裕民县民政局关于开展政府购买福利机构疫情防控服务项目的公告.doc
裕民县民政局关于开展政府购买福利机构 疫情防控服务项目的公告 裕民县各社会组织: 为切实加强我县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救助管理站等疫情 防控服务能力,推进养老体系建设,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 久安总目标,根据《关于积极推行政府购买服务 加强基 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的实施意见》(新民发〔2018〕86 号)文件精神,裕民县民政局决定开展向社会力量购买福利 机构疫情防控服务项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购买服务内容:协助裕民县民政局完成养老服务、 儿童福利社会救助等疫情防控服务工作。 2.承接机构条件:需为依法在民政部门登记成立的社 会组织,并在近两年内承接过 2 个以上民政系统内的服务 项目;按规定参加年度检查,申报前两年年检合格,信用 状况良好,未被列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因成 立时间不足而未能连续参加最近两个年度检查的,应自成 立以来无违法违规行为;其业务范围应含有社会工作内容, 具有丰富的社会工作服务经验并能够完成社会服务项目; 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受到登记管理机关或其他 政府部门行政处罚,具有良好的社会和商业信誉;具有健 全的内部治理结构、财务会计和资产管理制度以及独立的 银行账号;有健全的工作队伍和较好的执行能力;具有依 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良好记录。 3.人员配备:承接机构专职工作人员不少于 5 名,人 员须大专及以上学历, 其中助理级以上社会工作者不少于 2 名(缴纳社保) 4.项目申报:裕民县民政局负责本次采购服务工作; 符合申报资质条件的社会组织下载填报《裕民县民政局购 买社会福利机构疫情防控服务申报表》, 5.资金来源:为福利彩票公益金通过政府购买服务项 目资金,预计投入资金 7.1 万元。 符合承接条件且有参与意向的社会组织,自本公告发 布之日起于 2023 年 3 月 31 日下午 17:30 报名结束,报名 需携带《裕民县民政局购买福利机构疫情防控服务申报 表》、营业执照复印件,社会证等材料。 联系人:库兰 电话:0901-6525838 地址:裕民县巴尔鲁克西路 23 号政府一楼民政局 裕民县民政局政府购买福利机构疫情防控服务申报表 单位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成立时间 年 月 通讯地址 曾获何种荣誉 2022 年度年检结论 邮箱 法人姓名 身份证号 服务领域 实施地域 户名 开户账号 开户行 税务登记证号 姓名 电话 电子邮箱 项目负责人 项目联系人 后附登记证书、开户许可证、法人身份证、本单位两名缴纳社保 的社会工作师证明资料,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