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市环发〔2018〕106号关于四师三十六团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供热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
环保局 师市环发〔2018〕106 号 关于四师三十六团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供热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三十六团: 你团所报《四师三十六团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供 热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 (以下简称《报告表》 )收悉,经研究, 现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三十六团镇区。新建供热管线总长为 2×7090 米,其中兴业路管径 DN400 管线长为 2×1800 米;西 平路管径 DN400 管线长为 2×1530 米;横三路管径 DN800 管 线长 2×1410 米;纵二路至锅炉房供热管道全长为 2×2350 米, 管径 DN300。工程总投资 2949.57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75 万 元,占总投资的 2.54%。在严格履行“三同时”制度,落实报告 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条件下,我局原则同意该项目的建设。 二、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运行过程中,须认真落实报告 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优化施工 设计,严格控制施工作业造成的地表扰动范围,认真实施增湿 碾压等防尘措施,减少扬尘污染,大气污染物满足《大气污染 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及其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 施工废水排入城镇管网。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强现场管理, 施 工 噪 声 满 足 《 建 筑 施 工 厂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 GB 12523-2011),确保噪声不扰民;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措施。 三、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 条例》(2017年修订)等配套文件要求,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 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 四师可克达拉市环保局 2018 年 8 月 14 日 抄送:兵团环保局,二师环保局,师环境监察支队,环境监测站, 新疆绿佳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四师可克达拉市环保局 2018 年 8 月 14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