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市监发〔2023〕13号.doc
朝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文件 朝市监发〔2023〕13 号 关于印发《加强全市市场监管系统 行风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市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 综合行政执法队: 现将《加强全市市场监管系统行风建设实施方案》印发 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1.朝阳市市场监管局加强行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2.全市市场监管系统 2023 年行风建设工作要点 3.全市市场监管系统 2023 年行风建设排查整治 重点事项清单 4.市场监管“八条禁令” 朝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 年 4 月 24 日 (此件依申请公开) 加强全市市场监管系统行风建设实施方案 为加强全市市场监管系统行风建设,进一步优化市场监 管领域营商环境,根据《关于印发〈加强全省市场监管系统 行风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辽市监发〔2023〕14 号) 《关于印发〈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加强行风建设三年行动方案 (2023-2025 年)〉的通知》(辽市监办发〔2023〕15 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行政审批标准化、监管执法规范化、政务服务便民化 为工作重点,以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整治、市 场主体和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为工作目标,坚持问题导向、 纠建并举、标本兼治,建立完善常态化长效化机制,全面加 强市场监管行风建设,着力打造信念坚定、本领过硬、监管 为民、廉洁高效的市场监管队伍,为实现市场监管高质量发 展,更好服务朝阳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实现新突破提供有 力支撑。 二、加强行风教育,防止和纠正行风意识不强、纪律观 念淡薄等问题 1.坚持以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 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坚持党组理论中心组示范 领学、党支部跟进促学,全体党员干部自觉深入学。制定年 2 度学习计划,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政风行风 建设、营商环境建设、市场监管工作等重要论述,深入学习 贯彻《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习近平经济思想学习纲要》等 重要书目。充分发挥“党建+营商环境建设”及党支部特色 载体作用,推动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促进各级党员干 部的行风意识进一步提升。 责任部门(单位):市局机关党委,各县(市)区局 2.加强行风和职业道德教育。将行风教育和职业道德教 育作为必修课,纳入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干部教育培训计划。 将行风教育作为新提任干部任职前谈话内容。牢固树立“监 管为民”理念,立足职能优服务、作贡献。注重基层干部队 伍建设,倡导形成重视基层、服务基层、为基层减负的工作 导向,加强正向激励,不断夯实行风建设基础。 责任部门(单位):市局机关党委、人事科,各县(市) 区局 3.加强典型引领和警示教育。挖掘和选树一批优化营商 环境、服务市场主体的先进典型,强化示范引领,带动全系 统行风建设持续优化。采取组织党纪党规学习、观看警示教 育片、参观廉政教育场馆等形式,常态化开展党风廉政教育。 每年至少集中开展 1 次党风廉政专题学习、1 次警示教育专 题活动。及时通报市场监管系统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 利用身边事警示身边人,教育干部职工知敬畏、存戒惧、守 底线。 责任部门(单位):市局机关党委,各县(市)区局 3 三、深化商事制度改革,防止和纠正准入隐性壁垒、标 准不统一、服务不规范等问题 4.加强市场准入标准化建设。落实《市场主体登记管理 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推进跨区域登记注册无差别办理。加 大督导力度,狠抓工作落实,统一全系统审批窗口服务规范, 推动各类行政审批事项在各地同步实施、同标准落实。进一 步清理各地在登记注册、许可审批上自行设定、缺少依据的 表证单书、审批环节和办理规定,消除影响准入、准营办理 的各类隐性壁垒。 责任部门(单位):市局注册指导科、行政审批科及相 关部门,各县(市)区局 5.提高市场准入便利化程度。深化“证照分离”改革, 加大“四减”工作力度,推动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 的事项当场办结,优化审批服务事项办理用时平均压减至法 定时限的一半以内。畅通企业开办“一网通办”,推进线上 一次身份验证、一表填报申请、相关信息实时共享交换、准 入多环节同步办理常态化,在全市范围将一般性企业开办时 间压缩至半日以内。进一步简化“跨省通办”“全程网办” 的办理环节和流程,探索设立、变更、注销等全流程业务“掌 上办”,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加简单便捷、好办易办的服务。 责任部门(单位):市局注册指导科、行政审批科,各 县(市)区局 6.打造阳光便利的审批环境。 加快推进行政审批信息化、 规范化,利用行政审批一体化平台,规范落实告知承诺制, 4 健全完善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等服务承诺,推 行“最多跑一次”“好差评”制度,强化责任追究制度,打 造市场监管审批窗口服务品牌。 责任部门(单位):市局行政审批科、注册指导科,各 县(市)区局 四、完善监管机制,防止和纠正随意检查、多头检查、 重复检查等问题 7.加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除特殊行业、重点领 域外,原则上所有抽查检查均采用“双随机、一公开”方式 进行,让日常监管既无事不扰、又无处不在。全面实行检查 事项清单管理,及时动态更新监管对象名录。统筹编制本地 区抽查检查计划,推动部门联合抽查检查,实现“进一次门、 查多项事”,既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监管效果,又防止 任性检查和执法扰民。加强辽宁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应 用,为跨部门跨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提供支撑。 责任部门(单位):市局信用监管科,各县(市)区局 8.推进信用监管和智慧监管。推行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 理,将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有 机结合,对低风险企业合理降低依法监管抽查比例和频次; 对高风险或有不良记录的企业依法有针对性加大随机抽查、 现场检查等力度,实现差异化监管。强化一体化在线监管平 台应用。更好支撑“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用监管、智 慧监管。 5 责任部门(单位):市局各监管部门、信用监管科, 各县(市)区局 9.破除地方保护和区域、行业壁垒。全面落实公平竞争 审查制度,提高审查效能,加快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 争的规定和做法,强化平等对待各类市场主体的制度保障。 聚焦源头治理,加大对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执法力 度,破除地方保护和行政性垄断。 责任部门(单位):市局反垄断科,各县(市)区局 10.维护统一市场有效运行。加强重点时段重要民生商 品的价格跟踪及监管。探索实施平台经济常态化监管措施, 加强网络交易、互联网广告、网络商品质量、食品药品质量 安全等监测监管,指导督促平台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推进线 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加强网络传销打击力度,强化网络不正 当竞争执法指南运用,有效统一法律适用与执法实践的认定 标准。实施包容审慎监管,灵活运用行政指导、提醒告诫、 约谈警示等监管工具,在严守安全底线前提下,为新产业新 业态新模式留出发展空间。 责任部门(单位):市局各监管部门,综合执法队,各 县(市)区局 五、强化公正文明执法,防止和纠正执法不作为、乱作 为、不规范等问题 11.加大执法力度。认真落实《关于全面加强市场 监管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意见》,严格执行案件线索管理及 案件督办、案件责任倒查和追究、典型案例曝光、“行刑衔 6 接”等配套制度。充分发挥执法办案集成效应,查办一批让 人民群众广泛称道、对违法分子有力震慑的“铁案”,切实 让监管“长出牙齿”。在重要节点曝光具有影响力和典型意 义的案件,有效发挥查办一案、警示一片、震慑一域的作用。 责任部门(单位):综合执法队,各县(市)区局 12.体现执法温度。贯彻处罚与教育相结合、过罚相当 等法律原则,严格执行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准确适用法律, 依法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推行市场监管柔性执法,完善并 落实《朝阳市市场监管领域不予行政强制措施清单》《朝阳 市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坚持宽 严相济,实现行政执法工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 “三统一”。 责任部门(单位):综合执法队,市局政策法规科、各 监管部门,各县(市)区局 13.规范执法行为。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 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三项制度”。全面推行执法 案件子系统应用,规范案件办理流程,行政处罚案件全部网 上运行、网上审批、一键公示、全程留痕。全面落实行政执 法裁量权基准制度,进一步细化量化裁量范围、种类、幅度 等并对外公布。统一执法程序和执法标准,严格规范自由裁 量权的行使,促进同一事项相同情形同基准裁量、同标准处 罚。运用“数字普法”,推动实施“八五”普法规划,打造 普法品牌。落实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规则。 7 责任部门(单位):市局政策法规科、各监管部门,综 合执法队,各县(市)区局 六、减轻市场主体负担,防止和纠正违规收费、中介乱 象、弄虚作假等问题 14.整治涉企违规收费。聚焦公用企业价格收费,深入 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 费文件要求,结合电价体制改革深入研究新形势新任务,强 化售电领域价格行为研判,依法查处电价和电力工程安装等 方面价格收费违法行为,降低企业成本。 责任部门(单位):市局价监竞争科,综合执法队,各 县(市)区局 15.清理和规范中介服务。建立完善市场监管部门使用 中介服务管理制度规范,严禁利用使用中介服务谋取部门或 者个人利益,规范使用中介服务行为。严格执行行政审批中 介服务事项清单,严禁在清单之外要求申请人委托中介服务, 保障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建立长效监管机制,规范检 验检测机构、特种设备鉴定评审机构、认证机构等执业行为, 打造“中立诚信”的中介服务环境。 责任部门(单位):市局中介监管科、行政审批科等相 关科(室),综合执法队,各县(市)区局 16.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坚决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办公 厅关于湖北重庆部分地方虚增市场主体数量问题的通报》有 关工作要求,严禁各地把新增市场主体数量作为刚性指标, 定期对各地区市场主体发展情况进行分析研判,发现问题严 8 肃处理。落实市场监管总局《防范和惩治市场监管统计造假 弄虚作假责任规定(试行)》,以各级统计岗位职责落实情 况为重点,加强统计工作督导检查,防范化解综合统计系统 风险。 责任部门(单位):市局办公室、注册指导科,各县 (市)区局 七、严格监督执纪问责,防止和纠正滥用职权、吃拿卡 要、权力寻租等问题 17.开展排查整治。坚持行风问题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 精神、纠治“四风”一起抓,同深化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 风问题一起抓,同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一起抓, 同推进市场监管高质量发展一起抓,既要尽快整治面上的突 出问题,又要注重巩固持续提升。认真贯彻落实省纪委监委 营商环境监督工作部署安排,持续整治行风建设突出问题, 提升全系统行风建设水平。重点围绕“八条禁令”和年度行 风热点、重点、难点问题,开展滚动排查,梳理问题清单, 限期整改、对账销号、形成闭环。 责任部门(单位):市局加强行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各县(市)区局 18.拓展监督渠道。紧盯基层、窗口单位等重点部位和 审批、监管、执法等关键环节开展明察暗访,每年围绕重点 领域开展一次行风问题暗访抽查。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和舆论 监督,对投诉举报、信访事项加强受理、办理、反馈等全过 程闭环管理,对舆情监测反映突出的行风问题认真核查、及 9 时回应,不断提高市场主体和群众满意度。建立特约行风监 督员制度,邀请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等 参与市场监管行风监督。 责任部门(单位):市局加强行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各县(市)区局 19.加大问责力度。严肃查处行风建设突出问题,充分 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对一些行风 建设上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发现、及时提醒、及时处 理。亮明市场监管“八条禁令”红线,对违反“八条禁令” 的行为,坚决快查快处、严查严处,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严 格落实《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责任倒查和追究办 法(试行)》等制度,发现问题要依法依规依纪进行处理。 深化行纪衔接、贯通协同,对违反党纪政纪的,移交纪检监 察机关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责任部门(单位):市局加强行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各县(市)区局 八、强化组织保障,完善工作机制 20.健全责任体系。成立由市局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加强 行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明确责任分 工,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行风建设工作格局。把 行风建设作为党风廉政建设重要内容,纳入绩效考核指标, 对发生严重问题的单位和个人在评先评优中实行一票否决。 领导小组原则上每年召开 1 次全体成员会议或 1-2 次现场会 10 议,统筹研究和协调行风建设的重大事项;每半年召开专项 调度会议,分析行风建设存在的问题,研究部署相关工作。 责任部门(单位):市局加强行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各县(市)区局 21.开展行风建设专项监督。将行风建设纳入党风廉政 监督,每年对本级机关和直属单位落实行风建设工作责任制 情况开展专项监督,对责任落实不力的单位及其责任人进行 督导问责。建立健全谈话制度,与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开展行 风建设专项谈话,督促落实行风建设工作要求;开展“一把 手”年度廉政谈话、新任干部廉政谈话、重点部门负责人廉 政谈话时,将行风建设作为重要内容。 责任部门(单位):市局加强行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各县(市)区局 22.开展督导检查。上级对下级市场监管部门行风建设 情况每年至少督导检查一次。市局制定行风建设工作跟踪问 效考核验收办法,结合实际开展督查检查或抽查暗访,对表 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扬,对工作推动不利的予以通报。 责任部门(单位):市局加强行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各县(市)区局 23.开展阶段性评价。坚持问题导向,每半年开展一次 行风建设形势分析研判,研究解决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责任部门(单位):市局加强行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各县(市)区局 11 24.建立行风工作信息报送制度。市局各部门、各单位 每月至少报送 1 篇行风建设信息。各县(市)区局要主动研 究行风建设相关工作,及时向市局提出工作建议、报送工作 信息,并于每月 20 日前报送本月行风建设工作情况,每季 度报送一次综合情况,每年 11 月 15 日前报送全年行风建设 总结报告,重要、紧急情况应按要求随时报送。对报送不及 时、工作推进缓慢等问题予以通报,约谈相关责任人,对弄 虚作假者严肃追责。 责任部门(单位):市局加强行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各县(市)区局 25.加强专项宣传。组织各类媒体,并依托官方网站和 微信公众号,深度挖掘、广泛宣传行风建设的创新举措、工 作成效、先进典型,合理引导社会预期,不断提高社会关注 度和认可度,营造市场监管行风建设良好氛围。市县两级市 场监管部门每年宣传行风建设工作不少于 4 次。注意收集整 理典型经验、先进事迹以及问题情况,市局各部门、各单位 每年至少报送 1 篇,各县(市)区局每季度向市局报送 1 篇。 责任部门(单位):市局加强行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各县(市)区局 12 附件 1 朝阳市市场监管局 加强行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于仁礼 常务副组长:于勇 副组长:华长征、赵海燕、张鸿军、刘永刚、林勇志、 白利民、赵海峰 成 员:市局各科(室)、直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综 合执法队相关领导 领导小组负责统筹、领导、组织全市市场监管系统行风 建设,研究部署重要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综合规划科,办公室主任由综合规 划科负责同志担任,机关党委、政策法规科、办公室、新闻 宣传科、人事科等参加,负责制定和推进实施全市市场监管 系统行风建设工作计划, 研究提出加强行风建设的措施建议, 组织协调和督促落实领导小组决定事项,开展行风建设宣传 工作,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1 附件 2 全市市场监管系统 2023 年行风建设工作要点 为了扎实作好本年度系统行风建设工作,依据《加强全 市市场监管系统行风建设实施方案》,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开展行风建设三年行动动员部署 1.召开局务会议研究部署全系统行风建设工作。 2.印发《加强全市市场监管系统行风建设实施方案》。 完成时限:4 月底前 责任部门:市局加强行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二、开展行风问题“大清扫”净化工程 3.建立行风风险点清单管理制度,印发《全市市场监管 系统行风风险点清单(2023 版)》,县级编制本地区、本单 位行风风险点清单。 完成时限:4 月底前 责任部门(单位):市局加强行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各县(市)区局 4.建立行风问题线索收集反馈机制,各级市场监管部门 设置“行风问题投诉举报电话”,在官网和微信公众号上设 置“行风问题线索收集反馈窗口”。 完成时限:5 月 15 日前 责任部门(单位):市局加强行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各县(市)区局 1 5.开展行风问题公开征集活动。市局通过“行风问题线 索收集反馈窗口”“行风问题投诉举报电话”等渠道公开征 集行风突出问题。各县(市)区局结合实际开展行风问题公 开征集活动。 完成时限:5 月底前 责任部门(单位):市局加强行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各县(市)区局 7.开展行风问题排查自查,梳理形成本地区、本单位两 个行风问题清单,5 月 20 日前各县(市)区局将本地区、本 单位行风问题清单报市局行风办。 完成时限:5 月 20 日前 责任部门(单位):市局加强行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各县(市)区局 8.对照行风问题清单,研究制定本地区、本单位行风问 题整改方案,6 月 10 日前报市局行风办,9 月 20 日前完成 整改任务,各县(市)区局将整改情况报告报市局行风办。 完成时限:6 月-9 月 责任部门(单位):市局加强行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各县(市)区局 9.市局组成检查组,对行风问题排查整改情况进行检查 抽查、明察暗访,并予以通报。 完成时限:11 月底前 责任部门(单位):市局加强行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各县(市)区局 2 10.开展局领导公开接待日或热线日活动。市、县市场 监管部门领导至少安排 1 次公开接待日或热线日,通过现场 接访、接听热线电话等形式倾听群众呼声,查找并解决行风 问题。 完成时限:10 月底前 责任部门(单位):市局加强行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各县(市)区局 11.开展市场监管体验日活动。通过邀请媒体、公众现 场参与、观摩和体验市场监管政务服务、监督检查、行政执 法等活动,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完成时限:9 月底前 责任部门(单位):市局加强行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各县(市)区局 三、开展监管执法“促规范”强化工程 12.开展科室负责人走流程活动。市局相关科室负责人 通过到基层调研、陪同群众办事、带办业务等方式,对本领 域及关联业务走流程,着力查找并解决薄弱环节和行风问题。 完成时限:9 月底前 责任部门(单位):市局加强行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各县(市)区局 13.开展执法案卷评查活动。对市场监管执法案件事实、 证据、程序等方面进行评查,及时发现和纠正执法活动中存 在的问题。 完成时限:10 月底前 3 责任部门(单位):市局政策法规科,各县(市)区局 14.按季度调度监管执法工作进展情况,加强重点任务 和突出问题督查督办。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责任部门(单位):市局加强行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各县(市)区局 四、开展优化服务“树品牌”提升工程 15.编制发布《全市市场监管系统服务市场主体工作事 项清单》。 完成时限:9 月底前 责任部门(单位):市局加强行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各县(市)区局 16.开展市场监管服务品牌创建活动,2023 年 11 月底前 市局至少谋划 1 个具有本地特色的服务品牌项目。 完成时限:11 月底前 责任部门(单位):市局加强行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各县(市)区局 五、加强队伍建设 17.按季度调度加强队伍建设工作进展情况,加强重点 任务和突出问题督查督办。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责任部门(单位):市局加强行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各县(市)区局 4 18.开展“清风辽宁政务窗口”评选工作。开展雷锋式 干部选树活动。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责任部门(单位):市局加强行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各县(市)区局 六、强化行风监督约束 19.市局制定行风建设工作跟踪问效考核验收办法,结 合实际开展督查和抽查。 完成时限∶10 月底前 责任部门(单位):市局加强行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各县(市)区局 5 附件 3 全市市场监管系统 2023 年 行风建设排查整治重点事项清单 1.在涉企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办事拖拉、 推诿扯皮、敷衍塞责。 2.政务服务窗口设置不合理、政务服务事项进入窗口 “应进未进”、进驻地方政务服务大厅“明进暗不进”。政 务服务窗口办事流程复杂、申请材料繁多、许可条款模糊、 办理数量限额、办理时限冗长。办事人员配备不符合规定、 业务不熟、纪律松散,让群众反复跑路。与中介机构勾连通 过倒号卖号、加急办证等方式获取不正当利益。 3.落实中央政策打折扣、行政许可事项变异或 “翻烧饼”, 在许可事项清单之外违规设置行政许可事项,以备案、登记、 证明、目录、计划、指定、认证、年检、行政确认、征求意 见等名义变相设置行政许可事项。 行政许可事项设置不公开、 不透明,违规增加或变相增加办理条件、环节和申请材料。 4.市场监管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系统线上线下服务 标准不统一、线上服务入口不通畅、线下服务窗口进驻不规 范,“跨省通办”合作机制不顺、事项名称表述不统一。 5.在涉企服务上,未按规定时限办理,或者办理不及时、 缓办、迟办,甚至漏办、无视企业诉求。 6.消费维权渠道不畅通、消费举报投诉处理不及时不到 位。 1 7.市场主体数据、企业年报数据、执法办案数据等源头 造假和统计造假,伪造篡改检查、检验、检定、检测、认证 等结果。伪造篡改市场主体证照信息。 8.未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等监管要求,随意检 查、重复检查、检查抽查频次较高等,干扰市场主体正常经 营。日常监管领域检查和专项整治过多过滥、程序不规范, 随意扩大重点监管的领域和范围。 日常监管相关信息不公开、 不透明。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不够规范。对信 用风险较低的企业进行专项整治次数多、抽查比例和频次较 高。 9.任性执法、简单粗暴、畸轻畸重、以罚代管,办关系 案、人情案、金钱案。不文明执法,滥用羁押性、财产性强 制措施,超权限、超范围、超额度、超时限查封、扣押、冻 结涉案企业财产,以罚代管、罚而不管。选择性执法、趋利 性执法,滥用自由裁量权,类案异罚等问题。 10.执法素养欠缺、法治观念淡薄,执法人员执法纪律 遵守不严、执法为民理念树立不牢,有案不立、压案不查、 执法犯法。 11.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指标,将罚没收入同作出行 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考核、考评直接或者变相 挂钩。 12.与行业协会、中介服务机构等搞利益勾兑,强制企 业接受各类有偿咨询和服务。在许可服务中与中介机构勾结、 2 收取好处费、谋取不正当利益等行为。所属事业单位、技术 机构和社团组织违规开展有偿服务活动,收取不正当费用。 13 违规干预审评审批、认证发证、检验检测、执法稽查 等事务。 14.利用审批权、监管权、执法权向企业和服务对象吃 拿卡要、索贿受贿。 15.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各种消费活动。 3 附件 4 市场监管“八条禁令” 一、严禁推诿扯皮, 吃拿卡要; 二、严禁乱设环节, 乱增要件; 三、严禁随意检查, 以罚代管; 四、严禁任性执法, 有案不办; 五、严禁数据造假, 结果造假; 六、严禁利益勾兑, 损企害民; 七、严禁说情干预, 谋取私利; 八、严禁漠视诉求, 懒政怠政。 1 朝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23 年 4 月 26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