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市环发〔2018〕86号关于关于七十九团四连玉米烘干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
环保局 师市环发〔2018〕86 号 关于七十九团四连玉米烘干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报告表的批复 可克达拉市百恒烘干场: 你单位所报《七十九团四连玉米烘干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 )收悉,经我局组织有关专家审 查并经修改后,现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四师七十九团四连,项目区中心地理坐标 为:北纬 43°42′22″,东经 80°39′21″。项目建设内容为日出干 粮 400t 烘干生产线 1 条,配套建设玉米种子成套加工车间、 钢构网仓、晒场、办公生活用房、地磅等其他配套基础设施。 项目总占地面积 13333.4m2(20 亩),总建筑面积 3913m2,项 目建成后年烘干量为 10000t。工程总投资 500 万元,其中环保 投资 30.1 万元,占总投资的 6%。在严格履行“三同时”制度, 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条件下,我局原则同意该项目 的建设。 二、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运行过程中,须认真落实报告 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大气污染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 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经布袋除尘装置处 理满足《工业窑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二 类标准后经 15 米高烟囱排放,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 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中的 1 类标准。生产、 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及时清运。 三、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 (2017 年修订)等配套文件要求,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 境保护验收工作。 四、师环境监察支队负责日常环境监督管理工作。 四师可克达拉市环保局 2018 年 6 月 27 日 抄送:兵团环保局,师环境监察支队,环境监测站,新疆奥邦科技 有限公司。 四师可克达拉市环保局 2018 年 6 月 27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