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表全本-延安景天科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放射性同位素131Ba或131I测井项目 - 提交评审.pdf
延安景天科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放射性同位素 131Ba 或 131I 测井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 建设单位:延安景天科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编制单位:陕西易通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编制时间:2022 年 11 月 表 1 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 延安景天科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放射性同位素 131Ba 或 131I 测井项目 建设单位 延安景天科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法人代表 赵喜梅 联系人 田风军 电话 15319570170 注册地址 陕西省延安市宝塔区高峁湾延安金路院内 项目建设地点 陕西省延安市 立项审批部门 批准文号 / / 建设项目总投 资(万元) 200 环保投资 (万元) 10 投资比例 5% 项目性质 ■新建 □改建 □扩建 □其它 占地面积 (m2) / □销售 □Ⅰ类 □Ⅱ类 放射源 应 用 类 型 非密封放 射性物质 射线装置 □Ⅲ类 □Ⅳ类 □Ⅴ类 □使用 □Ⅰ类(医疗使用) □Ⅱ类 □Ⅲ类 □Ⅳ类 □Ⅴ类 □生产 □制备 PET 用放射性药物 □销售 / ■使用 □乙 ■丙 □生产 □Ⅱ类 □Ⅲ类 □销售 □Ⅱ类 □Ⅲ类 □使用 □Ⅱ类 □Ⅲ类 其他 放射性同位素 131Ba 或 131I 测井 项目概述 一、建设单位简介 延安景天科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 1999 年 12 月,注册地位于陕西省延安市宝 塔区高峁湾延安金路院内。公司是以油田技术服务及油气水井测试、油气勘探为一体 的专业化石油科技有限公司。公司现有员工 15 人,其中工程师 2 人,技术人员 8 人, 及其他后勤人员 5 人,公司针对油田工程服务配备完整、先进、技术可靠的仪器设备 30 余台,为油田开发进入中高含水期后的增储稳产提供强有力的技术保证,具备在各 种复杂地质、工艺条件下的测试及资料处理等工作的能力和经验。 二、项目由来 延安景天科工贸有限责任公司为拓展业务,谋求多种行业共同发展,拟在延安地 区开展放射性同位素 131Ba 或 131I 测井核技术利用项目。采用放射性同位素井下释放测 1 井工艺,主要用于测量注水井内的注水量,为制定采油方案提供科学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 年修订)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 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682 号),延安景天科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放射性同位素 131Ba 或 131I 测井项目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2021 年版)中“五十五、核与辐射”、“172、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中“制备 PET 用放射性药物的;医疗使用Ⅰ类放射源的;使用Ⅱ类、Ⅲ类放射源的;生产、使 用Ⅱ类射线装置的;乙、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医疗机构使用植入治疗用 放射性粒子源的除外);在野外进行放射性同位素示踪试验的;以上项目的改、扩建 (不含在已许可场所增加不超出已许可活动种类和不高于已许可范围等级的核素或射 线装置的)”,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本项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 131Ba 或 131I 进行测 井作业(放射性同位素 131Ba、131I 不同时使用),由于井位位于野外分散分布,测井 作业具流动性,且各地区地层含水情况、井深有较大的差异,一般情况下单井投入量 不超过 30ml (131Ba 活度取 1.6mCi,131I 活度取 1mCi),建设单位同位素示踪测井年最大 工作量为 200 口,每天最大测井数量为 4 口,则 131Ba 和 131I 日等效最大操作量分别 为 2.368×106Bq 和 1.48×106Bq 。 根 据 《 电 离 辐 射 防 护 与 辐 射 源 安 全 基 本 标 准 》 (GB18871-2002)中关于非密封源工作场所分级标准,本项目属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 质工作场所,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延安景天科工贸有限责任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1 日委托我公司对其放射性同位素 131 Ba 或 131I 测井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委托书见附件 1)。接受委托后,我公司组 织有关技术人员对该公司进行了实地踏勘、资料收集等工作,按照《辐射环境保护管 理导则—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内容和格式》(HJ 10.1-2016)的基 本要求,编制了《延安景天科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放射性同位素 131Ba 或 131I 测井项目环 境影响报告表》。 放射性同位素 131Ba 和 131I 的使用经事先精确计算,按需从天津市同麟盛世科技有 限公司购买,延安景天科工贸有限责任公司仅从事井位上的放射性同位素测井工序, 所需的放射性同位素分装、释放器清洗等委托天津市同麟盛世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专 业化服务协议书及相关资料见附件 2),放射性同位素运输委托洛阳申华运输有限公 司承担(运输协议及资质资料见附件 3),延安景天科工贸有限责任公司租赁延安腾 宏石油科技有限公司的测井车开展放射性同位素测井工作,(车辆租赁合同资料见附 件 4)。 2 三、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及位置 (1)项目名称:延安景天科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放射性同位素 131Ba 或 131I 测井项目 (2)公司位置:陕西省延安市宝塔区高峁湾延安金路院内,地理位置见图 1-1。 (3)项目场所位置:延安市各需要做吸水剖面的注水井井场。 延安景天科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图 1-1 延安景天科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地理位置图 2、项目简介 延安景天科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拟在延安地区开展放射性同位素 131Ba 或 131I 测井活 动,每次仅使用一种放射性同位素,131Ba 和 131I 不混合使用。根据该公司年测井的任 务情况,分别按最大投放量计,131Ba 累计年最大用量不超过 1.184×1010Bq(320mCi), 131 I 累计年最大用量不超过 7.4×109Bq(200mCi),本项目放射性同位素 131Ba 或 131I 使用 的工作场所属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 延安景天科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根据测井工作需要,向天津市同麟盛世科技有限公司 订购相应数量的已分装放射性同位素 131Ba 或 131I(均存放于释放器内),并租用延安 腾宏石油科技有限公司的测井车辆(豫 JB8273)进入测井现场,洛阳申华运输有限公 司按照约定时间将含已分装 131Ba 或 131I 释放器运送至测井现场进行交接。工作人员 3 根据测井预计结束时间提前与洛阳申华运输有限公司沟通返回时间,并及时反馈测井 进程情况,确保测井结束前运输车辆能及时返回测井现场,测井结束后及时将空释放 器运回天津市同麟盛世科技有限公司处理。不进行测井作业时,归还测井车辆,停放 于延安腾宏石油科技有限公司延安市志丹县双河镇玉皇庙梁村项目部,由延安腾宏石 油科技有限公司负责项目部的日常巡视等管理工作。 如出现特殊情况无法开展测井作业时,为避免放射性同位素滞留公司或可能产生 放射性同位素的撒落、丢失等问题,延安景天科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测井工作人员将不予 接收含 131Ba 或 131I 的释放器,并将情况及时与天津市同麟盛世科技有限公司、洛阳申 华运输有限公司沟通协调,由运输单位将含 131Ba 或 131I 释放器直接运回天津市同麟盛 世科技有限公司处置。因此延安景天科工贸有限责任公司不存在暂存放射性同位素 131 Ba 或 131I 的情况。 建设单位测井车停放位置 图 1-2 延安景天科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测井车停放位置 (延安腾宏石油科技有限公司延安市志丹县双河镇玉皇庙梁村项目部地理位置) 4 租用延安腾宏石油科技有限公司测井车(车牌号:豫 JB8273) 项目部东墙外山体 项目部南侧大门外道路及山体 项目部西墙外山体 项目部北墙外山体 图 1-3 测井车停放现场图 5 3、实践正当性 延安景天科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在延安地区开展放射性同位素 131Ba 或 131I 测井,主 要用于测量注水井内的注水层位及注水量,为制定采油方案提供科学依据。其所带来 的利益远大于其可能引起的辐射危害,符合《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 (GB18871-2002)中辐射防护“实践的正当性”原则。 4、本次环评内容及规模 (1)非密封放射性物质使用情况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同位素 131Ba 或 131I 示踪测井活动在延安地区开展,该企 业 131Ba 和 131I 累计测井年最大工作量不超过 200 口。131Ba 或 131I 测井的最大工作量 为 4 口/d;放射性同位素 131Ba 和 131I 不同时使用。 本项目所使用的非密封放射性物质 131Ba 和 131I 的使用情况见表 1-1。 表 1-1 工作场所 名称 核素 131 Ba 拟使用的非密封放射性物质 操作方式 单口井最 大使用量 每天最大 测井数量 /口 实际日最 大操作量 (Bq) 年最大用量 (Bq) 中毒 简单操作 1.6mCi 4 2.368×108 1.184×1010 中毒 简单操作 1mCi 4 1.48×108 7.4×109 毒性组 别 非固定场所 131 I 注:测井时,放射性同位素 131Ba 和 131I 不同时使用,企业每日测井最大工作量为 4 口。 (2)非密封源工作场所的分级 根据《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非密封源工作 场所按操作的放射性核素日等效最大操作量可分为甲、乙、丙级。具体见表 1-2。 表 1-2 级 非密封源工作场所的分级 别 日等效最大操作量/Bq 甲 >4×109 乙 2×107~4×109 丙 豁免活度值以上~2×107 放射性核素的日等效操作量等于放射性核素的实际日操作量(Bq)与该核素毒性 因子的积除以与操作方式有关的修正因子所得的商。放射性核素的毒性组别修正因子 及操作方式有关的修正因子见表 1-3 和表 1-4。 6 表 1-3 放射性核素毒性组别修正因子 毒性组别 毒性组别修正因子 极毒 10 高毒 1 中毒 0.1 低毒 0.01 表 1-4 操作方式与放射源状态修正因子 放射源状态 操作方式 表面污染水平较 低的固体 液体,溶液,悬 浮液 表面有污染的固 体 源的贮存 1000 100 10 气体,蒸汽,粉 末,压力很高的 液体、固体 1 很简单的操作 100 10 1 0.1 简单操作 10 1 0.1 0.01 特别危险的操作 1 0.1 0.01 0.001 该非密封源的工作场所等级计算结果见表 1-5。日等效操作量计算公式如下: 表 1-5 放射性同位素日等效操作量及工作场所分级 核素毒性组别 中毒 中毒 131 Ba 131 0.1 0.1 日等效操作量计算过程 表面污染水平较低的固体, 简单操作(10) 2.368×108×0.1/10 表面污染水平较低的固 体,简单操作(10) 1.48×108×0.1/10 日等效操作量(Bq) 2.368×106 1.48×106 工作场所等级 丙级 丙级 核素名称 毒性修正因子 操作方式修正因子 I 根据延安景天科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放射性日等效操作量计算结果,该公司放射性同 位素 131Ba 或 131I 使用的工作场所,按非密封源工作场所分级标准判别为:丙级非密封 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 四、评价目的 (1)对该项目整个放射性同位素测井过程中的辐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得出采取 的防护措施能否达到防护要求,环境影响是否可接受的结论; (2)针对该项目运行中对周围环境可能产生的不利影响和存在的问题提出防治措 施,把辐射环境影响减少到“可合理达到的尽量低水平”; (3)为该公司辐射环境保护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7 表 2 放射源 序号 核素名称 活度(Bq)×枚数 类别 活动种类 用途 使用场所 贮存方式及地点 备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注: 密封源包括放射性中子源,对其要说明是何种核素以及产生的中子流强度(n/s) 表 3 非密封放射性物质 核素名 称 理化 性质 活动 种类 实际日最大 操作量(Bq) 日等效最大 操作量(Bq) 年最大用量 (Bq) 用途 操作方式 使用场所 贮存方式及地点 1 131 固态 使用 2.368×108 2.368×106 1.184×1010 示踪测井 简单操作 延安地区 测井现场 天津市同麟盛世科 技有限公司 2 131 固态 使用 1.48×108 1.48×106 7.4×109 示踪测井 简单操作 延安地区 测井现场 天津市同麟盛世科 技有限公司 / / / / / / / / / / / 序号 Ba I 注: 日等效最大操作量和操作方式见《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 8 表 4 射线装置 (一)加速器:包括医用、工农业、科研、教学等用途的各种类型 型号 加速 粒子 最大能量 (MeV) 额定电流 (mA) 剂量率(Gy/h) 用途 工作场所 备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序 号 名称 类别 数量 / / / / / / / (二)X 射线机,包括工业探伤、医用诊断和治疗、分析仪等用途 序 号 名称 类别 数量 型号 最大管电压 (kV) 最大管电流 (mA) 用途 工作场所 备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三)中子发生器,包括中子管,但不包括放射性中子源 序 号 氚靶情况 型号 最大管电 压(kV) 最大靶电 流 (mA) 中子强度 (n/s) 用途 工作场所 活度 (Bq) 贮存方式 数量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名称 类 别 数 量 / / / / / / / 9 备注 表 5 废弃物(重点是放射性废弃物) 名称 状 态 核素 月排 活度 名称 放量 年排放 总量 排放口 浓度 暂存 情况 最终 去向 操作过 程中产 生的手 套、口 罩、棉 纱 固态 / / / 20kg / 暂无 测井现场集中收集,由洛 阳申华运输有限公司运 回,交天津市同麟盛世科 技有限公司处置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注:1.常规废弃物排放浓度,对于液态单位为 mg/L,固态为 mg/kg,气态单位为 mg/kg;年排放总量用 kg。 2.含有放射性的废弃物要注明,其排放浓度、年排放总量分别用比活度(Bq/L 或 Bq/kg 或 Bq/m3)和活度(Bq)。 10 表 6 评价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修订),2015 年 1 月 1 日;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修订),2018 年 12 月 29 日; (3)《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2003 年 10 月 1 日; (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 年版); (5)《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682 号,2017 年 10 月 1 日; (6)《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国务院 449 号令,2005 年 12 月 1 日起实施;国务院 709 号令,2019 年 3 月 18 日第二次修正; (7)《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及修改单; (8)《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环保部第 18 号令, 2011 年 5 月 1 日起实施; (9)《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第 562 号令; (10)《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许可管理办法》,环保部 11 号令; (11)《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管理规定>的决定》(中华 法规 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 2016 年第 71 号); 文件 (12)《放射物品道路运输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 2010 年第 6 号发布, 2016 年 9 月 2 日《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管理规定〉的决 定》修正,自 201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13)《放射性物品分类和名录》(试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告 2010 年第 31 号,2010 年 3 月 4 日; (14)《关于发布<放射性废物分类>的公告》,环境保护部、工业和信息化 部、国防科工局公告 2017 年第 65 号,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15)《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应用监督管理工作的通 知》,陕环函〔2012〕681 号; (16)《陕西省放射性污染防治条例》(2019 年 7 月 31 日修正); (17)《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修订的<陕西省核技术利用单位辐 射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工作项目表>的通知》,陕环办发〔2018〕29 号。 11 (1)《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 (2)《油气田测井放射防护要求》(GBZ 118-2020); (3)《石油放射性测井辐射防护安全规程》(SY5131-2008); (4)《辐射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 61-2021); (5)《电离辐射监测质量保证通用要求》(GB 8999-2021); (6)《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2894-2018); (7)《放射性物品安全运输规程》(GB11806-2019); (8)《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导则-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内容 技术 和格式》(HJ 10.1-2016)。 标准 (1)环境影响评价委托书(附件 1); (2)放射性同位素专业化服务协议书及天津市同麟盛世科技有限公司辐射安全 许可证(附件 2); (3)放射性同位素运输协议及运输资质(附件 3); (4)测井车租赁合同(附件 4); 其他 (5)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资料。 12 表 7 保护目标与评价标准 评价范围 根据《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导则 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内容和格 式》(HJ 10.1-2016)的中规定:“放射性药物生产及其他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 项目的评价范围,甲级取半径 500m 的范围,乙、丙级取半径 50m 的范围”,本项目 属于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丙级,故确定评价范围为非密封放射性同位素测井 现场周围 50m 区域。 保护目标 延安景天科工贸有限责任公司计划组建 1 个测井队,测井队有队员 2 名,环境保 护目标主要为延安景天科工贸有限责任公司从事放射性测井作业的人员,测井现场周 围活动其他公众人员以及测井车停放位置公众,其所接受的年附加有效剂量应满足 《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的要求和本次评价提出的 剂量约束值。 本项目环境保护目标见表 7-1。 表 7-1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 序 号 保护对象 人数 相对 方位 距离(m) 1 测井队放射性同位素 操作人员 2 / 0.5~2 2 井场其他工作人员及 公众 无固定人群 / 2~50(或至 井场围墙) 3 测井车停放位置公众 临时路过,没 有固定人群 / 50 保护内容 剂量约束值 2mSv/a 年有效 剂量 0.1mSv/a 0.1mSv/a 评价标准 一、《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 1、标准相关内容 11.4.3.2 剂量约束值通常应在照射剂量限值 10%~30%的范围之内。 标准附录 B 剂量限值和表面污染控制水平:B1.1.1.1 条规定:应对任何工作人员 的职业照射水平进行控制,使之不超过下述限值:由审管部门决定的连续 5 年的年平 均有效剂量(但不可作任何追溯性平均),20mSv。 B1.2.1 规定:实践使公众中有关关键人群组的成员所受到的平均剂量估算值不应 超过下述限值:年有效剂量,1mSv。 13 B2 表面污染控制水平 B2.1 工作场所的表面污染控制水平如 B11(表 7-2)所列。 表 7-2 工作场所的放射性表面污染控制水平 β 放射性物质(Bq/cm2) 表面类型 工作台、设备、墙壁、地面 工作服、手套、工作鞋 控制区 4×10 监督区 4 控制区 4 监督区 4 4×10-1 手、皮肤、内衣、工作袜 B2.2 工作场所中的某些设备与用品,经去污使其污染水平降低到 B11(表 7-2) 中所列设备的控制水平的五十分之一以下时,经审管部门或审管部门授权的部门确认 同意后,可当作普通物品使用。 2、环评要求年剂量约束值及控制水平 (1)年剂量约束值 综合考虑延安景天科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核技术利用项目的现状,并着眼于长期发 展,为其它辐射设施和实践活动留有余地,本次评估分别对职业照射和公众照射的年 受照剂量约束值分别进行了设定: ① 取职业照射年有效剂量限值的 1/10,作为放射性工作人员的年受照剂量约束 值,即 2mSv/a; ② 取公众年有效剂量限值的 1/10,作为公众的年受照剂量约束值,即 0.1mSv/a。 (2)污染控制水平 本次测井现场相关设备、设施、物品(料)和相关场地地面的放射性表面污染按 表 7-2 执行。 二、《油气田测井放射防护要求》(GBZ 118-2020)相关内容 4 通用要求 4.2 测井用非密封放射性物质的操作应符合 GB11930 中有关的额辐射防护原则与 要求,尤其注意以下几点: a)在满足测井技术要求的条件下,选用毒性低、γ 辐射能量较低、半衰期较短的 放射性核素,并尽量减少使用及贮存的活度; b)采用远距离操作,尽量选用机械、自动和密闭的方式操作; c)熟练操作技术,努力缩短操作时间; 14 d)及时处理放射性污染,防止污染的扩散; e)尽量减少液体、固体等放射性废物的产生; f)加强安全防护管理,防止放射性污染事故的发生; g)按照 GB18871 的要求,根据油气田测井中使用放射性核素的日等效最大操作 量,对非密封放射性物质测井工作场所进行分级管理。 4.3 采用新技术新方法时,应通过“模拟试验”确认切实可行,并经使用单位组 织的相关专家确认操作规程后,方能正式操作。 4.4 开展油气田放射性测井的单位应根据使用的放射源、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及测 井中子发生器的类别配备外照射放射防护检测仪器、放射性污染检测仪器等自检设 备,同时为放射工作人员佩戴相应种类的个人剂量报警仪等个人防护用品。 5 贮存、运输及测井现场的放射防护要求 5.1 贮存、放射性实验室的放射防护要求 5.1.1 贮存及载运放射源及非密封放射性物质的罐(桶)(以下简称源罐)应便于 搬运和放射源的取出、放入,应单源单罐且能锁定;源罐的外表面应有放射源编码、 核素种类、出厂活度和出厂时间的标签,并按照 GB2894 的规定印有醒目的电离辐射 标志和使用单位的名称。 5.1.4 所有示踪剂都应盛放于严密盖封的容器(指直接盛放非密封放射性物质的容 器,下称内容器)内,然后根据其辐射特性再放入具有一定屏蔽能力的贮存运输容器 中。内容器及由厂家直接提供的含非密封放射源井下释放器应附有生产批号和放射性 核素名称、化学形式、物理状态、活度与标定日期的标签及醒目的电离辐射标志的标 签,并附有含上述内容的说明书。盛放放射性示踪剂的内容器应选用质地坚韧不易损 坏、破裂,并具有良好密封性能的容器。释放器表面应设置醒目的电离辐射标志。 5.1.10 操作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前,应做好充分准备,熟悉操作程序,核对放射性 物质名称、出厂日期、总活度、分装活度,检查仪器设备是否正常,通风是否良好, 检查实际活度是否与标示活度一致。吸取放射性溶液时,应使用球吸或虹吸装置,严 禁用口吸取。工作场所要经常湿式打扫,清洁工具不应与非放射性区清洁用具混用。 5.1.15 距非密封放射性物质防护容器外表面 5cm 处的周围剂量当量率不应超过 25μSv/h,100cm 处的周围剂量当量率不用超过 2.5μSv/h。非密封放射性物质贮存运输 容器外表面及非密封放射性物质源库内地面及台面的放射性污染,α 放射性物质不应 15 超过 0.4Bq/cm2,β 放射性物质不应超过 4Bq/cm2。 5.2 运输及测井现场的放射防护要求 5.2.1 放射性核素外部运输时,其放射性包装和运输工具应符合 GB11806 的规 定。运源车应配备随车放射监测仪器及随车记录,随车记录应有所运放射源编码、核 素种类、出厂活度、出厂时间、装车及卸车时间、装车及卸车检测记录、运输及驻留 记录等信息。 5.2.2 运源车内外由中子、γ 射线及韧致辐射导致的周围剂量当量率之和应不大于 表 7-3 的控制值。 表 7-3 位置 运源车内外的周围剂量当量率控制值 运源车内外的周围剂量当量率控制值 专用运源车 兼用运源车 驾驶员座椅 ≤2.5μSv/h ≤20μSv/h 车厢外表面 30cm 处 ≤100μSv/h ≤200μSv/h 车厢外表面 200cm 处 ≤2.5μSv/h ≤20μSv/h 兼用运源车年运送放射源时间不应超过 50h。 当兼用运源车驾驶员的年个人剂量得到严格控制时,周围剂量当量率可以适当放宽,但不应超 过其 2 倍。 5.2.5 室外操作放射源时应设置控制区,在控制区边界上设置警戒线和警告标志 (或采取警告措施),防止无关人员进入边界以内的操作区域。使用刻度源对测井仪 器进行刻度时,宜在源库所在地的围墙内进行,如需在场外进行刻度应设置控制区, 控制区边界的周围剂量当量率不应超过 2.5μSv/h。 5.2.7 放射性示踪测井中释放放射性示踪剂应采用井下释放方式,将装有示踪剂的 井下释放器随同测井仪一起送入井下一定深度处,由井上控制、在井下释放放射性示 踪剂。采用井口释放方式时,应先将示踪剂封装于易在井内破碎或裂解的容器或包装 内,施行一次性投入井口的方法:禁止使用直接向井口内倾倒示踪剂的方法。 5.2.8 释放放射性示踪剂前,应经过认真检查井口各闸门、井管压力与水流量正 常,井管与套管通畅,井口丝堵与防喷盒结构严密后,按照操作规程释放示踪剂,防 止含放射性示踪剂的井水由井口回喷,污染井场与环境。 5.2.9 释放器出井后应置于密封袋中,由供货厂家回收或返回实验室在专用清洗池 中清洗,清洗液应作为放射性废液处理。 5.2.10 放射源及非密封放射性物质放射性测井现场应设置控制区,控制区边界应 设置电离辐射警告标志及警戒线。 16 6 放射性废物的处置要求 6.3 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实验室及中子管贮存库内应设放射性污物桶,所有固体放 射性废物应丢入污物桶内收集或放入贮存设施内暂存。 6.5 未用或剩余放射性示踪剂(或连同释放器)以及放射性废物应带回实验室处 理。 6.6 放射性污染事故的处理原则与应急措施参照附录 A 进行。 7 油气田测井的放射防护检测要求 7.2 测井用非密封放射性物质的放射防护检测要求 7.2.1 新建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投入使用前应进行下列项目检测: a) 所有放射性核素的容器及其外包装,贮存和运输设备,外照射周围剂量当量 率和表面放射性污染; b) 实验室操作前、后,工作场所外照射周围剂量当量率水平和表面污染; c) 实验与测井操作人员工作结束离开实验室或现场时,其裸露皮肤、工作服和 个人防护用品的放射性污染; d) 源库内贮原坑(池)与贮源箱屏蔽效果,源库屏蔽墙外周围剂量当量率; e) 运源车内、外周围剂量当量率。 7.2.2 投入使用后的检测: 对 7.2.1 中 a)、d)、e)项应每年进行一次检测;7.2.1 中 b)项每月进行一次检 测;7.2.1 中 c)项每次工作完成后均应进行,发现污染应及时去污。 7.4 个人剂量监测 7.4.1 个人剂量监测应按照 GBZ128 的要求进行,单纯使用γ放射源的油气田测井 放射工作人员可仅进行光子个人剂量计监测,对于可能使用中子源或中子发生器的油 气田测井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计应能同时满足对γ射线和中子剂量监测。 7.4.2 新型放射源、新型测井设备或测井新工艺投入测井使用前,应对测井全过程 操作人员的累积剂量进行评估。 17 表 8 环境质量和辐射现状 环境质量和辐射现状 一、公司地理位置和项目场所位置 1、公司地理位置 延安景天科工贸有限责任公司位于陕西省延安市宝塔区高峁湾延安金路院内,公 司地理位置见图 1-1。 2、项目场所位置 延安景天科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拟在延安地区开展非密封放射性物质测井业务,项 目场所位置为延安市各需要做吸水剖面的注水井井场。非密封放射性物质测井为流动 式作业,不在某一场所长期作业,建设单位不进行测井作业时,测井车停放于延安腾 宏石油科技有限公司延安市志丹县双河镇玉皇庙梁村项目部,故本次评价未开展辐射 环境现状监测。 根据陕西省辐射站公布的《2022 年三季度陕西省辐射环境质量》,2022 年一、 二、三季度,我省 12 个辐射环境自动监测站空气吸收剂量率监测范围在 77.3~ 93.3nGy/h,处于天然本底涨落范围内,与同期累积剂量测得空气吸收剂量率进行比 对,无明显差异。全省 23 个陆地监测点位累积剂量监测范围在 74.77~99.38nGy/h, 处于天然本底涨落范围内。 根据《陕西省环境天然贯穿辐射水平调查研究》(辐射防护,第 14 卷第 4 期, 1994 年 7 月 ) , 延 安 地 区 室 内 γ 辐 射 剂 量 率 为 64.0 ~ 157.0nGy/h , 平 均 值 为 91.0nGy/h;原野 γ 辐射剂量率为 41.0~112.0nGy/h,平均值为 57.0nGy/h;道路 γ 辐射 剂量率为 34.0~114.0nGy/h,平均值为 57.0nGy/h。 由以上分析可知,本项目在延安地区开展放射性同位素 131Ba 或 131I 测井项目,其 辐射环境本底值处于正常水平,辐射环境现状良好。 18 表 9 项目工程分析与源项 工程设备和工艺分析 一、放射性同位素特性 延安景天科工贸有限责任公司使用放射性同位素 131Ba 或 131I 微球进行吸水剖面测 井,每次仅使用一种放射性同位素,131Ba 和 131I 不混合使用。企业同位素示踪测井年 最大工作量为 200 口,每天最大测井数量为 4 口,放射性同位素 131Ba 或 131I 测井工作 场所分级及年用量见表 9-1。 同位素 131 Ba 131 I 毒性 因子 0.1 0.1 表 9-1 测井工作场所分级及年用量 操作方式及放射源 日最大用 日等效最大 状态修正因子 量(Bq) 操作量 (Bq) 10(表面污染较低固 2.368×108 2.368×106 体、简单操作) 10(表面污染较低固 1.48×108 1.48×106 体、简单操作) 工作场 所分级 年用量 (Bq) 丙 1.184×1010 丙 7.4×109 注:放射性同位素 131I 和 131Ba 不同时使用,企业每日测井最大工作量为 4 口。 1、 131Ba 特性 131 Ba 物理半衰期为 11.50d,衰变方式:EC=100%,释放出多种能量的 γ 射线,γ 射线的能量主要有:496.3keV(46.8%)、123.8keV(28.97%)、216.1keV(19.66%)。衰变纲 图见图 9-1。 图 9-1 131 Ba 衰变纲图 2、131I 特性 131 I 物理半衰期为 8.04d,衰变方式为 β 衰变,能衰变出多条 β 射线,其中分支比 最大的为 89.2%,能量为 606.3keV,还能释放出多条 γ 射线,其中分支比最大的为 81.1%,能量为 364.5keV。衰变纲图见图 9-2。 19 图 9-2 131 I 衰变纲图 二、放射性同位素测井原理 石油开采是依靠地下油层的压力将石油采出,随着石油被逐渐采出,油层压力下 降,石油不易采出。水驱采油技术是通过注水井向地层注水补充能量,驱替油藏地层 中的原油,提高油田原油采收率。注水时,需要及时了解注水油井中每个层位绝对注 水量和相对注水量,这些量需要通过测定注水剖面曲线来获取。 利用同位素释放器携带放射性示踪剂,测井时在油层上部释放,井内注水形成活 化悬浮液,载体颗粒直径大于地层孔隙直径,吸水层吸水时,微球载体滤积在井壁 上,地层的吸水量与滤积在该段地层对应的井壁上的同位素载体量和载体的放射性强 度三者之间成正比关系,通过对比同位素载体在地层滤积前后所测得的伽马曲线,计 算对应射孔层位上曲线叠合异常面积的大小,采用面积法解释各层的相对吸水量,从 而可以确定注入井的分层相对吸水量(吸水剖面)。 放射性同位素测井原理见图 9-3。 如图 9-3,图中 1、2、3 三个层均为注水层,深度校齐后,将测量自然伽玛曲线与 同位素曲线叠合,并使其在非目的层段重合,在三个注水层位分别求出这两条曲线的 包络面积,采用面积法解释各层的相对吸水量,从而可以确定注入井的分层相对吸水 量(吸水剖面)。 20 图 9-3 放射性同位素测井原理示意图 三、放射性同位素测井工艺流程 工艺流程简述如下: (1)建设单位接收测井委托任务(测井施工通知)后,根据测井井场具体布置情 况及钻井数据制定测井计划书。测井计划书含本次测井任务的人员安排、测井时间安 排、测井队人员职责及测井现场辐射防护方案和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等内容。 (2)完成测井方案后,联系延安腾宏石油科技有限公司确定租用测井车辆时间。 (3)按照当地生态环境保护部门的要求及时将测井工作方案计划(时间、地点、 联系人员、联系电话)进行报备。 (4)联系天津市同麟盛世科技有限公司告知即将开展测井工作,并按计划订购适 量的放射性同位素。 (5)天津市同麟盛世科技有限公司接到任务后,根据订购量进行放射性同位素分 装,同时联系洛阳申华运输有限公司,保证分装完成后 24 小时内完成释放器(含已分 装放射性同位素 131Ba 或 131I)运输工作,将测井用释放器送至测井现场。 (6)在放射性同位素入场前,测井单位根据测井方案划定控制区范围,并设置工 作区域警戒线,线高约 1m;在控制区边界放置“当心电离辐射”警告牌,对控制区内 21 无关人员进行清场。 (7)开展测井工作前,放射性同位素操作人员需穿戴铅防护服,做好准备工作。 (8)运源车进入测井现场控制区后,由放射性同位素承运单位和延安景天科工贸 有限责任公司规定的专(兼)职人员共同进行释放器表面剂量率检测,确定放射性同 位素在释放器内;核对放射性同位素信息,双方在“同位素配置、发放、回收记录 表”上签字,完成放射性同位素交接的台账记录工作。 (9)交接工作完成后,放射性同位素承运单位人员离开测井现场,延安景天科工 贸有限责任公司测井队开展测井工作。 (10)测井队放射性同位素操作人员将装有放射性同位素 131Ba 或 131I 的释放器安 装于测井仪器底部。 (11)释放器安装完毕后,被污染的手套、口罩等放入污物回收箱。 (12)将测井仪器与井口对接,打开注水井口阀门,使注水井压力与仪器压力处 于平衡状态。 (13)将装有放射性同位素 131I 或 131Ba 的释放器同测井仪一起送入井下指定位置。 (14)释放器及测井仪达到指定位置,经地面系统向释放器发送指令,推开释放 器活塞,将放射性同位素 131Ba 或 131I 释放。 (15)同位素释放完毕,释放器随测井仪在井内上下不断往复多次采集相关信息。 (16)测井结束将释放器提升至井口卸下,由放射性工作人员进行擦拭清理并装 入专用密封袋中,擦拭棉纱放入污物回收箱。 (17)测井过程中产生的空释放器、放射性废物,一并由洛阳申华运输有限公司 运回,交由天津市同麟盛世科技有限公司处置,并做好相应记录。 (18)测井结束后职业人员离开测井现场前,需对井场及相关区域、职业人员裸 露皮肤、工作服和个人防护用品的辐射剂量当量率和表面沾污情况进行监测,确保测 井结束后井场、职业人员及其个人防护用品的辐射水平为辐射环境本底值。 (19)确定测井车辆的辐射水平为辐射环境本底值后,将测井车开至延安腾宏石 油科技有限公司延安市志丹县双河镇玉皇庙梁村项目部,并办理相应的交还手续。 22 图 9-4 非密封放射性物质测井工艺流程及产排污环节示意图 污染源项描述 1、正常工况 (1)石油测井用放射性同位素 131Ba 或 131I,正常工况下整个操作过程放射性同 位素 131Ba 或 131I 处于密闭环境,不会逸出。对环境产生影响的主要污染因子是放射性 同位素 131Ba 或 131I 产生的 γ 射线,由于 γ 射线具有较强的穿透性,在整个操作过程中 将对工作人员产生辐射影响。 (2)测井过程中放射性同位素 131Ba 或 131I 产生少量的 β 射线,会附着在井场及 相关区域、职业人员裸露皮肤、工作服和个人防护用品等表面。因此在测井结束后, 需对井场及相关区域、职业人员裸露皮肤、工作服和个人防护用品等表面的辐射剂量 当量率和表面沾污情况进行监测,以确保测井结束后井场、职业人员及其个人防护用 品的辐射水平为辐射环境本底值。 (3)开展放射性同位素 131Ba 或 131I 测井,根据地下水径流方向、开采层位等因 素分析,在正常工况下,对当地地下水含水层影响很小。 (4)空释放器:由于放射性同位素 131Ba 或 131I 的使用,空释放器沾染有 131Ba 或 131 I 并具有放射性,交由洛阳申华运输有限公司运回,后交由天津市同麟盛世科技有限 公司清洗后循环使用。 (5)放射性固体废物:主要来自放射性同位素 131Ba 或 131I 测井现场工作后产生 的废手套、口罩、棉纱等;该放射性固体废物的放射性活度较低但也应受控;测井现 场配有污物回收箱,测井过程中使用的废手套、口罩、棉纱等经收集后同空释放器一 23 起由洛阳申华运输有限公司运回,交天津市同麟盛世科技有限公司处理。 (6)放射性废水:本项目产生空释放器不在测井现场进行清洗作业,空释放器交 由洛阳申华运输有限公司运回,返回天津市同麟盛世科技有限公司内进行清洗工作, 产生的放射性清洗废水由天津市同麟盛世科技有限公司处置,因此本项目不产生放射 性废水。 2、事故工况 可能产生的事故有: (1)装有放射性同位素 131Ba 或 131I 的释放器丢失事故; (2)装有放射性同位素 131Ba 或 131I 的释放器在操作过程中的撒漏,测井工作人 员防护不当摄入 131Ba 或 131I 微粒粉末造成内照射事故; (3)含有放射性同位素 131Ba 或 131I 的井水由井口回喷污染井场环境事故。 24 表 10 辐射安全与防护 项目安全设施 一、工作场所及区域划分 根据《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6.4 要求:“应 把辐射工作场所分为控制区和监督区,以便于辐射防护管理和职业照射控制”。 “需 要和可能需要专门的防护手段或安全措施的区域定为控制区”;“不需要专门的防护 手段或安全措施,但需要经常对职业照射条件进行监督和评价”的区域定为监督区。 根据《油气田测井放射防护要求》(GBZ 118-2020)中规定:“放射源及非密封放 射性物质放射性测井现场应设置控制区,控制区边界应设置电离辐射警告标志及警戒 线”。 经公式计算(详见环境影响分析章节),裸源情况下,距 1.6mCi 131Ba 放射源 1.131m 处的辐射剂量当量率为 2.50μSv/h;距 1mCi 131I 放射源 0.876m 处的辐射剂量当 量率为 2.50μSv/h。为方便管理并考虑测井操作实际,本次评价将井口操作区为中心周 围 2m 范围内划定为控制区;以井场围墙(若无围墙可取以井口为中心周围 50m 范 围)为边界,控制边界外至井场围墙内划定为监督区。若井场场地受限,测井队可根 据井场平面布置情况调整控制区和监督区边界,原则上要求控制区边界周围剂量当量 率小于 2.5μSv/h 或其他无关人员不可达。测井现场工作场所分区见图 10-1。 图 10-1 测井现场工作场所分区示意图 25 二、拟采取的辐射安全防护措施 1、释放器固有防护措施 同位素释放器由供电电路板、同位素仓、导流活塞等组成,材料为不锈钢。用 途:携带核素示踪剂下井。本项目拟使用的释放器长度约 50cm,放射性同位素位于释 放器的同位素仓内。释放器结构见图 10-2。 图 10-2 释放器结构示意图 26 2、拟配备的辐射安全防护设施设备 (1)延安景天科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拟为测井队工作人员配备铅衣、铅手套、个人 剂量计等辐射安全个人防护用品。 (2)延安景天科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拟为测井队配备 X-γ 剂量率检测仪、表面沾污 仪,用于测井现场辐射剂量检测。 三、拟采取的辐射安全管理措施 根据《关于修改〈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华 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令第 3 号)及《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令第 18 号)的要求:“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 位素与射线装置的单位,应当按照环境保护部审定的辐射安全培训和考试大纲,对直 接从事生产、销售、使用活动的操作人员以及辐射防护负责人进行辐射安全培训,并 进行考核”、“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单位,应当安排专人负 责个人剂量监测管理,建立辐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档案”等。 1、放射性同位素测井过程中应采取的辐射安全管理措施 (1)非密封放射性物质放射性测井现场应设置控制区,原则上要求测井现场控制 区边界的周围剂量当量率不应超过 2.5μSv/h。测井现场进行分区管理,以井口为中 心,周围 2m 范围内设置为作业控制区,边界设置警戒线,并设置电离辐射警告标 志,专人警戒,除测井工作人员外其他无关人员严禁入内。以控制区边界外至井场围 墙(若无围墙可取以井口为中心周围 50m 范围为边界)内区域划定为监督区。 (2)由专人负责放射性同位素台账的管理工作。 (3)禁止在放射性工作场所吃、喝和吸烟,以避免食入、吸入 131Ba 或 131I 微粒 粉末造成内照射。 (4)本项目测井中释放放射性同位素采用井下释放方式,将装有放射性同位素的 释放器随同测井仪一起送入井下一定深度处,由井上控制在井下释放放射性同位素; 禁止使用直接向井口倾倒示踪剂的方法。 (5)释放放射性同位素前,必须经过认真检查,确保井口各闸门、井管压力与水 流量正常,井管与套管通畅,井口丝堵与防喷盒结构严密后,再按照操作程序释放示 踪剂,防止含放射性示踪剂的井水由井口回喷,污染井场与环境。 (6)测井作业人员在测井安装释放器时,佩戴口罩,站在上风向进行操作,避免 27 吸入 131Ba 或 131I 微粒粉末造成内照射。 (7)释放器出井后应置于密封袋中,由供货厂家回收处理。 (8)未用或剩余放射性示踪剂(或连同释放器)以及放射性废物由供货厂家回收 处理。 (9)若装有放射性同位素的释放器未能在井下正常释放,应更换释放器进行重新 进行测井。 (10)故障释放器应置于密封袋中,由供货厂家回收,不允许在现场对存在故障 的释放器打开维修。 (11)现场测井操作人员,必须穿戴符合要求的铅服、口罩和手套等个人防护用 品,并要做到统一保管和处理。 (12)测井结束后职业人员离开测井现场前,需对井场及相关区域、职业人员裸 露皮肤、工作服和个人防护用品的辐射剂量当量率和表面沾污情况进行监测,确保测 井结束后井场、职业人员及其个人防护用品的辐射水平为辐射环境本底值。 2、其他辐射环境管理措施 (1)该公司为保证放射性测井辐射防护措施的落实和放射性同位素操作的安全, 保证操作人员的辐射剂量满足个人剂量限值的要求,应按照国家标准和法律法规的要 求,建立健全相关辐射安全管理制度及《辐射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2)根据《关于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和考核有关事项的公告》(生态 环境部公告 2019 年 第 57 号),建设单位应组织新从事辐射活动的人员,参加国家 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平台报名学习并通过考核后方可上岗。 (3)放射性同位素操作人员必须经过操作业务培训,熟练掌握操作方法后方可进 行放射性同位素测井操作。 (4)放射性工作人员上岗前应先进行身体检查,体检合格后方能上岗,上岗后要 根据国家标准的相关规定定期体检,建立健康档案。 (5)公司应为放射性工作人员配备个人剂量计,保证每名辐射工作人员的个人剂 量计每个季度送有资质部门检测 1 次,做到专人专戴,建立个人剂量档案。 (6)每年 1 月 31 日前向辐射安全许可证发证机关报送辐射环境年度评估报告。 延安景天科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在采取以上措施后,可以满足《油气田测井放射防 护要求》(GBZ 118-2020)中相关要求,同时也可以满足《陕西省核技术利用单位辐 28 射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项目表中辐射安全防护措施部分》—工业测井类—非密封放射 源测井的相关要求。 四、核技术利用单位辐射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 根据《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修订的<陕西省核技术利用单位辐射安 全管理标准化建设工作项目表>的通知》(陕环办发〔2018〕29 号),对核技术利用 单位辐射安全管理和辐射安全防护措施的标准化建设提出了要求,详见表 10-1。建设 单位应按照文件要求进行标准化建设。 表 10-1 陕西省核技术利用单位辐射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项目表(二)—辐射安全管理部分 管理内容 管理要求 决策 层 人 员 管 理 辐射 防护 负责 人 就确保辐射安全目标做出明确的文字承诺,并指派有决策层级的负责人分管辐射 安全工作。 年初工作安排和年终工作总结时,应包含辐射环境安全管理工作内容。 明确涉辐部门和岗位的辐射安全职责。 提供确保辐射安全所需的人力资源及物质保障。 参加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并通过考核取得合格证,持证上岗;熟知辐射安全法律 法规及相关标准的具体要求并向员工和公众宣传辐射安全相关知识。 负责编制辐射安全年度评估报告,并于每年 1 月 31 日前向发证机关提交上一年度 评估报告。 建立健全辐射安全管理制度,跟踪落实各岗位辐射安全职责。 建立辐射环境安全管理档案。 对辐射工作场所定期巡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并有巡查及整改记录。 人 员 管 理 直接 从事 放射 工作 的作 业人 员 机构建设 制度建立 与执行 制度建立 与执行 岗前进行职业健康体检,结果无异常。 参加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并通过考核取得合格证,持证上岗。 了解本岗位工作性质,熟悉本岗位辐射安全职责,并对确保岗位辐射安全做出承 诺。 熟悉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的内容,发生异常情况后,能有效处理。 设立辐射环境安全管理机构和专(兼)职人员,以正式文件明确辐射环境安全管 理机构和负责人。 建立全国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申报系统运行管理制度,指定专人负责系统使用和 维护,确保业务申报、信息更新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建立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进出口、转让、转移、收贮等 相关规定,并建立放射性同位素台账。 建立本单位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岗位职责、操作规程,严格按照规程进行操 作,并对规程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建立检查记录档案。 建立辐射工作人员培训管理制度及培训计划,并对制度的执行情况及培训的有效 性进行检查考核,建立相关检查考核资料档案。 建立辐射工作人员剂量管理制度,每季度对辐射工作人员进行个人剂量监测,对 剂量超标人员及时复查,保证职业人员健康档案的连续有效性。 29 应急管理 建立辐射安全防护设施的维护与维修制度(包括维护维修内容与频次、重大问题 管理措施、重新运行审批级别等内容),并建立维护、维修工作记录档案(包括 检查项目、检查方法、检查结果、处理情况、检查人员、检查时间)。 建立辐射环境监测制度,定期对辐射工作场所及周围环境进行监测,并建立有效 的监测记录或监测报告档案。 建立环境监测设备使用与检定管理制度,定期对监测仪器设备进行检定,并建立 检定档案。 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可操作性的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定期进行辐射事故应急演 练。 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应报所在地县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应急预案应当包 括下列内容:①可能发生的辐射事故及危害程度分析;②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和职 责分工;③应急人员培训和应急物资准备;④辐射事故应急响应措施;⑤辐射事 故报告和处理程序。 延安景天科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对照表 10-1 要求,成立相应的机构,制定相关规章 制度、应急预案后该项目即可以满足辐射安全管理相关要求。 三废的治理 一、废气 本项目委托天津市同麟盛世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已分装含 131Ba 或 131I 的释放器,不 开展放射性同位素的分装作业,131Ba 或 131I 密封于释放器内,不会产生放射性废气。 131 Ba 或 131I 衰变主要产生 γ 射线电离空气产生少量 O3 和 NOX。由于测井地点均 为开阔的场所,扩散条件较好,经自然分解和稀释后,对周围环境及工作人员不会产 生明显影响。 二、放射性固体废物 放射性同位素测井过程中,释放器操作人员必须佩戴手套和口罩;测井结束后擦 拭废释放器的棉纱,这些用品可能会受到污染成为放射性固体废物。每口井约产生 0.1kg 的放射性固体废物,本项目累计年最大测井工作量为 200 口,全年最多产生固体 放射性废物约 20kg。本项目拟将含放射性的废物(手套、口罩、棉纱)集中收集,测 井过程中使用的废手套、口罩、棉纱等随测井后空释放器一同由洛阳申华运输有限公 司运回,交天津市同麟盛世科技有限公司处置,可以实现放射性固体废物的有效处 理。 三、放射性废水 本项目测井产生空释放器交由洛阳申华运输有限公司运回天津市同麟盛世科技有 限公司清洗处理,测井现场不进行释放器的清洗作业,因此不产生放射性废水。 30 表 11 环境影响分析 建设阶段对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是在野外进行放射性同位素示踪测井,主要进行释放器与测井仪器连接、 释放、拆卸等作业内容,无土建施工过程,建设阶段不会对外环境造成影响。 运行阶段对环境的影响 一、放射性同位素的分装、储存与运输 延安景天科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在延安地区开展放射性同位素 131Ba 或 131I 测井,建 设单位年累计测井最大工作量不超过 200 口,每天测井最大工作量为 4 口,根据建设 单位年测井的任务情况,分别按最大投放量计,则 131Ba 累计年最大用量不超过 1.184×1010Bq(320mCi),131I 累计年最大用量不超过 7.4×109Bq(200mCi)。放射性同位素 131 Ba 或 131I 的使用经事先精确计算,按需从天津市同麟盛世科技有限公司购买。所需 的放射性同位素分装、释放器清洗等委托天津市同麟盛世科技有限公司承担,放射性 同位素运输委托洛阳申华运输有限公司承担(放射性同位素专业化服务协议书、放射 性同位素运输协议见附件)。 1、放射性同位素的分装、储存 天津市同麟盛世科技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同位素仪表及常规仪表的制造、销售及相 关技术咨询服务,同位素制品(凭资质证经营)、化工产品(易燃易爆及化学危险品 除外)的销售及相关技术咨询服务等。放射性同位素储存在天津市同麟盛世科技有限 公司放射源库,放射性核素的分装在该公司分装室进行。天津市同麟盛世科技有限公 司已于 2021 年 9 月 17 日取得天津市生态环境局颁发的辐射安全许可证,津环辐证 〔00127〕,有效期至 2023 年 9 月 26 日,许可活动种类范围中含有 131Ba、131I 乙级工 作场所的销售和使用(详见附件),天津市同麟盛世科技有限公司具备 131I 和 131Ba 的 销售、分装条件和暂存能力。延安景天科工贸有限责任公司从天津市同麟盛世科技有 限公司购买已分装含 131Ba 或 131I 的释放器,并将产生的放射性固体废物交由其处理, 方案合理可行。 31 天津市同麟盛世科技有限公司 放射源库外的电离辐射警告标识 天津市同麟盛世科技有限公司 放射源储存库内源灌 天津市同麟盛世科技有限公司 分装筛样间设备 天津市同麟盛世科技有限公司 放射性同位素操作箱 天津市同麟盛世科技有限公司 配备的防护用品 天津市同麟盛世科技有限公司 配备的监测仪器 32 2、放射性同位素的运输 天津市同麟盛世科技有限公司接到延安景天科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测井任务后,根 据测井数量,进行放射性同位素分装,并联系洛阳申华运输有限公司组织运输人员开 展非密封放射性同位素运输工作。按照测井单位要求,按时将测井用非密封放射性物 质送至测井现场。洛阳申华运输有限公司主要从事道路普通货物运输、危险货物运 输,以及放射性物品等经营活动。该公司已于 2022 年 1 月 19 日取得洛阳市交通运输 局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豫交运管许可洛字 410300999571 号,许可经营范围中 含有放射性物品的运输。根据洛阳申华运输有限公司提供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放 射性物品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资格证件(放射性同位素运输协议及运输资质见附件), 该公司具备放射性物品的运输资质,委托其进行放射性物品的运输可行。 延安景天科工贸有限责任公司租用测井车主要用于运输测井作业所需仪器、设备 (不含释放器)、辅助用品、个人防护用品、警示标识等。该测井车不运输释放器及 其他含 131Ba 或 131I 等放射性物品,因此不存在辐射影响,无需将其作为放射性物品运 输工具进行管理。测井结束,测井车即停放于延安腾宏石油科技有限公司延安市志丹县 双河镇玉皇庙梁村项目部,个人防护用品、警示标识等交回存放于项目部库房内,项 目部设有专人值班,由延安腾宏石油科技有限公司负责项目部的日常巡视管理工作。 如出现特殊情况无法开展测井作业,为避免放射性同位素滞留公司,可能造成的 因保管不善放射性同位素的撒落、丢失等问题,延安景天科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测井工 作人员将不予接收含 131Ba 或 131I 的释放器,并将情况及时与天津市同麟盛世科技有限 公司沟通协调,将含 131Ba 或 131I 释放器直接运回天津市同麟盛世科技有限公司处置。 因此延安景天科工贸有限责任公司不存在暂存放射性同位素 131Ba 或 131I 的情况。 二、放射性同位素测井过程环境影响分析 油田新投注、转注的注水井,或者增加、改变注水层位的情况下,正常注水 3 个 月后开展放射性同位素测井。同一口井可进行单次测量或定期测量(一般间隔 1~2 年)。延安景天科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在延安地区开展放射性同位素示踪测井,根据油 田区块的层系划分,层位主要分布于侏罗系延安组的延 6、延 8、延 9 以及三叠系延长 组的长 2、长 3、长 4+5、长 6、长 7、长 8,测井位置位于井下 200m~3000m 深度。 33 整个非密封放射性同位素测井过程的产污工艺流程包括:释放器搬运、释放器安 装、释放器下井以及释放器拆卸。 1、释放器搬运、安装、下井和拆卸过程辐射环境影响分析 在测井现场,释放器搬运、安装、下井和拆卸由专业人员进行,操作人员穿戴防 护用品。释放器搬运、安装、下井和拆卸对测井工作人员的影响见表 11-1;同时在测 井现场设置控制区和监督区,防止其他人员进入测井现场,可有效防止放射性同位素 所产生的射线对其他人员的影响。 测井过程剂量当量率水平预测 根据《辐射防护导论》(原子能出版社,方杰著),γ 放射源裸源状态的剂量当 量指数率按下式进行计算: γ 射线:距点源其他距离处的 γ 有效剂量率可按照以下公式计算: X r X 1 / r 2 ……………………(式 11-1) D 8.73 103 X r ………………(式 11-2) H WR D ……………………(式 11-3) 式中: X r ——距放射源 r m 处的照射量率,R/h; X 1 ——距放射源 1m 处的照射量率,R/h; 对于 131I 和 131Ba 均为放射 γ 源, X 1 A 。其中 A 为放射源的放射性活度 (Ci), 为放射性核素的照射量率常数。由《辐射防护手册》(第一分册辐射源与 屏蔽)中表 1.11 查得:131Ba 照射量率常数取 0.229R·m2/h·Ci;131I 照射量率常数取 0.22R·m2/h·Ci。 r——计算点与源的距离,m; D ——γ 辐射空气吸收剂量率,Gy/h。 W ——辐射权重因子,γ 射线取为 1; R H——γ 辐射剂量当量率,Sv/h。 由此计算的裸源状态下,周围辐射剂量水平见表 11-1。 34 表 11-1 裸源情况下不同距离处的 γ 辐射剂量率当量率估算 距离 辐射剂量率(μSv/h) 131 131 0.05m 0.1m 0.5m Ba(1.6mCi) 1279.4688 319.8672 12.7947 I(1mCi) 768.2400 192.0600 7.6824 0.876 4.1683 2.5000 1m 3.1987 1.9206 1.131m 2.5000 1.5015 1.5m 1.4216 0.8536 2m 0.7997 0.4802 3m 0.3554 0.2134 4m 0.1999 0.1200 5m 0.1279 0.0768 10m 0.0320 0.0192 15m 0.0142 0.0085 20m 0.0080 0.0048 25m 0.0051 0.0031 30m 0.0036 0.0021 35m 0.0026 0.0016 40m 0.0020 0.0012 45m 0.0016 0.0009 50m 0.0013 0.0008 在测井过程中,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均在释放器的同位素仓内暂存;根据厂家提供 的资料,本项目拟使用的释放器长度约 52cm。在释放器搬运和安装过程中,职业人员 与非密封放射性物质的距离取 0.5m。根据表 11-1 可见,测井过程中距离 1.6mCi 131 Ba 放射源 0.5m 处的辐射剂量当量率为 12.7947μSv/h;距离 1mCi 131I 放射源 0.5m 处辐射剂量当量率为 7.6824μSv/h。 根据表 11-1 的计算结果,当距 1.6mCi 131Ba 放射源处的辐射剂量当量率达到 2.50μSv/h 时的距离为 1.131m;距 1mCi 131I 放射源处的辐射剂量当量率达到 2.50μSv/h 时的距离为 0.876m。 为方便管理并考虑测井操作实际,本次评价将井口为中心周围 2m 范围内划定为 控制区;以井场围墙(若无围墙可取以井口为中心周围 50m 范围)为边界,控制边界 外井场围墙内划定为监督区;若井场场地受限,测井队可根据井场平面布置情况调整 控制区和监督区边界;原则上要求控制区边界周围剂量当量率小于 2.5μSv/h,以满足 35 《油气田测井放射防护要求》(GBZ 118-2020)中相关要求。 三、个人年附加有效剂量估算 由于释放器拆卸过程中,放射性同位素 131Ba 或 131I 已在井下完成释放,对外环境 影响很小,因此测井过程产生辐射影响的主要环节是:释放器在搬运、安装和下井过 程中放射性同位素 131Ba 或 131I 衰变主要产生的 γ 射线穿透释放器防护体对外环境产生 影响。根据实际项目经验及建设单位提供资料,操作人员将释放器从运输车辆搬运到 井口,用时约 1min,释放器安装及拆卸共用时约 3min,仪器下井时间约为 25min。操 作时工作人员穿戴专用工作服、佩戴口罩,必要时还应佩戴铅衣等防护用品。 1、职业人员年附加有效剂量分析 (1)估算模式 在现场测井过程中,安装、拆卸释放器时,操作人员需穿着铅衣进行操作,铅衣 的厚度为 0.5mm。由《辐射防护手册》(第三分册 辐射安全)中表 2.12 可知,131Ba 发出的γ射线的主要能量最大值为 496.3keV,本次评价γ射线的能量取 500keV,对 131 Baγ射线铅的半值层厚度约为 5.6mm;参考《核医学放射防护要求》(GBZ120- 2020)附录 I 表 I.1 中 131I 对应铅的什值层厚度(TVL)为 11,可得半值层厚度 (HVT)约为 3.31mm。 ① γ 辐射剂量当量率估算公式 屏蔽状态下,γ 辐射剂量当量率估算公式如下: 𝐷 𝐷̇ 𝐷̇ ……………………(式 11-3) ∑ 𝑊𝑅 𝐷……………………………………(式 11-4) 式中: dp—屏蔽层厚度,mm; HVT—半值层厚度,mm; D —γ 辐射空气吸收剂量率,Gy/h; W —辐射权重因子,γ 射线取为 1; R H—γ 辐射剂量当量率,Sv/h。 ② 年附加有效剂量估算公式 36 操作人员个人年有效剂量参考 UNSCEAR-2002 年报告中提出的模式进行。其个人 年有效剂量计算模式如下: H r Dr T 1 106 mSv ……………………(式 11-5) 式中: Hγ—γ 辐射外照射人均年有效剂量,mSv; Dγ—γ 辐射剂量率,nGy/h; T—年工作时间,h; 1—剂量转换因子,Sv/Gy;根据《实用辐射安全手册》(第二版,从慧玲 主编),权重因数取 1。 (2)估算结果 延安景天科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放射性同位素 131Ba 和 131I 年最大用量总计不超过 7.4×109Bq,累计测井年最大工作量不超过 200 口/年;鉴于两种放射性同位素使用情况 的不确定性,131Ba、131I 累计测井年最大工作量均有可能达到 200 口/年,故本次评价 以最不利情况考虑,131Ba、131I 累计测井年最大工作量为 200 口/年时,估算职业人员 年附加有效剂量。根据表 11-1 预测结果,使用放射性同位素 131Ba 和 131I 测井过程中 职业人员和工作所受照射剂量见表 11-2。 表 11-2 放射性核素 Ba-131 I-131 测井过程职业人员受照射剂量估算表 单次操 年累计最 年受照 职业人员居留位 作时间 大测井数 射时间 置当量剂量率 (s) 量(口) (h) (mSv/h) 释放器搬运 60 200 3.33 1.28E-02 0.043 释放器装卸 180 200 16.67 1.28E-02 0.128 释放器下井 1500 200 25 1.28E-02 1.066 释放器搬运 60 200 3.33 7.68E-03 0.026 释放器装卸 180 200 16.67 7.68E-03 0.077 释放器下井 1500 200 25 7.68E-03 0.640 操作工序 ④ 职业人员年受照射剂量 (mSv/a) 1.237 0.743 注:① 测井用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在搬运和安装过程中,在释放器的同位素仓中暂存,根据厂家提供资料,本 项目拟使用的释放器长度约 52cm,本次评价均以距非密封放射性物质 0.5m(裸露状态)来确定剂量率;② 释放 器下井过程中,非密封放射性物质距离测井工作人员距离随时间推移增大,本次评价均按最不利情况取 0.5m 辐射 剂量核算剂量率;③ 测井时,放射性同位素 131Ba 和 131I 不同时使用,同位素 131I 或 131Ba 示踪测井最大工作量均 有可能达到 200 口/年。④ 操作人员居留位置剂量当量率在表 11-1 计算的该位置的辐射剂量率的基础上,考虑操 作人员铅衣的防护作用,利用公式 11-3 和公式 11-5 计算得到。⑤释放器下井考虑释放器下放及上提整个井下测井 过程。 37 本项目使用的释放器中放射性同位素的量较少,活度较小,测井队有队员 2 名; 假设放射性同位素测井过程中,释放器的搬运、安装和下井由每组成员中的同一个人 完成。测井时,放射性同位素 131I 和 131Ba 不同时使用,同位素 131I 和 131Ba 示踪测井 累计最大工作量为 200 口/年,根据辐射剂量估算结果,职业人员 在使用同位素 131 Ba、131I 示踪测井时年附加有效剂量分别为 1.237mSv、0.743mSv;可见,职业人员 在使用同位素测井过程中,所接受的年附加有效剂量最大值为 1.237mSv,低于《电离 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中职业照射限值和本次环评提出 的年剂量约束值(2mSv)。可见,在测井过程中,放射性同位素 131Ba 或 131I 产生的 γ 射线对放射性工作人员的影响很小。 2、公众年附加有效剂量分析 由于该公司测井工作现场比较偏僻,测井过程中在井口周围 2m 范围内划定为控 制区,控制区四周设置电离辐射警告标志,设警戒线并配专人巡视;以井场围墙(若 无围墙可取以井口为中心周围 50m 范围)为边界,控制边界外井场围墙内划定为监督 区。放射性同位素 131Ba 和 131I 测井过程中,现场可能会有其他工作人员驻留,根据表 11-1 预测结果,在控制区边界处辐射剂量率分别为 0.7997μSv/h 和 0.4802μSv/h,测井 队其他工作人员接受的年附加有效剂量最大值为 0.077mSv;根据表 11-1,距非密封放 射性物质(裸露状态)50m 处辐射剂量率分别为 0.0013μSv/h 和 0.0008μSv/h,以最不 利情况考虑,可估算出本项目在使用同位素测井过程中,其他公众人员所接受的年附 加有效剂量最大值为 1.26×10-4mSv。本项目公众人员年附加有效剂量均低于《电离辐 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中规定的限值要求和本次环评提出 的年剂量约束值(0.1mSv)。 四、放射性同位素测井对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 在一个油田开发到后期时,需钻一批注水井,通过注水井给井下油层注水,维持 油层压力使油井产量保持稳定。为了了解注水井注水地层状况,就需要进行测吸水剖 面。目前,吸水剖面主要用放射性同位素 131Ba 或 131I 微球作为示踪剂进行注水剖面测 井,以得到地层吸水剖面的有关参数,为石油生产提供技术资料。本项目采用示踪剂 井下释放器的方式,测井所用的放射性同位素 131Ba 或 131I 微球为一次性消耗源。 38 1、对地下水的累积影响 非密封放射源测井每次测井释放量较小(131Ba 约 5.92×107Bq,131I 约 3.7×107Bq), 半衰期短(131Ba 半衰期为 11.50d; 131I 半衰期为 8.04d),10 个半衰期后,131Ba 活度 仅剩余 5.78×104 Bq, 131I 活度仅剩余 3.61×104Bq,基本不存在累积影响。注水井主要 分布在偏远山区,其分布较为分散;各油区油层开采层位不尽相同,其配套建设的注 水井深度也不同,不存在多个注水井内放射性核素叠加影响。 2、对浅层地下水的影响 上世纪 90 年代以来,陕北地区实施测井作业已有多年,经历了 10 个以上的不同 区块,三个不同层位,其中侏罗系延安组以延 6~延 9、三叠系长 3 层为主要含油层 位。陕北油田具有“低压”、“低渗透性”、“低丰度”的特点,油井和注水井均采 用套管形式,且多为纵管井;在进行放射性同位素测井过程中,释放器由套管内下放 至井底采集数据,不存在放射性同位素撒漏对浅层地下水造成不良影响的情况。 可见,非密封放射性物质测井基本不会对地下水环境产生污染。 五、放射性废物影响分析 放射性废物主要为使用后的空释放器和测井过程中的废手套、口罩、棉纱等放射 性废物。 (1)空释放器 测井结束后的空释放器,由洛阳申华运输有限公司运回,交天津市同麟盛世科技 有限公司清洗处理,对外环境影响小。 (2)放射性固体废物 放射性同位素测井过程中,释放器操作人员必须佩戴手套和口罩;测井结束后擦 拭废释放器的棉纱,这些用品可能会受到污染成为放射性固体废物,约 0.1kg/口,本 项目全年累计最大测井工作量为 200 口,含放射性的固体废物产生量约 20kg/a。本项 目拟对含放射性的废物进行集中收集,测井过程中使用的废手套、口罩、棉纱等统一 收集,随测井后空释放器一同由洛阳申华运输有限公司运回,交天津市同麟盛世科技 有限公司回收处置,对外环境影响较小。 六、废气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委托天津市同麟盛世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含已分装 131Ba 或 131I 释放器,不开 展放射性同位素的分装作业,131Ba 或 131I 密封于释放器内,基本不产生放射性废气。 39 131 Ba 或 131I 衰变主要产生 γ 射线电离空气产生少量 O3 和 NOX。由于测井地点均 为开阔的场所,扩散条件较好,经自然分解和稀释后,对大气环境及工作人员不会产 生明显影响。 事故影响分析 一、事故分级 根据《放射源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国务院令第 449 号)第四十 条:根据辐射事故的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从重到轻将辐射事 故分为特别重大辐射事故、重大辐射事故、较大辐射事故和一般辐射事故四个等级, 详见表 11-3。 表 11-3 辐射事故等级划分表 事故等级 事故情形 特别重大 辐射事故 Ⅰ类、Ⅱ类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造成大范围严重辐射污染后果,或者放射源同 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 3 人以上(含 3 人)急性死亡 重大辐射 事故 Ⅰ类、Ⅱ类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或者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 2 人以 下(含 2 人)急性死亡或者 10 人以上(含 10 人)急性重度放射病、局部器官残疾 较大辐射 事故 Ⅲ类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或者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 9 人以上 (含 9 人)急性重度放射病、局部器官残疾 一般辐射 事故 Ⅳ类、Ⅴ类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或者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人员 受到超过年剂量限值的照射 二、辐射事故识别 本项目的主要环境风险因子为 γ 射线,危害因素为射线超剂量照射。根据分析, 该项目使用的放射性同位素 131Ba 或 131I 发生事故的主要类型为: (1)装有放射性同位素 131Ba 或 131I 的释放器丢失事故,导致公众超剂量照射; (2)装有放射性同位素 131Ba 或 131I 的释放器在操作过程中的撒漏事故; (3)含有放射性同位素 131Ba 或 131I 的井水由井口回喷,污染井场环境事故。 (4)测井作业人员在测井过程中,摄入 131Ba 或 131I 微粒粉末造成内照射事故。 由于单次测井放射性同位素用量最大为 1.6mCi,发生以上事故时,可能导致职业 人员或公众超剂量照射,属于一般辐射事故。 三、辐射事故影响分析 1、释放器丢失事故影响分析 测井的放射性同位素源属于非密封放射性物质,测井用非密封放射性物质暂存于 释放器的防护舱内,但由于其开放型的特性和野外作业等诸多因素,可能存在保管不 40 善,发生释放器丢失、被盗,造成公众超剂量辐射事故。根据《油气田测井放射防护 要求》(GBZ 118-2020)中:“距非密封放射性物质防护容器外表面 5cm 处的周围剂 量当量率不应超过 25μSv/h”;权重因数取 1,经计算如果事故持续发生 40h,将造成 公众受到超过《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中 1mSv/a 剂量限值。 2、释放器丢失后裸源事故影响分析 由于公众对于放射源认识不足,可能存在释放器被拾取或偷盗后,释放器遭到破 坏或放射源被取出,造成公众超剂量辐射事故。 根据《辐射防护导论》(原子能出版社,方杰著),γ 放射源裸源状态的剂量当 量指数率按以下方式进行计算: γ 射线:距点源其他距离处的 γ 有效剂量率可按照公式 11-1~11-3 计算。由此计 算的放射源裸露状态下,放射源周围的剂量水平见表 11-4。 表 11-4 裸源情况下不同距离处的 γ 辐射剂量率估算 单位:mSv/h 距离/源强 0.05m 0.1m 0.5m 1m 1.5m 2m 3m 4m 5m Ba(1.6mCi) 1.2795 0.3199 0.0128 0.0032 0.0014 0.0008 0.0004 0.0002 0.0001 131 0.7682 0.1921 0.0077 0.0019 0.0009 0.0005 0.0002 0.0001 0.0001 131 I(1mCi) 距放射源 5cm 处,131Ba、131I 最大辐射剂量率为 1.2795mSv/h、0.7682mSv/h,经 计算如果 131Ba、131I 裸露事故持续发生 0.78h、1.30h,将造成公众受到超过《电离辐 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中“实践使公众中有关关键人群组 的成员所受到的平均剂量估算值不应超过下述限值:a)年有效剂量,1mSv”规定的剂 量限值。 3、释放器操作过程撒漏或井口回喷事故影响分析 测井过程中,由于释放器操作人员未按操作规程开展工作,导致放射性同位素撒 漏造成工作场所地面、仪器设备等受同位素粉末污染;由于井口封堵不严或井管压力 过大导致含放射性同位素的井水回喷事故,造成工作场所大面积受污染。根据表 11-4 计算结果,距放射源 5cm 处(裸源状态下), 131Ba、 131I 最大辐射剂量当量率为 1.2795mSv/h、0.7682mSv/h,经计算如果 131Ba、 131I 撒漏等事故持续发生 39.08h、 65.09h , 将 造 成 工 作 人 员 受 到 超 过 《 电 离 辐 射 防 护 与 辐 射 源 安 全 基 本 标 准 》 (GB18871-2002)中“应对任何工作人员的职业照射水平进行控制,使之不超过下述 限值:任何一年中的有效剂量,50mSv”规定剂量限值。 41 4、测井现场内照射事故影响分析 测井工作人员在工作场所吃、喝和吸烟时,可能会通过食物、饮用水和香烟导致 工作人员摄入放射性物质,造成内照射。因此禁止工作人员在工作场所吃、喝和吸 烟,以避免摄入放射性物质造成内照射,采取上述措施后,内照射对工作人员的辐射 影响在可控范围内,影响相对较小。 四、风险防范措施 由于放射性同位素 131Ba 或 131I 测井存在发生事故的风险,所以必须制定相应的风 险防范措施。 (1)公司应制定严格的释放器(含 131Ba、131I)管理制度,释放器运抵测井现场 后,应及时进行接收登记,并安排专人看管,防止释放器处于无人监控的状态。 (2)若装有放射性同位素的释放器未能在井下正常释放,应更换释放器进行重新 进行测井;故障释放器应置于密封袋中,由供货厂家回收,不允许在现场对存在故障 的释放器打开维修。 (3)释放放射性同位素前,必须认真检查井口各闸门、井管压力与水流量正常, 井管与套管通畅,井口丝堵与防喷盒结构严密后,按照常规操作程序释放。 (4)制定并严格执行放射性同位素测井安全操作规程,防止事故发生。 (5)制定放射源事故风险的应急预案,一旦发生事故能及时启动应急预案,使事 故能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置。 五、风险应急措施 公司对放射性同位素示踪测井全过程中,对可能发生的事故风险均采取了相应的 防范措施,避免了事故的发生。一旦防范措施失控,立即启动事故风险应急预案。事 故风险应急预案主要对事故风险进行迅速有效的处置,分析指出主要辐射危险,并将 减少这些辐射危险的方法结合到实际中,以应对突发事件的发生。 1、处理原则 (1)尽早采取去污措施; (2)选择合理的去污方法,防止交叉污染和扩大污染; (3)穿戴有效的个人防护用品; (4)详细记录事故过程和处理情况,档案妥善保管。 2、应急处理措施 42 (1)放射性同位素洒漏应急处理措施 ① 当发现同位素示踪剂洒漏事故时,立即通知现场作业人员立即撤出,同时标出 一定的污染范围,防止非作业人员进入,由专业人员进行清污处理; ② 对井场周围进行 γ 辐射剂量率监测,划出污染范围。采取人工铲除地表污染土 壤的办法清除,将清除的污染物装袋达到清洁解控水平后作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 置; ③ 当皮肤或伤口受到污染时,应立即进行清洗;当眼睛受到污染时,应立即用水 冲洗;如果放射性物质有可能吸入体内时,应立即通知医务人员,及时采取促排措 施; ④ 清污人员对源撒漏现场进行必要的清污处置后,脱去表面污染的衣物置于衰变 罐内,方可离开; ⑤ 污染区经去污后,经监测达到清洁解控水平后,方可开放; ⑥ 对源洒漏事故经过及处理过程详细记录并归档,同时查找事故原因,制定相关 制度防止类似事故发生。 (2)含放射性同位素的井水由井口回喷事故应急处理措施 ① 发生此类事故,应立即封堵井口,并对井场周围进行 γ 辐射剂量率监测,划 出污染范围。 ② 对于小范围污染,可采取人工铲除地表污染土壤的办法清除。 ③ 对于污染范围较大、人工铲除地表土壤不能彻底清除污染时,应对污染区设置 围栏和放射性污染警示牌,禁止人员进入;对污染区进行监测,达到清洁解控水平后 开放。 43 表 12 辐射安全管理 辐射安全与环境保护管理机构的设置 一、辐射安全与环境保护管理机构 延安景天科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应成立以公司主要领导为组长,项目负责人为成员 的辐射安全防护领导小组,负责公司日常辐射安全监管和协调工作,并安排专(兼) 职人员负责该公司辐射安全工作。 二、管理机构主要责任人职责 1、管理机构负责人职责 (1)认真宣传贯彻放射防护法规、标准,组织培训放射工作人员。 (2)组织或实施放射工作场所放射防护的检测、个人剂量监测和改进放护设施。 (3)对从事同位素测井人员进行专业技术和放射防护教育,并定期考核。 (4)组织实施放射工作人员的健康检查和医学监护。 (5)协助上级主管部门调查和处理放射事故。 2、测井队长岗位职责 (1)负责设备的安全管理,组织设备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隐患问题落实整改;及 时制止、纠正、处罚现场作业不安全行为。 (2)负责本队安全检查工作,每周组织一次全面安全检查,并及时落实隐患整改 措施。 (3)负责制订、修订本队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检查执行情况。 (4)负责编制本队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隐患整改方案,及时上报和检查落实。 (5)做好职工的安全思想、安全技术教育工作,负责新工人入队和上岗前的安全 培训教育。 (6)负责安排并检查本队安全活动,经常组织练兵活动。 (7)按照安全技术规范、标准的要求,负责本队井控装备、灭火器材、防护和急 救器具的管理;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8)参加本队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统计分析,按时上报。 (9)健全完善安全管理基础资料,做到齐全、准确、规格化。 (10)发生事故时组织抢险和保护现场,按规定及时上报事故,配合调查处理。 44 三、人员配备与职能 依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中第十六条第二款的要求, 从事辐射工作的人员必须通过辐射安全和防护专业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和考 核。依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中第二十八条的要求,生产、 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单位,应当对直接从事生产、销售、使用活动 的职业人员进行安全和防护知识教育培训,并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 延安景天科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拟为本项目调配 2 名辐射工作人员,辐射工作人员 应根据《关于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和考核有关事项的公告》(公告 2019 年 第 57 号)要求,新从事辐射活动的人员,应当经国家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与防护 培训平台报名学习并通过考核后方可上岗。 辐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本项目进行非密封放射性物质测井活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陕西省环境保护 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修订的<陕西省核技术利用单位辐射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工作项目 表>的通知》(陕环办发〔2018〕29 号)要求,延安景天科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应制定 《全国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申报系统运行管理制度》、《放射性同位素管理制度》、 《放射性同位素负责人岗位制度》、《辐射工作人员培训制度》、《辐射工作人员个 人剂量管理制度》、《辐射工作人员健康体检管理制度》、《辐射环境监测制度》、 《辐射监测设备使用与检定管理制度》、《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等规章制度。 延安景天科工贸有限责任公司需在取得《辐射安全许可证》且通过项目竣工环境 保护验收后方可正式进行测井工作,测井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规章制度执行,按照监测 计划对辐射环境进行监测,编制年度辐射安全与环境管理评估报告。 辐射监测 一、辐射监测 为了保证本项目运行过程的安全,为控制和评价辐射危害,设置了相应的辐射剂 量监测手段,使工作人员和公众所受照射尽可能低。根据《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 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和《辐射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61-2021)中的相 关规定,本项目监测内容包括:个人剂量监测、工作场所监测。 1、监测仪器 按照相关要求建设单位应为测井队配备 1 台 X-γ 剂量率检测仪和 1 台表面沾污 仪;为每位放射性工作人员配备有个人剂量计,配备铅衣等个人防护用品。 45 环评要求:项目投运后,需保证每名辐射工作人员均配备个人剂量计,个人剂量 计每个季度送有资质部门检测一次,做到定期送检,专人专戴;建立放射性工作人员 个人剂量档案。加强辐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定期组织放射性工作人员体 检,建立有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健康档案。 2、监测计划 根据延安景天科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测井作业特点,制定辐射环境监测计划。个人 剂量监测和工作场所监测的监测内容、监测点位布设及监测频次见表 12-1。 表 12-1 序号 工作场所 监测项目 131 1 I 测井 放射性β 表面污染 131 γ辐射周 围剂量当 量率 测井 现场 I 、 Ba 测井 131 2 工作 人员 辐射环境监测计划表 监测点位 释放器表面 测量井口周围地面 工作人员裸露皮肤、工作 服和个人防护用品表面 测井车及测量井口周围 释放器连接操作位置 控制区边界处 个人 剂量当量 / 监测频次 承运单位与操作人员交接时 1 次 现场测井前、后各监测 1 次 现场测井后监测 1 次 承运单位与操作人员交接时 1 次 现场测井前、后各监测 1 次 连接释放器、测井过程中监测 1 次 每 3 个月送有资质检测机构检测 1次 二、环保投资估算 根据《环保部辐射安全与防护监督检查技术程序的相关要求》中的相关规定,并 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本项目环保设施(措施)要求及投资估算见表 12-2。 本项目总投资 200 万元,环保设施(措施)投资 10 万元,占总投资的 5.0%。 表 12-2 类别 防护设施 监测 项目环保投资估算表 环保设施/措施 数量 投资金额(万元) 备注 铅衣 2 套(0.5mmPb) 0.5 / 铅帽 2 套(0.5mmPb) 0.2 / 铅围脖 2 套(0.5mmPb) 0.2 / 铅眼镜 2 套(0.5mmPb) 0.1 / 铅手套 2 套(0.5mmPb) 0.2 / 个人剂量报警仪 2个 0.3 / 安全警戒线 2盘 0.1 / 警示标志 若干 0.2 / X-γ 剂量率检测仪 1台 3.0 / 表面沾污仪 1台 5.0 / 个人剂量计 与人员配套 0.2 / 10.0 / 合计 三、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及要求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第 682 号令,2017 年 10 月 1 日起 46 实施),本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 程序,及时对本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监测报告。验收合 格后,方可投入生产或使用。 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清单(建议)见表 12-3。 表 12-3 序号 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清单(建议) 验收内容 辐射安全与环 境管理领导机 构和辐射事故 应急领导组织 防护措施 设立以公司主管领导为组长相关 部门负责人参加的辐射安全与环 境管理领导小组,负责整个公司 辐射安全与环境管理工作 2 辐射环境监测 监测工作场所放射性污染以及放 射源所处状态,避免相关人员受 到不必要的辐射 3 工作场所设立 电离辐射警告 标志 防止无关人员进入边界以内的操 作区域 4 监测仪器 测井队均应配备相应的监测仪器 1 5 个人剂量档案 和健康档案 6 辐射防护用品 7 放射性工作人 员资质 8 9 进行放射性同位素操作时按要求 佩戴个人剂量计,每个季度送有 资质监测机构监测 1 次;并建立 个人剂量档案和健康档案 测井队放射性同位素操作人员配 备个人防护用品 放射性工作人员均按要求参加国 家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与防护培 训平台报名学习并通过考核 验收效果和环境预期目标 以建设单位正式文件形式成立辐射 安全与环境保护管理小组 根据《油气田测井放射防护要求》 (GBZ 118-2020)要求进行放射性 工作场所及其周围环境监测,保存 监测记录 在测井现场的控制区边界上设置警 戒线和警告标志(或采取警告措 施) 含表面沾污仪、X-γ 剂量率检测仪、 个人剂量计、个人剂量报警仪等 确保相关人员安全:工作人员年有 效剂量低于 2mSv 配备铅衣、手套等个人防护用品 参加国家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与防 护培训平台报名学习并通过考核 标准化建设 按《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关 于印发新修订的<陕西省核技术 利用单位辐射安全管理标准化建 设工作项目表>的通知》(陕环 办发〔2018〕29 号)要求进行标 准化建设 制定《全国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申 报系统运行管理制度》、《放射性 同位素管理制度》、《放射性同位 素负责人岗位制度》、《辐射工作 人员培训制度》、《辐射工作人员 个人剂量管理制度》、《辐射工作 人员健康体检管理制度》、《辐射 环境监测制度》、《辐射监测设备 使用与检定管理制度》、《辐射事 故应急处理预案》等规章制度 建设项目 包括同位素存储、分装、运输、 与有资质单位签订同位素存储、分 依托可行性 放射性废物回收等全过程管理 装、放射性废物回收及运输协议 47 辐射事故应急 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第四十一条之规定:“生产、 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单位,应当根据可能发生的辐射事故的风险, 制定本单位的应急方案,做好应急准备。”延安景天科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应结合公司 实际运行情况和本项目的事故工况分析,应制定《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并成立事故应 急组织机构,一旦发生事故及时启动应急预案,使事故能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 一、辐射应急预案内容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 和防护管理办法》、《陕西省放射性污染防治条例》以及《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关于印发新修订的<陕西省核技术利用单位辐射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工作项目表>的通 知》(陕环办发〔2018〕29 号)中对于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应包含的内容都提出了要 求,详见表 12-4。 表 12-4 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应包含的主要内容 序号 文件名称 具体条文 1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 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 例》(国务院 449 号 令) 第四十一条 2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 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 理办法》(环保部第 18 号令) 第四十三条 3 《陕西省放射性污染 防治条例》(2019 年 7 月 31 日修正) 第三十二条 4 《陕西省环境保护厅 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修 订的<陕西省核技术利 用单位辐射安全管理 标准化建设工作项目 表>的通知》(陕环办 发〔2018〕29 号) 辐射安全管 理部分--应 急管理 条文规定内容 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 应急机构和职责分工;(二)应急人员的组 织、培训以及应急和救助的装备、资金、物资 准备;(三)辐射事故分级与应急响应措施; (四)辐射事故调查、报告和处理程序 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应急机构和职责分工; (二)应急人 员的组织、培训以及应急和救助的装备、资 金、物资准备; (三)辐射事故分级与应急 响应措施; (四)辐射事故的调查、报告和 处理程序; (五)辐射事故信息公开、公众 宣传方案 应急预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可能发生 的辐射事故及危害程度分析;(二)应急组织 指挥体系和职责分工;(三)应急人员培训和 应急物资准备;(四)辐射事故应急响应措 施;(五)辐射事故报告和处理程序 应急预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可能发生 的辐射事故及危害程度分析;(二)应急组织 指挥体系和职责分工;(三)应急人员培训和 应急物资准备;(四)辐射事故应急响应措 施;(五)辐射事故报告和处理程序 本次评价结合《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放射性同位素与 48 射 线 装 置 安 全 和 防 护管 理 办 法 》 、 《 陕 西省 放 射 性 污 染 防 治 条例 》 和 陕 环 办 发 〔2018〕29 号的要求,建议延安景天科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制定的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包 含以下内容: (1)可能发生的辐射事故及危害程度分析 (2)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和职责分工 (3)应急人员培训和应急物资准备 (4)辐射事故分级与应急响应措施 (5)辐射事故调查、报告和处理程序 (6)辐射事故信息公开、公众宣传方案 二、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启动与报告 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环保部第 18 号令)中要 求,发生辐射事故或者发生可能引发辐射事故的运行故障时,公司应当立即启动本单 位的辐射事故应急预案,采取应急措施,并在 2h 内填写《辐射事故初始报告表》,向 当地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告;还应当同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公安部门和卫生 主管部门报告。 三、应急演练及应急预案修订 应急预案编制后,延安景天科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确 保在发生事故时能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并应急响应。根据演练中发现的问题,不断完善 修订应急预案,维持应急能力。 49 表 13 结论与建议 一、结论 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延安景天科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放射性同位素 131Ba 或 131I 测井项目 建设单位:延安景天科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利用放射性同位素 131Ba 或 131I 在延安地区开展示踪测井活动,每次 仅使用一种放射性同位素,131Ba 和 131I 不混合使用。企业同位素示踪测井年最大工作 量为 200 口,每天最大测井数量为 4 口。根据该公司年测井的任务情况,分别按最大 投放量计, 131Ba 和 131I 日等效最大操作量分别为 2.368×106Bq 和 1.48×106Bq ,131Ba 累 计 年 最 大 用 量 不 超 过 1.184×1010Bq(320mCi) , 131I 累 计 年 最 大 用 量 不 超 过 7.4×109Bq(200mCi),本项目放射性同位素 131Ba 或 131I 使用的工作场所属丙级非密封 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所需的放射性同位素储存、分装、放射性废物回收等委托天 津市同麟盛世科技有限公司承担,放射性同位素运输委托洛阳申华运输有限公司承 担。 本项目总投资 200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10 万元,占总投资 5%。 2、实践正当性结论 延安景天科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在延安地区开展放射性同位素 131Ba 或 131I 测井, 主要用于测量注水井内的注水层位及注水量,为制定采油方案提供科学依据。其所 带来的利益远大于其可能引起的辐射危害,符合《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 标准》(GB18871-2002)中辐射防护“实践的正当性”原则。 3、辐射安全与防护分析结论 测井用非密封放射性同位素暂存于释放器中,测井队安排专人管理,并严格台 账管理制度。现场测井操作人员,穿戴符合要求的专用工作服、帽子、口罩和手套 等个人防护用品,并进行统一保管和处理。 据预测,裸源情况下,距 1.6mCi 131Ba 放射源 1.131m 处的辐射剂量当量率为 2.50μSv/h;距 1mCi 131I 放射源 0.876m 处的辐射剂量当量率 2.50μSv/h。为方便管理 并考虑测井操作实际,本次评价将井口为中心周围 2m 范围内划定为控制区;以井场 围墙(若无围墙可取以井口为中心周围 50m 范围)为边界,控制边界外井场围墙内 50 划定为监督区;控制区边界处设置警告标志;可以满足《油气田测井放射防护要 求》(GBZ 118-2020)中相关要求。 4、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1)职业人员年附加有效剂量 本项目使用的释放器中放射性同位素的量较少,活度较小,测井队有队员 2 名;假设放射性同位素测井过程中,释放器的搬运、安装和下井由每组成员中的同 一个人完成。根据辐射剂量估算结果,职业人员在使用同位素测井过程中,所承受 的年附加有效剂量最大值为 1.237mSv,低于《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 准》(GB18871-2002)中职业照射限值和本次环评提出的年剂量约束值(2mSv)。 可见,在测井过程中,放射性同位素 131Ba 或 131I 产生的 γ 射线对放射性工作人员的 影响很小。 (2)公众剂量分析 由于该公司测井工作现场比较偏僻,测井过程中在井口周围 2m 范围内划定为控 制区,根据辐射剂量估算结果,可估算出本项目在使用同位素测井过程中,公众人 员所接受的年附加有效剂量最大值为 0.077mSv,低于《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 基本标准》(GB18871-2002)中规定的限值要求和本次环评提出的年剂量约束值 (0.1mSv)。 (3)对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 放射性同位素测井过程中,释放器由套管内下放至井底采集数据,不存在放射 性同位素撒漏对浅层地下水造成不良影响的情况;131Ba 或 131I 释放的目的层均为地 下 200m~3000m 含水层,一般不对此含水层进行开采,且每次测井释放量较小,半 衰期短,基本不存在累积影响,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是可接受的。 (4)放射性废物影响分析 测井作业过程中每年最多产生 200 个空释放器,约产生 20kg 放射性固体废物 (手套、口罩、棉纱等),按照合同约定由洛阳申华运输有限公司运回,交天津市 同麟盛世科技有限公司处置。 (5)废气环境影响分析 131 Ba 或 131I 密封于释放器内,基本不会产生放射性废气;131Ba 或 131I 衰变主要 产生 γ 射线电离空气产生少量 O3 和 NOX。由于测井地点均为开阔的场所,扩散条件 51 较好,经自然分解和稀释后,对大气环境及工作人员不会产生明显影响。 5、环境影响可行性结论 延安景天科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在延安地区开展放射性同位素 131Ba 或 131I 测井, 主要用于测量注水井内的注水层位及注水量,为制定采油方案提供科学依据,其带 来的利益远大于其可能引起的辐射危害,符合辐射防护实践的正当性要求,项目建 设的目的是可行的。公司对该项目采取了辐射防护措施,使辐射影响达到了尽可能 低的水平。 延安景天科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只要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建 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强运行管理;切实落实本报告表中提出污染防治措施和建 议,本项目对工作人员和公众产生的辐射影响就可以控制在国家标准允许的范围之 内。因此从辐射环境保护角度分析,该项目可行。 二、建议和承诺 (1) 辐射操作人员上岗前需经国家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平台报名 学习并通过考核。 (2)加强对员工的核与辐射安全知识培训,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 识。每年开展一次辐射事故应急演练,增强事故应急能力,常备不懈。 (3)公司应建立健全工作过程中放射性同位素的购买、运输以及使用日常的台 账管理制度。 (4)释放器操作人员应在测井前适当进行演练,以减少操作时间,从而减少受 照时间。 (5)按照当地生态环境保护部门要求,及时将测井工作方案计划(时间、地 点、联系人员、联系电话)进行报备,以便监管。 52 表 14 审批 预审意见: 经办人: 单位公章 年 53 月 日 下一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意见: 经办人: 单位公章 年 54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