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市环发〔2018〕93号关于四师霍尔果斯河流域灌溉管理处霍干渠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
环保局 师市环发〔2018〕93 号 关于四师霍尔果斯河流域灌溉管理处霍干渠改造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四师霍尔果斯河流域灌溉管理处: 你单位所报《四师霍尔果斯河流域灌溉管理处霍干渠改造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 )收悉,经研究, 现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霍尔果斯河左岸,起点位于中哈霍尔果斯 河友谊联合引水枢纽干渠进水闸, 地理坐标:东经 80°22'53.53", 北纬 44°24'00.44,终点位于调节池北坝段,地理坐标:东经 80°23'23.59",北纬 44°22'23.44"。项目为修复改造工程,主要 建设内容包括对霍干渠道 K0+035~K0+800 段和 K1+200~ K1+446 进行加高处理,新建沉砂池一座、改建穿路涵洞一座、 改建穿渠涵洞四座及两处排洪沟防护,护岸防护长度 765m。 工程总投资 1542.32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103 万元,占总投资 的 6.68%。在严格履行“三同时”制度,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 环保措施条件下,我局原则同意该项目的建设。 二、要注重施工期的环境保护,加强施工管理;注重工程 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要通过采取对占用土地实行绿化、水土保 持等措施,把各种不利影响减少到最低限度。 三、须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噪声不 超过《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施工期);废气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二级标准;废水排放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三级标准;固体废物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 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 四、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 (2017 年修订)等配套文件要求,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 护验收工作。 四师可克达拉市环保局 2018 年 7 月 20 日 抄送:兵团环保局,师环境监察支队,环境监测站,伊犁创禹水利 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四师可克达拉市环保局 2018 年 7 月 20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