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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滨海新区部分事业单位 2022 年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满足滨海新区部分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 《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 发〔2011〕10 号)以及《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 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 号) 等有关规定,滨海新区部分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 单位工作人员 331 名。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招聘单位为滨海新区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岗位和数量详见 《天津市滨海新区 2022 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 二、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应届毕业生、社会人员和天津市退役军人。 应届毕业生是指 2022 年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2020、 2021 年毕业后未就业毕业生视同为应届毕业生。 定向招聘退役军人的岗位为面向具有我市户籍且由本市应 征入伍,服役满两年(含)以上,光荣退出现役的士兵,不包 含已按有关规定安置工作或自动放弃安置工作资格的退役士兵; 按照《市人社局关于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 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有关 -1- 事项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1〕83 号)文件要求,技工院校 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与大学本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高级 工班毕业生与大学专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 (二)招聘条件 1.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⑴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宪法,遵守各项法律法 规; ⑵热爱所报考岗位工作,有良好的品行; ⑶年龄 35 周岁及以下,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可以拓宽到 40 周岁(以具体岗位要求为准),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开始 第一天。 ⑷在 2022 年 8 月 1 日前应具有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 (2022 年应届毕业生可延长到考察阶段提供)。应聘人员所学 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标注的专业为准,其中以辅修专业报考的, 需同时取得报考岗位所需专业学位证书。留学生所学专业由教 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进行认证,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 历认证材料为准,其所学专业经招聘单位认定为计划表中岗位 要求的相近专业也可报考;专业参考教育部发《普通高等学校 本科专业目录(2012 年)》《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的培养研究生的 学科、专业目录(1997 年颁布)》、《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 (2018.4 更新)》等。 -2- ⑸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有符合岗 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⑹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⑺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⑴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⑵曾被开除公职的; ⑶现役军人; ⑷有精神病史的人员; ⑸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 在禁考期限的; ⑹失信联合惩戒人员中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 员的人员; (7)滨海新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8)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 形的; (9)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受过党(团)纪、政纪、校(院) 纪、军纪处分且在处分期内的; (10)参加过邪教组织的; (11)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3- (一)发布信息 2022 年 6 月 30 日,招聘公告在天津市滨海新区人力社保局 网(http://rsj.tjbh.gov.cn/)、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网站、天 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tjtalents.com.cn/)、北 方人才网(http://www.tjrc.com.cn/)及其他相关网站公开发 布,公告时间为 7 个工作日。 (二)报名、资格审查与缴费 本次招聘考试报名和缴费均在网上进行。 报 名 网 址 : 天 津 市 人 才 服 务 中 心 网 站 (http://www.tjtalents.com.cn/) 报名时间:2022 年 8 月 1 日 9:00 至 8 月 5 日 16:00 资格审查时间:2022 年 8 月 1 日 9:00 至 8 月 6 日 16:00 笔试缴费时间:2022 年 8 月 1 日 9:00 至 8 月 7 日 16:00 报考人员须及时关注资格审查情况,可在提交报名申请 48 小 时内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 认。 本次招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 并缴费人数之比原则上为 1:3。岗位的实际报名人数(通过资格审 查并缴费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低于 3:1 的,由招聘单位相应调 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岗位的实际报名人数(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 人数)不足 3 人的,由招聘单位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并通知考 -4- 生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改报时间:2022 年 8 月 9 日 9:00 至 16:00 本次招聘,报名与笔试考务费每人 90 元。未在规定时间内完 成缴费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不得参与笔试环节。根据国家和我 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 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减免考务费用。 (三)笔试 笔试科目包括《职业能力测验》和《综合知识(文字综合 类或财会类或计算机类)》两科。主要测评应聘人的个人综合素 质、从事事业单位工作应具备的基本潜能、知识和技能等,满 分各为 100 分。笔试成绩保留 1 位小数。 笔试准考证下载时间,请报名考生持续关注报名网站,以 报名公告网站通知为准,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缺 考任一科目的考生笔试成绩按照零分计算,不得进入后续资格 复审等环节。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有效期内的 身份证和防疫相关材料(请随时关注报名网站防疫要求,不再 另行通知),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 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 1:3 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 人选名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 1:3 比例时,按照 -5- 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笔试结束后 7 个工作日内公布笔试成绩,报考人员请登录 报名网址查询笔试成绩及资格复审相关信息(不再另行通知) 也可登录招聘公告发布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 (四)资格复审 面试前,进入面试人员须持规定材料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 复审。所持规定材料与报名信息不符的,取消进入面试资格。 进入面试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复审的,视为放弃面 试资格。因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形成的进入面试人选空缺,在 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依次递补。 递补人员笔试相同的一同进入面试。 资格复审须提供如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2022 年应届毕业生可延 长到考察阶段提供,在考察环节须提供相应的毕业证书及学位 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4.岗位招聘条件所明确的其它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设置英语 水平的岗位,国外留学毕业生不需提供大学英语等级证书)。 资格复审合格考生请随时关注报考网站面试通知并保持报 名表中预留手机号码通讯畅通,及时进行面试缴费和面试准考 -6- 证下载。 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面试考务费每人 45 元,逾期未缴费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缴费和面试准考证下载时间详见报名网站的有关通知 (五)面试 应聘人员应按照面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 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及防疫相关材 料(面试前详见报名网站的有关通知),缺少任一证件材料的报 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形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综合分析、 组织协调、应急应变、语言表达等能力。面试满分为 100 分, 及格线 60 分,面试成绩保留 1 位小数。达不到及格线的,取消 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 成立面试考官组,每个考官组由 5-7 名考官组成,其中1 名为主考官。 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为:总成绩=笔试成绩÷2×50%+面试 成绩×50%。总成绩保留 2 位小数,笔试成绩包括《职业能力测 验》成绩和《综合知识》成绩。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 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过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 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仍出现并列情况,则以 《职业能力测验》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 -7- 面试结束以后的各环节工作中,出现拟聘人员空缺的,在 同一岗位笔试和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 依次递补(若总成绩并列同上处理),并严格履行有关程序。 考试总成绩、体检、考察等有关安排将在招聘公告发布网 站另行通知。 (六)体检 面试结束后,以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人 数与进入体检人员 1:1 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在 指定的综合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 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 行。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不合格人员,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体检费用由应聘人 员自付,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因怀孕不能做胸透的人员(提供医院证明),可延缓该项体 检,待产后体检合格再办理相关手续。 (七)考察 考察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察按照德才兼 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 优的导向,根据拟聘岗位的要求,通过查阅档案、个别谈话、 召开座谈会、发函等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 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 -8- 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被考察对象的资 格条件进行复核。考察应组成考察组,考察组由 2 名以上工作 人员参加。考察组要对各方面的意见进行综合分析,准确把握 被考察对象的情况,确保考察结果全面、真实、准确。考察结 束后,应写出书面考察意见。经考察,用人单位认为不宜聘用 的人员,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取消其进入下一招聘 环节。 (八)公示 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试结果、体检结论、考察情 况确定拟聘人员名单,经区人力社保局审核后,统一在招聘公 告 发 布 网 站 ( 天 津 市 滨 海 新 区 人 力 社 保 局 网 (http://rsj.tjbh.gov.cn/)、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网站、天津 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tjtalents.com.cn/)、北方 人才网(http://www.tjrc.com.cn/)及其他相关网站)进行公 示,公示期为 7 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 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 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 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五、聘用及待遇 受聘人员办理入职手续后,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受 -9- 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 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 除聘用合同。 受聘人员纳入事业编制。 六、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应聘人员及工作人员如存在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 号)、事业 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 6 号)、《天津市事业 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 号)等文件规定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回避。 监督电话:滨海新区人社局 022-65306732(政策咨询请拨 打招聘计划表招聘部门电话) 七、注意事项 (一)如受疫情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造成招聘工作安排进 行调整的情况,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发布招聘公告网站,以新 调整的工作安排为准。 报考人员务必仔细阅读笔试防疫须知,注意个人卫生和防 护,并严格按照笔试防疫须知要求及时如实申报本人病情史、 发热史、旅居史、接触史及天津健康码非绿码的情况。违反本 市疫情防控规定,拒不配合疫情防控检查,隐瞒情况造成危及 公共安全后果的考生,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国家及 我市对疫情防控工作有新的要求,将适时对疫情防控措施进行 - 10 - 调整。报名及笔试阶段,考生须及时关注报名网站发布的笔试 防疫要求。面试阶段,考生须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面试防疫要 求或直接与报考单位联系。 (二)报考人员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规定》(人社部 35 号令)所列行为的,视具体情形给予相应处 理。 (三)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 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招聘公告发布网站举办辅导培训班。 政策咨询电话:见招聘计划表招聘部门电话 咨询时间:(自 7 月 25 日起接受电话咨询)工作日 9:00 至 11:30、14:30 至 17:30 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负责网络报名、缴费的技术支持及具 体实施工作,保证网络的安全及正常运行。技术咨询电话: 022-28013603、28013570、28014067(工作日 9:00-11:30、 14:30-17:30) 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各招聘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天津市滨海新区 2022 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 人员计划表》 2022 年 6 月 30 日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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