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市环发〔2017〕84号关于新疆品冠新型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建筑材料加气混凝土砌块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
环保局 师市环发〔2017〕84 号 关于新疆品冠新型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建筑 材料加气混凝土砌块生产线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新疆品冠新型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所报《新疆品冠新型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建筑材料加 气混凝土砌块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 表》)收悉,经我局组织有关专家审查并经修改后,现批复如 下: 一、该项目位于四师六十六团良种场七连,距六十六团团 部 19.7km,项目区中心地理坐标为:北纬 44°0′55.64″, 东经 81°15′51.38″。改扩建伊犁金城墙体材料有限责任公 司年产 12 万 m3 蒸压加气块建设项目。项目总占地面积 27972m2 (约 42 亩),装修改造厂房、办公区,总建筑面积 1500 m2, 购置安装 6 条蒸压养护加气混凝土生产线(非手工割),年产 量 12 万 m3。项目总投资 1500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63 万元, 占总投资的 4.2%。在严格履行“三同时”制度,落实报告表 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条件下,我局原则同意该项目的建设。 二、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运行过程中,须认真落实报告 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 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锅炉大气污 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限 值;《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 ;确保 施工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12523-2011)标准。运营期场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 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 2 类标准;废水排放 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二级标准。 三、建立健全应急处理机制,落实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编 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我局备案。 四、项目建成后,必须按规定程序向我局申办项目竣工环 保验收手续,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四师可克达拉市环保局 2017 年 6 月 8 日 抄送:兵团环保局,师环境监察支队,环境监测站,新疆奥邦科技 有限公司。 四师可克达拉市环保局 2017 年 6 月 8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