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市环发〔2018〕89号关于新型外墙保温装饰一体化板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
环保局 师市环发〔2018〕89 号 关于新型外墙保温装饰一体化板生产线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可克达拉市宏大高新材料有限公司: 你公司所报《新型外墙保温装饰一体化板生产线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 (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我局组织有 关专家审查并经修改后,现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四师可克达拉市宏远工业园产业孵化园, 距离可克达拉市北侧约 3km,地理位置坐标为北纬 43°57′30″, 东经 81°0′14″。项目总占地面积为 5600m2,新建复合外墙保 温装饰一体板生产线 1 条,年产 80 万 m2 保温装饰一体板。工 程总投资 3000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29.3 万元,占总投资的 1.12%。在严格履行“三同时”制度,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 保措施条件下,我局原则同意该项目的建设。 二、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运行过程中,须认真落实报告 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大气污染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 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生活污水满足《污 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经下水管网进 入可克达拉市污水处理厂;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 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 3 类标准;生产固废、 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及时清运。 三、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 (2017 年修订)等配套文件要求,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 护验收工作。 四、师环境监察支队负责日常环境监督管理工作。 四师可克达拉市环保局 2018 年 7 月 13 日 抄送:兵团环保局,师环境监察支队,环境监测站,新疆奥邦科技 有限公司。 四师可克达拉市环保局 2018 年 7 月 13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