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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西青区辛口镇企业服务中心.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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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服务中心)职责目录 序 号 1 2 3 4 职责事项 主要职责 序号 名称 页码 1.1 工业企业技术改造 1 1.2 融资租赁 2 2.1 区级科技计划项目 3 2.2 市级科技计划项目 4 3.1 市级高新技术企业 5 3.2 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 6 3.3 区级技术研发中心 7 3.4 市级技术研发中心 8 4.1 配合做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规章和相关政策的贯彻落实 9 4.2 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 产监督管理职责 10 4.3 配合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 动 11 技术改造 项目开发 技术创新 做好辖区内工业 企业安全生产监 督管理工作 5.1 统计资料的采集 “四上”企业的新增和月报、 季报、年报各类报表的催报、 审核及上报 12 5 统计资料的采集 、审核、汇总及 上报 5.2 限下抽样调查样本的核实和月 报、季报、年报各类报表的催 报、审核及上报 13 5.3 统计名录库的新增及日常维护 14 5.4 5.5 5.6 6.1 6 重大国情国力普 查 6.2 6.3 国家住户收支调查的换户和月 报的催报、审核及录入 劳动力调查的换户和月报、季 报的催报、审核及录入 按照统计局的要求对抽中的社 区开展人口变动调查 按照统计局要求开展全国经济 普查 按照统计局要求开展全国人口 普查 按照统计局要求开展全国农业 普查 15 16 17 18 19 20 (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信息表 序号 1.1 名称 工业企业技术改造 法定依据 《西青区鼓励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实施细则(试行)》(西青 工信字[2015]9号)第十条 加强对技改扶持资金使用的监督 。(二) 各街镇、开发区在技术改造项目实施管理过程中 ,要明确专人负责,抓好项目的跟踪和落实。任何企业不得 弄虚作假骗取扶持资金,任何单位不得挪用扶持资金,否则 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追回资金,取消企业申请资金扶 持的资格。 实施机构 天津市西青区辛口镇企业服务中心 职责边界 辛口镇企业服务中心审核推荐,区工信委审批 运行流程 受理-审查-决定 运行要件 主管部门推荐意见函(由开发区、街镇主管部门出具并盖章) 责任事项 1、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2、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3 、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的告知理由);4、审核 行政相对人申报的材料;5、在法定或承诺期限内,作出初 审与否的决定并告知理由;6、法定告知;7、信息公开;8 、监督实施情况 监督方式 电话号码:27999095 电子邮箱:xinkoujingjiban@126.com 来信来访地址:西青区津静公路与泰华路交口辛口镇政府 (融资租赁)信息表 序号 1.2 名称 融资租赁 法定依据 《西青区支持企业通过融资租赁加快装备改造升级专项资金 管理实施细则》第四条 专项资金采取后补助方式,获得市 级相关补贴后的企业提出项目扶持资金申请,由所属镇人民 政府、街道办事处、西青开发区管委会初审,报区工业企业 技术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后,提交区工业企业技术 改造工作领导小组批准,给予租赁费用补贴,补贴期限为融 资租赁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实施机构 天津市西青区辛口镇企业服务中心 职责边界 辛口镇企业服务中心审核推荐,区工信委审批 运行流程 受理-审查-决定 运行要件 主管部门推荐意见函(由开发区、街镇主管部门出具并盖章 ) 责任事项 1、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2、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3 、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的告知理由);4、审核 行政相对人申报的材料;5、在法定或承诺期限内,作出初 审与否的决定并告知理由;6、法定告知;7、信息公开;8 、监督实施情况 监督方式 电话号码:27999095 电子邮箱:xinkoujingjiban@126.com 来信来访地址:西青区津静公路与泰华路交口辛口镇政府 (区级科技计划项目)信息表 序号 2.1 名称 区级科技计划项目 法定依据 《西青区推动经济转型升级政策汇编支持科技创新部分实施 细则》(汇编第45条、47条、48条、50条、51条、52条、54 款、55款、56款、57款、58款、59款、60款、61款、62条) 五、受理和审批程序,2.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西青 开发区管委会按《受理通知》要求审核,签署意见并盖章后 ,将申报材料统一报送区科委; 实施机构 天津市西青区辛口镇企业服务中心 职责边界 辛口镇企业服务中心审核推荐,区科委审批 运行流程 受理-审查-决定 运行要件 区级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 责任事项 1、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2、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3、 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的告知理由);4、审核行政 相对人申报的材料;5、在法定或承诺期限内,作出初审与否 的决定并告知理由;6、法定告知;7、信息公开;8、监督实 施情况 监督方式 电话号码:27999095 电子邮箱:xinkoujingjiban@126.com 来信来访地址:西青区津静公路与泰华路交口辛口镇政府 (市级科技计划项目)信息表 序号 2.2 名称 市级科技计划项目 法定依据 《西青区推动经济转型升级政策汇编支持科技创新部分实施 细则》(汇编第11条、12条、45条、48条、49条、51条、52 条、53条)五、受理和审批程序,2.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 事处和西青开发区管委会按《受理通知》要求审核,签署意 见并盖章后,将申报材料统一报送区科委; 实施机构 天津市西青区辛口镇企业服务中心 职责边界 辛口镇企业服务中心审核推荐,区科委审批 运行流程 受理-审查-决定 运行要件 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单位申请表 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结项申请表 责任事项 1、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2、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3、受理 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的告知理由);4、审核相对人申报的 材料;5、在法定或承诺期限内,作出初审与否的决定并告知 理由;6、告知;7、信息公开;8、监督实施情况 监督方式 电话号码:27999095 电子邮箱:xinkoujingjiban@126.com 来信来访地址:西青区津静公路与泰华路交口辛口镇政府 (市级高新技术企业)信息表 序号 3.1 名称 市级高新技术企业 法定依据 《西青区推动经济转型升级政策汇编支持科技创新部分实施 细则》(西青科[2016]2号)(汇编第46条)五、受理和 审批程序。2.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西青开发区管委 会按《受理通知》要求审核,签署意见并盖章后,将申报材 料统一报送区科委。 实施机构 天津市西青区辛口镇企业服务中心 职责边界 辛口镇企业服务中心审核推荐,区科委审批 运行流程 受理-审查-决定 运行要件 西青区申报高新技术企业推荐表 责任事项 1、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2、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3 、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的告知理由);4、审核 行政相对人申报的材料;5、在法定或承诺期限内,作出初 审与否的决定并告知理由;6、法定告知;7、信息公开;8 、监督实施情况 监督方式 电话号码:27999095 电子邮箱:xinkoujingjiban@126.com 来信来访地址:西青区津静公路与泰华路交口辛口镇政府 (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信息表 序号 3.2 名称 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 法定依据 《西青区推动经济转型升级政策汇编支持科技创新部分实施 细则》(西青科[2016]2号)(汇编第46条)五、受理和 审批程序。2.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西青开发区管委 会按《受理通知》要求审核,签署意见并盖章后,将申报材 料统一报送区科委。 实施机构 天津市西青区辛口镇企业服务中心 职责边界 辛口镇企业服务中心审核推荐,区科委审批 运行流程 受理-审查-决定 运行要件 西青区申报高新技术企业推荐表 责任事项 1、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2、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3 、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的告知理由);4、审核 行政相对人申报的材料;5、在法定或承诺期限内,作出初 审与否的决定并告知理由;6、法定告知;7、信息公开;8 、监督实施情况 监督方式 电话号码:27999095 电子邮箱:xinkoujingjiban@126.com 来信来访地址:西青区津静公路与泰华路交口辛口镇政府 (区级技术研发中心)信息表 序号 3.3 名称 区级技术研发中心 法定依据 《西青区企业技术中心资助的实施细则》(西青工信字〔 2016〕11号)五、申报、审批程序。2.各街镇、各有关单位 按《申报通知》要求审核企业申报材料,签署意见并加盖公 章后,将企业申报材料统一报送区工信委。 实施机构 天津市西青区辛口镇企业服务中心 职责边界 辛口镇企业服务中心审核推荐,区科委审批 运行流程 受理-审查-决定 运行要件 主管部门推荐意见函 责任事项 1、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2、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3 、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的告知理由);4、审核 行政相对人申报的材料;5、在法定或承诺期限内,作出初 审与否的决定并告知理由;6、法定告知;7、信息公开;8 、监督实施情况 监督方式 电话号码:27999095 电子邮箱:xinkoujingjiban@126.com 来信来访地址:西青区津静公路与泰华路交口辛口镇政府 (市级技术研发中心)信息表 序号 3.4 名称 市级技术研发中心 法定依据 《西青区企业技术中心资助的实施细则》(西青工信字〔 2016〕11号)五、申报、审批程序。2.各街镇、各有关单位 按《申报通知》要求审核企业申报材料,签署意见并加盖公 章后,将企业申报材料统一报送区工信委。 实施机构 天津市西青区辛口镇企业服务中心 职责边界 辛口镇企业服务中心审核推荐,区工信委审批 运行流程 受理-审查-决定 运行要件 主管部门推荐意见函 责任事项 1、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2、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3 、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的告知理由);4、审核 行政相对人申报的材料;5、在法定或承诺期限内,作出初 审与否的决定并告知理由;6、法定告知;7、信息公开;8 、监督实施情况 监督方式 电话号码:27999095 电子邮箱:xinkoujingjiban@126.com 来信来访地址:西青区津静公路与泰华路交口辛口镇政府 (配合做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 政策的贯彻落实)信息表 序号 4.1 名称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政策的贯彻落实 法定依据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明确和规范 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的意见的通知》(西青政发〔2016〕10号 )第一部分第二项第一条 实施机构 天津市西青区辛口镇企业服务中心 职责边界 天津市西青区辛口镇企业服务中心 运行流程 学习—落实 运行要件 无 责任事项 对镇域内工业企业,配合安全办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 有关安全生产决策部署。 监督方式 电话号码:27999095 电子邮箱:xinkoujingjiban@126.com 来信来访地址:西青区津静公路与泰华路交口辛口镇政府 (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 责)信息表 序号 4.2 名称 协助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法定依据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明确和规范 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的意见的通知》(西青政发〔2016〕10号 )第一部分第二项第四条 实施机构 天津市西青区辛口镇企业服务中心 职责边界 天津市西青区辛口镇企业服务中心 运行流程 调查—监督—报告 运行要件 无 责任事项 对镇域内工业企业,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 理职责、开展安全生产各类专项检查工作以及生产安全事故 调查。 监督方式 电话号码:27999095 电子邮箱:xinkoujingjiban@126.com 来信来访地址:西青区津静公路与泰华路交口辛口镇政府 (配合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信息表 序号 4.3 名称 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法定依据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明确和规范 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的意见的通知》(西青政发〔2016〕10号 )第一部分第二项第五条 实施机构 天津市西青区辛口镇企业服务中心 职责边界 天津市西青区辛口镇企业服务中心 运行流程 组织—宣讲—监督 运行要件 无 责任事项 对镇域内工业企业,配合安全办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 。 监督方式 电话号码:27999095 电子邮箱:xinkoujingjiban@126.com 来信来访地址:西青区津静公路与泰华路交口辛口镇政府 (“四上”企业的新增和月报、季报、年报各 类报表的催报、审核及上报 )信息表 序号 5.1 名称 “四上”企业的新增和月报、季报、年报各类报表的催报、 审核及上报 法定依据 《统计法》第七条: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 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 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 材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 拒报统计资料。《统计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县级以上人 民政府统计机构、有关部门和乡、镇统计人员,应当对统计 调查对象提供的统计资料进行审核。统计资料不完整或者存 在明显错误的,应当由统计调查对象依法予以补充或者改正 。 实施机构 天津市西青区辛口镇企业服务中心 职责边界 天津市西青区辛口镇企业服务中心 运行流程 新增-催报-审核-上报 运行要件 企业营业执照、税务证件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的利润 表、资产负债表、增值税申报表等财务报表 责任事项 1、通知企业在规定的时间内上报统计报表。 2、对企业上报的数据进行审核。 3、不干预企业上报数据。 4、对企业的统计资料予以保密。 监督方式 电话号码:27999095 电子邮箱:xinkoujingjiban@126.com 来信来访地址:西青区津静公路与泰华路交口辛口镇政府 (限下抽样调查样本的核实和月报、季报、年 报各类报表的催报、审核及上报)信息表 序号 5.2 名称 限下抽样调查样本的核实和月报、季报、年报各类报表的催 报、审核及上报 法定依据 《统计法》第七条: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 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 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 材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 拒报统计资料。《统计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县级以上人 民政府统计机构、有关部门和乡、镇统计人员,应当对统计 调查对象提供的统计资料进行审核。统计资料不完整或者存 在明显错误的,应当由统计调查对象依法予以补充或者改正 。 实施机构 天津市西青区辛口镇企业服务中心 职责边界 天津市西青区辛口镇企业服务中心 运行流程 确定为样本-催报-审核-上报 运行要件 企业营业执照、税务证件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的利润 表、资产负债表、增值税申报表等财务报表 责任事项 1、通知企业在规定的时间内上报统计报表。 2、对企业上报的数据进行审核。 3、不干预企业上报数据。 4、对企业的统计资料予以保密 监督方式 电话号码:27999095 电子邮箱:xinkoujingjiban@126.com 来信来访地址:西青区津静公路与泰华路交口辛口镇政府 (统计名录库的新增及日常维护)信息表 序号 5.3 名称 统计名录库的新增及日常维护 法定依据 《统计法》第七条: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 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 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 材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 拒报统计资料。《统计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县级以上人 民政府统计机构、有关部门和乡、镇统计人员,应当对统计 调查对象提供的统计资料进行审核。统计资料不完整或者存 在明显错误的,应当由统计调查对象依法予以补充或者改正 。 实施机构 天津市西青区辛口镇企业服务中心 职责边界 天津市西青区辛口镇企业服务中心 运行流程 新注册企业填表-日常改错 运行要件 企业营业执照、税务证件照、组织机构代码证 责任事项 1、通知企业在规定的时间内上报统计报表。 2、对企业上报的数据进行审核。 3、不干预企业上报数据。 4、对企业的统计资料予以保密 监督方式 电话号码:27999095 电子邮箱:xinkoujingjiban@126.com 来信来访地址:西青区津静公路与泰华路交口辛口镇政府 (国家住户收支调查的换户和月报的催报、审 核及录入)信息表 序号 5.4 名称 国家住户收支调查的换户和月报的催报、审核及录入 法定依据 《统计法》第七条: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 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 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 材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 拒报统计资料。《统计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县级以上人 民政府统计机构、有关部门和乡、镇统计人员,应当对统计 调查对象提供的统计资料进行审核。统计资料不完整或者存 在明显错误的,应当由统计调查对象依法予以补充或者改正 。 实施机构 天津市西青区辛口镇企业服务中心 职责边界 牵头部门:辛口镇企业服务中心 配合部门:选中的村委 会以及社区居委会 运行流程 确定记账户-记账-催报-审核-上报 运行要件 账本 责任事项 1、通知社区在规定的时间内上账本。 2、对账本的数据进行审核。 3、不干预记账户记账。 4、对记账户的统计资料予以保密 监督方式 电话号码:27999095 电子邮箱:xinkoujingjiban@126.com 来信来访地址:西青区津静公路与泰华路交口辛口镇政府 (劳动力调查的换户和月报、季报的催报、审 核及录入)信息表 序号 5.5 名称 劳动力调查的换户和月报、季报的催报、审核及录入 法定依据 《统计法》第七条: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 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 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 材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 拒报统计资料。《统计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县级以上人 民政府统计机构、有关部门和乡、镇统计人员,应当对统计 调查对象提供的统计资料进行审核。统计资料不完整或者存 在明显错误的,应当由统计调查对象依法予以补充或者改正 。 实施机构 天津市西青区辛口镇企业服务中心 职责边界 牵头部门:辛口镇企业服务中心 配合部门:选中的村委 会以及社区居委会 运行流程 确定调查户-入户调查-催报-审核-上报 运行要件 调查表 责任事项 1、通知社区在规定的时间内上报调查表。 2、对调查的数据进行审核。 3、不干预调查户上报数据。 4、对调查户的统计资料予以保密。 监督方式 电话号码:27999095 电子邮箱:xinkoujingjiban@126.com 来信来访地址:西青区津静公路与泰华路交口辛口镇政府 (按照统计局的要求对抽中的社区开展人口变 动调查)信息表 序号 5.6 名称 按照统计局的要求对抽中的社区开展人口变动调查 法定依据 《统计法》第七条: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 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 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 材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 拒报统计资料。《统计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县级以上人 民政府统计机构、有关部门和乡、镇统计人员,应当对统计 调查对象提供的统计资料进行审核。统计资料不完整或者存 在明显错误的,应当由统计调查对象依法予以补充或者改正 。 实施机构 天津市西青区辛口镇企业服务中心 职责边界 牵头部门:辛口镇企业服务中心 配合部门:选中的村委 会以及社区居委会 运行流程 布置-入户调查-审核-上报 运行要件 居民户口本、身份证 责任事项 1、通知社区在规定的时间内上报调查表。 2、对调查户上报的数据进行审核。 3、不干预调查户上报数据。 4、对调查户的统计资料予以保密。 监督方式 电话号码:27999095 电子邮箱:xinkoujingjiban@126.com 来信来访地址:西青区津静公路与泰华路交口辛口镇政府 (按照统计局要求开展全国经济普查)信息表 序号 6.1 名称 按照统计局要求开展全国经济普查 法定依据 《统计法》第十六条第二款:重大国情国力普查由国务院统 一领导,国务院和地方人民政府组织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共 同实施。《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第四条:国家机关、社会团 体、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组织和个体经营户应当依照《中华 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本条例的规定,积极参与并密切配合 经济普查工作。 实施机构 天津市西青区辛口镇企业服务中心 职责边界 牵头部门:辛口镇企业服务中心 配合部门:政府办、财政 所、建管站、招商办、三产办、企服中心、旅游办、各村委 会、居委会 运行流程 布置-入户调查-审核-上报 运行要件 企业营业执照、税务证件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的利润 表等财务报表 责任事项 1、通知村、社区在规定的时间内上报调查表。 2、对调查户上报的数据进行审核。 3、不干预调查户上报数据。 4、对调查户的统计资料予以保密。 监督方式 电话号码:27999095 电子邮箱:xinkoujingjiban@126.com 来信来访地址:西青区津静公路与泰华路交口辛口镇政府 (按照统计局要求开展全国人口普查)信息表 序号 6.2 名称 按照统计局要求开展全国人口普查 法定依据 实施机构 《统计法》第十六条第二款:重大国情国力普查由国务院统 一领导,国务院和地方人民政府组织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共 同实施。《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第三条:国务院统一领导全 国人口普查工作,研究决定人口普查中的重大问题。地方各 级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的统一规定和要求,领导本行政区域 的人口普查工作。在人口普查工作期间,各级人民政府设立 由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组成的人口普查机构(以下简称普查 机构),负责人口普查的组织实施工作。国家机关、社会团 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本 条例的规定,参与并配合人口普查工作。 天津市西青区辛口镇企业服务中心 职责边界 牵头部门:辛口镇企业服务中心 配合部门:政府办、财政 所、建管站、招商办、三产办、企服中心、旅游办、各村委 会、居委会、计生办。 运行流程 布置-入户调查-审核-上报 运行要件 居民户口本、身份证 责任事项 监督方式 1、通知村、社区在规定的时间内上报调查表。 2、对调查户上报的数据进行审核。 3、不干预调查户上报数据。 4、对调查户的统计资料予以保密。 电话号码:27999095 电子邮箱:xinkoujingjiban@126.com 来信来访地址:西青区津静公路与泰华路交口辛口镇政府 (按照统计局要求开展全国农业普查)信息表 序号 6.3 名称 按照统计局要求开展全国农业普查 法定依据 《统计法》第十六条第二款:重大国情国力普查由国务院统 一领导,国务院和地方人民政府组织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共 同实施。《全国农业普查条例》第三条:农业普查工作按照 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的原则组织实 施。第四条: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以及与农业普查有关的单 位和个人,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本条例的 规定,积极参与并密切配合农业普查工作。 实施机构 天津市西青区辛口镇企业服务中心 职责边界 牵头部门:辛口镇企业服务中心 配合部门:政府办、财政 所、建管站、农业服务中心和各村委会、居委会 运行流程 布置-入户调查-审核-上报 运行要件 调查表 责任事项 1、通知村、社区在规定的时间内上报调查表。 2、对调查户上报的数据进行审核。 3、不干预调查户上报数据。 4、对调查户的统计资料予以保密。 监督方式 电话号码:27999095 电子邮箱:xinkoujingjiban@126.com 来信来访地址:西青区津静公路与泰华路交口辛口镇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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