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市2021年防汛储备物资(智能救生圈)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2021.5.31.doc
平湖市 2021 年防汛储备物资(智能救生 圈)采购项目 竞 争 性 磋 商 文 件 项目编号:ZJKJ-PHSLJ-2021-006 采购人:平湖市水利局 代理机构:浙江科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 年 6 月 目录 第一章 磋商公告 ..........................................................1 第二章 磋商响应须知 ......................................................4 第三章 磋商原则和磋商方法 ................................................8 第四章 内容与要求 .......................................................12 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指引) .............................................14 第六章 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18 附件一 磋商响应书 .......................................................18 附件二 初次报价 .........................................................19 附件三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1 附件四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22 附件五 项目负责人情况表 .................................................23 附件六 偏离表 ...........................................................24 附件九 磋商响应文件封面 .................................................26 1 第一章 磋商公告 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规定,浙江科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平湖市水利局的委托,就下列项目 进行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现就下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现将有关 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文件编号:ZJKJ-PHSLJ-2021-006 二、磋商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内容与要求》 标项 项目名称 平湖市 2021 年防 1 汛储备物资(智能 救生圈)采购项目 采购内容 智能救生圈,具体详见 内容与需求。 单位 数量 套 7 预算金额 20 万元 服务期 自合同签订之 日起 30 天之内 三、磋商响应方的资格要求: 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供应商资格规定。 2. 磋商响应方特定条件:无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 年 6 月 15 日 14 时 00 分。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平湖市水利局三楼会议室(平湖市当湖东路 152-190 号三楼)磋 商。 六、磋商时间:2021 年 6 月 15 日 14 时 00 分。届时请所有参与磋商的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提 供身份证原件)或其授权代表(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和身份证原件)出席。 七、磋商地点:平湖市水利局五楼会议室(平湖市当湖东路 152-190 号五楼)磋商 八、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公告发布时间至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 2、获取地址:平湖市水利局网站(http://www.pinghu.gov.cn/col/col1531001/index.html)和 2 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http://ph.jxzbtb.cn/。 3、获取磋商文件方式:在线获取 4、标书售价:300 元/份,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 5、有意参与本项目磋商的供应商在获取磋商文件的同时将报名登记表(格式见公告附件)扫描 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邮箱 245404481@qq.com。 九、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平湖市水利局 联系人:汪先生 联系电话:0573-85118099 地址:平湖市当湖东路 152-190 号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科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孙女士 联系电话:17767167371 地址:杭州市江干区钱潮路 369 号 11 楼 平湖市水利局 浙江科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 年 6 月 2 日 3 磋商公告附件: 报名登记表 项目名称: 单位名称 年 (盖章) 联系人名字 联系人电话 传真 邮箱 单位联系地址 (邮寄地址) 开票信息 4 月 日 第二章 磋商响应须知 一、适用范围 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所叙述的货物和服务。 二、定义 (一)“需方”系指平湖市水利局; (二)“磋商响应方”系指向需方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三)“货物和服务”系指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货物和服务。 三、合格的磋商响应方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对投标主体的要求。 (二)符合本项目招标要求:详见磋商公告。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磋商费用 无论竞争性磋商过程和结果如何,磋商响应方自行承担与磋商响应有关的全部费用。 五、竞争性磋商报价 (一)磋商响应货币:磋商文件中的单价和总价全部采用人民币报价。报价应是唯一的,采购 人有权利不接受有选择的报价。 磋商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 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二)磋商响应方应按磋商文件的要求认真制作初次报价表。 (三)报价均不得超出预算控制价(最高限价)。 (四)本次磋商报价为完成本次服务所支付的人工工资、人员劳保福利开支,运输工具及 购置维护费用、车辆费用、保险费、税费、管理费、招标代理服务费、利润等一切费用。供应 商应在各自技术和商务占优势的基础上并充分考虑本项目的重要性,提供对采购人最优惠的报 价。 供应商在磋商报价中应充分考虑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否则采购人将视磋商总价中已包括 所有费用。 供应商对在合同执行中,除上述费用及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由成交供应商负责的工作范 5 围以外需要采购人协调或提供便利的工作应当在磋商响应文件中说明。 六、磋商有效期 (一)磋商响应文件从磋商之日起,磋商有效期为 30 个工作日。 (二)特殊情况下,需方可与磋商响应方协商延缓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 以书面形式进行。 七、磋商文件的组成 磋商文件分为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商务部分指磋商响应方提交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报价和成 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技术部分指磋商响应方提交的能够证明响应方提供的服务符合磋商文 件规定的文件。 本次磋商,响应方应按本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商务、技术部分内容和需要报价人自行编写的其他 文件。 (一)磋商响应文件包括: 1、磋商响应书(附件一); 2、初次报价表(附件二);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件三)和全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供应商基本情况表(附件四); 5、供应商“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信用记录网页截图(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6、项目负责人情况表(附件五); 9、偏离表(附件六); 10、磋商产品的主要技术、配置、性能、特点和质量水平的详细描述(包括配置、部 件来源说明等); 11、相关检测报告、自主创新、节能、绿色环保方面认证等(如有则提供); 12、供应商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知识产权、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等复印件(如有则 提供); 13、售后服务方案:技术服务和售后服务的内容、措施、承诺,包括保修期、服务网 点的详细介绍,资质资格、技术力量、成立时间等; 14、中小企业声明函等政策性加分条件的承诺函及页面查询结果(如有则提供,格式 见附件七); 6 15、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采购内容与技术要求、评标细则,需要提供的其它文件 和资料。 以上文件密封装订,并在封皮上注明:需方单位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磋商响应方 名称、全权代表姓名。 八、磋商响应文件的签署和份数 (一)磋商响应文件需打印或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磋商响应文件的装订顺序应按投标须知第 七条所叙顺序装订。 (二)磋商响应文件凡需要盖章处均须由磋商响应方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全权代表签署, 磋商响应方应写全称。 (三)磋商响应方应按照(附件九)的格式要求制作磋商响应文件封面,磋商响应文件正本一 份,副本二份。 九、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一)如果磋商响应方未加写标记,需方对磋商响应文件的误投和提前启封不负责任。 (二)需方接受磋商响应文件时间 需方于磋商现场在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半小时内接受磋商响应标书。 (三)磋商响应文件的补充和修改 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磋商响应方可以书面向需方已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提出补充和修改,相 应部分以最后的补充和修改为准。该书面材料应密封,由磋商响应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四)磋商响应文件填写字迹必须清楚、工整,对在磋商响应文件中的不同文字文本的解释发 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十、无效磋商响应文件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磋商响应文件被视为无效: (一)仅以非纸质文件形式的磋商响应文件; (二)磋商响应方未能提供合格的资格文件; (三)与竞争性磋商文件有重大偏离的磋商响应文件; (四)提供不确定的、有选择性的技术方案或有附加条件的技术方案的; (五)提供不确定的,有选择性的报价或有附加条件的报价的; (六)磋商响应文件应盖公章而未盖公章或盖非公司公章的,未装订、未密封、未有效授权; (七)开标时磋商响应方全权代表未到开标现场或全权代表不能提供相应身份证明的; 7 (八)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十一、预算价:本次竞争性磋商预算价 20 万元,超出预算价的磋商响应方不予推荐为成交方。 十二、代理费: 中标供应商须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代理费,计费标准以中标通知书中确定的中标总金额作为收 费的计算基数,100 万元以下按 1.5%计算;100-500 万元按 0.8%计算,不足 5000 元,按 5000 元计。 投标报价时应综合考虑此项费用,在本次项目采购完成时结算并一次性支付。 8 第三章 磋商原则和磋商方法 一、磋商原则 1、本次竞争性磋商本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邀请各报价方参加报价。 2、磋商小组将严格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对供应商的响应性文件进行认真评审;磋商小 组对响应性文件的评审仅依据响应性文件本身,而不依据响应性文件以外的任何因素。 3、磋商小组按照统一的磋商原则和磋商方法,用同一标准对所有响应性文件进行评审。 二、磋商程序 1、初步评审 (1)磋商小组对各响应性文件进行符合性检查 磋商小组将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进行符合性评审;符合性评审即文件应实 质上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与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定相符,无显著差异或 保留;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是否有大的缺项、漏项。如果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主要条款做 出变更,应在磋商文件中有文字说明其原因和理由。 报价有算术错误的,竞争性磋商小组按以下原则对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供应商书面确 认后具有约束力。供应商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响应文件被否决。 A、磋商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B、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 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2)磋商小组将确定未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报价方不能通过修改或撤销不符之处而 使其响应文件改为有效。磋商小组将对具有实质性响应的文件进行磋商、评审、打分。 2.响应文件资信、技术评审 (1)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审查供应商所投服务承诺及要求,对资信技术部分的进行评价和比较, 并记录实质性响应、技术偏离等事项。 (2)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如有疑问的,将对供应商进行询标,供应商要向磋商小组 澄清有关问题,并最终以书面形式进行答复;供应商代表未到场或者拒绝澄清或者澄清的内容改变 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磋商小组有权对该响应文件作出不利于供应商的评判。 (3)在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 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 要时递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磋商无效处理。 9 3.磋商报价 (1)磋商小组若认为有必要磋商,所有成员采用集中与每个供应商就本项目进行磋商,随机决 定磋商顺序。若供应商未派人参加的,视已接受所有磋商小组提出的条件。 (2)在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信息,为明确本次采购项目的各项技术 要求,各供应商应接受磋商小组可能多次的询问、质疑和磋商,如供应商不接受磋商小组的询问、 质疑和磋商,其磋商无效。 (3)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要求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第最终报价。若供应商 派代表到场现场的,评审及合同签署中应以最终报价为准;若供应商未派代表到场现场的,以磋商 响应文件中单独密封的最终报价表上的报价为准。最终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供 应商的最后报价及磋商书面承诺文件将作为确定成交的最终依据。(注:参加磋商的供应商需提前 准备空白并签署盖章的最终报价表,以便最终报价填写,最终报价表格式见附件) 三、评分细则 本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标法,由资信技术分和报价得分合计组成,其中资信技术分 70 分,报价 得分 30 分;满分为 100 分。 经初步评审合格的响应文件,竞争性磋商小组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确定的评审标准和方法,对 其资信技术部分作进一步评审、比较、打分。 磋商小组成员首先分别对每个供应商资信技术文件进行评审打分,然后计算出算术平均值(保 留 2 位小数),即为供应商的资信技术得分,后计算最终报价,综合得分=资信技术分+报价得分, 以综合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后推荐第一名为成交供应商候选人。如出现得分并列时,则由磋商小 组投票表决,得票多者作为成交单位。采购人授权磋商小组在响应供应商中直接确定本项目成交单 位,并提交评审结果。 1、资信技术评分(70 分) 序号 1 2 项 目 业绩 (0-6 分) 软件著作权登 记证书(0-6 分) 评分标准 供应商 2018 年 1 月(含 1 月)以来同类项目业绩,每具有一个可得 2 分, 最多可得 6 分。 注:须提供合同和供货发票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 提供产品和遥控系统的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的得 6 分,提供产品软件著 作权登记证书或者遥控系统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的,得 3 分,不能提供 的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的,不得分。 10 3 知识产权(0-6 分) 产品具备自主知识产权,可提供相关产品专利证书的,得 6 分,不能提 供的不得分。 1、供应商完全满足磋商文件技术指标、参数要求的得 15 分,以此为基 4 技术性能 (0-17 分) 础,供应商技术指标、参数低于磋商文件规定的相应技术指标、参数的, 每有一项减 2 分; 2、供应商技术指标、参数优于磋商文件规定的相应技术指标、参数的每 有一项加 1 分,最高加 2 分。 5 6 7 供应商派代表进行现场样品操作演示和性能介绍,评审委员会针对样品 样品分 (0-20 分) 的材质、做工、工艺、功能、技术参数等进行横向比价评审。未按磋商 文件要求提供样品得 0 分。 售后服务方案 根据各供应商售后服务机构及机制、售后服务承诺、培训计划等进行评 (0-5 分) 分,本项最高 5 分。 保修期 1、产品整体保修期 3 年,满足保修期要求的,得 3 分。 (0-5 分) 2、每延长 1 年加 1 分,最高加 2 分,未延长的不得分。 投标人本地化服务: 1、在平湖市范围内有注册公司或者设有分公司的得 3 分;在嘉兴市范围 8 本地化服务 内有注册公司或者分公司的得 2 分;在浙江省范围内注册公司或者分公 (0-5 分) 司的得 1 分。按营业执照工商注册地认定。 2、根据供应商本地化服务便利性,包括本地化服务团队、本地化服务机 构等进行打分,本项最高得 2 分。提供人员最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 2、报价得分 序号 评审因素 分值 评分说明 (1)首先确定评标基准价:经评标委员会甄别确认,满足竞争性磋商文 件要求且磋商价格最低的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报价分为满分 30 分。 (2)确定其他磋商报价分:计算公式为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磋商报价× 1 磋商报价 30 分 30%×100。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如响应单位的产品性能不能满足竞争性磋 商文件要求,该磋商将不列入评审范围,其报价如为最低磋商报价,将 不作为评标基准价。注:上述磋商报价是指最终报价部分合计总价,首 轮报价开标时不予公布且不计入报价得分。 注:以上各项评分内容,如供应商未提供相对应内容,评标委员会不受最低评分标准限制,可 予以零分计算。 1.政策优惠: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供应商 11 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投标价格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经认定的监狱企业或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同上)。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响应文件中必须同时提供①《中小企业声明 函》;②“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小微企业名录”页面查询结果(网站截图) http://xwqy.gsxt.gov.cn/mirco/micro_lib,并加盖单位公章。 (注:未提供以上材料的,均不给予价格扣除) 2.根据〔2017〕141 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 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属于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满足财库 〔2017〕141 号文件第一条的规定,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 3. 根据财库[2014]68 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同视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 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格式自拟)。 注:①未提供以上材料的,均不给予价格扣除;②中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或者其委 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提 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 律责任。 四、成交通知 (一)若采购成功,需方将于七个工作日内向磋商响应方发出《成交通知书》。 (二)成交通知书发出后,若磋商响应方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成交通知书对 需方和成交磋商响应方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合同的签订 (一)成交供应商按约定的时间、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12 第四章 内容与要求 一、产品要求 产品概述:智能救生圈是一种新型智能水上救援装备,可代替救援人员快速抵达事故危险水域, 将被困人员转移至安全地带。产品采用喷泵推进,打翻后可扶正继续前行;机身采用轻质耐腐蚀材 料,便于携带,单人即可完成抛投与遥控,可对突发事件进行快速响应,本体采用触水开关设计, 入水后可自动开启使用方便快捷。 1、性能指标 1.1 产品重量 ≤17kg; 1.2 产品外形 :长≤1100mm,宽≤820mm,高≤250mm; 1.3 最大负载能力 ≥150kg; 1.4 载人浮力 ≥43kg; ★1.5 空载速度 ≥24km/h; 1.6 载人速度 ≥7km/h; 1.7 经济航速续航时间 ≥60min; 1.8 智能救生圈采用喷水推进,无外露桨叶; 1.9 机身配有智能灯带和电量显示屏,灯带具备爆闪警示、示位、呼吸安抚、主机状态指示等多 种功能。在动力电池电量低时灯带可频闪预警,提醒使用者及时充电; 1.10 机身前部的外层裹有防撞保护条,避免救援时出现二次伤害; 1.11 进水口具有防护装置,采用栅格防护,栅格宽度≤3mm; 1.12 内部配有 GPS 和北斗双定位系统,支持一键返航、失联返航,精准度:米级; 2、动力模块: 2.1 采用双推进器系统 2.2 推进器数量≥2 个,支持左右差速转向,可调节转弯半径; 2.3 智能救生圈有直线保持功能,不会跑偏; 3、操控模块: 3.1 水面遥控距离 ≥1200m; ★ 3.2 本体采用无开关智能启停,落水自动开机,离水自动关机; 3.3 可实时显示动力电池及遥控器电池状态、主机航行位置、遥控装置信号强度,返航锚点位 置信息,使用过程中可根据需要更新锚点位置信息; ★3.4 遥控器防水等级 IPX8,在水域使用时不惧雨淋、溅水、掉落水中等突发情况; 13 4、结构设计: 4.1 电池为锂离子锂电池,带电源管理系统; 4.2 主机机身可直接外接电源进行智能充电; 5、相关检测报告 ★5.1 提供国家消防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有效检验报告。 二、商务条款 1、 质保期 ★产品质保期 3 年。 说明:本合同所称质保期是指自设备通过采购人验收之日起计算,直至达到质保期限。 2、送货地点 按采购人指定的地点交货。 3、合同验收 本次磋商的所有设备按照磋商文件和国家相关质量标准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4、供货期 ★合同签订后 30 日内完成交货、调试并通过采购人的验收。 14 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指引) 本合同主要条款为参考格式,具体条款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具体协商确定) 甲方(采购人): 乙方(成交供应商): 双方经协商,就乙方向甲方提供本公司产品以及相关产品的伴随服务事宜达成以下条款: 第一条:采购商品清单及合同价格 乙方保证提供如下内容的合格产品: 采购产品名称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型号规格和主要配置 数量 中标价 备注 第二条:质量标准和要求 1、乙方保证本合同中所供应的货物质量标准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制造厂家企业标准确定, 上述标准不一致的,以严格的标准为准。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 者符合本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确定。 2、乙方所出售的货物还应符合国家和浙江省有关安全、环保、卫生之规定。 第三条:权利瑕疵担保 1、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 2、乙方保证在其出售的货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 置权等。 3、乙方保证其所出售的货物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 4、如甲方使用该货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四条:包装要求 1、乙方所出售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这类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 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指定现场。 2、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质量证书和保修保养证书。 第五条:完工期 合同签订后 30 日内完成交货、调试并通过采购人的验收。 第六条:验收 本项目验收程序参照有关文件执行。 乙方送货至指定地点后,由甲方组织第三方根据货物的技术规格要求和质量标准,对货物进行 检查验收。 货物的数量不足或表面瑕疵,甲方应在验收时当面提出;对质量问题有异议的应在安装调试后 10 15 个工作日内提出。 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乙方应负责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补足、更 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甲方在乙方按合同规定交货和安装、调试后,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接收、验收或拒绝接收、验收 的,应承担由此而造成的乙方直接损失。 第七条:售后服务 乙方承诺售后服务按照磋商承诺的服务计划实施,包括培训。 第八条:履约保证金:无。 第九条:货款的支付 合同约定的所有设备交付并最终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合同总价 98.5%的货款,剩余的 1.5% 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满后无质量与售后服务问题 15 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第十条:辅助服务 乙方应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每一套设备的中文技术文件,例如:产品合格 证、质量保修书、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和/或服务指南。这些文件应包装好随同货物一起 发运。 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 (1)货物的现场指导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 (2)在厂家和/或项目现场就货物的指导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 训。辅助服务的费用包含在合同价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 第十一条:质量保证 乙方应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 要求。乙方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 能。在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后不少于 三 年的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 陷而产生的故障负责。 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 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十二条规定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补救措施 或索赔。 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 担,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 第十二条:补救措施和索赔 1、甲方有权根据权威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报告向乙方提出索赔。 2、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乙方对缺陷产品负有责任而甲方提出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 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并且甲方可以收取乙方合同总价 20%的违约金: 16 (1) 乙方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2) 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3) 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天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 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在约定的 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或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3、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天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 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天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 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 方赔偿。 第十三条:履约延误 1、乙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 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可能遇到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将拖 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 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 3、如乙方无正当理由而拖延交货,经协商无效,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延期交货违约 责任按每延期一天罚款 1 万元处理,如果超出合同规定期限 10 天不能供货,则甲方可以终止合同, 并收取乙方合同总价 20%的违约金。 第十四条:不可抗力 1、如果合同各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话,不应该承担误期赔 偿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责任。 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但不包括双 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国家政策的重大 变化,以及双方商定的其他事件。 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合同 各方应尽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措施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 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 第十五条:争议的解决 在发生所供商品的质量、售后服务等问题时,甲方有权直接向乙方索赔,签订必要的书面处理 合同。协商不能解决的,按下列第 (2) 种方式解决: (1)向嘉兴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平湖市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违约处理 1、在甲方对乙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甲方可在下列情况下向乙方发 17 出书面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1)乙方提供的产品质量、配置不符合国家规定和承诺的标准; (2)乙方没有按承诺的时间供货、维修或提供其他服务; (3)乙方没有按承诺的价格或优惠率签订合同并供货; 2、如果甲方根据上述的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甲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 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乙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乙方应继续执 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3、乙方未能按照投标文件承诺通过验收,造成甲方换货、退货的,可以视为乙方提供虚假投标 资料谋求中标,甲方可以上报财政管理部门,由财政部门予以处理。 第十七条:合同转让和分包 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转让和分包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第十八条:合同生效 1、如上述文件与本合同有不符之处,以有利于甲方的为准。 2、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双方加盖印章后生效。 第十九条:合同修改 除了双方签署书面修改合同,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之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 化或修改。 第二十条:合同附件 1、招标文件与招标补充文件; 2、投标文件; 3、询标纪要和承诺书; 4、中标通知书。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授权)代表人: 法定(授权)代表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签字日期: 18 年 月 日 第六章 附件一 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磋商响应书 磋商响应书 : (磋商响应方单位全称)授权(全名、职务)为全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编 号为 )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并投标。为此: 1、我方已详细阅读了全部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愿意接受文件中的各项要求。 2、我方提供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要求的全部资料,并保证其真实性、合法性。 3、若中标,我方将按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4、竞争性磋商采购响应书自开标日起有效期为 30 个工作日。 5、我方与本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有关的一切正式来往通讯请寄: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磋商响应方(公章): 磋商响应方全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投标日期: 19 年 月 日 附件二 初次报价 初 次 报 价 表 项目名称: 平湖市 2021 年防汛储备物资(智能救生圈)采购项目 磋商响应方名称(公章): 竞争性磋商编号: 序号 1 金额单位:元(人民币) 名 称 磋商报价(元) 平湖市 2021 年防汛储备物资(智能救生 圈)采购项目 合计 (大写) 注:磋商响应方可按以上格式制作“竞争性磋商第二轮报价单”,并加盖单位公章后自行携带到 磋商现场,用于响应方进行最后报价。 磋商响应方全称(盖章): 磋商响应方全权代表(签字): 年 20 月 日 初次报价明细表 项目名称: 平湖市 2021 年防汛储备物资(智能救生圈)采购项目 磋商响应方名称(公章): 竞争性磋商编号: 序号 1 金额单位:元(人民币) 名 称 智能救生圈 单位 数量 套 7 单价(元) 合价(元) 备注 磋商报价合计 注:1、本报价明细表由磋商响应方根据各自情况自主报价,应包括本项目全部工作内容的全部报 价,如有遗漏视为已包含在总报价内,为采购人提供免费服务,结算时不得提出索赔。 2、本报价明细表合计应与《初次报价表》相等,如不相等以《初次报价表》为准。 3、磋商响应方可按以上格式制作“竞争性磋商第二轮报价表”及“竞争性磋商第二轮报价明细 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后自行携带到磋商现场,“竞争性磋商第二轮报价明细表”作为“竞争性磋 商第二轮报价表”的附表一起递交,用于响应方进行最后报价,报价要求同初次报价要求。 磋商响应方全称(盖章): 磋商响应方全权代表(签字): 年 21 月 日 附件三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致 : (磋商响应单位全称) 参加贵中心组织的编号为 法定代表人 授权 (全权代表姓名)为全权代表, 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其在磋商响应中的一切活动本公 司均予承认。 法定代表人签字(公章): 年 附: 全权代表姓名: 职务: 详细通讯地址: 传真: 电话: 邮编: 22 月 日 附件四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联系方式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资质等级 高级职称 其中 税务登记号 中级职称 初级职称 营业执照号 注册资金 基本账户开户银行 基本账户账号 经营范围 备注 注: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全权代表签字(公章): 年 23 月 日 附件五 项目负责人情况表 项目负责人情况表 1、一般情况 姓 名 年 龄 学 历 毕业学校 专 业 职 务 职 称 拟任何职 参加工作时间 2、个人简历 时 间 专业工作经历 3、近年负责类似工程项目业绩情况 序号 项目名称 该项目中任 何职 开竣工时间 质量等级 规模 注:本表可在不改变格式的情况下根据具体需要自行增减。 磋商响应方全称(盖章): 磋商响应方全权代表(签字): 年 24 月 日 附件六 偏离表 偏离表 商务偏离 序 号 内容 竞争性磋商文件规范要求 需要的文件对应规范 备 注 响应文件对应规范 备 注 技术偏离 序 号 内容 竞争性磋商文件规范要求 磋商响应方全称(盖章): 磋商响应方全权代表(签字): 年 25 月 日 附件七 中小企业声明函等政策性加分条件的承诺函及页面查询结果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着重声明: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 定,本公司为 (请填写: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 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 (请填写:小型、微型)企业。 (二)本公司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 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 (请填写:小型、微型)企 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三)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责任。 供应商:(公章) 年 月 日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 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 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公章) 年 26 月 日 附件九 磋商响应文件封面 正(副)本 (项目名称)项目 竞争性磋商编号: 磋 商 响 应 文 件 磋商响应方全称:(加盖单位公章) 年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