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3年预算公开报告.doc
2023 年度赤峰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 执法支队预算公开 批复时间: 2023 年 2 月 2 日 公开时间: 2023 年 2 月 8 日 I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23 年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第二部分 2023 年单位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十、项目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十一、机构运行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项目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II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2023 年单位预算公开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项目支出表 十一、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二、政府采购预算表 III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一)单位职能 赤峰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是赤峰市生态环境局下 属二级事业单位,主管生态环境监督执法的综合行政执法部门。 (二)单位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落实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政 策和规章;依照环保主管部门的委托,已发对辖区内单位或个人 执行环保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并依照规定进 行处理。 2、负责提出排污收费、污染源监测计划和排污申报登记审 核工作,并建立排污收费监察档案;负责废水、废气、固体废弃 物、噪声、放射性物质等排污费征收工作;负责排污费征收财务 管理;负责对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并参与处理;负责对污染处 理设施运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参与污染事故、纠纷的调查处理。 3、参与污染治理项目年度计划的编制,负责该计划执行情 况的监督检查;负责环境监察人员的业务培训,总结交流环境监 察工作经验;承担上级环保部门委托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赤峰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部门 预算包括本级单位预算。 (一)赤峰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部门机构及人员基 1 本情况 赤峰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本级独立预算单位共有 1 家,本单位无下属单位。 2023 年部门预算编制单位共有 1 家,其中:预算编制人数 26 人,其中:行政编制 0 人,事业编制 26 人。截止 2022 年 12 月底实在职 20 人,其中:行政编制 0 人,事业编制 20 人。离退 休 10 人。 (二)赤峰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单位设置情况 纳入 2023 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情况: 单位情况表 序号 1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赤峰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 执法支队 事业单位 2 3 三、2023 年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2023 年赤峰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将以提高环境质 量为核心,以严格的环保制度为抓手,加快推进生态环境领域治 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现生态环 境保护工作新突破。 2 (一) 坚决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 认真贯彻落实《中共赤峰市委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 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规定》 ,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 深化政治意识教育,不断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不断强化政治意识,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 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 (二)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 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领导班子要带头履行“一 岗双责”,党支部书记要认真对标对表,强化政治担当,扭住责 任制这个“牛鼻子”,不断增强履职尽责本领,努力提高战胜各 种风险挑战的能力,以全面从严治党新成效推进生态环境执法工 作。要强化主体责任落实,把管党治党与生态环境执法工作同谋 划、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三)开展供暖企业检查 加强对供暖企业各类供暖锅炉设施的维护和管理,监督污染 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严厉打击污染防治设 施不正常运行、通过旁路偷排直排、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 (四)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行为专 项检查 按照生态环境部 公安部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进一步严厉 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 作假违法犯罪的通知》要求,对全市重点排污单位开展自动监测 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打击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 据弄虚作假行为和篡改、伪造自动监测数据的环境违法犯罪。对 3 排污单位篡改、伪造自动监测数据或者干扰自动监测设施,监测 设施运维单位、人员实施或者参与实施篡改、伪造自动监测数据、 干扰自动监测设施行为进行重点检查。 (五)垃圾焚烧发电行业达标排放专项检查 加强垃圾焚烧发电企业监督检查,确保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 行,污染物达标排放。推进“一证式”监管,对焚烧厂排污许可 证执行情况,自动监控数据有效性、焚烧飞灰、臭气、渗滤液处 置情况等进行检查。强化自动监控管理,依法如实标记焚烧炉工 况和自动监测异常情况,保障自动监测数据真实、准确、完整、 有效。 (六)开展全市流域应急“南阳实践”工作 按照自治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中的“南阳实践”工作 任务要求,开展赤峰市“一河一策一图”环境应急响应方案编制工 作。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流域环境应急“南阳实践”工作方案 (2021-2025 年)及内蒙古自治区开展流域应急“南阳实践”河流 河段表,在年底前完成河流清单内全部河流河段“一河一策一图” 环境应急响应方案编制工作。 (七)开展全区突发生态环境事件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河南安阳火灾事故的重要 指示精神,根据《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深入开展全区突发生态环境 事件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对辖区内涉重金属、涉废 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企业、尾矿库、垃圾填埋场、历史污染 遗留问题较多的矿山等高风险企业、 各工业园区内污水收集管网、 污水处理厂等环保基础设施及集中式地表饮用水水源地开展突 4 发环境事件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确保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不留死角,发现问题及时责令企业按要求整改,切实提高企业环 境风险防范能力,严防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 (八)继续深入开展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 根据生态环境部、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的统一部署并结合工作 实际,继续组织开展“全员、全年、全过程”的生态环境执法大 练兵活动。通过练兵夯实执法工作基础,深化执法人员法治意识, 加强执法队伍能力建设,加大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力度,增强执法 队伍凝聚力和战斗力。 (九)做好环保举报和环境应急管理工作 加强群众环保举报办理工作。 一是从源头防范化解环境风险, 坚持法定途径优先,依照法定途径及时受理环保业务类举报投诉 事项,对重点案件和热点环境问题加大督办力度,定期公开受理 事项的调查处理情况。二是密切关注环境舆情事项,第一时间核 实处理,做到网络舆情反应问题件件有回音,促进社会稳定。三 是落实《赤峰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确保举报奖 励制度落实到位。 第二部分 2023 年单位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赤峰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23 年度收入、支出预 算总计 533.77 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预算总计各增加 43.89 万元,增加 8.96%。其中: (一)收入预算总计 533.77 万元。包括: 5 1.本年收入合计 395.04 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395.04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39.31 万元,增加 11.05%。主要原因是增加了生态环境违法行为 举报奖励专项资金,且 2022 年进行了工资上调,人员经费增加, 2023 年增加项目外退休待遇项目资金支出。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0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0 万元,增长 0%。主要原因是为不存在此项内容。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0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0 万元,增长 0%。主要原因是为不存在此项内容。 (4)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0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0 万 元,增长 0%。主要原因是为不存在此项内容。 (5)事业收入 0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0 万元,增长 0%。 主要原因是为不存在此项内容。 (6)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0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0 万元, 增长 0 %。主要原因是为不存在此项内容。 (7)上级补助收入 0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0 万元,增长 0%。主要原因是为不存在此项内容。 (8)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0 万元, 增长 0%。主要原因是为不存在此项内容。 (9)其他收入 0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0 万元,增长 0%。 主要原因是为不存在此项内容。 2.上年结转结余 138.74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4.59 万元, 增加 3.42%。主要原因是本年结转上年度未能成功支付的服装经 6 费专项资金及支队人员死亡抚恤金等。 (二)支出预算总计 533.77 万元。包括: 1.本年支出合计 533.77 万元。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 65.72 万元,主要用于事 业单位退休人员经费、养老保险缴费及工伤保险缴费。与上年相 比增加 38.07 万元,增长 137.69%。主要原因是上年度工资上调, 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增加,养老保险支出增加,且 2023 年度社会 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项目外退休人员待遇资金及结转上年死亡 抚恤金。 (2)卫生健康(类)支出 21.47 万元,主要用于医疗保险 缴费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与上年相比增加 2.18 万元,增长 11.30%。主要原因是医疗补助缴费基数增加,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增加。 (3)节能环保(类)支出 419.96 万元,主要用于生态环境 执法监察工作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 2.31 万元,增加 0.55%。 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赠加生态环境举报奖励资金专项项目支出。 (4)住房保障(类)支出 26.62 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 金缴纳。与上年相比增加 1.32 万元,增长 5.22%。主要原因是 根据规定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上调,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增加。 2.年终结转结余 0 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无结转资金。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赤峰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23 年收入预算总计 533.77 万元,包括本年收入 395.04 万元,上年结转结余 138.74 7 万元。其中: 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395.04 万元,占 74.01%; 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0 万元,占 0%; 本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0 万元,占 0%; 本年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 万元,占 0%; 本年事业收入 0 万元,占 0%; 本年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0 万元,占 0%; 本年上级补助收入 0 万元,占 0%; 本年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 万元,占 0%; 本年其他收入 0 万元,占 0%; 上年结转结余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138.74 万元,占 25.99% 上年结转结余的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0 万元,占 0 %; 上年结转结余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0 万元,占 0%; 上年结转结余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 万元,占 0 %; 上年结转结余的单位资金 0 万元,占 0%。 8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赤峰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23 年支出预算合计 533.77 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 390.23 万元,占 73.11%; 项目支出 143.54 万元,占 26.89%;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0 万元,占 0%; 上缴上级支出 0 万元,占 0 %;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0 万元,占 0%。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赤峰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23 年度财政拨款收、 支总预算 533.77 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 增加 43.89 万元,增加 8.96%。主要原因是本年结转资金较去年 增加,且本年新增项目外退休人员待遇基本支出及生态环境举报 奖励专项项目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赤峰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23 年一般公共预算财 9 政拨款支出预算 533.77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43.89 万元,增 加 8.96%。具体情况如下: (一)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年初预算数为 65.72 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38.07 万元。其中: 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 算 13.15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12.45 万元,增长 1778.57%, 变动原因为 2023 年度增加项目外退休待遇资金。 2.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支出(项)。年初预算 28.81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2.29 万元, 增长 8.62%,变动原因:上年度工资上调,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增 加,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增加。 3.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年初预算 23.32 万元,与上 年相比增加 23.32 万元,增长 100%,变动原因:本年度新增结 转死亡抚恤金 23.32 万元 4.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项)。年初预算 0.44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0.02 万元,增长 4.36%,变动原因:工伤保险缴费基数增加。 (二)卫生健康(类) 卫生健康类年初预算数为 21.47 万元, 比上年相比增加 2.18 万元。其中: 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 15.83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0.76 万元,增长 5.03%,变动原因: 10 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缴费支出增加。 2.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 预算 5.64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1.42 万元,增长 33.76%,变 动原因: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比例增加。 (三)节能环保(类) 节能环保类年初预算数为 419.96 万元,比上年相比增加 2.31 万元。其中: 1. 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 (项)。年初预算 110.23 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 23.92 万元,减 少 17.83%,变动原因:按照合同金额,只需支付 1102288.00 元 2.污染减排(款)生态环境执法监察(项)。年初预算 309.73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26.23 万元,增长 9.25%,变动原 因:人员工资上调及本年增加生态环境举报奖励专项项目资金。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 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数为 26.62 万元,比上年相比增加 1.32 万元。其中: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 26.62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1.32 万元,增长 5.22%,变动原因:住 房公积金缴纳比例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赤峰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23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 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 390.23 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 320.48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 101.11 11 万元、津贴补贴 99.87 万元、奖金 27.63 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 本养老保险缴费 28.81 万元、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15.83 万元、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5.64 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0.44 万元、 住房公积金 26.62 万元及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4.53 万元。 (二)公用经费 69.75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 21.43 万元、 印刷费 0.5 万元、邮电费 1 万元、差旅费 19 万元、维修(护) 费 1.5 万元、培训费 2 万元、公务接待费 1 万元、福利费 7.86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0 万元、其他交通费用 3.26 万元、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2.2 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赤峰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23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 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支出 11 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 费支出 0 万元,占 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10 万 元,占 90.91%;公务接待费支出 1 万元,占 9.09%。与上年相比 无变化。具体情况如下: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支出 11 万元, 比上年预算增加 0 万元,增长 0%; 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支出 0 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 0 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 10 万元。与上年相 比无变化。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支出 0 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 0 万 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12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 10 万元,比上年预算增 加 0 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3.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 1 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 0 万元。 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赤峰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23 年政府性基金支出 预算支出 0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0 万元,增长 0%。 本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赤峰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23 年国有资本经营预 算支出 0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0 万元,增长 0%。 本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十、项目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赤峰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23 年预算安排项目 3 个,项目预算总金额 143.54 万元。其中,财政本年拨款金额 10 万元,财政拨款结转结余 133.54 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 万 元,单位资金 0 万元。 十一、机构运行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赤峰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23 年机构运行经费预 算支出 69.75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0.81 万元,增加 1.17%。 主要原因是:本年增加上年未能成功支付资金结转办公费 3.93 万元、其他交通费用 1.26 万元。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13 赤峰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23 年政府采购支出预 算总额 110.86 万元,其中:拟采购货物支出 110.86 万元、拟采 购工程支出 0 万元、拟购买服务支出 0 万元。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赤峰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共有车辆 2 辆,其中特种 专业技术用车 2 辆。单价 50 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 1 台 (套),单价 100 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 0 台(套)。 十四、项目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3 年,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 3 个,公开绩效目标 3 个,公开项目占全部预算项目的 100 %。公开填报绩效目标的项 目预算 143.54 万元,占全部项目预算的 100%。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部门(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 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 本经营预算拨款。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 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 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四、单位资金:除财政拨款收入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以外的 收入,包括事业收入(不含教育收费)、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 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包含债务收入、投 14 资收益等)。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工作任务而发 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 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是指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 助支出。 八、“三公”经费:指部门(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 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 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单位公务出国(境) 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 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部门(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燃料费、 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 费反映部门(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 支出。 九、机构运行经费:指部门(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 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 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 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等。 第四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预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15 联系人:乌天慧 第五部分 联系电话:13514761598 单位预算表 详见附表:部门预算 12 张表 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