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婴儿出生申报办理服务指南.doc
新生婴儿出生申报服务指南 一、适用范围 辖区内的常住户籍人口。 二、事项审查类型 即审即办。 三、办理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二)《山西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晋公通字 〔2015〕27 号) 四、受理机构 公安派出所。 五、决定机构 公安派出所。 六、数量限制 无。 七、申请条件 申请人出生后尚未取得合法身份,姓氏姓名符合国家法 律法规规定,可随父(母)申报出生登记。 八、禁止性要求 无。 九、申请材料目录 1 《出生医学证明》及父母户口簿或身份证原件、结婚证。 十、申请接收 (一)网上办理 1.关注“山西公安”微信公众号,实名注册后根据系统 提示填报信息,拍照上传申请材料。 2.公安机关对申报信息及申请材料进行预受理审核。申 报信息、审批进度、办理通知等相关信息将会通过“山西公 安”微信公众号告知,也可在微信公众号“个人中心”查询 审批进度、在办业务等。需申报人配合的,将会电话通知, 请保持通讯畅通。 3.现场核验材料及办理。申报人收到微信公众号推送的 办理通知后,持申请材料原件前往户籍地派出所现场核验材 料,符合办理条件,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理。 (二)现场办理 申请人可持申请材料原件前往户籍地派出所户政窗口 现场核验材料,符合办理条件,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理。 十一、办理基本流程 1.申请人向拟落户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 的材料。 2.公安派出所对符合办理条件且材料齐全的,当场予以 办理。 十二、办理方式 2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十三、办结时限 符合办理条件且材料齐全的,当场予以办理。 十四、收费依据及标准 无。 十五、办理结果 批准或不批准决定。 十六、结果送达 可由窗口直接领取。 十七、咨询途径 由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公布。 十八、办公地址和时间 由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公布。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