿退出和矿井开采技术改造,加强地质环境治理与 恢复”,本项目属于矿权保留项目;因此,项目建设符合《株洲市矿产资源总体 规划(2016-2020 年)》要求。 (5)与《攸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 年)相符性分析 由《攸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 年)》可知:落实省级规划设置的 攸县黄兰煤炭矿区,分解为 2 个重点矿区,分别为:攸县黄丰桥煤矿重点矿区、 兰村煤矿重点矿区。全县划定限制开采区 6 个,禁止开采区 5 个。 本项目攸县兴隆煤矿属于证照齐全的规划保留矿井,本项目位于兰村矿区洋 滨-咸弦区段,采矿范围与周边探矿权、采矿权无重叠,本项目矿区范围不涉及 禁采区,故本项目建设与《攸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 年)》相符。 (6)“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 2017 年 12 月 25 日,环境保护部召开部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生态保 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编制技术指南(试 行)》,本项目“三线一单”符合性判定分析情况如下表所示。 表 1.6-2 “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 内容 符合性分析 符合情况 本项目采矿区不属于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重要 生态保护红线 湖泊周边、文物古迹所在地、地质遗迹保护区,不在株洲市生态 符合 红线范围内。 本工程生产用水均来自井下涌水,减少了新水的用量;项目产生 资源利用上线 的全部废石外售综合利用。本项目能源消耗电力,由现有电力接 符合 入系统提供,满足资源利用要求。 根据株洲市生态环境局发布的《关于 2018 年 12 月及全年环境质 量状况的通报》中攸县的环境质量数据,攸县为环境空气质量达 标区,本项目同时以实测数据分析区域环境质量现状,根据环境 环境质量底线 质量现状章节分析可知,项目所在区域大气环境、地表水环境、 地下水环境、声环境和土壤环境均能够满足相应的标准要求;项 符合 目污染物经本评价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处理后均能达标排放,不 会导致当地的区域环境质量下降,区域环境质量基本能维持现状, 负面清单 符合环境质量底线要求。 根据《湖南省贯彻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2016—2020 年)》指出,根据流域水质目标和主体功能区规划 要求,明确区域环境准入条件,细化功能分区,实施差别化环境 16 不矛盾 准入政策。严格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船舶等产能严 重过剩行业新增产能项目审核。本项目为煤炭开采,不属于以上 产能过剩行业,不与株洲市生态功能规划冲突,符合产业政策要 求,且本项目采区回采率为 87.9%、回采工作面回采率为 97%,原 煤入选率为 93.5%,煤矸石综合利用率为 100%,符合湖南省国土 资源厅批准的《株洲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的要求。 因此,本项目不属于环境准入负面清单项目。 由上表可知,本项目符合“三线一单”相关内容要求。 1.6.3 选址合理性分析 (1)本项目采矿区不属于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重要湖泊 周边、文物古迹所在地、地质遗迹保护区。见附件湖南省国土资源信息中心《采 矿权设置范围相关信息分析结果简报》结论第 5 至 11 条: 5、经查“一张图永久基本农田(2017)”数据,该查询范围内没有基本农田 6、经查“一张图交通数据(2017)、地理国情普查(铁路数据)”,该查询 范围内没有县级以上公路、铁路通过 7、环保厅自然保护区信息(20170815):无重叠 8、部下发自然保护区、风景区信息(20180427):无重叠 9、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林业厅 20180905):无重叠 10、生态保护红线信息(20180711):无重叠 11、禁止开发区边界信息(20180720):无重叠 本项目不在酒埠江风景名胜区的一、二、三级保护区内,矿界距离其边界至 少 1400 米,与酒埠江风景名胜区相关规划相符;本项目不在酒埠江国家地质公 园、湖南攸州国家森林公园的保护区内,矿界距离与酒埠江国家地质公园边界至 少 7600 米,与湖南攸州国家森林公园边界至少 6000 米,与酒埠江国家地质公园、 湖南攸州国家森林公园相关规划相符。 (2)本项目是在现有基础设施上进行恢复性建设,工程布置充分利用已建 成斜井、平硐,既节省了工程投资,又缩短了工期; (3)采矿区不属于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重要湖泊周边、 文物古迹所在地、地质遗迹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等区域; (4)工程水文地质条件属中等类型,环境地质条件良好,有利于矿山开采; (5)本项目占用土地为原有矿区,不新增占地; (6)本项目对废水、废气、固废、噪声、水土流失采取了一系列的环保措 17 施,这些措施落实后将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 (7)项目工业广场,生活区,办公生活区,不再新建。场地工程地质条件 良好,水源、电源来源可靠,选址可行。 综上所述,本项目从环保角度分析,场址选择可行。 1.6.4 排矸场选址可行性分析 本项目设置 2 处排矸场,位于工业场地南侧,G1 矸石堆:占地面积约 2.8hm2, 总方量约 54000m3,是矿山使用中的矸石堆;G2 矸石堆:占地面积约 0.75hm2, 总方量约 18000m3,已停用,现阶段正将已堆放的煤矸石运至周边企业制砖,待 G2 矸石堆中煤矸石全部利用完时区域进行生态修复。项目废石场执行《一般工 业固体废物贮存、可容纳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中 I 类工业固 体废物贮存、处置场的环境保护要求,项目废石场的符合性分析详见表 1.6-3 表 1.6-3 序号 1 项目废石场符合性分析表 I 类要求 所选场址应符合当地城乡建设总 体规划要求 项目情况 符合性结 论 项目废石场位于偏远农村,不在城乡建设总 体规划范围内;矿井在当地取得合法手续, 符合 故可以认为项目符合当地规划 按矸石场扬尘量估算模式进行计算,本项目 煤矸石卸车扬尘最大落地浓度占标率小于 应依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确定场 10%,场界外无超标点,故无需设置规划控 址的位置及其与周围人群的距离,制距离。评价按不利条件考虑,建议以矸石 2 并经具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 场周边 100m 作为废石场规划控制距离。周 符合 主管部门批准,并可作为规划控制 源山矸石场四周为林地,规划控制距离内无 的依据。 居民居住。评价要求在废石场周围 100m 的 规划控制距离内禁止新建居民住宅、学校等 敏感点,并加强日常的风险管理。 应选在满足承载力要求的地基上, 3 以避免地基下沉的影响,特别是不 根据地勘结论,废石场未见有影响场地稳定 性的不良地质。 均匀或局部下沉的影响 4 5 6 应避开断层、断层破碎带、溶洞区,无断层、断层破碎带、溶洞区,以及天然滑 以及天然滑坡或泥石流影响区 禁止选在江河、湖泊、水库最高水 位线以下的滩地和洪泛区 坡或泥石流影响区。 废石场高于当地最高洪水水位。 禁止选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 废石场不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其他 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 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内 符合 符合 符合 符合 1.6.5 平面布置合理性分析 本项目地面设施基本沿用老矿遗留,矿部位于井口附近,方便人员日常生产 18 生活;煤仓位于主井矿部西侧,主井口有运输轨道直达煤仓,原煤运输方便;矸 石临时转运场位于储煤棚一侧,充分利用现有占地,减少新占地,矸石可直接沿 等高线排弃至矸石转运场,且项目内部各区之间均有矿山道路连通。 从总体上分析,整个矿区地面部分布局紧凑,场内场外交通便利,不仅有利 于日常生活生产,也有利于煤矿及矸石的外运,同时矿山地面设施基本沿用现有 设施,能有效地减少工程建设扰动破坏土地资源和自然植被,将对自然环境的不 利影响降为最低。 1.6.6 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及环境影响 本项目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及影响如下: ①废水,矿井水经矿井水处理站处理后部分回用,剩余达标外排;生活污水 经过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后部分回用于道路洒水降尘及绿化,剩余达标外排。煤 矿废水可以做到达标排放,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地下水受采煤工程的影响,采煤工程对周边泉点的影响及对矿山小溪和咸弦 河的影响。根据分析,本项目对矿山小溪和咸弦河的影响很小,对周边泉点有一 定影响,评价范围内的泉点无饮用功能,不会影响周边居民饮用。 ②无组织粉尘,煤仓及矸石转运场扬尘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储煤棚设置为 三面挡墙,顶部架设棚盖的半封闭式结构,并布置洒水防尘设施,矸石转运场下 游设置挡石墙,且周边居民距离在 250m 开外,采取措施后,项目无组织粉尘对 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③固体废物,重点分析煤矸石的处置情况及可行性。产生的矸石大部分由矸 石砖厂用于制砖,有一部分堆存在现有工程的矸石堆场内,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④生态环境影响,矿井开采可能导致局部区域出现地表沉陷、地表变形等地 质变化带来的生态环境影响等。对项目区受损的植被进行修复或补偿,恢复项目 区植被覆盖率,加强项目区地表沉陷、地表变形等地质灾害的监测,及时采取治 理措施。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运行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小。 ⑤原有项目存在的环境问题及解决方案 原有项目存在一定的环境问题,矸石场未设截排水沟和挡石墙,对景观和生 态环境有一定影响;采用燃煤锅炉供热,属于国家规定的淘汰类锅炉且未采取配 套脱硫除尘设施;工业场地和矸石场淋滤水未收集处理,生活区生活污水直接排 19 放,对地表水有一定的影响;停用的矸石堆未进行生态修复等。针对存在的环境 问题,提出相应的措施,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1.6.7 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结论 本项目无明显的环境制约因素,周边居民对本项目的建设持支持态度。项目 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株洲市矿产资源相关规划,在认真落实本次环境评 价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项目对区域生态环境和居民生活产生的不利影响 可得到有效的控制。建设单位只要认真对待本项目可能影响环境的污染因素,加 强环境保护意识,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切实落实本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整 改环保措施后,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该项目的继续生产是可行的。 20 2 总 则 2.1 编制依据 2.1.1 环境保护法律、行政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 年 4 月 24 日修订,2015 年 1 月 1 日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 年 12 月 28 日修订;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8 年 1 月 1 日施行; (4)《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2009 年 8 月 27 日修订;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2018 年 12 月 29 日修订; (6)《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 年 10 月 26 日修订; (7)《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 年 7 月 1 日施行; (8)《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6 年 11 月 7 日修 订; (9)《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2016 年 11 月 7 日修订;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 年 8 月 28 日修订;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 年 7 月 2 日修订; (12)《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2018 年 3 月 19 日修订; (13)《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682 号),2017 年 10 月 1 日修订; (14)《土地复垦条例》,2011 年 3 月 5 日实施。 (15)《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 394 号),2004 年 3 月实施; (16)《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5 年 4 月实施; (17)《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2013 年 9 月实施; (18)《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6 年 5 月实施; (19)《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20)《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2018 年 10 月 26 日修正); 2.1.2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1)《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2005 年 12 月, 国发[2006]11 号); 21 (2)关于印发《全国生态保护“十三五”规划纲要》的通知(环生态[2016]151 号); (3)《煤矸石综合利用管理办法》(2014 年修订); (4)《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5 号)》; (5)《关于对违法违规建设生产煤矿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发改运行 [2015]1631 号)》; (6)《煤炭矿区总体规划管理暂行规定(2012 年第 14 号令)》; (7) 《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工作的通知》 (2001 年 2 月,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发[2001]19 号); (8)《关于加强资源开发生态环境保护监管工作意见》(2005 年 7 月,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发[2004]24 号 (9)《国务院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2005 年 8 月,国发[2005]28 号); (10)国家环保总局、国家经贸委、科学技术部联合颁布的《燃煤二氧化硫 排放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发[2002]26 号),2002 年 1 月 30 日; (11)《关于发布<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的通知》(2005 年 9 月,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发[2005]109 号); (12)《关于加强自然资源开发建设项目的生态环境管理的通知》(1994 年 12 月 21 日); (13)《关于加强生态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发[1997]758 号); (14)《关于加强矿山生态保护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1999]36 号); (15) 《国家发展委员会关于印发煤矿瓦斯治理与利用总体方案的通知》 (发 改能源[2005]1137 号); (16)《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2018 年 4 月 16 日); (17)《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 44 号, 2017 年 9 月 1 日施行)及《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部分内容的决定》修正(2018 年 4 月 28 日公布); (18)《国务院关于煤炭行业化解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7 22 号)); (19)《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煤炭工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发 改能源[2012]640 号); (20) 《国家发展委员会关于印发煤矿瓦斯治理与利用总体方案的通知》 (发 改能源[2005]1137 号); (21)《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2012 年 7 月,国家环境保护部环发[2012]77 号); (22)《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修正)》(2013 年 2 月,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 2013 年第 21 号); (23)《关于加强煤炭矿区总体规划和煤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 知》(国环发[2006]129 号); (24)《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等十二部门关于关于加快落后小煤矿关闭退出工 作的通知》(安监总煤监〔2014〕44 号); (25)《煤炭采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原则(试行)》(环办环 评[2016]114 号,国家环境保护部); (26)《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 [2016]150 号; (27)《关于印发地下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的通知》(环土壤[2019]25 号)。 2.1.3 地方行政规章、规范性文件 (1) 《湖南省环境保护条例(2013 年修正)》 (湖南省人大常委会,2013.5.27) ; (3)《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湘 政发[2006]23 号)。 (4)《关于转发环境保护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 险的通知>和<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的通知》 (湘环办函[2012]57 号); (5) 《湖南省“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 (湖南省环境保护厅,2016 年 9 月) ; (6)《关于深化矿产资源管理的意见》湖南省人民政府; (7)《湖南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湖南省人民政府,1999 年 10 月 1 日 起施行); 23 (8)《湖南省违反矿产资源管理规定责任追究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 200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9)《湖南省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的通知》(湘政办发 〔2013〕77 号); (10)《湖南省贯彻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6-2020 年) 的通知》(湘政发[2015]53 号); (11)《湖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监督管理工作的通 知》(湘环发[2014]43 号,2014 年 11 月 26 日); (12)湖南省人民政府《湖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7 年 6 月执行; (13)《湖南省主体功能区划》; (14)《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湖南省县级以上地表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 保护区划定方案的通知》湘政函[2016]176 号; (15)《湖南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 (2017 版)》(湘环发(2017)19 号文) (16)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 脱困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湘政办发[2016]28 号 (17)《湖南省 2016 年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公告》湖南省落后小煤矿关 闭退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12.1; (18)《湖南省落后小煤矿关闭退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株洲市关闭 和保留煤矿规划方案的复函》(湘煤关退〔2018〕6 号); (19)《湖南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督促保留煤矿依法办理相关手续的函(湘 煤监监察函[2016]171 号)》; (20)《湖南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 年)》湖南省自然资源厅; (21)《株洲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 年)》株洲市自然资源和规 划局; (22)《湖南省大气污染防治特护期实施方案(2018-2020 年)》; (23)《湖南省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 年)》; (24)《关于进一步淘汰不安全落后小煤矿的意见》(湘应急联[2019]7 号) (25)湖南省落后小煤矿关闭退出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对株洲市关闭和保留 24 煤矿规划方案的复函》(湘煤关退〔2018〕6 号)。 2.1.4 评价技术规范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2.1-2016); (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 (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表水环境》,(HJ/T2.3-2018); (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 (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2.4-2009); (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HJ19-2011); (7)《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 (8)《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土壤环境(试行)》(HJ964-2018); (9)《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 4 号),生态环境 部; (10)《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煤炭采选工程》,(HJ619-2011); (11)《生态环境状况评价技术规范(试行)》(HJ /T192-2006); (12)《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2017 年 10 月 1 日; (13)《煤炭工业环境保护设计规范》(GB50821-2012); (14)《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技术规范(试行)》(HJ651-2013); (15)《建筑物、水体、铁路及主要井巷煤柱留设与压煤开采规范》,2017 年 5 月; (16)《清洁生产标准--煤炭采选业》,(HJ 446-2008),中华人民共和国 环境保护部,2008 年 11 月。 (17)煤炭采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原则(试行); (18)《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GB50215-2015); (19)《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煤炭采选》(HJ672-2013); (20)《煤炭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DZ/T 0315-2018。 2.1.5 建设项目有关资料 (1) 环评委托书; (2)《关于<湖南省攸县兰村矿区洋滨—咸弦区段兴隆煤矿资源储量核实报 25 告>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证明》(湘国土资储备字[2019]13 号); (3)《湖南省攸县兰村兴隆煤矿资源开发利用方案》(2019 年 6 月); (4)《湖南省煤炭管理局关于攸县兴隆煤矿生产能力核定结果的批复》(湘 煤行管函[2014]85 号); (5)《湖南省攸县兴隆矿业有限公司兴隆煤矿矿山地质环境综合防治方案》 (6)建设方提供的其它相关资料。 2.2 评价思路和原则 2.2.1 评价思路 (1)攸县兴隆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年产 15 万吨无烟煤建设项目已经营运,故 不对施工期进行评价。 (2)通过环境影响评价,查明项目所在区域生态环境现状、环境质量现状 及攸县兴隆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年产 15 万吨无烟煤建设项目现有存在的环境问题 并提出整改要求。 (3)针对煤炭资源开发的工程特征和污染特点,预测本项目建设对当地生 态环境和环境质量可能造成的不利影响,提出相关措施,进而从保护矿井生态环 境、提高矿产资源循环利用率上寻求对策,在资源开发中保护环境,促进社会经 济实现可持续发展,同时为本项目环保设计及环境管理提供依据。 (4)通过环保投资、环境管理与监测要求,为项目建设提供环境保护资金 计划,为项目今后的环境管理与监测提供依据,使项目能够达到经济建设与环境 保护协调健康发展的环保要求,并使矿山保持环保的持续管理。 (5)本煤矿服务年限为 40 年,对于矿井闭矿期环境影响,因服务年限、矿 井规模、煤炭加工利用方向、煤炭工业科学技术的发展以及资源开发利用等存在 着较多不确定因素,且目前尚未形成煤矿服务期满后评价的系统理论和方法,因 此本次环评只对其做简要分析。 2.2.2 评价原则 突出环境影响评价的源头预防作用,坚持保护和改善环境质量。 (1)依法评价 贯彻执行我国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政策和规划等,优化项目建设, 服务环境管理。 26 (2)科学评价 规范环境影响评价方法,科学分析项目建设对环境质量的影响。 (3)突出重点 根据建设项目的工程内容及其特点,明确与环境要素间的作用效应关系,根 据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和审查意见,充分利用符合时效的数据资料及成果,对 建设项目主要环境影响予以重点分析和评价。 2.3 环境影响因素识别及评价因子 2.3.1 环境影响因素识别 (1)环境对项目的制约因素 本项目环境条件对矿井开采的主要制约因素为:气候资源、地形地貌、矿产 资源、环境质量现状、土地资源等。区域环境对工程的制约因素分析见表 2.3-1。 表 2.3-1 区域环境对工程的制约因素分析 环境要素 对工程的制约程度 地形地貌 中度 地质条件 中度 土地资源 中度 水土流失 重度 生物资源 中度 煤炭资源 中度 地表水 轻度 地下水 中度 交通运输 轻度 农田基本建设 轻度 电力 轻度 地表水水质 中度 环境空气质量 轻度 声环境质量 中度 土壤环境质量 轻度 (2)工程项目对环境影响的要素识别 该项目为煤炭资源的井下开采,运营期主要负面影响为井下开采导致地表沉 陷,影响生态环境;生产性粉尘对大气环境的影响;矿井涌水、工业场地产生废 水、工业场地初期雨水和生活污水排放后对项目所在周边水环境的影响;运营期 固废包括矸石,生活垃圾,污泥,煤泥,机修间、隔油池等产生的固废,处置不 27 当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根据该矿井的生产工艺特征,项目区环境质量现状, 评价初步识别出矿山施工期、运营期影响的主要环境要素详见表 2.3-2、表 2.3-3。 工程主要排污环节与各环境要素之间的相互关系详见表 2.3-4。 表 2.3-2 工程项目对环境要素影响分析 影响分 析 有利影响 不利影响 综合影响 地表水环境 -1 -1 地下水环境 -2 -2 土壤理化性质 -1 -1 矿产资源 -3 -3 地形、地质 -2 -2 野生动植物 -1 -1 水生生物 -1 -1 植被 -1 -1 土地利用 -1 -1 地表水水质 -3 -3 大气环境质量 -2 -2 声环境质量 -2 -2 土壤环境质量 -2 -2 环境要素 自然环境 生态环境 环境质量 注:表中“+”、“-”分别表示有利影响和不利影响,数值大小表示影响程度。 表 2.3-3 工程项目对环境要素影响性质分析 时 段 影响性质 环境要素 短期 影响 长期 影响 可逆 影响 矿 井 生 地表水环境 ◆ ◆ 地下水环境 大气环境质量 ◆ ◆ ◆ ◆ 28 不可逆 影响 直接 影响 间接 影响 ◆ ◆ ◆ 时 段 产 期 影响性质 环境要素 声环境质量 土壤理化性质 矿产资源 地形、地质 植被 土地利用 短期 影响 表 2.3-4 长期 影响 ◆ ◆ ◆ ◆ ◆ ◆ 可逆 影响 ◆ 不可逆 影响 ◆ ◆ ◆ ◆ ◆ 直接 影响 ◆ 间接 影响 ◆ ◆ ◆ ◆ ◆ ◆ ◆ ◆ 声 固废 生态 ◆ ◆ ◆ ◆ ◆ ◆ 主要排污环节与环境要素相关表 环境要素 水 气 生产活动 开采及巷道掘进 煤 炭 开 采 矸石运输 矸石堆放 助 生 产 ◆ ◆ ◆ ◆ 井下通风 ◆ ◆ ◆ ◆ 坑木等加工 ◆ 活 ◆ ◆ 油脂库 ◆ 机修间 ◆ ◆ ◆ 矿井水处理站 ◆ ◆ ◆ 生活污水处理站 ◆ ◆ ◆ 隔油池 生 ◆ 煤的储、装、运 工业场地 辅 ◆ ◆ 食堂 ◆ 浴室 ◆ 办公楼及宿舍 ◆ ◆ ◆ 设 施 ◆ 注:表中“◆”表示相关联 (3)环境要素识别 29 根据环境对工程建设的制约、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分析,识别出评价需考 虑的环境要素如下: 生态环境影响; 环境空气质量影响; 地表水环境质量影响; 地下水环境质量影响; 固体废物环境影响; 声环境影响; 土壤环境影响。 2.3.2 评价因子的筛选 根据当地环境特征和工程排污性质确定本项目评价因子,具体见表 2.3-2。 表 2.3-2 本项目评价因子一览表 序号 项目 现状评价因子 预测评价因子 1 大气环境 TSP、SO2、NO2、PM10、PM2.5、CO、 O3 TSP 地表 水 水温、pH 值、溶解氧、化学需氧量、 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氨氮、石油 类、硫化物、氟化物、氯化物、总铁、 总锰、总汞、总砷、总镉、总铅、总锌 COD、氨氮 地下 水 pH、氨氮、硝酸盐、亚硝酸盐、砷、汞、 六价铬、总硬度、铅、氟、镉、铁、锰、 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总大肠菌群 地下水资源 2 水环境 3 声环境 Leq(A) Leq(A) 4 固体废物 / 生活垃圾、矸石、废机油、煤泥 土壤环境 pH、砷、镉、铬(六价)、铬、铜、铅、 汞、镍、锌、四氯化碳、氯仿、氯甲烷、 1,1-二氯乙烷、1,2-二氯乙烷、1,1-二氯 乙烯、顺-1,2-二 氯乙烯、反-1,2-二氯 乙烯、二氯甲烷、1,2-二氯丙烷、1,1,1,2四氯乙烷、1,1,2,2-四氯乙 烷、四氯乙 烯、1,1,1-三氯乙烷、1,1,2-三氯乙烷、 三氯乙烯、1,2,3-三氯丙烷、氯乙烯、 苯、氯苯、1,2-二氯苯、1,4-二氯苯、乙 苯、苯乙烯、甲苯、间二甲苯+对二甲 苯、邻二 甲苯、硝基苯、苯胺、2-氯 酚、苯并[a]蒽、苯并[a]芘、苯并[b]荧 定性分析 5 30 蒽、苯 并[k]荧蒽、䓛、二苯并[a,h]蒽、 茚并[1,2,3-cd]芘、萘 6 生态环境 土地利用、植被覆盖、水土流失 2.4 评价内容、 评价重点及评价时段 2.4.1 评价内容、评价重点 根据本项目工程营运期的排污特点,结合项目区域环境特征,本次评价的主 要内容包括概述、总则、现有工程概况、工程分析、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地表 沉陷预测及生态影响评价、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大气环 境影响评价、声环境影响评价、土壤环境影响评价、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生 态保护与污染防治对策、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环境经济损益分析、评价结论及 建议。 本项目评价重点为:工程分析、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 声环境影响评价、环境风险评价、环境保护措施及可行性分析以及闭矿期工程环 境保护措施分析。 2.4.2 评价时段 评价时段为施工期、营运期及闭矿期。 2.5 评价等级和评价范围 2.5.1 评价等级 (1)环境空气 本项目在采用电锅炉后,主要废气为井下通风废气、各类扬尘(煤坪扬尘、 装卸扬尘扬尘、运输道路扬尘、煤矸石堆场扬尘)。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 则大气环境》(HJ2.2-2018)的规定,选择 TSP 为主要污染物,分别计算每一个 污染源 TSP 的最大地面空气质量浓度占标率 Pi(第 i 个污染物,简称“最大浓度 占标率”),及第 i 个污染物的地面空气质量浓度达到标准限值 10%时所对应的 最远距离 D10%。其中 Pi 定义为: Pi = Ci / C0i * 100% 式中:Pi—第 i 个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 Ci—采用估算模式计算出的第 i 个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mg/m3; C0i—第 i 个污染物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mg/m3。 31 Coi 一般选用 GB3095 中 1 小时平均取样时间的二级标准的浓度限值。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规定的大气环境影响评 级等级划分依据见表 2.5-1。采用附录 A 推荐的 AERSCREEN 估算模型计算项 目污染源的最大环境影响,估算数值计算各污染物参数见表 2.5-2。 表 2.5-1 环境空气评价工作等级划分 工作等级 一级 评价工作分级判据 Pmax≥10% 二级 1%≤Pmax<10% 三级 Pmax<1% 表 2.5-2 估算模型参数表 参数 城市/农村选项 取值 城市/农村 农村 人口数(城市选项时) / 最高环境温度/℃ 40.2 最低环境温度/℃ -11.9 土地利用类型 阔叶林 区域湿度条件 湿润区 考虑地形 是否考虑地形 是√ 90*90 地形数据分辨率/m 考虑岸线熏烟 是否考虑岸线熏烟 表 2.5-3 否 是 否√ 岸线距离/ km / 岸线方向/ ° / 估算模式计算结果一览表 面源参数(m) 序号 污染源 污染因 子 源强 (g/s) 高 最大占 标率% 长 宽 分析结果 1 储煤场装卸 扬尘 TSP 0.0145 100m 55m 8m 5.14 1%<Pmax<10% 2 煤矸石卸车 扬尘 TSP 0.000012 240m 120m 15m 0.64 Pmax<1% 由上表看出,项目 TSP 的 Pmax 为 5.14%和 0.64,根据 HJ2.2-2018 要求,本 次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二级。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 (HJ2.2-2018)的相关规定,按照二级评价范围的边长一般为 5km 的原则规定, 最终确定大气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为:以工业广场为中心区域,边长为 5km 的矩 形范围。 (2)地表水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表水环境》(HJ/T2.3-2018)中的要求, 32 建设项目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等级按照影响类型、排放方式、排放量或者影响情 况、受纳水体环境质量现状、水环境保护目标等综合确定。 水污染影响型建设项目根据排放方式和废水排放量划分评价等级,详见表 2.5-4。直接排放建设项目评价等级分为一级、二级和三级 A,根据废水排放量、 水污染物当量数确定;间接排放建设项目评价等级为三级 B。 表 2.5-4 本项目地表水环境评价等级划分表 判定依据 排放方式 废水排放量 Q/(m3/d); 水污染物当量数 W/(无量纲) 一级 直接排放 Q≥20000 或 W≥600000 二级 直接排放 其他 三级 A 直接排放 Q<200 且 W<6000 三级 B 间接排放 — 评价等级 注 1:水污染物当量数等于该污染物的年排放量除以该污染物的污染当量值(见附录 A), 计算排放污染物的污染物当量数,应区分第一类水污染物和其他类水污染物,统计第一类污 染物当量数总和,然后与其他类污染物按照污染物当量数从大到小排序,取最大当量数作为 建设项目评价等级确定的依据。 注 2:废水排放量按行业排放标准中规定的废水种类统计,没有相关行业排放标准要求的通 过工程分析合理确定,应统计含热量大的冷却水的排放量,可不统计间接冷却水、循环水以 及其他含污染物极少的清净下水的排放量。 注 3:厂区存在堆积物(露天堆放的原料、燃料、废渣等以及垃圾堆放场)、降尘污染的, 应将初期雨污水纳入废水排放量,相应的主要污染物纳入水污染当量计算。 注 4:建设项目直接排放第一类污染物的,其评价等级为一级;建设项目直接排放的污染物 为受纳水体超标因子的,评价等级不低于二级。 注 5:直接排放受纳水体影响范围涉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饮用水取水口、重点保护与珍稀 水生生物的栖息地、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等保护目标时,评价等级不低于二级。 注 6:建设项目向河流、湖库排放温排水引起受纳水体水温变化超过水环境质量标准要求, 且评价范围有水温敏感目标时,评价等级为一级。 注 7:建设项目利用海水作为调节温度介质,排水量≥500 万 m3/d,评价等级为一级;排水 量<500 万 m3/d,评价等级为二级。 注 8:仅涉及清净下水排放的,如其排放水质满足受纳水体水环境质量标准要求的,评价等 级为三级 A。 注 9:依托现有排放口,且对外环境未新增排放污染物的直接排放建设项目,评价等级参照 间接排放,定为三级 B。 注 10:建设项目生产工艺中有废水产生,但作为回水利用,不排放到外环境的,按三级 B 评价。 本矿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矿井排水,现阶段(-117m)开采期间雨天外排 废水总量为 1060.5m3/d、非雨天外排废水总量为 569.6m3/d。后期(-390m)开采 期间雨天外排废水总量为 1984.5m3/d、非雨天外排废水总量为 1493.6m3/d。项目 33 矿井涌水经井下水仓(兼具沉淀池功能)沉淀处理后直接回用井下开采和地面洒 水抑尘等生产用水,剩余矿井涌水与工业广场初期雨水和临时矸石堆场淋滤水经 地面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外排至溪沟,汇入咸弦河;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 池及地埋式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外排于咸弦河。对照环评导则《环境影响评价技 术导则 地表水环境》(HJ2.3-2018)中评价等级的划分规定,确定本项目地表 水环境评价工作等级为二级。具体评定过程如下: 表 2.5-5 污染物当量汇总表 序号 污染物名称 污染物排放量(kg/a) 污染当量值/kg 当量数 1 SS 24628 4 98511 2 COD 34044 1 34044 3 Fe 3491 0.2 698 4 Mn 478 0.2 96 5 石油类 / 0.1 / 6 氟化物 395 0.5 198 7 总汞 / 0.0005 / 8 总铬 / 0.04 / 9 总镉 / 0.005 / 10 六价铬 / 0.02 / 11 总砷 1 0.02 0.02 12 总铅 / 0.025 / 由估算结果可知: 1 废水排放量为 1984.5m3/d; ②项目外排废水中第一类污染物当量数总和为 794,其它污染物当量数最大 为 98511; ③项目废水不含热量大的废水,且项目不排放第一类污染物,纳污水体咸弦 河不涉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饮用水取水口、重点保护与珍稀水生生物的栖息地、 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等; ④根据湖南中润恒信检测有限公司于 2019-08-05 至 2019-08-07 对受纳水体 的监测,各监测断面的各监测因子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 中的Ⅲ类标准和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补充项目标准限值要求,无超标因 子。 ⑤根据表 2.5-5,本项目地表水评价等级为二级。 34 (3)地下水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地下水环境 评价工作等级的划分应依据建设项目行业分类和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分级进行 判定。本项目为煤矿采矿工程,采用地下开采方式。根据附录 A—地下水环境影 响评价行业分类表,项目属于 D 煤炭中 26 石煤炭开采项目,此类报告书地下水 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类别:煤矸石转运场属Ⅱ类,其余属 III 类。 本项目所在区域居民使用地下水作为饮用水源,属于分散式饮用水源地。地 下水环境属于较敏感,项目地下水环境原为二级。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煤炭采选工程》(HJ619-2011)5.3.2 节规定:“按照 HJ610 的要求初步确定地下 水评价工作等级,基于煤炭采选业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特征,根据评价区地下水 环境敏感程度与水文地质问题,煤炭开采在不直接影响具有城镇及工业供水或潜 在供水意义的含水层时,或评价区内不涉及集中供水水源地等地下水敏感保护目 标时,适当降级确定煤炭采选工程地下水评价工作等级”。本项目矿区范围内不 涉及城镇供水、工业供水等集中供水水源地,可降低地下水评价工作等级,因此 本项目地下水环境评价等级为三级,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等级判定依据见表 2.5-6 及表 2.5-7,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本项目地下水评价等级判定结果为三级 评价。 表 2.5-6 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分级表 敏感程度 地下水环境敏感特征 敏感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包括已建成的在用、备用、应急水源,在建和规划的饮用水水源) 准保护区;除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以外的国家或地方政府设定的与地下水环境相关的其它 保护区,如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保护区。 较敏感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包括已建成的在用、备用、应急水源,在建和规划的饮用水水源) 准保护区以外的补给径流区;未划定准保护区的集中水式饮用水水源,其保护区以外的 补给径流区;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特殊地下水资源(如矿泉水、温泉等)保护区以外 的分布区等其他未列入上述敏感分级的环境敏感区 a。 不敏感 上述地区之外的其它地区。 注:a“环境敏感区”是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所界定的涉及地下水的环境敏感 区。 表 2.5-7 评价工作等级分级表 项目类别 Ⅰ类项目 Ⅱ类项目 环境敏感程度 35 Ⅲ类项目 敏感 一 一 二 较敏感 一 二 三 不敏感 二 三 三 (4)声环境 本项目位于声环境 2 类功能区,井下开采设备及井下爆破产生的噪声对地面 的影响很小,地面工业场地噪声主要来自空压机、通风机等设备噪声。根据调查, 本项目工业场地周边 200m 范围内无居民点分布,噪声采取减振、隔声和消声等 措施,对周边声环境影响小,噪声增加级别低于 3dB(A)。根据《环境影响评价 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本项目声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二级。 (5)生态环境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HJ19-2011),矿井地面工程占 地 2.0271km²,,生态影响范围小于 20km2。均为利用原有地面设施占地。评价 范围内土地利用类型主要是灌木林地,地下开采主要表现为地表沉陷,不会导致 矿区土地利用类型发生明显改变。根据现场踏勘,井田范围内及周围不涉及特殊 生态敏感区和重要生态敏感区,项目影响区域生态敏感性属于一般区域。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HJ19-2011),将生态影响评价 工作等级划分为一级、二级和三级,见表 2.5-8。本项目生态环境评价工作等级 定为三级。 表 2.5-8 生态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划分表 影响区域生态敏感 工程占地(水域)范围 面积≥20km2 或长度 面积 2~20km2 或长度 面积≤2km2 或长度 ≥100km 50 ~100km ≤50km 特殊生态敏感区 一级 一级 一级 重要生态敏感区 一级 二级 三级 一般区域 二级 三级 三级 性 (6)土壤环境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土壤环境(试行)》(HJ964-2018)中有关 评价工作等级的规定,确定本项目土壤评价工作等级。本项目属于污染影响型项 目,工业广场占地 2.1 km2,永久占地小于 1hm2,占地为小型,属于Ⅱ类项目,项 目周边 200 米范围内不存在土壤环境敏感目标,土壤环境敏感程度为不敏感,土 壤环境评价工作等级为三级。 表 2.5-9 污染影响型敏感程度分级表 36 敏感程度 判别依据 敏感 建设项目周边存在耕地、园地、牧草地、饮用水水源地或居民区、学校、医院、 疗养院、养老院等土壤环境敏感目标的 较敏感 建设项目周边存在其他土壤环境敏感目标的 不敏感 其他情况 表 2.5-10 污染影响型评价工作等级划分表 占地规模 评价工作等级 敏感程度 大 中 小 大 中 小 大 中 小 敏感 一级 一级 一级 二级 二级 二级 三级 三级 三级 较敏感 一级 一级 二级 二级 二级 三级 三级 三级 - 不敏感 一级 二级 二级 二级 三级 三级 三级 - - Ⅰ 类 Ⅱ 类 Ⅲ 类 注:“-” 表示可不开展土壤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将建设项目占地规模分为大型(≥50 hm2)、中型(5~50 hm2)、小型(≤5hm2),建设项目占 地主要为永久占地。 (7)风险评价 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煤炭采选行业》(HJ 619-2011),井下瓦斯 爆炸、煤尘爆炸、井下透水、地面崩塌、陷落、泥石流、地面爆破器材库爆炸风 险均属于煤矿生产安全风险和矿山地质灾害,煤矿均按照有关要求进行了专项评 价,不再进行环境风险评价。同时,对照《环境影响评价导则 煤炭采选工程》 (HJ619-2011)中要求,煤炭采选类工程环境风险包括煤矸石堆场溃坝、露天排 土场滑坡,瓦斯储罐泄露引起的爆炸等。本煤矿产生的煤矸石全部运往附近砖厂 制砖,不在本次评价范围内。煤矿为低瓦斯矿井,项目生产过程中无重大风险源, 且不属于环境敏感地区。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 (HJ169-2018), 本项目环境风险物质为废机油,年产生量 0.08t,最大储存量未超过临界量,Q 值小于 1,经判定本项目环境风险潜势均为Ⅰ,即本项目环境风险可开展简要分 析。环境风险潜势判定一览表见表 2.5-11,环境风险等级评价判断见表 2.5-12 所 示。 表 2.5-11 环境风险潜势判定结果一览表 环境敏感程度(E) 危险物质及工艺系统危险性(P) 极高危害(P1) 高度危害(P2) 中度危害(P3) 轻度危害(P4) 环境高度敏感区(E1) Ⅳ+ Ⅳ Ⅲ Ⅲ 环境中度敏感区(E2) Ⅳ Ⅲ Ⅲ Ⅱ 37 环境低度敏感区(E3) Ⅲ Ⅲ Ⅱ Ⅰ 本项目属于环境低度敏感区(E3),危险物质及工艺系统危险性属轻度危害(P4),故本项目 风 险潜势判断为 I。 表 2.5-12 环境风险等级划分一览表 环境风险潜势 Ⅳ、Ⅳ+ Ⅲ Ⅱ Ⅰ 评价工作等级 一 二 三 简单分析 2.5.2 评价范围 (1)生态影响评价范围 根据生态导则,生态评价范围应以评价项目影响区域所涉及的完整气候单 元、水文单元、生态单元、地理单元界限为参考边界,而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 术导则煤炭采选工程》(HJ619-2011),井工煤矿生态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主要考 虑地面沉陷影响范围进行确定,本环评主要考虑地面沉陷影响范围和地下水疏干 影响范围确定,同时考虑地理界限,生态评价范围为矿区外延 500m 范围。 (2)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范围 项目排水经南部溪沟排至咸弦河。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为废水排放口上 游 1km(位于工业场地外)至下游 2.1km 处溪沟汇入咸弦河,全长共 3.1km。 (3)声环境评价范围 评价范围为工业场地外 200m 范围内区域、煤坪外 200m 范围内区域,以及 进场公路两侧各 200m 范围内区域。 (4)大气环境影响评价范围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评价范围的确 定要求,项目评价等级为二级,以工业广场为中心区域,边长为 5km 的矩形范 围。 (5)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范围 包括矿区范围在内的一个完整水文地质单元,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地下水环境评价范围采用查表法,本项目地下水 等级为三级,评价面积为 6km2。 (6)土壤环境影响评价范围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土壤环境(试行)》(HJ 964-2018)要求, 土壤环境评价范围为工业场地周边 50m。 38 (7)风险 该项目的环境风险潜势为Ⅰ,开展简单分析,不设评价范围。 2.6 环境功能区划 2.6.1 地表水环境功能区 当地居民生活用水采用自来水,项目附近水体为溪沟,是本项目外排废水排 水去向。排放口下游约 2.1km 处汇入咸弦河。小溪沟未规划功能区类型,为农业 用水,咸弦河水域功能为渔业用水区,为Ⅲ类水域,因此小溪沟地表水水环境质 量也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 2.6.2 大气环境功能区划 本项目选址于攸县峦山镇庙下村,本项目工业广场所在地区属于典型的农村 地区,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分类,属于二类区,执 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修改单(生态环境部公告 2018 年第 29 号)中二级标准。 2.6.3 声环境功能区划 根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对噪声区域的划分,本项目属 于典型的农村地区,为 2 类声环境功能区,执行 2 类环境噪声限值。 2.6.4 项目所在区域环境功能属性汇总 根据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功能区划和本项目的执行标准函,项目所在区域的 环境功能属性见表 2.6-1。 表 2.6-1 环境功能区划表 编号 环境要素 环境功能属性 1 环境空气 二类区,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 二级标准 2 地表水 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Ⅲ类标准 3 声环境 2 类,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2 类标准 4 是否基本农田保护区 否 5 是否森林公园 否 6 是否生态功能保护区 否 39 7 是否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 否 8 是否人口密集区 否 9 是否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否 10 是否三河、三湖、两控区 否 11 是否水库库区 否 12 是否污水处理厂集水范围 否 13 是否属于生态敏感与脆弱区 否 2.7 评价标准 本项目执行如下标准: 2.7.1 环境质量标准 (1)环境空气 项目所在地属于环境空气二类功能区,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 95-2012)的二级标准,详见表 2.7-1。 表 2.7-1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单位:ug/m3 污染物名称 SO2 NO2 PM10 PM2.5 CO O3 TSP 取值时间 浓度限值 1 小时平均 500 24 小时平均 150 年平均值 60 1 小时平均 200 24 小时平均 80 年平均值 40 24 小时平均 150 年平均值 70 24 小时平均 75 年平均值 35 1 小时平均 10000 24 小时平均 4000 1 小时平均 200 8 小时平均 160 24 小时平均 300 年平均值 200 标准来源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 12)二级标准 (2)地表水环境 项目所在地溪沟地表水水环境质量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Ⅲ类标准。见表 2.7-2。酒埠江水库,根据《湖南省主要地表水系水 环境功能区划》(DB43/023- 2005),酒埠江水库属于景观娱乐用水区,执行《地 40 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 -2002)Ⅱ类标准。 表 2.7-2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单位:mg/L (GB3838-2002) 序号 水质 指标 Ⅱ类标准 Ⅲ类标准 1 pH 6~9 2 COD 3 (GB3838-2002) 序号 水质 指标 Ⅱ类标准 Ⅲ类标准 6~9 10 六价铬 ≤0.05 ≤0.05 ≤15 ≤20 11 总铁 ≤0.3 ≤0.3 SS* ≤100 ≤100 12 总锰 ≤0.1 ≤0.1 4 BOD5 ≤3 ≤4 13 总汞 ≤0.00005 ≤0.0001 5 氨氮 ≤0.5 ≤1.0 14 总砷 ≤0.05 ≤0.05 6 石油类 ≤0.05 ≤0.05 15 总镉 ≤0.005 ≤0.005 7 总磷 ≤0.1(湖、库 0.025) ≤0.2(湖、库 0.05) 16 总铅 ≤0.01 ≤0.05 8 氟化物 ≤1.0 ≤1.0 总锌 ≤1.0 ≤1.0 9 总铬 / / 注:*SS 指标执行《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 5084-2005)中旱作灌溉用水水质标准限值。 (3)声环境 本项目位于株洲市攸县峦山镇庙下村,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 (GB3096-2008)中 2 类标准,详见表 2.7-3。 表 2.7-3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dB(A)) 类别 昼间 夜间 2 60 50 (4)地下水 地下水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 表 2.7-4 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 单位:mg/L (GB/T14848-2017) 序号 Ⅲ类标准 水质指标 (GB/T14848-2017) Ⅲ类标准 10 氟化物 1.0 450 11 铜 1.0 耗氧量 3.0 12 铅 0.01 4 溶解性总固体 1000 13 锌 1.00 5 氨氮 0.5 14 镉 0.005 6 硝酸盐 20 15 砷 0.01 7 亚硝酸盐 1.0 16 铁 0.3 8 硫酸盐 250 17 锰 0.1 9 挥发酚 0.002 18 总大肠菌群 3.0 序号 水质指标 1 pH 6.5-8.5 2 总硬度 3 (5)土壤 41 土壤执行《土壤质量标准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 (GB15618-2018)(筛选值)和《土壤质量标准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 准》(试行)(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筛选值) 表 2.7-5 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5.5<pH≤6.5 《土壤质量标准 农用地土 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 行)(GB15618-2018)(筛 选值) 砷 40 mg/kg 镉 0.3 mg/kg 铜 50 mg/kg 锌 200 mg/kg 铅 90 mg/kg 汞 1.8 mg/kg 镍 70 mg/kg 铬 150 mg/kg 砷 60 mg/kg 镉 65 mg/kg 铬(六价) 5.7 mg/kg 铜 18000 mg/kg 铅 800 mg/kg 汞 38 mg/kg 镍 900 mg/kg 四氯化碳 2.8 mg/kg 氯仿 0.9 mg/kg 氯甲烷 37 mg/kg 1,1-二氯乙烷 9 mg/kg 土壤质量标准 建设用地土 1,2 二氯乙烷 5 mg/kg 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 1,1-二氯乙烯 66 mg/kg 土壤环境 顺-1,2-二氯乙烯 行)(GB36600-2018)(第 596 mg/kg 反-1,2-二氯乙烯 54 mg/kg 二类用地筛选值) 二氯甲烷 616 mg/kg 1,2-二氯丙烷 5 mg/kg 1,1,1,2-四氯乙烷 10 mg/kg 1,1,2,2-四氯乙烷 6.8 mg/kg 四氯乙烯 53 mg/kg 1,1,1-三氯乙烷 840 mg/kg 1,1,2-三氯乙烷 2.8 mg/kg 三氯乙烯 2.8 mg/kg 1,2,3-三氯丙烷 0.5 mg/kg 氯乙烯 0.43 mg/kg 苯 4 mg/kg 氯苯 270 mg/kg 42 1,2-二氯苯 560 mg/kg 1,4-二氯苯 20 mg/kg 乙苯 28 mg/kg 苯乙烯 1290 mg/kg 甲苯 1200 mg/kg 间二甲苯+对二甲苯 570 mg/kg 邻二甲苯 640 mg/kg 硝基苯 76 mg/kg 苯胺 260 mg/kg 2-氯胺 2256 mg/kg 苯并[a]蒽 15 mg/kg 苯并[a]芘 1.5 mg/kg 苯并[b]荧蒽 15 mg/kg 苯并[k]荧蒽 151 mg/kg 䓛 1293 mg/kg 二苯并[a,h]蒽 1.5 mg/kg 茚并[1,2,3-cd]芘 15 mg/kg 萘 70 mg/kg 2.7.2 污染物排放标准 (1)废气排放标准 本项目采用电锅炉供热水,食堂使用燃气、电磁炉等。本项目产生的煤粉尘 执行《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表 5 限值,见表 2.7-5。 表 2.7-5 《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表 5 作业场所 污染物 监控点 煤炭工业所属装卸场所 煤炭贮存场所、煤矸石堆置场 无组织排放限值/(mg/m3)(监控点与参考点浓度差值) 颗粒物 二氧化硫 周界外质量 浓度最高点 1.0 1.0 — 0.4 煤层气(煤矿瓦斯)执行《煤层气(煤矿瓦斯)排放标准(暂行)》 (GB21522-2008)表 1 中标准。 表 2.7-6 煤层气(煤矿瓦斯)排放限值表 受控设施 控制项目 排放限值 煤层气地面开发系统 煤层气 禁止排放 高浓度瓦斯(甲烷体积分数≥30%) 禁止排放 低浓度瓦斯(甲烷体积分数<30%) / 风排瓦斯 / 煤矿瓦斯抽放系统 煤矿回风井 43 食堂油烟废气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2.0mg/m3。 (2)废水 本项目污废水主要来自矿井排水和生活污水。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和地埋 式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外排,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 标准;场地淋溶水、初期雨水经地面拟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外排至溪沟, 矿井排水经地面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部分回用,部分处理达标后外排至溪沟,外 排废水执行《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表 1 煤炭工业废水 有毒污染物排放限值和表 2 采煤废水污染物排放限值,详见表 2.7-7、表 2.7-8。 表 2.7-7 《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 )表 1 煤炭工业废水有毒污染物排放限值 序号 污染物 日最高允许排放质 量浓度/(mg/L) 序号 污染物 日最高允许排放质 量浓度/(mg/L) 1 总汞 0.05 6 总砷 0.5 2 总镉 0.1 7 总锌 2.0 3 总铬 1.5 8 氟化物 10 4 六价铬 0.5 9 总α放射性 1Bq/L 5 总铅 0.5 10 总β放射性 10Bq/L 表 2.7-8 《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 )表 2 采煤废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序号 污染物 日最高允许排放质量浓度/(mg/L) 1 pH 值 6-9 2 总悬浮物 50 3 化学需氧量 50 4 石油类 5 5 总铁 6 6 总锰 4 注:总锰限值仅适用于酸性采煤废水 表 2.7-9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摘录 标准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污染物 (mg/L) 一级标准 标准值 COD 氨氮 100 / pH 6~9 BOD5 30 (3)噪声 本项目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523-2011);营运期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44 SS 70 (GB12348-2008)中的 2 类标准,即昼间≤60 dB(A)、夜间≤50 dB(A)。 (4)固体废物 煤矸石堆场等一般工业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 标准》(GB18599-2001 及 2013 修改单要求)和《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20426-2006)中的相关规定;生活垃圾执行《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 准》(GB16889-2008);废机油等危险废物的暂存和管理按照《危险废物贮存 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 及 2013 修改清单)标准中相关规定储存处置。 煤矿产生的矸石用于矸石砖厂制砖,执行《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 (GB6566-2001)(内照射指数 IRa≤1.0、外照射指数 Iγ≤1.0)。 2.7.3 其他标准 (1)浸出毒性鉴别 煤矸石浸出液毒性类别鉴别按《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浸出毒性鉴别》(GB50 85.3-2007)标准要求执行。 表 2.7-10 浸出毒性鉴别标准单位:mg/L 项目 F- Zn Hg As Pb Cd 总铬 Cr6+ 氰化物 总铜 标准值 100 100 0.1 5 5 1 15 5 5 100 (2)腐蚀性鉴别 按照《危险废物鉴别标准腐蚀性鉴别》(GB 5085.1-2007)标准要求执行, 即按 GB/T 15555.12-1995 制备的浸出液,pH 值≥12.5,或者≤2.0。 (3)一般固废鉴别 一般工业固废分为第Ⅰ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第Ⅱ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其 中第Ⅰ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为按照 GB5086 规定方法进行浸出试验而获得的浸 出液中,任何一种污染物的浓度均未超过 GB8978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且 PH 值在 6 至 9 范围之内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第Ⅱ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为按照 GB5086 规定方法进行浸出试验而获得的浸出液中,有一种或一种以上的污染物 浓度超过 GB8978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或者是 pH 值在 6 至 9 范围之外的一 般工业固体废物。 (4)井下消防洒水水质标准 本项目矿井涌水经矿井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部分回用于地面生产系统防 尘、井下防尘及消防,剩余部分达标外排。回用水水质执行《煤矿井下消防、洒 45 水设计规范》(GB50383-2016)附录 B 中的井下消防、洒水水质标准。标准值 见表 2.7-11。 表 2.7-11 井下消防洒水水质标准 项目 标准 BOD5 <10mg/L 浊度 ≤5NTU 悬浮物粒径 <0.3mm pH 值 6.0~9.0 大肠菌群 <3 个/L (5)矸石标准 煤矿产生的矸石用于矸石砖厂制砖,执行《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 (GB6566—2001)。 表 2.7-12 《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GB6566—2001) 检验项目 内照射指数 IRa 外照射指数 Iγ 《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 (GB6566-2001) ≤1.0 ≤1.0 2.8 污染控制及环境保护目标 2.8.1 污染控制 污染控制以控制工程污染源达到有关评价基础要求、最大限度的减少污染物 排放量为目的。污染控制目标见下表: 表 2.8-1 污染控制内容 废 气 环保措施 污染物控制目标 煤尘 采煤、爆破先洒水抑尘;矿内煤运输洒水 润湿;原煤仓半封闭,并设水喷淋抑尘装 置 矿井水 井下水仓初沉+地面污水处理站絮凝沉淀 法处理后部分回用,部分达标外排 生活污水 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全部进入地埋式 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外排 噪声 通风机、空压机安装消声器;设备基础减 震;各类泵的进出口安装柔性接头;绿化 降噪;车辆运输管理等。 《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 准》(GB20426-2006)表 5 标准 《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 准》 (GB20426-2006)表 1、 表 2 标准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表 4 中一 级标准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 排放标准》 (GB12348-2008) 2 类标准 矸石 临时堆放,大部分转让其他单位进行加工 后外售砖厂制砖,剩余的矸石堆场堆肥 综合利用 煤泥 混入煤中销售 综合利用 废 水 噪 声 固 废 污染控制目标 46 生 态 生活垃圾 定期清运至垃圾填埋场 无害化 废机油 防腐防渗容器收集、全部回用于设备润滑 资源化利用 水土流失、 地表沉陷 各种生物、工程措施 尽量控制水土流失,保护评 价范围内植被、土壤生产力 2.8.2 环境保护目标 (1)矿区占地范围内敏感目标 根据收集的资料及现场踏勘情况,确定煤矿建设工程矿界范围内环境敏感点 如下: 表 2.8-2 保护 类别 生态 环境 大气 环境 声环 境 矿界范围内主要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 目标特征/ 矿区内位置 影响因素 执行标准或要求 地表植被 矿区 工程运行扬尘、地 表沉陷、导水裂隙 对其产生影响 复绿、留设保护煤柱工程措 施等相结合保护植被正常 生长和覆盖率 矿区内道路 矿区 可能受地表沉陷 影响 保障矿区道路不发生地表 沉陷 矿界内建筑 (办公室及宿 舍等) 办公室及宿舍 1 栋, 位于主平硐工业广 场 可能受地表沉陷 影响 保障居民正常生产生活。 矿界范围内无 敏感点 主要影响矿区区域 大气环境 装卸、堆存、运输 无组织排放粉尘 影响 洒水降尘、冲洗轮胎,达到 GB3095-2012 二级标准 主要影响矿区区域 声环境 工业场地设备设隔声房、消 工业广场、设备、 声减震、车辆减速、严禁超 车辆噪声 载,达到 GB3096-2008 2 类 标准 保护目标 矿界范围内无 敏感点 (2)工业广场敏感目标 项目工业广场周边环境保护目标见下表。 表 2.8-3 名称 工业广场大气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 坐标 (最近居民坐标) 保护对 象 保护内 容 环境 功能 区 相对 厂址 方位 相对厂界 最近距离 (m) X Y 石里居民区 27.1756 113.6500 居住区 10 户 二类 区 西南 1130 苍下居民区 27.18449 113.66849 居住区 1户 二类 区 东北 210 苍下居民 区 27.18571 113.66976 居住区 20 户 二类 区 东北 350 47 庙下居民 区 27.18754 113.65717 居住区 约 20 户 二类 区 西南 600 乡房里居 民区 27.17071 113.65213 居住区 40 户 二类 区 西南 1500 上冲居民 区 27.178229 113.67983 居住区 约 10 户 二类 区 东南 1200 表 2.8-4 类别 地表水 地下水 声环境 矿部工业广场周边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 保护目标 方位、最近距离 坐标 功能及规模 溪沟 南侧 / 小河,灌溉用水 咸弦河 西侧 1040m / 小河,灌溉用水 酒埠江水库 西北侧 2700 / 景观娱乐用水 苍下居民区水 井 EN 350m (位于 矿界东侧 120m) E:113.66976 N:27.18571 庙下居民区水 井 WN 600m (位 于矿界西侧 20m) E:113.65717 N:27.18754 石里居民点水 井 WS 1200m(位于 矿界西南侧 880m) E:113.65000 N:27.17572 / 生态环境 植被、农田、 水土资源 土壤环境 耕地 / / 环境功能要求 《地表水环境 质量标准》 (GB3838 -2002)Ⅲ类标 准 周边居民井水 (周边居民饮 用水源均为自 来水,井水主要 用于除饮用水 之外的其他生 活用水) 《地下水质量 标准》 (GB/T148482017)Ⅲ类 周边 200m 范围 内无声环境敏 感点 《声环境质量 标准》 (GB3096-20 08)2 类标准 采取各项措施 将矿山开采活 工业广场、煤矸石堆场周边的 500m 范围内的植被、农田、 动对区域生态 及水土资源 环境的不利影 响降至最低 矿井工业场地周边的耕地(不在评价范围内) 48 (GB15618-2 018) (筛选值) 3 工程概况与现状分析 3.1 工程概况 原兴隆煤矿属私营有限责任公司,建于 1991 年,2010 年 12 月 28 日,湖南 省国土资源厅颁发的兴隆煤矿采矿许可证,证号为 C4300002010011120061340, 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到期。按照《湖南省落后小煤矿关闭退出工作总体方案》的 要求,攸县人民政府依据《湖南省攸县煤矿矿业权规划》,将兴隆煤矿列为株洲 市攸县保留矿井。 根据《湖南省煤炭管理局关于攸县兴隆煤矿生产能力核定结果的批复》(湘 煤行管函[2014]85 号),兴隆煤矿通过实施机械化采煤和对地面、井下生产系统 的全面升级改造,矿井生产能力核定为 15 万吨/年。 矿山平面范围和开采深度均进行了调整,湖南省国土资源厅于 2016 年 8 月 24 日换发了采矿许可证,有效期至 2018 年 8 月 24 日,证号为 C4300002010011120061340,开采规模为 15 万吨/年,矿区范围由 9 个拐点圈定 变更为由 11 个拐点圈定,由原来的+350~±0mm 变更为+350m 至-800m,矿区面 积由原来 1.7880km2 变更为 2.0271km2。2018 年 9 月矿山申请采矿许可证短期延 续登记,经湖南省国土资源厅批准,于 2018 年 9 月 21 日换发了新的采矿证,有 效期为 2018 年 9 月 21 日至 2019 年 9 月 21 日。矿区范围和开采高程与 2016 年 颁发的采矿许可证一致。 调整后本矿区范围与相邻(煤炭冲煤矿、高塘煤矿、柳树冲煤矿)矿区范围 在空间上无重叠,与周边矿业权无矿权及资源纠纷。兴隆煤矿为历史老煤矿,未 办理环评手续。采煤工艺为炮采,煤矿在开采过程中,未发生过瓦斯、煤尘爆炸 及突水事故,也未发生过大的冒顶、片帮等事故。自开采以来未发生过周边投诉、 环境纠纷事件。 兴隆煤矿矿井生产能力核定为 15 万吨/年,现阶段已开采到-117m,工业广 场各功能建筑齐全,其设施基本可以利用,但存在部分环保问题,如矸石乱堆乱 放,破坏土石环境;煤仓设有顶棚,三面挡墙,未全封闭、无专门的危废暂存间 等。本项目只进行煤矿开采,不进行选煤,因此不配备洗煤厂。 3.1.1 工程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攸县兴隆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年产 15 万吨无烟煤建设项目; 49 (2)建设单位:攸县兴隆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3)行业类别:B06 煤炭开采和洗选业; (4)建设规模:年开采煤矿 15 万 t; (5)井田概况:矿区面积:2.0271km2,采标高为+350 米至-800 米水平, 现阶段已开采到-117 米; (6)开采煤层:共 9 个煤层:1、2、3、4、5、6、7、9、16 煤层; (7)服务年限:矿井设计服务年限 40a。 (8)工作制度:年工作 280 天,地面三八制,地下四六制,每班 8 小时。 (9)劳动定员:劳动定员 130 人(原煤生产人员 120 人/天)。 3.1.2 地理位置及交通 兴隆煤矿位于攸县北东部的峦山镇庙下村,位于县城北东方向,距县城约 39km,地理坐标东经 113°39′17″~113°40′12″,北纬 27°10′53″~27°11′44″。 矿山有 3km 简易公路相接漕泊—网岭县级公路,县级公路在网岭与 106 国 道相接,并与醴(陵)—茶(陵)铁路、平(江)-汝(城)高速公路衔接。交 通较为便利。 3.1.3 矿山开采范围 湖南省国土资源厅于 2016 年 8 月 24 日换发了采矿许可证,有效期至 2018 年 8 月 24 日,证号为 C4300002010011120061340,开采规模为 15 万吨/年,矿 区面积:2.0271km2,开采标高:+350m 至-800m,为地下开采方式,经湖南省国 土资源厅批准,于 2018 年 9 月 21 日换发了新的采矿证,有效期为 2018 年 9 月 21 日至 2019 年 9 月 21 日。矿区由 11 个拐点坐标组成,矿山范围拐点坐标见下 表: 表 3.1-1 拐 点 号 兴隆煤矿矿井范围拐点坐标 拐 点 X(2000 国家大地)Y(2000 国家大地) 号 拐点坐标 拐点坐标 X(2000 国家大地)Y(2000 国家大地) 1 3009346.1942 38465905.8228 2 3008912.4528 38465906.2631 3 3008912.0829 38466058.6336 4 3007794.1793 38466058.6342 5 3007794.1794 38466358.6352 6 3007943.1801 38466613.6359 7 3007944.1802 38466848.6467 8 3008034.1806 38467075.6474 9 3007944.1804 38467118.6476 10 3007944.1805 38467428.6486 50 11 3009330.3651 开采深度 38467428.6478 +350 米至-800 米(1985 国家高程); 矿井总面积:2.0271km2 3.1.4 矿山储量 根据湘国土资储备字[2019]13 号《关于<湖南省攸县兰村矿区洋滨—咸弦区 段兴隆煤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证明》,截至 2018 年 6 月底保有资源储量(122b+332+333)1108.2 万吨,其中保有基础储量(122b)38.7 万吨,(332)38.4 万吨,(333)931.5 万吨。本项目只涉及利用-390m 水平以 上资源储量(122b+332+333)852.8 万吨,其中(122b)38.7 万吨,(332)38.4 万吨,(333)775.7 万吨。(122b+332)资源量全部利用,(333)资源量可信 系数取 0.80,本次剔除了矿山-390m 以下的储量资源,经计算-390m 以下储量为 155.8 万 t, 由此计算的设计利用资源储量为 697.66 万 t。保留井田边界煤柱为 14.91 万吨,可采储量为 600.11 万吨。 本项目矿山矿井生产能力为 15 万 t/a,服务年限 40a。 3.1.5 矿井基本情况 兴隆煤矿建于 1995 年,1996 年投产,2008 年整合邻近的永兴、四龙、万利 煤矿成立私营合伙企业,并重新进行了技术改造,采用斜井开拓,倒台阶及走向 短壁式采煤方法。现矿山主要使用两个井筒,分别为主、风井,均为斜井。矿山 采用分列式通风方式,机械抽出式通风方法;风井口安装一台 FBCZ-NO12.5/45 轴流式通风机,风机配 2×75kW 电动机,额定风量为 22~58m3/s,额定静压 120~ 2600Pa。并采用一级机械排水系统,井下涌水通过主井排出。 据矿山提供资料,2015 年 1 月~2018 年 6 月矿山主要开采 1、2、3、4、5 和 9 煤层。1 煤层开采标高为+200~+139m,开采 122b-1 块段资源,采煤 8.0 万 吨;2 煤层开采标高为+200~+139m、+139~+67m,开采 122b-3、122b-4 块段 资源,采煤 1.5、 3.3 万吨;3 煤层开采标高为+139~+67m、+67~±0m,开采 122b-11、 122b-15 块段资源,采煤 5.0、1.0 万吨;4 煤层开采标高为+350~+205、+205~ +178m,开采 122b-13、122b-14 块段资源,采煤 4.8、1.3 万吨;5 煤层开采标高 为+269~+219m,开采 122b-8 块段资源,采煤 9.0 万吨;9 煤层开采标高为+100~ ±0m,开采 122b-5 块段资源,采煤 1.5 万吨;本次共采损 35.4 万吨,损失 2.6 万 吨。回采率约为 87.9%,工作面回采率约为 97%。 51 3.1.6 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主体工程包括:地下生产系统、地面生产系统;公用及辅助工程包括: 供电、供热、给排水、办公楼、宿舍等生活设施;环保工程包括:废气处理措施 废水处理措施、煤矸石堆场等。项目主要工程内容组成见表 3.1-2。 表3.1-2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序 号 1 2 3 项目 主 体 工 程 辅 助 工 程 储 运 工 程 地下生产 系统 主要建设内容 备注 主斜井(X:3007951.33,Y:38466525.96,H:211.63m): 已建,保持 方位 20°,坡度 25°,井底标高-120m。担负矿井煤炭 不变,继续 提升、矸石提升、材料运输、排水、人员升降和进风 使用 任务。 副斜井(X:3007814.16,Y:38466358.64,H:209.12m): 已废弃封堵 方位 11°,坡度 25°,井底标高-120m。目前已废弃。 已建,保持 风井(X:3007 919.16,Y:38466 478.64,H:211.75m) : 不变,继续 方位 302°,坡度 25°。担负矿井回风任务。 使用 地面生产 系统 工业广场:包括绞车房(30m2)、办公楼(600m2)、 已建,保持 机修车间(40m2)、坑木加工房、空压机房、器材库、 不变,继续 炸药库等。 使用 炸药库 储存煤矿生产所用的爆破材料,位于井口南面 200m, 占地面积 20m2 已建,保持 不变,继续 使用 井下排水 本次设计采用机械排水方式。在-120m 以上利用现有的 水仓进行排水,在-390m 落底布置有水泵房和水仓,采 用多级排水方式,从-390m 水平排至-120m,再由-120m 水平水仓统一经主井排至地面,地面工业广场设排洪 水沟排水。 -120m 以上 排水系统已 建,-390m 排水系统拟 建 压风系统 用空压机压风 已建,沿用 高塘煤矿压 风系统 通风系统 矿井采用中央并列式通风,主井进风,风井回风,通 风方法为抽出式 升级改造 煤仓 在工业广场南侧设立煤仓,原煤经绞车运至煤仓,占 地面积约 200m2,硬化,设有顶棚,三面挡墙 整改:煤仓 设置为全封 闭 矸石堆场 3 G1 矸石堆:占地面积约 2.8hm2,总方量约 54000m(现 整改:要求 3 堆放 2.8 万 m ),是矿山使用中的矸石堆;G2 矸石堆: 增设挡土墙 52 占地面积约 0.75hm2,总方量约 18000m3,已停用;目 前,矿井矸石大部分不出窿,少量出窿的矸石由出井 口排出,堆放于 G1 矸石堆,属于临时储存矸石,周边 无截排水设施,无淋滤液收集系统,下游未设挡墙, 其中煤矸石外运至周边企业制砖 井下大巷采用蓄电池电机车牵引矿车运输,主斜井和 轨道上山各装备单滚筒提升机一台,采用单钩串车提 升,各联络巷内采用搪瓷溜槽自溜运输 井下运输 工作面运输中巷采用刮板运输机运输,回采工作面采 用刮板运输机运输 原煤、矸石 地面运输 轨道 4 已建,保持 不变,继续 使用 场内道路 场内运输,水泥路面,总长度 380,宽 6m 已建,保持 不变,继续 使用 供水 生产用水用水采用矿井小溪水,用水泵将水抽至山顶 蓄水池,沉淀后使用;生活用水取至井水。 已建,保持 不变,继续 使用 供电 采用 10kV 电压等级供电,来自当地电网供电系统。 已建,保持 不变,继续 使用 供热 设置一台 0.5t/h 燃煤锅炉,年工作时间 300 天,每天运 行 4 小时 拟改为电锅 炉 澡堂 工业广场设立公共澡堂,热源由空压机房空压机余热 利用机供应 已建,保持 不变,继续 使用 办公生活 5 已建,保持 不变,继续 使用 运输矿井生产的原煤及矸石,窄轨铁路采用 600mm 轨 距,总长约 200m 公 用 工 程 环 保 工 程 和淋滤水收 集沉淀池; G2 矸石堆 已堆放的煤 矸石运至周 边企业制 砖,待 G2 矸石堆中煤 矸石全部利 用完时区域 进行生态修 复 废 气 处 理 原煤 装车 扬尘 煤仓 扬尘 已建,保持 建设有工业广场办公楼、生活区办公楼、宿舍和食堂, 不变,继续 用于矿区人员办公生活 使用 采取喷雾洒水装置进行喷淋抑尘 煤仓设有顶棚,三面挡墙,设水喷淋降尘装置 53 整改:煤仓 设置为全封 闭,食堂油 烟设置油烟 设 施 运输 扬尘 食堂 油烟 废气 井下 开 采、 爆破 粉尘 生活 污水 设施 矿井 涌水 采取加盖篷布、控制装载量、限速措施 经抽油烟机排放 井下采用湿式凿岩,采用水炮泥填充炮孔爆破,井下 并设置喷淋洒水装置进行洒水抑尘 办公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处理后外排,食堂餐饮废水 经隔油隔渣后外排,淋浴废水未经处理外排 整改:设置 生活污水一 体化污水处 理站 (20m3/d) 矿井涌水经絮凝沉淀池(2 个 100m3)处理后部分抽 取用于职工洗澡,部分回用于井下生产和除尘,部分 抽至地面煤仓洒水降尘、地面降尘及绿化,其余矿井 涌水抽至溪沟达标外排。 整改:需对 废水治理设 施整改,增 设曝气设 施,加强加 强对废水中 金属(铁、 锰)的处理 效率 矸石堆场四周未设置截排水沟和淋滤水收集沉淀池 整改:要求 四周设置截 排水沟和淋 滤水收集沉 淀池 (250m3), 进地面污水 处理站处 理,废水处 理后达标排 放 未设置初期雨水池 整改:设置 初期雨水池 (250m3) G1 矸石堆:占地面积约 2.8hm2,总方量约 54000m3, 是矿山使用中的矸石堆;G2 矸石堆:占地面积约 0.75hm2,总方量约 18000m3,已停用; G1 矸石堆为露天堆场,未设置挡土墙,未设置排洪设 施,煤矸石全部送至制砖。 废机油、废蓄电池:未设置危险废物暂存点,按照《危 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2013 年修 整改:要求 增设挡土 墙、排水沟 和淋滤水收 集沉淀池; G2 矸石堆 已堆放的煤 废 水 处 理 设 施 矸石 场淋 滤水 初期 雨水 固体废物 净化处理系 统 54 订)_要求建设。 煤泥定期清理,掺入产品煤中出售。污水处理站污泥 收集后按当地环卫部门的要求进行处置,收集暂存处 需进行地表硬化处理,并设置围堰和雨篷 噪声防治 矸石运至周 边企业制 砖,待 G2 矸石堆中煤 矸石全部利 用完时区域 进行生态修 复;设置危 废暂存间, 位于工业广 场,约 100m3 已建,保持 不变,继续 使用,加强 管理 强噪声设备采取减振、消声或隔声措施。 3.1.7 主要原辅材料 项目原辅材料消耗量见表 3.1-3,其中,火工产品(炸药、雷管)等爆破材 料贮存于项目主井南侧的炸药库内,炸药库存量约 5t,雷管 20000 发。由于矿山 生产能力小,井下作业点少,而矿山运输相对简单,故井下不设计爆破器材库。 表 3.1-3 主要原辅材料一览表 原材料名称 年用量 运输方式 火工产品(炸药、雷管) 150t 汽车 衫树 1653m 水泥 800t 沙子 5000m 钢材(工字钢) 1000t 汽车 枕木 1000m3 汽车 矿物资 406t 汽车 丙烯酰胺(PAM) 140t 汽车 石灰 280t 汽车 3 汽车 汽车 2 汽车 3.1.8 主要设备选型 表 3.1-4 主要设备名称 水泵 空压机 抽风机 主要设备 型号或规格 数量(台/套) 46DF-50×5 1 46DF-50×6 2 46DF-50×3 3 HD-15-FD 1 HD-75 1 FBCZ№16/75 2 55 用于哪一生产工序 井下排水 井下供风 井下通风 JK2.5×2P 1 JTKB1.2×1.0P 1 蓄电瓶车 CTY2.5/6GB 4 运输 铲车 / 2 运输 局扇 YBT-11 6 供风 煤仓 / 1 储存煤 污水处理站 / 1 处理污水 绞车 煤矿提升运输 无淘汰设备 3.1.9 产品方案、及煤层、煤质分析 本项目所产原煤为高灰、中硫、中发热量的无烟煤一号,经手选矸石、杂物 后,产品(15 万吨/年)以原煤形式销售。本项目煤属于高硫煤,采取购买低硫 煤混合的方式,降低本项目出售煤的硫含量,因此本项目不配备洗煤厂。 本矿井 1 煤属中高灰、中高硫、中发热量的无烟煤;2、3、5、7 属中灰、 中硫、中发热量的无烟煤;4、6 煤属中高灰、中硫、中发热量的无烟煤;9 煤属 中高灰、低硫、中发热量的无烟煤;16 煤属中灰、低硫、中高发热量的无烟煤, 是良好的民用和动力用煤,其中块煤可作氮肥工业用煤。各层煤层基本特性表和 原煤分析结果见下表。 名称 1 2 表 3.1-5 兴隆煤矿可采煤层基本特性表 表 3.1-6 可采煤层工业分析结果表 Mad (%) 0.73~4.22 2.02(32) 工 业 分 析 Ad Vdaf Qnet,d (%) (%) (MJ/kg) 12.59~53.47 2.53~13.08 14.01~28.85 32.64(32) 5.56(32) 21.53(32) Std (%) 0.48~4.35 2.08(31) Pd (%) 0.02~0.131 0.054(28) 0.74~4.76 15.96~52.67 0.18~5.47 0.009~0.201 1.90~7.29 56 14.71~27.55 名称 3 4 5 6 7 9 16 工 业 Vdaf (%) 4.79(52) Mad (%) 2.29(54) Ad (%) 29.37(55) 0.82~4.30 2.66(46) 0.71~4.17 2.07(32) 0.66~5.80 2.53(37) 0.80~5.70 3.16(49) 0.42~5.34 2.97(40) 0.74~5.13 2.50(44) 3.47~4.66 4.07(2) 9.23~46.20 1.89~8.51 28.16(46) 3.67(40) 16.55~56.29 1.97~12.61 32.64(32) 4.41(32) 6.50~45.56 1.99~13.57 29.43(40) 3.74(40) 11.97~55.72 2.35~13.11 31.31(49) 4.27(44) 14.01~46.58 1.75~9.63 29.63(40) 4.05(34) 14.10~50.32 2.21~7.59 30.44(55) 4.60(54) 12.63~28.48 2.73~3.95 21.81(3) 3.50(3) 分 析 Qnet,d (MJ/kg) 22.77(56) Std (%) 1.81(55) Pd (%) 0.047(38) 17.26~30.47 23.33(43) 13.72~27.62 21.76(32) 17.42~31.78 23.05(39) 12.83~28.30 21.82(49) 16.33~28.84 25.13(40) 15.41~28.79 22.54(54) 23.35~28.77 25.70(3) 0.27~4.22 1.45(46) 0.12~4.22 1.01(32) 0.28~3.36 0.93(40) 0.24~4.69 1.14(49) 0.27~3.37 1.12(40) 0.12~3.45 0.98(55) 0.40~0.74 0.53(3) 0.011~0.224 0.05(23) 0.01~0.127 0.04(21) 0.005~0.105 0.04(18) 0.007~0.127 0.035(35) 0.007~0.151 0.038(20) 0.005~0.075 0.021(37) 3.1.10 劳动定员及生产制度 本矿井年工作日 280d,劳动定员 130 人,其中原煤生产人员 120 人/天,地 面工作制度为“三、八”制,井下工作为“四、六”制。 3.2 工程组成 3.2.1 矿井 兴隆煤矿建于 1995 年,1996 年投产,2008 年整合邻近的永兴、四龙、万利 煤矿成立私营合伙企业,并重新进行了技术改造,采用斜井开拓,倒台阶及走向 短壁式采煤方法。现矿山主要使用两个井筒,分别为主、风井,均为斜井。井口 坐标见表 3.2-1。主井担负矿井煤炭提升、矸石提升、材料运输、排水、人员升 降和进风任务;风井担负矿井回风任务。 表 3.2-1 兴隆煤矿井口坐标表(2000 国家大地坐标系) 井口 X(m) Y(m) H(m) 方位(°) 坡度(°) 备注 主井 3007 951.33 38466 525.96 +211.63 20 25 斜井 风井 3007 919.16 38466 478.64 +211.75 302 25 斜井 3.2.2 工业广场 兴隆煤矿工业广场各功能建筑齐全,其设施基本可以利用。工业广场占地面 积 2.1km2,场内地面建筑主要包括绞车房(30m2)、办公楼(600m2)、机修车 间(40m2)、坑木加工房、空压机房、器材库、炸药库等。工业广场不占用河道。 3.2.3 井田开拓与开采 57 (1)开拓方式 本项目采用斜井开拓方式,设有主井、风井,设有主井工业广场。 矿山主井井口标高为+211.63m,井底标高为±0m,井深 211.63m,井筒宽度 2.6m,高度 2.4m,为半圆拱形,断面面积为 5.76m2。主要担负提煤、提矸、进 风、行人、提升材料和设备等任务。 风井井口标高为+211.75m,井底标高为±0m,井深 211.75m,井筒宽度 2.2m, 高度 2.2m,为半圆拱形,断面面积为 4.49m2。主要担负矿井回风任务兼安全出 口。 矿山的主、风井均位于煤层底板,不压覆资源,巷道坡度合理,可以保证安 全及提升能力。且矿井的运输、通风、排水、提升、供电等各大设施均已完备, 能够满足安全生产的要求。因此,设计利用矿井现有的开拓方式是安全、合理的 (2)开拓布置 矿山目前已在-120m 以上形成了运输大巷,本次设计直接利用。在-120m 以 下,本次设计在-117m 水平西翼集中运输大巷西部开拓底板运输大巷向东北方向 延伸,于-600m 落底,坡度为 28°。在垂直煤层走向上分别形成-240m、-360m、 -480、-600m 水平运输石门,见煤后,在各煤层底板上沿煤层走向布置各水平运 输大巷。 矿山目前已在-120m 以上形成了回风大巷,本次设计直接利用。在-120m 以 下,本次设计从已有的回风巷道±0m 落底处向西北方向延伸 180m 后再向东北方 向平行底板运输大巷布置总回风大巷,至-600m 落底,坡度为 28°。在垂直煤层 走向上分别形成-240m、-360m、-480m、-600m 水平回风石门,进入各煤层分别 垂直各煤层走向形成水平回风巷道。 (3)煤层开采顺序 按照 1、2、3、4、5、6、7、9、16 煤层由上至下的顺序开采。 (4)采区开采顺序 采区可划分为Ⅰ-1、Ⅰ-2、Ⅱ-1、Ⅱ-2、Ⅲ-1、Ⅲ-2、Ⅳ-1、Ⅳ-2、Ⅴ-1、Ⅴ-2、 Ⅵ、 Ⅶ 共 12 个 采 区。 按 照以 上 开 采 顺 序总 原则 , 矿山 采 区开 采 顺 序 为 : Ⅱ-1→Ⅱ-2→Ⅲ-1→Ⅲ-2→Ⅳ-1→Ⅳ-2→Ⅴ-1→Ⅴ-2→Ⅵ→Ⅶ。 (5)采煤方法 58 矿井实际采用走向短壁式及倒台阶式采煤法。 (6)工作面 一个工作面——Ⅱ-111。年推进 600 米,正规循环率 75.7%。 3.2.4 瓦斯等级 根据湖南省煤炭管理局湘煤安监〔2016〕3 号文《湖南省煤炭管理局关于 2015 年度市县煤矿瓦斯等级鉴定结果的批复》,兴隆煤矿 2015 年度相对 CH4 涌出量 为 4.29m3/t,相对 CO2 涌出量为 5.01m3/t。本项目矿井为低瓦斯矿井。项目采用 井下通风方式对井下瓦斯进行排放,未设瓦斯抽放系统。 3.2.5 矿井通风 矿井通风方法为机械抽出式,通风方式为中央分列,通风系统:新鲜风流由 主斜井、运输大巷、运输石门、工作面运输巷、进入工作面,泛风风流经工作面 回风巷、采区回风上山、采区回风巷、经风井由抽风机排出地表。局部通风:掘 进工作面采用局部通风机压入式通风,装备“三专两闭锁”装置。机车充电硐室和 井下变电所采用独立配风。 3.2.6 矿井地面生产系统 矿井地面原已建有主井工业广场、废石场、矿部办公楼、职工居住、材料堆 场等。 (1)主井工业广场 矿山在主井口已建有主井工业广场,场内布置有变电所、简易机修间、储煤 坪、材料堆场、高位水池、矿井水沉淀池等,工业广场不占用河道。 (2)矸石场 据调查,矿井有 2 处矸石场,分别位于风井~主井口上游和东部关停井井口 附近,本次分别命名为 G1、G2 矸石堆。 G1 矸石堆:占地面积约 2.8hm2,总方量约 54000m3(现堆放 2.8 万 m3), 是矿山使用中的矸石堆; G2 矸石堆:占地面积约 0.75hm2,总方量约 18000m3,已停用; 目前,矿井矸石大部分不出窿,少量出窿的矸石由出井口排出,堆放于 G1 矸石堆,无煤矸石混入河道,现阶段煤矸石均运至周边企业制砖,只在堆场暂时 堆放。G2 矸石堆已堆放的煤矸石运至周边企业制砖,待 G2 矸石堆中煤矸石全 59 部利用完时区域进行生态修复。 (3)办公住宅区 办公住宅区位于主井口南部,已建有办公楼和职工住宅区。 3.2.7 运输系统 通过多年开采,矿山现已形成一套完整的运输体系,具体的运输方案为: 井下大巷采用蓄电池电机车牵引矿车运输,主斜井和轨道上山各装备单滚筒 提升机一台,采用单钩串车提升,各联络巷内采用搪瓷溜槽自溜运输,工作面运 输中巷采用刮板运输机运输,回采工作面采用刮板运输机运输。原煤在井下装固 定矿车,串车后由提升机提升出主斜井口,在摘钩点解体后,由人力沿重车窄轨 线推送至卸煤栈桥经翻车机翻卸至煤坪。毛煤经人工拣矸后以原煤形式通过装载 机装汽车并计量后外运销售。 3.2.8 煤柱系统 本项目矿井范围内地表水体不发育,无重要的地面建筑需要保护;矿井断层 不含水、不导水,不考虑断层煤柱;周边小煤矿较多,需要考虑矿井境界隔离煤 柱。利用的主井、风井为底板井筒,不需要留设保护煤柱。 井田境界煤柱按《煤矿防治水细则》,虽然各矿区范围在空间上无重叠,但 是仍需留设井田边界煤柱。 (1)兴隆煤矿与煤炭冲煤矿的边界煤柱 兴隆煤矿与煤炭冲煤矿相邻,但是矿界间的最小间距大于 30m,达到了边界 煤柱(20m)的留设标准,本次不需考虑留设边界煤柱。 (2)兴隆煤矿与高塘煤矿、石井下煤矿的边界煤柱 兴隆煤矿与高塘煤矿、石井下煤矿均相邻,但是矿界间的最小间距小于 20m, 但大于 10m,本次设计留设 10m 的边界煤柱。 (3)兴隆煤矿与柳树冲煤矿边界煤柱 兴隆煤矿与柳树冲煤矿边界平均距离约 10m,需留设边界煤柱,本次设计留 设 10m 的边界煤柱 3.2.9 开采工艺 项目采用斜井开拓方式,沿用现有采煤法的基础上,根据本矿煤层赋存情况 采煤方法进行下列选择:。 60 1、对于煤层倾角在 45°以下,厚度和走向较稳定的工作面采用走向短壁式 采煤法。 2、对于煤层倾角在 45°以上,赋存稳定,走向、倾角和厚度变化较小,夹 矸层较薄的工作面采用倒台阶采煤法。 回采工艺为放炮落煤,人工装煤,塘瓷溜槽运煤,工作面采用单体液压支柱 配接顶梁支护顶板,煤平巷采用矿车运煤,全部陷落法管理顶板。 3.2.10 水文地质条件 A、气象 区内气候温和湿润,寒暑分明,雨量充沛。历年平均气温 17.83℃,日平均 气温最高 34℃,最低-4℃,7~8 月最热,气温达 40℃。12-2 月最冷,低至-4℃。 3~6 月为雨季,年降雨量一般为 1100~1500mm,最大 2061.3mm。降雪期一般 在元月份。 B、地形与地表水系 矿区属低山地貌类型,山脉走向与地层走向基本一致,呈北东至南西向,最 高点位于图区北西部,高程为 568.0m,最低点位于图区西南部,高程为 179.7m, 高差为 388.3m。地形坡度 20~35°,平均 25°左右。残坡积层 0~4m。 兴隆煤矿范围内无大的地表水体,地表水以山沟溪流为主,矿区范围东南部 有高塘溪流自北向南流经,汇入南部下游的咸弦河。高塘溪为季节性溪沟,仅雨 季有水,最大水量约 1.2m3/s。 C、煤层赋存状况与矿山开拓方式 新核定的矿区开采高程(+350m 至-800)内均有煤层赋存,大部分保有资源 储量位于当地侵蚀基准面(+180m)之下,小部分保有资源储量位于当地侵蚀基 准面之上。 兴隆煤矿采用斜井开拓方式,走向短壁式方法采煤,炮采手镐落煤。 D、岩层水文地质条件特征 矿山范围内出露的地层主要为三叠系下统大冶组、二叠系上统大隆组、龙潭 组。 大冶组岩性主要为中厚层状泥质灰岩夹灰岩,泥灰岩等,裂隙、溶蚀裂隙较 发育。据“普查报告”,钻孔涌水量最大可达 2.633 l/s,地表泉流量一般 0.114~1.311 61 l/s,最大 1.894 l/s。该层富水性中等,但与煤系地层有大隆组隔水层,水力联系 不密切。 大隆组岩性主要为钙质泥岩、泥岩,为隔水层。 龙潭组岩性主要为砂质泥岩、泥质粉砂岩和中细粒石英砂岩。砂质泥岩、泥 质粉砂岩为相对隔水层,中细粒石英砂岩为弱裂隙含水层。据“普查报告”,钻孔 见龙潭组层间砂岩涌水量 0.018~0.140l/s,泉流量一般 0.071~0.260 l/s,最大 1.961 l/s;据坑道调查,砂岩层裂隙较发育,坑道内较大的出水点、滴水区、淋 水区均在砂岩段。 E、老窑水文地质特征 矿区开采历史悠久,本矿浅部有老窑分布。本矿由于地形有利,老窑多为平 硐,但由于煤层不稳定,多数老窑有下山采煤现象,存在老窑积水。因此,本矿 浅部有老窑突水的危险性。 F、地下水的补给、泾流、排泄条件及动态变化 大气降水是矿坑水的主要补给来源,大气降水主要是通过老窿采空区补给矿 坑,通过砂岩孔隙和构造裂隙补给矿坑的水量不大。 地表溪流水是矿坑水的又一重要补给来源,主要也是通过采空区补给矿坑, 其补给量又受大气降水的影响。 本矿主斜井及暗斜井下部的矿坑水采用机电抽排,矿坑水量明显受气候影 响,雨季水量大,旱季水量小。斜井及暗斜井煤层未与上部大面积采通时,矿坑 水量不大,且气候影响不明显。 3.2.10 巷道布置情况 本次按照主风井的深部延伸巷道作为采区边界,东西两翼采区呈对称分布, 本次设计的采区巷道布置情况如下: A、运输大巷 矿井可采煤层为 9 层,煤层间距 14~21m 不等,煤层总平距 300~500m, 鉴于煤层总平距大,将大巷布置在最下层煤的底板中,采区石门过长,不利于生 产组织。 根据矿山多年经验。现有-120m 水平以上的运输大巷布置在 9 煤层底板中。 因此,设计沿用矿井现有大巷布置方式,将大巷布置在 9 煤底板。 62 在-120m 以下,本次设计在-117m 水平西翼集中运输大巷西部垂直煤层走向 开拓轨道上山和行人上山,于-390m 落底,坡度为 28°。落底后在垂直煤层走向 上形成-390m 水平运输石门,见煤后,在各煤层底板上沿煤层走向布置各水平运 输大巷。 B、回风大巷 矿山目前已在-120m 以上分别形成了+200m、+139m、±0 回风大巷,本次设 计直接利用。 本次设计,从已有的回风巷道±0m 落底处向西北方向延伸 120m 后再向西南 方向延伸约 220m 沿 9 煤层底板布置+120m 总回风大巷。在垂直煤层走向上形成 +120m 水平回风石门,进入各煤层分别垂直各煤层走向形成水平回风巷道。 C、采区上(下)山布置 采区的轨道、行人、回风、溜煤上山均布置在下部煤层的底板中,其中轨道 上山承担煤炭、材料、设备、矸石、进风任务,是采区的一个安全出口;回风上 山承担采区回风任务,同时兼作采区的另一个安全出口。 D、区段划分 目前矿山已开拓±0m 和-120m 两个水平,本次设计新增-270m 水平和-390m 水平。 在±0m 水平以上,为上山开采,矿山已按垂高 50m 分别形成+150、+100、 +50m 三个区段,本次设计沿用。-120m 以上矿山已形成-60m 区段,区段垂高为 60m。 本次设计-120m 水平和-270m 水平区段垂高为 50m,-270m 水平和-390m 水 平间区段垂高为 60m。矿山可从各煤层底板上布置的轨道上山垂直煤层走向布置 区段石门,轨道石门和回风石门分别揭穿煤层后,沿煤做上下顺槽并开切眼,从 而形成采区运输、通风系统。 E、投产采面布置 由于 1 煤层、4 煤层在 11 采区尚有较多储量分布,本次设计将投产面布置 在该采区。根据“采煤机械化”的产业政策要求,结合煤层赋存情况,确定投产工 作面为 1114 和 1121 回采工作面,其中 1114 工作面上部的 2 煤、3 煤不可采。 矿山可利用现已形成的±0m 东翼总运输石门向煤层开拓沿煤运输巷,形成采 63 煤工作面生产系统;利用已形成的+202m 回风巷和+139m 回风巷分别向 1114 和 1121 回采工作面延伸进入工作面,形成工作面回风巷。 F、车场布置 本次设计-120m、-390m 主井井底车场均为石门式平车场,双轨布置。-390m 井底车场设空、重车存车线和调车线,全长为 96m。铺设 22kg/m 钢轨,600mm 轨距;因-120m 主变坡处与-120m 大巷相距较近,因此-120m 主井车场空、重车 存车线和调车线分设,存车线设在井底,与变坡点相连,全长为 37m,调车线设 在-120m 大巷中,全长为 45m,存车线和调车线均铺设 22kg/m 钢轨,600mm 轨 距。 G、主要硐室 根据矿山的特点,本次设计在-120m 井底车场附近设置有中央变电所、中央 水泵房、水仓、电机车检修充电刷室、永久避难硐室,消防材料库等。 设计在-390m 井底车场附近设置有中央变电所、中央水泵房、水仓、消防材 料库等。 3.2.12 井下涌水 根据《湖南省攸县兴隆煤矿资源开发利用方案》(2019年6月),现阶段 (-117m)兴隆煤矿正常涌水量45.8m3/h(1099.2 m3/d),最大涌水量70m3/h(1680 m3/d)。本项目只涉及利用-390m水平以上资源储量,因此需要预测-390m矿井 涌水量,采用比拟法计算矿井未来涌水量,过程如下: 计算公式: Q2= Q1× ( F 2 S 2) /( F 1S 1) 参数取值: Q1—— -117m水平矿井涌水量(m3/h),正常为45.8m3/h,最大为70m3/h Q2—— -390m水平矿井未来涌水量(m3/h) F1—— -117m开采面积(m2),为1325837m2 F2—— -390m水平开采面积(m2),为1738868m2 S1——矿井已开拓水平(-117m)水位降深(m),水位降深取值为328.63m S2——矿井未来开拓水平(-390m)水位降深(m),取值为 601.63m 64 将以上参数代入计算公式,-390m 水平正常涌水量为 70.9m3/h,最大涌水量 为 108.5m3/h。 3.2.13 公用工程 (1)给水 项目生活用水由峦山镇井水供给,生活用水量约 19.5m3/d。生产用水采用矿 井小溪水,用水量约 1100m3/d,项目生活用水来自井水,生产用水来自矿井小溪 水,经水泵抽水至山顶蓄水池,然后供给各用水点。 (2)排水系统 兴隆煤矿在-120m以上利用现有的水仓进行排水,在-390m落底布置有水泵 房和水仓,采用多级排水方式,从-390m水平排至-120m,再由-120m水平水仓统 一经主井排至地面,地面工业广场设排洪水沟排水。 该矿井采用一级机械排水系统,井下涌水通过主井排出。±0m 水平安装有 D25-30×5 水泵 3 台,配套电机型号为 YB2-180M-2,功率为 22kW,额定流量 25m3/h,额定扬程 150m。配备Φ75×3 排水管 2 趟。 生活污水化粪池处理后经拟建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达标后外排溪沟,汇 入咸弦河;工业场地初期雨水和淋溶水经四周截排水沟收集后进地面污水处理站 处理达标后外排溪沟,汇入咸弦河。 本 项 目 现 阶 段 ( -117m ) 矿 井 最 大 涌 水 量 约 1680m3/d , 正 常 涌 水 量 约 1099.2m3/d,后期(-390m)水平正常涌水量为 70.9m3/h,最大涌水量为 108.5m3/h。 矿井涌水经“井下水仓+污水处理站”处理后,部分回用于生产,剩余部分外排矿 山小溪,矿山小溪流经 2km 后流入咸弦河。本环评要求企业对废水治理设施整 改,增设曝气设施,加强对废水中金属(铁、锰)的处理效率,建议建设单位委 托专业设计单位对井下涌水污水处理设施的工艺进行设计,确保企业后续发展阶 段废水稳定达标排放。 (3)供电 矿区已有二回 10kv 电源线路供电,电源供电可靠。 (4)供热 工业广场设有两台空压机余热利用机利用空压机余热为工业广场澡堂供热。 淘汰宿舍区现有 0.5 吨/小时燃煤锅炉,采用电锅炉为宿舍生活设施供热水。 65 3.2.14 井下安全“六大系统” (1)矿井安全监测监控系统 矿山现已安装一套 KJ65N 型监测监控系统,并配套了较为完善的监控探头。 (2)人员定位系统 矿井已安装了 KJ236(A)型煤矿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 主井口、风井口和井下共安装了 2 台 KJ236-J 矿用本安型传输分站,在各井 口及井下人员出入的主要地点及作业地点共安装了 10 台 KJF82A.1 矿用本安型 读卡器,下井人员每人配带一张 KJ236-K 标识卡,全矿共配备标识牌 150 块。 (3)紧急避险系统 矿山的紧急避难硐室设置在±0m 运输大巷,硐室净高 2.2m,长 6m,宽 2.4m, 能满足 30 人避难要求。 (4)压风自救系统 矿井已建立压风自救系统。在地面工业广场设有空压机房,分别安装了 3 台空气压缩机,型号分别为 CS150B 型、AED55A 型和、LGJ-10/7 型,一台工 作,两台备用。主压风管路采用φ108×4 无缝钢管,干管采用φ76×3 无缝钢管, 支管采用φ57×3.0 无缝钢管,压风管路经主井接送至井下。 (5)供水施救(防尘)系统 矿井供水施救系统与防尘系统共用一套管网。在主井井口附近设有高位水 池,水池容量 200m3。 (6)通讯联络系统 矿井办公楼内已安设一台 KTA102 型矿用数字程控调度总机,作为全矿井行 政管理及生产调度总机用。 在办公室、变电所、 风机房、绞车房等场所共装设自动电话机 10 台,在井 下井底车场、各回采及掘进工作面共装设 KTH8 本质安全型自动电话机 10 台。 3.2.15 综合技术经济指标简表 表 3.2-2 序 号 1 综合技术经济指标简表 名称 矿山 范围 单位 指标 矿山拐点组成 个 11 开采标高 m +350~-800 66 Km2 矿山面积 矿种 煤 (层) 1、2、3、4、5、6、7、9、16(9 层) 矿体(层)平均厚度 m 0.70、0.60、0.5、0.83、0.78、0.86、 0.61、0.77、0.65 (对应上部可采矿层顺序) 矿体(层)走向长 Km 2.5 矿体(层)倾斜宽 Km 1.8 矿体(层)倾角 ° 28~58 备案储量 万t (122b+332+333)1008.6 设计利用储量 万t 697.66 设计可采储量 万t 600.11 可采矿体(层) 2 矿体特征 资源储量及 开采技术条件 3 水文地质条件 简单 工程地质条件 中等 环境地质条件 中等 顶底板管理 全部垮落法 其他开采 技术条件 4 生产规模 矿井设计 生产能力 瓦斯 瓦斯矿井 煤层自燃倾向 性 无自燃 煤尘爆炸危险 性 无爆炸危险性 (1)年产量 万t 15 (2)日产量 t 455 a 40 矿井服务年限 5 6 开采方案 通风方式 2.0271 开拓方式 斜井 开采方式 地下 采煤方法 走向短壁式、倒台阶式 井下运输 蓄电池机车 提升方式 单钩串车 地面运输 % 汽车 采区回采率 % 87.9 工作面回采率 % 97 原煤入选率 % 80 矸石利用率 % 100 矿井水利用率 % 66.7 通风方式 中央分列式 67 通风方法 7 经济指标 抽出 原煤销售价格 元/t 520 原煤直接成本 元/t 300 每年上缴税金 万元 1405.93 每年净利润 万元 668.37 68 4 矿区历史和现有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措施 4.1 项目周边煤矿资源开发情况 兴隆煤矿位于兰村复式含煤向斜的南部仰起端。矿井整体呈向背斜构造,地 层整体走向南东东—北西西,倾向北北东。兴隆煤矿周围西面有煤炭冲煤矿、石 斗下煤矿、高塘煤煤矿,东面有柳树冲煤矿。调整后本矿区范围与相邻(煤炭冲 煤矿、高塘煤矿、柳树冲煤矿)矿区范围在空间上无重叠,与周边矿业权无矿权 及资源纠纷。详见煤矿位置分布图 4.1-1。 图 4.1-1 本矿山与临近矿山相对位置关系图 4.2 矿区历史开采产生的环境问题和已采取的措施 4.2.1 对地下水的影响 根据现场走访调查,项目矿区开采范围内居民生活用水及饮用水为山上山泉 水,泉水由山坡裂隙水补给,当地居民修建了储水池,将泉水引入储水池中,再 通过水管接入家中使用。矿区及周边井泉未出现水位下降、干涸的问题。 4.2.2 采空区和地表沉陷 本矿山历史开采过程中造成的采空区地面变形、塌陷,危及民房、道路工程 建设、地面建筑物,危险性中等。矿业活动对地表水漏失影响严重,危及下游农 田灌溉。 根据《湖南省攸县峦山镇兴隆煤矿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估报告》,现有采矿 69 活动引发采空区地面变形的可能性为中等。周源山煤矿已采取了较大的矿山地质 环境保护措施,对采区塌陷、裂隙处进行了充填。根据现场勘查,矿区范围内采 空区上方相对稳定,上部地表未发现明显的地裂缝、地面变形等现象,植被状态 生长良好。项目已采工程对当地动植物、土地利用等造成的影响较小。 4.2.3 地质灾害影响 根据《湖南省攸县峦山镇兴隆煤矿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估报告》,矿山范围 内未发生过崩塌地质灾害,崩塌地质灾害危害小;矿山范围内未发生过滑坡地质 灾害,滑坡地质灾害危害小;矿区未发生泥石流、矸石流地质灾害,泥石流、矸 石流地质灾害危害小。 4.2.4 水土流失影响 项目矿部已建成多年,且矿部均实现了水泥硬化,根据多年运行情况,矿部 无水土流失现象。项目矿部内目前正在使用的矸石堆场占地面积约 2.8hm2。根据 现场勘查,矸石堆场因管理不到位,存在矸石乱堆乱放,对地面的扰动较大,改 变、破坏了项目区原有的地貌、植被和土壤结构,使土地功能改变,使部分土地 表面裸露,使土地丧失了原有的固土抗蚀能力,存在轻度(Ⅰ级破坏)的水土流 失现象。但因地形地势限制,项目水土流失均控制在矿部用地范围内,未造成区 域其他地方的水土流失。 本项目整合石斗下煤矿后,石斗下煤矿仅改造现有主井为本项目风井,原石 斗下煤矿矿部矸石堆场用地需要进行复垦还绿。 4.2.5 生态景观破坏 项目矿部和矸石堆场的设立,将原有的山地、林地景观破坏,植被有所减少。 但矿山闭矿后通过实施复垦,植被将会得到一定程度的恢复,可恢复地表植被。 4.3 矿部现状存在的环境问题和需采取的措施 4.3.1 矿部燃煤锅炉 根据现场走访调查,矿区设有 0.5t/h 燃煤蒸汽锅炉一台,作为职工食堂、浴 室、开水房等职工生活热源,锅炉用煤主要为沉淀池的煤泥和矿井出煤,无废气 治理措施。根据建设单位的要求,本次评价后,建设单位拟将燃煤锅炉替换为电 锅炉,锅炉供热水规模不变,届时,本项目外排气型污染物减少,对周边环境的 影响降低,对改善区域大气环境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 70 4.3.2 生活污水 项目生活污水目前仅采取化粪池处理后直接排放,不能做到达标排放。 本评价要求对生活污水加设一套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利用生活污水的可生 化性,采用生化处理方式,将生活污水进一步处理,经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 后,生活污水能够达到 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一级要求。 4.3.3 矸石堆场 矿井有 2 处矸石场(G1 矸石堆、G2 矸石堆),分别位于风井~主井口上游 和东部关停井井口附近,具体情况如下: G1 矸石堆:占地面积约 2.8hm2,总方量约 54000m3(现堆放 2.8 万 m3), 是矿山使用中的矸石堆; G2 矸石堆:占地面积约 0.75hm2,总方量约 18000m3,已停用。 矸石靠重力自然下滑达到稳定状态,堆场无汇水条件,矸石堆不会受到雨水 冲刷,因此矸石堆边坡基本稳定。项目矸石堆场为露天形式,在雨季降水时会产 生淋溶水,矸石堆场无任何截排水措施,淋溶水会随地表径流任意外排。矸石乱 堆乱放,破坏土石环境,且易造成滑坡。 本评价要求设挡石墙,加强矸石的综合利用,减少矸石积存量。在矸石场四 周设置截排水沟,减少淋溶水的产生,矸石场淋溶水经截排水沟顺地势进入地面 污水处理站处理达《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后外排。矿 山闭坑后立即全面复垦。G2 矸石堆已堆放的煤矸石运至周边企业制砖,待 G2 矸石堆中煤矸石全部利用完时区域进行生态修复。 4.3.4 煤仓 本项目煤仓设有顶棚,三面挡墙,堆放煤矿时会产生少量的粉尘污染环境, 本环评要求企业对煤仓进行全封闭,减少粉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3.5 矿井涌水 本项目矿井涌水经地下水仓和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外排,根据预测结果表明, 开采后期(-390m)废水排入地表水后 Fe 超标,超标倍数为 0.77,不满足《地 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 类标准,因此,本环评要求企业污水处 理设施进行改造,增加曝气设施,加强对废水中金属(铁、锰)的处理效率,保 证开采后期废水排入到溪沟对溪沟的水环境影响小。 4.3.6 危险废物 71 本项目机修产生的废机油由专门的油桶装载暂存,无专门的危废暂存间。本 次环评要求建设单位建设 1 座专门的危废暂存间,危废暂存间需防风、防雨、防 漏,同时危废暂存间需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 及 2013 年修改单要求做好地面防渗措施。 4.3.7 食堂油烟废气 项目设有两处职工厨房,每个厨房设有 2 个灶头,采用液化石油气作为燃料。 目前项目未设置油烟净化器,仅设置排气扇,食堂油烟排放浓度无法达到《饮食 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 GB18483-2001)排放限值。环评建议建设单位设 置油烟净化处理系统,油烟排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 (GB18483-2001)标准中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2.0 mg/m3 要求,引至楼顶高空排放。 4.3.7 原有工程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及“以新带老”措施 表 4.3-1 类别 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和“以新带老”环保措施 环境问题 “以新带老”环保措施 完成时限 整改措施投 资额 锅炉废气未处理 直接经排气筒直 燃煤锅 排,且燃煤锅炉规 将燃煤锅炉替换为电锅炉,无 炉 模仅为 0.5t/h,不 锅炉废气产生 2019 年 12 月 10 万元 加设 1 台油烟处理效率至少为 85%的油烟净化器,将厨房油 烟净化后再引至屋顶高空排放 2019 年 12 月 0.4 万元 煤仓全封闭 2019 年 12 月 10 万元 2019 年 12 月 10 万元 2019 年 12 月 5 万元 2019 年 12 月 20 万元 符合国家有关燃 煤的产业政策 食堂油 烟废气 煤仓 排气扇排放,油烟 超标排放 煤仓设有顶棚,三 面挡墙,未全封闭 化粪池处理散排, 生活污 水 加设一套地埋式污水处理设 顺地势排入溪沟, 施,保证出水水质达到《污水 汇入咸弦河,不能 综合排放标准》 达标排放 (GB8978-1996)一级要求 开采后期 矿井涌 (-390m)废水排 增加曝气设施,加强对废水中 水 入地表水后 Fe 超 金属(铁、锰)的处理效率 标 初期雨 矸石乱堆乱放,破 设挡石墙、截排水沟;矸石场 72 水和场 坏土石环境;滑坡 淋溶水和初期雨水经截排水沟 地淋溶 顺地势排进地面污水处理站处 水 理后外排。 危废暂 存 煤矸石 堆 无专门的危废暂 存间 按照相关要求建设 1 座危废暂 存间,用于暂存机修车间产生 的废机油 2019 年 12 月 5 万元 矸石堆存量大 加强矸石的综合利用,减少矸 石积存量;矿山闭坑后立即全 面复垦; 2019 年 12 月 60 万元 73 5 工程分析及工程污染源分析 5.1 施工期污染源分析 兴隆煤矿为历史老煤矿,主井工业广场和行人井工业广场已形成并连在一 起,各功能建筑齐全,其设施基本可以利用。本次施工内容主要是井下巷道开拓 工程施工。本次评价对井下巷道开拓工程施工过程的环境影响进行简单分析: (1)生态 项目施工主要集中于井下,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小。 项目在原有占地范围内施工,不新增占地,施工期主要是进行井下工程施工, 井下掘进矸石外售给矸石砖厂制砖综合利用。根据建设方介绍,施工过程中砂石 等材料,在降雨天气均采取了覆盖,且施工过程加强管理,尽量缩小施工影响占 地,避免了对周围植被的扰动。 (2)污废水 ①矿井水 施工期矿井涌水主要来自于井下新建巷道掘进及其支护,主要污染因子是 SS,经井下水仓沉淀处理后作为井下防尘洒水等回用,剩余部分外排至溪沟。 本次评价建议在巷道施工建设前,先完成地面污水处理站的改造,施工期矿 井水经地下水水仓沉淀处理后,不能回用部分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再外排。 ②生活污废水 施工高峰期时施工人员约 100 人,污水产生量按 60L/人·d 计,则生活污水 量为 6m3/d,主要污染物为 COD、BOD5、SS 和氨氮等。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及施 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场地防尘洒水,对水环境影响不大。 (3)大气污染 施工中大气污染物主要为车辆运输扬尘、物料装卸扬尘。施工扬尘属于无组 织排放,其排放量无法定量。施工期间施工材料和设备在运输、装卸过程采取洒 水防尘和加盖篷布等措施,在场区施工区设置车辆清洗场地,对进出施工区域的 车辆进行清洗和清扫,施工场地进行洒水抑尘。 采取以上控制措施后,对环境空气影响相对较小。 (4)噪声 施工期噪声源主要来自施工机械,如井下施工扇风机以及载重汽车等;结构 74 施工阶段和设备安装阶段的振捣机、电锯等,施工期噪声源强为 75~100dB(A) 。 主体工程施工期间选用低噪声机械,合理安排产噪较大的设备的使用时间, 加强管理,优化施工方式,减短噪声持续排放的时间,同时禁止夜间施工,做到 文明施工,避免人为噪声的产生。采取治理措施后,施工期噪声对周边居民的生 活影响较小。 (5)固体废物 井下巷道开拓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土石方包括原煤、煤矸石和土石方,原煤直 接外售,煤矸石用作制砖,剩余石方可用于采空区回填,根据《湖南省攸县兰村 兴隆煤矿资源开发利用方案》(2019 年 6 月),未来开拓巷道总长度约 4000m, 开拓过程煤矸石和石方量产生量约为 11.88 万 m3,煤矸石运往周边企业制砖,石 方可用于采空区回填,施工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 处理。 5.2 运营期污染源分析 5.2.1 生产工艺 项目为地下开采方式,开采的原煤不进行洗选加工,原煤直接外售。项目运 营期采矿过程及产排污环节见图 5.2-1。 噪声、废气、 废水 凿岩钻孔 噪声、废气 装药 噪声、扬尘 铲装 爆破 汽车外运 矸石堆场暂存 外售综合利用 储煤坪 噪声、扬尘 图 5.2-1 工程产污节点图 (1)凿岩:采用湿式钻孔法,凿岩机在工作面上钻凿出炮眼,布置多排孔。 (2)装药、爆破:采用微差爆破技术,将适量爆破炸药包装入炮眼,用雷 管引爆。 (3)铲装:采用人工进行铲装,铲装过程有少量粉尘产生。 (4)运输:原煤在井下装固定矿车,串车后由提升机提升出主斜井口,在 75 摘钩点解体后,由人力沿重车窄轨线推送至卸煤栈桥经翻车机翻卸至煤坪。毛煤 经人工拣矸后以原煤形式通过装载机装汽车并计量后外运销售。 5.2.2 矿区用水量及水平衡 5.2.2.1 矿区用水量 本项目矿区用水包括生产用水和生活用水,生产用水取自矿井涌水,生活用 水取至井水。本项目给排水情况见表 5.2-1,水平衡图见图 5.2-1。 (1)生活用水 矿井年工作日 280d,劳动定员 130 人,其中原煤生产人员 120 人/天,地面 工作制度为“三、八”制,井下工作为“四、六”制。 员工用水主要为办公生活用水、食堂用水、出矿时淋浴和洗衣用水。 (2)生产用水 采矿时洒水、降尘、灌浆、消防及液压设备用水,生产排水主要为矿坑涌水。 表 5.2-1 生 活 用 水 矿区用水量一览表(非雨天) 用水项目 规模 用水标准 用水量 (m3/d) 排水量 (m3/d) 办公生活用水 130 人 30L/人·d 3.9 3.12 食堂用水 130 人 40L/人·d 5.2 4.16 洗浴用水(洗衣+淋 浴) 130 人 80L/人·d 10.4 8.32 19.5 15.6 现阶段(-117m)70m3/h,1680m3/d / 569.6 后期(-390m)108.5m3/h,2604m3/d / 1493.6 井下凿岩、防尘用水 800 / 工业场地防尘用水 200 / 自然蒸发损失 煤坪防尘用水 100 / 自然蒸发损失 现阶段(-117m) 1100 569.6 / 后期(-390m) 1100 1493.6 / 小 矿井 涌水 生 产 用 水 小计 计 表 5.2-2 用水项目 规模 排水去向 化粪池、地埋 式一体化污水 处理设备处理 后外排 1100m3/d 回用 于生产用水, 10.4m3/d 回用 于生活用水 650m3 进入物 料和自然蒸发 损失,150 m3 收集回矿井涌 水 矿区用水量一览表(雨天) 用水标准 76 用水量 排水量 排水去向 生 活 用 水 (m3/d) (m3/d) 办公生活用水 130 人 30L/人·d 3.9 3.12 食堂用水 130 人 40L/人·d 5.2 4.16 洗浴用水(洗衣+淋 浴) 130 人 80L/人·d 10.4 8.32 19.5 15.6 现阶段(-117m)70m3/h,1680m3/d / 869.6 后期(-390m)108.5m3/h,2604m3/d / 1793.6 井下凿岩、防尘用水 800 / 工业场地防尘用水 0 / 自然蒸发损失 煤坪防尘用水 0 / 自然蒸发损失 / 190.9 进地面污水处 理站处理达标 外排 现阶段(-117m) 800 1060.5 / 后期(-390m) 800 1984.5 / 小 矿井 涌水 生 产 用 水 计 初期雨水 小计 5.2.2.2 水平衡 77 化粪池、拟建 地埋式一体化 污水处理设备 处理后达标外 排 800m3/d 回用 于生产用水, 10.4m3/d 回用 于生活用水 650m3 进入物 料和自然蒸发 损失,150 m3 收集回矿井涌 水 78 图 5.2-2 用水平衡图 79 单位:m3/d(非雨天) 80 图 5.2-3 用水平衡图 单位:m3/d(雨天) 5.2.3 气型污染源 本项目现有 0.5t/h 燃煤锅炉,拟改为电锅炉,原有燃煤锅炉废气不存在。项 目建成后主要废气污染源为原煤转运扬尘、储煤坪扬尘、矸石临时堆场扬尘、井 下通风废气。原煤经主井提升至地表后,经矿车转运至煤仓,在转运过程中会产 生一定量的扬尘,但由于原煤在井下开采抑尘时已洒水,具有一定湿度,扬尘产 生量较小,同时各转运点拟布设洒水装置控制粉尘无组织排放;手选矸石送临时 矸石堆场暂存,暂存过程中将产生无组织粉尘。 5.2.3.1 井下通风废气 矿井地下开采凿岩、爆破、装卸等过程产生的废气以及煤矿瓦斯通过回风井 集中排放,所含污染因子主要为粉尘、爆破产生的 CO 和 NOx、煤矿瓦斯。 (1)井下开采粉尘 工程井下开采掘进及回采均使用凿岩机凿岩,采用湿式凿岩,钻头撞击岩石 产生的粉尘大部分将随水流沉淀下来,少量粉尘通过风井或硐口以面源的形式外 排。 工程开采时放矿、井下运输易产生少量粉尘,工程采用洒水抑尘措施,与爆 破抑尘共用一套喷雾抑尘设施,使粉尘大部分被沉降,其余由风机通风从回风井 口逸出,以无组织形式外排。 (2)井下爆破 工程斜井开采爆破时均采用水炮泥填充炮孔,爆破后采用喷雾设备洒水降 尘,各采区井下爆破工作面均设置一套喷雾抑尘设施。爆破后进行矿内通风,使 部分粉尘从风井或硐口逸出,由于矿井较深,在井下大量的粉尘会沉降下来,只 有少量外排,因此粉尘排放量较小且以面源的形式外排。 (3)煤矿瓦斯 本项目矿井为低瓦斯矿井,安全风险小且不具备收集处理的可操作性。采煤 工作面是煤矿产尘量最大的作业场所,其产尘量约占矿井产尘量的 60%左右。本 工程采用爆破落煤,实行湿式打眼,根据企业现状情况,井下通风量为 2333m3/min,主要污染物为粉尘、以及少量井下爆破产生的 CO 和 NOx。本项目 煤矿开采作业有害物质产生情况见下表,其中年产生量类比《冷水江市涟溪矿业 有限公司一工区 15 万吨/年煤炭开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其生产规模与本项 81 目相同,炸药属性一直,具体可类比性: 表 5.2-3 污染物 单位产生量 粉尘 0.026kg/kg 炸药 CO 113.1dm3/kg 炸药 NOx 1.39dm3/kg 炸药 煤矿开采作业有害物质产生一览表 炸药用量 (t/a) 年产生量(t) 风井通风量 0.91 35 4.95 外排污染物浓度 1.09mg/m3 2333m3/min 0.063 5.95mg/m3 0.076mg/m3 CO、NOx 排放浓度分别约 1.09mg/m3、5.95mg/m3、 项目井下通风废气中粉尘、 0.076mg/m3,排放量分别为 0.153kg/h、0.83kg/h、0.0106kg/h。 5.2.3.2 扬尘 项目煤仓采用半封闭式煤仓,本环评要求企业对煤仓进行整改,采用全封闭 煤仓,原煤贮存过程中会有少量扬尘产生,主要为装卸过程中产生的扬尘,项目 商品煤运输主要为汽车运输,有简易公路直通项目煤仓底部接煤,因此,项目扬 尘主要产生于储煤场扬尘、矸石堆场扬尘、装卸扬尘和运输道路扬尘。 (1)装卸扬尘 装卸扬尘采用以下经验公式计算: Q 98 .8 M e 0.64U e 0.27W H 1.283 6 式中:Q—煤装卸扬尘,g/次; U—风速,m/s,卸煤口位于低丘陵地,其风速小于 0.5m/s; M—汽车吨位 20t/辆; H—煤装卸高度,0.6m; W—原煤含水率,5.5% 项目产品装卸量汽车为 15 万吨/年,经计算,原煤装卸扬尘量汽车运输为 232.02g/次,装车次数为 7500 车次/年,则原煤装卸扬尘量共为 1.74t/a。在原煤 装车时,采取喷雾洒水装置进行喷淋抑尘,增加原煤表面湿润度,抑尘效率取 80%,粉尘排放量为 0.35t/a。 (2)矸石场扬尘 煤矸石比重较大,且大多呈块状,不易起尘,能使矸石堆表面颗粒起尘的最 低风速即启动风速为 4.8m/s,只有当环境风速大于此风速时才会产生扬尘。根据 矿井建设地的气象站统计资料,该区多年平均风速为 2.1m/s,大于 4.8m/s 以上 82 的风速出现频率极少,矸石场扬尘量较小。 矸石出井后经矿车运至矸石堆场,外售至周边砖厂制砖。煤矸石出井后由矿 车转运至煤矸石堆场,在倾倒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的倾卸扬尘,本次评价采用山 西平朔露天煤矿风洞试验结果汽车倾卸矸石起尘量计算公式计算: Q=λ2×0.19×e0.442u×e-0.82w 式中:Q——矸石倾卸起尘量,(mg); U——地面平均风速(m/s),风速取实验起尘风速 2.1m/s; λ——几何缩比,取 22.3; W——矸石含水率(%),5.5%。 经计算,煤矸石倾卸 1 次的起尘量为 0.228g,煤矿煤矸石的产生量为约 45.5t/d,每天运输煤矸石约 4 次,每天倾倒产生扬尘量为 0.912g,则整个倾倒过 程产生的扬尘量为 0.0003t/a。 矸石堆场为露天式,在采取洒水降尘措施后,矸石堆场产生的扬尘较小,对 环境空气影响小。在大风季节,矸石堆场在含水率低的条件下将易产生扬尘。应 加强各起尘点降尘处理措施,对矸石堆场进行洒水降尘等措施降低粉尘影响。 本项目产生的煤矸石均运至周边企业制砖,加工利用产生的环境影响不在本 次环评范围内,由加工利用建设单位负责。 (3)运输道路扬尘 汽车运输会产生道路扬尘,计算公式如下: 式中: QP——单辆汽车每公里道路扬尘量(kg/km.辆); V——车辆速度(km/h),平均 40km/h; M——车辆载重(t/辆),10t/辆; P——道路灰尘覆盖量(kg/m2),运输道路为公路,灰尘覆盖量很小,评 价以 0.0015kg/m2 计算; 汽车运输产生的道路扬尘量跟路面湿润度和车行速度等有关,厂外运输道路 一般为泥结碎石路面,通过在运输过程洒水降尘、控制车行速度和加盖篷布、控 83 制装载量,可大大降低运输道路的起尘量,采取上述措施后,计算得单辆汽车每 公里道路扬尘量为 0.1kg,工程厂内年装卸次数为 7500 车次/a,则道路扬尘量为 0.75t/a。 (4)储煤场扬尘 本项目工业广场西南角为储煤场,设置有半封闭式煤仓,原煤通过矿车倾倒 至煤仓,储存过程产生的扬尘较小,产尘点主要来自于原煤的倾倒和煤仓下方原 煤的装卸过程。产生的煤尘逸散至储煤场地面,因此现场看煤场地面煤尘较多, 遇到大风天气,煤仓、储煤场地面将产生扬尘。根据现场调查,主要采用洒水对 煤堆起尘进行控制。储煤坪煤堆起尘采用清华大学在(山西省)霍州矿务局现场 实验得出的公式进行估算,式中跟起尘量有关的参数比如风速、煤坪面积、空气 湿度、煤湿度均为变量,因此公式虽然是在北方地区实验得出,在本工程地也具 有一定的适用性。 煤堆起尘:Q1=11.7u2.45·s0.345·e—0.5ω·e-0.55(w—0.07) 式中:Q1 煤堆起尘(mg/s); Q2 煤装卸起尘(g/次); U 风速(m/s),平均风速 2.1m/s; S 煤堆面积(m2),300m2; ω 空气相对湿度(%),59%; w 煤湿度(%),8%; 根据公式计算,储煤场扬尘产生量为 8t/a,本项目采用半封闭式煤仓进行存 储,实际外排的扬尘量以产生量的 10%计算,约 0.8t/a。本环评要求企业对煤仓 进行整改,采用全封闭煤仓。 5.2.3.3 食堂油烟废气 项目设有两处职工厨房,每个厨房设有 2 个灶头,采用液化石油气作为燃料。 每人每天食用油使用量 0.03kg,厨房只供职工人员用餐,本项目劳动定员约 130 人,因此按就餐人数 130 人次计,每天使用食用油共计 3.9kg/d,油烟挥发量按 照用油量的 3%计算,产生的油烟量为 0.117kg/d(32.76kg/a),每天厨房工作约 4 小时,则每小时产生的油烟量 0.02925kg/h,目前项目未设置油烟净化器,仅设 置排气扇(风量:2000m3/h),食堂油烟排放浓度为 3.66mg/m3。无法达到《饮 84 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 GB18483-2001)排放限值。 环评建议建设单位设置油烟净化处理系统(油烟去除效率按 85%计),则厨 房油烟排放浓度约为 0.55mg/m3。油烟排放能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 》 (GB18483-2001)标准中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2.0 mg/m3 要求,引至楼顶高空排放。 5.2.3.4 锅炉废气 现有工程配备一台 0.5t/h 的燃煤锅炉及配套除尘设施。锅炉使用本矿自产原 煤为燃料,锅炉平均每天使用 10 小时,一年 280 天计算,总耗煤量约 100kg/h (280t/a),含硫 0.4%,灰份 56.28%,锅炉废气污染物主要为 SO2、NOx 和烟 尘。 按照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业污染源产排污系数手册》第十册 240 页, 4430 工业锅炉的产排污系数表的数据,二氧化硫产污系数 16S 千克/吨(燃料)、 烟尘产污系数 1.25A 千克/吨(燃料)、氮氧化物的产污系数为 2.94 千克/吨(燃 料)计,蒸汽、热水锅炉每吨原料产生烟气量为 10290.43m3。 本项目配备的燃煤蒸汽锅炉年耗煤量为 280t,二氧化硫产生量 1.79 吨/年、 烟尘产生量 19.7 吨/年、氮氧化物产生量 0.823 吨/年。 现有锅炉废气无任何环保措施,锅炉年排放二氧化硫产生量 1.79 吨/年、烟 尘产生量 19.7 吨/年、 氮氧化物产生量 0.823 吨/年,排放浓度二氧化硫 621.2mg/m3、 烟尘 6837mg/m3、氮氧化物 285.6mg/m3,锅炉烟气经 15m 高的烟囱直接排放, 二氧化硫、烟尘排放浓度超过《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 限值 要求(烟尘 80mg/m3、SO2400mg/m3、NOx400mg/m3)。 本次评价要求淘汰现有的 0.5t/h 的燃煤锅炉,采用电锅炉替代供热。 5.2.4 水型污染源 矿区废水主要包括矿井排水、生活污水和工业广场初期雨水。 5.2.4.1 井下水 根据《湖南省攸县兴隆煤矿资源开发利用方案》(2019 年 6 月)和比拟法 计算结果,本项目现阶段(-117m)矿井最大涌水量约 1680m3/d,正常涌水量约 1099.2m3/d,后期(-390m)水平正常涌水量为 70.9m3/h,最大涌水量为 108.5m3/h。 矿井涌水经“井下水仓+污水处理站”处理后,部分回用于生产,剩余部分外排矿 山小溪,矿山小溪流经 2km 后流入咸弦河,因此本项目废水务必要水质达标排 放,需执行《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表 1 煤炭工业废水 85 有毒污染物排放限值和表 2 采煤废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目前,厂区矿井涌水经地下水仓和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外排,本次评价于 2019 年 8 月 5 日委托湖南中润恒信检测有限公司对项目井下水现有外排口进行了监 测,监测期间,企业正常生产,监测结果如下: 表 5.2-4 矿井涌水出水水质监测结果 分析项目及结果(单位:mg/L pH 除外) 项目 pH COD 石油类 悬浮物 氟化物 Cr6+ 铁 监测值 6.95 23 ND 34 0.546 ND 4.82 标准值 6-9 50 5 50 10 0.5 6 项目 锰 镉 铅 锌 Cr Hg As 监测值 0.66 ND ND ND ND ND 0.0014 标准值 4 0.1 0.5 2.0 1.5 0.05 0.5 目前,工业广场四周未设置截排水沟,初期雨水顺地势直排入溪沟。本次评 价要求项目矸石堆场、原煤储存区域四周设置截排水沟,矸石堆场、场地淋溶水 收集后进地面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20426-2006) 表 1 煤炭工业废水有毒污染物排放限值和表 2 采煤废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后外排至 溪沟,汇入咸弦河。 本项目兴隆煤矿矿井涌水经“井下水仓+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放,污水处理 站采用絮凝沉淀工艺,主要对悬浮物、各类重金属污染物有一定的去除率。同时 类比同类型煤矿地下开采项目,确定本项目矿井涌水主要污染物产生情况浓度。 表 5.2-5 矿井涌水进水水质浓度 项目 水质浓度(单位:mg/L) SS 170 COD 50 总 Fe 6.1 总 Mn 3.3 石油类 1 氟化物 0.8 根据预测结果表明,开采后期(-390m)矿井涌水经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后 排放会导致排污口下游地表水 Fe 超标,超标倍数为 0.77,不满足《地表水环境 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 类标准,因此,本环评要求企业对污水处理设施 86 进行改造,增加曝气设施,在流至调节池增加曝气设施,并通过鼓风曝气搅拌调 节水质水量,加强对废水中金属(铁、锰)的处理效率,保证开采后期废水排入 到溪沟对溪沟的水环境影响小。增加曝气设施后,对重金属的去除率可以增加 60%,COD 去除率可以增加 15%,因此整改后矿井涌水出水水质如下表所示。 表 5.2-6 项目 整改后矿井涌水出水水质浓度 分析项目及结果(单位:mg/L pH 除外) pH COD 石油类 悬浮物 氟化物 Cr6+ 铁 浓度值 6.95 19.55 ND 13.6 0.546 ND 1.9 标准值 6-9 50 5 50 10 0.5 6 项目 锰 镉 铅 锌 Cr Hg As 浓度值 0.26 ND ND ND ND ND 0.0005 标准值 4 0.1 0.5 2.0 1.5 0.05 0.5 5.2.4.2 生活污水 职工生活污水由食堂排水、办公生活废水、洗衣淋浴水等组成。生活总用水 量为 19.5t/d,生活污水排放量约 15.6t/d(4368t/a)。目前厂区生活污水进入化 粪池处理后顺地势外排至溪沟,汇入咸弦河。 本次评价要求:加设 1 套地埋式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 理后进入地埋式生活污水处理站进行深度处理。生活污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站 后,污染物浓度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要求后 外排。项目生活污水产排情况见下表: 表 5.2-7 废水量 4368m3/a 生活污水产生、排放情况表 类别 CODcr BOD5 SS NH3-N 动植物油 产生浓度(mg/L) 300 150 250 30 20 产生量(t/a) 1.310 0.655 1.092 0.131 0.0873 排放浓度(mg/L) 100 20 70 15 10 排放量(t/a) 0.437 0.0873 0.306 0.0655 0.0437 5.2.4.3 工业广场初期雨水 本项目工业广场面积较小,主要建设有办公室及宿舍、煤仓、矸石堆场等。 工业广场产生的受污染的初期雨水也主要是产生于煤仓和临时矸石堆场的淋滤 水。初期雨水前 15min 的雨水主要污染物为 SS。类比《攸县高塘矿业有限责任 公司年产 15 万吨无烟煤建设项目》,高塘矿业紧挨兴隆矿业,其开采区域的地 质情况基本一致,因此具有可类比性。初期雨水 SS 浓度分别 1000 mg/L。 87 初期雨水每次量根据以下公式计算: 初期雨水每次量 Q=当地暴雨平均强度×集雨面积×15 分钟×径流系数 根据相关资料,该区最大降雨量按 30mm/h 计,初期雨水按下雨前 15 分钟 进行收集,集雨面积主要为矸石堆场、原煤储存区域面积,约 36370m2,当地地 表径流系数取 0.7,计算得到本项目初期雨水每次量约为 190.9m3。因此企业需设 置一个 250m3 初期雨水池。 目前,工业广场四周未设置截排水沟,初期雨水顺地势排入溪沟。本次评价 要求项目矸石堆场、原煤储存区域四周设置截排水沟,初期雨水和场地淋溶水顺 地势经截排水沟进入初期雨水池,泵入地面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煤炭工业污染 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表 1 煤炭工业废水有毒污染物排放限值和表 2 采煤废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后外排至溪沟,最终汇入咸弦河。15min 后的雨水通过 截排水沟直接排放。 5.2.4.4 水污染源汇总 本次评价要求矿井涌水和废石堆场、煤坪堆场淋溶水收集后进拟建地面污水 处理站处理达到《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表 1 煤炭工业 废水有毒污染物排放限值和表 2 采煤废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后外排至咸弦河。生活 污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站后,污染物浓度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一级要求后外排。兴隆煤矿运营期矿井涌水、生活废水产排情 况具体见下表。 开采时期 表 5.2-9 兴隆煤矿运营期整改前矿井涌水产排情况(现阶段) 天气状 况 废水类别 矿井涌水 非雨天 (569.6t/d) 现阶段 (-117m) 雨天 矿井涌水 (869.6t/d) 污染物 产生浓度 (mg/L) 产生量 (t/a) 排放浓度 (mg/L) 排放量 (t/a) 废水量 / 170310.40 / 170310.40 SS 170 28.95 34 5.79 COD 50 8.52 23 3.92 总 Fe 6.1 1.04 4.82 0.82 总 Mn 3.3 0.56 0.66 0.11 石油类 1 0.17 ND 0.00 氟化物 0.8 0.14 0.546 0.02 废水量 / 57393.60 / 57393.60 SS 170 9.76 34 1.95 COD 50 2.87 23 1.32 88 初期雨水 (190.9t/次) 合计 总 Fe 6.1 0.35 4.82 0.28 总 Mn 3.3 0.19 0.66 0.04 石油类 1 0.06 ND 0.00 氟化物 0.8 0.05 0.546 0.08 废水量 / 30544.00 / 30544.00 SS 1000 30.54 50 1.53 废水量 / 258248.00 / 258248.00 SS / 69.25 / 9.27 COD / 11.39 / 5.24 总 Fe / 1.39 / 1.10 总 Mn / 0.75 / 0.15 石油类 / 0.23 / 0.00 / / 0.18 0.10 注:年降雨次数以 160 次计,年排水时间为 8760 小时,假设 1/5 的时长为雨天,即雨天时 长 1584h(折算为 66 天),非雨天时长 7176h(折算为 299 天)。 氟化物 表 5.2-10 开采时期 天 气 状 况 非 雨 天 兴隆煤矿整改前运营期矿井涌水产排情况(采矿后期) 污染物 产生浓度 (mg/L) 产生量 (t/a) 排放浓度 (mg/L) 排放量 (t/a) 废水量 / 446586.40 / 446586.40 SS 170 75.92 34 15.18 COD 50 22.33 23 10.29 总 Fe 6.1 2.72 4.82 2.15 总 Mn 3.3 1.47 0.66 0.29 石油类 1 0.45 ND 0.00 氟化物 0.8 0.36 0.546 0.05 废水量 / 118377.60 / 118377.60 SS 170 20.12 34 4.02 COD 50 5.92 23 2.72 总 Fe 6.1 0.72 4.82 0.57 总 Mn 3.3 0.39 0.66 0.08 石油类 1 0.12 ND 0.00 氟化物 0.8 0.09 0.546 0.16 初期雨水(190.9t/ 废水量 次) SS / 30544.00 / 30544.00 1000 30.54 50 1.53 / 595508.00 / 595508.00 废水类别 矿井涌水 (1493.6t/d) 采矿后期 (-390m) 雨 天 矿井涌水 (1793.6t/d) 合计 废水量 89 SS / 126.59 / 20.74 COD / 28.25 / 13.01 总 Fe / 3.45 / 2.72 总 Mn / 1.86 / 0.37 石油类 / 0.56 / 0.00 / / 0.45 0.21 注:年降雨次数以 160 次计,年排水时间为 8760 小时,假设 1/5 的时长为雨天,即雨天时 长 1584h(折算为 66 天),非雨天时长 7176h(折算为 299 天)。 氟化物 表 5.2-11 开采时期 天气状 况 兴隆煤矿运营期整改后矿井涌水产排情况(现阶段) 废水类别 矿井涌水 非雨天 (569.6t/d) 现阶段 (-117m) 矿井涌水 (869.6t/d) 雨天 初期雨水 (190.9t/次) 合计 污染物 产生浓度 (mg/L) 产生量 (t/a) 排放浓度 (mg/L) 排放量 (t/a) 废水量 / 170310.40 / 170310.40 SS 170 28.95 13.6 2.32 COD 50 8.52 19.55 3.33 总 Fe 6.1 1.04 1.9 0.32 总 Mn 3.3 0.56 0.26 0.04 石油类 1 0.17 ND 0.00 氟化物 0.8 0.14 0.546 0.02 废水量 / 57393.60 / 57393.60 SS 170 9.76 13.6 0.78 COD 50 2.87 19.55 1.12 总 Fe 6.1 0.35 1.9 0.11 总 Mn 3.3 0.19 0.26 0.01 石油类 1 0.06 ND 0.00 氟化物 0.8 0.05 0.546 0.08 废水量 / 30544.00 / 30544.00 SS 1000 30.54 50 1.53 废水量 / 258248.00 / 258248.00 SS / 69.25 / 4.62 COD / 11.39 / 4.45 总 Fe / 1.39 / 0.43 总 Mn / 0.75 / 0.06 石油类 / 0.23 / 0.00 / / 0.18 0.10 注:年降雨次数以 160 次计,年排水时间为 8760 小时,假设 1/5 的时长为雨天,即雨天时 长 1584h(折算为 66 天),非雨天时长 7176h(折算为 299 天)。 氟化物 表 5.2-12 兴隆煤矿整改后运营期矿井涌水产排情况(采矿后期) 90 开采时期 天 气 状 况 非 雨 天 采矿后期 (-390m) 雨 天 污染物 产生浓度 (mg/L) 产生量 (t/a) 排放浓度 (mg/L) 排放量 (t/a) 废水量 / 446586.40 / 446586.40 SS 170 75.92 13.6 6.07 COD 50 22.33 19.55 8.74 总 Fe 6.1 2.72 1.9 0.85 总 Mn 3.3 1.47 0.26 0.12 石油类 1 0.45 ND 0.00 氟化物 0.8 0.36 0.546 0.05 废水量 / 118377.60 / 118377.60 SS 170 20.12 13.6 1.61 COD 50 5.92 19.55 2.32 总 Fe 6.1 0.72 1.9 0.22 总 Mn 3.3 0.39 0.26 0.03 石油类 1 0.12 ND 0.00 氟化物 0.8 0.09 0.546 0.16 初期雨水(190.9t/ 废水量 次) SS / 30544.00 / 30544.00 1000 30.54 50 1.53 废水量 / 595508.00 / 595508.00 SS / 126.59 / 9.21 COD / 28.25 / 11.06 总 Fe / 3.45 / 1.07 总 Mn / 1.86 / 0.15 石油类 / 0.56 / 0.00 废水类别 矿井涌水 (1493.6t/d) 矿井涌水 (1793.6t/d) 合计 / 0.45 0.21 注:年降雨次数以 160 次计,年排水时间为 8760 小时,假设 1/5 的时长为雨天,即雨天时 长 1584h(折算为 66 天),非雨天时长 7176h(折算为 299 天)。 氟化物 表 5.2-12 废水量 4368m3/a / 生活污水产生、排放情况表 类别 CODcr BOD5 SS NH3-N 动植物油 产生浓度(mg/L) 300 150 250 30 20 产生量(t/a) 1.310 0.655 1.092 0.131 0.0873 排放浓度(mg/L) 100 20 70 15 10 排放量(t/a) 0.437 0.0873 0.306 0.0655 0.0437 5.2.5 固体废物 5.2.5.1 煤矸石 91 根据现场调查,矿区内有遗留工程留下的矸石堆,项目出矸率为 10%,煤矸 石产生量约 1.5 万 t/a。本项目煤矸石属于Ⅰ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现有工程矿井 煤矸石运至地面矸石堆场场,产生的矸石全部由矸石砖厂用于制砖。 矸石场位于工业广场煤仓西侧空地,边坡已经稳定,下部设置了挡石墙,本 次评价要求项目矸石堆场、原煤储存区域四周设置截排水沟,初期雨水和场地淋 溶水顺地势经截排水沟进入拟建地面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外排至咸弦河。 根据《煤矸石综合利用管理办法(2014 年修订版)》,禁止建设永久性煤矸石 堆放场(库),确需建设临时性堆放场(库)的,其占地规模应当与煤炭生产和 洗选加工能力相匹配,原则上占地规模不超过三年储矸量设计,且必须有后续综 合利用方案。参照山西省地方标准《煤矸石堆场生态恢复治理技术规范》 (DB14/T1755 -2018),煤矸石堆体应根据区域地形地质、水文条件、施工方式、 景观要求等因素,采取削坡开级、挡护、坡面固定、滑坡防治等整形及边坡治理 措施,治理后达到稳定状态,应优先选用削坡开级治理煤矸石堆场边坡,每级边 坡高度宜为 5~8 米,坡率不大于 1:1.75。 本项目煤矸石堆场下游设置了挡石墙,由于工业广场及煤矸石堆场南侧即为 咸弦河,本次评价要求煤矸石堆场堆高不宜过高,控制好坡度,不宜过陡,加强 煤矸石的综合利用,及时外运,避免煤矸石堆存过多。 5.2.5.2 生活垃圾 项目矿部现有职工 130 人,年生产 280 天,生活垃圾按 0.5kg/人•d 计算,生 活垃圾产生量为 0.065t/d(18.2t/a)。在工业场地设集中垃圾收集点,生活垃圾 收集至集中点堆存,委托环卫部门定期运走,对环境影响较小 5.2.5.3 污泥 ①煤泥 矿井水处理系统产生的煤泥量 150t/a,定期清理,掺入产品煤中出售。 2 污水处理站污泥 污水处理站污泥产生量约为 2.4t/a。污水处理站污泥收集后按当地环卫部门 的要求进行处置,且收集暂存处需进行地表硬化处理,并设置围堰和雨篷,防止 下雨期间污泥随地表水进入到周边环境中。 5.6.4 废机油 本项目机修车间产生废机油,废机油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华人民 92 共和国环境保护令第 39 号)中 HW08 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废物代码 900-214-08),本项目废机油产生量约 0.08t/a,用专用油桶收集暂存,暂存于机 修车间内,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废机油的暂存及管理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 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标准修改单(环境保护部公告 2013 年 第 36 号)相关要求。项目现有工程未设置危废暂存间,本次评价建议在机修车 间设置一个废机油暂存间。 5.2.5.5 废铅酸蓄电池 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部令第 39 号), 废蓄电池为危险废物(HW421-001-31),本项目产生废蓄电池量约 1t/a,本项目 产生的废蓄电池经更换后,暂存于机修车间内,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项目现 有工程未设置危废暂存间,本次评价建议在机修车间设置一个危废暂存间。 5.2.6 噪声 5.2.6.1 井下噪声 井下开采的噪声主要来自凿岩、爆破、通风、运输、排水水泵等。噪声值较 高,在 90-120dB(A)之间,但位于井下,对地面影响不大。 5.2.6.2 地面噪声 地面噪声主要来自输送设备、空压机房、风机、变电间等,噪声值在 70-90 dB(A)之间,采取了减振、设备房间隔声等措施。本次评价在兴隆煤矿工业场地 正常运营期间进行了噪声监测,监测结果见表 5.2-13。 表 5.2-13 监测时段 矿区厂界噪声监测结果 单位:dB 昼间 监测 时间 监测值 标准 工业广场东 8.5 53.7 60 边界外1m 8.6 52.7 工业广场南 8.5 边界外1m 夜间 是否 是否 监测值 标准 达标 48.1 50 达标 60 达标 47.1 50 达标 54.1 60 达标 43.8 50 达标 8.6 53.7 60 达标 44.8 50 达标 工业广场西 8.5 51.9 60 达标 42.5 50 达标 边界外1m 8.6 52.9 60 达标 43.5 50 达标 工业广场北 8.5 53.2 60 达标 45.0 50 达标 边界外1m 8.6 54.2 60 达标 44.7 50 达标 监测点位 达标 达标 根据监测结果,项目厂界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中的 2 类标准要求。 93 5.2.7 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汇总 项目整改前后污染物变化情况一览表见表 5.2-14。 表 5.2-14 项目整改前后污染物变化情况一览表 现有工程 排放量 整改后排放量 废水量(m3/a) 258248.00 258248.00 0 0 SS(t/a) 9.27 4.62 4.65 -4.65 COD(t/a) 5.24 4.45 0.79 -0.79 总 Fe(t/a) 1.10 0.43 0.67 -0.67 总 Mn(t/a) 0.15 0.06 0.09 -0.09 石油类(t/a) 0.00 0.00 0 0 氟化物(t/a) 0.10 0.10 0 0 废水量(m3/a) 595508.00 595508.00 0 0 SS(t/a) 20.74 9.21 11.53 -11.53 COD(t/a) 13.01 11.06 1.95 -1.95 总 Fe(t/a) 2.72 1.07 1.65 -1.65 总 Mn(t/a) 0.37 0.15 0.22 -0.22 石油类(t/a) 0.00 0.00 0 0 氟化物(t/a) 0.21 0.21 0 0 废水量(m /a) 4368 4368 0 0 COD(t/a) 1.31 0.437 0.873 -0.873 BOD5(t/a) 0.655 0.0873 0.5677 -0.5677 SS(t/a) 1.092 0.306 0.786 -0.786 氨氮(t/a) 0.131 0.0655 0.0655 -0.0655 动植物油(t/a) 0.0873 0.0437 0.0436 -0.0436 SO2(t/a) 1.79 0 1.79 -1.79 NOX(t/a) 0.823 0 0.823 -0.823 颗粒物(t/a) 19.7 0 19.7 -19.7 粉尘(t/a) 0.91 0.91 0 0 CO(t/a) 4.95 4.95 0 0 NOx(t/a) 0.063 0.063 0 0 原煤装卸 粉尘 粉尘(t/a) 1.7 1.7 0 0 矸石堆场 卸车扬尘 粉尘(t/a) 0.0015 0.0015 0 0 运输道路 扬尘 粉尘(t/a) 0.75 0.75 0 0 厨房油烟 废气 油烟(kg/a) 32.76 4.914 27.846 -27.846 储煤场扬 尘 粉尘(t/a) 0.8 0 0.8 -0.8 矿井 煤矸石(t/a) 15000 15000 0 0 井下涌水 (-117m) 废水 井下涌水 (-390m) 3 生活 污水 锅炉废气 风井废气 废气 固废 “以新带老”消 增减量变 减量 化 污染物名称 污染源 94 矿井水处 理设施 煤泥(t/a) 150 150 0 0 污水站污 泥 污泥 2.4 2.4 0 0 办公生活 生活垃圾(t/a) 区 18.2 18.2 0 0 机修车间 废机油(t/a) 0.08 0.08 0 0 废铅酸蓄电池 (t/a) 1 1 0 0 机修车间 5.2.8 工程现状污染物排放总量分析 根据工程现状的污染源监测分析和项目工程分析,工程现状污染物排放总量 情况见下表: 表 5.2-15 采矿期 类 型 现阶段 (-117m) 废水 采矿后期 (-390m) 废水 工程现状污染物排放总量 污染物名称 排放量t/a COD 4.887 氨氮 0.0655 COD 11.497 氨氮 0.0655 根据《湖南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办法》(湘政发[2014] 4 号)、《湖南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收入征收使用管理办法》(湘财综 [2014]32 号),排污单位新、改、扩建项目需新增主要污染物排放指标的,必须 通过排污权交易购买所需的主要污染物排污权。 95 6 区域环境概况 6.1 地理位置与交通 攸县位于湖南东部,罗霄山脉中段武功山西南端,东邻湖南萍乡市、莲花县, 西连株洲县、衡东县;南达茶陵县、安仁县,北接醴陵市,地理座标是东经 113˚09′~113˚51′,北纬 26˚46′~27˚26′,东西宽 70.9 公里,南北长 73.8 公里。 随着长株潭改革配套试验区的全面启动与实施,处于长株潭城市群南部地区 的攸县,也就理所当然地成为其后方基地与生态屏障,县城也成为未来长株潭城 市群的次中心城市区域,经过攸县的有平汝高速、泉南高速,还有 G106,S315, 区位和交通优势十分明显。 兴隆煤矿位于攸县北东部的峦山镇庙下村,位于县城北东方向,距县城约 39km,进场道路与省道 S315 线相通,交通十分便利。地理坐标东经 113°39′17″~ 113°40′12″,北纬 27°10′53″~27°11′44″。具体地理位置详见附图 1。 6.2 地形、地貌、地质 攸县县域地形地貌的特点是:东、西两面群山环绕,丘陵相嵌;中部成岗地、 平原,东部由太和仙、婆婆岩等中山构成丛迭山群,地势自东向西由中山向低山, 丘陵递降;西部,明月峰和严仙岭绵亘西陲,地势自西向东由低山向丘陵、岗地 递降;中部,攸水、沙河向南、北分流,地势低平。东、西两面形成两个相合的 倾斜面。县内地貌类型多样,山地、丘陵、岗地、平原、水域均有分布。 其中山地面积 859.2 平方公里,占总面积的 32.25%,主要分布在东部、北部 及西部。丘陵分布在东、西山地的内围,中部岗地的两侧。海拔 200-300 m,坡 度 20-25 度。面积 312 平方公里,占总面积的 11.71%。岗地主要分布在平原与 丘陵的过渡带。海拔 100-150 m,坡度 5-15 度,面积 831.2 平方公里,占总面积 31.2%。平原为江河平原与溪谷平原两大类。面积 531.7 平方公里,占全县面积 20%。另外有河流、水库、山塘等水域。 攸县地质构造比较复杂,在漫长的地壳运动过程中,在内外营力的作用下, 形成了各种地层。多次的地壳运动,造成了复杂的构造形象,县区内的主要构造 形迹隶属于“湘东新华夏体系”。全县可分为 3 个构造区:(一)东部褶皱断裂区 (二)中部断陷盆地区(三)西部断裂、褶皱区。按地层的岩性特征,县区地层 96 共分 6 个岩性区(一)砂、砾、粘土层区(二)陆相碎屑岩区(三)页岩、砂岩 区(四)碳酸盐岩区(五)花岗岩(六)浅变质板岩、硅质页岩、硅质岩区。区 域内出露地层为第四纪黄色粘土,红色砂粘土,厚为 3-5 m,岩层出露为白垩系 红色砂岩,以钙质为主,其次为长石矿质,组织微密,颗粒细质。 矿区属低山地貌类型,山脉走向与地层走向基本一致,呈北东至南西向,最 高点位于图区北西部,高程为 568.0m,最低点位于图区西南部,高程为 179.7m, 高差为 388.3m。地形坡度 20~35°,平均 25°左右。残坡积层 0~4m。 6.3 气象气候 攸县境内山峦起伏,气候复杂,垂直变化十分显著,具有立体气候的特色。 地处亚热带,属中亚热带季风性湿润气候区。攸县东南距海 1300 多公里,气候 受海洋影响较小。 气温年较差为 24.3℃, 降水集中在 4-9 月,占全年降水量的 45%, 降水频率为 15%,攸县的大陆度为 71,属于中国大陆性影响较强的气候区。其 气候分布具有四季分明、热量丰富、雨量充沛、日照适中、无霜期长等特点。 攸县最高年平均气温为 18.9℃,最低年 17.1 ℃,变幅为 1.8 ℃。全年最冷月 为 1-2 月,最热月为 7-8 月,气温年较差 24.3 ℃。县城多年平均气温为 17.7 ℃。 攸县城区多年平均降雨 1441.4 mm,历年最大降水量 2016.3 mm。多年平均最大 风速 14.4 m/s,历年最大风速 21 m/s(1979 年 4 月 21 日),冬季盛行偏北风, 夏季盛行偏南风,其中,北风为全年主导风向,约占 16%。县城平均无霜期 290 天。 6.4 水文 攸县境内河流分洣水和渌水两股水系,均为湘江支流。洣水水系由洣水主流 及攸水等 3 条支流组成。攸水是洣水的最大支流,发源于江西省莲花县公德山, 流经攸县的柏市、黄丰桥两乡镇后,于乌井冲汇入酒埠江水库,再经酒埠江、网 岭、新市、大同桥、沙陵桥、上云桥、莲塘坳等乡镇,在宋家洲攸水汇入洣水, 干流长 111.1 公里,其中上源 11 公里在莲花县境内,干流平均坡降 1.88‰。攸 水有 5 条支流,其中兰村江、峦山江、盘陂江和珠丽江 4 条在规划区内。兰村江 发源于漕泊乡的柑子山,下游于兰村乡爱塔村汇入酒埠江水库,流长 25.6 公里, 干流坡降 8.01‰,流域面积 84km2。峦山江分两支,主支流发源于峦山的江金山 (海拔 1217.4m),干流长 13.5 公里;分支流发源于太和仙,流长 13.4 公里。两 97 支流在周家屋汇合,于山门洪注入酒埠江水库,干流 18.3 公里,全流域面积 137.1 公里,河床坡降主支为 9.38‰,分支为 27.1‰。盘陂江发源于紫云峰西坡,流经 酒埠江、新市、大同桥三个乡镇,于界江汇入攸水。珠丽江发源于峦山的太和仙 西北麓,流经银坑、凉江、沙陵陂三个乡镇,于界江汇入攸水。 酒埠江水库地处湖南省攸县东部,库区连接峦山、黄丰桥、兰村等四个乡镇, 总面积约为 834 平方千米。酒埠江水库流域多年平均降雨量 1643.4 毫米,坝 址多年平均流量 17.3 秒立米,多年平均径流量 5.45 亿立方米。水库总库容 2.95 亿立方米,正常水位 164 米,相应库容 2.17 亿立方米,有效库容 1.13 亿 立方米,库容系数 0.21,为年调节水库。兴隆煤矿范围内无大的地表水体,地 表水以山沟溪流为主。南侧溪沟汇入皮水,最终流入酒埠江水库。矿山地层为灰 岩,裂隙发育一般,强风化至中风化,整个岩层为隔水层。酒埠江水库有一个取 水点,位于本项目工业广场西北侧 14.6km,具体位置如下图。 地下水补给主要来源为大气降水。大气降水沿裂隙向下渗透,灰岩出露于当 地侵蚀基准面之上,有利于大气降水排泄。 图 6.4-1 本项目于取水点位置关系图 6.5 土壤 项目区的土壤主要是黄红壤。成土母质为花岗岩、花岗斑岩、石英斑岩等风 化的残坡积物,土壤表土层的厚度一般为 30-70cm,土壤呈酸性反应,pH 值 6.0 左右,A 层盐基饱和度 20 %左右,B 层降至 15%左右。B 层粘粒硅铝率 2.04, 硅铁铝率 1.66,风化淋溶系数 0.17。土层厚度因地形而异。土壤物理性较好, 98 疏松易耕,土壤养分一般,但磷含量很低。有机质含量 3F/kF 左右,全氮 0.5-0.8 F/kF,全磷 0.2-0.4F/kF,速效钾 20-40mF/kF。铜的含量为 29.4- 63.1 mF/kF, 锌的含量为 69.1-126.4mF/kF,铜和锌的含量反映了土壤母质的背景值。 6.6 生态环境 (1)植物资源 攸县属亚热带常绿阔叶林地带,植物物种资源非常丰富,共有木本植物 78 科 210 属 436 种,其中乔木 273 种、灌木 139 种,草本植物 24 种,国家保护植 物 20 多种。植物区系地理性质上属华中区系的武功山脉植物区,全县天然原生 植被已基本被破坏,天然阔叶林呈次生状态,大部为针叶林,植被垂直分布规律 大致为:800~900m 以上为胡枝子、茅栗灌丛,胡枝、蕨类、芒草丛的落叶灌 木林和芒草丛;700~800m 为柃木、球核荚蒾、灰毛泡、楠竹林、杉木林、青岗 栎林的常绿落叶阔叶混交林带;500~700m 以人工杉木林常见;500m 以下多为 杉木、马尾松、油茶林等。 (2)野生动物资源 区域内野生动物主要有蛇、鼠、蛙、昆虫类及野兔、黄鼠狼、麻雀、喜雀、 家燕、乌鸦等。家畜主要有猪、牛、羊、鸡、鸭、兔等。水生鱼类资源主要有草 鱼、鲤鱼、鲫鱼、鲢鱼等,未发现野生的珍稀濒危动物种类。 (3)农作物资源 ①粮食作物 水稻:风景区区域及攸县的粮食作物主要为水稻,攸县优质稻基地达 30 万 亩,区内七乡镇水稻的年产量约为 5.87 万 t。 玉米:漕泊素称“玉米之乡”,民国时期常年种植面积约 3.3 km2,年立量约 500t,随着水稻产量的增长,玉米种植逐年减少。 另外的粮食作物还有红薯,大豆等 ②油料作物 油菜:攸县是湖南省是全省种植油菜面积 10 万亩以上的 21 个县之一,酒埠 江镇、柏市镇产油菜籽较多。 花生:至 2018 年种植面积达 13 km2 以上,总产量达 1700 多 t,景区内以柏 市种植最多,年产达 271 吨。 99 另一油料作物为黄麻,各乡镇均有零星种植。 ③土特产 辣椒:攸县种植辣椒历史悠久,农户家家皆种,传统品种有牛角椒、朝天椒、 五爪椒、灯笼泡、甜辣椒等,以牛角椒居多。 茶叶:各乡镇均产茶叶,尤以酒埠江镇为多,其中慈峰茶场为省茶叶总公司 有机茶出口基地。 其余土特产还有西瓜、柑桔、茉莉花、席草等。 6.7 酒埠江风景名胜区 酒埠江风景名胜区风景资源呈不连续状分布,加之有鸾山镇、黄丰桥镇等镇 区建设用地的分隔,使得风景名胜区呈现出由东西 2 片资源相对集中的部分组成, 总面积 150.7 平方公里。其中西片(酒仙湖区域)规划范围西至酒仙湖水域以西酒 埠江镇区建设用地边界,北至酒仙湖北侧可见山体山脊线及酒埠江镇界,东至宝 宁寺东侧山谷线,南至省道 S340 及酒仙湖南侧的山脊线,面积为 42.1 平方公里; 东片(溶洞峡谷区域)西以黄丰桥镇边界为界,北至白石洞,东以白龙洞、桃源谷 东侧的山脊山谷线为界,南至攸县县域界限,.面积为 108.6 平方公里。在风景区 外围划定外围保护地带范围,面积 177.8 平方公里,其中西片酒仙湖区域外围保 护地带面积为 42.7 平方公里;东片溶洞峡谷区域外围保护地带面积为 135.1 平方 公里。 酒埠江风景区内植物成分属华东植物区系,植被属中亚热带常绿阔叶林带。 由于该区域的地理位置和地形、地貌条件优越,区域内植物资源相当丰富共有维 管植物 187 科 709 属 1238 种。区域内有国家级保护植物 20 种,闽楠、南方红豆 杉古树资源较多,沉水樟为湖南最大,较为罕见;另外有兰科植物 30 余种,该 科植物的全部种类已被列为国家重点保护对象,区域内珍稀植物达 50 余种;漕 泊、鸾山、柏市等地石灰岩地区有保存较完好的喀斯特原始次生林,具有较高的 科学研究价值。 本项目与酒埠江风景名胜区不重叠,具体位置关系见附图。 6.8 项目周边煤矿资源开发情况 兴隆煤矿位于兰村复式含煤向斜的南部仰起端。矿井整体呈向背斜构造,地 层整体走向南东东—北西西,倾向北北东。兴隆煤矿周围西面有煤炭冲煤矿、石 100 斗下煤矿、高塘煤煤矿,东面有柳树冲煤矿。调整后本矿区范围与相邻(煤炭冲 煤矿、高塘煤矿、柳树冲煤矿)矿区范围在空间上无重叠,与周边矿业权无矿权 及资源纠纷。详见煤矿位置分布图。 图 6.8-1 本矿山与临近矿山相对位置关系图 101 7 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 本项目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由湖南中润恒信检测有限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5 日 ~2019 年 8 月 12 日对本项目厂址所在区域的环境空气、地表水、地下水、土壤 环境质量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如下: 7.1 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 1、达标区判定 根据攸县环境监测站发布的《攸县环境空气质量年度报告》(2018 年), 2018 年 1 月至 12 月攸县环境监测站对县城环境空气质量进行全年 365 天自动在 线监测,监测报告摘要如下: 二氧化硫年平均值为 12 微克/立方米,达到环境空气质量一级标准;日均值 最高浓度为 45 微克/立方米,达到环境空气质量一级标准;二氧化氮年平均值为 18 微克/立方米,达到环境空气质量一级标准;日均值最高浓度为 50 毫克/立方 米,达到环境空气质量一级标准;一氧化碳年平均值为 0.9 毫克/立方米,日均 值最高浓度为 1.9 毫克/立方米,达到环境空气质量一级标准;臭氧日最大 8 小 时平均第 90 百分位数浓度为 85 微克/立方米,达到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可 吸入颗粒物年平均值为 64 微克/立方米,达到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PM2.5 年 平均值为 34 微克/立方米,达到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 监测结果汇总见表 7.1-1。 表 7.1-1 2018 年攸县县城监测点大气常规监测统计结果 SO2 NO2 CO O3 PM10 PM2.5 年平均 12 18 900 / 64 34 8 小时平均 / / / 85 / / 60 40 4000 70 35 项目 监测值 (单位:ug/m3) 年平均标准值 8 小时平均标准值 160 超标倍数 0 0 0 0 0 0 评价结论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标准值 GB3095-201 2 《空气环境 质量标准》二 级标准 监测数据表明:项目所在地区的环境空气污染物基本项目均达到《环境空气 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 2018 年修改单二级标准。项目所在区域为环境空气 质量达标区。评价基准年为 2018 年。 2、补充监测数据 102 (1) 监测点位及监测因子 评价在区域设置 1 个大气监测点,具体位置见监测布点图。 表 7.1-1 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位与监测因子 序号 监测点名称 监测点位置 监测因子 W1 工业广场 工业广场 PM10、SO2、NO2 (2) 监测时间及频次 PM10、SO2、NO2,连续 7 天,监测日均值; (3) 同步气象条件 同时记录实际天气状况、风向、风速、气压、气温等常规气象参数。 表 7.1-2 监测期间同步气象条件 气温 气压 风速 相对湿度 ℃ kPa m/s % 东南 24.0~27.8 99.8~100.7 1.5~1.6 53~55 东南 23.2~28.4 1.4~1.6 50~56 8月7日 东南 24.2 ~28.7 100.2~100.7 1.9 100.3~101.3 1.3~1.4 50~60 8月8日 东南 25.4~27.6 100.0~100.8 1.1~1.4 55~62 8月9日 东南 25.2~28.5 100.0~100.5 1.1~1.3 50~58 8 月 10 日 东南 22.2~29.8 100.4~100.6 1.2~1.4 50~57 8 月 11 日 东南 22.5~28.3 100.0~101.4 1.2~1.6 49~58 日期 风向 8月5日 8月6日 (4) 分析方法要求 监测及分析方法按《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大气部分)及《环境空气质量标 准》(GB3095-2012)有关要求进行。 (5)监测与评价结果 监测结果见表 7.1-3。 表 7.1-3 监测点位 W1 工业广场 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监测结果(mg/m3 ) 监测项目(单位:μg/m3) 监测日期 PM10 SO2 NO2 8月5日 62 23 35 8月6日 65 25 36 8月7日 61 22 35 8月8日 62 26 37 8月9日 64 28 38 8 月 10 日 63 26 35 103 8 月 11 日 65 25 39 最大超标倍数 0 0 0 超标率 0 0 0 标准(二级) 150 150 80 由上表可见,本次监测各因子分别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 二级标准要求,各监测点位的环境空气质量较好。 7.2 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 1、现状监测数据 (1)监测断面及监测因子 见表 7.2-1,断面设置详见监测布点图。 表 7.2-1 编号 S1 S2 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点位 监测断面位置 监测因子 污水处理站出水口矿山排水溪沟上游 500m pH、SS、CODcr、BOD5、氨氮、总磷、 石油类、氟化物、六价铬、硫化物、总 污水处理站出水口矿山排水溪沟下游 锌、总镉、总铁、总锰、总铅、总汞、 1000m 总砷 (2) 监测时间及频次 地表水连续采样 3 天,每天监测一次,监测期间,企业正常生产。 (3) 分析方法要求 《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91-2002)和《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 执行。 (4)监测结果分析及评价 ① 评价方法 采用单因子污染指数法进行评价,评价方法如下: Sij=Cij/Csj 式中: Pi — i 污染物质量指数; Ci — i 污染物浓度,mg/L; Si — i 污染物环境质量标准,mg/L; pH 标准指数计算: S pH 7.0 pHj 7.0 pHsd pHj≤7.0; 104 S pH pH j 7.0 pHsu 7.0 pHj >7.0 式中:Sij—单项水质参数 i 在第 j 点的标准指数; Cij—污染物 i 在监测点 j 的浓度,mg/L; Csj—地表水水质标准中污染物的浓度限值,mg/L; pHsd—地表水水质标准中规定的 pH 下限; pHsu—地表水水质标准中规定的 pH 上限溶解氧标准指数计算: ② 监测结果分析与评价 地表水的水质监测与评价结果见下表。 表 7.2-2 地表水水质现状监测及评价结果(单位:mg/L,pH 值无量纲) GB3838-200 2 Ⅲ类标准 和集中式生 活饮用水地 表水源地补 充项目标准 限值要求 监测点位 S1 污水处理站出水口矿山排水 溪沟上游 500m S2 污水处理站出水口矿山排水 溪沟下游 1000m 检测日期 2019-0805 2019-08 -06 2019-08-0 7 2019-08 -05 2019-0806 2019-0807 pH 7.42 7.43 7.40 7.43 7.46 7.44 6~9 SS 8 9 8 12 10 12 / CODcr 15 14 15 16 15 15 ≤20 BOD5 3.2 2.9 3.2 3.4 3.2 3.2 ≤4 氨氮 0.082 0.081 0.079 0.167 0.161 0.154 ≤1.0 总磷 0.06 0.05 0.06 0.04 0.05 0.05 0.2 石油类 ND ND ND ND ND ND ≤0.05 氟化物 0.493 0.468 0.483 0.488 0.472 0.476 ≤1.0 六价铬 ND ND ND ND ND ND ≤0.05 硫化物 ND ND ND ND ND ND ≤0.2 总锌 ND ND ND ND ND ND ≤1.0 总镉 ND ND ND ND ND ND ≤0.005 总铁 ND ND ND 0.12 0.13 0.12 ≤0.3 总锰 ND ND ND 0.02 0.02 0.01 ≤0.1 总铅 ND ND ND ND ND ND ≤0.05 总汞 ND ND 0.0001 ND ND ND ≤0.0001 总砷 ND ND ND ND ND ND ≤0.05 监测结果表明各监测断面的各监测因子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中的Ⅲ类标准和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补充项目标准限 值要求。 105 2、引用监测数据 本环评引用《攸县高塘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年产 15 万吨无烟煤建设项目环境 影响报告书》酒埠江水库水质监测数据。 (1)监测点位:酒埠江水库 (2)监测内容:pH、SS、COD、BOD5、总磷、氨氮、氟化物、石油类、 总锌、总镉、总铁、六价铬、总锰、总砷、总汞、总铅、总铬 (3)监测时间与频次:2019 年 8 月 5 日~8 月 7 日连续监测 3 天。 (4)监测结果 表 7.2-2 点位名称 酒埠江水 库 检测项目 地表水监测结果与统计结果 检测结果 标准限值 单位 达标情况 7.55 6~9 无量纲 达标 12 11 / mg/L 达标 13 14 14 15 mg/L 达标 BOD5 2.8 2.9 2.9 3 mg/L 达标 氨氮 0.087 0.084 0.083 0.5 mg/L 达标 总磷 0.01L 0.01L 0.01L 0.025 mg/L 达标 石油类* 0.01L 0.01L 0.01L 0.05 mg/L 达标 氟化物 0.418 0.403 0.412 1 mg/L 达标 六价铬 0.004L 0.004L 0.004L 0.05 mg/L 达标 总铁 0.05 0.04 0.05 0.3 mg/L 达标 总锰 0.01L 0.01L 0.01L 0.1 mg/L 达标 总镉 0.001L 0.001L 0.001L 0.005 mg/L 达标 总铅 0.01L 0.01L 0.01L 0.01 mg/L 达标 总锌 0.05L 0.05L 0.05L 1 mg/L 达标 总铬 0.004L 0.004L 0.004L / mg/L 达标 总汞 0.00004L 0.00004L 0.00004L 0.00005 mg/L 达标 总砷 0.0003L 0.0003L 0.0003L 0.05 mg/L 达标 2019/8/5 2019/8/6 2019/8/7 pH 7.54 7.52 SS 12 CODCr 由上表可知,酒埠江水库各监测因子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Ⅱ类水 质标准。 7.3 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 (1) 监测点位及监测因子 见表 7.3-1,点位设置详见监测布点图。 106 表 7.3-1 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点位 序号 监测点 位置 D1 苍下居民点水井 D2 庙下居民点水井 D3 石里居民点水井 监测因子 监测内容 工业广场西北689m pH、氨氮、硝酸盐、亚硝酸盐、 挥发酚、砷、汞、总硬度、铅、 工业广场东北972m 镉、铁、锰、锌、耗氧量、溶 水质+水位 解性总固体、总大肠菌群、六 工业广场西南1326m 价铬、硫酸盐、氟化物 (2) 监测时间及频次 地下水连续采样 1 天,每天监测一次。 (3) 分析方法要求 按《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91-2002)和《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 法》执行。 (4) 监测结果分析 监测结果统计分析见下表。监测结果表明,各监测断面的各监测因子均达到 《地下水质量标准》(GB14848-2017)Ⅲ类标准。 表 7.3-2 地下水水质现状监测及评价结果 检测结果(单位:mg/L,pH 值无量纲,总 监测 点位 检测因子 大肠菌群:CFUc/mL) 2019.8.5 GB/T14848-2017 Ⅲ类标准 pH 6.94 6.5-8.5 氨氮 0.08 ≤0.50 硝酸盐 1.59 ≤20 亚硝酸盐 ND ≤1.0 挥发酚 ND 0.002 砷 ND ≤0.01 D1 苍下居民 汞 ND ≤0.001 点 总硬度 104.1 ≤450 水井 铅 ND ≤0.01 镉 ND ≤0.005 铁 0.03 ≤0.3 锰 0.02 ≤0.1 锌 ND ≤1.0 耗氧量 0.23 ≤3.0 溶解性总 固体 110 ≤1000 (水位:6.4m) 107 总大肠菌 群 ≤2 ≤3.0 六价铬 ND ≤0.05 硫酸盐 7.68 ≤250 氟化物 0.642 ≤1.0 pH 6.92 6.5-8.5 氨氮 0.06 ≤0.50 硝酸盐 1.52 ≤20 亚硝酸盐 ND ≤1.0 挥发酚 ND 0.002 砷 ND ≤0.01 汞 ND ≤0.001 总硬度 106.1 ≤450 铅 ND ≤0.01 镉 ND ≤0.005 水井 铁 0.06 ≤0.3 (水位:6.0m) 锰 0.01 ≤0.1 锌 ND ≤1.0 耗氧量 0.27 ≤3.0 溶解性总 固体 124 ≤1000 总大肠菌 群 ≤2 ≤3.0 六价铬 ND ≤0.05 硫酸盐 9.49 ≤250 氟化物 0.517 ≤1.0 pH 7.01 6.5-8.5 氨氮 0.18 ≤0.50 硝酸盐 1.64 ≤20 亚硝酸盐 ND ≤1.0 挥发酚 ND 0.002 砷 ND ≤0.01 汞 ND ≤0.001 总硬度 131.7 ≤450 铅 ND ≤0.01 镉 ND ≤0.005 铁 0.05 ≤0.3 锰 0.01 ≤0.1 D2 庙下居民 点 D3 石里居民 点水井 (水位:6.1m) 108 锌 ND ≤1.0 耗氧量 0.88 ≤3.0 溶解性总 固体 168 ≤1000 总大肠菌 群 <2 ≤3.0 六价铬 ND ≤0.05 硫酸盐 10.5 ≤250 氟化物 0.524 ≤1.0 7.4 声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 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是在矿井正常生产期间监测,监测具体情况如下: (1)监测布点 声环境监测点位及监测因子见表 7.4-1,详见监测布点图。 表 7.4-1 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点位 监测点名称 监测点位置 N1 工业广场东边界外 1m 处 N2 工业广场南边界外 1m 处 N3 工业广场西边界外 1m 处 N4 工业广场北边界外 1m 处 监测因子 Leq (A) (2) 监测时间与频次 连续监测 2 天,昼夜各监测一次。 (3)监测结果统计分析 监测结果统计分析见表 7.4-2。 表 7.4-2 监测时段 厂界噪声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结果[dB(A)] 昼间 监测 时间 监测值 标准 工业广场东 8.5 53.7 60 边界外1m 8.6 52.7 工业广场南 8.5 边界外1m 夜间 是否 是否 监测值 标准 达标 48.1 50 达标 60 达标 47.1 50 达标 54.1 60 达标 43.8 50 达标 8.6 53.7 60 达标 44.8 50 达标 工业广场西 8.5 51.9 60 达标 42.5 50 达标 边界外1m 8.6 52.9 60 达标 43.5 50 达标 工业广场北 8.5 53.2 60 达标 45.0 50 达标 边界外1m 8.6 54.2 60 达标 44.7 50 达标 监测点位 达标 达标 由表可见,各监测点位的昼、夜噪声值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 109 (GB12348-2008)2 类标准要求。 7.5 土壤环境质量现状 1、第一次监测 (1)监测方案 监测布点:设置 3 个土壤监测点,E1 工业广场土壤,E2 污水处理站出水 口矿山排水溪沟下游 100m 处,E3 煤矸石堆场北面 150m 的山土。 监测因子:pH、汞、砷、铅、锌、镉、铜、镍、六价铬; 监测时间:2019 年 8 月 5 日; 监测频次:连续监测 1 天,每天取样 1 次。 (2)评价方法 采用标准指数法进行评价。 (3)监测及评价结果 监测数据及分析见下表。 表 7.5-1 土壤检测结果表(单位:mg/kg) 检测结果(单位:mg/kg) 采样日 期 2019.8.5 pH 汞 砷 铅 锌 镉 铜 镍 六 价 铬 E1 工业广场土 壤 7.34 0.094 6.53 67.8 66.1 0.13 14.8 2 36 18 《土壤环境质 量建设用地土 壤污染风险管 控标准(试行)》 表 1 中风 险筛选值 / 38 60 800 / 65 1800 0 900 5.7 E2 污水处理站 出水口矿山排 水溪沟下游 100m 处 7.42 0.168 12.23 65.2 63.8 0.19 19.3 9 13 39 E3 煤矸石堆场 北面 150m 的山 土 7.37 0.185 5.98 68.8 34.2 0.14 13.7 9 31 54 《土壤环境质 量农用地土壤 污染风险管控 / 2.4 30 120 250 0.3 100 100 250 检测点位 110 标准(试行)》 表 1 中风 险筛选值 根据检测结果,工业广场土壤环境质量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 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标准。污水处理站出 水口矿山排水溪沟下游 100m 处及煤矸石堆场北面 150m 的山土土壤环境质量满 足《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15618-2018)表 1 规定 的筛选值。区域土壤环境质量良好。 2、第二次监测 (1)监测方案 表 7.5-3 序号 E1 E2 样点 类型 表层 样点 土壤监测点布设 监测点 监测内容 执行标准 厂区内北侧 45项全项(见备注) 厂区内东侧 45项全项(见备注) (GB36600—20 18)中第二类用 地 风险筛查值 备注:45项建设项目污染物项目 重金属和无机物7项:砷、镉、六价铬、铜、铅、汞、镍; 挥发性有机物27项:四氯化碳、氯仿、氯甲烷、1,1-二氯乙烷、1,2-二氯乙烷、1,1-二氯乙烯、 顺-1,2-二氯乙烯、反-1,2-二氯乙烯、二氯甲烷、1,2-二氯丙烷、1,1,1,2-四氯乙烷、1,1,2,2-四氯乙 烷、四氯乙烯、1,1,1-三氯乙烷、1,1,2-三氯乙烷、三氯乙烯、1,2,3-三氯丙烷、氯乙烯、苯、氯 苯、1,2-二氯苯、1,4-二氯苯、乙苯、苯乙烯、甲苯、间二甲苯+对二甲苯、邻二甲苯; 半挥发性有机物11项:硝基苯、苯胺、2-氯酚、苯并[a]蒽、苯并[a]芘、苯并[b]荧蒽、苯并[k] 荧蒽、䓛、二苯并[a,h]蒽、茚并[1,2,3-cd]芘、萘。 (2)监测频次:2019 年 9 月 15 日采样 1 次 (3)监测结果与统计 表 7.5-4 采样点位 E1 厂区内北 侧 采样深度 0~20cm 监测结果统计表 检测项目 检测结果 标准 限值 达标 情况 砷 2.33 60 达标 镉 0.06 65 达标 六价铬 ND 5.7 达标 铜 20 18000 达标 铅 9.4 800 达标 111 采样点位 采样深度 二氯 乙烷 二氯 乙烯 四氯 乙烷 检测项目 检测结果 标准 限值 达标 情况 汞 0.167 38 达标 镍 41 900 达标 四氯化碳 ND 2.8 达标 氯仿 ND 0.9 达标 氯甲烷 ND 37 达标 1,1 二氯乙烷 ND 9 达标 1,2 二氯乙烷 ND 5 达标 1,1-二氯乙烯 ND 66 达标 顺-1,2-二氯乙烯 ND 596 达标 反-1,2-二氯乙烯 ND 54 达标 二氯甲烷 ND 616 达标 1,2-二氯丙烷 ND 5 达标 1,1,1,2-四氯乙烷 ND 10 达标 1,1,2,2-四氯乙烷 ND 6.8 达标 ND 53 达标 1,1,1-三氯乙烷 ND 840 达标 1,1,2-三氯乙烷 ND 2.8 达标 三氯乙烯 ND 2.8 达标 1,2,3-三氯丙烷 ND 0.5 达标 氯乙烯 ND 0.43 达标 苯 ND 4 达标 氯苯 ND 270 达标 1,2-二氯苯 ND 560 达标 1,4-二氯苯 ND 20 达标 乙苯 ND 28 达标 苯乙烯 ND 1290 达标 甲苯 ND 1200 达标 间,对二甲苯 ND 570 达标 邻二甲苯 ND 640 达标 硝基苯 ND 76 达标 苯胺 ND 260 达标 2-氯酚 ND 2256 达标 四氯乙烯 三氯 乙烷 二氯 苯 二甲 苯 112 采样点位 E2 厂区内东 侧 采样深度 0~20cm 检测项目 检测结果 标准 限值 达标 情况 苯并[a]蒽 ND 15 达标 苯并[a]芘 ND 1.5 达标 苯并[b]荧蒽 ND 15 达标 苯并[k]荧蒽 ND 151 达标 䓛 ND 1293 达标 二苯并[a,h]蒽 ND 1.5 达标 茚并[1,2,3-cd]芘 ND 15 达标 萘 ND 70 达标 锑 ND 180 达标 砷 1.98 60 达标 镉 0.10 65 达标 六价铬 ND 5.7 达标 铜 16 18000 达标 铅 9.8 800 达标 汞 0.128 38 达标 镍 37 900 达标 四氯化碳 ND 2.8 达标 氯仿 ND 0.9 达标 氯甲烷 ND 37 达标 1,1-二氯乙烷 ND 9 达标 1,2-二氯乙烷 ND 5 达标 1,1-二氯乙烯 ND 66 达标 顺-1,2-二氯乙烯 ND 596 达标 反-1,2-二氯乙烯 ND 54 达标 二氯甲烷 ND 616 达标 1,2-二氯丙烷 ND 5 达标 1,1,1,2-四氯乙烷 ND 10 达标 1,1,2,2-四氯乙烷 ND 6.8 达标 四氯乙烯 ND 53 达标 1,1,1-三氯乙烷 ND 840 达标 1,1,2-三氯乙烷 ND 2.8 达标 三氯乙烯 ND 2.8 达标 113 采样点位 采样深度 检测项目 检测结果 标准 限值 达标 情况 1,2,3-三氯丙烷 ND 0.5 达标 氯乙烯 ND 0.43 达标 苯 ND 4 达标 氯苯 ND 270 达标 1,2-二氯苯 ND 560 达标 1,4-二氯苯 ND 20 达标 乙苯 ND 28 达标 苯乙烯 ND 1290 达标 甲苯 ND 1200 达标 间二甲苯+ ND 570 达标 邻二甲苯 ND 640 达标 硝基苯 ND 76 达标 苯胺 ND 260 达标 2-氯酚 ND 2256 达标 苯并[a]蒽 ND 15 达标 苯并[a]芘 ND 1.5 达标 苯并[b]荧蒽 ND 15 达标 苯并[k]荧蒽 ND 151 达标 䓛 ND 1293 达标 二苯并[a,h]蒽 ND 1.5 达标 茚并[1,2,3-cd]芘 ND 15 达标 萘 ND 70 达标 备注:1、“检出限+L”表示检测结果低于本方法检出限,未检出; 2、执行《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 36600-2018)表 1 中第二类用 地筛选值。 根据检测结果,项目厂区内土壤环境质量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 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标准。 7.6 底泥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 本环评引用《攸县高塘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年产 15 万吨无烟煤建设项目环境 影响报告书》咸弦河底泥监测数据。 1、监测方案 114 表 7.6-1 底泥监测点布设 序号 监测点 监测内容 E3 咸弦河-高塘煤矿厂区废水排口下游 200m 处 断面底泥 pH、铅、锌、镉、砷、铜、镍、汞、铬 2、监测频次:2019 年 8 月 5 日采样 1 次 3、监测结果与统计 表 7.6-2 点位名称 E3 咸弦河(高塘煤矿厂区废水 排口下游 200m 处断面底泥) 监测结果统计表 检测项目 检测结果 pH 7.48 汞 0.131 砷 21.61 铅 105.2 锌 116.3 镉 0.16 铜 28.45 镍 22 铬 36 7.7 生态环境现状调查 (1)土地资源现状 矿区总用地面积 2.0271km2,其中工业场地占地面积 0.01 km2,矸石场面积 0.0355km2,有林地面积 2.4345km2,共他用地 0.526873km2。 表 7.7-1 矿山土地占用面积现状情况一览表 占地类型 有林地 采矿用地 农田 其他 合计 面积 km2 1.7752 0.1055 0.0322 0.1142 2.0271 (2)矸石场破坏土石环境现状 根据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估报告及现场调查,矿区遗留的矸石场共有 2 处, 堆存方量约为 72000 万 m3,分别位于风井~主井口上游和东部关停井井口附近, 共计占地面积 35500m2。 矸石堆存破坏土石环境,矸石浸占溪沟,引发矸石流,影响道路安全等。 (3)矿山地质现状 矿区矿山地质问题为:矸石堆占用破坏土地资源、土石环境,影响对象为林 地,采矿用地,影响较重;矸石流、滑坡地质灾害危害中等,矸石流灾害造成沟 115 谷堵塞,威胁矿山生产,破坏土石环境;滑坡地质灾害威胁矿山公路运行及工业 广场;采空地面变形地质灾害危害大;地表水漏失对人居环境影响严重。老窿密 布,老窿水威胁矿山生产;采空区导水裂隙带直达地表,导致金湘源溪流、梨树 下溪流渗漏胁井下开采。 (4)土壤、动植物现状 项目区的土壤主要是黄红壤。成土母质为花岗岩、花岗斑岩、石英斑岩等风 化的残坡积物,土壤表土层的厚度一般为 30-70cm,土壤呈酸性反应,pH 值 6.0 左右,A 层盐基饱和度 20 %左右,B 层降至 15%左右。B 层粘粒硅铝率 2.04, 硅铁铝率 1.66,风化淋溶系数 0.17。土层厚度因地形而异。土壤物理性较好, 疏松易耕,土壤养分一般,但磷含量很低。有机质含量 3F/kF 左右,全氮 0.5-0.8 F/kF,全磷 0.2-0.4F/kF,速效钾 20-40mF/kF。铜的含量为 29.4- 63.1 mF/kF, 锌的含量为 69.1-126.4mF/kF,铜和锌的含量反映了土壤母质的背景值。 地表多覆盖林木,树种以杂木为主,次为杉树、松树、楠竹,主要草本植物 为芨芨草、针茅及蒿类等,覆盖率达 50%以上;本区气候多雨温湿,植被生长 条件较好,区内林木灌丛长势较好。 矿区无珍稀濒危野生植物分布。受当地居民居住和耕作影响,该区域多年未 发现大型野生动物,动物均以常见的鸟类、蛙类、蛇类、鼠类等为主。通过调查 可知,矿区范围内植被覆盖率较高,无沙漠化、石漠化、生物入侵等生态问题。 评价区域野生动物多为适应耕地和居民点种类,林栖鸟类已少见,而盗食谷 物的鼠类和鸟类有所增加,生活于稻田区捕食昆虫、鼠类的两栖类、爬行类动物 较多,主要野生动物物种有斑鸠、杜鹃、麻雀、刺猬、蝙蝠、黄鼬、松鼠,家畜、 家禽有猪、牛、羊、鸡、鸭、兔等。 (5)植被类型 酒埠江风景区内植物成分属华东植物区系,植被属中亚热带常绿阔叶林带。 由于该区域的地理位置和地形、地貌条件优越,区域内植物资源相当丰富共有维 管植物 187 科 709 属 1238 种。区域内有国家级保护植物 20 种,闽楠、南方红豆 杉古树资源较多,沉水樟为湖南最大,较为罕见;另外有兰科植物 30 余种,该 科植物的全部种类已被列为国家重点保护对象,区域内珍稀植物达 50 余种;漕 泊、鸾山、柏市等地石灰岩地区有保存较完好的喀斯特原始次生林,具有较高的 116 科学研究价值。 地表多覆盖林木,树种以杂木为主,次为杉树、松树、楠竹,主要草本植物 为芨芨草、针茅及蒿类等,覆盖率达 50%以上;本区气候多雨温湿,植被生长条 件较好,区内林木灌丛长势较好。根据现场踏勘,项目所在区域内无自然保护区 和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未发现珍稀保护植物物种、古树名木及珍稀野生动物。 通过调查可知,矿区范围内植被覆盖率较高,无沙漠化、石漠化、生物入侵 等生态问题。 117 8 环境影响分析 8.1 施工期期环境影响分析 (1)施工期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期间大气污染因子主要为施工材料和设备在运输、装卸过程中产生的粉 尘,施工机械排放的尾气,其影响范围略大于工业场地范围,属可逆影响。在施 工期间均采取洒水防尘、加盖篷布、车辆密闭运输,场地及时清扫,加强管理, 控制扬尘污染等措施,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空气的影响较小。施工期扬尘污染是 短期的,随着场地的覆盖、建筑物的形成等,施工扬尘对环境空气的影响也就随 之结束。 (2)施工期水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期矿井涌水主要来自于井下新建巷道掘进及其支护,主要污染因子是 SS,经井下水仓沉淀处理后作为井下防尘洒水等回用,剩余部分外排至咸弦河。 本次评价建议在巷道施工建设前,先完成地面污水处理站的改造,施工期矿井水 经地下水水仓沉淀处理后,不能回用部分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再外排。 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及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场地洒水降 尘,不外排。施工期无废水散排乱排的现象,施工期的地表水环境影响程度降到 最小,不影响当地水体功能要求。 (3)施工期声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期主要噪声为井下巷道施工产生的噪声。环评要求施工中定期对机械进 行维护保养,施工场地设置围挡,禁止在夜间 22:00~次日 6:00 施工,做到 文明施工,避免人为噪声的产生。采取治理措施后,施工期噪声对周边居民的生 活影响较小。施工期结束后,相应的噪声污染即随之消失,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 长期不良影响。 (4)施工期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井下巷道开拓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土石方包括原煤、煤矸石和土石方,原煤直 接外售,煤矸石运往周边企业制砖,剩余石方可用于采空区回填,根据《湖南省 攸县兰村兴隆煤矿资源开发利用方案》(2019 年 6 月),未来开拓巷道总长度 约 4000m,开拓过程煤矸石和石方量产生量约为 11.88 万 m3,煤矸石运往周边企 业制砖,石方可用于采空区回填。施工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当 118 地环卫部门处理。对周边环境影响小。 8.2 运营期环境影响分析 8.2.1 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8.2.1.1 井下通风废气、瓦斯对环境影响分析 (1)井下通风废气 矿井地下开采凿岩、爆破、装卸等过程产生的废气通过回风井集中排放,所 含污染因子主要为粉尘、CO 和 NOx。 通过采用湿式作业和喷雾洒水降尘,粉尘浓度可降低 80~90%。本项目井下 凿岩作业、爆破作业、运输作业量竣增大,井下污染物产生量均增大。采取以上 降尘措施后,矿井回风井粉尘排放速率为 0.0375kg/h,年排放粉尘量 0.91t/a。 井下爆破时会产生一定量的废气,主要为 CO 和 NOx。井下定时爆破作业、 间歇排放,井下爆破作业炸药消耗增加,CO 和 NOx 排放量增大,通过同类矿 山类比分析,CO 和 NOx 排放总量不大,对环境影响较小。 (2)瓦斯抽排 属低瓦斯矿井。采用大风量风机抽出,本项目煤矿瓦斯排放能够满足《煤层 气(煤矿瓦斯)排放标准(暂行)》(GB21522-2008)规定的要求,再排入大 气中进行稀释,CO 和 NOx 排放量极小,对环境影响较小。 根据甲烷理化性质可知,当空气中甲烷浓度达到 25~30%时,人出现窒息前 症状。本项目矿井正常开采时,矿井瓦斯总涌出量最大为 6.45m3/min。风排瓦斯 时,南风井风量为 8047.8m3/min,北风井风量为 2437.8m3/min,由回风井排出, 风排瓦斯浓度北风井约 0.26%,南风井约 0.08%,远小于 25%,向下风向扩散, 由于瓦斯比重小于空气比重,进入空气后即可稀释,浓度下降,则空气中甲烷浓 度远远低于 25%,远低于窒息症状浓度,且风井场地下风向无居民,离风井最近 的敏感点为西侧距离为 250m 的仓下居民,故不会对其产生影响。 因此,本项目煤矿瓦斯排放能够满足《煤层气(煤矿瓦斯)排放标准(暂行) 》 (GB21522-2008)规定的要求,对环境影响较小。同时,本评价要求企业在生 产过程中,一旦出现瓦斯突出报警,需立即疏散井下作业人员,强制通风,降低 爆炸风险。 8.2.1.2 无组织废气环境影响分析 119 (1)评价等级和评价范围 根据工程分析,本项目厂区产生的无组织粉尘为原煤装车和煤矸石卸车时产 生无组织粉尘,采取喷淋抑尘措施后原煤装车排放的无组织粉尘量为 0.35t/a,煤 矸石卸车扬尘量为 0.0003t/a。 为了解扬尘影响范围,本次评价采用 HJ2.2-2018 推荐模式清单中的估算模 式(AERSCREEN 模型)计算各污染源粉尘的下风向轴线浓度,并计算相应浓度占 标率。 由估算结果可知:本项目最大占标率为:5.14%<10%,大气环境评价等级: 二级。 评价范围: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中 5.4.2 节规定:二级评价项目根大气环境影响评价范围边长取 5km。因此,本评价范围 以工业场地为中心,边长为 5km 的矩形区域作为大气环境影响评价范围 (2)污染物排放量核算 大气环境》(HJ2.2-2018)中 8.1.2 内容: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二级评价项目不进行进一步预测与评价,只对污染物排放量进行核算。 表 8.2-1 序 号 排放口编 号 产污环节 1 煤坪煤仓 装卸、贮存 2 矸石场 装卸、贮存 3 井下 开采、爆破 4 井下 开采、爆破 5 井下 开采、爆破 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量核算表 污染 物名 称 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 标准名称 浓度限值 (μg/m3) 年排 放量 (t/a) 喷雾洒水 (GB20426-200 6)表 5 标准 1000 0.35 喷雾洒水 (GB20426-200 6)表 5 标准 1000 0.0003 湿法开采、 洒水抑尘 / / 0.91 CO / / / 4.95 NOx / / / 0.063 主要污染防 治措施 颗粒 物 颗粒物 1.2603t/a CO 4.95t/a NOx 0.063t/a 无组织排放总计 表 8.2-2 大气污染物年排放量核算表 序号 污染物名称 年排放量(t/a) 1 烟尘(颗粒物) 1.2603 120 2 CO 4.95 3 NOx 0.063 (3)环境空气大气防护距离 根据估算模型 AERSCREEN 估算结果可知,本项目颗粒物预测最大落地浓 度均未超过相应环境质量标准要求,因此,本项目不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4)运输扬尘 汽车运输产生的道路扬尘量跟路面湿润度和车行速度等有关,厂外运输道路 一般为泥结碎石路面,通过在运输过程洒水降尘、控制车行速度和加盖篷布、控 制装载量,可大大降低运输道路的起尘量,采取上述措施后,道路扬尘产生量小, 对环境影响不大。 8.2.1.3 食堂油烟影响分析 项目设有两处职工厨房,每个厨房设有 2 个灶头,采用液化石油气作为燃料。 每人每天食用油使用量 0.03kg,厨房只供职工人员用餐,本项目劳动定员约 130 人,产生的油烟量为 0.117kg/d(32.76kg/a),食堂油烟排放浓度为 3.66mg/m3。 无法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 GB18483-2001)排放限值。 环评建议建设单位设置油烟净化处理系统(油烟去除效率按 85%计),则厨 房油烟排放浓度约为 0.55mg/m3。油烟排放能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 》 (GB18483-2001)标准中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2.0 mg/m3 要求,引至楼顶高空排放。 8.2.1.4 环境空气影响总结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为井下通风废气、煤矸石堆场和煤坪堆场 扬尘、原煤储存场装卸扬尘。根据估算模型 AERSCREEN 估算结果可知,本项 目颗粒物预测最大落地浓度均未超过相应环境质量标准要求,本项目不需设置大 气环境防护距离。 同时,根据工业场地的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数据,环境空气中的 SO2、NO2、 PM10 均无超标现象,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 项目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楼顶高空排放,油烟排放能达到《饮 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 (GB18483-2001)标准中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2.0 mg/m3 要求。因此,项目外排废气对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8.2.2 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121 8.2.2.1 矿井水影响分析 根据《湖南省攸县兴隆煤矿资源开发利用方案》(2019 年 6 月)和比拟法 计算结果,本项目现阶段(-117m)矿井最大涌水量约 1680m3/d,正常涌水量约 1099.2m3/d,后期(-390m)水平正常涌水量为 70.9m3/h,最大涌水量为 108.5m3/h。 矿井涌水经“井下水仓+污水处理站”处理后,部分回用于生产,剩余部分外排矿 山小溪,矿山小溪流经 2km 后流入咸弦河,因此本项目废水务必要水质达标排 放,需执行《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表 1 煤炭工业废水 有毒污染物排放限值和表 2 采煤废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8.2.2.2 生活污水 本项目生活污水排放量约 15.6m3/d,主要污染物为 COD、BOD5、SS、NH3-N 和动植物油。目前,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直接排放至溪沟,汇入咸弦河。 本次评价要求建设单位加设一套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生活污水通过地埋式 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能够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 准。本项目生活污水产生量为 15.6t/d,因此,本环评要求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的 处理规模不得小于 20m3/d,采用缺氧-好氧处理工艺。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管道排放至溪沟,汇入 咸弦河。 8.2.2.3 废石场淋溶水 本项目工业广场面积较小,主要建设有办公室及宿舍、煤仓、临时矸石堆场 等。工业广场产生的受污染的初期雨水也主要是产生于煤仓和临时矸石堆场的淋 滤水。本项目矸石场为露天式,目前,工业广场四周未设置截排水沟,初期雨水 顺地势直排至溪沟。本次评价要求项目矸石堆场、原煤储存区域四周设置截排水 沟,初期雨水和场地淋溶水顺地势经截排水沟进入地面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煤 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表 1 煤炭工业废水有毒污染物排放 限值和表 2 采煤废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后外排至咸弦河。15min 后的雨水通过截排 水沟直接排放,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8.2.2.4 运营期水污染源分析 根据之前的工程分析章节,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污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包 含矿井涌水和初期雨水,现阶段(-117m 水平)生产废水排放量为 25.82 万 m3/a, 开 采 后 期 ( -390m 水 平 ) 生 产 废 水 排 放 量 为 44.65 万 m3/a 和 生 活 污 废 水 122 (4368m3/a)。废水类别、污染物及污染治理设施信息表见表 8.1-1,废水直接 排放口基本情况表见表 8.1-2,废水污染物排放信息表见表 8.1-3。 123 表 8.2-3 序 号 废水类别 1 矿井涌水、 初期雨水 SS、COD、总 Fe、 溪沟, 总 Mn、石油类、 汇入咸 氟化物 弦河 生活污水 溪沟, COD、氨氮、SS、 汇入咸 BOD5 弦河 2 污染物种类 排放去 向 废水类别、污染物及污染治理设施信息表 污染治理设施 编号 名称 工艺 排放口 编号 连续排放,流 量稳定 H1 地面污水处理站 絮凝沉淀 D1 是 生产废水 排口 连续排放,流 量稳定 H2 地埋式一体化污 水处理设施 缺氧-好氧工艺 D1 是 生活污水 排口 排放规律 排放口设置是 否符合要求 排放口类 型 表 8.2-4 废水直接排放口基本情况表 序 号 排放口 编号 1 D1 2 D1 排放口地理坐标 废水排放 排放去 量(万 t/a) 向 排放规律 间歇排 放时段 27.182534N 26.25(现 阶段) 溪沟, 汇入咸 弦河 连续排放, 流量稳定 27.182534N 45.08(开 采后期) 溪沟, 汇入咸 弦河 连续排放, 流量稳定 经度 113.663921E 113.663921E 纬度 受纳自然水体信息 汇入受纳自然水体处地理坐标 名称 功能目标 经度 纬度 备 注 / 溪沟,咸 弦河 III 类 113.663921E 27.182534N / / 溪沟,咸 弦河 III 类 113.663921E 27.182534N / 表 8.2-5 废水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表 序号 废水类别 污染物种类 1 生产废水 pH 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及其他按规定商定的协议 名称 浓度限值(mg/L) 《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246-2006)表 1、表 6~9(无量纲) 124 COD 3 总铁 6 4 总锰 4 5 SS 50 6 石油类 5 7 氟化物 10 1 pH 6~9(无量纲) 2 COD 生活污水 3 氨氮 4 1 50 100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 15 SS 表 8.2-6 序号 2 标准 2 排放口编 号 D1 100 整改前废水污染排放信息表(现阶段-117m) 新增日排放量(t/d) 全厂日排放量/(t/d) 雨天 非雨天 雨天 / 585.2000 1347.9879 SS 36.46 0.0205 COD 19.95 Fe 非雨天 新增年排放 量/(t/a) 全厂年排放量/ (t/a) 585.2000 1347.9879 262616.0000 262616.0000 0.0538 0.0205 0.0538 9.5758 9.5758 0.0147 0.0216 0.0147 0.0216 5.677 5.677 4.26 0.0027 0.0042 0.0027 0.0042 1.1000 1.1000 Mn 0.58 0.0004 0.0006 0.0004 0.0006 0.1500 0.1500 石油类 ND 0.0000 0.0000 0.0000 0.0000 0.0000 0.0000 氟化物 0.39 0.0001 0.0012 0.0001 0.0012 0.1000 0.1000 NH3-N 0.25 0.0002 0.0002 0.0002 0.0002 0.0655 0.0655 污染物种类 排放浓度(mg/L) 废水量 125 全厂排放口合计 表 8.2-7 序号 1 排放口编 号 D1 5.677 NH3-N 0.0655 0.0655 全厂年排放量/ (t/a) 整改前废水污染排放信息表(采矿后期-390m) 全厂日排放量/(t/d) 雨天 非雨天 雨天 非雨天 新增年排放 量/(t/a) / 1509.2000 2271.9879 1509.2000 2271.9879 599876.0000 599876.0000 SS 34.57 0.0519 0.0852 0.0519 0.0852 21.0358 21.0358 COD 21.69 0.0360 0.0428 0.0360 0.0428 13.447 13.447 Fe 4.57 0.0072 0.0086 0.0072 0.0086 2.7200 2.7200 Mn 0.62 0.0010 0.0012 0.0010 0.0012 0.3700 0.3700 石油类 ND 0.0000 0.0000 0.0000 0.0000 0.0000 0.0000 氟化物 0.35 0.0002 0.0024 0.0002 0.0024 0.2100 0.2100 NH3-N 0.11 0.0002 0.0002 0.0002 0.0002 0.0655 0.0655 CODcr 13.447 13.447 NH3-N 0.0655 0.0655 新增年排放 量/(t/a) 全厂年排放量/ (t/a) 排放浓度(mg/L) 废水量 表 8.2-8 排放口编 号 5.677 新增日排放量(t/d) 污染物种类 全厂排放口合计 序号 CODcr 污染物种类 排放浓度(mg/L) 整改后废水污染排放信息表(现阶段-117m) 新增日排放量(t/d) 全厂日排放量/(t/d) 雨天 雨天 非雨天 126 非雨天 1 D1 废水量 / 585.2000 1347.9879 585.2000 1347.9879 262616.0000 262616.0000 SS 17.59 0.0089 0.0361 0.0089 0.0361 4.9358 4.9358 COD 16.95 0.0127 0.0185 0.0127 0.0185 4.887 4.887 Fe 1.67 0.0011 0.0017 0.0011 0.0017 0.4300 0.4300 Mn 0.23 0.0001 0.0002 0.0001 0.0002 0.0500 0.0500 石油类 0.00 0.0000 0.0000 0.0000 0.0000 0.0000 0.0000 氟化物 0.39 0.0001 0.0012 0.0001 0.0012 0.1000 0.1000 NH3-N 0.25 0.0002 0.0002 0.0002 0.0002 0.0655 0.0655 CODcr 4.887 4.887 NH3-N 0.0655 0.0655 全厂年排放量/ (t/a) 全厂排放口合计 表 8.2-9 序号 1 排放口编 号 D1 整改后废水污染排放信息表(采矿后期-390m) 新增日排放量(t/d) 全厂日排放量/(t/d) 雨天 非雨天 雨天 非雨天 新增年排放 量/(t/a) / 1509.2000 2271.9879 1509.2000 2271.9879 599876.0000 599876.0000 SS 15.35 0.0214 0.0487 0.0214 0.0487 9.5158 9.5158 COD 18.44 0.0308 0.0367 0.0308 0.0367 11.497 11.497 Fe 1.80 0.0028 0.0033 0.0028 0.0033 1.0700 1.0700 Mn 0.25 0.0004 0.0005 0.0004 0.0005 0.1500 0.1500 石油类 0.00 0.0000 0.0000 0.0000 0.0000 0.0000 0.0000 氟化物 0.35 0.0002 0.0024 0.0002 0.0024 0.2100 0.2100 污染物种类 排放浓度(mg/L) 废水量 127 NH3-N 全厂排放口合计 0.11 0.0002 0.0002 0.0655 0.0655 CODcr 11.497 11.497 NH3-N 0.0655 0.0655 128 0.0002 0.0002 8.2.2.5 运营期影响预测 本项目生活污水化粪池+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通过管道排放至 溪沟,生产废水(矿井雨水、初期雨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通过管道排放 至溪沟。溪沟枯水期流量为 0.15m3/s,排污口位于溪沟边,本次评价拟预测项目 排水直接进入溪沟与溪沟充分混合后溪沟的水质变化情况。 一、 预测情景 (1)在正常运行时(即矿井水水及生活污废水处理站工作正常)的废水外 排对水环境的影响;(2)当出现水处理站不能正常处理污废水时,即出现风险 排污时,分析废水直接外排对水环境的影响。 煤矿运营期的污废水主要是矿井涌水、初期雨水、工业场地生活污水等。本 矿生产废水和生活污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通过管道排放至溪沟,全年废 水污染物正常排放见下表。 表 8.2-10 运营期废水污染物正常排放源强类比值表 整改时期 类型 排放量 m3/s COD NH3-N Fe Mn 氟化物 生产废水 0.0066 23 / 4.82 0.66 0.546 生活污水 0.000018 100 15 / / / 总排污口 0.006618 23.209 0.041 4.807 0.658 0.545 生产废水 0.0173 23 / 4.82 0.66 0.546 开采后期(-390m) 生活污水 0.000018 100 15 / / / 总排污口 0.017318 23.080 0.016 4.815 0.659 0.545 生产废水 0.0066 19.55 / 1.9 0.26 0.546 生活污水 0.000018 100 15 / / / 总排污口 0.006618 19.769 0.041 1.895 0.259 0.545 生产废水 0.0173 19.55 / 1.9 0.26 0.546 开采后期(-390m) 生活污水 0.000018 100 15 / / / 总排污口 0.017318 19.634 0.016 1.898 0.260 0.545 开采时期 现阶段(-117m) 整改前 现阶段(-117m) 整改后 单位 mg/L 项目可能发生各类废水非正常排放的情况,主要有:①生活污水处理设备故 障,引起生活污水直排;②矿井水处理系统出现药剂短缺、投药系统失控、排泥 不畅、设备故障等,而引起矿井水未经处理直排。本矿矿井水处理系统与生活污 水处理系统相互独立,其中矿井水处理站发生故障按照设备检修时间 3 小时考 虑。生活污水处理站发生故障按照设备检修时间 3 小时考虑,按雨季 3 小时废水 129 排放量为 1.95m3,0.000018m3/s。水质为未处理前的废水混合浓度。该部分废水 非正常排放污染物水质指标如下表。 表 8.2-11 运营期废水污染物非正常排放源强类比值表 单位 mg/L 类型 排放量 m3/s COD NH3-N Fe Mn 氟化物 生产废水 0.0368 50 / 6.1 3.3 0.8 生活污水 0.000018 100 15 / / / 总排污口 0.03688 50.024 0.007 6.097 3.298 0.800 生产废水 0.0689 50 / 6.1 3.3 0.8 开采后期(-390m) 生活污水 0.000018 100 15 / / / 总排污口 0.068918 50.013 0.004 6.098 3.299 0.800 开采时期 现阶段(-117m) 二、预测因子 预测评价因子:COD、氨氮、Fe、Mn、氟化物; 三、预测范围 排污口完全混合段。 四、评价时段 溪沟枯水期流量为 0.15m3/s 五、预测模型选择 根据导则要求,采用混合过程段长度估算公式计算混合过程长度,采用纵向 一维解析解模型模拟自完全混合后至评价范围终止断面各污染物浓度。 (1)混合过程段长度估算 采用导则推荐的完全混合段长度计算公式: 式中:Lm——混合段长度,m; B——水面宽度,4 m; a——排放口到岸边的距离,0m; u——断面流速,0.15m/s; Ey——污染物横向扩散系数,m2/s,经验公式计算得 0.0138,如下: 130 式中:h—平均水深,溪沟平均水深约0.3m; u*—摩阻流速,计算的 0.077m/s; g—重力加速度,9.81m/s2; i—河流及评价河段纵比降m/m,溪沟为山区河流,取0.002。 经计算 L 为 76.8m,即污水排入溪沟排污口下游 76.8m 后,即完全混合。 (2)完全混合断面初始浓度计算 项目废水排入咸弦河后,排污口下游 76.8m 后达到完全混合,采用完全混合 模型计算断面初始浓度: (C p Q p C h Q h ) C (Q p Qh ) 式中:C0—混合后污染物浓度,mg/L; Cp—排放污水中的污染物浓度,mg/L; Qp—废水排放量,m3/s; Ch—河流上游污染物浓度,mg/L; Qh—河流流量,m3/s。 项目正常排放及非正常排放情景下,完全混合断面初始浓度计算结果见表 8.2-12。 表 8.2-12 完全混合模型预测结果 COD NH3-N Fe Mn 氟化物 15 0.082 0.03 0.01 0.493 整改前 正常排水混合后溪沟 完全混合断面初始浓 度值(mg/L) 15.35 0.08 0.23 0.04 0.50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整改后 正常排水混合后溪沟 完全混合断面初始浓 度值(mg/L) 15.20 0.08 0.11 0.02 0.50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非正常排水混合后溪沟完全混 合断面初始浓度值(mg/L) 21.91 0.07 1.23 0.66 0.55 超标 达标 超标 超标 达标 整改 前 正常排水混合后溪沟完 全混合断面初始浓度值 (mg/L) 15.84 0.08 0.53 0.08 0.50 达标 达标 超标 达标 达标 整改 后 正常排水混合后溪沟完 全混合断面初始浓度值 (mg/L) 15.48 0.08 0.22 0.04 0.50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溪沟现状水质(mg/L) 现阶段 (-117m) 开采后期 (-390m) 131 非正常排水混合后溪沟完全混 合断面初始浓度值(mg/L) 26.02 0.06 1.94 1.05 0.59 超标 达标 超标 超标 达标 20 1 0.3 0.1 1.0 GB3838-2002Ⅲ类(mg/L) 注:Fe、Mn 为未检出,其水质以检出限的计。 (3)河流纵向一维解析解模型选择 根据河流纵向一维模型方程的简化、分类判别条件(即:O’Connor 数α和贝 克来数 Pe 的临界值),选择相应的解析解公式。 α= Pe = 式中: 풐 풐 α——O’Connor 数α,量纲为 1,表征物质离散降解通量与移流通量比 值 mg/L; k——污染物综合衰减系数,1/S; Pe——贝克来数,量纲为 1,表征物质移流通量与离散通量比值; Ex——污染物纵向扩散系数,经计算得 0.35; Ex =0.011u2B2/(hu*) 式中: h—平均水深,咸弦河平均水深约0.3m; u*—摩阻流速; u—流速,m/s; B—河宽,m。 预测因子中 Fe、Mn 为持久性污染物,k 值为 0,完全混合后浓度保持不变。 根据类比中国环境规划院在《全国地表水水环境容量核定技术复核要点》所提出 的一般河道相应水质在Ⅲ~Ⅳ类时,COD 水质降解系数约在 0.1~0.18d-1,NH3-N 水质降解系数约在 0.1~0.15d-1。COD、氨氮、氟化物 k 值分别取 0.18d-1 (2.1×10-6S-1)、0.15d-1(1.74×10-6S-1)、0.09d-1(0.9×10-6S-1)。 经计算,本项目α、Pe 值如下: 表 8.2-13 咸弦河α、Pe 值计算结果表 项目 COD 氨氮 Fe Mn 氟化物 α值 3.6×10-5 2.98×10-5 0 0 1.54×10-6 132 Pe 值 1.71 经计算,本项目α值均α<0.027;Pe 值为 2.45、Pe>1,根据导则附录 E3.2.1, 适用于对流降解模型。 式中: C0——初始断面污染物浓度,mg/L。取完全混合后污染物浓度; C——距离 X m 处污染物浓度,mg/L; x——河流沿程坐标,m; 六、预测结果和评价 表 8.2-14 项目排水对溪沟水质影响预测(现阶段) 排放 工况 正常 排放 (整 改前) 正常 排放 (整 改后) 非正 常排 放 排污口下游距离(m) 单位:mg/L 预测项目 COD 氨氮 Fe Mn 氟化物 400 15.26 0.07 0.23 0.04 0.50 600 15.22 0.07 0.23 0.04 0.50 800 15.18 0.07 0.23 0.04 0.50 1000 15.14 0.07 0.23 0.04 0.49 1200 15.09 0.06 0.23 0.04 0.49 COD、氨氮最小预留 10% 安全余量后执行标准 18 0.9 / / / 达标情况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400 15.12 0.07 0.11 0.02 0.5 600 15.07 0.07 0.11 0.02 0.5 800 15.03 0.07 0.11 0.02 0.5 1000 14.99 0.07 0.11 0.02 0.49 1200 14.95 0.06 0.11 0.02 0.49 COD、氨氮最小预留 10% 安全余量后执行标准 18 0.9 / / / 达标情况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400 19.90 0.06 1.23 0.66 0.55 600 18.97 0.06 1.23 0.66 0.55 800 18.08 0.06 1.23 0.66 0.55 1000 17.24 0.06 1.23 0.66 0.54 133 排放 工况 水质 标准 排污口下游距离(m) 预测项目 COD 氨氮 Fe Mn 氟化物 1200 16.43 0.06 1.23 0.66 0.54 COD、氨氮最小预留 10% 安全余量后执行标准 18 0.9 / / / 达标情况 达标 达标 超标 超标 达标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III 类标 准 20 1 0.3 0.1 1 表 8.2-15 项目排水对溪沟水质影响预测(采矿后期) 排放 工况 正常 排放 (整 改前) 正常 排放 (整 改后) 非正 常排 放 排污口下游距离(m) 单位:mg/L 预测项目 COD 氨氮 Fe Mn 氟化物 400 15.75 0.07 0.53 0.08 0.50 600 15.71 0.07 0.53 0.08 0.50 800 15.66 0.07 0.53 0.08 0.50 1000 15.62 0.07 0.53 0.08 0.49 1200 15.58 0.06 0.53 0.08 0.49 COD、氨氮最小预留 10% 安全余量后执行标准 18 0.9 / / / 达标情况 达标 达标 超标 达标 达标 400 15.39 0.07 0.22 0.04 0.5 600 15.35 0.07 0.22 0.04 0.5 800 15.31 0.07 0.22 0.04 0.5 1000 15.26 0.07 0.22 0.04 0.49 1200 15.22 0.06 0.22 0.04 0.49 COD、氨氮最小预留 10% 安全余量后执行标准 18 0.9 / / / 达标情况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400 23.64 0.06 1.94 1.05 0.59 600 22.53 0.05 1.94 1.05 0.59 800 21.47 0.05 1.94 1.05 0.59 1000 20.47 0.05 1.94 1.05 0.58 1200 19.51 0.05 1.94 1.05 0.58 COD、氨氮最小预留 10% 安全余量后执行标准 18 0.9 / / / 达标情况 超标 达标 超标 超标 达标 134 排放 工况 排污口下游距离(m) 水质 标准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III 类标 准 预测项目 COD 氨氮 Fe Mn 氟化物 20 1 0.3 0.1 1 根据预测结果表明,按照工艺处理达标后的污废水排入受纳水体溪沟后,整 改前现阶段(-117m)完全混合后各预测因子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 )III 类 标准 , 未 出 现超 标 , 按照 《 地 表水 环 境 质量 标准 》 (GB3838-2002)III 类标准的 10%预留安全余量后,排污口下游 1200m 处 COD、 氨氮预测浓度达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底线要求。整改前开采后期(-390m) Fe 超标,超标倍数为 0.77,不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 类标准,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 类标准的 10%预留安 全余量后,排污口下游 1200m 处 COD、氨氮预测浓度达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 量底线要求。因此,本环评要求企业对污水处理设施进行改造,增加曝气设施, 加强对废水中金属(铁、锰)的处理效率,建议建设单位委托专业设计单位对井 下涌水污水处理设施的工艺进行设计,保证开采后期废水排入到溪沟对溪沟的水 环境影响小。 整改后现阶段(-117m)完全混合后各预测因子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 准》(GB3838-2002)III 类标准,未出现超标,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III 类标准的 10%预留安全余量后,排污口下游 1200m 处 COD、 氨氮预测浓度达标;开采后期(-390m)完全混合后各预测因子均满足《地表水 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 类标准,未出现超标,按照《地表水环境质 量标准》(GB3838-2002)III 类标准的 10%预留安全余量后,排污口下游 1200m 处 COD、氨氮预测浓度达标。 非正常排放条件下,现阶段(-117m)完全混合后,COD、Fe、Mn 均出现 超 标 , 超 标 倍数 分 别 为 0.09、 3.1 、 5.6, 不满 足 《 地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标准 》 (GB3838-2002)III 类标准,排污口下游 1200m 处 Fe、Mn 仍超标,其余指标 均达标。开采后期(-390m)COD、Fe、Mn 均出现超标,超标倍数分别为 0.3、 5.5、10.5,不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 类标准,排污口 下游 1200m 处 COD、Fe、Mn 仍超标,其余指标均达标。 为了避免污水非正常排放导致地表水超标,本环评要求煤矿必须做到废水达 135 标排放,加强废水处理系统的管理,杜绝事故排放的发生。 经实际调查,项目区溪沟下游为咸弦河,咸弦河下游为酒埠江水库,为景观 娱乐用水区,无饮用功能,无当地居民从河中取水作为生活水源,主要用于当地 农田灌溉,所以煤矿废水外排不会影响当地居民的生活用水。 酒埠江水库为大Ⅱ型水库,流域多年平均降雨量 1643.4 毫米,坝址多年平 均流量 17.3 秒/立米,多年平均径流量 5.45 亿立方米。水库总库容 2.95 亿立方米, 正常水位 164 米,相应库容 2.17 亿立方米,有效库容 1.13 亿立方米,库容系数 0.21,为年调节水库。酒埠江水库现状水质可达到地表水Ⅱ类标准,咸弦河为酒 埠江水库入库河流之一,入库流量不足出库量的 15%。项目正常运营期间外排废 水污染物对溪沟污染物浓度的贡献值较小,溪沟水质可满足Ⅲ类水质标准,对酒 埠江水质基本无影响;项目废水非正常排放时,经预测溪沟水质存在 COD、铁、 锰和石油类浓度超标现象,超标倍数为 0.08~9.5 倍,由于溪沟为小河流,流量不 足酒埠江水库出库流量的 0.8%,项目非正常排放情况下对酒埠江水库水质的影 响相对较小。为了避免污水非正常排放导致地表水超标,本环评要求煤矿必须做 到废水达标排放,加强废水处理系统的管理,杜绝事故排放的发生。 8.2.2.6 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总结 目前,厂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顺地势直接排放至溪沟;矿井涌水经井 下水仓和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达标排放至溪沟。本项目溪沟排污口下游约 2.1 公里 为咸弦河,咸弦河最终汇入酒埠江水库。 根据预测结果表明,污水处理设施整改后现阶段(-117m)完全混合后各预 测因子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 类标准,未出现超标, 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 类标准的 10%预留安全余量后, 排污口下游 1200m 处 COD、氨氮预测浓度达标;开采后期(-390m)完全混合 后各预测因子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 类标准,未出 现超标,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 类标准的 10%预留安 全余量后,排污口下游 1200m 处 COD、氨氮预测浓度达标,对溪沟的水环境影 响小。同时要避免污水非正常排放导致地表水超标,本环评要求煤矿必须做到废 水达标排放,加强废水处理系统的管理,杜绝事故排放的发生。在做好上述保障 措施要求后,项目对地表水环境影响可接受。 8.2.3 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 136 煤炭开采对地下水含水层的影响主要为煤炭开采后局部采空区地面沉降形 成裂隙,从而使含水层遭到破坏,导致地下水漏失,水位下降,并间接对与被破 坏含水有水力联系的其他含水层产生影响。 8.2.3.1 矿区水文地质情况 (1)地形与地表水系 矿区属低山地貌类型,山脉走向与地层走向基本一致,呈北东至南西向,最 高点位于图区北西部,高程为 568.0m,最低点位于图区西南部,高程为 179.7m, 高差为 388.3m。地形坡度 20~35°,平均 25°左右。残坡积层 0~4m。 兴隆煤矿范围内无大的地表水体,地表水以山沟溪流为主,矿区范围东南部 有高塘溪流自北向南流经,汇入南部下游的咸弦河。高塘溪为季节性溪沟,仅雨 季有水,最大水量约 1.2m3/s。 (2)岩层水文地质条件特征 矿山范围内出露的地层主要为三叠系下统大冶组、二叠系上统大隆组、龙潭 组。 大冶组岩性主要为中厚层状泥质灰岩夹灰岩,泥灰岩等,裂隙、溶蚀裂隙较 发育。据“普查报告”,钻孔涌水量最大可达 2.633 l/s,地表泉流量一般 0.114~1.311 l/s,最大 1.894 l/s。该层富水性中等,但与煤系地层有大隆组隔水层,水力联系 不密切。 大隆组岩性主要为钙质泥岩、泥岩,为隔水层。 龙潭组岩性主要为砂质泥岩、泥质粉砂岩和中细粒石英砂岩。砂质泥岩、泥 质粉砂岩为相对隔水层,中细粒石英砂岩为弱裂隙含水层。据“普查报告”,钻孔 见龙潭组层间砂岩涌水量 0.018~0.140l/s,泉流量一般 0.071~0.260 l/s,最大 1.961 l/s;据坑道调查,砂岩层裂隙较发育,坑道内较大的出水点、滴水区、淋 水区均在砂岩段。 (3)老窑水文地质特征 矿区开采历史悠久,本矿浅部有老窑分布。本矿由于地形有利,老窑多为平 硐,但由于煤层不稳定,多数老窑有下山采煤现象,存在老窑积水。因此,本矿 浅部有老窑突水的危险性 8.2.3.2 区域地下水给、径排关系 137 (1)大气降水:本区煤系地层直接出露于地表,地表岩石风化裂隙较发育, 且经多年开采,采空区上面不同程度地产生一些裂隙,大气降水易于沿风化裂隙 和采空区塌陷裂隙渗入地下造成矿坑涌水量增大,因此大气降水是矿坑充水的主 要因素。 (2)老窑水:本区煤炭开采历史悠久,浅部老窑密布,老窑采空区内或有积 水,是开采浅部煤层时最大的水灾隐患。对深部开采无影响。 (3)砂岩裂隙水:上覆组砂岩较厚,裂隙较发育,但因地表迳流条件好,地 下水的补给条件差,为一富水性弱的承压裂隙水。 本矿主斜井及暗斜井下部的矿坑水采用机电抽排,矿坑水量明显受气候影 响,雨季水量大,旱季水量小。斜井及暗斜井煤层未与上部大面积采通时,矿坑 水量不大,且气候影响不明显。目前开采水平在侵蚀基准面以下,距地表约 300m 左右,地表水与地下含水层水力联系甚微,深部地下水对矿坑充水作用较小。本 矿井属充水岩层以砂岩裂隙水为主的孔隙裂隙充水矿床。矿井水文地质条件复杂 程度为中等类型矿井。 8.2.3.3 地下水资源开发利用现状 项目所在区域地下水用户一般是农村居民,大多数居民以山泉水为饮用水 源,泉水由山坡裂隙水补给,当地居民修建了储水池,将泉水引入储水池中,再 通过水管接入家中使用。 8.2.3.4 对地下水水位的影响分析 兴隆煤矿设计的生产规模为 15 万吨/年,开采深度为+350m~-800m,最低 开采高度为-390m,本项目现阶段(-117m)矿井最大涌水量约 1680m3/d,正常 涌水量约 1099.2m3/d,后期(-390m)水平正常涌水量为 70.9m3/h,最大涌水量 为 108.5m3/h。根据区域地下水补给、排泄途径,矿区地下水主要为降雨入渗的 垂直补给,因此矿山开采对地下水水位的影响主要是阻断降雨向深部地下水的下 渗补给。但项目区域雨量充沛,且本项目形成的影响半径较小,开采对地下水水 资源量影响较小,因地下水量而的造成土地次生荒漠化、地表塌陷、地裂缝、岩 溶塌陷等环境水文地质问题可能性较小。 总之,本矿井主要含水层为煤系砂岩、裂隙水,其含水性属微弱矿井地层大 体为一单斜构造,地质构造复杂程度属中等类型。区内无大的地表水体,附近小 溪远离坑道,地表水与地下水水力联系甚微,深部地下水对矿坑充水作用较小。 138 地下开采对地下水水位和区域地下水水位影响较小。 8.2.3.5 对地下水水质影响 项目办公生活区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 放,对地下水无影响。项目煤矸石暂存场和原煤贮存场场地所在区域包气带防污 性能为中级,地下水不易污染。工业广场拟修建截洪沟,场地初期雨水和淋溶水 经截洪沟收集后进地面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放,可减免对地下水水质污染, 因此本项目废石和原矿的堆存对地下水水质基本无影响。由于矿井涌水、场地淋 溶水和初期雨水各污染物均达到《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 表 1 煤炭工业废水有毒污染物排放限值和表 2 采煤废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因此, 项目废水对地下水水质基本不会产生影响。 8.2.3.6 矿山开采对居民水井的影响分析 项目周边居民水井主要用于生活用的清洁水,不具备饮用功能,区域离矿井 最近的水井为庙下居民水井,距离 650m,因此矿山开采对区域地下水污染影响 较小,不会明显破坏地下水水质。且矿井揭露的含水层非区域主要含水层,对地 下水水位影响较小。综合分析,煤矿开采对周边居民水井影响较小。 8.2.3.7 地下水环境影响结论 根据分析,项目煤层上部无重要含水层,矿山开采对地下水资源影响较轻。 本矿山地下开采对地下水水位和区域地下水水位影响较小,对地下水水质基本不 会产生影响。项目区域居民生活用水使用山泉水为饮用水源,项目对地下水造成 的影响不会影响居民正常生活用水。 8.2.4 声环境影响分析 8.2.4.1 矿井井下噪声影响分析 本项目矿井井下噪声源主要为采矿工作面的煤电钻、采煤机,掘进工作面的 风镐、风钻、凿岩机、探水钻机、风机,鉴于以上产噪设备均为井下作业,距离 地面较远,不会对地面声环境质量产生明显影响,故在此不对其进行分析。 8.2.4.2 工业场地设备噪声影响分析 本项目井上噪声源主要为工业场地、主井提升系统绞车、各类水泵、空压机、 风机等噪声,产噪设备噪声级为 75~100dB(A)。本项目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 并采取将产噪设备均布置在厂房内、对设备进行基础减震、风机安装消音器等措 139 施控制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降噪效果为 15~30dB(A)。 8.2.4.3 交通运输噪声影响分析 矿石采用载重汽车运输,运输均在昼间进行,交通运输产生噪声值 80~90 dB(A),噪声影响范围为公路沿线两侧 50m 范围内。 运输车辆会对道路沿线居民产生的噪声影响主要为车辆通过时的影响,每次 影响时间短;且本项目运输次数较少,因此环评认为交通噪声对环境的影响在可 接受范围内。本项目矿石运输道路沿线 50m 范围内居民分布点较少。但为了减 小进一步车辆运输对声环境的影响,应当加强运输车辆管理,合理安排运输时间, 避免夜间运输,严禁车辆超速超载,在经居民区时尽量避免鸣笛。 8.2.4.4 声环境影响分析总结 根据分析现状实测,本项目工业场地场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 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 2 类标准要求。综上所述,项目生产对周边 区域声环境影响较小。 8.2.5 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8.2.5.1 固体废物产排情况 营运期固体废物主要为煤矸石、煤泥、生活垃圾等。 (1)废煤矸石 本项目矿井每年产生约 1.5 万 t 煤矸石,产生的矸石大部分由矸石砖厂用于 制砖,有一部分堆存在现有工程的矸石堆场内。 (2)生活垃圾 项目生活垃圾产生量为 0.065t/d(18.2t/a),在工业场地设集中垃圾收集点, 生活垃圾收集至集中点堆存,委托环卫部门定期运走。 (3)污泥 矿井水处理系统产生的煤泥量 150t/a,定期清理,干化后掺入产品煤中出售。 污水处理站污泥产生量约为 2.4t/a。污水处理站污泥收集后按当地环卫部门的要 求进行处置,且收集暂存处需进行地表硬化处理,并设置围堰和雨篷,防止下雨 期间污泥随地表水进入到周边环境中。 (4)废机油 本项目机修车间产生废机油,废机油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华人民 140 共和国环境保护令第 39 号)中 HW08 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废物代码 900-214-08),本项目废机油产生量约 0.08a,用专用油桶收集暂存,暂存于机修 车间内,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5)废铅酸蓄电池 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部令第 39 号), 废蓄电池为危险废物(HW421-001-31),本项目产生废蓄电池量约 1t/a,本项目 产生的废蓄电池经更换后,暂存于机修车间内,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8.2.5.2 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1)煤矸石 本项目开采规模 15 万 t/a 的情况下产生排煤矸石量约 1.5 万 t/a,部分井下 采空区回填、出窿煤矸石约 0.75t/a;煤矸石比重按 1.5t/m3,则年产煤矸石量为 0.5 万 m3。根据前面工程分析,煤矸石属于Ⅰ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煤矸石在矸石 场暂存后,由当地建筑材料公司拉走制砖,G1 矸石堆总方量约 54000m3(现堆 放 2.8 万 m3),能够暂时堆放产生的煤矸石,煤矸石暂存过程对环境的影响主要 表现对水环境、环境空气及生态环境的影响。 1、对水环境影响 本项目在矸石场修建截排水沟,避免上游地表径流冲刷矸石场,大气降雨所 带来的水量较少,对矸石场内堆放废石的浸泡机率很小,同时在矸石场修建沉淀 池,将收集的淋溶水处理达标后排放。项目废石属于第Ⅰ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其堆存后产生的淋滤液对水环境影响较小。 2、对环境空气的影响 经调查,该区域内年平均风速为 2.1m/s,风速较小,不易起尘;通过对矸石 场及废石倾倒时进行洒水,对装卸过程中掉落的废石及时清扫,减少发生矸石场 扬尘的机会,对环境空气的影响较小。 3、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矸石场面积 35500m2,为原煤矸石场用地。本项目矸石场不在生态脆 弱区、泥石流易发区危险区以及易引起严重水土流失和生态恶化的地区。 本项目的矸石暂存用于制砖,原有的矸石也会逐渐利用,后期覆土绿化或复 垦,可有效改善现有生态景观。 141 4、煤矸石自燃对环境污染影响分析 矸石自燃对环境的影响是在燃烧时产生烟尘及 CO、SO2、H2S 等大量有害气 体,同时伴有大量的煤尘,污染排矸场周围及下风向地区的空气环境,严重损害 人体健康;其次还会使流经矸石堆在降水酸度增加,造成小范围内水体及土壤的 污染。 根据相关鉴定报告,项目煤矸石不易自然,同时,项目煤矸石堆场堆存多年, 目前已堆存 28000m3,根据多年的运行情况,项目煤矸石堆场未出现过自燃现象。 5、煤矸石堆放对景观影响 本项目矸石堆存场位于工业场地堆存场地上,现在景观原本较差,本项目的 矸石大部分由矸石砖厂用于制砖,有一部分堆存在现有工程的矸石堆场内,可有 效改善现有景观。 (2)危险废物影响分析 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部令第 39 号), 废机油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令第 39 号)中 HW08 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废物代码 900-214-08)。运营期,机修车间产生的废 机油、废铅酸蓄电池等危险废物如处理不当,将对土壤、地下水造成污染,废机 油全部用专用油桶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暂存间设置于机修间内。所有废机 油全部回用于矿山设备的润滑,不外排,对环境影响较小。 危险废物暂存间应单独设置,并防风、防雨,地面要用坚固、防渗、防腐材 料建造,防腐、防渗等级应≤10-10cm/s。危险废物暂存间应设置应设置危险废物 标志。 (3)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产生量为 18.2t/a,主要来源于职工日常生活,主要是一些废纸、废 包装袋、蔬菜茎叶、果皮等。生活垃圾送环卫部门指定地点集中处理。 (4)煤泥 矿井水处理系统产生的煤泥量 160t/a,定期清理,掺入产品煤中出售。 8.2.6 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体现在采煤活动对水资源和地表生态的影响, 工业广场(包括矸石堆场)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142 8.2.6.1 对植被的影响分析 本项目对植被的新增影响主要分以下几个方面: 1、项目永久性占地改变对植被生物量的影响 本项目在地面建设有矿井、工业场地、矿石堆场及运输道路,项目不新增占 地,不存在工程占地对植被的影响。部分整改修建排水沟、挡墙和地面污水处理 站,严格按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及土地复垦方案》和水保方案要求 的防治措施进行废石堆场的整改工作,破坏的土地利用功能得到恢复。项目继续 生产不会对周边植被造成破坏。矿山服务期,对占地区及周边进行绿化与美化工 作,在主工业场地、风井场地、废石场及周边进行绿化,实施乔木与灌木相结合 的绿化体系。矿山闭矿后通过实施复垦,植被将会得到一定程度的恢复。可恢复 地表植被。 2、塌陷对植被的影响 本项目为地下开采矿山,现阶段暂无塌陷问题,地下开采一段时间后地表可 能发生地面塌陷,将产生差裸露边坡,根据项目周边已开采煤矿现场调查,塌陷 区将降低植被覆盖度,对植被影响程度较大。对塌陷区域将进行回填治理,并进 行土地整治及植被恢复,使降低塌陷对植被的影响。 3、粉尘对植被的影响 矿山开采、运输过程中所产生的粉尘会对附近区域植物产生一定影响。粉尘 降落在植物叶面上,吸收水分形成深灰色的一层薄壳,降低叶面的光合作用。堵 塞叶面气孔,阻碍叶面气孔的呼吸作用,及水分蒸发,减弱调湿和机体代谢功能, 造成叶尖失水、干枯、落叶和减产。粉尘的碱性物质能破坏叶面表层的腊质和表 皮茸毛,使植株生长减退。粉尘还会使某些植物如菜豆、苹果等花蕾脱落,影响 结果。总的来说粉尘对作物的影响:蔬菜大于粮食作物,粮食作物大于林果。项 目矿区附近主要为林地,因此粉尘对矿区植物有一定的影响。 综合分析,项目建设、矿山粉尘及项目开采可能产生的塌陷植物资源生物量 有一定影响,但影响程度不大。另外项目服务期间在矿区内部采取以植被恢复为 核心的生态恢复措施,恢复的植被也主要是本地物种;在项目退役后将开发利用 土地复垦为林地,恢复其原有植被状况,因此矿山的开采对区域森林资源保护和 林业生态建设的负面影响不大,对植物资源影响有限。 8.2.6.2 土地利用影响分析 143 本项目为已建成并运行多年矿山,矿山继续开采不会再新增土地占用,对土 地资源占用影响小。矿山闭矿后,将对矿区破坏区域进行生态恢复,土地的利用 性质将得到一定程度的恢复。矿山闭矿后,将对矿区破坏区域进行生态恢复,土 地的利用性质将得到一定程度的恢复。 8.2.6.3 动物资源影响分析 项目对动物资源的影响主要是在开采过程中爆破和掘进等作业会产生噪声 和振动,交通运输和员工生活使用机械也会产生的噪声,将会对附近栖息在灌草 丛中的小型野生动物如昆虫类、爬行类、鸟类及小型哺乳动物产生一定影响,对 其正常生活产生干扰,造成其大部分迁离其原栖息地。由于井下爆破等工作噪声 产生于地下矿井密闭环境中,经距离衰减后并不影响地面声环境,一般矿山坑口 噪声值在 44~54dB(A)内。项目爆破振动所能造成影响的范围小而且时间短,只 要项目严格控制爆破炸药用量和作业时间,区域内动物不会受项目爆破振动影 响。项目所涉及区域野生动物均为常见物种,未见珍惜濒危保护物种,项目的建 设,对整个区域而言,影响是局部的,不会威胁到该区域野生动物的物种生存。 此外,本项目在一定程度上对占地工程的自然植被进行剥离,对动物生活的 栖息地造成了一定的破坏,且矿区道路和矿区人工建筑将对原有的动物栖息地起 到分割和阻隔作用,使生境岛屿化,动物活动范围受到限制。由于项目矿区周边 地区环境条件与开采区域相同,野生动物可就近迁入周边地区继续生存繁衍,项 目矿山开采对其造成的影响较小,不会造成毁灭性影响,在项目服务期满后将逐 步得到恢复。 综合分析,项目生产产生的噪声和振动以及工程占地,对区域内动物资源有 一定影响,但影响范围是局部的,强度也不大,不会威胁到该区域野生动物的物 种生存,动物资源在项目服务期满后将逐步得到恢复。 8.2.6.4 生物多样性影响分析 由于地表工程建设及采空区地面塌陷等因素,造成植物生境的破坏,使得植 被覆盖率降低,植物生产能力下降,生物多样性降低,从而导致环境功能的下降, 再加上动物的迁移,使矿区范围内的总生物量减少,对局部区域的生物量有一定 影响。但矿区所在地现存的植物物种是周边地区常见的物种,生态调查未发现区 域范围内有受保护的珍稀植物。只要项目注意及时利用当地植被物种复垦绿化, 不会对当地及邻近地区植物种类的生存和繁衍造成严重影响。而项目矿区周边地 144 区环境条件与开采区域相同,野生动物可就近迁入周边地区继续生存繁衍,对整 个地区生态系统的功能和稳定性不会产生大的影响,也不会引起物种的损失。 8.2.6.5 土壤环境质量影响分析 采矿直接影响到的土壤不多,但项目的开发建设,会破坏区域内的植被,造 成土壤风蚀作用加强,抗侵蚀能力降低,车辆行驶还破坏土壤结构,使土壤板结, 透气性和保水性变差。开采产生的废石渣进入土壤会影响土壤的质地和结构,使 土壤有效土层变薄、土壤质地沙化,导致土地的土壤肥力下降。水土流失会导致 土壤有机质流失,土壤结构遭到破坏,土壤中的氮、磷和有机质及无机盐含量下 降,同时土壤中的动物、微生物及其衍生物数量也大大降低。废石渣等废物的重 金属元素,当它们被从地下搬运到地表后,在一系列物理、化学因素的作用下发 生风化作用,废物中重金属元素通过各种途径进入土壤,将对矿区内土壤环境造 成污染。从静态分析,矿山粉尘在土壤中累积会增强土壤粘结性,造成土壤板结, 并且降低了土壤孔隙度,使土壤表层严重结壳,阻碍土壤与大气的气体交换,从 而抑制土壤微生物活动,影响土壤地力正常发挥,降低了土壤肥力。据安徽农学 院研究,粉尘对土壤影响的试验结果,粉尘量达到每年每千克土壤接纳 2 克粉尘 条件下,经过 20 年的积累,方对土壤产生明显影响,本次矿山开发排尘强度远 低于该数值,所以不会对土壤理化性质产生明显影响。为减少项目建设对土壤质 量的影响,项目必须进行土地复垦,并同时采取绿肥法、施肥法、客土法、化学 法以及微生物改良等一系列的措施进行土壤改良与培肥。 此外,根据土壤现状调查监测数据,项目所在区域土壤环境,满足相应环境 质量标准要求,耕作土的土壤基本未受到本项目污染影响。因此工程建设对当地 土壤质量影响甚微。 8.2.6.6 景观生态影响分析 本工程为井下开采,采矿对地表生态环境没有直接影响,地面工程建设有采 矿井、工业场地、生活办公设施及运输道路,该部分的建设会清除所在地部分植 被,而这些活动均会对矿区山体造成永久性的影响,改变区域景观结构,这部分 影响仅限于在拟建地及其周围约 100~200m 的范围内,并且项目所在区域丘陵较 多,由于山坡的遮挡作用,该部分建设对区域整体景观影响不大。 8.2.6.7 爆破振动对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爆破振动起于矿坑炸药爆炸操作,岩石中的药包爆炸后,首先在岩石中产生 145 冲击波,附近的岩石由于强烈的挤压作用而破裂,形成压碎圈和破裂圈。而后冲 击波衰减为应力波,由于应力波的强度迅速衰减,很难再引起岩石破裂,只能令 岩石质点产生弹性振动,这种振动向外传播,造成地面振动,便是地震波。爆破 振动的效应取决于同时起爆的炸药量、爆破约束条件、岩石特性、与爆破点相对 距离以及地面覆盖物的特征等。 根据现场调查,矿体周边有少量居民点分布,爆破振动主要影响范围约 110m,因此,本工程爆破振动对周边居民影响较小。但项目投产后仍需尽可能 缩短爆破作业时间。 8.2.7 土壤环境影响分析 (1)土壤现状 根据现场调查及建设单位提供的储量核实报告,项目区的土壤主要是黄红 壤。成土母质为花岗岩、花岗斑岩、石英斑岩等风化的残坡积物,土壤表土层的 厚度一般为 30-70cm,土壤呈酸性反应,pH 值 6.0 左右,A 层盐基饱和度 20 % 左右,B 层降至 15%左右。B 层粘粒硅铝率 2.04,硅铁铝率 1.66,风化淋溶系 数 0.17。土层厚度因地形而异。土壤物理性较好,疏松易耕,土壤养分一般, 但磷含量很低。有机质含量 3F/kF 左右,全氮 0.5-0.8 F/kF,全磷 0.2-0.4F/kF, 速效钾 20-40mF/kF。铜的含量为 29.4- 63.1 mF/kF,锌的含量为 69.1-126.4mF/kF,铜和锌的含量反映了土壤母质的背景值。 由前面土壤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可知,项目工业广场附近土壤监测点各监 测因子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 (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污染风险筛选值、管控值。污水处理站出水口 矿山排水溪沟下游 100m 处及煤矸石堆场北面 150m 的山土土壤环境质量满足 《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15618-2018)表 1 规定的 筛选值。 (2)影响分析 土壤环境中污染物累积污染一般指土壤耕作层的污染,土壤中污染物输入的 途径主要有污水灌溉、露天堆积物淋滤水渗入等。煤矿开采可能对土壤环境的影 响主要为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矸石堆场矸石淋滤水的影响。 146 本项目处于正常生产运行状况,目前已采取了一些土壤防治措施,正 常情况下,大气沉降、地面漫流和垂直入渗对土壤的影响概率较小,土壤 影响分析以定性分析为主。 1)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的影响 项目生产废水处理站、生活污水处理站均采用钢筋砼结构,对池底、池壁等 进行了防渗、防腐等措施,以防止污、废水的垂直入渗,对土壤造成污染。此外, 项目生产废水、生活污水通过管道汇入污水处理系统,做好管道的连接施工,并 进行相应的防腐防渗处理,可以有效防止由于管道滴漏产生的污水直接污染土 壤。项目对生产废水处理站、生活污水处理站进行重点防渗,在正常情况下,项 目生产废水处理站、生活污水处理站的运营不会对土壤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考虑到项目生产废水处理站、生活污水处理站内出现因渗漏导致污染土壤环 境的概率极小,一般将污水输送管线的渗漏作为非正常工况考虑。在污水管线发 生渗漏时,废水在进入污水处理系统前发生渗漏,会进入地面漫流,影响土壤环 境。因此,必须加强污水管线的维护和监管,避免出现地面漫流和垂直入渗。 2)矸石堆场淋滤水的影响 根据本项目类比数据,矸石水浸数据中各类有害物质浸出浓度未超过《污水 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最高允许排放限值要求,且 pH 在 6~9 范围 内,故本项目矸石属Ⅰ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环评要求临时排矸场周边修建截排水沟,在底部修建防洪、排水暗涵,在下 游建挡矸坝,收集后的淋滤水经絮凝沉淀后排放,对地表水体环境影响较小。同 时,类比煤矸石浸出液中各项污染物浓度均较低,部分淋溶水下渗,经过土壤的 吸附、过滤和弥散作用,对地下水及土壤的环境影响均较小。因此,在采取上述 措施后,矸石堆场矸石堆存对土壤环境污染影响小。 此外,项目对矸石堆场进行土地复垦和植被恢复,对土壤进行改良和增肥, 有效减轻矸石堆场对土壤环境的影响。 3)大气沉降影响 项目运营期原煤、矸石装卸、堆存产生的粉尘可能会对周围土壤环境产生影 响。项目运煤皮带走廊采取封闭式结构;转载点设喷雾降尘装置,场地周围及空 147 闲地加强了绿化,种植具有较强吸附能力的树木,防止工业场地粉尘外逸对周围 土壤环境产生影响。 此外,由土壤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可知,项目工业广场附近土壤监测点各监测 因子 均 低于《 土 壤环境 质量 建 设 用地土 壤 污染 风险管 控标 准( 试 行) 》 (GB36600-2018)中要求。说明现状下,因排放粉尘引起大气沉降对周边土壤 环境影响较小。 (3)评价结论 本项目评价区建设用地监测点位各监测值均低于 GB36600-2018 表 1 风险筛 选值;各农用地监测点位各监测值均低于 GB15618-2018 表 1 风险筛选值,表 明区域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低。通过采取环评要求的土壤环境防控措施,宝源煤 矿生产建设对周围土壤环境影响较小。因此,建设项目土壤环境影响可以接受。 土壤环境自查表见表 8.2-16。 表 8.2-16 工作内容 影响类型 影 响 识 别 土壤环境影响评价自查表 完成情况 备注 污染影响型;生态影响型□;两种兼有□ 土 地 利 用 类 型 图 土地利用类型 建设用地;农用地;未利用地□ 占地规模 (2.0271)km2 敏感目标信息 敏感目标( )、方位( )、距离( ) 影响途径 大气沉降;地面漫流;垂直入渗;地下水位□;其他 ( ) 全部污染物 COD、SS、石油类、氨氮、TSP 特征因子 所属土壤环境 影响评价项目 类别 Ⅰ类□;Ⅱ类;Ⅲ类□;Ⅳ类□ 敏感程度 敏感□;较敏感□;不敏感 评价工作等级 现 状 调 查 内 容 现 状 资料收集 一级□;二级□;三级 a)□;b)□;c)□;d)□ 同附录 C 理化特性 占地范围内 占地范围外 深度 3 0 0.2m 现状监测点位 表层样点数 现状监测因子 建设用地:45 项基本因子及 pH;农用地:pH 值、砷、镉、 铬、铜、铅、汞、镍、锌共 9 项 评价因子 建设用地:45项基本因子及pH;农用地:pH 值、砷、镉、 铬、铜、铅、汞、镍、锌共9 项 148 点 位 布 置图 评 价 评价标准 GB15618;GB36600;表 D.1□;表 D.2□;其他( ) 现状评价结论 监测点监测因子均满足相应标准筛选值要求 预测因子 影 响 预 测 防 治 措 施 预测方法 附录 E□;附录 F□;其他( ) 预测分析内容 影响范围( ) 影响程度( ) 预测结论 达标结论:a)□;b)□;c)□ 不达标结论:a)□;b)□ 防控措施 土壤环境质量现状保障;源头控制;过程防控;其他 ( ) 跟踪监测 信息公开指标 评价结论 监测点数 监测指标 监测频次 2 铜、汞、铅、 镉、砷、六价 1 次/5 年 铬、镍、pH 跟踪监测的全部指标 建设项目土壤环境影响可以接受 注 1:“□”为勾选项,可√;“( )”为内容填写项;“备注”为其他补充内容。 注 2:需要分别开展土壤环境影响评级工作的,分别填写自查表。 8.2.8 地表沉陷环境影响分析 8.2.8.1 矿业活动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危险性评估 根据《湖南省攸县兰村兴隆煤矿资源开发利用方案》(2019 年 6 月),攸 县兴隆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年产 15 万吨无烟煤建设项目矿区面积:2.0271km2,开 采标高:+350m~-800m。由 11 个拐点坐标圈定。 (A)地面与斜坡的稳定性:影响斜坡稳定性的因素有:地质构造、地形地貌、 岩土体特征、矿床充水条件、气象、地下开采情况等。 该矿属丘陵地貌,地形相对最大高差 388m,地形坡度一般为 25°左右,水 文地质条件简单,年降雨量中等,强度较大,排泄条件较好。未来矿井开采深度 加大,采空区面积增加,采矿可能引起地面变形的可能性中等。地面与斜坡稳定 性分级为不稳定。 (B)矿山建设诱发采空区地面变形的可能性中等:该矿开采 1、2、3、4、 5、6、7、9、16 煤层,矿井未来开采水平为-800m 以上,开采煤层厚度不稳定, 现状未发现地面明显变形,因而现状评估地面变形影响较轻。未来采空区上方存 在软、硬相间的岩层,岩层不均匀沉降而导致地表岩层移动,采煤可能引起地面 变形。根据现状评估及本矿井采空区类比分析,未来矿业活动诱发采空区地面变 形的可能性中等。 149 由于未来采空区上方民房较少,则未来矿业活动对居民生命财产不会造成威 胁。因此,矿山建设可能遭受采空区地面变形的危险性小。 (C)矿山建设诱发崩塌、滑坡的可能性小:可采煤层厚度不大,地形坡度 一般在 25°左右,地形有利于地面排水,地表植被发育,范围内没有陡坎,因此 未来开采引起崩塌、滑坡的可能性小。 (D)矿山建设诱发泥(矸)石流的可能性小:由于区内植被较好,没有水 土流失现象,沟谷汇水面积小,沟口没有泥石堵塞情况。矿山矸石堆在平缓地带, 稳定性好。因此矿山建设诱发泥(矸)石流的可能性小。 (E)矿山建设诱发岩溶塌陷的可能性小:评估区内出露的地层由新至老为 第四系(Q)、三叠系下统大冶组、二叠系上统龙潭组(P2l)、大隆组。评估区 内三叠系下统大冶组主要为中厚层状泥质灰岩夹灰岩,泥灰岩等,裂隙、溶蚀裂 隙较发育。据“普查报告”,钻孔涌水量最大可达 2.633 l/s,地表泉流量一般 0.11 4~1.311 l/s,最大 1.894 l/s。该层富水性中等,但与煤系地层有大隆组隔水层, 水力联系不密切。由于该矿井巷工程均布置在二叠系上统龙潭组(P2l)内,故 本矿矿业活动诱发岩溶塌陷的可能性较小。矿山建设可能遭受岩溶塌陷的危险性 较小。 综上所述,矿山建设诱发地面变形、冒顶、矿井突水地质灾害的可能性中等, 诱发其它地质灾害的可能性较小。矿山建设加剧地质灾害的可能性较小。矿山环 境地质条件仍为中等。 尽管如此,在今后的开采过程中,要做好地面塌陷与滑坡的监测,同时努力 做好矸石的综合利用,做好矸石堆的覆盖和绿化,将采矿活动对地质环境的不良 影响降到最低程度。 8.2.8.2 地表沉陷对环境影响分析 1、采煤沉陷对地形地貌影响分析 矿区属低山地貌类型,煤层顶板岩石较为坚硬,一般难以垮落。经 20 余年 的开采,地表未出现崩坡、滑坡和泥石流现象,也未出现地表塌陷现象,随着开 采深度的加大,垂直深达到 300m 以上,加之煤层一般较薄,矿井开采不会导致 地表地质的破坏。矿山开采期间,不会引起大范围山体崩塌、滑坡和泥石流,只 是在采空区的范围,部分点位形成一个小范围的错动圈。错动圈内围岩经过一个 150 较长的活动期,有可能波及地面变形。如出现小范围的下沉,地表裂缝等。地表 下沉在局部地段(主要为沉陷边缘或裂缝区)矿井开采会对地表形态和地形标高 有一定影响,但由于沉陷值远小于井田内地形高差(约 600m),因此,不会改 变矿区区域总体地貌类型。 2、采煤地表沉陷对民居、建筑的影响评价 我国《建筑物、水体、铁路及主要井巷煤柱留设与压煤开采规程》中制定了 砖混(石)结构的建筑物破坏(保护)等级标准。按照三下采煤规程表 3 对砖混 构筑物损坏极轻微~轻微的地表变形值为:倾斜 i=≤±3mm/m;曲率 K=≤±0.2× (10-3/m);水平变形εcm=≤±2(mm/m)。 矿山矿界内有居民房,本项目设计留设了保安煤柱,可最大程度的减小沉陷 对地表建筑的影响。 3、采煤沉陷区对区域土地资源的影响评价 根据现状调查,矿区内的土地类型以林地为主,含有部分耕地和水田。矿山 开发对区域土地资源的影响很小。 4、采煤沉陷区对野生植被的影响评价 本项目矿区内植被较发育,主要为灌木及草木,植被覆盖率约 95%。 地表沉陷对植被的影响表现为:地表沉陷后,地表潜水沿裂缝下渗漏,加速 土壤的沙化和水土流失,不利于地表野生植被的生长,这种破坏影响对于不同的 植被类型,其影响程度也有差别。对于靠潜水生长的高大乔木受影响程度较大, 而对于靠凝结水生长的低矮草灌等受影响的程度则明显较低。 本矿区内植被在塌陷后经过 1-2 个植物生长季节,就能自然恢复到原来的 生长程度,因此地表沉陷对野生植被影响不大。 8.2.9 矿井开采后地质灾害分析 (1)地面与斜坡的稳定性:影响斜坡稳定性的因素有:地质构造、地形地貌、 岩土体特征、矿床充水条件、气象、地下开采情况等。 该矿属丘陵地貌,地形相对最大高差 388m,地形坡度一般为 25°左右,水 文地质条件简单,年降雨量中等,强度较大,排泄条件较好。未来矿井开采深度 加大,采空区面积增加,采矿可能引起地面变形的可能性中等。地面与斜坡稳定 性分级为不稳定。 151 (2)矿山建设诱发采空区地面变形的可能性中等:该矿开采 1、2、3、4、 5、6、7、9 煤层,矿井未来开采水平为-800m 以上,开采煤层厚度不稳定,现 状未发现地面明显变形,因而现状评估地面变形影响较轻。未来采空区上方存在 软、硬相间的岩层,岩层不均匀沉降而导致地表岩层移动,采煤可能引起地面变 形。根据现状评估及本矿井采空区类比分析,未来矿业活动诱发采空区地面变形 的可能性中等。 由于未来采空区上方民房较少,则未来矿业活动对居民生命财产不会造成威 胁。因此,矿山建设可能遭受采空区地面变形的危险性小。 (3)矿山建设诱发崩塌、滑坡的可能性小:可采煤层厚度不大,地形坡度 一般在 25°左右,地形有利于地面排水,地表植被发育,范围内没有陡坎,因此 未来开采引起崩塌、滑坡的可能性小。 (4)矿山建设诱发泥(矸)石流的可能性小:由于区内植被较好,没有水 土流失现象,沟谷汇水面积小,沟口没有泥石堵塞情况。矿山矸石堆在平缓地带, 稳定性好。因此矿山建设诱发泥(矸)石流的可能性小。 (5)矿山建设诱发岩溶塌陷的可能性小:评估区内出露的地层由新至老为 第四系(Q)、三叠系下统大冶组、二叠系上统龙潭组(P2l)、大隆组。评估区 内三叠系下统大冶组主要为中厚层状泥质灰岩夹灰岩,泥灰岩等,裂隙、溶蚀裂 隙较发育。据“普查报告”,钻孔涌水量最大可达 2.633 l/s,地表泉流量一般 0.114~1.311 l/s,最大 1.894 l/s。该层富水性中等,但与煤系地层有大隆组隔水层, 水力联系不密切。由于该矿井巷工程均布置在二叠系上统龙潭组(P2l)内,故 本矿矿业活动诱发岩溶塌陷的可能性较小。矿山建设可能遭受岩溶塌陷的危险性 较小。 综上所述,矿山建设诱发地面变形、冒顶、矿井突水地质灾害的可能性中等, 诱发其它地质灾害的可能性较小。矿山建设加剧地质灾害的可能性较小。矿山环 境地质条件仍为中等。尽管如此,在今后的开采过程中,要做好地面塌陷与滑坡 的监测,同时努力做好矸石的综合利用,做好矸石堆的覆盖和绿化,将采矿活动 对地质环境的不良影响降到最低程度。 8.2.10 景观生态影响分析 本工程为井下开采,采矿对地表生态环境没有直接影响,地面工程建设有采 152 矿井、工业场地、生活办公设施及运输道路,该部分的建设会清除所在地部分植 被,而这些活动均会对矿区山体造成永久性的影响,改变区域景观结构,这部分 影响仅限于在拟建地及其周围约 100~200m 的范围内,并且项目所在区域丘陵较 多,由于山坡的遮挡作用,该部分建设对区域整体景观影响不大。 本项目采矿区不属于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重要湖泊周边、 文物古迹所在地、地质遗迹保护区。见附件湖南省国土资源信息中心《采矿权设 置范围相关信息分析结果简报》结论第 5 至 11 条: 5、经查“一张图永久基本农田(2017)”数据,该查询范围内没有基本农田 6、经查“一张图交通数据(2017)、地理国情普查(铁路数据)”,该查询 范围内没有县级以上公路、铁路通过 7、环保厅自然保护区信息(20170815):无重叠 8、部下发自然保护区、风景区信息(20180427):无重叠 9、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林业厅 20180905):无重叠 10、生态保护红线信息(20180711):无重叠 11、禁止开发区边界信息(20180720):无重叠 本项目不在酒埠江风景名胜区的一、二、三级保护区内,矿界距离其边界至 少 1400 米,与酒埠江风景名胜区相关规划相符;本项目不在酒埠江国家地质公 园、湖南攸州国家森林公园的保护区内,矿界距离与酒埠江国家地质公园边界至 少 7600 米,与湖南攸州国家森林公园边界至少 6000 米,与酒埠江国家地质公园、 湖南攸州国家森林公园相关规划相符。 8.2.11 地质灾害影响分析 本节内容摘抄自《湖南省攸县兴隆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兴隆煤矿矿山地质环境 综合防治方案》。 8.2.11.1 矿山地质灾害影响现状评估 1、崩塌、滑坡、泥石流及岩溶塌陷地质灾害影响较轻 据现场实地调查,评估区未发生过崩塌、滑坡、泥石流及岩溶塌陷地质灾害, 其影响较轻。 2、采空区地面变形影响较轻 据现场实地调查,评估区未发生过采空区地面变形地质灾害,其影响较轻。 153 8.2.11.2 矿山地质灾害预测评估 一、矿业活动引发、加剧地质灾害的影响程度 现状,矿山无各类地质灾害问题,以下分析未来引发各类地质灾害的可能性 及影响程度。 1、引发崩塌地质灾害的影响较轻 本矿山为地下开采,未来在地表不会形成高陡边坡。矿山的各工业广场位于 冲沟的低洼地段,未来无需扩建,场地建设无高陡切坡,未来引发崩塌地质灾害 的可能性小。 综上所述,预测评估未来矿山开采引发崩塌地质灾害的影响较轻。 2、引发滑坡的影响较重 矿业活动引发滑坡应该从切坡和堆积边坡两个方面进行分析。 (1)切坡引发引发滑坡的影响较轻 本矿山为地下开采,未来在地表无大量的土方挖填,对评估区现有边坡不会 造成破坏。矿山工业广场位于冲沟的低洼地段,未来无需扩建,场地建设无高陡 切坡,也不会对评估区现有边坡造成破坏。因此未来矿山无切坡工程,不会对已 有边坡造成破坏,切坡引发引发滑坡的影响较轻。 (2)堆积边坡引发滑坡的影响较重 A、G1 矸石堆堆积边坡引发滑坡的影响较重 矿山矸石堆是目前区内主要的堆积边坡,现状 G1 矸石堆虽已停用,但最大 相对堆高达 35m,平均堆厚约 5m,矸石堆下部未修建了挡土墙,现状虽然矸石 堆保持稳定,但是在暴雨的影响下,仍有发生滑坡的可能。 B、G2 矸石堆堆积边坡引发滑坡的影响较轻 2011 年 6 月,矿山投资约 40 万元在 G2 矸石堆下部修建了挡土墙,墙体基 本稳定,未来 G2 矸石堆新增矸石量较少,加之矸石还有综合利用的情况,矸石 堆形态相对现状不会发生太大改变。故 G2 矸石堆发生滑坡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小, 影响较轻。 综上所述,预测评估未来矿业活动引发引发滑坡地质灾害的可能性中等,影 响较重。 3、引发泥石流的影响较轻 154 评估区内地势高差大,地形坡度较大,矿山主井、风井所在的冲沟高差大、 流程长,具备了发生大规模泥石流的地形条件。冲沟中有大量矸石堆积,具备了 发生泥石流的物源条件。但是该冲沟自然排水通畅,不具备发生大规模泥石流的 水源条件。 2011 年 6 月,矿山投资约 40 万元在 G2 矸石堆下部修建了挡土墙,发挥了 减轻发生泥石流地质灾害的作用。目前 G1 矸石堆已停用,但其上游汇水面积小, 发生滑坡的可能性中等,影响较重,但发生大规模泥石流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小, 影响较轻。 4、引发采空区地面变形的影响较重 (1)采空区地面变形的影响范围 本矿区有三个主要的居民区,自西向东分别为庙下居民区、龙上居民区、谢 家居民区。 本次按照走向移动角δ取 75°,上山移动角γ取 70°,下山移动角β取 55°,来 确定岩石移动范围(见附图 2),以上三个居民区的部分房屋在岩石移动范围内。 通过储量分布情况和地面工程设施对比,本次归纳未来矿山开采煤层和地面设施 的相对关系,见下表。 表 8.2-17 地面建(构)筑物 庙下居民区 龙上居民区 谢家居民 开采煤层与地面建(构)筑物关系对照表 岩石移动范围内 下部的煤层 煤层块段的 平均厚度(m) 1 煤层 0.7 2 煤层 0.96 5 煤层 0.69 9 煤层 0.8 1 煤层 1.29 3 煤层 1.23 4 煤层 0.50 5 煤层 0.62 6 煤层 1.09 7 煤层 0.82 9 煤层 0.86 16 煤层 0.54 1 煤层 1.12 155 备注 合计 3.15 存在多层开采 的问题 合计 6.95 存在多层开采 的问题 合计 4.71 存在多层开采 地面建(构)筑物 岩石移动范围内 下部的煤层 煤层块段的 平均厚度(m) 备注 4 煤层 1.0 的问题 5 煤层 0.77 16 煤层 1.82 (2)采空区地面变形的影响程度 本次分别选取 3 个计算点 B1~B3 来分析影响程度,分别对应上述的地面设 施,计算公式为: Wcm=M×q×cosα r H Wcm tg icm=Wcm/rKcm=1.52 r 2 cm 1.52 b×Wcm/r 式中:Wcm——地表移动最大下沉值(mm); q——下沉系数,取 q 初=0.63;q 复=(1+0.2)Q 初=0.76; M——矿层厚度(m); α——矿层倾角(°); r——地表移动影响半径(m); H——矿层采深(m); tgβ——地表移动影响角正切,取 tgβ=tg55°=1.42 b——水平移动系数,取 b=0.2×(1+0.0086α) icm——地表移动倾斜最大值(mm/m); Kcm——地表移动曲率最大值(10-3/m); cm——地表移动水平变形最大值(mm/m)。 计算结果见下表。 表 8.2-18 矿山开采地表移动变形参数计算结果表 项目指标 B1 B2 B3 取各计算点块段煤层 平均厚度之和 3.15 6.95 4.71 采深取实际平均采深(m) 450 330 300 倾角α(°)取平均倾角 45 45 45 下沉系数 q 0.76 0.76 0.76 tgβ 0.76 1.42 1.42 156 水平移动系数 b 1.42 0.28 0.28 影响半径 r(m) 0.28 232.39 211.27 Wcm(mm) 316.90 3734.94 2531.16 icm(mm/m) 1692.81 16.07 11.98 Kcm10-3/m 5.34 0.11 0.09 cm(mm/m) 0.03 6.78 5.05 对应地表 庙下居民区 龙上居民区 谢家居民 地面变形破坏程度参考标准按照三下采煤规程表 3 对砖混构筑物损坏极轻 微~轻微的地表变形值为:倾斜 i=≤±3mm/m;曲率 K=≤±0.2×(10-3/m);水 平变形 cm=≤±2(mm/m)。 对照上文所述的地面变形破坏程度参考标准按照三下采煤规程表 3 对砖混 构筑物损坏极轻微~轻微的标准,未来矿山开采引发庙下居民区、龙上居民区、 谢家居民区发生采空区地面变形的可能性中等。 庙下居民区有 15 栋房屋,本次设计按照每栋 5 万元预估经济损失(为现场 调查当地民房大修的赔偿标准),则经济损失共计约 225 万元,根据《编制规范》 的评价标准,其影响较重。 龙上居民区有 12 栋房屋,本次设计按照每栋 5 万元预估经济损失(为现场 调查当地民房大修的赔偿标准),则经济损失共计约 180 万元,根据《编制规范》 的评价标准,其影响较重。 谢家居民区有 31 栋房屋,本次设计按照每栋 15 万元预估经济损失(为现场 调查当地民房大修的赔偿标准),则经济损失共计约 465 万元,根据《编制规范》 的评价标准,其影响较重。 综上所述,预测评估未来采空区地面变形对庙下居民区、龙上居民区、谢家 居民区影响较重,影响对象为三个居民区的 58 栋房屋,预测评估未来采空区地 面变形区域内无地表水和农田。 二、矿山建设可能遭受地质灾害的危险性预测评估 矿山建设主要为矿部及工业广场、风井工业广场,下文就以上建设未来可能 遭受的地质灾害进行分析。 1、遭受崩塌地质灾害的影响较轻 本矿山为地下开采,未来在地表不会形成高陡边坡。矿山的各工业广场位于 157 冲沟的低洼地段,未来无需扩建,场地建设无高陡切坡,未来矿山建设遭受崩塌 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小,影响较轻。 2、遭受滑坡地质灾害的影响较重 前文引发章节已述,由于 G1 矸石堆高度大,未来在极端暴雨情况下发生滑 坡的可能性中等,滑坡可能威胁 G1 矸石堆下部的部分工业广场,故预测评估矿 山工业广场遭受滑坡地质灾害影响较重。 3、遭受泥石流地质灾害的影响较轻 前文引发章节已进行了分析,矿山已在 G2 矸石堆下部修建了挡土墙,起到 了有效防治泥石流的作用,降低了发生泥石流地质灾害的风险。目前 G1 矸石堆 已停用,但其上游汇水面积小,发生滑坡的可能性中等,影响较重,但发生大规 模泥石流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小,影响较轻。故本次预测评估,未来矿山建设遭受 泥石流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小,影响较轻。 4、遭受采空区地面变形的影响较轻 矿部及工业广场位于岩石移动范围外,未来矿山建设遭受采空区地面变形的 影响较轻。 三、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工程 1、矸石堆防治方案 (1)G1 矸石堆防治方案 A、加强矸石的综合利用,减少积存量; B、在矸石堆下游修建挡土墙,上游修建排水沟,以保证矸石堆的稳定性; C、立即覆土恢复植被。 (2)G2 矸石堆防治方案 A、加强矸石的综合利用,减少积存量; B、在矸石堆上游修建截水沟,避免上游来水冲刷矸石堆; C、矿山闭坑后立即覆土恢复植被。 2、矿坑水处理及监测方案 本次评估认为矿山开采对地表水污染影响较轻,但是在未来的开采过程中仍 应加强矿坑水的监测,方案如下: (1)继续利用井下水仓及地表污水处理站、沉淀池对矿坑水进行沉淀处理; 158 (2)在排水口设置监测点,定期监测水质,做到达标排放。 3、滑坡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1)在 G1 矸石堆下部修建挡土墙,上部修建截水沟,以保证矸石堆的稳 定性; (2)对 G1 矸石堆定期开展巡查监测工作; 4、采空区地面变形防治方案 (1)对采空区上方的民房定期开展巡查监测工作; (2)若发现地面变形引发的民房损毁应及时修复,必要时采取搬迁安置措 施; (3)预留足够的防治费用。 5、闭坑后井口封闭方案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2016 版)》第 131 条的规定,井筒的封闭方案如下: 报废的井筒应填实或在井口以下斜长 20m 处砌筑 1 座砖、石或混凝土墙, 再用泥土填至井口,并加砌封墙。 8.3 服务期满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服务期满后,将矸石堆场的煤矸石回填至矿井,同时对矸石堆场就行覆 土、植被恢复,恢复原有地貌和景观,对永久性坡面进行稳定化处理,防止水土 流失。 工业场地的无法利用的构筑物予以拆除,建筑垃圾集中转运至指定的渣场, 不得遗弃在工程占地范围内。 项目服务期满后,按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及土地复垦方案的要求 进行生态恢复,受破坏的生态环境能在一定程度上得到恢复。 159 9 环保措施及可行性论证 9.1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大气污染物主要为井下通风废气、工业场地产生的粉尘。 9.1.1 井下通风废气防治措施 井下通风废气中主要污染物为粉尘、井下爆破产生的少量 CO 和 NOx 及瓦 斯,通过通风机向外界排放。现已采取的具体防治措施如下: ①在易产煤尘点设置洒水喷雾装置和风流净化水幕 洒水喷雾装置布点具体包括:井下采掘工作面、液压支架产尘源等处;运输 系统中的煤仓、溜煤眼、刮板输送机等转载点上。 风流净化水幕设置地点为:采煤工作面进回风顺槽靠近上下出口 30m 内; 掘进工作面距迎头 50m 内;装煤点下风方向 15~25m 处;距离工作面 30m 内 设置一道自动控制风流净化水幕;采煤工作面回风巷安设至少两道风流净化水 幕,并且采用自动控制风流净化水幕。 ②井下采用湿式凿岩,并加强局部通风; ③工程开采爆破时均采用塑料水袋填充炮孔,爆破后向爆堆及采矿巷道喷雾 洒水降尘,加强局部通风; ④采出矿岩装运前均进行喷雾、洒水,并经常洗壁; ⑤各固定产尘点,主要为采矿工作面,采用喷雾降尘等措施。 上述治理措施所用设备简单、操作方便、投资小。根据国内矿山经验资料, 采用湿式作业开采其粉尘的产生量可减少 90%以上;在通道洒水充分的情况下, 矿岩装卸粉尘的产生量可减少 80%以上。采取上述措施处理后,由通风机排出 的污风中粉尘、CO 和 NOx 的排放浓度较低,加之污染物在空气中不断扩散, 其浓度会进一步降低,最后通过井下通风装置外排能标排放。 本评价认为本项目井下现已采取的抑尘措施可行。 9.1.2 工业场地粉尘防治措施 原煤经主井提升至地表后,在转运过程中将产生一定量的扬尘,由于井下原 煤提升后含湿量较大,扬尘产生量较小,同时采取在各转运点布设洒水装置控制 粉尘无组织排放。 本项目煤仓为半封闭形式,现有措施不能满足环保要求,因此本环评要求煤 160 仓设置为全封闭,且在储煤布设喷淋洒水装置和及时清扫、洒水抑尘措施。 加强工业场地生产区绿化,在产尘点附近种植滞尘性较强的树种如构树、桑 树、广玉兰、刺槐、夹竹桃等形成绿化降尘带。 矸石堆已修建拦矸坝,需修建截排水沟,场地周围设防尘林带,并采取洒水 措施,通过洒水提高煤矸石含水率,从而且效控制矸石堆扬尘对环境空气的影响。 采取以上措施后,本项目颗粒物无组织排放对工业场地四界贡献浓度能满足 《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表 5 中相应标准要求,因此, 本项目采取的控制无组织粉尘的措施可行。 9.2 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 9.2.1 矿井水处理措施 井下废水自流至井下水仓,后通过水泵输入现有矿井水处理系统,本项目利 用现有“井下水仓沉淀+污水处理站(絮凝沉淀)”处理系统,处理规模为 150m3/h, 处理后的水部分作为井下开矿、防尘用水及地面防尘、绿化用水,多余部分达标 排放。矿井涌水处理工艺如下图所示。 曝气 图 9.2-1 矿井污水处理流程图 工艺流程说明:矿井中产生的废水经井下初级沉淀池沉淀后,通过污水管道 泵入调节池调节水质水量,调节池内设两台潜水推流器,防治污泥陈集在调节池, 出水通过提升泵提升进入沉淀池,并加入絮凝剂,在重力作用下将泥渣从废水中 分离出来,沉渣进入污泥处置系统。沉淀池出水达标排放或回用。沉淀池产生的 污泥排入污泥浓缩池,进行脱水干化处理,滤液进入调节池,煤泥可资源化利用。 161 根据本项目对矿井涌水地面污水处理站(絮凝沉淀)外排口检测结果,外排 废水能够达到《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表 1、表 2 标准, 且根据水环境预测结果,现阶段(-117m)废水和溪沟完全混合后各预测因子均 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 类标准,未出现超标,但开采 后期(-390m)废水和溪沟完全混合后 Fe 超标,超标倍数为 0.77,不满足《地 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 类标准,因此,本环评要求企业在开采 后期,对污水处理设施进行改造,增加曝气设施,在流至调节池增加曝气设施, 并通过鼓风曝气搅拌调节水质水量,加强对废水中金属(铁、锰)的处理效率, 建议建设单位委托专业设计单位对井下涌水污水处理设施的工艺进行设计,保证 开采后期废水排入到溪沟对溪沟的水环境影响小。 整改后现阶段(-117m)完全混合后各预测因子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 准》(GB3838-2002)III 类标准,未出现超标,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III 类标准的 10%预留安全余量后,排污口下游 1200m 处 COD、 氨氮预测浓度达标;开采后期(-390m)完全混合后各预测因子均满足《地表水 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 类标准,未出现超标,按照《地表水环境质 量标准》(GB3838-2002)III 类标准的 10%预留安全余量后,排污口下游 1200m 处 COD、氨氮预测浓度达标,对溪沟的水环境影响小。 开采后期(-390m)正常涌水量为 70.9m3/h,最大涌水量为 108.5m3/h,本项 目现有“井下水仓沉淀+污水处理站(絮凝沉淀)”处理系统处理规模为 150m3/h, 因此能够满足开采后期废水处理量要求。本环评要求企业在开采后期,对污水处 理设施进行改造,增加曝气设施,在流至调节池增加曝气设施,并通过鼓风曝气 搅拌调节水质水量,加强对废水中金属(铁、锰)的处理效率,建议建设单位委 托专业设计单位对井下涌水污水处理设施的工艺进行设计,其中在调节池处增加 曝气设施,可加强对废水的处理,且曝气设施增加对污水处理站的整体建设影响 不大,因此本环评认为现有“井下水仓沉淀+污水处理站(絮凝沉淀)”处理系统 增加曝气设施可行,且处理系统处理规模为 150m3/h 能够满足开采后期废水处理 量要求,废水经过工艺处理后出水水质可达《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20426-20 06))表 1 煤炭工业废水有毒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和表 2 采煤废 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 162 采取以上措施后本项目井下用水采取的处理措施可行。 9.2.2 生活污水处理措施 项目生活污水排放量为 15.6m3/d,目前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直接排放, 不能实现达标排放。本次环评要求新建一座地埋式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设 计处理规模为 20m3/d),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地埋式一体化生活污水 处理设施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外排。 9.2.3 工业广场初期雨水处理措施 本项目工业广场面积较小,主要建设有办公室及宿舍、煤仓、临时矸石堆场 等。工业广场产生的受污染的初期雨水也主要是产生于煤仓和临时矸石堆场的淋 滤水。初期雨水前 15min 的雨水主要污染物为 COD、SS。在工业广场四周设置 截排水沟,减少淋溶水的产生,初期雨水和场地淋溶水顺地势经截排水沟进入地 面污水处理站(絮凝沉淀)处理达到《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20426-2006) 表 1 煤炭工业废水有毒污染物排放限值和表 2 采煤废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后外排至 溪沟,汇入咸弦河。15min 后的开启截断阀,雨水通过截排水沟直接排放。 本环评要求企业设置初期雨水池(250m3),本项目初期雨水每次量约为 190.9m3。能够全部存储在初期雨水池中,初期雨水池的主要污染因子为 SS,经 整改后“井下水仓沉淀+曝气+污水处理站(絮凝沉淀)”处理系统能够高效去除 SS,使初期雨水达标外排。 9.3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生产过程主要的噪声源来自井下开采机械设备噪声和地面风机、水泵运 行噪声和车辆运输噪声,本项目已经采取的主要噪声防治措施如下: ⑴选用低噪声设备。 ⑵空压机、绞车电动机设减振基础。 ⑶水泵、风机等采用减振基础,进出管采用柔性接头。 ⑷井下通风机出风口水平管道上安装消声器,通风机设在风机房内,做好隔 声、减震措施。 根据对工业广场厂界周边居民点声环境监测结果表明:采取的降噪措施可 行。 9.4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163 项目产生固废有煤矸石、生活垃圾、矿井水沉淀形成煤泥、废机油等。 9.4.1 煤矸石处置措施 工程煤矸石产生量约为 15000t/a,产生的矸石全部由矸石砖厂用于制砖。煤 矸石在矸石场暂存后,由当地建筑材料公司拉走制砖,G1 矸石堆总方量约 54000m3(现堆放 2.8 万 m3),能够暂时堆放产生的煤矸石。 (1)从矿山的生产营运需求分析 项目不改变原煤矸石堆场位置,煤矸石堆场用地较为平整,煤矸石堆已转让 进行加工,加工后外售周边砖厂制砖。目前,煤矸石制砖得到了广泛的推广,已 有成熟的技术支持,我国煤矸石制砖现状技术较为成熟,根据煤矸石发热量、成 分含量的不同,可作为全煤矸石砖原料、煤矸石-页岩制砖原料、煤矸石-煤粉制 砖原料以及煤矸石-粘土制砖原料。煤矸石用于制砖是可行的。 (2)周边环境状况分析 根据现场调查,煤矸石堆场位于工业广场内主井南侧,煤矸石堆场原为山脚 谷地,矸石堆场周边为林地,500m 范围内无居民,且有山体阻隔,周边环境不 敏感,因此煤矸石堆场周边环境不敏感。 (3)从环境影响方面分析 本评价建议按相关环保要求对矸石转运场进行完善,设置顶棚,修建挡墙, 防止矸石堆因发生滑坡等突发事件压覆周边土地和植物,影响周边生态环境,同 时修建排水系统(撇洪沟等)截走降雨产生的场外径流,对水环境影响较小 (4)煤矸石堆场选址合理性 为了解项目煤矸石堆场的选址合理性,评价利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 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分析其合理性,具体如下表: 表 9.4-1 序号 1 项目废石场符合性分析表 I 类要求 所选场址应符合当地城乡建设总 体规划要求 项目情况 符合性结 论 项目废石场位于偏远农村,不在城乡建设总 体规划范围内;矿井在当地取得合法手续, 符合 故可以认为项目符合当地规划 应依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确定场 按矸石场扬尘量估算模式进行计算,本项目 2 址的位置及其与周围人群的距离, 煤矸石卸车扬尘最大落地浓度占标率小于 并经具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 10%,场界外无超标点,故无需设置规划控 主管部门批准,并可作为规划控制 制距离。评价按不利条件考虑,建议以矸石 164 符合 的依据。 场周边 100m 作为废石场规划控制距离。周 源山矸石场四周为林地,规划控制距离内无 居民居住。评价要求在废石场周围 100m 的 规划控制距离内禁止新建居民住宅、学校等 敏感点,并加强日常的风险管理。 应选在满足承载力要求的地基上, 3 以避免地基下沉的影响,特别是不 根据地勘结论,废石场未见有影响场地稳定 性的不良地质。 均匀或局部下沉的影响 4 5 6 应避开断层、断层破碎带、溶洞区,无断层、断层破碎带、溶洞区,以及天然滑 以及天然滑坡或泥石流影响区 禁止选在江河、湖泊、水库最高水 位线以下的滩地和洪泛区 坡或泥石流影响区。 废石场高于当地最高洪水水位。 禁止选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 废石场不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其他 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 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内 符合 符合 符合 符合 由上表分析知,项目选取的煤矸石堆场选址可行,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要求。 (5)煤矸石暂存可行性分析 通过查阅《煤矸石综合利用管理办法》知,新建(改扩建)煤矿及选煤厂应 节约土地、防止环境污染,禁止建设永久性煤矸石堆放场(库)。确需建设临时 堆放场(库)的,其占地规模应当与煤炭生产和洗选加工能力相匹配,原则上占 地规模按不超过 3 年储矸量设计,且必须有后续综合利用方案。 本项目不建设永久性煤矸石堆场,兴隆煤矿在用煤矸石堆已转让进行综合开 发用,年加工煤矸石 1.5 万 t/a,本项目煤矸石出井量为 1.5 万 t/a,现阶段全部利 用完全。本项目在用矸石堆场占地面积约 2.8hm2,总方量约 54000 m3 的矸石需 求,约可堆存 83.44 万 t 的煤矸石量。煤矸石临时性堆放场储存规模合《煤矸石 综合利用管理办法》要求。 根据《煤矸石综合利用管理办法(2014 年修订版)》,禁止建设永久性煤矸石 堆放场(库),确需建设临时性堆放场(库)的,其占地规模应当与煤炭生产和 洗选加工能力相匹配,原则上占地规模不超过三年储矸量设计,且必须有后续综 合利用方案。参照山西省地方标准《煤矸石堆场生态恢复治理技术规范》 (DB14/T1755 -2018),煤矸石堆体应根据区域地形地质、水文条件、施工方式、 景观要求等因素,采取削坡开级、挡护、坡面固定、滑坡防治等整形及边坡治理 措施,治理后达到稳定状态,应优先选用削坡开级治理煤矸石堆场边坡,每级边 坡高度宜为 5~8 米,坡率不大于 1:1.75。本项目煤矸石堆场下游设置了挡石墙, 165 由于工业广场及煤矸石堆场南侧即为咸弦河,本次评价要求煤矸石堆场堆高不宜 过高,控制好坡度,不宜过陡,加强煤矸石的综合利用,及时外运,避免煤矸石 堆存过多。 (6)煤矸石处置可行性分析 《煤矸石综合利用管理办法》第三章要求,国家鼓励煤矸石用作生产建筑材 料,本项目产生煤矸石转让进行综合开发利用,加工后的煤矸石及时外售给周边 砖厂制砖,本项目产生的煤矸石全部运至周边企业制砖,属于综合开发利用,因 此项目煤矸石处理方式符合《煤矸石综合利用管理办法》要求。 综上,项目针对煤矸石采取的处置措施、煤矸石堆场选址、矸石堆场储存规 模等方面考虑均是可行的。 9.4.2 生活垃圾处置措施 本项目生活垃圾产生量为 15.6t/a。在工业场地设集中垃圾收集点,生活垃圾 送环卫部门指定地点集中处理。 9.4.3 污泥处置措施 矿井水处理系统地面沉淀池产生的煤泥量 160.0t/a,定期清理,掺入原煤出 售。污水处理站污泥产生量约为 2.4t/a。污水处理站污泥收集后按当地环卫部门 的要求进行处置,且收集暂存处需进行地表硬化处理,并设置围堰和雨篷,防止 下雨期间污泥随地表水进入到周边环境中。 9.4.4 危废处置措施 矿山产生的废机油属危险废物 HW08 废矿物油及含矿物油废物(废物代码: 900-214-08),机修车间废机油产生量约为 0.08t/a,用专用油桶收集暂存,暂存 于机修车间内,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华人民 共和国环境保护部部令第 39 号),废蓄电池为危险废物(HW421-001-31),本 项目产生废蓄电池量约 1t/a,本项目产生的废蓄电池经更换后,暂存于机修车间 内,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危废在矿山暂存期间,应设置单独的危废暂存间,废机油要求用桶收集后置 于托盘中暂存于危废间。危废暂存间需做到防风防雨防漏,暂存间地面需采用三 布五涂进行防腐防渗处理。危废暂存间存放的危险废物应分类分区堆放,禁止混 合其他固废和随意堆放,危险废物的暂存及管理严格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 标准》(GB18597-2001)及 2013 年修改清单要求执行。 166 (1)废机油贮存容器要求 ①危险废物的容器必须设置危险废物标识; ②装载危险废物的容器要完好无损,防渗漏; ③盛装危险废物的容器材质和衬里要与危险废物相容(不相互反应); ④装载危险废物的容器及材质要满足相应的强度要求。 (2)项目危险废物暂存间建设要求 本项目已单独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对项目废机油进行临时贮存。危险废物暂 存间的建设应满足以下要求: ①地面与裙脚要用坚固、防渗的材料建造,建筑材料必须与危险废物相容; ②设施内要有安全照明设施和观察窗口; ③基础必须防渗,防渗层为至少 1 米厚粘土层; ④在衬里上设计、建造浸出液收集清除系统; ⑤应设计建造径流疏导系统,保证能防止 25 年一遇的暴雨不会流到危险废 物堆里。 (3)危险废物暂存管理制度 按照《危险废物贮存处置管理规定》废机油暂存时应遵循以下管理制度: ①废机油暂时贮存处应设有明显的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②对危险废物暂时贮存场所要加强管理,定期巡检,确保危险废物不扩散、 不渗漏、不丢失。 ③认真执行各项安全措施,防止渗漏和雨水冲刷。 ④必须定期对所贮存的危险废物包装容器及贮存设施进行检查,发现破损, 应及时采取措施清理更换。 ⑤危废暂存间周围应设置围墙或其它防护栅栏。 表 9.4-2 序号 固废源 营运期固废防治措施一览表 固废性质 环保措施 处置效果 综合利用 1 煤矸石 一般固废 煤矸石堆场转让进行综合开发利用,未 开发利用完的煤矸石用于闭矿期采空 区回填 2 生活垃圾 一般固废 送环卫部门指定地点, 收集后集中填埋处置。 无害化 3 煤泥 一般固废 定期清理,掺入产品煤中出售。 综合利用 167 4 废机油 危险废物 暂存于机修车间内,委托有资质单位处 理 资源化利用 5 废铅酸蓄电池 危险废物 暂存于机修车间内,委托有资质单位处 理 资源化利用 9.5 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9.5.1 预防措施 1)已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已采取的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有: ①地面生产系统,如机修间等地面进行了硬化、防渗; ②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工业场地进行了硬化处理。生活污水处理站、生产废 水处理站底部进行了防渗处理。 ③对矿井水进行综合利用,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和污水达标排放,减少污 染物排放,减轻地下水污染负荷。 ④日常生产运行加强管理和设备维护,减少了跑、冒、滴、漏。 ⑤道路硬化处理,采空区、沉陷区进行了土地复垦及植被绿化工作。 2)需要完善的污染防治措施 ①按相关规范要求设置危废暂存间,并做好硬化、重点防渗等。 ②煤矸石堆场做好挡墙、截排水沟、沉淀池收集及相应的防渗等措施 ③建议将周边居民水井(分散式居民用水,不具备饮用功能)为地下水监测 井,以及时了解地下水水质变化情况。 9.5.2 分区防治措施 (1)工业场地及井田内地下水水质保护措施 表 9.5-1 防止地下水污染措施一览表 名称 分区防渗 防止地下水污染措施 备注 机修车 间 简单防渗区 加强设备维护,防止漏油现象发生,地面 采用混凝土铺砌。 已有 材料库 简单防渗区 同机修车间 已有 简单防渗区 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底部设防渗处理,渗透 系数应小于 1×10-7cm/s。 简单防渗区 沉淀池、过滤池底部防渗,渗透系数应小 于 1×10-7cm/s;矿井水处理站地面全部采 用混凝土硬化地面,防止渗漏。 生活污 水处理 设施 矿井水 处理设 施 168 已有 已有 危废暂 存间 重点防渗区 为重点防渗区,防渗层为至少 1m 厚粘土层 (渗透系数≤10-7cm/s),或 2cm 厚高密度聚乙 烯,或至少 2cm 厚的其它人工材料,渗透 系数≤10-10cm/s。墙下设集液沟,连接渗滤 液池。 临时排 矸场 简单防渗区 应做好排水工程,防止淋溶水渗入地下。 道路 简单防渗区 及时绿化,开展土地复垦及植被恢复工 作。 需要完善 需要完善 已有 (2)采空区积水的探防措施与建议 为防止采空区积水对采煤的影响,环评特提出以下措施与建议: ①在下一步设计中,应探查采空区范围,严格按相关规范留设保护煤柱; ②严格执行《煤矿防治水规定》,坚持“预测预报,逢掘必探”的原则; 3 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观测矿井涌水量,并及时抽放采空区积水; 4 组织专业技术人员、专家对已有水文地质特征进行动态分析,详细确定 每一处积水地点、范围、水量、水源、通道、与邻近积水区的水力联系、 危害范围、危害程度等,建立动态监测系统及通讯联络系统,及时发现 突水征兆,事前制定处理对策预案,并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设置 安全出口,以备万一突水,人员能够安全撤离。 9.6 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1)已采取的防治措施及其可行性分析 项目生产废水处理站、生活污水处理站均采用钢筋砼结构,对池底、池壁等 进行了防渗、防腐等措施,可以有效防止废水的渗漏。 项目工业场地采取了硬化措施,加强了对生产废水处理站、生活污水处理站 的运行管理。 项目运煤皮带走廊采取封闭式结构;转载点设喷雾降尘装置,场地周围及空 闲地加强了绿化,种植具有较强吸附能力的树木,防止工业场地粉尘外逸对周围 土壤环境产生影响。 以上措施实施后,可有效减轻对土壤环境的不利影响,是可行的。 (2)还需要完善的防治措施 危废暂存间按 GB18597-2001 及 2013 修改单规定对地面及裙脚采取防渗 措施;加强场地淋滤水收集,避免污、废水入渗土壤环境造成污染。 169 临时排矸场周边修建截排水沟,在底部修建防洪、排水暗涵,在下游建挡矸 坝,收集后的淋滤水经沉淀后排放。 9.7 生态恢复措施与要求 本项目为已建矿山,对土地的占用、植被的破坏、自然景观的改变、水土流 失等均已产生影响,矿山继续开采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小。 (一) 运行期间采取的生态措施 本项目已采取的生态保护措施如下: ① 工业场地等永久性占地因地制宜进行绿化,在场地周围植树,建立防护 林草,场地内根据空地情况,进行植树、种草种花等,以补偿占地引起的生态损 失。 ② 煤矸石大部分用于充填采空区、制砖等,减少了矸石大量占地对植被的 破坏。 ③ 在矿区范围内的村庄、水体、工业广场等留足保安煤柱,对工业广场、 矿部现在所留煤岩柱严禁开采。 本项目未采取的生态保护措施如下: G2 矸石堆已堆放的煤矸石运至周边企业制砖,待 G2 矸石堆中煤矸石全部利用完时区 域进行生态修复。 (二) 服务期满后生态保护措施 在矿山服务期满后,环评提出以下生态保护要求 (1)基本要求 ① 根据采矿地质条件、发展远景及当地具体情况,制定矿山土地植被恢复 计划。计划要纳入矿山设计中的开采、排弃计划,其内容包括利用土地的方式、 采矿复垦方法等。 ② “因地制宜”,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确定植被被恢复土地的类型和策略。 ③ 结合周围自然环境再造地形,尽可能与周围景观相协调,并保持良好土 壤质量。 ④ 在区域内种植植物,其种类符合当地实际情况,并符合采矿后的土地利 用。 (2)矿山期满后植被恢复 170 植物复垦的基本原则是通过植物改良,增加土地覆盖,改善土壤环境,培肥 地力,防治水土流失和风沙。通过人工整平等措施后,使受损坏的土地恢复到可 开发利用状态。然后及时恢复植被,既保土保水,减少水土流失,又增加绿化面 积,改善生态环境。 ① 复垦时将矸石堆表面整平、压实,在表面植草、覆土。 ② 在矸石堆表面覆盖 1m 厚的土壤,再种植相应的林木杂草。 ③在矸石堆坡地种植乡土树种,株行距一般可取 2-3m*2-3m 或每 4m3 一株; 其间可种植杂草。 (3)建议 矿山服务期满后植被恢复目标是保持长期山体稳定性、控制环境污染和土地 的有效使用。为了达到上述目的,评价认为在执行矿区土地复垦方案的基础上, 可引进耐性强的草种,首先种植短期植被,以草作为初始的短期地表覆盖,植物 种选择、播种密度和播种日期必须根据场地条件和植物种特性来确定。在干燥的 气候条件下,为保证迅速建立起短期植被,可能需要临时性灌溉。当生境得到一 定的改善后,可逐渐采用对土壤改良作用较强的紫花苜蓿、沙打旺、沙棘、田菁 等作为更新草种,草本植物群落发展到一定阶段,及时引进先锋灌木,如柠条、 紫穗槐、胡枝子等一些阳性、喜光灌木。选择植物种应考虑的当地植物,能迅速 生长并再生,耐区域气候条件,根生长快,易于通过种子和插枝繁衍,从而恢复 矿区的植被,改善矿区的生态环境,最终实现林业利用。 171 10 环境风险评价 10.1 风险源识别及源项分析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煤炭采选工程》(HJ619-2011)6.10.1 风险 源识别中说明,煤炭行业风险源识别中开采环境风险类型主要包括煤矸石堆石场 溃坝、露天矿排土场滑坡、瓦斯储罐泄露引起的爆炸。煤尘爆炸、井下瓦斯爆炸、 井下突水、井下透水、地面崩塌、陷落、泥石流、地面爆破器材库爆炸等均属于 生产安全风险和矿山地质灾害,煤炭建设项目均按照有关要求进行了专项评价, 一般不再进行环境风险评价,必要时可引用有关评价结论。 本项目煤矿开采为井下开采,无露天排土场滑坡风险;该矿井为低瓦斯矿井, 企业现有的瓦斯无法达到利用要求,根据《煤层气(煤矿瓦斯)排放标准(暂行) 》 (GB 21522-2008),瓦斯浓度未达到 30%的,可直接排空,因此本项目无瓦斯储 罐泄漏发生爆炸风险。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 以及本煤矿项目的特点,本项目环境风险有矸石堆滑坡、矸石自燃、废水未经处 理排放等环境风险。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的规定,本项目涉 及的危险物质主要是炸药和机油,Q<1,环境风险潜势为 I,只需进行环境风险 的简单分析。 本项目风险源项见表 10.1-1。 表 10.1-1 本项目风险源项识别表 序号 发生事故对象 事故类别 事故原因 危害对象 1 矸石场 溃坝、滑坡 洪水暴雨、地质不明 生态环境、下游地表水 3 废水 超标排放 污水处理站异常运行 下游水体(溪沟、咸弦河) 10.2 环境风险影响分析 (1)矸石堆坝垮塌风险事故影响分析 煤矸石拦渣坝垮塌事故主要是指由于区域汇流面积过大,流量强,造成临时 排矸场拦渣坝溃解,进而引起弃渣泥石流发生,产生新的水土流失,影响正常的 生产,甚至威胁人群安全。同时,矸石场溃坝产生的泥石流将有可能随着水流流 进农田、水沟,影响耕作和污染水质。 (2)废水事故排放风险 172 目前,本矿井地下涌水经井下水仓和污水处理站(絮凝沉淀)处理后达标排 放至溪沟,生活污水化粪池处理后直接排放,根据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数据, 未经处理的生活废水排入咸弦河后,混合断面水质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中的Ⅲ类标准,为保障水质安全,本次评价要求新建地面污水 处理站和地埋式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站,对厂区淋溶水、初期雨水收集处理后达 标后外排,生活污水经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放,有利于改善区域溪沟、 咸弦河和下游酒埠江水库的水质。 若地面污水处理站故障导致废水超标排放,根据预测结果,非正常排放条件 下,现阶段(-117m)完全混合后,COD、Fe、Mn 均出现超标,超标倍数分别 为 0.09、3.1、5.6,不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 类标准, 排污口下游 1200m 处 Fe、Mn 仍超标,其余指标均达标。开采后期(-390m)COD、 Fe、Mn 均出现超标,超标倍数分别为 0.3、5.5、10.5,不满足《地表水环境质 量标准》(GB3838-2002)III 类标准,排污口下游 1200m 处 COD、Fe、Mn 仍 超标,其余指标均达标。由此可见,不经处理的矿井水外排对区域地表水水质将 产生影响。 (3)矸石堆场滑坡风险事故影响分析 矸石堆场滑坡风险考虑的可能原因有:矸石堆场表层局部坍塌、错动;矸石 山内部滑坡;矸石山沿原地表内部的软弱夹层滑移;沿原地表接触面滑坡;泥石 流等;滑坡一旦发生,产生新的水土流失,影响正常的生产,甚至威胁人群安全。 同时,矸石场滑坡产生的泥石流将有可能随着水流流水沟,污染水质。 10.3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10.3.1 矸石堆坝垮塌、堆场滑坡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为了预防煤矸石在未进行综合利用时,堆放于矸石场引起临时排矸场溃坝事 故,本评价提出如下预防措施: (1)请专业有资质的单位对临时排矸场进行拦矸坝及截排水沟的设计,应 提高拦矸坝的设计等级与防洪标准,并采取专门的防护措施。排矸场水文计算采 用 24 小时暴雨资料推求设计洪水,结合当地的《水文手册》和实际情况,正确 的选用方法和所用参数进行; (2)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进行坝址地区的工程地质勘探、测量。煤矿开采时, 173 应设置保护煤柱,确保其不受采煤地表沉陷的影响,从而保证坝体基础的安全, 并在运营期经常对拦矸坝进行巡视维护,确保坝体安全; (3)在工程设计中,对排矸场周边水土保持治理现状及塬面历史洪水情况 应作实地具体调查,详细计算其汇水面积对坝体的阈值影响。为了减小汇流对坝 体的冲击,设计中采取相应的工程兼植被措施,从根本上缓解汇水面对拦矸坝的 影响,如:坝基采用暗涵排水、渣面上布设干砌片石与灌草护坡相结合等。 (4)排矸场建设应聘请资质齐全,设备人员精良的队伍进行施工建设,确 保工程质量。 (5)加强拦矸坝的安全监测,包括巡视监测、变形监测、渗流监测、压力 监测、水文、气象监测等。设置专人对排矸场进行管理和维护,严禁在周边爆破、 滥挖尾矿等危害排矸场安全的活动。 (6)建设和管理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 和国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 (7)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安全生产职责、加强监管,及时发现隐患。 10.3.2 废水事故排放风险防范措施 (1)请专业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水处理设计,做好调试安装工作和技术 移交工作; (2)建设单位安排专人负责水处理的运营和管理,每天对出水达标情况进 行记录; (3)设置双路电源和配置应急电源,以备停电时废水处理系统能够正常工 作。 (4)对煤泥及时清运,防止堵塞管道; (5)严格遵守各污水处理系统的操作规程,防止设备和仪器损坏。 10.4 风险应急预案 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90)环管字第 057 号文《关于对重大环境污染事故隐 患进行风险评价的通知》及环发[2012]98 号《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 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的精神,按《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危 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设单位编制环境风险事故应 急预案,建立环境风险事故报警系统体系,确保各种通讯工具处于良好状态,制 174 定标准的报警方法和程序,并对工人进行紧急事态时的报警培训;同时,成立应 急救援专业队伍,平时作好救援专业队伍的组织、训练和演练,并对工人进行自 救和互救知识的宣传教育。 企业应当根据环保、安监等主管部门的要求,编制地质灾害、矿坑突水、矸 石堆垮塌、瓦斯突出(爆炸)、爆炸器材爆炸事故的环保应急预案。 应急预案及应急救援队伍的主要内容分别见表 10.4-1: 表 10.4-1 应急预案内容 序号 项目 内容及要求 1 应急计划区 危险目标:煤矸石堆场、污水处理站 2 应急组织机构、人员 矿山、地区应急组织机构、人员 3 预案分级响应条件 规定预案的级别及分级响应程序 4 应急救援保障 应急设施、设备与器材等 5 报警、通讯联络方式 规定应急状态下的报警通讯方式、通知方式和交通保障、 管制 6 应急环境监测、抢险、救 援及控制措施 由专业队伍负责对事故现场进行侦查监测,对事故性质、 参数与后果进行评估,为指挥部门提供决策依据 7 防护措施、清除泄露措施 和器材 事故现场、临近区域、控制防火区域、控制和清除污染 措施及相应设备 人员紧急撤离、疏散、撤 事故现场、工厂邻近区、受事故影响到的区域人员撤离 离组织计划 组织计划及救护,医疗救护与公众健康 事故应急救援关闭程序和 规定应急状态终止程序;事故现场善后处理,恢复措施; 恢复措施 邻近区域解除事故警戒及善后恢复措施 10 应急培训计划 应急计划制定后,平时安排人员培训与演练 11 公众教育与信息 对项目邻近地区开展公众教育、培训和分布有关信息 8 9 10.5 分析结论 综上所述,项目风险防范措施可以有效预防各种风险事故的发生。 建设项目名称 攸县兴隆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年产 15 万吨无烟煤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株洲市攸县北东部的峦山镇庙下村 地理坐标 (工业广场中心) 经度 113.662065982 纬度 27.182614474 主要危险物质及分布 临时矸石堆场,井下瓦斯爆炸 环境影响途径及危害后果 (大气、地表水、地下水等) 矸石堆场溃坝;矸石发生自燃;矿井涌水未经处理超标排放 风险防范措施要求 矸石场溃坝、矸石堆场滑坡:(1)请专业有资质的单位对临时 排矸场进行截排水沟的设计,应提高拦矸坝的设计等级与防洪标 175 准,并采取专门的防护措施。排矸场水文计算采用 24 小时暴雨 资料推求设计洪水,结合当地的《水文手册》和实际情况,正确 的选用方法和所用参数进行;(2)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进行坝址 地区的工程地质勘探、测量。煤矿开采时,应设置保护煤柱,确 保其不受采煤地表沉陷的影响,从而保证坝体基础的安全,并在 运营期经常对拦矸坝进行巡视维护,确保坝体安全;(3)在工 程设计中,对排矸场周边水土保持治理现状及塬面历史洪水情况 应作实地具体调查,详细计算其汇水面积对坝体的阈值影响。为 了减小汇流对坝体的冲击,设计中采取相应的工程兼植被措施, 从根本上缓解汇水面对拦矸坝的影响。(4)排矸场建设应聘请 资质齐全,设备人员精良的队伍进行施工建设,确保工程质量。 (5)加强拦矸坝的安全监测,包括巡视监测、变形监测、渗流 监测、压力监测、水文、气象监测等。设置专人对排矸场进行管 理和维护,严禁在周边爆破、滥挖尾矿等危害排矸场安全的活动。 (6)建设和管理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和《中 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7)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制,明确安全生产职责、加强监管,及时发现隐患。 矿井涌水超标排放:(1)请专业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水处理 设计,做好调试安装工作和技术移交工作;(2)建设单位安排 专人负责水处理的运营和管理,每天对出水达标情况进行记录; (3)设置双路电源和配置应急电源,以备停电时废水处理系统 能够正常工作。(4)对煤泥及时清运,防止堵塞管道;严格遵 守各污水处理系统的操作规程,防止设备和仪器损坏。 填表说明(列出项目相关信息及评价说明): 176 11 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 环境影响经济效益分析是针对建设项目的性质和当地的具体情况,确定环境 影响因子,从而对项目环境影响范围内的环境影响总体做出经济评价。 根据理论发展多年的实践经验,任何项目工程都不可能对全部环境影响评价 因子做出经济评价,因此,环境影响经济效益分析的重点,主要是对工程的主要 影响因子做出投资和经济损益的评价,即项目的环境保护措施投资估算和经济效 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以及项目环境影响费用—效益总体分析评价。 11.1 社会效益简要分析 项目的建设会对矿区周围的社会经济带来一定影响,其社会效益分析如下: 1、就业收入 本工程及配套设施的建设,将给当地提供一定的就业机会,增加劳动就业率, 有助于提高当地农民的收入。同时项目的建设和运行,对改变当地产业结构,带 动当地建材业、加工业、交通运输业和第三产业等的发展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有利于提高当地居民的生活水平。 2、人口密度及人口构成 项目建设期和运营期将会使当地人口及人口密度有所增加,从事非农业的人 员增加较多,同时随着商业、服务业等第三产业的兴起,从事非农业的人员数将 会不断增加。 3、科教卫生 建设现代化工程,将需要一批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因此就会刺激本区出现 许多素质较高的、智力型劳动力,有利于提高周围人群的文化修养。 11.2 环保工程效益简要分析 11.2.1 环境保护工程投资估算与分析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规定》(87)国环字第 002 号文件相关规定 及项目环境治理特点,其环境保护投资主要包括施工期及建设期用于保护环境、 设置水土保持功能及生态恢复措施所需投资。项目总投资 2992 万元,其中环境 保护投资 120.5 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 4.03%。 表 11.2-1 项目环保投资清单单位:万元 177 序 号 项目 污染治理措施 矿井排水 1 2 废水处理 废气治理 工业场地初 期雨水和矸 石场淋溶水 4 噪声治理 固废治理 5 备注 已有 拟增 合计 30 5 35 新增曝气 0 20 20 新增截排水沟+ 初期雨水池 化粪池已有,地 埋式污水处理 设备拟新增 生活污水 化粪池+地埋式一 体化污水处理设施 2 10 12 地下水 地面硬化、防渗 10 0 10 排污口 排污口规范设置 0 1 1 新增排污口规 范设置 井下通风废 气 洒水设施 0 15 15 新增洒水设施 煤仓扬尘 煤仓封闭 3 10 13 新增煤仓封闭 设施 工业场地扬 尘 喷雾洒水设施 0 2 2 新增洒水设施 运输扬尘 加盖篷布、控制装 载量、限速 食堂油烟 3 井下水仓+曝气+地 面污水处理站(絮 凝沉淀) 工业场地四周修建 截排水沟+初期雨 水池 费用(万元) 设备噪声 油烟净化器处理后 引至楼顶排放 安装消声器,基础 减震,隔声,密闭 房间 1.6 0 1.6 0 0.4 0.4 5 0 5 煤矸石 工业场地四周修建 截排水沟 / / / 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收集清运 措施 0.5 0 0.5 危废暂存间 存储废机油 0 5 5 服务期满生态恢复 (封井、封场、恢复 植被) / / / 52.1 68.4 120.5 生态治理措施 合计 新增加盖篷布 等粉尘处理设 施 新增油烟净化 器 列入初期雨水 治理措施资金 内 新增危废暂存 间 计入矿山复垦 费用,本环评不 重复计算 / 11.2.2 环保工程效益简要分析 由于项目建设包含配套的环保设施,不仅可使各种污染物达标排放,大大减 轻对环境的影响,而且还具有一定的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主要反映在以下几方 面: 项目采取污染防治措施后,可有效减少运营期扬尘、生产设备噪声及固体废 178 物对环境的影响,且生产生活污水采取措施可实现达标排放,减少对咸弦河和酒 埠江水库水环境的影响。 项目进一步完善各项环保措施,对矿山遗留下的环境问题进行整改,完善矸 石场的建设,设置截排水沟,对矿区周边采取绿化等生态补偿措施。 本工程营运期满后,将对矸石场及废弃地表建筑进行生态治理及恢复工作。 通过以上这些措施,可减轻本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使所在区域总的生物量得 到部分恢复,增加区域的水源涵养量。 综上所述,本项目在发展经济的同时,注意了控制污染及保护生态环境,又 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基本上做到了经济效益、环境效益、社会效益的统一 11.3 环境经济损益分析结论 综上所述,本项目是以经济效益为前提、以环境效益为基础建设的。项目将 充分利用当地矿产资源的优势,以获得经济效益为目的,来带动区域经济的发展, 解决当地富余劳动力的就业问题。在确保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有效运行的情况下, 工程建设对环境影响较小,产生的环境负效益也可以接受。从总体来看,项目的 建设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179 12 环境管理及环境监测 建立一套完善而行之有效的环境管理监测制度是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组成 部分之一,环境管理运用各种手段来组织并管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控制其对环 境的污染与资源破坏,确定环境污染的控制对策,采取有效防治措施把污染影响 减少到环境能接受的程度。 12.1 环境管理 12.1.1 环境管理机构 本项目已建立设置环境机构,由矿长兼任分管环保负责人,配备专职或兼职 环保管理人员 1 名。环境管理机构主要职责如下: (1)贯彻执行环境保护政策、法规及环境保护标准; (2)建立并完善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经常监督检查其制度的有效实施; (3)编制并组织实施环境保护规划和计划; (4)搞好环境保护教育和宣传,提高职工的环境保护意识; (5)领导并组织项目的环境监测工作,建立环境监控档案; (6)制定污染治理设备设施操作规程和检修计划,检查、记录污染治理设 施运行及检修情况,确保治理设施常年正常运行。 12.1.2 环境保护规章制度和措施 项目已建立完善的岗位操作规程;主要有: (1)制定环保设施的运行管理和定期监测制度; (2)制定污染处理设施操作规程; (3)制定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理制度,制定劳动安全、卫生防护制度; (4)搞好绿化工程,提高绿化率,美化环境。 12.1.3 运营期环境管理 (1)环境教育制度 遵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环保方针、政策、法令和条例,做好环境教育和技术 培训。提高公司员工的环保意识和技术水平,提高污染防治的责任心。对员工定 期进行环保培训,提高全体职工的安全和环保意识。 (2)报告制度 当发生项目排污发生重大变化、污染治理设施改变或项目改扩建等情况时必 180 须向当地环保部门申报。项目建设方应经常了解和听取周边居民对项目环保工作 的意见和建议,发现问题及时改正。 (3)污染治理设施的管理、监控制度 必须确保污染治理设施长期、稳定、有效的运行,不得擅自拆除或者限制污 染治理设施,不得故意不正常使用污染治理设施。制度污染物处理排放设备的维 修,保养工作岗位作业指导书。污染治理措施的管理必须纳入到日常工作管理范 畴,落实责任人、操作人员、维修人员、运行经费、设备的备品备件和原辅材料。 同时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制定正确的操作规程、建立管理台账。 (4)日常环境管理制度 环境管理机构必须制定并实施环境保护工作的长期规划及年度污染治理计 划;建立并实施环境目标管理责任制,明确责任目标;定期检查环保设施的运行 状况及对设备的维修与管理,严格控制“三废”的排放;组织落实“三同时”,组织 有关方案的审定及竣工验收,并协同有关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一旦发生环境风险事 故,环境管理机构将参与事故的处理。 企业的环保治理已从终端治理转向过程控制。因此,环境管理工作也要更新 观念,通过采用清洁生产工艺,加强生产控制,减少污染物的产生量入手,从根 本上解决环境污染问题,做好各污染源排放点污染物浓度的测定工作,及时分析 测定数据,掌握环境质量,为进一步搞好环保工作提供依据。 12.2 环境监测 环境监测工作是环境管理的基础,它能够及时、准确地反映企业排污状况及 对环境的污染状况,有利于环保主管部门对辖区内环境保护的统一协调。为了及 时掌握生产中各项污染治理设施的有效性、矿区和区域的环境质量变化情况,本 项目的日常环境监测工作将委托地方环境监测部门或有监测资质的单位定期进 行。本项目环境监测计划见表 12.2-1 表 12.2-1 监测项目 项目营运期环境监测计划 监测点 监测内容 监测频率 流量、pH、COD、SS、总铁、总锰、 氟化物 流量、SS、COD、氨氮、BOD5、动植 物油 2 次/年 污染源监测 矿井水处理站进出口 废水 生活污水排放口 181 2 次/年 废气 噪声 矿山通风井口 TSP 1 次/年 工业场地下风向 TSP 1 次/年 工业场地厂界 连续等效 A 声级 1 次/年 环境质量监测 地表水环境 咸弦河 地下水环境 附近居民点水井(本项目地 下水下游) pH、DO、SS、COD、BOD5、氨氮、 石油类、总铁、总锰、氟化物 pH、硫酸盐、硫化物、铁、锰、高锰 酸盐指数、粪大肠菌群和氨氮 声环境 工业场地南侧最近居民点 连续等效 A 声级 1 次/年 土壤环境 工业广场内土壤、煤矸石堆 场周边土壤 铜、汞、铅、镉、砷、六价铬、镍、 pH 每 5 年内开 展1次 1 次/年 1 次/年 12.3 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管理 排污口是企业污染物进入环境、污染环境的通道,强化排污口的管理是实施 污染物总量控制的基础工作,也是区域环境管理逐步实现污染物排放科学化、定 量化的重要手段。 (1)排污口规范化管理的基本原则 ①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排污口必需规范化; ②排污口应设置便于采样与计量监测,便于日常现场监督检查。 (2)排污口的技术要求 ①排污口的位置必须合理确定,按相关文件要求,进行规划化管理; ②污水排放采样点设置应按《污染源监测技术规范》要求,矿井工业场地设 置污水排放口,在工业场地总排口、污水处理设施进出水口等处设置水质采样点; ③设置规范的、便于测量流量、流速的测速段。 (3)排污口立标管理 ①上述各污染物排放口,应按国家《环境保护图形标志》(GB15562.1-1995) 和 GB15562.2-1995 的规定,设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统一制作的环境保护图形标 志牌。排放口图形标志牌见图 12.3-1。 182 图 12.3-1 排放口图形标志牌 ②排污口的环保图形标志牌应设置在靠近采样点的醒目处,标志牌设置高度 为其上缘距地面约 2m。 ③要求使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统一印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规范排污口标志 牌登记证》,并按要求填写相关内容。 ④根据排污口管理档案内容要求,本项目建成投产后,应将主要污染物种类、 数量、浓度、排放去向、达标情况及设施运行情况记录于档案。 12.4 自主验收内容 本工程所有环保设施均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按建 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建设单位严格按照初步设计、环评报告、环 评批复提出的环境保护设施和环保措施进行施工建设,在煤矿达产后,对环保设 施和环保措施同时投入使用,建设单位负责提交《环保设施竣工验收调查报告》, 由建设单位自主进行验收。 项目竣工环境保护措施验收一览表见表 12.4-1。 表 12.4-1 类 别 项目名称 环境保护竣工验收要求一览表 验收内容 执行标准及验收要求 井下水仓沉淀处理后部分回 废 水 井下排水 用,剩余部分进地面污水处理 《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 站(絮凝沉淀)处理达标后排 准》(GB20426-2006)表 放,对污水处理设施进行改造, 1,表 2 标准 增加曝气设施 183 监测因子 pH、SS、 COD、石油 类、Pb、As、 Fe、Mn 在工业场地(煤矸石堆场和煤 工业场地 仓)四周设置截排水沟、挡墙, pH、SS、 初期雨水 初期雨水经截排水沟收集后顺 COD、石油 和矸石场 地势进初期雨水池,泵入地面 类、Pb、As、 淋溶水 污水处理站(絮凝沉淀)处理 Fe、Mn 达标后外排。 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地埋式一体 生活污水 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外 排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一级 设置一个总排放口,排放口按 排放口 凿岩粉尘 规范排污 规范设置。 采用湿式作业,工作面定期洒 pH、SS、 COD、氨氮、 动植物油 / TSP 水,保持湿润,减少扬尘。 合 理 选择 爆 破 技术 及 爆 破系 爆破粉尘 数,爆破前向预爆破矿体表面 洒水,爆破后对爆堆进行洒水 降尘。 废 气 装卸扬尘 运输扬尘 《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 准》(GB20426-2006)表 5 标准 洒水抑尘 运输过程洒水降尘、控制车行 TSP TSP 速度和加盖篷布、控制装载量, TSP 煤仓粉尘 煤仓全封闭 锅炉 改用电锅炉 / 高效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屋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 顶排放 (试行)》 (GB18483-2001) 食堂油烟 TSP / 油烟 加强噪音管理、高噪音设备基 等效连续 A 础减震、厂房隔声、禁鸣、限 噪 声 产噪设 速,保持良好路况,保养维护 备、运输 路面等措施。 车辆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 排放标准》2 类标准 风机口设置消声器,四周修建 昼间≤60dB,夜间≤50dB 砖混结构围墙;空压机设置在 固 体 废 物 场 生活垃圾 污水处理 站污泥 矸石场修建挡渣墙,浆砌石排 / 水沟 垃圾桶集中收集、环卫部门统 一处理。 等效连续 A 声级 空压机房内,进行基础减震。 煤矸石堆 声级 矿区固废资源化、无害化 / / 按环卫部门要求处置 184 煤泥 / 混入原煤外售 按当地环卫部门的要求进行处 污水处理 置,且收集暂存处需进行地表 站污泥 硬化处理,并设置围堰和雨篷 废机油、 废铅酸蓄 / 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电池 地 下 分区防渗、地下水监测井及跟踪监测 / / 风险防控、挡墙、护坡 / / / / 水 风 险 生产废水处理站、生活污水处理站防渗、 防腐等措施;工业场地硬化及周边绿化; 土 危废暂存间防渗;临时排矸场周边修建截 壤 排水沟,在底部修建防洪、排水暗涵,收 集后的淋滤水经沉淀后排放 生 水土保持 态 工程 环 绿化工 境 程 对废石场周边被破坏的植被进行恢复。 / 对工业场地内的裸露地表进行覆土绿化。 / 12.5 总量控制 本项目废气主要是颗粒物,无总量控制指标因子。即本项目外排的总量控制 污染物主要是生活污水和矿井涌水中的 COD 和 NH3-N。根据工程分析,本项目 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见表 12.5-1 所示,总量由攸县环保局在县域内进行调 配。 表 12.5-1 采矿期 类 型 现阶段 (-117m) 废水 采矿后期 (-390m) 废水 总量控制指标表 污染物名称 排放量t/a COD 4.887 氨氮 0.0655 COD 11.497 氨氮 0.0655 根据《湖南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办法》(湘政发[2014] 4 号)、《湖南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收入征收使用管理办法》(湘财综 [2014]32 号),排污单位新、改、扩建项目需新增主要污染物排放指标的,必须 通过排污权交易购买所需的主要污染物排污权。 185 186 13 结论和建议 13.1 项目概况 原兴隆煤矿属私营有限责任公司,建于 1991 年,2010 年 12 月 28 日,湖南 省国土资源厅颁发的兴隆煤矿采矿许可证,证号为 C4300002010011120061340, 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到期。按照《湖南省落后小煤矿关闭退出工作总体方案》的 要求,攸县人民政府依据《湖南省攸县煤矿矿业权规划》,将兴隆煤矿列为株洲 市攸县保留矿井。矿山平面范围和开采深度均进行了调整,湖南省国土资源厅于 2016 年 8 月 24 日换发了采矿许可证,有效期至 2018 年 8 月 24 日,证号为 C4300002010011120061340,开采规模为 15 万吨/年,矿区范围由 9 个拐点圈定 变更为由 11 个拐点圈定,由原来的+350~±0mm 变更为+350m 至-800m,矿区面 积由原来 1.7880km2 变更为 2.0271km2。2018 年 9 月矿山申请采矿许可证短期延 续登记,经湖南省国土资源厅批准,于 2018 年 9 月 21 日换发了新的采矿证,有 效期为 2018 年 9 月 21 日至 2019 年 9 月 21 日。矿区范围和开采高程与 2016 年 颁发的采矿许可证一致。 调整后本矿区范围与相邻(煤炭冲煤矿、高塘煤矿、柳树冲煤矿)矿区范围 在空间上无重叠,与周边矿业权无矿权及资源纠纷。兴隆煤矿为历史老煤矿,未 办理环评手续。 13.2 项目与有关政策、规划符合性 (1)国家产业政策符合性 根据分析,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2013 修正)、 《国务院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关于加快落后小 煤矿关闭退出工作的通知》、《湖南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实 施方案》、《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关于煤炭资源合理开 发利用“三率”指标要求(试行)的公告》等文件中要求,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规划符合性 根据分析,本项目建设与《煤炭工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湖南省矿产资 源总体规划(2016-2020)》、《湖南省主体功能区规划》、《株洲市矿产资源 总体规划(2016-2020)》等均具有相符性。 187 因此,本项目建设与省、市、区有关规划不相违背。 13.3 项目所处环境功能区、环境质量现状及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 (1)项目所处环境功能区 项目区位于株洲市攸县。本项目纳污水体为项目附近水体咸弦河和小溪,主 要功能为农业用水,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 环境空气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类功能区;声环境 位于《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 类声功能区。 (2)环境质量现状 根据湖南中润恒信检测有限公司对本项目矿区的环境现状监测资料及提供 的相关资料:项目所在区环境空气中 SO2、NO2、PM10 各监测因子能够满足《环 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地表水中各监测因子能够满足《地 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 III 类水质标准;项目区地下水能够满 足《地下水环境质量》Ⅲ类标准的要求;项目所在区声环境昼夜间均满足《声环 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 类标准要求,工业广场土壤环境质量满足《土 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筛 选值标准。 污水处理站出水口矿山排水溪沟下游 100m 处及煤矸石堆场北面 150m 的山土土壤环境质量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 (GB15618-2018)表 1 规定的筛选值。区域土壤环境质量良好。 (3)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 锅炉废气未处理直接经排气筒直排,且燃煤锅炉规模仅为 0.5t/h,不符合国 家有关燃煤的产业政策;油烟超标排放;化粪池处理散排,顺地势排入溪沟,汇 入咸弦河,不能达标排放;矸石乱堆乱放,破坏土石环境;矿部煤坪无防风防雨 措施;无专门的危废暂存间。 13.4 环境影响 (1)生态环境影响 加强工业场地的绿化和硬化,矸石场修建挡矸坝、截排水沟等防护措施,严 格按照水土保持措施落实后,水土流失可以得到有效控制。 (2)地表水环境影响 1、矿井废水 188 根据《湖南省攸县兴隆煤矿资源开发利用方案》(2019 年 6 月)和比拟法 计算结果,本项目现阶段(-117m)矿井最大涌水量约 1680m3/d,正常涌水量约 1099.2m3/d,后期(-390m)水平正常涌水量为 70.9m3/h,最大涌水量为 108.5m3/h。 矿井涌水经“井下水仓+污水处理站”处理后,部分回用于生产,剩余部分外排矿 山小溪,矿山小溪流经 2km 后流入咸弦河,因此本项目废水务必要水质达标排 放,需执行《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表 1 煤炭工业废水 有毒污染物排放限值和表 2 采煤废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2、生活污水 本项目生活污水排放量约 15.6m3/d,主要污染物为 COD、BOD5、SS、NH3-N 和动植物油。目前,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直接排放至溪沟,汇入咸弦河。 本次评价要求建设单位加设一套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生活污水通过地埋式 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能够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 准。本项目生活污水产生量为 15.6t/d,因此,本环评要求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的 处理规模不得小于 20m3/d,采用缺氧-好氧处理工艺。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管道排放至溪沟,汇入 咸弦河。 3、废石场淋溶水 本项目工业广场面积较小,主要建设有办公室及宿舍、煤仓、临时矸石堆场 等。工业广场产生的受污染的初期雨水也主要是产生于煤仓和临时矸石堆场的淋 滤水。本项目矸石场为露天式,目前,工业广场四周未设置截排水沟,初期雨水 顺地势直排至溪沟。本次评价要求项目矸石堆场、原煤储存区域四周设置截排水 沟,初期雨水和场地淋溶水顺地势经截排水沟进入地面污水处理站(絮凝沉淀) 处理达到《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表 1 煤炭工业废水有 毒污染物排放限值和表 2 采煤废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后外排至咸弦河。15min 后的 雨水通过截排水沟直接排放,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3)地下水环境影响 周边地势较低的矿山疏干排水时基本上将本矿范围内的水资源疏干,本矿排 水主要为雨水季节降雨通过风化裂隙渗入地表来不及通过径流通道流向地下较 低地区的水资源,本项目矿业活动对地下水含水层疏干影响较轻;矿业活动对地 下水水位超常下降影响较轻;对泉、井枯竭影响较轻。营运期落实污废水处理措 189 施,污废水进行处理达标后综合利用或排放,污废水排放对地下水水质影响小。 (4)大气环境影响 本项目运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井下通风废气、工业场地粉尘等。 1、井下通风废气 采取湿式凿岩、喷雾洒水、加强局部通风等措施后,外排污染物少。兴隆煤 矿属低瓦斯矿井,煤矿瓦斯排放能够满足《煤层气(煤矿瓦斯)排放标准(暂行) 》 (GB21522-2008)规定的要求,对环境影响较小 2、工业场地粉尘 工业场地粉尘主要来自于矸石场、原煤转运场,在矸石场卸车时设置洒水设 施,控制粉尘的产生;煤在装卸过程中采取洒水措施,装卸时尽量降低装卸落差, 减少扬尘的产生;同时加强工业场地生产区绿化进一步降低粉尘产生量。 采取以上措施后,粉尘可得到有效控制,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影响小。 (5)声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 本项目井上噪声源主要为工业场地、主井提升系统绞车、各类水泵、空压机、 风机等噪声,产噪设备噪声级为 75~100dB(A)。本项目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 并采取将产噪设备均布置在厂房内、对设备进行基础减震、风机安装消音器等措 施控制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降噪效果为 15~30dB(A)。 根据现状监测可知,本项目工业场地场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 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 2 类标准要求。项目附近的敏感点的声环境 质量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 类区标准要求。 (6)固体废物处置措施及环境影响 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煤矸石、污水处理站污泥和生活垃圾。本矿开 采产生煤矸石量约 3.0 万 t/a,矸石已转让给由当地建筑材料公司制砖。生活垃圾 产生量为 18.2t/a,主要来源于职工日常生活,主要是一些废纸、废包装袋、蔬菜 茎叶、果皮等。生活垃圾送环卫部门指定地点集中处理。矿井水处理系统产生的 煤泥量 150t/a,定期清理,掺入产品煤中出售。废机油产生量为 0.08t/a,暂存于 机修车间内,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废蓄电池量约 1t/a,本项目产生的废蓄电池 经更换后,暂存于机修车间内,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危废暂存间要求防风、 防雨、防腐、防渗。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经上述措施处理后,对环境影响较小。 190 13.5 环境风险分析 本项目环境风险有矸石堆滑坡、矸石自燃、废水未经处理排放。 煤矸石拦渣坝垮塌可能进而引起弃渣泥石流发生,产生新的水土流失,泥石 流将有可能随着水流流进农田、水沟,影响耕作和污染水质;煤矸石若发生自燃, 自燃时会释放大量的 CO、H2S、SO2 等有害气体,严重污染周围大气环境;矿井 废 水 事 故 排 放 时 , 混 合 断 面 COD 浓 度 仍 满 足 《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 (GB3838-2002)中的Ⅲ类标准,但 COD、NH3-N 浓度明显增加。在建设方落 实好各项的风险防范措施的要求后,风险事故发生的几率及风险发生时的环境影 响均能得到有效控制。同时企业应加强管理,减少事故的发生,制定好应急预案, 一旦发生风险事故,即使进行解决,减轻事故风险造成的影响。 13.6 选址合理性 ① 本项目是在现有基础设施上进行恢复性建设,工程布置充分利用已建成 斜井、平硐,既节省了工程投资,又缩短了工期; ② 采矿区不属于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重要湖泊周边、文 物古迹所在地、地质遗迹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等区域; ③ 工程水文地质条件属中等类型,环境地质条件良好,有利于矿山开采; ④. 本项目占用土地为原有矿区,不新增占地; ⑤ 本项目对废水、废气、固废、噪声、水土流失采取了一系列的环保措施, 这些措施落实后将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 ⑥ 项目工业广场,生活区,办公生活区,不再新建。场地工程地质条件良 好,水源、电源来源可靠,选址可行。 综上所述,本项目从环保角度分析,场址选择可行。 13.7 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 为了搞好环境保护工作,兴隆煤矿应有专人负责环境管理,按环保要求完善 环保管理制度和人员培训。兴隆煤矿需完善排污口规范化设置,并对矿井水和生 活污水、工业场地无组织排放粉尘、厂界噪声进行监测,环境监测可委托有相应 资质的单位承担。 13.8 总量控制 191 本项目废气主要是颗粒物,无总量控制指标因子。即本项目外排的总量控制 污染物主要是生活污水和矿井涌水中的 COD 和 NH3-N。根据工程分析,本项目 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见表 12.5-1 所示,总量由攸县环保局在县域内进行调 配。 13.9 公众参与 本项目公众参与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开展工作,建设 单位在确定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后 7 个工作日内,于 2019 年 1 月 9 日在环评爱好者网站 (http://www.eiafans.com/thread-1166286-1-1.html?_dsign=5a2b38f7)进行了 第一次网络公示;在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完成后,进行第二次公示,采用网 络平台和报纸同时公示,分别于 2019 年 8 月 27 日在环评爱好者网站 (http://www.eiafans.com/thread-1255122-1-1.html)网络公示、2019 年 8 月 29 日、9 月 3 日两次在法制周报进行了报纸公示,征求意见稿公示时间均 为十个工作日。 本项目在公示期间,没接到任何不良举报信息。在发放的公众参与调查表中, 调查人员中有 100%的被调查者均认为本项目选址可行,均支持本项目的建设。 由此可以看出,群众是支持本项目建设的,同时希望建设单位做好各种污染治理 措施,使各污染物做到达标排放。 环评建议建设单位定期走访当地居民,及时收集公众提成的建议和意见,对 公众提出的建议和意见采取及时进行反馈和答复。 13.10 综合评价结论 攸县兴隆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年产 15 万吨无烟煤建设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相 关政策、规划,项目的实施可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在采取合理的保 护措施后,不会对项目区域生态环境造成较大破坏;项目所排放的各类污染物, 经有效治理后对环境影响较小。本项目的建设不存在制约因素,且本项目的建设 不会导致区域环境功能改变。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该项目的继续生产是 可行的。 13.11 建议 192 (1)建议企业完善生态监测制度,加强对采动影响范围内地表建(构)筑 物、井泉、地表植被损坏状况巡察工作,及时处理和解决生产过程中可能出现的 采空区地表变形、建筑物损坏及其他生态环境问题,并按有关规定进行修缮或补 偿。 (2)建议企业学习同行业中清洁生产先进企业的经验,不断提高企业的清 洁生产水平。 (3)建议企业积极与当地的废石利用企业合作,加大废石综合利用,减少 矿区内现有废石的堆放。 1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