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道达汽车饰件有限公司年产300万套常规电镀保险杠格栅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书.pdf
沈阳道达汽车饰件有限公司年产 300 万套常规电镀保险杠格栅项目 环境影响后评价 建设单位(盖章):沈阳道达汽车饰件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沈阳瑞昂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六月 目录 1. 总论........................................................................................................................... 1 1.1. 前言................................................................................................................ 1 1.2. 编制依据........................................................................................................ 1 1.3. 编制目的........................................................................................................ 5 1.4. 评价工作重点................................................................................................ 5 1.5. 评价因子与评价标准.................................................................................... 6 1.6. 分析判定相关情况...................................................................................... 11 1.7. 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结论.......................................................................... 27 1.8. 综合结论...................................................................................................... 35 2. 建设项目过程回顾.................................................................................................36 2.1. 环境影响评价情况...................................................................................... 36 2.2. 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38 2.3. 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情况...................................................................... 42 2.4. 项目现状排污情况...................................................................................... 44 2.5. 排污许可执行情况...................................................................................... 50 3. 建设项目工程评价.................................................................................................52 3.1. 项目概况...................................................................................................... 52 3.2. 公用工程情况.............................................................................................. 58 3.3. 主要工艺流程.............................................................................................. 60 3.4. 环保措施建设及运行情况.......................................................................... 64 3.5. 总量控制...................................................................................................... 71 3.6. 项目建设内容变动性质的分析判定.......................................................... 71 4. 区域环境质量.........................................................................................................75 4.1. 自然环境概况.............................................................................................. 75 4.2. 环境质量现状.............................................................................................. 83 4.3. 环境空气质量变化.................................................................................... 107 4.4. 地下水环境质量变化................................................................................ 108 4.5. 声环境质量变化........................................................................................ 110 4.6. 区域污染源变化情况................................................................................ 111 5. 环境保护措施有效性评估...................................................................................113 5.1.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有效性分析................................................................ 113 5.2. 废水防治措施有效性分析........................................................................ 116 5.3. 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有效性分析............................................................ 122 5.4. 噪声防治措施有效性分析........................................................................ 126 5.5. 现有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情况............................................................ 126 6. 环境影响预测验证...............................................................................................132 6.1. 环境空气影响预测验证............................................................................ 132 6.2. 地表水环境影响预测验证........................................................................ 132 6.3. 声环境影响预测验证................................................................................ 133 6.4. 地下水环境影响预测验证........................................................................ 133 6.5. 固体废物环境影响预测验证.................................................................... 135 7. 环境风险影响后评价...........................................................................................139 7.1. 环境风险评价等级及评价范围................................................................ 139 7.2. 环境风险识别............................................................................................ 146 7.3. 风险事故情形分析.................................................................................... 147 7.4.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有效性分析............................................................ 149 7.5. 小结............................................................................................................ 154 8. 环境保护改进措施及方案...................................................................................155 8.1. 问题排查.................................................................................................... 155 8.2. 补救、补救方案和改进措施.................................................................... 155 9. 后评价结论及建议...............................................................................................156 9.1. 项目概况.................................................................................................... 156 9.2. 区域环境质量变化分析............................................................................ 156 9.3. 环境影响预测验证.................................................................................... 156 9.4. 环境风险影响后评价................................................................................ 157 9.5. 环境保护措施补救及改进方案................................................................ 158 9.6. 后评价结论................................................................................................ 158 9.7. 建议............................................................................................................ 158 附件 1 环评批复........................................................................................................160 附件 2 验收批复........................................................................................................167 附件 3 排污许可副本................................................................................................173 附件 4 监测报告........................................................................................................174 附件 5 危废转移联单................................................................................................218 1.总论 1.1.前言 沈阳道达汽车饰件有限公司现位于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细河六北街 9 号,位 于沈阳化工产业园内。2013 年至 2016 年沈阳道达汽车饰件有限公司在沈阳经济 开发区细河六北街 9 号沈阳化学工业园区内分期建设了常规电镀保险杠格栅生 产项目(审批文号:沈环保审字[2013]0013 号),总生产规模为年产 300 万套汽 车保险杠格栅,生产工艺主要由注塑工艺、电镀工艺(镀镍、镀铜、镀六价铬) 和涂装工艺三部分组成,项目年产 300 万套保险杠格栅塑料件中 90%进行电镀, 10%进行涂装。 目前项目已全部建成完成,分两期验收,2015 年 10 月 13 日通过沈阳市环 境保护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组织的该项目一期(15 台注塑机,电镀生产线 A 线、年产量 141 万套)环保竣工验收(验收文号:沈环保经开验字[2015]0627 号); 2017 年 2 月 7 日通过沈阳市环境保护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组织的该项目二期 (注塑机 9 台,电镀生产线 B 线、年产量 159 万套,涂装生产线)环保竣工验 收(验收文号:沈环保经开验字[2017]0005 号)。 企业年产 300 万套汽车保险杠格栅建成至今经过 这些年的生产活动,实 际建设情况与现有环保手续存在不一致的现象,如下:①企业目前注塑机仅有 18 台,与环评和验收中 24 台不一致。②涂装线生产工艺与环评和验收不一致, 环评中生产工艺为三喷三烘,即上一层漆烘干以后,再喷下一遍漆,现在是“三 喷一烘”,即在三次喷漆工艺之后只进行一次烘干。为明确企业生产对周边环境 的累积影响,为了进一步了解企业实际的产排污情况进行跟踪监测和验证评价, 方便企业及时改进环保措施、环境管理部门加强对排污情况的监管,并提出补救 方案或改进措施。建设单位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 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编制完成本报告。 1.2.编制依据 1 1.2.1.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1.1;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9.1;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1.1;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8.1.1;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2018.12.29;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9.1; (7)《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1.1; (8)《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7.1; (9)《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 (10)《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 (1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第 37 号, 2015.10.10; (13)《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682 号令,2017.7.16; (14)《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办公厅关于检查化工石化等新建项目环境风险的 通知》,环办[2006]4 号,2006.1.23; (15)《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 [2012]77 号,2012.7.3; (16)《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发[2012]98 号,2012.8.8; (17)《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务院,2006.1.8; (18)《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国务院,2006.1.24; (19)《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 号, 2013.9.10; (20)《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 号, 2015.4.2; (21)《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31 号, 2 2016.5.28; (2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4]56 号, 2014.11.12; (23)《“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国发[2016]65 号,2016.11.24; (24)《关于强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环评 [2018]11 号; (25)《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 修订)(2008.1.1); (26)《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 改革委员会令第 29 号(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27)《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 2011 年第 591 号); (28)《电镀行业规范条件》(工信部 2015 年第 64 号)。 (29)关于印发《“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环大 气〔2017〕121 号(2017.09.14); (30)《关于加快解决当前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突出问题的通知》,环大气〔2021〕 65 号,2021 年 8 月 4 日; 1.2.2.地方法律、法规及政策 (1)《辽宁省环境保护条例》,(2017 年 11 月 30 日审议通过,2018 年 2 月 1 日起施行); (2)《辽宁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辽宁省人民政府,辽政发[2014]8 号), 2014.3.13; (3)《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辽宁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辽政 发[2015]79 号),辽宁省人民政府,2015 年 12 月 31 日; (4)《辽宁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辽政发[2014]8 号),辽宁 省人民政府,2014 年 3 月 13 日; (5)《辽宁省地下水资源保护条例》,辽宁省人大常委会,2003 年 10 月 1 日; (6)《辽宁省企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辽环发 [2013]53 号),辽宁省环境保护厅,2013 年 7 月; 3 (7)《辽宁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贯彻执行环保部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 指标审核及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辽环发[2015]17 号),辽宁省环境保护厅, 2015 年 3 月 13 日; (8)《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辽宁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辽政 发[2016]58 号; (9)《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 审核和管理的通知》(辽环综函[2020]380 号); (10)《沈阳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9 年 11 月 28 日辽宁省第十三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批准); (11)《沈阳市水污染防治条例》(1999 年 11 月 25 日辽宁省第九届人民 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批准); (12)《沈阳市声环境功能区划方案》(沈环保[2017]613 号); (13)《关于同意沈阳市地面水功能区划管理意见的批复》 (沈政[1997]30 号); (14)《关于同意沈阳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管理意见的批复》 (沈政[2000]15 号); (15)《关于进一步规范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管理的通知》 (沈安监发[2007]28 号); 1.2.3.技术导则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2.1-2016); (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 (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表水环境》(HJ2.3-2018); (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2.4-2009); (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 (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土壤环境》(HJ964-2018); (7)《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 (8)《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 版)》(生态环境部令 第 16 号(2020.11.30); (9)《污染源源强核算指南 电镀》(HJ984-2018) 4 (10)《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总则》(HJ942-2018); (11)《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电镀工业》(HJ855-2017); (12)《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819-2017); (13)《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电镀工业》 (HJ 985-2018)。 (14)《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环境保护部 2017 年第 43 号); (15)《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 (16)《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试行)》; (17)《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 (18)《电镀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 2002-2010); (19)《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 2025-2012); (20)《电镀工业污染防治最佳可行技术指南(试行)》(HJ-BAT-11,2013 年 7 月)。 1.2.4.其他依据 (1)环境影响后评价委托书; (2)沈阳道达汽车饰件有限公司有限公司其他资料 1.3.编制目的 通过本次环评工作达到如下目的: 对厂内现已通过竣工环保验收的生产线污染物排放情况、处理情况及存在的 问题进行分析及监测,根据对现有项目产生的污染物、治理措施的了解和核定, 分析企业的污染物排放量、排放浓度及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通过调查企业废水、 废气排放浓度和固废的排放量后,对企业的污染防治措施进行逐项调查,对现有 项目及变更项目的三废处理存在的问题进行详细分析,评价现有环境保护措施有 效性,进行环境影响预测验证,提出科学合理的污染防治设施整改措施及建议。 1.4.评价工作重点 1、回顾项目建设过程,核查环保手续是否齐全。 5 2、核查项目建成前后主体工程及公辅工程变更情况,根据污染物排放变化 情况,核算污染物排放情况。 3、关注区域环境质量变化情况,核定环境敏感点变化情况。 4、调查核实已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能否达到国家或者地 方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并提出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及要求。 1.5.评价因子与评价标准 1.5.1.环境功能区划 (1)环境空气功能区分类根据《关于同意沈阳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管理 意见的批复》(沈政[2000]15 号),本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功能区划为《环境 空气质量标准》(G83095-2012)中的二类区。 (2)地下水环境功能区分类 本项目所在地区根据《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本地区地下 水属于Ⅲ类水质。 (3)声环境功能区分类 项目所在区域位于沈阳市项目所在区域位于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医药化工 产业园内,以工业生产为主,声环境为 3 类功能区。 6 本项目 图 1.5-1 声环境功能区划图 1 1.5.2.环境质量标准 1.5-1 环境质量标准对比情况一览表 环境 类型 评价因子 噪声 地下 水 土壤 后评价阶段执行标准 备注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及 2018 年修改 无变化 单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CO、O3、 未提及 (GB3095-2012)及 2018 年修改 新增 单 《工业企设计卫生标准》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铬(六价) 有变化 (TJ36-79) (GB3095-2012) 以色列环境空气中有害物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标准 非甲烷总烃 质 的最高容许浓度 详解 有变化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 TVOC / 环境》(HJ 2.2-2018)附录 D 二甲苯、氯化 《工业企设计卫生标准》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 新增 氢、硫酸 (TJ36-79) 环境》(HJ 2.2-2018)附录 D 等效声级 《声环境质量标准》 《声环境质量标准》 变化 Leq(A) (GB3096-2008)2 类标准 (GB3096-2008)3 类标准 氨氮、石油 《 地 下 水 质 量 标 准 》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标准更新, 类、铜、铬、 (GB/T14848-2017)中的 III 类标 (GB3838-2002) V 类标准 有变化 锌 准 《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 铬(六价)、 无 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 新增 石油类 (GB36600-2018)表 1 和表 2 SO2、NO2、 PM10 环境 空气 环评阶段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 (1)大气环境质量标准 常规污染物 SO2、NO2、PM10、PM2.5、CO、O3、NOx、六价铬执行《环境 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二甲苯、氯化氢、硫 酸、TVOC 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附表 D 中 相关限值。铬酸雾参照执行《工业企设计卫生标准》(TJ36-79)相关标准。详 见表 1.5-2。 表 1.5-2 序 号 污染因子 单位 1 SO2 2 项目拟采用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一览表 浓度限值 年平均 24h 平均 1h 平均 μg/m3 60 150 500 NO2 μg/m3 40 80 200 3 PM10 μg/m3 70 150 — 4 PM2.5 μg/m3 35 75 — 采用标准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中二级标 准 5 CO mg/m3 — 4 10 6 O3 μg/m3 — 160 200 7 NOx μg/m3 50 100 250 8 铬(六价) μg/m3 0.000025 — — 9 氯化氢 μg/m3 — 15 50 10 硫酸 μg/m3 — 100 300 11 TVOC μg/m3 — 8 小时均 值 600 — 12 二甲苯 μg/m3 — — 200 13 铬酸雾 μg/m3 — — 0.0015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 附录 D 《工业企设计卫生标准》 (TJ36-79) (2)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 本项目地下水各项因子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的 III 类标准,石油类参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标准执行,具 体如下: 表 1.5-3 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值 标准值 序号 监测项目 1 pH 2 氨氮(mg/L) ≤0.02 ≤0.02 3 硝酸盐氮(mg/L) ≤2.0 4 亚硝酸盐氮(mg/L) 5 I类 II 类 III 类 IV 类 V类 5.5~6.5 8.5~9 <5.5 >9 ≤0.2 ≤0.5 >0.5 ≤5.0 ≤20 ≤30 >30 ≤0.001 ≤0.01 ≤0.02 ≤0.1 >0.1 挥发酚(mg/L) ≤0.001 ≤0.001 ≤0.002 ≤0.01 >0.01 6 氰化物(mg/L) ≤0.001 ≤0.01 ≤0.05 ≤0.1 >0.1 7 砷(μg/L) ≤5.0 ≤10.0 ≤50.0 ≤50.0 >50.0 8 汞(μg/L) ≤0.05 ≤0.5 ≤1.0 ≤1.0 >1.0 9 六价铬(mg/L) ≤0.005 ≤0.01 ≤0.05 ≤0.1 >0.1 10 总硬度(mg/L) ≤150 ≤300 ≤450 ≤550 >550 11 铅(μg/L) ≤5.0 ≤10.0 ≤50.0 ≤100.0 >100.0 12 镉(μg/L) ≤0.1 ≤1.0 ≤10 ≤10 >10 13 溶解性总固体(mg/L) ≤300 ≤500 ≤1000 ≤2000 >2000 14 耗氧量(mg/L) ≤1.0 ≤2.0 ≤3.0 ≤10 >10 15 硫酸盐(mg/L) ≤50 ≤150 ≤250 ≤350 >350 16 氯化物(mg/L) ≤50 ≤150 ≤250 ≤350 >350 17 总大肠菌群(个/L) ≤3 ≤3 ≤3 ≤100 >100 18 氟化物(mg/L) ≤1.0 ≤1.0 ≤1.0 ≤2.0 >2.0 19 镍(μg/L) ≤0.005 ≤0.01 ≤0.05 ≤0.1 >0.1 20 石油类(mg/L) ≤0.05 ≤0.05 ≤0.05 ≤0.5 ≤1.0 6.5~8.5 (3)环境噪声质量标准 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质量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 3 类。 表 1.5-4《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摘录) 声功能环境区类别 昼间 夜间 单位 3类 65 55 dB(A) (4)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项目厂区内土壤质量执行《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 (试行)》(GB36600-2018)表 1 和表 2 中第二类用地标准。 表 1.5-5 建设用地土壤质量标准 序号 污染物项目 CAS 编号 1 砷 2 单位:mg/kg 第二类用地标准限值 筛选值 管控值 7440-38-2 60 140 镉 7440-43-9 65 172 3 铬(六价) 18540-29-9 5.7 78 4 铜 7440-50-8 18000 36000 5 铅 7439-92-1 800 2500 6 汞 7439-97-6 38 82 7 镍 7440-02-0 900 2000 8 氰化物 57-12-5 135 270 9 四氯化碳 56.-23-5 2.8 36 10 氯仿 67-66-3 0.9 10 11 氯甲烷 74-87-3 37 120 12 1,1-二氯乙烷 75-34-3 9 100 13 1,2-二氯乙烷 107-06-2 5 21 14 1,1-二氯乙烯 75-35-4 66 200 15 顺 1,2-二氯乙烯 156-59-2 596 2000 16 反-1,2-二氯乙烯 156-62-5 54 163 17 二氯甲烷 75-09-2 616 2000 18 1,2-二氯丙烷 78-87-5 5 47 19 1,1,1,2-四氯乙烷 630-20-6 10 100 20 1,1,2,2-四氯乙烷 79-34-5 6.8 50 21 四氯乙烯 127-18-4 53 183 22 1,1,1-三氯乙烷 71-55-6 840 840 23 1,1,2-三氯乙烷 79-00-5 2.8 15 24 三氯乙烯 79-01-6 2.8 20 25 1,2,3-三氯丙烷 96-18-4 0.5 5 26 氯乙烯 75-01-4 0.43 4.3 27 苯 71-43-2 4 40 28 氯苯 108-90-7 270 1000 29 1,2-二氯苯 95-50-1 560 560 30 1,4-二氯苯 106-46-7 20 200 31 乙苯 100-41-4 28 28 32 苯乙烯 100-42-5 1290 1900 33 甲苯 108-88-3 1200 2000 34 间二甲苯+对二甲苯 108-38-3,1062-3 570 570 35 邻二甲苯 95-47-6 640 640 36 硝基苯 98-95-3 76 760 37 2-氯酚 95-57-8 260 663 38 苯并[a]蒽 56-55-3 15 151 39 苯并[b]芘 50-32-8 1.5 15 40 苯并[b]荧蒽 205-99-2 15 151 41 苯并[k]荧蒽 207-08-9 151 1500 42 䓛 218-01-9 1293 12900 43 二苯并[a,b]蒽 53-70-3 1.5 15 44 茚并[1,2,3-cd]芘 193-39-5 15 151 45 萘 91-20-3 70 700 46 石油烃 —— 4500 9000 1.5.3.污染物排放标准 表 1.5-6 污染物排放标准对比情况一览表 环 境 类 型 废 气 评价因子 环评阶段执行标准 排污许可执行标准 后评价阶段执行标准 备 注 硫酸雾、 铬酸雾、 电镀 《电镀污染物排放标 《电镀污染物排放标 《电镀污染物排放标 氯化氢、 不 生产 准》(GB21900-2008)准》 (GB21900-2008)准》(GB21900-2008) 氮氧化 变 线 表 5 表 5 表 5 物、氰化 物、氟化 物 废 水 噪 声 固 体 废 物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 非甲烷 有 注塑 放 标 准 》 放标准》 物排放标准》 总烃、颗 变 工艺 (GB16297-1996) 新 污 (GB16297-1996)新污 (GB31572-2015)表 5 粒物 化 染源二级标准。 染源二级标准。 排放标准。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 非甲烷 《工业涂装工序挥发 《工业涂装工序挥发 涂装 放标准》 变 总烃、二 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工艺 (GB16297-1996)新污 化 甲苯 (DB21/ 3160-2019) (DB21/ 3160-2019) 染源二级标准。 电镀 总铬、六 《电镀污染物排放标 《电镀污染物排放标 《电镀污染物排放标 不 工艺 价铬、总 准》(GB21900-2008)准》 (GB21900-2008)准》(GB21900-2008) 变 废水 镍、总铜 中表 2 车间排口标准 中表 2 车间排口标准 中表 2 车间排口标准 pH、悬浮 《辽宁省污水综合排 《辽宁省污水综合排 《辽宁省污水综合排 物、 放标准》 放标准》 放标准》 其他 不 CODcr 、 废水 (DB21/1627-2008) (DB21/1627-2008) (DB21/1627-2008) 变 氨氮、总 表2 表2 表2 氮、 《声环境质量标准》 《声环境质量标准》 《声环境质量标准》 等效声级 不 (GB3096-2008)3 类 (GB3096-2008)3 类 (GB3096-2008)3 类 Leq(A) 变 标准 标准 标准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贮存、处置场污染控 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 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 更 一般固体废物 制标准》 标准》 标准》 新 (GB18599-2001); (GB18599-2020); (GB18599-2020);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 控制标准》 控制标准》 不 控制标准》 危险废物 (GB18597-2001)及 (GB18597-2001)及 变 (GB18597-2001) 其修改单 其修改单 (1)废气 本项目电镀工艺有组织排放废气执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 (GB21900-2008)表 5 中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无组织排放的氯 化氢、硫酸雾、铬酸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 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具具体标准值见表 1.5-7。 表 1.5-7 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污染类别 有组织废 气 无组织废 标准名称 《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 (GB21900-2008)表 5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 污染因子 标准限值(mg/m3) 硫酸雾 30 铬酸雾 0.05 氯化氢 30 氟化物 7 硫酸雾 1.2 备注 车间或生产设施 排气筒 周界外浓度最高 准》(GB16297-1996)表 2 气 铬酸雾 0.006 氯化氢 0.2 点 其基准排放量执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 6 标准, 详见表 1.4-7。 表 1.5-8 单位产品基准排气量 序号 工艺种类 基准排气量 (m3/m2) 1 镀铬 74.4 2 镀锌 18.6 3 其他镀种(镀铜、镍等) 37.3 4 阳极氧化 18.6 5 发蓝 55.8 排气量计量位置 车间或生产设施排气筒 根据《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要求,本项目排气筒 15m, 高出周围 200m 半径范围的建筑 5m 以上,符合要求。 注塑工艺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31572-2015)表 5 排放标准。涂装工艺排放污染物非甲烷总烃和苯系物(二甲 苯)执行《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21/ 3160-2019)中涉及 工业涂装工序的其他行业排放要求。企业厂内非甲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 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标准要求。 表 1.5-9《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mg/m3) 污染物 颗粒物(粉尘) 20 非甲烷总烃 60 污染物排放监控位 置 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mg/m3) 浓度(mg/m3) 监控点 1.0 车间或生产设施排 周界外最高浓度 气筒 点 4.0 表 1.5-10《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21/ 3160-2019) 污染物 苯系物 最高允许排放 浓度(mg/m3) 20 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mg/m3) 排放速率 排气筒(m) 最高允许排放速 率(kg/h) 15 1.5 监控点 浓度(mg/m3) 1.0 厂界 非甲烷总烃 60 15 2.7 2.0 表 1.5-11 厂区内 VOCs 无组织排放限值 污染物项目 特别排放限值 限值含义 6mg/m 监控点处 1h 平均浓度值 NMHC 3 20mg/m3 无组织排放监控位置 监控点处任意一次平均浓度值 在厂房外设置监控点 (2)废水排放标准 本项目废水污染因子中总铬、六价铬、总镍、总铜、氟化物、pH 值在车间 或生产设施废水排放口执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中表 2 新建企业水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厂区污水总排放口中其他污染物排放浓度 执行《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表 2 限值要求。 表 1.5-10 电镀污水排放标准 序号 污染物项目 排放限值 污染物排放监控位置 1 总铬(mg/L) 1.0 车间或生产设施废水排放口 2 六价铬(mg/L) 0.2 车间或生产设施废水排放口 3 总镍(mg/L) 0.5 车间或生产设施废水排放口 4 总铜(mg/L) 2.0 企业废水总排口 5 pH 值 6-9 企业废水总排口 6 悬浮物(mg/L) 300 企业废水总排口 7 CODcr(mg/L) 300 企业废水总排口 8 氨氮(mg/L) 30 企业废水总排口 9 总氮(mg/L) 50 企业废水总排口 10 石油类(mg/L) 20 企业废水总排口 11 总磷(mg/L) 5.0 企业废水总排口 500 排水量计量位置与污染物 排放监控位置一致 单位产品基准排水 多层镀 量 L/m2(镀件镀层)单层镀 200 执行标准 GB21900-2008 表 2 要求限值 DB21/1627-2008 表 2 要求限值 GB21900-2008 表 2 要求限值 (3)噪声 项目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中 3 类标准,具体详见表 1.5-11。 表 1.5-11 项目噪声排放标准一览表 标准名称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 准》(GB12348-2008) 类别 3类 标准限值 dB(A) 昼间 夜间 65 55 评价对象 运行期厂界噪声 (4)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体废弃物排放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 改单中的有关规定。 1.5.4.评价范围 根据环评报告,并结合当地气象、水文、地址条件,以及建设项目“三废” 排放情况和厂址周边企事业单位、居民分布特点,确定本次评价范围见下表。 表 1.5-12 评价范围表 项目 原环评评价范围 后评价评价范围 变化情况 环境空气 以厂址为中心,半径为 2.5km 的圆形区域 以厂址为中心,边界 为 5km 的矩形区域 由于导则更新,导致 评价范围变化 声环境 厂界外 1m 厂界外 1m 无变化 地表水环境 / / 无变化 厂区所在水文地质 单元 由于导则更新,导致 评价范围变化 以厂址为中心,半径 5km 的圆形区域 厂区及厂界外 200m 范围 由于导则更新,导致 评价范围变化 原环评未评价土壤环 境 地下水环境 环境风险 厂区东、北方向(地下水 流上游方向)从厂界外扩 1.5km 为边界,厂区西、 南方向(地下水流下游方 向)从厂界外扩 3km 为边 界,面积约 20km2。 以厂址为中心,半径 3km 的圆形区域 / 土壤环境 1.5.5.环境保护目标 根据项目性质及地理位置,调查项目周围环境敏感点,具体环境敏感点见表 1.5-13。 表 1.5-13 环境 要素 大气 环境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名称 坐标/m(相对 环境功 相对厂 相对厂界 厂区红线) 保护对象 保护内容 变化情况 能区 址方位 距离/m X Y 后马村 -545 -297 居住区 人群 SW 731 无变化 前马村 -1112 -1109 居住区 人群 SW 1686 无变化 小青村 1462 -1121 居住区 人群 SE 1300 无变化 闲云雅居 1425 480 居住区 人群 NE 2753 新增 四台子村 0 2039 居住区 人群 N 2039 无变化 二类区 四王村 声环 项目所在区域 境 地表 水 -1034 SE 2685 无变化 / / 保护项目 项目所在 厂界噪声 区域 达标 3类 / / 无变化 保护该灌 渠受本项 农灌用 水体水质 目影响较 水 小 N 433 无变化 居住区 人群 浑蒲总干渠 0 433 前马村分散式 饮用水水井 / / SW 1686 无变化 后马村分散式 饮用水水井 / / SW 731 无变化 林台村分散式 饮用水水井 / / SW 3826 无变化 马贝堡分散式 饮用水水井 / / SW 4182 无变化 S 2491 无变化 S 2388 无变化 S 2208 无变化 / / 新增 胜科饮用水有 地下 限公司三水厂 水 40#水源地一 级保护区 胜科饮用水有 限公司三水厂 41#水源地一 级保护区 胜科饮用水有 限公司三水厂 42#水源地一 级保护区 土壤 2395 / / / / / / 厂区内及周边土壤 保护地下 水水质受 水体水质 Ⅲ类 本项目影 响较小 土壤 保护土壤 第二类 环境不受 用地 污染 图 1.5-1 环境保护目标图 1.6.分析判定相关情况 1.6.1.产业政策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本工程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 目录中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为允许类,因此本工程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要求。 根据《辽宁省电镀企业考核验收标准》,项目符合性分析如下表所示。 表 1.6-1 项目与《辽宁省电镀企业考核验收标准》相符性分析 序号 《辽宁省电镀企业考核验收标准》 一、必 备条 件 电镀企业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企业镀槽总容 积不小于 4 万升且连续两年产值不小于 500 万 元,应全部采用先进的自动化电镀生产线(特 种电镀企业、贵金属电镀企业、为主企业配套 电镀车间和电镀园区内电镀企业除外)。为主 企业配套的电镀车间总投资要在 800 万元以 上,原则上要与主企业在同一厂区,且主企业 年产值要达到 1 亿元以上,电镀车间要采用符 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电镀生产工艺,且自动化电 镀生产线的产量至少要占整个电镀总产量的 70%以上。 电镀企业厂址所在位置原则上应在工业区或 经济技术开发区,并符合城市发展总体规划。 电镀企业围墙外 500 米以内不能有住宅、商业 及文教卫生等环境敏感目标,并不得在饮用水 源上游和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内。企业厂 容厂貌整齐清洁、环境绿化好。 电镀企业生产厂房、地坪、生产设备、管网、 工艺等符合电镀生产和设计要求,有完善的废 水、废气、废渣收集处理设施或措施,并按环 境保护部门要求安装在线监测(控)设施 4、企业管理制度健全、设备完好、有完善的 监督机制。 5.有电镀技术人员,电镀工、环保操作工应持 证上岗。 6.有质量管理制度,有完整的质量控制和管理 体系。 7.有质量标准,有基本质量测试设备。 8.有技术标准,工艺文件齐全、完整。 9.镀件合格率达标。 10.能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有节能降 耗措施。 11.环境保护规章制度齐全,废水、废气等达标 排放,废弃物的处理符合环保要求。 12.职业卫生规章制度齐全,职业卫生监测达 本项目 符合性 项目符合国家产业及地方产业 政策要求,且不属于沈阳市环境 准入限制目录内的项目;项目为 自动化电镀生产线,产值在 1 亿元以上,电镀车间均采用符合 国家产业政策的电镀生产工艺, 且自动化电镀生产线的产量占 比为 100%。 符合 本项目位于沈阳经济技术开发 区细河六北街 9 号,位于沈阳化 工产业园内,符合沈阳市总体发 展规划,围墙外 500 米以内为工 业企业,无敏感目标,不在饮用 水源上游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各项污染 物,经治理设施处理后均可达标 排放。且在车间排口与污水总排 口设置在线监测设施 企业有专业的管理制度,和技术 人员,有相应的质量管理制度和 管理体系,镀件合格率达标,采 用中水回用技术,有效节能降 耗,废水废气均能达标排放,危 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 置,符合环保要求,企业环评, 验收和排污许可手续齐全,工 商,消防等手续齐全 符合 符合 符合 序号 《辽宁省电镀企业考核验收标准》 本项目 符合性 标。 13.劳动安全和消防规章制度齐全。 14. 企业环评审批、环保验收、排污许可证等 环保手续齐全有效。 15.工商、安全、消防等手续齐全。 本项目选用的设备均为低污染、 低排放、低能耗、低水耗、经济 电镀企业应采用无铬、代铬、代镍、无氰、微 高效的清洁生产工艺。同时企业 生物降解除油、耗能低(如常温)等电镀新技术、 采用的各项生产设备、生产工艺 新工艺。 均不在《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 录》所列的淘汰工艺和设备种 二、 类。 工艺 电镀企业生产设备要广泛采用电镀自动化工 与装 艺控制装置和自动化检测、检验和高稳定性、 备条 有多级逆流清洗系统的自动化、数字化电镀生 本项目生产线为全自动生产线 件 产线,实现操作机械化和控制自动化。 电镀企业必须采用工业废水回用、多级回收、 本项目工业废水经过处理后中 逆流漂等节水型清洁生产工艺,水循环综合利 水回用,项目在各个槽间设有收 用率不得低于 40%。禁止采用单级漂洗或直接 集遗撒镀液和清洗液的装置。未 冲洗等落后工艺,对镀件带出液设置回收工 使用单级漂洗或直接冲洗等落 序。 后工艺。 三、资 源消 耗考 核指 标 电镀生产企业在生产过程中,镀层金属原料综 合利用指标应不低于以下标准: (一)镀层金属原料综合利用指标 镀锌―锌的利用率(钝化前)≥80%; 镀铜―铜的利用率≥80%; 镀镍―镍的利用率≥92%; 装饰铬―铬酐的利用率≥24%; 硬铬―铬酐的利用率≥80%。 (二)新鲜水用量指标≤0.3 吨/吨产品。 1、电镀企业要有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和环 境保护验收批复文件,环境保护手续齐全有 效。 四、环 境保 护与 清洁 生产 考核 指标 ①企业生产工艺无热浸镀工序, 不属于热浸镀企业; ②企业在镀铬、镀镍的生产线上 均配备了工艺技术成熟的带出 液回收槽回收设施; ③该企业单位产品每次清洗取 水量低于 0.04 吨/平方米,水的 重复利用率在 30%以上。镀镍― 镍的利用率 95%≥92%; 装饰铬―铬酐的利用率 36%≥24%;新鲜水用量指标 0.2 吨/吨产品≤0.3 吨/吨产品 符合 符合 符合 符合 企业环评批复和验收手续齐全 符合 针对废气,企业现有工程均设有 废气净化装置,净化后的废气通 过各自的排气筒进行排放;废水 设置含铬废水处理设施和含镍 2、电镀企业所有电镀废水、废气、废渣都要 废水处理设施一级厂区综合废 有完善的处理设施,能够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水处理设施和中水回用设施,危 并持有环境保护部门核发的《排污许可证》。 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根据调查,企业已取得排污许可 证(许可证编号: 912101060507654157001U), 并于 2020 年 1 月进行排污许可 变更,有效期为 2019-08-14 至 符合 序号 《辽宁省电镀企业考核验收标准》 本项目 符合性 2022-08-14。 企业已进行清洁生产审核,按照 3、电镀企业应按国家现行清洁生产电镀行业 清洁生产电镀行业标准实施清 标准实施清洁生产。按照各项清洁生产评价指 洁生产,能达到清洁生产二级水 标体系考核,要达到二级以上清洁生产水平。 平 电镀企业要有生产用水计量装置和车间排放 口废水计量装置。电镀废水应分质分类处理, 稳定达到《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0 项目电镀废水设置在线监测设 —2008)表 3 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和《辽宁 施,能够满足相应的污染物排放 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的 标准 各项指标要求(以当地环保部门逐月监测数据 为准)。 本项目废气采用碱喷淋处理设 5、电镀企业要配备干法袋式或其他先进适用 施处理,能够满足达标排放要 的烟气净化除尘装置。湿法净化除尘和工艺废 求,废气处理过程产生的废水进 水处理过程产生的污水,经处理后进入闭路循 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循环 环利用或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放。 利用 6、电镀企业要设置有规范、完善的废渣暂存 企业设有危废暂存间,储存生产 库,产生的各类电镀废渣放置于暂存库暂存 各种在产生的各类危险废物。委 后,送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企业处理,转移 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联单规范齐全。 7、电镀企业没有环保投诉、环保信访案件, 企业未收到环保投诉和环保信 且按期、足额缴纳排污费。 访案件,按期足额缴纳排污费。 符合 符合 符合 符合 符合 1.6.2.相关规划分析 沈阳道达汽车饰件有限公司始建于 2013 年,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现有项目生产 汽车用常规电镀保险杠格栅、汽车装饰件,符合《沈阳化学工业园区总体规划》(2006 年) 及《沈阳化学工业园区总体规划调整》(2010 年)中土地利用规划(项目所在区 规划为工业用地)及产业布局规划要求。而《沈阳化学工业园区总体发展规划》(2014 年)重点对园区未利用地的规划用途进行了优化调整,未对工业园区内现有及在建项目 区产业布局和用地分类进行调整。故本项目符合沈阳化学工业园区总体发展规划要求。 沈阳化学工业园区规划产业布局图见图 1.9-1。 另根据该规划,进入区域的项目中应遵循如下原则:严格入区项目的环境准入条件, 坚持走低能耗、低污染的路线,严格禁止严重危及生产安全、环境污染严重、水资源和 能源消耗高、违反国家产业政策、不符合工业区规划的建设项目入区。对工业区内不符 合规划布局要求和产业发展且污染较重的企业予以搬迁。 规划中区域产业发展定位与环保准入条件规定: 限制引进项目: A 不符合规划产业定位、污染排放较大的行业; B 高水耗、高能耗、高物耗、清洁生产水平低、水的重复利用率低的项目; C 蒸汽用量大且需自建锅炉的项目; 禁止引进项目: A 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规划、达不到规模经济、污染物排放量大的项目; B 排放“三致”污染物、难降解的有机污染物、恶臭气体和含盐量高的项目,污水 预处理达不到接管标准的项目; C 工艺废气中含有难处理的,有毒有害物质的项目。 本项目属于汽车零部件制造企业,符合园区规划产业定位,污染排放不大;项目不 属于高能耗、高污染项目,水资源消耗不大,水重复利用率可达 34%;蒸汽用量不大 且依托园区热电厂供给;采取措施后各项污染物可稳定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属于限制类或淘汰类项目;项目符合沈阳化学工业园区环保 准入条件要求。 1.6.3.其他政策相符性分析 本项目与《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符合性分析见表 1.6-3。 表 1.6-3 项目与“气十条”符合性分析表 文件要求 加强工业企 业大气污染 综合治理 加快企业技 术改造,提高 科技创新能 力 本项目 相 符 性 本项目位于沈阳化学工 业园,依托区域集中供 热,不燃煤 符 合 具体要求内容 积极推进煤炭清洁利用,提高能源使用效率;加快 推进区域一体高效供热工程,加快推进大型热电联 产项目建设,严控新建小型燃煤热源 ,全面拆除 燃煤小锅炉 加快调整产业结构,优化城市空间布局;严控“两 高行业”新增产能,加快淘汰落后产能 ,淘汰落后 产能,调整产业布局,严格环境准入,优化城市空 间布局 严格节能环 保准入,优化 产业空间布 局 实施综合治理,强化污染物协同减排;加快重点行 业污染治理,污染治理应同步安装污染物排放在线 监控设施,并与环保部门联网 明确政府企 业和社会的 责任,动员全 民参与环境 保护 加快企业技术改造,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全面推行 清洁生产,采用先进适用的技术、工艺和装备,实 施企业清洁生产技术改造 本项目不属于两高行 业,不属于淘汰落后产 能,位于沈阳化学工业 园区内 本项目喷涂废气设置文 丘里+水幕喷淋/鲍尔环 吸附+过滤棉+活性炭吸 附,废气能做到达标排 放 本项目采用先进生产技 术、工艺和装备处于先 进水平,根据企业清洁 生产审核结论,清洁生 产水平能够达到要求 本项目与《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符合性分析见表 1.6-4。 符 合 符 合 符 合 表 1.6-4 项目与“水十条”符合性分析表 文件要 求 (六)优 化空间 布局 (七)推 进循环 发展 具体要求内容 项目情况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 加强综合防治,全面控制污染物排放。狠抓工 行业准入条件,水污染物经 业污染防治,2016 年底前,全部取缔不符合国 厂内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 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准入条件的小型造纸、炼油、 标后排入化工园区污水处理 电镀等严重污染水环境的企业 厂处理,能够做到达标排放 集中治理工业集聚区水污染。集聚区内工业废 本项目水污染物经厂内污水 水必须经预处理达到集中处理要求,方可 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沈阳 进入污水集中处理设施 化学工业园污水处理厂 推进污泥处理处置,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 本项目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 应进行稳定化、无害化和资源化处理处 泥为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 置,禁止处理处置不达标的污泥进入耕地 单位处理 加快调整产业结构,优化空间布局。依法淘汰 本项目不属于淘汰落后产 落后产能,严格环境准入,强化清洁生产、污 染物排放标准、总量控制指标等环境约 束,优 能, 清洁生产能够达到二 级,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 化产业布局,新建、改建、扩建重点 行业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减量置换 推进循环发展。加强清洁生产审核,制浆造纸、 本项目清洁生产能够达到国 电镀、印染等,参照国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审 内先进水平,项目水循环利 核;加强工业水循环利用,提高中水 用率达 40% 回用率,提高水循环利用率 本项目供水为园区提供的自 控制用水总量,严控地下超采 来水,不存在开采地下水行 为 符合性 符合 符合 符合 本项目与《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相符性分析见表 1.6-5。 表 1.6-5 文件要求 本项目与“土十条”符合性分析表 具体要求内容 项目情况 符合性 三、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保障农业生产环境安全 (八)切实加 大保护力度 防控企业污染。严格控制在优先保护类耕地集 中区域新建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 焦化、电镀、制革等行业企业,现有相关行业 企业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加快提标升级改 造步伐。 本项目符合园区规划 用地要求,周边无保护 类耕地。 符合 五、强化未污染土壤保护,严控新增土壤污染 (十六)防范 建设用地新增 污染 排放重点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在开展环境影响 评价时,要增加对土壤环境影响的评价内容, 并提出防范土壤污染的具体措施;需要建设的 土壤污染防治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 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有关环境保护部门 要做好有关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管理工作。 本项目环评已提出防 渗漏要求及土壤污染 防治措施,并落实“三同 时”管理制度。 符合 六、加强污染源监管,做好土壤污染预防工作 (十八)严控 工矿污染 加强工业废物处理处置。全面整治尾矿、煤矸 石、工业副产石膏、粉煤灰、赤泥、冶炼渣、 本项目设置固体废物 堆存场所,并要求防扬 符合 文件要求 具体要求内容 项目情况 符合性 电石渣、铬渣、砷渣以及脱硫、脱硝、除尘产 散、防流失、防渗漏。 生固体废物的堆存场所,完善防扬散、防流失、 防渗漏等设施,制定整治方案并有序实施。 十、加强目标考核,严格责任追究 (三十四)落 实企业责任 有关企业要加强内部管理,将土壤污染防治纳 入环境风险防控体系,严格依法依规建设和运 营污染治理设施,确保重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 放。 本项目依法依规建设 和运营土壤污染治理 设施,确保污染物达标 排放。 符合 《关于进一步规范重点行业投资项目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通知》相符性分 析 表 1.6-6 与关于进一步规范重点行业投资项目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通知相符性分析 文件要求 项目情况 符合情况 禁止新建 1000 万吨/年以下常减压、150 万吨/年以下催化裂 化、100 万吨/年以下连续重整(含芳烃抽提)、150 万吨/年 企业无催化裂化工艺 以下加氢裂化生产装置。 新建生产危险化学品的化工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原则上不 低于 3 亿元(不含土地费用);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 不属于生产危险化学品 录(2019 年本)》和《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鼓励类以及 项目 危险化学品搬迁入化工园区项目,不受 3 亿元投资额限制。 安全、环保基础设施不完善或长期不能稳定运行的企业一律 本项目为已建项目,安 不得新建化工项目。严格限制新建高污染和涉及液氨、液氯、 全环保基础设施比较完 硝化纤维素、苯乙烯、乙烯、硝酸铵、丙烯腈、环氧乙烷、 善,且不生产危险化学 氯乙烯等剧(高)毒、易燃、易爆危化品建设项目,实现高 品 污染和剧毒化学品、爆炸危险性化学品等生产企业只减不增。 炼油、石化项目的厂址,原则上应避开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上 游、城市上风向,与居民集中区、医院、学校具有一定的缓 厂址不在饮用水水源保 冲距离。应采用先进适用的技术、工艺和设备,单位产品物 护区等环境敏感区,并 耗、能耗、水耗和污染物产生情况等清洁生产指标满足国能 与居民集中区、医院、 清洁生产先进水平。污染物排放总量满足国家和地方相关要 学校具有一定的缓冲距 求,总量指标有明确的来源及具体平衡方案。特征污染物排 离。 放量满足相应的控制指标要求。 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新建化工项目,应按照有关法律、 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设置完善的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自 本项目为已建项目,不 动联锁系统、独立的安全仪表系统、紧急停车系统和其他安 涉及“两重点一重大”。 全设施。 不涉及 不涉及 符合 符合 不涉及 与《关于加强全省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准入管理的意见》相符性分析 表 1.6-7 与关于加强全省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准入管理的意见相符性分析 文件要求 项目情况 严格“两高”项目投资准入。各级投资主管部门要严格执行 企业符合国家《产业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 号)、 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和我省有关投 (2019 年)》和辽宁 资政策规定,依据行业准入条件按权限审批、核准或备案。省有关投资政策规定 符合情况 文件要求 项目情况 符合情况 严把“两高”项目节能审查关。省发展改革委要紧密跟踪国 家《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修订情况,及时修订 《辽宁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年综合能 年综合能源消费量小 源消费量 1000 吨(含)—5000 吨标准煤的固定资产投资项 于 1000 吨标准煤 目,其节能审查管理权限由市级节能审查机关负责,已将节 能审查管理权限部分或全部下放至县级的,调整至市级节能 审查机关,并报省级节能审查机关备案。 强化“两高”项目能耗双控管理。完善能耗双控目标引领倒 逼机制,重点控制以煤炭为主的化石能源消费,着力发展可 再生能源。在完成能耗双控目标前提下,优先保障国家战略 — 不涉及 布局项目、居民生活、现代服务业、高技术产业和先进制造 业用能需求。 加强“两高”项目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各地区、各部门 要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原则,进一步 完善“两高”项目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加强对行政 — 不涉及 审批行为的监管。要建立健全监督机制,严肃查处违法违纪 审批行为。 根据企业建设情况,依据《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以下简称“治 理方案”),分析本项目相符性情况,结果详见表 1.6-7。 表 1.6-7 一、形势与 问题 本项目与治理方案符合性分析一览表 文件要求 项目情况 符合情况 (一)VOCs 污染排放对大气环境影响突出。 — 不涉及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 不涉及 — 不涉及 到 2020 年, 建立健全 VOCs 污染防治管理体系, 重点区域、 重点行业 VOCs 治理取得明显成效, 完成“十 二、主要目 三五”规划确定的 VOCs 排放量下降 10%的目标任务,协同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推动环境空气质量持 标 续改善。 (一)大力推进源头替代。 1.通过使用水性、粉末、高固体分、无溶剂、辐射固化等低 VOCs 含量的涂料,水性、辐射固化、植 物基等低 VOCs 含量的油墨,水基、热熔、无溶剂、辐射固化、改性、生物降解等低 VOCs 含量的胶 粘剂,以及低 VOCs 含量、低反应活性的清洗剂等,替代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从源 本项目为汽车零部件制造企业, 头减少 VOCs 产生。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要加大源头替代力度;化工行业要推广使用低(无)涉及工业涂装工序,使用的漆料 VOCs 含量、低反应活性的原辅材料,加快对芳香烃、含卤素有机化合物的绿色替代。企业应大力推 和稀释剂满足国家标准要求 广使用低 VOCs 含量木器涂料、车辆涂料、机械设备涂料、集装箱涂料以及建筑物和构筑物防护涂料 等,在技术成熟的行业,推广使用低 VOCs 含量油墨和胶粘剂,重点区域到 2020 年年底前基本完成。 鼓励加快低 VOCs 含量涂料、油墨、胶粘剂等研发和生产。 符合 目前,建设单位已对全厂 VOCs (二)全面加强无组织排放控制。重点对含 VOCs 物料(包括含 VOCs 原辅材料、含 VOCs 产品、 物料的储存、转移、输送、组件泄 含 VOCs 废料以及有机聚合物材料等)储存、转移和输送、设备与管线组件泄漏、敞开液面逸散以 露等排放源实施管控,通过采取 及工艺过程等五类排放源实施管控,通过采取设备与场所密闭、工艺改进、废气有效收集等措施, 设备与场所密闭、工艺改进、废 削减 VOCs 无组织排放。 气有效收集等措施,削减 VOCs 无组织排放。 相符 三、控制思 项目使用的漆料和稀释剂不满足 路与要求 2.加强政策引导。企业采用符合国家有关低 VOCs 含量产品规定的涂料、油墨、胶粘剂等,排放浓度 原辅材料 VOCs 含量(质量比) 稳定达标且排放速率、排放绩效等满足相关规定的,相应生产工序可不要求建设末端治理设施。使用 不涉及 低于 10%的要求,现设置 VOC 治 的原辅材料 VOCs 含量(质量比)低于 10%的工序,可不要求采取无组织排放收集措施。 理措施 1.加强设备与场所密闭管理。含 VOCs 物料应储存于密闭容器、包装袋,高效密封储罐,封闭式储库、 项目含 VOCs 物料均储存于密闭 料仓等。含 VOCs 物料转移和输送,应采用密闭管道或密闭容器、罐车等。高 VOCs 含量废水(废水 容器中,所有原辅材料及产品均 液面上方 100 毫米处 VOCs 检测浓度超过 200ppm,其中,重点区域超过 100ppm,以碳计)的集输、 储存于封闭式储库中。生产车间 储存和处理过程,应加盖密闭。含 VOCs 物料生产和使用过程,应采取有效收集措施或在密闭空间中 采取有效收集措施。 操作。 相符 2.推进使用先进生产工艺。通过采用全密闭、连续化、自动化等生产技术,以及高效工艺与设备等, 减少工艺过程无组织排放。挥发性有机液体装载优先采用底部装载方式。石化、化工行业重点推进使 用低(无)泄漏的泵、压缩机、过滤机、离心机、干燥设备等,推广采用油品在线调和技术、密闭式 三、控制思 建设单位涂装生产线使用智能化 循环水冷却系统等。工业涂装行业重点推进使用紧凑式涂装工艺,推广采用辊涂、静电喷涂、高压无 路与要求 喷涂设备进行喷涂 气喷涂、空气辅助无气喷涂、热喷涂等涂装技术,鼓励企业采用自动化、智能化喷涂设备替代人工喷涂, 减少使用空气喷涂技术。包装印刷行业大力推广使用无溶剂复合、挤出复合、共挤出复合技术,鼓励 采用水性凹印、醇水凹印、辐射固化凹印、柔版印刷、无水胶印等印刷工艺。 相符 项目在封闭厂房内生产,项目含 3.提高废气收集率。遵循“应收尽收、分质收集”的原则,科学设计废气收集系统,将无组织排放转变 喷漆生产线密闭,设置集气罩对 为有组织排放进行控制。采用全密闭集气罩或密闭空间的,除行业有特殊要求外,应保持微负压状态, 喷漆废气进行收集,企业目前计 并根据相关规范合理设置通风量。采用局部集气罩的,距集气罩开口面最远处的 VOCs 无组织排放位 划提高含 VOC 废气的收集率使 置,控制风速应不低于 0.3 米/秒,有行业要求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其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相符 4.加强设备与管线组件泄漏控制。企业中载有气态、液态 VOCs 物料的设备与管线组件,密封点数量 大于等于 2000 个的,应按要求开展 LDAR 工作。石化企业按行业排放标准规定执行。 不涉及 —— (三)推进建设适宜高效的治污设施。企业新建治污设施或对现有治污设施实施改造,应依据排放废 气的浓度、组分、风量,温度、湿度、压力,以及生产工况等,合理选择治理技术。鼓励企业采用多 项目采用文丘里+水幕喷淋/鲍尔 三、控制思 种技术的组合工艺,提高 VOCs 治理效率。低浓度、大风量废气,宜采用沸石转轮吸附、活性炭吸附、环吸附+过滤棉+活性炭吸附处理 路与要求 减风增浓等浓缩技术,提高 VOCs 浓度后净化处理;高浓度废气,优先进行溶剂回收,难以回收的,含 VOCs 废气,能够满足废气排 宜采用高温焚烧、催化燃烧等技术。油气(溶剂)回收宜采用冷凝+吸附、吸附+吸收、膜分离+吸附 放标准要求。 等技术。低温等离子、光催化、光氧化技术主要适用于恶臭异味等治理;生物法主要适用于低浓度 相符 本项目喷漆废气不属于水溶性 1.VOCs 废气治理和恶臭异味治理。非水溶性的 VOCs 废气禁止采用水或水溶液喷淋吸收处理。采用 VOCs 废气,未设置碱喷淋设施, 一次性活性炭吸附技术的,应定期更换活性炭,废旧活性炭应再生或处理处置。有条件的工业园区和 相符 采用活性炭吸附设施进行处理 产业集群等,推广集中喷涂、溶剂集中回收、活性炭集中再生等,加强资源共享,提高 VOCs 治理效率。 后,对活性炭定期更换。 2.规范工程设计。采用吸附处理工艺的,应满足《吸附法工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要求。采 企业 VOCs 治理设施满足《吸附 用催化燃烧工艺的,应满足《催化燃烧法工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要求采用蓄热燃烧等其他 法工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 处理工艺的,应按相关技术规范要求设计。 范》要求 相符 3.实行重点排放源排放浓度与去除效率双重控制。车间或生产设施收集排放的废气,VOCs 初始排放 速率大于等于 3 千克/小时、重点区域大于等于 2 千克/小时的,应加大控制力度,除确保排放浓度稳 监测结果表明,本项目 VOCs 无 定达标外,还应实行去除效率控制,去除效率不低于 80%;采用的原辅材料符合国家有关低 VOCs 含 组织排放浓度稳定达标。 量产品规定的除外,有行业排放标准的按其相关规定执行。 相符 (四)深入实施精细化管控。各地应围绕当地环境空气质量改善需求,根据 O3、PM2.5 来源解析,结合 三、控制思 行业污染排放特征和 VOCs 物质光化学反应活性等,确定本地区 VOCs 控制的重点行业和重点污染物, 路与要求 兼顾恶臭污染物和有毒有害物质控制等,提出有效管控方案,提高 VOCs 治理的精准性、针对性和有 效性。 — 不涉及 推行“一厂一策”制度。各地应加强对企业帮扶指导,对本地污染物排放量较大的企业,组织专家提供 专业化技术支持,严格把关,指导企业编制切实可行的污染治理方案,明确原辅材料替代、工艺改进、 无组织排放管控、废气收集、治污设施建设等全过程减排要求,测算投资成本和减排效益,为企业有 效开展 VOCs 综合治理提供技术服务。重点区域应组织本地 VOCs 排放量较大的企业开展“一厂一策” 方案编制工作,2020 年 6 月底前基本完成;适时开展治理效果后评估工作,各地出台的补贴政策要与 减排效果紧密挂钩。鼓励地方对重点行业推行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 — 不涉及 加强企业运行管理。企业应系统梳理 VOCs 排放主要环节和工序,包括启停机、检维修作业等,制定 具体操作规程,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健全内部考核制度。加强人员能力培训和技术交流。建立管理台 建设单位已制定完善的操作规 账,记录企业生产和治污设施运行的关键参数,在线监控参数要确保能够实时调取,相关台账记录至 程,管理台账等内容。 少保存三年。 相符 (三)工业涂装 VOCs 综合治理。加大汽车、家具、集装箱、电子产品、工程机械等行业 VOCs 治 理力度,重点区域应结合本地产业特征,加快实施其他行业涂装 VOCs 综合治理。 强化源头控制,加快使用粉末、水性、高固体分、辐射固化等低 VOCs 含量的涂料替代溶剂型涂料。 重点区域汽车制造底漆大力推广使用水性涂料,乘用车中涂、色漆大力推广使用高固体分或水性涂 料,加快客车、货车等中涂、色漆改造。钢制集装箱制造在箱内、箱外、木地板涂装等工序大力推 本项目为汽车零部件制造,漆料 广使用水性涂料,在确保防腐蚀功能的前提下,加快推进特种集装箱采用水性涂料。木质家具制造 能够满足相关要求,企业计划逐 大力推广使用水性、辐射固化、粉末等涂料和水性胶粘剂;金属家具制造大力推广使用粉末涂料; 步用用高固体分或水性涂料替代 软体家具制造大力推广使用水性胶粘剂。工程机械制造大力推广使用水性、粉末和高固体分涂料。 油性涂料。 电子产品制造推广使用粉末、水性、辐射固化等涂料。 相符 四、重点行 业治理任 加快推广紧凑式涂装工艺、先进涂装技术和设备。汽车制造整车生产推广使用“三涂一烘”“两涂 务 一烘”或免中涂等紧凑型工艺、静电喷涂技术、自动化喷涂设备。汽车金属零配件企业鼓励采用粉 本项目属于汽车零部件制造,使 末静电喷涂技术。集装箱制造一次打砂工序钢板处理采用辊涂工艺。木质家具推广使用高效的往复 用“三涂一烘”喷涂工艺,使用 式喷涂箱、机械手和静电喷涂技术。板式家具采用喷涂工艺的,推广使用粉末静电喷涂技术;采用 智能喷漆生产线对汽车饰件进行 溶剂型、辐射固化涂料的,推广使用辊涂、淋涂等工艺。工程机械制造要提高室内涂装比例,鼓励 喷涂。 采用自动喷涂、静电喷涂等技术。电子产品制造推广使用静电喷涂等技术。 相符 有效控制无组织排放。涂料、稀释剂、清洗剂等原辅材料应密闭存储,调配、使用、回收等过程应 本项目喷漆生产线和烘干房全密 采用密闭设备或在密闭空间内操作,采用密闭管道或密闭容器等输送。除大型工件外,禁止敞开式 闭,采用集气罩对无组织废气进 喷涂、晾(风)干作业。除工艺限制外,原则上实行集中调配。调配、喷涂和干燥等 VOCs 排放工 行收集,对喷涂和干燥工序 VOCs 序应配备有效的废气收集系统。 废气进行收集处理 相符 本项目喷涂废气设置高效漆雾处 推进建设适宜高效的治污设施。喷涂废气应设置高效漆雾处理装置。喷涂、晾(风)干废气宜采用 理装置,喷漆废气量为 吸附浓缩+燃烧处理方式,小风量的可采用一次性活性炭吸附等工艺。调配、流平等废气可与喷涂、60000~120000m3/h,采用文丘 晾(风)干废气一并处理。使用溶剂型涂料的生产线,烘干废气宜采用燃烧方式单独处理,具备条 里+水幕喷淋/鲍尔环吸附+过滤 件的可采用回收式热力燃烧装置。 符合 棉+活性炭吸附,废气处理能够满 足相关要求 (四)包装印刷行业 VOCs 综合治理。 — 不涉及 (五)油品储运销 VOCs 综合治理。 — 不涉及 (六)工业园区和产业集群 VOCs 综合治理。 — 不涉及 综上可知,本项目的建设符合《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的要求。 根据企业建设情况,依据《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分析本项目相符性情况,结果详见表 1.6-8。根据分析,项目挥发性有机物主要为喷涂废气,项目配置密闭收集系统,有机废气收集率不低于 80%;对喷漆废气建设活性炭 吸附高效治理设施,能够满足方案要求。 表 1.6-8 与“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相符性分析 文件要求 一、充分认识全面加 强 VOCs 污染防治工 作的重要性 项目情况 符合情 况 不涉及 二、总体要求与目 标 (一)总体要求。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为核心,以重点地区为主要着力点,以重点行业和重点 污染物为主要控制对象,推进 VOCs 与 NOx 协同减排,强化新增污染物排放控制,实施固定 污染源排污许可,全面加强基础能力建设和政策支持保障,因地制宜,突出重点,源头防控, 分业施策,建立 VOCs 污染防治长效机制,促进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和产业绿色发展。 — 符合 (二)主要目标。到 2020 年,建立健全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为核心的 VOCs 污染防治管理体系, 实施重点地区、重点行业 VOCs 污染减排,排放总量下降 10%以上。通过与 NOx 等污染物的 协同控制,实现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 符合 (一)重点地区。京津冀及周边、长三角、珠三角、成渝、武汉及其周边、辽宁中部、陕西关中、 三、治理重点 本项目位于辽宁 长株潭等区域,涉及北京、天津、河北、辽宁、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山东、河南、广东、 省沈阳市,属于 重点地区 湖北、湖南、重庆、四川、陕西等 16 个省(市)。 符合 (二)重点行业。重点推进石化、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重点行业以及机动车、油品储 运销等交通源 VOCs 污染防治,实施一批重点工程。各地应结合自身产业结构特征、VOCs 排 放来源等,确定本地 VOCs 控制重点行业;充分考虑行业产能利用率、生产工艺特征以及污染 物排放情况等,结合环境空气质量季节性变化特征,研究制定行业生产调控措施。 符合 本项目为 本项目生产过程 中产生的挥发性 (三)重点污染物。加强活性强的 VOCs 排放控制,主要为芳香烃、烯烃、炔烃、醛类等。各 有机物主要为喷 地应紧密围绕本地环境空气质量改善需求,基于 O3 和 PM2.5 来源解析,确定 VOCs 控制重点。 漆废气苯系物, 对于控制 O3 而言,重点控制污染物主要为间/对-二甲苯、乙烯、丙烯、甲醛、甲苯、乙醛、1,3项目设置丘里+ 丁二烯、1,2,4-三甲基苯、邻-二甲苯、苯乙烯等;对于控制 PM2.5 而言,重点控制污染物主要 水幕喷淋/鲍尔 为甲苯、正十二烷、间/对-二甲苯、苯乙烯、正十一烷、正癸烷、乙苯、邻-二甲苯、1,3-丁二 环吸附+过滤棉+ 烯、甲基环己烷、正壬烷等。同时,要强化苯乙烯、甲硫醇、甲硫醚等恶臭类 VOCs 的排放控 活性炭吸附废气 制。 文治理设施,提 高废气收集效 符合 率,减少 VOCs 排放量。 四、主要任务 (一)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 1.加快推进“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各地要全面开展涉 VOCs 排放的“散乱污”企业排查工作, 建立管理台账,实施分类处置。列入淘汰类的,依法依规予以取缔,做到“两断三清”,即断水、 断电,清除原料、清除产品、清除设备;列入搬迁改造、升级改造类的,按照发展规模化、现代 化产业的原则,制定改造提升方案,落实时间表和责任人;对“散乱污”企业集群,要制定总体整 改方案,统一标准要求,并向社会公开,同步推进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和企业升级改造。实行网 本项目不属于散 格化管理,建立由乡、镇、街道党政主要领导为“网格长”的监管制度,明确网格督查员,落实 乱污企业 排查和整改责任。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于 2017 年 9 月底前完成“散乱污”企业综合整 治工作。重点地区其他城市于 2017 年底前基本完成涉 VOCs“散乱污”企业排查工作,建立管理 台账,2018 年底前依法依规完成清理整顿工作。 涉 VOCs 排放的“散乱污”企业主要为涂料、油墨、合成革、橡胶制品、塑料制品、化纤生 产等化工企业,使用溶剂型涂料、油墨、粘剂和其他有机溶剂的印刷、家具、钢结构、人造板、 注塑等制造加工企业,以及露天喷涂汽车维修作业等。 符合 2.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提高 VOCs 排放重点行业环保准入门槛,严格控制新增污染物排 放量。重点地区要严格限制石化、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高 VOCs 排放建设项目。新建 涉 VOCs 排放的工业企业要入园区。未纳入《石化产业规划布局方案》的新建炼化项目一律不 本项目不属于新 得建设。严格涉 VOCs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实行区域内 VOCs 排放等量或倍量削减替代, 建项目 并将替代方案落实到企业排污许可证中,纳入环境执法管理。新、改、扩建涉 VOCs 排放项目, 应从源头加强控制,使用低(无)VOCs 含量的原辅材料,加强废气收集,安装高效治理设施。 符合 3.实施工业企业错峰生产。各地应加大工业企业生产季节性调控力度,充分考虑行业产能 利用率、生产工艺特点以及污染排放情况等,在夏秋季和冬季,分别针对 O3 污染和 PM2.5 污染 研究提出行业错峰生产要求,引导企业合理安排生产工期,降低对环境空气质量影响。企业要 制定错峰生产计划,依法合规落实到企业排污许可证和应急预案中。O3 污染严重的地区,夏秋 — 不涉及 季可重点对产生烯烃、炔烃、芳香烃的行业研究制定生产调控方案。PM2.5 污染严重的地区, 冬季可重点对产生芳香烃的行业实施生产调控措施。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对涉及原 料药生产的医药企业 VOCs 排放工序、生产过程中使用有机溶剂的农药企业 VOCs 排放工序, 在采暖季实施错峰生产。 (二)加快实施工业源 VOCs 污染防治。 1.全面实施石化行业达标排放。 2.加快推进化工行业 VOCs 综合治理。 符合 — 3.加大工业涂装 VOCs 治理力度。全面推进集装箱、汽车、木质家具、船舶、工程机械、钢 本项目为汽车零 结构、卷材等制造行业工业涂装 VOCs 排放控制,在重点地区还应加强其他交通设备、电子、 部件制造,漆料 家用电器制造等行业工业涂装 VOCs 排放控制。重点地区力争 2018 年底前完成,京津冀大 能够满足相关要 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 2017 年底前基本完成。(1)集装箱制造行业。钢制集装箱在整箱打砂、 求,企业计划逐 箱内涂装、箱外涂装、底架涂装和木地板涂装等工序全面使用水性涂料。对一次打砂工序,推 步用用高固体分 广采用辊涂涂装工艺;加强有机废气收集和处理,并配套建设吸附回收、吸附燃烧等高效治理 或水性涂料替代 设施。(2)汽车制造行业。推进整车制造、改装汽车制造、汽车零部件制造等领域 VOCs 排 油性涂料。 放控制。推广使用高固体分、水性涂料,配套使用“三涂一烘”“两涂一烘”或免中涂等紧凑 ,使用“三涂一 型涂装工艺;推广静电喷涂等高效涂装工艺,鼓励企业采用自动化、智能化喷涂设备替代人工 烘”喷涂工艺, 喷涂;配置密闭收集系统,整车制造企业有机废气收集率不低于 90%,其他汽车制造企业不 使用智能喷漆生 低于 80%;对喷漆废气建设吸附燃烧等高效治理设施,对烘干废气建设燃烧治理设施,实现 产线对汽车饰件 达标排放。(3)木质家具制造行业。大力推广使用水性、紫外光固化涂料,到 2020 年底前, 进行喷涂。配置 替代比例达到 60%以上;全面使用水性胶粘剂,到 2020 年底前,替代比例达到 100%。在平 密闭收集系统, 面板式木质家具制造领域,推广使用自动喷涂或辊涂等先进工艺技术。加强废气收集与处理, 有机废气收集率 有机废气收集效率不低于 80%;建设吸附燃烧等高效治理设施,实现达标排放。(4)船舶制 不低于 80%;对 造行业。推广使用高固体分涂料,机舱内部、上建内部推广使用水性涂料。优化涂装工艺,将 喷漆废气建设文 涂装工序提前至分段涂装阶段,2020 年底前,60%以上的涂装作业实现密闭喷涂施工;推广 丘里+水幕喷淋/ 使用高压无气喷涂、静电喷涂等高效涂装技术。强化车间废气收集与处理,有机废气收集率不 鲍尔环吸附+过 低于 80%,建设吸附燃烧等高效治理设施,实现达标排放。(5)工程机械制造行业。推广使 滤棉+活性炭吸 不涉及 符合 用高固体分、粉末涂料,到 2020 年底前,使用比例达到 30%以上;试点推行水性涂料。积极 附高效治理设施 采用自动喷涂、静电喷涂等先进涂装技术。加强有机废气收集与治理,有机废气收集率不低于 80%,建设吸附燃烧等高效治理设施,实现达标排放。(6)钢结构制造行业。大力推广使用 高固体分涂料,到 2020 年底前,使用比例达到 50%以上;试点推行水性涂料。大力推广高 压无气喷涂、空气辅助无气喷涂、热喷涂等涂装技术,限制空气喷涂使用。逐步淘汰钢结构露 天喷涂,推进钢结构制造企业在车间内作业,建设废气收集与治理设施。(7)卷材制造行业。 全面推广使用自动辊涂技术;加强烘烤废气收集,有机废气收集率达到 90%以上,配套建设 燃烧等治理设施,实现达标排放。 五、保障措施 4.深入推进包装印刷行业 VOCs 综合治理。 — 不涉及 5.因地制宜推进其他工业行业 VOCs 综合治理 — 不涉及 (三)深入推进交通源 VOCs 污染防治。 — 不涉及 (四)有序开展生活源农业源 VOCs 污染防治。 — 不涉及 (五)建立健全 VOCs 管理体系。 — 不涉及 (一)加强协同配合。 — 不涉及 (二)制定实施方案。 — 不涉及 (三)强化科技支撑。 — 不涉及 (四)加强调度考核。 — 不涉及 (五)加强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 — 不涉及 本项目与《沈阳市建设项目环境准入限制政策目录(2021 年版)》相符性 分析情况详见表 1.6-9。 表1.6-9 与沈阳市建设项目环境准入限制政策目录的符合性分析 序号 文件要求 项目情况 符合情 况 建设项目类型及其选址、布局、规模等不符合环 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 本项目选址合理、 平面布置合理。 符合 所在区域环境质量未达到国家或者地方环境质 量标准,且建设项目拟采取的环保措施不能满足 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管理要求 (一)对 存在下列 情形之一 的环境影 响报告书 (表)不 予批准 本项目所在区域为 环境空气质量不达 标区,但本项目采 取的环保措施可以 满足区域环境质量 改善目标管理要求 符合 建设项目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无法确保污染物 排放达到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或者未采取必要 措施预防和控制生态破坏。 各污染物均达标排 放。 符合 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未针对项目原有环 境污染和 生态破坏提出有效防治措施。 本项目已针对项目 原有环境污染提出 整改措施。 符合 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 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陷、遗 漏,或者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按照要求编写了环 境影响报告书,基 础资料数据均属 实,结论明确合理。 符合 属于限制类和淘汰类的“两高”新建项目。 本项目不属于“两 高”项目。 符合 (二) 生 态保护红 线区环境 准入限制 的相关要 求 1、除市人民政府批准建设的重大基础设施工程 和公共服务设施工程外,禁止在生态保护红线一 类区内建设与生态保护无关的项目。 2、除市人民政府批准建设的重大基础设施工程 和公共服务设施工程以及不破坏主体生态功能 的生态农业、旅游等设施外,禁止在生态保护红 线二类区内建设其他项目。 本项目选址不涉及 3、生态保护红线区内禁止新建 排污口,排放污 各类生态保护红线 水,有毒有害物质、或者倾倒固体废弃物; 禁 区域。 止擅自取土、挖砂、采石、开矿;禁止私自挖塘、 挖沟、筑坝、开采地下水。 除受自然条件限制、确实无法避让的铁路、公路、 航道、防洪、管道、干渠、通讯、输变电等重要 基础设施项目外,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严控 各类开发建设活动,依法不予审批新建项目和矿 产开发项目的环评文件。 (三) 水环境保护环境准入限制的相关要求 (四)饮 用水水源 保护区环 境准入限 制的相关 要求 (五) 环 境空气保 护环境准 入限制的 相关要求 不涉及 符合 符合 1、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禁止设置排污口。 2、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 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已 建成的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 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依法拆除或者关闭。 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 旅游、游泳、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 的活动。 本项目不在地下水 3、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 水源保护区范围 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排放污染 内。 物的建设项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 者关闭。 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 养殖、旅游等活动的, 应当按照规定采取措施, 防止污染饮用水水体。 4、禁止在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 内新建、扩建对 水体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改建建设项目,不得 增加排污量。 符合 在禁燃区内,禁止销售、燃用高污染燃料;禁止 新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 本项目使用电和天 然气,无高污染燃 料。 符合 在集中供热管网覆盖地区,禁止新建、扩建分散 燃煤供热锅炉。 无分散燃煤供热锅 炉 符合 环境空气质量一类区内,禁止新建和扩建大气污 染源。 位于环境空气质量 二类区 不涉及 (六) 自 然保护区 (七) 土 壤环境保 护 (八) 固 体废物环 境保护环 境准入限 制的相关 要求 在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 冲区内,不得建设 任何生产设施;在自然保护区的试验区 内,不 得建设污染环境、破坏资源或者景观的生产设 施;建设其他项目,其污染物排放不得超过国家 和地方规定的污 染物排放标准。在自然保护区 的试验区内已经建成的设施, 其污染物排放超 过国家和地 方规定的排放标准的,应当限期治 理;造成损害的,必须采取补救措施。在自然保 护区的外国保护地带建设的项目,不得损害自然 保护区内的环境 质量;已经造成损害的,应当 限期治理。 选址不涉及各类自 然保护区 不涉及 建设和运行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固体废物处置设 施,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的要求,采取 措施防止土壤污染。 本项目依托现有污 水处理设施、固废 处置设施。 符合 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严格执行相 关行业企业布局选址要求,禁止在居民区和学 校、医院、疗养院、养老院等单位周边新建、改 建、扩建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建设项目。 本项目位于化工园 内,选址合理。 符合 在生态保护红线区域、永久基本农田集中区域和 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内,禁止建设工业固体 本项目不在各类保 废物、危险废物集中贮存、 利用、处置的设施、 护区范围内 场所和生活垃圾填埋场。 符合 (九) 森林环境保护环境准入限制的相关要求 不涉及 不涉及 (十)湿地环境保护环境准入限制的相关要 不涉及 不涉及 (十一) 产业政策 和准入条 件的相关 要求 (十二) 园区环境 准入限制 的相关要 求 建设项目必须符合国家和辽宁省相关行业产业 根据《产业结构调 政策,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 整指导目录》 (2019 修正本)》、对于属于淘汰类和限制类的项目, 年本),本项目属 尤其是涉及落后产品和落后生产工艺装备的项 于允许类。 目,一律不得审批。 符合 建设项目必须符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商务部《市 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 年版)》、对于禁止准 符合《市场准入负 入事项,市场主体不得进入,行政机关不予审批。 面清单(2021 年 (《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1 年版)》 出台后 版)。 按 2021 版执行) 符合 项目位于化工园 对于已经完成规划环评审查的区域,不得引入不 内,与规划环评结 符合规划环评结论及审查意见的入园建设项目。 论及审查意见相 符。 符合 限制审批新建高污染和涉及光气、氯气、氨气等 有毒气体, 硝酸按、硝基肌、氨酸按等爆炸性 危险性化学品以及涉及硝化工艺、剧毒化学品生 符合 不涉及 产的建设项目。 本项目与《沈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切实加强涉VOCs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审批工作的通知》(沈环发〔2021〕4号)相符性分析见表1.6-10。 表1.6-10 项目与《沈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切实加强涉VOCs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 批工作的通知》符合性分析表 文件要求 具体要求内容 项目情况 符合性 一、严格 项目准入 及排放标 准审查 新建、改建、扩建涉 VOCs 项目要严格进行规划 符合性审查,按照国家、辽宁省相关规定应当进 入园区的要进入园区。严格排放标准审查,有行 业标准应优先执行行业标准,无行业标准应执行 国家、辽宁省相关排放标准。既有企业的新建、 改建、扩建涉 VOCs 项目,要贯彻“以新带老” 原则, 加强对原有项目环境问题的审查,原有 项目的生产工艺、治理设施须按照新要求和标 准,同步进行技术升级。 企业位于化工园 内,符合进入园区 要求;本项目产生 的 VOCs 能改满足 相关排放标准要求 符合 二、严格 项目原辅 料源头替 代审查 本项目为汽车零部 件制造,漆料能够 满足相关要求,企 新建、改建、扩建涉 VOCs 项目,环评文件应对 业计划逐步用用高 项目使用的主要原辅料理化性质、特性等进行详 固体分或水性涂料 细分析,明确 VOCs 的主要原辅料类型、组分、 替代油性涂料。 含量等(附具有 CMA 和 CNAS 资质的产品监 ,使用“三涂一烘” 测报告或使用产品的 MSDS),明确是否属于危 喷涂工艺,使用智 险化学 品。 能喷漆生产线对汽 新建、改建、扩建涉 VOCs 项目,应当优先使用 符合 车饰件进行喷涂。 (无)VOCs 含量原辅材料,禁止审批生产和使 配置密闭收集系 用不符合国家 VOCs 含量原辅材料, 禁止审批 统,有机废气收集 生产和使用不符合国家 VOCs 含量标准及有害 率不低于 80%;对 限量的项目。工程机械制造行业鼓励全面使用水 喷漆废气建设文丘 性涂料, 或使用高固体份、粉末涂料比例要达 里+水幕喷淋/鲍尔 到 30%以上。 环吸附+过滤棉+活 性炭吸附高效治理 设施 三、全面 加强无组 织排放控 制审查 新建、改建、扩建涉 VOCs 项目,要严格无组织 排放审查,要按照应封闭全封闭、能收集全收集 的原则,加强无组织排放控制。要对照《挥发性 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 和各行业的行业标准以及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 发技术规范,重点加强 VOCs 物料储存、转移和 输送、设备与管线组件泄露、敞开液面逸散以及 工艺过程等五类排放源 VOCs 管控评价审查。 对于 VOCs 物料要全部采取密闭储存,物料转 本项目涉 VOCs 辅料存于密闭仓库 中,喷漆烘干等涉 VOCs 排放环节均 在密闭设施中进 行,调漆等涉及无 症状排放的环境均 在密闭厂房中进 行,减少 VOCs 无 符合 文件要求 具体要求内容 项目情况 移、输送、配料、使用等作业环节应当采取密闭 设备或在密闭空间内操作,环评文件中应当详细 描述物料储存、转移、配料、使用、收集等环节 所采用的工艺技术或措施,不得用密闭收集、密 闭储存等简单 并分析采用工艺技术的可行性和 可靠性。凡涉 VOCs 无组织排放的建设项目,在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应充分论证采取的 VOCs 无 组织控制措施,确保应收集尽收集。工程机械制 造业 VOCs 收集率应达到 80%以上。废气收集 系统排风罩设置应符合《排风罩的分类及技术条 件》(GB/T16758-2008)规定,采用外部排风罩的, 应按照《排风罩的分类及技术条件》 (GB/T16758-2008)、《局部排风设施控制风速 监测与评估技术规范》(AQ/T4274-2016)规定 的方法测量控制风速,测量点应选取在距排风罩 开口面最远处的 VOCs 无组织排放位置,控制 风速不应低于 0.3m/s。 组织排放。 符合性 四、全面 加强末端 治理及运 行管控 按照“分类收集、集中处理”的原则,新建、改建、 扩建涉 VOCs 项目,环评文件要强化建设项目 涉及 VOCs 有机废气的收集与处理评价,配套 的 VOCs 治理设施应当采用排污许可申请与核 本项目有机废气属 发技术规范中的可行技术。原则上不应采用洗 于非水溶性废气, 涤、活性炭吸附、UV 光催化/光氧化、低温等离 使用文丘里+水幕 子等单一处理工艺。在涉 VOCs 废气处理工艺 喷淋/鲍尔环吸附+ 中,含有活性炭吸附技术环节的,应当选择碘值 过滤棉+活性炭吸 不低于 800mg/g 的活性炭,环评文件中应当明 附处理。 确活性炭添加量及更换时间。具备条件企业应优 先选用活性炭吸附(现场再生)技术。非水溶性 的 VOCs 废气禁止采用水或水溶液喷淋吸收处 理。 符合 五规范废 气排污口 及在线监 测的设置 对新建、改建、扩建涉 VOCs 排放的建设项目, 要严格审查其环评文件中的排污口设置情况,根 据企业具体情况,尽可能采用全密闭的收集系统 或车间统一收集至一个废气排污口,原则上同一 本项目按照车间生 密闭厂房只设一个 VOC 是排污口,由于安全等 产工段布置情况设 因素确需保留多个的,也要最大限度减少排污口 置排气筒。 数量,涉及不同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要在合并前设 置采样口进行监控。对于拥有多条生产线的项 目,原则上不允许一条生产线设置一个排污口。 符合 六落实建 设 项 目 VOCs 总量审核 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在我市新建、改建、扩建 涉 VOCs 建设项目,一律实行区域内 VOCs 排 放等量削减替代,并将替代方案落实到企业排污 许可证中, 纳入环境执法管理。不得审批未落 符合 本项目实施区域内 VOCs 排放等量削 减替代,并按照 相 关要求纳入环境执 文件要求 制度 具体要求内容 项目情况 实总量替代要求的建设项目。 法管理。 符合性 本项目与《关于加快解决当前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突出问题的通知》(环大气 [2021]65号)相符性分析见表1.6-10。 表1.6-10 文件要求 项目与《关于加快解决当前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突出问题的通知》(环大气 [2021]65号)符合性分析表 具体要求内容 项目情况 符合性 二、 针对当 前的突出问 题开展排查 整治 各地要以石油炼制、石油化工、合成 树脂等石化行业,有机化工、煤化工、 本项目为汽车零部件制造, 焦化(含兰炭)、制药、农药、涂料、 漆料能够满足相关要求,企 油墨、胶粘剂等化工行业,涉及工业 业计划逐步用用高固体分 涂装的汽车、家具、零部件、钢结构、 或水性涂料替代油性涂料。 彩涂板等行业,包装印刷行业以及油 ,使用“三涂一烘”喷涂工 品储运销为重点,并结合本地特色产 艺,使用智能喷漆生产线对 业,组织企业针对挥发性有机液体储 汽车饰件进行喷涂。配置密 罐、装卸、敞开液面、泄漏检测与修 闭收集系统,有机废气收集 复(LDAR)、废气收集、废气旁路、 率不低于 80%;对喷漆废气 治理设施、加油站、非正常工况、产 建设文丘里+水幕喷淋/鲍尔 品 VOCs 含量等 10 个关键环节,认 环吸附+过滤棉+活性炭吸 真对照大气污染防治法、排污许可 附高效治理设施,相关技术 证、相关排放标准和产品 VOCs 含量 满足排污许可要求 限值标准等开展排查整治 三、 加强指 导帮扶和能 力建设 加强监测能力建设。按照《“十四五” 全国细颗粒物与臭氧协同控制监测 网络能力建设方案》要求,持续加强 VOCs 组分监测和光化学监测能力建 设。加强污染源 VOCs 监测监控,加 快 VOCs 重点排污单位主要排放口非 本项目不属于 VOCs 重点排 甲烷总烃自动监测设备安装联网工 污 单 位 , 跟 进 排 污 许 可 要 作;对已安装的 VOCs 自动监测设备 求,本项目已安装 VOCs 自 建设运行情况开展排查,达不到《固 动监测设施并备案(经环分 定污染源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排放连 监控 VOC 备〔2021-2〕号) 符合 续监测技术指南(试行)》要求的, ,按照环境主管部门要求, 督促企业整改。加强对企业自行监测 落实 VOCs 自动监测设施安 的监督管理,提高企业自行监测数据 装要求,企业按照排污许可 质量;联合有关部门对第三方检测机 要求开展自行监测,检测数 构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 据保存留档被查 鼓励企业对治理设施单独计电;安装 治理设施中控系统,记录温度、压差 等重要参数;配备便携式 VOCs 监测 仪器,及时了解排污状况。鼓励重点 区域推动有条件的企业建设厂区内 符合 文件要求 具体要求内容 项目情况 符合性 VOCs 无组织排放自动监测设备,在 VOCs 主要产生环节安装视频监控设 施。自动监测、中控系统等历史数据 至少保存 1 年 四、 强化监 督落实,压 实 VOCs 治 理责任 各地要加强组织实施,监测、执法、 人员、资金保障等向 VOCs 治理倾斜; 制定细化落实方案,精心组织排查、 检查、抽测等工作,完善排查清单和 治理台账;积极协调、配合相关部门, 加强国家和地方涂料、油墨、胶粘剂、 清洗剂等产品 VOCs 含量限值标准执 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检查、抽测中发 本项目 VOCs 排放能改满足 现违法问题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相关排放标准要求,按照排 重点查处通过旁路直排偷排、治理设 污 许 可 要 求 记 录 污 染 治 理 施擅自停运、严重超标排放,以及 设施运行台账,未发生超标 VOCs 监测数据、LDAR、运行管理台 排放事故 账造假等行为;涉嫌污染环境犯罪 的,及时移交司法机关依法严肃查 处;典型案例向社会公开曝光。各省 级生态环境部门要加强业务指导,强 化统筹调度,对治理任务重、工作进 度慢的城市,要加强督促检查,加大 帮扶指导力度。 符合 1.7.环境影响后评价的主要结论 (1)产业政策与规划符合性结论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本工程不属于产业结构调 整指导目录中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因此本工程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 策要求。 (2)环境影响后评价结论 ①大气环境影响后评价结论 原环评大气预测主要结论为主要污染物的最大占标率均低于 10%,对周围大 气环境 贡献值很低,且项目周围敏感点距该项目较远。因此,该项目的运行对 项目 所在地区环境空气影响不大,项目需设置 300m 卫生防护距离。项目已建 成,各生产设备、污染防治设施均已投入使用,建设项目所在地,本项目厂区六 价铬环境质量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修改单中的二级标 准;二甲苯、氯化氢和四台子村硫酸环境质量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 气环境》(HJ2.2-2018)附表 D 标准。非甲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 准详解》中指标限值。项目排放的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影响在控制范围内,没有带 来超标现象。 ②水环境影响后评价结论 项目产生的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沈阳西部污水处理厂,经污水 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入细河,由水污染负荷预测可知,经厂内污水处理站预处理 的水能够满足沈阳西部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进水指标要求,不会对污水处理厂运 营产生影响。原环评水影响分析结论为该项目所排废水中污染物浓度均符合化工 园区接管标准,依托化工园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可行,与后评价结论一致。 ③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原环评声环境影响预测结论为厂界环境噪声达标,设备噪声对环境影响不大 项目已建成并投入运营,现状噪声监测结果包括了项目噪声对周边声环境的贡献 值,从现状监测结果可知,项目四周声环境可以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 (GB3096-2008)中的 3 类标准,说明项目的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影响不大,在 可接受范围内。 ④固体废物影响评价结论 沈阳道达汽车饰件有限公司现状设有 3 座危险废物暂存间,建筑面积分别为 144m2 、60m2 、 30m2 ,危险废物暂存间已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01)的要求做好了防风、防雨、防晒、防渗漏等措施,危险废物 统一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现状危废暂存间已按照标准要求贮存危险废 物,并已通过环保审批部门的验收。建设单位现已与有资质单位签订危险废物处 置协议,该单位处理资质范围包含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处理类别,处置单位位 于沈阳市内,运输距离短,现状危险废物处置方式合理。 ⑤风险事故防范措施 企业自建厂至今一直稳定运行,未发生过重大环境风险事故。原有环评报告 书中各项环境事故风险防范措施为化学品库、电镀作业区设置围堰、专用排泄沟 和收集管网,各股废水分别设置事故应急池等。 根据公司项目的运行情况、环境风险硬件设施情况,现有工程环境风险防范 措施应该是可靠的,环境风险是可控的。根据调查,企业已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 案,并到生态环境管理部门备案,备案文号为 210162-2021-103-L。 1.8.综合结论 综上所述,项目生产废气、废水、噪声均能做到达标排放,项目喷漆工艺变 化和注塑设备数量变化不属于重大变动,原环评预测的常规因子对周围环境影响 范围及程度基本不变,符合原项目环评的总体结论。 2.建设项目过程回顾 2.1.环境影响评价情况 沈阳道达汽车饰件有限公司现位于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细河六北街 9 号,位 于沈阳化工产业园内。2013 年至 2016 年沈阳道达汽车饰件有限公司在沈阳经济 开发区细河六北街 9 号沈阳化学工业园区内分期建设了常规电镀保险杠格栅生 产项目,总生产规模为年产 300 万套汽车保险杠格栅,生产工艺主要由注塑工艺、 电镀工艺(镀镍、镀铜、镀六价铬)和涂装工艺三部分组成,项目年产 300 万套 保险杠格栅塑料件中 90%进行电镀,10%进行涂装。 目前项目已全部建成完成,分两期验收,于 2015 年 10 月 13 日通过沈阳市 环境保护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组织的该项目一期(15 台注塑机,电镀生产线 A 线、年产量 141 万套)环保竣工验收;2017 年 2 月 7 日通过沈阳市环境保护局 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组织的该项目二期(注塑机 9 台,电镀生产线 B 线、年产 量 159 万套,涂装生产线)环保竣工验收。 2019 年,委托辽宁唐龙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编制《沈阳道达汽车饰件有限公 司智能化生产线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投资 5000 万元,在现有厂内扩 建 1 条智能化生产线,项目设计规模为年生产汽车装饰件(字牌、标牌、饰条、 格栅框、雾灯等)200 万台(套)/年(85.56 万 m2/a),扩建电镀线(镀镍、镀 铜、镀六价铬),对污水处理站进行改造等。于 2019 年取得环评批复(沈环经 开审字[2019]0179 号),项目目前未建设。 2019 年,委托编制《沈阳道达汽车饰件有限公司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主要内容为新增一条涂装车间手喷线;在注塑车间增加一步阻镀漆工序,在零件 不需电镀的部位点涂阻镀漆用以防止在电镀过程中这些部位被电镀;在注塑车间 增加一粉碎机用来粉碎注塑件水口和报废件,粉碎后的塑料颗粒回用于注塑工 序。同时新建一检测中心,进行实验检验工作。于 2019 年取得环评批复(沈环 经开审字〔2019〕0208 号),已完成验收工作。 本次后评价仅针对年产 300 万套常规电镀保险杠格栅项目的变化情况进行 环境影响后评价。 沈阳道达汽车饰件有限公司有限公司现有项目环评、建设和环保竣工验收情 况见表 2.1-1。现有项目厂区平面布置见图 2.1-1。 表 2.1-1 沈阳道达汽车饰件有限公司现有项目环保手续履行情况 设 序 项目名 产品 计 号 称 名称 规 模 环评批 复时间 及文号 实际建 验收部门 成规模 及时间 注塑机 15 年产 300 沈环保 万套常 1 规电镀 保险杠 300 常规电镀保险杠格栅项目 万 套 格栅项 目 沈阳道 限公司 学品仓 / 库项目 环境现 发区分局 2015.10.13 2013.1. 电镀生产线 环境保护局 31 B 线(159 经济技术开 万套),涂装 发区分局 生产线 2017.2.7 危险化学品 化 沈环 学 保经开 品 备字 仓 [2017]0 库 003 号 仓库 416m2, 储存用于生 产汽车零部 件电镀、喷涂 以评代验 工艺过程所 需要的化学 品原材料 m2 报告 万套) 经济技术开 注塑机 9 台, 二期:沈阳市 416 状评估 线 A 线(141 环境保护局 013 号 险 饰件有 危险化 [2013]0 危 达汽车 2 审字 台,电镀生产 一期:沈阳市 沈阳道 达汽车 饰件有 3 限公司 智能化 200 常规电镀保险杠格栅项目 万 套 生产线 沈环经 开审字 [2019]0 未建设 / 179 号 改扩建 项目 沈阳道 4 达汽车 饰件有 新增一条涂装车间手喷线; 改进工艺,不增加产能 沈环经 / 开审字 〔2019 已建成 已验收,自主 验收 限公司 〕0208 技改项 号 目 沈阳道 达汽车 饰件有 5 限公司 污水处 理站改 造项目 ①对原有污水处理站含镍废 水处理工艺进行改造。含镍 废水生产废水在收集前通过 节水设备进行水回用,部分 回用于生产线。部分化学镍 废水进入原含镍废水处理设 施,部分化学镍废水进入新 建“砂滤+NF 纳滤+RO 反渗 透+蒸发”处理工艺,出水收 集至镍水处理上清液池。部 分化学镍废水与其他含镍废 水一同排至污水处理站的含 镍废水调节池,进入浓缩水 池+化学沉淀系统进一步处 理,最后进入废水终端混凝 沉淀处理系统,终端处理系 统采用化学混凝沉淀法,进 一步去除少量残余重金属 等。②新增污泥干化施,实 现污泥减量化③其余污水处 理工艺不变。 / 正在建设 / 2.2.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通过对公司已建成的《年产 300 万套常规电镀保险杠格栅项目》和《沈阳道 达汽车饰件有限公司技改项目》的现场调查,结合公司现有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 书(表)及环保“三同时”验收报告,公司《年产 300 万套常规电镀保险杠格栅 项目》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文件和验收文件相比,有所变动,《年产 300 万套常规电镀保险杠格栅项目》的环评批复落实和建设变动情况见表 2.2-1。 表2.2-1 项目环评批复落实情况 序 号 (年产 300 万套常规电镀保险杠格栅 项目) 环评批复要求 落实情况 实际建设情况是 否与原环评一致 1. 项目位于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细河六 北街 9 号,规划占地面积 34027m2, 总建筑面积 28364.54m2,项目主要建 设内容包括:1 栋联合生产厂房(内 部设置各自封闭的注塑区、电镀生产 线 A、B 区、涂装区、成品存放区、 注塑预留区、污水处理站、危废暂存 已落实,按照环评批复内容 建设。1 栋联合生产厂房(内 部设置各自封闭的注塑区、 电镀生产线 A、B 区、涂装 区、成品存放区、注塑预留 区、污水处理站、危废暂存 库)和 3 层办公楼的联体建 与原环评和批复 要求一致 库)和 3 层办公楼的联体建筑、1 栋 5 层综合楼、收发室等 筑、1 栋 5 层综合楼、收发 室 2. 项目主要由注塑工艺设备、电镀工艺 设备、涂装工艺设备三部分生产设备 组成。项目达产后年生产汽车保险杠 格栅以及车门把手,车门窗框、防护 板、车后牌照架、车标等零部件 300 万套。 项目劳动定员 500 人,每日 24h 连续 生产、年生产 300 天,项目供水、供 电依托市政、生产用汽和冬季采暖由 国电沈西热电厂提供。 已落实,项目分期建设,产 能与环评设计一致。年生产 汽车保险杠格栅以及车门把 手,车门窗框、防护板、车 后牌照架、车标等零部件 300 万套。 项目劳动定员 500 人,每日 24h 连续生产、年生产 300 天 3. 废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废水主要包 已落实,①电镀生产线废水: 括:电镀废水/涂装综合废水/退镀水 含铬废水、含镍废水、含铜 洗水/酸雾净化塔废水、地面冲洗水、 废水、综合漂洗废水生产废 纯水制备废水即生活污水等。 水在收集前通过节水设备进 (1)厂区应配套建设清污分流、雨污 行水回用,部分回用于生产 分流的排水系统,并根据各工段不同 线,部分分别收集排至污水 水质分别建设污水处理系统,对厂区 处理站的废水调节池(含铜、 污水总排口进行规范化设置,在含镍、 含镍、含铬及综合前处理废 含铬废水斜板沉淀池出水口、综合污 水 4 个调节池),分别进入 水处理站总排口分贝设置 3 套在线监 各自(铜、镍、铬、综合) 测一起,并与环保部门进行联网。你 浓缩水池+化学沉淀系统进 单位应做好含重金属废水转移台账, 一步处理(4 套),各自污 污水处理站建设 避免跑冒滴漏,设置实验室定期自检 染治理设施出口废水排放满 与原环评与原环 或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监测,严禁超 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 评批复不一致,含 标排放 (GB21900-2008)表 2 车间 重金属废水直接 (2)电镀废水主要为含镍废水、含铜 排口排放标准后进入废水终 在生产线回用,然 废水、含铬废水、综合漂洗废水,根 端混凝沉淀处理系统,终端 后分别进入各自 据各股废水的不同水质均设置调节池 处理系统采用化学混凝沉淀 废水调节池+缩 和反渗透回用系统,各股废水分别经 法,进一步去除少量残余重 水池+化学沉淀 调剂池处理后送入反渗透回用系统处 金属等;电镀生产线污水站 系统进一步处理 理,处理后上清液分别回用到各阶段 处理能力 1500m3/d; 取消反渗透回用 的水洗工序、浓水分别进入各自的化 化学镍废水砂滤+NF 纳滤 系统处理系统,新 学沉淀处理系统进行处理,化学沉淀 +RO 反渗透+蒸发工艺处理 增化学镍废水处 处理系统出水种镍、铬含量须满足《电 后进入含镍废水处理设施, 理系统处理化学 镀污染物排放标准》种表 3 水污染物 出水收集至中间清水池; 镍废水,其他不变 特别排放限值。4 套化学沉淀处理系 ②涂装综合废水:通过管线 统出水经混合后再由污水终端混凝沉 进入综合废水浓缩水池+化 淀处理系统进一步处理。 学沉淀系统处理,处理后的 项目含镍废水回用系统采用二级反渗 废水排入终端混凝沉淀处理 透深度处理工艺,化学沉淀处理系统 系统; 采用电化学装置预处理、重金属捕捉 ③酸雾净化塔废水+退镀综 剂化学沉淀处理工艺;含铜废水回用 合废水+车间地面冲洗水:酸 系统采用三级反渗透深度处理工艺, 雾净化塔废水排放周期约为 化学沉淀处理系统采用电化学装置预 1 次/月,由于酸雾净化塔处 处理、重金属捕捉剂化学沉淀处理工 理铬酸雾废气,因此废水属 艺;含铬废水回用系统采用除铬离子 于含铬废水,通过管线进入 与原环评和批复 要求一致 交换从预处理、二级反渗透深度处理 工艺,化学陈带你处理系统采用酸化 还原预处理,重金属捕捉剂化学沉淀 处理工艺;综合漂洗废水回用系统采 用超滤预处理、二级反渗透深度处理 工艺,化学沉淀处理系统采用芬顿氧 化预处理、PAC/PAM 化学沉淀处理工 艺;废水终端混凝沉淀处理系统采用 重金属捕捉剂化学沉淀处理工艺。 (3) 涂装综合废水会同电镀综合漂洗 废水浓水一同进入综合漂洗废水化学 沉淀处理系统处理。 (4) 退镀水洗水、酸雾净化塔废水及地 面冲洗水会同电镀含铬废水浓水一同 进入含铬废水化学沉淀处理系统处 理。 (5)纯水制备废水与经化粪池处理后 的生活污水,会同终端混凝沉淀处理 系统排水,通过厂区废水总排口排入 化工园污水处理厂处理。 4. 含铬废水浓缩水池+化学沉 淀处理,后进入终端混凝沉 淀处理系统; 上述生产废水经终端混凝沉 淀处理系统处理后排至园区 污水管网进入沈阳振兴污水 处理有限公司; ④纯水制备废水 纯水制备排水直接排至园区 污水管网进入沈阳振兴污水 处理有限公司; ⑤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 通过园区污水管网进入沈阳 振兴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废气主要包 已落实,(1)注塑生产车间 括注塑废气、电镀废气(酸雾)、涂 注塑机的侧面统一安装一套 装废气及食堂油烟等。 强制吸风装置,有机废气经 (1)注塑生产车间注塑机的侧面统 活性炭吸附装置吸附后通过 一安装一套强制吸风装置,有机废气 1 跟 15m 高排气筒排放。 (2) 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吸附后通过 1 跟 项目共设 1 条涂装生产线, 15m 高排气筒排放。 包括 3 个喷漆房(底漆、面 (2)项目设置 2 条电镀生产线及一 漆和清漆)在每个(封闭式、 个退镀区,各生产线酸洗槽、电镀槽, 全自动)喷漆房的南北两侧 以及退镀区的退镀槽等槽体均密闭设 均设水幕、底部设水池,用 置,在生产过程种产生的酸雾经设备 于捕捉漆雾;在每个喷漆房 自带的槽边吸气装置收集后由酸雾净 的顶部设排气口、外侧设有 化塔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尾气经 15m 吸附装置(洗涤塔喷淋+活性 高排气筒达标排放。 炭吸附)来吸附有机废气。 与原环评和批复 酸雾净化塔采用二级碱喷淋+一级干 喷漆房产生的废气,经水幕 要求一致 式吸附工艺。同时,在含铬酸雾的净 清洗及洗涤塔喷淋+活性炭 化塔前增加网格式回收器(每条线设 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 1 根 2 台)回收铬液,铬液返回镀铬槽种 15 米高排气筒引至车间楼顶 重复利用。电镀废气按区域设置 10 排放。 台净化塔及相对应的 15m 高排气筒; (3)电镀生产线(A 线)分 退镀区单独设置 1 台净化塔及 1 跟 别对应 3 台送风机、5 台排 15m 高排气筒 风机、5 台酸雾净化塔,处 (3)项目工设 3 个喷漆房,每个喷漆 理后废气分别通过 5 根 15 米 房涂装工艺产生的漆雾经水雾处理 高排气筒引至车间楼顶排 后,废气通过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装 放。 置处理,最后经 15m 高排气筒排放。 电镀生产线(B 线)分别对 (4)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 应 3 台送风机、6 台排风机、 后由综合楼楼顶排气筒排放。 6 台酸雾净化塔,处理后废 (5)项目注塑、电镀和涂装工艺均有 气分别通过 6 根 15 米高排气 无组织废气排放,经环评预测,需设 置 300m 大气环境防护距离,目前改 范围内无居民住宅等环节敏感点,你 单位应配合当地政府对卫生防护距离 内区域设施规划控制。 筒引至车间楼顶排放。 酸雾净化塔采用二级碱喷淋 +一级干式吸附,同时在含铬 酸雾的净化塔前增加网格式 回收器(每条线设 2 台)回 收铬液 5. 已落实,项目主要产噪设备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应选取低噪 采用隔声减震措施,噪声排 声设备,将主要产噪设备置于房间内, 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 并采取消声、隔声、减振等措施,确 噪声排放标准》 保厂界噪声达标。 (GBl2348-2008)3 类标准。 6.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已落实,现有项目固体废物 项目主要固体废物为镀液过滤废渣、 主要分为一般固废及生活垃 污泥、废活性炭、漆渣与漆灰、废槽 圾。工业固废包括废槽液、 液、废油桶、注塑废品与生活垃圾等。 废槽渣、废水处理污泥、废 (1)镀液过滤废渣、污泥、废树脂、 离子交换树脂、废包装材料、 废活性炭、吸附剂、漆渣与漆灰、废 废滤芯、废机油、废活性炭、 油桶属于危险废物,分类暂存于危废 废塑料、生活垃圾。其中废 暂存库,定期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槽液、废槽渣、废水处理污 脱脂槽液一年更换一次,年更换量约 泥、废离子交换树脂、废包 为 3t,解胶槽液半年更换一次,年更 装材料、废滤芯、废机油、 换量约为 6t/a,以上更换产生的废槽 与原环评和批复 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暂 液不含有重金属元素,送入电镀综合 要求一致 存于厂区危险废物暂存间, 漂洗废水化学沉淀系统处理 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沈阳 注塑废品统一收集后,全部外售,生 道达汽车饰件有限公司现状 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设有 3 座危险废物暂存间, (2)危险废物在贮存、运输和处置过 建筑面积分别为 144m2、 程种要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 、 60m2 30m2,危险废物暂存间 制标准》(GB18597-2001)进行管理, 已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 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留档备查 控制标准》 (GB18597-2001) (3)危险废物应设置暂存间,采用专 的要求做好了防风、防雨、 用容器收集,暂存间地面要防渗,并 防晒、防渗漏等措施 设置明显的标志。 与原环评和批复 要求一致 7. 为防止对地下水造成污染,对生产车 间和污水处理站、化学品库、危废暂 存库、综合楼等区域地面按重点污染 防治区和一般污染防治区采取分区防 渗厝里,建立厂区地下水环境监控体 系,设置地下水监测井,定期开展地 下水监测。 已落实,项目按照要求进行 分区防渗,将电镀车间与污 水处理站,化学品库,危废 暂存间等区域按照重点防渗 区进行防渗建设,综合楼按 照一般防渗区进行监测,厂 区设置地下水监测井,定期 进行监测 与原环评和批复 要求一致 8. 已落实,项目项目在污水站 项目运营期存在着一定的环境事故风 北侧地下设 4 个事故应急 险,你单位应严格落实报告书种各项 池,容量分别为 385m3、 环境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如化学品库、 、 、 280m3、280m3 385m3 总容 电镀作业区设置围堰、专用排泄沟和 量达 1330m3,满足规范要 收集管网,各股废水分别设置事故应 求。每个事故池均配套有独 急池等。 立的收集管网,事故池均做 与原环评和批复 要求一致 了防渗防漏处理,应急事故 水池容积满足应急处置要 求。 9. 项目建设应严格落实环保三同时制 度,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 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项目试生产前,建设单位要向我局提 出试生产申请。项目应当自试生产 3 已落实。项目已完成验收工 个月内向我局申请环保设施竣工验 作。 收,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 使用,项目建设必须接受各级环保部 门的监管,确保污染治理措施全面落 实 与原环评和批复 要求一致 2.3.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情况 本项目分为一期和二期分别验收。验收情况见表 2.3-1 和 2.3-2 表 2.3-1 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主要结论汇总一览表 验收经过 (年产 300 万套常规电镀保险杠格栅项目) 主要结论及建议 现状情况 本次验收为该项目一期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注塑工 艺设备 15 台,电镀生产线 1 条(A 线),配套污染 治理设施等,一期年产量约 141 万套 环评设计期一二 期项目共 24 台, 一期验收 15 台, 实际建设 18 台。 2015 年 10 月 13 日通过沈阳市环 根据单位提供的材料,经现场检查,认为该项目符合 / 境保护局经济技 环保相关标准要求和验收条件,同意该项目验收 术开发区分局 (现已更名为: 已落实,项目设置 严格按照环评及批复要求,认真执行相关环保措施, 沈阳市经济技术 环保部,认真执行 自觉介绍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日常管理 开发区生态环境 环保措施 分局)下发的《关 于沈阳道达汽车 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电镀废水、酸雾净化塔废水、 饰件有限公司年 车间地面冲洗水、纯水制备排水及生活污水等,电镀 产 300 万套常规 废水、酸雾净化塔废水及车间地面冲洗水经厂区内污 实际情况与验收 一致 电镀保险杠格栅 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化学工业园污水处理厂, 长水制备排水与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标后, 排入 建设项目(一期) 化学工业园污水处理厂 环境保护验收意 见》(沈环保经 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注塑废气、电镀废气及食堂产 开验字 生的油烟,注塑废气收集后统一经活性炭过滤装置净 [2015]0627 号) 化处理后,通过 15 米高排气筒排放。电镀废气经设 实际情况与验收 备自带的槽边吸气装置收集后由酸雾净化塔进行处 理,处理后的尾气经 15m 高排气筒达标排放,食堂油 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楼顶排放 一致 项目产生的噪声主要来自风机、泵类等设备,产噪设 备采取隔声、消声、减震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 达标排放 实际情况与验收 一致 项目产生的镀液锅炉废渣、污水处理站污泥、污水处 理站废活性炭、废树脂、酸雾净化塔废 SDG 吸附剂及 注塑废气吸附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应统一收集定 点存放,定期送往沈阳市工业固体废物处置中心处 置。注塑废品统一收集后全部外售,生活垃圾统一收 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实际情况与验收 一致 你单位应制定环境事故风险应急预案,严格落实各项 实际情况与验收 事故风险防范措施,消除可能发生的环境事故隐患。 一致 如产生环境信访立即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可恢复运营 表 2.3-1 验收经过 2017 年 2 月 7 日通过沈阳市 环境保护局经 济技术开发区 分局(现已更 名为:沈阳市 经济技术开发 区生态环境分 局)下发的《关 于沈阳道达汽 车饰件有限公 司年产 300 万 套常规电镀保 险杠格栅建设 项目(二期) 环境保护验收 意见》(沈环 保经开验字 [2017]0005 号) / 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主要结论汇总一览表 主要结论及建议 现状情况 实际情况与验收不符:①项 目涂装生产线工艺改变,由 原有三喷三烘改为三喷一 烘,取消两道烘干工序。② 本次验收为该项目二期建设内容,主要包括: 注塑工艺设备 9 台,电镀生产线 1 条(B 线), 环评设计期一二期项目共 24 台,二期验收 9 台,实际 涂装生产线一条 建设 18 台。二期项目验收 注塑工业设备 9 台,项目现 状实际二期注塑工艺设备 为3台 根据单位提供的材料,经现场检查,认为该项 目符合环保相关标准要求和验收条件,同意该 项目验收 / 严格按照环评及批复要求,认真执行相关环保 已落实,项目设置环保部, 措施,自觉介绍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 认真执行环保措施 日常管理 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电镀废水、涂装综合废 水、酸雾净化塔废水及车间地面冲洗水全部进 到厂区内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通过排水管 网进入化学工业园污水处理厂,纯水制备排水 与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标后,通过排水管 网进入化学工业园污水处理厂 实际情况与验收一致 本项目注塑工艺排放的有机废气收集后统一经 活性炭过滤装置净化处理后,通过 15 米高排气 筒引至车间楼顶排放。电镀工艺排放的大气污 染物主要是酸雾,通过酸雾净化塔、网格式回 收器净化处理后,由相应的 15m 高排气筒达标 排放,喷漆房涂装工艺产生的弃物,处理方式 实际情况与验收一致 变更为洗涤塔喷淋+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 后经 15m 高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 装置处理后由综合楼楼顶排气筒排放。 项目主要噪声设备均置于房间内,并采取减振、 软连接等措施后达标排放 已落实。 项目产生的过滤废渣、污泥废活性炭、废树脂、 废油桶属于危险废物,定期送往有资质单位处 置。注塑废品统一收集后全部外售,生活垃圾 统一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已落实 项目制定的《属于道达汽车饰件有限公司突发 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已完成备案,你单位应严 格落实制定的突发环境应急预案提出的环境风 险防治措施,将可能产生的环境风险降到最低 限度,如产生环境风险立即整改,整改合格后 方可恢复运营 项目未发生环境事故。 2.4.项目现状排污情况 2.4.1.废气 项目无组织废气和有组织废气引用项目厂区 2022 年第一季度自行监测数 据,监测数据详见表 2.4-1 和表 2.4-2。 污染源 污染因子 甲苯 涂装生产 车间 电镀车间 表 2.4-1 现有项目废气监测结果 判定结 排放浓度 浓度标准值 mg/m3 3 执行标准 mg/m 果 未检出 苯 未检出 二甲苯 未检出 颗粒物 0.326 苯系物 未检出 非甲烷总烃 1.82 硫酸雾 0.213 铬酸雾 0.0016 氯化氢 1.15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 准》(GB16297-1996) 《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 机物排放标准》(DB21/ 3160-2019)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 准》(GB16297-1996)表 2 2.4 达标 0.1 达标 1.2 达标 1.0 达标 1.0 达标 2.0 达标 1.2 达标 0.006 达标 0.2 达标 由上表可知,项目涂装工段排放的苯系物、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满足《工业 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21/ 3160-2019)中无组织排放标准,电 镀工段排放的硫酸雾和铬酸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 表 2 无组织排放标准要求,氯化氢不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表 2 无组织排放标准要求。企业排污许可和原有环评中未对 电镀工段氯化氢无组织排放提出控制标准,后评价建议企业定期更换吸收废液, 提高废气处理效率,减少废气无组织排放。 表 2.4-2 现有项目废气产生与排放情况 环评预测排放情况 污染源位 排气筒编 标干流量 污染源工段 (m3/h) 置 号 19287 粗化退镀工 A 线 1# 段 19776 污染物名称 硫酸雾 铬酸雾 硫酸雾 A 线 2# 化学镍工段 治理措施 20813 氯化氢 槽边抽风集气+喷淋 中和塔 槽边抽风集气+喷淋 中和塔 排放状况 排放标准 对比情况 浓度 (mg/m3) 是否达标 浓度 (mg/m3) 速率(kg/h) 浓度 (mg/m3) 速率(kg/h) 2.52 0.126 1.41 0.027 偏小 30 达标 0.04 0.002 <5×10-4 <9×10-6 偏小 0.05 达标 2.52 0.126 1.16 0.024 偏小 30 达标 7.60 0.38 26.4 0.549 偏大 30 达标 电镀 A 线 A 线 3# 车间 套铬工段 28915 铬酸雾 槽边抽风集气+酸雾 净化塔 0.044 0.0022 <5×10-4 <9×10-6 偏小 0.05 达标 A 线 5# 镀镍工段 14335 硫酸雾 槽边抽风集气+喷淋 中和塔 2.52 0.126 1.62 0.023 偏小 30 达标 A 线 4# 镀铜工段 20161 硫酸雾 槽边抽风集气+喷淋 中和塔 / / 1.55 0.031 / 30 达标 B 线 6# 镀镍工段 21747 硫酸雾 槽边抽风集气+喷淋 中和塔 2.52 0.126 1.36 0.029 偏小 30 达标 B 线 7# 镀铜工段 19486 硫酸雾 槽边抽风集气+喷淋 中和塔 2.52 0.126 1.21 0.023 偏小 30 达标 电镀 B 线 B 线 8# 车间 B 线 9# 套铬工段 24667 铬酸雾 槽边抽风集气+酸雾 净化塔 0.04 0.002 <5×10-4 <1.1×10-5 偏小 0.05 达标 套铬工段 29282 铬酸雾 槽边抽风集气+酸雾 净化塔 0.04 0.002 <5×10-4 <1.4×10-5 偏小 0.05 达标 10195 硫酸雾 槽边抽风集气+酸雾 2.52 0.126 1.12 0.011 偏小 30 达标 B 线 10# 化学镍工段 15687 粗化退镀工 B 线 11# 段 涂装车间 涂装 12# 涂装工序 15657 90106 净化塔 7.60 0.38 25.9 0.26 偏小 30 达标 0.044 0.0022 <5×10-4 <8.5×10-6 偏小 0.05 达标 2.52 0.126 1.72 0.026 偏小 30 达标 甲苯 / / 0.0145 0.0013 / 40 达标 二甲苯 1.0 0.02 未检出 / 偏小 70 达标 / / 2.34 0.21 / 60 达标 / / 0.043 0.0393 / 20 1.5 / / <20 <1.802 / 120 达标 氯化氢 铬酸雾 硫酸雾 非甲烷总烃 苯系物 槽边抽风集气+酸雾 净化塔 水幕清洗及洗涤塔喷 淋+过滤棉+活性炭吸 附 颗粒物 注塑车间 注塑 13# 注塑工段 非甲烷总烃 活性炭吸附装置 0.1 0.001 3.46 0.013 偏大 60 达标 颗粒物 布袋除尘器 / / <20 <0.077 / 20 达标 3837 根据监测结果,现有项目电镀工序污染物排放能够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 5 中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 排放限值要求,涂装工段污染物排放能够满足环评中要求的《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二级标准。注塑工 段污染物排放能够满足环评和排污许可中要求的《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二级标准。注塑工段污染物排 放能够满足后评价执行的《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 5 排放标准。涂装工段非甲烷总烃排放可以满足新发布 的《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21/ 3160-2019)要求。 2.4.2 废水 本项目废水排放情况引用项目厂区 2022 年第一季度自行监测数据,监测结 果见表 2.5-2,本项目废水污染因子中总铬、六价铬、总镍、总铜在生产设施废 水排放口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中表 2 新建企业水污 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厂区污水总排放口中其他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辽宁省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表 2 限值要求。 表 2.5-2 现有废水产生及排放情况一览表 废水 类 别 废水来源 污染物名称 含镍废水 含铬废水 镀镍废水处理 设施排放口 总镍 总铬 六价铬 含铜废水 生产 废水 综合废水 生活污水 监测点位 总铜 pH COD SS 镍 铬 六价铬 氨氮 总磷 总氮 石油类 COD 氨氮 SS 镀铬废水处理 设施 排放口 生产废水总排 放口 生活污水总排 放口 排放情况 浓度 (mg/L) 标准浓度限值 排放方式及去向 (mg/L) <0.05 0.1 <0.03 0.5 <0.004 0.1 <0.05 7.0 162 116 0.35 0.13 <0.004 14.4 0.89 26.7 0.79 152 8.91 61 0.3 6~9 300 300 0.5 1.0 0.2 30 5.0 50 20 300 30 300 沈阳西部污水处 理厂二期工程 2.4.3.噪声 本项目噪声监测数据引用项目厂区 2022 年第二季度自行监测数据,监测结 监测结果见表 2.4-4 2.4-4 厂界噪声检测结果 检测时间 检测点位 2022 年 1 月 19 日 东厂界(▲1) 单位:dB(A) 检测结果 等效连续 A 声级(Leq) 昼间 夜间 56.2 49.0 检测时间 检测点位 南厂界(▲2) 西厂界(▲3) 北厂界(▲4) 检测结果 等效连续 A 声级(Leq) 昼间 夜间 55.6 47.6 54.7 46.8 53.6 47.2 由 表 2.4-4 可 知 , 监 测 期 间 , 项 目 厂 界 昼 间 噪 声 排 放 均 能 够 达 到 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 3 类标准要求。 2.5.排污许可执行情况 2019 年 , 企 业 申 请 排 污 许 可 , 并 取 得 排 污 许 可 证 ( 许 可 证 编 号 : 912101060507654157001U),并于 2022 年 5 月因为新增环评和排放标准改变进 行排污许可变更,2025-05-19 重新申请,有效期为 2019-08-14 至 2022-08-14。 2.5.1.环境管理台账记录情况 根据排污许可要求,企业对基本信息、监测信息、其他环境管理信息、生产 设施运行信息、污染防治措施运行管理信息记录台账,台账保留期限不低于 3 年,包括电子台账和纸质台账。通过查询企业台账,企业生产设施运行台账、危 废管理台账、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台账记录与保存满足上述要求。 2.5.2.执行(守法)报告 企业已按要求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填写年度执行报告并上传。 年报内容主要包括:1.基本生产信息; 2.遵守法律法规情况; 3.污染防治措施 运行情况; 4.自行监测情况; 5.台账管理情况; 6.实际排放情况及合规判定分 析; 7.排污费(环境保护税)缴纳情况; 8.信息公开情况; 9.排污单位内部环 境管理体系建设与运行情况; 10.其他排污许可证规定的内容执行情况; 11.其 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12.结论; 13.附图附件要求。排污许可执行报告见附件 6。 2.5.3.信息公开 根据排污许可要求,企业信息公开应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 和《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执行。当 有如下三种情况应依法进行信息公开:1、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发布排污许可证后 九十日内发布信息公开。2、环境信息有新生成或者发生变更情形的,排污单位 应当自环境信息生成或者变更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公开。3、法律、法规另有规 定的从其规定。主要公开内容为:1.基础信息,包括单位名称、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生产地址、联系方式,以及生产经营和管理服务的主要内容、产品 及规模; 2.排污信息,包括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的名称、排放方式、排放 口数量和分布情况、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情况,以及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核定的排放总量; 3.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 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5.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6.年度排污许可 证执行报告中相关内容; 7.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公开方式为: 1、国家排污许可信息公开系统 2、通过其网站、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平台或者当地报刊等便于公众 知晓的方式公开环境信息,同时可以采取以下一种或者几种方式予以公开: (1)公告或者公开发行的信息专刊; (2)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 (3)信息公开服务、监督热线电话; (4)本单位的资料索取点、信息公开栏、信息亭、电子屏幕、电子触摸屏 等场所或者设施; ( 5 ) 其 他 便 于 公 众 及 时 、 准 确 获 得 信 息 的 方 式 。 图 2.5-1 企业环境信息公开情况 3.建设项目工程评价 3.1.项目概况 现有项目现有 2 条电镀生产线(镀铜、镀镍、镀铬),1 条注塑生产线、1 条涂装生产线。本项目工程组成情况见表 3.1-2。 表 3.1-2 类 别 沈阳道达汽车饰件有限公司现有项目组成表 项目名 称 环评设计 验收情 况 现状实际建设情况 备注 注塑车 间 注塑工艺产品为格栅、胶条 等塑料件,注塑生产线共设 注塑机 24 台,年产量为 300 万套 与环评 一致 现状注塑机共 18 台 有变 化 电镀车 间 设两条电镀生产线,电镀生 产线 A 线、电镀生产线 B 线 (镀铜、镀镍、镀铬)(两 条线设置情况完全相同)年 镀产品量 300 万套 与环评 一致 与环评一致 无变 化 涂装车 间 共设置一条涂装生产线,涂 装工艺主要由喷底漆、面漆、 与环评 清漆组成,年涂装量约 300 一致 万套 现状涂装工艺由原有三喷 三烘改为三喷一烘,取消两 道烘干工序。,涂装量不变 有变 化 纯水制 备 设置两套纯水制备设备,制 备能力为 1080m3/d 与环评 一致 与环评一致 无变 化 供热 依托园区集中供热 与环评 一致 与环评一致 无变 化 供水 生产、生活给水为合用给水 系统,由化学工业园给水管 网供给 与环评 一致 与环评一致 无变 化 供电 由化学工业园提供 10kV 电 源进厂,在厂区设置 2 台油 浸式变压器及变电所一座, 供给厂内生产、生活使用 与环评 一致 与环评一致 无变 化 储 运 工 程 化学品 仓库 危险化学品仓库占地面积 416m2,共设置 7 个储存库 与环评 房,主要储存镀铬抑雾剂、 一致 硫酸(98%)、盐酸(36.5%) 等 与环评一致 无变 化 环 保 废 气 槽边设置吸风罩,共设置 11 台净化塔,采用二级湿法+ 与环评一致 无变 化 主 体 工 程 公 辅 工 程 电 镀 与环评 一致 工 程 治 理 工 程 废 气 一级干法工艺对氯化氢、硫 酸雾、铬酸雾等进行净化处 理,处理效率达 99%,设置 11 个 15m 高排气筒排放 涂 装 废 气 共设 3 个封闭式全自动喷漆 房,喷漆房南北两侧设置水 幕,底部设水池,用于捕捉 漆雾,捕捉效率 98%,处理 效率 98% 与环评 一致 与环评一致 无变 化 注 塑 废 气 注塑机侧面统一按照 1 套强 制吸气装置,通过吸气装置 把有机废气送至吸附装置 (活性炭吸附)吸附,总处 理效率为 90%,废气最终通 过 1 根 15m 高排气筒排放 与环评 一致 与环评一致 无变 化 废水处 理工程 (1)电镀生产线废水:每个 排水装置分别通过管线,排 至污水处理站的漂洗废水调 节池(含铜、含镍、含铬及 综合前处理废水 4 个调节 池),然后分别经各自反渗 透/超滤系统处理,处理后部 分回用于电镀生产线,部分 再分别进入各自(铜、镍、 铬)浓缩水池,再分别经化 学沉淀系统进一步处理(4 套)。污水站设计处理能力 为 100m³/h。 (2)涂装综合废水:通过管 线直接排至污水处理站的综 合废水浓缩水池,(不经反 渗透/超滤系统处理)直接进 入综合废水沉淀系统处理。 (3)酸雾净化塔废水、车间 地面冲洗水:通过管线直接 排至污水处理站的含铬废水 浓缩水池,(不经反渗透/超 滤系统处理)直接进入含铬 废水沉淀系统处理。 (4)废水终端混凝沉淀处理 系统 废水终端处理系统主要处理 铬、镍、铜及综合废水一级 处理后混合水。采用化学混 与环评 一致 ①电镀生产线废水:含铬废 水、含镍废水、含铜废水、 综合漂洗废水生产废水在 收集前通过节水设备进行 水回用,部分回用于生产 线,部分分别收集排至污水 处理站的废水调节池(含 铜、含镍、含铬及综合前处 理废水 4 个调节池),分别 进入各自(铜、镍、铬、综 合)浓缩水池+化学沉淀系 统进一步处理(4 套),各 自污染治理设施出口废水 排放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 标准》(GB21900-2008) 表 2 车间排口排放标准后 进入废水终端混凝沉淀处 理系统,终端处理系统采用 化学混凝沉淀法,进一步去 除少量残余重金属等;电镀 生产线污水站处理能力 1500m3/d; 化学镍废水砂滤+NF 纳滤 +RO 反渗透+蒸发工艺处 理后进入含镍废水处理设 施,出水收集至中间清水 池; ②涂装综合废水:通过管线 进入综合废水浓缩水池+化 有变 化 凝沉淀法处理,进一步去除 少量残余重金属等。 学沉淀系统处理,处理后的 废水排入终端混凝沉淀处 理系统; ③酸雾净化塔废水+退镀综 合废水+车间地面冲洗水: 酸雾净化塔废水排放周期 约为 1 次/月,由于酸雾净 化塔处理铬酸雾废气,因此 废水属于含铬废水,通过管 线进入含铬废水浓缩水池+ 化学沉淀处理,后进入终端 混凝沉淀处理系统; 上述生产废水经终端混凝 沉淀处理系统处理后排至 园区污水管网进入沈阳振 兴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④纯水制备废水 纯水制备排水直接排至园 区污水管网进入沈阳振兴 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⑤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 通过园区污水管网进入沈 阳振兴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固体废 物 槽液废渣、污水处理污泥及 活性炭、涂装漆渣、漆灰、 废活性炭、废过滤棉等危险 废物,由厂内危废暂存间暂 存,最终送资质单位处置, 一般固废外售,生活垃圾由 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与环评 一致 与环评一致 无变 化 环境风 险 事故废水应急池、污水排口 切断装置, 电镀生产线、污水站、化学 品库、危废暂存库防渗 与环评 一致 与环评一致 无变 化 3.1.1.主要原辅材料用量 表 3.1-3 主要原辅材料消耗情况---电镀工艺 名称 规格 年耗(T) 运输 磷铜球 99.99% 18.00 汽运 硫酸铜 工业级 7.80 汽运 储存 方式 储存地 储存量(T) 点 备注 是否与环 评一致 / 库存工 区 10 无变化 是 袋装 化学品 库 2 无变化 是 盐酸 36% 20.00 汽运 桶装 化学品 库 2 无变化 是 镍角 1*1 英寸 15.60 汽运 — 库存工 区 5 无变化 是 硫酸镍 工业级 36.00 汽运 袋装 化学品 库 2 无变化 是 氯化镍 工业级 9.00 汽运 袋装 化学品 库 1 无变化 是 硼酸 工业级 5.76 汽运 袋装 化学品 库 1 无变化 是 铬酐 工业级 36.90 汽运 桶装 化学品 库 1 无变化 是 硫酸 98% 30.00 汽运 桶装 化学品 库 2 无变化 是 液碱 工业级 56.00 汽运 桶装 化学品 库 2 无变化 是 絮凝剂 工业级 31 汽运 袋装 化学品 库 1 无变化 是 P-14 重捕 工业级 剂 3.4 汽运 袋装 化学品 库 1 无变化 是 PK-50 工业级 7.5 汽运 袋装 化学品 库 1 无变化 是 阻垢剂 工业级 1.0 汽运 袋装 化学品 库 1 无变化 是 储存方 使用量 储存地点 式 (kg/d) 备注 表 3.1-4 主要原辅材料消耗情况---涂装工艺 序 号 名称 主要成分 1 脱脂剂 —— 3 汽运 桶装 生产现场 10 无变化 2 氨基底漆 重芳烃、醇类、 酯类 30 汽运 桶装 生产现场 100 无变化 3 底漆稀释剂 重芳烃、醇类、 酯类 8 汽运 桶装 生产现场 26.7 无变化 4 氨基及醇酸树脂 40 汽运 桶装 生产现场 133.3 无变化 5 面漆稀释剂 二甲苯、醚、醇 8 汽运 桶装 生产现场 26.7 无变化 30 汽运 桶装 生产现场 100 无变化 7 清漆稀释剂 二甲苯、醚、醇 5 汽运 桶装 生产现场 16.7 无变化 8 10 汽运 桶装 生产现场 33.3 无变化 面漆 6 双组分 聚氨树脂 清漆 固化剂 异氰酸酯 表 3.1-5 年耗 运输 (T) 主要原辅材料消耗情况---注塑工艺 序号 名称 单位 消耗量 备注 1 ABS 树脂颗粒 t/a 3000 无变化 3.1.2.主要生产设备 表 3.1-6 主要生产设备-注塑工艺 序号 名称 规格 环评数量(台) 实际数量 1 注塑机 1300T 2 2 2 注塑机 1250T 1 1 3 注塑机 1050T 2 2 4 注塑机 1000T 2 2 5 注塑机 850T 2 2 6 注塑机 800T 1 1 7 注塑机 750T 3 3 8 注塑机 650T 1 1 9 注塑机 450T 1 1 10 注塑机 380T 2 2 11 注塑机 260T 1 1 12 注塑机 160T 2 0 13 注塑机 130T 2 0 14 注塑机 90T 2 0 15580T 24 18 合 计 表 3.1-7 主要生产设备-电镀工艺 规格(mm) 备注 序 号 名称 数量 (个) 长 宽 高 无变化 1 超声水洗槽 1 2600 850 1700 无变化 2 热水洗槽 1 2600 650 1700 无变化 3 脱脂槽 1 2600 900 1700 无变化 4 水洗槽 1 2600 900 1700 无变化 5 水洗喷淋槽 1 2600 900 1700 无变化 6 粗化槽 5 2600 900 1700 无变化 7 回收槽 1 2600 650 1700 无变化 8 水洗喷淋槽 1 2600 650 1700 无变化 9 全入水洗槽 2 2600 650 1700 无变化 10 还原槽 1 2600 650 1700 无变化 11 超声水洗槽 1 2600 850 1700 无变化 12 水洗喷淋槽 1 2600 650 1700 无变化 13 预浸槽 1 2600 650 1700 无变化 14 钯活化槽 2 2600 650 1700 无变化 15 水洗槽 1 2600 650 1700 无变化 16 水洗喷淋槽 1 2600 650 1700 无变化 17 解胶槽 2 2600 650 1700 无变化 18 水洗槽 1 2600 650 1700 无变化 19 水洗喷淋槽 1 2600 650 1700 无变化 20 化学镍槽 5 2600 650 1700 无变化 21 水洗喷淋槽 3 2600 650 1700 无变化 22 活化槽 1 2600 650 1700 无变化 23 水洗喷淋槽 1 2600 650 1700 无变化 24 预镀镍槽 2 2600 900 1700 无变化 25 回收槽 1 2600 650 1700 无变化 26 水洗槽 1 2600 650 1700 无变化 27 水洗喷淋槽 1 2600 650 1700 无变化 28 硫酸铜槽 16 2600 900 1700 无变化 29 水洗喷淋槽 1 2600 650 1700 无变化 30 移动小车 1 2600 650 1700 无变化 31 水洗喷淋槽 1 2600 650 1700 无变化 32 活化槽 1 2600 650 1700 无变化 33 水洗喷淋槽 1 2600 650 1700 无变化 34 半亮镍槽 6 2600 900 1700 无变化 35 亮镍槽 6 2600 900 1700 无变化 36 回收槽 1 2600 650 1700 无变化 37 微孔镍槽 2 2600 900 1700 无变化 38 回收槽 1 2600 650 1700 无变化 39 水洗槽 1 2600 650 1700 无变化 40 水洗喷淋槽 1 2600 650 1700 无变化 41 高应力镍槽 2 2600 900 1700 无变化 42 回收槽 1 2600 650 1700 无变化 43 水洗槽 1 2600 650 1700 无变化 44 水洗喷淋槽 1 2600 650 1700 无变化 45 铬活化槽 1 2600 900 1700 无变化 46 装饰铬槽 4 2600 900 1700 无变化 47 回收槽 2 2600 650 1700 无变化 48 还原槽 1 2600 650 1700 无变化 49 超声水洗槽 1 2600 850 1700 无变化 50 全入水洗槽 2 2600 650 1700 无变化 51 热水洗槽 1 2600 650 1700 无变化 52 吹水槽 1 2600 650 1700 无变化 53 烘箱 1 2600 5000 1700 无变化 54 退挂槽 4 2600 900 1700 无变化 55 水洗槽 1 2600 650 1700 无变化 56 水洗喷淋槽 1 2600 650 1700 无变化 57 吹水槽 1 2600 650 1700 无变化 表 3.1-8 主要生产设备-涂装工艺 规格(mm) 备注 设备名称 计量 单位 数 量 长 宽 高 无变化 脱脂水洗室 套 1 6100 3000 2500 无变化 烘干室 套 4 6100 3000 2500 无变化 喷漆室 套 3 6100 3000 2500 无变化 流平室 套 3 6100 3000 2500 无变化 强冷室 套 3 6100 3000 2500 无变化 检查室 套 1 6100 3000 2500 无变化 打磨室 套 1 6100 3000 2500 无变化 3.2.公用工程情况 3.2.1.供水 现有项目总用水量 2625.5m3/d,其中新鲜用水 945.2 m3/d,回用水 1680 m3/d, 新鲜用水总消耗量为 283560m3/a;新鲜用水生产生活为合用给水系统,由化学工 业园给水管网供给。 现有项目设置两套纯水制备系统,处理能力分别为 720m3/d、360m3/d,现生 产线纯水使用量为 623m3/d,剩余 457 m3/d。 3.2.2.排水 厂内污水处理站现由反渗透/超滤膜法处理系统(4 套装置、电镀废水回用) +化学沉淀处理系统(4 套沉淀池+2 套超滤装置),综合处理能力为 1500m3/d。 现有项目污水处 理站处理含镍废水 112m3/d,含铬废水 154m3/d,综合废水 160m3/d。电镀生产线废水、涂装综合废水、酸雾净化塔废水、退镀综合废水处 理达标后,通过化学工业园排水管网,进入化学工业园污水处理厂;纯水制备排 水无需处理,可直接通过化学工业园排水管网,进入化学工业园污水处理厂;生 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化学工业园排水管网,进入化学工业园污水处理厂。 3.2.3.供电 由化学工业园提供 10kV 电源进厂,在厂区设置 2 台油浸式变压器及变电所 一座,供给厂内生产、生活使用,年用电量 2880 万 kwh/a。 3.2.4.供暖/蒸汽 生产用汽及冬季供暖由国电沈西热电厂提供,经新建换热站热交换后供各车 间、厂房供暖及生产用汽使用。年蒸汽消耗量为 21600t/a。 图 3.1-2 现有项目水平衡图 3.3.主要工艺流程 现有项目生产工艺主要由三部分组成:注塑工艺、电镀工艺、涂装工艺。 (1)注塑工艺 注塑工艺产品为格栅等塑料件,年产量 300 万套。 注塑工艺流程及产污节点见图 3.1-2。 注塑工艺说明: ① 注塑工序:注塑机加热方式均为电加热,注塑温度在 200--240℃之间, 加热装置外有隔热层保护,生产过程中机器为全密闭形式; ② 注塑设备冷却:注塑时用水给模具冷却,冷却水循环使用(冷却塔), 蒸发损耗,无排放; ③ 注塑废气:在注塑机上侧面设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收集装置, 统一收集后,经吸附装置(活性炭)吸附后,尾气经 15m 高排气筒排放。 (2)电镀工艺 90%的塑料件需要电镀。塑料是非金属绝缘体,因而不能进行直接电镀,必 须采取特殊的物理、化学方法处理,使金属离子还原于塑料制品表面作为底层金 属后再进行电镀。 经过超声水洗、脱脂除油的塑料表面采用铬酐粗化,增大镀层与基体的接触 面积、增强镀层与基体的结合力,采用胶体钯活化,使塑料件表面形成具有催化 活性的金属层,为后续的化学镀镍提供结晶核,再将塑料件表面不具催化作用的 60 氯离子、二价锡、锡原子去除,然后进行化学镀镍,在塑料件表面形成一薄层的 金属镍后,就采取用金属件电镀的方法镀铜—镍—铬层获得光亮稳定的防护表 面。 钯活化工序:钯活化溶液是胶体钯存在的形式,胶体钯由中间的钯原子和四 周的氯离子、二价锡、锡原子共同组成的胶体。所以,钯活化就是通过静电作用 在塑料表面行成一层胶体钯的过程。 解胶工序:解胶就是把塑料表面钯胶体的氯离子、二价锡、锡原子去除,留 下钯原子在塑料表面,为化学镍反应提供催化剂。 钯活化液主要成分:胶体钯(以 Pd 为中心四周围绕氯离子、二价锡、四价锡 的胶体)、HCl、二价锡。 解胶:破坏胶体钯使其在塑料表面裸露出钯原子。 化学镀镍工序: 化学法镀镍化学反应原理如下: Ni2++PO2- P d O3-+Ni 根据反应原理,化学镀镍溶液中已经有氧化剂和还原剂,只需提供 Pd(钯) 作为催化剂就可以发生化学反应,完成塑料金属化的目的。 现有项目采用电脑全自动化控制生产的高架龙门式环线形塑料混合型生产 线。电镀工艺流程及产污节点见图 3.1-3; 61 图 3.1-3 现有电镀工艺流程及产污节点 (3)退镀工艺 ·电镀产品:一等品为宝马公司配套;二等品(一等品外均视为二等品)外 售给其它汽配厂。因此,没有不合格电镀件需要退镀,也无废品排放。 ·挂具:送到退镀区进行退镀,退镀液中含有硝酸根、氯离子、醋酸等,因 62 此,有氮氧化物产生。 注:挂具退镀液采购专业公司成品药水,自己不配置。 退镀工艺采用电解退镀,药水浓度比化学退镀低,容忍杂质能力更强,同时 电解退镀药水长期生产后会在槽底形成较多的金属固体物(即槽渣),使电解的 金属不直接进入溶液中,大大延长溶液的使用寿命。加之塑料电镀带出消耗多, 相当于一个月将溶液更换一次,使溶液里杂质浓度保持较低的水平,因此,不需 更换槽液也可以到达一种平衡。退镀工艺流程及产污节点见图 3.1-4。 图 3.1-4 现有电镀工艺流程及产污节点 (4)涂装工艺 10%的塑料件需要涂装,涂装工艺主要由喷底漆、面漆、清漆组成。涂装工 艺流程及产污节点见图 3.1-5; 63 图 3.1-5 涂装工艺流程及产污节点图 3.4.环保措施建设及运行情况 3.4.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现有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生产车间产生的注塑废气、电镀废气、涂装废 气。 (1)注塑废气排放与治理情况 注塑工艺排放的有机废气,主要污染因子为非甲烷总烃。 该项目共设有 18 台注塑机,在注塑机的上侧面统一安装了一套活性炭过滤 吸风装置。车间内全部注塑机产生的有机废气,统一经活性炭过滤吸风装置净化 处理后,通过 1 根 15 米高排气筒引至车间楼顶排放。 (2)电镀废气治理情况 64 电镀工艺排放的大气污染物主要是酸雾,主要污染因子为氯化氢、硫酸雾、 铬酸雾。 ·封闭电镀生产线作业区(完全封闭、工作人员进出双门)。 ·电镀生产线(A 线)分别对应 3 台送风机、5 台排风机、5 台酸雾净化塔, 处理后废气分别通过 5 根 15 米高排气筒引至车间楼顶排放。 ·电镀生产线(B 线)分别对应 3 台送风机、6 台排风机、6 台酸雾净化塔, 处理后废气分别通过 6 根 15 米高排气筒引至车间楼顶排放。 ·在酸洗槽(盐酸、硫酸)、电镀槽(镀铜、镍、铬)等产生酸雾的槽体的 槽边,均安装了强制吸气装置。 ·在镀铬槽中加入酸雾抑制剂(有效减少铬酸雾的产生),净化塔前加设网 格式回收器(设 2 台)回收铬液。 ·通过槽边吸气装置把酸雾送至净化塔进行处理,喷淋塔采用凝聚回收工艺。 酸雾处理工艺流程见图 3.1-6。 图 3.1-6 现有电镀废气处理工艺流程示意图 65 电镀车间槽边集气罩 (3)涂装废气治理情况 涂装工艺排放的大气污染物主要是喷漆漆雾和涂装烘干有机废气。 该项目共设 1 条涂装生产线,包括 3 个喷漆房(底漆、面漆和清漆)。 ·在每个(封闭式、全自动)喷漆房的南北两侧均设水幕、底部设水池,用 于捕捉漆雾; ·在每个喷漆房的顶部设排气口、外侧设有吸附装置(洗涤塔喷淋+活性炭吸 附)来吸附有机废气。 喷漆房产生的废气,经水幕清洗及洗涤塔喷淋+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 1 根 15 米高排气筒引至车间楼顶排放。 涂装废气处理工艺流程见图 3.1-7。 66 涂装废气处理设施 涂装生产线 图 3.1-7 涂装废气处理工艺流程示意 3.4.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①电镀生产线废水:含铬废水、含镍废水、含铜废水、综合漂洗废水生产废 水在收集前通过节水设备进行水回用,部分回用于生产线,部分分别收集排至污 水处理站的废水调节池(含铜、含镍、含铬及综合前处理废水 4 个调节池),分 别进入各自(铜、镍、铬、综合)浓缩水池+化学沉淀系统进一步处理(4 套), 各自污染治理设施出口废水排放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 表 2 车间排口排放标准后进入废水终端混凝沉淀处理系统,终端处理系统采用化 学混凝沉淀法,进一步去除少量残余重金属等;电镀生产线污水站处理能力 1500m3/d; 化学镍废水砂滤+NF 纳滤+RO 反渗透+蒸发工艺处理后进入含镍废水处理设 施,出水收集至中间清水池; ②涂装综合废水:通过管线进入综合废水浓缩水池+化学沉淀系统处理,处理 后的废水排入终端混凝沉淀处理系统; ③酸雾净化塔废水+退镀综合废水+车间地面冲洗水:酸雾净化塔废水排放周 期约为 1 次/月,由于酸雾净化塔处理铬酸雾废气,因此废水属于含铬废水,通 过管线进入含铬废水浓缩水池+化学沉淀处理,在含铬废水污水处理设施出口达 67 标后进入终端混凝沉淀处理系统; 上述生产废水经终端混凝沉淀处理系统处理后通过废水总排口排至园区污水 管网进入沈阳振兴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④纯水制备废水 纯水制备排水直接排至园区污水管网进入沈阳振兴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⑤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园区污水管网进入沈阳振兴污水处理有限公 司。 污水处理站 68 电镀生产线 69 废水排放口 3.4.3.噪声 項目主要噪声源来源于泵和引风机等,噪声源强 70~85dB(A)。企业采取基 础减振,并且设备设置于车间内,合理布局。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 70 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3 类标准,设备噪声对环境影响不大 3.4.4.固废 现有项目固体废物主要分为一般固废及生活垃圾。工业固废包括废槽液、废 槽渣、废水处理污泥、废离子交换树脂、废包装材料、废滤芯、废机油、废活性 炭、废塑料、生活垃圾。其中废槽液、废槽渣、废水处理污泥、废离子交换树脂、 废包装材料、废滤芯、废机油、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厂区危险废物暂 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沈阳道达汽车饰件有限公司现状设有 3 座危险废物 暂存间,建筑面积分别为 144m2、60m2,30m2 危险废物暂存间已按照《危险废 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要求做好了防风、防雨、防晒、防 渗漏等措施,危险废物统一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现状危废暂存间已按照 标准要求贮存危险废物,并已通过环保审批部门的验收。建设单位现已与有资质 单位签订危险废物处置协议,该单位处理资质范围包含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处 理类别,处置单位位于沈阳市内,运输距离短,现状危险废物处置方式合理。 3.5.总量控制 2019 年 , 企 业 申 请 排 污 许 可 , 并 取 得 排 污 许 可 证 ( 许 可 证 编 号 : 912101060507654157001U),由于排放标准改变,于 2020 年 1 月进行排污许可 变更,2021-06-02 重新申请,有效期为 2019-08-14 至 2022-08-14。根据企业 2021 年年度执行报告,企业污染物排放能够满足总量控制要求。 根据排污许可要求,本项目排放口总量控制情况见表 3.5-1。 表 3.5-1 污染物排放情况一览表单位:t/a 排污许可总量 2021 年排放总量 COD 129.859 20.0481 NH3-N 12.98 0.8979 总铬 0.000547 0.001119 六价铬 0.00413 0.000174 总铜 0.011046 0.004779 总镍 0.0038 0.00141 VOCs 21 0.51771 污染物 废水 废气 3.6.项目建设内容变动性质的分析判定 71 3.6.1.变更内容 由“表 3.2-1 现有项目组成一览表”可知,项目现状实际建设内容与《沈阳道 达汽车饰件有限公司年产 300 万套常规电镀保险杠格栅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 《关于沈阳道达汽车饰件有限公司年产 300 万套常规电镀保险杠格栅项目环境 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沈环保审字[2013]0013 号)内容发生了变化,主要的变化 内容见表 3.6-1。 表 3.6-1 序 号 内容 1 注塑 车间 2 涂装 车间 3 污染 治理 工程 项目新增和变更的建设内容一览表 变更 性质 注塑工艺产品为格栅、胶条等塑料 非重 现状注塑生产线共设注塑机 18 件,注塑生产线共设注塑机 24 台, 大变 台,年产量为 300 万套 年产量为 300 万套 更 共设置一条涂装生产线,涂装工艺 现状涂装工艺由原有三喷三烘改 非重 主要由喷底漆、面漆、清漆组成, 为三喷一烘,取消两道烘干工序。 大变 年涂装量约 300 万套 涂装量不变 更 ①电镀生产线废水:含铬废水、 含镍废水、含铜废水、综合漂洗 废水生产废水在收集前通过节水 (1)电镀生产线废水:每个排水装 设备进行水回用,部分回用于生 置分别通过管线,排至污水处理站 产线,部分分别收集排至污水处 的漂洗废水调节池(含铜、含镍、 理站的废水调节池(含铜、含镍、 含铬及综合前处理废水 4 个调节 含铬及综合前处理废水 4 个调节 池),然后分别经各自反渗透/超滤 池),分别进入各自(铜、镍、 系统处理,处理后部分回用于电镀 铬、综合)浓缩水池+化学沉淀系 生产线,部分再分别进入各自(铜、 统进一步处理(4 套),各自污染 镍、铬)浓缩水池,再分别经化学 治理设施出口废水排放满足《电 沉淀系统进一步处理(4 套)。污 镀污染物排放标准》 水站设计处理能力为 100m³/h。 (GB21900-2008)表 2 车间排口 (2)涂装综合废水:通过管线直接 排放标准后进入废水终端混凝沉 非重 排至污水处理站的综合废水浓缩水 淀处理系统,终端处理系统采用 大变 池,(不经反渗透/超滤系统处理) 化学混凝沉淀法,进一步去除少 更 直接进入综合废水沉淀系统处理。 量残余重金属等;电镀生产线污 (3)酸雾净化塔废水、车间地面冲 水站处理能力 1500m3/d; 洗水:通过管线直接排至污水处理 化学镍废水砂滤+NF 纳滤+RO 反 站的含铬废水浓缩水池,(不经反 渗透+蒸发工艺处理后进入含镍 渗透/超滤系统处理)直接进入含铬 废水处理设施,出水收集至中间 废水沉淀系统处理。 清水池; (4)废水终端混凝沉淀处理系统 ②涂装综合废水:通过管线进入 废水终端处理系统主要处理铬、镍、 综合废水浓缩水池+化学沉淀系 铜及综合废水一级处理后混合水。 统处理,处理后的废水排入终端 采用化学混凝沉淀法处理,进一步 混凝沉淀处理系统; 去除少量残余重金属等。 ③酸雾净化塔废水+退镀综合废 水+车间地面冲洗水:酸雾净化塔 废水排放周期约为 1 次/月,由于 酸雾净化塔处理铬酸雾废气,因 原环评 现状 72 此废水属于含铬废水,通过管线 进入含铬废水浓缩水池+化学沉 淀处理,后进入终端混凝沉淀处 理系统; 上述生产废水经终端混凝沉淀处 理系统处理后排至园区污水管网 进入沈阳振兴污水处理有限公 司; ④纯水制备废水 纯水制备排水直接排至园区污水 管网进入沈阳振兴污水处理有限 公司; ⑤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 园区污水管网进入沈阳振兴污水 处理有限公司。 3.6.2.变更和新增项目变更性质判定 通过与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 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 号)》、《关于印发淀粉等五个行业建设项目 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19〕934 号)》、 《关于印发制浆造纸 等十四个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环评〔2018〕6 号)》,变更 建设内容在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等方面不会 产生重大变动的情况,所以不属于重大变动。具体的判定过程如下: 表 3.6-2 项目新增和变更的建设内容变更性质判定 判定标准 规模 建设 地点 生产 工艺 本项目 1.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生 产或处置能力增大 30%及 以上,编制环境 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生产或处置能力增 大 50%及以 上。 2.仓储设施(储存危险化学品、危险废 物)总储存能力增加 30% 及以上。 3.项目重新选址;在原厂址附近调整 (包括总平面布置变化) 导致环境敏感程 度增加或环境防护距离变化且新增敏感点。 4.新增产品品种或生产工艺(含主要生 产装置、设备及主要配套设施)、主要原辅 材料、燃料变化,导致以下情形之一: (1)新增污染物的(以低毒、低挥发 性的原辅材料替代原毒性大、挥发性强的除 外);(2)环境质量不达标区,相应超标 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细颗粒物不达标的区 域,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可吸入颗粒物和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增加的);(3)废水 73 本 项 目生 产 设 备注 塑 机数量变动后,产品规 模、产能、种类均不发 生变化。 本 项 目仓 储 设施 规 模 和数量无变化。 变动性 质判定 非重大 变动 / 项目建设地点无变化。 / 本项目: (1)“三喷三烘”改 为“三喷一烘”,不新 增污染物种类和数量; (2)注塑设备数量减 少,不会造成污染物种 类和数量增加 非重大 变化 中第一类污染物、列入国家《有毒有害大气 污染物名 录》的污染物、列入国家《有毒 有害水污染物名录》的污染物排放 量增加 的; (4)其他污染物排放量增加 10%及以 上的。 物 料 运 输、装卸 或贮存方 式变化 环境保 护措施 物料运输、装卸或贮存方式变化,导致大气 污染物无组织排 放量增加的。 建设 地点 生产工艺 环境保护 措施 / 6.废气、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工艺变化,导致 第 4 款中所列情形 之一的(废气无组织排 放改为有组织排放、污染防治措施强化或改 本项目废气、污水防治 进的除外)。 7.对应相应行业排污许可证 措施不变;排气筒高度 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规定的主要排 放口排 不变;废水排污口数 气筒高度降低 10%及以上。 8.新增废水排 量、排放方式不变;事 放口;废水排放去向由间接排放改为直接排 故暂存池按照要求建 放; 直接排放口位置变化导致不利环境影 设,事故水暂存能力没 响加重。 9.取消事故废水暂存或拦截设施、 有降低;固体废物处置 事故水暂存能力降低的。 10.固体废物处置 方式无变化;地下水防 方式由外委改为自行处置(单独作为建设项 渗分区无变化。 目立项的除外);自行处置方式变化,导致 不利环境影响加重。 11.地下水污染防治分 区原则调整,降低地下水污染防渗等级。 表 3.6-3 项目新增和变更的建设内容变更性质判定 判定标准 规模 本项目物料运输、装卸 或贮存方式无变化。 主镀槽规格增大或数量增加导致电镀生产 能力增大 30%及以上。 项目重新选址;在原厂址附近调整(包括总 平面布置变化)导致防护距离内新增敏感 点。 镀种类型变化,导致新增污染物或污染物排 放量增加。 主要生产工艺变化;主要原辅材料变化导致 新增污染物或污 染物排放量增加 废水、废气处理工艺变化,导致新增污染物 或污染物排放量 增加(废气无组织排放改 为有组织排放除外)。 排气筒高度降低 10%及以上。 新增废水排放口;废水排放去向由间接排放 改为直接排放; 直接排放口位置变化导致 不利环境影响加重 74 / 本项目 变动性质 判定 无变化 无变动 无变化 无变动 无变化 无变动 无变化 无变动 本项目废水处理工 艺变化,减少重金属 污染物的排放,属于 削减污染物排放 无变化 无变化 非重大变 化 无变动 无变动 4.区域环境质量 4.1.自然环境概况 4.1.1.地理位置 本项目位于沈阳经济开发区细河六北街9号沈阳化学工业园。项目北侧紧邻 沈西八东路,过路为沈阳圣翰翔轻钢彩板有限公司,西侧紧邻细河六北街,过路 为沈阳同祥农化有限公司,南侧为沈阳沃尔瓦格涂料有限公司,东侧为沈阳精力 机械有限公司。项目四邻关系图见图4.1-2。 4.1.2.地形地貌 经开区地貌为辽河冲积平原,平均海拔高度36m,地势平坦,地质构造简单, 地下水位平均为7~8m以下,地表承重力约为18~20t。经开区地形变化总趋势为 北高南低、东高西低,由东北向西南略微倾斜。 经开区属大地构造中阴山东西复杂结构带的东延部分,为新华夏系的第二个 一级隆起带和第二个一级沉降带交接地带的一部分,一级阶地区上部分为15~ 20m厚的黄色亚粘土层,再下为10m左右的黄色细砂层,中间有23m左右的黄色 亚粘土,再下为灰黄色含砾粘土的中砂层,厚度30~40m之间,底部为半胶结状 态的含沙层。漫滩地区表部为黄色、黄褐色的亚粘土及灰色、灰褐色的粘土所构 成,厚3~5m,其下为棕黄色,黄褐色的砂砾石、砂卵石层,平均厚22~23m,中 间为灰黄色的砂砾石。 一级阶地区主要含水层为灰黄色砾石粘土的中砂层,厚度在30~40m之间, 上覆20m左右厚的黄色亚粘土层含水渗透系数50~80m/d,地下水属第四系孔隙 水,属浅层承压水,地下水埋深4~8m,主要接受大气降水补给及周围地下水迳 流补给,该区南部浑河漫滩有两个含水层,第一含水层棕黄色砂砾石、砂卵石含 水层厚20m,含水层渗透系数66~137m/d,地下水埋深1.5~3m,补给源主要农灌 水渗漏,其次大气降水和地下迳流。地下水pH值大于6.5,侵蚀性CO2小于15mg/L, 对混凝土无腐蚀性。地下水流向为一级阶地大致由东向西南,水力坡度为 0.0009~0.0013,在漫滩区为由东向西南,水力坡度为0.0006~0.0009。 75 本项目 图 4.1-1 本项目地理位置图 76 沈阳道 达汽车饰件 有限公司 图 4.1-2 项目四邻位置图 77 4.1.3.气候特征 经开区地处中纬度北温带季风型半湿润大陆性气候区。年平均气温8.1℃; 采暖期平均气温-5.2℃。其中1月份平均气温最低(-11.3℃);非采暖期平均气 温17.7℃,七月份平均气温最高(24.1℃)。年降水量680.4mm,多集中在7、8 两月,并以7月份的平均降水量为最大(168.4mm)。采暖期各月平均降水量逐 渐减少并以1月份为最少(7.0mm)。 年平均气压1011.2hPa;采暖期平均气压1019.1hPa;1月份平均气压最高 1021.2hPa;非采暖期平均气压1005.5hPa,其中7月份平均气压最低998.9hPa.。 年平均相对湿度63.0%,采暖期平均相对湿度较小57.8%,并以3、4月份最 小52.0%;非采暖期平均相对湿度66.6%,并以7、8月份为最大78.0%。 全年主导风向为S风,频率为12.0%,次导风向为SSW风,频率为11.0%。采 暖期主导风向为N,频率为13.0%,次导风向为S,频率为10.0%;非采暖期主导 风向为S,频率为14.4%,次导风向为SSW,频率为12.9%。 年平均风速3.30m/s,采暖期平均风速3.28m/s;非采暖期平均风速3.27m/s。 其中4月份平均风速最大(4.40m/s),8月份平均风速最小(2.60m/s),见下图。 图 4.1-3 经开区风向频率(%)玫瑰图(累年值) 4.1.4.地质概况 项目所在区域地层上部为全新统冲积层,厚度为15-20m,按岩性由上而下 分为: 亚 黏土 埋 藏深 度 0-1.5m , 棕黄 色 ,岩性石 英 为主, 长 石 次之 ,粒 径为 0.5-2.0mm,含砾石粒径为2-5mm;砂砾卵石埋藏深度5-10m,棕黄色,岩性中粗 砂,其中石英、长石占20-30%,卵石占大部分,粒径为3-5mm;砂砾石埋藏深度 10-11m,以中粗砂为主,含砾石20%;中粗砂含砾石,埋藏深度11-13m,棕黄色, 78 砾石占10%,以中粗砂为主;砾卵石埋藏深度13-16m,棕黄色,次棱角状,粒径 2-5cm,以百英石、花岗岩为主,含少量粗砂,上述砂砾石层为本区的主要贮水 层。 中部为上更新统冲积层,岩性为亚黏土层,上灰褐色,下灰绿色,至密、块 状、含砂砾占50%,厚度为6-7m,埋藏深度16-23m,渗透性能差,为良好的隔水 层,不利于污染物的垂直迁移;该层下部为砂砾石层,厚度为1m,埋藏深度为 23-24m,黄褐色,以中粗砂为主,粒径为0.5-2.0mm,砾石粒径为2-5mm。 下部为下更新统冲积层,该层由上至下可分为亚黏土,厚4m,埋藏深度 24-28m,亚黏土为黄灰色,致密、块状,渗透性能较弱;砂砾石厚18m,埋藏深 度28-40m,黄褐色,砂为粗砂,砾石粒径2-5mm;砾卵石厚18m,埋藏深度40-58m, 黄褐色,砂为粗砂,卵石粒径5cm,最大粒径18cm。 4.1.5.区域水文条件 (1)地表水 评价区域内的地表水主要为浑河、细河2条河流。 浑河发源于辽宁省清原县长白山支脉的滚马岭,流经清原县、抚顺市、沈阳 市、海城市与太子河汇合后形成大辽河,于营口市入渤海。浑河在上游接纳抚顺 市的城市污水后,于沈阳市浑南区晓仁镜村入沈阳境内,流经浑南区、市区南部、 于洪区、经开区、辽中县,浑河沈阳段长172.6km,主要支流有汪家河、满堂河、 杨官河、白塔堡河、蒲河等天然河及细河、南运河、新开河等人工河渠。浑河受 大伙房水库放流影响,每年4~9月大伙房水库放水,平均流量7~10m3/s。 细河为浑河的一条支流,全长78.4km,起源于沈山铁路揽军屯西,于辽中县 黄腊坨子汇入浑河,主要功能为接纳沈阳市北部、西部地区的工业废水和生活污 水,流量为70×104m3/d。细河在化学工业区的南面由东北向西南流过,距化学工 业区最近距离为l.0km。 (2)地下水 经开区受地貌和第四纪沉积环境的控制,水文地质条件呈现过渡性的特征。 其上游含水层颗粒粗大,结构简单;下游,含水层颗粒变细,结构亦变得复杂。 区内含水层以砂和砂含砾为主,累计厚度60~80m,其孔隙度大,地下水蕴藏丰 富。根据区内第四沉积的韵律和时代,按空隙水的水利特征,隔水层的分布和层 79 序,将区内的含水层归纳概化为潜水含水层、浅层承压水含水层、深层承压水含 水层。经开区供水由沈阳胜科水务有限公司提供,均来自地下水,地下水走向为 由东北向西南。 图 4.1-4 区域水文地质图 80 4.1.6.项目所在地土壤情况 4.1.6.1.项目所在地土壤类型 根据国家土壤信息服务平台(http://www.soilinfo.cn)和中国土壤数据库公开 数据,本项目土壤类型发生分类为淹育水稻土。见图4.1-5和图4.1-6。 本项目 图 4.1-5 项目所在区域土壤类型图 81 图4.1-6 项目所在地土壤类型图 4.1.6.2.土壤理化性质 本次评价对厂区内土壤进行调查,具体见表4.1-1。 表4.1-1 土壤理化特性 检测结果 检测 项目 阳离 子交 换量 氧化 还原 电位 饱和 导水 率 土壤 容重 总孔 隙度 厂区西 南角 T1# (0~0. 5m) 厂区西南 角 T1# (0.5~1. 5m) 厂区西南 角 T1# (1.5~3.0m ) 生产车间 与化学品 库之间 柱状样 T2# (0~0.5m ) 12.7 12.6 12.4 12.5 12.2 12.3 Cmol+/ kg 531 527 522 526 521 519 mV 1.38 1.41 1.39 1.42 1.36 1.39 mm/mi n 1.19 1.22 1.18 1.24 1.21 1.18 g/cm3 22.6 23.0 22.4 22.3 22.5 22.1 % 82 生产车间 与化学品 库之间 柱状样 T2# (0.5~1.5m ) 生产车间 与化学品 库之间 柱状样 T2# (1.5~3.0m ) 单位 4.2.环境质量现状 为了解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本项目工艺特征和污染物排放特点,委 托沈阳市中正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质量现状(环境空气、地 下水环境、声环境、土壤环境)进行了监测,其中地下水环境和环境空气同时引 用其他项目中对项目所在区域的监测数据。 4.2.1.基本污染物环境质量现状资料收集 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 的二级标准。根据《2020年沈阳市环境质量公报》中2020年沈阳城市环境空气质 量监测结果,对项目所在区域是否为达标区进行判断,具体数据见表4.2-1。 表4.2-1 沈阳市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结果表 污染物 年评价指标 现状浓度 标准值 占标率% 达标情况 PM10(μg/m3) 年均值 74 70 106 不达标 PM2.5(μg/m3) 年均值 42 35 120 不达标 SO2(μg/m3) 年均值 18 60 30 达标 NO2(μg/m3) 年均值 35 40 87.5 达标 CO(mg/m3) 24 小时平均第 95 百分位 数 1.7 4 42.5 达标 O3(μg/m3) 8 小时平均第 90 百分位数 154 160 96.25 达标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关于环境空气质 量现状调查与评价的规定,6项基本污染物全部达标即为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 本项目所在区域属于环境空气质量不达标区。 随着《辽宁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方案》、《辽宁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 方案(2018—2020年)》等的实施,通过严控新建小型燃煤热源、全面拆除燃煤 小锅炉、加强施工扬尘整治、严控交通扬尘、严控工业堆场扬尘、加大城乡绿化 力度等方面的行动,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将进一步得到改善。 4.2.2.环境空气 (1)监测因子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要求,以及项目 周围地区环境现状及现有建设项目的工艺特点,确定大气监测因子为硫酸雾、六 价铬、二甲苯、非甲烷总烃、氯化氢、甲苯。 ①引用《沈阳化学工业园总体发展规划(2020-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中, 83 沈阳泽尔检测服务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3 日~29 日对四台子村的监测数据 (甲 苯、氯化氢、硫酸、TVOC、非甲烷总烃);四台子村为本项目下风向 5km 范围 内,监测时间属于三年内有效监测数据,因此监测数据引用可行。 ②引用 2020 年 11 月沈阳市中正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厂界的六价铬的检测数 据。 监测时间属于三年内有效监测数据,因此监测数据引用可行 (2)监测点位、监测因子及频次 本次评价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的监测点位共 2 个:1#四台子村,2#厂界。具体 位置见图 5.2-1。 监测点位及频次详见表 5.2-1。 表 5.2-1 环境空气数据情况一览表 监测点位 监测时间 监测单位 项目 1#四台子村 2020 年 4 月 23 日~29 日 甲苯、氯化氢、硫酸、TVOC、 非甲烷总烃、二甲苯 2#厂界 2020 年 12 月 16 日-22 日 沈阳泽尔检测服 务有限公司 沈阳市中正检测 技术有限公司 六价铬 (3)监测方法 本项目环境空气质量监测采用的方法及设备见表 5.2-2。 表 5.2-2 检测项目 氯化氢 六价铬 TVOC 甲苯 硫酸雾 环境空气监测方法 检出限 检测方法 mg/m3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氯化氢的测定 0.05 硫氰酸汞分光光度法 HJ/T 27-1999 《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第 四版增补版)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4×10-5 (2007 年)第三篇 第二章 八 二 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 《室内空气质量标准 附录 C 室 内空气中总挥发性有机物 0.5 (TVOC)的检验方法热解吸/毛细 管气相色谱法》 (GB/T 8883-2002) 环境空气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0.0004 吸附管采样-热脱附/气相色谱-质 谱法 HJ644-2013 《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第 四版)国家环保总局(2003 年) 0.005 第三篇 第一章 七、(二) 碱片-铬酸钡分光光度法 84 仪器名称及型号 721G 可见分光光度 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 UV2400 SYZZ-SB-028-01 GC-1100 气相色谱仪 气相色谱仪 721G 可见分光光度 检测项目 检测方法 HJ604-2017 环境空气 总烃、甲烷 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直接进样-气 相色谱法 环境空气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吸附管采样-热脱附/气相色谱-质 谱法 HJ644-2013 非甲烷总 烃 二甲苯 检出限 mg/m3 仪器名称及型号 0.07 GC-1100 气相色谱仪 0.0006 气相色谱仪 (4)评价方法 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评价采用单项标准指数法,即: Iij=Cij/Csi 式中:Iij—第 i 种污染物,第 j 测点的指数; Cij—第 i 种污染物,第 j 测点的监测平均值(mg/m3); Csi—第 i 种污染物评价标准(mg/m3)。 (5)监测数据及统计结果 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监测数据统计及评价结果详见表 5.2-3。 表 5.2-3 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监测数据统计与评价结果 最大占标 超标率 标准值 监测点位 监测因子 平均时间 范围(μg/m3) 3 (μg/m ) 率(%) (%) 达标情 况 一次值 300 6-36.9 18.45 0 达标 1 小时 50 未检出 — 0 达标 24 小时 200 未检出 — 0 达标 1 小时 300 10-30 10 0 达标 24 小时 100 20-30 30 0 达标 非甲烷总烃 一次值 2000 1060-1450 72.5 0 达标 甲苯 氯化氢 1#四台子 村 硫酸 本项目厂 界 二甲苯 一次值 200 0.7-6.4 3.2 0 达标 TVOC 8 小时 600 40.5-48.7 8.1 0 达标 六价铬 1 小时 0.0015 4×10-5(L) — 0 达标 监测结果表明,四台子监测点位甲苯、二甲苯、硫酸雾、氯化氢、TVOC 监 测值均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 D 标准限 值;非甲烷总烃一次值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标准限值。本项目 厂区六价铬环境质量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修改单中的 二级标准。 85 4.2.3.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 本项目水污染影响型建设项目,废水为间接排放,评价等级为三级B。根据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表水环境》(HJ2.3-2018),5.4.2“三级B评价,可 不考虑评价时期”。综上,本项目可不开展水环境质量现状调查。 根据沈阳市生态环境局发布的《2021 年沈阳市环境质量状况公报》中细河 于台断面水质状况结论:细河于台断面水质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V 类标准要求。 4.2.4.地下水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 评价区内地下水流向为由东向西。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 境》, 同时考虑本项目污染特征、地下水走向及项目区周围敏感点分布情况, 本项目共设水质点位 6 个。 (1)监测点位 本项目地下水厂外监测四个点位,下游四台子村、侧向前马村,三牤村,上 游岳家村,厂内 2 个监测点位。 数据来源:引用《沈阳化学工业园总体发展规划(2020-2035)环境影响报 告书》中沈阳泽尔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2020 年 4 月 24-25 日对四台子村、前马村、 三牤村、岳家村的地下水监测数据和水位监测数据,引用企业 2022 年 5 月委托 辽宁奉天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厂内 2 个监测点位的监测数据。 检测点位、项目及频次见表 5.2-4。 表 5.2-4 编号 监测点位 1# 四台子 2# 前马村 3# 三牤村 4# 岳家村 地下水检测点位、项目及频次 时间 监测单位 监测因子 沈阳泽尔 检测服务 有限公司 K 、Na 、Ca 、Mg 2+、CO32-、HCO3-、 Cl-、SO42-、pH 值、氨氮、硝酸盐、 亚硝酸盐、挥发性酚类、氰化物、砷、 汞、六价铬、总硬度、铅、氟化物、 镉、铁、锰、溶解性总固体、耗氧量、 硫酸盐、氯化物、总大肠菌群、菌落 总数、镍、二氯甲烷、甲苯 辽宁奉天 检测技术 有限公司 色度、臭和味、浑浊度、肉眼可见物、 pH 值、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硫酸 盐、氯化物、铁、锰、铜、锌、铝、 挥发性酚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耗 氧量、氨氮、硫化物、钠、总大肠菌 群、菊落总数、亚硝酸盐、硝酸盐氮、 硫化物、氟化物、碘化物、汞、砷、 + 2020 年 4 月 24-25 日 厂内 1# 厂内 2# 2021 年 5 月 19 日 86 + 2+ 硒、镉、铬(六价)、铅、三氯甲烷、 四氯化碳、苯、甲苯、 石油类、镍 (2)监测方法 地下水水质监测项目分析方法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 的规定。 表 4.2-6 地下水检测方法依据 序号 1 2 3 4 5 6 检测项目 K+ Ca2+ Mg 2+ Na+ 碳酸根 重碳酸根 7 pH 8 总硬度 9 氯离子 10 氟化物 单位:mg/L 检测方法及来源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金属指标 离子色 谱法 GB/T 5750.6-2006(22.2)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金属指标火焰原 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5750.6-2006(22.1))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金属指标 离子色 谱法 GB/T 5750.6-2006(22.2) 《水质钙和镁的测定原子吸收分光 光度法》(GB11905-1989)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金属指标 离子色 谱法 GB/T 5750.6-2006(22.2) 《水质钙和镁的测定原子吸收分光 光度法》(GB11905-1989)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金属指标 离子色 谱法 GB/T 5750.6-2006(22.2)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金属指 标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5750.6-2006(22.1)) 地下水质检验方法 滴定法测定碳酸根、重碳 酸根和氢氧根 DZ/T 0064.49-1993 《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 增补版)第三篇、第一章、十二、碱 度(总碱度、重碳酸盐和碳酸盐) 地下水质检验方法 滴定法测定碳酸根、重碳 酸根和氢氧根 DZ/T 0064.49-1993 《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 增补版)第三篇、第一章、十二、碱 度(总碱度、重碳酸盐和碳酸盐) 玻璃电极法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感 官性状和物理指标 GB/T 5750.4-2006(5.1) 《水质 pH 值的测定玻璃电极法》 (GB6920-86) 乙二胺四乙酸二钠滴定法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感官性状和物理指标 GB/T 5750.4-2006(7) 水质 无机阴离子(F-、Cl-、NO2-、Br-、NO3-、 PO43-、SO32-、SO42-)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 HJ 84-2016 87 检出限 单位 0.04 mg/L 0.05 mg/L 0.425 mg/L 0.02 mg/L 0.3 mg/L 0.002 mg/L 0.015 mg/L 0.01 mg/L 1.3 mg/L 0 mol/L 1.3 mg/L 0 mol/L — 无量纲 1.0 mg/L 0.007 mg/L 0.006 mg/L 序号 检测项目 11 硫酸根 12 13 硝酸盐 (以氮计) 亚硝酸盐 (以氮计) 14 氨氮 15 挥发酚 16 氰化物 17 氟化物 18 溶解性总固 体 19 耗氧量 20 硫酸盐 21 氯化物 22 总大肠菌群 23 菌落总数 24 六价铬 检测方法及来源 检出限 单位 0.018 mg/L 离子色谱法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无 0.038 机非金属指标 GB/T 5750.5-2006(5.3) 《水质硝酸盐氮的测定酚二磺酸分 0.02 光光度法》(GB/T7480-1987) 重氮偶合分光光度法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 方法 无机非金属指标 GB/T5750.5-2006 0.001 (10.1) 《水质亚硝酸盐氮的测定分光光度 0.003 法》(GB/T7493-1987)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 方法 无机非金属指标 GB/T 5750.5-2006 0.02 (9.1) 《水质氨氮的测定纳氏试剂分光光 0.025 度法》(HJ535-2009) 4-氨基安替吡啉三氯甲烷萃取分光光度法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感官性状和物理 0.002 指标 GB/T 5750.4-2006(9.1) 《水质挥发分的测定 4-氨基安替比林分光光 0.0003 度法(萃取分光光度法)》(HJ503-2009) 异烟酸-吡唑啉酮分光光度法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0.002 无机非金属指标 GB/T 5750.5-2006 (4.1) 离子色谱法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无 0.025 机非金属指标 GB/T 5750.5-2006(3.2) 《水质氟化物的测定离子选择电极法》 0.05 (GB/T7484-1987)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检验方法感官性状和物 — 理指标 GB/T 5750.4-2006 8.1 称量法 酸性高锰酸钾滴定法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 0.05 方法有机物综合指标 GB/T 750.7-2006(1.1) 离子色谱法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无机 0.188 非金属指标 GB/T 5750.5-2006(1.2) 《水质硫酸盐的测定铬酸钡分光光 8 度法》(HJ/T342-2007) 硝酸银容量法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无 1.0 机非金属指标 GB/T 5750.5-2006(2.1) 《水质氯化物的测定硝酸银滴定法》 10 (GB/T11896-1989) 多管发酵法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微生 2 物指标 GB/T 5750.12-2006(2.1) 平皿计数法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微生 — 物指标 GB/T 5750.12-2006(1.1) 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 生活饮用水标准 检验方法 金属指标 0.004 GB/T 5750.6-2006(10.1) mg/L 88 mg/L mg/L mg/L mg/L mg/L mg/L mg/L mg/L mg/L mg/L mg/L mg/L mg/L MPN/100mL CFU/mL mg/L 序号 检测项目 检测方法及来源 检出限 25 铁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金属指标 GB/T 5750.6-2006 2.1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0.1 26 锰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金属指标 GB/T 5750.6-2006 3.1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27 镉 28 铅 无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生活饮用水标准 检验方法 金属指标 GB/T 5750.6-2006 (9.1) 无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生活饮用水标 准检验方法 金属指标 GB/T 5750.6-2006 (11.1)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金属指标火焰原 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T5750.6-2006 (11.2)) 氢化物原子荧光法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 法 金属指标 GB/T 5750.6-2006(6.1) 氢化物原子荧光法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 法 金属指标 GB/T 5750.6-2006(8.1) 《水质色度的测定铂钴比色法稀释倍数法》 (GB/T11903-1989) 0.05 0.02 0.01 单位 mg/L mg/L 0.5 μg/L 2.5 μg/L 0.01 mg/L 1.0 μg/L 0.1 μg/L 5 度 29 砷 30 汞 31 色度 32 嗅和味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感官性状和物理 指标嗅气和尝味法》 (GB/T5750.4-2006(3.1)) — 无量纲 33 浑浊度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感官性状和物理 指标目视比浊法-福尔马肼标准》 (GB/T5750.4-2006(2.2)) 1 NTU 34 肉眼可见物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感官性状和物理 指标直接观察法》(GB/T5750.4-2006(4.1)) — 无量纲 35 铜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金属指标火焰原 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5750.6-2006(4.2)) 0.01 mg/L 36 锌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金属指标原子吸 收分光光度法》(GB/T5750.6-2006(5.1)) 0.01 mg/L 37 铝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金属指标无火焰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T5750.6-2006 (1.3)) 10 μg/L 38 阴离子表面 活性剂 《水质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的测定亚 甲基蓝分光光度法》(GB/T7494-1987) 0.050 mg/L 39 硫化物 《水质硫化物的测定亚甲基蓝分光光度法》 (GB/T16489-1996) 0.005 mg/L 40 碘化物 《水质碘化物的测定离子色谱法》 (HJ778-2015) 0.002 mg/L 41 硒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测方法金属指标氢化物 原子荧光法》(GB/T5750.6-2006(7.1)) 0.4 μg/L 42 三氯甲烷 《水质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吹扫捕集/气相 色谱-质谱法》(HJ639-2012) 1.4 µg/L 43 四氯化碳 《水质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吹扫捕集/气相 色谱-质谱法》(HJ639-2012) 1.5 µg/L 89 序号 检测项目 检测方法及来源 检出限 单位 44 苯 《水质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吹扫捕集/气相 色谱-质谱法》(HJ639-2012) 1.4 µg/L 45 甲苯 《水质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吹扫捕集/气相 色谱-质谱法》(HJ639-2012) 1.4 µg/L 46 镍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金属指标无火焰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T5750.6-2006 (15.1)) 1.0 µg/L 50 石油类 《水质石油类的测定 紫外分光光度法》 (HJ700-2014) 0.01 mg/L (4)地下水质量现状监测结果评价 水质监测统计结果见表 4.2-7。 表 4.2-7 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厂外) 检测结果 四台子(1#) 前马村(2#)三牤村(3#)岳家村(4#)标 值 2020.4.24-4.2 2020.4.24-4. 2020.4.24-4. 2020.4.24-4.25 5 25 25 准 检测项目 单位 达标情况 K+ mg/L 1.16-1.16 1.00-1.10 1.30-1.31 1.29-1.35 — / Na+ mg/L 23.7-23.7 11.1-11.2 21.9-22.0 17.2-17.4 200 达标 Mg2+ mg/L 18.6-18.8 4.43-4.45 7.35-7.37 9.93-10.6 — — Ca2+ mg/L 97.6-97.8 22.0-22.1 34.1-34.3 54.0-57.7 — — 碳酸根 mg/L 0 0 0 0 — — 重碳酸根 mg/L 151-184 76-94 125-126 114-117 — — 氯离子 mg/L 65.0-83.0 10.3-16.2 27.0-35.0 52.0-65.0 250 达标 硫酸根 mg/L 87.3-125 16.3-20.2 27.7-30.0 70.9-80.6 250 达标 亚硝酸根 mg/L (以 N 计) 硝酸根(以 mg/L N 计) 0.001L 0.014 0.070-0.071 0.001-0.002 1 达标 8.88-8.92 15.6-15.7 7.24-7.28 0.09-0.11 20 达标 7.81-7.88 6.5-8.5 pH — 7.93-7.90 6.73-6.81 7.02-7.05 总硬度 mg/L 260 60.3-60.5 160 172 450 达标 氨氮 mg/L 0.02-0.03 0.02-0.04 0.09-0.11 0.04-0.05 0.5 达标 氰化物 mg/L 0.002L 0.002L 0.002L 0.002L 0.5 达标 氟化物 mg/L 0.2L 0.2L 0.26 0.2L 1.0 达标 挥发酚 mg/L 0.002L 0.002L 0.002L 0.002L 0.002 达标 362-366 292-296 182-184 630-648 1000 达标 0.89-0.91 0.90-0.94 0.61-0.63 0.71-0.73 3.0 达标 溶解性总固 mg/L 体 耗氧量 (CODMn 法, mg/L 以 O2 计) 90 达标 检测结果 检测项目 单位 MPN/1 00mL CFU/m 菌落总数 L 四台子(1#) 前马村(2#)三牤村(3#)岳家村(4#)标 值 2020.4.24-4.2 2020.4.24-4. 2020.4.24-4. 2020.4.24-4.25 5 25 25 总大肠菌群 准 达标情况 2L 2L 2L 2L 3.0 达标 58-69 47-71 64-81 59-88 100 超标 硫酸盐 mg/L 39.4-40.2 5L 5L 33.4-33.7 250 达标 砷 mg/L 1.0L 1.0L 1.0L 1.0L 50000 达标 汞 μg/L 0.1L 0.24-2.29 0.1L 0.1L 1.0 达标 六价铬 mg/L 0.004L 0.004L 0.004L 0.004L 0.05 达标 铅 μg/L 2.5L 2.5L 2.5L 2.5L 50 达标 镉 μg/L 0.5L 0.5L 0.5L 0.5L 5 达标 铁 mg/L 0.03L 0.03L 0.03L 0.03L 0.3 达标 锰 mg/L 0.01L 0.04 0.22-0.23 0.19 0.1 超标 甲苯 mg/L 0.006L 0.006L 0.006L 0.006L 0.7 达标 表 4.2-7 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厂内) 检测项目 单位 厂内 1 厂内 2 标准值 达标情况 色度 铂钴色度单位 5L 5L 15 达标 嗅和味 无量纲 无任何臭和味 无任何臭和味 无 / 浑浊度 NTU 2.6 2.8 3 达标 肉眼可见 物 无量纲 无肉眼可见物 无肉眼可见物 无 pH 无量纲 6.81 7.19 6.5~8.5 达标 总硬度 mg/L 267 411 450 达标 溶解性总 固体 mg/L 479 600 1000 达标 硫酸盐 mg/L 97.8 97.0 250 达标 氯化物 mg/L 47.6 33.2 250 达标 铁 mg/L 0.15 0.04 0.3 达标 锰 mg/L 0.01L 0.01L 0.1 达标 铜 mg/L 0.05L 0.05L 1.0 达标 锌 mg/L 0.05L 0.05L 1.0 达标 铝 mg/L 0.125 0.135 0.2 达标 挥发酚 mg/L 0.002L 0.002L 0.002 达标 阴离子表 面活性剂 mg/L 0.05L 0.053 0.3 达标 91 检测项目 单位 厂内 1 厂内 2 标准值 达标情况 耗氧量 mg/L 2.47 2.25 3.0 达标 氨氮 mg/L 0.362 0.450 0.20 达标 硫化物 mg/L 0.003L 0.003L 0.02 达标 钠 mg/L 39.1 25.3 200 达标 总大肠菌 群 MPN/100ml 2 未检出 3.0 达标 菌落总数 CFU/ml 50 89 100 达标 亚硝酸盐 mg/L 0.001L 0.006 1.0 达标 硝酸盐 mg/L 5.16 5.37 20.0 达标 氰化物 mg/L 0.002L 0.002L 0.05 达标 氟化物 mg/L 0.300 0.610 1.0 达标 碘化物 mg/L 0.002L 0.002L 0.08 达标 汞 μg/L 0.04L 0.04L 1 达标 砷 μg/L 0.3L 1.0 10 达标 硒 μg/L 0.4L 0.4L 10 达标 镉 mg/L 0.00005L 0.00101 0.005 达标 六价铬 mg/L 0.004L 0.0044L 0.05 达标 铅 mg/L 0.91×10-3 1.43×10-3 0.01 达标 三氯甲烷 μg/L 1.7 0.4L 60 达标 四氯化碳 μg/L 0.4L 0.4L 2.0 达标 苯 μg/L 0.4L 0.4L 10.0 达标 甲苯 μg/L 0.3L 0.3L 700.0 达标 二氯甲烷 μg/L 0.01L 0.01L 20 达标 镍 μg/L 1.87×10-3 0.78×10-3 20 达标 由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结果表明,厂外四太子、前马村、三牤村、岳家 村出现锰超标。厂内各监测点位中项目所在区域地下水各项指标均符合《地下水 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 III 类水质标准浓度限值要求。 4.2.5.声环境现状监测与评价 (1)监测点布设 本项目厂址四侧厂界外 1m 处各布设 1 个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点位,具体监 测点位布置见图 4.2-8。 (2)监测时间和频率 92 监测时间为 2020 年 12 月 16 日~17 日连续监测 2 天,昼夜各 1 次。 (3)分析方法 项目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分析方法见表 4.2-8。 表 4.2-8 声环境现状监测项目分析方法 序号 检测项 目 检测标准(方法) 噪声仪器名称型号及编号 1 噪声 声环境质量标准 GB3096-2008 多功能声级计 AWA5688 SYZZ-SB-036-04 风速风向仪器型号及 编号 便携式风速风向仪 FB-8 SYZZ-SB-012-04 (4)监测结果 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统计结果见表 4.2-9。 表 4.2-9 声环境现状监测结果单位:dB(A) 检测结果 采样点位 Leq 2020 年 12 月 16 日 dB(A) 2020 年 12 月 17 日 昼间 夜间 昼间 夜间 东侧厂界外 1m 处 51 40 50 40 南侧厂界外 1m 处 50 41 49 42 西侧厂界外 1m 处 52 42 53 44 北侧厂界外 1m 处 54 44 53 43 由表 5.3-10 可知,项目所在地四侧厂界各监测点位昼、夜间声环境均满足《声 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 类标准要求。 4.2.6.土壤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 (1)监测点布设 本项目属于《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土壤环境(试行)》(HJ964-2018) 附录 A 土壤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类别表“制造业—“设备制造、金属制品、汽车 制造及其他用品制造”中“有电镀工艺的”类别 I 类项目;项目 1 公里范围内仅 有后马村 1 处居民区,现已拆迁,补偿款已发放到居民,无固定人员居住,只有 少量的商铺经营,可不做为土壤的敏感目标。敏感程度为“不敏感”。 项目土壤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为二级。本次土壤监测在厂区设置 4 个柱状 样,4 个表层样,在厂区外后马村和闲云雅居小区各设置 1 个表层样,具体监测 93 点位布置见图 4.2-2。 (2)采样时间和频次 本项目委托沈阳市中正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进行检测,采样时间为2020年12 月16日,监测1天,共1次。监测时间及频率检测点位、项目及频次见表4.2-10。 表 4.2-10 序 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检测点位、项目及频次 采样点位 厂区西南角 T1#(0~0.5m) 123.190492E,41.741705N 厂区西南角 T1#(0.5~1.5m) 123.190492E,41.741705N 厂区西南角 T1#(1.5~3.0m) 123.190492E,41.741705N 生产车间与化学品库之间 柱状样 T2#(0~0.5m) 123.190505E,41.742169N 生产车间与化学品库之间 柱状样 T2#(0.5~1.5m) 123.190505E,41.742169N 生产车间与化学品库之间 柱状样 T2#(1.5~3.0m) 123.190505E,41.742169N 办公楼西侧 T3#(0~0.5m) 123.190909E,41.742120N 办公楼西侧 T3#(0.5~1.5m) 123.190909E,41.742120N 办公楼西侧 T3#(1.5~3.0m) 123.190909E,41.742120N 生产车间北侧西部 T4#(0~0.5m) 123.189241E,41.743171N 生产车间北侧西部 T4#(0.5~1.5m) 123.189241E,41.743171N 生产车间北侧西部 T4#(1.5~3.0m) 123.189241E,41.743171N 生产车间北侧东部表层样 T5 123.190324E,41.743800N 生产车间与办公楼之间 T6 123.191389E,41.742655N 厂区西侧空地 T7 123.189630E,41.741442N 厂区南侧空地 T8 123.191735E,41.742114N 后马村 T9 123.179601E,41.736502N 闲云雅居小区 T10 123.208944E,41.748150N 检测项目 检测频次 pH、铬、铜、镍、间,对二甲苯、 邻二甲苯、阳离子交换量、氧 监测 1 天, 化还原电位、饱和导水率、土 监测 1 次。 壤容重、总孔隙度 pH、砷、镉、六价铬、铜、铅、 汞、镍、四氯化碳、氯仿、氯 甲烷、1,1-二氯乙烷、1,2-二氯 乙烷、1,1-二氯乙烯、顺-1,2二氯乙烯、反-1,2-二氯乙烯、 二氯甲烷、1,2-二氯丙烷、 监测 1 天, 1,1,1,2-四氯乙烷、1,1,2,2-四氯 监测 1 次。 乙烷、四氯乙烯、1,1,1-三氯乙 烷、1,1,2-三氯乙烷、三氯乙烯、 1,2,3-三氯丙烷、氯乙烯、苯、 氯苯、1,2-二氯苯、1,4-二氯苯、 乙苯、苯乙烯、甲苯、间,对二甲苯、邻-二甲苯、硝基苯、 94 序 号 采样点位 检测项目 检测频次 苯胺、2-氯苯酚、苯并(a)蒽、 苯并(a)芘、苯并(b)荧蒽、苯并 (k)荧蒽、䓛、二苯并(a.h)蒽、 茚并(1,2,3-c,d)芘、萘、阳离子 交换量、氧化还原电位、饱和 导水率、土壤容重、总孔隙度 (4)监测项目分析方法 土壤监测项目分析方法具体见表 4.2-11。 表 4.2-11 土壤检测方法 序 号 检测项目 1 砷 2 镉 3 六价铬 4 铜 5 铅 6 汞 7 镍 8 四氯化碳 检测标准(方法) 土壤和沉积物 汞、砷、 硒、铋、锑的测定 微 波消解/原子荧光法 HJ 680-2013 土壤质量 铅、镉的测 定 GB/T 17141-1997 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 光度法 土壤和沉积物 六价铬 的测定 碱溶液提取-火 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 法 HJ 1082-2019 土壤和沉积物 铜、锌、 铅、镍、铬的测定 火 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 法 HJ 491-2019 土壤和沉积物 铜、锌、 铅、镍、铬的测定 火 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 法 HJ 491-2019 土壤和沉积物 汞、砷、 硒、铋、锑的测定 微 波消解/原子荧光法 HJ 680-2013 土壤和沉积物 铜、锌、 铅、镍、铬的测定 火 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 法 HJ 491-2019 土壤和沉积物挥发性 有机物的测定 吹扫捕 集/气相色谱-质谱法 HJ 605-2011 分析仪器名称/型号/编 号 检出限 单位 原子荧光光度计 AFS-8510 SYZZ-SB-044-02 0.01 mg/kg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 GGX-830 SYZZ-SB-029-02 0.01 mg/kg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 AA-7003 SYZZ-SB-029-01 0.5 mg/kg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 AA-7003 SYZZ-SB-029-01 1 mg/kg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 AA-7003 SYZZ-SB-029-01 10 mg/kg 原子荧光光度计 AFS-8510 SYZZ-SB-044-02 0.002 mg/kg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 AA-7003 SYZZ-SB-029-01 3 mg/kg 气质联用仪 GCMS-QP2010 plus SYZZ-SB-071-02 1.3 μg/kg 95 序 号 检测项目 9 氯仿 10 氯甲烷 11 1,1-二氯乙 烷 12 1,2-二氯乙 烷 13 1,1-二氯乙 烯 14 顺-1,2-二 氯乙烯 15 反-1,2-二 氯乙烯 16 二氯甲烷 17 1,2-二氯丙 烷 18 1,1,1,2-四 氯乙烷 19 1,1,2,2-四 氯乙烷 20 四氯乙烯 检测标准(方法) 土壤和沉积物挥发性 有机物的测定 吹扫捕 集/气相色谱-质谱法 HJ 605-2011 土壤和沉积物挥发性 有机物的测定 吹扫捕 集/气相色谱-质谱法 HJ 605-2011 土壤和沉积物挥发性 有机物的测定 吹扫捕 集/气相色谱-质谱法 HJ 605-2011 土壤和沉积物挥发性 有机物的测定 吹扫捕 集/气相色谱-质谱法 HJ 605-2011 土壤和沉积物挥发性 有机物的测定 吹扫捕 集/气相色谱-质谱法 HJ 605-2011 土壤和沉积物挥发性 有机物的测定 吹扫捕 集/气相色谱-质谱法 HJ 605-2011 土壤和沉积物挥发性 有机物的测定 吹扫捕 集气相色谱-质谱法 HJ 605-2011 土壤和沉积物挥发性 有机物的测定 吹扫捕 集/气相色谱-质谱法 HJ 605-2011 土壤和沉积物挥发性 有机物的测定 吹扫捕 集/气相色谱-质谱法 HJ 605-2011 土壤和沉积物挥发性 有机物的测定 吹扫捕 集/气相色谱-质谱法 HJ 605-2011 土壤和沉积物挥发性 有机物的测定 吹扫捕 集/气相色谱-质谱法 HJ 605-2011 土壤和沉积物挥发性 有机物的测定 吹扫捕 集/气相色谱-质谱法 HJ 605-2011 分析仪器名称/型号/编 号 检出限 单位 气质联用仪 GCMS-QP2010 plus SYZZ-SB-071-02 1.1 μg/kg 气质联用仪 GCMS-QP2010 plus SYZZ-SB-071-02 1.0 μg/kg 气质联用仪 GCMS-QP2010 plus SYZZ-SB-071-02 1.2 μg/kg 气质联用仪 GCMS-QP2010 plus SYZZ-SB-071-02 1.3 μg/kg 气质联用仪 GCMS-QP2010 plus SYZZ-SB-071-02 1.0 μg/kg 气质联用仪 GCMS-QP2010 plus SYZZ-SB-071-02 1.3 μg/kg 气质联用仪 GCMS-QP2010 plus SYZZ-SB-071-02 1.4 μg/kg 气质联用仪 GCMS-QP2010 plus SYZZ-SB-071-02 1.5 μg/kg 气质联用仪 GCMS-QP2010 plus SYZZ-SB-071-02 1.1 μg/kg 气质联用仪 GCMS-QP2010 plus SYZZ-SB-071-02 1.2 μg/kg 气质联用仪 GCMS-QP2010 plus SYZZ-SB-071-02 1.2 μg/kg 气质联用仪 GCMS-QP2010 plus SYZZ-SB-071-02 1.4 μg/kg 96 序 号 检测项目 21 1,1,1-三氯 乙烷 22 1,1,2-三氯 乙烷 23 三氯乙烯 24 1,2,3-三氯 丙烷 25 氯乙烯 26 苯 27 氯苯 28 1,2-二氯苯 29 1,4-二氯苯 30 乙苯 31 苯乙烯 32 甲苯 检测标准(方法) 土壤和沉积物挥发性 有机物的测定 吹扫捕 集/气相色谱-质谱法 HJ 605-2011 土壤和沉积物挥发性 有机物的测定 吹扫捕 集/气相色谱-质谱法 HJ 605-2011 土壤和沉积物挥发性 有机物的测定 吹扫捕 集/气相色谱-质谱法 HJ 605-2011 土壤和沉积物挥发性 有机物的测定 吹扫捕 集/气相色谱-质谱法 HJ 605-2011 土壤和沉积物挥发性 有机物的测定 吹扫捕 集/气相色谱-质谱法 HJ 605-2011 土壤和沉积物挥发性 有机物的测定 吹扫捕 集/气相色谱-质谱法 HJ 605-2011 土壤和沉积物挥发性 有机物的测定 吹扫捕 集/气相色谱-质谱法 HJ 605-2011 土壤和沉积物挥发性 有机物的测定 吹扫捕 集/气相色谱-质谱法 HJ 605-2011 土壤和沉积物挥发性 有机物的测定 吹扫捕 集/气相色谱-质谱法 HJ 605-2011 土壤和沉积物挥发性 有机物的测定 吹扫捕 集/气相色谱-质谱法 HJ 605-2011 土壤和沉积物挥发性 有机物的测定 吹扫捕 集/气相色谱-质谱法 HJ 605-2011 土壤和沉积物挥发性 有机物的测定 吹扫捕 集/气相色谱-质谱法 HJ 605-2011 分析仪器名称/型号/编 号 检出限 单位 气质联用仪 GCMS-QP2010 plus SYZZ-SB-071-02 1.3 μg/kg 气质联用仪 GCMS-QP2010 plus SYZZ-SB-071-02 1.2 μg/kg 气质联用仪 GCMS-QP2010 plus SYZZ-SB-071-02 1.2 μg/kg 气质联用仪 GCMS-QP2010 plus SYZZ-SB-071-02 1.2 μg/kg 气质联用仪 GCMS-QP2010 plus SYZZ-SB-071-02 1.0 μg/kg 气质联用仪 GCMS-QP2010 plus SYZZ-SB-071-02 1.9 μg/kg 气质联用仪 GCMS-QP2010 plus SYZZ-SB-071-02 1.2 μg/kg 气质联用仪 GCMS-QP2010 plus SYZZ-SB-071-02 1.5 μg/kg 气质联用仪 GCMS-QP2010 plus SYZZ-SB-071-02 1.5 μg/kg 气质联用仪 GCMS-QP2010 plus SYZZ-SB-071-02 1.2 μg/kg 气质联用仪 GCMS-QP2010 plus SYZZ-SB-071-02 1.1 μg/kg 气质联用仪 GCMS-QP2010 plus SYZZ-SB-071-02 1.3 μg/kg 97 序 号 检测项目 33 间,对-二甲 苯 34 邻-二甲苯 35 36 硝基苯 苯胺 37 2- 氯 苯 酚 38 苯并(a) 蒽 39 苯并(a) 芘 40 苯并(b) 荧蒽 41 苯并(K) 荧蒽 42 䓛 43 二苯并 (a.h)蒽 检测标准(方法) 土壤和沉积物挥发性 有机物的测定 吹扫捕 集/气相色谱-质谱法 HJ 605-2011 土壤和沉积物挥发性 有机物的测定 吹扫捕 集/气相色谱-质谱法 HJ 605-2011 土壤和沉积物 半挥发 性有机物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 HJ 834-2017 土壤 苯胺的测定气相 色谱-质谱法 SYZZ-ZYzd-F025 (参考 土壤和沉积物 半挥发性有机物的测 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 HJ 834-2017) 土壤和沉积物 半挥发 性有机物的测定 气相 色谱-质谱法 HJ 834-2017 土壤和沉积物 半挥发 性有机物的测定 气相 色谱-质谱法 HJ 834-2017 土壤和沉积物 半挥发 性有机物的测定 气相 色谱-质谱法 HJ 834-2017 土壤和沉积物 半挥发 性有机物的测定 气相 色谱-质谱法 HJ 834-2017 土壤和沉积物 半挥发 性有机物的测定 气相 色谱-质谱法 HJ 834-2017 土壤和沉积物 半挥发 性有机物的测定 气相 色谱-质谱法 HJ 834-2017 土壤和沉积物 半挥发 性有机物的测定 气相 色谱-质谱法 HJ 834-2017 分析仪器名称/型号/编 号 检出限 单位 气质联用仪 GCMS-QP2010 plus SYZZ-SB-071-02 1.2 μg/kg 气质联用仪 GCMS-QP2010 plus SYZZ-SB-071-02 1.2 μg/kg 气质联用仪 GCMS-QP2010 plus SYZZ-SB-071-02 0.09 mg/kg 气质联用仪 GCMS-QP2010 plus SYZZ-SB-071-02 0.02 mg/kg 气质联用仪 GCMS-QP2010 plus SYZZ-SB-071-02 0.06 mg/kg 气质联用仪 GCMS-QP2010 plus SYZZ-SB-071-02 0.1 mg/kg 气质联用仪 GCMS-QP2010 plus SYZZ-SB-071-02 0.1 mg/kg 气质联用仪 GCMS-QP2010 plus SYZZ-SB-071-02 0.2 mg/kg 气质联用仪 GCMS-QP2010 plus SYZZ-SB-071-02 0.1 mg/kg 气质联用仪 GCMS-QP2010 plus SYZZ-SB-071-02 0.1 mg/kg 气质联用仪 GCMS-QP2010 plus SYZZ-SB-071-02 0.1 mg/kg 98 序 号 检测项目 44 茚并 (1,2,3-c, d)芘 45 萘 46 pH 47 铬 48 阳离子交 换量 49 氧化还原 电位 50 饱和导水 率 51 土壤容重 52 总孔隙度 检测标准(方法) 分析仪器名称/型号/编 号 土壤和沉积物 半挥发 气质联用仪 性有机物的测定 气相 GCMS-QP2010 plus 色谱-质谱法 HJ SYZZ-SB-071-02 834-2017 土壤和沉积物 半挥发 气质联用仪 性有机物的测定 气相 GCMS-QP2010 plus 色谱-质谱法 HJ SYZZ-SB-071-02 834-2017 土壤 pH 值的测定 PH 计 电位法 PHS-3C SYZZ-SB-014-01 HJ 962-2018 土壤和沉积物 铜、锌、 铅、镍、铬的测定 火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 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 AA-7003 SYZZ-SB-029-01 法 HJ 491-2019 土壤 阳离子交换量的 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 测定 三氯化六氨合钴 UV2400 浸提-分光光度法 SYZZ-SB-028-01 HJ 889-2017 土壤 氧化还原电位的 PH 计 测定 电位法 PHS-3C SYZZ-SB-014-01 HJ 746-2015 森林土壤渗透性的测 环刀 定 100cm3 LY/T 1218-1999 3 SYZZ-SB-094-01 环刀法 土壤检测 第4部分:土 环刀 壤容重的测定 100cm3 SYZZ-SB-094-01 NY/T 1121.4-2006 森林土壤水分-物理性 环刀 质的测定 100cm3 SYZZ-SB-094-01 LY/T 1215-1999 检出限 单位 0.1 mg/kg 0.09 mg/kg —— 无量纲 4 mg/kg 0.8 Cmol+/kg —— mV —— mm/min —— g/cm3 —— % (5)土壤环境现状监测结果评价 土壤监测统计结果见表 4.2-12~4.2-14。 表 4.2-12 土壤监测结果一览表 检测结果 检测 项目 pH 厂区西 南角 T1# (0~0. 5m) 厂区 厂区 西南 西南 角 角 T1# T1# (0.5~ (1.5 1.5m) ~3.0m ) 6.98 7.02 7.05 生产车间 与化学品 库之间 柱状样 T2# (0~0.5m ) 生产车间 与化学品 库之间 柱状样 T2# (0.5~1.5 m) 生产车间 与化学品 库之间 柱状样 T2# (1.5~3.0 m) 7.44 7.45 7.39 99 单位 标准 值 是 否 达 标 无量纲 — — 检测结果 检测 项目 六价 铬 厂区 厂区 厂区西 西南 西南 南角 角 角 T1# T1# T1# (0~0. (0.5~ (1.5 5m) 1.5m) ~3.0m ) 0.5 0.5(L) 0.5(L) (L) 生产车间 与化学品 库之间 柱状样 T2# (0~0.5m ) 生产车间 与化学品 库之间 柱状样 T2# (0.5~1.5 m) 生产车间 与化学品 库之间 柱状样 T2# (1.5~3.0 m) 0.5(L) 0.5(L) 单位 标准 值 0.5(L) mg/kg 5.7 是 否 达 标 铜 31 30 29 36 38 37 mg/kg 1800 0 镍 62 64 66 73 71 72 mg/kg 900 达 标 达 标 达 标 2.2 1.9 2.0 1.3 1.2 1.2(L) mg/kg 570 达 标 1.2 (L) 1.2(L) 1.2(L) 1.2(L) mg/kg 640 达 标 间, 对二 甲苯 邻二 甲苯 阳离 子交 换量 氧化 还原 电位 饱和 导水 率 土壤 容重 总孔 隙度 1.2(L) 1.2(L) 12.7 12.6 12.4 12.5 12.2 12.3 Cmol+/ kg — — 531 527 522 526 521 519 mV — — 1.38 1.41 1.39 1.42 1.36 1.39 mm/mi n — — 1.19 1.22 1.18 1.24 1.21 1.18 g/cm3 — — 22.6 23.0 22.4 22.3 22.5 22.1 % — — 单位 标 准 值 是 否 达 标 无量 纲 — — mg/kg 5.7 表 4.2-13 土壤监测结果一览表 检测结果 生产车 办公楼 间北侧 西侧 西部 T3# T4# (1.5~3 (0~0.5 .0m) m) 生产车 间北侧 西部 T4# (0.5~1 .5m) 生产车间 北侧西部 T4# (1.5~3.0 m) 7.22 7.27 办公 楼西 侧 T3# (0~0 .5m) 办公楼 西侧 T3# (0.5~1 .5m) pH 7.54 7.51 六价 铬 0.5 (L) 铜 46 47 46 48 46 45 mg/kg 镍 67 65 65 69 68 67 mg/kg 检测 项目 7.52 7.18 0.5(L) 0.5(L) 0.5(L) 0.5(L) 0.5(L) 100 180 00 900 达 标 达 标 达 检测 项目 办公 楼西 侧 T3# (0~0 .5m) 办公楼 西侧 T3# (0.5~1 .5m) 检测结果 生产车 办公楼 间北侧 西侧 西部 T3# T4# (1.5~3 (0~0.5 .0m) m) 生产车 间北侧 西部 T4# (0.5~1 .5m) 生产车间 北侧西部 T4# (1.5~3.0 m) 标 准 值 单位 是 否 达 标 标 间,对 二甲 苯 邻二 甲苯 阳离 子交 换量 氧化 还原 电位 饱和 导水 率 土壤 容重 总孔 隙度 1.2 (L) 1.2(L) 1.2(L) 1.2 (L) 1.2(L) 1.2(L) 1.2(L) 1.2(L) 1.2(L) 1.7 1.8 1.6 mg/kg 570 达 标 mg/kg 640 达 标 12.5 12.6 12.4 12.3 12.4 12.2 Cmol+/ kg — — 526 523 520 523 521 517 mV — — 1.37 1.42 1.38 1.39 1.34 1.36 mm/mi n — — 1.25 1.23 1.16 1.22 1.20 1.19 g/cm3 — — 22.8 23.1 22.3 22.5 22.3 22.4 % — — 表 4.2-14 土壤监测结果一览表 检测结果 生产 车间 北侧 东部 表层 样 T5 生产 车间 与办 公楼 之间 T6 厂区 西侧 空地 T7 厂区 南侧 空地 T8 后马 村 T9 闲云 雅居 小区 T10 砷 3.66 10.5 7.30 10.0 4.52 镉 0.09 0.12 0.10 0.10 铅 75 61 67 铜 31 29 镍 54 汞 检测项目 六价铬 硝基苯 苯胺 单位 标准值 是否 达标 8.61 mg/kg 60 达标 0.07 0.06 mg/kg 65 达标 78 196 63 mg/kg 800 达标 27 130 29 11 mg/kg 18000 达标 56 53 214 23 48 mg/kg 900 达标 0.172 0.259 0.441 0.483 0.196 0.347 mg/kg 38 达标 0.5 (L) 0.09 (L) 0.02 (L) 0.5 (L) 0.09 (L) 0.02 (L) 0.5 (L) 0.09 (L) 0.02 (L) 0.5 (L) 0.09 (L) 0.02 (L) 0.5 (L) 0.09 (L) 0.02 (L) 0.5 (L) 0.09 (L) 0.02 (L) mg/kg 5.7 达标 mg/kg 76 达标 mg/kg 260 达标 101 检测结果 生产 车间 北侧 东部 表层 样 T5 0.06 (L) 1.3 (L) 生产 车间 与办 公楼 之间 T6 0.06 (L) 1.3 (L) 厂区 西侧 空地 T7 厂区 南侧 空地 T8 后马 村 T9 闲云 雅居 小区 T10 0.06 (L) 1.3 (L) 0.06 (L) 1.3 (L) 0.06 (L) 1.3 (L) 0.06 (L) 1.3 (L) 氯仿 7.9 7.4 4.4 3.6 5.3 氯甲烷 5.4 5.1 4.4 14.4 1,1-二氯乙 烷 1,2-二氯乙 烷 1,1-二氯乙 烯 顺-1,2-二氯 乙烯 反-1,2-二氯 乙烯 1.2 (L) 1.3 (L) 1.0 (L) 1.3 (L) 1.4 (L) 1.2 (L) 1.3 (L) 1.0 (L) 1.3 (L) 1.4 (L) 1.2 (L) 1.3 (L) 1.0 (L) 1.3 (L) 1.4 (L) 二氯甲烷 21.8 20.5 1,2-二氯丙 烷 1,1,1,2-四氯 乙烷 1,1,2,2-四氯 乙烷 1.1 (L) 1.2 (L) 1.2 (L) 四氯乙烯 单位 标准值 是否 达标 mg/kg 2256 达标 μg/kg 2800 达标 3.3 μg/kg 900 达标 9.2 7.1 μg/kg 37000 达标 1.2 (L) 1.3 (L) 1.0 (L) 1.3 (L) 1.4 (L) 1.2 (L) 1.3 (L) 1.0 (L) 1.3 (L) 1.4 (L) 1.2 (L) 1.3 (L) 1.0 (L) 1.3 (L) 1.4 (L) μg/kg 9000 达标 μg/kg 5000 达标 μg/kg 66000 达标 μg/kg 596000 达标 μg/kg 54000 达标 4.6 5.5 5.8 5.3 μg/kg 616000 达标 1.1 (L) 1.2 (L) 1.2 (L) 1.1 (L) 1.2 (L) 1.2 (L) 1.1 (L) 1.2 (L) 1.2 (L) 1.1 (L) 1.2 (L) 1.2 (L) 1.1 (L) 1.2 (L) 1.2 (L) μg/kg 5000 达标 μg/kg 10000 达标 μg/kg 6800 达标 14.2 13.5 28.5 19.1 8.0 28.0 μg/kg 53000 达标 1,1,1-三氯乙 烷 1,1,2-三氯乙 烷 1.3 (L) 1.2 (L) 1.3 (L) 1.2 (L) 1.3 (L) 1.2 (L) 1.3 (L) 1.2 (L) 1.3 (L) 1.2 (L) 1.3 (L) 1.2 (L) μg/kg 840000 达标 μg/kg 2800 达标 三氯乙烯 2.2 2.1 1.5 1.2 1.6 1.2 μg/kg 2800 达标 1,2,3-三氯丙 烷 1.2 (L) 1.2 (L) 1.2 (L) 1.2 (L) 1.2 (L) μg/kg 500 达标 氯乙烯 1.2 1.1 4.5 4.0 1.3 μg/kg 430 达标 1.9 (L) 1.2 (L) 1.5 (L) 1.5 (L) 1.9 (L) 1.2 (L) 1.5 (L) 1.5 (L) 1.9 (L) 1.2 (L) 1.5 (L) 1.5 (L) 1.9 (L) 1.2 (L) 1.5 (L) 1.5 (L) 1.9 (L) 1.2 (L) 1.5 (L) 1.5 (L) 1.2 (L) 1.0 (L) 1.9 (L) 1.2 (L) 1.5 (L) 1.5 (L) μg/kg 4000 达标 μg/kg 270000 达标 μg/kg 560000 达标 μg/kg 20000 达标 检测项目 2-氯苯酚 四氯化碳 苯 氯苯 1,2-二氯苯 1,4-二氯苯 102 检测结果 生产 车间 北侧 东部 表层 样 T5 1.2 (L) 1.1 (L) 生产 车间 与办 公楼 之间 T6 1.2 (L) 1.1 (L) 厂区 西侧 空地 T7 厂区 南侧 空地 T8 后马 村 T9 闲云 雅居 小区 T10 1.2 (L) 1.1 (L) 1.2 (L) 1.1 (L) 1.2 (L) 1.1 (L) 1.2 (L) 1.1 (L) 6.6 6.3 8.7 8.0 7.7 9.3 1.2 (L) 1.2 邻-二甲苯 (L) 0.1 苯并(a)蒽 (L) 0.1 苯并(a)芘 (L) 苯并(b)荧 0.2 (L) 蒽 苯并(K)荧 0.1 (L) 蒽 0.1 䓛 (L) 二苯并(a.h) 0.1 (L) 蒽 茚并 0.1 (1,2,3-c,d) (L) 芘 0.09 萘 (L) 1.2 (L) 1.2 (L) 0.1 (L) 0.1 (L) 0.2 (L) 0.1 (L) 0.1 (L) 0.1 (L) 1.2 (L) 1.2 (L) 0.1 (L) 0.1 (L) 0.2 (L) 0.1 (L) 0.1 (L) 0.1 (L) 1.2 (L) 1.2 (L) 0.1 (L) 0.1 (L) 0.2 (L) 0.1 (L) 0.1 (L) 0.1 (L) 1.2 (L) 1.2 (L) 0.1 (L) 0.1 (L) 0.2 (L) 0.1 (L) 0.1 (L) 0.1 (L) 1.2 (L) 1.2 (L) 0.1 (L) 0.1 (L) 0.2 (L) 0.1 (L) 0.1 (L) 0.1 (L) 0.1 (L) 0.1 (L) 0.1 (L) 0.1 (L) 0.09 (L) 0.09 (L) 0.09 (L) 7.33 7.35 7.58 检测项目 乙苯 苯乙烯 甲苯 间,对-二甲 苯 pH 阳离子交换 量 氧化还原电 位 7.26 单位 标准值 是否 达标 μg/kg 28000 达标 μg/kg 1290000 达标 μg/kg 1200000 达标 μg/kg 570000 达标 μg/kg 640000 达标 mg/kg 5.5 达标 mg/kg 0.55 达标 mg/kg 5.5 达标 mg/kg 55 达标 mg/kg 490 达标 mg/kg 0.55 达标 0.1 (L) mg/kg 5.5 达标 0.09 (L) 0.09 (L) mg/kg 25 达标 7.70 7.24 无量纲 / / / / Cmol+/ 12.6 12.2 12.4 12.1 12.5 12.9 522 519 514 517 525 528 mV / / 饱和导水率 1.38 1.34 1.35 1.33 1.30 1.35 mm/mi n / / 土壤容重 1.24 1.21 1.19 1.26 1.27 1.16 g/cm3 / / 总孔隙度 22.3 23.7 22.8 22.1 22.5 22.2 % / / 阳离子交换 量 12.1 12.8 12.6 12.1 12.2 12.0 Cmol+/ kg / / kg 监测结果表明,项目所在地各监测点位各项污染因子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指标(试行)》(GB36600-2018)表 1 和表 2 中第 二类用地标准。土壤环境质量现状良好。 103 104 图 4.2-2 土壤监测点位图 105 图 4.2-2 土壤环境监测点位图(续) 106 4.3.环境空气质量变化 4.3.1.近三年例行监测数据变化趋势分析 沈阳市 2018 年 SO2、NO2、PM10、PM2.5 年均浓度分别为 26ug/m3、39ug/m3、 75ug/m3、41ug/m3;CO24 小时平均第 95 百分位数为 1.8mg/m3,O3 日最大 8 小 时平均第 90 百分位数为 163ug/m3;超过《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 中二级标准限值的污染物为 PM10、PM2.5、O3。 沈阳市 2019 年 SO2、NO2、PM10、PM2.5 年均浓度分别为 21ug/m3、36ug/m3、 77ug/m3、43ug/m3;CO24 小时平均第 95 百分位数为 1.9mg/m3,O3 日最大 8 小 时平均第 90 百分位数为 155ug/m3;超过《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 中二级标准限值的污染物为 PM10、PM2.5。 沈阳市 2020 年 SO2、NO2、PM10、PM2.5 年均浓度分别为 18ug/m3、35ug/m3、 74ug/m3、42ug/m3;CO24 小时平均第 95 百分位数为 1.7mg/m3,O3 日最大 8 小 时平均第 90 百分位数为 154ug/m3;超过《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 中二级标准限值的污染物为 PM10、PM2.5。 沈阳市近 3 年各污染物整体呈下降趋势,主要各污染物为 PM10、PM2.5、O3。 PM10 超标主要集中在冬季供暖,同时与北方地区颗粒物浓度背景普遍较高有关。 O3 超标主要由于区域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及 VOCs 等污染物的共同作 用,主要集中在采暖季。 4.3.2.特征污染物环境空气质量变化情况 4.3.2.1.数据来源 本次后评价环境空气质量评价特征因子有氯化氢、硫酸、二甲苯、非甲烷总 烃。评价数据来源于来源于《《沈阳道达汽车饰件有限公司年产 300 万套常规电 镀保险杠格栅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13.1)、《沈阳道达汽车饰件有限公司 智能化电镀生产线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监测点位共两个,位于厂界上 风向和后马村。 107 4.3.2.2.不同时期特征污染物情况 项目不同时期特征污染物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结果见表 4.3-1。 表 4.3-1 监测项目 厂区 后马村 同点位不同时期特征污染监测数据对比 单位:mg/m3 监测时间 氯化氢 硫酸 二甲苯 非甲烷总烃 2012.10 未检出 未检出 0.014 0.76 2018.3 未检出 未检出 0.0178 0.47 变化情况 无变化 无变化 增大 减小 2012.10 未检出 未检出 0.018 0.99 2018.3 未检出 未检出 0.0190 0.31 变化情况 无变化 无变化 增大 减小 0.05 0.3 0.2 2.0 标准值 由表可知,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不大,二甲苯和非甲烷总烃有所增 加,但由于本项目位于工业园区内,不能排除其他相关企业对环境空气的影响。 4.4.地下水环境质量变化 4.4.1.数据来源 本次后评价地下水环境质量数据来源于《沈阳道达汽车饰件有限公司年产 300 万套常规电镀保险杠格栅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13.1)中对厂址内水井 进行的监测、《沈阳道达汽车饰件有限公司智能化电镀生产线改扩建项目环境影 响报告书》中的监测数据以及企业 2022 年 5 月委托辽宁奉天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对厂区地下水的监测数据。 监测项目主要为氯化物、pH,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挥发性酚、 耗氧量、亚硝酸盐,氨氮、硝酸盐、氯化物、氰化物、氟化物、铜、铬(六价铬)、 镍共 14 项。 4.4.2.不同时期地下水水质 不同时期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结果见表 4.4-1。 108 表 4.4-1 地下水水质监测结果及变化趋势分析 序号 项目 单位 项目厂区南侧 30m 处 项目厂址 项目厂区上游 2012.10 2018.3 2012.10 2022.5 标准值 1. pH 值 无量纲 7.46 7.57 7.56 7.19 6.5~8.5 2. 总硬度 mg/L 90.1 / 68.2 411 450 3. 氯化物 mg/L / 39 / 47.6 250 4. 硫酸盐 mg/L / 24 / 97.8 250 5. 氟化物 mg/L / 0.17 / 0.61 1.0 6. 硝酸盐 mg/L 1.17 0.37 0.93 5.37 20 7. 亚硝酸盐 mg/L 0.004 未检出 0.003 0.006 1.0 8. 氨氮 mg/L 0.05 0.094 0.03 0.450 0.5 9. 耗氧量 mg/L 0.40 0.5 0.48 2.47 3.0 10. 氰化物 mg/L / 未检出 / 未检出 0.05 11. 六价铬 mg/L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0.05 12. 铜 mg/L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未检出 0.3 13. 镍 mg/L 未检出 0.02 未检出 1.07×10-3 0.1 109 4.4.3.结果分析及超标原因分析 由上表可知,与 2012 年 11 月建厂时相比,项目硝酸盐、氨氮、耗氧量、镍 等污染有所增高,其中涉及到项目的特征因子为镍,但均未超出环境质量标准要 求。但综合项目地下水上下游监测数据,项目上下游地下水中硝酸盐、氨氮、耗 氧量污染物监测数值波动不大,项目区域地下水环境质量整体趋向恶化,可能是 由于项目位于化工园工业园区内,本项目地下水影响区域内还有相同的装备制造 企业及电镀企业,不能排除其他相关企业对地下水的影响。建议企业按照《工业 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 技术指南(试行)》(HJ 1209—2021)要求进一步 做好地下水和土壤的例行监测,做好厂区防渗,防止发生地下水污染事件。 4.5.声环境质量变化 4.5.1.数据来源 本次后评价声环境质量监测数据来源于《沈阳道达汽车饰件有限公司年产 300 万套常规电镀保险杠格栅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13.1)中的监测数据、 《沈阳道达汽车饰件有限公司智能化电镀生产线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2019.1)中的监测数据、沈阳市中正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2020 年 12 月对本项目 进行的监测中的数据。不同时期的同监测点位见图 4.2-1。 4.5.2.不同时期监测结果及分析 项目厂界四周声环境质量监测结果见表 4.5-1。 表 4.5-1 噪声监测结果 原环评 监测点位 东 监测时间 昼间 单位:dB(A) 委托监测 委托监测 标准值 65 是否达标 2012.10.18 2018.3.18 2020.12.16 57.8 61.2 51 110 达标 南 西 北 夜间 55 47.1 51.4 40 达标 昼间 65 55.3 63.7 50 达标 夜间 55 45.6 53.6 41 达标 昼间 65 53.2 62.2 52 达标 夜间 55 43.5 51.9 42 达标 昼间 65 56.5 61.6 54 达标 夜间 55 46.4 52.5 44 达标 根据不同时期监测结果可以看出,厂界四周声环境质量监测结果满足《声环 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3 类标准要求。其中,2012 年 10 月项目声环境 监测为背景值,项目建成后运行后声环境监测值有所增加。最大增加值为项目南 侧厂界,昼间噪声值增加了 8.4dB(A),夜间增加了 8dB(A),企业在落实设 备噪声减振降噪措施后,经距离衰减后项目厂界噪声能够达标。 4.6.区域污染源变化情况 本项目位于化工园区内东北方向。经过调查,大气评价范围内(厂界外 2.5km 区域)包含了化工园区大部分工业企业,涉及橡胶加工区块、医药化工区块、化 工新材料区块、精细化工区块和机械加工区块共五大区块,本项目属于精细化工 区块。评价范围北部涉及部分经济开发区的装备制造产业区,南部涉及小面积现 代建筑产业带。 经过调查,本项目 2.5km 范围内涉及的各类化工企业四十余家,机械加工类 企业近十家,热电厂 2 家。部分企业废气排放情况见表 4.6-1。对照《2020 年沈 阳市重点排污单位名录》,本项目调查范围内涉及大气重点排污单位共 14 家, 其中医药化工企业 13 个,热电厂 1 个。 表 4.6-1 本项目 2.5km 范围内废气排放单位及废气污染因子一览表 产 业 区 化 学 工 业 行业类别 橡胶制造 涉及企业名称 是否为大气重 点排污单位 和平子午线轮胎 是 米其林轮胎 是 普利司通(沈阳)轮胎 是 111 主要污染因子 粉尘、非甲烷总烃、H2S、 CS2 产 业 区 园 行业类别 涉及企业名称 是否为大气重 点排污单位 热电站 国电沈西热电厂 是 医药化工 东北制药集团(经开区) 是 化工新材料 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是 裕丰源化工 是 关西涂料 否 东瑞精细化工 是 沈阳世源化工 是 科创化学品 是 沈阳联盛化工 是 沈阳百傲化学 否 沈阳广达化工 是 沈阳世纪佳龙化工 是 NMCH 沈阳派尔化学 是 乙烯、苯、苯乙烯、VCM、 Cl2 否 苯、二甲苯、烟尘 涂料 精细化工 装 备 制 造 产 业 带 主要污染因子 粉尘、SO2、H2S NMCH、HCl、氨、甲醇、 苯系物、H2S、SO2 VCM、粉尘、NMCH 、 Cl2 NMCH、HCl、粉尘、乙 炔 NMCH、HCl、粉尘、乙 炔 沃得农机、曙光 装备制造和 沈阳海克机床 汽车零部件 中国有色冶金(沈阳)机械 行业 帝乐管业 九豪管业 由上表可知,根据行业特征及各企业污染物排放特点分析,本项目评价范围 内,医药化工行业排放的废气包括粉尘、非甲烷总烃、H2S、CS2,HCl、氨、甲 醇、苯系物、H2S、VCM 及 SO2 等,装备制造、汽车及零部件主要有苯、二甲 苯、烟尘等,其中与本项目有关的挥发性有机污染物大部分来自医药化工行业和 装备制造、汽车及零部件行业,硫化氢、氯化氢、氯气等废气主要来自于医药化 工行业。 根据现场踏勘,工程影响区域及评价范围内与环评阶段相比,增加了东药集 团(经开区),成立于 2014 年,为医药、农药中间体化工企业。厂区南侧沈阳 诚合化工有限公司改建为沈阳联盛化工有限公司。其他工业企业分布与环评阶段 相比未发生变化。 112 5.环境保护措施有效性评估 5.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有效性分析 本项目主要废气为电镀废气,注塑工艺废气和涂装废气。各工艺废气治理措 施见表 5.1-1。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电镀工业》(HJ855-2017) 中表 7 电镀废气治理可行技术,本项目电镀废气污染治理措施属于可行技术。根 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汽车制造业》(HJ971-2018),本项目涂 装工段选择活性炭吸附设施不属于排污许可可行技术,根据监测数据,项目涂装 工段排放的污染物能够满足《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21/ 3160-2019),证明可达到与污染防治可行技术相当的处理能力。注塑工段颗粒 物采用布袋除尘器,非甲烷总烃属于树脂加工工序可行技术 表 5.1-1 本项目废气污染物防治措施汇总 项 目 污染 工艺 污染物 环保措施 氯化氢、硫 酸雾及铬 酸雾 ①封闭电镀生产线作业区(完全封闭、工作人员 进出双门); ②电镀 A 线设设槽边吸风装置+5 台净化塔+5 根 15m 高排气筒; ③电镀 B 线设设槽边吸风装置+6 台净化塔+6 根 15m 高排气筒; ④镀铬槽内家酸雾抑制剂,处理铬酸雾时在净化 塔前安装铬雾回收器(共 5 台);槽边吸风装置 安装在酸洗槽(盐酸、硫酸)、电镀槽(镀铜、 镍、铬)等产生酸雾的槽体的槽边;净化塔采用 湿法碱喷淋,硫酸雾、氯化氢处理效率 90%,铬 酸雾处理效率 95% 是 涂装 颗粒物、苯 系物、非 甲烷总烃 项目设有 3 个封闭式全自动喷漆房,每个喷漆房 南北两侧均设置水幕除漆雾装置、底部设水池; 每个喷漆房顶部设排气口、外侧设有过滤棉+活 性炭吸附有机废气;涂装作业区共设置 1 套活性 炭吸附装置+1 根 15m 高排气筒 排污许可中 可行技术为 吸附+热力 燃烧/催化 燃烧等,根 据监测,但 本项目污染 物能满足排 放标准要求 注塑 非甲烷总 烃、颗粒物 每台注塑机各设 1 个集气罩+1 套活性炭吸附装 置+布袋除尘器+1 根 15m 高排气筒 是 电镀 废气 治理 措施 113 是否满足排 污许可要求 本项目废气排放情况引用项目厂区 2022 年第一季度自行监测数据,监测结 果见表 5.1-2。 表 5.1-2 现有项目废气产生与排放情况 环评预测排放情况 污染源 排气筒 污染源工 标干流 位置 编号 A 线 1# 段 量(m3/h) 污染物名称 (mg/m ) 19287 硫酸雾 19776 铬酸雾 化学镍工 20813 氯化氢 段 电镀 A A 线 3# 套铬工段 28915 铬酸雾 线车间 A 线 5# 镀镍工段 14335 硫酸雾 A 线 4# 镀铜工段 20161 硫酸雾 B 线 6# 镀镍工段 21747 硫酸雾 B 线 7# 镀铜工段 19486 硫酸雾 B 线 8# 套铬工段 24667 铬酸雾 B 线 9# 套铬工段 29282 铬酸雾 电镀 B 2.52 0.126 喷淋中和塔 0.04 0.002 槽边抽风集气+ 2.52 喷淋中和塔 槽边抽风集气+ 酸雾净化塔 槽边抽风集气+ 喷淋中和塔 槽边抽风集气+ 喷淋中和塔 槽边抽风集气+ 喷淋中和塔 槽边抽风集气+ 喷淋中和塔 槽边抽风集气+ 酸雾净化塔 槽边抽风集气+ 酸雾净化塔 硫酸雾 线车间 B 线 10# 化学镍工 10195 酸雾净化塔 铬酸雾 粗化退镀 工段 硫酸雾 酸雾净化塔 甲苯 二甲苯 涂装车 涂装 间 12# 涂装工序 速率 (mg/m ) (kg/h) 3 1.41 0.027 <5× <9× -4 10 10-6 0.126 1.16 0.024 7.60 0.38 26.4 0.549 0.044 0.0022 <5× <9× -4 10 10-6 2.52 0.126 1.62 0.023 / / 1.55 0.031 2.52 0.126 1.36 0.029 2.52 0.126 1.21 0.023 0.04 0.002 0.04 0.002 2.52 <5× <1.1× 10-4 10-5 <5× <1.4× 10-4 10-5 0.126 1.12 0.011 7.60 0.38 25.9 0.26 0.044 0.0022 2.52 0.126 / / 1.0 0.02 未检出 / / / 2.34 0.21 / / 0.043 0.0393 槽边抽风集气+ 15657 浓度 槽边抽风集气+ 氯化氢 段 15687 B 线 11# 速率(kg/h) 槽边抽风集气+ 硫酸雾 A 线 2# 浓度 3 粗化退镀 工段 治理措施 排放状况 90106 非甲烷总烃 水幕清洗及洗涤 塔喷淋+过滤棉+ <5× <8.5× 10-4 10-6 1.72 0.026 0.0145 0.0013 活性炭吸附 苯系物 114 / / <20 <1.802 0.1 0.001 3.46 0.013 颗粒物 注塑车 注塑 间 13# 注塑工段 3837 非甲烷总烃 活性炭吸附装置 根据表格,现有项目电镀工序污染物排放能够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 (GB21900-2008)表 5 中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涂装工段污染物排放能够满足环评中要求的《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新污染源二级标准。注塑工段污染物排放能够满足《合成树脂工 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 5 排放标准。 涂装工段非甲烷总烃排放满足新发布的《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 准》(DB21/ 3160-2019)。 涂装和注塑工段废气采用活性炭吸附法进行处理,其原理如下: (1)活性炭吸附设施工艺原理 吸附是一种物质附着在另一种物质表面上的缓慢作用过程。吸附是一种界面 现象,其与表面张力、表面能的变化有关。引起吸附的推动能力有两种,一种是 溶剂水对疏水物质的排斥力,另一种是固体对溶质的亲和吸引力。废水处理中的 吸附,多数是这两种力综合作用的结果。活性炭的比表面积和孔隙结构直接影响 其吸附能力,灰分也有影响,灰分愈小,吸附性能愈好;吸附质分子的大小与炭 孔隙直径愈接近,愈容易被吸附;吸附质浓度对活性炭吸附量也有影响。在一定 浓度范围内,吸附量是随吸附质浓度的增大而增加的。另外,水温和 pH 值也有 影响。吸附量随水温的升高而减少,随 pH 值的降低而增大。故低水温、低 pH 值有利于活性炭的吸附。 活性炭的吸附作用 吸附是指液体或气体附着集中于固体表面的作用,一般的活性炭都能发生这 种作用。吸附与吸收不同,吸收是指让液体或气体进入固体的内部的原子结构中, 但活性炭并不具备这样的能力,它的吸附作用只是一个表面现象,所以只发生于 它的表面。 吸附作用的形成,主要来自伦敦分散力,这也是另一种凡得瓦力的表现形式。 此种力普遍存在于不具有永久性偶极矩的分子之间,它是一种自然的吸引力。只 要分子足够靠近,都会很自然产生这种作用力。凡是能利用此种力把物质吸住的 作用,我们称为物理吸附。此种作用力与温度无关,因此不受温度之影响。 115 伦敦分散力必须在炭表面与被吸附分子之间达到作用的距离之后才会发生, 该力的大小涉及被吸附分子中所有相关原子与活性炭表面碳原子密切接触的程 度。如果接触的程度越高,则该力越大,同时活性炭对该分子的吸附能力也越强。 图 7.1-2 活性炭吸附设施示意图 活性炭选择碘值不低于800毫克/克的颗粒状、柱状等活性炭或吸附效率相当 的蜂窝状活性炭,并及时更换,更换周期依据收集有机废气量,1倍的VOCs排放 量需4~6倍的活性炭来吸附,可保证设计的吸附效率。进入吸附装置的废气温度 宜低于40℃,气体流速宜低于0.6m/s,进入吸附装置的颗粒物含量宜低于1mg/m3, 吸附单元的压力损失宜低于2.5kPa。同时,对治理设施进出口VOCs排放浓度和 速率定期进行监测,确保VOCs达标排放,当排放浓度不能满足设计或排放要求 时应更换吸附剂。在废气处理设施运行过程中,对活性炭的碘值每月定期进行检 测,当碘值<800时,对活性炭和过滤棉进行更换。活性炭更换频率约一年更换 3-4次。 企业应按照《排污单位环境管理台账及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技术规范 总则 (试行)》(HJ944-2018)要求建立环境管理台账制度,落实环境管理台账记录 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明确工作职责,包括台账的记录、整理、维护和管理等, 台账记录频次和内容须满足排污许可证环境管理要求,并对台账记录结果的真实 性、完整性和规范性负责。记录活性炭更换频次储存方式转移方式以及委托处置 单位,转移量等相关信息。 5.2.废水防治措施有效性分析 116 本项目废水排放情况引用项目厂区 2022 年第一季度自行监测数据,监测结 果见表 2.5-2,本项目废水污染因子中总铬、六价铬、总镍在生产设施废水排放 口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中表 2 新建企业水污染物排 放浓度限值要求,厂区污水总排放口中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辽宁省污水综合排 放标准》(DB21/1627-2008)表 2 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限 值要求。 表 5.2-1 现有废水产生及排放情况一览表 废水 类 别 排放情况 浓度 废水来源 污染物名称 含镍废水 总镍 0.1 总铜 未检出 0.3 pH 7.0 6~9 COD 162 300 SS 116 300 镍 0.35 0.5 0.13 1.0 未检出 0.2 氨氮 14.4 30 总磷 0.89 5.0 总氮 26.7 50 石油类 0.79 20 COD 152 300 8.91 30 61 300 铬 生活污水 0.1 未检出 六价铬 综合废水 镀铬废水处理 设施 排放口 未检出 0.5 含铬废水 生产 废水 镀镍废水处理 设施排放口 (mg/L) 标准浓度限值 排放方式及去向 (mg/L) 未检出 总铬 含铜废水 监测点位 六价铬 氨氮 SS 生产废水总排 放口 生活污水总排 放口 沈阳振兴污水处 理有限公司 ①电镀生产线废水:含铬废水、含镍废水、含铜废水、综合漂洗废水生产废 水在收集前通过节水设备进行水回用,部分回用于生产线,部分分别收集排至污 水处理站的废水调节池(含铜、含镍、含铬及综合前处理废水 4 个调节池),分 别进入各自(铜、镍、铬、综合)浓缩水池+化学沉淀系统进一步处理(4 套), 最后进入废水终端混凝沉淀处理系统,终端处理系统采用化学混凝沉淀法,进一 步去除少量残余重金属等;电镀生产线污水站处理能力 1500m3/d; 化学镍废水砂滤+NF 纳滤+RO 反渗透+蒸发工艺,出水收集至中间清水池 117 ②涂装综合废水:通过管线进入综合废水浓缩水池+化学沉淀系统处理,处理 后的废水排入终端混凝沉淀处理系统; ③酸雾净化塔废水+退镀综合废水+车间地面冲洗水:通过管线进入含铬废水 浓缩水池+化学沉淀处理,后进入终端混凝沉淀处理系统; 上述生产废水经终端混凝沉淀处理系统处理后排至园区污水管网进入沈阳振 兴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④纯水制备废水 纯水制备排水直接排至园区污水管网进入沈阳振兴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⑤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园区污水管网进入沈阳振兴污水处理有限公 司。 图 2.3 本项目建成后全厂废水处理工艺流程图 118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镍、总铬,根据《电镀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 (HJ 2002 HJ -2010 )以及《电镀工业污染防治最佳可行技术 指南(试行)》(HJ -BATBAT-11 )中的相关技术指导政策,本项目污水处理工艺与上述规定要求符性见表 5.2-2。 表5.2-2与电镀污染防治最佳可行技术指南的相符性 项目 最佳可行技术 电镀清洗水减 废水的分质分级利 量化技术 用技术 定义 主要技术指标 电镀线上的用水点多,不同的用水点有不同 的水质标准,根据不同用水要求分级使 用废水,实现分质用水,一水多用。 / 化学沉淀法处理技术是通过向废水中投加 化学药剂,使其与水中的某些溶解物质产生 反应,生成难溶于水的盐类沉淀,从而使污 PH 值 8~11;加药 水污染治理技 化学沉淀法处理技 染物分离除去的方法,常用的化学药剂有氢 反应时间 15~20min, 术 术 氧化钠和硫化钠等。各种金属氢氧化物活硫 重金属去除率> 化物沉淀的 PH 值不同,选取各自的最佳沉 98% 淀 pH 范围才能取得最佳沉 淀效果。 技术适用性 本项目情况 / 本项目废水处理后 34%水回用于电镀生产 线,实现一水多用 废水 本项目废水处理系统中包括了投加化学药 剂使目标污染物沉淀的工序,如含镍、含 铬、含铜废水处理系统中的 pH 调节、沉 淀等;根据重金属的种类调整 pH 值 8~11; 加药反应时间:15~20min,除镍效率 99.9%、除铬效率 99.9%,除铜效率 99.9% 表5.2-3 与与电镀污染防治最佳可行技术指南的相符合性分析 类别 要求 本项目执行情况 本项目废水采用分类收集、分质处理的原则。含铬废水、含镍废水、含 电镀废水应分类收集、分制处理。其中,规定在车间或生产设施排放口监控的 铜废水及酸碱废水分别进入各自的废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重金属废水 污染物,应在车间或政策设施排放口收集和处理;规定在总排放口监控的污染 处理装置确保一类污染物在其单独的污水处理设施排放口达标。 物,应在废水总排放口收集和处理。含铬废水应单独收集与处理。 综合废水处理系统确保其它污染物在总排放口达标。 119 电镀废水治理工程在建设和运行中,应采取消防、防噪、抗震等措施。处理 设施,构建筑物等应根据其接触介质的性质,采取防腐、防漏防渗等措施。 废水处理间采取消防、防噪、抗震等措施,各废水处理构筑物均采取 防腐、防漏、防渗等措施。 一般规定 废水中排放口应安装在线监测系统,并符合 HJ/T353、HJ/T355 和 HJ/T212 的 本项目在在废水总排口设置水质自动采样器、流量计等,符合 HJ/T353、 HJ/T355 和 HJ/T212 的要求。 要求。 电镀污泥作为危废,均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电镀污泥暂存于危废仓 库内,危废仓库内不同类型危废分区防治,液态危废包装物放置在 托盘 电镀污泥属于危险废物,应按规定送交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或处置。电镀污 上。危废仓库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 泥在企业内临时贮存应符合 GB18597 的规定。 及其修改单要求。 含铬废水应单独收集处理,不得讲其他废水混入。将六价铬还原为三价铬后, 含铬废水单独收集后由单独的含铬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后,排入终端废 可与其他重金属废水混合处理。 水处理系统处理。 含铬废水 沉淀污泥脱水后,应用塑料袋包装,防止因漏、滴或散落而污染环境 沉淀污泥脱水后,由专用塑料袋包装,暂存于危废库。 离子交换处理某类重金属废水时,不得将其他镀种废水、冲刷地坪等废水混入。 重金属废 离子浓度不宜大于 200mg/L。离子交换处理重金属废水的设计、运行控制技术 含铬、含镍、含铜及综合废水处理系统最后一道处理工艺为用树脂过滤 水 条件和参数,应符合 GBJ136 中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过滤柱、交换柱 器进行离子交换。 的反洗、淋洗等排水应全部进入电镀废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回用或排放。 含镍废水采用化学沉淀处理法,根据浓度的高低单独收集。镍很容易 与废水中的柠檬酸钠等以及有机成份形成络合态物质,若不破络,镍 离子不容易沉淀完全,加入 ZH_Dipexin P-14 进行破坏络合物,将络合 化学沉淀处理技术,在废水中投加氢氧化钠,反应值应大于 9;反应时间不宜 态镍分离出来,然后再进入镍磷捕捉池,投加氢氧化钠达到调节 pH 至 含镍废水 少于 20min,并采用机械搅拌;为加快悬浮物沉淀,可投加铁盐混凝剂。 9-10,使镍充分反应生成 Ni(OH)2 沉淀而快速沉降,并投加 ZH_Zetapol 8857-NPM,使形成的镍沉淀胶体在斜板沉淀池内快速沉降,反应时间 不宜少于 20min,并采用机械搅拌。 污泥 电镀废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污泥属于危险废物。电镀污泥的处理处置要体现 浓缩 资源化、减量化和无害化。应首先考虑回收其中的重金属,不能回收利用时, 与脱水 应妥善保管,防止二次污染。 120 电镀污泥经压滤后,干污泥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单位处置。 各压滤机的排水回流至各废水处理系统重新处理。 电镀污泥的浓缩、固液分离构筑物和设备的排水,应收集到废水调节池。 由上表可见,本项目电镀废水处理方式及有效性满足《电镀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 2002-2010)以及《电镀工业污染防治最 佳可行技术指南(试行)》(HJ-BAT-11)中的相关要求,处理方式可行。 121 5.3.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有效性分析 5.3.1.已采取的地下水防治措施 (1)源头控制措施 主要包括已经在管道、设备、污水储存及处理构筑物采取了相应的措施,来 防止和降低污染物跑、冒、滴、漏,将污染物泄漏的环境风险事故降到最低程度; 做到污染物“早发现、早处理”,减少由于蓄水池泄漏而造成的地下水污染。 项目运营后,供水均来自市政供水管网,不进行地下水的开采,因此,不会 造成取用地下水而引起的环境水文地质问题。 项目厂区实行雨污分流制,布置了污水收集系统;车间全部进行硬化防渗, 污水管沟、化粪池、污水处理站等均采用混凝土防渗。项目生产废水、初期雨水 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和生活污水一起进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由沈阳振兴污水处 理厂处理;项目产生的废水均得到妥善处理,正常情况下不会渗入地下污染地下 水。 项目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得到妥善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处置执行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要求 进行;项目设有专门的危险废物暂存库,且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01)及其 2013 年修改单的相关要求进行设置。采取上述措施后, 能避免固体废物渗滤液进入地下水。 同时企业还按照要求设置地下水污染和监控体系对地下水污染进行监控。 (2)地下水环境监测与管理 为及时而准确的掌握拟建项目区及周边地下水环境质量状况,发现问题及时 解决,切实加强环境保护与环境管理,企业地下水污染监测工作纳入到整个厂区 的监测体系中,建立地下水环境监控体系,包括建立地下水污染监控网点,建立 完善监测制度。同时,配备相应的监测人员及配置先进的监测仪器设备。按照浅 层地下水监测为主、污水处理站上下游同步对比监测、抽水井与监测井兼顾和重 点污染防治区加密监测的原则进行监测。根据《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HJ/T164-2004)之要求,在厂区下游设置 1 个地下水质污染监控井,建立地下 水水质污染监控、预警体系。 122 除布置水质监测孔外,对本项目生产设备、管线、污水暂存池等要进行定期 检查,保证生产废水无渗出污染地下水。 (3)地下水环境跟踪监测 建设项目单位应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检测机构按照监测方案定期进行水质 检测,明确地下水环境跟踪监测报告的内容,具体应包括: 建设项目所在场地及其影响区地下水环境跟踪监测数据,排放污染物的种 类、数量、浓度。生产设备、管廊或管线、贮存与运输装置、污染物贮存与处理 装置、事故应急装置等设施的运行状况,跑冒滴漏记录、维护记录。 监测点位、监测项目根据实际生产情况随时调整,可根据本报告 5.2.4 节设 置的点位及项目对地下水进行监测,至少在厂区上游及下游及厂区内各设置 1 个地下水环境跟踪监测点,对地下水监测井对地下水水质进行监测。 序 污染防 号 控分区 生产装置、 单元名称 1 包材仓库 6 涂装区 7 电镀车间(A 线、 B 线) 8 注塑车间 9 危废间 10 重点防 污水泵房 渗区 化学品仓库 表 5.3-1 分区防渗设置表 污染防控区 防渗要求 域及部位 备注 防渗性能不应 低于 1.5m 厚渗 地面防渗层可采用粘土、 2 换热站 地面 透系数为 抗渗混凝土、高密度聚乙 3 检测中心 一般防 -7 1.0×10 cm/s 的 烯(HDPE)膜、钠基膨 4 外来塑件仓库 渗区 粘土层的防渗 润土防水毯或其他防渗 性 性能等效的材料。 5 消防水池 底板及壁板 能。 11 12 污水处理站 13 废水收集池 14 15 地面 底板及壁板 内表面应涂刷水泥基渗 透结晶型防水涂料,或在 已 按 要 防渗性能不应低 混凝土内掺加水泥基渗 求建设 于 6.0m 厚渗透 透结晶型防水剂。 系数为 1.0×10 -7 cm/s 的粘土层 的防渗性能。 三级地管应采用钢制管 道;一级、二级地管宜采 用钢制管道。 污水等地下管道 地下管道 简单防 办公楼、供电系 渗区 统、绿化带等 — 为防止污染区的污染物漫流到简单污染 防控区,需要采取有效的措施,如设置在 地势较高处,或设置一定高度的围堰、边 沟等 123 图 5.3-1 分区防渗示意图 5.3.2.5.3.2地下水防治措施有效性分析 由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结果表明,厂内各监测点位中项目所在区域地下 水各项指标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 III 类水质标准浓 124 度限值要求。 表 5.3-2 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厂内) 检测项目 单位 厂内 1 厂内 2 标准值 达标情况 色度 铂钴色度单位 15 10 15 达标 嗅和味 无量纲 无任何臭和味 无任何臭和味 无 / 浑浊度 NTU 0.5L 1.25 3 达标 肉眼可见 物 无量纲 无肉眼可见物 无肉眼可见物 无 pH 无量纲 7.45 7.07 6.5~8.5 达标 总硬度 mg/L 356 392 450 达标 溶解性总 固体 mg/L 369 676 1000 达标 硫酸盐 mg/L 109 101 250 达标 氯化物 mg/L 56.2 22.9 250 达标 铁 mg/L 0.03L 0.21 0.3 达标 锰 mg/L 0.08 0.01L 0.1 达标 铜 mg/L 0.05L 0.05L 1.0 达标 锌 mg/L 0.05L 0.05L 1.0 达标 铝 mg/L 8.38×10-3 84.8×10-3 0.2 达标 挥发酚 mg/L 0.002L 0.002L 0.002 达标 阴离子表 面活性剂 mg/L 0.05L 0.05L 0.3 达标 耗氧量 mg/L 2.86 1.92 3.0 达标 氨氮 mg/L 0.188 0.089 0.20 达标 硫化物 mg/L 0.005L 0.005L 0.02 达标 钠 mg/L 72.7 46.8 200 达标 总大肠菌 群 MPN/100ml 2 2 3.0 达标 菌落总数 CFU/ml 93 80 100 达标 亚硝酸盐 mg/L 0.007 0.014 1.0 达标 硝酸盐 mg/L 1.58 3.53 20.0 达标 氰化物 mg/L 0.002L 0.002L 0.05 达标 氟化物 mg/L 0.015 0.790 1.0 达标 碘化物 mg/L 0.002L 0.002L 0.08 达标 汞 μg/L 0.04L 0.04L 1 达标 砷 μg/L 0.4 0.6 10 达标 125 检测项目 单位 厂内 1 厂内 2 标准值 达标情况 硒 μg/L 0.4 0.4 10 达标 镉 mg/L 0.08 0.05L 0.005 达标 六价铬 mg/L 0.004L 0.040 0.05 达标 铅 mg/L 0.58×10-3 1.06×10-3 0.01 达标 三氯甲烷 μg/L 0.4L 0.4L 60 达标 四氯化碳 μg/L 0.4L 0.4L 2.0 达标 苯 μg/L 0.4L 0.4L 10.0 达标 甲苯 μg/L 0.3L 0.3L 700.0 达标 二氯甲烷 μg/L 0.01L 0.01L 20 达标 镍 μg/L 8.72×10-3 3.67×10-3 20 达标 5.4.噪声防治措施有效性分析 (1)已采取噪声防治措施 对于噪声较大的设备,采取消声、减震措施,降低噪声。将噪声超标设备与 其它装置隔离布置,并采取了吸(消)音隔墙等措施,减少噪声扩散危害。 (2)防治措施有效性分析 引用项目厂区 2021 年第 1 季度自行监测数据,监测结监测结果见表 5.4-1 表 5.4-1 厂界噪声检测结果 单位:dB(A) 检测结果 检测点位 等效连续 A 声级(Leq) 检测时间 2022 年 1 月 19 日 昼间 夜间 东厂界(▲1) 56.2 49.0 南厂界(▲2) 55.6 47.6 西厂界(▲3) 54.7 46.8 北厂界(▲4) 53.6 47.2 由 表 5.4-1 可 知 , 监 测 期 间 , 项 目 厂 界 昼 间 噪 声 排 放 均 能 够 达 到 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 3 类标准要求。 5.5.现有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情况 沈阳道达汽车饰件有限公司现状设有 3 座危险废物暂存间,建筑面积分别为 144m2 、60m2 ,30m2 危险废物暂存间已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01)的要求做好了防风、防雨、防晒、防渗漏等措施,危险废物 126 统一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现状危废暂存间已按照标准要求贮存危险废 物,并已通过环保审批部门的验收。建设单位现已与有资质单位签订危险废物处 置协议,该单位处理资质范围包含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处理类别,处置单位位 于沈阳市内,运输距离短,现状危险废物处置方式合理。 现有项目生产期间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包括:镀液过滤废渣,污水处理站污 泥、污水处理站废活性炭、废树脂及注塑废气吸附废活性炭等。分类收集后,委 托沈阳市工业固体废物处置中心进行处理及运输(协议详见附件);废槽液送到 厂内污水处理站综合废水沉淀系统处理;废油漆桶由生产厂家回收。产生的危险 废物贮存在危废暂存库内,采用专用的包装桶/袋收集暂存。 所有危险废物根据不同类别放置在不同的危废间进行临时存储,其中 144m2 危废暂存间主要存放 HW17 电镀污泥、表面处理废液、HW49 废蓄电池、HW08 废机油、HW49 在线监测废液、实验废液,60m2 危废暂存间主要存放 HW49 沾 染废物、HW49 活性炭、、HW49 废过滤棉、HW49 废包装、实验用品、废试剂 瓶、HW08 废灯管。转移时间根据产生数量决定,其中 HW17 电镀污泥每满足 10 吨就进行一次转移,暂存时间约为一周。30m2 危废暂存间主要存放 HW12 染 料、涂料废物。 项目设置专业的台账记录从产生环节到委托处置的所有环节危险废物,危险 废物台账按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工业固体废物(试行)》 (HJ1200-2021)要求进行编制。 表5.5-1危废暂存间设置情况一览表 名称 面积 暂存废物 暂存能力 144m2 HW17 电镀污泥、表 面处理废液、HW49 废蓄电池、HW08 废 机油、HW49 在线监 测废液、实验废液 60t 危废暂存间 2 60m2 HW49 沾染废物、 HW49 活性炭、、 HW49 废过滤棉、 HW49 废包装、实验 用品、废试剂瓶、 HW08 废灯管 10t 危废暂存间 3 30m2 HW12 染料、涂料 废物 5t 危废暂存间 1 127 5.6.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按照“预防为主”的环保方针,防治土壤污染的首要任务是控制和消除土壤污 染源,防止新的土壤污染;对已污染的土壤,要采取一切有效措施,清除土壤中 的污染物,改良土壤,防止污染物在土壤中的迁移转化。 建设项目在正常情况下对土壤环境基本无影响。只有当建设项目所使用的有 毒有害原辅材料发生泄漏的情况下对泄漏点附近的土壤造成一定的影响,但是一 般对周边的表层土壤影响很小。本项目生产设施均设置在厂房内,且厂区地面除 绿化用地外均进行了硬化处理;各车间内均采取了防渗措施,且根据分区防渗的 要求,在污水处理站、不可视污水管线、危险废物暂存间等地点采取了分区防渗, 有效防止物料泄漏对土壤产生的影响。根据建设项目所在地土壤环境质量现状监 测,所测各项土壤指标均符合国家《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指 标》(GB36600-2018)表 1 和表 2 中的第二类标准,建设项目项目所在地土壤 环境质量良好。 为了及时准确掌握场区及周边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和土壤中污染物的动态变 化,项目拟建立覆盖全区的土壤环境长期监控系统,包括科学、合理地设置土壤 污染监控点,建立完善的监测制度,配备先进的检测仪器和设备,以便及时发现 并及时控制。 (1)跟踪监测点布置 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土壤环境(试行)》(HJ964-2018)的要求, 结合项目区地质条件,项目共布设土壤监测点2 处。 表5.6-1 土壤跟踪监测计划 监测点位 污水处理站T1 危废暂存间T2 监测项目 监测频次 铬(六价)、镍、甲苯、二甲苯、石油类 每3年1次 (2)监测数据管理 上述监测结果应按项目有关规定及时建立档案,并定期向场安全环保部门汇 报,对于常规监测数据应该进行公开。如发现异常或发生事故,加密监测频次, 改为每年监测一次,并分析污染原因,确定泄漏污染源,及时采取应急措施。 进行质量体系认证,实现“质量、安全、环境”三位一体的全面质量管理目标。设 128 立土壤动态监测小组,负责对土壤环境监测和管理,或者委托专业的机构完成。 建立有关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制定风险预警方案,设立应急设施减少环境污 染影响。 为保证土壤监测有效、有序管理,须制定相关规定、明确职责,采取以下管 理措施和技术措施。 ①管理措施 A、防止土壤污染管理的职责属于环境保护管理部门的职责之一。环境保护 管理部门指派专人负责防治土壤污染管理工作。 B、环境保护管理部门应委托具有监测资质的单位负责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工 作,按要求及时分析整理原始资料、监测报告的编写工作。 C、建立土壤监测数据信息管理系统,与环境管理系统相联系。 D、根据实际情况,按事故的性质、类型、影响范围、严重后果分等级地制 订相应的预案。在制定预案时要根据本场环境污染事故潜在威胁的情况,认真细 致地考虑各项影响因素,适当的时候组织有关部门、人员进行演练,不断补充完 善。 ②技术措施 A、按照要求,及时上报监测数据和有关表格。 B、在日常例行监测中,一旦发现土壤环境监测数据异常,应尽快核查数据, 确保数据的正确性。并将核查过的监测数据通告场安全环保部门,由专人负责对 数据进行分析、核实,并密切关注生产设施的运行情况,为防止土壤污染采取措 施提供正确的依据。应采取的措施如下: a)了解全厂生产是否出现异常情况,出现异常情况的装置、原因。加大监 测密度,如监测频率由每五年一次临时加密为每年一次或更多,连续多月,分析 变化动向; b)周期性地编写土壤动态监测报告; c)定期对污染区的生产装置进行检查。 (3)土壤环境质量信息公开计划 ①土壤环境跟踪监测报告 应以建设单位为项目跟踪监测的责任主体,进行项目营运期的土壤跟踪监测 129 工作,并按照要求进行土壤跟踪监测报告的编制工作。土壤环境跟踪监测报告的 内容,一般应包括: A、建设项目所在场地及其影响区土壤环境跟踪监测数据,排放污染物的种 类、数量、浓度。 B、生产设备、管廊或管线、贮存与运输装置、污染物贮存与处理装置、事 故应急装置等设施的运行状况、跑冒滴漏记录、维护记录。 ②土壤环境跟踪监测信息公开 根据土壤导则要求,项目应制定土壤环境跟踪监测的信息公开计划,定期公 开土壤环境质量现状,公布内容应包括建设项目特征因子的土壤环境监测值。 本次土壤环境跟踪监测信息公开计划的内容根据2015年1月1日施行《企业事 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31 号)的相关要求及规定进行要 求。 A、土壤跟踪监测信息公开的内容 建设项目可单独公开土壤跟踪监测信息或随项目其他环境公开信息一同公 开发布,公开的主要内容应包括以下方面: a)基础信息,包括单位名称、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生产地址、联 系方式,以及生产经营和管理服务的主要内容、产品及规模; b)排污信息,包括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的名称、排放方式、排放口数 量和分布情况、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情况,以及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核定 的排放总量; c)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d)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d)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f)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B、土壤跟踪监测信息公开方式 可通过其网站、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平台或者当地报刊等便于公众知 晓的方式公开环境信息,采取以下一种或者几种方式予以公开: a)公告或者公开发行的信息专刊; b)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 130 c)信息公开服务、监督热线电话; d)本单位的资料索取点、信息公开栏、信息亭、电子屏幕、电子触摸屏等 场所或者设施; f)其他便于公众及时、准确获得信息的方式。 C、土壤跟踪监测信息公开时间 如项目纳入为市重点排污单位企业,需在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公布重点排污单 位名录后90 日内公开其环境信息。环境信息有新生成或者发生变更的,重点排 污单位应当自环境信息生成或者变更之日起30 日内予以公开。 131 6.环境影响预测验证 本次后评价主要是对原有环评对环境的影响进行验证性评价,评价原有项目 环评预测与实际情况的相符性,同时通过监测数据验证大气环境、地下水和噪声 的影响预测,对环保措施有效性进行分析,并根据验证性评价结论对项目提出改 进措施和补救方案。 6.1.环境空气影响预测验证 6.1.1.环境空气影响回顾 由于原环评未对敏感目标环境空气质量进行预测,本次后评价,根据环境空 气监测结果,对原有大气影响进行验证评价。根据项目对厂区上风向和后马村的 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目周边敏感点环境质量达标。项目建设对周边环境空气质量 负面影响较小。 6.1.2.大气防护距离和卫生防护距离 根据《沈阳道达汽车饰件有限公司年产 300 万套常规电镀保险杠格栅项目环 境影响报告书》,该项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为 300m,状企业 300m 卫生防护距 离内没有居民点等敏感目标。 6.2.地表水环境影响预测验证 根据《沈阳道达汽车饰件有限公司年产 300 万套常规电镀保险杠格栅项目环 境影响报告书》中关于地表水影响为简单分析,项目产生的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 站处理后排入沈阳西部污水处理厂,经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入细河,由水污 染负荷预测可知,经厂内污水处理站预处理的水能够满足沈阳化学工业园污水处 理厂进水指标要求,不会对污水处理厂运营产生影响。 沈阳化学工业园污水处理厂现为沈阳振兴环保集团运营,已更名为沈阳振兴 污水处理厂,企业已经与其签订排水协议,本项目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 沈阳振兴污水处理厂处理。根据 2019 年沈阳市环境质量公报,项目区域内地表 水环境质量现状达标。且本项目废水不外排,对周围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132 6.3.声环境影响预测验证 《沈阳道达汽车饰件有限公司年产 300 万套常规电镀保险杠格栅项目环境 影响报告书》声环境影响预测时段为运行期,项目周边没有声环境敏感点,评价 仅预测厂界噪声,给出厂界噪声预测值。评价选取厂区各边界噪声影响较大处作 为预测点,评价标准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中 3 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即昼间 65dB(A)、夜间 55dB(A)。 由环境噪声监测结果可知,在企业落实相应的隔声措施的前提下,厂界噪声 影响贡献值叠加现状本底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 -2008)的 3 类标准要求。 表 6.3-1 声环境现状监测结果单位:dB(A) 检测结果 采样点位 2020 年 12 月 16 日 Leq dB(A) 2020 年 12 月 17 日 昼间 夜间 昼间 夜间 东侧厂界外 1m 处 51 40 50 40 南侧厂界外 1m 处 50 41 49 42 西侧厂界外 1m 处 52 42 53 44 北侧厂界外 1m 处 54 44 53 43 6.4.地下水环境影响预测验证 按照敏感点与该项目的相对位置及方位,从安全角度预测,废水池如果渗漏, 各污染因子对小青村附近地下水没有影响;各污染因子延续约 2 年污染扩散到后 马村附近,且迅速增大到最大浓度,石油类最大浓度 13.1968mg/l,氨氮最大浓 度 0.5773mg/l,铜最大浓度 9.4129mg/l,镍最大浓度 13.8055mg/l,铬最大浓度 22.5909mg/l,超过地下水《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 III 类水质标准 限值要求;延续约 5 年污染扩散到前马村附近,且迅速增大到最大浓度,石油类 最大浓度 13.1968mg/l,氨氮最大浓度 0.5773mg/l,铜最大浓度 9.4129mg/l,镍最 大浓度 13.8055mg/l,铬最大浓度 22.5909mg/l,超过地下水《地下水质量标准》 (GB/T14848-93)中 III 类水质标准限值要求。事故状态下预测结果:污染因子扩 133 散主要沿地下水流方向,向下游扩散,在地下水中扩散最大浓度超过《地下水质 量标准》(GB/T14848-93)中 III 类水质标准限值要求,对地下水质影响较明显。 在约 2 年污染扩散到后马村附近,约 5 年污染扩散到前马村附近,对小青村附近 地下水没有影响。本项目引用沈阳道达汽车饰件有限公司智能化电镀生产线改扩 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的监测数据。 监测结果表明:评价区地下水水质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 (GB/T14848-93) 中Ⅲ类限值要求,水中常量组分低于Ⅲ类标准,重金属均低于检出限。因此项目 地下水防渗措施可行,对周边地下水影响较小,项目未发生废水池防渗失效渗漏 事故。 表 5.2-6 序 监测 号 项目 1 pH 值 2 3 4 5 7 8 9 10 11 项目厂区 数值 厂区上游 南侧 30m 场址西北 后马村 小青村 处 侧 400m 7.57 7.66 7.89 6.67 7.16 Si,j 0.285 0.33 0.445 0.33 0.58 耗氧 Ci 0.5 0.8 1.5 1.5 1.2 量 Si,j 0.17 0.27 0.5 0.5 0.4 Ci 0.094 0.146 0.149 0.215 0.098 Si,j 0.188 0.292 0.298 0.43 0.196 硝酸 Ci 0.37 3.71 20.00 18.94 2.85 盐氮 Si,j 0.0185 0.1855 1.0 0.947 0.1425 亚硝 Ci 0.003(L) 0.003(L) 0.056 0.083 0.010 Si,j / / 0.056 0.083 0.010 氯化 Ci 39 42 196 61 93 物 Si,j 0.156 0.168 0.784 0.244 0.372 氰化 Ci 0.004(L) 0.004(L) 0.004(L) 0.004(L) 0.004(L) 物 Si,j / / / / / 氟化 Ci 0.17 0.44 0.10 0.53 0.10 物 Si,j 0.17 0.44 0.10 0.53 0.10 硫酸 Ci 24 83 245 28 85 盐 Si,j 0.1008 0.3436 0.98 0.112 0.34 挥发 Ci 0.0003(L) 0.0003(L) 0.0003(L) 0.0003(L) 0.0003(L) 性酚 Si,j / / / / / Ci 0.001(L) 0.001(L) 0.001(L) 0.001(L) 0.001(L) Si,j / / / / / 氨氮 酸盐 铜 标准值 处 Ci 氮 6 地下水监测结果统计表 134 6.5~8.5 ≤3.0 ≤0.5 ≤20 ≤1.0 ≤250 ≤0.05 ≤1.0 ≤250 ≤0.002 ≤1.0 12 13 铬(六 Ci 0.004(L) 0.007 0.004(L) 0.007 0.004(L) 价) Si,j / 0.14 / 0.14 / Ci 0.02 0.013 0.019 0.008 0.007(L) Si,j 1.0 0.65 0.95 0.4 0.35 镍 ≤0.05 ≤0.02 6.5.固体废物环境影响预测验证 6.5.1.原环评固体废物影响回顾 原环评中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采取分类分别处置,具体如下。 表 6.5-1 环评预测固废产生量情况 污染物名称 危险废物 环评预测排放量(t/a) 废槽液 244.68 槽渣 1.574 漆渣 0.5 废水处理污泥 1680 废离子交换树脂 7.3 废包装材料 3.6 废滤纸、滤芯 11.5 废机油 2.3 废活性炭 3.6 6.5.2.厂区现有固废处置情况 依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及其相关法规结合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目前项目 产生的固体废物情况见下表 6.5-2 现有项目生产期间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包括:镀液过滤废渣,污水处理站污 泥、污水处理站废活性炭、废树脂及注塑废气吸附废活性炭等。分类收集后,委 托沈阳市工业固体废物处置中心进行处理及运输(协议详见附件);废槽液送到 厂内污水处理站综合废水沉淀系统处理;废油漆桶由生产厂家回收。产生的危险 废物贮存在危废暂存库内,采用专用的包装桶/袋收集暂存。 所有危险废物根据不同类别放置在不同的危废间进行临时存储,其中 144m2 危废暂存间主要存放 HW17 电镀污泥,60m2 危废暂存间主要存放 HW49 沾染废 物、HW49 活性炭、HW49 废过滤棉。转移时间根据产生数量决定,其中 HW17 电镀污泥每满足 10 吨就进行一次转移,暂存时间约为一周。30m2 危废暂存间主 135 要存放 HW12 染料、涂料废物。 (2)一般废物 建设项目生产期间产生的一般废物主要包括:注塑废品统一收集后,全部外 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136 表 6.5-2 固体废物产生情况一览表 序 号 1 2 产生工序及装置 形态 有害 成分 产废周 期 危险 特性 粗化废槽液 粗化槽 液态 铬 5 年 T 镀镍废槽液 化学镍槽、预镀镍槽、半亮镍 槽、亮镍槽、珍珠镍槽、 微孔镍槽、高应力镍槽 液态 镍 5年 T 镀铜废槽液 光铜槽 液态 铜 5年 T 镀六价铬废槽液 铬活化槽、装饰铬槽 液态 铬 5年 T 镀镍槽渣 固态 镍 7天 T 危险废物名称 废槽 液 槽渣 HW17 表面处理 废物 危险废物代码 336-055-17 产生量吨/年 400 336-054-17 0.45 化学镍槽、预镀镍槽、半亮镍 槽、亮镍槽、珍珠镍槽、微孔 镍槽、高应力镍槽 336-062-17 0.5 光铜槽 固态 铜 7天 T 336-059-17 0.002 钯活化槽 固态 钯 7天 T 镀六价铬槽渣 336-069-17 0.02 铬活化槽、装饰铬槽 固态 铬 7天 T 使用铬酸的粗化槽渣 336-101-17 0.002 粗化槽 固态 铬 7天 T 化学镍、预镀镍、半亮镍、亮 镍、珍珠镍、微孔镍、高应力 后水洗等 固态 镍 1天 T 镀铜后水洗 固态 铜 1天 T 钯活化后水洗 固态 钯 1天 T 铬活化、装饰铬后水洗、还原 固态 铬 1天 T 镀铜槽渣 钯和锡盐活化槽渣 3 废物类别 HW17 表面处理 废物 废水 各类含重金属废水处理 HW17 表面处理 处理 污泥 废物 污泥 336-063-17 1500 137 污染防 治措施 设有 3 座 危险废物 暂存间建 筑面积分 别为 144m2、 60m2, 30m2 危险 废物暂存 在危废间 后委托有 资质单位 处理 后水洗 粗化后水洗 固态 铬 1天 T 4 废离子交换树脂 HW13 有机树脂 类废物 900-015-13 5.4 污水处理站 固态 铬镍铜 1年 T 5 漆渣(液态) HW12 染料、涂料 废物 900-252-12 100 涂装工序 固态 有机物 1年 T,I 固态 铬镍铜 等 1天 T/In 6 过滤机过滤槽液 废包装材料、废滤纸、滤芯 过程 900-041-49 200 沾染铜、镍、铬等原辅材料 包装以及废油漆桶、过滤机过 滤槽液过程 7 废机油 HW08 废矿物油 与含矿物油废物 900-249-08 4 机修过程 液态 / 1月 T,I 8 废活性炭 HW49 其他废物 900-041-49 50 注塑废气处理 固态 / 1月 T/In 9 在线监测废液、实验室废水 HW47 900-047-49 100 10 废塑料 一般工业固废 1000 注塑过程 固态 / / / 外售 11 生活垃圾 / 75 办公生活 / / 1天 / 环卫部 门清运 138 7.环境风险影响后评价 本次环境风险后评价以《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 作为依据,以突发性事故的危险物质环境应急性损害防控为目标,对全厂环境风 险影响进行调查和回顾性分析,对现有风险防范措施可行性、有效性进行评估, 对存在的环境风险问题提出可行的整改方案。 7.1.环境风险评价等级及评价范围 7.1.1.环境风险潜势划分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中关于环境风险潜 势划分的相关规定,对本项目潜在环境危害程度进行概化分析。 (1)危险物质及工艺系统危险性(P)的分级确定 ①危险物质的临界量(Q) 当只涉及一种危险物质时,计算该物质的总量与其临界量比值,即为 Q; 当存在多种危险物质时,则按下式计算物质总量与其临界量比值(Q): 式中:q1,q2,...,qn——每种危险物质的最大存在总量,t; Q1,Q2,...,Qn——每种危险物质的临界量,t。 当 Q<1 时,以 Q0 表示,该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 I; 当 Q≥1 时,将 Q 值划分为(1)1≤Q<10,(2)10≤Q<100,(3)Q≥100。 本项目贮存单元涉及的危险物质最大贮存量及临界量见表 7.1-1。 表 7.1-1 项目危险物质数量与临界量分析 危险化学品名称 物质特性 最大贮存量 (t) 临界量 (t) qi/Qi 硼酸 毒性固体 1 5 0.2 硫酸 氧化性液体 2.34 10 0.234 硫酸镍 毒性液体 0.5 0.25 2 氯化镍 毒性液体 1 0.25 4 铬及其化合物 毒性液体 0.5 0.25 2 139 氢氧化钠 腐蚀性液体 2 100 0.02 油漆和稀释剂(以二甲苯计) 毒性液体 5 10 0.5 / / 8.954 各单元∑(qi/Qi) 根据环境风险导则附录 B 列出的环境风险物质,本项目生产过程所涉及的 各类物料属于健康危险急性毒性物质,经计算得出企业危险物质数量与临界量比 值 Q=8.954>1,根据上述分析结果,本项目危险物质数量与临界量比值 1≤Q<10。 ②行业及生产工艺特点(M) 按照表 7.1-2 评估生产工艺情况,分析本项目所属行业及生产工艺特点。具 有多套工艺单元的项目,对每套生产工艺分别评分并求和。 表 7.1-2 行业 本项目行业及生产工艺(M)分析表 评估依据 涉及光气及光气化工艺、电解工 艺(氯碱)、氯化工艺、硝化工 艺、合成氨工艺、裂解(裂化) 工艺、氟化工艺、加氢工艺、重 氮化工艺、氧化工艺、过氧化工 石化、化工、医药、艺、胺基化工艺、磺化工艺、聚 轻工、化纤、有色 合工艺、烷基化工艺、新型煤化 工工艺、电石生产工艺、偶氮化 冶炼等 工艺 无机酸制酸工艺、焦化工艺 分值 本项目情况 得分情况 10/套 — — 5/套 — — — — — — — — 本项目涉及 硫酸等危险 物质的使用、 贮存 5 其他高温或高压,且涉及危险物 质的工艺过程 a、危险物质贮存罐 5/套(罐区) 区 涉及危险物质管道运输项目、港 管道、港口/码头等 10 口/码头等 石油、天然气、页岩气开采(含 净化),气库(不含加气站的气 石油天然气 10 库),油库(不含加气站的油库)、 油气管线 b(不含城镇燃气管线) 其他 涉及危险物质使用、贮存的项目 5 5 总计 a 高温指工艺温度≥300℃,高压指压力容器的设计压力(P)≥10.0MPa; b 长输管道运输项目应按站场、管线分段进行评价。 根据上述分析,本项目行业及生产工艺 M=5,以 M4 表示。 140 ③危险物质及工艺系统危险性(P)等级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按照表 7.1-3 确 定危险物质及工艺系统危险性等级(P)。 表 7.1-3 危险物质及工艺系统危险性等级判断(P) 行业及生产工艺(M) 危险物质数量与临界 量比值(Q) M1 M2 M3 M4 Q≥100 P1 P1 P2 P3 10≤Q<100 P1 P2 P3 P4 1≤Q<10 P2 P3 P4 P4 本项目危险物质数量与临界量比值 1≤Q<10,且行业及生产工艺为 M4,综 合判断,本项目危险物质及工艺系统危险性等级判为 P4。 (2)环境敏感程度(E)的分级确定 ①大气环境 本项目 5km 范围居住区人口总数大于 5 万人,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 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附录 D,大气环境敏感程度分级表 7.1-4 要求,本 项目大气环境敏感程度为 E1。 表 7.1-4 分级 E1 E2 E3 大气环境敏感程度分级 大气环境敏感性 周边 5km 范围内居住区、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等机构人口总数 大于 5 万人,或其他需要特殊保护区域;或周边 500m 范围内人口总数大于 1000 人;油气、化学品输送管线管段周边 200m 范围内,每千米管段人口数大于 200 人 周边 5km 范围内居住区、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等机构人口总数 大于 1 万人,小于 5 万人;或周边 500m 范围内人口总数大于 500 人,小于 1000 人;油气、化学品输送管线管段周边 200m 范围内,每千米管段人口数大于 100 人, 小于 200 人 周边 5km 范围内居住区、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等机构人口总数 小于 1 万人;或周边 500m 范围内人口总数小于 500 人;油气、化学品输送管线管 段周边 200m 范围内,每千米管段人口数小于 100 人 ②地表水环境 本项目进入地表水水域为细河,为 V 类水域,排放点下游(顺水流向)10km 范围内无特殊敏感目标,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 附录 D,本项目地表水功能敏感区等级为低敏感 F3,环境敏感目标等级为 S3, 141 地表水环境敏感程度分级为 E3。 表 7.1-5 地表水功能敏感性分区 敏感性 地表水环境敏感特征 排放点进入地表水水域环境功能为Ⅱ类及以上,或海水水质分类第一类; 或以发生事故时,危险物质泄漏到水体的排放点算起,排放进入受纳河流最大 流速时,24h 流经范围内涉跨国界的 排放点进入地表水水域环境功能为Ⅲ类,或海水水质分类第二类; 较敏感 F2 或以发生事故时,危险物质泄漏到水体的排放点算起,排放进入受纳河流最大 流速时,24h 流经范围内涉跨省界的 敏感 F1 低敏感 F3 上述地区之外的其他地区 表 7.1-6 分级 S1 S2 S3 环境敏感目标分级 环境敏感目标 发生事故时,危险物质泄漏到内陆水体的排放点下游(顺水流向)10km 范围内、 近岸海域一个潮周期水质点可能达到的最大水平距离的两倍范围内,有如下一 类或多类环境风险受体:集中式地表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包括一级保护区、 二级保护区及准保护区);农村及分散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重 要湿地;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天然集中分布区;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及 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红树林、珊瑚礁等滨海 湿地生态系统;珍稀、濒危海洋生物的天然集中分布区;海洋特别保护区;海 上自然保护区;盐场保护区;海水浴场;海洋自然历史遗迹;风景名胜区;或 其他特殊重要保护区域 发生事故时,危险物质泄漏到内陆水体的排放点下游(顺水流向)10km 范围内、 近岸海域一个潮周期水质点可能达到的最大水平距离的两倍范围内,有如下一 类或多类环境风险受体的:水产养殖区;天然渔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海 滨风景游览区;具有重要经济价值的海洋生物生存区域 排放点下游(顺水流向)10km 范围、近岸海域一个潮周期水质点可能达到的最 大水平距离的两倍范围内无上述类型 1 和类型 2 包括的敏感保护目标 表 7.1-7 环境敏感目标 地表水环境敏感程度分级 地表水功能敏感性 F1 F2 F3 S1 E1 E1 E2 S2 E1 E2 E3 S3 E1 E2 E3 ③地下水环境 本项目评价范围内有分散的供水机井、民井,即分散式居民饮用水水源,距 离最近下游后马村边界 740m,评价范围内也有集中式饮用水井,位于项目所在 地南侧 2200m 处的沈阳胜利水务有限公司三水厂,杂填土平均厚度 1.6m,渗透 系 数 为 2.21×10-5~5.78×10-5cm/s 。根据 《建设 项 目环境风 险 评价 技术 导则》 142 (HJ169-2018)附录 D,本项目地下水功能敏感性分区为敏感 G1,包气带防污 性能分级为 D1,本项目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分级为 E1。 表 7.1-8 敏感性 地下水功能敏感性分区 地下水环境敏感特征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包括已建成的在用、备用、应急水源,在建和规划的饮用水 敏感 G1 水源)准保护区;除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以外的国家或地方政府设定的与地下水环 境相关的其他保护区,如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保护区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包括已建成的在用、备用、应急水源,在建和规划的饮用水 水源)准保护区以外的补给径流区;未划定准保护区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其保 较敏感 G2 护区以外的补给径流区;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特殊地下水资源(如热水、矿泉 水、温泉等)保护区以外的分布区等其他未列入上述敏感分级的环境敏感区 a 不敏感 G3 上述地区之外的其他地区 A“环境敏感区”是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所界定的涉及地下水的环境 敏感区 表 7.1-9 包气带防污性能分级 分级 包气带岩土的渗透性能 D3 Mb≥1.0m,K≤1.0×10-6cm/s,且分布连续、稳定 0.5m≤Mb<1.0m,K≤1.0×10-6cm/s,且分布连续、稳定 D2 Mb≥1.0m,1.0×10-6cm/s<K≤1.0×10-4cm/s,且分布连续、稳定 D1 岩(土)层不满足上述“D2”和“D3”条件 Mb:岩土层单层厚度。 K:渗透系数。 表 7.1-10 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分级 地下水功能敏感性 包气带防污性能 G1 G2 G3 D1 E1 E1 E2 D2 E1 E2 E3 D3 E2 E3 E3 (3)环境风险潜势划分结果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中关于环境风险潜 势的划分原则见表 7.1-11,得出本项目各要素环境风险潜势。 表 7.1-11 建设项目环境风险潜势划分 143 环境敏感程度(E) 危险物质及工艺系统危险性(P) 极高危害(P1) 高度危害(P2) 中度危害(P3) 轻度危害(P4) 环境高度敏感区 (E1) 环境中度敏感区 (E2) 环境低度敏感区 (E3) Ⅳ+ Ⅳ Ⅲ Ⅲ Ⅳ Ⅲ Ⅲ Ⅱ Ⅲ Ⅲ Ⅱ Ⅰ 注:Ⅳ+为极高环境风险。 表 7.1-12 本项目环境风险潜势划分结果 序号 环境要素 危险物质及工艺系 环境敏感程度(E)环境风险潜势划分 统危险性(P) 1 大气环境 E1 Ⅲ 2 地表水环境 E3 Ⅰ 3 地下水环境 E1 Ⅲ P4 由上表可知,综合考虑各要素环境风险潜势,本项目环境风险潜势等级为Ⅲ 级。 7.1.2.环境风险评价等级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中关于风险评价等 级的划分原则,见表 7.1-13。 表 7.1-13 环境风险评价工作等级划分原则一览表 环境风险潜势 Ⅳ、Ⅳ+ Ⅲ Ⅱ Ⅰ 评价工作等级 一 二 三 简单分析 a a 是相对于详细评价工作内容而言,在描述危险物质、环境影响途径、环境危害后果、风险 防范措施等方面给出定性的说明。见附录 A。 本项目的环境风险潜势等级为Ⅲ级,环境风险评价工作等级为二级。 7.1.3.环境风险保护目标 (1)大气环境风险评价保护目标 根据建设所在区域情况,确定风险评价的大气重点保护目标为以建设项目为 中心,周围 3km 范围内的人口集中居住区和社会关注区。 (2)水环境保护目标 项目产生的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沈阳振兴 144 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处理达标后排入细河。本项目废水为间接排放,地表水 环境评价等级为三级 B,地表水环境风险评价保护目标 5km 范围内的浑蒲干渠。 项目附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作为本项目地下水环境风险保护目标。 表 7.1-14 环境 要素 大气 环境 地表 水 名称 项目大气环境风险保护目标 坐标/m(相对厂区 环境功 相对厂址 相对厂界 红线) 保护对象 保护内容 能区 方位 距离/m X Y 后马村 -545 -297 居住区 人群 SW 731 前马村 -1112 -1109 居住区 人群 SW 1686 小青村 1462 -1121 居住区 人群 SE 1300 闲云雅居 1425 480 居住区 人群 NE 2618 沙岭 3890 0 居住区 人群 N 3890 四台子村 0 2039 居住区 人群 N 2039 四王村 2395 -1034 居住区 人群 SE 2685 三牤村 -2622 0 居住区 人群 W 2622 二牤牛村 -3537 0 居住区 人群 W 3537 侯三家子 -3186 1566 居住区 人群 NW 4168 马贝村 0 -4531 居住区 人群 S 4531 林台村 -3087 -1474 居住区 人群 SW 3632 N 433 浑蒲总干渠 二类区 保护该灌渠 农灌用 水体水质 受本项目影 水 响较小 0 433 前马村分散式 饮用水水井 / / SW 1686 后马村分散式 饮用水水井 / / SW 731 林台村分散式 饮用水水井 / / SW 3826 马贝堡分散式 饮用水水井 / / SW 4182 / / S 2491 S 2388 S 2208 胜科饮用水有 限公司三水厂 40#水源地一 级保护区 地下 胜科饮用水有 水 限公司三水厂 41#水源地一 级保护区 胜科饮用水有 限公司三水厂 42#水源地一 级保护区 / / / / 保护地下水 水体水质 水质受本项 Ⅲ类 目影响较小 145 7.2.环境风险识别 7.2.1.物质危险性识别 项目主要原辅材料主要涉及的危险化学品有硫酸、硼酸、硫酸镍、氯化镍、 三价铬导电盐、油漆等。本项目危险化学品存储在厂内现有化学品库内。 危险化学品原料中硫酸为腐蚀性液体,油漆和稀释剂为毒性液体,其他均为 固体,硼酸、硫酸和槽液重金属在储存、使用过程中存在泄漏环境风险。 7.2.2.生产系统危险性识别 7.2.2.1.危险单元内潜在风险源 ①生产工艺危险性分析 本项目生产工艺为电镀,不属于《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目录》(2013 年) 所列的高危工艺。 ②生产单元危险性分析 本项目生产线位于现有生产车间内,各生产车间的生产设备主要为注塑生产 线、涂装生产线、表面清洗线和自动吊镀线。所有操作工序均在常压下进行,操 作温度多为常温,除吹气烘干温度较高外,电镀工艺温度均不超过 65℃。 生产车间:生产过程操作中,若发生化学品容器破裂或倾倒、设备(电镀槽) 破裂、员工操作失误等情况,液体原辅料、槽液等可能发生泄漏。 危险化学品仓库:原辅材料均由手推车运输如仓库,运输中如果装有液体原 料的塑料桶或者铁桶在储运区破裂或倾倒,可能发生泄漏。 废水处理间:本项目产生含有重金属铬、镍等离子的电镀工艺废水和酸碱废 水,通过废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废水处理需要液碱、硫酸等化学品,因而存在 废水泄漏风险。 危废仓库:本项目危废包括电镀槽液、废水处理产生的污泥等。由于危险废 物不具备燃烧性,发生火灾的可能性较小,但存在泄漏风险。 环保设施故障:酸雾吸收塔风机或泵出现故障,导致酸雾直接排放;活性炭 吸附设施古装,导致有机废气直接排放,废水处理装置由于设备故障或管理原因, 导致废水超标外排。 146 7.2.2.2 重点风险源 项目风险源为硫酸、电镀槽液、污水处理站废水等有毒有害物质泄露,未能 及时发现处理,对大气环境、土壤环境、地表水环境以及地下水环境造成污染。 考虑硫酸厂内储存量较大,本项目重点风险为装有硫酸等发生破裂而引发严重的 泄漏事故。 7.3.风险事故情形分析 本项目风险事故的特征及其对环境的影响主要为泄漏,对项目来说,事故可 能发生的概率是非常重要的数据,利用相关类型装置发生事故的统计资料,确定 事故发生的概率。 7.3.1.事故树分析 本项目生产主要是火灾、爆炸事故及泄漏对环境的影响。项目顶端事故与基 本事件关联见下图。 图 8.3-1 顶端事故与基本事件关联图 147 从上图中可知,燃烧爆炸是由两个“中间事件”(设备泄漏、火源)同时发 生所造成的。防止易燃物质泄漏是防止发生燃爆事故的关键。另外,加强厂区安 全管理,采取避雷和防静电措施,严禁吸烟和动用明火,防止铁器撞击,防止产 生静电火花以及电气设备要符合防火防爆要求等,也是防止燃爆事故发生的必要 条件。 图 8.3-2 管道系统事件树示意图 7.3.2.事故发生概率确定 本项目可能发生风险事故的原因主要有:①管线破裂;②阀门损坏;③设备 老化、腐蚀严重;④违规操作导致泄漏。其中,①、②、③项通过采购质量良好 的设备,并且定期检修和更换等措施,可使其发生的可能性降至最小;④项需要 在生产中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与员工技术水平、安全意识有较大关系。 本次环境风险评价发生事故主要部位为管道、阀门等破损造成泄漏、爆炸、 火灾事故。具体概率见表 8.3-1。 表 8.3-1 事故概率确定表 部件类型 反应器/工艺储罐/气体储罐 /塔器 常压单包容储罐 常压双包容储罐 常压全包容储罐 泄漏模式 泄漏概率 泄漏孔径为 10mm 孔径 10min 内储罐泄漏完 储罐全破裂 泄漏孔径为 10mm 孔径 10min 内储罐泄漏完 储罐全破裂 泄漏孔径为 10mm 孔径 10min 内储罐泄漏完 储罐全破裂 1.00×10-4/a 5.00×10-6/a 5.00×10-6/a 储罐全破裂 1.00×10-8/a 148 1.00×10-4/a 5.00×10-6/a 5.00×10-6/a 1.00×10-4/a 1.25×10-8/a 1.25×10-8/a 泄漏孔径为 10%孔径 5.00×10-6/(m·a) 全管径泄漏 1.00×10-6/(m·a) 75mm<内径≤150mm 的管 泄漏孔径为 10%孔径 2.00×10-6/(m·a) 道 全管径泄漏 3.00×10-7/(m·a) 泄漏孔径为 10%孔径(最大 50mm) 2.40×10-6/(m·a) 内径>150mm 的管道 全管径泄漏 1.00×10-7/(m·a) 泵体和压缩机最大连接管泄漏孔径为 10%孔 5.00×10-4/(m·a) 泵体和压缩机 径(最大 50mm) 1.00×10-4/(m·a) 泵体和压缩机最大连接管全管径泄漏 装卸臂连接管泄漏孔径为 10%孔径(最大 3.00×10-7/(m·a) 装卸臂 50mm) 3.00×10-8/(m·a) 装卸臂全管径泄漏 装卸臂连接管泄漏孔径为 10%孔径(最大 4.00×10-5/(m·a) 装卸软管 50mm) 4.00×10-6/(m·a) 装卸臂全管径泄漏 注 : 以 上 数 据 来 源 于 荷 兰 TNO 紫 皮 书 ( GuidelinesforQuantitative ) 以 及 ReferenceManualBeviRiskAssessments ; * 来 源 于 国 际 油 气 协 会 (InternationalAssociationofOil&GasProducers)发布的 RiskAssessmentDataDirectory(2010, 3)。 内径≤75mm 的管道 根据上表结合本项目风险源类型和特点,本项目风险事故主要考虑槽体管线 发生泄漏(内径≤75mm 的管道全管径泄漏)为本项目最大可信事故,事故发生 概率为 1.00×10-6/(m·a)。 7.4.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有效性分析 依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 169-2018)中风险防范措施 要求,对企业已采取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进行调查如下。 7.4.1.应急预案 为建立健全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机制,提高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企 业依据国家、省、市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要求,沈阳道达汽车饰件有限公司已于 2016 年 8 月编制《环境风险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在相关管理部门进行备案 7.4.2.环境风险管理制度 1.环境风险管理制度 公司把环境管理工作纳入车间的日常生产管理中,把各项环境保护指标以责 任书的形式层层分解到有关单位和个人,实行岗位责任制,建立一支懂行善管的 环保队伍。对车间操作人员要定期进行关于操作技能和环保方面的培训,加强操 作人员的事业心和环保责任感,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办事,要管好用好环保设施, 充分发挥其治理效能,努力减少直至杜绝跑、冒、滴、漏的现象发生。 149 建立风险防控和应急措施制度;建立环境风险防控重点岗位的责任人或责任 机构,定期巡检和维护责任制度。 2.安全生产管理情况 公司成立了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有专职安全员,制定了各级安全生产责任 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制定了各工序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制定了各工段操作工 安全操作规程,制定了污水处理操作规程、废气吸收装置操作规程,消防泵房管 理制度及操作规程,制定了事故池管理制度,及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及正压式 空气呼吸器使用操作规程,编制了安全应急救援预案。 7.4.3.现有工程风险防范措施及预案的可靠性 7.4.3.1.现有工程风险防范措施 1、企业建立了事故应急中心,明确了各部门职责。事故应急中心包括企业 各部门人员组成。事故应急中心负责组织制定危险品贮存、使用中的事故防范和 事故应急措施,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工艺技术设计防范措施。本公司的易燃易爆危险物质的投料输送及反应 装置均为密闭系统,危险物料在操作条件下处于密闭的设备和管道中,各个连接 处采用可靠的密闭措施,防止泄漏;乙胺、氯甲酸乙酯输送管道架空敷设。乙胺 输送管道外层带有冷却夹套,用于降低物料温度。 车间设置机械排风系统用于防范有毒有害气体泄漏和放散;易燃易爆原料储 存区与生产车间分开布置,在易燃易爆区和散发有毒害气体的场所设置火灾和有 害气体检测报警装置,各检测信号由控制室集中控制。 3、按化学品的特性进行分类管理,分别存放;甲类库房单独设置。根据化 学品的特性和生产过程中的实际情况,根据不同类别化学品在贮存和使用中的特 性,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4、储存设备和安全设施均定期检测,危险化学品出入库,均进行核查登记。 发现有毒有害化学品包装破损、渗漏等及时处理。生产车间按相关要求,配备应 急救援物资。 5、厂区内路面已经硬覆盖;罐区地面、生产车间地面、污水处理站、原料 库地面均做防渗、硬化处理;危废间贴有标识,地面做硬化处理,设有截流沟, 防止危废泄露流入外环境。 150 6、对事故废水进行三级防控处理。 一级在车间内、库区内设置临时围堰截流事故污水,二级打开应急事故水池 阀门,事故废水通过管道流入应急事故水池后进行抽排,三级将雨、污排水系统 出水管上设置阀门,防止紧急情况下废液外流。 7、加强工作人员化学品贮存、使用防范事故的常识教育,明确各岗位的职 责实行事故防范的岗位责任制。生产和使用过程中严格按规定操作。 8、定期进行危险性部位和设备的检查、测试与大修,始终保持安全防护、 报警装置、环保装置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运行记录完整并妥善保存。 9、危废暂存间内设有分区设施,危险废物实现分类堆放,设有导流渠。库 房门口处设置危险废物警示标志、符合规范要求。 7.4.3.2.事故废水的收集和事故池容积有效性核算 (7)采用三级风险防范措施: 项目化学品库和电镀作业区地面均做防渗漏、防腐蚀处理,设有专用排泄沟, 三级防控措施如下: 一级防控措施:利用围堰作为一级水污染防控措施。 二级防控措施:厂区管网以及雨水排放口阀门在生产装置区围堰下面安装切 换阀,在事故状态下可开启和关闭阀门。装置事故状态时开启切换阀门,关闭雨 水管网阀门,接入厂区事故池。事故结束后,用提升泵打入污水处理厂处理合格 后外排,防治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三级防控措施:利用现有生产车间内总容积为 1330m3 的事故池,用于事故 情况下储存污水。 因本项目危险化学品存储在厂内现有化学品库内,原料中酸液、碱液等以及 槽液泄漏后由车间内废水收集池收集排入污水站处理。 应急事故水池最大容积 1330m3。为有效分析本项目事故废水依托可行性, 针对本次的事故废水产生量进行计算。 参照《化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规范》(GB50483-2019),核算本工程 消防废水所需有效容积。事故状态消防废水所需总的有效容积: V 总=(V1+V2-V3)max+V4+V5 备注:(V1+V2-V3)是指对收集系统范围分别计算(V1+V2-V3),取其中最 151 大值。 V1——收集系统范围内发生事故的一个罐组或一套装置的物料量,根据项目 特点及设计资料,若车间内发生事故,车间内储槽全部涉及。本项目涉及 A 线 +B 现车间内工艺槽,共 24 个,每个储槽容积 4m3 计,因此 V1 按车间内危险化 学品全部储槽总容积 96m3 计; V2——发生事故的储罐或装置的消防水量,m3。根据设计资料,消防用水 量按 10L/s,3 小时来计算,则 V2=∑Q 消 t 消=10×3600×3/1000=108m³。 V3——发生事故时可以转输到其他储存或处理设施的物料量,m3,V3=0m3; V4——发生事故时仍必须进入该收集系统的生产废水量,m3,由于行业生 产装置的特点,在发生火灾时厂内会立刻停止生产,所以没有生产废水产生,即 V4=0; V5——发生事故时可能进入该收集系统的降雨量,m3,考虑该地区长期(30 年一遇)一次最大降水量; V5=10qF q——降雨强度,mm;按平均日降雨量; q=qa/n qa——年平均降雨量,mm; n——年平均降雨日数。 F——必须进入事故废水收集系统的雨水汇水面积,ha; 沈 阳 市 日 平 均 降 雨 量 为 9.55mm , 本 项 目 占 地 面 积 7.7ha 。 V5 = 10×9.55×7.7=735.35 经上述计算后,本项目产生的事故污水最大量 V 总=(V1+V2-V3)max+V4+V5 =96+108-0+0+735.35=939.35m3,因此公司厂区内现有 1300m3 事故水池能满足 本项目事故废水应急处理要求。 企业现设置一座容积为 1330m3 的事故池,满足事故废水(939.35m³)排放 需求另根据《电镀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02-2010)的要求:电镀废水 处理站应设置应急事故水池,应急事故水池的容积应能容纳 12h~24h 的废水 量。本项目建成后全厂废水排放量为 1110t/d(24 小时生产),应急事故水池容 积不应小于 555m3。该项目在污水站北侧地下设 4 个事故应急池,容量分别为 152 385m3、280m3、280m3、385m3、总容量达 1330m3,满足规范要求。每个事故池 均配套有独立的收集管网,事故池均做了防渗防漏处理,应急事故水池容积满足 污水站不正常运行时废水暂存需求,满足规范要求。 7.4.4.储存风险防范措施 (1)物料储存区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防止火源进入。 (2)对原辅材料的贮运及使用管理过程实施严格管理,所用贮罐及输运设 备要符合要求,并设有安全保护、防腐等措施,物料区及生产区应设防雷设施, 管道、设备均应设静电接地设施。有危险的部位设置安全标志牌,并安排人员定 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3)物料储存区,应采用高标准设计,提高耐腐蚀性和密封性,同时加强 工艺设备的维修保养,并对生产管线、阀门进行定期检查、维修,及时更换出现 问题的生产管线和阀门,预防跑、冒、滴、漏现象的发生。 (4)经常检查确保设施正常运转,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处理。 (5)设置火灾报警系统,该系统由火灾报警控制器、火灾探测器、手动报 警按钮等组成,以利于自动预警和及时组织灭火扑救。 (6)每个危险物料储存区设置相应的防毒呼吸面具及应急设备。 7.4.5.污染治理措施风险防范措施 保证污染处理设施水泵、风机等运行工况稳定、良好;管道不应发生堵塞等 情况削弱治理措施去除效率;污染处理设施水泵、风机等均有备用; 现状污泥贮存设施已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标准》GB18597-2001 的要求 进行建设, 避免发生泄漏等环境风险事故; 企业环保部门制定污染治理措施操作运行规章制度,安排专人定期对污染治 理设备进行检验,定期对去除效率进行监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7.4.6.事故风险应急措施 为了减少或者避免风险事故的发生,必须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各装置必 须有安全措施,企业的生产管理部门应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为做到安全生产,防 止事故的发生,本项目从管理、安全设计方面提出风险事故的防范措施。 (1)工艺技术设计安全防范措施 所有生产系统均必需按有关规定标准进行良好的设计、制作及安装,必需由 153 当地有关质检部门进行验收通过后方能投入使用。车间内备有防火、防爆、防中 毒等事故处理系统。对废气、废水处理设施定期检修,包括电源、添加的药剂、 设备线路等的检查,及时清除故障隐患。 (2)自动控制和电气、电讯安全防范措施 在车间使用酸碱区处设置为腐蚀区域。根据设置的区域,采用不同颜色的线 条进行标注,并禁止无关人们进入。对电镀车间进行定期检查制度,对电镀车间 电路的可靠性,对接触到酸碱腐蚀的要定期更换。 (3)消防及火灾报警系统 加强厂内安全、消防、环保的专门管理机构,制定各项管理规章,定期进行 监督检查。 7.4.7.环境风险事故调查 据企业介绍,自企业建成以来,未发生过大环境风险事故。根据公司项目的 运行情况、环境风险硬件设施情况及应急预案情况,现有工程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应该是可靠的。 7.5.小结 从项目风险因素分析及风险防范措施来看,虽然化学品的使用和储存存在着 一定的风险,但只要按化学品使用的设计规范及安全要求进行厂房设计和生产管 理,加强人员教育,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和完全操作规程,保证安全设施的正 常运行,就可以避免风险事故的发生。 因此,在确保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得到有效实施的情况下,本项目风险处于可 接受水平,其风险管理措施有效、可靠,从环境风险角度而言是可控的。 154 8.环境保护改进措施及方案 8.1.问题排查 建设单位拟对生产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环境保护措施进行了排查,本项目不存 在较大环境环境问题,各污染物均在合理可行的环保措施下达标排放。 8.2.补救、补救方案和改进措施 建设单位对生产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环境保护措施进行了排查,本项目不存在 较大环境问题,各污染物均在合理可行的环保措施下达标排放。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管理部门的要求,不断完善生产工艺和 三废治理设施,根据项目污染物产生和排放的特点,企业应按照《关于印发大气 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 号)、《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 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 号)、《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 通知》(国发〔2016〕31 号)等要求,继续不断完善污染防治措施,具体改进 措施为: (1)加强厂区环境管理,按照环保要求做到规范化管理生产。 (2)企业应进一步建立健全三废治理设施的运行维护规程和台帐等日常管 理制度,并根据工艺要求定期对各类设备、电气、自控仪表等进行检修维护,确 保设施的稳定运行。 (3)本项目污染物排放标准应按照国家和辽宁省发布的最新污染物排放控 制标准执行,注塑工序应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 表 5 排放标准,应按新修订标准执行并及时进行排污许可变更。 (4)本项目涂装生产线目前为过滤棉+活性炭吸附处理有机废气,应执行《工 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21/ 3160-2019),根据监测数据,项 目部分时段非甲烷总烃可以满足《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DB21/ 3160-2019)中 60mg/m3 的排放标准要求,建议企业定期更换活性炭,保持良好 的吸附性能。 155 9.后评价结论及建议 9.1.项目概况 沈阳道达汽车饰件有限公司现位于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细河六北街 9 号,位 于沈阳化工产业园内。2013 年至 2016 年沈阳道达汽车饰件有限公司在沈阳经济 开发区细河六北街 9 号沈阳化学工业园区内分期建设了常规电镀保险杠格栅生 产项目,总生产规模为年产 300 万套汽车保险杠格栅,生产工艺主要由注塑工艺、 电镀工艺(镀镍、镀铜、镀六价铬)和涂装工艺三部分组成,项目年产 300 万套 保险杠格栅塑料件中 90%进行电镀,10%进行涂装。 9.2.区域环境质量变化分析 随着沈阳市区域大气污染源治理提标改造近 3 年各污染物整体呈下降趋势。 主要各污染物为 PM10、PM2.5 超标主要集中在冬季供暖,同时与北方地区颗粒物 浓度背景普遍较高有关。 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不大,二甲苯和非甲烷总烃有所增加,但由于 本项目位于工业园区内,不能排除其他相关企业对环境空气的影响。 通过对厂区周边村屯地下水情况进行调查,与 2012 年 11 月建厂时相比,项 目硝酸盐、氨氮、耗氧量、镍等污染物有所增高,其中涉及到项目的特征因为镍, 但均未超出环境质量标准要求。由于本项目地下水影响区域内还有相同的装备制 造企业及电镀企业,不能排除其他相关企业对地下水的影响。建议企业按照《工 业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 技术指南(试行)》(HJ 1209—2021)要求进一 步做好地下水和土壤的例行监测,做好厂区防渗,防止发生地下水污染事件。 厂界四周声环境质量监测结果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3 类标准要求。项目建成运行后声环境监测值有所增加。最大增加值为项目南侧厂 界,昼间噪声值增加了 8.4dB(A),夜间增加了 8dB(A),企业在落实设备噪 声减振降噪措施后,经距离衰减后项目厂界噪声能够达标。 9.3.环境影响预测验证 ①大气环境影响后评价结论 156 项目已建成,各生产设备、污染防治设施均已投入使用,建设项目所在地, 本项目厂区六价铬环境质量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修改 单中的二级标准;二甲苯、氯化氢和四台子村硫酸环境质量满足《环境影响评价 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附表 D 标准。非甲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 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中指标限值。项目排放的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影响在控制范 围内,没有带来超标现象。 ②水环境影响后评价结论 项目产生的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沈阳西部污水处理厂,经污水 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入细河,由水污染负荷预测可知,经厂内污水处理站预处理 的水能够满足沈阳化学工业园污水处理厂进水指标要求,不会对污水处理厂运营 产生影响。 ③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已建成并投入运营,现状噪声监测结果包括了项目噪声对周边声环境的 贡献值,从现状监测结果可知,项目四周声环境可以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 (GB3096-2008)中的 3 类标准,说明项目的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在可接受范围内。 ④固体废物影响评价结论 沈阳道达汽车饰件有限公司现状设有 3 座危险废物暂存间,建筑面积分别为 144m2 、60m2 ,30m2 危险废物暂存间已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01)的要求做好了防风、防雨、防晒、防渗漏等措施,危险废物 统一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现状危废暂存间已按照标准要求贮存危险废 物,并已通过环保审批部门的验收。建设单位现已与有资质单位签订危险废物处 置协议,该单位处理资质范围包含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处理类别,处置单位位 于沈阳市内,运输距离短,现状危险废物处置方式合理。 9.4.环境风险影响后评价 企业存在废水、废气事故排放的风险,在废水处理设施发生故障时,应立即 采取措施,停止废水的外排,将废水转入应急事故池中存放,待污水处理系统恢 复正常后再进行处理,而不是直接外排。废气处理设施不能正常运行时,应尽快 停产维修,避免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对于厂内的危险品包装桶,应加强风险管 157 控,避免发生泄露风险。企业已设置专门的环保机构与人员,负责污染治理设施 的日常管理。需加强员工应急培训,在突发环境事故发生时及时采取有效处理措 施,将事故影响将至最低。 企业每年至少开展 1 次应急演练。定期对职工进行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的培 训。据企业介绍,自建厂至今一直稳定运行,未发生过大环境风险事故。根据公 司项目的运行情况、环境风险硬件设施情况及应急预案情况,现有工程环境风险 防范措施应该是可靠的,环境风险是可控的。 9.5.环境保护措施补救及改进方案 沈阳道达汽车饰件有限公司按照要求加强有机废气处理设施管理,加强车间 通风及无组织排放措施完善风险防范设施,加强固废分类管理,加强环保设备运 行管理和维护,保证环保装置的正常运行,确保污染物全面稳定达标排放,杜绝 事故排放;规范环保档案管理,真实反映环保运行状况,接受环保主管部门的指 导监督检验。 9.6.后评价结论 综上所述,项目生产废气、废水、噪声均能做到达标排放,原环评预测的常 规因子对周围环境影响范围及程度基本不变,符合原项目环评的总体结论。对照 生态环境部《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2020〕688 号),项目喷漆工艺变化和注塑设备数量变化不属于重大变动,原环评预测的常 规因子对周围环境影响范围及程度基本不变,符合原项目环评的总体结论。 9.7.建议 1、进一步完善环境管理机构,制定严格的操作管理制度,落实环境管理工 作职责,建立考核机制,杜绝因管理部署或操作失误造成环保污染现象。 2、有效管控环境风险。加强生产过程管理,积极推行清洁生产,减少跑、 冒、滴、露等现象;加强环保设备运行管理和维护,保证环保装置的正常运行, 确保污染物全面稳定达标排放,杜绝事故排放;规范环保档案管理,真实反映环 保运行状况,接受环保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检验。 3、加强职工环保教育,进一步提高职工环保意识,让职工掌握相关环保知 158 识。 159 附件 1 环评批复 160 161 162 163 164 165 166 附件 2 验收批复 167 168 169 170 171 172 附件 3 排污许可副本 173 附 件 4 监 174 测 报 告 175 176 177 178 179 180 181 182 183 184 185 186 187 188 189 190 191 192 193 194 195 196 197 198 199 200 201 202 203 204 205 206 207 208 209 210 211 212 213 214 215 216 217 218 219 220 221 222 223 224 225 226 227 228 229 230 231 232 附件 5 危废合同及转移联单 233 234 235 236 237 238 239 240 241 242 243 244 245 246 247 248 249 250 251 252 253 254 255 256 257 258 259 260 261 262 263 264 265 266 267 268 269 270 附 件 6 排 污 许 271 可 执 行 报 告 附件 7 VOCs 在线设施备案文件 272 2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