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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陆县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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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陆县人民政府 办 公 室 文 件 平政办发〔2022〕15号 平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平陆县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 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平陆县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印发给你 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平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 年 5 月 6 日 (此件公开发布) — 1 — 平陆县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 1 1.1 总则 目的 为有效防范和及时应对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灾害,最大限度 减少灾害损失,保障全县森林和草原生态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1.2 工作原则 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联动,各司其职的原则; 坚持预防为主,防控结合,多措并举的原则; 坚持科学创新,以人为本,生态优先的原则; 坚持快速反应,紧急处置,控灾减灾的原则; 坚持依法治林,严格管理,科学防范的原则; 坚持属地管理,社会参与,政府主导的原则。 1.3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植物检疫条例》《森 林病虫害防治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全国 草原虫灾应急防治预案》《重大外来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灾害应 急预案》《山西省植物检疫实施办法》《山西省森林病虫害防治 — 2 — 实施办法》《山西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山西省突发公共事件 总体应急预案》《运城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运城市 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 1.4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平陆县行政区域内林业、草原有害生物灾害应 急处置工作。 1.5 灾害分级 根据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的种类性质和发生特点,以及灾害 的危害程度,将林业、草原有害生物灾害分别分为特别重大(一 级)、重大(二级)、较大(三级)、一般(四级)4 个等级(详 见附表 2)。 2 组织机构体系及职责 2.1 机构设置 在县政府领导下,成立平陆县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灾害应急 指挥部(以下简称县指挥部)。 指 挥 长:分管林业工作的副县长 副指挥长:县政府办协管副主任、县应急管理局局长、县林 业局局长 成 员:县委宣传部、县人武部、县公安局、县财政局、 县应急管理局、县林业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 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果业发展中心、县发展和改革局、 — 3 — 县气象局、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山西省平陆县分公司、县电力公司、 县电信公司、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及各乡镇人民政府等有关 单位负责人。 县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林业局。办公室主任由 县林业局局长担任(详见附表 1)。 县指挥部是应对本行政区域内一般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灾 害的主体,同时配合省、市指挥部处置本管辖范围内特别重大、 重大、较大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灾害处置相关工作。 2.2 现场指挥部 县指挥部根据灾害的发生情况和发展趋势,成立现场指挥 部,负责灾害发生地现场处置工作。现场指挥部下设现场处置组、 检疫封锁组、综合保障组、新闻报道组和专家咨询组。各组的设 立、组成单位及人员组成可根据灾情情况处置需要进行调整。 2.2.1 现场处置组 牵头单位:县林业局 成员单位:县人武部、县应急管理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 村局、县住建局、县果业发展中心、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主要职责:负责灾害发生地对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灾害的应 急处置工作,指导当地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灾害应急指挥部做好 分析和除治工作,及时向县指挥部反映灾情发展和现场处置情 况,落实县指挥部有关决定。 — 4 — 2.2.2 检疫封锁组 牵头单位:县公安局 成员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县交通运输局、中国邮政集团公 司山西省平陆县分公司 主要职责:根据灾情情况,必要时对外来林业和草原有害生 物发生区域实行警戒,严格控制物流和公路、铁路运输,禁止从 发生区调出可能染疫的寄主植物及其制品,强化检疫封锁措施, 防止外来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随物流自发生区向外扩散传播。 2.2.3 综合保障组 牵头单位:县财政局 成员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发展与改革局、县气象局 主要职责:负责应急处置所需经费、防治药剂、器械等物资 的保障,提供应急处置的优先保障、气象信息保障,协调各项应 急处置措施的有序进行。 2.2.4 新闻报道组 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 成员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县林业局 主要职责:根据县指挥部的决定,组织协调新闻媒体开展应 急新闻报道,积极引导舆论。 2.3 专家咨询组 专家咨询组是县指挥部的咨询机构,由县林业局、农业农村 — 5 — 局、县果业发展中心等单位从事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管 理、科研等方面工作的专家组成。 主要职责:负责重大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疫情的调查、评估 和分析;制定重大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检疫封锁、疫情扑灭、预 防性防治等技术方案,制定年度重大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控实 施方案;对重大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疫情入侵防控工作提供技术 咨询;对重大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疫情提出防控处置建议,必要 时参与现场处置;开展重大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控科学研究。 对无法确认的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灾害种类进行鉴定及风险评 估。跟踪调查应急救灾效果,总结应急处置的技术经验。 3 3.1 监测预警 监测体系 根据全县的森林、草原资源分布,在全县建立健全林业和草 原有害生物监测预警网络体系。各乡镇基层监测站点、管护站和 护林员队伍应对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发生发展情况进行适时监 测,发现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灾情,发现病死树、高密度或大面 积草原鼠和蝗虫活动及其他异常现象,密切关注灾害的传播和扩 散,及时向县林业局报告。 3.2 预警级别与发布 在对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监测的基础上,县指挥部办公室根 据灾害可能发生的趋势和造成的危害,视工作需要向相关单位发 — 6 — 布警示通报。根据灾害的发展势态、紧急程度和可能造成的危害 程度,县指挥部办公室报指挥长或授权人批准,通过预警信息发 布平台向灾害发生地、相关部门发布一般灾害预警信息。 预警信息内容包括: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种类、预警区域、 预警期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 布机关等。可以通过广播、电视、通信网络、报刊、宣传车等方 式发布。 3.3 预防预警行动 发布预警信息时,县指挥部办公室要协调各成员单位及有关 部门、各类应急处置力量进入应急状态,做好应急响应的准备。 灾害发生地的乡镇指挥部要做好先期准备工作。 未达到预警级别的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灾害,由灾害发生地 按有关要求做好常规性预防和防治工作。 4 4.1 应急响应 信息接报 县林业局是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灾害的责任报告单位。有关 单位和个人发现病死树、高密度或大面积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灾 情,以及疑似外来有害生物疫情、外迁型草原鼠虫灾害等其他情 况,应及时向县林业局报告。 4.2 核查及报送 县林业局接到灾情或疑似情况信息报告后,要认真做好记录 — 7 — (内容包括:发生时间、地点、灾害种类、发生面积、受害情况、 报警人员及其联系方式等),并迅速派专人赶赴现场进行调查取 样和核实鉴定。县林业局无法鉴定的,送请省、市林业和草原主 管部门或指定的检验鉴定中心确认和鉴定。 经鉴定确认为松材线虫病等外来有害生物的,或发生其他较 大、一般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灾害的,县林业局应当在 2 小时内 向县人民政府和县指挥部办公室报告,逐级上报至市指挥部办公 室,必要时可越级报告。县指挥部办公室接到报告后,由指挥部 办公室主任在 2 小时内向县人民政府、市林业和草原局报告,有 必要的应在 2 日内向相邻的其他县(市)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通 报有关情况。 4.3 先期处置 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灾害发生后,县指挥部应立即对灾情进 行综合评估,对其类型、性质、影响面及严重程度作出初步判断, 采取措施进行先期处置,并将灾害的发展趋势、处置情况、突出 问题和建议及时上报市指挥部。 4.4 应急响应 响应由低到高设定三级、二级、一级 3 个响应等级。林业和 草原有害生物灾害发生后,依据各级响应条件,启动相应县级响 应(详见附表 3)。 4.4.1 — 8 — 三级应急响应 符合三级响应条件时,由县指挥部办公室启动三级响应,做 好以下工作: 1.派出工作组,加强对灾害发生地防治工作的指导,根据灾 害处置需要调配防治药剂和器械用于灾害防治。 2.指导、协调灾害发生地开展除治工作,相邻地开展统一的 联防联治工作。密切关注灾情发生趋势,调查了解灾害发生地防 治进展情况。 3.需进一步鉴定确认的,邀请专家现场调查、指导,确认有 害生物种类。 4.组织在全县范围内对发生的有害生物灾害种类开展专项 调查,防范危害。 4.4.2 二级应急响应 符合二级响应条件时,由县指挥部办公室报请指挥长启动二 级响应,做好以下工作: 1.迅速组织成员单位有关人员和专家赶赴现场,了解灾情发 生情况,确定灾情严重程度。 2.全面了解当地先期处置情况,根据灾情严重程度,成立现 场指挥部,召开会议决策有关重大事项,并按照职责分工,投入 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3.调集应急处置专用药剂、器械、除害封锁设施和设备、交 通运输工具等应急储备物资以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等各类专业 — 9 — 防控力量参与灾害处置。 4.向县人民政府、市林业和草原局报告应急处置进展情况, 分析研判灾情发展趋势。 5.组织专家咨询组开展跟踪指导。 4.4.3 一级应急响应 符合一级响应条件时,由县指挥部指挥长启动一级响应,及 时上报市指挥部。在县政府和市指挥部领导下,县政府和县指挥 部调动全县资源全力投入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县指挥部在二级响应基础上,做好以下工作: 1.根据处置工作需要,报请市林业和草原局调派工作组指 导,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2.根据灾情的发生情况,在道路上增设检疫检查点,开展检 疫检查工作。必要时报请设立临时植物检疫检查站,严密封锁疫 情,防止疫情扩散传播。一旦发现违规调运,立即处理。 3.协调统一发布灾情信息;收集分析舆情,做好灾情防治宣 传报道及舆论引导工作。 4.5 应急值守 启动一、二、三级应急响应后,参与应急响应的指挥部成员 单位实行 24 小时值班制度,及时向县、市指挥部办公室报送相 关信息。 4.6 — 10 — 扩大应急 应急响应过程中,县指挥部在认定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灾害 难以控制或有扩大、发展趋势,需要采取进一步的应急处置措施 进行处置和应对时,经报请县人民政府同意应当在全县范围内进 行广泛动员,调集相关后备力量开展应急防控。需要市提供援助 的,报请县政府向市政府请求支援。 4.7 信息发布 县指挥部收集、核实、汇总灾害发生情况和处置工作相关信 息,统一公开向社会发布。 对于涉密的重要信息,负责收集数据的部门、单位和人员应 遵守相关管理规定,做好保密工作。属于国家保密管理的外来林 业和草原有害生物疫情,报请市、省、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按规定 发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向社会、媒体公开。 4.8 响应终止 县指挥部或县指挥部办公室组织有关专家对灾害处置效果 进行综合评估,在确认灾情已经扑灭或得到有效控制、危险已经 消除后,由启动程序响应的机构宣布结束响应行动。必要时,通 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发布响应终止消息。 5 5.1 后期处置 灾后处置 县级响应终止后,县指挥部要加强对除治现场的监督检查, 确定技术责任人,做好后续防治工作,保证除治质量。对发生区 — 11 — 及其周边地区进行经常性调查、取样、技术分析和检验,实施跟 踪监测,防止检疫性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的扩散和再传播。 5.2 评估总结 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县指挥部办公室要及时组织专家咨询 组和有关人员对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的过程、人员物资使用、损失、 波及范围等进行评估,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县指挥部 办公室向县政府、市林业和草原局报送应急处置工作情况报告。 6 保障措施 6.1 物资保障 县指挥部结合灾害防控工作的需要,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做 好药剂、药械及其他物资的储备工作。因应急处置需要,可实施 救灾物资的就近调集使用,可使用、征用、调用辖区内国家机关、 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机构的物资、房屋、场地等。被征用、 调用的财产在使用完毕或者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应当 及时返还。财产在使用后毁损、灭失的,应当给予补偿。同时, 县指挥部要配备必要的通迅设备和器材,确保启动响应时指挥及 时、联络通畅。 6.2 技术保障 县林业局要及时整理灾情监测数据和有关影像资料,实时掌 握灾情发生动态和发生趋势,为科学决策提供有力支撑。及时了 解和掌握外来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发生、防治信息,对潜在的危 — 12 — 险性有害生物进行超前研究,制订防控技术方案。 6.3 队伍保障 县林业局要根据林业、草原有害生物灾害发生形势和专家意 见,建立健全基层防控机构。同时每年至少进行一次以上的专业 培训,通过人才培养,建立起一支高素质的应对林草生物灾害的 专业管理和技术人员队伍,能够有效贯彻指挥部的要求,并按照 有关规定和技术规程进行灾情应急处置。 6.4 资金保障 县财政部门按照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原则,负责组织协 调应急行动所需资金筹集、下达工作。同时,进行资金使用的监 督和管理。 7 附则 7.1 名词术语 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指影响森林、林木、草原、林木种子 等正常生长发育并造成严重损失的林业病、虫、杂草以及其他有 害生物。 外来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指原产于国(境)外,传入我国 后已经影响森林、林木、草原、林木种子等正常生长发育并造成 严重损失的林业病、虫、杂草以及其他有害生物。 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指在我国境内局部地区发生,危险性 大,能随植物及其产品传播,经国家林草局或省级林草部门发布 — 13 — 禁止传播的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 草原有害生物:指危害草原和牧草并造成经济损失的有害生 物,包括啮齿类动物(如鼢鼠)、昆虫(如蝗虫)、植物病原微 生物、寄生性种子植物和杂草等。 7.2 预案管理与更新 县指挥部办公室根据预案内容制定应急演练计划,在 3 年内 组织一次应急演练,并根据专项预案管理要求,根据形势变化和 实施中发现的问题适时进行预案的修订。 7.3 制定与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平陆县林业局负责解释。 7.4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7.5 附图与附表 (1)附:平陆县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领导组及成 员名单 (2)附图:平陆县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灾害应急响应程序 示意图 (3)附表 1:平陆县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灾害应急指挥部 及成员单位职责 (4)附表 2:山西省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灾害分级 (5)附表 3:平陆县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灾害应急响应条件 — 14 — 附: 平陆县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灾害应急 领导组及成员名单 指 挥 长:张华峰 县政府副县长 副指挥长:荆晋东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综合保障中心主任 成 何拥军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孙永强 县林业局局长 员:谭科杰 赵春阳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县人武部副部长、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副局长 魏新军 县公安局副局长 马宏武 县财政局局长 赵拥军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张明亮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局长 贺存峰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毛锐龙 县水利局局长 马苏义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李建星 县果业发展中心主任 赵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星 — 15 — 王 硖 吴海利 县气象局局长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山西省平陆县分公 司经理 — 16 — 王世强 县供电公司经理 刘振龙 县电信公司经理 王夫鹏 县联通公司经理 刘国亮 县移动公司经理 陈卫忠 洪池镇党委书记 尚保国 常乐镇党委书记 王 飞 张村镇党委书记 路军玲 杜马乡党委书记 曹亚峰 部官镇党委书记 崔东鹏 张店镇党委书记 张志坚 圣人涧镇党委书记 杨泽亮 三门镇党委书记 柴红新 曹川镇党委书记 附图: 平陆县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灾害 应急响应程序示意图 监测 灾情信息 接收与处理 Ⅲ级响应 指挥部分析研判 启动应急响应 灾害地先期处置 Ⅱ级响应 县指挥部组织 采取响应措施 专家和有关人员 物资保障 技术保障 Ⅰ级响应 赶赴现场 应急工作组 综合防控组 检疫封锁组 应急处置 综合保障组 人员保障 技术组 资金保障 专家咨询组 应急处置结束,符合 县级响应结束条件 响应结束 后期处置 — 17 — 附表 1 平陆县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灾害应急指挥部 及其办公室、成员单位职责 单位名称 主要职责 负责研究确定重大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防控方案;研究确定监测预警支持系统、应急保障队伍、保障体系; 县指挥部 宣布启动或结束应急预案,组织、指挥应急防控工作;协调、解决应急防控中遇到的资金、物资、交通、气象、保卫、通讯 、 人员、封锁、救助等问题;审查批准指挥部办公室或专家组提交的工作报告或评估报告等。 承担县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制定修订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开展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灾害的监测预警,负责预 警信息的发布,以及特别重大、重大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灾害信息的报告和发布;经指挥部批准宣布启动和结束应急响应; 县指挥部办公室 指导乡镇对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灾害进行预防和应急处置;组织开展调查评估和协调推进善后处置工作;建立林业和草原有 (县林业局) 害生物防治专家信息库,为灾害处置工作提供技术保障。负责组织监测调查、预测预警工作;制订应急各项工作制度、技术 规范、工作程序;负责技术鉴定和指导工作;进行危险性评估和评价;组织实施检疫封锁、除害处理等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应 急储备物资的管理,提出应急经费使用建议。 县委宣传部 在县指挥部统一领导下组织开展应急新闻报道,积极引导舆论。 县人武部 根据有关部门的审批,配合地方做好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必要时参加应急处置。 负责维护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灾害应急处置中的治安秩序;在松材线虫病等疫情发生期间,依法办理妨害植物防疫、检疫涉 县公安局 嫌违法犯罪案件及散布虚假疫情造成恐慌、阻碍行政执法等违法犯罪案件;必要时配合检疫机构在交通要道设立临时森林植 物检疫检查点,维护检查点的治安秩序。 县财政局 负责筹集、拨付及使用监督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灾害处置的应急经费。 — 18 — 附表 1 平陆县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灾害应急指挥部 及其办公室、成员单位职责 单位名称 主要职责 县应急管理局 组织编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指导协调相关部门开展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灾害应急处置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建立统 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依法统一发布灾情。指导开展灾害综合风险评估。按照分 级负责的原则,指导应急救援。 县交通运输局 负责协助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在交通场站开展承运森林、植物及其产品的检疫复查工作;协调征用应急处置工作中 所需应急车辆、船舶,以及应急救援车辆公路运输应急通行。协调为实施灾情监测和施药的相关保障工作。 县发展和改革局 负责争取监测、检疫和除治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基础设施建设中央、省预算内投资,并推进项目建设。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县水利局 负责指导城区范围绿化园林有害生物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 负责管辖范围内所营造的水源林、水保林地等的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县农业农村局 (县果业发展中心) 负责管辖范围内所营造的经济林、苗圃地等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及应急处置工作中涉及与农村 及农民相关工作。 县气象局 负责我县主要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发生发展气象监测、预报服务工作;发生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灾害后,及时提供 我县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发生地气象资料。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 山西省平陆县分公司 负责监督管理邮政企业执行国内邮寄森林、草原植物及其产品实施检疫的有关规定,配合林业主管部门检疫机构查 处违禁调运进境寄主植物的相关工作。 县电力公司、县电信公司 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 负责各自电缆盘、光缆盘的木质外包装材料使用管控,保障电力、通信畅通。 — 19 — 附表 2 山西省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灾害分级 特别重大林业 有害生物灾害 重大林业 较大林业 有害生物灾害 有害生物灾害 (1)省内分布的国家级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暴 发,新增疫区连片成灾面积 1000 亩以上,树木 (1)发生对人类健康构成威胁、可引起 死亡严重,危及风景名胜区和自然保护区生态安 在市级行政区(国有林 林业 人类疾病的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的; 全的; 管理局)范围内集中发 有害 (2)首次发现国(境)外新传入的林业 (2)本省补充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暴发,新增 生的非检疫性有害生物 生物 和草原有害生物的;首次发生国家级林业 疫区连片成灾面积 5000 亩以上,树木死亡严重, 导致叶部受害连片成灾 灾害 检疫性有害生物疫情的; 危及风景名胜区和自然保护区生态安全的; 面积 5 万亩以上、15 万 分级 (3)首次发现可直接造成林木死亡的林 (3)非检疫性有害生物跨市级行政区(国有林 亩以下,或枝干受害连 业和草原有害生物且林木受害面积大于 管理局)发生,导致叶部受害连片成灾面积 15 片成灾面积 0.5 万亩以 万亩以上或枝干受害连片成灾面积 1.5 万亩以上 1 亩的; 上、1.5 万亩以下的。 (4)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认定的其他情形。 的; (4)经专家评估确认为重大林业和草原有害生 物灾害的。 特别重大草原 重大草原 较大草原 有害生物灾害 有害生物灾害 有害生物灾害 指在一个市(林局)草 草原 (1)全省草原有害生物的成灾面积达 500 万亩 原有害生物成灾面积达 (1)国(境)外新传入迁移性较强、密 有害 以上,1000 万亩以下;或在一定区域内连片成灾 20 万亩以上、50 万亩以 度较高的有害生物的;(2)全省草原成 生物 面积达 15 万亩以上,100 万亩以下;一个市(林 下的;或在县级行政区 灾总面积超过 1000 万亩,或一个市(林 灾害 域内成灾面积达 10 万 局)成灾总面积 200 万亩以下,50 万亩以上; 局)成灾总面积达 200 万亩以上,或在一 亩 以 上 ,20 万 亩 以 下 分级 (2)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认定的其他情形。 定地域内连片成灾面积达 100 万亩以上; (3)经专家评估确认为重大草原有害生物灾害 的;或一定区域内连片 (3)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认定的其他情形。 成灾面积达 5 万亩以 的。 上、15 万亩以下的。 说明:以上关于数字的表述,“以上”包含本数,“以下”不包含本数。 — 20 — 一般林业 有害生物灾害 在县级行政区(国有 林管理局直属林场) 范围内集中发生的非 检疫性有害生物导致 叶部受害连片成灾面 积 1 万亩以上、5 万 亩以下,或枝干受害 连片成灾面积 0.1 万 亩以上、0.5 万亩以下 的。 一般草原 有害生物灾害 指在县级行政区域 内,草原有害生物的 成灾面积达 5 万亩以 上、10 万亩以下,或 在一定区域内连片成 灾面积达 3 万亩以上 5 万亩以下的。 附表 3 平陆县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灾害应急响应条件 三级响应 二级响应 一级响应 启动条件: (1)在乡镇级行政区范围内集中发 生的非检疫性有害生物导致叶部受 害连片成灾面积 0.5 万亩以上、1 万 亩以下,或枝干受害连片成灾面积 0.05 万亩以上、0.1 万亩以下的; (2)指在乡镇级行政区域内,草原 有害生物的成灾面积达 0.5 万亩以 上、5 万亩以下,或在一定区域内连 片成灾面积达 0.5 万亩以上、3 万亩 以下的; (3)县指挥部办公室认为需要启动 三级响应的其他情形。 启动条件: (1)在县级行政区范围内集中发生 的非检疫性有害生物导致叶部受害 连片成灾面积 1 万亩以上、5 万亩以 下,或枝干受害连片成灾面积 0.1 万 亩以上、0.5 万亩以下的; (2)在县级行政区域内,草原有害 生物的成灾面积达 5 万亩以上、10 万亩以下,或在一定区域内连片成灾 面积达 3 万亩以上 5 万亩以下的。 (3)县指挥部认为需要启动二级响 应的其他情形。 启动条件: (1)发生对人类健康构成威胁、可引起人类疾病 的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的; (2)首次发现县(境)外新传入的林业和草原有 害生物的;首次发生国家级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疫 情的; (3)首次发现可直接造成林木死亡的林业和草原 有害生物且林木受害面积大于 1 亩的; (4)在县级行政区范围内集中发生的非检疫性有 害生物导致叶部受害连片成灾面积 5 万亩以上、15 万亩以下, 或枝干受害连片成灾面积 0.5 万亩以上、 1.5 万亩以下的。 (5)县(境)外新传入迁移性较强、密度较高的 草原有害生物的;(6)在县级行政区域内草原有 害生物成灾面积达 10 万亩以上,20 万亩以下的; 或一定区域内连片成灾面积达 5 万亩以上、15 万 亩以下的; (7)县指挥部认为需要启动一级响应的其他情形。 说明:以上关于数字的表述,“以上”包含本数,“以下 ”不包含本数。 — 21 — 抄报:市政府办公室。 抄送:县委办,人大办,政协办。 平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22 — 2022年5月1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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