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市环发〔2017〕64号六十四团城镇基础设施项目给水改扩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
环保局 师市环发〔2017〕64 号 关于四师六十四团城镇基础设施项目给水改扩建 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64 团: 你团所报《四师六十四团城镇基础设施项目给水改扩建工 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 我局组织有关专家审查并经修改后,现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四师六十四团(可克达拉镇)团部现状水 厂(可克达拉水厂),中心地理坐标为北纬 44°7'42.66",东 经 80°37'25.61"。建设内容按照近期供水能力建设,管网供 水规模 Q=6000m3/d,改扩建给水管网 8267m,分布在六十四团 主要道路人行道下。项目总投资 1008.63 万元,环保投资 40 万元,占总投资的 4%。在严格履行“三同时”制度,落实《报 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条件下,我局原则上同意该项目的 建设。 二、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运行过程中,须认真落实报告 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噪声不超过《建筑施工场界环境 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施工期);废气排放达到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废水 排放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固 体废物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9-2001)。 三、项目建成后,必须按规定程序向我局申办项目竣工环 保验收手续,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四师可克达拉市环保局 2017 年 4 月 21 日 抄送:兵团环保局,师环境监察支队,环境监测站,新疆奥邦科技 有限公司。 四师可克达拉市环保局 2017 年 4 月 21 日印发